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夜躁爽日日躁狠狠躁视频,亚洲国产精品无码久久一线,丫鬟露出双乳让老爷玩弄,第一次3q大战的经过和结果

首頁 > 范文大全 > 合同范本 > 服務合同 > 法律服務合同協議書(精選29篇)

法律服務合同協議書

發布時間:2024-12-28

法律服務合同協議書(精選29篇)

法律服務合同協議書 篇1

  甲方:

  聯系方式:

  地址:

  乙方:

  聯系方式:

  地址:

  為促進_____法制建設,維護乙方的合法權益,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根據《_____》、《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的有關規定,在互惠互利的基礎上就乙方聘請甲方擔任自己的家庭法律顧問一事達成如下協議,并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服務律師

  甲方根據乙方的聘請要求,指派本所_________律師擔任乙方的常年法律顧問,律師執業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服務場所

  1、甲方提供服務的場所為本協議所列之甲方的住所地,即甲方辦公室。但下列情景例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在有特殊情況時,可以要求甲方到本協議所列之乙方住地提供法律顧問服務,但乙方應另行承擔本次_____的交通費用。

  3、當乙方在甲乙雙方的住所之外,就乙方與他人之間的侵權賠償糾紛已經達成意向,需要當場簽署和解協議或者當場履行時,可以要求甲方到該現場為乙方起草/審查和解協議,但甲方不承擔陪同談判的義務,同時乙方應另行承擔本次到達服務現場的交通費用。

  第三條?服務范圍與內容

  本協議所列乙方家庭全體成員在個人工作、生活、學習及其他個人性質的、非經營性的活動中所遇到的法律問題。但乙方成員從事經營性活動過程中所涉及的法律事務(包括但不限于開廠、辦店、個人_____、個人專利等)不在本協議所約定的服務范圍之內。有利息的民間借貸、自有房產的租售、個人著作權視為非經營性民事活動。

  2、乙方可以要求甲方提供書面的咨詢、解答和意見建議,但該書面的咨詢、解答和意見建議限于要點式的和提綱性的,而非為詳盡的法律意見書。

  3、甲方不承擔代為起草、書寫法律文書、出具詳細的法律意見書的義務。

  4、就個案而言,應乙方之要求,甲方承擔乙方所涉個案的事前、事中、事后的法律咨詢、解答、分析評判、提供建議意見、在該法律事務的簽約和履行等關鍵時刻到現場進行法律文書審查的義務,但不承擔陪同考查、談判磋商的義務。

  5、不論在什么情況下,本協議所約定的甲方服務內容不包括甲方為乙方事務向第三方進行考查核實、調查取證之服務事項。

  第四條?服務期限與服務費用

  1、雙方同意,本家庭法律顧問服務協議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協議期滿后是否續簽,可于本協議到期前_________個月由雙方協商并書面確認。

  2、作為甲方提供本協議所規定之專業服務的報酬,乙方應向甲方支付_________年的律師服務費_________元。該費用應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內現金支付。

  第五條?其他事項

  如乙方需要甲方提供本協議所約定的服務項目之外的其他法律服務(如代理_____訴訟、陪同考查談判、調查取證等),乙方應與甲方另行協商并就該單項法律服務簽訂協議,甲方對此應優先予以辦理,如當地對該服務項目有_____規定的,除差旅等實際支出的費用項目外,甲方可以給予優惠(如果_____規定允許),如無_____規定,則甲方應參照當地的法律服務市場行情優惠。

  第六條?爭議解決

  1、甲乙雙方應本著誠實信用的原則完整履行本合同。

  2、本合同的有關條款或約定若與雙方以前簽署的有關條款或與以前的有關陳述或相抵觸的,以本合同為準,但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保留的除外。

  3、雙方當事人對本合同的訂立、解釋、履行、效力等發生爭議的,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向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4、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友好協商作出補充條款,補充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一式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授權代表(簽字):

  簽訂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蓋章):

  授權代表(簽字):

  簽訂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法律服務合同協議書 篇2

  甲方(企業):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職務:_______住所:_______聯系方式:  

  乙方(律所):_______地址:_______編碼:_______電話:_______傳真:_______

  甲方因維護自身利益的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等有關法律的規定,聘請乙方的律師為 項目 層(即“ ”)商品房預售、銷售 提供專項法律服務。甲乙雙方按照誠實信用原則,經協商一致,訂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乙方的服務范圍  乙方律師的服務內容為協助甲方處理上述事項的相關法律事務,包括:

  1、 提供 房地產法律、法規及政策 咨詢,提出法律建議;

  2、 應甲方要求, 協助辦理商品房預售或銷售登記備案手續;

  3、 協助草擬、制訂、修改或者 審核相關銷售法律 文件, 包括商品房買賣合同及補充協議、購房須知、認購協議書等 ;

  4、 應甲方要求, 協助選擇商品房代銷商,審核代銷合同,協助監管代銷行為 ;

  5、 應甲方要求, 協助甲方銷售人員向客戶解釋合同條款,審核雙方簽訂的售房合同條款 ;

  6、 提供與甲方專項顧問事項相關的法律信息;

  7、 應甲方要求,對甲方銷售人員進行法律培訓。

  第二條 乙方的義務

  1、乙方委派律師組織專業法律服務團隊為甲方提供本合同約定的專項法律服務。

  2、乙方律師應當勤勉、盡責地完成約定的法律事務工作;

  3、乙方律師應當以其依據法律法規作出的判斷,盡最大努力維護甲方合法利益;

  4、乙方律師應當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資料后,及時完成委托事項,并應甲方要求通報工作進程;

  5、乙方律師在擔任專項法律服務期間,不得為甲方員工個人提供任何不利于甲方的咨詢意見;

  6、乙方不得擔任與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沖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顧問或者代理人;

  7、乙方律師對其獲知的甲方的商業秘密負有保密責任,非由法律規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8、乙方對甲方業務應當單獨建檔,應當保存完整的工作記錄備查。對涉及甲方的原始證據、法律文件和財物應當妥善保管,設立交接記錄。檔案保存時間根據律師業務檔案管理規定執行。

  第三條 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全面、客觀和及時地向乙方提供與法律事務有關的各種情況、文件、資料。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資料有虛假、誤導、隱瞞、重大遺漏及其他違規行為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2、甲方應當為乙方律師辦理法律事務提出明確、合理的要求;

  3、甲方應當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法律服務費和工作費用;

  4、甲方應給予乙方律師開展工作提供合理的必要的提前通知;

  5、甲方指定 與乙方律師聯系的聯系人,負責轉達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資料等,甲方更換聯系人應當書面通知專項法律顧問;

  6、甲方有權對委托代理事項作出的獨立的判斷和決策。甲方未接受乙方律師提供的法律意見、建議、方案所作出的決定而導致的損失,由甲方自行承擔。

  第四條 合同有效期及法律服務費

  1、合同自從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限為兩年,合同期滿是否續約以及法律顧問費具體金額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確定。

  2、甲方應向乙方支付法律服務費,乙方采用以下方式收取:  法律服務費采用固定收費,按每戶購房者支付人民幣千分之一點二計算。支付方式為:甲方應于次月____日前將其代收的購房者支付的律師費轉付給乙方。

  3、甲方將法律服務費匯至乙方以下銀行賬戶:  戶名:  開戶行:  賬號: 法律服務費以到達上述賬號即視為乙方已收到,乙方應在收款前三天向甲方提供合法等額發票,否則甲方有權暫停支付相關費用,直至乙方提供發票。  如需終止或解除本合同,應當由雙方共同協商并書面確認,結清有關費用。

  第五條 工作費用  乙方律師辦理甲方委托代理事項所發生的下列工作費用,應當由甲方承擔:

  1、相關行政、司法、鑒定、公證及其他專業顧問等部門收取的費用;

  2、____市外發生的差旅費、食宿費及翻譯費等;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付的其它費用。  乙方律師應當本著節儉的原則合理使用工作費用。

  第六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一)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1、 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更換作為甲方專項法律顧問的律師的;

  2、 因乙方律師工作延誤、失職、失誤導致甲方蒙受損失的;

  (二)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并應向乙方支付乙方根據本合同預期可得的全部律師費:

  1、甲方的委 托事項違反法律或者違反律師執業規范的;

  2、甲方有捏造事實、偽造證據或者隱瞞重要情節等情形的致使乙方律師不能提供有效的法律服 務的。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乙方無正當理由不提供第一條規定的法律服務或者違反第二條規定的義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還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律師費。

  2、乙方律師因工作延誤、失職、失誤導致甲方蒙受損失,或者違反第二條第5 —8 項規定的義務之一的,乙方應當通過其所投保的職業保險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3、甲方不得以如下理由要求乙方退費:

  (1)甲方單方面又委托其他律師事務所提供上述法律服務的;

  (2)乙方完成委托代理事項后,甲方以乙方收費過高為由要求退費的;

  (3)其他非因乙方或者乙方律師的原因,甲方不合理的解除合同的。

  第八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律師法》、《民事訴訟法》、等法律。  甲乙雙方如果發生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____市____區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條 通知和送達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發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資料,均以扉頁所列明的地址、傳真送達,一方如果遷址或者變更電話,應當書面通知對方。  通過傳真方式的,在發出傳真時視為送達;以郵寄方式的,特快專遞寄出或者投郵當日視為送達。

  第十一條 其他特別約定

  第十二條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雙方各持壹份,壹份存卷。 

  甲方: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法律服務合同協議書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平等自愿協商,就公證法律服務相關合作事宜,簽訂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1條合作內容

  1.1合作背景

  (1)甲方為律師事務所,因工作及業務開展的需要,存在公證法律服務的需求。

  (2)乙方為國家專門設立的、法行使國家公證職權、代表國家辦理公證事務、進行公證證明活動的司法證明機構,可以開展公證法律服務。

  1.2合作方式

  (1)甲方在合作期限內向乙方提供每年至少件(含本數)以上的訴訟業務或非訴訟業務的公證需求。

  (2)乙方在合作期限內為甲方提供相關公證法律服務,公證法律服務的對象為甲方或甲方客戶。

  1.3公證法律服務內容

  乙方根據甲方、甲方客戶的要求,為其提供以下公證服務:

  (1)網頁公證:對涉案的相關網頁進行公證。

  (2)商品線上采購公證:對涉案商品網上采購過程及線下收貨過程進行公證。

  (3)商品線下采購公證:陪同采購在公證處所在市縣范圍內采購的涉案產品,并對采購過程進行公證。

  (4)合同公證:如對遺囑、離婚協議、買賣合同等合同進行公證。

  (5)證件公證:如對營業執照、護照等證件進行公證。

  (6)現場監督及其他證據保全公證:比如保全證人證言、書證、當事人陳述,物證、影像、視聽資料,電子數據、行為過程和事實,財產清點、清算、評估等保全證據公證;證明股份公司成立、股東大會、董事會活動;證明股票發行;參與調解或談判等現場監督公證。

  (7)其他:

  第2條公證費用標準及支付

  2.1本合同第1條項下約定的公證法律服務內容的具體收費標準如下:

  (1)網頁公證:公證服務費用為____元/件。

  (2)商品線上采購公證:公證服務費用原則上按件收費,____元/件。

  對于體積或重量較大,線下收貨時需要借助搬運等工具協助的按件,按計時收費,每小時元。其中,不足半小時的,按半小時計算,超過半小時不足一小時的,按一小時計算。

  (3)商品線下采購公證:公證服務費用計時收費,每小時____元。其中,不足半小時的,按半小時計算,超過半小時不足一小時的,按一小時計算。

  (4)合同公證:公證服務費用按照乙方公示的正常收費標準的____%收費。

  (5)證件公證:公證服務費用按照乙方公示的'正常收費標準的____%收費。

  (6)現場監督及其他證據保全公證:原則上公證服務費用計時收費,____元/小時。但復雜的現場監督及其他證據保全公證可以協商收費。

  復雜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需要公證人員多次到場(3次以上)或往返多地實施監督;涉及其他行業專業技術輔助;工作環境惡劣或存在危險性;土地招、拍、掛程序等。

  (7)其他收費標準:

  2.2本合同約定的公證費用均為含稅價。

  2.3公證服務費用支付時間:一般根據乙方收費規則支付,不晚于公證完成后10天內付清該次公證服務的費用。

  2.4甲方或甲方客戶支付公證服務費后的3日內,乙方應當向甲方或甲方客戶提供發票。

  第3條教育培訓合作

  3.1甲、乙雙方可定期開展開展人才、智力交流,舉辦相關學術沙龍活動。

  3.2乙方可根據甲方的要求,派遣相關公證員參與律所的相關培訓活動,如舉行公證知識的講座或培訓活動等。

  第4條對外發布規則

  4.1對于本合同的簽訂、履行或本合同內容,未經另一方書面同意,一方不得對外公告或以新聞稿、通報、通函等方式對外公開發布。

  4.2如雙方同意將此合同的合作關系向不特定第三方公布或發布,相關宣傳使用的文字稿件或新聞稿件內容需經另一方書面審核后方可發布。

  第5條合同聯系人

  5.1為認真執行本合同,順暢推進雙方合作。甲、乙雙方分別組成公證法律服務合作小組,并分別安排合同聯系人進行聯絡與溝通行為。

  5.2聯系人信息

  (1)甲方聯系人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電子郵箱:________________

  (2)乙方聯系人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電子郵箱:________________

