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單項旅游服務合同(精選28篇)
海南省單項旅游服務合同 篇1
甲方(委托人):
甲方代表聯(lián)系手機號:
甲方傳真號碼:
乙方(受委托旅行社):
業(yè)務經(jīng)營許可證號: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聯(lián)系傳真、電話和聯(lián)系手機號: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旅游法》、及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基礎上,協(xié)商一致,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為辦理下列事項達成本協(xié)議:
第一條 委托事項的范圍
甲方委托乙方辦理機場(碼頭)的接送,代訂機(船)票,代訂酒店住宿,代訂景區(qū)(景點)門票,代租汽車,代辦入境、出境、過境臨時居住和旅游簽證,代辦國內(nèi)旅游委托,提供導游服務等。
第二條 委托事項、費用及支付方式
1、委托事項
(1)代訂機票:
①去程航班:自 ,至 ,經(jīng)停 ;
乘機時間: ;航空公司: ,航班號:
機票價格: 元/張,共 張,合計金額: 元。
②返程航班:自 ,至 ,經(jīng)停 ;
乘機時間: ;航空公司: ,航班號:
機票價格: 元/張,共 張,合計金額: 元。
是否改簽、轉簽、退票: 是 否
(2)代訂酒店:
所在地: ,酒店名稱: ,星級標準: ,房間數(shù)量: 間(雙人房;大床房;叁人房;海景房;非海景房;其他:
入住時間: ____年____月____日,退房時間: ____年____月____日,共 晚;
房費: 元/間,合計金額: 元
酒店對提前退房的特別規(guī)定:
(3)代訂車輛:
車輛租用起始時間: ____年____月____日 時,還車時間 ____年____月____日 時,車型 ,等級 , 數(shù)量:
租車費用: 合計金額: 元
(4)代訂景區(qū)(景點)門票
景區(qū)(點)名稱: 門票價格: 元/張;
訂票數(shù)量:
合計金額:
(5)代訂娛樂場所門票:
娛樂場所名稱: 門票價格: 元/張;
訂票數(shù)量:
合計金額:
娛樂場所對門票的特別規(guī)定:
(6)其他委托事項:
2、費用及支付方式
(1)以上委托事項費用: 元,乙方服務費: 元,
合計收費總額: 元(大寫:
(2)以上費用在簽訂本合同時一次性付清,合同生效;或另行約定:
第三條 雙方義務
1、甲方義務:
(1)甲方應當確保所提供的證件、資料及聯(lián)系電話真實有效,否則造成損失由甲方承擔;
(2)甲方應按約定向乙方支付委托項目費用及服務費;
(3)甲方應當及時受領乙方辦理委托事項的結果;
(4)因不可歸責于乙方的事由,委托合同解除或者委托事務不能完成的,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約定的服務費用;
(5)甲方應特別注意旅途目的地的法律法規(guī)及風俗禁忌,慎重選擇滑翔、漂流、潛水、游泳、跳傘、熱氣球、蹦極等高風險性的旅游項目。
2、乙方義務
(1)乙方應當按照合同約定辦理委托事項。乙方辦理委托事項后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書面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傳真、短信、聊天記錄等。
(2)乙方應親自處理甲方的委托事務;如乙方不能完成委托事務的,甲方 (同意或不同意)轉委托。
第四條 違約責任
1、甲方違約責任
(1)合同生效后,甲方取消機票或者酒店用房的,機票已開出的按航空公司規(guī)定計算損失;酒店按房價的 %計算損失(酒店有特別規(guī)定的,按規(guī)定辦理),并應按合同總價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服務費不退。
(2)合同生效后,甲方要求改變機票、酒店或租車等委托項目的,承擔損失費,服務費用不退。
(3)乙方在扣除上述損失費及違約金后,應當在甲方退訂通知到達日起5個工作日內(nèi)向甲方退還剩余委托費用。
(4)甲方未按約定的時間提供證件及資料,或者提供的證件及資料不真實,造成乙方不能完成委托服務的,乙方不承擔賠償責任,服務費不退。
(5)甲方其他違約責任:
2、乙方違約責任
(1)乙方未按合同約定為甲方提供代訂機票、代訂酒店或代訂車輛等單項服務的,退還甲方已支付的委托費用、服務費,并應按合同總價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2)乙方未經(jīng)甲方同意擅自改變降低機票艙位等級、住宿酒店、車輛標準以及委托事項標準的,應當按委托費用總額的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并退還降低標準的差額。
(3)乙方應當在取消受托業(yè)務通知到達日起7日內(nèi),向甲方退還全額委托費用,支付違約金。
(4)未經(jīng)甲方同意,乙方將委托服務轉委托的,應向甲方支付委托費用總額 %的違約金。
(5)乙方其他違約責任:
第五條 特別說明
1、代訂機票上所示的時間如與航空公司最終通知搭乘飛機時間不一致的,以航空公司最終通知時間為準。
2、根據(jù)行業(yè)慣例,酒店的入住時間是當天中午12時整至第二天中午12時整。酒店對訂房、退房有特別規(guī)定的,乙方應當事先告知甲方,否則應由乙方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
3、委托代訂機(船、火車)票有特別的改簽、轉簽、退票等規(guī)定,乙方應提前告知,否則應由乙方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
4、甲方與航空公司、酒店、景區(qū)等經(jīng)營者因航班延誤、住宿或退房、車輛道路交通事故等發(fā)生糾紛的,乙方不承擔責任。
3、甲方在接受委托項目期間遭受人身傷害、財產(chǎn)損失的,由甲方自行解決,乙方不承擔責任。
第六條 爭議解決
1、在本合同履行中發(fā)生爭議時,雙方可協(xié)商解決,或向乙方所在地的旅游投訴處理機構投訴。
2、不愿協(xié)商或者協(xié)商不能達成一致,以及旅游投訴處理機構調(diào)解不成的,可以向乙方所在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條 合同終止
本合同自生效之日起至乙方完成委托事項并以書面通知甲方時止。
第八條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甲方或甲方代表人簽字,并付清委托費、服務費乙方簽字蓋章方可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委托人)簽字:
乙方(受托旅行社)蓋章:
身份證件號碼:
法定代表人(代理人)簽字:
簽字時間: 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字時間: ____年____月____日
海南省單項旅游服務合同 篇2
甲方(旅游者):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旅行社):_________________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以及相關法律規(guī)定,經(jīng)甲乙雙方平等協(xié)商,自愿簽訂此旅游合同。
甲方在旅游期間是否愿意拼團:同意_______________不同意_______________
一、旅游的線路、具體景點、時間、分項費用及應用標準_____________
二、費用總額:_______________收據(jù)票號:_______________。合同一經(jīng)簽訂請旅客支付全款,收款收據(jù)必須加蓋旅行社財務專用章。
三、乘坐的旅游車型是:國產(chǎn)系列______ 進口系列 ______
四、旅游購物點是(除途中休息原則一天一次):_________________
五、旅游意外險:購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否______
六、門票是否油旅行社代購:是___________________ 否__________________
七、導游級別是:初級______ 中級______高級 ______特級______
八、由于不可抗力因素,旅行社應退還未發(fā)生的費用,減去有關部門規(guī)定退票損失費,增加費用由游客承擔,旅行社應協(xié)助游客盡可能減少費用開支。任意擴大損失,由擴大方自負責任。
九、在行程中景點數(shù)量不變的情況下,由于天氣、交通堵塞等原因,乙方根據(jù)實際情況機動調(diào)整游覽景點的先后順序,但必須事先明確告知游客,取得游客的認同。
十、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fā)生爭議,雙方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甲方可向簽訂所在地旅游質(zhì)監(jiān)所咨詢、投訴。
十一、如一方違約,必須賠付對方違約金________________元
十二、本合同一式兩份,旅行社一份,游客一份,此合同原則一人一簽,同一批可和簽,但必須附旅游者姓名、身份證號。
甲方(游客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聯(lián)系手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旅行社合同專用章):__________
聯(lián)系手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海南省單項旅游服務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聯(lián)系人: 聯(lián)系人:
聯(lián)系電話: 聯(lián)系電話:
根據(jù)國家有關旅游管理的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甲乙雙方經(jīng)協(xié)商一致,制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 所列條款。
第一條 旅游時間
由甲方在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為乙方提供旅游服務,服務人數(shù)為: 人。
第二條 行程安排
甲方為乙方提供的旅游景點、游玩項目等行程安排,具體內(nèi)容以本合同附則(一)中規(guī)定為準。
第三條 服務內(nèi)容及費用標準
甲方提供的服務內(nèi)容及費用標準如下:
1、旅游交通: 35座宇通豪華大巴,1300元/輛/兩天
2、門票: 12元/人
3、住宿: 230元/間
4、餐飲: 正餐500元/桌,早餐20元/人
5、導游: 150元/位/天
6、真人CS: 80元/人,包含CS全套集體專業(yè)器材、各項活動裝備
7、篝火晚會: 500元/場,包含場地、凳子、柴火等。
8、保險費:
乙方結算費用時以實際發(fā)生的費用為準。
第四條 雙方的權力、義務及責任
1、甲方應按本合同的規(guī)定按時為乙方安排本次旅游。
2、甲方未經(jīng)乙方同意不得擅自減少旅游景點、游玩項目和縮短旅游時間。如甲方違反約定,應向乙方賠償總服務費用50%的違約金或者乙方可以要求甲方按約定繼續(xù)提供旅游服務;甲方未經(jīng)乙方同意擅自增加游覽景點或游玩項目的,增加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3、甲方應按本合同規(guī)定為乙方提供優(yōu)質(zhì)的服務。在旅游期間,甲方應保證本次旅游的安全順利進行。
4、甲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否則按約定賠償乙方損失額 10000 元。
5、由于甲方的原因?qū)е乱曳绞艿截敭a(chǎn)損失和人身傷害的,甲方負賠償責任。如因第三人的過錯造成損失的,甲方在賠償后,有權向第三人追償。
6、乙方應在合同簽定時,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幣 元,余額在活動結束時結清。若活動取消甲方不退還定金。
7、乙方若因天氣等特殊原因而推遲旅游時間的,需與甲方進行協(xié)商,另行確定旅游時間。
8、乙方在活動當次入住房間數(shù)低于預定房間數(shù)的90%時,每間空置房見需按房價的50%比率支付空房補償金。
9、乙方應遵守甲方安排在本次旅游當中的安全事項及其他合理要求,不得擅自單獨行動,否則后果自負。
第五條 費用結算
1、服務結束后,乙方現(xiàn)場結清余額,支付的費用為甲方實際提供的服務費用余額,乙方可使用現(xiàn)金或刷銀聯(lián)儲蓄卡結算。
2、乙方結算費用時,甲方需提供正式稅務發(fā)票。
第六條 本合同在執(zhí)行前或執(zhí)行期間,如有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xié)商同意后,另訂附則附于本合同之內(nèi),所有附則在法律上均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七條 雙方在履行合同中發(fā)生爭議的,應先友好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由甲、乙方各執(zhí)壹份。本合同自雙方代表簽字時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海南省單項旅游服務合同 篇4
組團社: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職務:
業(yè)務經(jīng)營許可證號:
經(jīng)營地址:
經(jīng)辦人:
職務:
聯(lián)系電話:
傳真:
電子郵箱:
地接社: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職務:
業(yè)務經(jīng)營許可證號:
經(jīng)營地址:
經(jīng)辦人:
職務:
聯(lián)系電話:
傳真:
電子郵箱:
組團社將其組織的旅游者交由地接社接待,地接社按照雙方確認的標準和要求,為組團社組織的旅游者提供接待服務。組團社與地接社雙方經(jīng)平等協(xié)商,達成如下協(xié)議:
第一條合同構成
下列內(nèi)容作為本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接待計劃書》;
2.雙方業(yè)務往來確認;
3.雙方就未盡事宜達成的補充協(xié)議;
4.財務確認及結算單據(jù);
5.其他約定:
第二條合同當事人
組團社和地接社是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guī)設立的旅行社或者分社,依法取得旅行社業(yè)務資質(zhì),且在合同有效期內(nèi)雙方資質(zhì)有效存續(xù)。
雙方均應于簽訂合同前向?qū)Ψ教峁I業(yè)執(zhí)照、業(yè)務經(jīng)營許可證(分社備案登記證明)、旅行社責任保險單、安全管理制度、突發(fā)事件處理預案等文書復印件并加蓋印章。如上述信息發(fā)生變更,變更一方應于變更之日起日內(nèi)書面通知對方并提供更新后的材料。
第三條《接待計劃書》訂立
組團社可以通過電話、傳真、電子郵件等通訊方式與地接社洽談接待相關事宜,在此過程中雙方最終達成一致的事項,應形成《接待計劃書》,并由雙方簽字蓋章確認。
《接待計劃書》應明確以下內(nèi)容:
1.旅游者人數(shù)及名單;
2.接待費用;其中地接導游費用為_________
3.抵離時間、航班、車次;
4.交通、住宿、餐飲服務安排及標準;
5.游覽行程安排、游覽內(nèi)容及時間;
6.自由活動次數(shù)及時間;
7.對導游的要求;
8.其他:
第四條《接待計劃書》變更
《接待計劃書》一經(jīng)確認,單方不得擅自變更。
出團前如遇不可抗力或者其他原因確需變更的,經(jīng)協(xié)商一致,就變更后的內(nèi)容由雙方簽字蓋章確認。緊急情況下,雙方可通過電話、傳真、電子郵件等通訊方式進行協(xié)商,但應在緊急情況消失之日起日內(nèi)由雙方簽字蓋章確認。
除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外,出團后《接待計劃書》不得變更。
第五條接待服務要求
地接社接待服務應符合:
1.《中華人民共和國旅游法》(以下簡稱《旅游法》)、《旅行社條例》、《導游人員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guī);
2.雙方約定的接待服務標準;
3.相關的國家標準和行業(yè)標準。
第六條接待費用結算
結算方式及期限:
地接社應配合組團社關于接待費用結算的要求及時填寫結算單,并加蓋地接社財務專用章,送達組團社財務部門。組團社應在收到地接社結算單據(jù)后日內(nèi)核對,并按約定按時足額支付接待費用。
第七條合同義務
(一)組團社義務
1.組團社應按約定的時限、數(shù)額支付接待費用;
2.組團社應真實、明確說明接待要求和標準,將與旅游者達成的合同、單團《旅游行程單》的副本提供給地接社;
3.組團社應對地接社完成接待服務予以必要協(xié)助。
(二)地接社義務
1.地接社應嚴格按照雙方約定安排旅游行程、旅游景點、服務項目等,不得因與組團社團款等糾紛擅自中止旅游服務;
2.未經(jīng)組團社書面同意,地接社不得以任何方式將組團社組織的旅游者與其他旅游者合并接待,或者轉交任何第三方接待;
3.地接社應選擇合格且具有相應接待能力的供應商;
4.地接社應積極配合組團社做好接待服務質(zhì)量測評工作,按約定通報團隊動態(tài)和反饋接待服務質(zhì)量信息,服務質(zhì)量測評方式及達標標準雙方約定為:;
5.要求導游引導旅游者健康、文明旅游,勸阻旅游者違法和違反社會公德的行為。
(三)雙方共同義務
1.雙方約定的接待費用不應低于接待和服務成本;
2.雙方的約定應遵守《旅游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法律、法規(guī),不應損害旅游者的合法權益;
3.一方違約后,對方應采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的擴大;
4.雙方均應保守經(jīng)營活動中獲取的商業(yè)秘密;
5.旅游行程中旅游者主張解除合同的,旅行社應當協(xié)助旅游者返回出發(fā)地或者旅游者指定的合理地點。
第八條風險防范
1.組團社和地接社均應按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足額投保旅行社責任保險;
2.組團社應提示其組織的旅游者購買人身意外傷害保險;
3.地接社為組團社組織的旅游者安排的車輛及司機必須具備合法有效資質(zhì),地接社選擇的客運經(jīng)營者應已購買承運人責任保險,且保險金額不低于___萬元;
4.組團社和地接社均應保證旅游者的安全,對于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及財產(chǎn)安全的事項,應做出真實的說明和明確的警示,并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危害發(fā)生和擴大;
5.地接社接待過程中,旅游者受到人身、財產(chǎn)損害的,地接社應采取救助措施并先行墊付必要費用,及時向組團社反饋信息,收集和保存相關證據(jù),組團社和地接社在責任劃分明確后
日內(nèi)根據(jù)各自承擔的責任進行結算,屬于第三方責任的,地接社應協(xié)助旅游者索賠。
第九條旅游糾紛處理
1.旅游者在地接社接待過程中提出投訴的,地接社應盡力在當?shù)丶皶r解決,并將處理情況書面通知組團社,未能在當?shù)亟鉀Q的,應及時書面通知組團社。地接社應積極配合組團社處理旅游者投訴、仲裁、訴訟等服務質(zhì)量糾紛,及時提供所需證據(jù)材料。
2.組團社和地接社應根據(jù)調(diào)查情況,劃分各自應承擔的賠償責任,并于責任劃分明確后___日內(nèi)進行結算。因組團社原因?qū)е滦谐萄诱`、更改、取消等所造成的經(jīng)濟損失由組團社承擔,因地接社接待服務質(zhì)量問題造成的經(jīng)濟損失由地接社承擔。
3.因地接社接待服務質(zhì)量問題所產(chǎn)生的經(jīng)濟賠償,組團社依照或者參照如下標準做出賠償后,地接社應在組團社提出追索請求并提供相關證明后日內(nèi)對組團社予以全額賠償:
(1)依照組團社和旅游者約定的.賠償標準;
(2)參照國家旅游局制定的《旅行社服務質(zhì)量賠償標準》;
(3)依照法院、仲裁機構裁決所確定的數(shù)額標準。
第十條不可抗力
1.因不可抗力等不可歸責于合同任何一方的事由致使一方不能履行合同的,應根據(jù)影響程度,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遲延履行后發(fā)生不可抗力等不可歸責于合同任何一方的事由的,不能免除責任。
2.一方因不可抗力等不可歸責于合同任何一方的事由不能履行合同的,應當及時通知另一方,并在合理期限內(nèi)提供證明。雙方應采取合理適當措施防止損失擴大,因一方未履行相關義務造成對方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3.因不可抗力等不可歸責于合同任何一方的事由導致行程延滯,組團社和地接社應及時與旅游者協(xié)商、調(diào)整行程,所增加的費用,同意旅游者不承擔的部分由組團社和地接社協(xié)商承擔。
4.因不可抗力等不可歸責于合同任何一方的事由危及旅游者人身、財產(chǎn)安全,組團社和地接社應采取相應的安全救助措施,所支出的費用,同意旅游者不承擔的部分由組團社和地接社協(xié)商承擔。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
1.組團社未按合同約定按時足額支付接待費用,應以未支付團款為基數(shù),按日%向地接社支付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實際損失的,按實際損失賠償。
2.組團社因如下情形造成地接社經(jīng)濟損失的,應按實際損失向地接社承擔違約責任:
(1)接待要求、標準等信息說明不明確或者錯誤;
(2)未對地接社完成接待服務予以必要協(xié)助。
3.地接社未經(jīng)組團社書面同意,將組團社組織的旅游者與其他旅游者合并接待,或者轉交任何第三方接待,地接社應向組團社支付當團接待費用%的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實際損失的,按實際損失賠償。
4.地接社未按合同約定選擇合格且具有相應接待能力的供應商,地接社應向組團社支付當團接待費用___%的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實際損失的,按實際損失賠償。
5.因地接社違法違規(guī)行為導致組團社受到行政處罰的,地接社應向組團社支付當團接待費用%的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實際損失的,按實際損失賠償。
6.地接社未能在當?shù)亟鉀Q旅游者提出的投訴,又未及時書面通知組團社的,地接社應就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7.組團社和地接社雙方或者任何一方未積極采取補救措施防止損失擴大,在各自責任范圍內(nèi)就擴大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8.組團社和地接社任何一方泄露在經(jīng)營活動中獲取的商業(yè)秘密,違約一方應向另一方支付當團接待費用%的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實際損失的,按實際損失賠償。
第十二條合同解除
1.組團社超出約定付款期限___日以上未支付接待費用的,地接社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組團社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2.地接社接待服務質(zhì)量未達到本合同第七條第(二)款第4項約定的達標標準次(含本數(shù))以上的,組團社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地接社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3.因地接社原因引發(fā)旅游者有責投訴、仲裁或者民事訴訟
次(含本數(shù))以上,組團社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地接社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4.因地接社違約給組團社或者旅游者造成經(jīng)濟損失,地接社拒不改正或者拒絕賠償次(含本數(shù))以上,組團社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地接社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5.雙方約定合同解除的其他情形:
第十三條爭議解決
組團社和地接社因單團接待業(yè)務引發(fā)的爭議,可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種方式解決(選擇一種):
1.提交仲裁,雙方約定仲裁委員會為(標明仲裁委員會所屬地區(qū)和名稱);
2.提起民事訴訟,雙方約定訴訟管轄地為(限于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原告住所地、標的物所在地)。
第十四條合同效力與期限
1.本合同一式___份,雙方各持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_。一方可于合同有效期屆滿前___日向另一方書面提出續(xù)簽合同。
3.本合同終止或者解除時,雙方在合同有效期內(nèi)已確認的接待計劃應當繼續(xù)履行。
組團社簽章:
地接社簽章:
簽約時間:
海南省單項旅游服務合同 篇5
合同編號:_________
旅游者(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旅游經(jīng)營者(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了維護旅游者和旅游經(jīng)營者的合法權益,保障旅游活動的順利進行,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重慶市旅游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之規(guī)定,本著平等協(xié)商的原則,甲、乙雙方就本次自駕游有關事項,簽定如下協(xié)議:
第一條甲方參加乙方組織的自駕車團隊,乙方已事先向甲方詳細介紹相關情況,包括行程安排、吃、住、全程導游服務等內(nèi)容。
第二條本旅游團團號_________________。旅游期間、線路、景區(qū)(點)等見《旅游行程表》(附件2)。
第三條費用
_____元/人,人數(shù)____,兒童_____元/人,兒童____人,總計_____元。本協(xié)議簽訂之后,甲方應一次付清團款。
甲方自駕車輛使用過程中產(chǎn)生的費用和甲方個人質(zhì)消費(如傷病醫(yī)療、人身意外保險、自由活動交通飲食等),均由甲方自行承擔。
第四條甲方應確保自身身體條件適應本次自駕游;在參加某些驚險游樂項目時能夠量力而行。
在整個自駕游行程中,甲方對其隨行未成年人承擔監(jiān)護責任,乙方對此不承擔監(jiān)護責任。
第五條甲方駕駛員及駕駛技術符合并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關規(guī)定。并確保其車輛符合自駕游的'要求。甲方車輛因故障需急救時,乙方應及時協(xié)助甲方處理,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六條保險
1、甲方自愿辦理__________保險。保險費______元/人。
2、為降低風險,切實保障旅游者利益。經(jīng)甲方同意,乙方為甲方辦理旅游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并明確甲方為被保險人,乙方為投保人、受益人,保險費由乙方承擔。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違約責任
1、甲方離出發(fā)日不足3日退團,應支付全部團費20%的違約金;行程開始后退團或離團,所有費用不予退還;乙方取消出團,應當提前3天通知甲方,否則應支付團費20%的違約金。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甲方由于自身過錯造成自己或他人損失或行程不能繼續(xù)的,由甲方承擔相應責任。
3、因乙方原因,行程未按原計劃執(zhí)行,或服務低于協(xié)議約定標準,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本協(xié)議沒有特別約定的,依照《旅行社質(zhì)量保證金賠償標準》(國家旅游局1997年第38號令)執(zhí)行。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爭議的解決
旅游過程中發(fā)生爭議,甲乙雙方應協(xié)商解決,不能由此影響行程進行。若協(xié)商不成,甲方可向旅游質(zhì)量管理部門投訴,也可選擇:
