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層法律服務代理合同(通用5篇)
基層法律服務代理合同 篇1
立約雙方: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甲方為完成__有限公司改制重組項目,特聘請乙方作為專項法律顧問為本項目提供法律服務。
雙方經協商,就相關事宜達成一致意見,特訂立本合同以為共同遵守。
一、本項目的基本內容
1.1 根據甲方與__ 公司的約定,甲方將為__公司的改制重組提供改制重組方案的制作、改制重組工作的組織協調、全程咨詢等服務內容。
二、乙方為甲方提供法律服務的內容
2.1 本項目中,甲方委托乙方的法律服務事項有以下內容:
2.1.1參與關于本項目的有關會議。
2.1.2根據本項目的進程適時向甲方提供口頭或書面法律意見。
2.1.3為甲方參與本項目提供全程法律服務。
2.1.4 甲方委托的與本項目有關的其他法律服務。
三、甲、乙雙方合作形式
3.1 經甲方指定,乙方同意委派__律師完成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工作。
3.2 乙方如需更換委派的律師,應當事前征得甲方同意;
甲方如有更換乙方律師的要求,乙方應盡量予以滿足。
3.3 乙方律師的工作地點主要在__市。
四、工作進度安排
4.1 乙方完成本合同項下的法律服務的工作時間應當以確保甲方完成本項目總體時間安排為前提。
4.2 工作時間確定后,乙方應本著勤勉盡責精神確保本合同項下工作的完成,但因甲方或其合作方的原因導致乙方工作延誤,乙方工作時間得以順延。
4.3 乙方為甲方提供法律服務的時間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完成本項目的所有事項之日止。
五、律師法律服務費及支付方式與相關費用
5.1 根據乙方律師完成本合同第二條法律服務的工作量和所需時間,甲方應支付給乙方的律師酬金為__元。
如__公司支付給甲方的報酬少于__公司與甲方約定的報酬,則甲方實際支付給乙方的報酬為__公司實際支付給甲方的報酬與__公司與甲方約定的報酬的比例乘以45000元。
5.2 上述法律服務費包含了乙方律師為完成本合同項下工作所需的__市內交通、通訊、文件制作、資料查詢等費用,但如需乙方律師在__市外工作,則甲方應據實支付乙方律師的`交通、食宿費用。
5.3 本合同生效之日3個工作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__元;
本項目結束、甲方收到__公司或__公司指定的任何單位支付的報酬后3個工作日內,甲方應按第5.2條的約定將剩余律師酬金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六、保密
6.1 乙方對參與本項目中所涉及的企業秘密承擔保密義務,非經甲方同意或在甲方對有關信息進行披露前,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6.2 如因乙方律師的行為、語言不慎造成上述保密信息的泄露,致使甲方的利益受損或遭致其他任何形式的麻煩和尷尬,甲方有權追究乙方責任。
七、合同權利義務的轉讓
7.1 未經對方同意,本合同任何一方不得將本合同項下全部或部分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方。
7.2 如乙方有前述7.1項之情形,則應全額退還已收取的費用;
如甲方有此情形,則仍應當支付本合同項下乙方全部法律服務費。
八、違約責任
8.1 甲方如違反本合同的約定,致使本項目無法實現,則仍應當按照本合同第五條的約定向乙方支付全部法律服務費。
8.2 乙方如違反本合同的約定,致使甲方本項目無法實現,則應當退還已收取的律師酬金。
8.3 如因乙方指派的律師的重大過失而導致甲方遭受損失的,乙方需對此承擔賠償責任。
九、爭議解決
9.1 本合同履行中若雙方發生爭議,應首先協商解決。
協商不成,任何一方皆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生效條件
10.1 本合同經雙方蓋章后即為生效。
十一、其他
11.1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11.2 本合同簽訂時間:年月日。
甲方: 乙方:
基層法律服務代理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司法部《法律服務工作細則》在自愿平等的基礎上經充分協商,達成如下一致協議:_________________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法律工作者(律師)為甲方與一案的第審代理人。
二、乙方法律工作者(律師)必須認真履行代理職權,用法律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并按時出庭。
三、甲方必須真實地向法律工作者(律師)敘述案情,提供有關本案證據。乙方接受委托后,發現甲方有捏造事實,有弄虛作假,有權中止代理,依約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基層法律服務代理合同 篇3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合同遵循自愿、公平、等價有償、誠實信用之原則,經由雙方協商一致簽署并履行。
第二條 本合同的簽署與履行應遵守法律規定。
第三條 律師履行本合同義務應勤勉盡責并恪守職業道德。
第二章 釋義
第四條 本合同文本中,除非另作說明,下述概念系指:
1.合同:指本聘請上市專項法律顧問合同書,及本合同之附件,以及本合同通過正式簽署書面協議加以修訂變更內容之書面文件。
2.法律規定:指中國法律、行政法規、規章、規則和政策規定之統稱。
3.本市:指乙方法定住所所在市。
第三章 合同雙方
第五條 甲方:_________;法定地址: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
第六條 乙方:_________;法定地址: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
第四章 合同收費
第七條 乙方應收律師費人民幣_________元。
第八條 甲方支付律師費方式具體如下:
1.甲乙雙方簽署本合同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支付人民幣_________元;
2.乙方正式出具《法律意見書》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支付人民幣_________元;
3.甲方擬上市的境外公司向公眾發表《招股說明書》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支付人民幣_________元。
第五章 甲方權利義務
第九條 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安排能勝任上市工作的律師及工作人員為甲方辦理法律事務。
第十條 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在合法的基礎上與甲方充分合作并維護甲方的最大利益。
第十一條 甲方須如期足額向乙方支付律師費。
第十二條 乙方在本市轄區之外的地區為甲方辦理法律事務,甲方承擔交通、食宿及相關工作費用,包括但不限于打字、復印、傳真、電郵、鑒定、查詢等費用。甲方須于乙方出差辦理法律事務之前2日向乙方一次性預支或同期支付上述費用。
第十三條 甲方須保證向乙方提供文件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準確性和完整性,并協助配合乙方開展工作。
第六章 乙方職責
第十四條 乙方工作范圍
(一)乙方工作項目:乙方擔任甲方在的上市事務地區專項法律顧問。