  第6條合作期限

  6.1自___年___月_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_日止。

  6.2任何一方提前解除本合同的,應提前30天通知對方;除按本合同約定結算費用以外,不再承擔其他違約責任。

  第7條合同解除與終止

  7.1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或終止。

  7.2任何一方違反、或拒不履行其在本協議中的約定,即構成違約行為。對于協議一方的任何違約行為,守約方有權以書面形式通知該違約方。

  7.3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合同約定,經守約方通知后十天內仍未改正的,守約方有權單方通知違約方解除本合同,合同自通知到達違約方之日起即解除。

  第8條爭議解決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合同各方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1)提交位于________________(地點)的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2)依法向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9條附則

  9.1本合同附件及雙方簽訂的補充協議均為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2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后生效。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

  日期: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

法律服務合同協議書 篇4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就乙方為甲方提供的法律服務達成本合同。

  一、 乙方人員

  1、 乙方派出人員        為甲方提供法律服務。

  2、 若甲方對乙方派出的人員不滿意,乙方另行指派人員代替。

  二、 乙方的工作原則

  1、 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

  2、 以指導為主,不將自己的意見強加于甲方。

  3、 積極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不損害甲方的合法權益。

  4、 為甲方保守商業秘密和其他秘密。

  三、 乙方的服務內容

  1、 對甲方生產、經營和管理上的決策事項進行法律策劃和設計及法律方面的可行性分析。

  2、 參與甲方的商業談判和其他談判,提供法律意見。

  3、 為甲方草擬、審查、修改合同、協議等法律文件。

  4、 協助甲方制定內部管理制度,規范甲方的內部組織和管理行為。

  5、 協助甲方管理經濟合同和其他合同,監督合同的履行。

  6、 對甲方的職員進行法律培訓,增強法律意識,防范法律風險。

  7、 解答甲方的各種法律咨詢。

  8、 為甲方提供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信息。

  9、 為維護甲方合法權益向有關單位或個人簽發律師函。

  10、 為甲方提供資信調查。

  11、 甲方委托的其它法律事務。

  四、乙方代辦法律業務

  1、 在涉及的刑事案件中擔任辯護人或代理人。

  2、 擔任甲方涉及的民事、經濟、行政訴訟或仲裁案的代理人。

  五、乙方的服務方式

  1、 乙方工作人員組成服務小組,甲方派人組成法律實施小組,雙方建立有效的溝通模式,以便乙方提供高效高質量的法律服務。

  2、 根據甲方要求對甲方員工進行法律培訓。

  3、 與甲方電話聯系,了解甲方存在的法律問題并予以解決。

  4、 乙方不定期派人到甲方,了解甲方的整體業務發展方向及規劃,為甲方的經營管理活動提供法律意見和方案。

  5、 若甲方遇到緊急法律問題需要解決,甲方可隨時與乙方聯系,乙方將及時給予答復或提供解決方案。

  6、 乙方工作失誤造成甲方損失,乙方應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

  六、費用及支付

  1、 甲方支付乙方法律服務費 元(大寫 人民幣 )。

  2、 上述費用于本合同簽訂時付清。

  3、 乙方為甲方提供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法律服務時,不再另外收取費用。

  4、 乙方為甲方提供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法律服務時,應按司法行政部門規定的收費標準優惠收費。

  七、合同期限

  1、 本合同有效期  年,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 若甲方愿意在本合同期滿后繼續由乙方提供法律服務,雙方于本合同期限屆滿前三十日重新簽訂合同。

  八、合同的生效

  1、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2、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法律服務合同協議書 篇5

  甲方: 乙方:

  甲方因申請在代辦股份轉讓系統掛牌報價轉讓股份(簡稱“新三板”)之目的,聘請乙方作為甲方本次在新三板掛牌交易之專項法律顧問。甲乙雙方本著誠實信用原則,經協商一致,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乙方的工作范圍

  乙方的工作范圍根據中國法律、行政法規以及中國證券業協會等關于公司申請股份在新三板掛牌交易的相關規定,就甲方完成本次到新三板掛牌交易事宜提供專項法律服務,包括:

  1、就甲方本次申請掛牌交易涉及的法律、行政法規、政策等問題接受咨詢,提供律師咨詢意見。

  2、對公司進行法律盡職調查,之所法律盡職調查工作底稿,提出法律問題和解決意見。

  3、與公司及公司委托的主辦券商、會計師共同討論確定公司本次申請到新三板掛牌交易方案、股份公司設立方案以及其他重大財務、法律問題解決方案。

  4、起草、修訂甲方實施本次到新三板掛牌交易所需的有關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起草相關協議、決議以及變更設立股份有限公司涉及的法律文件。

  5、根據新三板的要求對公司進行法人治理結構的建立和規范運作的輔導工作,協助公司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結構并促使公司的規范運作。

  6、向中國證券業協會出具關于公司本次申請到新三板掛牌交易的其他相關工作。

  7、協助公司、主辦券商完成公司申請到新三板掛牌交易的其他相關工作。

  第二條 乙方的義務

  1、乙方委派 律師作為甲方專項法律顧問,未完成本合同項下 工作,乙方將根據需要隨時增派其他律師配合工作。

  2、乙方律師應當勤勉、盡責地完成本合同項下的乙方應為的法律事務。

  3、乙方律師應當以其依據法律做出的判斷,盡最大努力維護甲方利益。

  4、乙方律師應當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資料后,及時完成委托事項,并應甲方要求提供書面工作進程。

  5、乙方律師對其獲知的甲方商業秘密負有保密責任,非由法律規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披露。

  6、承擔為完成本協議項下工作而發生包括差旅費在內的工作費用。

  第三條 甲方的義務

  1、全面、客觀和及時地向乙方提供與法律事務有關的各種情況、文件、資料。

  2、及時向乙方支付法律顧問費。

  第四條 法律顧問費及支付條件

  本合同項下的乙方法律顧問費為十五萬元人民幣(其中律師費十三萬元,工作費用二萬元,工作費用不開律師費發票),并按以下條件支付:

  1、本合同簽署后五個工作日內支付人民幣三萬元(其中律師費壹萬元,工作費用二萬元)。

  2、甲方股份公司完成后,一方為甲方出具關于申請在新三板掛牌交易之法律意見書后五個工作日內支付人民幣四萬元。

  3、甲方本次到新三板掛牌交易獲得中國證券業協會批準后五個工作日內支付人民幣捌萬元。

  乙方賬戶信息如下:

  戶名:

  開戶行:

  賬號:

  第五條 雙方約定的其他條款:

  1、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或者解除合同。

  2、非因雙方原因導致本合同項下工作調整,或者甲方自動終止本次股份掛牌交易活動,雙方應根據乙方律師實際工作量協商確定需支付的律師費。

  3、如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不能完成新三板掛牌交易,乙方應退還所受的所有費用并賠償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4、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需向對方承擔違約責任。

  5、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甲乙雙方如果發生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應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6、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由甲乙雙方代表并加蓋公章,自本協議簽署之日起生效,至甲方本次到新三板掛牌交易完成日止。

  甲方:

  代表:

  乙方:

  代表:

  年 月 日

法律服務合同協議書 篇6

  甲方(委托人):

  乙方(受委托人):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甲方委托乙方就甲方萬閱城房產B座酒店項目提供定向招商洽談及相關法律服務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委托乙方律師就甲方擁有的萬閱城房產B座酒店項目聯系中南酒店投資管理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南公司”)洽談合作經營及相關法律事宜。

  二、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王琳、公維國律師完成上述委托事項相關的洽談事宜以及法律服務,就甲方委托的事項促成甲方與中南公司合作,對洽談過程中參與商務談判、起草相關法律文書,提交具體合作方案。

  三、乙方就甲方委托事項中提交的合作方案,經甲方審核同意后方可實施,根據情況變化,甲方有權對方案進行調整。

  四、乙方服務的范圍:

  1.就甲方委托的事項促成甲方與中南公司合作;

  2.對甲方與中南公司合作經營(或房屋租賃合作)的相關問題進行研究分析,起草相關文書和提供法律咨詢意見;

  3.就甲方與中南公司合作經營的相關事務代表甲方參與商務談判,出具切實可行的合作方案。

  五、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全面、真實地向乙方律師提供有關的文件資料及相關情況,并保證其有關資料的真實性;

  2.甲方應積極、主動地配合乙方律師的工作,并根據實際需要為乙方提供辦公條件;

  3.根據本協議相關約定支付乙方律師服務費。

  六、乙方的義務:

  1.在對甲方負責的總原則下,竭誠為甲方提供服務,努力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2.對涉及到甲方的商業機密予以嚴格保密,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對外公布;

  3.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對合作對象承諾的事項由乙方自行承擔責任。

  七、委托事項是否完成的確認及律師費用:

  1.委托事項成否確認:甲方與中南公司簽訂合作合同(包括但不限于《房屋租賃合同》)后,租金或合作資金按照合同條款打進甲方帳戶,也就是該項目進入實質性正常運營階段則視為乙方代理成功,甲方應當支付乙方專項顧問服務律師費(以下簡稱“律師費”);如果甲方與中南公司就該項目達不成合作,無論是何種因素何種原因,視為乙方代理失敗,甲方不用向乙方支付任何費用。

  2.乙方收取律師費的方式:乙方代理成功后,⑴如果甲方與中南公司簽訂《房屋租賃合同》,甲方按所簽《房屋租賃合同》的第一年首月租金數額支付律師費;⑵如果甲方與中南公司采取其他方式合作,甲方按合作房產數額每平方米40元的標準支付律師費。

  3、支付時間及方式:甲方與中南公司簽訂相關合作合同(包括但不限于《房屋租賃合同》)后,該項目進入實質性正常運營階段,即收到中南公司首筆租金或首筆合作資金十日內,甲方一次性支付律師費用。

  4、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須前往臨沂出差的,甲方應提供充分便利。

  八、本協議其他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是本協議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協議自甲、乙雙方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法律服務合同協議書 篇7

  合同編號:

  委托方(甲方):

  住所地址:電話:

  受托方(乙方):

  住所地址:電話:

  甲方因 ,委托乙方提供法律服務,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律師擔任甲方的代理人(辯護人)或提供的法律服務活動。乙方的代理權限詳見委托書。

  二、乙方應當充分運用自己的專業知識和技能,就甲方委托事項提供法律服務,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如乙方指派的律師因故中途不能履行職務,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根據乙方完成的工作量協商退費,但甲方同意乙方另行指派律師代理的除外。

  三、甲方支付乙方法律服務費 元,并承擔乙方提供服務過程中甲方應當支付的差旅費、通訊費、文印費等費用。乙方收取甲方的服務費,應向甲方出具正式發票。其它費用結案后據實結算。

  四、乙方不得向甲方索要或收取合同約定以外的費用。但甲方增加訴訟請求或對方提起反訴的另行收取法律服務費。

  五、甲方應如實向乙方陳述案情,提供與本案有關的證據或證據線索。乙方收到甲方提供的證據原件應妥善保管,并向甲方出具收據。

  六、乙方根據甲方提供的證據線索視案情進行調查取證。同時協助甲方將相關證據在法定期限內向法院提交。

  七、甲方應保證提供相關證據的客觀真實。乙方接受委托后如發現甲方有捏造或隱瞞事實、弄虛作假行為,有權解除與甲方的服務合同,甲方交納的.服務費不予退還。

  八、乙方對服務過程中知悉的甲方的隱私、商業秘密、技術秘密負保密義務。

  九、本合同簽定后,雙方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乙方未盡約定義務或無故解除協議,法律服務費全部退還;甲方非因乙方(律師)過錯解除協議,法律服務費不予退還。

  十、本合同的有效期從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案本審下達判決書(包括調解書、裁定書、非訟事宜完成等)時止。

  十一、本合同一式兩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并交納服務費后生效。

  十二、雙方約定的其它條款: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

  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

  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法律服務合同協議書 篇8

  甲方: 公司

  聯系人:

  聯系電話:

  傳真:

  乙方: 律師事務所

  聯系人:

  聯系電話:

  傳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的有關規定, 公司(以下簡稱甲方)聘請 律師事務所(以下簡稱乙方)提供 項目(以下簡稱本項目)的專項法律服務。經雙方協商,達成下列協議,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聘請,雙方同意由 律師擔任甲方的專項法律顧問。

  二、乙方根據甲方委托,辦理下列法律事務:

  1.參加甲方就本項目召開的內部會議,為甲方本項目的重大決策提供法律意見,從法律角度進行論證,提供法律依據,進行法律咨詢服務;

  2.協助甲方起草、審議、修改本項目的系列合同、協議等各類法律文件,并根據甲方要求提供書面法律意見;

  3.接受甲方委托,參加本項目的各類合同談判,并提供相關的法律意見;

  4.接受甲方委托辦理的與本項目相關的其他法律事務。

  三、專項法律服務合同的工作方法和工作時間

  1.乙方保證所派律師按時參加甲方組織的會議或有關談判。

  2.乙方保證按照甲方要求的時間出具有關書面的法律意見或合同、協議等法律文件。

  3.如需乙方現場辦公,乙方保證隨時安排律師來甲方處進行法律服務。

  四、法律服務費用及支付方式

  1. 專項法律服務收費:

  甲方就本項目向乙方支付專項法律服務費人民幣 元整(¥ 元整)。

  分 期支付:

  第一期:

  第二期:

  第三期:

  2.乙方受甲方委托,從事與甲方業務有關的活動而發生必要及合理的鑒定、調查及 地區外的差旅等費用時,由甲方按實際發生額實報實銷; 地區內的住宿、交通、通訊、通信、復印等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4.甲方將法律服務費用匯至乙方如下賬戶:

  賬戶名:

  開戶行:

  賬 號 :

  五、甲方義務

  1.甲方應當向乙方提供與法律服務事項有關的背景信息,并提供有關資料、文件、聯系人及聯系方式。

  2.甲方應根據本合同及時支付法律服務費用及其他約定的費用。

  六、乙方義務

  1. 乙方應指派專業律師為甲方提供專項法律服務,按照律師行業公認的業務標準和道德規范,勤勉盡責地為甲方提供高效、優質的法律服務。

  2.乙方保證與本項目相關各方無關聯關系。

  3.乙方應依照可適用的法律、法規、規章及相關經驗,為甲方提供穩健、謹慎的法律意見或建議。

  4.乙方應對處理甲方委托事項過程中所了解到的甲方的商業秘密予以保密并依甲方要求簽訂保密協議,但因履行法定披露義務或根據監管部門、司法部門的要求進行披露的不受此限。

  5. 乙方在同一交易不得接受除甲方之外的其他當事人的委托。

  七、違約責任

  1. 如甲方未能按本協議約定按期支付律師費用,則乙方有權拒絕為甲方提供法律服務。

  2. 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有權隨時解除合同,乙方應退還甲方已支付的法律服務費,并賠償甲方遭受的實際損失:

  ①乙方無正當理由不提供本合同約定的法律服務或本合同約定的義務; ②乙方隱瞞與本項目相關方的關聯關系;

  ③違反有關保密約定;

  ④丟失重要法律文件原件;

  ⑤違反律師職業道德,給委托單位造成重大損失;

  ⑥出具的法律意見書存在重大錯誤,給委托單位造成重大損失;

  ⑦由于乙方的原因,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失的其他情況。

  3. 乙方違反約定,累計三次未按時完成本合同約定的法律服務或本合同約定的,甲方有權隨時解除合同,乙方已收取的代理費不退還,甲方不再繼續支付代理費。

  八、其他

  1.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成立,自 年 月 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律服務合同協議書 篇9

  甲方:_______地址:_______

  乙方:_______地址:_______

  甲方為完成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改制重組項目(以下簡稱“本項目”),特聘請乙方作為專項法律顧問為本項目提供法律服務。雙方經協商,就相關事宜達成一致意見,特訂立本合同以為共同遵守。

  一、本項目的基本內容

  1.1 根據甲方與 公司的約定,甲方將為公司的改制重組提供改制重組方案的制作、改制重組工作的組織協調、全程咨詢等服務內容。

  二、乙方為甲方提供法律服務的內容

  2.1 本項目中,甲方委托乙方的法律服務事項有以下內容:

  2.

  1.1參與關于本項目的有關會議。

  2.

  1.2根據本項目的進程適時向甲方提供口頭或書面法律意見(不包括向甲方外的單位或行政部門出具的`法律意見)。

  2.

  1.3為甲方參與本項目提供全程法律服務。

  2.

  1.4 甲方委托的與本項目有關的其他法律服務。

  三、甲、乙雙方合作形式

  3.1 經甲方指定,乙方同意委派律師完成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工作。

  3.2 乙方如需更換委派的律師,應當事前征得甲方同意;甲方如有更換乙方律師的要求,乙方應盡量予以滿足。

  3.3 乙方律師的工作地點主要在市。

  四、工作進度安排

  4.1 乙方完成本合同項下的法律服務的工作時間應當以確保甲方完成本項目總體時間安排為前提。

  4.2 工作時間確定后,乙方應本著勤勉盡責精神確保本合同項下工作的完成,但因甲方或其合作方的原因導致乙方工作延誤,乙方工作時間得以順延。

  4.3 乙方為甲方提供法律服務的時間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完成本項目的所有事項之日止。

  五、律師法律服務費及支付方式與相關費用

  5.1 根據乙方律師完成本合同第二條法律服務的工作量和所需時間,甲方應支付給乙方的律師酬金為元。如公司支付給甲方的報酬少于公司與甲方約定的報酬,則甲方實際支付給乙方的報酬為公司實際支付給甲方的報酬與公司與甲方約定的報酬的比例乘以45000元。

  5.2 上述法律服務費包含了乙方律師為完成本合同項下工作所需的市內交通、通訊、文件制作、資料查詢等費用,但如需乙方律師在市外工作,則甲方應據實支付乙方律師的交通、食宿費用。

  5.3 本合同生效之日3個工作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元;本項目結束、甲方收到公司或公司指定的任何單位支付的報酬后3個工作日內,甲方應按第

  5.2條的約定將剩余律師酬金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六、保密

  6.1 乙方對參與本項目中所涉及的企業秘密承擔保密義務,非經甲方同意或在甲方對有關信息進行披露前,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6.2 如因乙方律師的行為、語言不慎造成上述保密信息的泄露,致使甲方的利益受損或遭致其他任何形式的麻煩和尷尬,甲方有權追究乙方責任。

  七、合同權利義務的轉讓

  7.1 未經對方同意,本合同任何一方不得將本合同項下全部或部分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方。

  7.2 如乙方有前述

  7.1項之情形,則應全額退還已收取的費用;如甲方有此情形,則仍應當支付本合同項下乙方全部法律服務費。

  八、違約責任

  8.1 甲方如違反本合同的約定,致使本項目無法實現,則仍應當按照本合同第五條的約定向乙方支付全部法律服務費。

  8.2 乙方如違反本合同的約定,致使甲方本項目無法實現,則應當退還已收取的律師酬金。

  8.3 如因乙方指派的律師的重大過失而導致甲方遭受損失的,乙方需對此承擔賠償責任。

  九、爭議解決

  9.1 本合同履行中若雙方發生爭議,應首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皆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生效條件

  10.1 本合同經雙方蓋章后即為生效。

  十一、其他

  11.1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11.2 本合同簽訂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___日。

  甲方:_______乙方: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授權代表:_______

法律服務合同協議書 篇10

  甲方:

  乙方:

  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參與甲方訴訟案件的調解、和解、訴訟、執行及相關法律咨詢服務等法律事務活動中,甲、乙雙方就委托服務中的保密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保密責任的范圍:甲方提供給乙方的與委托事項相關的不為他人所知的信息:

  1、包括合同信息、業主信息、資質證明、報告、說明、往來函件、公證文件等,這些文件所包含或反映的信息在此統稱為保密資料。

  2、包括但不限于相關訴狀、仲裁申請書、判決書、調解書、執行通知書等法律文書。

  3、包含甲方委托乙方的相關委托協議,包括委托協議中委托價格及支付方式等。

  4、包含乙方因為工作便利而從甲方處獲取的甲方相關人員的聯系方式等。

  二、乙方有義務保證”保密資料”不經甲方或關聯公司授權不得向任何無關人士披露。

  乙方承諾保密資料的使用只限于本律所,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將保密資料用于其他目的。

  三、若具有權力司法、行政、立法機構要求乙方披露保密資料,乙方將:

  1、立即通告甲方;

  2、若乙方按上述要求必須提供保密資料,乙方將配合甲方采取合法及合理的措施,力求所提供的保密資料能得到保密的待遇。

  四、以下信息不屬于保密資料

  1、乙方已經或將要從公開渠道獲取的且已公開的與本項目有關的信息;

  2、從第三方獲得的信息,且乙方有理由相信該第三方對該等信息的擁有不是由于違反了其對其他方的保密義務的結果。

  五、若乙方或項目有關人員違反本函的保密義務,乙方和案件有關人員須承擔相應責任

  1、乙方的應就其每次的泄密行為向甲方支付_______萬元賠償金;

  2、如若因為乙方的泄密行為給甲方造成的損失高于_______萬元,按甲方的實際受到損失補償;

  3、賠償金應于泄密行為發生后_______日內支付。

  六、如果雙方終止委托代理協議,乙方要迅速返還給甲方從甲方處獲取的所有包甲方信息的書面資料。

  不得保留整個文件或其部分內容的任何復印件、摘錄或其他任何復制品。

  七、本協議一式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法律服務合同協議書 篇11

  立合同人: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律師事務所

  鑒于:乙方為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批準設立的律師事務所,具備向社會提供法律服務的資格和能力。甲方因公司并購事宜需要專業的法律服務,特委托乙方為其提供法律服務,乙方表示同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及相關法律規定,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充分友好協商,特訂立如下合同條款,以資共同恪守履行:

  第一條 服務事項及期限

  1.乙方就甲方并購_______有限公司事項進行專項法律服務。

  2.本合同有效期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委托并購事項完成之日止。

  第二條 人員指派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______、______等律師組成法律服務小組,負責處理甲方公司并購的法律事務。

  第三條 工作范圍

  乙方律師的工作內容具體如下:

  1.起草并購意向書;

  2.進行法律盡職調查,并出具律師盡職調查報告;

  3.參與商務談判,進行并購可行性策劃和并購方案的設計;

  4.出具并購法律意見書;

  5.起草并購合同及并購所需的其他相關法律文件;

  6.協助辦理并購過程中的其他法律事務。

  第四條 工作方式

  1.甲方安排_____同志與乙方聯絡,負責收集擬處理法律事務的相關資料,配合并督促乙方開展工作。

  2.乙方指派_____律師負責與甲方進行日常聯絡,及時處理相關法律事務。

  第五條 律師費用及支付

  1.雙方協商同意,甲方向乙方支付律師費_____元人民幣。

  2.上述律師費,在甲方簽署本合同之日起_____日內支付_____元;在委托事項完成之日起_____日內支付剩余律師費用。

  乙方開戶銀行:_____;開戶名稱:_____;帳號:_____。

  第六條 其他費用的負擔

  乙方律師辦理甲方委托事項所發生的下列費用,應由甲方承擔:

  1.行政、司法、鑒定、公證等部門收取的查檔費、鑒定費、評估費、公證費等;

  2._______(地區)外發生的差旅費、食宿費、翻譯費、復印費、長途通信費等;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他費用。

  第七條 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當及時、準確、完整地向乙方提供并購事宜相關的所有資料和文件,并保證提交資料和文件的真實性和合法性;

  2.甲方應為乙方律師辦理法律事務提出明確、合理的要求;

  3.甲方應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律師服務費用和工作費用;

  4.甲方更換聯系人時應當及時書面通知乙方;

  5.甲方根據乙方律師提供的法律意見、建議、方案所作出的決定而導致的損失,非因乙方律師錯誤運用法律等失職行為所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擔;

  6.甲方應當對乙方律師的工作提供必要的辦公條件、通信設備和交通工具;

  7.由于甲方原因導致服務事項沒有完成的,甲方不得要求退還已經支付的律師費用;

  8.甲方委托的事項不得違反法律規定或律師執業規范;

  9.甲方應如實向乙方律師提供任何與委托事項相關的情況,不得隱瞞或提供虛假情況。

  第八條 乙方的義務

  1.乙方應當指派熟知企業并購事項及相關法律的律師為甲方提供法律服務;

  2.乙方律師應勤勉盡責地完成委托事項,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3.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與委托事項有關的文件、資料,并有權對文件、資料進行審查和驗證;

  4.乙方律師應當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資料后,及時完成委托事項.并應甲方要求隨時報告工作進度;

  5.乙方在維護甲方利益的前提下,遵從法律和行政法規的要求,有權保持工作的獨立性和客觀性;

  6.乙方律師在涉及甲方的對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動中,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擔任與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沖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顧問或者代理人;

  7.乙方對甲方業務應當單獨建檔,保存完整的工作記錄,對涉及甲方的原始證據、法律文件和財務應當妥善保管;

  8.乙方的工作時間和工作地點應根據甲方所需實際法律服務內容的不同與甲方具體協商或隨時聯系約定;

  9.乙方律師在甲方授權范圍內代理甲方辦理之事務所產生的法律責任,由甲方承擔。

  第九條 合同的解除

  雙方同意,當具備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同解除:

  1.合同期限屆滿,雙方不再續簽合同;

  2.雙方通過書面方式解除本合同;

  3.甲方逾期______日不向乙方支付律師費或者工作費用,經乙方催告后,仍不支付時;

  4.甲方故意向乙方提供虛假情況、捏造事實,致使乙方律師不能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務;

  5.甲方的委托事項違反法律或者違反律師執業規范的;

  6.當本人有其他違約或違法行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第十條 通知

  1.任何與本合同有關的需要送達或給予的通知、合同、同意或其他通信,除雙方另有約定外,應按雙方當事人在本合同中列明的地址、傳真、電話、電子郵件或其他聯系方式進行;通過傳真、電話、電子郵件發出的任何文件、資料、通知,在發出后即視為收訖。通過郵寄發出的任何文件、資料、通知,在寄出10日后即視為收訖。

  2.任何一方在本合同所列的地址、傳真、電話、電子郵件或其他聯系方式發生改變的,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對方按照原來的地址、傳真、電話、電子郵件或其他聯系方式發出的文件、資料、通知等均視為在前款約定的時間內收訖,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均由另一方自行承擔。

  第十一條 法律適用及爭議解決

  1.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變更、解釋、履行、終止和由本合同產生或與本合同有關之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2.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果爭議自發生之日起30日內仍不能得到解決,則任何一方均有權選擇以下第_____種方式解決:

  (1)向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實施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2)向_____人民法院起訴,以訴訟解決爭議。

  第十二條 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的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中未盡事宜或出現與本合同相關的其他事宜時,由雙方協商解決并另行簽訂書面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4.本合同一式_____份,每方各執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由立約雙方在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簽署。

  (以下無合同正文條款)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__(簽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__(簽字)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律服務合同協議書 篇12

