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物業服務合同(通用19篇)
學校物業服務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方將學校物業管理服務方面的工作委托乙方管理服務。乙方將通過嚴格科學的管理,熱情優質的服務為學校的教學、科研和生活創造整潔、優美、舒適、安全、寧靜、便捷,及時、可靠的環境,為此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責任、權利、義務
1、對校園內的一切公共設施及設備享有所有權,并有對國有資產的保護、使用和監督權。
2、負責對乙方管理與服務進行工作查詢與質疑。
3、負責制定學校綠化、美化及設施的更新改造計劃。聽取和采納乙方對校園綠化等改造工作提出的合理化建議。
4、負責按規定向乙方支付物業經費和運行費。
5、負責了解掌握乙方經費運行情況,對違反財務規定的行為提出意見。
6、甲方可視完成物業管理的優劣向乙方提出獎勵意見和處罰意見。
二、乙方責任、權利、義務
1、按協議內容保質保量地完成物業管理與服務工作。按文明校園建設標準保持學校的花園式單位及文明校園的稱號。
2、對院內的公共設施及地面不得擅自占用或改變其使用功能,如需要改變應經甲方同意后方可實施。
3、定期向甲方通報工作情況,對甲方提出的合理的整改意見有義務執行。
4、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將本物業管理內容和責任轉移給第三方。
5、乙方應建立并保存詳細的物業管理檔案資料。
三、委托管理主要內容
1、全院的綠化、美化工作。
2、教室的衛生保潔服務和管理工作(不含專用教室)。
3、公共環境、公共場所的保潔服務和管理工作。
4、公共設施、設備的維修、保養、運行和管理工作。
5、公共建筑部分的維修保養工作。
6、自管家屬樓的維修和保養工作。
7、水電暖的維修管理與服務工作。
8、院內創收經營水電費和供暖費的收支工作。
9、節能工作。
10、家屬水、電費的統計、收繳工作。
11、飲用水供應和洗浴工作。
12、院領導辦公室的保潔和開水供應工作。
13、家屬門衛的管理工作。
14、校內各商業網點的管理工作。
15、學校人防工程的管理工作。
16、其它甲方需要委托的工作。
四、服務標準
乙方應按以下標準實現物業管理目標。
(一)校園綠化美化工作
1、做到三季有花,四季常青。并承擔甲方大型活動及重大節日的花卉擺放工作。
2、按不同季節對花卉苗木的養護要求進行養護,并做到:樹灌木完整,長勢茂盛,無枯枝死杈,無病蟲害,樹木無釘槍捆綁;綠籬、綠地無雜草、雜物,無堆物料。完好率應達到98%以上。
3、校園綠化面積應達到應綠化面積的95%以上。
4、綠地、各種樹木的種植和調整工作應本著美觀合理的原則進行規劃管理。對各種古樹應重點保護,防止損傷和壞死。
5、院內的建筑物能進行立體綠化的,應進行立體綠化。
6、綠地微噴面積應達到總面積的80%以上。樹木澆水應有計量。
(二)環境衛生工作
1、道路環境應整潔。清掃要及時,做到無雜物、廢紙、煙頭、果皮、痰跡、積水等。
2、陰井、排水設施應通暢,無污水外溢,排水口處無淤泥和雜物。各井口蓋完好,化糞池應定期清理,無糞便外溢。
3、衛生間應保持干凈整潔,無異味、無蚊蠅、無糞便、無污水外溢。
4、垃圾樓應保持無蛆、無蠅,四壁清潔,地面和周圍無堆放垃圾,應封閉集裝箱上蓋。應根據垃圾日產量及時調整集裝箱數量。垃圾樓吊裝設備應及時檢修和保養,杜絕事故發生。
5、院內垃圾應日產日清,無暴露垃圾,無衛生死角。垃圾箱及果皮箱應完好清潔,周圍地面無雜物污漬。
6、建筑物內外無亂寫、亂劃、亂粘貼,無殘標;公共設施、牌匾、路標、雕塑、亭廊、石桌椅應定期擦拭,保持清潔。
7、校園主要干道的地面衛生應在每日早7:30以前清掃完畢。公共場所應定期清掃,保持清潔。上課期間不得有任何影響授課的清掃活動。
8、道路、地面不得直接攪拌水泥沙漿,建筑材料應按指定地點擺放整齊。建筑垃圾應按指定地點堆放并及時清運,對建筑垃圾影響道路通暢和環境衛生的現象要及時管理和清運。
9、門前三包工作應符合門前三包的標準和要求。
10、應及時清理院內主要干道的積雪,保證道路通暢和安全。如灑鹽水除雪,不得將積雪清掃堆放到綠籬和綠地內。
11、根據節假日的要求及時掛收國旗、彩旗、燈籠;開關大門彩燈、射燈。
(三)教室衛生工作
1、教室衛生應在每日晚自習后清掃完畢,鎖門。第二天早7:00應將各教室門打開(特殊情況除外)。
2、應保持教室地面清潔、四壁潔白、墻裙完好無污漬、黑板完好光亮、無粉筆痕跡、粉筆沫應及時清除;門牌完好、裝訂美觀;門窗、玻璃、紗窗、窗簾、小五金齊全完好;桌椅完好、擺放整齊、桌內外無雜物灰塵。
3、吊扇、黑板燈、照明燈、各種開關及各類設備應完好無損。維修要及時,保持良好狀態。
4、粉筆(白色、彩色)板擦應保證供給并擺放整齊。要保持講臺、講臺桌的完好整潔。
5、制定教室服務制度化、規范化、科學化的管理制度,確保教學需要。
以上要求的完好率應在98%以上,各階梯教室和大教室的照明燈完好率應在90%以上。
(四)公共場所維護工作
1、各樓道(包括家屬樓物業范圍)地面清潔、門窗、玻璃、紗窗、小五金齊全完好,墻裙、樓道燈的照明完好率及滿意率應在98%以上。
2、電梯應按規定做好年檢并取得合格證及運行證,兩證應掛在電梯間內。電梯應定期維修保養,不允許帶病開梯,運行應正點。電梯間應干凈、整潔、明亮。電梯工要持證上崗,嚴格執行電梯交接班制度,認真做好運行記錄。嚴禁脫崗,確保安全。
3、要保證全院正常供水、供電、供暖工作。水、電、暖設備齊全,服務維修及時到位,設備完好率應在98%以上。
4、水、電、暖維修應24小時值班。要制定應急處置方案。確保服務安全、到位。
5、節能措施得力,杜絕長明燈、長流水和跑、冒、滴漏現象。
6、按規定做好飲用水箱的衛生防疫和日常管理工作,要定期進行檢查、檢測,確保飲用水安全。
7、按要求供應全院飲用水和洗浴。對茶浴爐房要制定衛生安全工作制度,確保正常供水和安全。對浴室內衛生、各種設施應及時檢修,杜絕發生事故。
8、按要求每年應集中時間對外收取供暖費,并支付供暖費。
9、按要求努力回收學校創收水電費。
10、按要求統計、收繳、上報家屬住戶水電費。
11、按要求對院內人防工程進行檢查,防止發生意外事故。
五、違約責任
1、甲方違反合同規定,使乙方未能完成合同規定的服務和管理目標,乙方有權視不同情況限期向甲方提出解決意見(雙方協商)。如逾期仍未解決,乙方有權中止合同,所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由甲方予以經濟賠償。
2、乙方違反合同所規定的內容或未達到的服務標準,或師生員工反映強烈且不能及時解決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改正(雙方協商),如逾期不改,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另行安排其它物業管理機構替代。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乙方應給予賠償。
3、乙方違約擅自提高收費標準和降低服務標準,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改正并清退多收費用。
六、其它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并以書面協議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本協議有效期為一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2、本協議之委托協議書均為本協議的有效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協議共4份,甲、乙雙方各執2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學校物業服務合同 篇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本合同當事人:
委托方:(以下簡稱甲方)大學
受托方:(以下簡稱乙方)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在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方將大學委托乙方實行物業管理,特制定本合同。
第二條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類型:綜合類學校物業
座落位置:市路止:以學校外墻為基準
占地面積:以學校實際面積為準
建筑面積:以學校實際面積為準
第三條乙方提供服務的受益人為本物業所有者和使用人,本物業的所有者和全體使用人均應對履行本合同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二章委托管理項目
第四條辦公樓、教學樓、電教樓、公寓樓、餐廳的公共區域衛生保潔管理。
第五條公共環境衛生,包括公共場所、房屋公共部位的清潔衛生。第六條學校內的治安管理,維持公共秩序,包括大門值勤安全、校內巡邏、重點部位的值勤。
第七條公寓樓的值班。
第八條其他委托事項:
1、
2、
第三章委托管理期限
第九條委托管理期限為壹年。自20xx年月日起至20xx年月日止。合同到期,甲乙雙方若無異議,本合同可續簽。
第四章雙方權利義務
第十條甲方權利義務:
1、代表和維護物業產權人的合法權益;
2、制定物業公約并監督使用人遵守公約;
3、審定乙方擬定的物業管理安全制度;
4、檢查監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實施及制度的執行情況;
5、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
6、為乙方履行合同提供必要條件,履行協助通知義務;
7、無償為乙方提供辦公用房及庫房,并提供水、電等保障;
8、及時支付給乙方物業管理費;
9、尊重乙方工作人員,不得侮辱歧視乙方員工;
10、協調、處理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管理遺留問題;
第十一條乙方權利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制定物業管理制度;
2、及時完成甲方委托的管理事項,并不得妨礙甲方正常工作;
3、保守在日常工作中知曉的甲方秘密;
4、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接受甲方監督,聽取甲方對乙方有利改善工作的安排。不得從事任何違法違規活動;
5、不擅自占用公用設施和改變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業改、擴建或完善配套項目,須與甲方協商,經甲方同意后報有關部門批準方可實施;
6、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必須向甲方移交甲方的財產、物品以及物業的全部檔案資料。
第五章物業管理服務質量
第十二條乙方須按下列約定,實現目標管理:
1、建筑物內部衛生:按照方案標準執行。
2、公共環境:按照方案標準執行。
3、公寓管理:按照方案標準執行。
4、安全護衛:按照方案標準執行。
第六章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第十三條本物業的管理費用每年為元(大寫:)
第十四條全年物業費按月支付,甲方每月支付物業管理費元(大寫:)
第十五條管理服務費用標準的調整,按照《物業管理條例》和甲方增減服務區域、內容進行相應的調整。
第七章違約責任
第十六條甲方違反第四章第十條的約定,致使乙方未完成規定管理目標,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內解決,逾期未解決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經濟賠償。
第十七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四章第十一條和第五章的約定,未達到約定的管理目標,甲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十八條甲、乙雙方應切實履行合同條款,如任何一方違約,依據《國務院物業管理條例》和《合同法》進行相關賠償。
第八章附則
第十九條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根據甲方委托物業管理事項,辦理完交接驗收手續,乙方進行物業管理。
第二十條本合同期滿前一個月,甲、乙雙方無異議,則合同續約;若有異議,期滿則合同解除。
第二十一條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補充,以書面方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二條本合同之附件為合同有效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以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宜,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執行。
第二十三條本合同正文共5頁,一式三份,甲乙雙方以及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四條因物業建筑質量、設備設施質量或安裝技術等原因,達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擔責任并作善后處理。產生質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門的鑒定為準。
第二十五條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第二十六條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爭議,雙方應盡量協商解決或報請物業管理行政部門進行調節,協商或調節不成的,雙方同意由仲裁委員會仲裁或向當地人民法院上訴。
第二十七條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單位地址: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學校物業服務合同 篇3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方將學校物業管理服務方面的工作委托乙方管理服務。乙方將通過嚴格科學的管理,熱情優質的服務為學校的教學、科研和生活創造整潔、優美、舒適、安全、寧靜、便捷,及時、可靠的環境,為此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責任、權利、義務
1、對校園內的一切公共設施及設備享有所有權,并有對國有資產的保護、使用和監督權。
2、負責對乙方管理與服務進行工作查詢與質疑。
3、負責制定學校綠化、美化及設施的更新改造計劃。聽取和采納乙方對校園綠化等改造工作提出的合理化建議。
4、負責按規定向乙方支付物業經費和運行費。
5、負責了解掌握乙方經費運行情況,對違反財務規定的行為提出意見。
6、甲方可視完成物業管理的優劣向乙方提出獎勵意見和處罰意見。
二、乙方責任、權利、義務
1、按協議內容保質保量地完成物業管理與服務工作。按文明校園建設標準保持學校的花園式單位及文明校園的稱號。
2、對院內的公共設施及地面不得擅自占用或改變其使用功能,如需要改變應經甲方同意后方可實施。
3、定期向甲方通報工作情況,對甲方提出的合理的整改意見有義務執行。
4、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將本物業管理內容和責任轉移給第三方。
5、乙方應建立并保存詳細的物業管理檔案資料。
三、委托管理主要內容
1、全院的綠化、美化工作。
2、教室的衛生保潔服務和管理工作(不含專用教室)。
3、公共環境、公共場所的保潔服務和管理工作。
4、公共設施、設備的維修、保養、運行和管理工作。
5、公共建筑部分的維修保養工作。
6、自管家屬樓的維修和保養工作。
7、水電暖的維修管理與服務工作。
8、院內創收經營水電費和供暖費的收支工作。
9、節能工作。
10、家屬水、電費的統計、收繳工作。
11、飲用水供應和洗浴工作。
12、院領導辦公室的保潔和開水供應工作。
13、家屬門衛的管理工作。
14、校內各商業網點的管理工作。
15、學校人防工程的管理工作。
16、其它甲方需要委托的工作。
四、服務標準
乙方應按以下標準實現物業管理目標。
(一)校園綠化美化工作
1、做到三季有花,四季常青。并承擔甲方大型活動及重大節日的花卉擺放工作。
2、按不同季節對花卉苗木的養護要求進行養護,并做到:樹灌木完整,長勢茂盛,無枯枝死杈,無病蟲害,樹木無釘槍捆綁;綠籬、綠地無雜草、雜物,無堆物料。完好率應達到98%以上。
3、校園綠化面積應達到應綠化面積的95%以上。
4、綠地、各種樹木的種植和調整工作應本著美觀合理的原則進行規劃管理。對各種古樹應重點保護,防止損傷和壞死。
5、院內的建筑物能進行立體綠化的,應進行立體綠化。
6、綠地微噴面積應達到總面積的80%以上。樹木澆水應有計量。
(二)環境衛生工作
1、道路環境應整潔。清掃要及時,做到無雜物、廢紙、煙頭、果皮、痰跡、積水等。
2、陰井、排水設施應通暢,無污水外溢,排水口處無淤泥和雜物。各井口蓋完好,化糞池應定期清理,無糞便外溢。
3、衛生間應保持干凈整潔,無異味、無蚊蠅、無糞便、無污水外溢。
4、垃圾樓應保持無蛆、無蠅,四壁清潔,地面和周圍無堆放垃圾,應封閉集裝箱上蓋。應根據垃圾日產量及時調整集裝箱數量。垃圾樓吊裝設備應及時檢修和保養,杜絕事故發生。
5、院內垃圾應日產日清,無暴露垃圾,無衛生死角。垃圾箱及果皮箱應完好清潔,周圍地面無雜物污漬。
6、建筑物內外無亂寫、亂劃、亂粘貼,無殘標;公共設施、牌匾、路標、雕塑、亭廊、石桌椅應定期擦拭,保持清潔。
7、校園主要干道的地面衛生應在每日早7:30以前清掃完畢。公共場所應定期清掃,保持清潔。上課期間不得有任何影響授課的清掃活動。
8、道路、地面不得直接攪拌水泥沙漿,建筑材料應按指定地點擺放整齊。建筑垃圾應按指定地點堆放并及時清運,對建筑垃圾影響道路通暢和環境衛生的現象要及時管理和清運。
9、門前三包工作應符合門前三包的標準和要求。
10、應及時清理院內主要干道的積雪,保證道路通暢和安全。如灑鹽水除雪,不得將積雪清掃堆放到綠籬和綠地內。
11、根據節假日的要求及時掛收國旗、彩旗、燈籠;開關大門彩燈、射燈。
(三)教室衛生工作
1、教室衛生應在每日晚自習后清掃完畢,鎖門。第二天早7:00應將各教室門打開(特殊情況除外)。
2、應保持教室地面清潔、四壁潔白、墻裙完好無污漬、黑板完好光亮、無粉筆痕跡、粉筆沫應及時清除;門牌完好、裝訂美觀;門窗、玻璃、紗窗、窗簾、小五金齊全完好;桌椅完好、擺放整齊、桌內外無雜物灰塵。
3、吊扇、黑板燈、照明燈、各種開關及各類設備應完好無損。維修要及時,保持良好狀態。
4、粉筆(白色、彩色)板擦應保證供給并擺放整齊。要保持講臺、講臺桌的完好整潔。
5、制定教室服務制度化、規范化、科學化的管理制度,確保教學需要。
以上要求的完好率應在98%以上,各階梯教室和大教室的照明燈完好率應在90%以上。
(四)公共場所維護工作
1、各樓道(包括家屬樓物業范圍)地面清潔、門窗、玻璃、紗窗、小五金齊全完好,墻裙、樓道燈的照明完好率及滿意率應在98%以上。
2、電梯應按規定做好年檢并取得合格證及運行證,兩證應掛在電梯間內。電梯應定期維修保養,不允許帶病開梯,運行應正點。電梯間應干凈、整潔、明亮。電梯工要持證上崗,嚴格執行電梯交接班制度,認真做好運行記錄。嚴禁脫崗,確保安全。
