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車運輸服務合同(通用30篇)
班車運輸服務合同 篇1
合同編號: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
班車運輸服務合同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確認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西安市汽車租賃業管理辦法》之相關規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誠信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簽訂本合同,承諾共同信守。
第一條服務內容
1.1 乙方提供給甲方服務的車輛為 (車輛品牌及型號),共 輛,具體參數及配置為 。(或另行制作《車輛清單》作為本合同附件)
1.2 行車路站點線圖: 。(或另行制作《行車路站點線圖》作為本合同附件)
1.3行車次數及時間: 。
第二條服務要求
2.1 乙方保證為甲方提供的所有班車均具備供暖、空調設施,且車輛外觀整潔,車內環境清潔,機械性能安全可靠,所有座位均安裝有座套和頭套,且每 周 更換一次,而且要確保客車始終擁有及時的保養和完好的車況。并保證符合車輛行政管理部門規定的技術要求,做到證照齊全;車輛保險手續齊全,具有足額的座位險、交強險。
2.2 乙方應為每部車輛配備司機和乘務員各一名,并確保所有的駕駛員具有真實、有效的駕駛證,并熟悉《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關內容,司機、乘務人員著裝整潔、職業,服務態度文明友好,司機在班車行程內應全程負責甲方乘車員工的乘車安全,班車司機應相對固定,更換司機每月不得超過 3次(不論每次更換時間長短),乙方應及時將更換后司機的相關信息書面通知甲方。乙方同意一旦收到甲方對班車司機的投訴,并說明要求更換的理由,應即時更換該名司機。
2.3 甲方有權最終決定所有班車的車型、行車路線、接送站點及發車時間,如果甲方需要調整所需的班車服務,乙方同意按甲方的要求進行必要的、合理的調整。如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隨意更換班車所用車輛,如發生類似情況,甲方有權扣除當月車款總額的 10% ,并要求乙方在 1 日內將車輛更換為本合同所約定之車輛。
2.4 乙方保證其班車及班車司機應提前 20分鐘 到達指定運輸線路的始發站。如果由于班車故障,則乙方應當另行安排車輛接替,保證甲方乘客在40分鐘內及時換乘,未能及時換乘的視為延誤,每出現一次,乙方應當向甲方賠償200元的延誤費;如因班車司機人為原因,班車不能按時出發或不能按規定時刻表運行時,視為乙方延誤。在上述情況下,甲方首站乘車員工在規定發車時間后,超過20分鐘仍未見到乙方車輛時,甲方員工可選擇出租車上、下班,并沿途通知或搭載其他員工,乙方應在24小時內為甲方員工報銷出租車費用。
2.5 乙方提供的車輛及內飾必須符合相應的安全標準和規定,乙方駕駛員在執行班車任務時禁止使用手提電話,否則甲方有權向乙方進行投訴。
第三條服務期限
本合同的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條服務驗收
4.1 甲方驗收代表姓名: ;聯系方式:
4.2 乙方在服務每滿 月后,須向甲方該階段客運服務具體情況(包括但不限于服務車輛、司機及乘務員信息、每日客運詳情)的書面報告,并經甲方驗收代表簽字認可,該方案與報告作為確認乙方服務成果以及甲方支付服務費的依據。
第五條服務費用及付款
5.1 甲方支付班車的服務費,服務期限內全部車輛總計人民幣 元,大寫: ,乙方應負擔所提供班車的相關費用,包括燃油費、保險費及維修保養費等。除此之外,甲方不承擔其它任何費用。
5.2 甲方在合同生效后,以 轉賬支票方式 于每季度首月15日前(如遇休息日或條假日,付款日期順延至收假后首個工作日)全額向乙方支付上季度的運費人民幣 元,大寫: 。
5.3 乙方在向甲方申請支付服務費用時,應出具國家正式票據,若未出具,甲方有權拒絕付款。
第六條甲方權利與義務
6.1 甲方應按合同規定按時向乙方支付班車服務費。
6.2 有權獲知保證安全駕駛所需的車輛技術狀況及駕駛員資格信息。
6.3 甲方需要變更任何行車路線,接送站點和班車時間及班次時,應及時通知乙方。
6.4 甲方應采取一切必要的紀律和措施,確保班車乘客按秩序上、下車就座,保持車內衛生,自覺維護班車設施,防止班車發生任何損壞。
6.5 甲方乘車人員憑有效證件或識別標志乘車,防止無關人員混入車內,自覺遵守乘車規定,按規定地點上下車,不得攜帶寵物乘車。
6.6 如乘車人員超過核定人數時,乙方可以拒載。甲方如需臨時增加車輛,需向乙方支付相應費用。
第七條乙方權利與義務
7.1 乙方應嚴格按班車服務條款的規定為甲方提供班車服務,乙方保證其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的法律和法規要求的資質。
7.2 乙方所提供的班車在任何需要修理、保養、年檢時,乙方應調撥規格及質量條件相同的臨時班車,替代原來的車輛提供班車服務,且不再向甲方另收費用。在上述情形下,乙方應提前 3日通知甲方,且乙方提供的臨時替換車輛須經甲方認可。
7.3 乙方應負責招聘、雇傭培訓及管理所需班車司機,負責支付其工資和其它必要的雇傭費用。乙方安排的駕駛員,在行車時時速應控制在60公里(高速公路80公里)以內,確保車輛的行車安全。
7.4 乙方應對班車司機的行為負完全責任。乙方保證班車司機均已接受過有關交通規則,安全駕駛方面的培訓,包括乙方自己的安全規章及制度的培訓。一旦有任何班車司機違反交通法規、安全制度及合同約定造成事故,乙方應承擔全部責任。
7.5 如果在班車乘客乘坐或上、下乙方的班車時,因乙方原因出現任何事故導致發生甲方職工或第三人財產損失或人身傷亡時,乙方應當承擔甲方職工或第三人的損害賠償。
7.6 乙方每年對駕駛員考評一次,包括安全意識、駕駛經驗、事故記錄和年度體檢等,乙方有義務將上述考評記錄、體檢結果等交予甲方檢查。
7.7 為了促進更好的服務與溝通,每月甲方員工對乙方的投訴次數不能超過5次,如果超過5次甲方將書面警告乙方。并且對于每次投訴,應在接到投訴后三日內盡快圓滿解決。如果投訴超過1個月還不能解決或者累計兩個月投訴每月超過5次,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則須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總額10%的違約金。
第八條違約責任
8.1 甲方應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和比例向乙方付款。甲方逾期付款的,應按照逾期未支付款項金額的同期銀行貸款利率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8.2 若乙方在合同期間內不按甲方規定的線路、時間、地點行車,季度累計延誤 2次 的,發生服務質量問題等,甲方有權扣除本季度運費的 30% 作為違約金,且暫停支付運費,責令乙方盡心整改,待整改合格后,方可恢復支付運費。季度累計延誤 3次以上(包括3次),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總價款的 30 %支付違約金。
8.3 經道路運營部門認可的專業檢測機構認定車輛達不到一級標準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8.4 若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的主要義務,甲方應當自乙方不履行義務之日起七日內書面致函乙方,催告乙方,若乙方在甲方催告后三日內仍不履行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乙方應承擔合同未履行部分總金額 30%的違約金。
第九條特別約定
9.1 當燃油價格漲跌幅度達當前價格 (如:零號柴油7.14元/升,負十號柴油7.56元/升)的30%時,雙方可協商調整運費,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9.2 陜西省省級單位政府采購中心作為合同的確認方,協助甲、乙雙方簽訂并執行本合同。
第十條不可抗力
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時,遇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應立即書面通知合同相對方,并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十五天內,向合同相對方提供相關證明文件。由合同雙方按照事件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協商決定是否變更或者解除合同。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未履行上述義務的,不能免除其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爭議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如因本合同產生糾紛,可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未果,按以下第 種方式解決(只能選擇一種):
A.提交 人民法院管轄;
B.提交 仲裁。
第十二條 合同效力及其它
12.1合同履行期間,雙方與合同有關的來往傳真、電話、會議紀要等,均為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2 如需修改或者補充合同內容,應經甲乙雙方協商,簽訂補充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認可,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2.3乙方在任何情況下都不得向甲方經辦人提供任何形式的回扣,一經發現,甲方可立即全面終止合同,同時提請有關部門追究相關當事人的責任。
12.4合同附件及補充協議是合同組成部分,具有與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如附件與本文不一致,以本文為準;如補充協議與本文不一致,以補充協議為準。
12.5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雙方各執 份。
班車運輸服務合同 篇2
班車運輸服務合同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確認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相關規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誠信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簽訂本合同,承諾共同信守。
第一條服務內容
1.1 乙方提供給甲方服務的車輛為 (車輛品牌及型號),共 輛,具體參數及配置為 。(或另行制作《車輛清單》作為本合同附件)
1.2 行車路站點線圖: 。(或另行制作《行車路站點線圖》作為本合同附件)
1.3行車次數及時間: 。
第二條服務要求
2.1 乙方保證為甲方提供的所有班車均具備供暖、空調設施,且車輛外觀整潔,車內環境清潔,機械性能安全可靠,所有座位均安裝有座套和頭套,且每 周 更換一次,而且要確保客車始終擁有及時的保養和完好的車況。并保證符合車輛行政管理部門規定的技術要求,做到證照齊全;車輛保險手續齊全,具有足額的座位險、交強險。
2.2 乙方應為每部車輛配備司機和乘務員各一名,并確保所有的駕駛員具有真實、有效的駕駛證,并熟悉《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關內容,司機、乘務人員著裝整潔、職業,服務態度文明友好,司機在班車行程內應全程負責甲方乘車員工的乘車安全,班車司機應相對固定,更換司機每月不得超過 3次(不論每次更換時間長短),乙方應及時將更換后司機的相關信息書面通知甲方。乙方同意一旦收到甲方對班車司機的投訴,并說明要求更換的理由,應即時更換該名司機。
2.3 甲方有權最終決定所有班車的車型、行車路線、接送站點及發車時間,如果甲方需要調整所需的班車服務,乙方同意按甲方的要求進行必要的、合理的調整。如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隨意更換班車所用車輛,如發生類似情況,甲方有權扣除當月車款總額的 10% ,并要求乙方在 1 日內將車輛更換為本合同所約定之車輛。
2.4 乙方保證其班車及班車司機應提前 20分鐘 到達指定運輸線路的始發站。如果由于班車故障,則乙方應當另行安排車輛接替,保證甲方乘客在40分鐘內及時換乘,未能及時換乘的視為延誤,每出現一次,乙方應當向甲方賠償200元的延誤費;如因班車司機人為原因,班車不能按時出發或不能按規定時刻表運行時,視為乙方延誤。在上述情況下,甲方首站乘車員工在規定發車時間后,超過20分鐘仍未見到乙方車輛時,甲方員工可選擇出租車上、下班,并沿途通知或搭載其他員工,乙方應在24小時內為甲方員工報銷出租車費用。
2.5 乙方提供的車輛及內飾必須符合相應的安全標準和規定,乙方駕駛員在執行班車任務時禁止使用手提電話,否則甲方有權向乙方進行投訴。
第三條服務期限
本合同的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條服務驗收
4.1 甲方驗收代表姓名: ;聯系方式:
4.2 乙方在服務每滿 月后,須向甲方該階段客運服務具體情況(包括但不限于服務車輛、司機及乘務員信息、每日客運詳情)的書面報告,并經甲方驗收代表簽字認可,該方案與報告作為確認乙方服務成果以及甲方支付服務費的依據。
第五條服務費用及付款
5.1 甲方支付班車的服務費,服務期限內全部車輛總計人民幣 元,大寫: ,乙方應負擔所提供班車的相關費用,包括燃油費、保險費及維修保養費等。除此之外,甲方不承擔其它任何費用。
5.2 甲方在合同生效后,以 轉賬支票方式 于每季度首月15日前(如遇休息日或條假日,付款日期順延至收假后首個工作日)全額向乙方支付上季度的運費人民幣 元,大寫: 。
5.3 乙方在向甲方申請支付服務費用時,應出具國家正式票據,若未出具,甲方有權拒絕付款。
第六條甲方權利與義務
6.1 甲方應按合同規定按時向乙方支付班車服務費。
6.2 有權獲知保證安全駕駛所需的車輛技術狀況及駕駛員資格信息。
6.3 甲方需要變更任何行車路線,接送站點和班車時間及班次時,應及時通知乙方。
6.4 甲方應采取一切必要的紀律和措施,確保班車乘客按秩序上、下車就座,保持車內衛生,自覺維護班車設施,防止班車發生任何損壞。
6.5 甲方乘車人員憑有效證件或識別標志乘車,防止無關人員混入車內,自覺遵守乘車規定,按規定地點上下車,不得攜帶寵物乘車。
6.6 如乘車人員超過核定人數時,乙方可以拒載。甲方如需臨時增加車輛,需向乙方支付相應費用。
第七條乙方權利與義務
7.1 乙方應嚴格按班車服務條款的規定為甲方提供班車服務,乙方保證其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的法律和法規要求的資質。
7.2 乙方所提供的班車在任何需要修理、保養、年檢時,乙方應調撥規格及質量條件相同的臨時班車,替代原來的車輛提供班車服務,且不再向甲方另收費用。在上述情形下,乙方應提前 3日通知甲方,且乙方提供的臨時替換車輛須經甲方認可。
7.3 乙方應負責招聘、雇傭培訓及管理所需班車司機,負責支付其工資和其它必要的雇傭費用。乙方安排的駕駛員,在行車時時速應控制在60公里(高速公路80公里)以內,確保車輛的行車安全。
7.4 乙方應對班車司機的行為負完全責任。乙方保證班車司機均已接受過有關交通規則,安全駕駛方面的培訓,包括乙方自己的安全規章及制度的培訓。一旦有任何班車司機違反交通法規、安全制度及合同約定造成事故,乙方應承擔全部責任。
7.5 如果在班車乘客乘坐或上、下乙方的班車時,因乙方原因出現任何事故導致發生甲方職工或第三人財產損失或人身傷亡時,乙方應當承擔甲方職工或第三人的損害賠償。
7.6 乙方每年對駕駛員考評一次,包括安全意識、駕駛經驗、事故記錄和年度體檢等,乙方有義務將上述考評記錄、體檢結果等交予甲方檢查。
7.7 為了促進更好的服務與溝通,每月甲方員工對乙方的投訴次數不能超過5次,如果超過5次甲方將書面警告乙方。并且對于每次投訴,應在接到投訴后三日內盡快圓滿解決。如果投訴超過1個月還不能解決或者累計兩個月投訴每月超過5次,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則須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總額10%的違約金。
第八條違約責任
8.1 甲方應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和比例向乙方付款。甲方逾期付款的,應按照逾期未支付款項金額的同期銀行貸款利率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8.2 若乙方在合同期間內不按甲方規定的線路、時間、地點行車,季度累計延誤 2次 的,發生服務質量問題等,甲方有權扣除本季度運費的 30% 作為違約金,且暫停支付運費,責令乙方盡心整改,待整改合格后,方可恢復支付運費。季度累計延誤 3次以上(包括3次),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總價款的 30 %支付違約金。
8.3 經道路運營部門認可的專業檢測機構認定車輛達不到一級標準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8.4 若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的主要義務,甲方應當自乙方不履行義務之日起七日內書面致函乙方,催告乙方,若乙方在甲方催告后三日內仍不履行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乙方應承擔合同未履行部分總金額 30%的違約金。
第九條特別約定