1、向重慶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持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第十條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附:
1、重慶市旅游質(zhì)量監(jiān)督管理所特別提示;
2、旅游行程表(略)。
甲方:_________(簽字)乙方:_________(蓋章)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負責人:_________
電話或傳真:_________電話或傳真: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通訊地址: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附件:_________
門申請調(diào)解,或申訴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地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海南省單項旅游服務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在遵循平等自愿、協(xié)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下,就甲方為乙方購買人身意外傷害險達成以下協(xié)議:
1、甲方為乙方以年度為單位購買人身意外傷害險,費用由甲方承擔。
2、自甲方為乙方購買人身意外傷害險當日計算,乙方工作不滿一年離職,離職后乙方繼續(xù)享有本保險人身意外傷害險的受益權,乙方需承擔相應的費用,費用計算方式為總保費/365天*離職之日起與工作滿一年之間的差額天數(shù)。
3、自甲方為乙方購買人身意外險當日計算,乙方工作不滿一年的,若乙方離職后放棄繼續(xù)享有本意外傷害險的受益權,乙方需承擔相應的費用。具體計算方法為總保費/365天*自購買人身意外傷害險之日到離職之日的`天數(shù)。
4、甲方為乙方購買人身意外傷害險,若乙方在此期間乙方發(fā)生人身意外傷害,醫(yī)療費用由甲方先行墊付,乙方需放棄甲方為乙方購買的意外傷害險的索賠權和受益權,并需配合甲方提供理賠資料,并由甲方單位領取該保險的賠金。
5、甲方為乙方購買人身意外傷害險,若乙方在此期間發(fā)生人身意外傷害,醫(yī)療費用自行支付,則乙方享有此保險的受益權,且醫(yī)療費用總額與保險公司賠付額之間的差額部分由甲方承擔。
6、其他未盡事宜,由雙方協(xié)商解決。
7、保險合同號為:
8、本協(xié)議自甲方為乙方購買人身意外傷害險之日起生效。
甲方:
蓋章
年月日
海南省單項旅游服務合同 篇7
甲方: (先生/女士)
乙方:
經(jīng)雙方友好協(xié)議,共同達成如下合同內(nèi)容,以供雙方遵守。
一、乙方提供服務
乙方為甲方提供赴美生子咨詢服務及月子安全服務;
乙方對甲方個人隱私執(zhí)行嚴密的保護措施,一對一服務,杜絕個人信息泄露;
乙方提供業(yè)內(nèi)領先的7*24小時安全中心值班人員專業(yè)的應急咨詢
服務;
乙方協(xié)助甲方辦理出國護照、簽證等手續(xù)及訂購優(yōu)惠的國際、國內(nèi)航線機票; 甲方簽約后獲得乙方提供全方位的服務,服務的內(nèi)容參見《月子中心服務細節(jié)確認單》(部分套餐或客戶附加要求除外);
甲方在本協(xié)議生效后,將同時獲得美國移民、美國房產(chǎn)、美國留學、特色旅游的咨詢服務; 甲方在本協(xié)議生效后,將享有“寶貝家百企聯(lián)盟”會籍資格,并享有會員的一切權益; 乙方將在國家法律允許范圍內(nèi),協(xié)助甲方申請相關優(yōu)惠政策。
二、合同生效及付款、退款:
1、甲方選擇的服務套餐預算級別為:( )套餐 寶貝家鉆石定制型套餐: $500,000起 寶貝家貴賓尊享套餐:$300,000 起套餐預算明細見乙方公開發(fā)布的《套餐資費預算》及《月子中心服務細節(jié)確認單》。本合同金額以雙方最終確認,甲方所有應在國內(nèi)實際支付的金額為準。
2、乙方有權在不同時期根據(jù)運營成本和市場的情況對套餐價格作出調(diào)整。所有的套 餐價格均以甲乙雙方簽訂本合同時的價格為準。
3、 付款:
首付款及余款(全部國內(nèi)支付):
3.1、本合同簽訂之日,甲方應支付簽約首付款,即本合同所選套餐預算金額的% 計元。
3.2、在乙方交付往返機票及全部出國手續(xù)之日,甲方應支付余款計( )元。
3.3、甲方所有付款,以乙方公司蓋有財務收款專用章的票據(jù)為唯一憑證。
4、 合同終止 :
4.1、甲方于預產(chǎn)期前60天以上在中國生產(chǎn)或流產(chǎn)的(需提供區(qū)級以上醫(yī)院住院 證明及賬單原件)的;
4.2、甲方被海關原機遣返(需提供搭機證明)的;
4.3、甲方因簽證拒簽原因(需提供拒簽后的護照原件)的;
4.4、本章節(jié)下條(第4.5條)所列不可抗力,而無法履行約定的。以上原因乙方退還甲方預繳的定金及相關付款(已發(fā)生的簽證費、pos機手續(xù)費等除外)同時本合同即告終止,相關錢款的退還在經(jīng)甲乙雙方書面退款要求并核實后,10個工作日內(nèi)退還。
4.5、不可抗力的因素。本合同生效后,發(fā)生不能預見并且對其發(fā)生和后果不能 預防或避免的事件,如地震、臺風、水災、火災、戰(zhàn)爭、國家政策改變等,致使直接影響本合同的履行或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甲乙雙方應友好協(xié)商解決本合同是否繼續(xù)履行或終止的問題,因不可抗力合同終止后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4.6、醫(yī)院和醫(yī)生
乙方不提供醫(yī)療服務。甲方享有充分的自由選擇醫(yī)院、醫(yī)生為其提供醫(yī)療服務的權利,甲方應通過和正規(guī)的美國醫(yī)院簽署合同來保障自身權益,乙方不對甲方和醫(yī)院、醫(yī)生之間可能產(chǎn)生的糾紛或事故承擔任何責任,但將努力協(xié)助甲方解決或有糾紛或事故,期間產(chǎn)生的額外費用由甲方自行承擔。應甲方要求,乙方可以根據(jù)過往的經(jīng)驗為甲方提供必要的醫(yī)療服務信息查詢。
三、合同確認及爭議解決
1、本合同一式貳份,雙方各持壹份,自合同各方代表簽字蓋章并甲方支付定金之日 起生效。
2、雙方在簽署或執(zhí)行本合同中的所有分歧,應友好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提交本合同簽署地人民法院裁決。但該等行為并不影響非訴爭事項的履行。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海南省單項旅游服務合同 篇8
?根據(jù)國家有關旅游事業(yè)管理的規(guī)定,甲乙雙方經(jīng)協(xié)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執(zhí)行。
第一條?旅游的時間安排:
由甲方在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為乙方提供旅游服務。
第二條?旅游的地點及每個旅游景點的時間安排:
甲方為乙方提供的旅游景點為 個。分別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每天的時間安排為上午________時至________時,下午________時至________時。
第三條?旅游的生活安排:
甲方為乙方提供食宿,每天伙食在________元至________元標準內(nèi)。
第四條?導游服務:
甲方為乙方提供導游服務,服務內(nèi)容: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旅游的費用:
本次旅游的費用總計____元(包括食宿在內(nèi))。在旅游出發(fā)前____日交清。
第六條?旅游的交通工具:
甲方為乙方提供交通工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交通工具都由甲方聯(lián)系、提供,并保證乙方的旅游安全。
第七條?甲方的權利義務及違約金:
1.甲方應按本合同的規(guī)定按時為乙方安排本次旅游。
2.甲方未經(jīng)乙方同意不得擅自減少或增加旅游景點和縮短旅游時間。如甲方違反約定,應向乙方賠償____%的違約金或者乙方可以要求甲方按約定繼續(xù)提供旅游服務,甲方不提供的,乙方可以自行旅游,支出的合理費用,由甲方承擔;甲方增加游覽景點的,增加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3.甲方應按本合同規(guī)定為乙方提供優(yōu)質(zhì)的服務。在旅游期間,甲方應派醫(yī)務人員、保安人員等隨行,以保證本次旅游的順利進行。
4.甲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否則按約定賠償乙方損失額________元。
5.由于甲方的原因?qū)е乱曳绞艿截敭a(chǎn)損失和人身傷害的,甲方負賠償責任。如因第三人的過錯造成損失的,甲方在賠償后,有權向第三人追償。
第八條?乙方的權利義務及違約金:
1.乙方應按時交納旅游費用,如違反規(guī)定在旅游出發(fā)前____天內(nèi)還不交清的,甲方有權不與乙方簽訂合同,取消乙方的旅游事項。
2.乙方應遵守甲方安排在本次旅游當中的安全事項及其他合理要求,不得擅自單獨行動,否則后果自負。
第九條?本合同在執(zhí)行前或執(zhí)行期間,如有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xié)商同意后,另訂附則附于本合同之內(nèi),所有附則在法律上均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十條?本合同一式____份,由甲、乙方各執(zhí)____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 ____年____月____日
海南省單項旅游服務合同 篇9
合同編號:_________
旅游者(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旅游經(jīng)營者(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了維護旅游者和旅游經(jīng)營者的合法權益,保障旅游活動的順利進行,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重慶市旅游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之規(guī)定,本著平等協(xié)商的原則,甲、乙雙方就本次自駕游有關事項,簽定如下協(xié)議:
第一條 甲方參加乙方組織的自駕車團隊,乙方已事先向甲方詳細介紹相關情況,包括行程安排、吃、住、全程導游服務等內(nèi)容。
第二條 本旅游團團號_________________。旅游期間、線路、景區(qū)(點)等見《旅游行程表》(附件2)。
第三條 費用
成人_____元/人,人數(shù)____,兒童_____元/人,兒童____人,總計_____元。本協(xié)議簽訂之后,甲方應一次性付清團款。
甲方自駕車輛使用過程中產(chǎn)生的費用和甲方個人性質(zhì)消費(如傷病醫(yī)療、人身意外保險、自由活動交通飲食等),均由甲方自行承擔。
第四條 甲方應確保自身身體條件適應本次自駕游;在參加某些驚險游樂項目時能夠量力而行。
在整個自駕游行程中,甲方對其隨行未成年人承擔監(jiān)護責任,乙方對此不承擔監(jiān)護責任。
第五條 甲方駕駛員及駕駛技術符合并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關規(guī)定。并確保其車輛符合自駕游的要求。甲方車輛因故障需急救時,乙方應及時協(xié)助甲方處理,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六條 保險
1、甲方自愿辦理__________保險。保險費______元/人。
2、為降低風險,切實保障旅游者利益。經(jīng)甲方同意,乙方為甲方辦理旅游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并明確甲方為被保險人,乙方為投保人、受益人,保險費由乙方承擔。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甲方離出發(fā)日不足3日退團,應支付全部團費20%的違約金;行程開始后退團或離團,所有費用不予退還;乙方取消出團,應當提前3天通知甲方,否則應支付團費20%的違約金。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甲方由于自身過錯造成自己或他人損失或行程不能繼續(xù)的,由甲方承擔相應責任。
3、因乙方原因,行程未按原計劃執(zhí)行,或服務低于協(xié)議約定標準,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本協(xié)議沒有特別約定的,依照《旅行社質(zhì)量保證金賠償標準》(國家旅游局1997年第38號令)執(zhí)行。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 爭議的解決
旅游過程中發(fā)生爭議,甲乙雙方應協(xié)商解決,不能由此影響行程進行。若協(xié)商不成,甲方可向旅游質(zhì)量管理部門投訴,也可選擇:
1、向重慶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持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第十條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附:1、重慶市旅游質(zhì)量監(jiān)督管理所特別提示;
2、旅游行程表(略)。
甲方:(簽字) 乙方:(蓋章)
身份證號碼: 負責人:
電話或傳真: 電話或傳真:
通訊地址: 通訊地址: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
重慶市旅游質(zhì)量監(jiān)督管理所特別提示
一、旅游者參加自駕車旅游應選擇具有旅游行政管理部門統(tǒng)一頒發(fā)的《旅行社業(yè)務經(jīng)營許可證》和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發(fā)的營業(yè)執(zhí)照、并且明碼標價的旅游經(jīng)營企業(yè)。《旅行社業(yè)務經(jīng)營許可證》、營業(yè)執(zhí)照上的住所或營業(yè)地址與實際營業(yè)場所應當相符。
二、旅游者參加旅游前應與旅游經(jīng)營者訂立書面自駕車旅游合同,自駕車旅游合同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旅游者在交納費用后應要求旅游經(jīng)營者出具由重慶市稅務部門印制的發(fā)票。
三、旅游者與旅游經(jīng)營者訂立合同或者填寫各種報名材料時,內(nèi)容要真實、準確,并使用有效身份證件。
四、旅游者應妥善保管好隨身攜帶的財物,以免損壞或遺失。
五、自駕車旅游合同訂立后,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jù)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
六、旅游經(jīng)營者應當在旅游者報名時,真實提供為旅游者選定線路的行程安排,其包含有:路況、景區(qū)(點)、住宿、餐飲、民族地區(qū)的風俗習慣、宗教信仰等情況,并應事先給旅游者以明確的說明和忠告,并作為合同附件。
七、旅游者在出游前,有權知道旅游經(jīng)營者是否已辦理了符合旅游行政管理部門規(guī)定的旅行社責任保險;同時也可自行選擇投保旅游意外傷害險。旅游中發(fā)生意外事故的,按保險條款處理。
八、參加自駕車團隊的旅游者,自帶車輛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關規(guī)定,若因違反此法而引起的責任概由自行負責。
九、旅游者合法權益受到損害或與旅游經(jīng)營者發(fā)生爭議時,可以與旅游經(jīng)營者協(xié)商解決,或向有管轄權的旅游質(zhì)量監(jiān)督管理部門申請調(diào)解,或申訴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地址:
海南省單項旅游服務合同 篇10
合同編號:
旅游者:__(名單可附頁,需出境社和旅游者代表簽字蓋章確認)
出境社:
旅行社業(yè)務經(jīng)營許可證編號:
第一章 術語和定義
第一條 本合同術語和定義
1.團隊出境旅游服務,指出境社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旅游法》、《中國公民出國旅游管理辦法》和《旅行社條例》等法律、法規(guī),組織旅游者出國旅游及赴中外雙方政府商定的國外邊境區(qū)域和港、澳地區(qū)等旅游目的地旅游,代辦旅游簽證/簽注,代訂公共交通客票,提供餐飲、住宿、游覽等兩項以上服務活動。
2.旅游費用,指旅游者支付給出境社,用于購買本合同約定的旅游服務的費用。
旅游費用包括:
(1)必要的簽證/簽注費用(旅游者自辦的除外);
(2)交通費(含境外機場稅);
(3)住宿費;
(4)餐費(不含酒水費);
(5)出境社統(tǒng)一安排的景區(qū)景點的門票費;
(6)行程中安排的其他項目費用;
(7)導游服務費;
(8)邊境旅游中辦理旅游證件的費用;
(9)出境社、境外地接社等其他服務費用。
旅游費用不包括:
(1)辦理護照、港澳通行證的費用;
(2)辦理離團的費用;
(3)旅游者投保的人身意外傷害保險費用;
(4)合同未約定由出境社支付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行程以外非合同約定項目所需的費用、自行安排活動期間發(fā)生的費用;
(5)境外小費;
(6)行程中發(fā)生的旅游者個人費用,包括但不限于交通工具上的非免費餐飲費、行李超重費,住宿期間的洗衣、通訊、飲料及酒類費用,個人娛樂費用,個人傷病醫(yī)療費,尋找個人遺失物品的費用及報酬,個人原因造成的賠償費用。
3.履行輔助人,指與旅行社存在合同關系,協(xié)助其履行本合同義務,實際提供相關服務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組織。
4.自由活動,特指《旅游行程單》中安排的自由活動。
5.自行安排活動期間,指《旅游行程單》中安排的自由活動期間、旅游者不參加旅游行程活動期間、每日行程開始前、結束后旅游者離開住宿設施的個人活動期間、旅游者經(jīng)領隊或者導游同意暫時離團的個人活動期間。
6.不合理的低價,指出境社提供服務的價格低于接待和服務費用或者低于行業(yè)公認的合理價格,且無正當理由和充分證據(jù)證明該價格的合理性。其中,接待和服務費用主要包括出境社提供或者采購餐飲、住宿、交通、游覽、導游或者領隊等服務所支出的費用。
7.具體購物場所,指購物場所有獨立的商號以及相對清晰、封閉、獨立的經(jīng)營邊界和明確的經(jīng)營主體,包括免稅店,大型購物商場,前店后廠的購物場所,景區(qū)內(nèi)購物場所,景區(qū)周邊或者通往景區(qū)途中的購物場所,服務旅游團隊的專門商店,商品批發(fā)市場和與餐飲、娛樂、停車休息等相關聯(lián)的購物場所等。
8.旅游者投保的人身意外傷害保險,指旅游者自己購買或者通過旅行社、航空機票代理點、景區(qū)等保險代理機構購買的以旅行期間自身的生命、身體或者有關利益為保險標的的短期保險,包括但不限于航空意外險、旅游意外險、緊急救援保險、特殊項目意外險。
9.離團,指團隊旅游者在境外經(jīng)領隊同意不隨團隊完成約定行程的行為。
10.脫團,指團隊旅游者在境外未經(jīng)領隊同意脫離旅游團隊,不隨團隊完成約定行程的行為。
11.轉團,指由于未達到約定成團人數(shù)不能出團,出境社征得旅游者書面同意,在行程開始前將旅游者轉至其他出境社所組的出境旅游團隊履行合同的行為。
12.拼團,指出境社在保證所承諾的服務內(nèi)容和標準不變的前提下,在簽訂合同時經(jīng)旅游者同意,與其他出境社招徠的旅游者拼成一個團統(tǒng)一安排旅游服務的行為。
13.不可抗力,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包括但不限于因自然原因和社會原因引起的,如自然災害、戰(zhàn)爭、恐怖活動、動亂、騷亂、罷工、突發(fā)公共衛(wèi)生事件、政府行為。
14.已盡合理注意義務仍不能避免的事件,指因當事人故意或者過失以外的客觀因素引發(fā)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重大禮賓活動導致的交通堵塞,飛機、火車、班輪、城際客運班車等公共客運交通工具延誤或者取消,景點臨時不開放。
15.必要的費用,指出境社履行合同已經(jīng)發(fā)生的費用以及向地接社或者履行輔助人支付且不可退還的費用,包括乘坐飛機(車、船)等交通工具的費用(含預訂金)、旅游簽證/簽注費用、飯店住宿費用(含預訂金)、旅游觀光汽車的人均車租等。
16.公共交通經(jīng)營者,指航空、鐵路、航運客輪、城市公交、地鐵等公共交通工具經(jīng)營者。
第二章 合同的訂立
第二條 旅游行程單
出境社應當提供帶團號的《旅游行程單》(以下簡稱《行程單》),經(jīng)雙方簽字或者蓋章確認后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行程單》應當對如下內(nèi)容作出明確的說明:
(1)旅游行程的出發(fā)地、途經(jīng)地、目的地、結束地,線路行程時間(按自然日計算,含乘飛機、車、船等在途時間,不足24小時以一日計);
(2)旅游目的地地接社的名稱、地址、聯(lián)系人和聯(lián)系電話;
(3)交通服務安排及其標準(明確交通工具及檔次等級、出發(fā)時間以及是否需中轉等信息);
(4)住宿服務安排及其標準(明確住宿飯店的名稱、地址、檔次等級及是否有空調(diào)、熱水等相關服務設施);
(5)用餐(早餐和正餐)服務安排及其標準(明確用餐次數(shù)、地點、標準);
(6)出境社統(tǒng)一安排的游覽項目的具體內(nèi)容及時間(明確旅游線路內(nèi)容包括景區(qū)點及游覽項目名稱、景區(qū)點停留的最少時間);
(7)自由活動的時間;
(8)行程安排的娛樂活動(明確娛樂活動的時間、地點和項目內(nèi)容);
《行程單》用語須準確清晰,在表明服務標準用語中不應當出現(xiàn)“準_星級”、“豪華”、“僅供參考”、“以__為準”、“與__同級”等不確定用語。
第三條 訂立合同
旅游者應當認真閱讀本合同條款和《行程單》,在旅游者理解本合同條款及有關附件后,出境社和旅游者應當簽訂書面合同。
由旅游者的代理人訂立合同的,代理人需要出具被代理的旅游者的授權委托書。
第四條 旅游廣告及宣傳品
出境社的旅游廣告及宣傳品應當遵循誠實信用的原則,其內(nèi)容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要約規(guī)定的,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對出境社和旅游者雙方具有約束力。
第三章 合同雙方的權利義務
第五條 出境社的權利
1.根據(jù)旅游者的身體健康狀況及相關條件決定是否接納旅游者報名參團;
2.核實旅游者提供的相關信息資料;
3.按照合同約定向旅游者收取全額旅游費用;
4.旅游團隊遇緊急情況時,可以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和緊急避險措施并要求旅游者配合;
5.拒絕旅游者提出的超出合同約定的不合理要求;
6. 要求旅游者對在旅游活動中或者在解決糾紛時損害出境社合法權益的行為承擔賠償責任;
7.要求旅游者健康、文明旅游,勸阻旅游者違法和違反社會公德的行為。
第六條 出境社的義務
1.按照合同和《行程單》約定的內(nèi)容和標準為旅游者提供服務,不擅自變更旅游行程安排,不降低服務標準;
2.向合格的供應商訂購產(chǎn)品和服務;
3.不以不合理的低價組織旅游活動,誘騙旅游者,并通過安排購物或者另行付費旅游項目獲取回扣等不正當利益;
組織、接待旅游者,不指定具體購物場所,不安排另行付費旅游項目,但是,經(jīng)雙方協(xié)商一致或者旅游者要求,且不影響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除外;
4.在出團前采取行前說明會等方式,如實告知具體行程安排和有關具體事項。具體事項包括但不限于旅游目的地國家或者地區(qū)的相關法律、法規(guī)和風俗習慣、文化傳統(tǒng)和宗教禁忌;旅游活動中的安全注意事項和安全避險措施、旅游者不適合參加旅游活動的情形;出境社依法可以減免責任的信息;境外小費標準、外匯兌換事項、應急聯(lián)絡方式(包括我駐外使領館及出境社境內(nèi)和境外應急聯(lián)系人及聯(lián)系方式);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應當告知的事項;
5. 為旅游團隊安排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旅游法》、《旅行社條例》、《中國公民出國旅游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持證領隊人員;
6.妥善保管旅游者交其代管的證件、行李等物品;
7.為旅游者發(fā)放用中英文固定格式書寫、由旅游者填寫的安全信息卡(內(nèi)容包括旅游者的姓名、國籍、血型、應急聯(lián)絡方式等);
8.旅游者人身、財產(chǎn)權益受到損害時,應采取合理必要的保護和救助措施,避免旅游者人身、財產(chǎn)權益損失擴大;
9.積極協(xié)調(diào)處理旅游行程中的糾紛,采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擴大;
10.提示旅游者按照規(guī)定投保人身意外傷害保險;
11.向旅游者提供發(fā)票;
12.依法對旅游者個人信息保密。
第七條 旅游者的權利
1.要求出境社按照合同及《行程單》約定履行相關義務;
2.拒絕出境社未經(jīng)事先協(xié)商一致的轉團、拼團行為;
3.有權自主選擇旅游產(chǎn)品和服務,有權拒絕出境社未與旅游者協(xié)商一致或者未經(jīng)旅游者要求而指定購物場所、安排旅游者參加另行付費旅游項目的行為,有權拒絕出境社的導游、領隊強迫或者變相強迫旅游者購物、參加另行付費旅游項目的行為;
4.在支付旅游費用時要求出境社出具發(fā)票;
5.人格尊嚴、民族風俗習慣和宗教信仰得到尊重;
6.在人身、財產(chǎn)安全遇有危險時,有權請求救助和保護;人身、財產(chǎn)受到侵害的,有權依法獲得賠償;
7.在合法權益受到損害時向有關部門投訴或者要求出境社協(xié)助索賠;
8. 《中華人民共和國旅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和有關法律、法規(guī)賦予旅游者的其他各項權利。
第八條 旅游者的義務
1.如實填寫《出境旅游報名表》、簽證/簽注資料和游客安全信息卡等各項內(nèi)容,告知與旅游活動相關的個人健康信息,并對其真實性負責,保證所提供的聯(lián)系方式準確無誤且能及時聯(lián)系;
2.向出境社提交能有效使用的因私護照或者通行證,自辦簽證/簽注者應當確保所持簽證/簽注在出游期間有效;
3.按照合同約定支付旅游費用;
4.按照合同約定隨團完成旅游行程,配合領隊人員的統(tǒng)一管理;
5. 遵守我國和旅游目的地國家(地區(qū))的法律、法規(guī)和有關規(guī)定,不攜帶違禁物品出入境;不參與色情、賭博和涉毒活動;不擅自脫團;不在境外滯留不歸;
6.遵守旅游目的地國家(地區(qū))的公共秩序和社會公德,尊重當?shù)氐娘L俗習慣,文化傳統(tǒng)和宗教信仰,愛護旅游資源,保護生態(tài)環(huán)境,遵守《中國公民出國(境)旅游文明行為指南》等文明行為規(guī)范;
7.對國家應對重大突發(fā)事件暫時限制旅游活動的措施以及有關部門、機構或者旅游經(jīng)營者采取的安全防范和應急處置措施予以配合;
8. 妥善保管自己的行李物品,隨身攜帶現(xiàn)金、有價證券、貴重物品,不在行李中夾帶;
9.在旅游活動中或者在解決糾紛時,應采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擴大,不損害當?shù)鼐用竦暮戏嘁妫桓蓴_他人的旅游活動,不損害旅游經(jīng)營者和旅游從業(yè)人員的合法權益,不采取拒絕上、下機(車、船)、拖延行程或者脫團等不當行為;
10.在自行安排活動期間,應當在自己能夠控制風險的范圍內(nèi)選擇活動項目,遵守旅游活動中的安全警示規(guī)定,對自己的安全負責。
第四章 合同的變更與轉讓
第九條 合同的變更
1.出境社與旅游者雙方協(xié)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約定的內(nèi)容,但應當以書面形式由雙方簽字確認。由此增加的旅游費用及給對方造成的損失,由變更提出方承擔;由此減少的旅游費用,出境社應當退還旅游者。
2.行程開始前遇到不可抗力或者出境社、履行輔助人已盡合理注意義務仍不能避免的事件的,雙方經(jīng)協(xié)商可以取消行程或者延期出行。取消行程的,按照本合同第十四條處理;延期出行的,增加的費用由旅游者承擔,減少的費用退還旅游者。
3.行程中遇到不可抗力或者出境社、履行輔助人已盡合理注意義務仍不能避免的事件,影響旅游行程的,按以下方式處理:
(1)合同不能完全履行的,旅行社經(jīng)向旅游者作出說明,旅游者同意變更的,可以在合理范圍內(nèi)變更合同,因此增加的費用由旅游者承擔,減少的費用退還旅游者。
(2)危及旅游者人身、財產(chǎn)安全的,旅行社應當采取相應的安全措施,因此支出的費用,由出境社與旅游者分擔。
(3)造成旅游者滯留的,旅行社應采取相應的安置措施。因此增加的食宿費用由旅游者承擔,增加的返程費用雙方分擔。
第十條 合同的轉讓