3、要保證全院正常供水、供電、供暖工作。水、電、暖設備齊全,服務維修及時到位,設備完好率應在98%以上。
4、水、電、暖維修應24小時值班。要制定應急處置方案。確保服務安全、到位。
5、節能措施得力,杜絕長明燈、長流水和跑、冒、滴漏現象。
6、按規定做好飲用水箱的衛生防疫和日常管理工作,要定期進行檢查、檢測,確保飲用水安全。
7、按要求供應全院飲用水和洗浴。對茶浴爐房要制定衛生安全工作制度,確保正常供水和安全。對浴室內衛生、各種設施應及時檢修,杜絕發生事故。
8、按要求每年應集中時間對外收取供暖費,并支付供暖費。
9、按要求努力回收學校創收水電費。
10、按要求統計、收繳、上報家屬住戶水電費。
11、按要求對院內人防工程進行檢查,防止發生意外事故。
五、違約責任
1、甲方違反合同規定,使乙方未能完成合同規定的服務和管理目標,乙方有權視不同情況限期向甲方提出解決意見(雙方協商)。如逾期仍未解決,乙方有權中止合同,所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由甲方予以經濟賠償。
2、乙方違反合同所規定的內容或未達到的服務標準,或師生員工反映強烈且不能及時解決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改正(雙方協商),如逾期不改,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另行安排其它物業管理機構替代。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乙方應給予賠償。
3、乙方違約擅自提高收費標準和降低服務標準,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改正并清退多收費用。
六、其它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并以書面協議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本協議有效期為一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2、本協議之委托協議書均為本協議的有效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協議共4份,甲、乙雙方各執2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學校物業服務合同 篇4
委托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委托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城市新建住宅小區管理辦法》、《吉林市住宅區物業管理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等國家、地方有關物業管理法律、法規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對物業實行專業化、一體化的物業管理訂立本物業服務合同。
第一章 物業基本情況
座落位置: 吉林 市 船營 區 (街道)號
占地面積: 3000 平方米
物業類型:
第二章 物業服務內容
1 房屋建筑本體共用部位(樓蓋、屋頂、梁、柱、內外墻體和基礎等承重結構部位、外墻面、樓梯間、走廊通道、門廳、設備機房等)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2. 房屋建筑本體共用設施設備(共用的上下水管道、共用照明、供暖管線、加壓供水設備、配電系統、樓內消防設施設備、電梯等)的維修、養護、管理和運行服務。
3. 屬物業管理范圍的市政公用設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溝渠、池、綠化、室外泵房、路燈、自行車房棚、停車場)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4. 公共環境(包括公共場地、房屋建筑物共用部位)的衛生清潔、垃圾的收集、清運。
5. 交通、車輛行駛及停泊。
6. 配合和協助當地公安機關進行安全監控和巡視等保安工作(但不含人身、財產保險保管責任)。
7. 社區文化娛樂活動。
8. 物業及物業管理檔案、資料;
9. 法規和政策規定由物業服務公司管理的其它事項;
第三章 物業服務合同期限
本合同管理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章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 審定乙方制定的物業管理服務工作計劃;
2. 對乙方的管理實施監督、檢查;
3. 按照法規、政策的規定決定共用部位公用設施設備專項維修資金的使用管理;
4. 當業主和使用人不按規定繳納物業服務費時督促其繳納;業主入戶后不論是否入住,都要足額繳納物業費;
5. 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區域內的物業管理工作。
第五章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 根據甲方的授權和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在物業區域內提供物業管理服務;
2. 有權要求甲方配合乙方的管理服務行為;
3. 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收取物業服務費;
4. 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物業管理制度的行為,有權根據情節輕重,采取勸阻等措施。
第六章 違約責任
1. 因甲方違約導致乙方不能提供約定服務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內解決,逾期未解決且嚴重違約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經濟賠償。
2. 乙方未能按照約定提供服務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3.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4. 業主逾期交納物業服務費的,乙方可以從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應繳費用千分之三加收違約金。逾期不交物業費的,視為甲方放棄物業公司對其服務。
5. 任何一方無正當理由提前解除合同的,影響對方支付違約金;由于解除合同造成的經濟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還應給予賠償。
6. 為維護公眾、業主、物業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預見的情況下,如發生煤氣泄漏、漏電、火災、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協助公安機關執行任務等情況,乙方因采取緊急避險措施造成財產損失的,當事雙方按有關規定處理。
第七章 附 則
1. .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修訂更改或補充,以書面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 合同規定的管理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雙方如續訂合同,應在該合同期滿六個月前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3. 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并按有關法規政策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4.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提請物業管理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的,提交吉林市仲裁委員會依法裁決。
5. 本合同之附件均為合同有效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項,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
6. 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共頁,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及各執一份。
7.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學校物業服務合同 篇5
甲 方:
乙 方: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公開、公平的基礎上,甲方愿將位于沿溪路名雅新村(軍分區干休所)安全保潔、秩序維護工作交給乙方實施管理,經雙方協商達成一致意見,訂立本合同。
一、服務事項
1、共用照明的維護維修;
2、公共環境衛生打掃,包括院內公共場所衛生清掃、垃圾清運等;
3、維持公共秩序;
4、維持車輛通行,協助本小區車位的安排和調整;
5、加強出入人員管理和盤查;
6、公用花草的養護、管理;
7、對業主違反服務規定的行為,根據情節輕重采取批評、規勸、警告、制止等措施,或交有關部門處理。
二、人員配備
配備保安人員2名、經理1名、保潔員1名、清潔工一名。
三、費用
包括公用水費、電費、公共材料費、公司管理費、保安服裝費、裝備費、保安教育費、培訓學習費等,全年共計壹拾貳萬元整(¥:120xx0.00)。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根據工作需要,聘請乙方安怡物業公司。
2、本著竭誠服務,信譽至上,長期合作原則,每三年簽定一次合同,考慮物價上漲及國家用人工資保障等因素,再次簽定合同時物業管理等費用可作適當調整。本次合同期限3年(自 年日)。
3、按照我國勞動法第3條規定,甲方為聘用乙方的保安人員、管理人員、衛生人員,提供安全、衛生和必要的工作生活環境。
4、甲方有權隨時檢查、監督乙方聘用服務人員的履職盡責情況,對不適宜工作的人員提出調換建議。
5、按照我國勞動法第6條之規定,因合同期滿未續簽而繼續擔負服務的,應按時足額支付相關人員因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6、費用支付方式:甲方按月支付工資,每月支付壹萬元,于月底前支付。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服務人員必須經過培訓后方可上崗,保安人員聘用為男性,身高170厘米以上,初中以上文化程度,政治可靠,身體健康,品貌端正,無違法犯罪等不良記錄,具有一定法律常識和保安技能的城鄉青年;保潔人員須熟知保潔程序及內容;管理人員須經過正規培訓,有一定管理經驗。
2、保安人員負責甲方小區門衛值勤及小區院內安全管理,
3、保安人員有權對發現的甲方安全隱患提出合理化整改意見,建議甲方限期整改。如甲方不予采納,不及時整改,出現問題,乙方不負責任。
4、對甲方提出的不適合做服務工作的調整建議,乙方應認真聽取,及時調整。
5、服務人員在履約期間如有違法違紀行為,經調查屬實后,由乙方按照相關法律和紀律嚴肅處理,對造成財產損失的,由乙方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6、乙方負擔保安人員的服裝、交通、通訊和小區院內公共照明、監視器用電取暖、降溫等費用,并負責服務人員的工作、生活安全和日常管理。
六、雙方義務
1、精誠團結。及時通報情況,以提高服務質量。
2、相互信任。工作中出現的問題,雙方要以積極的態度協商解決。充分發揮各自職能,不相互推諉。
3、院內車位費、衛生保潔費用的收繳,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助配合,甲方統管,分期向乙方支付。
七、違約責任
1、甲方如不按時支付乙方服務費用,乙方有權終止合同。
2、合同期內任何一方,除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外,不得擅自終止合同(但因乙方履職不好,服務不周等原因造成業主、老干部不滿的,經業主委員會商議,可隨時終止合同)。在合同有效期內單方提出終止合同的,需向對方支付十二個月的管理服務費作為違約賠償金(因乙方服務等因素造成的除外)。
八、爭議解決辦法
1、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或續簽補充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如遇人力不可抗拒因素造成合同不能如約履行,雙方均無責任。
3、如有重大分歧,不能協商解決的,任何一方均有權訴諸法律解決。
本合同自雙方代表人簽字蓋章后生效。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共同信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學校物業服務合同 篇6
甲方(委托方):
代表人(姓名):
聯系電話:
郵編:
乙方(受托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郵編:
營業執照注冊號:
證書編號:
社會信用代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物業管理條例》、《湖北省物業服務和管理條例》和相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選聘乙方對(物業名稱)提供物業服務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章物業基本情況
第一條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名稱:
物業類型:
坐落位置:
占地面積:
總建筑面積:
總棟數:
總戶數:
物業區域四至:
東至:;南至:;
西至:;北至:。
(規劃平面圖見附件1,物業構成明細見附件2)
第二條物業服務用房屬全體業主所有,乙方負責物業服務用房的維修、養護,不得買賣和抵押;未經業主大會同意,乙方不得改變物業服務用房的用途。
物業服務用房建筑面積為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積為平方米,位于[號樓][幢][座]單元層號;地下建筑面積為平方米,位于[號][幢][座]單元層號。其中:業主委員會辦公用房建筑面積為平方米,位于[號樓][幢][座]單元層號。(注:物業服務用房為多處時,雙方可自行增加以上內容。)
第二章服務內容、服務標準、人員配置及有關約定
第三條乙方提供的物業服務內容包括:
(一)物業共用部位的養護和管理(物業共用部位明細見附件3);
(二)物業共用設施設備的運行、養護和管理(物業共用設施設備明細見附件4);
(三)物業共用部位和相關場地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
(四)公共綠化的養護和管理;
(五)車輛停放管理;
(六)公共秩序維護、安全防范等事項的協助管理;
(七)裝飾裝修管理服務;
(八)物業檔案資料管理;
(九)。
第四條物業服務標準及服務評價方式方法(見附件5)。
第五條乙方應確定本物業服務項目負責人項目負責人變更的,應及時通知業主委員會,并向項目所在地房產行政主管部門報備(項目負責人及主要專業技術與管理人員基本情況見附件6)。
第六條本物業服務合同期限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三章服務費用
第七條物業服務費
物業服務費收費標準。物業服務費由業主按其擁有物業的建筑面積交納,具體標準如下:
[多層住宅]:元/平方米·月;
[高層住宅]:元/平方米·月;
[別墅]:元/平方米·月;
[辦公樓]:元/平方米·月;
[商業物業]:元/平方米·月;
[會所]:元/月·平方米;
[其它]:元/平方米·月;
元/平方米·月;
元/平方米·月。
物業服務費調整方式。自年月起,每年按照(遞增或減少)的標準調整。
本物業區域物業服務經營選擇以下第種方式。
(一)包干制
物業服務費主要用于以下開支:
1.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2.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費用;
3.物業區域清潔衛生費用;
4.物業區域綠化養護費用;
5.物業區域秩序維護費用;
6.辦公費用;
7.物業服務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8.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
9.法定稅費;
10.。
實行包干制的,盈余或者虧損均由乙方享有或者承擔;乙方不得以虧損為由單方要求增加費用、降低服務標準或減少服務項目。
包干*務費不含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和更新、改造費用。
(二)酬金制
1.物業服務費用由業主按其擁有物業的建筑面積預先交納,物業服務費為交納費用的業主共同所有,由乙方代管,預收的物業服務費主要用于物業服務成本和乙方的酬金支出。
物業服務費支出包括以下部分:
(1)乙方員工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2)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費用;
(3)物業區域內清潔衛生費用;
(4)物業區域內綠化養護費用;
(5)物業區域內秩序維護費用;
(6)乙方辦公費用;
(7)乙方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8)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
(9)。
2.乙方采取以下第種方式提取酬金:
(1)[每月][每季][每半年][每年],按元的標準從預收的物業服務費中提取;
(2)[每月][每季][每半年][每年],從預收的物業服務費中按%的比例提取。
3.物業服務費支出應當全部用于本合同約定的支出,年度結算后結余部分,轉入下一年度繼續使用,年度結算后不足部分,由全體業主承擔,另行交納。
4.乙方應當向全體業主公布物業服務年度計劃和支出年度預決算,并按[半年][年]向全體業主公布物業服務費的收支情況;同時,雙方按照約定每年聘請專業機構對物業服務費年度預決算和物業服務費收支情況進行審計,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承擔][甲乙共同承擔]。
(三)其他經營方式
----------------。
第八條業主按[月][季度][半年][年]交納物業服務費,每次交費的具體時間為。
業主應當按照本合同約定按時足額支付物業服務費,逾期不支付物業服務費的,業主委員會應當督促其限期支付。業主與物業使用人約定由物業使用人支付物業服務費的,從其約定,業主負連帶支付責任。
