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前期物業服務合同
2、交通工具停放服務費:
(1)、由乙方按照物價部門審批價格向車位使用人收取;
(2)、乙方應與地下停車場車位使用人簽訂書面停車管理服務協議,明確雙方在車位使用及停車管理服務等方面的權利義務。
3、裝飾裝修管理服務費用按照( )規定執行
4、代收代繳費用按以下標準收取
(一)電費:執行政府公布的基準價+損耗+公攤
(二)水費: 執行政府公布的基準價+損耗+二次加壓
(三)生活垃圾處理費: 執行市政辦發(20xx)71號規定
5、代辦服務、特約服務由業主按規定或約定支付相應費用。
第十二條 費用交納及相關約定
1、物業服務費用按季度預先繳納,甲方應于每個自然季度的首月10日之前向乙方交納該季度基本物業服務費。
2、交通工具停放服務費按月預先交納,甲方應于每月月初5日之前向乙方交納該月交通工具停放服務費。
2、裝飾裝修管理服務費在業主辦理裝飾裝修手續時交納。
3、代收代繳費用 業主應以月為單位按期繳納,如業主或使用人未按期繳納,乙方無代繳責任,可以停止相關服務。
4、甲方逾期繳納本合同約定的相關費用的,應按欠費額0.3%/日的標準向乙方支付滯納金。
第十三條 維修責任
(一)物業公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維護費用、保修期滿后,由乙方承擔,保修期間由開發建設單位承擔。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和更新、改造費用,保修期內由開發建設單位承擔,保修期滿后,應當按照相關法律規定,由業主大會決定在專項維修資金中列支。
(二)物業服務區域內,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訊、有線電視等相關管線和設備設施的維修養護,應由其供應單位承擔。
第十五條 業主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維修養護及其他特約服務的費用,乙方應明碼標價,按公示的收費標準向甲方收取。
第十六條 本合同約定的有關費用,如遇政策性調整,乙方需向甲方提供有關政策性文件并在物業管理區域內公示后執行,屆時不需要再另行約定。
第十七條 合同約定的有關費用,如遇因某項成本的變化而導致最終供應成本的增加或減少,乙方需進行成本核算、送甲方核定后雙方另行約定,同時將變更后的價格在物業管理區域內公示后執行。
第五章 雙方權利義務
第十八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
1、參加業主大會和業主代表大會,享有選舉權、被選舉權和監督權;
2、監督甲方的物業管理服務行為,就物業管理的有關問題向甲方提出意見和建議;
3、遵守本物業的物業管理制度和《臨時業主規約》;
4、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交納專項維修基金;
5、依據本合同和相關規定向甲方交納物業管理費用、共用水、電、電梯、空調運行費等分攤費用;
6、裝飾裝修房屋時,簽訂并遵守本物業《裝修管理服務協議》;
7、不得占用、損壞本物業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或改變其使用功能。因搬遷、裝飾裝修等原因確需合理使用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應事先通知甲方,并在約定的期限內恢復原狀,造成損失的,應予賠償;
8、房屋轉讓時須事先通知甲方,并告知受讓方與甲方簽訂本合同;
9、對承租人、使用人及訪客等違反本物業的《業主臨時公約》等行為造成的損失、損害承擔連帶民事責任;
10、按照安全、公平、合理的原則,正確處理物業的給排水、通風、采光、維修、通行、衛生、環保等方面的相鄰關系,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權益;
第十九條 乙方權利義務
1、根據法律、法規和《業主臨時公約》的規定制定物業服務的各項公共制度;
2、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本合同的約定,在本物業區域提供物業服務,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物業服務相關費用;
3、可以委托專業性的服務企業承擔本物業內的專項服務業務,但不得將本物業內的全部物業服務委托給第三方;
4、及時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通報本物業內有關物業服務方面的重大事項;接受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對物業服務內容和質量標準的監督;
5、制止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臨時公約》的行為;
6、對本物業內發生違反有關環保、物業裝飾裝修和使用等方面的法律、法規規定的行為,應及時告知、建議、勸阻并向有關部門報告;
7、協助做好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安全防范工作,發生安全事故時,在采取應急措施的同時,及時向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報告,協助做好救助工作。
8、不得擅自占用本物業內的共用部位或改變用途,不得擅自占用、挖掘本物業內的道路、場地;
9、遵守國家有關規定,教育服務人員在從事物業管理服務、維護公共秩序時,履行職責,不得侵害公民的合法權益;
10、提前將裝飾裝修房屋的注意事項和管理規定書面告知乙方,并與乙方訂立《裝修管理服務協議》;
11、向業主提供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施設備維修養護等有償服務;
12、不承擔對業主及房屋使用人的人身、財產的保管、保險責任;
13、有關法律、法規和《業主臨時公約》規定的其他權利義務。
第六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條、乙方擅自提高收費標準或亂收費的,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就超額部分有權拒絕交納;乙方已經收取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清退所收費用,并支付同期銀行存款利息;
第二十一條、乙方違反協議,不按本協議約定的收費標準和時間交納物業有關費用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及時支付遲交或欠交的費用,逾期支付的,甲方每日按遲繳或欠繳費用的千分之三收取滯納金。
第二十二條 在物業服務中發生下列事由,乙方不承擔責任:
1、因不可抗力導致物業服務中斷的;