旅游行程開始前,旅游者可以將本合同中自身的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人,出境社沒有正當理由的不得拒絕,并辦理相關轉讓手續(xù),因此增加的費用由旅游者和第三人承擔。
正當理由包括但不限于:對應原報名者辦理的相關服務不可轉讓給第三人的;無法為第三人辦妥簽證/簽注、安排交通等情形的;旅游活動對于旅游者的身份、資格等有特殊要求的。
第十一條 不成團的安排
當未達到約定的成團人數(shù)不能成團時,旅游者可以與出境社就如下安排在本合同第二十三條中做出約定。
1.轉團:出境社可以在保證所承諾的服務內(nèi)容和標準不降低的前提下,經(jīng)事先征得旅游者書面同意,委托其他旅行社履行合同,并就受委托出團的出境社違反本合同約定的行為先行承擔責任,再行追償。旅游者和受委托出團的出境社另行簽訂合同的,本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
2.延期出團或者改簽線路出團:出境社經(jīng)征得旅游者書面同意,可以延期出團或者改簽其他線路出團,因此增加的費用由旅游者承擔,減少的費用出境社予以退還。需要時可以重新簽訂旅游合同。
第五章合同的解除
第十二條 出境社解除合同
1.未達到約定的成團人數(shù)不能成團時,出境社解除合同的,應當采取書面等有效形式。出境社在行程開始前30日(按照出發(fā)日減去解除合同通知到達日的自然日之差計算,下同)以上(含第30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不承擔違約責任,出境社向旅游者退還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費用(不得扣除簽證/簽注費用);出境社在行程開始前30日以內(nèi)(不含第30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除向旅游者退還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費用外,還應當按照本合同第十七條第1款的約定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2.旅游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境社可以解除合同(相關法律、行政法規(guī)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
(1)患有傳染病等疾病,可能危害其他旅游者健康和安全的;
(2) 攜帶危害公共安全的物品且不同意交有關部門處理的;
(3)從事違法或者違反社會公德的活動的;
(4)從事嚴重影響其他旅游者權益的活動,且不聽勸阻、不能制止的;
(5)法律規(guī)定的影響合同履行的其他情形。
出境社因上述情形解除合同的,應當以書面等形式通知旅游者,按照本合同第十五條的相關約定扣除必要的費用后,將余款退還旅游者。
第十三條 旅游者解除合同
1.未達到約定的成團人數(shù)不能成團時,旅游者既不同意轉團,也不同意延期出行或者改簽其他線路出團的,出境社應及時發(fā)出不能成團的書面通知,旅游者可以解除合同。旅游者在行程開始前30日以上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團通知的,旅行社不承擔違約責任,向旅游者退還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費用;旅游者在行程開始前30日以內(nèi)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團通知的,按照本合同第十七條第1款相關約定處理。
2.除本條第1款約定外,在行程結束前,旅游者亦可以書面等形式解除合同(相關法律、行政法規(guī)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旅游者在行程開始前30日以上提出解除合同的,未辦理簽證/簽注的,出境社應當向旅游者退還全部旅游費用;已辦理簽證/簽注的,應當扣除簽證/簽注費用(旅游者自辦的除外);旅游者在行程開始前30日以內(nèi)提出解除合同的,出境社按照本合同第十五條相關約定扣除必要的費用后,將余款退還旅游者。
3.旅游者未按約定時間到達約定集合出發(fā)地點,也未能在出發(fā)中途加入旅游團隊的,視為旅游者解除合同,按照本合同第十五條相關約定處理。
第十四條 因不可抗力或者已盡合理注意義務仍不能避免的事件解除合同
因不可抗力或者出境社、履行輔助人已盡合理注意義務仍不能避免的事件,影響旅游行程,合同不能繼續(xù)履行的,出境社和旅游者均可以解除合同;合同不能完全履行,旅游者不同意變更的,可以解除合同(因已盡合理注意義務仍不能避免的事件提出解除合同的,相關法律、行政法規(guī)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
合同解除的,出境社應當在扣除已向地接社或者履行輔助人支付且不可退還的費用后,將余款退還旅游者。
第十五條 必要的費用扣除
1.旅游者在行程開始前30日以內(nèi)提出解除合同或者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條第2款約定由出境社在行程開始前解除合同的,按下列標準扣除必要的費用:
行程開始前29日至15日,按旅游費用總額的5%;
行程開始前14日至7日,按旅游費用總額的20%;
行程開始前6日至4日,按旅游費用總額的50%;
行程開始前3日至1日,按旅游費用總額的60%;
行程開始當日,按旅游費用總額的70%。
2.在行程中解除合同的,必要的費用扣除標準為:
旅游費用_行程開始當日扣除比例+(旅游費用-旅游費用_行程開始當日扣除比例)÷旅游天數(shù)_已經(jīng)出游的天數(shù)。
如按上述第1款或者第2款約定比例扣除的必要的費用低于實際發(fā)生的費用,旅游者按照實際發(fā)生的費用支付,但最高額不應當超過旅游費用總額。
解除合同的,出境社扣除必要的費用后,應當在解除合同通知到達日起5個工作日內(nèi)為旅游者辦結退款手續(xù)。
第十六條 出境社協(xié)助旅游者返程及費用承擔
旅游行程中解除合同的,出境社應協(xié)助旅游者返回出發(fā)地或者旅游者指定的合理地點。因旅行社或者履行輔助人的原因?qū)е潞贤獬模党藤M用由出境社承擔;行程中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條第2款,第十三條第2款約定解除合同的,返程費用由旅游者承擔;按照本合同第十四條約定解除合同的,返程費用由雙方分擔。
第六章 違約責任
第十七條 出境社的違約責任
1.出境社在行程開始前30日以內(nèi)提出解除合同的,或者旅游者在行程開始前30日以內(nèi)收到出境社不能成團通知,不同意轉團、延期出行和改簽線路解除合同的,出境社向旅游者退還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費用(不得扣除簽證/簽注等費用),并按下列標準向旅游者支付違約金:
行程開始前29日至15日,支付旅游費用總額2%的違約金;
行程開始前14日至7日,支付旅游費用總額5%的違約金;
行程開始前6日至4日,支付旅游費用總額10%的違約金;
行程開始前3日至1日,支付旅游費用總額15%的違約金;
行程開始當日,支付旅游費用總額20%的違約金。
如按上述比例支付的違約金不足以賠償旅游者的實際損失,出境社應當按實際損失對旅游者予以賠償。
出境社應當在取消出團通知或者旅游者不同意不成團安排的解除合同通知到達日起5個工作日內(nèi),為旅游者辦結退還全部旅游費用的手續(xù)并支付上述違約金。
2.出境社未按合同約定提供服務,或者未經(jīng)旅游者同意調(diào)整旅游行程(本合同第九條第3款規(guī)定的情形除外),造成項目減少、旅游時間縮短或者標準降低的,應當依法承擔繼續(xù)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3.出境社具備履行條件,經(jīng)旅游者要求仍拒絕履行本合同義務的,出境社向旅游者支付旅游費用總額30%的違約金,旅游者采取訂同等級別的住宿、用餐、交通等補救措施的,費用由出境社承擔;造成旅游者人身損害、滯留等嚴重后果的,旅游者還可以要求出境社支付旅游費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賠償金。
4.未經(jīng)旅游者同意,出境社轉團、拼團的,出境社應向旅游者支付旅游費用總額25%的違約金;旅游者解除合同的,出境社還應向未隨團出行的旅游者退還全部旅游費用,向已隨團出行的旅游者退還尚未發(fā)生的旅游費用。如違約金不足以賠償旅游者的實際損失,出境社應當按實際損失對旅游者予以賠償。
5.出境社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旅游者有權在旅游行程結束后30日內(nèi),要求出境社為其辦理退貨并先行墊付退貨貨款,或者退還另行付費旅游項目的費用:
(1)出境社以不合理的低價組織旅游活動,誘騙旅游者,并通過安排購物或者另行付費旅游項目獲取回扣等不正當利益的;
(2)未經(jīng)雙方協(xié)商一致或者未經(jīng)旅游者要求,出境社指定具體購物場所或者安排另行付費旅游項目的。
6.與旅游者出現(xiàn)糾紛時,出境社應當積極采取措施防止損失擴大,否則應當就擴大的損失承擔責任。
第十八條 旅游者的違約責任
1.因不聽從出境社及其領隊的勸告、提示而影響團隊行程,給出境社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2.旅游者超出本合同約定的內(nèi)容進行個人活動所造成的損失,由其自行承擔。
3.由于旅游者的過錯,使出境社、履行輔助人、旅游從業(yè)人員或者其他旅游者遭受損害的,應當由旅游者賠償損失。
4.旅游者在旅游活動中或者在解決糾紛時,應采取措施防止損失擴大,否則應當就擴大的損失承擔相應的責任。
5.旅游者違反安全警示規(guī)定,或者對國家應對重大突發(fā)事件暫時限制旅游活動的措施、安全防范和應急處置措施不予配合,造成旅行社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第十九條 其他責任
1.因旅游者提供材料存在問題或者自身其他原因被拒簽、緩簽、拒絕入境和出境的,相關責任和費用由旅游者承擔,出境社將未發(fā)生的費用退還旅游者。如給出境社造成損失的,旅游者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因出境社原因?qū)е侣糜握弑痪芎灦獬贤模罁?jù)本合同第十七條第1款處理。
2.由于旅游者自身原因?qū)е卤竞贤荒苈男谢蛘卟荒馨凑占s定履行,或者造成旅游者人身損害、財產(chǎn)損失的,出境社不承擔責任。
3.旅游者自行安排活動期間人身、財產(chǎn)權益受到損害的,出境社在事前已盡到必要警示說明義務且事后已盡到必要救助義務的,出境社不承擔賠償責任。
4.由于第三方侵害等不可歸責于出境社的原因?qū)е侣糜握呷松怼⒇敭a(chǎn)權益受到損害的,出境社不承擔賠償責任。但因出境社不履行協(xié)助義務致使旅游者人身、財產(chǎn)權益損失擴大的,應當就擴大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5.由于公共交通經(jīng)營者的原因造成旅游者人身損害、財產(chǎn)損失依法應承擔責任的,出境社應當協(xié)助旅游者向公共交通經(jīng)營者索賠。
第七章 協(xié)議條款
第二十條 線路行程時間
出發(fā)時間 年 月 日 時,結束時間 年 月 日 時;共 天,飯店住宿 夜。
第二十一條 旅游費用及支付(以人民幣為計算單位)
成人 元/人,兒童(不滿14歲) 元/人;其中,導游服務費 元/人;
旅游費用合計 : 元。
旅游費用支付方式: 。
旅游費用支付時間: 。
第二十二條 人身意外傷害保險
1.出境社提示旅游者購買人身意外傷害保險;
2.旅游者可以做以下選擇:
□委托出境社購買(出境社不具有保險兼業(yè)代理資格的,不得勾選此項):保險產(chǎn)品名稱 (投保的相關信息以實際保單為準);
□自行購買;
□放棄購買。
第二十三條 成團人數(shù)與不成團的約定
成團的最低人數(shù): 人。
如不能成團,旅游者是否同意按下列方式解決:
1.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無效)出境社委托
出境社履行合同;
2.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無效)延期出團;
3.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無效)改簽其他線路出團;
4.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無效)解除合同。
第二十四條 拼團約定
旅游者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無效)采用拼團方式拼至 出境社成團。
第二十五條 自愿購物和參加另行付費旅游項目約定
1.旅游者可以自主決定是否參加出境社安排的購物活動、另行付費旅游項目;
2.出境社可以在不以不合理的低價組織旅游活動、不誘騙旅游者、不獲取回扣等不正當利益,且不影響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前提下,按照平等自愿、誠實信用的原則,與旅游者協(xié)商一致達成購物活動、另行付費旅游項目協(xié)議;
3.購物活動、另行付費旅游項目安排應不與《行程單》沖突;
4.地接社及其從業(yè)人員在行程中安排購物活動、另行付費旅游項目的,責任由訂立本合同的出境社承擔;
5. 購物活動、另行付費旅游項目具體約定見《自愿購物活動補充協(xié)議》(附件3)、《自愿參加另行付費旅游項目補充協(xié)議》(附件4)。
第二十六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fā)生爭議,由雙方協(xié)商解決,亦可向合同簽訂地的旅游質(zhì)監(jiān)執(zhí)法機構、消費者協(xié)會、有關的調(diào)解組織等有關部門或者機構申請調(diào)解。協(xié)商或者調(diào)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1.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七條 其他約定事項
未盡事宜,經(jīng)旅游者和出境社雙方協(xié)商一致,可以列入補充條款。(如合同空間不夠,可以另附紙張,由雙方簽字或者蓋章確認。)
第二十八條 合同效力
本合同一式 份,雙方各持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之日起生效。
旅游者代表簽字(蓋章): 出境社蓋章:
證件號碼: 簽約代表簽字(蓋章):
住 址: 營業(yè)地址:
聯(lián)系電話: 聯(lián)系電話:
傳 真: 傳 真:
郵 編: 郵 編:
電子信箱: 電子信箱: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出境社監(jiān)督、投訴電話:
省 市旅游質(zhì)監(jiān)執(zhí)法機構:
投訴電話:
電子郵箱:
地 址:
郵 編:
旅游線路及編號 旅游者出團意向時間
海南省單項旅游服務合同 篇11
合同編號:___________
旅游者(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旅游經(jīng)營者(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了維護旅游者和旅游經(jīng)營者的合法權益,保障旅游活動的順利進行,根據(jù)《_____》、《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重慶市旅游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之規(guī)定,本著平等協(xié)商的原則,甲、乙雙方就本次自駕游有關事項,簽定如下協(xié)議:
第一條甲方參加乙方組織的自駕車團隊,乙方已事先向甲方詳細介紹相關情況,包括行程安排、吃、住、全程導游服務等內(nèi)容。
第二條本旅游團團號_________________。旅游期間、線路、景區(qū)(點)等見《旅_____程表》(附件2)。
第三條費用
成人________元/人,人數(shù)______,兒童_______元/人,兒童____人,總計________元。本協(xié)議簽訂之后,甲方應一次性付清團款
甲方自駕_____使用過程中產(chǎn)生的費用和甲方個人性質(zhì)消費(如傷病醫(yī)療、人身意外_____、自由活動交通飲食等),均由甲方自行承擔。
第四條甲方應確保自身身體條件適應本次自駕游;在參加某些驚險游樂項目時能夠量力而行。
在整個自駕_____程中,甲方對其隨行未成年人承擔監(jiān)護責任,乙方對此不承擔監(jiān)護責任。
第五條甲方駕駛員及駕駛技術符合并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關規(guī)定。并確保其_____符合自駕游的要求。甲方_____因故障需急救時,乙方應及時協(xié)助甲方處理,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六條_____
1.甲方自愿辦理_______________。_____費______元/人。
2.為降低風險,切實保障旅游者利益。經(jīng)甲方同意,乙方為甲方辦理旅游人身意外傷害_____。并明確甲方為被_____人,乙方為投保人、受益人,_____費由乙方承擔。
第七條違約責任
1.甲方離出發(fā)日不足3日退團,應支付全部團費20%的違約金;行程開始后退團或離團,所有費用不予退還;乙方取消出團,應當提前3天通知甲方,否則應支付團費20%的違約金。
2.甲方由于自身過錯造成自己或他人損失或行程不能繼續(xù)的,由甲方承擔相應責任。
3.因乙方原因,行程未按原計劃執(zhí)行,或服務低于協(xié)議約定標準,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本協(xié)議沒有特別約定的,依照《旅行社質(zhì)量保證金賠償標準》(國家旅游局1997年第38號令)執(zhí)行。
第八條爭議的解決
旅游過程中發(fā)生爭議,甲乙雙方應協(xié)商解決,不能由此影響行程進行。若協(xié)商不成,甲方可向旅游質(zhì)量管理部門投訴,也可選擇:
1.向重慶市_____委員會申請_____
2.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持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第十條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附件
1.重慶市旅游質(zhì)量監(jiān)督管理所特別提示;
2.旅_____程表(略)。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或傳真: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或傳真: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海南省單項旅游服務合同 篇12
合同編號:
甲方:(旅游者或單位)
乙方:(組團旅行社)
甲、乙雙方甲方參加由乙方組織的本次旅游的有關事項經(jīng)平等協(xié)商,自愿簽訂合同如下:
第一條:旅游內(nèi)容
旅游線路為:________;旅游團出發(fā)時間為:20____年____月____日,結束時間為____年____月____日,共計____天____夜。
前款所列旅游線路、行程安排詳見《旅游行程表》。《旅游行程表》經(jīng)甲、乙雙方簽字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二條:服務標準
本旅游團服務質(zhì)量執(zhí)行國家旅游局頒布實施的`《旅行社國內(nèi)旅游服務質(zhì)量》標準(或由甲、乙雙方約定)。
第三條:旅游費用
本旅游團旅游費用總額共計____元人民幣。簽訂本合同之日,甲方應預付____元人民幣,余款應于出發(fā)前____日付訖。
第四條:項目費用
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三條約定支付的旅游費用,包含以下項目:
1.代辦證件的手續(xù)費:乙方代甲方辦理所需旅行證件的手續(xù)費。
2.交通客票費:乙方代甲方向民航、鐵路、長途客運公司、水運等公共交通部門購買交通客票的費用。
3.餐飲住宿費:《旅游行程表》內(nèi)所列應由乙方安排的餐飲、住宿費用。
4.游覽費:《旅游行程表》內(nèi)所列應由乙方安排的游覽費用,包括住宿地至游覽地交通費、非旅游者另行付費的旅游項目第一道門票費。
5.接送費:旅游期間從機場、港口、車站等至住宿旅館的接送費用。
6.旅游服務費:乙方提供各項旅游服務收取的費用(含導游服務費)。
7.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費用:。
前款第2項的交通客票費,如遇政府調(diào)整票價,該費用的退、補依照《合同法》第六十三條辦理。第3項的餐飲住宿費,如甲方要求提高標準,經(jīng)乙方同意安排的,甲方應補交所需差額。
第五條:非項目費用
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三條約定支付的旅游費用,不包含以下項目:
1.旅途中發(fā)生的甲方個人費用:如交通工具上的個人餐飲費;個人傷病醫(yī)療費;行李超重費;旅途住宿期間的洗衣、電話、電報、飲料及酒類費;私人交通費;自由活動費用;尋回個人遺失物品的費用與報酬及在旅程中因個人行為造成的賠償費用等。
2.甲方自行投保的保險費:航空人身意外保險費及甲方自行投保的其他保險的費用。
3.雙方約定的由甲方自行選擇的由其另行付費的游覽項目費用。
4.其他非第四條所列項目的費用。
第六條:出發(fā)時間地點
甲方應于____年____月____日時分于(地點)準時集合出發(fā)。甲方未準時到約定地點集合出發(fā),也未能中途加入旅游團的,視為甲方解除合同,乙方可以按照本合同第八條的約定要求賠償。
第七條:甲方退團
甲方可以在旅游活動開始前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但須承擔乙方已經(jīng)為辦理本次旅游支出的必要費用,并按如下標準支付違約金:
1.在旅游開始前第5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費用后余額的10%。
2.在旅游開始前第5日至第3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費用后余額的20%。
3.在旅游開始前第3日至第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費用后余額的30%。
4.在旅游開始前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費用后余額的50%。
5.在旅游開始日或開始后通知到或未通知不參團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費用后余額的100%。
第八條:乙方取消
除本合同第七條約定的情形外,如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的旅游活動不能成行而取消的,乙方應當立即通知甲方,并按如下標準支付違約金:
1.在旅游開始前第5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10%。
2.在旅游開始前第5日至第3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20%。
3.在旅游開始前第3日至第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30%。
4.在旅游開始前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50%。
5.在旅游開始日及以后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100%。
第九條:合同轉讓
經(jīng)乙方同意,甲方可以將其在本旅游合同上的權利義務轉讓給具有參加本次旅游條件的第三人,但應當在約定的出發(fā)日前____日通知乙方。如有費用增加,由甲方負擔。
第十條:甲方義務
甲方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1.甲方所提供的證件及相關資料必須真實有效。
2.甲方應確保自身身體條件適合參加旅游團旅游,并有義務在簽訂本合同時將自身健康狀況告知乙方。
3.甲方應妥善保管隨身攜帶的行李物品,未委托乙方代管而損壞或丟失的,責任自負。
4.甲方在旅游活動中應遵守團隊紀律,配合導游完成本次旅游行程。
5.甲方應尊重目的地的宗教信仰、民族習慣和風土人情。
第十一條:乙方義務
乙方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1.乙方應當提醒甲方注意免除或限制其責任的條款,按照甲方的要求,對有關條款予以說明。
2.乙方應當按照有關規(guī)定購買保險,并在接受甲方報名時提示甲方自愿購買旅游期間的個人保險。
3.乙方代理甲方辦理旅游所需的手續(xù),應妥善保管甲方的各項證件,如有遺失或毀損,應立即主動補辦,并承擔補辦手續(xù)費,因此導致甲方的直接損失,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4.乙方應為甲方提供導游服務;無全陪的旅游團體,乙方應告知甲方旅游目的地的具體接洽辦法和應急措施。
5.甲方在旅游中發(fā)生人身傷害或財產(chǎn)損失事故時,乙方應做出必要的協(xié)助和處理。如因乙方原因?qū)е录追饺松韨蜇敭a(chǎn)損失,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6.乙方應當按照《旅游行程表》安排甲方購物,不得強制甲方購物,不得擅自增加購物次數(shù)。當甲方發(fā)現(xiàn)所購物品系假冒偽劣商品,如購物為甲方要求的,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如購物為行程內(nèi)安排的,乙方應當協(xié)助甲方退還或索賠;如購物為乙方在行程外擅自增加的,乙方應賠償甲方全部損失。
7.非因乙方原因,導致甲方在旅游期間搭乘飛機、輪船、火車、長途汽車、地鐵、索道、纜車等公共交通運輸工具時受到人身傷害和財產(chǎn)損失的,乙方應協(xié)助甲方向提供上列服務的經(jīng)營者索賠。
第十二條:違約責任
1.乙方在旅游質(zhì)量總是發(fā)生之前已采取以下措施的,應減輕或免除責任:
(a)對旅游質(zhì)量和安全狀況已給予充分說明、提醒、勸誡、警告或事先說明;
(b)所發(fā)生的違約問題是非故意、非過失或無法預見知已采取了預防性措施的;
(c)質(zhì)量問題的發(fā)生是全部或部分由于甲方自身的過錯;
(d)質(zhì)量問題發(fā)生后,乙方及時采取了善后處理措施。
2.乙方擅自變更合同違反約定的,應當退還甲方直接損失或承擔增加的旅游費用,并支付直接損失額或增加的旅游費用額一倍的違約金。甲方擅自變更合同違反約定的,不得要求退還旅游費用。因此增加的旅游費用,由甲方承擔。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3.因乙方原因,導致旅游開始后行程延誤的,乙方應當征得甲方書面同意,繼續(xù)履行本合同并支付旅游費用5%的違約金;甲方要求解除合同終止旅游的,乙方應當安排甲方返回并還未完成的旅程費用,支付旅游費用5%的違約金。甲方因延誤旅游行程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費用,由乙方承擔。
4.乙方在旅程中棄置甲方的,應當承擔棄置期間甲方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費用,退還未完成的行程費用并支付旅游費用一倍的違約金。
5.甲方在旅程中未經(jīng)乙方同意自行離團不歸的,視為單方解除合同,不得要求乙方退還旅游費用。如給乙方造成損失,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三條:擴大損失
甲、乙一方違約后,對方應當采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的擴大;沒有采取適當措施致使損失擴大的,不得就擴大的損失要求賠償。
甲、乙一方因防止損失擴大而支出的合理費用,由違約方承擔。
第十四條: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zhàn)爭、動亂、政府行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發(fā)生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并應在天內(nèi),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雙方認可后協(xié)商終止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
第十五條:通知