  一、案情簡述:

  20xx年1月11日北京某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某物業”)作為原告向北京市豐臺區人民法院起訴,要求被告某小區業主王某支付20xx年9月1日至20xx年4月30日的物業費總計人民幣30452.85元,并支付違約金人民幣119378.37元。

  原告訴稱:

  被告王某為我小區業主。20xx年9月19日原告與被告簽訂了《物業管理協議書》和《客戶手冊》,原告于簽訂協議書的同時向被告提供物業管理服務。雖然《物業管理協議書》中約定該協議的有效期限從20xx年9月19日起至20xx年8月30日止,但在物業管理協議約定的期限屆滿后原告一直履行物業管理義務,故雙方之間仍存在事實上的物業管理關系。故請求被告支付其拖欠的物業費和違約金。

  被告王某辯稱:

  1、原告在20xx年6月30日與開發商簽訂《物業全權委托管理合同》時沒有取得相應的法人資格和物業管理資質,故該合同應當自始無效,原告非本小區的前期物業。

  2、原告所主張的20xx年9月1日至20xx年8月31日的物業費已經超過了普通訴訟時效,故請求判決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

  3、原告物業服務不符合法律以及《物業管理協議書》中的約定,依據《合同法》相關規定,因物業服務存在瑕疵的違約形態,故被告請求適當減少原告的物業管理費用。

  4、原告所主張的違約金過高,沒有書面合同作為依據。雖然《物業管理協議書》中約定日違約金為標的的千分之三,但有效期限從20xx年9月19日起至20xx年8月30日止,其已經失效,對原被告不再有拘束力,且其主張的違約金遠遠超過合同標的以及原告實際損失的數倍,故原告不同意支付違約金。

  證據材料:

  在審理過程中,原告提交了《物業全權委托管理合同》、《物業管理協議書》、《客戶手冊》、《北京物業管理資質合格證書》、《物業費說明》、《北京市物價局批復》、《北京郵政同城快件單據》以及物業費公示、物業服務狀況的照片等。同時被告提交了證明物業服務質量極差的照片數張,該小區其他業主對物業服務質量不滿的證人證言數張。

  經法庭審理查明:

  被告王某系該小區業主。房地產開發商(甲方)與原告(乙方)簽訂《物業全權委托管理合同》符合相關的法律、法規和政策。并且經充分協商,系雙方當事人真是意思表示。故合同合法有效,原告為該小區的前期物業。

  《物業管理協議書》中約定,本物業管理服務費收費標準暫定為:住宅每建筑平方米3元/月,公建每建筑平方米8元/每月,并且已經經過北京市物價局批復。合同還約定本物業管理協議自20xx年9月19日起至20xx年8月30日止。甲方對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綠化、環境衛生、保安、道路交通等項目進行維護、修繕、服務與管理。結合被告房屋產權的建筑面積,被告的管理綜合費用為4090元/年,由被告按年度向原告繳納。每次繳納物業管理綜合費日期為每年8月30日至9月4日。合同同時約定了被告未按期繳納物業費的違約金為合同標的的千分之三/每日。在審理中,被告王某以部分物業費已過訴訟時效作為抗辯理由,原告主張其一直進行催要,但被告王某未予認可。

  二、判決結果:

  本院認為,《物業全權委托管理合同》系雙方真實意思表示的結果且不違反相關的法律和政策,當屬有效。原告受開發商的委托進行物業管理。被告雖未與原告訂立書面物業管理委托協議,但雙方之間存在事實上的物業管理關系。被告享受了原告的物業服務后,也應依相關規定及時繳納物業管理費。原告要求被告支付違約金的訴訟請求,因雙方之間并無約定,缺乏事實依據,本院不予支持。因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追索物業費的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兩年,現原告提供的證據不足以證明其在持續主張權利,故被告提出的原告起訴超過訴訟時效期

  間的意見,本院予以采信。被告提出原告服務質量不到位等辯解,雖提供照片等證據,但不足以證明其主張,故對被告的辯解,本院不予采信。綜上,原告要求被告支付部分物業費的訴訟請求,本院予以支持。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條之規定,判決日下:

  一、被告于本判決生效后七日內給付原告20xx年9月1日至20xx年4月30日期間的物業管理費8363.17元。

  二、駁回原告的其他訴訟請求。

  三、案例分析:

  上述案例是未成立業主委員會的社區中經常發生的典型案例。因該小區至今沒有成立業主委員會,單個業主又無法拒絕前期物業的物業服務,故無論前期物業服務質量如何,該小區業主都缺乏一個能夠代表他們的意思表示機構維護他們的合法權益。

  物業公司雖然沒有書面的物業管理合同,但業主事實上接受了物業服務,物業公司可以要求業主交納相應的物業服務費用。但事實的物業管理合同并不等同于書面《物業管理協議書》中權利義務的延續,因此本案中雖然在《物業管理協議書》中明確約定“違約金為合同標的的千分之三/每日”,但最后法院仍認為,原告要求被告支付違約金的訴訟請求,因雙方之間并無約定,缺乏事實依據,故最終駁回了原告的訴訟請求。故在審查法律關系時,應當注意區分事實物業管理合同和書面物業管理合同之間的區別。

  另外,本案在法庭辯論過程中,爭議的焦點為物業管理合同應當如何適用普通民事訴訟時效制度?原告依據《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關于審理物業管理糾紛案件的意見(實行)》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主張在審理物業管理合同糾紛時適用訴訟時效時不宜過苛,其一直在積極主張權利,因此訴訟時效應當發生中斷的效果。并且提交了物業公告欄中催繳物業費通知的照片以及北京郵政同城快件單據等證據材料證明其積極主張權利。

  同時被告提出相應的抗辯理由認為《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關于審理物業管理糾紛案件的意見(實行)》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只是一個指導性規定。其中適用訴訟時效不宜過苛,也絕不可擴大解釋為:當原告不能證明其存在訴訟時效中斷的

  情形時,可以不承擔舉證不能的不利后果,可以不適用訴訟時效兩年之規定。這也是法院最終以采信被告的答辯意見的原因。

  因此,在適用《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關于審理物業管理糾紛案件的意見(實行)》第二十六條的規定時,只是在主張權利連續性上對物業管理企業不得過苛,并不是在適用民事訴訟時效上不宜過苛,應當加以區分。即只要物業管理企業能夠證明其有積極主張權利的行為,即使主張權利缺乏連續性,也應當認為其主張的權利未過訴訟時效,應當予以保護。

  此外,在物業管理企業主張權利的舉證證明問題上,特別是沒有業主委員會的小區中,物業管理企業必須針對欠費的單個業主逐一主張權利,且主張權利時應當做好證據保全工作,最好以上門催收要求業主確認簽字或者EMS等郵寄送達的方式要求業主簽收。

  最后,我國對物業管理企業的立法在逐步完善過程中,對其監管方式和監管力度不斷改進,特別體現在物業管理費的確定上。按照1996年出臺的《城市住宅小區物業管理服務收費暫行辦法》的規定普通住宅小區和經濟適用房小區的物業費都采用政府指導價和政府調節價結合的管理辦法,物業管理企業的收費辦法應當受到相應的監管部門的審批和監督,調價變價也應當獲得審批。直至20xx年1月1日《北京市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試行)》正式實施后才將普通住宅小區的物業管理收費納入市場調節價的收費監管的行列中去,無需經過物價部門的審批。故在司法實踐過程中,對于一些歷史遺留問題,應當依據當時的政策和法律法規區分對待,以維護當事人的合法利益。

  四、實踐提示:

  訴訟時,應當注意:

  1、應當首先認定物業管理企業進駐小區是否符合法律規定。明確區分無因管理法律關系和事實物業管理合同法律關系。

  2、應當區分事實物業管理合同和書面的物業管理合同之間的區別。

  3、應當注意審查物業管理企業收費是否符合相關法律政策的規定。

  4、應當審查物業管理企業的請求權是否已過訴訟時效。

  5、應當注意提示當事人做好訴訟的證據保全工作。

法律服務合同協議書 篇13

  甲方(委托人):______________   

  乙方(受委托人):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甲方委托乙方就甲方萬閱城房產B座酒店項目提供定向招商洽談及相關法律服務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委托乙方律師就甲方擁有的萬閱城房產B座酒店項目聯系中南酒店投資管理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南公司”)洽談合作經營及相關法律事宜。

  二、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王X、公維國律師完成上述委托事項相關的洽談事宜以及法律服務,就甲方委托的事項促成甲方與中南公司合作,對洽談過程中參與商務談判、起草相關法律文書,提交具體合作方案。

  三、乙方就甲方委托事項中提交的合作方案,經甲方審核同意后方可實施,根據情況變化,甲方有權對方案進行調整。

  四、乙方服務的`范圍:

  1.就甲方委托的事項促成甲方與中南公司合作;

  2.對甲方與中南公司合作經營(或房屋租賃合作)的相關問題進行研究分析,起草相關文書和提供法律咨詢意見;

  3.就甲方與中南公司合作經營的相關事務代表甲方參與商務談判,出具切實可行的合作方案。

  五、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全面、真實地向乙方律師提供有關的文件資料及相關情況,并保證其有關資料的真實性;

  2.甲方應積極、主動地配合乙方律師的工作,并根據實際需要為乙方提供辦公條件;

  3.根據本協議相關約定支付乙方律師服務費。

  六、乙方的義務:

  1.在對甲方負責的總原則下,竭X為甲方提供服務,努力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2.對涉及到甲方的商業機密予以嚴格保密,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對外公布;

  3.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對合作對象承諾的事項由乙方自行承擔責任。

  七、委托事項是否完成的確認及律師費用:

  1.委托事項成否確認:甲方與中南公司簽訂合作合同(包括但不限于《房屋租賃合同》)后,租金或合作資金按照合同條款打進甲方賬戶,也就是該項目進入實質性正常運營階段則視為乙方代理成功,甲方應當支付乙方專項顧問服務律師費(以下簡稱“律師費”);如果甲方與中南公司就該項目達不成合作,無論是何種因素何種原因,視為乙方代理失敗,甲方不用向乙方支付任何費用。

  2.乙方收取律師費的方式:乙方代理成功后,⑴如果甲方與中南公司簽訂《房屋租賃合同》,甲方按所簽《房屋租賃合同》的第________年首月租金數額支付律師費;⑵如果甲方與中南公司采取其他方式合作,甲方按合作房產數額每平方米40元的標準支付律師費。  

  3、支付時間及方式:甲方與中南公司簽訂相關合作合同(包括但不限于《房屋租賃合同》)后,該項目進入實質性正常運營階段,即收到中南公司首筆租金或首筆合作資金____日內,甲方一次性支付律師費用。  

  4、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須前往臨沂出差的,甲方應提供充分便利。

  八、本協議其他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是本協議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協議自甲、乙雙方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法律服務合同協議書 篇14

  經雙方協商,訂立下列條款,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師(助理律師)為甲方的代理人。

  二、乙方律師必須切實維護甲方合法權益。

  三、甲方必須向律師提供真實的證據和材料。乙方接受委托后,發現甲方捏造事實,弄虛作假的,有權終止代理,所收代理費不予退還。

  四、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合同,代理費全部退還甲方;如甲方無故終止委托,代理費不予退還。

  五、甲方委托乙方的服務范圍及權限:_________________

  六、甲方應于本合同簽字生效后及時向乙方繳納代理費人民幣/港幣/美金元。律師在為甲方提供法律服務過程所支出的辦案費用,包括差旅費、出差補貼、交通費、鑒定費、翻譯費、資料費、復印費、通訊費及其他必要開支的費用均由甲方負擔。

  七、雙方因履行本代理合同發生爭議,由武漢仲裁委員會仲裁。

  八、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

  九、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簽訂之日起至委托代理法律事務完成時止。

  十、如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條款,需再行協議。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

  時間:_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

法律服務合同協議書 篇15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受 聘 者):

  甲方因工作需要,聘請乙方為本單位法律服務工作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并共同遵照執行。

  一、合同期限為年。

  二、乙方的主要工作任務和職責。

  合同期間,乙方在法律服務所主任的領導下執業,遵守法律服務所的統一收案、統一委派、統一收費的規定,嚴格依法辦事,自覺維護法律尊嚴和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努力完成工作任務。

  1、依法辦事,按照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執業。年辦結各類案件不少于 件;業務收費不低于 元。

  2、履行法律援助義務,完成法律援助中心指定辦理的法律援助案件。

  三、工作條件

  甲方應為乙方提供必須的工作條件,并按照有關規定為乙方申領《法律服務工作者執業證》及辦理年度注冊手續。

  四、勞動報酬、保險及福利待遇

  1、乙方的工資分配形式有:乙方完成年度最低任務萬元,按業務收費的提取,超過之間,按超出部分業務收費的提取;超過 以上者,按超出部分業務收費的提取,年度內實際收費低于萬元的部分按處罰。甲方遵循按勞分配的原則,按月支付乙方勞動報酬,不得克扣或無故拖欠。

  2、乙方在合同期內的養老保險金,參照司法局人勞局20xx年關于法律服務工作者社會養老保險實施辦法執行。由甲方負責與保險事業處辦理有關事宜,養老保險金由乙方自行交納。

  3、乙方的福利及職業培訓依據國家規定和本所的實際情況商定。

  4、乙方的收入達到國家規定的個人所得稅征收標準的,由乙方自行申報納稅。五、執業紀律

  1、乙方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執行上級司法行政機關的管理制度、規定和法律服務所的各項制度。

