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總監崗位職責(精選4篇)
投資總監崗位職責 篇1
1、收集并提供所負責行業的政策信息與行業信息,組織撰寫行業研究報告;
2、進行投資項目的搜集、儲備及篩選工作,尋找符合公司投資策略的投資項目和投資機會;
3、對立項的投資項目進行項目調研、盡職調查、分析論證和價值評估,撰寫盡調報告、投資建議書等相關報告;
4、參與項目談判及交易結構設計,參與 擬定投資協議;
5、對已投資項目進行投后管理與服務,定期提交已投項目經營情況分析,及時提出改進和應對措施;
6、及時揭示項目運營中存在的風險并提出相應的解決方案;
7、參與設計投后退出方案;
8、根據上級要求完成公司安排的其他工作。
投資總監崗位職責 篇2
1、 掌握廊坊土地市場資源與渠道,及時打開廊坊市場拿地拓展局面;
2、 時刻關注廊坊土地市場,進行房地產政策分析及土地信息匯總,完善土地臺賬,對地塊進行初步分析,研判;
3、 維護政府關系,及時對接政府土儲部門,做到土地前置研究;
4、 與標的企業進行談判,了解對方訴求,確定收并購方式,比如增資擴股或者股權收購或者資產收購;
5、 通過盡調,判斷收購項目可行性。
投資總監崗位職責 篇3
1、負責公司各類項目的拓展、挖掘,統籌信息并分析管理;
2、依據公司投資計劃尋獵公司目標區域土地資源,制定目標,帶領團隊完成公司土地資源儲備;
3、負責新項目的規劃、政策風險評估、經濟測算等,并為團隊提出相應的投資建議;
4、從城市規劃、經濟、投資、人口、未來發展等方面展開持續的跟蹤研究,對當地市場主要的開發商及項目展開競爭性分析。
投資總監崗位職責 篇4
1、組建基金發起,擬訂發起組建基金的戰略規劃。
2、考察潛在基金合作伙伴、對基金擬投資項目進行盡職調查。
3、組織并參與組建基金的相關談判。
4、準備基金發起設立的各種文件,包括法律文件。
5、根據公司制度與基金合同,對基金日常運作進行監管。
6、發現基金運作存在的問題,根據公司制度與基金合同,提出調整建議,經批準后實施。
7、根據公司制度與基金合同,負責基金擬投資項目的審查,并提供決策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