1.根據(jù)本合同需要發(fā)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采用(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采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日內(nèi),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第十六條:爭議的處理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fā)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xié)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diào)解;協(xié)商或調(diào)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a)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b)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七條: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份,雙方各執(zhí)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
乙方(蓋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海南省單項旅游服務合同 篇13
旅游者(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旅游經(jīng)營者(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了維護旅游者和旅游經(jīng)營者的合法權益,保障旅游活動的順利進行,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重慶市旅游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之規(guī)定,本著平等協(xié)商的原則,甲、乙雙方就本次自駕游有關事項,簽定如下協(xié)議:
第一條甲方參加乙方組織的自駕車團隊,乙方已事先向甲方詳細介紹相關情況,包括行程安排、吃、住、全程導游服務等內(nèi)容。
第二條本旅游團團號_________________。旅游期間、線路、景區(qū)(點)等見《旅游行程表》(附件2)。
第三條費用
成人________元/人,人數(shù)______,兒童_______元/人,兒童____人,總計________元。本協(xié)議簽訂之后,甲方應一次性付清團款
甲方自駕車輛使用過程中產(chǎn)生的費用和甲方個人性質(zhì)消費(如傷病醫(yī)療、人身意外保險、自由活動交通飲食等),均由甲方自行承擔。
第四條甲方應確保自身身體條件適應本次自駕游;在參加某些驚險游樂項目時能夠量力而行。
在整個自駕游行程中,甲方對其隨行未成年人承擔監(jiān)護責任,乙方對此不承擔監(jiān)護責任。
第五條甲方駕駛員及駕駛技術符合并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關規(guī)定。并確保其車輛符合自駕游的要求。甲方車輛因故障需急救時,乙方應及時協(xié)助甲方處理,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六條保險
1.甲方自愿辦理__________保險。保險費______元/人。
2.為降低風險,切實保障旅游者利益。經(jīng)甲方同意,乙方為甲方辦理旅游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并明確甲方為被保險人,乙方為投保人、受益人,保險費由乙方承擔。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違約責任
1.甲方離出發(fā)日不足3日退團,應支付全部團費20%的違約金;行程開始后退團或離團,所有費用不予退還;乙方取消出團,應當提前3天通知甲方,否則應支付團費20%的違約金。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甲方由于自身過錯造成自己或他人損失或行程不能繼續(xù)的,由甲方承擔相應責任。
3.因乙方原因,行程未按原計劃執(zhí)行,或服務低于協(xié)議約定標準,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本協(xié)議沒有特別約定的,依照《旅行社質(zhì)量保證金賠償標準》(國家旅游局1997年第38號令)執(zhí)行。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爭議的解決
旅游過程中發(fā)生爭議,甲乙雙方應協(xié)商解決,不能由此影響行程進行。若協(xié)商不成,甲方可向旅游質(zhì)量管理部門投訴,也可選擇:
1.向重慶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持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第十條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附件
1.重慶市旅游質(zhì)量監(jiān)督管理所特別提示;
2.旅游行程表(略)。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或傳真: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或傳真: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海南省單項旅游服務合同 篇14
甲方: (旅游者或單位)
住所或單位地址:
電話:
乙方: (組團旅行社)
地址:
電話:
甲、乙雙方甲方參加由乙方組織的本次旅游的有關事項經(jīng)平等協(xié)商,自愿簽訂合同如下:
第一條 旅游內(nèi)容
旅游線路為: ;旅游團出發(fā)時間為: 年 月 日,結束時間為 年 月 日,共計 天 夜。
前款所列旅游線路、行程安排詳見《旅游行程表》。《旅游行程表》經(jīng)甲、乙雙方簽字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二條 服務標準
本旅游團服務質(zhì)量執(zhí)行國家旅游局頒布實施的《旅行社國內(nèi)旅游服務質(zhì)量》標準(或由甲、乙雙方約定)。
第三條 旅游費用
本旅游團旅游費用總額共計 元人民幣。簽訂本合同之日,甲方應預付 元人民幣,余款應于出發(fā)前 日付訖。
第四條 項目費用
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三條約定支付的旅游費用,包含以下項目:
1.代辦證件的手續(xù)費:乙方代甲方辦理所需旅行證件的手續(xù)費。
2.交通客票費:乙方代甲方向民航、鐵路、長途客運公司、水運等公共交通部門購買交通客票的費用。
3.餐飲住宿費:《旅游行程表》內(nèi)所列應由乙方安排的餐飲、住宿費用。
4.游覽費:《旅游行程表》內(nèi)所列應由乙方安排的游覽費用,包括住宿地至游覽地交通費、非旅游者另行付費的旅游項目第一道門票費。
5.接送費:旅游期間從機場、港口、車站等至住宿旅館的接送費用。
6.旅游服務費:乙方提供各項旅游服務收取的費用(含導游服務費)。
7.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費用: 。
前款第2項的交通客票費,如遇政府調(diào)整票價,該費用的退、補依照《合同法》第六十三條辦理。第3項的餐飲住宿費,如甲方要求提高標準,經(jīng)乙方同意安排的,甲方應補交所需差額。
第五條 非項目費用
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三條約定支付的旅游費用,不包含以下項目:
1.旅途中發(fā)生的甲方個人費用:如交通工具上的個人餐飲費;個人傷病醫(yī)療費;行李超重費;旅途住宿期間的洗衣、電話、電報、飲料及酒類費;私人交通費;自由活動費用;尋回個人遺失物品的費用與報酬及在旅程中因個人行為造成的賠償費用等。
2.甲方自行投保的保險費:航空人身意外保險費及甲方自行投保的其他保險的費用。
3.雙方約定的由甲方自行選擇的由其另行付費的游覽項目費用。
4.其他非第四條所列項目的費用。
第六條 出發(fā)時間地點
甲方應于 年 月 日時 分于 (地點)準時集合出發(fā)。甲方未準時到約定地點集合出發(fā),也未能中途加入旅游團的,視為甲方解除合同,乙方可以按照本合同第八條的約定要求賠償。
第七條 甲方退團
甲方可以在旅游活動開始前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但須承擔乙方已經(jīng)為辦理本次旅游支出的必要費用,并按如下標準支付違約金:
1.在旅游開始前第5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費用后余額的10%。
2.在旅游開始前第5日至第3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費用后余額的20%。
3.在旅游開始前第3日至第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費用后余額的30%。
4.在旅游開始前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費用后余額的50%。
5.在旅游開始日或開始后通知到或未通知不參團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費用后余額的100%。
第八條 乙方取消
除本合同第七條約定的情形外,如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的旅游活動不能成行而取消的,乙方應當立即通知甲方,并按如下標準支付違約金:
1.在旅游開始前第5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10%。
2.在旅游開始前第5日至第3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20%。
3.在旅游開始前第3日至第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30%。
4.在旅游開始前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50%。
5.在旅游開始日及以后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100%。
第九條 合同轉讓
經(jīng)乙方同意,甲方可以將其在本旅游合同上的權利義務轉讓給具有參加本次旅游條件的第三人,但應當在約定的出發(fā)日前 日通知乙方。如有費用增加,由甲方負擔。
第十條 甲方義務
甲方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1.甲方所提供的證件及相關資料必須真實有效。
2.甲方應確保自身身體條件適合參加旅游團旅游,并有義務在簽訂本合同時將自身健康狀況告知乙方。
3.甲方應妥善保管隨身攜帶的行李物品,未委托乙方代管而損壞或丟失的,責任自負。
4.甲方在旅游活動中應遵守團隊紀律,配合導游完成本次旅游行程。
5.甲方應尊重目的地的宗教信仰、民族習慣和風土人情。
第十一條 乙方義務
乙方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1.乙方應當提醒甲方注意免除或限制其責任的條款,按照甲方的要求,對有關條款予以說明。
2.乙方應當按照有關規(guī)定購買保險,并在接受甲方報名時提示甲方自愿購買旅游期間的個人保險。
3.乙方代理甲方辦理旅游所需的手續(xù),應妥善保管甲方的各項證件,如有遺失或毀損,應立即主動補辦,并承擔補辦手續(xù)費,因此導致甲方的直接損失,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4.乙方應為甲方提供導游服務;無全陪的旅游團體,乙方應告知甲方旅游目的地的具體接洽辦法和應急措施。
5.甲方在旅游中發(fā)生人身傷害或財產(chǎn)損失事故時,乙方應做出必要的協(xié)助和處理。如因乙方原因?qū)е录追饺松韨蜇敭a(chǎn)損失,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6.乙方應當按照《旅游行程表》安排甲方購物,不得強制甲方購物,不得擅自增加購物次數(shù)。當甲方發(fā)現(xiàn)所購物品系假冒偽劣商品,如購物為甲方要求的,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如購物為行程內(nèi)安排的,乙方應當協(xié)助甲方退還或索賠;如購物為乙方在行程外擅自增加的,乙方應賠償甲方全部損失。
7.非因乙方原因,導致甲方在旅游期間搭乘飛機、輪船、火車、長途汽車、地鐵、索道、纜車等公共交通運輸工具時受到人身傷害和財產(chǎn)損失的,乙方應協(xié)助甲方向提供上列服務的經(jīng)營者索賠。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1.乙方在旅游質(zhì)量總是發(fā)生之前已采取以下措施的,應減輕或免除責任:
(a)對旅游質(zhì)量和安全狀況已給予充分說明、提醒、勸誡、警告或事先說明;
(b)所發(fā)生的違約問題是非故意、非過失或無法預見知已采取了預防性措施的;
(c)質(zhì)量問題的發(fā)生是全部或部分由于甲方自身的過錯;
(d)質(zhì)量問題發(fā)生后,乙方及時采取了善后處理措施。
2.乙方擅自變更合同違反約定的,應當退還甲方直接損失或承擔增加的旅游費用,并支付直接損失額或增加的旅游費用額一倍的違約金。甲方擅自變更合同違反約定的,不得要求退還旅游費用。因此增加的旅游費用,由甲方承擔。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3.因乙方原因,導致旅游開始后行程延誤的,乙方應當征得甲方書面同意,繼續(xù)履行本合同并支付旅游費用5%的違約金;甲方要求解除合同終止旅游的,乙方應當安排甲方返回并還未完成的旅程費用,支付旅游費用5%的違約金。甲方因延誤旅游行程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費用,由乙方承擔。
4.乙方在旅程中棄置甲方的,應當承擔棄置期間甲方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費用,退還未完成的行程費用并支付旅游費用一倍的違約金。
5.甲方在旅程中未經(jīng)乙方同意自行離團不歸的,視為單方解除合同,不得要求乙方退還旅游費用。如給乙方造成損失,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三條 擴大損失
甲、乙一方違約后,對方應當采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的擴大;沒有采取適當措施致使損失擴大的,不得就擴大的損失要求賠償。
甲、乙一方因防止損失擴大而支出的合理費用,由違約方承擔。
第十四條 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zhàn)爭、動亂、政府行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發(fā)生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并應在 天內(nèi),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雙方認可后協(xié)商終止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
第十五條 通知
1.根據(jù)本合同需要發(fā)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采用 (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采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 日內(nèi),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第十六條 爭議的處理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fā)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xié)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diào)解;協(xié)商或調(diào)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a)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b)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六條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雙方各執(zhí)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海南省單項旅游服務合同 篇15
安徽省旅游局
制定
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一○年三月
注意事項
為保證旅游服務質(zhì)量,特別提醒旅游者(甲方)注意下列事項:
一、旅游者參加境內(nèi)外旅游應選擇具有合法經(jīng)營旅游業(yè)務資格的旅行社。旅行社應具有旅游行政管理部門統(tǒng)一頒發(fā)的《旅行社業(yè)務經(jīng)營許可證》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統(tǒng)一頒發(fā)的《企業(yè)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
二、旅游前,旅游者應當與旅行社簽訂書面旅游合同。
三、旅行社對旅游過程中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安全的項目以及其他應注意的問題,應當事先向旅游者作真實說明和明確警示,旅游者應結合自身身體狀況選擇旅游行程與項目。
四、旅行社委托組團的,須事先告知并征得旅游者書面同意。
五、用語須準確清晰,在填寫本合同第二條“游程與標準”時,旅行社應以準確、明晰的語言表述,不應出現(xiàn)“準х星級”、_“豪華”、“優(yōu)秀導游服務”、“僅供參考”、“以хх為準”、“與хх同級”等不確定性用語。
六、旅行社在簽訂合同時應真實說明該旅游項目所包含的景點門票及住宿、餐飲、交通標準、導游服務等相關內(nèi)容。自選項目應安排在自由活動時間,并不得影響旅游整體行程。旅行社不得強制旅游者參加其安排的自選項目。
七、本合同約定的旅行社收取的旅游費用不包含以下項目:
1.非本合同約定行程發(fā)生的費用。
2.行程中發(fā)生的旅游者個人費用,包括本合同約定的餐飲、交通等費用以外的個人交通、餐飲費用,個人醫(yī)療費費用,個人行李超重費用,個人的洗衣、通訊、飲料、酒類費用,個人尋回遺失物品的費用以及行程中因個人行為造成的賠償費用等。
3.行程中旅游者參與的另行付費游覽項目的費用。
4.行程中旅游者自由活動期間的費用。
5.旅游者自行投保的航空人身意外保險及其他保險的費用。
6.未列入本合同中的其他費用。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旅游者或旅游團體):_________
乙方(組團旅行社):_______________
經(jīng)營范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誠信通代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及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許可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jīng)辦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lián)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保證旅游服務質(zhì)量,明確雙方的權利及義務,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旅行社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雙方協(xié)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合同標的
旅游線路名稱:__________________,團號:____________________
組團方式:□自行組團 □委托組團 □散客拼團
行程共計:_____天____夜(含在途時間)。
出發(fā)日期:______________,結束日期:_______________,返回地點:__________。
第二條 旅游行程的出發(fā)地、途徑地和目的地
出發(fā)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途徑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目的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旅游行程中交通、住宿、餐飲服務安排與標準
交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宿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餐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旅行社統(tǒng)一安排的游覽項目:
項目內(nèi)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游覽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景點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景點游覽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甲方自費游覽項目(在本合同第九條約定費用之外另行付費的項目)及價格:(詳見附件)
項目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費用: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甲方自由活動的時間與次數(shù)
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次數(shù):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乙方安排的購物次數(shù)、停留時間、購物點名稱
次數(shù)____________________,停留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購物點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 經(jīng)乙方征得甲方同意,乙方委托的地接社(口岸旅行社)/委托的組團旅行社為:
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lián)系人__________________;聯(lián)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旅游費用及其支付(旅游費用以人民幣為計算單位)
成人的收費標準為:¥________元/人;
兒童的收費標準為:身高1.4米以上的兒童按成人標準收費;身高不足1.4米(含1.4米)的兒童的收費標準為¥_______元/人;
甲方應交納旅游費用總額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旅游費用支付方式 □現(xiàn)金:_ □支票; □信用卡; □其他_________________:
支付時間:□①簽訂合同時一次性支付旅游費用; □②簽訂合同時預付人民幣:________;余款在_______年___月___日前付清,否則視為甲方違約。
第十條 成團人數(shù)與不成團安排
乙方最低成團人數(shù):_______;組團低于此人數(shù)不能成團時,甲方同意選擇下列第___種方式解決:
1.乙方延期出團;
2.由乙方轉委托其他旅行社組團。
3.改為散客拼團。如費用增加,由甲方補足;如費用減少,則由乙方返還。
4.退團返還團費,乙方應在____日內(nèi)返還甲方。但因甲方原因造成的乙方損失,由乙方在甲方交納的團費中扣除,扣除后不足部分由甲方補齊。
第十一條 保險
乙方按規(guī)定投保旅行社責任保險。
乙方提醒甲方購買旅游意外險,甲方選擇下列第_____種方式解決:
1.自行投保;
2.不投保;
3.委托乙方代辦個人擔保的旅游意外保險并自行承擔保險費用。
乙方受托為甲方代辦保險的,乙方為甲方選擇的保險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_,險種名稱:______________,保險金額:__________元,保險費___________元。甲方予以認可。
第十二條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權利
1.依法享有《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法律法規(guī)賦予的各項權利。
2.在支付旅游費用時有權要求乙方開具發(fā)票。
3.有權要求乙方按照合同和《旅游行程計劃說明書》的內(nèi)容和標準,提供旅游服務。
4.有權拒絕乙方未經(jīng)事先協(xié)商一致的轉團行為、合同約定以外的購物及自費項目安排。
二、義務
1.保證向甲方提供及所填寫的各種資料和內(nèi)容的真實與準確,并對所提供資料及所填寫的內(nèi)容承擔法律責任。
2.甲方所提供的聯(lián)系方式應_是正在使用且能夠及時聯(lián)系到的,否則乙方不承擔因無法聯(lián)系或及時聯(lián)系甲方而產(chǎn)生的后果(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損失)。
3.按照合同約定支付旐費用。
4.遵守旅游合同約定的旅游行程安排,配合領隊人員,導游人員的統(tǒng)一管理,不得因個人原因強迫乙方改變旅游團隊的行程或擅自離團活動。
5.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和當?shù)氐姆煞ㄒ?guī)及有關規(guī)定,不得在旅游過程中從事違法活動。
6.尊重當?shù)氐拿褡屣L俗習慣和風土人情;尊重旅游服務人員的人格,與團員之間互相尊重、互相協(xié)助。
7.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會公德,嚴禁在景觀、建筑上亂刻亂畫,不得有隨地吐痰、亂扔垃圾等不文明行為。
8.甲方在行使權利時,不得損害國家、社會、集體的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權益。
9.妥善保管自己的行李物品,尤其是貴重物品。事先未與旅行社簽訂保管協(xié)議或因自己保管不善而丟失的,甲方自行承擔責任。
10.行程中發(fā)生糾紛,應當本著互諒互讓、平等協(xié)商的原則解決,采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的擴大,不得采取拒絕登機(車、船)、拒絕入住等影響侵害團隊整體利益的行為,否則應承擔由此而導致的一切法律責任。
第十三條 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權利
1.根據(jù)甲方的的身體健康狀況及相關條件決定是否接納甲方報名參團。
2.有權核實甲方提供的相關信息資料。
3.按照合同約定向甲方收取全額旅游費用。
4.旅游團隊遇緊急情況或突發(fā)事件時,有權采取緊急避險措施或應急措施。
5.有權拒絕甲方提出的超出合同約定的其他要求。
二、義務
1.按照合同及《旅游行程計劃說明書》約定的內(nèi)容和標準,為甲方提供質(zhì)價相符的旅游服務。對可能危及甲方人身、財產(chǎn)安全的項目和應注意的問題,應當事前向甲方作出真實說明和明確警示。
2.在出團前向甲方發(fā)放《旅游行程計劃說明書》,如實告知旅游的具體行程安排和各項服務標準,告知甲方所到旅游目的地的重要規(guī)定、風俗習慣,以及安全避險措施和應急聯(lián)絡方式。
3.為甲方安排持有國家規(guī)定的導游證或領隊證的工作人員提供服務,導游服務類型:□全陪;□地陪。
4.妥善保管甲方提交的各項證件。
5.對于特殊游客,乙方可根據(jù)甲方的特別要求,為甲方配備載明個人信息的安全保障卡(包括甲方的姓名、血型、有無突發(fā)病史和急救方式、有無藥物過敏史、應急聯(lián)絡方式等)。
6.不得因甲方年齡或職業(yè)上的差異提出與同一團隊中其他旅游者不同的合同事項,但乙方對甲方提供了比其他旅游者更多的服務或者甲方主動要求的除外。
7.不得強迫或者變相強迫甲方參與合同約定外的購物活動或需要旅游者另行付費的項目。甲方在計劃安排的購物點所購物品系假冒偽劣商品時,乙方應當積極協(xié)助甲方進行索賠。
8.向甲方提供合法的旅游費用發(fā)票。
9.對甲方個人資料信息保密。
10.積極協(xié)調(diào)處理甲方在旅游行程中的投訴。出現(xiàn)糾紛時,采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擴大。
