資產部職責職能最全(通用3篇)
資產部職責職能最全 篇1
A崗
1、在處長和分管副處長的領導下開展工作;
2、負責貫徹執行國家國有資產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和制度,制定全系統國有資產管理實施辦法等;
3、負責擬訂年度國有資產管理工作目標、工作計劃;
4、負責辦理國有資產增加和處置審批手續;
5、負責全系統國有資產管理業務指導、監督和檢查工作,發現工作異常情況,及時報告;
6、負責全系統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權年檢工作;
7、負責建立健全全系統國有資產信息資料庫;
8、負責協助做好全系統國有資產管理人員業務培訓工作;
9、負責完成處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B崗
政府采購或其他崗位人員不在崗時,負責其各項工作。
資產部職責職能最全 篇2
一、協助處領導組織全處活動,安排有關工作和會議,檢查、督辦、落實學校和本處下達的各項工作任務,及時做好上傳下達,下情上報工作。
二、協助處領導做好處內各部門之間的工作協調和信息溝通,進行校內外聯系和宣傳,熱情接待外來人員,辦理或協助辦理有關事宜。
三、負責處內有關會議的記錄、整理,建立并管理好資產處文書檔案。
四、全處職工的考勤、考核、職稱晉升的申報等工作。
五、資產處印章的管理,車輛管理和調配。
六、處內財務工作(包括工資、勞務酬金、福利費及各種補貼的領取和發放)。
七、辦理全處辦公用品、辦公設備、辦公家具的配置、領取及全處固定資產的管理,安排設備和水電損壞的維修。
八、全處公文、報刊、資料、信件的收發,文稿的打字和復印。
九、配合工會組織開展職工的集體活動和離退休職工的慰問活動。
十、組織落實安全保衛、清潔衛生工作。
十一、協助其他科室完成臨時性工作和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資產部職責職能最全 篇3
1.貫徹國家關于國有資產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規和政策。
2.負責組織起草和制定研究所國有資產管理的規章制度,在條件成熟時建立研究所國有資產管理信息系統和評價辦法。
3.協助處領導組織協調產權登記、產權界定、資產收益、資產評估和動態監管、資產清查等宏觀管理工作;組織協調資產購置、驗收人庫、賬卡管理、清査登記、統計報告等日常管理工作。
4.負責組織制定研究所實物資產配置標準和相關費用標準(包括資源占用核算體系的建立和完善)并協調實施。
5.負責組織協調政府采購管理、研究所投資企業管理、進口儀器設備購置和住房(購房)補貼核發等工作,按照規定權限審核資產購置和處置。
6.配合相關職能部門,參與公共研究平臺建設,推動存量資產(大型儀器設備等)的有效整合與共享。
7.承辦主管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