業主轉讓物業時未結清轉讓之前物業服務費用的,應與受讓方書面約定交費責任。
第九條物業區域內已竣工但尚未出售的物業、因開發建設單位原因未能按時交付物業買受人的物業及開發建設單位的自有物業,其物業服務費由開發建設單位承擔。
第十條乙方對業主專有部分提供維修養護或其他特約服務的,按乙方在物業區域內公示的收費標準或按雙方的約定收取費用。
第十一條業主(物業使用人)在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前提下,利用住宅物業從事經營活動的,乙方按商業物業標準收取相應的物業服務費。
第十二條車輛停放收費包含車位(庫)租金和泊車服務費,按以下方式和標準收取:
(一)車位租金標準
1.汽車
露天車位:元/個·月;
室內車位(庫):元/個·月;
2.摩托車:元/個·月;
3.電動車:元/個·月;
4.自行車:元/個·月。
車位使用人應按的標準向乙方交納臨時停放車位租金。
車位屬于全體業主共有的,乙方按車位租金%的比例提取管理服務費,用于車位出租、租金收取及租金管理人工、稅費等支出。管理服務費用在返還甲方前從收取的車位租金中扣除。
(二)泊車服務費:
車位(庫)使用人按以下標準交納車輛停泊服務費,收入歸乙方所有。
1.汽車
露天車位:元/個·月;
室內車位(庫):元/個·月;
2.摩托車:元/個·月;
3.電動車:元/個·月;
4.自行車:元/個·月。
第十三條物業區域內,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訊、有線電視等有關費用應當由最終用戶承擔;業主自用的由業主承擔;乙方使用的由乙方承擔;公共水電費由據實分攤。
乙方接受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訊、有線電視等專業經營單位委托代收費用的,不得向業主收取手續費等額外費用。
第十四條乙方利用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廣告、租賃、商業促銷等經營活動,應符合有關法律規定并征得相關業主、業主大會的同意,每半年向全體業主公布收益情況,接受甲方監督。
第十五條乙方經營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所得收入,在扣除經營收入總額%的經營成本、稅費及管理費用后,其收益歸業主所有,按以下第種方式使用:
(一)納入住宅專項維修資金;
(二)按業主大會的決定使用。
第十六條本物業區域內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保修期滿后的維修、更新、改造費用,在本物業區域住宅專項維修資金中列支。乙方在物業服務過程中應當配合甲方開展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申請使用工作。
第十七條物業裝飾裝修前,乙方與業主簽訂書面裝飾裝修服務協議,乙方應當告知相關的禁止行為和注意事項,并將裝飾裝修的時間、地點等情況在業主所在樓內公示。除約定收取[裝修保證金]----------元、[裝修垃圾清運費]元,乙方不得另行收取其他任何費用。如收取裝修保證金的,未造成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承重結構損壞及違反管理規約的,乙方應當在完工后90日內將裝修保證金全額退還業主。
第十八條業主轉讓或出租其物業時,應當將本合同以及有關費用繳納情況等事項告知受讓人或者承租人,并自買賣合同或租賃合同簽訂之日起15日內,將買賣或者出租情況告知乙方。
第四章權利與義務
第十九條甲方權利
(一)對本物業區域內的物業服務事項有知情權和監督權;
(二)審定和認可乙方制訂的物業服務方案、年度服務計劃、年度維修養護計劃;
(三)監督、檢查乙方各項方案和計劃的實施,并每年對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履行物業服務情況進行考核;
(四)監督委托乙方實施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使用情況;
(五)監督乙方對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經營情況;
(六);
(七)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第二十條甲方義務
(一)在乙方入駐日前,無償提供符合使用要求的物業服務用房;
(二)向乙方移交下列資料:
1.竣工總平面圖,單體建筑、結構、設備竣工圖,配套設施、地下管網工程竣工圖等竣工驗收資料;
2.設施設備的安裝、使用和維護保養等技術資料;
3.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信、有線電視等準許使用文件;
4.物業質量保修文件和物業使用說明文件;
5.《業主名冊》;
6.物業管理必需的其他資料。
(三)負責協調、處理、解決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與物業服務活動相關的遺留問題,不因此影響乙方工作;
(四)配合乙方做好物業區域內的物業服務工作,不得干涉乙方依法、依本合同約定開展物業服務活動及企業內部管理活動;
(五)業主應按照本合同約定交納物業服務費;對違反本合同約定、逾期不交納物業服務費的業主(物業使用人),甲方應督促其交納;
(六);
(七)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二十一條乙方權利
(一)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本合同的約定,開展各項物業服務活動;
(二)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本合同的約定,向業主(物業使用人)收取物業服務費等相關費用,通過合法有效的方式解決拖欠物業服務費用的問題;
(三)對業主(物業使用人)違反本合同和《管理規約》的行為,采取勸阻、制止和向甲方、有關主管部門報告等方式,糾正業主(物業使用人)違約行為;
(四)可以選聘專業性服務企業承擔本物業區域內的專項服務項目,但不得將本物業區域內的全部物業管理服務一并委托給第三方;
(五);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第二十二條乙方義務
(一)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按照物業服務內容和標準提供物業服務;
(二)選聘專業性服務企業承擔物業區域內的專項服務項目時,應當將委托事項及受托企業的信息在物業區域內公示;
乙方與受托企業簽訂的合同中約定的服務標準,不得低于本合同約定;
乙方應當對受托企業的服務行為進行監督,并對受托企業的服務行為承擔連帶責任;
(三)妥善保管和正確使用物業檔案資料,及時記載有關變更信息,并為業主的個人資料信息保密;
(四)及時向全體業主(物業使用人)通報本物業區域內有關物業服務的重大事項,受理業主(物業使用人)的建議、意見和投訴,并定期公布相關信息接受業主(物業使用人)監督,不斷提高物業服務質量和管理水平。接受甲方、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監督;
(五)業主需要裝飾裝修房屋的,應當事先告知業主相關注意事項并與業主簽訂裝飾裝修管理服務協議;
(六)不得擅自占用本物業區域內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或改變用途,確需臨時占用、挖掘道路、場地的,經甲方和有利害關系的業主同意后報有關部門批準方可實施;
(七)本合同解除或者期滿終止時,乙方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和本合同約定,及時與甲方辦理資金、資料、資產移交和項目退出手續,將所有工作人員、生產設施設備撤離本物業區域。乙方向甲方移交的資料包括但不限于:
1.乙方進場時接收的資料;
2.共有部位及共用設施設備的竣工圖紙、保修及使用資料,共用設施設備維護保養及維修等技術資料;
3.共用設施設備的安裝調試、驗收、維護保養和維修的合同資料;
4.共有部位及共用設備設施經營收益合同資料;
5.物業面積清單及業主名冊;
6.。
(八);
(九)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五章合同終止
第二十三條經雙方協商一致,可解除本合同,并在90日內辦理移交和撤場手續。
第二十四條退出和移交手續按以下程序辦理:
(一)經協商,決定解除合同的,決定作出后3日內,應當將解除合同決定在物業區域內公告;
(二)經協商,決定解除合同的,決定作出后30日內,乙方應當做好共用部位及設施設備檔案、物業服務檔案、預收欠收代收費用等資料和賬務的清理工作,并就交接內容、方式、時間、責任界限及債權債務結算方式與甲方平等協商,簽訂退管協議;
(三)經協商,決定解除合同的,決定作出后90日內,甲方應當召開業主大會選聘新的物業服務企業,并重新簽訂《物業服務合同》。未選聘出新的物業服務企業的,甲方應當及時向物業所在地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提出托管申請或由業主大會決定是否對本物業進行自管。
第二十五條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決定在合同期限屆滿后不再續約的,均應當在本合同期滿60日前書面通知對方。
第二十六條合同期限屆滿前,甲方經業主大會決定繼續聘用乙方的,應當在本合同期滿60日前書面通知乙方;乙方自接到續約通知7日內回復甲方。
雙方同意續簽合同的,應當在合同期限屆滿前日內簽訂新的《物業服務合同》。
第二十七條合同期限屆滿前,甲方經業主大會決定繼續聘用乙方的,應當在本合同期滿60日前書面通知乙方;乙方自接到續約通知7日內回復甲方。
乙方不同意續簽合同的,應當在合同期限屆滿前日內在物業區域內進行公告,并做好共用部位及設施設備檔案、物業服務檔案、預收欠收代收費用等資料和賬務的清理工作,并就交接內容、方式、時間、責任界限及債權債務結算方式與甲方平等協商,簽訂退管協議。
第二十八條合同期限屆滿,業主大會因故沒有作出選聘或者續聘決定,乙方有權選擇同意或不同意按照本合同約定繼續提供服務。
乙方同意繼續提供服務的,本合同自動延續至業主大會作出選聘或者續聘決定為止。
乙方不同意繼續提供服務的,應提前兩個月本在物業區域內公告并告知社區居委會,合同期滿即自行終止。
第二十九條本合同終止后,甲、乙雙方應當共同做好交接工作,包括物業服務費用預收及欠款的清算、外包合同及經營收益合同的履行交接、物業共有部位及共用設施設備的運行查驗、相關檔案資料的移交等,甲、乙雙方應當相互配合,共同做好物業服務的交接和善后工作。
第六章違約責任
第三十條乙方的服務質量達不到本合同第五條約定的標準,乙方應按標準向甲方、業主支付違約金。給甲方、業主造成損失的,應向甲方、業主賠償損失。
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的約定,致使不能提供和達到本合同約定的服務內容和標準的,甲方有權依法解除合同,并有權要求乙方按其減少的服務支出予以賠償。但業主(物業使用人)不得以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為由拒絕交納物業服務費。
第三十一條甲方、業主(物業使用人)違反本合同的約定,致使乙方未完成本合同約定物業服務內容的、未達到物業服務標準的,乙方不承擔違約責任;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業主(物業使用人)應給予乙方經濟賠償。
第三十二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擅自提高物業服務收費標準的,業主(物業使用人)有權拒絕交納擅自提高的部分費用;已經收取的,乙方應雙倍返還擅自提高部分的物業服務費用。
第三十三條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內擅自停止物業服務的,甲方可要求乙方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并應當按的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前述行為給業主造成損失的,乙方應當賠償相應的損失。乙方在本合同終止后拒不撤出本物業區域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時撤出物業區域,并應當按的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前述行為給業主造成損失的,乙方應當賠償相應的損失。
第三十四條業主違反本合同約定拖欠或拒交物業服務費用的,經乙方書面催繳,仍不能按時足額交納物業服務費的,每日應當按欠費金額‰或的比例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業主(物業使用人)違反本合同的約定,實施妨害物業服務及侵權行為的,應當承擔恢復原狀、停止侵害、排除妨礙、賠償損失等相應的民事責任。
第三十五條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部分或全部無法履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全部免除責任。
第三十六條本合同終止后乙方拖延、拒絕移交及撤場的,業主有權拒絕交納合同終止后的物業服務費,甲方可向當地房產行政主管部門投訴,由當地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組織移交。
第三十七條乙方有確切證據證明屬于以下情況的,可不承擔違約責任:
(一)由于甲方、業主(物業使用人)的自身責任導致乙方的服務無法達到合同要求的;
(二)因物業專有部分內專有部位及專有設施設備固有瑕疵所致的一切損害,但因乙方故意或乙方違反本合同義務而直接導致的情況除外;
(三)非乙方責任出現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訊、有線電視及其他共用設施設備運行故障造成損失的;
(四)乙方按本合同履行協助做好物業區域內的安全防范義務,但發生不可預見、不可避免的治安或刑事案件(包括但不限于搶劫、破壞、爆炸、火災、盜竊、自然災害等)的;
(五)因維修養護本物業區域內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需要且事先已告知業主(物業使用人),暫時停水、停電、停止共用設施設備使用等非乙方責任造成損失的;
(六)乙方向甲方或業主提出書面建議要求修繕、改造專有或共有部位、設施設備或糾正不良行為,而甲方或業主(物業使用人)未采納(包括但不限于高空拋物、違章裝飾裝修、未及時維修或改造等)所致之損害;
(七)。
第七章其他事項
第三十八條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雙方可以通過友好協商或者向物業所在地房產行政主管部門、行業協會、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以及社區人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的方式解決;不愿協商、調解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按照以下第種方式解決:
(一)向物業所在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二)向物業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三十九條為維護公共利益,在不可預見情況下,如發生燃氣氣泄露、設備設施故障、火災、暖氣管或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協助公安機關執行任務等突發事件,乙方因采取緊急避險措施造成損失的,甲、乙雙方可按有關規定處理。
第四十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本合同補充協議、附件均為合同有效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一條本合同一式五份,經甲、乙雙方蓋章后生效。甲、乙雙方各執兩份,由乙方報物業所在地房產行政主管部門存檔一份。
附件:1.規劃平面圖
2.物業構成明細
3.物業共用部位明細
4.物業共用設施設備明細
5.物業服務標準及服務評價方式方法
6.項目負責人及主要專業技術與管理人員基本情況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授權代表: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學校物業服務合同 篇7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
說明
1.本合同文本為示范文本,由北京市建設委員會和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制定,供業主委員會或業主與物業服務企業簽約時使用。
2.本合同文本中所稱物業服務,是指業主通過選聘物業服務企業,由物業服務企業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對房屋及配套的設施設備和相關場地進行維修、養護、管理,維護物業區域內的環境衛生和相關秩序,并由業主支付費用的活動。
3.本合同文本[ ]中選擇內容、空格部位填寫及其他需要刪除或添加的內容,雙方當事人應當協商確定。[ ]中選擇內容,以劃√方式選定;對于實際情況未發生或雙方當事人不做約定的,應當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刪除。
4.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實際情況決定本合同原件的份數,并在簽訂時認真核對合同內容。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業主委員會][業主]
委托方登記號(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
物業服務企業(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注冊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業資質證書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組織機構代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物業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物業服務有關事宜,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部分物業項目基本情況
第一條本物業項目(以下簡稱“本物業”)基本情況如下
名稱:[地名核準名稱][暫定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類型:[普通住宅][經濟適用住房][公寓][別墅][辦公][商業] ________________。