9.1 當燃油價格漲跌幅度達當前價格 (如:零號柴油7.14元/升,負十號柴油7.56元/升)的30%時,雙方可協商調整運費,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9.2 陜西省省級單位政府采購中心作為合同的確認方,協助甲、乙雙方簽訂并執行本合同。
第十條不可抗力
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時,遇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應立即書面通知合同相對方,并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十五天內,向合同相對方提供相關證明文件。由合同雙方按照事件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協商決定是否變更或者解除合同。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未履行上述義務的,不能免除其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爭議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如因本合同產生糾紛,可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未果,按以下第 種方式解決(只能選擇一種):
A.提交 人民法院管轄;
B.提交 仲裁。
第十二條 合同效力及其它
12.1合同履行期間,雙方與合同有關的來往傳真、電話、會議紀要等,均為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2 如需修改或者補充合同內容,應經甲乙雙方協商,簽訂補充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認可,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2.3乙方在任何情況下都不得向甲方經辦人提供任何形式的回扣,一經發現,甲方可立即全面終止合同,同時提請有關部門追究相關當事人的責任。
12.4合同附件及補充協議是合同組成部分,具有與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如附件與本文不一致,以本文為準;如補充協議與本文不一致,以補充協議為準。
12.5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雙方各執 份。
甲方(法人公章)
乙方(法人公章)
住所地:
法人代表:
授權代表:
電話:
開戶行:
賬號:
稅號:
日期: 年 月 日
住所地:
法人代表:
授權代表:
電話:
開戶行:
賬號:
稅號:
日期: 年 月 日
班車運輸服務合同 篇3
甲方:(即托運方)
乙方:(即承運方)
根據《合同法》以及國家有關運輸規定,經雙方友好協商,就乙方承運甲方煤一事訂立該合同以便雙方共同尊守。
一、履行合同時限:
二、貨物名稱:煤。
三、貨物數量_萬噸,(具體運輸數量,按每月計劃確定)。
四、貨物起止點:
起運點:__有限責任公司。
到達地點:有限公司指定煤場。
五、運價:(根據運輸市場價格波動,隨時調整運價,雙方簽訂補充合同)。
六、運輸費用:從貨物裝車到達目的地途中的運輸費用,包括過路過橋費及各類收費及裝卸費,都由乙方承擔。甲方負責加油。
七、結算方式:運輸費用結算按照實收計量為準,憑甲方開具的過磅單,每月結算一次,隨到隨結,不得拖延,履行完運輸合同后全部結清。運輸過磅票乙方每_____天給甲方交接一次月底根據運輸數量給乙方結賬。
八、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需對所承運的貨物加蓋篷布,妥善保管,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拋灑。
2、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保質保量安全運達目的地,按時向收貨人告知到達通知,保證貨物非人為變質,不得換煤,短少,加水如有以上問題,現場扣留運輸該煤的'車輛,搜集證據,作為處罰依據,甲方核實清楚確屬人為因素的將具實按照煤價的5倍予以賠償。
3、運輸途中發生的一切交通事故都由乙方負責。
4、貨物到達過磅時,乙方司機應將運輸票據(礦方過磅單、計量票、入境票)如數交予甲方,否則,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九、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負責對到達貨物進行驗收,驗收無誤加蓋驗收章并出具驗收過磅單。
2、貨物到達后,乙方車輛必須服從甲方煤庫人員指揮,不得插隊、無理取鬧等,否則,甲方對乙方車輛進行相應處罰;同時甲方人員必須及時接受乙方貨物,不得刁難、克扣及索要錢財,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擔。
十、其他事項:
雙方在運行中發生的具體和未盡事宜,應及時了解、溝通協商解決。(如有不可抗力,乙方不聽甲方合同即行解除)
十一、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20__年__月__日
班車運輸服務合同 篇4
甲方(承運人):______________
乙方(托運人):______________
依據相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平等、公平之原則,經充分協商,就乙方委托甲方運貨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承運方式、目的地及收貨人。
1、甲方調派________噸汽車一輛,應乙方要求將貨物由(起運地)____________________至(到達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收貨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指定收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代表條款
1、甲方指定__________代表甲方處理與乙方相關貨運事宜。
2、乙方指定_________代表乙方處理與甲方相關貨運事宜,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簽字確認相關文件之行為或其它履約行為視為乙方行為。
三、貨物集中
乙方應按甲方指定時間,將貨物集中于同一倉庫,甲方應在2日內派車承運。
四、運輸時效及卸貨
1、貨物裝車后,甲方應于____日內運到。
2、乙方保證甲方將貨物運到到達地后,收貨人應于_____小時內將貨物卸完。
五、包裝條款
1、乙方負責包裝的貨物必須按行業有關標準進行包裝,使其適合運輸;甲方不得擅自改動乙方包裝。
2、甲方負責包裝貨物或協助乙方進行發貨前的打包、裝箱等工作的,乙方應支付相應
費用。
六、拒運條款
1、乙方應出示或提供托運貨物所必須的相關證件;對于國家規定限制運輸的物品,乙方應在交貨前完成或者委托甲方完成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手續,并附有效憑證。否則,甲方有權拒絕運輸。
2、對已經接受委托,甲方后來發現不能安全、合法運送的物品,甲方有拒絕運輸并追究乙方違約責任之權利。
七、事項變更
1、乙方取消整車運輸時,必須提前24小時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并與甲方的相關操作人員書面確認,并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風險和額外費用。
2、在貨物送達收貨人之前,乙方有權隨時要求中止運輸、改變貨物到達地點和收貨人、返還貨物等,但應支付因此所增加的運費及其它費用,并自行承擔運輸時效延長的責任。
八、乙方知情權
1、甲方應對乙方貨物進行全程跟蹤;乙方有權獲知貨物在途情況和預計到達時間。
2、若因非甲方原因(包括但不限于非甲方責任的運輸工具問題、自然災害、政府行為、戰爭等社會異常事件)造成運輸等無法正常進行,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
九、相關責任與賠償
1、乙方辦理貨物保價運輸的,發生貨物丟損,甲方按如下規則賠償:貨物全部滅失,按貨物保價聲明價值賠償;貨物部分毀損或滅失,按貨物的聲明價值和損失比例賠償;貨物實際損失高于聲明價值的,按聲明價值賠償。
2、未辦理貨物保價運輸而發生貨物丟損的,甲方根據貨物丟損在丟損貨物對應運費的3倍以內予以賠償。依照以上方式計算得出的賠償額超過貨物實際價值的部分無效。
3、乙方無正當理由不按約定期限支付運費和其它費用的,每逾期一日,按應付款額0.5%的比例向甲方支付滯納金。
4、因乙方在托運貨物中夾帶國家禁止運輸、缺少相關手續的限制運輸物品或危險品,造成甲方的所有損失乙方須雙倍賠償。
十、責任排除
甲方對下列事項不承擔責任:
A、因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政府行為)帶來的相關損失;
B、貨物的自然性質、質量缺陷以及貨物的合理損耗;
C、乙方在托運貨物中夾帶國家禁止運輸、缺少相關手續的限制運輸物品和危險品造成的損失;
D、因乙方托運承辦人或收貨人的過錯造成的損失。
E、承運過程中可能發生的一切間接損失(包括但不限于對所托運貨物的收益、利潤、實際用途、特殊商業價值)。
十一、爭議解決
本合同項下發生之爭議,雙方當事人可協商或經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任何一方應向甲方總部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本合同自雙方簽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班車運輸服務合同 篇5
甲方:
聯系電話:
乙方:
聯系電話:
第一條 總則
1.本協議用于規定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雙方獨立經營,并且有意向共同合作。
2.乙方將接受甲方委托開展門到門送貨服務。
3.本協議的簽署不代表甲乙雙方有任何形式的勞動雇傭關系,乙方作為甲方的服務代理為甲方提供服務,甲方根據乙方提供的服務向乙方支付運費。
4.乙方必須按甲方的服務規范與要求安全、準時地完成接送貨運輸服務。
5.乙方如將貨物錯運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應無償運至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如果貨物逾期到達,乙方應支付甲方四倍相應運費作為違約金。
6.乙方應保證貨物及時、安全、完好地運抵目的地,自乙方提取貨物簽收時起至交付收貨人簽收(或貨物到達部門交接)以前,承擔貨物在運輸途中發生的一切風險和損失。
第二條 操作規章
1.甲方按銷售任務制定運輸計劃后,電話或短信通知乙方,乙方按甲方要求完成送貨。
2.乙方交貨完成后電話或短信通知甲方,并將客戶簽收的《送貨單》回單,兩天內交給甲方。
3.送貨地點:___________
4.備注: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附則
1.本協議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持有一份,乙方持有一份。
2.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 (簽字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班車運輸服務合同 篇6
客運企業(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旅行社(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旅行社條例》、《道路旅客運輸及客運站管理規定》、》等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乙方包租甲方客車組織一日游活動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 包車客運服務內容
車輛廠牌型號座位數數量費用標準其他
甲方負責將符合上述要求的客車包租給乙方用于組織一日游活動使用,并配備駕駛員提供客運服務。
二、包車客運服務期限
包車期限為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三、包車客運服務費用及結算方式
(一)包車客運服務費(含駕駛員服務費)總計________元。
(二)結算期限為________________
(三)結算方式為________________
四、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有權按照約定收取包車客運服務費用。
(二)應當按照約定在包車客運服務期限內為乙方提供車輛,保證甲方及甲方提供的車輛均具有相應的營運資質,并為車輛投保法律規定的強制保險。
(三)應當負責對車輛進行維修和保養,并承擔由此產生的費用。
(四)車輛因年檢、維修、保養、故障等原因不能出車或中途不能運營時,應當負責安排車型相同或相近的車輛替換,以保證乙方的正常使用。
(五)應當為其提供的車輛配備具有從業資格的駕駛員,在發車前由該駕駛員與乙方指派的導游員對《一日游行程單》進行核對確認,并按照行程安排提供符合行業安全服務規范要求的客運服務,不得擅自改變行程。
(六)應當在車廂內明確提示乘車人不得攜帶國家規定的危險物品及其他禁止攜帶的物品乘車。
五、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應當按照約定使用車輛組織一日游活動,所得收益歸乙方所有。
(二)應當按照約定支付車輛包車客運服務費用。
(三)除另有約定外,車輛使用期間的過路費、過橋費、停車費及組織一日游活動有關的其他費用均由乙方承擔并直接支付。
(四)應當至少提前一日預定所需車輛,并同時將加蓋旅行社公章的《一日游行程單》(應當與告知游客的相一致)書面告知甲方;乙方不得擅自改變行程。
(五)應當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和旅游行業一日游業務規范合法經營,隨車配備持有旅游管理部門頒發的導游證的導游員提供全程服務。
(六)不得提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規的要求,或強行要求駕駛員駛入危險地段。
(七)不得將甲方車輛轉包或以其他形式交給第三方使用。
六、違約責任與風險負擔
(一)一方違約應當按照________________標準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二)因一方違約造成投訴、新聞媒體批評、提起訴訟等事件并給對方造成負面影響的,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同時還應當按照________________標準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三)車輛在運營過程中因甲方原因發生的毀損或滅失責任由甲方自行承擔,因乙方原因發生的毀損或滅失責任由乙方承擔。
七、不可抗力
合同履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遲延履行本合同的,應當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全部免除違約責任。
八、合同的解除
(一)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但應當提前________天通知乙方,并有權要求乙方賠償損失:
1.乙方遲延________天以上支付包車客運服務費用的;
2.乙方故意毀壞甲方車輛的;
3.乙方的違法經營行為給甲方造成嚴重損害的。
(三)甲方有下列行為之一,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但應當提前________天通知甲方,并有權要求甲方賠償損失:
1.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提供車輛和服務,造成當日旅游行程延誤或取消,或經乙方催告,甲方遲延________天以上仍未提供或未糾正的;
2.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車輛存在影響運營安全問題,經乙方要求,甲方當天不予調換的;
3.甲方的違法經營行為給乙方造成嚴重損害的。
九、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項下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或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其他
(一)《一日游行程單》作為本合同的附件,甲方的駕駛員和乙方的導游員應當認真填寫,隨身攜帶,并由乙方向其組織的游客公示說明。
(二)本合同未盡事宜,可以簽署書面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本合同一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蓋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 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 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班車運輸服務合同 篇7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受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確認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西安市汽車租賃業管理辦法》之相關規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誠信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簽訂本合同,承諾共同信守。