  2、乙方違反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違反司法行政機關管理規定和本所制度或者有其他違法行為,甲方可視情況分別給予批評教育、紀律處分或經濟處罰,直至解除聘用合同。

  3、在合同期內,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和名義在其他基層法律服務所和法律咨詢機構從事法律服務。

  六、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續訂。

  1、經過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合同可以變更。

  2、乙方在試用期內被發現不符合聘用條件、合同期內不能勝任工作或嚴重違法違紀、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失以及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情況下,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3、乙方要求辭職并符合辭職有關規定、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侵害乙方合法權益時,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在未經雙方協商并辦妥有關手續前,乙方不得擅自離開甲方安排的工作崗位或到其他用人單位就職。4、下列情況下,乙方不得解除本合同:

  (1)本合同正在履行中,所在法律服務所的工作確實不能離開的;

  (2)乙方系甲方出資聘用或培訓,且同甲方另訂有協議,不符合協議有關規定的。

  (3)一方擔任甲方的工作尚未完結。

  5、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6、任何一方需提前解除合同,除合同第六條第五款規定的情況外,必須提前三十日以書面的形式通知對方,到期方可按規定辦理解除手續。解除合同時乙方應交回《法律服務工作者執業證》。

  七、甲方因工作需要和乙方續訂合同,應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乙方,經協商同意后辦理續訂手續。

  八、1、甲方實行錯案追究制度:乙方因工作失誤,給當事人造成損失,責任由乙方承擔。

  2、乙方在工作中,私自收案、私自收費及多收少交者,經查證屬實的,上報司法行政機關,批評通報,并且有權追回有關款項和損失,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九、違約責任本合同依法簽訂后,雙方必須嚴格履行,如有違約,按下列辦法承擔違約責任:

  1、一方擅自解除合同,應付給對方違約金 元。

  2、乙方解除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3、乙方系甲方出資培訓或引進的,違約后還應向甲方支付培訓費。培訓費按乙方培訓后的服務期五年內計算,每年遞減20%,服務期滿五年的不再收取。

  十、合同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因履行合同發生爭議時,應當協商解決,協商無效的,可向設立該所的主管部門申請調解,也可以依法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本合同未盡事宜,國家有規定的,按規定執行,國家沒規定的雙方由雙方商定。 甲方 : 乙方:

  簽訂日期: 年 月日

法律服務合同協議書 篇16

  甲方:

  地址:

  聯系電話:

  傳真:

  乙方:律師事務所

  地址:

  聯系電話:

  傳真:

  甲方因事宜,現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民事訴訟法》和《律師法》等有關法律的規定,聘請乙方的律師作為委托代理人。甲、乙雙方按照誠實信用原則,經協商一致,訂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委托代理事項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委派律師從事以下事宜:

  第二條 委托代理權限

  第三條 乙方的義務

  1、乙方委派作為上述事務中甲方的委托代理人,甲方同意上述律師指派其他業務助理配合完成輔助工作;

  2、乙方律師應當勤勉、盡責地完成第一條所列委托代理事項;

  3、乙方律師應當以其依據法律做出判斷,向甲方進行法律風險提示,盡最大努力維護甲方利益;

  4、乙方律師不得違反《律師執業規范》,在涉及甲方的對抗性案件中,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同時擔任與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沖突的另一方的委托代理人;

  5、乙方律師及助理對其獲知的甲方個人隱私負有保密責任,非由法律規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6、乙方對甲方業務應當單獨建檔,應當保存完整的工作記錄,對涉及甲方的原始證據、法律文件和財物應當妥善保管。

  第四條 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當真實、詳盡和及時地向乙方律師敘述案情,提供與委托代理事項有關的證據、文件及其它事實材料;

  2、甲方應當積極、主動地配合乙方律師的工作,甲方對乙方律師提出的要求應當明確、合理;

  3、甲方應當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和工作費用;

  4、甲方有責任對律師做出的風險提示和法律意見,進行獨立地判斷及決策。甲方根據乙方律師提供的法律意見、建議、方案所做出的決定而導致的損失,非因乙方律師錯誤運用法律等失職行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擔。

  5、甲方保證,在與乙方簽訂時,填寫的郵寄地址和聯系電話,均可以取得有效的聯系和送達,如果變更,甲方應在變更之日起三日內告知乙方律師,否則,因郵寄地址、聯系電話不真實、填寫錯誤或者未及時通知,致使乙方律師無法送達或者甲方未能收到郵件,由此造成的不利后果均由甲方承擔。

  第五條 法律服務費

  第六條 工作費用

  乙方律師辦理甲方委托代理事項所發生的工作費用,應當由甲方承擔:

  1、相關行政、司法、鑒定、公證等部門收取的費用;

  2、發生的差旅費、調查費、翻譯費、資料費、長途通訊費等;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它費用。

  第七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

  1、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1)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更換代理律師的;

  (2)因乙方律師工作延誤、失職、失誤導致甲方蒙受損失的;

  3、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甲方的委托事項違反法律或者違反律師執業規范的;

  (2)甲方有捏造事實、偽造證據或者隱瞞重要情節等情形的;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乙方無正當理由不提供第一條規定的法律服務或者違反第二條規定的'義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還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律師代理費。

  2、乙方律師因工作延誤、失職、失誤導致甲方蒙受損失,乙方應當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3、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支付律師代理費和工作費用,或者非因乙方律師的過錯提出終止合同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師代理費和工作費用,并有權要求乙方支付逾期利息。

  4、甲方不得以如下非正當理由要求乙方退費:

  (1)甲方單方面又委托其他律師事務所的律師代理的;

  (2)乙方完成委托代理事項后,甲方以乙方收費過高為由要求退費的;

  (3)甲方作為被告時,乙方律師已經為出庭作好準備,而原告方撤訴的;

  (4)其他非因乙方或者乙方律師的過錯,甲方提出終止合同的。

  第九條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由甲、乙雙方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甲方按合同約定將代理費款項支付給乙方時生效,至乙方完成甲方所委托的代理事項為止。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后可以另行協議。

  (簽字頁)

  甲方:乙方:律師事務所

法律服務合同協議書 篇17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

  鑒于:甲方因出售房屋,需委托乙方提供法律服務,故此,雙方經協商一致,達成專項法律服務合同,合同如下:

  第一條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法律工作人員桑中華、劉華廣為甲方出售房屋提供法律服務。

  第二條乙方為甲方提供如下2和4項法律服務,每項服務按次收費,每次不超過半個工作日:

  乙方在乙方辦公地為甲方解答房屋買賣相關的法律問題、審查房屋買賣合同,并提出法律意見,甲方向乙方繳納服務費500元/次;

  乙方與甲方共同參與房屋買賣合同談判,視談判結果出具法律意見,供甲方參考,甲方向乙方繳納服務費1000元/次;

  乙方應甲方要求,調查買房所涉房產公司主體資格的合法性,甲方向乙方繳納服務費500元/次;

  甲方要求乙方提供其它法律服務:甲方委托乙方全權代理甲方出售指定房產(樓款由甲方自己收取),甲方向乙方繳納代理服務費__元/套。

  第三條乙方必須認真依法保護甲方合法權益。

  第四條甲方應當向乙方如實提供辦理專項法律事務的`相關材料,乙方接受委托后,若甲方不積極提供相關材料,或弄虛作假等情況,有權終止服務,依約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第五條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合同,依約所收費用全部退還甲方,如甲方無故終止合同,乙方依約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第六條根據甲乙雙方協議,甲方應向乙方繳納法律服務費總額3000元(大寫叁仟元),其中差旅費_________元,于本合同簽訂之日一次性交清。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法律服務合同協議書 篇18

  甲方(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托人):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雙方因下列委托事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規定,經過協商,訂立下列條款,供雙方遵守執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_____律師擔任__________一案中犯罪嫌疑人________的辯護人。

  二、乙方律師必須依法維護_______的`合法權利。但不得違反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就案件結果向甲方事先作出任何不切實際的承諾。

  三、甲方及當事人必須如實向律師陳述案情,提供有關證據,乙方接受委托之后,如發現甲方或者當事人捏造事實,隱瞞事實真相,乙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已收取的費用不予退回。

  四、乙方無故終止合同,已收取的律師費全部退還甲方,甲方提前終止合同,乙方根據本合同第七、八、九條約定收取的全部費用不退還甲方。

  五、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事項的范圍

  (一)偵查及審查起訴階段。包括(選擇項以劃√為確認,劃×為否認):

  1.提供法律咨詢;

  2.代理申訴、控告;

  3.申請取保候審;

  4.向偵查機關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

  5.會見犯罪嫌疑人;

  6.查閱、摘抄、復制本案的訴訟文書、技術性鑒定材料。

  (二)審判階段。包括(選擇項以劃√為確認,劃×為否認):

  1.一審出庭辯護或代理;

  2.二審上訴及辯護或代理。

  (三)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甲方授權律師權限為下列第_____項:

  1.一般訴訟代理;

  2.特別訴訟代理。包括代為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接受和解、提起反訴;

  七、甲方應當在訂立本協議時向乙方支付律師費,根據司法部及_____省律師收費辦法有關文件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律師基本代理費_____________(小寫)_______________(大寫)元人民幣。

  上述律師費,在甲方簽署本合同之日起_______日內支付_______元;在委托事項完成之日起_______日內支付剩余律師費用。

  乙方開戶銀行:_______;開戶名稱:________;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

  八、甲方還應承擔下列費用:

  1、受委托律師赴________市區以外工作的,按合理標準負擔律師交通食宿費(須出差前預交);

  2、律師在為甲方提供法律服務過程中所需鑒定、翻譯、資料復印、打印及其他必須開支______________元,或預交___________元,包干使用。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訂或蓋章之日起生效,至________終止。

  十、乙方收取律師服務費,必須使用稅務部門規定的合法票據。預收辦案費必須出具書面確認單據,并嚴格按約定用途合理使用。委托事項辦結后,必須開列辦案費使用清單,提供稅務部門規定的合法票據與委托人結算,結余部分或不能提供票據的,已收取的辦案費應相應予以退還。

  十一、爭議的解決

  乙方就本合同條款向甲方作明確說明,甲方對該合同說明表示理解無異議。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只能選擇一種):

  (1)提交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法律服務合同協議書 篇19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

  甲乙雙方經過協商,就乙方為甲方提供法律服務事宜達成本合同書。

  第一條?服務內容

  第一部分:擔任甲方的法律顧問:

  為該公司的____________項目(下稱項目)的開發提供全過程法律服務。

  第二部分:對甲方項目的方案設計、文本制作等

  1.制作與本項目開發有關的所有文本,包括但不限于:

  借款(投資)合同、委托貸款合同、資金信托的系列合同等;房屋租賃的系列合同等;

  2.參與有關司法程序的全過程,直至執行程序結束;

  3.征得甲方同意,參與本項目與政府部門的工作聯絡及配合;

  4.視甲方工作需要,指派律師到項目現場辦公;

  5.負責對項目參與人員的法律知識的培訓;

  第三部分:代理辦理項目實施過程中出現的糾紛事宜的司法程序的全過程:

  包括一審和二審訴訟、執行等。

  第二條?服務人員

  2.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___________律師、___________律師、___________律師作為本次法律服務的承辦律師(以下簡稱“律師”)。

  3.甲方同意乙方及其所指派的律師在其認為必要時可將本次服務的部分工作交由乙方的助理人員或其他律師協助完成。

  第三條?服務費用

  1._____:雙方商定按照下列方法由甲方支付_____。

  方案二:基本_____+浮動_____

  ①本合同簽訂之日支付基本________________萬元;

  ②浮動_____為與甲方銷售、出現單項訴訟相掛鉤的_____:

  與銷售掛鉤部分:按照甲方統計口徑,每成交一戶,支付________________萬元;

  與訴訟掛鉤部分:每出現一個一審訴訟,在訴訟到達法院之日起的___________天內,支付人民幣___________萬元;出現二審的,在訴訟到達法院之日起的___________天內連同一審合計支付___________萬元;出現執行程序的,在訴訟到達法院之日起的_________天內連同一審合計支付___________萬元或者連同一、二審合計支付___________萬元。

  (1)代理直接費用(包括但不限于異地交通、住宿等費用);

  (2)代支間接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轉委托審計、鑒定費、公證費、查檔費、其它用于收集證據的費用)

  第四條?其它特別約定

  1.乙方的責任:

  乙方和律師對甲方的商業秘密應當予以保守,在未征得甲方同意的情況下,不得向第三方披露有關本次法律服務項目的內容。

  律師應當勤勉盡責,依法在本合同約定的范圍內維護甲方的最大利益。

  律師應當及時向甲方報告本次服務的進展情況。

  2.甲方的責任:

  與乙方和律師誠實合作,如實提供有關的資料、證據,如實陳述有關情況。

  如與本次法律服務有關的情況和事實發生變化的,應及時告知乙方和律師。

  未征得乙方和律師同意的,不得將有關本次法律服務的合同方案、費用等情況告知其他任何第三方。

  指派專人負責與乙方和律師的工作聯絡,提供律師服務所需的_____等便利條件。

  第五條?生效和文本

  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每方各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法律服務合同協議書 篇20

  聘用單位:________(簡稱甲方)

  受聘人員:________(簡稱乙方)