坐落位置:________________區(縣)________________路(街)_____________。
建筑面積:[預測面積][實測面積][房屋所有權證記載面積] ________平方米。
區域四至
東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南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西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學校物業服務合同 篇8
甲乙雙方基本情況:
甲 方: 乙 方:
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 姓 名: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 身 份 證:____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____
甲方為確保學校內外整潔清新和優良的校園環境,特將學校部分服務項目承包給乙方。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承包的服務項目內容:衛生保潔及校園綠化養護
二、項目協議期限及費用支付
1.項目協議期限時間從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費用支付:
(1)保潔費每年按12個月支付給乙方,每月支付______元(大寫: )
(2)綠化養護費每年________元,(大寫: )分兩次支付,每年6月和12月各付總服務費的一半。
三、服務形式、內容及要求
(一)保潔工作
1.保潔形式為學校的日常衛生保潔,保潔時間為甲方的每個工作日。
2.保潔范圍:
⑴、校園內教學樓、辦公樓、功能用房樓梯間及過道的垃圾清掃 ⑵、校園內各運動場所、廣場、綠化帶內垃圾清掃
⑶、會議室、廁所衛生打掃
⑷、寒暑假期間學校常規保潔工作
㈤、臨時性的衛生打掃任務
3.保潔標準:
每日清掃保潔做到學校內的地面(含房屋過道和樓梯間)、綠化帶、運動場所無零星垃圾雜物;會議室、廁所保持干凈整潔。
(二)綠化養護工作
1、除草:草坪、花臺內無雜草,除草后及時清理干凈。
2、修補:適時對需要整形的花草進行修剪,對缺損的花草及時進行補種。做到樹上無枯枝,草坪和花臺內綠化全覆蓋。修剪下的枝葉和枯死花草及時清理。
3、病蟲害防治:要以預防為主,平時多檢查,發生病蟲害要及時處理,使用農藥時按說明使用。盡量避免在學生上課期間噴灑農藥和施肥。
4、日常管理:按季節條件和花草生長特點,適時澆水、施肥,確保花草生長茂盛。
5、寒暑假假期內可以不進行日常綠化維護,但開學前應將綠化維護好,確保開學時校園綠化的整潔美觀。
6、突擊管理:乙方保證隨時能聯系。遇甲方特殊活動或特殊要求,甲方聯系乙方,乙方要在合理的規定時間內配合甲方對校園綠化進行突擊維護。
四、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對乙方服務情況進行檢查。如發現有不符合標準之處,應責令乙方工作人員隨時進行整改。若不及時整改,可以書面通知乙方并視情況對工作人員給予經濟處罰。
2.乙方不能按照甲方要求的服務標準完成相關工作的,甲方有權隨時解除合同。
3.甲方為乙方服務人員提供工作用水、用電等基礎設施設備。
4、甲方為乙方服務人員提供工作所需的保潔及綠化養護工具,化肥、農藥等。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必須按甲方規定標準進行相關工作,服從甲方的管理和指揮,遵守甲方各項管理制度。
2.乙方應遵循安全生產規定,在服務過程中,(除人力不可抗拒的災害或因甲方存在安全隱患造成的安全事故和因甲方指揮安排不當出現事故由甲方負責外)所發生的人身事故、責任與費用由乙方承擔。
3.承包期間,若乙方另聘他人完成上述服務內容,則所聘服務人員的工資、勞保、福利、工傷事故等由乙方負責。
五、合同的變更、解除與終止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如需變更、解除或終止,必須經雙方協商并一致同意。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或單方面變更、解除或終止合同的,視為違約,應由違約方承擔相應責任,并由違約方按合同計算的經費總額10%進行賠償。
六、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七、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行一份。
甲 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學校物業服務合同 篇9
甲方:中山巨龍古玩城發展有限公司
乙方:中山巨龍古玩城x棟x號 x業主/商戶
為堅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的實施和執行,落實“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方針,嚴格消防監督管理,加強消防管理力度,防止火災發生,減少火災損失,保障巨龍古玩城(簡稱本城)的正常生活秩序及人員、財產的安全,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及中山市地方消防安全法規的要求,特簽訂本消防安全協議書,具體約定如下:
一、根據“誰主管、誰負責”的消防責任界定原則,甲方將本城區屬乙方購買所有或租賃的商鋪范圍的消防安全保障工作分割委托給乙方負責。
二、甲方責任義務:
1.負責本城區消防安全防范的組織工作,定期開展消防安全知識宣傳和消防逃生演習活動,定期安排防火檢查,對火災隱患及時上報或整改。
2. 負責本城區公共消防設施設備的管理維護工作,貫徹執行各項消防管理規定,認真落實安全管理措施。
3. 負責在本城區發生火警時及時組織撲救和協助政府消防部門進行消防滅火施救工作。
4. 其它作為本城區物業管理公司所應承擔的消防責任義務。
三、乙方責任義務:
1. 積極支持配合和參加甲方組織的消防安全防范活動,自覺培養消防意識宣傳消防重要性。
2. 不在所屬住宅房屋或車輛內貯藏保存易燃易爆危險物品。
3. 不違規使用電器、不超容量用電和不違規使用液化氣、管道煤氣等燃氣具。
4. 教育和培養家庭成員特別是小孩學習消防逃生技能、會報警、不玩火和不燃放煙花爆竹。
5. 遵守裝修工程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和工程施工安全技術規范。
6. 在有火警緊急情況下能冷靜準確向119報警并滅火、指引和協助他人逃生。
7.在政府組織的相關職能部門,對乙方自己搭建的鐵棚或雨棚等檢查時,如需進行整改或拆除時,所產生的費用均由乙方承擔,甲方不做任何補償。
8.乙方自己搭建的鐵棚或雨棚等其它物品,因臺風或其它原因對他人造成傷害或損失,由乙方承擔責任。
9. 其它作為本城區業主或住戶所應承擔的防責任義務。
四、甲乙雙方對上述各項消防安全管理責任義務應認真執行,若有違反,承擔相關法律后果。
五、本協議未盡事宜,可由甲乙雙方約定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六、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甲乙雙方簽名之日起生效。
甲方:中山巨龍古玩城發展有限公司
乙方:
日期:20x年X月x日
學校物業服務合同 篇10
機關辦公樓物業委托合同是提供勞務類合同,其標的是為勞務,這種勞務體現為委托人為受托人處理委托事務。以下是小編為大家精心整理的機關辦公大樓物業管理委托合同范本,歡迎參考閱讀。
機關辦公大樓物業管理委托合同范文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根據合同雙方協商決定,以政府相關的物業管理法律、法規為框架,雙方本著自愿、平等、誠實、信用的原則,就甲、乙雙方委托期間的責權利關系,特制訂本合同。
第一章 委托服務的物業基本情況
名稱:__市行政服務中心-陽光大廈
地址:
建筑面積:___平方米
行政服務中心地上_層、地下_層。1至3層為行政服務窗口,4至5層為辦公區域。大廈配套設施功能有:中央空調系統,供配電系統,消防系統,給排水系統,綜合布線系統,乘客電梯,大小會議室,技防監控系統及建行服務區等。
第二章 委托服務范圍與內容
一、大廈的公共設施設備的日常管理。
二、大廈的公共環境衛生保潔。
三、大廈的公共秩序維護。
四、負責大廈的導辦、解說。
五、建立本大廈物業基礎檔案和日常運作檔案管理工作。
六、完成合同條款外的由雙方協商決定的其它有償或無償服務事項。
第三章 管理運作方式
一、雙方約定本委托合同簽訂的有效期為壹年,即自20__年8月1日至20__年7月31日。乙方對大廈每年服務費用為人民幣__萬元(大寫:___整),合同簽訂之日起十日內結算__萬元,合同到期之日起十日內結算__萬元。
以上費用含員工工資、社會保險、工裝費用、器材費用、辦公費、福利津貼、稅金和利潤。明細如下:
(一) 人員工資__萬元。
其中:保潔員8名,解說、導辦員5名,水電維修工2名,弱電系統維護工1名,秩序維護人員11名。
以上合計27人,月工資__元,全年共__萬元。
(二)其它費用__萬元
1、社會保險:__萬元32.5%=__萬元
2、福利費:__萬元2.5%=__萬元
3、保安著裝費:__人500元/人=__萬元
4、保安器材及保潔工具費:__萬元
5、物業公司利潤:__萬元4%=__萬元
6、稅金:(__+__+__+__+_8+__)5.6%=__萬元
二、乙方接受甲方監督,在甲方指導下開展工作。
三、甲方負責大廈設備設施日常維修換件費用和涉及外委專業保養和維修費用的支付(外委專業保養費用包括:電梯月度保養與年檢保險、以及空調、消防、配電、技防等機組的年度計劃性保養。外委專業維修:是指物業公司服務范圍之外的需要委托外部專業公司進行維修的內容)。
第四章 甲方權利和義務一、審核批復由乙方遞交的有關大樓物業管理建議性、整改維修、約定費用結算等書面材料。
二、甲方有權利對乙方的管理質量進行隨時檢查,并要求乙方對管理中存在的問題進行改進,如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當造成甲方經濟損失或大樓共享部位設施或設備損壞,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并在合理時間內修復,如沒有在合理時間內修復,甲方有權根據乙方應承擔的賠償責任在物業費用結算時扣除,如整體管理水平明顯下降,在限期整改還達不到明顯效果的,直至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三、甲方在合同生效后,乙方可以向甲方申請復印與物業管理相關的檔案數據,并在雙方終止合同時乙方交還給甲方,不得交給第三方。
四、按合同約定向乙方結算物業服務費用。
五、負責大樓電、水、電信、網絡等費用以及制冷供暖材料能耗費用。
六、甲方視同需外委服務的各類經營性代辦、商務、代購、大廈外墻清潔等業務,以同質同價為前提,乙方為優先選擇方。
七、支付因甲方特殊需要由乙方進行加班加點而發生的費用。
八、不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規定內所進行的管理和經營活動。
九、協調處理由乙方請求協助的物業管理過程中出現的糾紛矛盾。
十、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相關的宣傳教育和文化娛樂活動。
第五章 乙方權利和義務
一、從大樓管理目標定位要求出發,制訂本大廈物業管理各項規章制度和考核制度,有效地開展各項管理服務工作。
二、負責本大廈委托合同責任內的日常管理服務應盡事務,積極做好甲方機動相關事務的配合工作。
三、有權依照相關法規、本合同范疇和大廈的有關規定,對違章違規行為進行協調和處理。
四、接受行業主管部門及有關政府部門的監督、指導,并接受甲方和其它使用人的合理監督。
五、對本大廈的共享設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變其使用功能,如在本大樓管理中需擴建、完善配套項目,須經甲方批準后方可實施。
六、乙方按工作需要在本大廈設置物業管理處。
七、建立大廈的物業管理檔案,并負責及時記載有關變更事項。
八、有義務配合甲方對保修期內的第三方施工質量監督和現場管理。
九、積極配合甲方開展人文宣傳活動,以及各項人性化服務工作。
十、本合同終止時,須向甲方移交相關的大廈及甲方相關財產和物業管理檔案數據。
十一、不承擔對大廈工作人員和使用人的財產保管、人身保險義務。
第六章 違約責任
一、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完成管理目標或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相應經濟補償或承擔相應責任。
二、如因乙方沒有完成合同責任或未按本合同有關規定履行職責造成管理不善甚至發生重大失誤的,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根據本合同約定,在乙方服務費用中罰款,并應同時由乙方承擔相應的行政責任或經濟賠償責任(以政府有關部門鑒定為準)。
三、甲、乙雙方如有采取不正當手段而取得管理權或致使對方失去管理權而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過錯方應承擔全部責任。
第七章 其它事項
一、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因素(如臺風、地震等突發事件)造成人員傷亡,經濟損失的,雙方應相互體諒,共同協商,及時進行妥善處理。
二、因大廈建筑質量、設備設施質量或安裝技術原因,達不到使用功能和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負責并作善后處理。產生質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有關部門的鑒定為準。
第八章 合同更改 補充與終止
一、經雙方協商一致,可對本合同有關條款進行更改或補充,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為準,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二、本合同附件經雙方確認蓋章后,具有同等效力。
三、合同規定的管理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如須續訂,應在本合同期滿三個月前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四、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應友好協商或報請行業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的,提交__仲裁委員會裁決。
五、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甲方代表人蓋章: 乙方代表人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學校物業服務合同 篇11
委托方(甲方): [業主委員會][業主] 委托方登記號(身份證號): 通訊地址: 聯系電話: 郵政編碼:
物業服務企業(乙方): 營業執照注冊號: 企業資質證書號: 組織機構代碼: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委托代理人: 聯系電話: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物業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物業服務有關事宜,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部分 物業項目基本情況
第一條 本物業項目(以下簡稱“本物業”)基本情況如下:
名稱:[地名核準名稱][暫定名] 。
類型:[普通住宅][經濟適用住房][公寓][別墅][辦公][商業] 。
坐落位臵: 區(縣) 路(街) 。
建筑面積:[預測面積][實測面積][房屋所有權證記載面積] 平方米。
區域四至:
東至: ; 南至: ; 西至: ; 北至: 。 規劃平面圖和委托的物業構成明細見附件一、二(以實際驗收清單為準)。
第二部分 物業服務內容
第二條 物業交接
1、甲乙雙方和原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在新的物業服務合同生效之前,就交接時間、交接內容、交接查驗、交接前后
的責任等事項進行約定。交接時間應當確定具體時點,時點前責任由原物業服務企業承擔,時點后責任由乙方承擔。
2、原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在約定時點將物業區域內的檔案資料(見附件六)、物業服務用房及屬于本物業區域內的物業共用設施設備、公共區域移交給乙方,由甲方、乙方和原物業服務企業進行逐項查驗接收,并由三方簽字確認。
3、甲乙雙方和原物業服務企業對查驗結果存在爭議的,應當在查驗記錄中載明,并明確解決辦法。
第三條 乙方應當提供的物業服務包括以下內容:
1、制訂物業服務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管理相關的工程圖紙、檔案與竣工驗收資料等;根據法律、法規和《管理規約》的授權制訂物業服務的有關制度。
2、物業共用部位的日常維修、養護和管理。共用部位明細見附件三。
3、物業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維修養護、運行和管理。共用設施設備明細見附件四。
4、公共綠地、景觀的養護。
5、清潔服務,包括物業共用部位、公共區域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等。
6、協助維護秩序,對車輛(包括自行車)停放進行管理。
7、協助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發生安全事故,及時向有
關部門報告,采取相應措施,協助做好救助工作。
8、消防服務,包括公共區域消防設施的維護以及消防管理制度的建立等。
9、負責編制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綠化的年度維修養護方案。
10、按照法律、法規和有關約定對物業裝飾裝修提供服務。
11、對物業區域內違反有關治安、環保、物業裝飾裝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規、規章的行為,應當及時告知、建議、勸阻,并向有關部門報告。
12、制定預防火災、水災等應急突發事件的工作預案,明確妥善處臵應急事件或急迫性維修的具體內容。
13、設立服務監督電話,并在物業區域內公示。
14、其他服務事項:
第三部分 物業服務標準
第四條 乙方按照雙方約定的物業服務標準(見附件
五)提供服務。
雙方約定的住宅物業的服務標準不得低于《住宅物業服務等級規范(一級)(試行)》中規定的相應要求。
第四部分 物業服務期限
第五條 物業服務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五部分 物業服務相關費用
第六條 本物業區域物業服務收費方式為:[包干制][酬金制]
第七條 包干制
1、物業服務費用由業主按其擁有物業的建筑面積交納,具體標準如下:
[多層住宅]: 元/平方米/月;
[高層住宅]: 元/平方米/月;
[別墅]: 元/平方米/月;
[辦公樓]: 元/平方米/月;
[商業物業]: 元/平方米/月;
[會所]: 元/平方米/月; 物業: 元/平方米/月。
2、實行包干制的,盈余或者虧損均由乙方享有或者承擔;乙方不得以虧損為由要求增加費用、降低服務標準或減
少服務項目。
3、乙方應當定期向業主公布公共服務收支情況。
第八條 酬金制
1、物業服務資金由業主按其擁有物業的建筑面積預先交納,具體標準如下:
[多層住宅]: 元/平方米/月;
[高層住宅]: 元/平方米/月;
[別墅]: 元/平方米/月;
[辦公樓]: 元/平方米/月;
[商業物業]: 元/平方米/月;
[會所]: 元/平方米/月; 物業: 元/平方米/月。
2、物業服務資金為交納的業主共同所有,由乙方代管,其構成包括物業服務支出和物業服務企業的酬金。
物業服務支出包括以下部分:
(1)乙方員工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2)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費用;
(3)物業區域內清潔衛生費用;
(4)物業區域內綠化養護費用;
(5)物業區域內秩序維護費用;
學校物業服務合同 篇12
甲方: 主委員會
地址:
乙方:
法定代表人:__
資質等級: __
地址:_____
聯系電話:___
根據《物權法》、《物業管理條例》、中洋水景園管理規約等相關規定,甲乙雙方就 的物業管理服務事宜,在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物業的基本情況
物業名稱:
物業類型:
座落位置:
四至范圍:
東至: 、西至 、
南至: 、北至: 。
管理面積:住宅
第二條 甲方權利義務:
1、審查物業管理服務方案、年度服務計劃、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年度費用概預算、決算報告,監督、檢查乙方各項方案和計劃的實施;
2、對乙方的管理實施監督,每年進行一次考核評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管理失誤,經物業管理主管部門認定,有權終止合同;
3、委托乙方對違反物業管理法規政策及業主規約的行為進行處理:包括責令停止違章行為、拆除違章建筑、要求賠償經濟損失及支付違約金、對無故不繳納有關費用或拒不改正違章行為的責任人,采取有效措施催繳催改;
4、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規定內容所進行的管理和經營活動;
5、負責處理非乙方原因而產生的各種糾紛;
6、協助乙方開展物業管理服務、相關宣傳教育和文化活動;
7、全力支持乙方對拒繳物業費的業主采取的有效措施;
8、按照相關政策、法律法規,籌集、使用、管理專項維修資金。
9、法規政策約定由甲方承擔的其他事項和責任。
第三條 乙方權利和義務:
1、對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綠化、環境衛生、安全秩序、交通等實施管理與服務。
2、根據有關法規和政策,結合實際情況,制定完善物業管理制度;
3、建立健全本物業的物業管理檔案資料;
4、制止違反本物業的物業管理制度行為;
5、協助公安部門維護本物業區域內的公共秩序,進行來訪人員登記控制,安全巡邏。
6、汽車、兩輪車停車位無償提供全體業主停放車輛,乙方負責場地清理、車輛整理,不負保管責任
7、對交通秩序、車輛停放、出入登記進行管理。
8、委托專業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與服務業務,但不得將本物業的整體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9、向業主收取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10、編制物業管理服務及財務年度計劃;
11、提前將裝修房屋的注意事項和限制條件書面告知業主,并與業主訂立《裝修管理協議書》,每日對裝修現場不少于2次的巡查監管;
12、向業主提供房屋自有部位、設施設備維修養護等有償服務;
13、開展有效的便民服務工作;
14、不承擔對業主及非業主使用人的人身、財產的保管保險義務;
15、適時向甲方報告本管理區域內重大物業服務事項;
第四條 維護物業及業主安全和美好環境的規則
業主在使用物業時,以下為禁止條款:
1、損壞房屋承重結構、主體結構,改變住宅入戶門、外立面等部位設施的顏色、形狀、規格、功能和布局,改變房屋設計用途。
2、在外墻面安裝各種設備設施,影響整體建筑美觀。
3、更改陽臺布局、功能及外觀顏色,隨意打孔、改變排煙、排污、排氣管道,改變安裝空調位置等。
4、占用或損壞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相關場地,移動物業共用設施設備。
5、在區內道路、活動廣場等公共區域,搭建、晾曬、私設攤點。
6、改變房屋使用功能,即家教、麻將館、生產加工場所,或產生噪聲、污染等經營性活動。
7、安裝衛星接收器、外置防盜柵欄、雨棚、搭建陽光房、封閉晾曬陽臺、外置花盆架等,在非預留的平臺或墻面上安裝其它物品等。
8、破壞住宅圍墻燈光、景觀照明。
9、入戶門廳、樓道、樓梯間擺放車輛及雜物。
10、封閉排氣、排水口;不配合物業公共部位、設備設施維護。
11、在非指定位置傾倒或拋棄垃圾、雜物。
12、汽車、兩輪車在道路公共區域亂停放。
13、車庫、小車庫單獨出售出租區外停車、儲物、住宿、經營等。
14、不按規定飼養寵物。
15、高空拋撒物品。
16、踐踏損壞綠化。
17、在區內堆放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物品,排放有毒有害物質,發出超標噪聲。
18、在區內燃放煙花爆竹、焚燒紙錢、敬斗香、做佛事等。
19、在大樹、共用部位和相關場所懸掛物品、張貼廣告、涂改宣傳文字、畫面或隨意刻畫等。
20、利用物業窩藏犯罪人員、贓物或其他從事危害共有利益、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活動。
第五條 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1、管理服務費構成主要有公共物業維護保養費,包括物業的外墻、地面道路、共用活動區域、樓梯、消防系統、智能化系統、燈光照明系統、給排水系統等;共用水電費,包括共用照明、保潔綠化等;聘用的管理服務人員工資、福利;小區公共秩序維護、環境保潔維護、綠化維護費;物管企業固定資產折舊、辦公及法定稅費等。
2、管理服務費調整根據用工成本上升、維修費用加大、物價指數上漲、周邊同行價位、服務品質保持等因素,經雙方協商,并經業主大會征詢意見通過,對物業服務費進行調整,按照建筑面積向業主收取。
3、管理服務費標準
(1)20_年度 元/㎡·月;20_年度 元/㎡·月。
(2)因業主原因閑置房屋,按全額計收物業管理服務費。
(3)業主出租物業的,物業管理服務費由業主繳納。
4、物業管理服務期間,乙方按照包干制收費形式。
5、物業服務費用按 一年一次性繳納 ,業主應在每年的第一個季度內履行繳納義務。逾期繳納的,從逾期之日起每日加收應繳納金額3‰的違約金。
6、對不履行繳納物業管理服務費義務的業主,甲方應予協助乙方催繳,催繳無果,乙方可采取停電、停水等有效措施;對拒交或者拖欠者,乙方可通過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六條 不可抗力及特殊情況
在物業管理服務中發生下列事由,乙方不承擔責任:
1、因火災、臺風、地震等自然災害和戰爭、疫災、恐怖等突發事件,導致物業管理服務中斷;
2、因業主自身保管不善、或物業己盡到巡查維護責任,丟失、被盜物品的;
3、高空墜物造成傷害的;
4、業主在區內不遵守交通安全規則,造成人身和財產傷害損失的;
5、業主在公共活動休閑場所,因自身原因不守規則、使用健身活動器材不當,或個人野蠻操作造成身體傷害的;
6、乙方已履行了本合同約定的義務,非物管人自身原因造成損失的;
7、因維修養護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需要且事先已告知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暫時停水、停電、停氣、停止共用設施設備使用造成損失的;
8、因非乙方責任出現供水、供電、供氣、通訊、有線電視及其他共用設施設備運行障礙造成損失的;
其他事項:
1、合同一訂兩年,一次定價,逐年遞增,按年度收繳。
2、雙方協商一致,可解除本合同,并在60日內辦理交接手續。
3、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
4、本合同終止時,乙方應將物業管理用房、物業管理相關資料完整地移交給甲方。
5、本合同有效期自20_年1月1日至20_年12月31日。
6、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一份物業主管部門備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學校物業服務合同 篇13
第一章總則
第1條本合同當事人
委托方(以下簡稱甲方)
名稱:業主委員會
代表人:業主委員會主任
聯系電話:
受委托方(以下簡稱乙方)
企業名稱: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根據《物權法》、《四川省物業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在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乙雙方就伴海山莊物業服務事項達成共識并訂立本合同。
第2條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類型:別墅、連體住宅
座落位置:旅游度假區路。
占地面積:62504.2平方米。
建筑面積:約34000平方米。
第3條乙方提供服務的受益人為本物業區域內的全體業主和使用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使用人均應履行本合同,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二章委托管理事項
第4條本物業小區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第5條本物業小區共用設備的維修、養護、運行和管理。
第6條公用設施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第7條附屬配套建筑和設施及構筑物的維修、養護與管理。包括:物業管理辦公經營用房、文化體育娛樂場所及設施、配電房等。
第8條公共綠地、公共場所內的花木、公共場所內的建筑小品的養護與管理。庭院內的綠地、花木可以應業主要求給予適當管理。
第9條公共環境衛生管理。包括:公共場所、場地的清掃保潔及垃圾的收集。
第10條協助公安部門維護小區公共秩序。
第11條進一步完善物業檔案管理。
第12條按照《維修基金管理使用辦法》的規定做好小區維修基金利息及維修資金的管理和使用工作。
第13條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的維修可以委托乙方實施,但委托方要承擔一切費用。
第14條規勸制止業主、使用人違反《伴海山莊管理規約》和業主委員會決議及物業管理有關規定的行為。
第三章委托管理期限
第15條委托管理期限為二年。自二〇XX年X月X日起至二〇XX年X月X日止。
第四章雙方權利和義務
第16條甲方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權利
1.代表和維護業主、使用人的合法權益;
2.根據業主大會的決議與物業管理企業簽訂物業服務合同;
3.監督業主、使用人遵守《伴海山莊管理規約》及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決議和物業管理有關規定;
4.檢查監督乙方物業管理工作的實施及制度的執行情況;
5.審議乙方提出的物業管理服務年度計劃、維修財務預算及決算;
6.查閱本小區物業檔案資料(與物業公司內部管理有關的資料除外);
7.向業主籌集或續籌維修資金,審定維修基金的使用情況;
8.監督公共建筑、共用設施設備和物業管理辦公用房及經營用房的使用情況。
(二)甲方義務
1.聽取業主、使用人的意見和建議,并及時將業主、使用人的意見和建議反饋給乙方;
2.保證業主、使用人遵守、執行物業管理有關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遵守《伴海山莊管理規約》及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決議和小區物業管理制度,按時交納物業管理服務費及其他費用;
3.協助乙方開展物業管理工作,完成和實現物業管理各項管理目標;
4.當業主、使用人不按規定繳納物業管理服務費時,協助乙方催交; 5.協助乙方搞好社區文化和社區服務工作。
第17條乙方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的權利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本合同有關約定制定物業管理實施方案并實施管理;
2.編制物業管理年度管理計劃、編制維修基金使用計劃及預決算報告;
3.編制共用設施設備大修、中修、更新、改造方案;
4.依照本合同和市物價局核發的收費許可證收取物業管理服務費;
5.負責物業管理檔案資料;
6.規勸制止業主、使用人違反物業管理規定及《伴海山莊管理規約》的行為;
7.有選聘專業公司承擔專項工程的權力;但不得將物業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人;
8.當業主、使用人裝修房屋時,與其簽訂《房屋裝飾裝修管理協議》,并按有關規定進行管理;
9.依法向業主、使用人追繳欠交的物業管理服務費。
(二)乙方的義務
1.履行本物業服務合同并依法經營;
2.接受業主委員會和業主、使用人的監督;3.接受物業行政主管部門的監督、指導;
4.對本物業的公共配套設施不得擅自占用或改變使用功能。如需擴建或完善配套項目,須經甲方同意并報有關部門批準后方可實施;
5.在條件成熟的情況下定時向業主公布維修基金及其利息使用管理情況;
6.向業主、使用人提供優良生活工作環境,搞好社區文化和社區服務;
7.發現違法行為要及時制止并向政府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報告;
8.定期對房屋設施設備狀況進行檢查,及時排除不安全隱患和險情;
9.物業服務合同終止物業服務企業退出時按照《物業管理條例》規定的內容向甲方移交相關資料和設施設備。
第五章物業管理服務質量及標準
第18條依據國家、山東省和日照市有關規定,制定本物業管理服務質量及標準。具體內容如下:
(一)房屋及共用設備管理
1.小區園區、房屋幢號、戶號有明顯標志,設有引導方向平面圖、指路牌和引導牌。
2.物業管理人員按要求經過專業培訓,持證上崗。
3.進一步完善房屋檔案資料,包括按幢、戶立檔,設備圖紙、檔案資料齊全,設備臺帳記錄清晰,便于查閱。
(二)共用設施管理
1.小區內公共配套服務設施完好,并按原設計用途使用。
2.公共照明設施設備齊全,運行正常。
3.保持道路暢通。
4.污水排放暢通,溝道無積水。
5.危險部位標志明顯。
(三)綠化及養護管理
綠化有專人養護和管理,對綠地、花木等定期澆水、施肥、除蟲、修剪、清除枯葉。
(四)環境衛生管理
1.小區內環衛設施完善,設有果皮箱、垃圾箱等保潔設施。
2.道路、公共綠地、公用場地,保持清潔。
3.雪后及時掃凈小區內道路積雪;雨后及時清理污水。
4.公共場所發現亂堆、亂放、亂貼、亂畫現象及時制止或處理。
5.發現小區內有亂搭亂建的現象及時勸阻。
(五)社區秩序維護
1.小區內實行24小時值班巡邏制度;嚴禁脫崗。
2.值班人員統一著裝,熟悉轄區情況,工作規范,責任到人,相片公示,有值班巡邏記錄,各項管理措施落實。
3.進一步完善小區內的監控工作,監控設備完好,監控畫面盡量保持清晰;無特殊情況監控資料7天有效。設施設備的完善、改造
(六)消防
1.消防系統標志明顯,設備完好,可隨時啟用。
2.配備兼職消防管理人員。
(七)公共文體娛樂場所原則上僅對小區業主及物業使用人開放。
第六章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第19條物業管理服務費
(一)依照日照市物價局的批復,住宅房屋,乙方按業主房產建筑面積每月每平方米0.70元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
(二)業主轉讓物業時,須交清轉讓前的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第20條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和更新費用,按國家有關文件執行。
第七章違約責任
第21條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十六條甲方義務的約定,使乙方未完成規定管理目標,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限期解決。
第22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約定,未按合同約定標準管理物業,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
第23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六章的約定,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清退。
第24條乙方不按規定和甲方審定的計劃使用維修基金,或將維修基金利息挪作他用的,甲方有權制止。
第八章附則
第25條本合同期滿前二個月甲乙雙方應就續簽合同事宜進行協商。
第26條雙方可以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補充,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但是補充協議須經業主大會討論通過并經甲乙雙方共同簽字蓋章后才具有法律效力。
第27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報物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28條本合同在執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報請物業主管部門進行調解,調解不成功時雙方同意:
(一)由日照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29條其他約定:
1.加強對建筑垃圾的管理工作。
2.為維護公眾、業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預見情況下,如發生燃氣泄漏、漏電、火災、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協助公安機關執行任務等突發事件,或因自然災害、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業主、使用人人身傷害、死亡和財產損失的,甲乙雙方均不承擔責任。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