11.由于第三方侵害等不可歸責于乙方的原因?qū)е录追饺松怼⒇敭a(chǎn)權益受到損害時,乙方應當在合理范圍內(nèi)履行協(xié)助義務。
第十四條 合同內(nèi)容的變更
1.雙方協(xié)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約定的旅游內(nèi)容,但應當以書面形式并由雙方簽字確定。由此增加的旅游費用及給對方造成的損失由提出變更方承擔,由此減少的旅游費用,乙方應當退還甲方。
2.因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件導致合同全部或部分無法履行的,乙方可以在征得多數(shù)旅游團隊成員同意后對相應內(nèi)容予以變更。因情況緊急無法征求意見時,乙方有權決定內(nèi)容的變更,但應當就作出的決定提供必要的說明和證據(jù)。
3.出行前遇到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件的,雙方經(jīng)協(xié)商可以取消行程或者延期出行。取消行程的,由乙方向甲方全額退還旅游費用,但乙方已實際發(fā)生費用的,應當由雙方合理分擔。
4.在行程中遇到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導致無法繼續(xù)履行合同的,乙方按本條第2項的約定實施變更后,將減少的旅游費用退回甲方;增加的旅游費用,由甲方予以補足。
5.在行程中因緊急避險所導致費用增加的,由受益方承擔。
第十五條 合同的解除
1.乙方低于成團人數(shù)不能成團時,甲方不同意轉團、不同意延期出團、不同意改為散客拼團的,視為雙方同意解除合同。
2.行程前一方提出解除合同的,由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承擔已實際發(fā)生的費用,并承擔違約責任。
3.甲方未按約定時間到達約定集合出發(fā)地點,也未能在出發(fā)中途加入旅游團的,視為甲方單方解除合同,按照本條第2款約定處理。
4.甲方在行程中脫團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甲方不得要求乙方退還旅游費用。如給乙方造成經(jīng)濟損失的,應當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第十六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
出發(fā)前15日至30日,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_____%。
出發(fā)前7日至14日,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_____%。
出發(fā)前4日至6日,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_____%。
出發(fā)前1日至3日,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_____%。
出發(fā)當日,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_____%。
如上述違約金不足以賠償乙方_的實際損失,甲方應當按實際損失對乙方予以賠償。
乙方在扣除違約金和賠償金后,應當在甲方退團的書面通知到達日起15個工作日內(nèi)向甲方退還剩余旅游費用。
2.未能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時間足額支付旅游費用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支付全部費用的______%的違約金。
3.因無故不聽從乙方及其領隊的勸諭或不服從導游、領隊人員的統(tǒng)一管理而影響旅游行程,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按全部旅游費用的_____%_支付違約金,并承擔全部的賠償責任。
4.甲方超出本合同約定的內(nèi)容進行個人活動所造成的一切費用及損害后果,由其自行承擔全部責任。
5.由于甲方的故意或者過失,給乙方造成損害的,甲方應當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6.與乙方出現(xiàn)糾紛時,甲方應當采取積極措施防止損失擴大。否則,應當就擴大的損失承擔責任。
二、乙方
1.乙方在出發(fā)前單方提出解除合同的,向甲方退還全額旅游費用,并按下列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出發(fā)前15日至30日,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_____%。
出發(fā)前7至14日,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_____%。
出發(fā)前4日6日,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_____%。
出發(fā)前1日至3日,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_____%。
出發(fā)當日,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_____%。
如上述違約金不足以賠償甲方的實際損失,乙方應當按實際損失對甲方予以賠償。
乙方應當在確定取消出團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nèi),向甲方退還全額旅游費用,并支付上述違約金。
2.乙方未按合同約定提供質(zhì)價相符的服務,或者未經(jīng)甲方同意調(diào)整旅游行程,造成項目減少、旅游時間縮短或者標準降低的,應當采取措施予以補救,未采取補救措施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3.乙方安排的導游未經(jīng)甲方同意安排甲方參加本合同約定以外的自費項目的,應當承擔擅自安排的自費項目費用;擅自增加購物次數(shù),每次按旅游費用總額的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強迫或者變相強迫甲方購物的,應當按旅游費用總額的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4.乙方違反合同約定終止對甲方提供住宿、用餐、交通等旅游服務或者提供的服務不符合合同約定的,應當負擔甲方在被中止旅游服務期間所訂的同等級別的住宿、用餐、交通等必要費用或差價,并向甲方支付旅游費用總額_____%的違約金。如因此給甲方造成其他人身、財產(chǎn)損害的,乙方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5.乙方擅自將甲方轉至其他旅行社出團或委托地接社拼團的,甲方在出發(fā)前或出發(fā)當日得知的,有權解除合同,要求乙方全額退回已交旅游費用,并按旅游費用總額的____%支付違約金;甲方在出發(fā)后得知的,乙方應當按旅游費用總額的____%支付違約金,但甲方得知后同意接受轉團或拼團的除外。
6.乙方委托的第三方有違反本合同約定行為的,視同乙方違約,乙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約定及法律規(guī)定向甲方承擔違約責任。乙方向甲方承擔違約責任后,有權向受托的第三方全額索賠。
7.與甲方出現(xiàn)糾紛時,乙方應當采取積極措施防止損失擴大。否則,應當就擴大的損失承擔責任。
第十七條 特別約定
1.黃金周旅游的特別約定:
春節(jié)、“十一”黃金周旅游高峰期間,乙方和甲方約定行前退團及取消出團的提前告知時間、相關責任如下:
2.第三方責任的特別約定:
由于第三方侵害等不可歸責于乙方的原因?qū)е录追饺素敭a(chǎn)權益受到損害的,乙方不承擔賠償責任。但因乙方不履行必要的協(xié)助義務并直接導致甲方人身、財產(chǎn)權益損失擴大的,乙方應當就擴大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3.出境游(含港、澳、臺)的特別約定:
除合同約定內(nèi)容外,雙方必須嚴格按照國家旅游局及外事部門的要求辦理出境游手續(xù)。因途經(jīng)地、目的地的簽證等原因?qū)е滦谐套兏⑷掌谘诱`等,乙方不承擔責任。
4.甲方、乙方分別制空權委托_________、_______作為本次旅游行程中履行旅游合同的代表,其代理權限為特別授權,其所為行為視同為委托方的行為。
5.其他特別約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八條 爭議解決方式:
雙方發(fā)生爭議的,可協(xié)商解決,或向有關部門申請調(diào)解。協(xié)商或調(diào)解不成的,可采取下列第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九條 未盡事宜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訂補充協(xié)議。補充協(xié)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條 合同附件
《旅游行程計劃說明書》等合同履行情況的有效證明材料均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條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雙方各執(zhí)一份。
甲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yè)場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經(jīng)辦人):______________
聯(lián)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lián)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備附件:
□附件一:《旅游行程計劃說明書》
□附件二:《甲方(旅游者)名單》
海南省單項旅游服務合同 篇16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就乙方加盟甲方運營平臺:___________ ,乙方向甲方各成員單位提供優(yōu)惠客房,并成為甲方網(wǎng)絡平臺的加盟會員酒店,經(jīng)友好協(xié)商達成以下合作協(xié)議:
一、客房協(xié)議價格(酒店也可自附《房價表》等相關說明,無建議售價可不填)
1 )房間類型 門市價 結算價 建議售價
早餐: 份;加床: 元。
2 )為了更好的推廣乙方酒店,乙方應在簽約價格上無傾斜政策,建議返傭金額在____元以上。
3 )獎勵政策:甲方每月完成( )間次獎勵____元/ 間次,完成( )間次獎勵____元/ 間次,完成( )間次獎勵____.
4 )團隊含義:同進同出____間以上為團隊接待,價格為一團一議。
二、關于客房預訂:
1.甲方各成員單位免費為酒店進行客源招徠與必要的促銷,乙方負責協(xié)調(diào)酒店銷售部、預訂部及前臺,配合好甲方各成員單位預訂單的落實確認與到店客人的入住安排。
2.甲方各成員單位在客人抵店前通過傳真方式通知乙方 銷售部、預訂部,乙方按訂單上傳真號碼回傳各成員單位確認。
3.對于遇銷售部、預訂部休息下班,在無法聯(lián)系到乙方銷售人員的情況下,甲方各成員將直接發(fā)傳真到乙方前臺,由乙方前臺按甲方各成員傳真內(nèi)容先予以接待。總臺或商務中心傳真號碼:________
4.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各成員單位預訂客人不能順利入住,乙方應負責免費給客人升級或在客人同意的前提下,將甲方客人安排同星級酒店,傭金應照常返還。
5.甲方客人退房時間為中午____點,如客人要求延遲退房,乙方視當天房態(tài)情況盡量滿足甲方客人的要求。
6.當甲方客人直接向乙方要求延住時,乙方可按甲方原先的傳真預訂價格給客人續(xù)住,傭金應照常返還。
7.乙方____點為正常保留時間,(特殊情況請在預訂單上注明) ____ 點以后甲方成員單位取消預訂客房,以傳真或電話通知乙方。
銷售部休息日期: ____ 下班時間: ____ 預訂部休息日期: ____ 下班時間: ____
三、關于夜審跟單:
為減少給乙方酒店帶來不必要的損失,甲方各成員單位每天在______前后,以電話形式直接與酒店前臺或預訂部聯(lián)系對保留至______的客房進行跟單,以便保留或及時取消,酒店應通知前臺或預訂部給予配合,正確告之甲方預訂的客戶是否到店、入住房號的情況。
四、關于付款、結算:
1.當甲方客戶入住酒店時,乙方總臺按甲方傳真所指定的協(xié)議價格直接向客人收取所有房費。房費差價(傭金)歸甲方所得。乙方傭金差價稅____%
2.甲方在每月______日前向乙方提供上月甲方各成員單位客人入住詳細資料(包括客人姓名、入住房價、入住日期、離店日期、夜次、及返傭金額)經(jīng)雙方核對確認后,訂房傭金由乙方在每月______日前匯入甲方指定的賬號,并由甲方向乙方開具發(fā)票,如果乙方未能按時匯款,甲方向乙方收取每日______‰的滯納金。
備注:扣差價稅的酒店,甲方只向乙方開具收款憑證(收據(jù)),未扣差價稅的酒店甲方提供收款發(fā)票。
五、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應協(xié)助甲方接待好客人,為客人提供優(yōu)質(zhì)的全方位服務,做好預訂、財務結算工作。
2.甲方各成員單位的訂房,乙方正常保留當天______整(視當日房源情況可適當延長保留時間)。
3.乙方遇門市散客價格調(diào)整或推出特惠價格時,應及時以傳真形式提前______天書面通知甲方,并要確認好的開展工作。
5.雙方簽約人員如有離開原工作崗位,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原協(xié)議有效。
6.在設置甲方名稱時,請統(tǒng)一用“中國訂房聯(lián)盟”名稱設置,便于甲方成員單位客人查找預訂信息。
7.乙方若有裝修、停業(yè)等影響會員入住的情況,務必提前通知甲方。
8.甲方不為任何客人和各成員單位承擔欠款和擔保。
六、特別說明
1.所有用《中國訂房聯(lián)盟- 客房預訂通知單》入住的傭金,由中國訂房聯(lián)盟法人單位: ____________ 旅游服務有限公司,負責統(tǒng)一結算。開戶全稱:上海藍豹旅游服務有限公司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帳號:__________________
2.中國訂房聯(lián)盟平臺:已為酒店免費開通了,無須傳真確認,無通信費用的(即時房態(tài)、即時確認系統(tǒng))和移動商務平臺(手機短信訂房、即時短信確認系統(tǒng)),酒店可免費申請開通
3.為便于更好的合作,雙方合作協(xié)議期為長期有效,甲方各時段房價以乙方的調(diào)價通知為準。
七、管轄法律及仲裁
本協(xié)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zhí)一份,蓋章簽字后生效。本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凡由于執(zhí)行本合同而發(fā)生的一切爭執(zhí),應當通過友好協(xié)商解決。如不能解決的,則可訴諸仲裁。仲裁應當提交______仲裁委員會,按照______仲裁委員會的仲裁規(guī)則仲裁,該仲裁的裁決是終局的,雙方必須遵守。此協(xié)議傳真件同樣有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海南省單項旅游服務合同 篇17
合同編號:_________
旅游者(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旅游經(jīng)營者(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了維護旅游者和旅游經(jīng)營者的合法權益,保障旅游活動的順利進行,根據(jù)《_____》、《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重慶市旅游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之規(guī)定,本著平等協(xié)商的原則,甲、乙雙方就本次自駕游有關事項,簽定如下協(xié)議:
第一條 甲方參加乙方組織的自駕車團隊,乙方已事先向甲方詳細介紹相關情況,包括行程安排、吃、住、全程導游服務等內(nèi)容。
第二條 本旅游團團號_________________。旅游期間、線路、景區(qū)(點)等見《旅_____程表》(附件2)。
第三條 費用
成人_____元/人,人數(shù)____,兒童_____元/人,兒童____人,總計_____元。本協(xié)議簽訂之后,甲方應一次性付清團款。
甲方自駕_____使用過程中產(chǎn)生的費用和甲方個人性質(zhì)消費(如傷病醫(yī)療、人身意外_____、自由活動交通飲食等),均由甲方自行承擔。
第四條 甲方應確保自身身體條件適應本次自駕游;在參加某些驚險游樂項目時能夠量力而行。
在整個自駕_____程中,甲方對其隨行未成年人承擔監(jiān)護責任,乙方對此不承擔監(jiān)護責任。
第五條 甲方駕駛員及駕駛技術符合并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關規(guī)定。并確保其_____符合自駕游的要求。甲方_____因故障需急救時,乙方應及時協(xié)助甲方處理,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六條
1、甲方自愿辦理_______________。_____費______元/人。
2、為降低風險,切實保障旅游者利益。經(jīng)甲方同意,乙方為甲方辦理旅游人身意外傷害_____。并明確甲方為被_____人,乙方為投保人、受益人,_____費由乙方承擔。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甲方離出發(fā)日不足3日退團,應支付全部團費20%的違約金;行程開始后退團或離團,所有費用不予退還;乙方取消出團,應當提前3天通知甲方,否則應支付團費20%的違約金。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甲方由于自身過錯造成自己或他人損失或行程不能繼續(xù)的,由甲方承擔相應責任。
3、因乙方原因,行程未按原計劃執(zhí)行,或服務低于協(xié)議約定標準,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本協(xié)議沒有特別約定的,依照《旅行社質(zhì)量保證金賠償標準》(國家旅游局1997年第38號令)執(zhí)行。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 爭議的解決
旅游過程中發(fā)生爭議,甲乙雙方應協(xié)商解決,不能由此影響行程進行。若協(xié)商不成,甲方可向旅游質(zhì)量管理部門投訴,也可選擇:
1、向重慶市_____委員會申請_____
2、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持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第十條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附:1、重慶市旅游質(zhì)量監(jiān)督管理所特別提示;
2、旅_____程表(略)。
甲方:(簽字)
乙方:(蓋章)
身份證號碼:
負責人:
電話或傳真:
電話或傳真:
通訊地址:
通訊地址: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海南省單項旅游服務合同 篇18
合同編號:_________
旅游者(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旅游經(jīng)營者(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了維護旅游者和旅游經(jīng)營者的合法權益,保障旅游活動的順利進行,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重慶市旅游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之規(guī)定,本著平等協(xié)商的原則,甲、乙雙方就本次自駕游有關事項,簽定如下協(xié)議:
第一條甲方參加乙方組織的自駕車團隊,乙方已事先向甲方詳細介紹相關情況,包括行程安排、吃、住、全程導游服務等內(nèi)容。
第二條本旅游團團號_________________。旅游期間、線路、景區(qū)(點)等見《旅游行程表》(附件2)。
第三條費用
成人_____元/人,人數(shù)____,兒童_____元/人,兒童____人,總計_____元。本協(xié)議簽訂之后,甲方應一次性付清團款。
甲方自駕車輛使用過程中產(chǎn)生的費用和甲方個人性質(zhì)消費(如傷病醫(yī)療、人身意外保險、自由活動交通飲食等),均由甲方自行承擔。
第四條甲方應確保自身身體條件適應本次自駕游;在參加某些驚險游樂項目時能夠量力而行。
在整個自駕游行程中,甲方對其隨行未成年人承擔監(jiān)護責任,乙方對此不承擔監(jiān)護責任。
第五條甲方駕駛員及駕駛技術符合并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關規(guī)定。并確保其車輛符合自駕游的要求。甲方車輛因故障需急救時,乙方應及時協(xié)助甲方處理,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六條保險
1、甲方自愿辦理__________保險。保險費______元/人。
2、為降低風險,切實保障旅游者利益。經(jīng)甲方同意,乙方為甲方辦理旅游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并明確甲方為被保險人,乙方為投保人、受益人,保險費由乙方承擔。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違約責任
1、甲方離出發(fā)日不足3日退團,應支付全部團費20%的違約金;行程開始后退團或離團,所有費用不予退還;乙方取消出團,應當提前3天通知甲方,否則應支付團費20%的違約金。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甲方由于自身過錯造成自己或他人損失或行程不能繼續(xù)的.,由甲方承擔相應責任。
3、因乙方原因,行程未按原計劃執(zhí)行,或服務低于協(xié)議約定標準,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本協(xié)議沒有特別約定的,依照《旅行社質(zhì)量保證金賠償標準》(國家旅游局1997年第38號令)執(zhí)行。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爭議的解決
旅游過程中發(fā)生爭議,甲乙雙方應協(xié)商解決,不能由此影響行程進行。若協(xié)商不成,甲方可向旅游質(zhì)量管理部門投訴,也可選擇:
1、向重慶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持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第十條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簽字)乙方:_________(蓋章)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負責人:_________
電話或傳真:_________電話或傳真: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通訊地址: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海南省單項旅游服務合同 篇19
合同編號 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 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旅游者或旅游團體):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組團旅行社): __________________ 經(jīng)營范圍:__________________
誠信通代碼: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及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許可證號: __________________
經(jīng)辦人:__________________ 聯(lián)系電話: __________________
為保證旅游服務質(zhì)量,明確雙方的權利與義務,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旅行社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雙方經(jīng)協(xié)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合同標的
旅游線路名稱: __________________ ,團號: __________________ 。
組團方式:□自行組團 □委托組團 □散客拼團
行程共計: __________________ 天 __________________ 夜(含在途時間)。
出發(fā)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 ,結束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返回地點 __________________ 。
第二條 旅游行程的出發(fā)地、途經(jīng)地和目的地
出發(fā)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途經(jīng)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目的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三條 旅游行程中交通、住宿、餐飲服務安排與標準
交通 __________________ ,標準 __________________ ;
住宿 __________________ ,標準 __________________ ;
餐飲 __________________ ,標準__________________ ;
第四條 旅行社統(tǒng)一安排的游覽項目
項目內(nèi)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游覽時間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 。
景點名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景點游覽時間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五條 甲方自費游覽項目(在本合同第九條約定費用之外另行付費的
項目)及價格:(詳見附件)
項目名稱 __________________ ,費用 __________________ 。
第六條 甲方自由活動的時間與次數(shù)
時間 __________________ ,次數(shù) __________________ 。
第七條 乙方安排的購物次數(shù)、停留時間、購物點名稱
次數(shù) __________________ ,停留時間 __________________ 。
購物點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八條 經(jīng)乙方征得甲方同意,乙方委托的地接社(口岸旅行社)/委托
的組團旅行社為:
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聯(lián)系人__________________ ;聯(lián)系電話 __________________ 。
第九條 旅游費用及其支付(旅游費用以人民幣為計算單位)
成人的收費標準為:¥ __________________ 元/人;
兒童的收費標準為:身高1.4米以上的兒童按成人標準收費;身高不足1.4米(含1.4米)的兒童的收費標準為¥ __________________ 元/人;
甲方應交納旅游費用總額 __________________ 元,大寫 __________________ 。
旅游費用支付方式 □現(xiàn)金;□支票;□信用卡;□其他 __________________ 。
支付時間:□ ①簽訂合同時一次性支付旅游費用;□ ②簽訂合同時預付人民幣: ,余款在 年 月 日前付清,否則視為甲方違約。
第十條 成團人數(shù)與不成團安排
乙方最低成團人數(shù): __________________ ;組團低于此人數(shù)不能成團時,甲方同意選擇下列第 __________________ 種方式解決:
1、乙方延期出團。
2、由乙方轉委托其他旅行社組團。
3、改為散客拼團。如費用增加,由甲方補足;如費用減少,則由乙方返還。