  為大力發展基層法律服務事業,穩定基層法律服務隊伍,根據司法部、省司法廳、市司法局的有關文件規定,乙方提出執業申請,經審查符合基層法律服務執業條件,甲方同意聘用乙方為本所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甲乙雙方為明確權利義務關系,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聘用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 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 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二、聘用期間:乙方必須承認本所《章程》享有并履行本所《章程》所規定各項權利和義務,經濟上實行效益浮動工資制。即按乙方業務收入總額的________%計發,上不封頂,下不保底,按月支付,年終結算,甲方不在支付其他經濟費用。

  三、本合同生效后,甲方按乙方業務收入的5%支付給乙方,由乙方自行購買養老保養,不足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四、乙方在聘用期間必須服從甲方安排,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內部管理辦法,積極工作,完成年度崗位目標任務,遵守職業道德和法律,接受年度考核、考評,不斷提高政治業務素質,工作技能。

  五、乙方因自身工作原因給當事造成損害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六、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甲方有權中止或解除合同。

  1、本合同確定的聘用關系,違反國家用工制度的。

  2、乙方經上級選拔任用或考入高等學校脫產學習。

  3、乙方因健康原因不能勝任工作的。

  4、乙方因工作需要,被國家機關或企事業單位錄用的。

  5、乙方不能全面完成本年度目標考核任務的。

  6、嚴格違反甲方規章制度和法律,經教育不改或受黨紀政紀,刑罰處罰的。

  7、嚴重失誤,徇私或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失的。

  七、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主管單位一份。

  九、本合同的未盡事宜和需要修改、完善的,均需雙方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并存主管單位備查。

  甲方: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乙方: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年____月____日

法律服務合同協議書 篇21

  立約雙方: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甲方為完成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______公司”)改制重組項目(以下簡稱“本項目”),特聘請乙方作為專項法律顧問為本項目提供法律服務。雙方經協商,就相關事宜達成一致意見,特訂立本合同以為共同遵守。

  一、本項目的基本內容

  1.1 根據甲方與______公司的約定,甲方將為______公司的改制重組提供改制重組方案的制作、改制重組工作的組織協調、全程咨詢等服務內容。

  二、乙方為甲方提供法律服務的內容

  2.1 本項目中,甲方委托乙方的法律服務事項有以下內容:

  2.1.1參與關于本項目的有關會議。

  2.1.2根據本項目的進程適時向甲方提供口頭或書面法律意見(不包括向甲方外的單位或行政部門出具的法律意見)。

  2.1.3為甲方參與本項目提供全程法律服務。

  2.1.4 甲方委托的與本項目有關的其他法律服務。

  三、甲、乙雙方合作形式

  3.1 經甲方指定,乙方同意委派______律師完成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工作。

  3.2 乙方如需更換委派的律師,應當事前征得甲方同意;甲方如有更換乙方律師的要求,乙方應盡量予以滿足。

  3.3 乙方律師的工作地點主要在______市。

  四、工作進度安排

  4.1 乙方完成本合同項下的法律服務的工作時間應當以確保甲方完成本項目總體時間安排為前提。

  4.2 工作時間確定后,乙方應本著勤勉盡責精神確保本合同項下工作的`完成,但因甲方或其合作方的原因導致乙方工作延誤,乙方工作時間得以順延。

  4.3 乙方為甲方提供法律服務的時間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完成本項目的所有事項之日止。

  五、律師法律服務費及支付方式與相關費用

  5.1 根據乙方律師完成本合同第二條法律服務的工作量和所需時間,甲方應支付給乙方的律師酬金為______元(¥______)。如______公司支付給甲方的報酬少于______公司與甲方約定的報酬,則甲方實際支付給乙方的報酬為______公司實際支付給甲方的報酬與______公司與甲方約定的報酬的比例乘以45000元。

  5.2 上述法律服務費包含了乙方律師為完成本合同項下工作所需的______市內交通、通訊、文件制作、資料查詢等費用,但如需乙方律師在______市外工作,則甲方應據實支付乙方律師的交通、食宿費用。

  5.3 本合同生效之日3個工作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______元(¥______);本項目結束、甲方收到______公司或______公司指定的任何單位支付的報酬后3個工作日內,甲方應按第5.2條的約定將剩余律師酬金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六、保密

  6.1 乙方對參與本項目中所涉及的企業秘密承擔保密義務,非經甲方同意或在甲方對有關信息進行披露前,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6.2 如因乙方律師的行為、語言不慎造成上述保密信息的泄露,致使甲方的利益受損或遭致其他任何形式的麻煩和尷尬,甲方有權追究乙方責任。

  七、合同權利義務的轉讓

  7.1 未經對方同意,本合同任何一方不得將本合同項下全部或部分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方。

  7.2 如乙方有前述7.1項之情形,則應全額退還已收取的費用;如甲方有此情形,則仍應當支付本合同項下乙方全部法律服務費。

  八、違約責任

  8.1 甲方如違反本合同的約定,致使本項目無法實現,則仍應當按照本合同第五條的約定向乙方支付全部法律服務費。

  8.2 乙方如違反本合同的約定,致使甲方本項目無法實現,則應當退還已收取的律師酬金。

  8.3 如因乙方指派的律師的重大過失而導致甲方遭受損失的,乙方需對此承擔賠償責任。

  九、爭議解決

  9.1 本合同履行中若雙方發生爭議,應首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皆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生效條件

  10.1 本合同經雙方蓋章后即為生效。

  十一、其他

  11.1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11.2 本合同簽訂時間:二〇一四年三月日。

  甲方:

  授權代表:

  乙方:

  授權代表:

法律服務合同協議書 篇2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

  甲乙雙方經過協商,就乙方為甲方提供法律服務事宜達成本合同書。

  第一條 服務內容

  第一部分:擔任甲方的法律顧問:

  為該公司的____________項目(下稱項目)的開發提供全過程法律服務。

  第二部分:對甲方項目的方案設計、文本制作等

  1.制作與本項目開發有關的所有文本,包括但不限于:

  借款(投資)合同、委托貸款合同、資金信托的系列合同等;房屋租賃的系列合同等;

  2.參與有關司法程序的全過程,直至執行程序結束;

  3.征得甲方同意,參與本項目與政府部門的工作聯絡及配合;

  4.視甲方工作需要,指派律師到項目現場辦公;

  5.負責對項目參與人員的法律知識的培訓;

  第三部分:代理辦理項目實施過程中出現的糾紛事宜的司法程序的全過程:

  包括一審和二審訴訟、執行等。

  第二條 服務人員

  1.乙方指派服務人員的原則:指派熟悉本項目特點的律師___________名參與上述所有服務內容的落實,并根據高效、及時的原則在工作需要之時充實服務人員,必要時可以組成律師服務團隊。

  2.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___________律師、___________律師、___________律師作為本次法律服務的承辦律師(以下簡稱“律師”)。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上述律師若出現正常工作調動、離職、身體狀況等方面原因的,乙方應及時告知甲方,并由雙方協商另行指派其他合適的律師接替,但上述律師仍應共同參與本次服務。

  3.甲方同意乙方及其所指派的律師在其認為必要時可將本次服務的部分工作交由乙方的助理人員或其他律師協助完成。

  第三條 服務費用

  1.律師費:雙方商定按照下列方法由甲方支付律師費。

  方案一:包干收費:為人民幣___________萬元,在簽訂本合同后的___________日內支付人民幣___________萬元,作為法律顧問費和前期費用;在簽訂本合同滿___________日之時再行支付___________萬元。上述費用的支付不受甲方開發進程的變化而增減。

  方案二:基本收費+浮動收費

  ①本合同簽訂之日支付基本律師費___________萬元;

  ②浮動收費為與甲方銷售、出現單項訴訟相掛鉤的律師費:

  與銷售掛鉤部分:按照甲方統計口徑,每成交一戶,支付律師費___________萬元;

  與訴訟掛鉤部分:每出現一個一審訴訟,在訴訟到達法院之日起的___________天內,支付人民幣___________萬元;出現二審的,在訴訟到達法院之日起的___________天內連同一審合計支付___________萬元;出現執行程序的,在訴訟到達法院之日起的_________天內連同一審合計支付___________萬元或者連同一、二審合計支付___________萬元。

  ③雙方約定,按照上述方法計算的律師費,每一日歷年度(___________天)不高于人民幣__________萬元、不低于人民幣_______萬元。

  2.其他費用:雙方商定下列與本事務有關的費用開支由甲方承擔,且未包括在上述律師費中。

  (1)代理直接費用(包括但不限于異地交通、住宿等費用);

  (2)代支間接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轉委托審計、鑒定費、公證費、查檔費、其它用于收集證據的費用)

  第四條 其它特別約定

  1.乙方的責任:

  乙方和律師對甲方的商業秘密應當予以保守,在未征得甲方同意的情況下,不得向第三方披露有關本次法律服務項目的內容。

  律師應當勤勉盡責,依法在本合同約定的范圍內維護甲方的最大利益。

  律師應當及時向甲方報告本次服務的進展情況。

  乙方和律師應將已經或正在或可能存在的為與甲方有利益沖突的當事人提供法律服務的情況告知甲方,在發生利益沖突的情況下,上述律師應對上述其它法律服務做出回避。

  2.甲方的責任:

  與乙方和律師誠實合作,如實提供有關的資料、證據,如實陳述有關情況。

  如與本次法律服務有關的情況和事實發生變化的,應及時告知乙方和律師。

  未征得乙方和律師同意的,不得將有關本次法律服務的合同方案、費用等情況告知其他任何第三方。

  指派專人負責與乙方和律師的工作聯絡,提供律師服務所需的車輛等便利條件。

  第五條 生效和文本

  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每方各一份。 

法律服務合同協議書 篇23

  甲方:

  地址:

  聯系電話:

  傳真:

  乙方:律師事務所

  地址:

  聯系電話:

  傳真:

  甲方因事宜,現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民事訴訟法》和《律師法》等有關法律的規定,聘請乙方的律師作為委托代理人。甲、乙雙方按照誠實信用原則,經協商一致,訂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委托代理事項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委派律師從事以下事宜:

  第二條 委托代理權限

  第三條 乙方的義務

  1、乙方委派作為上述事務中甲方的委托代理人,甲方同意上述律師指派其他業務助理配合完成輔助工作;

  2、乙方律師應當勤勉、盡責地完成第一條所列委托代理事項;

  3、乙方律師應當以其依據法律做出判斷,向甲方進行法律風險提示,盡最大努力維護甲方利益;

  4、乙方律師不得違反《律師執業規范》,在涉及甲方的對抗性案件中,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同時擔任與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沖突的另一方的委托代理人;

  5、乙方律師及助理對其獲知的甲方個人隱私負有保密責任,非由法律規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6、乙方對甲方業務應當單獨建檔,應當保存完整的工作記錄,對涉及甲方的原始證據、法律文件和財物應當妥善保管。

  第四條 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當真實、詳盡和及時地向乙方律師敘述案情,提供與委托代理事項有關的證據、文件及其它事實材料;

  2、甲方應當積極、主動地配合乙方律師的工作,甲方對乙方律師提出的.要求應當明確、合理;

  3、甲方應當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和工作費用;

  4、甲方有責任對律師做出的風險提示和法律意見,進行獨立地判斷及決策。甲方根據乙方律師提供的法律意見、建議、方案所做出的決定而導致的損失,非因乙方律師錯誤運用法律等失職行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擔。

  5、甲方保證,在與乙方簽訂時,填寫的郵寄地址和聯系電話,均可以取得有效的聯系和送達,如果變更,甲方應在變更之日起三日內告知乙方律師,否則,因郵寄地址、聯系電話不真實、填寫錯誤或者未及時通知,致使乙方律師無法送達或者甲方未能收到郵件,由此造成的不利后果均由甲方承擔。

  第五條 法律服務費

  第六條 工作費用

  乙方律師辦理甲方委托代理事項所發生的工作費用,應當由甲方承擔:

  1、相關行政、司法、鑒定、公證等部門收取的費用;

  2、發生的差旅費、調查費、翻譯費、資料費、長途通訊費等;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它費用。

  第七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

  1、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1)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更換代理律師的;

  (2)因乙方律師工作延誤、失職、失誤導致甲方蒙受損失的;

  3、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甲方的委托事項違反法律或者違反律師執業規范的;

  (2)甲方有捏造事實、偽造證據或者隱瞞重要情節等情形的;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乙方無正當理由不提供第一條規定的法律服務或者違反第二條規定的義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還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律師代理費。

  2、乙方律師因工作延誤、失職、失誤導致甲方蒙受損失,乙方應當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3、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支付律師代理費和工作費用,或者非因乙方律師的過錯提出終止合同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師代理費和工作費用,并有權要求乙方支付逾期利息。

  4、甲方不得以如下非正當理由要求乙方退費:

  (1)甲方單方面又委托其他律師事務所的律師代理的;

  (2)乙方完成委托代理事項后,甲方以乙方收費過高為由要求退費的;

  (3)甲方作為被告時,乙方律師已經為出庭作好準備,而原告方撤訴的;

  (4)其他非因乙方或者乙方律師的過錯,甲方提出終止合同的。

  第九條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由甲、乙雙方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甲方按合同約定將代理費款項支付給乙方時生效,至乙方完成甲方所委托的代理事項為止。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后可以另行協議。

  甲方:乙方:律師事務所

  代表(簽章):代表(簽章)

法律服務合同協議書 篇24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地址:地址:

  電話:電話:

  郵箱:郵箱:

  傳真:傳真:

  甲方因事宜,為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特聘請乙方提供專項法律服務,并代為辦理該項工作中的有關法律事務。現依據我國《合同法》、《律師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經雙方協商一致簽定本合同,以資各方誠信履行。

  第一條甲方委托乙方提供如下法律服務:

  第二條乙方的義務

  1、乙方委派執業律師為甲方辦理合同第一條所列服務事項;

  2、乙方律師應當勤勉、盡責,盡最大努力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3、乙方律師應當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資料后及時完成服務,并應甲方要求通報工作進展情況;

  4、乙方律師在本合同期內,對涉及甲方的對抗性案件,不得擔任與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沖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顧問或者代理人;

  5、乙方律師對其獲知的甲方個人隱私、商業秘密負有保密義務。

  第三條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當真實、完整、及時地向乙方提供與本次委托事項有關的各種情況、文件、資料;

  2、甲方應當為乙方律師辦理服務事項提出明確、合法合理的要求;

  3、甲方應當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約定的律師費;

  4、甲方指定電話:為乙方的聯系人,負責轉達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資料等,甲方更換聯系人應當通知乙方律師;

  第四條律師費用及支付方式

  根據《北京市律師服務收費管理實施辦法(試行)》之規定,經雙方協商同意采用計件收費□按比例收費□方式,甲方在簽定本合同日內應向乙方支付律師費 元人民幣。

  第五條工作費用

  乙方律師辦理甲方委托事項所發生的下列工作費用,應由甲方承擔:

  1、相關行政、司法、鑒定、公證等部門收取的費用;

  2、市外發生的差旅費、食宿費,翻譯費、復印費、長途通訊費等;

  3、乙方律師應當本著節儉的原則合理使用工作費用。

  第六條違約責任

  乙方無正當理由不提供第一條規定的法律服務或者違反本合同規定的義務,甲方有權依據法律規定追究乙方的相應責任。

  乙方不得無故解除本合同。甲方的`委托事項違法、利用律師提供的服務從事違法活動、甲方故意隱瞞與案件有關的重要事實、甲方無正當理由拖欠律師費等情況除外。

  甲方不支付律師費、工作費用,或者非因乙方律師過錯要求變更、終止合同的,乙方已收取的律師費不予退還,且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師費、未報銷的工作費用,甲方還須按照逾期金額的20%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七條情勢變更

  乙方律師在辦理委托事項的過程中,如發現案件的實際情況與本合同簽訂前甲方提供的信息以及材料不符,由此造成乙方律師的工作量增加,甲乙雙方應當另行協商增加律師費。

  第八條爭議的解決

  甲乙雙方如因本合同發生爭議,應先行友好協商;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合同的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由甲乙雙方代表簽字(或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至委托事項完結為止。

  第十條通知和送達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發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資料,均以首頁所列明的地址、傳真送達,一方如果遷址或者變更電話,應當書面通知對方。

  第十一條補充條款

  甲方:乙方:

  簽約代表:簽約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法律服務合同協議書 篇25

  甲方:

  乙方:

  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參與甲方訴訟案件的調解、和解、訴訟、執行及相關法律咨詢服務等法律事務活動中,甲、乙雙方就委托服務中的保密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保密責任的范圍:甲方提供給乙方的與委托事項相關的不為他人所知的信息:

  1、包括合同信息、業主信息、資質證明、報告、說明、往來函件、公證文件等,這些文件所包含或反映的信息在此統稱為保密資料。

  2、包括但不限于相關訴狀、仲裁申請書、判決書、調解書、執行通知書等法律文書。

  3、包含甲方委托乙方的相關委托協議,包括委托協議中委托價格及支付方式等。

  4、包含乙方因為工作便利而從甲方處獲取的甲方相關人員的聯系方式等。

  二、乙方有義務保證”保密資料”不經甲方或關聯公司授權不得向任何無關人士披露。

  乙方承諾保密資料的使用只限于本律所,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將保密資料用于其他目的。

  三、若具有權力司法、行政、立法機構要求乙方披露保密資料,乙方將:

  1、立即通告甲方;

  2、若乙方按上述要求必須提供保密資料,乙方將配合甲方采取合法及合理的措施,力求所提供的保密資料能得到保密的待遇。

  四、以下信息不屬于保密資料

  1、乙方已經或將要從公開渠道獲取的且已公開的與本項目有關的信息;

  2、從第三方獲得的信息,且乙方有理由相信該第三方對該等信息的擁有不是由于違反了其對其他方的保密義務的結果。

  五、若乙方或項目有關人員違反本函的保密義務,乙方和案件有關人員須承擔相應責任

  1、乙方的應就其每次的泄密行為向甲方支付10萬元賠償金;

  2、如若因為乙方的泄密行為給甲方造成的損失高于10萬元,按甲方的實際受到損失補償;

  3、賠償金應于泄密行為發生后7日內支付。

  六、如果雙方終止委托代理協議,乙方要迅速返還給甲方從甲方處獲取的所有包甲方信息的書面資料。不得保留整個文件或其部分內容的任何復印件、摘錄或其他任何復制品。

  七、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法律服務合同協議書 篇26

  委托人:

  住所地:

  郵編:

  聯系人:

  聯系電話:

  受托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等有關法律規定,甲方因辦理事宜的需要,委托乙方提供非訴訟法律服務,經充分協商,特簽訂本合同以供共同遵守。

  第一條:乙方律師的代理服務范圍如下:

  第二條:乙方接受委托并應甲方的要求,指派律師提供本合同項下的法律服務。

  乙方指派的承辦律師為二人時,至少有一名律師親自出庭。承辦律師可以將部分事務性工作交由律師助理辦理,律師助理對承辦律師負責。

  第三條:乙方承辦律師應當客觀地告知委托人擬委托事項可能出現的法律風險。

  第四條:甲方應保證委托的事項合法并將乙方的工作成果用于合法目的。

  甲方只能將乙方交付的工作成果用于本合同約定的使用范圍和使用目的,未經乙方許可,不得將該成果泄露給與本案范圍和目的無關的其他

  第五條:甲方須向乙方提供有關的證據材料,對乙方的詢問、了解作客觀的陳述。乙方接受委托后,發現甲方提供虛假證據時,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交真實的證據,并對虛假陳述作真實澄清。甲方拒絕的,乙方有權終止履行本合同,所收律師費不予退還。

  第六條:乙方履行本合同中若需向

  第三方表明乙方與甲方的代理關系,甲方應對乙方進行協助,如簽署有關協議、法律文書、證實委托關等。

  第七條:乙方應遵守誠信原則,在授權委托范圍內依法提供法律服務,切實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如乙方故意損害甲方合法權益的,甲方可終止委托。

  第八條:乙方指派的律師因故中途不能執行職務的,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并在甲方同意后負責另行指派律師接替。

  第九條:乙方應對甲方提供的證據材料、背景資料以及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所接觸、知悉的國家秘密、商業秘密、技術秘密及個人隱私負有保密義務。

  第十條:甲方隨時可向乙方了解委托事務處理的進展情況,確有必要的,乙方應應甲方要求出具階段進展報告。

  第十一條:交通費、行政收費、通訊費、傳真費以及文件郵寄費用的處理:

  乙方辦理委托事務過程中發生的交通費、行政機關收取的有關費用、通訊費、傳真費以及文件郵寄費用按照以下第種方式處理:

  甲方預付人民幣元,乙方按實際支出和有效憑證核銷,多退少補。

  甲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幣元,實行包干制,不退不補,乙方亦毋須出具差旅費票據作為報銷憑據。

  亦包括在律師服務費中。

  第十二條:律師服務費的支付按以下方式處理:

  1、律師服務費人民幣共元。甲方在本合同簽訂日付清,如甲方需委托乙方處理本合同

  第一條約定之外的其他事務,將根據乙方的收費標準另行支付。

  2、律師收取律師費,應出具本合同項下的法定結算憑證發票。

  第十三條:本合同生效后,乙方無正當理由不得拒絕代理;但如果委托事項違法或違背律師職業道德,或者甲方利用乙方提供的服務從事違法活動的,乙方有權終止代理,依本合同已收取的律師服務費不予退還。

  第十四條:本合同生效后,合同雙方無法定事由不得中途解約,若甲方中途解約,依本合同已收取的律師費,乙方不予退還;若乙方中途解約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予賠償。

  第十五條:甲、乙雙方如果發生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則由乙方所在地鄭州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六條:本合同有效期限:自本合同簽訂并生效之日起至乙方完成委托事項之日止。

  第十七條:關于本合同的變更,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確定。

  第十八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簽字或簽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

  律師:

法律服務合同協議書 篇27

  甲方(企業):

  法定代表人:

  職務:

  住所:

  方式:

  乙方(律所):

  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

  傳真:

  (以下簡稱甲方)因工作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暫行條例》的有關規定,聘(以下簡稱乙方)的律師為法律顧問,經雙方協商訂立下列協議,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委派律師負責本專項法律事務,為甲方提供法律幫助,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甲方指定__為法律顧問的聯系人。

  二、法律事務工作范圍:

  1、甲方為乙方的(著作權、商標權、專利權、發現權和其他科技成果權)提供法律方案。

  2、在本方案中包括常用法律文書,相關制度,員工培訓計劃。

  3、為甲方解答相關法律問題。

  4、向職工進行法制宣傳教育。

  5、接受甲方另行委托、辦理其它法律事務。

  三、律師的工作時間、地點,根據甲方的提議,隨時聯系約定。

  四、甲方向乙方繳納聘請律師費元。

  五、律師受甲方委托,外出差旅費由甲方支付。

  六、甲方應向律師提供與本專項法律事物有關的情況、資料和必要的工作條件。

  七、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期限為年。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甲方代表(簽字)乙方代表(簽字)

  甲方電話:乙方電話:

  地址:地址:

  簽約時間:年月日

法律服務合同協議書 篇28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

  甲方(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托人)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鑒于乙方為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批準設立的律師事務所,具備向社會提供法律服務的資格和能力;甲方因公司投資設立、經營管理等事項需要專業的法律服務,特委托乙方為其提供法律服務,乙方表示同意;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及相關法律規定,本著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充分友好協商,訂立如下合同條款,以資共同恪守履行:

    一、人員指派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律師組成法律服務小組,負責處理甲方的公司法律事務。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委托事項完畢之日時自行失效。委托事項時間超過預計時間的,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簽訂補償條款,可延長聘期。

    二、工作范圍

  乙方律師的工作內容具體如下:

  1.公司設立法律服務

  (1)提供公司投資形式、投資可行性相關的法律咨詢意見及方案設計;

  (2)提供策劃公司、集團公司股權構架方案;

  (3)起草、審查、修改公司設立過程中的公司章程、股東協議等各項法律文件;

  (4)提供公司投資設立的有關法律政策信息,出具書面法律意見書;

  (5)分析說明投資設立公司過程中的法律風險,以及如何避免法律風險;

  (6)對于投資設立中的有關知識產權、商業秘密及其他高新技術的有關法律問題,提供專業法律處理意見;

  (7)進行投資設立公司所需的有關商業調查;

  (8)協助辦理公司登記設立登記手續;

  (9)協助辦理投資設立公司中的其他法律事務。

  2.公司經營管理法律服務:

  (1)為公司提供公司治理結構、董、監事會及管理層設置相關的法律咨詢意見及方案設計;

  (2)為公司提供管理層持股及其他期權獎勵計劃的方案設計及法律文件的起草;

  (3)為公司與他方之間的合同和/或協議提供意見或建議;

  (4)為公司建立和完善長期使用的合同范本;

  (5)為公司審閱、修改合同、協議、章程等法律文件;

  (6)為公司審核、修改員工手冊等內部規章制度;

  (7)協助公司處理與員工的勞動關系有關的事項;

  (8)參與公司與他方的商務談判;

  (9)當公司與他方發生糾紛時,以非訴訟形式協助公司對外交涉、談判;

  (10)為公司提供并解釋與公司日常業務有關的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及各項政策;

  (11)提供與公司業務活動相關的法律信息;

  (12)對將由公司開展的重大商業活動出具法律建議;

  (13)應公司要求對外出具律師函;

  (14)經公司授權發表律師聲明;

  (15)應公司要求對公司人員進行法律知識專題培訓;

  (16)代理公司進行各類訴訟、仲裁、行政復議案件;

  (17)為公司辦理對外重大文件簽署等事件的律師見證事項;

  (18)其他委托事項。

  3.公司股權轉讓與資產重組專項法律服務

  (1)提供公司股份轉讓與資產重組的有關法律政策信息,以及相關糾紛案例;

  (2)提供有關股份轉讓與資產重組的各項法律咨詢,提供書面法律咨詢意見;

  (3)分析股權轉讓與資產重組過程中的法律風險,以及如何避免法律風險;

  (4)進行股權轉讓與資產重組所需的有關商業調查;

  (5)起草、審查、修改股權轉讓與資產重組過程中的各項法律文件;

  (6)協助辦理公司股權轉讓與資產重組的各項程序;

  (7)協助辦理公司股權轉讓與資產重組的其他法律事務。

  4.公司改制專項法律服務

  (1)提供與公司改制相關的法律政策信息,出具書面法律咨詢意見;

  (2)協助制定公司改制的具體實施方案;

  (3)起草、審查和修改公司改制所需的各種法律文件;

  (4)協助辦理公司改制的各種審批登記程序;

  (5)協助處理公司改制中的其他法律事務。

  5.公司對外投資法律服務

  (1)為公司進行對外投資項目的推薦;

  (2)參與各類公司改制及股份制改造,包括提供轉制程序咨詢、法律文件起草、相關手續代辦;

  (3)參與公司兼并與收購、資產重組,包括參加談判、起草相關法律文件;

