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算機系統服務合同(通用3篇)
計算機系統服務合同 篇1
甲 方: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年月日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有關規定,為確保甲方計算機軟、硬件和網絡系統及業務系統的的正常安全運行,甲方作為服務對象,向乙方購買專項運行維護技術服務,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特簽訂如下維護合同:
第一條 服務內容
單位:元
序號服 務 項 目數量及單位單價金額
1
2
3
4
5
6
7
合計:人民幣(大寫) 元整 (¥ )
第二條 服務方式及要求
1.服務方式:乙方以公司總部技術中心運維服務部加各地市服務站的服務方式建立運維服務網絡。通過電話服務支持、遠程在線診斷、現場技術支持等多種方式提供技術服務。
2.響應時間:乙方向服務對象提供7×24小時服務,在接到甲方的服務請求后根據故障等級執行對應的響應機制。
3.服務要求:根據第一條明確的服務內容,乙方提供高質高效技術服務,及時處理有關故障,保證服務對象計算機軟、硬件和網絡系統及業務系統等正常安全運行。
第三條 服務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協議期滿后,雙方可選擇續約或自然解除合約。
第四條 付款方式
支付方式:合同簽訂后7個工作日內,甲方以轉賬方式向乙方一次性付清所有運維服務款,即人民幣: 元整(¥ 元)。乙方收到所有款項后7個工作日內向甲方開具等額的服務發票。
第五條 權利與義務
1.甲方權利與義務
(1)甲方有責任和義務協助乙方做好軟件配置、需維護設備等各項基礎信息及記錄工作,并向乙方提供相關的資料,便于日后設備的維護工作。
(2)甲方有責任和義務將需要進行維護的信息主動反饋給乙方,以便乙方能及時進行維護。
(3)乙方技術人員每次維護完畢后,甲方有義務對現場服務維護單進行簽字。
(4)若發現乙方的工作有不足之處,甲方可及時提出改進意見,力求把工作做得更完善。
(5)甲方享有對乙方技術維護工作質量監督的權利。
(6)甲方有權對乙方服務質量進行評價,有權對乙方不履行本協議條款的行為或不按服務標準進行服務的行為,向乙方服務管理部門進行投訴。
(7)甲方有義務為乙方技術人員開展工作提供相關設備、工作環境和生活上的便利。
2.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必須高效快捷地對甲方提出的服務需求做出響應。
(2)乙方應建立優秀的專門服務團隊和服務制度,建立固定、公開的技術服務平臺(如專門的服務熱線電話、電子郵箱等),要選派思想品德好、責任心強、技術過硬的技術人員組成服務團隊,建立崗位責任制,確保甲方計算機軟、硬件和網絡系統及業務系統的安全穩定正常運行。
(3)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國家、相關部門關于網絡安全和信息保密管理的規章制度。對甲方業務信息系統安全負責,不得竊取、毀壞、篡改、監聽甲方信息系統,對接觸到的甲方機密,信息系統狀況、系統的信息、網絡狀況、網站信息等系統相關信息進行保密。
(4)建立專門的技術服務知識庫、維護文檔庫,定期對甲方遇到的問題和最終解決的方法進行總結、整理和歸類;負責收集和整理甲方對業務系統的系統功能、操作應用提出的完善和改進意見等;每次故障維護處理必須形成相關的文檔并及時更新維護文檔庫;現場維護文檔還要經當事人簽字認可。
(5)每季度要向甲方匯報上一個季度的工作情況并提交相關文檔,定期總結匯報網絡、系統運行情況和存在問題,不斷改進和提高技術服務質量。
(6)設置運維服務專用工具箱,對于維護服務過程中用到的工具光盤、U盤、移動硬盤等工具,維護完成后,必須將所用工具放回工具箱,避免泄露信息。
(7)針對甲方提出的建議,乙方應在半個月內進行改進;對服務投訴,應在一星期內進行改進;對提出的系統功能需求(如系統新增功能、報表定義等)要及時記錄,反饋給廠商并進行跟蹤。
(8)不論系統設備有無故障,每年提供4次定期對甲方機房、各服務器、機房網絡設備等現場維護,并形成運維巡檢報告提交至甲方,以供甲方對各系統設備運行狀況有全面的了解,確保系統設施正常運行。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甲方違約責任
(1)若甲方隨意變更、撤銷合同,則應按《民法典》有關規定向乙方支付相當于合同總價款 %違約金。
(2)甲方逾期付款超過三十(30)日,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甲方應支付乙方已提供服務的費用,并按照服務費總金額的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2.乙方違約責任