(二)乙方工作事項:
1.參與制訂甲方上市方案并提供法律意見;
2.參與甲方制作上市申請材料;
3.草擬、審查、修改與甲方上市有關的合同、協議、備忘、聲明、承諾等法律文件;
4.就甲方上市有關事項出具單項法律意見書;
5.就甲方上市事宜出具綜合法律意見書及法律工作報告;
6.就證券管理部門對甲方上市申報材料的反饋意見出具補充法律意見書和律師工作報告;
7.對甲方上市申報材料中不能提供原件的部分進行見證;
8.赴證券管理部門及有關部門就甲方上市申報材料中的相關問題進行解釋與說明。
第十五條 乙方工作方式
1.本市轄區內,乙方采用不定期工作方式,與甲方管理人員及相關部門工作人員會晤并辦理上市法律事務;
2.本市轄區之外,乙方采用全日制工作方式,辦理甲方上市所涉法律事務。
第十六條 乙方工作人員
1.乙方指派律師、律師、律師作為甲方法律事務承辦律師,處理甲方的法律事務;
2.經甲方同意,乙方根據需要指派其它律師或工作人員辦理甲方法律事務。
第十七條 乙方工作準則
1.乙方指派之律師和工作人員對在履行職責時獲悉甲方的商業秘密、文件資料、涉及的法律事務等,承擔保密責任;除甲方書面同意外,無論在本合同期內與否,乙方不得將甲方提供的任何文件、資料和信息以任何方式對外披露或提供給第三方;
2.乙方指派律師和工作人員應認真學習并熟知與甲方業務有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有關文件,認真履行職責,全力維護甲方合法權益。乙方指派人員在工作范圍內因嚴重疏忽,給甲方造成損失或引起糾紛訴訟,乙方須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七章 乙方權利
第十八條 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相關業務的文件資料,并協助、配合乙方工作。
第十九條 在本合同正常執行時,甲方未按約定及時和足額支付律師費用,乙方有權不辦理或中止已辦理的相關法律事務。
第二十條 乙方有權拒絕辦理違反法律規定的事務。
第八章 合同變更與修改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內容如需變更,須雙方協商一致并以書面形式確認。
第二十二條 未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所簽署之補充協議或其它文件作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章 附則
第二十三條 本協議各方當事人對本協議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協商不成的,選擇下列方式第種方式進行解決:
(一)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簽訂地:_________。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自雙方授權代表簽署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正式文本為中文;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基層法律服務代理合同 篇4
(以下簡稱甲方)因工作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暫行條例》的有關規定,聘 (以下簡稱乙方)的律師為法律顧問,經雙方協商訂立下列協議,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委派律師 負責本專項法律事務,為甲方提供法律幫助,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甲方指定 為法律顧問的聯系人。
二、法律事務工作范圍:
1、甲方為乙方的 (著作權、商標權、專利權、發現權和其他科技成果權)提供法律方案。
2、在本方案中包括常用法律文書,相關制度,員工培訓計劃。
3、為甲方解答相關法律問題。
4、向職工進行法制宣傳教育。
5、接受甲方另行委托、辦理其它法律事務。
三、律師的工作時間、地點,根據甲方的提議,隨時聯系約定。
四、甲方向乙方繳納聘請律師費 元。
五、律師受甲方委托,外出差旅費由甲方支付。
六、甲方應向律師提供與本專項法律事物有關的情況、資料和必要的工作條件。
七、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期限為 年。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甲方電話: 乙方電話:
地址: 地址: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基層法律服務代理合同 篇5
合同編號:_________
委托方:_________(甲方)
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受托方:_________(乙方)
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甲方因與_________合同糾紛案,委托乙方參與該案的一審訴訟,為甲方提供相關法律服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達成下列條款,以資共同遵照履行。
第一條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乙方專職律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理該案。
第二條 乙方的代理權限為:
1.代為調查、收集案件有關證據;
2.代為申請法庭組成人員回避;
3.代為向法庭陳述案件事實,代為參加法庭辯論及調解,代為變更、放棄訴訟請求,代為提起反訴;
4.代為接受法律文書。
第三條 參照_________市律師收費的有關規定,雙方約定,甲方向乙方交納律師費人民幣_________元,自合同簽訂之日起三日內一次付請。除上訴律師費外,乙方依代理合同辦理甲方委托事務而實際支出之必要費用(包括差旅費、住宿費、工本費、通訊費、政府費用及其他必須支出之費用),由甲方予以實報實銷。
第四條 甲方應按時支付律師費及相關費用。
第五條 乙方承辦律師必須嚴守律師職業道德,維護甲方委托之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第六條 乙方接受委托后,如發現甲方不履行上述義務或對乙方工作不配合,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委托合同,所收預付費用不退,并依其工作時間收取其他律師費用。
第七條 如乙方承辦律師不按約定提供法律服務,損害甲方權益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乙方所收之預付費用如數退還。
第八條 甲方非因第七條原因解除委托合同的,乙方仍有權要求甲方支付不足費用。乙方非因第六條原因解除委托合同的,甲方亦有權要求乙方退還所交之預付費用。
第九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非依約定或協商,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第十條 因委托合同及相關事宜產生糾紛時,甲、乙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一致同意將有關爭議提交_________仲載委員會進行仲裁。
第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方執_________份,乙方執_________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