代表人: 代表人:_________
年____月____日
學校物業服務合同 篇14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合同當事人:
委托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托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物業管理條例》、《貴州省物業管理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等國家、地方法律、法規,在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本物業管理服務合同。
第二條、 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類型: 住宅小區
座落位置: 思南縣思唐鎮城北街碧海花園
四 至:東至城北烏江花園,西至城北二期廉租房,南至大同路,北至烏江糧油農貿市場;
住宅面積:20470.93平方米;
第三條、 乙方提供服務的收益人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均應對履行本合同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二章 委托管理事項
第四條、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樓蓋、屋頂、梁、柱、內外墻體和基礎等承重結構部位、外墻面、樓梯間、走廊通道、門廳、設備機房等。
第五條、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管理和運行服務。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污水管、垃圾庫、抽風排煙道、共用照明、可視門、加壓供水設備、配電系統、樓內消防設施設備、電梯、供水系統等)。
第六條、住宅小區規劃紅線內屬物業管理范圍的市政公用設施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溝渠、池、井、室外泵房、路燈、停車庫及地面停車位等。
第七條、住宅小區規劃紅線內的附屬配套服務設施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文化體育娛樂場所等等
第八條、公共區域綠地、花木、建筑小品、水系的養護、維修和管理。
第九條、公共環境衛生,包括公共場所、房屋建筑物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小區消殺。
第十條、小區交通與車輛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十一條、維持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監控、巡視、門崗值勤登記等。對碧海花園小區實行24小時封閉式管理,對碧海花園小區規劃紅線內范圍進行全天候監控巡視,實行外來人員檢查登記出入制度,配合和協助公安機關做好小區保安工作。
第十二條、建立、保存、管理好與物業有關的工程圖紙、住用戶檔案與竣工驗收資料等。
第十三條、為小區業主提供社區文化娛樂服務。
第十四條、業主或物業使用人自用部位和自用設施及設備的維修養護,在當事人提出委托時,乙方應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費。收費標準應公布。
第十五條、負責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收取物業管理服務費,停車費用等;并負責按照國家規定和雙方約定代收代繳有關水電費用。
第十六條、在甲方的授權和配合下,對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為及時采取規勸、批評、制止,直至訴訟等措施。
第十七條、做好政府法規和行業政策所規定的應由物業管理公司承擔的其它事項
第三章 委托管理期限
第十八條、委托管理期限為一年。自20_年 1月 20日起至20_年 1月 20日止。
第四章 雙方權利義務
第十九條、甲方權利義務
1、代表和維護產權人、使用人的合法權益;
2、制定業主公約并監督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遵守公約;
3、核準乙方擬定的物業管理制度;
4、檢查監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實施及制度的執行情況;
5、審定乙方提出的物業管理服務年度計劃、財務預算及決算;
6、向乙方提供必要的物業管理用房由乙方無償使用;物業管理用房建筑面積根據具體情勢另行協商。
7、負責收集、整理物業管理所需全部圖紙、檔案、資料,并于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內向乙方移交,乙方須書面簽收并妥善保存;
8、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不按規定交納物業管理費時,甲方負責協助催交;
9、協調、處理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管理遺留問題;
10、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
第二十條、乙方權利義務
1、積極履行物業管理服務職責;
2、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制訂符合本物業管理區域特性的物業管理制度;
3、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法規、規章的行為,提請有關部門處理;
4、按本合同第十六條的約定,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和物業管理制度的行為進行處理。
5、可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但不得將本物業 的全部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6、負責編制房屋、附屬建筑物、構筑物、設施、設備、綠化等的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和大中修方案,同時報送有關經費預算,經雙方議定并甲方書面核準后由乙方組織實施;
7、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告知物業使用的有關規定,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裝修物業時,告知有關限制條件,訂立書面約定,并負責監督;
8、負責編制物業管理年度管理計劃、資金使用計劃及決算報告。
9、對本物業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變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業內改、擴建或完善配套項目,須經甲方同意后報有關部門批準方可實施;
10、對小區共用部位的經營性活動應當經過甲方的書面許可;
11、物業管理用房水電及維護費用由乙方承擔;
12、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必須向甲方移交全部管理用房及物業管理的全部檔案資料,甲方應當書面簽收;
13、按照國家規定和相關程序收取或代收代繳有關費用,不得亂收費,做到計費準確,收費公開透明,并接受甲方和業主監督,公攤費用應在收費前公布,并接受甲方審核。同時業主有權查閱公攤水電費用數據的相關憑證。小區公共收入應每季度公布,并接受甲方審核。
14、乙方物業管理服務工作,接受甲方及業主檢查與監督。
(1)乙方每月工作計劃,應當公布,并報甲方備案;
(2)業主的投訴記錄及解決辦法,乙方應每個月向甲方報告一次;
(3)合同期間第一年內,乙方應當每季度向業主委員會工作述職一次,以后每半年述職一次;每年向業主大會述職一次;
(4)乙方應當每半年出具并公示致全體業主的半年工作總結報告,報告內容應當客觀真實;
15、乙方的行為除受本合同約束外,還應符合國家及本地物業管理的相關規定。
第五章 物業管理服務質量標準與目標管理
第二十一條、物業管理服務質量標準按照《住宅小區物業管理服務標準》(詳見附件一)執行
第二十二條、乙方須按照下列約定及本合同附件二確定的要求,實行目標管理:
1、房屋外觀:外觀完好、整潔;
2、設備運行:正常,規范操作,完善保養,保證設備的正常運行;
3、房屋及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建立完善的維修、養護制度,規范操作,做好相關記錄,保證投訴回訪處理率達100%;
4、公共環境:全天候全方位保持整潔衛生,嚴格管理,無亂設攤點和廣告牌,無亂貼亂畫現象;
5、綠化:公共綠化無破壞,專人負責,修剪及時,整齊美觀;
6、交通秩序:安全有序;
7、保安:實行24小時安保巡查制,重點部位定人定崗,監控中心24小時值守,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8、急修:急修及時率達98%以上;
9、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對乙方的滿意率達到:95%以上。
第二十三條、對非住宅類物業的管理服務,按照本合同第21條、第22條規定同等水準執行。
第六章 物業管理服務費及其管理
第二十四條、碧海花園住宅小區物業管理服務費按如下標準收取:
電梯房及辦公物業按產權面積每平方米1.10元/月。
空置物業的收費標準按照《貴州省物業服務收費管理實施辦法》執行。
第二十五條、住宅小區物業管理服務費由乙方按年直接向業主收取;乙方應在收費前10日向繳費業主公布上一次物業服務收費明細帳單并接受業主查詢,乙方必須按政府規定、程序收費,不得亂收費,做到計費準確,收費公開透明。
第二十六條、業主應自覺按時繳納物業管理服務費,不得拖欠。逾期欠費業主應按照有關國家及地方政府規定繳納滯納金。乙方有權對無故欠費經溝通無效后的業主進行公示通報并可提起訟訴進行追討。
第二十七條、甲方應協助乙方催繳物業管理服務費,反對無理拖欠物業管理服務費及應繳納的其它費用,侵害其他繳費業主的合法權益。
第二十八條、乙方應按政府、行業法規,如實列支物業管理服務成本費用,不得隱瞞物管收入,虛報多報支出費用。
第二十條九、住宅小區物業管理服務費所有收支賬目,由乙方每半年向業主公布一次(張貼時間不少于1個月),賬目公布前送交業主委員會審核備存。賬目公布時間為每年7月中旬和次年元月中旬,特殊情況延遲公布賬目需書面告知業主委員會并得到業主委員會許可。乙方不公布賬目,業主有權暫停支付物業管理服務費。
第三十條、甲方有權自行或者聘請獨立會計審計機構每年對上述帳目進行查驗審核一次,有關費用在甲方的活動經費中支出。
第三十一條、維修基金的收支管理
1.住宅小區維修基金按政府規定的維修基金使用范圍專款專用。
2.住宅小區專項維修基金的使用,按乙方先立項報價,業主委員會審核簽字后才實施的程序進行運作。
3.住宅小區維修基金的收支、使用賬目,每半年由業主委員會向業主公布一次(張貼時間不少于1個月),接受全體業主的監督,賬目公布前由業主委員會送交乙方核查備存。賬目公布時間為每年元月中旬和7月中旬。
4.維修基金由甲方負責向開發商追討并完善相關手續。在小區須動用該專用基金時,且原開發商拒絕配合辦理該專用基金使用手續的情況下,由甲方負責。
第三十二條、其他費用及其處理:
1、停車費用,仍維持現有標準。
2、水電公攤范圍及公攤方式,仍維持現狀。
3、小區公共收入的分配按照相關規定執行。
4、為均衡業主之間、以及業主與物業公司之間的利益,需要調整現有標準時,將由業主委員會經業主大會同意后,在政府有關規定及指導價范圍內與乙方另行約定。
第七章、合同的終止、續約與交接
第三十三條、住宅小區物業管理服務合同到期后,雙方合同關系即終止。乙方應提前10天按政府、行業法規,填報固定資產、辦公、設備資料等交接清單,送業主委員會審核。物業收費財務帳目,應于合同終止后的10日之內,送交業主委員會審核,由業主委員會聘請專業財務公司進行審計。
第三十五條、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甲乙各方可以單方面解除合同;
1. 乙方連續3個月物業管理公共服務費收繳率低于70%時,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
2.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單方面解除合同:
(1)因乙方管理失責,導致出現重大治安、消防責任事故;
(2)乙方未按照或達不到本合同第三條約定的服務標準、服務質量承諾提供服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及時整改,整改到期仍達不到約定標準的;
(3)亂收費、做假帳、財務弄虛作假的;
(4)乙方向甲方業主委員會委員有請客送禮、不收減收物業費用等行賄行為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六條、一方愿意續簽合同,應在合同到期前60天,書面通知另一方。由業主委員會召開業主大會(合同到期前30天召開)進行表決確認。管理服務期間無重大失職過失,無賬務弄虛作假,表決結果業主滿意率達到法定三分之二的,由業主委員會直接同乙方續簽合同。
第八章 爭議的解決及違約責任
第三十七條、甲方、乙方以及業主因本合同及物業服務發生爭議的,應平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提起訴訟。
第三十八條、違約責任:
1、乙方服務未達到服務標準,給物業共同利益造成損害的,應向甲方賠償損失;給業主個人造成損害的,應向業主個人賠償損失。
2、一方單方解除合同的理由不充分的,另一方有權請求賠償損失。
3、乙方未給予甲方交接過渡期而擅自停止物業管理服務的,應向甲方賠償損失,損失難以計算的,按照全體業主一個月物業管理服務費總額計算。
第九章、其他事項
第三十九條、本合同執行過程中與國家政策法規發生沖突時,以國家法律法規為準。
第四十條、合同期內因物價指數上漲或國家貨幣政策重大調整,造成乙方物業服務虧損運行時,在服務質量保證并且財務公開可信的前提下,經過業主大會表決通過后,甲方應配合乙方對物業管理服務單價進行調整。
第四十一條、本合同所有附件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四十二條、乙方可制訂約束其內部工作人員的管理辦法和操作規程以履行本合同。乙方在業主公約與本合同以外制訂涉及業主權利義務的物業管理辦法的,以及向業主收取本合同約定以外的其他費用的,應獲得甲方批準。
第四十三條、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一份交政府主管部門備案,貳份合同具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學校物業服務合同 篇15
甲方:湖北___公司
乙方:武漢_物業管理顧問有限責任公司
為了持續保障服務品質,創造出清潔、安全、優美的工作環境,達到專業的物業服務水平,甲方將辦公區日常清潔保養、保安服務工作發包給乙方,乙方將以專業服務技術和公司信譽承擔環境清潔、安全保衛的全方位服務。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經過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特訂立以下合同條款,以規范雙方義務、保障雙方權益。
第一章 物業基本情況
項目名稱:湖北__公司
物業類型:辦公區保安、保潔服務
座落位置:武漢市__×大道_號
總用地面積:約3000平方米
第二章 承包服務內容
乙方全面承包甲方在管項目辦公區公共區域、辦公室地面、辦公桌椅、窗臺玻璃、公共設施的日常清潔。辦公區24小時保安服務工作。
第三章 承包方式
甲方按本合同第五章支付乙方費用,除此之外甲方不再承擔任何費用,乙方負責的日常清潔、保安服務工作所發生的所有人工、材料及其他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四章 承包范圍及服務標準
乙方承包日常清潔保養及保安工作的范圍及服務標準按投標書承諾的標準和服務內容
執行。公共部位日常服務范圍及要求和服務工作考核表以及考核方式按規范管理實施細則執行。
第五章 承包費用
根據乙方為甲方日常清潔保養、保安服務的服務內容和范圍,每月服務費用為人民幣¥1__元(大寫:人民幣__ 整),此費用為閉口包干價。
第六章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將物業內外屬于甲方物業管理區域內的所有公用部位、場所、場地的日常清潔保養、保安服務工作發包給乙方承擔。
2、根據本單位的具體情況,制訂有關衛生守則,保安管理守則、做好宣傳工作,引導項目業主遵守各項管理守則,共同維護室內外環境清潔衛生,安全管理規定。
3、根據需要在樓宇內外設置適量的廢物箱、煙灰筒及明顯標志。
4、根據清潔質量日查表,發現不合格的,按照《規范管理實施細則》對乙方進行處罰。
5、負責免費提供乙方的清潔用水、用電和工具存放間,保安備勤室便于乙方的操作和管理,但乙方之工具等財產的安全由乙方自己負責。
6、收到乙方按合同所規定的物業服務費發票后,并且在甲方書面確認滿意乙方上一個月的物業服務工作后,于每月15日前支付上一個月的費用給乙方,物業服務費的支付方式為銀行轉帳支票。甲方如不能按約支付上述費用,按應付未付部分每天0.03%支付違約金(因乙方服務不能獲得甲方滿意或甲方按清潔扣款標準扣除違約金的,不受此款約束)。
7、乙方應遵守甲方的各項紀律和制度,在甲方對乙方進行相應考核中,如乙方違反甲方的各項紀律和制度甲方可以按照甲方的規定對乙方進行相應的處罰。乙方物業服務不能達到合同約定的標準并經甲方要求拒不整改或兩次整改不到位的;或者乙方嚴重違反甲方各項規定致使發生嚴重后果的,甲方可以單方解除合同并相應扣減服務費、要求乙方賠償損失等。
第七章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必須遵守國家及乙方注冊地、本合同履行地的有關勞動法律法規政策的規定,合法用工。
2、乙方應為其派到甲方工作的人員辦理合法的勞動用工手續,并將相關資料報甲方備
案。
3、乙方必須選派素質較高,服務態度好的經培訓的員工進駐項目工作,乙方選派的保潔員工、保安員要保持相對的穩定性,如需要適當調動,必須經甲方同意后,方可調動。服飾(自備)統一,佩戴工牌,接受客戶對工作的監督,以提高服務質量,并教育員工嚴格遵守項目內的安全保衛等各項規章制度。
4、乙方應向乙方員工按時足額發放工資、獎金及法定福利。
5、乙方派出的人員,按合同所規定的服務范圍和標準,必須做到文明操作,保質、保量,不擅自進出與服務范圍不相關的場所(經甲方相關人員同意的除外)。
6、乙方要在工作中采取必需的一切安全防護措施以保障乙方員工的勞動安全。
7、乙方工作人員在工作中發生事故或做出違法行為,其后果由乙方承擔,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和費用;乙方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給甲方或第三人造成人身或財產損失的,由乙方承擔全部的賠償責任。