(1)若乙方隨意變更、撤銷合同,則應按《民法典》有關規定向甲方支付相當于合同總價款 %違約金。
(2)乙方在每季度內多次不履行或不按本協議履行義務,經甲方三次投訴后仍不履行其義務則視為違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3)如服務對象向乙方提出技術服務投訴后三十日內乙方還未做出響應,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退回已支付的服務費的 %作為補償。
第七條 保密條款
對于甲方業務系統信息、與網絡安全和信息保密相關的內容,未經甲方的事先書面許可,不得向第三方直接或間接透露,違者并造成損失將追究其法律責任。
第八條 爭議解決
由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如不能通過友好協商解決爭議,雙方同意將此爭議提交合同簽訂地所在法院進行訴訟裁判。
第八條 其它
1.其他未盡事宜,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并簽署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方、乙方各執一份,自甲乙雙方法人或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單位印章(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法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法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
開戶名:_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
計算機系統服務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稅務登記證號碼:_________
為了簡化辦稅(費)程序,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就實行網上辦稅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自愿采用甲方提供的網上辦稅服務系統辦理有關涉稅事宜,并承諾遵守本協議各條款的規定,承擔由此引起的有關法律責任。
二、使用要求及安全
1.乙方在使用甲方提供的網上辦稅服務系統時,可以選擇ca證書(推薦使用)或者戶名+密碼的方式進行身份驗證。如果乙方使用ca證書進行身份驗證,必須先到ca認證中心辦理相關手續,取得ca證書。如果乙方使用戶名+密碼的方式進行身份驗證,應注意網絡數據的安全性。甲方聲明不對該方式下的網絡數據安全負責,因此發生的一切糾紛和后果由乙方自行負責。
2.乙方應當妥善保管自己的帳號密碼及ca證書,防止被盜或遺失。凡使用乙方帳號密碼或ca證書進行網上申報的,甲方均視為乙方親自辦理,并由乙方承擔由此產生的法律后果。
三、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有權使用甲方提供的網上辦稅服務系統辦理納稅申報、稅款繳納及報送財務會計報表等納稅事項。
2.乙方按照稅收法律、法規及主管稅務機關的要求,通過甲方提供的網上辦稅服務系統辦理納稅申報、稅款繳納及報送財務會計報表等納稅事項后,有權依法要求主管稅務機關提供有關的憑證或者回執,以證明乙方已經依法履行其納稅義務。
3.乙方必須按照稅收法律、法規及及主管稅務機關的要求,在法定期限內按照法定的要求通過甲方提供的網上辦稅服務系統辦理納稅申報、稅款繳納及報送財務會計報表等納稅事項。乙方在法定期限內因甲方網絡故障等特殊原因無法實施網上申報等辦稅事項的,應及時報告主管稅務機關,并采取其他方式按期進行納稅申報或辦理。否則,乙方應當承擔因申報不及時等所引起的一切法律責任。
4.乙方保證其通過網上辦稅服務系統提供的各項納稅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如乙方提供的數據不真實、不準確,乙方應當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責任。
5.乙方承諾提供專門的賬戶供網上辦稅之時使用,并保證在辦理有關納稅事宜之前,在該賬戶的存款余額足夠繳納當期各項稅費。如因賬戶余額不足而導致有關稅費無法繳納的,乙方應當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責任。
6.乙方不得擅自刪除通過甲方網上辦稅服務系統報送的各種報表、資料及其他有關信息。如乙方發現確有錯誤的,應及時與主管稅務機關管理人員取得聯系,經管理人員審核后方可刪除,并由乙方重新報送。
