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區機動車位服務合同(精選3篇)
小區機動車位服務合同 篇1
甲方: 物業
乙方:電話: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和省物價部門批復地下停車費用標準,就機動車位服務事宜達成如下協議條款:
一、乙方停放的機動車輛:車牌號: ,品牌
二、甲方機動車輛停放的具體位置:地下 號車位。
三、車位服務費用:元/月,暫定一年,自年 日—年日交納當年的車位服務費,共計元。如乙方未按時交納的,視為放棄本協議第三條所約定的車位,甲方可以將該車位另行安排。
四、甲方的職責:
1. 如機動車停車區域內發生交通事故、車輛丟失或毀損事故、物品丟失或毀損事故的,甲方應當積極配合有關部門處理事故,協調糾紛。
2. 甲方負責停車區域內衛生打掃和照明等。
五、乙方的職責:
1. 乙方負責車位的使用、管理,如有糾紛,甲方予以協調處理。
2. 乙方負責妥善保管停車位上的停車鎖,如有損壞或丟失由乙方自行負責修復或賠償。
3. 乙方必須將自己的車輛停放在指定車位,不得亂停亂放。否則,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100元/次。違約停車達五次以上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已交納費用不予退還。
4. 乙方將車輛停好以后,必須將車輛的門窗鎖好,車輛上不得存放現金、有價證券、貴重物品等。如發生上述物品丟失現象,由乙方自負。
5. 乙方應當保持區域內的清潔衛生,不得亂丟垃圾、雜物等。
6. 乙方進入停車區域后,應當謹慎駕駛,以免發生交通事故或其他意外事故。
7. 乙方的機動車輛在停放區域內如發生丟失現象,甲方只負責向公安機關報案,并積極配合公安機關破案。
8. 乙方的機動車輛在停放區域內如發生毀損現象的,由毀損行為人承擔賠償責任,甲方只負責從中進行協調。
六、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甲方交納過車位服務費后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甲方:房產大廈物業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小區機動車位服務合同 篇2
甲方:房產大廈物業 乙方:電話: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和省物價部門批復地下停車費用標準,就機動車位服務事宜達成如下協議條款:
一、乙方停放的機動車輛:車牌號: ,品牌
二、甲方機動車輛停放的具體位置:地下 號車位。
三、車位服務費用:元/月,暫定一年,自年 日—年日交納當年的車位服務費,共計元。如乙方未按時交納的,視為放棄本協議第三條所約定的車位,甲方可以將該車位另行安排。
四、甲方的職責:
1. 如機動車停車區域內發生交通事故、車輛丟失或毀損事故、物品丟失或毀損事故的,甲方應當積極配合有關部門處理事故,協調糾紛。
2. 甲方負責停車區域內衛生打掃和照明等。
五、乙方的職責:
1. 乙方負責車位的使用、管理,如有糾紛,甲方予以協調處理。
2. 乙方負責妥善保管停車位上的停車鎖,如有損壞或丟失由乙方自行負責修復或賠償。
3. 乙方必須將自己的車輛停放在指定車位,不得亂停亂放。否則,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100元/次。違約停車達五次以上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已交納費用不予退還。
4. 乙方將車輛停好以后,必須將車輛的門窗鎖好,車輛上不得存放現金、有價證券、貴重物品等。如發生上述物品丟失現象,由乙方自負。
5. 乙方應當保持區域內的清潔衛生,不得亂丟垃圾、雜物等。
6. 乙方進入停車區域后,應當謹慎駕駛,以免發生交通事故或其他意外事故。
7. 乙方的機動車輛在停放區域內如發生丟失現象,甲方只負責向公安機關報案,并積極配合公安機關破案。
8. 乙方的機動車輛在停放區域內如發生毀損現象的,由毀損行為人承擔賠償責任,甲方只負責從中進行協調。
六、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甲方交納過車位服務費后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小區機動車位服務合同 篇3
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甲方)與_________用戶(以下簡稱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就甲方向乙方提供快速通關_________及其相應服務,達成如下協議:
一、服務總則
1.乙方根據本協議獲得甲方提供電子申報設備通信服務,甲方根據雙方確定的資費標準對乙方進行_____。
2.在甲方為乙方提供電子申報設備通信服務期間,乙方每月(按自然月計)的通信費用以人民幣結算。
4.乙方同意在繳費期內向甲方指定的賬號或按甲方指定的交費方式支付費用。
5.下列情況下,甲方有權暫停服務,并有權通過法律手段向乙方追繳欠費:乙方因違反國家法律和海關有關規定而被停止業務運作并產生欠費。
6.乙方補交所欠費用并申請復通,經甲方同意后,在一周內恢復電子申報設備的使用。
7.乙方的操作人員必須通過甲方培訓,并持有甲方頒發的《來往港澳小型船舶電子申報技術操作員證》方可操作。
8.乙方若對費用及繳費情況有疑問,可在三個月內到甲方處或撥打甲方查詢電話查詢,航次帳單只保留三個月。
10.若乙方資料(聯系方式、聯系人、發票及帳單郵寄地址等)發生變更,應提前十五天以書面方式通知甲方,以保障甲方向乙方提供正常電子申報設備通信服務。否則,因此產生的責任由乙方負責。
11.甲方有義務對用戶提供的資料進行保密。
12.下列情況,甲方有權解除協議:
乙方(包括代辦人)提供的證件資料虛假不屬實。
未經同意,乙方擅自裝拆電子申報設備并用于違法犯罪活動或不當用途(有損甲方或相關第三方利益)。
二、通信費用的結算
1._____標準:每船每月在_________個航次內______________元;每月在_________個航次內______________元,每月在_________個航次以上,從第_________個航次起______________元。
2.乙方繳費方式:
同城支票(含_________);
異地銀行劃帳(收款單位:_________公司;開戶行:_________;帳號:_________);
銀行代扣(憑身份證原件,存折原件或銀行卡在________________銀行辦理代扣手續,我公司可代辦銀行代扣手續)發票:收到款后由甲方負責郵寄。
3.乙方繳費時間:以自然月為計費周期,每月的4—10日為甲方向乙方寄發上月_____帳單日期;每月的11—20日為乙方繳交上月航行通信服務費的時限,甲方將在每月23日向按時繳費的乙方寄發票。
三、其他事項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協議條款如有變更,甲方將以業務通告、郵寄、信函等形式通知乙方,乙方須在甲方通知后_____天內與甲方協商并簽訂特別協議。否則,甲方視乙方得知并同意新協議。
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蓋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