第一條服務內容
1.1乙方提供給甲方服務的車輛為_____(車輛品牌及型號),共_____輛,具體參數及配置為_____
。(或另行制作《車輛清單》作為本合同附件)
1.2行車路站點線圖:_____。(或另行制作《行車路站點線圖》作為本合同附件)
1.3行車次數及時間:_____。
第二條服務要求
2.1乙方保證為甲方提供的所有班車均具備供暖、空調設施,且車輛外觀整潔,車內環境清潔,機械性能安全可靠,所有座位均安裝有座套和頭套,且每周更換一次,而且要確保客車始終擁有及時的保養和完好的車況。并保證符合車輛行政管理部門規定的技術要求,做到證照齊全;車輛保險手續齊全,具有足額的座位險、交強險。
2.2乙方應為每部車輛配備司機和乘務員各一名,并確保所有的駕駛員具有真實、有效的駕駛證,并熟悉《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關內容,司機、乘務人員著裝整潔、職業,服務態度文明友好,司機在班車行程內應全程負責甲方乘車員工的乘車安全,班車司機應相對固定,更換司機每月不得超過
3次(不論每次更換時間長短),乙方應及時將更換后司機的相關信息書面通知甲方。乙方同意一旦收到甲方對班車司機的投訴,并說明要求更換的理由,應即時更換該名司機。
2.3甲方有權最終決定所有班車的車型、行車路線、接送站點及發車時間,如果甲方需要調整所需的班車服務,乙方同意按甲方的要求進行必要的、合理的調整。如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隨意更換班車所用車輛,如發生類似情況,甲方有權扣除當月車款總額的10%,并要求乙方在1日內將車輛更換為本合同所約定之車輛。
2.4乙方保證其班車及班車司機應提前20分鐘
到達指定運輸線路的始發站。如果由于班車故障,則乙方應當另行安排車輛接替,保證甲方乘客在40分鐘內及時換乘,未能及時換乘的視為延誤,每出現一次,乙方應當向甲方賠償200元的延誤費;如因班車司機人為原因,班車不能按時出發或不能按規定時刻表運行時,視為乙方延誤。在上述情況下,甲方首站乘車員工在規定發車時間后,超過20分鐘仍未見到乙方車輛時,甲方員工可選擇出租車上、下班,并沿途通知或搭載其他員工,乙方應在24小時內為甲方員工報銷出租車費用。
2.5乙方提供的車輛及內飾必須符合相應的安全標準和規定,乙方駕駛員在執行班車任務時禁止使用手提電話,否則甲方有權向乙方進行投訴。
第三條服務期限本合同的期限為____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四條服務驗收
4.1甲方驗收代表姓名:______________;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
4.2乙方在服務每滿______
月后,須向甲方該階段客運服務具體情況(包括但不限于服務車輛、司機及乘務員信息、每日客運詳情)的書面報告,并經甲方驗收代表簽字認可,該方案與報告作為確認乙方服務成果以及甲方支付服務費的依據。
第五條服務費用及付款
5.1甲方支付班車的服務費,服務期限內全部車輛總計人民幣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乙方應負擔所提供班車的相關費用,包括燃油費、保險費及維修保養費等。除此之外,甲方不承擔其它任何費用。
5.2甲方在合同生效后,以轉賬支票方式
于每季度首月15日前(如遇休息日或條假日,付款日期順延至收假后首個工作日)全額向乙方支付上季度的運費人民幣________
元,大寫:______________。
5.3乙方在向甲方申請支付服務費用時,應出具國家正式票據,若未出具,甲方有權拒絕付款。
第六條甲方權利與義務
6.1甲方應按合同規定按時向乙方支付班車服務費。
6.2有權獲知保證安全駕駛所需的車輛技術狀況及駕駛員資格信息。
6.3甲方需要變更任何行車路線,接送站點和班車時間及班次時,應及時通知乙方。
6.4甲方應采取一切必要的紀律和措施,確保班車乘客按秩序上、下車就座,保持車內衛生,自覺維護班車設施,防止班車發生任何損壞。
6.5甲方乘車人員憑有效證件或識別標志乘車,防止無關人員混入車內,自覺遵守乘車規定,按規定地點上下車,不得攜帶寵物乘車。
6.6如乘車人員超過核定人數時,乙方可以拒載。甲方如需臨時增加車輛,需向乙方支付相應費用。
第七條乙方權利與義務
7.1乙方應嚴格按班車服務條款的規定為甲方提供班車服務,乙方保證其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的法律和法規要求的資質。
7.2乙方所提供的班車在任何需要修理、保養、年檢時,乙方應調撥規格及質量條件相同的臨時班車,替代原來的車輛提供班車服務,且不再向甲方另收費用。在上述情形下,乙方應提前3日通知甲方,且乙方提供的臨時替換車輛須經甲方認可。
7.3乙方應負責招聘、雇傭培訓及管理所需班車司機,負責支付其工資和其它必要的雇傭費用。乙方安排的駕駛員,在行車時時速應控制在60公里(高速公路80公里)以內,確保車輛的行車安全。
7.4乙方應對班車司機的行為負完全責任。乙方保證班車司機均已接受過有關交通規則,安全駕駛方面的培訓,包括乙方自己的安全規章及制度的培訓。一旦有任何班車司機違反交通法規、安全制度及合同約定造成事故,乙方應承擔全部責任。
7.5如果在班車乘客乘坐或上、下乙方的班車時,因乙方原因出現任何事故導致發生甲方職工或第三人財產損失或人身傷亡時,乙方應當承擔甲方職工或第三人的損害賠償。
7.6乙方每年對駕駛員考評一次,包括安全意識、駕駛經驗、事故記錄和年度體檢等,乙方有義務將上述考評記錄、體檢結果等交予甲方檢查。
7.7為了促進更好的服務與溝通,每月甲方員工對乙方的投訴次數不能超過5次,如果超過5次甲方將書面警告乙方。并且對于每次投訴,應在接到投訴后三日內盡快圓滿解決。如果投訴超過1個月還不能解決或者累計兩個月投訴每月超過5次,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則須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總額10%的違約金。
第八條違約責任
8.1甲方應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和比例向乙方付款。甲方逾期付款的,應按照逾期未支付款項金額的同期銀行貸款利率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8.2若乙方在合同期間內不按甲方規定的線路、時間、地點行車,季度累計延誤2次的,發生服務質量問題等,甲方有權扣除本季度運費的——%作為違約金,且暫停支付運費,責令乙方盡心整改,待整改合格后,方可恢復支付運費。季度累計延誤3次以上(包括3次),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總價款的30%支付違約金。
8.3經道路運營部門認可的專業檢測機構認定車輛達不到一級標準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8.4若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的主要義務,甲方應當自乙方不履行義務之日起七日內書面致函乙方,催告乙方,若乙方在甲方催告后三日內仍不履行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乙方應承擔合同未履行部分總金額30%的違約金。
第九條特別約定
9.1當燃油價格漲跌幅度達當前價格_________________
(如:零號柴油7.14元/升,負十號柴油7.56元/升)的30%時,雙方可協商調整運費,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9.2陜西省省級單位政府采購中心作為合同的確認方,協助甲、乙雙方簽訂并執行本合同。
第十條不可抗力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時,遇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應立即書面通知合同相對方,并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十五天內,向合同相對方提供相關證明文件。由合同雙方按照事件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協商決定是否變更或者解除合同。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未履行上述義務的,不能免除其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爭議解決方式甲乙雙方如因本合同產生糾紛,可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未果,按以下
第_____種方式解決(只能選擇一種):A.提交____________人民法院管轄;B.提交____________仲裁。
第十二條合同效力及其它
12.1合同履行期間,雙方與合同有關的來往傳真、電話、會議紀要等,均為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2如需修改或者補充合同內容,應經甲乙雙方協商,簽訂補充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認可,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2.3乙方在任何情況下都不得向甲方經辦人提供任何形式的回扣,一經發現,甲方可立即全面終止合同,同時提請有關部門追究相關當事人的責任。
12.4合同附件及補充協議是合同組成部分,具有與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如附件與本文不一致,以本文為準;如補充協議與本文不一致,以補充協議為準。
12.5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份。
甲方(法人公章)乙方(法人公章)
住所地:住所地: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授權代表:授權代表:
電話:電話:
開戶行:開戶行:
賬號:賬號:
稅號:稅號: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班車運輸服務合同 篇8
依據有關規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簽定本合同。
第一條工程內容:
乙方負責甲方年西出口立交橋片預制箱梁運輸、吊裝作業。
第二條工程要求:
1、承包方式:乙方自行負責包人工、包機械、包工期、包質量、包安全文明施工、包檢驗、包風險。未經甲方同意,嚴禁轉包、分包。
2、工期要求:工期期限為:________年月日,單項工程工期進度根據現場實際情況,即甲方工程進度具體情況確定。乙方同意按甲方現場的工程進度和要求工期進場施工,甲方根據現場實際情況可以調整工期。
3、技術標準:乙方應嚴格按照工程運輸及吊裝的相關法律、法規、標準、規范和單項工程技術要求以及甲方的技術要求開展作業,保證施工質量。
4、安全規定:乙方應嚴格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組織施工,并隨時接受甲方及監理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安全隱患。乙方在施工中因違規操作出現的任何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負責,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三條合同價款:本合同采用單價包干方式。箱梁運輸、吊裝總包干費用為合同價款為:
1、公路運輸(進出場)費用(含裝卸費): /片運輸費: /片
2、吊車吊裝及安裝費用: /片。吊裝及安裝費: /片__以上綜合單價結算時不作任何調整,綜合單價已充分考慮了工程施工環境、交通道路、現場條件,充分考慮了人工、材料、機械的場內外運輸、施工技術、成品保護、檢驗、調試、驗收、樣品、管理、利潤、噪聲排放費用及污染費用、雨季氣候條件、建安營業稅及附加的其它稅金費用等因素,結算時不再調整。
第四條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根據單項工程要求向乙方提供工程地點及設備人員要求,并對提供的時間、進度與可靠性負責。
2、負責與地方其他相關管理部門溝通,協調乙方進場事宜,并協調現場工作條件。
3、甲方有權根據有關規定,對乙方安全業績及各種資質,特別是安全資質進行審驗。
4、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維護好相關的構件,并對因乙方責任引起的構件損壞及人員傷亡提出賠償。
5、甲方有權對乙方合同執行情況進行監督,并對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單項工程進度影響提出整改,對嚴重影響工程進度并造成損失的,甲方有權提出經濟賠償。
6、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在規定的期限內完成箱梁運輸、吊裝作業,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工期延誤,有權要求乙方做相應的賠償經濟損失。
第五條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有義務按照甲方要求,按時組織人員及設備,配合甲方完成施工。
2、乙方應按相關技術規范及單項工程技術要求,完成運輸及吊裝作業,并按單項工程要求保證工期要求及作業質量。
3、乙方進場施工應嚴格遵守相關的法律法規及各項管理制度,因乙方原因造成物品損毀,乙方應承擔全部責任,并賠償經濟損失。
4、乙方負責提供乙方所有人員的人身保險及公眾責任險,對于乙方所雇用的任何工人或其他人員因任何意外或受傷而因此依法可獲的任何賠償或補償,甲方將不負任何責任。
5、發生嚴重危及乙方生命安全的不可抗拒緊急情況時,乙方有權采取必要的避險措施。
6、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工期延誤,應做相應的賠償。
第六條費用結算及付款
1、本合同無預付款。
2、單價結算時不作任何調整,總價按實際發生的工程量結算。
3、工程在由甲方、監理、業主驗收后無進度及質量問題的前提下,并當乙方提交足額正規有效的發票后,甲方在乙方完成全部工程結束后3個月內,向乙方匯全部工程款。
4、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工期延誤,甲方可以暫扣乙方工程款及要求乙方每日按方賠償損失。
第七條違約責任
1、在合同執行期內,雙方必須遵守國家、地區及行業的有關法規政策的規定或相關規范執行合同,否則違約方承擔責任。
2、若乙方非因甲方原因和不可抗力不能完成工程內容的,甲方有權立即解除合同,另外委托其他單位。同時,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合同總價款的20%的違約賠償金,并向甲方賠償由此造成的工程延期損失。
3、甲方因作業場地協調不利原因影響乙方施工作業進度,工期要求可以相應調整。
4、如因乙方過錯、質量問題,而引起工程返工,由此引發的所有費用由乙方承擔。乙方如給甲方及其他第三方造成損失,乙方除負責采取積極補救措施外,免收損失部分施工費,并賠償全部損失。
5、如乙方產生違約金、賠償金或甲方墊付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則甲方可在其應付款中直接予以扣除。
第八條:其它
1、本合同自簽定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合同到期后如果有未完工工程,則合同有效期順延至工程完工。
2、本合同執行過程中,如有糾紛,雙方應本著實事求是的原則協商處理,解決不了時,雙方可向白城市仲裁委員會提出仲裁。
3、如因乙違反合同約定而產生糾紛、訴訟,則乙方除應承擔違約賠償責任外,還應當承擔對方因處理和解決該糾紛及索賠而產生或必然產生的各種費用。
4、合同中如有未盡事宜,雙方應協調一致,可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中的各款亦作為本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樣的法律效力。
5、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貳份,乙方貳份,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班車運輸服務合同 篇9
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郵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郵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賣雙方經協商同意按下列條款成交:
1.貨物名稱、規格和質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數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單價及價格條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除非另有規定,、和均應依照國際商會制定的《年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辦理。
)
4.總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允許溢短裝:______%.