2、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但因物業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損失的;
3、因乙方維修養護建筑物共有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需要且事先已告知業主、使用人,暫時停水、停電、停止附屬設施設備使用等造成損失的;
4、因非乙方責任出現供水、供電、供氣、信息、通訊、有線電視及其他附屬設施設備運行障礙造成損失的。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及時協議處理。
第七章 其他約定
第二十四條 在本協議生效期內發生產權轉讓,受讓的業主必須繼續執行本協議條款。
第二十五條 本協議在執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或向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無效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六條 《業主臨時公約》、《裝修管理服務協議》為本協議的有效附件,與本合同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連同附件共 頁,一式 貳 份,由甲、乙雙方各執壹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業主)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最新前期物業服務合同范文三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住 所 地: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
住 所 地:___________________;
資質等級:國家一級;
證書編號:___________。
根據《物業管理條例》和相關法律、法規、政策,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選聘乙方對_________項目提供前期物業管理服務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章 物業基本情況
第一條 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名稱: ;
物業類型: ;
座落位置: ;
建筑面積: ________萬平方米(最終建筑面積以政府核定文件為準)。 物業管理區域四至:
東至 ;
南至 ;
西至 ;
北至 。
(物業構成明細表見附件一)
第二條 管理期限
1、本合同期限自____年月日起,至本小區業主委員會成立、業主委員會代表全體業主與物業管理企業簽訂的物業服務合同生效時止。
第二章 管理范圍及管理事項
第三條 ___________本體共用部位(包括但不限于:樓蓋、屋頂、梁、柱、內外墻體和基礎等承重結構部位、外墻面、樓梯間、走廊通道、門廳、設備機房等)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第四條 ___________本體共用設施設備(包括但不限于: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共用照明、天線、通風系統、加壓供水設備、配電系統、樓內消防設備設施、電梯系統、通訊系統等)的維修、養護、管理和運行服務。
第五條 ___________紅線內屬物業管理范圍的市政公用設施(包括但不限于: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溝渠池、井、綠地、花木、建筑小品、室外泵房、路燈、停車場、(人防)地下室等)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第六條 ___________物業規劃紅線內的屬配套服務設施(包括但不限于:嬉水池、休閑設施等)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第七條 公共環境(包括但不限于:公共場地、樓宇建筑物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
第八條 物業管理范圍內交通、車輛行駛及停泊的管理。
第九條 物業安全監控和巡視等安全工作,配合和協助當地公安機關維護物業內的公共秩序。
第十條 組織開展社區文化娛樂活動和便民服務工作。
第十一條 物業及物業管理檔案、資料。
第十二條 法規和政策規定的由物業管理公司承擔的其它事項。
第三章 雙方權利義務
第十三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維護全體業主(使用人)的合法權益;
2、與乙方議定年度管理計劃、年度費用概預算;
3、對乙方的管理實施監督檢查,每年進行一次全面評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管理失誤,經市政府物業管理主管部門認定,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4、對乙方違反法規規章的行為,甲方有權提請有關主管部門處理;
5、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驗收后60日內按國家有關規定逐步向乙方移交以下的資料,并在乙方管理期滿時予以收回:
(1)竣工總平面圖,單體建筑、結構、設備竣工圖,配套設施、地下管網工程竣工圖等竣工驗收資料(資料為復印件加蓋甲方公章);
(2)設施設備的安裝、使用和維護保養等技術資料(資料為復印件加蓋甲方公章);
(3)物業質量保修文件和物業使用說明文件;
(4)物業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資料。
6、甲方保證交付使用的物業符合國家規定的驗收標準,按照國家規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圍承擔物業的保修責任;
7、甲方不得無理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規定內容所進行的管理和經營活動;
8、甲方向乙方提供平方米能夠直接投入使用的房屋作為物業管理辦公用房,并提供一定面積的秩序維護員和水電值班員住宿用房。
9、協助乙方做好物業服務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
10、法規政策規定由甲方承擔的其他責任。
11、甲方有權使用乙方的名稱、業績、圖像等進行銷售宣傳。
第十四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及本合同的規定,制訂該物業的各項管理辦法、規章制度、實施細則,自主開展各項管理經營活動,但不得損害業主(使用人)的合法權益,獲取不當利益;
