倉儲保管服務合同(通用3篇)
倉儲保管服務合同 篇1
寄存人(簡稱甲方)
保管人(簡稱乙方)
茲為 保管,經雙方同意,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因遷往 地居住,將下列動產目錄記載的物品寄托乙方保管,而乙方愿依約受寄保管,本保管物于本合同成立日由甲方點交與乙方接管清楚。
第二條 本合同所稱寄托系不定期限,但甲方可隨時請求退還,而乙方亦得隨時自動返還寄托物。
第三條 甲方保證保管物全部為甲方的完全所有,并無上手來歷不明或與第三人間有糾葛不清的或于寄托有不法因素瑕疵,如有上列情況發生,致乙方蒙受損害時,甲方應負其賠償責任。
第四條 本件寄托保管為無報酬,所以乙方不得向甲方請求任何名目的補償。
第五條 乙方在受寄存續期間中除禁止第三人使用外,乙方自己或其家屬可任意使用寄托物,甲方無異議。
第六條 依前條使用保管物,致保管物的自然消耗損失,乙方不負其填補賠償責任,甲方決無異議。
第七條 本件保管物乙方應存置于 (____地號)乙方或其家屬的住宅內,并應與處理自己事務為同一的注意保管,對于保管物的使用應以善良管理人的注意為之。
第八條 前條保管處所,非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變更,又不得使第三人代為保管保管物。
第九條 乙方如違反本合同約定,將保管物使第三人代為保管,致保管物發生損害,或因乙方的故意或重大過失,致保管物滅損時,應負其賠償責任,但因不可抗力縱不使第三人代為保管仍不免發生損害者,不在此限。
第十條 乙方因保管保管物,而支出的必要費用,不得請求甲方償還。
第十一條 保管物的返還應在該保管物保管之地行之。
保管物因使用上的自然消耗,或減滅價值,乙方仍依該物現狀返還,甲方不得異議。
第十二條 本合同未盡事項悉依民法典關于保管的規定及其他有關法規的規定解釋。
第十三條 因本合同發生的訴訟由甲乙雙方同意以 法院為管轄法院。
第十四條 本合同所稱動產目錄。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為憑。
甲方:
日期:
乙方:
倉儲保管服務合同 篇2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約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有限公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合同編》,本著平等依法,互利互惠的原則,雙方友好協商,就甲方的鋼材裝卸、入庫倉儲保管、出庫等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風險告知:一、保管方的責任: 1、貨物在儲存期間,由于保管不善而發生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的,負責賠償損失。如屬包裝不符合合同規定或超過有效儲存期而造成貨物損壞、變質的,不負賠償責任。 2、對危險物品和易腐貨物,不按規定操作或妥善保管,造成毀損的,負責賠償損失。 3、由于保管方的責任,造成退倉或不能入庫時,應按合同規定賠償存貨方運費和支付違約金。 4、由保管方負責發運的貨物,不能按期發貨,賠償存貨方逾期交貨的損失;錯發到貨地點,除按合同規定無償運到規定的到貨地點外,并賠償存貨方因此而造成的實際損失。 二、存貨方的責任: 1、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險物品和易腐物品,必須在合同中注明,并提供必要的資料,否則造成貨物毀損或人身傷亡,承擔賠償責任直至刑事責任。 2、超議定儲存量儲存或逾期不提時,隊交納保管費外,還應償付違約金。
一、入庫管理
1。鋼材入庫前,甲方需提前三天向乙方預報運輸鋼材船舶的船號,提前一天預報運輸鋼材車輛的車號,并詳細提供鋼材的品名、規格、數量(件/噸)、外包裝等。以便乙方安排碼頭和倉庫(場地)作業。
2。鋼材入庫驗收。乙方根據甲方隨貨同行的運單對已到港的鋼材的品名、規格、數量(件/噸)進行驗收。
3。乙方對甲方入庫的鋼材每批次以抽檢的方式進行數量檢驗,如抽檢數量短缺、少支、散捆或有嚴重彎曲、變形等異狀情況時,及時編制貨運記錄并經承運人(車、船)簽字確認,隨后電告和書面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向有關方進行索賠,乙方對抽檢有問題的該批鋼材不承擔責任。
4。乙方在對甲方鋼材入庫驗收過程中發現無標牌時,及時編制貨運記錄,并經承運人簽字確認,隨后電告或書面通知甲方。該批無標牌鋼材的重量由乙方在入庫三日后稱重并將重量結果報甲方。乙方不承擔鋼材的重量責任。
5。乙方驗收完畢后,在入庫單中注明驗收結果,并將入庫清單及時傳真給甲方。
二。倉儲管理
1。乙方對甲方的鋼材單獨列帳,分類保管,對已入庫場的鋼材按實際的發貨單位、品名、規格、數量、入庫日期、倉庫保管人錄入管理系統。
2。保管約定,普通鋼材的堆放根據乙方現有的露天庫場堆放成標準垛。如甲方鋼材有特殊倉儲要求,另行協議。
3。查庫對賬,乙方定于每月26日將甲方庫存對賬清單傳真給甲方,并保證賬實相符。
三。出庫管理
1。甲方盡可能提前一天向乙方發出提貨通知。并由提貨人向乙方提供鋼材運輸工具的車船號、品名、數量。
2。出庫約定:乙方收到甲方發貨通知(見樣本),須對其有效期及與樣本的一致性進行核對,若發貨通知為傳真件還須核對專線傳真號碼:______ ,同時乙方還需與專線電話:______專人:______,進行電話核對發貨通知的真實性;驗明提貨單上提貨人的身份情況,并收妥倉庫費用后,方可給提貨人辦理提貨手續。
3。甲方鋼材按件入庫,乙方按件出庫。
4。甲方鋼材出庫需過磅時,乙方按標準收取過磅費。
5。 甲方在乙方的庫存貨價,必須大于甲方所欠乙方的裝卸、倉儲、運輸等費用,甲方在沒有結清所欠乙方的費用且庫存貨物小于或等于所欠乙方費用時,乙方有權不按甲方發貨通知單發貨。甲方在乙方沒有庫存貨物的,必須做到貨清費清。
四。委托運輸
1。如甲方委托乙方代為運輸(甲方提供委托書),乙方將運輸工具的車船號經專線傳真號傳真給甲方,經甲、乙雙方專人核實后,乙方按甲方委托要求的貨物品名、規格、數量運送至目的地。
2。乙方港口至甲方船廠車運__________ 元/噸,船運_________ 元/噸。