8、乙方對自己員工的安全負責,乙方負責購買第三者責任保險,并嚴格管理所屬人員在清潔工作時愛護物業的各種財物。
9、乙方必須嚴格管理所屬人員,教育所屬人員嚴格遵守有關安全作業規定,從業人員必須持有有效上崗證(包括特殊作業人員操作上崗證),如有安全事故,責任自負。
10、乙方必須保證所提供的全部資料和信息是真實可靠的,由于乙方提供虛假信息和資料給甲方造成的損失,全部由乙方承擔;如果乙方所提供的資料中含有虛假資料,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相當一個月保潔費用的違約金。
11、乙方必須及時合理地解決與乙方員工的勞動糾紛,因乙方與其員工的勞動糾紛影響到甲方正常工作及本合同正常履行時,乙方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12、因乙方在其員工的勞動糾紛影響到甲方正常工作及本合同正常履行時,每發生一次,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幣¥ 1000.00元(大寫:人民幣 壹仟元整)的違約金,甲方可自行在支付給乙方的任何一筆款項中扣除該違約金,若扣除不足時,甲方可向乙方另行索賠。
13、乙方必須按照合同附件規定的考核項目,制定和接受各項相應工作計劃,甲方根據計劃實施監督檢查。
14、如遇相關部門和機構的衛生檢查,被認為承包范圍不符合衛生標準要求,或受罰款時,責任和款項由乙方承擔。
15、為確保工作質量,乙方需確保現場清潔設備的正常使用;嚴禁使用有損環境和物業的藥劑、清潔劑;乙方末經甲方許可,不得外借清潔設備及工具。
16、如發生突發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漏水、管道堵塞),乙方應在接到甲方通知后1小時內安排充足的人員參加突擊搶險清潔的工作,以確保物業能正常使用。
第八章 人員安排
1、乙方按合同所定派出經專業培訓的服務員工共7名作為該項目物業服務專職人員。其中:保潔員3人、保安員4人
2、乙方還需向甲方提供當日員工崗位安排表以便甲方檢查。
3、乙方管理人員不定時地抽查該項目服務區域內服務質量,根據提供服務標準的要求,對員工進行業務、技術培訓。加強物業服務意識理念的培訓,配合甲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并指定項目負責人為承包項目的執行人。乙方項目執行人不配合甲方工作時,甲方有權要求更換。
第九章 其他事項
1、乙方每月應向甲方提供合同中由甲方所付款項的各項清潔用品的清單,以便甲方對所付款項的檢控。
2、甲乙雙方保持定期共同商討有關工作問題,確保和提高日常物業服務水準。經甲方要求,乙方應當在三日內安排時間派員與甲方商討工作問題。
3、本合同簽訂后任何一方如需中途終止合同,必須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否則提出終止方應向另一方支付相當于一個月物業服務費用的違約金。
4、乙方及其員工在進行本合同范圍內的物業服務工作時,必須遵守有關安全作業規定,一旦發生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負責。如受甲方指派,乙方人員仍必須遵守安全規則,否則后果自負,甲方不承擔責任。
5、乙方不得轉包本合同業務,不得將合同的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方。
6、乙方的投標文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含投標計劃書。
7、本合同有效期自20_年9月1日起至20_年8月31日止。
8、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補充。
9、因本合同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物業項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10、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章 附件
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包括下列各項:
(1) 保潔預算單(附件一)
(2) 清潔人員配備表及工作職責(附件二)
(3) 清潔質量標準(附件三)
(4) 規范管理實施細則(日查表) (附件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號: 帳號:
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學校物業服務合同 篇16
委托方(以下簡稱甲方):山西煤炭運銷集團建筑煤業有限公司
受托方(以下簡稱乙方):朔州市源園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實施物業管理招標之前甲方企業辦公樓、調度樓、食堂、保衛及其附屬設施等管理事宜委托乙方實行專業化、一體化的物業管理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物業基本情況
座落位置:平魯區白堂鄉陶卜洼村
物業托管內容:辦公樓、調度樓、辦公區、生活區保潔,會議服務,食堂管理,生活用水用電維護。
管理面積:6000平方米。
第二條 委托管理事項
1.建筑物維修、養護,包括:修理門窗、換紗、換玻璃;照明線路、開關、燈泡、上下水系統、桌、椅、門窗玻璃的定期保養、維護;疏通下水、雨水口等。
2.設備維護:確保空調系統正常運行,保障夏季制冷正常;所有系統設備(如:上下水管道、照明、有線電視、暖氣管路、配電系統、樓內消防設施設備、水系統等)的定期清理、保養、維護修理。
3.保潔:環境(包括食堂、辦公場所、生活區及室外停車場等)的清潔衛生、消毒,垃圾的收集、清運,綠化維護。
4.甲方員工的用餐服務,員工衣物的洗理。
5.會務服務:各種會議、比賽活動的服務。
6.受甲方委托,采購服務范圍所需的材料、物品以及其它服務工作。
第三條 委托管理期限
委托管理期限為21個月,自20_年10月16日起至20_年7月16日止。如在甲方實施物業管理招標時,乙方中標的,本合同繼續有效,或甲乙雙方可就本合同相關內容續簽合同。
第四條 雙方權利義務
1.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1監督乙方履行本合同。
1.2審定批準乙方擬定的物業管理制度。
1.3檢查監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實施及制度的執行情況,并進行考核評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管理失誤,甲方有權扣減乙方的管理費用。
1.4甲方有權對乙方根據《朔州市昌宏商務服務有限公司關于后勤統一管理服務實施方案》進行考核。考核標準由甲方隨合同一并提供給乙方,便于乙方根據標準具體實施。
1.5按合同規定向乙方支付服務費用。
2.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2.1制訂本物業的各項管理辦法、規章制度、實施細則,以開展各項管理活動。
2.2負責編制房屋及附屬設施、設備維修養護計劃和方案,經雙方議定后由乙方組織實施。
2.3不得將整體管理責任及利益轉讓給其他人或單位,不得將重要專項業務承包給個人。
2.4乙方工作期間所需的辦公用品,辦公設備均由乙方承擔。
2.5每隔15日向甲方書面匯報物業管理工作。
2.6收集物業管理的資料并整理、歸檔。
2.7乙方工作人員應與乙方簽訂《勞動合同》,乙方工作人員的人身安全及健康,全部由乙方自行負責;對乙方工作人員的人身損害、傷亡的,及乙方工作人員造成其他第三人人身損害或傷亡的,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2.8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必須向甲方移交原委托管理的全部物業、管理用房及物業管理的全部檔案資料。
2.9試用期滿,乙方有權選擇不與甲方簽訂正式物業委托服務管理合同,且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五條 管理服務標準
1.嚴格遵守執行《食品衛生法》和《衛生防疫法》等國家法律、法規及政策,認真執行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餐飲嚴把進貨關,加工制作關,按時保質保量為甲方員工提供衛生、美味、可口的飯菜。
2.各崗位服務人員工作要熱情、禮貌、服務周到并定期培訓。管理標準參照公司制定的《物業管理制度》中的標準。
3.所有服務范圍內的清潔衛生工作要做到窗明幾凈,樓道干凈整潔,定期消毒。
4.室內外環境每天清潔,垃圾桶每天清理一次,做到無灰塵、無雜物,垃圾要及時清運。
5.建筑物本體及門、窗、家具等相關設施要完整,有損壞要及時更換、維修。
6.給排水管道必須做到不漏、水路暢通無阻;浴室水質合格,水溫正常。電氣照明設施要做到能正常投運,出現故障及時維護。水、電、暖、電視24小時維修。
7.加強對物業各個場所的防火、防盜管理工作,做到物品不丟失、不被盜,確保安全第一。
8.對服務范圍的甲方所有物資要精心管理,定期清點,定期保養,做到帳物相符,服務用品按規定發放。
9.乙方管理、維護資產的所有權屬甲方,乙方無權擅自報廢,如需要更換或大修須書面報請甲方審批。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完成規定管理目標或直接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相應賠償,同時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限期整改。
2.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能完成管理目標或直接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相應賠償,同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或解除本合同。
3.非因甲方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擔相應責任,并對甲方造成的損失予以賠償。
第七條 合同價款及支付方式
1.合同總價為:3.190.000元(大寫:叁佰壹拾玖萬元整)
2.支付方式:按月支付,每月支付151900元(大寫:壹拾伍萬壹仟玖佰元整)。
3.乙方每月辦理相關手續后開具完稅發票,甲方據此支付服務費用。
第八條 其他
1.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如甲方實施物業招標工作,并有其他企業中標的,甲方應書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甲方根據本合同向乙方支付相應合
同價款后,乙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向甲方主張任何權利,同時乙方應在收到甲方書面通知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辦理完物業交接驗收手續。
2.合同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雙方如續簽合同,應在本合同期滿30日前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第九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曰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
簽訂日期: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
學校物業服務合同 篇17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身份證號碼:
家庭住址:
聯系方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規定,甲、乙雙方經協商就沈陽市豐豐源商貿中心(大西農貿市場)物業管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將沈陽市豐豐源商貿中心(天壇市場) 區 號的攤床出租給乙方經營,攤床面積為 平方米。經營期限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二、甲方以每平方米每月0.8元的標準向乙方收取物業管理費,每年物業費收取為上打租一次性交齊,具體收費時間另行通知。如不按期繳納超出一天,甲方向乙方收取10%的滯納金,超出兩個月后,甲方有權收回床位,另行招商。
三、甲方向乙方提供非經營性(公共部位)照明、衛生等設施,并負責對市場衛生、安全和經營秩序的管理,并按有關規定收取適當的費用,為乙方創造良好的經營環境,保證乙方的正常經營。
四、甲方必須實行嚴格管理,樹立為業戶服務的思想、盡職盡責、辦事公正、廉潔自律、嚴禁向業戶吃、拿、卡、要,乙方有權對甲方工作人員的工作進行監督。
五、乙方在經營期間必須遵守以下規定:
1、認真遵守《消防法》、《稅法》、《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等國家有關政策、法律、法規、守法經營。
2、乙方須按照農貿大廳的管理規定辦理營業執照、稅務登記及經營必須的相關證件,如乙方有違規、違法行為,責任自負。
3、乙方在經營期間,必須按月繳納自用水、電費,按行業標準收費,按表計算。
4、乙方在經營期間,必須服從市場物業管理,嚴格按市場區域劃分經營商品。遵守甲方為確保市場安全和創造良好的經營環境所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否則,甲方有權對乙方違規行為進行處罰。
5、乙方在經營期間,如將攤位轉租、轉借、轉讓、出兌,必須向甲方管理部
6、乙方必須按照規定經營,不準攤點越外、攤外設攤,否則甲方將按規定進行處罰。
7、乙方不能隨意改動或破壞檔口及市場內的公共設施,如有改動應征得甲方同意,否則,將視情節輕重予以經濟處罰,嚴重者清除市場。在承租期內,除承租的檔口外,其它檔口未經甲方允許不準擅自占用、出租、轉讓。
8、乙方不準經營易燃易爆及市場內禁止經營的商品,不得在場內進行娛樂活動(如打撲克、麻將、下棋、玩球等)及打架、斗毆、妨礙市場經營行為。
9、乙方要加強消防意識,經營期間乙方不慎失火或經營管理不當,造成人身財產及其它損失的乙方負全部責任。乙方在大廳內經營期間,甲方要求乙方自行辦理人身財產保險,否則后果自負。
10、為了保持市場的整體形象協調一致,乙方不許私自在市場內掛彩燈、彩旗、條幅、宣傳畫、張貼不干膠各種字體。按時繳納工商、地稅等部門的相關費用,公平交易、貨真價實、童叟無欺。
11、乙方在經營中必須搞好攤位衛生,必須將所經營的食品,按衛生防疫部門的要求,墊高距離地面20厘米以上。乙方每天應把攤位經營中存放的垃圾放在自己的攤床內,中午或晚上倒入公共垃圾桶內,嚴禁攤外隨手丟棄或將菜葉、肉渣、貝殼、污水等廢棄物品倒入水池和廁所內。食品加工的業主需在甲方同意后,自行安裝排煙設施,對未達到排煙標準的業戶,甲方有權對其進行停業整改,直至達到排放標準為止。
12、嚴禁大廳內使用明火或電爐子取暖,嚴禁使用電飯鍋、電磁爐、煤氣罐等。
13、禁止一切車輛(自行車、電動車、倒騎驢等)進入大廳。嚴禁在大廳內給電瓶充電。
14、大廳內嚴禁私拉亂扯各種電線,超負荷用電。嚴禁使用可燃材料燈罩、燈具,保險絲必須與額定標準匹配。每日下班前熄燈,切掉各種電源。
15、消防通道嚴禁堆放任何物品。
16、乙方在經營中如遇特殊情況無法正常經營的,必須事先與甲方溝通,協商處理辦法。如乙方私自不經營滿一個月以上,甲方有權在公安部門監督下將貨物移送它處,視為乙方廢棄物品處理并收回攤位使用權,不退還乙方任何費用。根據市
17、乙方在經營期間第一次違反本合同條款時,甲方對乙方進行批評,并以書面形式將此事在大廳公示欄中公式一個月。乙方在經營期間第二次違反本合同條款時,甲方責成乙方寫書面檢查,乙方向甲方交納適當的保證金,一年內不在違反,保證金退還。乙方在一年內三次違反本合同條款時,甲方不退還乙方保證金并取消乙方在大廳內的經營資格,清除大廳,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七、當市場遇到不可抗力因素而中斷合同,雙方互不承擔任何責任和損失,如遇國家政策需要,甲、乙雙方均應無條件服從政府安排。如遇政府拆遷,按拆遷相關政策辦理。如甲方人為原因或乙方人為原因造成的損失,誰造成的,誰承擔全部責任。
八、本協議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九、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學校物業服務合同 篇18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 所: 聯系電話: 郵政編碼:
營業執照號碼: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 所: 聯系電話: 郵政編碼:
營業執照號碼: 企業資質證號: 資質等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國務院《物業管理條例》 和《天津市物業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 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甲方根 據招標備案號或者協議選聘備案號 將 (物業項目名稱)委托乙方進行前期物業管理服務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委托物業的基本情況物業類型(寫字樓、商業、工業園區等) : 座落位置: 四 至:東 西 本物業分 總建筑面積: 其中:地上 寫字樓 商業 工業園區 層、地下 萬平方米 萬平方米 萬平方米 市 區 (縣) 南 北 期開發建設,總占地面積: 萬平方米。 層。 萬平方米 道 (路、 街) 號
委托管理的物業構成細目見附表一、二、三、四。 (后附規劃總平面圖) 該項目是通過 企業的。(招投標、協議)方式選聘物業服務
第二條
物業服務內容及標準
(一)房屋本體和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二)共用設施設備的運行、維修、養護: 1.供、配電設施設備:
2.給、排水設施設備:
3.升降系統:
4.消防系統:
5.空氣調節系統:
6.智能化系統:
7.樓宇自動化系統(通訊系統等):
8.停車場管理系統:
9.其他:
(三)共用部位和共用場地的環境保潔和綠化養護:
(四)物業裝飾裝修的管理:
(五)車輛行駛和停放秩序的服務、管理:
(六)物業管理區域內公共秩序的維護和消防管理:
(七)物業檔案的建立、保管和使用:
(八)其他委托事項: 1、 2、 3、 第三條 前期物業服務合同期限 前期物業服務合同自月日開始, 至業主大會與物業服務企業簽訂的物業服務合同生效之日終止。 第四條 甲方權利義務