  (4)參與公司股權轉讓與受讓,包括參加談判、代為起草《股權轉讓協議》等相關法律文件;

  (5)公司以無形資產、人力資本對外投資的方案設計;

  (6)為公司增資、減資、分立、合并提供法律服務。

  6.為公司提供對商業伙伴或商業對手的審慎及資信調查服務

  (1)商業伙伴或商業對手的股權結構、主要負責人、住所地等;

  (2)商業伙伴或商業對手的經營一般現狀及歷史狀況;

  (3)商業伙伴或商業對手的若干年度的財務報表;

  (4)商業伙伴或商業對手的帳號、對外投資、固定資產及其他資產線索;

  (5)商業伙伴或商業對手是否被工商部門行政處罰、是否存續;

  (6)商業伙伴或商業對手的其他資料,包括相關資質證書。

  7.重大項目參與專項法律服務

  (1)就參與的重大項目,提供相關的法律政策依據以及相關案例;

  (2)就所參與的重大項目提供相關法律咨詢,出具書面法律意見;

  (3)對項目的有關方案,進行法律審查;

  (4)協助起草、審查和修改與項目有關的協議及其他各種法律文件;

  (5)根據項目需要,進行有關商務調查;

  (6)協助處理項目中所發生的其他法律事務。

  8.公司解散與清算專項法律服務

  (1)提供公司股份結算與清算的有關法律政策信息,以及相關糾紛案例;

  (2)提供有關公司結算與清算的各項法律咨詢,提供書面法律咨詢意見;

  (3)分析結算與清算過程中的法律風險,以及如何避免法律風險;

  (4)協助制定公司因解散和注銷進行清算的具體實施方案;

  (5)為投資者進行結算與清算所需的有關商業調查;

  (6)為投資者起草、審查、修改解散、注銷過程中的各項法律文件;

  (7)協助辦理公司解散、注銷各種審批登記程序;

  (8)協助處理公司解散、注銷中發生的其他法律事務。

  三、工作方式

  甲方安排_________與乙方聯絡,并負責收集擬處理法律事務的相關資料,配合并督促乙方開展工作。

  乙方指派_________律師負責與甲方進行日常聯絡,及時處理相關法律事務。

  甲方填報工作記錄表交予乙方,乙方律師處理后交回甲方存檔。

  四、律師費用及支付辦法

  1.合同雙方同意,甲方向乙方支付律師費_________元人民幣。

  2.上述律師費,在甲方簽署本合同之日起_________日內支付_________元;在委托事項完成之日起_________日內支付其余律師費。乙方開戶銀行:_________;開戶名稱:_________;帳號:_________.

  3.如果委托事項未能完成,甲方應按照乙方根據本合同第二條已完成工作量,經雙方協商后適當支付律師費。

  五、其他費用的.負擔

  乙方律師辦理甲方委托事項所發生的下列費用,應由甲方承擔:

  1.相關行政、司法、鑒定、公證等部門收取的鑒定費用、評估費用、辦案費用等;

  2._________(地區)外發生的差旅費、食宿費,翻譯費,復印費,長途通訊費等;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他費用。

  乙方律師應當本著節儉的原則合理使用上述有關費用。

  六、甲方應履行以下義務

  1.甲方應當及時、準確、完整地向乙方提供其所需要的資料和文件,并保證所提交資料和文件的真實性和合法性。

  2.甲方應當為乙方律師辦理法律事務提出明確、合理的要求。

  3.甲方應當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法律顧問費和工作費用。

  4.甲方更換聯系人應當書面通知法律顧問。

  5.甲方根據乙方律師提供的法律意見、建議、方案所作出的決定而導致的損失,非因乙方律師錯誤運用法律等失職行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擔。

  6.甲方有權就乙方服務范圍內的事項,隨時向乙方提出口頭或書面咨詢,乙方應及時作出答復。

  7.甲方應當對乙方律師的工作提供必要的辦公條件及通訊設備。

  8.由于甲方的原因而導致上述服務事項沒有完成,甲方不得要求退還已經支付的律師費用。

  9.甲方委托的事項不得違反法律規定或律師執業規范。

  10.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律師列席甲方的生產、經營、管理和其他經濟活動中的有關會議。

  11.甲方應如實向乙方律師提供任何與委托事項相關的情況,不得隱瞞或提供虛假情況。

  七、乙方應履行以下義務

  1.乙方應當指派熟知公司運作事項及相關法律的律師為甲方提供法律服務。

  2.乙方律師應勤勉盡責地完成委托事項,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3.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與委托事項有關的文件、資料,并有權對文件、資料進行審查和驗證。

  4.乙方律師應當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資料后,及時完成委托事項,并應甲方要求隨時報告工作進度。

  5.乙方在維護甲方利益的前提下,遵從法律和行業規則的要求,有權保持工作的獨立性和客觀性。

  6.乙方律師在涉及甲方的對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動中,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擔任與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沖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顧問或者代理人。

  7.因乙方律師的過錯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按有關規定進行賠償。

  8.乙方對甲方業務應當單獨建檔,應當保存完整的工作記錄,對涉及甲方的原始證據、法律文件和財物應當妥善保管。

  9.乙方的工作時間、地點應根據甲方的實際法律服務內容的不同,具體協商或隨時聯系約定。

  10.乙方律師有權了解甲方的生產、經營、管理和其他經濟活動中的有關情況。

  11.乙方律師在甲方授權范圍內代理甲方辦理之事務所產生的法律責任,由甲方承擔,乙方律師不擔責。

  12.乙方對在工作中接觸、了解到的有關甲方的生產、經營、管理和其他經濟活動中的商業秘密,負有保守秘密的義務。

  八、合同的解除

  1.合同期限屆滿,甲乙雙方不再續簽本合同;

  2.甲乙雙方通過書面協議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4.甲方逾期_________日不向乙方支付律師費用或者工作費用,經乙方催告后,仍不改正的;

  5.乙方及律師不按本合同的約定提供法律服務,經甲方指出后,仍不改正的;

  6.因乙方律師工作延誤、失職、失誤導致甲方蒙受重大經濟損失的;

  7.甲方有意向乙方提供虛假情況、捏造事實,致使乙方律師不能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務的;

  8.甲方的委托事項違反法律或者違反律師執業規范的;

  9.本合同的任何一方未經合同另一方的書面同意,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利和義務全部或部分轉讓給合同外的第三人,致使另一方遭受重大損失的;

  10.當事人有其他違約或違法行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九、保密

  甲乙雙方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于對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文件及資料(包括商業秘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信息、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秘密)予以保密。未經該資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__年。

  十、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采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十一、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甲、乙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征得對方同意后,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 _________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雙方簽署書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十二、合同的轉讓

  除合同中另有規定外或經雙方協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規定雙方的任何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方在未經征得另一方書面同意之前,不得轉讓給第三者。任何轉讓,未經另一方書面明確同意,均屬無效。

  十三、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并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四、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盡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_________ 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于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后,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雙方可協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為此承擔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4.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簽訂日之后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臺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不論曾否宣戰)動亂、罷工,政府行為或法律規定等。

  十五、合同的解釋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內容不明確,合同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本合同的原則、合同的目的、交易習慣及關聯條款的內容,按照通常理解對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釋。該解釋具有約束力,除非解釋與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觸。

  十六、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七、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章)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章)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法律服務合同協議書 篇29

  聘請方: (以下簡稱甲方)

  受聘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之規定特聘請乙方擔任常年法律顧問,實施家庭法律服務保障計劃。經雙方友好協商一致,訂立下列條款,以共同信守。

  第一條、乙方指派律師承辦甲方的法律事務,對于甲方的法律咨詢需求,乙方將靈活安排有關律師或律師助理人員向甲方提供。

  第二條、工作方式。

  在合同期間內,甲方可以告知顧問律師因本人的業務需要,法律顧問的工作時間不受法定節假日的限制,在提前通知的前提下,及時處理法律事務。

  第三條、保密條款。

  顧問律師對因工作原因知悉的甲方的經營信息、管理信息、和技術機密等均視為顧問單位的商業機密,顧問律師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以及律師職業道德的規定,對以上信息無論在合作期間還是在合作期后均予以保密,不向外泄露。

  第四條、家庭法律服務保障計劃的服務對象和內容。

  1、面向的客戶類型:

  城市居民家庭、個體工商業主。

  2、法律服務的項目:

  1)法律咨詢(網絡咨詢、電話咨詢),咨詢內容包括婚姻家庭、繼承、收養、房屋地產、私人借貸、合同、股票證券、交通事故、醫療糾紛、勞資糾紛、鄰里關系等法律事項。

  2)服務年度內為當事人起草、審查合同或就專門法律問題出具法律意見共計10份。

  3)約見律師面談總時間不超過3小時。

  4)參加當事人委托的訴訟、仲裁活動以及其它非訴訟的代理事項。

  第五條、家庭法律服務保障計劃的收費:

  1)對于上述1-3項服務,每天收費1元,共計人民幣360元。該款項在本合同簽署時內支付。

  2)對于第4項服務,按部門收費標準的80%收取代理費。

  3)對于領取城市最低保障金的居民、年齡超過70歲的老年人,免費提供上述1-3項服務。對于第4項服務,按部門收費標準的50%收取代理費,達到法律援助標準的,進行法律援助。

  法律顧問受委托出差辦理案件的,可以與甲方協商差旅費用的支付。

  第六條、其他約定。

  本合同有效期為一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期限滿前一個月,如雙方均無異議,可以續約。 其他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法律服務合同協議書(精選29篇) 相關內容:
  • 法律服務合同(精選31篇)

    甲方:法定代表人: 職務:地址: 郵編:電話: 傳真:乙方:律師事務所法定代表人: 職務:地址: 郵編:電話: 傳真:乙方為甲方提供 專項法律服務,以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專項法律服務...

  • 標準法律服務合同(精選33篇)

    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因工作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暫行條例》的有關規定,聘請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的律師為法律顧問,經雙方協商訂立下列協議,共同遵照履行。...

  • 委托提供法律服務協議(精選29篇)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甲方(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乙方(受托人):_________________鑒于乙方為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批準設立的律師事務所,具備向社會提供法律服務的資格和能力;甲方因股票發行及公司上市等相關事宜需要專業的法...

  • 收購法律服務顧問合同(精選32篇)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為了甲方管理的科學性、合法性,提高甲方依法管理的水平,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的規定,甲方聘請乙方為常年法律顧問,經雙方協商,簽訂以下條款共...

  • 最新法律服務合同范本(精選32篇)

    甲方:乙方: 律師事務所甲方因業務需要,特聘請乙方為其提供法律幫助。現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條款:一、協議合作內容1、甲方聘請乙方作為其公司旗下的 團購網站及其他網站的律師團,且僅此一家,并為乙方制作固定版面進行宣傳,將乙方...

  • 法律服務合同范本2024(通用29篇)

    委托人(甲方):受托人(乙方):浙江墨恒律師事務所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和其他相關法律、法規,就下列法律服務事項達成一致意見,于 年 月 日訂立本合同。...

  • 法律服務協議書(精選29篇)

    甲方(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 專門法律服務合同(通用33篇)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甲方(委托人):___________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編碼:...

  • 法律服務合同書(精選29篇)

    甲方:_______乙方:_______一、1、訪等方式。2、代簽法律文書,出具法律意見,參與社區糾紛調解。3、受聘擔任駐社區企業、其他經濟組織和居民的法律顧問。4、接受委托,代理案件,按照正常收費的80%收取。...

  • 法律服務招聘合同書(精選28篇)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應甲方的聘請,乙方指派律師組成法律顧問組,為甲方開發的_________房地產項目(下稱本項目)提供法律服務。...

  • 法律服務合作協議書(投資基金)(通用7篇)

    王某梅(以下簡稱甲方)委托四川某新律師事務所(以下簡稱乙方)代為辦理以下訴訟/仲裁事務。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下列條款,以資共同遵照執行。...

  • 浙江法律服務委托合同(精選30篇)

    _____律(_________)非訴字第_________號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公司受托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甲方因__________公司改制事項,委托乙方律師提供法律服務。...

  • 基層法律服務所聘用協議合同(精選29篇)

    聘用單位:_________________法律服務所(簡稱甲方)受聘人員:_________________(簡稱乙方)為大力發展基層法律服務事業,穩定基層法律服務隊伍,根據司法部、省司法廳、市司法局的有關文件規定,乙方提出執業申請,經審查符合基層法律服務...

  • 公司委托法律服務協議(精選3篇)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_公司受托方(乙方):____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甲方因_______________公司改制事項,委托乙方律師提供法律服務。...

  • 法律服務合同(專項法律)(精選29篇)

    甲方:乙方:律師事務所甲方因申請在代辦股份轉讓系統掛牌報價轉讓股份(簡稱“新三板”)之目的,聘請乙方作為甲方本次在新三板掛牌交易之專項法律顧問。甲乙雙方本著誠實信用原則,經協商一致,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 服務合同
主站蜘蛛池模板: 米易县| 罗甸县| 皋兰县| 马鞍山市| 枣强县| 望城县| 益阳市| 平乐县| 柳林县| 宜昌市| 靖宇县| 文成县| 荆州市| 天峨县| 蓝山县| 黄梅县| 闽侯县| 麻阳| 昂仁县| 江门市| 汕头市| 祁门县| 景东| 永兴县| 广宗县| 玉环县| 景泰县| 酉阳| 淳安县| 那曲县| 常州市| 荆州市| 得荣县| 和平区| 沂水县| 从江县| 平谷区| 青阳县| 衡东县| 盐边县| 衡阳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