4、退團返還團費,乙方應在 日內(nèi)返還甲方。但因甲方原因造成的乙方損失,由乙方在甲方交納的團費中扣除,扣除后不足部分由甲方補齊。
第十一條 保險
乙方按規(guī)定投保旅行社責任保險。
乙方提醒甲方購買旅游意外險,甲方選擇下列第 __________________ 種方式解決:
1、 自行投保;
2、 不投保;
3、 委托乙方代辦個人投保的旅游意外保險并自行承擔保險費用。
乙方受托為甲方代辦保險的,乙方為甲方選擇的保險公司: __________________ ,險種名稱: __________________ ,保險金額: __________________ 元 ,保險費: __________________ 元。甲方予以認可。
第十二條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權利
1、依法享有《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法律法規(guī)賦予的各項權利。
2、在支付旅游費用時有權要求乙方開具發(fā)票。
3、有權要求乙方按照合同和《旅游行程計劃說明書》的內(nèi)容和標準,提供旅游服務。
4、有權拒絕乙方未經(jīng)事先協(xié)商一致的轉團行為、合同約定以外的購物及自費項目安排。
二、義務
1、保證向甲方提供及所填寫的各種資料和內(nèi)容的真實與準確,并對所提供資料及所填寫的內(nèi)容承擔法律責任。
2、甲方所提供的聯(lián)系方式應是正在使用且能夠及時聯(lián)系到的,否則乙方不承擔因無法聯(lián)系或及時聯(lián)系甲方而產(chǎn)生的后果(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損失)。
3、按照合同約定支付旅游費用。
4、遵守旅游合同約定的旅游行程安排,配合領隊人員、導游人員的統(tǒng)一管理,不得因個人原因強迫乙方改變旅游團隊的行程或擅自離團活動。
5、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和當?shù)氐姆煞ㄒ?guī)及有關規(guī)定,不得在旅游過程中從事違法活動。
6、尊重當?shù)氐拿褡屣L俗習慣和風土人情;尊重旅游服務人員的人格,與團員之間互相尊重、互相協(xié)助。
7、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會公德,嚴禁在景觀、建筑上亂刻亂畫,不得有隨地吐痰、亂扔垃圾等不文明行為。
8、甲方在行使權利時,不得損害國家、社會、集體的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權益。
9、妥善保管自己的行李物品,尤其是貴重物品。事先未與旅行社簽訂保管協(xié)議或因自己保管不善而丟失的,甲方自行承擔責任。
10、行程中發(fā)生糾紛,應當本著互諒互讓、平等協(xié)商的原則解決,采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的擴大,不得采取拒絕登機(車、船)、拒絕入住等影響侵害團隊整體利益行動的行為,否則應承擔由此而導致的一切法律責任。
第十三條 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權利
1、根據(jù)甲方的身體健康狀況及相關條件決定是否接納甲方報名參團。
2、有權核實甲方提供的相關信息資料。
3、按照合同約定向甲方收取全額旅游費用。
4、旅游團隊遇緊急情況或突發(fā)事件時,有權采取緊急避險措施或應急措施。
5、有權拒絕甲方提出的超出合同約定的其他要求。
二、義務
1、按照合同及《旅游行程計劃說明書》約定的內(nèi)容和標準,為甲方提供質(zhì)價相符的旅游服務。對可能危及甲方人身、財產(chǎn)安全的項目和應注意的問題,應當事前向甲方作出真實說明和明確警示。
2、在出團前向甲方發(fā)放《旅游行程計劃說明書》,如實告知旅游的具體行程安排和各項服務標準,告知甲方所到旅游目的地的重要規(guī)定、風俗習慣,以及安全避險措施和應急聯(lián)絡方式。
3、為甲方安排持有國家規(guī)定的導游證或領隊證的工作人員提供服務,導游服務類型:□全陪;□地陪。
4、妥善保管甲方提交的各項證件。
5、對于特殊游客,乙方可根據(jù)甲方的特別要求,為甲方配備載明個人信息的安全保障卡(包括甲方的姓名、血型、有無突發(fā)病史和急救方式、有無藥物過敏史、應急聯(lián)絡方式等)。
6、不得因甲方年齡或職業(yè)上的差異提出與同一團隊中其他旅游者不同的合同事項,但乙方對甲方提供了比其他旅游者更多的服務或者甲方主動要求的除外。
7、不得強迫或者變相強迫甲方參與合同約定外的購物活動或需要旅游者另行付費的項目。甲方在計劃安排的購物點所購物品系假冒偽劣商品時,乙方應當積極協(xié)助甲方進行索賠。
8、向甲方提供合法的旅游費用發(fā)票。
9、對甲方個人資料信息保密。
10、積極協(xié)調(diào)處理甲方在旅游行程中的投訴。出現(xiàn)糾紛時,采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擴大。
11、由于第三方侵害等不可歸責于乙方的原因?qū)е录追饺松怼⒇敭a(chǎn)權益受到損害時,乙方應當在合理范圍內(nèi)履行協(xié)助義務。
第十四條 合同內(nèi)容的變更
1、雙方協(xié)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約定的旅游內(nèi)容,但應當以書面形式并由雙方簽字確認。由此增加的旅游費用及給對方造成的損失由提出變更方承擔,由此減少的旅游費用,乙方應當退還甲方。
2、因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件導致合同全部或部分無法履行的,乙方可以在征得多數(shù)旅游團隊成員同意后對相應內(nèi)容予以變更。因情況緊急無法征求意見時,乙方有權決定內(nèi)容的變更,但應當就作出的決定提供必要的說明和證據(jù)。
3、出行前遇到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件的,雙方經(jīng)協(xié)商可以取消行程或者延期出行。取消行程的,由乙方向甲方全額退還旅游費用,但乙方已實際發(fā)生費用的,應當由雙方合理分擔。
4、在行程中遇到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導致無法繼續(xù)履行合同的,乙方按本條第2項的約定實施變更后,將減少的旅游費用退回甲方;增加的旅游費用,由甲方予以補足。
5、在行程中因緊急避險所導致費用增加的,由受益方承擔。
第十五條 合同的解除
1、乙方低于成團人數(shù)不能成團時,甲方不同意轉團、不同意延期出團、不同意改為散客拼團的,視為雙方同意解除合同。
2、行程前一方提出解除合同的,由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承擔已實際發(fā)生的費用,并承擔違約責任。
3、甲方未按約定時間到達約定集合出發(fā)地點,也未能在出發(fā)中途加入旅游團的,視為甲方單方解除合同,按照本條第2款約定處理。
4、甲方在行程中脫團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甲方不得要求乙方退還旅游費用,如給乙方造成經(jīng)濟損失的,應當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第十六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
1、甲方出發(fā)前提出解除合同的,應當按下列標準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出發(fā)前15日至30日,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 __________________ %。
出發(fā)前7日至14日,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 __________________ %。
出發(fā)前4日至6日,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__________________ %。
出發(fā)前1日至3日,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 __________________ %。
出發(fā)當日,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 __________________ %。
如上述違約金不足以賠償乙方的實際損失,甲方應當按實際損失對乙方予以賠償。
乙方在扣除違約金和賠償金后,應當在甲方退團的書面通知到達日起15個工作日內(nèi)向甲方退還剩余旅游費用。
2、未能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時間足額支付旅游費用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 %的違約金。
3、因無故不聽從乙方及其領隊的勸諭或不服從導游、領隊人員的統(tǒng)一管理而影響旅游行程,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按全部旅游費用的 %支付違約金,并承擔全部的賠償責任。
4、甲方超出本合同約定的內(nèi)容進行個人活動所造成的一切費用及損害后果,由其自行承擔全部責任。
5、由于甲方的故意或者過失,給乙方造成損害的,甲方應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6、與乙方出現(xiàn)糾紛時,甲方應當采取積極措施防止損失擴大。否則,應當就擴大的損失承擔責任。
二、乙方
1、乙方在出發(fā)前單方提出解除合同的,向甲方退還金額旅游費用,并按下列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出發(fā)前15日至30日,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__________________ %。
出發(fā)前7日至14日,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__________________ %。
出發(fā)前4日至6日,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__________________ %。
出發(fā)前1日至3日,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 __________________ %。
出發(fā)當日,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 __________________ %。
如上述違約金不足以賠償甲方的實際損失,乙方應當按實際損失對甲方予以賠償。
乙方應當在確定取消出團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nèi),向甲方退還全額旅游費用,并支付上述違約金。
2、乙方未按合同約定提供質(zhì)價相符的服務,或者未經(jīng)甲方同意調(diào)整旅游行程,造成項目減少、旅游時間縮短或者標準降低的,應當采取措施予以補救,未采取補救措施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3、乙方安排的導游未經(jīng)甲方同意安排甲方參加本合同約定以外的自費項目的,應當承擔擅自安排的自費項目費用;擅自增加購物次數(shù),每次按旅游費用總額的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強迫或者變相強迫甲方購物的,應當按旅游費用總額的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4、乙方違反合同約定終止對甲方提供住宿、用餐、交通等旅游服務或提供的服務不符合合同約定的,應當負擔甲方在被中止旅游服務期間所訂的同等級別的住宿、用餐、交通等必要費用或差價,并向甲方支付旅游費用總額 %的違約金。如因此給甲方造成其他人身、財產(chǎn)損害的,乙方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5、乙方擅自將甲方轉至其他旅行社出團或委托地接社拼團的,甲方在出發(fā)前或出發(fā)當日得知的,有權解除合同,要求乙方全額退回已交旅游費用,并按旅游費用總額的 %支付違約金;甲方在出發(fā)后得知的,乙方應當按旅游費用總額的 %付違約金,但甲方得知后同意接受轉團或拼團的除外。
6、乙方委托的第三方有違反本合同約定行為的,視同乙方違約,乙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約定及法律規(guī)定向甲方承擔違約責任。乙方向甲方承擔違約責任后,有權向受托的第三方全額索賠。
7、與甲方出現(xiàn)糾紛時,乙方應當采取積極措施防止損失擴大。否則,應當就擴大的損失承擔責任。
第十七條 特別約定
1、黃金周旅游的特別約定:
春節(jié)、“十一”黃金周旅游高峰期間,乙方和甲方約定行前退團及取消出團的提前告知時間、相關責任如下:
提前告知時間甲方退團,應當支付乙方的違約金
占旅游費用總額的百分比乙方取消出團,乙方應當支付甲方的違約金占旅游費用總額的百分比
出發(fā)前 日至 日
出發(fā)前 日至 日
出發(fā)前 日至 日
出發(fā)前 日至 日
出發(fā)前 日至 日
備注乙方如有損失,甲方按實賠償。甲方如有損失,乙方按實賠償。
2、第三方責任的特別約定:
由于第三方侵害等不可歸責于乙方的原因?qū)е录追饺松怼⒇敭a(chǎn)權益受到損害的,乙方不承擔賠償責任。但因乙方不履行必要的協(xié)助義務并直接導致甲方人身、財產(chǎn)權益損失擴大的,乙方應當就擴大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3、出境游(含港、澳、臺)的特別約定:
除合同約定內(nèi)容外,雙方必須嚴格按照國家旅游局及外事部門的要求辦理出境游手續(xù)。因途經(jīng)地、目的地的簽證等原因?qū)е滦谐套兏⑷掌谘诱`等,乙方不承擔責任。
4、甲方、乙方分別授權委托 __________________ 、 __________________ 作為本次旅游行程中履行旅游合同的代表,其代理權限為特別授權,其所為行為視同為委托方的行為。
5、其他特別約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十八條 爭議解決方式
雙方發(fā)生爭議的,可協(xié)商解決,或向有關部門申請調(diào)解。協(xié)商或調(diào)解不成的,可采取下列第__________________ 種方式解決:
1、提交 __________________ 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九條 未盡事宜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訂補充協(xié)議。補充協(xié)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條 合同附件
《旅游行程計劃說明書》等合同履行情況的有效證明材料均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條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雙方各執(zhí)一份。
甲方簽字(蓋章): 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住 所: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yè)場所: 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經(jīng)辦人): __________________
聯(lián)系電話: __________________ 聯(lián)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郵 編: __________________ 郵 編: _____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_________
備附件:
□附件一:《旅游行程計劃說明書》
□附件二:《甲方(旅游者)名單》
海南省單項旅游服務合同 篇20
甲方:_________(旅游者或單位)
住所或單位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組團旅行社)
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甲、乙雙方甲方參加由乙方組織的本次旅游的有關事項經(jīng)平等協(xié)商,自愿簽訂合同如下:
第一條旅游內(nèi)容
本旅游團團號為:_________;旅游線路為:_________;旅游團出發(fā)時間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結束時間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共計_________天_________夜。
前款所列旅游線路、行程安排詳見《旅游行程表》。《旅游行程表》經(jīng)甲、乙雙方簽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二條服務標準
本旅游團服務質(zhì)量執(zhí)行國家旅游局頒布實施的《旅行社國內(nèi)旅游服務質(zhì)量》標準(或由甲、乙雙方約定)。
第三條旅游費用
本旅游團旅游費用總額共計_________元人民幣。簽訂本合同之日,甲方應預付_________元人民幣,余款應于出發(fā)前_________日付訖。
第四條項目費用
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三條約定支付的旅游費用,包含以下項目:
1.代辦證件的手續(xù)費:乙方代甲方辦理所需旅行證件的手續(xù)費。
2.交通客票費:乙方代甲方向民航、鐵路、長途客運公司、水運等公共交通部門購買交通客票的費用。
3.餐飲住宿費:《旅游行程表》內(nèi)所列應由乙方安排的餐飲、住宿費用。
4.游覽費:《旅游行程表》內(nèi)所列應由乙方安排的游覽費用,包括住宿地至游覽地交通費、非旅游者另行付費的旅游項目第一道門票費。
5.接送費:旅游期間從機場、港口、車站等至住宿旅館的接送費用。
6.旅游服務費:乙方提供各項旅游服務收取的費用(含導游服務費)。
7.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費用:_________。
前款第2項的交通客票費,如遇政府調(diào)整票價,該費用的退、補依照《合同法》第六十三條辦理。第3項的餐飲住宿費,如甲方要求提高標準,經(jīng)乙方同意安排的,甲方應補交所需差額。
第五條非項目費用
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三條約定支付的旅游費用,不包含以下項目:
1.各地機場建設費。
2.旅途中發(fā)生的甲方個人費用:如交通工具上的個人餐飲費;個人傷病醫(yī)療費;行李超重費;旅途住宿期間的洗衣、電話、電報、飲料及酒類費;私人交通費;自由活動費用;尋回個人遺失物品的費用與報酬及在旅程中因個人行為造成的賠償費用等。
3.甲方自行投保的保險費:航空人身意外保險費及甲方自行投保的其他保險的費用。
4.雙方約定的由甲方自行選擇的由其另行付費的游覽項目費用。
5.其他非第四條所列項目的費用。
第六條出發(fā)時間地點
甲方應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時_________分于_________(地點)準時集合出發(fā)。甲方未準時到約定地點集合出發(fā),也未能中途加入旅游團的,視為甲方解除合同,乙方可以按照本合同第八條的約定要求賠償。
第七條人數(shù)約定
本旅游團須有_________人以上簽約方能成團。如人數(shù)未達到,乙方可以于約定出發(fā)日前_________日(不低于5日)通知到甲方,解除合同。乙方解除合同后,按下列方式之一處理:
1.退還甲方已繳納的全部費用,乙方對甲方不負違約責任;
2.訂立另一旅游合同,費用如有增減,由乙方退回或由甲方補足。乙方未在約定的時間通知到甲方的,應按照本合同第九條約定賠償甲方。甲方提供的電話或傳真須是經(jīng)常使用或能夠及時聯(lián)系到的,否則乙方在本條及其他條款中需要通知但通知不到甲方的,不承擔由此產(chǎn)生的賠償責任。
第八條甲方退團
甲方可以在旅游活動開始前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但須承擔乙方已經(jīng)為辦理本次旅游支出的必要費用,并按如下標準支付違約金:
1.在旅游開始前第5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費用后余額的10%。
2.在旅游開始前第5日至第3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費用后余額的20%。
3.在旅游開始前第3日至第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費用后余額的30%。
4.在旅游開始前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費用后余額的50%。
5.在旅游開始日或開始后通知到或未通知不參團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費用后余額的100%。
第九條乙方取消
除本合同第七條約定的情形外,如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的旅游活動不能成行而取消的,乙方應當立即通知甲方,并按如下標準支付違約金:
1.在旅游開始前第5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10%。
2.在旅游開始前第5日至第3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20%。
3.在旅游開始前第3日至第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30%。
4.在旅游開始前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50%。
5.在旅游開始日及以后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100%。
第十條合同轉讓
經(jīng)乙方同意,甲方可以將其在本旅游合同上的權利義務轉讓給具有參加本次旅游條件的第三人,但應當在約定的出發(fā)日前_________日通知乙方。如有費用增加,由甲方負擔。
第十一條甲方義務
甲方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1.甲方所提供的證件及相關資料必須真實有效。
2.甲方應確保自身身體條件適合參加旅游團旅游,并有義務在簽訂本合同時將自身健康狀況告知乙方。
3.甲方應妥善保管隨身攜帶的行李物品,未委托乙方代管而損壞或丟失的,責任自負。
4.甲方在旅游活動中應遵守團隊紀律,配合導游完成本次旅游行程。
5.甲方應尊重目的地的宗教信仰、民族習慣和風土人情。
第十二條乙方義務
乙方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1.乙方應當提醒甲方注意免除或限制其責任的條款,按照甲方的要求,對有關條款予以說明。
2.乙方應當按照有關規(guī)定購買保險,并在接受甲方報名時提示甲方自愿購買旅游期間的個人保險。
3.乙方代理甲方辦理旅游所需的手續(xù),應妥善保管甲方的各項證件,如有遺失或毀損,應立即主動補辦,并承擔補辦手續(xù)費,因此導致甲方的直接損失,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4.乙方應為甲方提供導游服務;無全陪的旅游團體,乙方應告知甲方旅游目的地的具體接洽辦法和應急措施。
5.甲方在旅游中發(fā)生人身傷害或財產(chǎn)損失事故時,乙方應做出必要的協(xié)助和處理。如因乙方原因?qū)е录追饺松韨蜇敭a(chǎn)損失,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6.乙方應當按照《旅游行程表》安排甲方購物,不得強制甲方購物,不得擅自增加購物次數(shù)。當甲方發(fā)現(xiàn)所購物品系假冒偽劣商品,如購物為甲方要求的,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如購物為行程內(nèi)安排的,乙方應當協(xié)助甲方退還或索賠;如購物為乙方在行程外擅自增加的,乙方應賠償甲方全部損失。
7.非因乙方原因,導致甲方在旅游期間搭乘飛機、輪船、火車、長途汽車、地鐵、索道、纜車等公共交通運輸工具時受到人身傷害和財產(chǎn)損失的,乙方應協(xié)助甲方向提供上列服務的經(jīng)營者索賠。
第十三條違約責任
1.乙方在旅游質(zhì)量總是發(fā)生之前已采取以下措施的,應減輕或免除責任:
(a)對旅游質(zhì)量和安全狀況已給予充分說明、提醒、勸誡、警告或事先說明;
(b)所發(fā)生的違約問題是非故意、非過失或無法預見知已采取了預防性措施的;
(c)質(zhì)量問題的發(fā)生是全部或部分由于甲方自身的過錯;
(d)質(zhì)量問題發(fā)生后,乙方及時采取了善后處理措施。
2.乙方擅自變更合同違反約定的,應當退還甲方直接損失或承擔增加的旅游費用,并支付直接損失額或增加的旅游費用額一倍的違約金。甲方擅自變更合同違反約定的,不得要求退還旅游費用。因此增加的旅游費用,由甲方承擔。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3.因乙方原因,導致旅游開始后行程延誤的,乙方應當征得甲方書面同意,繼續(xù)履行本合同并支付旅游費用5%的違約金;甲方要求解除合同終止旅游的.,乙方應當安排甲方返回并還未完成的旅程費用,支付旅游費用5%的違約金。甲方因延誤旅游行程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費用,由乙方承擔。
4.乙方在旅程中棄置甲方的,應當承擔棄置期間甲方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費用,退還未完成的行程費用并支付旅游費用一倍的違約金。
5.甲方在旅程中未經(jīng)乙方同意自行離團不歸的,視為單方解除合同,不得要求乙方退還旅游費用。如給乙方造成損失,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四條擴大損失
甲、乙一方違約后,對方應當采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的擴大;沒有采取適當措施致使損失擴大的,不得就擴大的損失要求賠償。
甲、乙一方因防止損失擴大而支出的合理費用,由違約方承擔。
第十五條保密
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商業(yè)秘密(技術信息、經(jīng)營信息及其他商業(yè)秘密)予以保密。未經(jīng)該商業(yè)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yè)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內(nèi)容。但法律、法規(guī)另有規(guī)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__年。
一方違反上述保密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并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十六條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zhàn)爭、動亂、政府行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發(fā)生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并應在_________天內(nèi),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雙方認可后協(xié)商終止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
第十七條通知
