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服務合同_消防服務合同范本
消防服務合同范文篇三
甲方:
乙方:
為確保甲方消防系統安全正常地運行,促使該消防系統符合國家消防安全標準,根據采購結果,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現就甲方消防系統(A區、C區)的年度定點維修保養服務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一、消防系統維修保養項目: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自動噴淋滅火系統、消防栓滅火系統、防排煙系統、氣體滅火系統、消防聯動系統、滅火器等日常維護及保養工作。
二、合同期限為 壹 年:自 20xx 年 1 月 1 日至20xx 年 12 月 31 日止。合同期限屆滿,雙方如愿意繼續合作,則合同自動順延一年。
三、維修保養費:維修保養范圍內甲方消防系統全年維修保養費人民幣合計: 壹拾壹萬貳仟零壹拾捌元伍角整 (¥1120xx.5元)。
四、付款方式:維修服務費用按季支付。即:乙方于每季末后第一個月10日前將上季度服務費用的全額完稅發票送達甲方,甲方在收到發票后于15個工作日內將費用匯到乙方的賬戶。
五、消防系統維修保養內容:
(一)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含事故廣播系統、消防電話系統等)。
1、乙方負責每月對維修保養范圍內甲方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的下列設備進行巡查、檢查、維護。
(1)煙感、感溫、手動報警按鈕、消防警鈴、喇叭、消防電話專用插座。
(2)報警顯示器、報警控制器功能、事故廣播控制機、事故廣播器。
2、乙方負責每月對維修保養范圍內甲方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的下列功能進行檢測、檢查和維修。
(1)分期分批試驗感煙、感溫探測器的動作及確認燈顯示:檢測數量不少于30%;
(2)試驗火災報警裝置的聲光顯示;
(3)對備用電源充放電試驗;備用電源自動切換試驗;
(4)用自動或手動檢查聯動設備的功能;
3、每季度對全系統進行一次模擬火災報警測試及系統聯動控制測試。如檢查或測試發現問題,應立即進行維修處理。
(二)消火栓系統
1、乙方負責每月對維修保養范圍內甲方的消火栓系統進行下列項目巡檢及維護:
(1)消防水泵運轉一次;
(2)消火栓、水泵接合器、消防水帶性能;
2、每季度進行一次全系統維護、檢查,并根據要求給消防栓貼制式封簽。
(三)滅火器材
1、乙方負責每月對維修保養范圍內甲方辦公營業場所的滅火器材進行抽查(抽查面不少于30%)、維護。
(1)滅火器壓力、軟管、氣壓表、保險裝置等裝備能否使用,是否在有效保質期內。
(2)保養器材外觀及規范擺置。
2、每半年對維修保養范圍內甲方辦公場所是否保持每個樓層擺置2瓶4公斤ABC干粉滅火器,是否保持辦公場所工作人員數20%以上的比例配置防毒面具進行檢查,按期更換失效干粉滅火器。
3、每年第四季度對維修保養范圍內甲方辦公場所滅火器進行一次全面維護檢查。
(四)自動噴淋滅火系統
負責對水池水源、水泵控制柜、水泵運轉、濕式報警閥、壓力開關、閘閥的檢查,保證系統聯動功能正常運轉。
(五)防排煙系統
負責對風機運轉、風機控制箱、防火閥、風口的檢查,保證系統聯動功能正常運轉。
(六)氣體滅火系統
負責對儲氣瓶壓力的檢查、系統的模擬試驗。
(七)消防聯動系統
負責對滅火控制器、感煙、感溫火災探測器、手動按鈕、聲光警報器、系統聯動控制線路的保養。
六、合同期內乙方承擔下列責任
1、乙方人員在實施保養過程中,如因乙方維修保養不當或更換的消防器材零部件不合格,乙方必須免費整改。
2、乙方日常維護中,如發現原消防設施不健全或存在消防隱患,應及時向甲方報告并提出合理整改意見。如發現系統設備及零部件等存在的問題,應及時向甲方安全保衛部門發出書面報告(一式兩份),報告應針對該發現的問題制定詳細的解決辦法及預計修復日期,經甲方書面批復后乙方可實施修復或更換工作(審批應在十個工作日內完成)。
3、在維修保養期內,乙方必須根據甲方管理要求做好維護保養工作,應指定專人負責聯系溝通,將指定的專門技術人員報甲方確認備案。消防系統發生緊急故障時,乙方人員接到甲方通知后必須在規定時間內到達現場迅速排除故障,并做好維修工作記錄。
4、在維修保養期間系統發生故障,由乙方及時排除。屬于因消防器材部件或不可預見的原因,造成甲方消防系統發生故障,確需更換消防器材主要部件,經甲、乙雙方認可同意后,材料費、人工費用由甲方審核確認后支付,乙方負責安裝調試;每次維修保養(包括日常維護)完畢后,乙方技術人員應在《維護保養記錄單》上記錄簽名確認維護檢查內容及結界,并經甲方管理人員簽名確認。
七、合同期內甲方承擔下列責任
1、向乙方提供上述消防系統的詳細技術圖紙以及技術安全管理交底。乙方對系統進行維修保養時,甲方應提供必要的配合。
2、乙方在維修保養中發現消防系統存在隱患,向甲方遞交處理意見后,因甲方原因未對消防隱患做出整改而發生消防事故,后果由甲方承擔,乙方確認對消防系統作整改或更換材料設備,因甲方原因沒有及時配合所引起后果由甲方負責承擔。
3、甲方應按時支付保養款。
4、甲方指定 為聯系人,負責與乙方協調開展工作。
八、甲、乙方在合同期限內應認真履行合同條款,任何一方違反合同條款,守約方有權解除合同,并有權要求違約方按每年維修保養費用總額的5%支付違約金。
九、爭議解決方法。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本著合作精神協商解決,并就該補充事宜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因本合同而發生的爭議,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十、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一式 貳 份,甲方 執壹 份,乙方 執壹 份,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或授權代理人: 法定代表或授權代理人:
簽訂日期:
簽訂地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