6.裝運期限
收到可以轉船及分批裝運之信用證______天內裝運。
7.付款條件
買方須于_______前將保兌的、不可撤銷的、可轉讓的、可分割的即期付款信用證開到賣方,該信用證的有效期延至裝運期后_____天在中國到期,并必須注明允許分批裝運和轉船。
買方未在規定的時間內開出信用證,賣方有權發出通知取消本合同,或接受買方對本合同未執行的全部或部份,或對因此遭受的損失提出索賠。
8.包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保險:
按發票金額的______%投保__________險,由________負責投保。
10.品質/數量異議
如買方提出索賠,凡屬品質異議須于貨到目的口岸之日起30天內提出,凡屬數量異議須于貨到目的口岸之日起15天內提出,對所裝貨物所提任何異議于保險公司、輪船公司、其他有關運輸機構或郵遞機構所負責者,賣方不負任何責任。
11.由于發生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致使本合約不能履行,部分或全部商品延誤交貨,賣方概不負責。
本合同所指的不可抗力系指不可干預、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12.仲裁
因凡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如果協商不能解決,應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深圳分會。
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當時施行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13.通知
所有通知用______文寫成,并按照如下地址用傳真/電子郵件/快件送達給各方。
如果地址有變更,一方應在變更后______日內書面通知另一方。
14.本合同為中英文兩種文本,兩種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_____份。
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賣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
買方簽字:______________
班車運輸服務合同 篇10
甲方: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適應市場經濟發展需要,完善對汽車運輸市場的規范管理,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參與、平等互利、共謀利益”的服務宗旨,依據《民法典》第三條、第五條和南充市交通局、南充市交生計字第12號文件之規定,經友好協商特達成如下車輛服務協議:
第一條 乙方自愿將自購汽車過戶到甲方公司,由甲方統一提供服務,但車輛所有權仍屬乙方所有:經營性質為乙方自主經營,獨立核算,自負盈虧:在合同期限內,乙方應當遵守甲方合同規定的有關制度。
第二條 合同期限從簽訂本合同時___________起___________至乙方車輛報廢時止。
第三條 在合同期限內,甲方按___________元/年的標準收取服務費,第一年的費用乙方在簽訂合同時支付,以后每一年度的費用應在每年車輛年審時支付。
第四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如下服務:
1、辦理運輸發票路單,除稅費外,甲方只向乙方收取工本費而不得附加其他費用。
2、辦理過戶到甲方的一切手續和證照,代辦車輛的規費的繳納。
3、應乙方要求,派人協助乙方處理所發生的交通事故、債權債務、違法違規產生的各種糾紛。
4、接受乙方委托辦理車輛保險等相關事宜。
5、組織對交通法規、安全常識、運輸業務以及其他涉及運輸管理方面知識的學習。
6、應乙方要求可為其收集提供貨源信息和其他運輸信息。
第五條 乙方應當在拿到車輛過戶手續證照后5日內付清甲方代辦理該手續和證照的一切費用,在每月___________號前將次月應交的各種規費用一次性全部預交給甲方.否則甲方有權不交付繳費等手續。
第六條 乙方車輛的經營方式“自主獨立經營”,其在經營中發生的運輸等合同糾紛或相應的.侵權糾紛均與甲方無關,乙方應自行承擔違約或賠償責任。乙方車輛在運行中因交通事故產生的責任應自行承擔,如人民法院依法在裁判文書中確定甲方承擔相應責任的,甲方有權向乙方實行追償。
第七條 乙方車輛不幸發生第六條所載糾紛時,應積極主動處理,如乙方消極處理,甲方有權代為協調與處理,有權聘請訴訟代理人,同時還有權處分乙方的車輛或應獲保險賠償款以支付糾紛產生的賠償和處理糾紛產生的所有開支。
第八條 無論是甲方應乙方要求,還是甲方在乙方消極不出面處理第六條所載糾紛情況下參與糾紛協調和處理,乙方均應承擔甲方為此所開支的一切費用。
第九條 在合同期限內,乙方合法出售、饋贈、轉讓等轉移車輛的實際所有權時,應當事先書面通知甲方,如以其車輛設定抵壓等擔保時,必須事先取得甲方的書面的同意。客運車輛的線路牌屬甲方公司資產,乙方不得私自轉讓、挪用、出租、盜用等,否則所產生的法律責任概由乙方承擔。
第十條 乙方車輛須委托甲方辦理保險事宜,除法定強制保險外,乙方需投保其他險別的,應以書面形式特別告知甲方。保險費用在乙方車輛上戶到甲方之前由乙方至少交付___________元,如乙方不預交,甲方有權停止代辦理保險業務和車輛的有關手續。
第十一條 乙方及其聘請的駕駛員是該車安全生產及安全事故的安全第三責任人,乙方應負責該車日常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檢查車輛的安全隱患、上報安全預防計劃、監督駕駛員安全行車;乙方及其駕駛員應定期或不定期參加甲方組織的學習。
第十二條 乙方聘用駕駛員及其工資待遇、社會保險、傷亡均與甲方無關,因此而產生的責任應由乙方承擔。為了轉移乙方的雇主責任,乙方應得為其聘用的駕駛員投保一定限額的人身意外保險,該保險由乙方為其辦理。
第十三條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或因一方遲延履行債務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或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一方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的可以解除合同
第十四條 如一方違約,如需繼續履行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義務,如給對方導致損失的,除賠償損失外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___萬元。乙方不按時繳納甲方為其代繳的規費、管理費,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第十五條 如因本合同引發訴訟糾紛.雙方約定一律由甲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六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當事人各執一份,如有未盡事宜,可協商簽訂補充協議。
本合同雙方簽字即生效,但甲方需法定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公司公章。
甲方:______________有限責任公司
乙方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班車運輸服務合同 篇11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甲方詳細地址:______,聯系方式:______。
乙方詳細地址:______,聯系方式: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有關法律規定,經過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
雙方共同遵守。
運輸貨物的名稱、規格、數量、運輸費價款
貨物編號
品名
規格
單位
單價
數量
金額(元)
甲方
第一條甲方負責與項目部簽訂合同。在簽訂合同的過程中,甲方發生的如何事故或造成的損失則由甲方自己承擔。
第二條資金甲方在乙方運輸貨物或原材料期間。負責資金的集攏,確保乙方在運輸貨物或原材料的正常進行。
乙方:
第一條運輸要求運輸的貨物必須按照國家有關強制性規定的標準運輸;沒有統一規定運輸標準的,應根據保證貨物運輸安全的原則進行運輸。如在運輸過程中,發生的安全問題,則由乙方自己承擔。
第二條運輸貨物質量要求乙方對運輸貨物或原材料必須嚴把質量關。如有忽略或別的因素,造成質量的問題。導致甲方的損失或與其他客戶產生的經濟糾紛必須由乙方自己承擔。且按%償付甲方違約金。
第三條貨物或原材料的供應乙方必須對貨物或原材料有充分大量的貨源。以卻保供應建設公路的正常施工。如在供應期間,發生間斷或停止或缺少貨源等因素。造成甲方的損失必須由乙方承擔相應的責任。且按%償付甲方違約金
第四條乙方必須按甲方規定的時間、地點、把貨物輸送到目的地。貨物運輸后,甲方需要變更到貨地點或收貨人,必須在貨物未到達目的地之前告知乙方。
需要說明的其他事項
發生爭議時由兩邊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兩邊均有權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合同實施:
①本合同一式兩份,各執一份為憑
②本合同如有未央事宜,雙方配合協商書面修正
③本合同自具名之日年月日發生效力,到年月日止
④本合同期滿前一個月,如雙方均無異議,則本合同自動延伸,其后亦同
甲方乙方
簽約日期年月日簽約日期:年月日
貨物長期運輸服務合同(三)
甲方:
乙方(承運人): 身份證號: 車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法律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基礎上,經充分協商,就乙方為甲方提供貨運服務的相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為甲方提供貨物運輸服務,甲方有權指定乙方運輸車輛的貨物裝車地點、行駛路線及收貨地點。
2、甲方按約定向乙方支付運費,運費每月支付一次,甲方按單程里程結算(按規定的車公里執行),乙方必須憑運輸發票辦理結算。
3、甲方有權檢查核實乙方車輛的運行情況、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必須保證安全、準時如數承運貨物。
2、乙方保證其承運車輛車況良好,運輸需用的鴨籠、大繩、篷布等由乙方自理。
3、甲方向乙方支付運費方式為隔月發放(例:3月份運費5月份發放;4月份運費6月份發放),如果乙方不服從甲方管理或給甲方造成名譽或者經濟損失,甲方有權扣除其運費,并向當地法院提起訴訟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并要求乙方賠償甲方一切經濟損失。
4、乙方車輛證件必須齊全有效,包括運營手續及車輛保險等。(保險:成員險不少于2人,每人不低于5萬元,第三者不低于20萬元)。
5、乙方保證運輸安全,嚴禁酒后駕車,如有發現提交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依法進行處理。
6、乙方承擔車輛運行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及責任(包括交通事故、人身傷亡及其他財產損失),并對所承運貨物負責。如因車輛事故、交通事故等原因所造成毛鴨途中和宰前死亡、丟失等損失,由乙方承擔全部民事賠償。
7、為保障運輸里程的公平,乙方上崗前必須安裝GPS 定位系統。
8、如乙方解除協議,必須提前30天通知甲方,經協商一致后,可解除本合同。
9、甲方如遇到不可抗拒外力導致甲方停產或關閉,本運輸合同自動解除,甲方無賠償責任。
三、甲方和乙方不存在勞動法規定的勞動關系,乙方不是甲方的職工或雇工,無勞動關系或雇傭關系。
四、爭議解決及其它約定
1、本協議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簽訂補充協議
2、如果發生糾紛,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處理。
3、本協議一式兩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均具有同等效力。
4、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6個月內為有效期。
甲方(托運人): 乙方(承運人): 車號: 保險單號:
年 月 日
班車運輸服務合同 篇12
合同編號: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
展品運輸服務合同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甲方委托乙方承擔 展覽會的展品撤展、運輸、安保押運服務等事宜,并向乙方支付相應的服務報酬。雙方經過平等協商,在真實、充分地表達各自意愿的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規定,達成如下協議,并由雙方共同恪守。
第一條 服務內容
1.1 服務項目名稱: 。
1.2 文物內容及件數: 。(或另行制作《運輸文物清單》作為本合同附件)
1.3 貨量: 立方米。
1.4 運輸線路: 。
1.5 服務內容: 包裝材料、包裝、裝卸、卡車運輸、拆包裝、運輸途中安保押運服務 。
1.6 運輸方式: 卡車陸運 , 輛。
第二條 服務標準及要求
2.1 乙方提供展品文物的包裝材料、撤展、包裝、裝卸、運輸、拆包裝及運輸途中的安保押運服務。
2.2 乙方確保在文物的操作及運輸過程中,嚴格遵守專業規定,輕拿輕放,安全駕駛,在文物包裝時應當采取必要的減震措施,確保文物穩妥,安全。
第三條 服務時間
服務時間: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條 成果驗收
4.1 乙方服務結束后應通知甲方進行驗收,經甲方代表驗收合格并簽字確認后作為付款之依據。甲方驗收代表姓名: ,聯系方式: 。
4.2如驗收結果與合同約定不符,甲方有權拒絕支付服務費用并要求乙方按合同承擔賠償損失。
第五條 服務費用及支付方式
5.1 服務費用總額為:人民幣(大寫): 元整,(¥ 元)。
該費用包括所有與履行本合同相關的一切稅費。
5.2 付款時間和比例:
付款次序
付款比例(%)
付款金額(元)
付款條件
第一次
合同簽訂后 個工作日內支付預付款
第二次
服務驗收后 個工作日內