1.根據(jù)本合同需要發(fā)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采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nèi),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第十八條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_________國法律管轄并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fā)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xié)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diào)解;協(xié)商或調(diào)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a)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b)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九條解釋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jù)合同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為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第二十條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執(zhí)行,法律、法規(guī)未作規(guī)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xié)議。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協(xié)議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條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簽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zhí)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甲方(簽):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日期:
海南省單項旅游服務合同 篇21
組團社: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職務:
業(yè)務經(jīng)營許可證號:
經(jīng)營地址:
經(jīng)辦人:
職務:
聯(lián)系電話:
傳真:
電子郵箱:
地接社: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職務:
業(yè)務經(jīng)營許可證號:
經(jīng)營地址:
經(jīng)辦人:
職務:
聯(lián)系電話:
傳真:
電子郵箱:
組團社將其組織的旅游者交由地接社接待,地接社按照雙方確認的標準和要求,為組團社組織的旅游者提供接待服務。組團社與地接社雙方經(jīng)平等協(xié)商,達成如下協(xié)議:
第一條合同構成
下列內(nèi)容作為本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接待計劃書》;
2.雙方業(yè)務往來確認;
3.雙方就未盡事宜達成的補充協(xié)議;
4.財務確認及結算單據(jù);
5.其他約定:
第二條合同當事人
組團社和地接社是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guī)設立的旅行社或者分社,依法取得旅行社業(yè)務資質(zhì),且在合同有效期內(nèi)雙方資質(zhì)有效存續(xù)。
雙方均應于簽訂合同前向?qū)Ψ教峁I業(yè)執(zhí)照、業(yè)務經(jīng)營許可證(分社備案登記證明)、旅行社責任保險單、安全管理制度、突發(fā)事件處理預案等文書復印件并加蓋印章。如上述信息發(fā)生變更,變更一方應于變更之日起日內(nèi)書面通知對方并提供更新后的材料。
第三條《接待計劃書》訂立
組團社可以通過電話、傳真、電子郵件等通訊方式與地接社洽談接待相關事宜,在此過程中雙方最終達成一致的事項,應形成《接待計劃書》,并由雙方簽字蓋章確認。
《接待計劃書》應明確以下內(nèi)容:
1.旅游者人數(shù)及名單;
2.接待費用;其中地接導游費用為__________
3.抵離時間、航班、車次;
4.交通、住宿、餐飲服務安排及標準;
5.游覽行程安排、游覽內(nèi)容及時間;
6.自由活動次數(shù)及時間;
7.對導游的要求;
8.其他:
第四條《接待計劃書》變更
《接待計劃書》一經(jīng)確認,單方不得擅自變更。
出團前如遇不可抗力或者其他原因確需變更的,經(jīng)協(xié)商一致,就變更后的內(nèi)容由雙方簽字蓋章確認。緊急情況下,雙方可通過電話、傳真、電子郵件等通訊方式進行協(xié)商,但應在緊急情況消失之日起日內(nèi)由雙方簽字蓋章確認。
除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外,出團后《接待計劃書》不得變更。
第五條接待服務要求
地接社接待服務應符合:
1.《中華人民共和國旅游法》(以下簡稱《旅游法》)、《旅行社條例》、《導游人員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guī);
2.雙方約定的接待服務標準;
3.相關的國家標準和行業(yè)標準。
第六條接待費用結算
結算方式及期限:
地接社應配合組團社關于接待費用結算的要求及時填寫結算單,并加蓋地接社財務專用章,送達組團社財務部門。組團社應在收到地接社結算單據(jù)后日內(nèi)核對,并按約定按時足額支付接待費用。
第七條合同義務
(一)組團社義務
1.組團社應按約定的時限、數(shù)額支付接待費用;
2.組團社應真實、明確說明接待要求和標準,將與旅游者達成的合同、單團《旅游行程單》的副本提供給地接社;
3.組團社應對地接社完成接待服務予以必要協(xié)助。
(二)地接社義務
1.地接社應嚴格按照雙方約定安排旅游行程、旅游景點、服務項目等,不得因與組團社團款等糾紛擅自中止旅游服務;
2.未經(jīng)組團社書面同意,地接社不得以任何方式將組團社組織的旅游者與其他旅游者合并接待,或者轉交任何第三方接待;
3.地接社應選擇合格且具有相應接待能力的供應商;
4.地接社應積極配合組團社做好接待服務質(zhì)量測評工作,按約定通報團隊動態(tài)和反饋接待服務質(zhì)量信息,服務質(zhì)量測評方式及達標標準雙方約定為:;
5.要求導游引導旅游者健康、文明旅游,勸阻旅游者違法和違反社會公德的行為。
(三)雙方共同義務
1.雙方約定的接待費用不應低于接待和服務成本;
2.雙方的約定應遵守《旅游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法律、法規(guī),不應損害旅游者的合法權益;
3.一方違約后,對方應采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的擴大;
4.雙方均應保守經(jīng)營活動中獲取的商業(yè)秘密;
5.旅游行程中旅游者主張解除合同的,旅行社應當協(xié)助旅游者返回出發(fā)地或者旅游者指定的合理地點。
第八條風險防范
1.組團社和地接社均應按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足額投保旅行社責任保險;
2.組團社應提示其組織的旅游者購買人身意外傷害保險;
3.地接社為組團社組織的旅游者安排的車輛及司機必須具備合法有效資質(zhì),地接社選擇的客運經(jīng)營者應已購買承運人責任保險,且保險金額不低于萬元;
4.組團社和地接社均應保證旅游者的安全,對于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及財產(chǎn)安全的事項,應做出真實的說明和明確的`警示,并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危害發(fā)生和擴大;
5.地接社接待過程中,旅游者受到人身、財產(chǎn)損害的,地接社應采取救助措施并先行墊付必要費用,及時向組團社反饋信息,收集和保存相關證據(jù),組團社和地接社在責任劃分明確后
日內(nèi)根據(jù)各自承擔的責任進行結算,屬于第三方責任的,地接社應協(xié)助旅游者索賠。
第九條旅游糾紛處理
1.旅游者在地接社接待過程中提出投訴的,地接社應盡力在當?shù)丶皶r解決,并將處理情況書面通知組團社,未能在當?shù)亟鉀Q的,應及時書面通知組團社。地接社應積極配合組團社處理旅游者投訴、仲裁、訴訟等服務質(zhì)量糾紛,及時提供所需證據(jù)材料。
2.組團社和地接社應根據(jù)調(diào)查情況,劃分各自應承擔的賠償責任,并于責任劃分明確后日內(nèi)進行結算。因組團社原因?qū)е滦谐萄诱`、更改、取消等所造成的經(jīng)濟損失由組團社承擔,因地接社接待服務質(zhì)量問題造成的經(jīng)濟損失由地接社承擔。
3.因地接社接待服務質(zhì)量問題所產(chǎn)生的經(jīng)濟賠償,組團社依照或者參照如下標準做出賠償后,地接社應在組團社提出追索請求并提供相關證明后___日內(nèi)對組團社予以全額賠償:
(1)依照組團社和旅游者約定的賠償標準;
(2)參照國家旅游局制定的《旅行社服務質(zhì)量賠償標準》;
(3)依照法院、仲裁機構裁決所確定的數(shù)額標準。
第十條不可抗力
1.因不可抗力等不可歸責于合同任何一方的事由致使一方不能履行合同的,應根據(jù)影響程度,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遲延履行后發(fā)生不可抗力等不可歸責于合同任何一方的事由的,不能免除責任。
2.一方因不可抗力等不可歸責于合同任何一方的事由不能履行合同的,應當及時通知另一方,并在合理期限內(nèi)提供證明。雙方應采取合理適當措施防止損失擴大,因一方未履行相關義務造成對方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3.因不可抗力等不可歸責于合同任何一方的事由導致行程延滯,組團社和地接社應及時與旅游者協(xié)商、調(diào)整行程,所增加的費用,同意旅游者不承擔的部分由組團社和地接社協(xié)商承擔。
4.因不可抗力等不可歸責于合同任何一方的事由危及旅游者人身、財產(chǎn)安全,組團社和地接社應采取相應的安全救助措施,所支出的費用,同意旅游者不承擔的部分由組團社和地接社協(xié)商承擔。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
1.組團社未按合同約定按時足額支付接待費用,應以未支付團款為基數(shù),按日%向地接社支付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實際損失的,按實際損失賠償。
2.組團社因如下情形造成地接社經(jīng)濟損失的,應按實際損失向地接社承擔違約責任:
(1)接待要求、標準等信息說明不明確或者錯誤;
(2)未對地接社完成接待服務予以必要協(xié)助。
3.地接社未經(jīng)組團社書面同意,將組團社組織的旅游者與其他旅游者合并接待,或者轉交任何第三方接待,地接社應向組團社支付當團接待費用%的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實際損失的,按實際損失賠償。
4.地接社未按合同約定選擇合格且具有相應接待能力的供應商,地接社應向組團社支付當團接待費用___%的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實際損失的,按實際損失賠償。
5.因地接社違法違規(guī)行為導致組團社受到行政處罰的,地接社應向組團社支付當團接待費用%的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實際損失的,按實際損失賠償。
6.地接社未能在當?shù)亟鉀Q旅游者提出的投訴,又未及時書面通知組團社的,地接社應就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7.組團社和地接社雙方或者任何一方未積極采取補救措施防止損失擴大,在各自責任范圍內(nèi)就擴大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8.組團社和地接社任何一方泄露在經(jīng)營活動中獲取的商業(yè)秘密,違約一方應向另一方支付當團接待費用%的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實際損失的,按實際損失賠償。
第十二條合同解除
1.組團社超出約定付款期限__日以上未支付接待費用的,地接社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組團社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2.地接社接待服務質(zhì)量未達到本合同第七條第(二)款第4項約定的達標標準次(含本數(shù))以上的,組團社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地接社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3.因地接社原因引發(fā)旅游者有責投訴、仲裁或者民事訴訟
次(含本數(shù))以上,組團社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地接社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4.因地接社違約給組團社或者旅游者造成經(jīng)濟損失,地接社拒不改正或者拒絕賠償次(含本數(shù))以上,組團社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地接社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5.雙方約定合同解除的其他情形:
第十三條爭議解決
組團社和地接社因單團接待業(yè)務引發(fā)的爭議,可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種方式解決(選擇一種):
1.提交仲裁,雙方約定仲裁委員會為(標明仲裁委員會所屬地區(qū)和名稱);
2.提起民事訴訟,雙方約定訴訟管轄地為(限于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原告住所地、標的物所在地)。
第十四條合同效力與期限
1.本合同一式份,雙方各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一方可于合同有效期屆滿前日向另一方書面提出續(xù)簽合同。
3.本合同終止或者解除時,雙方在合同有效期內(nèi)已確認的接待計劃應當繼續(xù)履行。
組團社簽章:
地接社簽章:
簽約時間:
簽約地點:
海南省單項旅游服務合同 篇22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就以下委托服務事項達成一致。為保證服務質(zhì)量,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旅行社管理條例》規(guī)定,簽訂以下協(xié)議:
一、委托內(nèi)容與標準
二、特別注意事項約定
1、 乙方應在甲方委托服務范圍內(nèi)為甲方提供服務,委托服務事項之外甲方 所發(fā)生的問題,乙方概不承擔任何責任。
2、 為避免甲方的人身財產(chǎn)損失,乙方推薦甲方自愿購買人身意外保險。
3、 乙方鄭重提醒甲方應安排好自己的活動項目,包括但不限于謹慎購物, 謹慎參加賽車、騎馬、攀巖、滑翔、探險、漂流、潛水、游泳、滑雪、滑冰、滑 板、跳傘、熱氣球、蹦極、沖浪等高風險活動,妥善保管好個人物品,若由此造 成的人身傷亡或財產(chǎn)損失,乙方不負責賠償。
三、其他約定:
1、 2、 3、
四、違約責任
1、因乙方的過錯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賠償損失。
2、乙方在處理甲方委托服務事務時,因不可歸責于自己的事由受到損失的, 可以向甲方要求賠償損失。
3、乙方可以委托第三人處理委托事務。但若因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甲方 可以向乙方要求賠償損失。
五、爭議的解決方式
履行本合同如發(fā)生爭議,雙方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雙方可向朝陽法院提起 訴訟。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從簽訂之日起生效,具有同 等效力,確認以本協(xié)議為準,之前協(xié)議作廢。傳真件擁有法律效力。
甲方(委托方)簽字(蓋章):乙方(旅行社)蓋章:
住所: 住所:
電話: 電話:
簽訂時間:
海南省單項旅游服務合同 篇23
合同編號:_________
旅游者(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旅游經(jīng)營者(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了維護旅游者和旅游經(jīng)營者的合法權益,保障旅游活動的順利進行,根據(jù)《_____》、《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重慶市旅游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之規(guī)定,本著平等協(xié)商的原則,甲、乙雙方就本次自駕游有關事項,簽定如下協(xié)議:
第一條 甲方參加乙方組織的自駕車團隊,乙方已事先向甲方詳細介紹相關情況,包括行程安排、吃、住、全程導游服務等內(nèi)容。
第二條 本旅游團團號_________________。旅游期間、線路、景區(qū)(點)等見《旅_____程表》(附件2)。
第三條 費用
成人_____元/人,人數(shù)____,兒童_____元/人,兒童____人,總計_____元。本協(xié)議簽訂之后,甲方應一次性付清團款。
甲方自駕_____使用過程中產(chǎn)生的費用和甲方個人性質(zhì)消費(如傷病醫(yī)療、人身意外_____、自由活動交通飲食等),均由甲方自行承擔。
第四條 甲方應確保自身身體條件適應本次自駕游;在參加某些驚險游樂項目時能夠量力而行。
在整個自駕_____程中,甲方對其隨行未成年人承擔監(jiān)護責任,乙方對此不承擔監(jiān)護責任。
第五條 甲方駕駛員及駕駛技術符合并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關規(guī)定。并確保其_____符合自駕游的要求。甲方_____因故障需急救時,乙方應及時協(xié)助甲方處理,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六條 _____
1、甲方自愿辦理_______________。_____費______元/人。
2、為降低風險,切實保障旅游者利益。經(jīng)甲方同意,乙方為甲方辦理旅游人身意外傷害_____。并明確甲方為被_____人,乙方為投保人、受益人,_____費由乙方承擔。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甲方離出發(fā)日不足3日退團,應支付全部團費20%的.違約金;行程開始后退團或離團,所有費用不予退還;乙方取消出團,應當提前3天通知甲方,否則應支付團費20%的違約金。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甲方由于自身過錯造成自己或他人損失或行程不能繼續(xù)的,由甲方承擔相應責任。
3、因乙方原因,行程未按原計劃執(zhí)行,或服務低于協(xié)議約定標準,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本協(xié)議沒有特別約定的,依照《旅行社質(zhì)量保證金賠償標準》(國家旅游局1997年第38號令)執(zhí)行。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 爭議的解決
旅游過程中發(fā)生爭議,甲乙雙方應協(xié)商解決,不能由此影響行程進行。若協(xié)商不成,甲方可向旅游質(zhì)量管理部門投訴,也可選擇:
1、向重慶市_____委員會申請_____
2、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持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第十條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附:1、重慶市旅游質(zhì)量監(jiān)督管理所特別提示;
2、旅_____程表(略)。
甲方:(簽字) 乙方:(蓋章)
身份證號碼: 負責人:
電話或傳真: 電話或傳真:
通訊地址: 通訊地址: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
重慶市旅游質(zhì)量監(jiān)督管理所特別提示
一、旅游者參加自駕車旅游應選擇具有旅_____政管理部門統(tǒng)一頒發(fā)的《旅行社業(yè)務經(jīng)營許可證》和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發(fā)的營業(yè)執(zhí)照、并且明碼標價的旅游經(jīng)營企業(yè)。《旅行社業(yè)務經(jīng)營許可證》、營業(yè)執(zhí)照上的住所或營業(yè)地址與實際營業(yè)場所應當相符。
二、旅游者參加旅游前應與旅游經(jīng)營者訂立書面自駕車旅游合同,自駕車旅游合同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旅游者在交納費用后應要求旅游經(jīng)營者出具由重慶市稅務部門印制的發(fā)票。
三、旅游者與旅游經(jīng)營者訂立合同或者填寫各種報名材料時,內(nèi)容要真實、準確,并使用有效身份證件。
四、旅游者應妥善保管好隨身攜帶的財物,以免損壞或遺失。
五、自駕車旅游合同訂立后,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jù)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
六、旅游經(jīng)營者應當在旅游者報名時,真實提供為旅游者選定線路的行程安排,其包含有:路況、景區(qū)(點)、住宿、餐飲、民族地區(qū)的風俗習慣、宗教信仰等情況,并應事先給旅游者以明確的說明和忠告,并作為合同附件。
七、旅游者在出游前,有權知道旅游經(jīng)營者是否已辦理了符合旅_____政管理部門規(guī)定的旅行社責任_____;同時也可自行選擇投保旅游意外傷害險。旅游中發(fā)生意外事故的,按_____條款處理。
八、參加自駕車團隊的旅游者,自帶_____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關規(guī)定,若因違反此法而引起的責任概由自行負責。
九、旅游者合法權益受到損害或與旅游經(jīng)營者發(fā)生爭議時,可以與旅游經(jīng)營者協(xié)商解決,或向有管轄權的旅游質(zhì)量監(jiān)督管理部門申請調(diào)解,或申訴_____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旅游投訴部門:重慶市旅游質(zhì)量監(jiān)督管理所
旅游投訴電話:
地址:
海南省單項旅游服務合同 篇24
合同編號:_________
旅游者(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旅游經(jīng)營者(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了維護旅游者和旅游經(jīng)營者的合法權益,保障旅游活動的順利進行,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重慶市旅游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之規(guī)定,本著平等協(xié)商的原則,甲、乙雙方就本次自駕游有關事項,簽定如下協(xié)議:
第一條 甲方參加乙方組織的自駕車團隊,乙方已事先向甲方詳細介紹相關情況,包括行程安排、吃、住、全程導游服務等內(nèi)容。
第二條 本旅游團團號_________________。旅游期間、線路、景區(qū)(點)等見《旅游行程表》(附件2)。
第三條 費用
成人_____元/人,人數(shù)____,兒童_____元/人,兒童____人,總計_____元。本協(xié)議簽訂之后,甲方應一次性付清團款。
甲方自駕車輛使用過程中產(chǎn)生的費用和甲方個人性質(zhì)消費(如傷病醫(yī)療、人身意外保險、自由活動交通飲食等),均由甲方自行承擔。
第四條 甲方應確保自身身體條件適應本次自駕游;在參加某些驚險游樂項目時能夠量力而行。
在整個自駕游行程中,甲方對其隨行未成年人承擔監(jiān)護責任,乙方對此不承擔監(jiān)護責任。
第五條 甲方駕駛員及駕駛技術符合并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關規(guī)定。并確保其車輛符合自駕游的要求。甲方車輛因故障需急救時,乙方應及時協(xié)助甲方處理,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六條 保險
1、甲方自愿辦理__________保險。保險費______元/人。
2、為降低風險,切實保障旅游者利益。經(jīng)甲方同意,乙方為甲方辦理旅游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并明確甲方為被保險人,乙方為投保人、受益人,保險費由乙方承擔。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甲方離出發(fā)日不足3日退團,應支付全部團費20%的違約金;行程開始后退團或離團,所有費用不予退還;乙方取消出團,應當提前3天通知甲方,否則應支付團費20%的違約金。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甲方由于自身過錯造成自己或他人損失或行程不能繼續(xù)的,由甲方承擔相應責任。
3、因乙方原因,行程未按原計劃執(zhí)行,或服務低于協(xié)議約定標準,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本協(xié)議沒有特別約定的,依照《旅行社質(zhì)量保證金賠償標準》(國家旅游局1997年第38號令)執(zhí)行。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 爭議的解決
旅游過程中發(fā)生爭議,甲乙雙方應協(xié)商解決,不能由此影響行程進行。若協(xié)商不成,甲方可向旅游質(zhì)量管理部門投訴,也可選擇:
1、向重慶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持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第十條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附:1、重慶市旅游質(zhì)量監(jiān)督管理所特別提示;
2、旅游行程表(略)。
甲方:(簽字) 乙方:(蓋章)
身份證號碼: 負責人:
電話或傳真: 電話或傳真:
通訊地址: 通訊地址: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
重慶市旅游質(zhì)量監(jiān)督管理所特別提示
一、旅游者參加自駕車旅游應選擇具有旅游行政管理部門統(tǒng)一頒發(fā)的《旅行社業(yè)務經(jīng)營許可證》和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發(fā)的營業(yè)執(zhí)照、并且明碼標價的旅游經(jīng)營企業(yè)。《旅行社業(yè)務經(jīng)營許可證》、營業(yè)執(zhí)照上的住所或營業(yè)地址與實際營業(yè)場所應當相符。
二、旅游者參加旅游前應與旅游經(jīng)營者訂立書面自駕車旅游合同,自駕車旅游合同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旅游者在交納費用后應要求旅游經(jīng)營者出具由重慶市稅務部門印制的發(fā)票。
三、旅游者與旅游經(jīng)營者訂立合同或者填寫各種報名材料時,內(nèi)容要真實、準確,并使用有效身份證件。
四、旅游者應妥善保管好隨身攜帶的財物,以免損壞或遺失。
五、自駕車旅游合同訂立后,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jù)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
六、旅游經(jīng)營者應當在旅游者報名時,真實提供為旅游者選定線路的行程安排,其包含有:路況、景區(qū)(點)、住宿、餐飲、民族地區(qū)的風俗習慣、宗教信仰等情況,并應事先給旅游者以明確的說明和忠告,并作為合同附件。
七、旅游者在出游前,有權知道旅游經(jīng)營者是否已辦理了符合旅游行政管理部門規(guī)定的旅行社責任保險;同時也可自行選擇投保旅游意外傷害險。旅游中發(fā)生意外事故的,按保險條款處理。
八、參加自駕車團隊的旅游者,自帶車輛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關規(guī)定,若因違反此法而引起的責任概由自行負責。
九、旅游者合法權益受到損害或與旅游經(jīng)營者發(fā)生爭議時,可以與旅游經(jīng)營者協(xié)商解決,或向有管轄權的旅游質(zhì)量監(jiān)督管理部門申請調(diào)解,或申訴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旅游投訴部門:重慶市旅游質(zhì)量監(jiān)督管理所
旅游投訴電話:
地址:
郵編:
海南省單項旅游服務合同 篇25
通用條款
第一條 合同雙方的權利義務
(一) 旅游者的權利