(一)在銷售物業時,應當向購房人明示本合同的內容,并 組織購房人對本合同的內容和臨時管理規約予以書面確認; (二)審定乙方提交的物業管理服務方案及管理制度; (三)監督并配合乙方管理服務工作的實施及制度的執行; (四)聽取乙方提出的合理化建議; (五) 在向房屋權屬登記部門申請辦理房屋所有權初始登記 時,應當將物業管理用房一并申請登記; (六)按照有關規定向乙方辦理物業管理交接手續; (七)按時交納物業管理服務費; (八)對本物業的共用部位、設施及場地不得擅自占用和改 變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業內改、擴建或者完善配套設施設備, 經有利害關系的業主同意后報有關部門批準方可實施; (九)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和商品房質量保證書的約定, 承擔物業保修責任; (十)其他:
第五條
乙方權利義務
(一)依照國家、本市有關規定和本合同約定,制定物業 理服務方案和制度,對物業及其共用設施設備、消防、公共秩序 及環境衛生等進行管理服務; (二)在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顯著位置,將服務內容、服務 標準和收費項目、收費標準等有關情況進行公示; (三)依照本合同約定向甲方、業主收取物業管理服務費; (四)建立物業項目的管理檔案; (五)對業主違反國家和本市有關物業管理方面的法律、法 規和規章及臨時管理規約的行為,進行勸阻、制止,并向有關部 門報告; (六)對侵害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行為要求責任 人停止侵害、排除妨害、恢復原狀; (七)不得將物業項目全部委托給他人管理,但可以將專項 服務委托專業公司承擔; (八)負責編制物業的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并組織實施; (九)提前將裝飾裝修房屋的有關規定書面告知業主,當業 主裝飾裝修房屋時,對不符合安全要求和影響公共利益的行為, 進行勸阻制止;勸阻無效時向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報告; (十)負責編制物業服務年度計劃; (十一)實行酬金制收費方式的,至少每季度向全體業主公 布一次物業管理服務費的收支情況; (十二)本合同終止乙方不再管理本物業時,在合同終止之日起十日內, 除向甲方或業主委員會移交本合同第十條第一項規 定的資料外,還必須辦理下列移交事項: 1、預收的物業管理服務費、場地占用費和收取的利用物業 共用部位、設施和場地經營所得的收益余額; 2、物業管理項目的檔案資料; 3、物業管理用房和屬于業主共同的場地、設施設備; 4、實行酬金制收費方式的,應移交管理服務期間的財務資 料。 (十三) 應當協助公安部門做好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公共秩序 維護和安全防范工作。 在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發生治安案件或者各 類災害事故時,應當及時向公安和有關部門報告,并積極協助做 好調查和救助工作。 (十四)接受甲方和全體業主的監督; (十五)其他:
第六條
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經協商,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物業管理服務費采取 的形式(包干制或酬金制) 。 (一)物業管理服務費收費標準
1、包干制 物業管理服務費用標準如下(按建筑面積計算) : (1)寫 字 樓: (2)商 業: 元/月·平方米 元/月·平方米 元/月·平方米 元/月·平方米
(3)工業園區: (4) 2、酬金制 :
本物業管理區域物業服務資金的預收標準如下 (按建筑面積 計算) : (1)寫 字 樓: (2)商 業: 元/月·平方米 元/月·平方米 元/月·平方米 元/月·平方米 種方式從預收的物業服務資
(3)工業園區: (4) :物業服務企業選擇以下第 金中提取酬金:
①物業服務企業每月/季/年按 物業服務資金中提取酬金;元的標準從
②物業服務企業每月/季/年按應收物業服務資金數額 %的比例提取酬金。 物業服務企業應向全體業主公布物業服務資金年度預決算 并于每 月公布一次物業服務資金的收支情況。
(二) 竣工驗收合格交付使用前所發生的物業管理相關費用 由甲方承擔。 (三) 竣工驗收合格交付業主后發生的物業管理服務費由業 主承擔。 (四)甲方與業主約定由甲方承擔物業管理服務費的,由甲 方交納。 (五)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給購房人的物業,物業 管理服務費用由甲方交納。 (六)交納費用時間: (1)甲方于 (2)業主于 交納; 交納。
(七)甲方或者業主逾期交納物業管理服務費的,從逾期之 日起按應交物業管理服務費的 比例交納違約金。
(八) 業主應當根據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交納物業管理 服務費用。業主與物業使用人約定由物業使用人交納物業管理 服務費用的,從其約定,業主負連帶責任。 第七條 車位使用費收費方式
(一)機動車停車場應當委托乙方管理服務,經營管理事項 由甲乙雙方另行訂立,并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二)非機動車輛收費標準: 第八條 特約服務費業主委托乙方提供物業服務合同約定以外特約服務的,其 費用由雙方約定;乙方應當將服務項目、收費標準進行公布。 第九條 物業管理用房在物業竣工驗收合格后三十日內,甲方向乙方無償提供并 移交不少于本項目規劃出售部分總建筑面積的千分之三至千分 之四 建筑平方米的物業管理用房, 用于物業管理服務和業主活動。乙方負責維修、養護,不得買賣和抵押;任何單位 和個人不得占用或者改作他用。 甲方應當按照規劃、設計的要求和標準建設物業管理用房, 并向業主進行公示。 第十條 物業驗收交接
(一)甲方在物業竣工驗收合格后交付業主使用前,應當與 乙方辦理接管驗收手續, 并自新建物業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六十 日內,向乙方提供下列資料: 1、竣工總平面圖,單體建筑、結構、設備的竣工圖,附屬 配套設施、地下管網工程竣工圖等資料; 2、物業竣工驗收資料; 3、共用設施設備安裝、使用、維護和保養技術資料; 4、物業質量保證書和使用說明書; 5、 。
(二)乙方在承
接新建物業項目時,甲方應當配合乙方對物業管理區域內的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設備的共有部分進行查 驗,發現問題應當書面告知甲方,甲方應當及時進行整改。 (三)甲方未能及時整改的遺留問題,雙方約定按以下方式 解決:
第十一條
業主或者物業使用人裝飾裝修房屋, 應當遵守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 業主、 物業使用人和裝飾裝修企業應當與物業服務企業簽訂 裝飾裝修管理服務協議。 裝飾裝修管理服務協議一般包括裝飾裝 修工程的內容和期限、允許施工的時間、廢棄物的清運和處置以 及相關費用等。 第十二條 行。 第十三條 符合成立業主大會條件時,甲乙雙方均有義務書 面告知物業所在地的街道辦事處或者鄉鎮人民政府。 第十四條 違約責任 專項維修資金歸集和使用按照本市有關規定執
(一)甲方違反合同第四條的約定,使乙方未完成規定的管 理服務目標,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解決,逾期未解決的,甲方承擔 違約責任;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當給予乙方經濟賠償。
(二)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二、五條的約定,未能達到約定的 管理服務目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在 日內整改,逾期未整改的,乙方承擔違約責任;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當給予 甲方經濟賠償。 (三)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六、七、八條約定,擅自提高收費 標準的,甲方及業主有權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業主經濟損 失的,乙方應當給予甲方、業主經濟賠償。 (四)甲、乙任何一方無正當理由提前終止合同的,應當向 對方支付 部分的經濟損失。 (五)其他: 元的違約金; 違約方還應當承擔超過違約金
第十五條
質量糾紛的約定
因房屋建筑質量、設施設備質量或者安裝技術等原因,達不 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擔責任并作善后處理。 產生質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有資質的鑒定部門的鑒定為準。 第十六條 不可抗力的約定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 方應當按有關法律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第十七條 免責條款 以下情況乙方不承擔責任:
1、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但因物業本身固有瑕疵造 成損失的; 2、因維修養護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需要且事先已 告知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暫時停水、停電、停止共用設施設備使 用等造成損失的; 3、因非乙方責任出現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訊、有 線電視及其他共用設施設備運行障礙造成損失的; 4、 第十八條 爭議處理 。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 雙方應當協商解決或者報請物 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進行調解,協商或者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處理: 1、向 2、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 第十九條 合同附件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一)雙方可以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補充,以書面形式簽訂 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二)本合同附件均為合同有效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 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宜, 均遵照國家和 本市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
第二十條
合同備案 頁,一式五份,
(一)本合同正本連同補充協議及附件共
甲乙雙方及市、區(縣)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各執一 份,售房現場公示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十日內,甲方持本合同到市物業 管理行政主管部門辦理備案。 第二十一條 (一) (二) (三) (四) (五) 第二十二條 合同責任及生效 其他約定事項
(一)乙方提供服務的受益人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本物業 的全體業主應當對履行本合同承擔相應的責任。 (二)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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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開發建設單位) :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郵政編碼: 電話: 傳真:
乙方(物業服務企業) :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郵政編碼: 電話: 傳真:
學校物業服務合同 篇19
委托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委托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城市新建住宅小區管理辦法》、《吉林市住宅區物業管理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等國家、地方有關物業管理法律、法規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對物業實行專業化、一體化的物業管理訂立本物業服務合同。
第一章 物業基本情況
座落位置: 吉林 市 船營 區 (街道)號
占地面積: 3000 平方米
物業類型:
第二章 物業服務內容
1 房屋建筑本體共用部位(樓蓋、屋頂、梁、柱、內外墻體和基礎等承重結構部位、外墻面、樓梯間、走廊通道、門廳、設備機房等)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2. 房屋建筑本體共用設施設備(共用的上下水管道、共用照明、供暖管線、加壓供水設備、配電系統、樓內消防設施設備、電梯等)的維修、養護、管理和運行服務。
3. 屬物業管理范圍的市政公用設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溝渠、池、綠化、室外泵房、路燈、自行車房棚、停車場)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4. 公共環境(包括公共場地、房屋建筑物共用部位)的衛生清潔、垃圾的收集、清運。
5. 交通、車輛行駛及停泊。
6. 配合和協助當地公安機關進行安全監控和巡視等保安工作(但不含人身、財產保險保管責任)。
7. 社區文化娛樂活動。
8. 物業及物業管理檔案、資料;
9. 法規和政策規定由物業服務公司管理的其它事項;
第三章 物業服務合同期限
本合同管理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章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 審定乙方制定的物業管理服務工作計劃;
2. 對乙方的管理實施監督、檢查;
3. 按照法規、政策的規定決定共用部位公用設施設備專項維修資金的使用管理;
4. 當業主和使用人不按規定繳納物業服務費時督促其繳納;業主入戶后不論是否入住,都要足額繳納物業費;
5. 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區域內的物業管理工作。
第五章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 根據甲方的授權和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在物業區域內提供物業管理服務;
2. 有權要求甲方配合乙方的管理服務行為;
3. 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收取物業服務費;
4. 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物業管理制度的行為,有權根據情節輕重,采取勸阻等措施。
第六章 違約責任
1. 因甲方違約導致乙方不能提供約定服務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內解決,逾期未解決且嚴重違約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經濟賠償。
2. 乙方未能按照約定提供服務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3.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4. 業主逾期交納物業服務費的,乙方可以從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應繳費用千分之三加收違約金。逾期不交物業費的,視為甲方放棄物業公司對其服務。
5. 任何一方無正當理由提前解除合同的,影響對方支付違約金;由于解除合同造成的經濟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還應給予賠償。
6. 為維護公眾、業主、物業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預見的情況下,如發生煤氣泄漏、漏電、火災、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協助公安機關執行任務等情況,乙方因采取緊急避險措施造成財產損失的,當事雙方按有關規定處理。
第七章 附 則
1. .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修訂更改或補充,以書面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 合同規定的管理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雙方如續訂合同,應在該合同期滿六個月前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3. 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并按有關法規政策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4.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提請物業管理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的,提交吉林市仲裁委員會依法裁決。
5. 本合同之附件均為合同有效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項,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
6. 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共頁,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及各執一份。
7.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