備注:乙方提供正規稅務發票作為甲方付款的前提條件
第六條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6.1 甲方委托乙方負責此項目之提供包裝材料、撤展、包裝、裝卸、運輸、拆包裝及運輸途中的安保押運事宜,并出具正式書面委托書給乙方。
6.2 甲方自行負責文物的清點、完殘記錄工作,并協調各主辦單位/展館/當事人之間的關系,督促各有關方面與乙方進行工作配合。
6.3 甲方提供適合乙方操作的良好、安全的工作場地,為乙方的工作提供便利;進行裝載和卸載時,甲方應提供良好、專門的安全空間供乙方完成相關操作,避免文物以及裝卸工作受到任何人為或自然因素的干擾,確保場地周邊安全。
6.4 展品抵達展場后,如因展場未布置完成等因素造成展品不能及時卸載及拆包裝,從而產生的倉儲、運輸、加班、交通等額外費用,由甲方承擔。
6.5 甲方如有因特殊原因取消項目操作、需更改或延長操作時間、改變運輸路線等情況,應及時告知乙方。
6.6 甲方及時支付乙方的服務費用。
6.7 在文物撤展、包裝、裝卸、運輸、拆包裝過程中如發現毀損,乙方應及時填寫文物受損報告,其中包括:時間、地點、受損文物編號、受損部位等。對受損文物進行拍照并盡快向甲方通報。
6.8 在文物撤展、包裝、裝卸、運輸、拆包裝過程中,由乙方人員操作失誤造成的損壞,乙方應予以相應的經濟賠償。
6.9 甲方有權監督乙方的全部服務,如有不符合甲方要求之處,乙方應予以改進。
第七條 違約責任
7.1 甲方應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和比例向乙方付款。甲方逾期付款的,應按照逾期未支付款項金額的同期銀行貸款利率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7.2 因乙方原因造成文物出現損壞,甲方有權拒付服務費用,乙方應當賠償因此而造成的損失并向甲方支付合同總價款 20 % 的違約金。
7.3 乙方未能按約定期限完成服務的,每逾期一日按合同總價款的 3 ‰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逾期達 5日,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總價款的 20 %支付違約金。由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還應當賠償損失。
第八條 不可抗力
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時,遇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應立即書面通知合同相對方,并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十五天內,向合同相對方提供相關證明文件。由合同雙方按照事件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協商決定是否變更或者解除合同。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未履行上述義務的,不能免除其違約責任。
第九條 爭議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如因本合同產生糾紛,可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未果,按以下第 種方式解決(只能選擇一種):
A.提交 人民法院管轄;
B.提交 仲裁。
第十條 合同效力及其他
10.1 合同履行期間,雙方與合同有關的來往傳真、電話、會議紀要等,均為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2 如需修改或者補充合同內容,應經甲乙雙方協商,簽訂補充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認可,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0.3乙方在任何情況下都不得向甲方經辦人提供任何形式的回扣,一經發現,甲方可立即全面終止合同,同時提請有關部門追究有關當事人的責任。
10.4 合同附件及補充協議是合同組成部分,具有與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如附件與本文不一致,以本文為準;如補充協議與本文不一致,以補充協議為準。
10.5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雙方各執 份。
(以下無正文)
甲方(法人公章)
乙方(法人公章)
住所地:
法人代表:
授權代表:
電話:
開戶行:
賬號:
稅號:
日期: 年 月 日
住所地:
法人代表:
授權代表:
電話:
開戶行:
賬號:
稅號:
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文本
班車運輸服務合同 篇13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
委托人:(甲方)
運輸代理人:(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甲方自愿委托乙方代理貨物運輸業務及相關服務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以下條款共同遵守:
一、合同的有效期
甲乙雙方簽訂本合同時,應分別按不同的發、到站及交、接貨人,不同的貨物品名、數量及代理費用等具體內容,另行填寫運輸代理服務訂單,所填訂單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本合同的有效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二、代理費用及結算方式
甲方應于每批貨物代理前的2日內按訂單規定的數額向乙方支付預付款;代理運輸貨物的計量及運雜費,以運輸企業出具的票據上記載的數量及金額為準,代理服務費由雙方在訂單中協商確定。雙方根據實際發生的代理費總額和訂單規定的結算時間,按“多退少補”原則結算;結算完畢,由乙方向甲方開具運輸代理服務專用發票。
三、雙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的責任
甲方應于每批貨物代理前1日內向乙方交付代理運輸的貨物和真實、完整的運輸資料(國家規定應辦理運輸許可的貨物,還需提交準運批文),與乙方辦理驗貨和運輸資料的交接手續;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的規定將貨物安全交承運人或送至交貨地點;按合同的規定向乙方預付運雜費和支付代理服務費。
2、乙方的責任
按合同規定的內容辦理貨物運輸計劃的提報或運輸變更手續,組織、監督裝、卸車(船),負責將貨物安全交承運人或送至交貨地點;代為保價(保險),代理領票、送票;提供運輸咨詢及技術指導,提供貨損貨差索賠咨詢;根據甲方的另行委托,代理貨物出險理賠手續(有關費用另計),向甲方預收運雜費和收取代理服務費。
四、違約責任
1、甲方違反合同規定導致合同不能履行,或者擅自解除合同、擅自終止合同的履行,應按代理費總額的千分之三向乙方償付違約金,并賠償乙方因此受到的損失。
2、由于甲方的責任或者甲方違反有關規定,在代理運輸的貨物中夾帶危險品、爆炸品等違禁物品,導致乙方未能將所代理貨物送達指定地點,或者導致其他貨物和運輸工具、機械設備污染腐蝕、損壞、造成人身傷亡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甲方未按合同的規定預付運雜費及支付代理服務費,應從結算時間起,按未支付部分每日萬分之五的比率,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4、乙方未按合同規定的要求,使貨物錯運到貨地點,乙方應無償運至合同規定地點,并承擔因貨物逾期到達所造成的損失。
5、合同履行期間,貨物發生短少、丟失、變質、污染、損壞,屬乙方責任的.,比照運輸企業的有關規定或者按照保險合同的約定進行賠償。
五、免責條款
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貨物丟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的,乙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1、不可抗力;
2、貨物本身的自然屬性;
3、貨物的合理損耗;
4、甲方或收貨人的本身過錯。
六、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依級別管轄的規定,向南寧、柳州的鐵路運輸法院或南寧鐵路運輸中級法院起訴。
七、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本合同在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章):
乙方(章):
代表人:
代表人:
開戶行:
開戶行:
帳號:
帳號:
電話:
電話:
地址:
地址:
班車運輸服務合同 篇14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確認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西安市汽車租賃業管理辦法》之相關規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誠信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簽訂本合同,承諾共同信守。
第一條服務內容
1.1乙方提供給甲方服務的車輛為_____(車輛品牌及型號),共_____輛,具體參數及配置為_____
(或另行制作《車輛清單》作為本合同附件)
1.2行車路站點線圖:_____。
(或另行制作《行車路站點線圖》作為本合同附件)1.3行車次數及時間:_____。
第二條服務要求
2.1乙方保證為甲方提供的所有班車均具備供暖、空調設施,且車輛外觀整潔,車內環境清潔,機械性能安全可靠,所有座位均安裝有座套和頭套,且每周更換一次,而且要確保客車始終擁有及時的保養和完好的車況。
并保證符合車輛行政管理部門規定的技術要求,做到證照齊全;車輛保險手續齊全,具有足額的座位險、交強險。
2.2乙方應為每部車輛配備司機和乘務員各一名,并確保所有的駕駛員具有真實、有效的駕駛證,并熟悉《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關內容,司機、乘務人員著裝整潔、職業,服務態度文明友好,司機在班車行程內應全程負責甲方乘車員工的乘車安。
2.3甲方有權最終決定所有班車的車型、行車路線、接送站點及發車時間,如果甲方需要調整所需的班車服務,乙方同意按甲方的要求進行必要的、合理的調整。
2.4乙方保證其班車及班車司機應提前20分鐘到達指定運輸線路的始發站。
第三條服務期限本合同的期限為____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四條服務驗收
4.1甲方驗收代表姓名:______________;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
4.2乙方在服務每滿______月后,須向甲方該階段客運服務具體情況(包括但不限于服務車輛、司機及乘務員信息、每日客運詳情)的書面報告,并經甲方驗收代表簽字認可,該方案與報告作為確認乙方服務成果以及甲方支付服務費的依據。
第五條服務費用及付款
5.1甲方支付班車的服務費,服務期限內全部車輛總計人民幣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乙方應負擔所提供班車的相關費用,包括燃油費、保險費及維修保養費等。除此之外,甲方不承擔其它任何費用。
5.2甲方在合同生效后,以轉賬支票方式于每季度首月15日前(如遇休息日或條假日,付款日期順延至收假后首個工作日)全額向乙方支付上季度的運費人民幣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
5.3乙方在向甲方申請支付服務費用時,應出具國家正式票據,若未出具,甲方有權拒絕付款。
第六條甲方權利與義務
6.1甲方應按合同規定按時向乙方支付班車服務費。
6.2有權獲知保證安全駕駛所需的車輛技術狀況及駕駛員資格信息。
6.3甲方需要變更任何行車路線,接送站點和班車時間及班次時,應及時通知乙方。
6.4甲方應采取一切必要的紀律和措施,確保班車乘客按秩序上、下車就座,保持車內衛生,自覺維護班車設施,防止班車發生任何損壞。
6.5甲方乘車人員憑有效證件或識別標志乘車,防止無關人員混入車內,自覺遵守乘車規定,按規定地點上下車,不得攜帶寵物乘車。
6.6如乘車人員超過核定人數時,乙方可以拒載。
甲方如需臨時增加車輛,需向乙方支付相應費用。
第七條乙方權利與義務
7.1乙方應嚴格按班車服務條款的規定為甲方提供班車服務,乙方保證其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的法律和法規要求的資質。
7.2乙方所提供的班車在任何需要修理、保養、年檢時,乙方應調撥規格及質量條件相同的臨時班車,替代原來的車輛提供班車服務,且不再向甲方另收費用。
如附件與本文不一致,以本文為準;如補充協議與本文不一致,以補充協議為準。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份。
甲方(法人公章)
乙方(法人公章)
住所地:
住所地: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授權代表:
授權代表:
電話:
電話:
開戶行:
開戶行:
賬號:
賬號:
稅號:
稅號:
日期:年月日
日期:年月日
班車運輸服務合同 篇15
合同編號:_________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
受托方(乙方):_________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和相互合作與支持的宗旨,就甲方委托乙方為貨物運輸代理等事宜,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在甲方要求發貨人等相關方直接向乙方支付相關費用之情形,甲方就以書面形式授權乙方直接向發貨人等相關方收取或書面指示相關方直接向乙方支付,并保證按時、足額支付。在相關方付清全部費用后,乙方才交付正本提單,若相關方拒付或逾期不付,則應由甲方向乙方支付。協議雙方應各自指定專人負責運價申請,協議管理,并做好相應的保密工作,并對專人給予書面授權權利,如有變化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第一條甲方責任和義務