2、遵照國家、地方的物業服務收費規定,提供服務項目、服務內容、服務深度,測算物業服務收費標準,并向甲方提供測算依據,嚴格按合同規定的收費標準收取,不得擅自加價,不得只收費不服務或多收費少服務;
3、負責編制樓宇及附屬設施、設備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和大中修方案,經雙方議定后由乙方組織實施;
4、有權依照法規政策、本合同和《臨時管理規約》的規定對違反《臨時管理規約》和物業管理法規政策的行為進行處理;
5、有權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并支付費用,但不得將整體管理責任及利益轉讓給其他人或單位,不得將重要專項業務承包給個人(如電梯維保、高空外墻清洗);
6、接受當地政府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及有關政府部門的監督、指導,并接受甲方和業主(使用人)的監督;
7、對本物業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占用或改變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業內改擴建完善配套項目,須報甲方和有關政府部門批準后方可實施;
8、建立本物業的物業管理檔案并負責及時記載有關變更情況;
9、開展社區文化活動和客戶便民服務工作;
10、單個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可委托乙方對其物業的專有部分提供維修、養護等服務,服務內容和費用由雙方另行商定;
11、本合同終止時,乙方應將物業管理用房、物業管理相關資料等屬于全體業主所有的財物,包括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固定資產及時的移交給業主委員會;業主委員會尚未成立的,移交給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代管。
第四章 服務費用
第十五條 本物業管理區域物業服務收費選擇包干制服務方式:
1、物業服務費用由業主按其擁有物業的建筑面積交納,具體標準暫定如下(如政府部門對物業管理相關費用價格調整,按政府的指導文件為準):
住宅:____元/月•平方米(含電梯費);
辦公:____元/月•平方米;
商業:____元/月•平方米;
以上的費用均報物價局審核。
物業服務費用主要用于以下開支:
(1)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2)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費用;
(3)物業管理區域清潔衛生費用;
(4)物業管理區域綠化養護費用;
(5)物業管理區域秩序維護費用;
(6)辦公費用;
(7)物業管理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8)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
(9)法定稅費;
(10)物業管理企業的利潤;
2、乙方按照上述標準收取物業服務費用,并按本合同約定的服務內容和質量標準提供服務,盈余或虧損由乙方享有或承擔。
第十六條 公用水電費(包括電梯電費)等屬公共能耗費用的,均按實際發生額從業主入伙之日(以甲方發出的入伙通知書規定的時間為準)起由業主按戶進行分攤。
第十七條 乙方向甲方提供前期介入服務。(前期介入的服務內容見附件
二)。
第十八條 甲方一次性向乙方劃撥前期開辦費人民幣共:_______整(¥______元),在首次入伙前3個月一次性劃入乙方銀行帳戶,由乙方負責采購物業管理服務所需物資裝備(見附件三)。 (油我們買了再交接,這樣價格便宜,也才有交接單)
第十九條 業主應于甲方正式通知辦理入伙手續之日(以甲方發出的入伙通知書規定的時間為準)起交納物業服務費用。
第二十條 納入物業管理范圍的已竣工驗收合格但尚未出售的物業,甲方應向乙方全額交納物業服務費。
第二十一條 業主與物業使用人約定由物業使用人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的,從其約定,業主負連帶交納責任;業主與物業使用人之間的交費約定,業主應及時書面告知乙方。
第二十二條 物業服務費用按月交納,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應在每月5日前履行交納義務。
第二十三條 乙方按每戶建筑面積以市場價格向業主收取裝修垃圾清運費,乙方負責指定位置堆放并清運裝修垃圾。
第二十四條 受有關部門或單位的委托,乙方可向業主提供水費、電費、電話費、有線電視、寬帶網、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費等代收代繳收費服務,收費標準按政府和相關單位收費標準執行。
第五章 物業的經營與管理
第二十五條 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室內外停車位統一委托乙方維護、管理并由乙方向使用人收取車輛車位停放費。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有優先使用權。車位停放費的收費標準以物價局審核為準。
第二十六條 自購汽車停車位的車輛按____元/月·輛收取物業管理服務
費;
第二十七條 乙方收取的公共部位車位使用費用于補充前期物業服務費用的不足。甲方擁有產權的停車位,甲方委托乙方代為管理,收費標準均按物價局審核定價為準,所得收益(經雙方確認)甲乙雙方按___:___的比例進行分成,乙方不另向甲方收取車位服務費及其他相關費用。
第六章 物業服務質量及標準
第二十八條 乙方物業管理服務達到下列要求:
1、房屋外觀:完好、整潔。
2、設備運行:正常、無事故和安全隱患。
3、各類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及時、狀態良好。
4、公共環境:清掃及時、保潔全面、無死角、垃圾日產日清。
5、綠化:植物長勢良好、修剪整齊美觀、無雜草。
6、交通秩序:行駛有序、保持暢通、車輛無亂停亂放現象。
7、秩序維護員:實行24小時封閉式安全防范管理,轄區內無重大的治安責任事故發生。
8、急修不超過10分鐘到場;小修不超過2小時處理到位。
9、物業使用人對乙方的滿意率達到95%以上。
10、按照中國物業管理協會制定的《普通住宅小區物業管理服務等級標準》(一級)執行(見附件四),入伙半年后達到該標準要求。
第七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九條 如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三條,造成乙方未完成規定管理目標或直接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經濟賠償;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限期整改,甲方逾期未整改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