1.依法享有《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和《重慶市旅游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賦予消費者的各項權利。
2.在支付旅游費用時有權要求旅行社開具發(fā)票。
3.有權要求旅行社按照合同的內(nèi)容和標準,兌現(xiàn)旅游行程服務。
4.旅游者如屬景點門票優(yōu)惠對象(殘疾人、老年人、軍人、學生等),在得到景點確認后,有權要求旅行社退還已支付的景點門票優(yōu)惠部分票款。
5.有權拒絕旅行社安排的合同約定以外的購物和其他自費項目。
(二) 旅游者的義務
1.如實填寫資料的各項內(nèi)容,并對所填的內(nèi)容承擔責任。
2.遵守合同約定完成旅游行程,配合導游人員的統(tǒng)一安排。
3.旅游活動中發(fā)生糾紛或安全事故,應當協(xié)助調(diào)查,配合旅游經(jīng)營者防止損失擴大。
4.旅游者如屬景區(qū)門票優(yōu)惠對象,應主動出示相關有效證件。
(三) 旅行社的權利
1.根據(jù)旅游者的身體健康狀況及相關條件決定是否接納旅游者報名。
2.有權核實旅游者提供的相關信息資料。
3.按照合同約定向旅游者收取全額旅游費用。
4.有權拒絕旅游者提出的超出合同約定的不合理要求。
(四)旅行社的義務
1.按照合同約定的內(nèi)容和標準,為旅游者提供質(zhì)價相符的旅游服務。
2.提供的旅游車、游船應具備旅游客運資質(zhì)。
3.向旅游者提供旅游費用發(fā)票。
4.及時協(xié)調(diào)、處理旅游者在旅游行程中出現(xiàn)的問題。發(fā)生糾紛時,采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擴大。
第二條 合同的變更
(一)旅行社與旅游者雙方協(xié)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約定的旅游內(nèi)容,但應當以書面形式由雙方簽字確認。由此增加的旅游費用及給對方造成的損失由變更提出方承擔,由此減少的旅游費用,應退還旅游者或退回組團社。
(二)因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件(意外事件指因當事人故意或者過失以外的偶然因素而發(fā)生的事故。如重大禮賓活動導致的交通堵塞、列車航班晚點等,下同)。導致無法履行或者繼續(xù)履行合同的,旅行社可以在征得過半數(shù)以上旅游團隊成員同意后對相應內(nèi)容予以變更。如無法達成過半數(shù)以上多數(shù)意見或因緊急情況無法征求意見時,旅行社可決定內(nèi)容的變更,但應就作出的決定提供必要的說明和證據(jù)。合同變更后,旅行社應將未發(fā)生的費用退回旅游者,增加的旅游費用由旅游者承擔。
(三)在行前遇到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件的,雙方經(jīng)協(xié)商可以取消行程或者延期出行。取消行程的,旅行社應將旅游費用在扣除實際已發(fā)生的費用后退回旅游者。
第三條 旅行社轉團
當組團低于成團人數(shù)不能成團時,旅行社可以在保證所承諾的服務內(nèi)容和標準不變的前提下,將旅游者轉至其他旅行社所組的旅游團隊,但必須事先征得旅游者書面同意,在本合同協(xié)議條款中注明,并就受讓出團的旅行社違反本合同約定的行為先行承擔責任,再行追償。
旅游者和受讓出團的旅行社另行簽訂合同的,本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
第四條 合同的解除
(一)在旅行社低于成團人數(shù)不能成團時,旅游者既不同意轉團也不同意延期出團的,旅行社應按協(xié)議條款第四條第一款約定的時間及時通知旅游者解除合同,并退還全額旅游費用。如未按約定時間及時通知旅游者的,還應向旅游者支付旅游費用10%的違約金。
(二)旅游者和旅行社在行前可以書面形式提出解除合同。
1.在出發(fā)的3日前(不含第3日)提出解除合同的,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旅行社應向旅游者退還全額旅游費用。如因旅游者的原因解除合同的,旅行社已為旅游者購買了游船票,旅游者應承擔承運部門規(guī)定的退票費等船票損失。
2.在出發(fā)前的3日以內(nèi)(含第3日)提出解除合同的,按第五條相關約定處理。
(三)旅游者未按約定時間到達約定集合出發(fā)地點,也未能在出發(fā)中途加入旅游團的,視為旅游者自愿解除合同,按照本合同第五條第一款相關約定處理。
(四)旅游者在行程中擅自離團的,旅行社可以解除合同。旅游者不得要求旅行社退還旅游費用。如因旅游者疾病等客觀原因無法繼續(xù)旅行時,旅行社應積極協(xié)助,妥善安排,旅游費用在扣除實際已發(fā)生的費用后,剩余部分退還給旅游者。
第五條 違約責任
(一)旅游者的違約責任
1.因旅游者的原因,旅游者在出發(fā)前3日內(nèi)提出解除合同的,應向旅行社支付旅游費用總額10%的違約金,并承擔承運部門規(guī)定的退票費和其他實際已發(fā)生的費用。
2.因不聽從旅行社勸諭而影響團隊行程,或由于旅游者的故意或者過失,使旅行社遭受損害的,應由旅游者賠償損失。
3.旅游者超出本合同約定的內(nèi)容進行個人活動所造成的損失,由其自行承擔。
4.與旅行社出現(xiàn)糾紛時,應當本著平等協(xié)商的原則解決或在行程結束后通過合同約定的爭議解決方式解決,并應當采取適當?shù)拇胧┓乐箵p失擴大,否則,不得就擴大的損失要求賠償。
(二)旅行社的違約責任
1.因旅行社的原因,旅行社在出發(fā)前3日內(nèi)提出解除合同的,應向旅游者支付旅游費用總額10%的違約金,并退還全部旅游費用。
2.旅行社擅自將旅游者轉至其他旅行社出團,旅游者有權解除合同,要求旅行社全額退回已交的旅游費用,并按旅游費用總額的20%支付違約金。
3.旅行社提供的服務未達到合同約定或《旅行社國內(nèi)旅游服務質(zhì)量要求》的,按照《旅行社質(zhì)量保證金賠償試行標準》進行賠償。
4.與旅游者出現(xiàn)糾紛時,旅行社應當采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擴大。否則,應當就擴大的損失承擔責任。
協(xié)議條款
甲方(旅游者):______________
乙方(組團旅行社):__________
第一條 旅游內(nèi)容及安排
(一)出發(fā)日期__________________,具體集合時間__________________,集合地點__________________。(二)結束日期__________________,解散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三)旅游線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次行程游覽景點共________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次行程艙位安排:特等艙__________人。一等艙__________人。二等艙__________人,其中上鋪__________人,下鋪__________人。三等艙,其中上鋪_________人,下鋪__________。其它艙位__________人,其中上鋪__________人,下鋪__________人。
第二條 個人投保的旅游保險
(一)旅游者__________(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無效)委托旅行社辦理個人投保的旅游保險。
(二)保險產(chǎn)品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保險金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保險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旅游費用與支付
(一)旅游費用(旅游費用以人民幣為計算單位)
1.代收費:游船票__________元;景區(qū)門票__________元;
保險費__________元;其__________它__________元。
2.綜合服務費(按代收費總額的__________ 收取)__________元。
3.旅游費用總額(代收費+綜合服務費)__________元。
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
4.旅游費用總額不含用餐、索道、纜車及游船上的其他費用。
(二)費用的支付
1.旅游費用支付的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
2.旅游費用支付的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成團人數(shù)與不成團安排
(一)旅行社最低成團人數(shù):__________;組團低于此人數(shù)不能成團時,旅行社應當在出發(fā)前__________日及時通知旅游者。
(二)如不能成團,旅游者是否同意按下列方式解決:
1.__________(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無效)組團社延期出團。
2.__________(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無效)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旅行社出團。
第五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fā)生爭議,由雙方協(xié)商解決;亦可向有關行政管理部門、消費者協(xié)會等申請調(diào)解解決。協(xié)商或者調(diào)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重慶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六條 其他約定事項
(一)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之日起生效。
(二)如合同選填項空間不夠,可附紙張貼于空白處,在連接處需雙方蓋章。
(三)未盡事宜,經(jīng)旅游者和組團社雙方協(xié)商一致,可列入補充條款。
旅游者簽字(蓋章):_________ 組團旅行社簽字(蓋章):_____
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約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海南省單項旅游服務合同 篇26
組團社: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職務:
業(yè)務經(jīng)營許可證號:
經(jīng)營地址:
經(jīng)辦人: 職務:
聯(lián)系電話: 傳真:
電子郵箱:
地接社: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職務:
業(yè)務經(jīng)營許可證號:
經(jīng)營地址:
經(jīng)辦人: 職務:
聯(lián)系電話: 傳真:
電子郵箱:
組團社將其組織的旅游者交由地接社接待,地接社按照雙方確認的標準和要求,為組團社組織的旅游者提供接待服務。組團社與地接社雙方經(jīng)平等協(xié)商,達成如下協(xié)議:
第一條 合同構成
下列內(nèi)容作為本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接待計劃書》;
2.雙方業(yè)務往來確認;
3.雙方就未盡事宜達成的補充協(xié)議;
4.財務確認及結算單據(jù);
5.其他約定: 。
第二條 合同當事人
組團社和地接社是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guī)設立的旅行社或者分社,依法取得旅行社業(yè)務資質(zhì),且在合同有效期內(nèi)雙方資質(zhì)有效存續(xù)。
雙方均應于簽訂合同前向?qū)Ψ教峁I業(yè)執(zhí)照、業(yè)務經(jīng)營許可證(分社備案登記證明)、旅行社責任保險單、安全管理制度、突發(fā)事件處理預案等文書復印件并加蓋印章。如上述信息發(fā)生變更,變更一方應于變更之日起日內(nèi)書面通知對方并提供更新后的材料。
第三條 《接待計劃書》訂立
組團社可以通過電話、傳真、電子郵件等通訊方式與地接社洽談接待相關事宜,在此過程中雙方最終達成一致的事項,應形成《接待計劃書》,并由雙方簽字蓋章確認。
《接待計劃書》應明確以下內(nèi)容:
1.旅游者人數(shù)及名單;
2.接待費用;其中地接導游費用為 ;
3.抵離時間、航班、車次;
4.交通、住宿、餐飲服務安排及標準;
5.游覽行程安排、游覽內(nèi)容及時間;
6.自由活動次數(shù)及時間;
7.對導游的要求;
8.其他: 。
第四條 《接待計劃書》變更
《接待計劃書》一經(jīng)確認,單方不得擅自變更。
出團前如遇不可抗力或者其他原因確需變更的,經(jīng)協(xié)商一致,就變更后的內(nèi)容由雙方簽字蓋章確認。緊急情況下,雙方可通過電話、傳真、電子郵件等通訊方式進行協(xié)商,但應在緊急情況消失之日起日內(nèi)由雙方簽字蓋章確認。
除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外,出團后《接待計劃書》不得變更。
第五條 接待服務要求
地接社接待服務應符合:
1.《中華人民共和國旅游法》(以下簡稱《旅游法》)、《旅行社條例》、《導游人員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guī);
2.雙方約定的接待服務標準;
3.相關的國家標準和行業(yè)標準。
第六條 接待費用結算
結算方式及期限: 。
地接社應配合組團社關于接待費用結算的要求及時填寫結算單,并加蓋地接社財務專用章,送達組團社財務部門。組團社應在收到地接社結算單據(jù)后日內(nèi)核對,并按約定按時足額支付接待費用。
第七條 合同義務
(一)組團社義務
1.組團社應按約定的時限、數(shù)額支付接待費用;
2.組團社應真實、明確說明接待要求和標準,將與旅游者達成的合同、單團《旅游行程單》的副本提供給地接社;
3.組團社應對地接社完成接待服務予以必要協(xié)助。
(二)地接社義務
1.地接社應嚴格按照雙方約定安排旅游行程、旅游景點、服務項目等,不得因與組團社團款等糾紛擅自中止旅游服務;
2.未經(jīng)組團社書面同意,地接社不得以任何方式將組團社組織的旅游者與其他旅游者合并接待,或者轉交任何第三方接待;
3.地接社應選擇合格且具有相應接待能力的供應商;
4.地接社應積極配合組團社做好接待服務質(zhì)量測評工作,按約定通報團隊動態(tài)和反饋接待服務質(zhì)量信息,服務質(zhì)量測評方式及達標標準雙方約定為: ;
5.要求導游引導旅游者健康、文明旅游,勸阻旅游者違法和違反社會公德的行為。
(三)雙方共同義務
1.雙方約定的接待費用不應低于接待和服務成本;
2.雙方的約定應遵守《旅游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法律、法規(guī),不應損害旅游者的合法權益;
3.一方違約后,對方應采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的擴大;
4.雙方均應保守經(jīng)營活動中獲取的商業(yè)秘密;
5.旅游行程中旅游者主張解除合同的,旅行社應當協(xié)助旅游者返回出發(fā)地或者旅游者指定的合理地點。
第八條 風險防范
1.組團社和地接社均應按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足額投保旅行社責任保險;
2.組團社應提示其組織的旅游者購買人身意外傷害保險;
3.地接社為組團社組織的旅游者安排的車輛及司機必須具備合法有效資質(zhì),地接社選擇的客運經(jīng)營者應已購買承運人責任保險,且保險金額不低于 萬元;
4.組團社和地接社均應保證旅游者的安全,對于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及財產(chǎn)安全的事項,應做出真實的說明和明確的警示,并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危害發(fā)生和擴大;
5.地接社接待過程中,旅游者受到人身、財產(chǎn)損害的,地接社應采取救助措施并先行墊付必要費用,及時向組團社反饋信息,收集和保存相關證據(jù),組團社和地接社在責任劃分明確后
日內(nèi)根據(jù)各自承擔的責任進行結算,屬于第三方責任的,地接社應協(xié)助旅游者索賠。
第九條 旅游糾紛處理
1.旅游者在地接社接待過程中提出投訴的,地接社應盡力在當?shù)丶皶r解決,并將處理情況書面通知組團社,未能在當?shù)亟鉀Q的,應及時書面通知組團社。地接社應積極配合組團社處理旅游者投訴、仲裁、訴訟等服務質(zhì)量糾紛,及時提供所需證據(jù)材料。
2.組團社和地接社應根據(jù)調(diào)查情況,劃分各自應承擔的賠償責任,并于責任劃分明確后日內(nèi)進行結算。因組團社原因?qū)е滦谐萄诱`、更改、取消等所造成的經(jīng)濟損失由組團社承擔,因地接社接待服務質(zhì)量問題造成的經(jīng)濟損失由地接社承擔。
3.因地接社接待服務質(zhì)量問題所產(chǎn)生的經(jīng)濟賠償,組團社依照或者參照如下標準做出賠償后,地接社應在組團社提出追索請求并提供相關證明后日內(nèi)對組團社予以全額賠償:
(1)依照組團社和旅游者約定的賠償標準;
(2)參照國家旅游局制定的《旅行社服務質(zhì)量賠償標準》;
(3)依照法院、仲裁機構裁決所確定的數(shù)額標準。
第十條 不可抗力
1.因不可抗力等不可歸責于合同任何一方的事由致使一方不能履行合同的,應根據(jù)影響程度,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遲延履行后發(fā)生不可抗力等不可歸責于合同任何一方的事由的,不能免除責任。
2.一方因不可抗力等不可歸責于合同任何一方的事由不能履行合同的,應當及時通知另一方,并在合理期限內(nèi)提供證明。雙方應采取合理適當措施防止損失擴大,因一方未履行相關義務造成對方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3.因不可抗力等不可歸責于合同任何一方的事由導致行程延滯,組團社和地接社應及時與旅游者協(xié)商、調(diào)整行程,所增加的費用,同意旅游者不承擔的部分由組團社和地接社協(xié)商承擔。
4.因不可抗力等不可歸責于合同任何一方的事由危及旅游者人身、財產(chǎn)安全,組團社和地接社應采取相應的安全救助措施,所支出的費用,同意旅游者不承擔的部分由組團社和地接社協(xié)商承擔。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1.組團社未按合同約定按時足額支付接待費用,應以未支付團款為基數(shù),按日 %向地接社支付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實際損失的,按實際損失賠償。
2.組團社因如下情形造成地接社經(jīng)濟損失的,應按實際損失向地接社承擔違約責任:
(1)接待要求、標準等信息說明不明確或者錯誤;
(2)未對地接社完成接待服務予以必要協(xié)助。
3.地接社未經(jīng)組團社書面同意,將組團社組織的旅游者與其他旅游者合并接待,或者轉交任何第三方接待,地接社應向組團社支付當團接待費用%的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實際損失的,按實際損失賠償。
4.地接社未按合同約定選擇合格且具有相應接待能力的供應商,地接社應向組團社支付當團接待費用%的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實際損失的,按實際損失賠償。
5.因地接社違法違規(guī)行為導致組團社受到行政處罰的,地接社應向組團社支付當團接待費用 %的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實際損失的,按實際損失賠償。
6.地接社未能在當?shù)亟鉀Q旅游者提出的投訴,又未及時書面通知組團社的,地接社應就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7.組團社和地接社雙方或者任何一方未積極采取補救措施防止損失擴大,在各自責任范圍內(nèi)就擴大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8.組團社和地接社任何一方泄露在經(jīng)營活動中獲取的商業(yè)秘密,違約一方應向另一方支付當團接待費用%的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實際損失的,按實際損失賠償。
第十二條 合同解除
1.組團社超出約定付款期限 日以上未支付接待費用的,地接社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組團社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2.地接社接待服務質(zhì)量未達到本合同第七條第(二)款第4項約定的達標標準次(含本數(shù))以上的,組團社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地接社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3. 因地接社原因引發(fā)旅游者有責投訴、仲裁或者民事訴訟
次(含本數(shù))以上,組團社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地接社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4.因地接社違約給組團社或者旅游者造成經(jīng)濟損失,地接社拒不改正或者拒絕賠償次(含本數(shù))以上,組團社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地接社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5.雙方約定合同解除的其他情形: 。
第十三條 爭議解決
組團社和地接社因單團接待業(yè)務引發(fā)的爭議,可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選擇一種):
1.提交仲裁,雙方約定仲裁委員會為 (標明仲裁委員會所屬地區(qū)和名稱);
2.提起民事訴訟,雙方約定訴訟管轄地為 (限于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原告住所地、標的物所在地)。
第十四條 合同效力與期限
1. 本合同一式 份,雙方各持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 。一方可于合同有效期屆滿前 日向另一方書面提出續(xù)簽合同。
3.本合同終止或者解除時,雙方在合同有效期內(nèi)已確認的接待計劃應當繼續(xù)履行。
組團社簽章: 地接社簽章:
簽約時間: 簽約時間:
簽約地點: 簽約地點:
海南省單項旅游服務合同 篇27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公平的基礎上,就農(nóng)家院旅游服務的有關事宜,經(jīng)協(xié)商達成協(xié)議如下:
旅游方基本情況姓名性別身份證號碼電話健康狀況
價格每人每天農(nóng)家院服務費用 元,含正餐2頓,早餐1頓。( 以下兒童免費),總計價款 元。大寫 元。
旅游服務內(nèi)容旅游項目時間活動內(nèi)容價格
爭議解決方式甲乙雙方發(fā)生爭議時,可向有關部門或消費者協(xié)會申請調(diào)解。協(xié)商或調(diào)解不成時,可選擇以下第 種方式解決。
1、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雙方任何一方違反約定,由過錯方向另一方支付合同總額 的違約金。
甲方簽字:
日期: 年 月 日
地址: 乙方簽字:
日期: 年 月 日
一 、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如實提供相關的證件以及住宿、餐飲、交通服務等相關價格標準。
2、人身財產(chǎn)不受侵害,人格尊嚴、民族風俗習慣受尊重的權利。
3、自主購物,公平交易,自主選擇自費項目的權利。
4、甲方有拒絕乙方違反合同約定的權利,對乙方服務進行監(jiān)督的權利。有對乙方侵害其合法權益的行為向有關部門投訴、舉報的權利。
5、維護國家利益、自尊、自重、自愛,舉止文明,不損害國家、集體和他人的合法權益。
6、自覺遵守合同約定、履行合同義務。
7、旅游住宿期間愛護公共、個人財產(chǎn)、損害東西要按價賠償。
二、乙方的權利、義務
1、享有核實甲方人員證件的權利.
2、享有向甲方收取定金以及約定的旅游住宿等相關費用的權利。
3、享有按照雙方約定的服務項目提供服務的權利。
4、為甲方提供旅游景點、果木采摘等旅游項目,不得做虛假、誤導性的書面或口頭宣傳。
5、為甲方提供的餐飲、住宿要衛(wèi)生、整潔,符合國家有關規(guī)定。
6、旅游住宿過程中安排合同約定的自費項目,應征得甲方同意,不得強行安排甲方購物。
三、違約責任
(一)甲方違約責任
1、由于甲方自身過錯,旅游住宿期間內(nèi)的行為引起的人身、財產(chǎn)損失由甲方自行承擔。
2、甲方因違反有關國家或地方法律法規(guī)而被懲罰、拘留或追究其他法律責任的,由甲方自行承擔;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二)乙方違約責任
1、甲方在旅游住宿期間,由于乙方因未盡妥善保管義務而造成財務損失的,應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2、甲方在旅游住宿期間,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人身傷害的,由乙方承擔相應責任。
海南省單項旅游服務合同 篇28
旅游服務合同是指旅游經(jīng)營者提供旅游服務給旅游者,旅游者按約定支付報酬,旅游經(jīng)營者應對游客的人身和財產(chǎn)損害承擔嚴格責任。
旅游合同是有關部門受理投訴、司法部門審理案件的重要依據(jù),是保護旅游者與旅游經(jīng)營者合法權益的重要手段。因此,旅游者在出游之前應當與旅游經(jīng)營者(通常是旅行社)簽訂書面旅游合同。
合同的內(nèi)容
旅游合同中應包括明確的行程安排、交通工具標準、住宿標準、餐飲標準、旅游項目付費方式、自費娛樂項目、購物時間、地點數(shù)目、發(fā)生糾紛解決途徑以及其他約定事項等。旅游者應當注意:交通工具應當明確描述,如產(chǎn)地、品牌、型號、有無空調(diào)、多少座等;旅游景點一項,旅游景點是否包含廣告中的景點;住宿標準中是否有明確無理解上的爭議的約定;同時對一些購物等方面的約定應當盡可能的詳細,有利于旅游者保護自己的利益。
合同的履行
雙方在平等自愿、協(xié)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的旅游合同,為有效合同。我國《合同法》第44條規(guī)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合同訂立后,合同的當事人按照合同的約定,全面完成各自應承擔的合同義務,并就應當遵循全面履行原則、協(xié)作履行原則、經(jīng)濟合理履行等原則。按合同約定支付有關費用是旅游者的主要義務,除此之外還有一些附隨義務,如旅游者有義務及時提交旅游所需相關文件,協(xié)助導游安全有序地進行旅游,遵守時間和安全上的約定等。同時,在履行合同義務的同時,旅游者享有有條件的變更權、解除權及相關損害的求償權。
合同的變更和轉讓
合同的變更有狹義和廣義之分。狹義的變更是指合同內(nèi)容的變更,即在主體不變的條件下,對合同某些條款進行修改或補充。廣義的合同變更,除包括合同內(nèi)容的變更以外,還包括合同主體的變更,即由新的主體,取代原合同的某一主體,這實質(zhì)上也是合同轉讓。
在合同沒有履行或沒有全部履行之前,由于一定的原因,由當事人對合同約定的權利義務進行局部調(diào)整。這種調(diào)整,通常表現(xiàn)為對合同某些條款的修改或補充。這項法律行為必須是在原合同基礎上,經(jīng)雙方協(xié)商一致達成的新協(xié)議,變更后,原合同尚未履行的'部分不再履行。未經(jīng)過對方同意,無正當理由擅自變更合同內(nèi)容的,不僅不能對合同的另一方產(chǎn)生約束力,反而將構成違約行為。
旅行社經(jīng)營中經(jīng)常會發(fā)生轉(拼)團行為,它是指旅行社同游客簽訂合同后,因故無法按照約定成行而將本該由其履行義務和享受的權利同步轉讓給另外一家能夠完成此項活動的旅行社,這實質(zhì)上是合同的轉讓。旅行社的轉讓一般是將自身的權利與義務轉讓給受讓與人,在這里它至少由讓與人與受讓與人達成協(xié)議,非經(jīng)旅游者同意,不得轉讓。
合同的解除
根據(jù)合同法第94條規(guī)定,在旅游活動中一般法定解除條件有:
①因不可抗力致使旅游活動無法繼續(xù)進行,合同條款全部無法履行;
②在旅游活動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義務;
③當事人一方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nèi)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jīng)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nèi)仍未履行;
④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xiàn)合同目的;
⑤法律規(guī)定的其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