1.甲方最少在貨物抵達前_________(船到港前三天、航班到港前24小時)通知乙方貨物到達情況和提供有關文件,有關文件包括:甲方要求貨物緊急出運時,應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不為此承擔任何風險與責任,甲方的委托單應在乙方規定的受載日前送達乙方處,對超過受載日甲方要求加載的貨物。
2.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申報的進口貨物,必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商品檢驗檢疫及相關部門對于國家進口貨物的'有關規定,如實申報。
3.甲方根據乙方要求,負責提供下列全部或部分單據和文件:報關委托書、報檢委托書;手冊;正本提單、發票、箱單、合同;報關所需要進口許可證如系危險品,應提供相關文件;其他與進出口貨運有關的單據和文件。甲方必須按照約定準時,足額支付全部費用,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任何基于本協議下的業務所產生的費用。若甲方拖欠費用,則乙方有權采取以下措施維護自身權益,費用,責任均由甲方承擔。
4.由于甲方或下列原因導致貨物申報時間的延遲,而造成未能及時清關或貨物疏港等,由甲方承擔所產生的風險、責任及費用,而乙方不予承擔:
(1)因買賣雙方原因導致提單不能在公司正常換取(如未電放、海運費用未結清等);
(2)由于甲方未能及時提供進口報關所需的全部資料;
(3)因甲方所提供的報關資料失實,而導致的延遲;
(4)在清關過程中由于海關等相關部門要求,需要補充或修改有關單證及相關說明資料,而甲方未能及時提供;乙方應按照甲方的有關規定預定貨物艙位,全面正確的向托運人講明有關運輸條件和要求。乙方同意給予甲方貨物裝運后—20天內的信用期及限制在人民幣壹萬元內的信用額度,甲方保證在這個時間前,在業務發生費用不超過信用額度時即付清全部運雜費用。在協議正常執行過程中乙方有權選擇是否在甲方報關單據到期之前的任何時間將其退還甲方;
(5)遇到法定節假日或有關部門不能正常辦公;
(6)因港口要求和規定而必須輸港的貨物;
(7)其它甲方及不可抗拒原因。
5.由于非乙方原因造成滯箱費、污箱費、修箱費等費用和責任,由甲方承擔,乙方盡量協助甲方協商解決。
第二條乙方責任和義務
1.乙方應及時、合理安排甲方所委托進口貨物的的換單、申報、運輸等事宜。
2.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有關報關進度、預計送貨時間,以便甲方合理安排倉庫裝卸。
3.乙方應積極協助甲方解決在報關過程中出現的各種問題和狀況,包括文件的提供、解釋、說明等工作。
4.乙方應以最快的速度完成清關工作,并按甲方的指示將貨物送到指定地點。
第三條費用結算
1.按照海關的有關規定,甲方應自行向海關繳付貨物進口關稅及增值稅,特殊情況可以委托乙方代繳,但乙方不予以墊付。
班車運輸服務合同 篇16
甲方:
乙方:
本著友好合作。
互惠互利的原則,根據<>;結合成都現價及相關法規,就都江堰煤礦運輸事宜。
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條款。
以期共同遵照執行。
一:運輸物名稱:燃煤
二:運輸地點:又甲方指定裝料點__________和卸料點_______________
三:運輸車型:貨箱長為6米至6.5米這個范圍之內。
四:運輸線路:由甲方指定。
五:運輸工期:暫定一年。
六:用車數量暫定10輛,具體數量視情況而論在定。
先上5輛車。
七:運輸價格及計算方式:
1、運輸距離在公里以內,按每車元計算。
(壹千元人民幣整)
2、超出25公里按照第七條第一款折合為除等于元人民幣/公里超過米視為1公里。
不足500米則不加公里數。
每超過1公里就加40元人民幣。
八:付款方式:
次日10點結清上一日的運輸款。
不得超過中午12點。
如果這樣乙方有權停工,一切損失由甲方負責。
并按照十一條款執行。
九:甲方提前24小時通知乙方車輛進場的時間。
乙方車輛進場后,甲方在3小時內必須安排車輛裝貨。
如安排不下就按照第十一款第4條執行。
十:其它條款
1、乙方車輛進場后,甲方負責辦理路上所需的各種證件和通行證。
2、在運輸途中,遇交警、路政、城管以及沿途村民有阻擋或是罰款、扣車扣證,一切由甲方負責,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因此耽誤乙方運輸按照
十一款第4條執行)
3、乙方駕駛員酒后駕車。
帶病駕車。
如果發生交通事故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甲方不任何負責。
4、甲乙雙方經常溝通有問題及時處理。
5、24小時作業。
6、乙方車輛服從甲方安排,不得跳槽。
如有跳槽行為出現則賠償給甲方xx元人民幣作為損失。
十一:違約處罰
1、如因甲方施工條件不全,引起乙方不能施工。
(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除外)
2、乙方無故停工,甲方有權扣發停工車輛的運輸費用。
乙方自行承擔。
3、以上
1、2都視為違約。
4、違約按照每車每天800元計算。
十二:車輛進場后,甲方馬上付給乙方每輛車1000元的進場費用。
此費用在工程結束時退還給甲方。
十三:雙方發生糾紛時應協商處理。
十四:協議簽訂后,從車輛進場之日自動生效。
十五: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碼:身份證號碼:
電話;電話:
地址:地址:
年月日年月日
(未盡事宜填寫備注)
備注:
班車運輸服務合同 篇17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基礎上,經充分協商,就乙方為甲方提供貨運服務的`相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為甲方提供貨物運輸服務,甲方有權指定乙方運輸車輛的貨物裝車地點、行駛路線及收貨地點。
2、甲方按約定向乙方支付運費,運費每月支付一次,甲方按單程里程結算(按規定的車公里執行),乙方必須憑運輸發票辦理結算。
3、甲方有權檢查核實乙方車輛的運行情況、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必須保證安全、準時如數承運貨物。
2、乙方保證其承運車輛車況良好,運輸需用的鴨籠、大繩、篷布等由乙方自理。
3、甲方向乙方支付運費方式為隔月發放(例:3月份運費5月份發放;4月份運費6月份發放),如果乙方不服從甲方管理或給甲方造成名譽或者經濟損失,甲方有權扣除其運費,并向當地法院提起訴訟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并要求乙方賠償甲方一切經濟損失。
4、乙方車輛證件必須齊全有效,包括運營手續及車輛保險等。(保險:成員險不少于2人,每人不低于5萬元,第三者不低于20萬元)。
5、乙方保證運輸安全,嚴禁酒后駕車,如有發現提交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依法進行處理。
6、乙方承擔車輛運行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及責任(包括交通事故、人身傷亡及其他財產損失),并對所承運貨物負責。如因車輛事故、交通事故等原因所造成毛鴨途中和宰前死亡、丟失等損失,由乙方承擔全部民事賠償。
7、為保障運輸里程的公平,乙方上崗前必須安裝GPS 定位系統。
8、如乙方解除協議,必須提前30天通知甲方,經協商一致后,可解除本合同。
9、甲方如遇到不可抗拒外力導致甲方停產或關閉,本運輸合同自動解除,甲方無賠償責任。
三、甲方和乙方不存在勞動法規定的勞動關系,乙方不是甲方的職工或雇工,無勞動關系或雇傭關系。
四、爭議解決及其它約定
1、本協議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簽訂補充協議
2、如果發生糾紛,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處理。
3、本協議一式兩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均具有同等效力。
4、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6個月內為有效期。
甲方(托運人): 乙方(承運人): 車號: 保險單號:
年 月 日
班車運輸服務合同 篇18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條例》、《北京市市容環境衛生條例》和《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地溝油整治和餐廚廢棄物管理的意見》等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友好協商的基礎上,就乙方為甲方提供餐廚廢棄油脂收集運輸服務的相關事項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餐廚廢棄油脂收集運輸的服務內容
1.甲方委托乙方收集運輸餐廚廢棄油脂量: 公斤/(□日、□周、□月), (□50升 、□20升)桶/(□日、□周、□月)(請在相應周期前的□中劃√,具體收集量以實際產生量為準)。
2.收集地點: 區(縣) 街(鄉鎮)
3.收集時間(23時至次日6時): 。
4.處理地點: 。
5.乙方預約服務電話: 。
第二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應當將其產生的餐廚廢棄油脂全部交由乙方收集運輸。若有證據證明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將餐廚廢棄油脂交由其他單位或個人收運的,甲方應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2.甲方有權監督乙方按照合同約定提供餐廚廢棄油脂收集運輸服務,并有權對乙方不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和規定要求的行為,進行舉報和投訴,舉報電話為:。
3.甲方負責本單位或管轄區內餐廚廢棄油脂的分類收集、貯存、交接、聯單等日常管理工作。
4.甲方應當將收集后的餐廚廢棄油脂裝入統一標準的密閉專用收集容器內,并做好餐廚廢棄油脂專用收集容器的日常維護管理。
5.甲方不得將餐廚垃圾、木筷、塑料、紙類、金屬、玻璃、織物等其它垃圾混入餐廚廢棄油脂專用收集容器內。
6.甲方應當保證餐廚廢棄油脂專用收集容器存放設置地點和作業通行條件,便于乙方工作人員和車輛作業。
7.甲方應當指定專人負責對乙方出具的《北京市餐廚廢棄油脂收集運輸記錄聯單》簽字確認。
第三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應當向甲方提供其在甲方所在區域內具備從事餐廚廢棄油脂收集運輸相關資格的證明材料。
2.乙方應當按約定的時間、地點和方式向甲方提供餐廚廢棄油脂收集運輸服務,不得向甲方收取收集運輸費用。
3.乙方提供的收集服務作業車輛應當符合北京市有關規定和標準,車輛擋風玻璃明顯位置處應當放置經市市政市容部門核發的《北京市餐廚廢棄油脂收集運輸車輛準運證》。
4.乙方在收集作業時,應當向甲方提供《北京市餐廚廢棄油脂收集運輸記錄聯單》,辦理記錄、簽字等交接工作,并做好餐廚廢棄油脂收集運輸記錄臺帳的管理工作。
5.乙方應當按照北京市餐廚廢棄油脂收集運輸作業管理規范的標準要求,提供收集運輸作業服務。
6.乙方應保證將所收集的餐廚廢棄油脂經處理后交由具有相關廢棄油脂處理資質的生物柴油加工等化工企業(具體名稱為: )進行資源化利用,不得將餐廚廢棄油脂非法處置。
7.乙方應遵守國家和北京市的相關法律和規定,做好收集運輸工作人員的作業規范、安全生產、文明服務等崗前培訓及運行管理,并承擔相關責任和義務。
第四條 違約責任
1.若有證據證明甲方將餐廚廢棄油脂交由其他單位或個人收運的,甲方將按實際損失量 元/公斤予以賠償。
2.乙方如沒有履行餐廚廢棄油脂收集運輸工作,或收集運輸工作不符合合同約定,因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負責賠償。
3.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約定,經對方書面催告后 日內,仍未整改或整改后仍不符合合同約定的,守約方有權通知違約方解除本合同,違約方應賠償給守約方造成的全部損失。
4.除本條第3款約定外,任何一方不得單方終止合同。
第五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對本合同進行的變更,由甲、乙雙方進行協商后,以書面形式確定方可進行。
2.乙方根據甲方的需求派出車輛,如甲方需臨時用車,應當提前一天告知乙方,雙方協商解決。
3.甲方因停業、歇業、轉讓等特殊情況發生時,需提前 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協商暫停作業服務或解除合同等相關事宜。
4.合同履行過程中,一方提出解除合同時,須提前一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雙方協商后方可解除本合同。
5.本合同簽訂后如出現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等變化時,合同應按新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
第六條 轉讓限制
甲方和乙方不得將基于本合同所產生的權利及義務的全部或部分轉讓給任何第三人。
第七條 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有效期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到期如需續簽,甲、乙雙方應重新簽訂新合同。
2.如因乙方過錯,其收運資質或營業資質被相關行政主管部門注銷的,從注銷之日起,本合同即行終止。
第八條 爭議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事項下發生的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或向有關部門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可采取以下第 種方式解決:
1.向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向 仲裁委員會,提出仲裁。
第九條 其他約定