第三十條 若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十四條,給甲方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經濟賠償;未能達到約定管理目標的,甲方有權書面要求整改,乙方在合理整改期內未整改,又未提出合理解釋的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
第三十一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十四條的約定,擅自提高物業服務費用標準的,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就超額部分有權拒絕交納;乙方已經收取的,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有權要求乙方雙倍返還,否則,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并按乙方多收金額的200%收取乙方的違約金。
第三十二條 甲、乙任何一方無正當理由提前終止合同的,應向對方支付人民幣伍萬元(¥:50000.00元)的違約金,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三條 甲、乙雙方如有采取不正當競爭手段而取得管理權或致使對方失去管理權,或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應當承擔全部責任。
第三十四條 對于本合同簽訂后承接的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甲乙雙方應按照規定進行查驗并簽訂確認書,作為界定各自在開發建設和物業管理方面承擔責任的依據。
第三十五條 甲方、業主或物業使用人違反本合同第二十五條的約定,未能按時足額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的,應按每日3‰的標準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三十六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三條的約定,拒絕或拖延履行保修義務的,業主、物業使用人可以自行或委托乙方修復,修復費用及造成的其他損失由甲方承擔。
第三十七條 以下情況乙方不承擔責任:
1、因不可抗力導致物業管理服務中斷的;
2、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但因物業本身固有重大且無法修補的瑕疵造成損失的;
3、因維修養護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需要且事先已告知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暫時停水、停電、停止共用設施設備使用等造成損失的;
4、因非乙方責任出現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訊、有線電視及其他共用設施設備運行障礙造成損失的;
第八章 專項維修資金
第三十八條 本合同規定的物業管理區域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更新改造和重大維修工程項目費用,按《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建設部、財政部令第165號)及南寧市的有關規定從公共設施設備維修資金中列支,不包括在物業管理服務費項目內。
第三十九條 專項維修資金的繳存:根據《物業管理條例》、《南寧市住宅區物業管理辦法》及《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等國家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本物業設立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專項維修資金(下簡稱專項維修資金)。甲方應于房屋交付前(以入伙通知書規定時間為準)向乙方確認專項維修資金的交納形式。
第四十條 專項維修資金的管理:專項維修資金管理實行專戶存儲、專款專用、所有權人決策、政府監督的原則,用于物業保修期滿后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更新和改造。
第四十一條 專項維修資金的使用: 專項維修資金的使用按《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第二十二條、第二十三條的規定執行。房屋買受人(業主)轉讓房屋所有權時,房屋公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專項維修資金結余不予退還,隨房屋所有權同時過戶。
第四十二條 專項維修資金的續籌:房屋公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專項維修資金不敷使用時,經南寧市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審核批準或業主管理委員會同意后,按房屋買受人(業主)占有的房屋建筑面積比例續籌。經當地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或業主委員會研究決定,按業主占有的物業建筑面積比例向業主續籌。
第九章 其他事項
第四十三條 物業買受人與房產開發商簽訂的物業買賣合同,應當包含《前期物業服務協議》的內容;物業買受人簽訂物業買賣合同,即為對接受《前期物業服務協議》內容的承諾。
第四十四條 業主可與物業使用人就本合同的權利義務進行約定,但物業使用人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業主應承擔連帶責任。
第四十五條 本合同的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六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存在沖突的,以本合同為準。
第四十七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可選擇以下第 種方式處理:
1、向南寧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本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四十八條 本合同一式__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及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