五。費用結算標準和結算方式
1、乙方收費標準:
裝卸包干費
(1)_____元/噸,其中船—庫場_____元/噸;庫場—車_____元/噸。
(2)_____元/噸,其中船—庫場_____元/噸;庫場—船_____/噸。
(3)車船直取_____元/噸。
(4)轉戶費_____元/噸(轉戶費由轉入單位承擔)。
(5)過磅費_____元/噸。
(6)倉儲費免_____天,超過_____天每天每噸按_____元/噸計費。
2、以每月_____號為止的當月總出庫量為結算依據,一月一結。乙方向甲方出具正式發票。
六。違約責任
乙方未能按上述合同條款約定履行,乙方賠償甲方全額損失,同時按國家規定承擔違約金賠償。
甲方未能按上述合同條款約定履行,應賠償因此而給乙方造成裝卸作業和倉儲等方面的經濟損失,同時按國家規定賠償違約金。
七。爭議解決、合同效期
其他未盡事宜,另行協商解決。協商不成,訴訟解決,以履約方所在地為訴訟地點,敗訴方承擔對方的律師費用。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簽字/日期:20 ____年____ 月____ 日 簽字/日期:20 ____年 ____月____ 日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倉儲保管服務合同 篇3
存貨方: 合同編號:
保管方: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簽訂地點: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民法典》和《倉儲保管合同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存貨方和保管方根據委托儲存計劃和倉儲容量,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儲存貨物的品名、品種、規格、數量、質量、包裝
1、貨物品名:
2、品種規格:
3、數量:
4、質量:
5、貨物包裝:
第二條 貨物驗收的內容、標準、方法、時間、資料
第三條 貨物保管條件和保管要求
第四條 貨物入庫、出庫手續、時間、地點、
運輸
方式
第五條 貨物的損耗標準和損耗處理
第六條 計費項目、標準和結算方式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保管方的責任
(1)在貨物保管期間,未按合同規定的儲存條件和保管要求保管貨物,造成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2)對于危險物品和易腐物品等未按國家和合同規定的要求操作、儲存,造成毀損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3)由于保管方的責任,造成退倉不能入庫時,應按合同規定賠償存貨方運費和支付違約金元。
(4)由保管方負責發運的貨物,不能按期發貨,應賠償存貨方逾期交貨的損失;錯發到貨地點,除按合同規定無償運到規定的到貨地點外,并賠償存貨方因此而造成的實際損失。
(5)其它約定責任。
2、存貨方的責任
(1)由于存貨方的責任造成退倉不能入庫時,存貨方應償付相當于相應保管費%(或%)的違約金。超議定儲存量儲存的,存貨方除交納保管費外,還應向保管方償付違約金元,或按雙方協議辦。
(2)易燃、易爆、易滲漏、有毒等危險貨物以及易腐、超限等特殊貨物,必須在合中注明,并向保管方提供必要的保管運輸
技術
資料,否則造成的貨物毀損、倉庫毀損或人身傷亡,由存貨方承擔賠償責任直至刑事責任。
(3)貨物臨近失效期或有異狀的,在保管方通知后不及時處理,造成的損失由存貨方承擔。
(4)未按國家或合同規定的標準和要示對儲存貨物進行必要的包裝,造成貨物損壞、變質的,由存貨方負責。
(5)存貨方已通知出庫或合同期已到,由于存貨方(含用戶)的原因致使貨物不能如期出庫,存貨方除按合同的規定交付保管費外,并應償付違約金元。
由于出庫憑證或調撥憑證上的差錯所造成的損失,由存貨方負責。
(6)按合同規定由保管方代運的貨物,存貨方未按合同規定及時提供包裝材料或未按規定期限變更貨物的運輸方式、到站、接貨人,應承擔延期的責任和增加的有關費用。
(7)其它約定責任。
第八條 保管期限
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九條 變更和解除合同的期限
由于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響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遇有有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電報通知對方,并應在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證明文件,此項證明文件應由事故發生地區的機構出具。按照事故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由雙方協商解決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十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第十一條 貨物商檢、驗收、包裝、保險運輸等其它約定事項。
第十二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民法典》和《倉儲保管合同實施細則》執行。
存貨方(章): 保管方(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電話; 電話:
電掛: 電掛: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號: 帳號: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有效期限: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監制部門: 印制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