第十條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可以協商一致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第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本合同自雙方簽字并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正文及補充協議均為合同有效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 甲乙雙方應按照我市餐廚廢棄油脂收集運輸合同管理的有關規定和要求履行合同備案程序。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通訊地址: 通訊地址: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班車運輸服務合同 篇19
甲方(貨主):________________
乙方(車主):________________
乙方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承運甲方約________噸,運往________ 。雙方經過協商,就相關細節達成本合同如下條款:
1、承運貨物:________級,________件,單價:________元/件;________級,________件,單價:________元/件;級________件,單價:________元/;實際總件(大寫):________仟________百________拾________件。貨物實計價值為(人民幣):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
2、運送到達地點:________。
3、運費貨到現款付清,共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元整)
甲方(簽名):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名):________________
___年____月____日
班車運輸服務合同 篇20
海洋運輸服務合同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委托乙方托運 貨物,乙方同意承運。根據《民法典》和海上運輸管理規定的要求,經雙方協商,特訂立本合同,由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運輸方法
方調派 噸位船舶一艘(船舶 吊貨設備),應甲方要求由 港運至 港,按現行包船運輸規定辦理。
第二條 貨物集中
甲方應按乙方指定時間,將貨物于 天內集中于 港,貨物集齊后,乙方應在 天內派船裝運。
第三條 裝船時間
甲方聯系到達港同意安排卸貨后,經乙方落實并準備接收集貨(開集日期由乙方指定)。裝船作業時間,自船舶抵港已靠好碼頭時起 小時內裝完貨物。
第四條 運到期限
船舶自裝貨完畢辦好手續時起于 小時內將貨物運到目的港。否則按貨規第三條規定承擔滯延費用。
第五條 啟航聯系
乙方在船舶裝貨完畢啟航后,即發報通知甲方做好卸貨準備,如需領航時亦通知甲方按時派引航員領航,費用由 方負擔。
第六條 卸船時間
甲方保證乙方船舶抵達 港錨地,自下錨時起于 小時內將貨卸完。否則甲方按超過時間向乙方交付滯延金每噸時 元,在裝卸貨過程中,因天氣影響裝卸作業的時間,經甲方與乙方船舶簽證,可按實際影響時間扣除。
第七條 運輸質量
乙方裝船時,甲方應派員監裝,指導工人按章操作,裝完船封好艙,甲方可派押運員(免費一人)隨船押運。乙方保證原裝原運,除因船舶安全條件所發生的損失外,對于運送貨物的數量和質量均由甲方自行負責。
第八條 運輸費用
按水運貨物一級運價率以船舶載重噸位計貨物運費 元,空駛費按運費的50%計,全船運費為 元,一次計收。
港口裝船費用,按 港口收費規則有關費率計收。
卸船等費用,由甲方直接與到達港辦理。
第九條 費用結算
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后,甲方應先付給乙方預付運輸費用 元。乙方在船舶卸完后,以運輸費用憑據與甲方一次結算,多退少補。
第十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副本一式 份,交 等部門各存一份備案。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充分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托運人:(蓋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運人:(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班車運輸服務合同 篇21
甲方(承運人):
乙方(托運人):
依據相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平等、公平之原則,經充分協商,就乙方委托甲方運貨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承運形式
乙方委托甲方運輸(包括代理運輸,下同)發往全國各地的貨物,主要運輸方式為公路運輸。
二、代表條款
1、甲方指定代表甲方處理與乙方相關貨運事宜;該代表變更時甲方應書面通知乙方。
2、乙方指定代表甲方處理與乙方相關貨運事宜;若有變更時需及時通知甲方。
三、計量規則
貨物重量計量單位為噸,不足噸位按照1噸計算,此類貨物為重貨;若貨物體積與重量比在1~3之間,按重泡貨計量;貨物體積與重量比大于3,按泡貨計算,即立方,不足1立方按照1立方計算。
四、價格條款
1、甲方所公布的價格如有變動,則乙方同意一律按甲方罪行公布價執行,如有異議應在發貨時提出。
2、乙方有權享受甲方推出的價格優惠活動,優惠方案作為本合同附件。如乙方確認按附件享受優惠,則不得再享受其他優惠。
3、本合同適用的價格不包括政府規費、緊急附加費等其他費用。
4、本合同為與貴公司的投標性合同,具體運價根據乙方運輸貨物數量、地點及要求定價。
五、接貨及收貨
1、甲方負責在乙方指定地點接貨或接受乙方送貨,乙方要求上門接貨的需應甲方要求支付接貨費。
2、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裝貨,告知甲方貨物名稱、性質、數量、裝貨時間、地點等;大票貨物應提前二十四小時通知甲方。對于不能安全、合法運送之物品(包括、但不限于危險物品、違禁物品,下同),甲方有權拒絕接收。
六、包裝條款
1、乙方負責包裝的貨物必須按行業有關標準進行包裝,使其適合運輸;甲方不得擅自更改乙方包裝。
2、甲方負責包裝貨物或協助乙方進行發貨前的打包、裝箱的工作的,乙方應支付相應的費用。
七、托運手續
1、乙方須準確填寫有關單證,甲方建議乙方辦理貨物保價運輸,聲明貨物價值并支付保價費;乙方應當遵循誠實信用的原則,按照托運貨物的實際價值申報聲明價值,且不得超過貨物實際價值。甲方收取的保價費用以乙方托運貨物的保價聲明價值為準,貨物保價費率按甲方國內貨物保價費率表的規定計算。乙方申報保價申明價值并支付保價費,即表示乙方該對該票貨物已選擇保價服務。
2、乙方應出示或提供托運貨物所必須的相關證;對于國家規定限制運輸的物品,乙方應在交貨前完成或者委托甲方完成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手續,并附有效證件。
八、拒收條款
對已經接受委托,甲方后來發現不能安全、合法運送的物品,甲方有拒絕運輸并追究乙方違約責任之權利。
九、事項變更
在貨物到達收貨人之前,乙方有權隨時要求中止運輸、改變貨物到達地點和收貨人、返還貨物等,但應支付因此所增加的運費及其他費用。
十、乙方知情權
1、乙方發運大宗貨物或有特殊要求的貨物,在貨物啟運后,甲方應及時將發運情況通知乙方。
2、甲方應對乙方發出貨物的運行狀況進行全程跟蹤,乙方有權獲知貨物在途情況和預計到達時間。
3、若因非甲方原因(包括但不限于非甲方責任的運輸工具問題、自然災害、政府行為、戰爭等社會異常事件)造成公路運輸等無法正常進行,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
十一、通知提貨、送貨與返貨
1、貨物到達指定目的地后甲方應及時通知收貨人提貨;超過兩日未提貨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保管費。
2、乙方或收貨人要求送貨上門的,甲方應以適當方式及時、安全的將貨物送達到收貨人處,由此所增加費用由乙方或收貨人承擔。
3、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應以合理的努力將貨物退還發貨人,因此額外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支付;收件人拒絕收貨或支付運費;該貨物被認為是不可接受;無法合理確定或找到收貨人。如不能退還,三個月后甲方可以對貨物進行放棄、處置或變賣,且不就上述行為向乙方及其他人承擔任何責任。所得收入在扣除相關費用及處理費用返還乙方。
十二、結算與付款
1、甲方按以下方式與乙方結算運輸費用(必選其一):
A、周期與限額結算,結算周期為30天,當月發生的運費于下月 10 日對賬,對賬當月 25 日前乙方必須支付所有款項。
注釋:
乙方月結費用連續兩月低于 10萬 元的,甲方有權取消乙方月結權利,乙方應以現金方式結算。
在結算期屆滿時或乙方運輸費用達到結算限額時,甲方應將結算清單電傳乙方,乙方須在 5 天內確認(節假日順延),甲方電傳結算清單后的第 10天前乙方應將運費結付給甲方;乙方過期未確認的,視為默認。
因甲方開單失誤需更改運費金額,經雙方協商同意,在對賬清單上直接更改,并注明實結金額,并簽字及加蓋公章。甲方員工收款時,須憑財務出具的委托書和甲乙雙方已確認的結算清單,收款憑證不全,乙方可不予支付,凡因收款憑證不全乙方付款而造成甲方之損失由乙方負責。
B、現金即時結算。
C、甲方返單后乙方付款。
D、貨到付款、由收貨人收貨時付款。
2、付款方式可采用現金、支票和匯款三種。
3、乙方或收貨人應按時足額對甲方支付服務費用。乙方或收貨人無故不支付費用的,甲方對承運貨物可以行使處置權、留置權以及其他救濟性權利;有付款義務的收貨人拒付費用所產生的不利后果由乙方與收貨人付連帶責任。
十三、相關責任與賠償
1、甲方從貨物收運時起到交付時止承擔安全、及時的運輸責任
2、保價與賠償。甲方為乙方承運的貨物提供保價服務,由乙方自主選擇。雙方明確知曉,保價服務選擇與否對于貨物毀損、滅失之后的賠付標準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特約定賠償標準如下:
A、乙方未辦理貨物保價服務而發生貨物丟損的,甲方根據丟損貨物對應運費三倍以內予以賠償,依照此方式計算得出的賠償額超過貨物實際價值的部分無效。
B、乙方辦理貨物保價服務的,發生貨物丟損,甲方按如下規則賠償:貨物全部滅失,按貨物保價聲明價值賠償,貨物部分損毀或滅失,按聲明價值和損失比例賠償;聲明價值高于實際價值的,按實際價值賠償。
3、甲方到貨時間一般以公布時效,國家法定節假日不計算在內,時效誤差依據甲方承諾減免運費。運費減免不影響其他款項結算,也不排除甲方的不可抗力免責權。
4、乙方無正當理由不按約定期限支付運費和其他費用的,每逾期一日,按應付款額的0.5%的比例向甲方支付滯納金。
5、因乙方在托運貨物中夾帶國家禁止運輸、缺少相關手續的限制運輸物品或危險品,或者導致甲方遭受第三人索賠的,乙方應積極采取有效措施以避免甲方受到牽連,如造成甲方損失乙方須雙倍賠償。
十四、責任排除
甲方對下列事項不承擔責任:
A、因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政府行為、戰爭的社會異常事件)帶來的相關損失。
B、貨物的自然性質、質量缺陷以及貨物的合理損耗。
C、乙方自行包裝,因包裝或容器不良、從外部無法發現而造成的損失
D、乙方自行包裝,到達時外包裝完好而內件短少或損壞。
E、乙方在托運貨物中夾帶國家禁止運輸、缺少相關手續的限制運輸物品或危險品而造成的損失。
F、甲方包裝的非新品運輸,外包裝完好而內件短少或損壞。
G、因乙方托運承辦人或收貨人的過錯造成的損失。
H、承運過程中可能發生的一切間接損失(包括但不限于對所托運貨物的利益、利潤、實際用途、特殊商業價值)
十五、索賠條款
1、乙方索賠權限,貨物到達簽收后的三十日內書面提出。提交索賠資料,出具破損證明,由雙方當事人簽字認可。超過期限乙方未提出索賠要求的,視為自動放棄索賠權利
2、甲方接到有效索賠后六十日內作出答復。
十六、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如本合同到期,雙方均未提出異議,則合同有效期自動順延一個月。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兩份,乙方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班車運輸服務合同 篇22
承租人(甲方):
出租人(乙方):
簽訂時間:
簽訂地點:
甲方租用乙方車輛(車型車牌號為: )從事運輸工作,雙方就車輛租用等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的權力與義務
1、在運輸服務期間向乙方提供運輸對象和行車路線
2、有權索要乙方車輛的行駛證、保險及司機的駕駛證;有權對乙方車況進行檢查;
二、乙方的權力與義務
1、遵守交通法律法規,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認真履行職責,確保安全行車;
2、服從甲方管理及運輸安排,積極配合甲方完成運務;
3、負責運輸車輛的保險并保證甲方乘車人員及運輸物的安全,若發生事故,賠償由乙方支付,責任全部由乙方承擔;
4、堅持言行文明,工作耐心細致,樹立良好的服務意識;
5、負責運輸車輛的檢修、保養,確保車況良好,行駛安全;
6、向甲方驗交車輛行駛證,車輛保險單(含第三責任險);
三、運輸服務期限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由甲方項目部統計運輸車輛運輸路線、承載物品、運輸費用后報甲方財務部。
四、運輸費用結算方式:運輸車輛結算期限為半年,結算由甲方財務部根據項目部每月上報的運輸車輛運輸實際清單及費用,結算運輸車輛運輸期限內的費用;在甲方使用期間內,車輛使用消耗的油料及過路過橋費由乙方承擔,除此之外的車輛維修費、保養費、車輛保險、車輛違章罰款及車輛相應的手續費及車輛事故處理等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
五、運輸費用的支付:運費在運輸期滿一周內甲方財務部根據項目部每月上報的運輸車輛統計報表確定實際運輸費用;現金支付給乙方,乙方須向甲方提供稅務發票。
六、運輸車輛的調配路線及車載物品由甲方負責,司機必須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司機不得私自改變行車路線。
