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老師崗位職責(通用4篇)
歷史老師崗位職責 篇1
1.激發學生的自信,建立同事之間的相互信任感
2.在教學實踐中和同事友好合作并能夠靈活的適應多語言的環境要求
3.在課堂中與同事互相配合不斷激發學生的學習熱情
4.具有一定的分析能力,探索新的教學方法拓展學生的學習體驗
5.通過堅持不懈的自我學習,不斷提高自己的職業素養與教學能力
6.在當地社會以及其它國際化的環境中推廣學校的價值觀
歷史老師崗位職責 篇2
1、針對學生的實際狀況與課程要求,制訂教授或輔導計劃和方案;按照輔導計劃備課,寫好教案;
2、按照制定的教案輔導學生,對其進行個性化的課程講授;
3、督促學生完成作業,及時回答學生對作業的提問;檢查學生的作業,并督促學生及時訂正;
4、每周必須整理學生的教學總結與考試的錯題匯總,
5、根據孩子的性格特點和學習情況制定真針對性的個性化輔導方案,提高孩子的學習成績。
歷史老師崗位職責 篇3
1、負責高中歷史課程的教學,主要從事高三全日制教學工作;
2、把握教育培訓機構學生實際,制定適合學生的教學計劃;
3、按規定做好期中、期末考試和升學模擬的出卷工作;
4、認真做好質量分析,及時反饋,改進教學。
歷史老師崗位職責 篇4
1.能勝任高三一輪、二輪復習及高考模擬復習的各項教學工作。
2.對藝體生高考集訓文化沖刺增分培訓工作有獨特的感情和一定的工作能力。
3.熱心藝術學生的教學輔導工作。
4.針對學生情況,對其進行個性化的一對一課程講授或小班授課;
5.完成授課的同時負責學科研究與教學研究,以及試卷出題,批改工作;
6.在授課期間因時制宜分階段組織測驗活動,以檢驗學生接受輔導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