7.乙方注銷或變更主管稅務機關的,應當及時向原主管稅務機關報告。
8.乙方不得從事破壞甲方網絡安全的任何活動。如果因為乙方的原因造成甲方網絡安全故障的,乙方應該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對乙方網上辦稅的有關行為,有權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進行管理。
2.乙方違反本協議有關規定,致使本協議無法執行的,甲方有權取消乙方網上辦稅資格,終止乙方網上辦稅事項。甲方取消乙方網上辦稅資格、終止乙方網上辦稅事項的,應當在納稅期限屆滿前10內進行,并及時告知乙方。
3.為了保證乙方網上辦稅的順利進行,甲方承諾為乙方提供必要的電子申報軟件操作培訓和技術支持,并提供的每天24小時的網上辦稅服務。
4.甲方應當對乙方提供的各種資料保密。
五、爭議解決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的爭議,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及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加以解決。屬于民事法律領域內的問題,應相互協商;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甲方:
乙方:
日期:年月日
計算機系統服務合同 篇3
智慧餐飲系統服務合同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則,在遵守國家有關政策和法規的前提下, 經友好協商,就 平臺合作事宜達成以下合同條款,由雙方共同恪守。
第1條 合同目的
為整合甲、乙雙方在各自領域的資源優勢,甲方有償獲得乙方二維碼 平臺系統的使用資格。
第2條 合同雙方的權利義務
2.1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應當向乙方提供有效證件,企業應提供營業執照復印件(加蓋公章),個人應提供身份證復印件,以便乙方進行管理、統計、通知和維護。
(2)甲方成為乙方二維碼 平臺系統的授權使用商后,非因法定或約定情形,乙方不得取消其授權使用商資格。
(3)甲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會員管理平臺使用服務費。
2.2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2.2.1乙方應當負責維護會員管理平臺系統,確保會員管理平臺系統能正常使用。乙方關于會員管理平臺系統的具體服務內容(基于甲方微信公眾平臺)包含但不限于:
(1)提供會員管理。(包括:座位管理,積分管理,生日提醒,潛水提醒)
(2)提供店內管理系統。(包括:分店管理,排號預約,財務報表,員工管理,商品進銷存)
(3)建立微信營銷平臺。(包括:微信服務號自定義菜單、電子優惠券,微商城(微信購票、訂餐)、微信會員卡、微預訂、微外賣、微活動(在線抽獎、有獎調查、新聞發布、活動報名))
(4)提供電子點餐系統。(包括:二維碼掃碼點餐,PAD點餐,點菜寶點餐,微信點餐)
(5)搭建電商平臺,搭建宣傳平臺。
2.2.2 因乙方原因導致的用戶有效投訴,乙方應積極與商戶協調解決,確保用戶順利使用。如果管理平臺出現問題一個工作日解決,如有違例,按甲方與乙方所簽合同金額的 %每天進行罰款;乙方需提供必要的技術培訓或遠程協助解決相關問題,甲方保證會員管理平臺系統運行環境聯通互聯網。
2.2.3 為方便甲方開展業務,乙方可免費為甲方提供微營銷平臺相關咨詢服務。乙方對功能平臺系統享有所有權和知識產權,甲方擁有合法使用權。
第3條 費用及支付方式
3.1 系統硬件價格:雙屏機 套(含錢箱、小票打印機、鼠標鍵盤)單價人民幣 元/套(附送:兩套會員識讀設備),雙屏機 套(含錢箱、小票打印機、鼠標鍵盤、二維碼識別器、來電寶、POS機)單價人民幣 元/套,共人民幣 元;立式點菜機 臺,單價人民幣 元/臺,共人民幣 元(注:點餐機要提前訂做,需全額支付);后廚打印機 臺,單價人民幣 元/臺,共人民幣 元;會員芯片卡 張人民幣 元;點菜寶基站一臺人民幣 元,點菜寶 個人民幣 元/個,共人民幣 元軟件。所有硬件設備共計人民幣 元,軟件一套人民幣 元;合同共計:人民幣(大寫) (¥ 元)。甲方應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5日內向乙方支付點餐機訂金人民幣 元以及其他設備金額(共計:人民幣 元)的 %即人民幣 元,共計人民幣 元作為預付金,余下金額人民幣 元需在系統完全正常使用7天后全額支付。
硬件配置參數:
雙屏機:該設備為A級產品,YN-SP008
錢箱:型號:Z420,五格三檔;尺寸:405mm*420mm*85mm
小票打印機:品牌:芯燁;型號:XP-58 打印紙寬:58mm 打印速度:90mm/s
鼠標鍵盤:標準鍵鼠配置
二維碼識別器:可接串口,USB接口,實現圖像采集,圖像處理,二維條碼解碼,RS232,USB數據傳輸功能,設備美觀大方,解碼速度快,用戶體驗佳。
來電寶:來電彈屏 通話錄音盒 USB接口
POS機:產品型號:SP30;產品名稱:密碼鍵盤
立式點菜機:廠家訂做,暫無參數。
后廚打印機:品牌:佳博;型號:GP-L801601;接口:網口;打印命令:支持ESC/POS命令
點菜寶基站:品牌:博立;型號:BL-12
點菜寶:品牌:博立;型號:BL-09
3.2 甲方付款必須以加蓋乙方公章的賬戶指定通知函作為付款依據,并將本合同款項(服務費)轉入通知指定的賬戶。甲方付款到非乙方指定賬戶產生的一切經濟和法律責任,概由甲方自行承擔。
第4條 保密條款
4.1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或本合同解除、終止以后,未經合同相對方的書面同意,任何一方對合同內容及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以任何方式獲知的另一方商業秘密或其他技術及經營信息均負有保密義務,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泄露該信息。造成損失的,泄密方應賠償相應的損失,及承擔相關的法律后果。
4.2 甲方不得允許(出借、贈與、出租、轉讓等處分乙方商業秘密的行為皆屬于“允許”)或協助任何第三人使用乙方的商業秘密,包括平臺產品信息、用戶反饋資料等內容。
4.3 任何一方違反上述兩條規定的,除應賠償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之外,還應向守約方支付合同金額兩倍的違約金。
第5條 合同期限和變更、終止條款
5.1 協議期內,如由市場發生變化或其他不可預見的原因,需要對本協議有關條款進行調整,提出調整的一方應提前通知另一方并提供調整解釋說明。
5.2 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書面簽署補充合同﹑紀要﹑附件等形式,變更或修改本合同。
5.3 本合同有限期為兩年。經雙方協商可提前終止或延長合同期限。合同期滿前一個月內雙方未達成續約意向的,合同自動終止。
第6條 其他約定
6.1 因本合同產生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6.2 因國家政策、政府禁令、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而導致協議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時,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6.3 甲方不得直接將合同款項轉入乙方工作人員私人賬戶,更不得對乙方工作人員給與任何形式賄賂(包括但不限于現金、送禮、返點等),一旦發現,乙方有權隨時解除本合同,并不承擔任何違約責任(包括有權不退還已經收取的所有款項)。此外,乙方有權根據《刑法》等規定將相關責任人報送司法機關處理。
6.4 與本合同有關的文件、通知無法直接送達時,可通過電話(包括短信)、電子郵件或郵寄方式送達,雙方指定的通訊地址、電子郵箱均視為有效送達地址。如果任何一方的通訊地址(包括電子郵箱)或聯系電話出現變化,應及時以書面形式告知對方,否則無法通知、送達的法律后果自負。
6.5 特別申明:本協議內容均系甲乙雙方的真實意思表示,甲乙雙方簽署協議時無任何脅迫、欺詐、重大誤解之情形,并已充分理解本協議全部內容,自愿接受本協議約束。
第7條 合同的生效和文本
7.1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以時間靠后者為準)。
7.2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各份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簽署時間: 年 月 日
甲方(蓋章):
聯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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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乙方(蓋章):
聯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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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