七、運輸車輛事故處理:在運輸期限內發生事故全部由乙方處理,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車輛事故處理及車輛維修期間,乙方不得向甲方收取運輸費用。
八、運輸車輛的維修:運輸車輛維修由乙方負責,乙方需確保運輸車輛的性能良好。
九、車輛運輸合同期滿,乙方續簽合同的時間是:合同期滿后一周內。
十、違約責任:一旦違約,則由違約方在一周內支付違約金五千元給對方。
十一、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兩種方式解決;
(1) 提交當地仲裁委員會仲裁;
(2)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其他約定事項:
1、乙方必須確保車輛的質量性能良好。
2、乙方須確保所聘請司機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更換司機,乙方有義務更換司機。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班車運輸服務合同 篇23
甲方(托運人):
地址
乙方(承運人):
地址:
依據相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平等、公平之原則,經充分協商,就甲方委托乙方運貨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合作條件 本協議簽訂前乙方須向甲方提交營業執照復印件,并交納 元合作保證金。
二、運輸方式
汽車陸路運輸
三、運輸費用及運輸期限
1、運輸價格及運輸期限詳見附件:承運人《運費價格表》。
2、乙方如有調整價格應提前30天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
四、接貨與送貨
1、甲方需提前通知乙方接貨數量、裝貨時間、到達地點,由乙方到甲方工廠或甲方指定地點接貨。
2、甲方每次托運的貨物到達10立方以上(含10立方),乙方需免費送貨上門至收貨人具體地址,10立方以下由收貨人到承運人倉庫自提,如需送貨上門費用由承運人直接向收貨人收取,收貨標準詳見附件《運費價格表》。
五、結算與付款
1、按月結算
結算周期為30天 ,當月發生的運費于次月 10 號憑上月的貨運單據(甲方指定的收貨人簽收確認單據)以及運輸明細表到甲方物流部對賬,對賬完于當月 15號到甲方財務部門辦理運費結算手續。
2、當次支付
由收貨人直接支付還乙方運輸費用。
六、權利義務
甲方責任
1、 保證所托運貨物中不夾帶政府禁止或限制運輸的貨物。
2、甲方所托運貨物必須用專用封箱帶封好,并保證外包裝的完好無損。
3、甲方須提前向乙方下達運輸通知,并向乙方提供準確的提貨、送貨及收貨人聯系方式等必要
4、在乙方按甲方要求完成運輸任務的情況下,甲方有義務按合同規定按時、全額向乙方支付運費。
乙方責任
1、 乙方及其承運工具必須具備合法營運資格。
2、 乙方應按合同要求為甲方提供安全準時的貨物運輸服務。所有由乙方原因造成無法在合同規
3、乙方對甲方有告知義務,乙方如在運輸過程中發生破損或拒收等異常情況需及時告知甲方。
4、自貨物裝運時起至貨物運抵到達地交付完畢止,乙方應對貨物的缺、損負責(不可抗力除外),
5、如查不到收貨人或者收貨人拒收貨物,乙方應及時與甲方聯系,并保管好貨物。
6、如因乙方責任(如:失貨、缺貨,未按時交貨等原因)造成客戶對甲方進行罰款或其他相關損失
7、乙方需按照附件中約定到貨時間準時將貨物送達指定地點,如超過約定時間3天未到達,則
七、事項變更
在貨物送達收貨人之前,甲方有權隨時要求中止運輸、改變貨物到達地點和收貨人、返還貨物等,但應支付因此所增加的運費及其它費用。
八、合同生效與終止
1、本合同自簽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一年;
2、任何一方解除合同,都必須以書面形式于十五日前通知對方。
3、合同任何一方違背本合同之條款,另一方有權立即通知解除本合同。
九、爭議解決
本合同項下發生之爭議,雙方當事人可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任何一方可向甲方總部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其他約定
以下約定其它未涉內容或需要補充的內容:
十一、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確定。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班車運輸服務合同 篇24
合同編號: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甲方委托乙方承擔 展覽會的展品撤展、運輸、安保押運服務等事宜,并向乙方支付相應的服務報酬。雙方經過平等協商,在真實、充分地表達各自意愿的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規定,達成如下協議,并由雙方共同恪守。
第一條 服務內容
1.1 服務項目名稱: 。
1.2 文物內容及件數: 。(或另行制作《運輸文物清單》作為本合同附件)
1.3 貨量: 立方米。
1.4 運輸線路: 。
1.5 服務內容: 包裝材料、包裝、裝卸、卡車運輸、拆包裝、運輸途中安保押運服務 。
1.6 運輸方式: 卡車陸運 , 輛。
第二條 服務標準及要求
2.1 乙方提供展品文物的包裝材料、撤展、包裝、裝卸、運輸、拆包裝及運輸途中的安保押運服務。
2.2 乙方確保在文物的操作及運輸過程中,嚴格遵守專業規定,輕拿輕放,安全駕駛,在文物包裝時應當采取必要的減震措施,確保文物穩妥,安全。
第三條 服務時間
服務時間: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條 成果驗收
4.1 乙方服務結束后應通知甲方進行驗收,經甲方代表驗收合格并簽字確認后作為付款之依據。甲方驗收代表姓名: ,聯系方式: 。
4.2如驗收結果與合同約定不符,甲方有權拒絕支付服務費用并要求乙方按合同承擔賠償損失。
第五條 服務費用及支付方式
5.1 服務費用總額為:人民幣(大寫): 元整,(¥ 元)。
該費用包括所有與履行本合同相關的一切稅費。
5.2 付款時間和比例:
付款次序付款比例(%)付款金額(元)付款條件
第一次 合同簽訂后 個工作日內支付預付款
第二次 服務驗收后 個工作日內
備注:乙方提供正規稅務發票作為甲方付款的前提條件
第六條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6.1 甲方委托乙方負責此項目之提供包裝材料、撤展、包裝、裝卸、運輸、拆包裝及運輸途中的安保押運事宜,并出具正式書面委托書給乙方。
6.2 甲方自行負責文物的清點、完殘記錄工作,并協調各主辦單位/展館/當事人之間的關系,督促各有關方面與乙方進行工作配合。
6.3 甲方提供適合乙方操作的良好、安全的工作場地,為乙方的工作提供便利;進行裝載和卸載時,甲方應提供良好、專門的安全空間供乙方完成相關操作,避免文物以及裝卸工作受到任何人為或自然因素的干擾,確保場地周邊安全。
6.4 展品抵達展場后,如因展場未布置完成等因素造成展品不能及時卸載及拆包裝,從而產生的倉儲、運輸、加班、交通等額外費用,由甲方承擔。
6.5 甲方如有因特殊原因取消項目操作、需更改或延長操作時間、改變運輸路線等情況,應及時告知乙方。
6.6 甲方及時支付乙方的服務費用。
6.7 在文物撤展、包裝、裝卸、運輸、拆包裝過程中如發現毀損,乙方應及時填寫文物受損報告,其中包括:時間、地點、受損文物編號、受損部位等。對受損文物進行拍照并盡快向甲方通報。
6.8 在文物撤展、包裝、裝卸、運輸、拆包裝過程中,由乙方人員操作失誤造成的損壞,乙方應予以相應的經濟賠償。
6.9 甲方有權監督乙方的全部服務,如有不符合甲方要求之處,乙方應予以改進。
第七條 違約責任
7.1 甲方應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和比例向乙方付款。甲方逾期付款的,應按照逾期未支付款項金額的同期銀行貸款利率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7.2 因乙方原因造成文物出現損壞,甲方有權拒付服務費用,乙方應當賠償因此而造成的損失并向甲方支付合同總價款 20 % 的違約金。
7.3 乙方未能按約定期限完成服務的,每逾期一日按合同總價款的 3 ‰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逾期達 5日,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總價款的 20 %支付違約金。由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還應當賠償損失。
第八條 不可抗力
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時,遇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應立即書面通知合同相對方,并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十五天內,向合同相對方提供相關證明文件。由合同雙方按照事件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協商決定是否變更或者解除合同。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未履行上述義務的,不能免除其違約責任。
第九條 爭議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如因本合同產生糾紛,可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未果,按以下第 種方式解決(只能選擇一種):
A.提交 人民法院管轄;
B.提交 仲裁。
第十條 合同效力及其他
10.1 合同履行期間,雙方與合同有關的來往傳真、電話、會議紀要等,均為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2 如需修改或者補充合同內容,應經甲乙雙方協商,簽訂補充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認可,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0.3乙方在任何情況下都不得向甲方經辦人提供任何形式的回扣,一經發現,甲方可立即全面終止合同,同時提請有關部門追究有關當事人的責任。
10.4 合同附件及補充協議是合同組成部分,具有與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如附件與本文不一致,以本文為準;如補充協議與本文不一致,以補充協議為準。
10.5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雙方各執 份。
(以下無正文)
甲方(法人公章)乙方(法人公章)
住所地:
法人代表:
授權代表:
電話:
開戶行:
賬號:
稅號:
日期: 年 月 日住所地:
法人代表:
授權代表:
電話:
開戶行:
賬號:
稅號:
日期: 年 月 日
班車運輸服務合同 篇25
委托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運方:(以下簡稱乙方)
第一條:服務內容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為其提供航空、公路、國內快遞等運輸服務。
第二條:服務確認方式
1、乙方通過電話或傳真接受甲方委托,提供上門收貨、提供運單、檢查等服務。
2、達成委托后甲方應及時將運輸所需全部手續移交給乙方(所運貨物需辦理審批、檢驗手續的)。
3、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后應及時辦理相關貨物手續,按雙方協商同意的承運方式及服務收費標準開具工作單,依協商的承運方式、期限規定將物品運至目的地。
第三條:運送過程中的安全要求注意事項
1、甲方所托運的貨物應有合理的、符合安全運輸的包裝,應參加保險,保險費 ‰由甲方支付,乙方可代其辦理;乙方應保證在上述服務過程中貨物的安全,如造成貨物丟失、短少、損壞等現象的,按貨物的投險申明價值賠償,最高不超過貨物的投險價值.甲方未參加保險的貨物若遺失、損壞,乙方按有關規定向甲方賠償,國內貨物最高賠償額為當票貨物運費的3倍(文件按1公斤計)。
2、 從承運貨物時,至收貨人簽收時止,乙方對貨物的遺失、短少、變質、損壞承擔全部責任。但有下列情況之一除外:
(1)不可抗力;
(2)貨物的自然屬性合理損耗或性質變化;
(3)客戶自行包裝,因內在缺陷,造成貨物受損;
(4)客戶自行包裝,外包裝完好而內裝貨物毀損、短少或遺失;
(5)甲方或收貨方本身的過錯;
(6)經了解查證非乙方責任造成的損失;
3、 收貨簽收后,該貨物產生的遺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等一切風險隨之轉移到收貨人處,乙方不負責任。
第四條:雙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查尋貨物運輸過程中的信息反饋。
2、甲方有義務按合同約定時間與乙方進行結帳,出現違約時承擔其相關責任。
第五條:爭議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有其他未盡事宜,可另行協商,達成的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六條: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定之日起生效。
甲 方: 乙 方:
稅 號: 稅 號:
公 司 地 址: 公司 地 址:
法人代表或委托人: 法人代表或委托人:
簽 字 日 期 : 簽 字 日 期:
班車運輸服務合同 篇26
甲方:
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
傳真:
乙方:
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
傳真:
經過平等、友好協商,甲、乙雙方就空運貨物出口運輸事宜,于年月日簽訂如下協議:
(一) 委托事項
甲方接受乙方委托,承接乙方委托的空運出口運輸業務。乙方指定甲方作為其代理人,代為安排提貨、辦理出口報關和出口商品檢驗檢疫等事務。
(二) 乙方應在每票貨物出運之前五個工作日以書面形式(包括信函、傳真、電報、電傳)向甲方提交《出口運輸委托書》(簡稱“委托書”或“托單”)。
“委托書”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托運人(shipper)名稱、姓名、地址、聯系方式;
收貨人(consignee)名稱、姓名、地址、聯系方式;
通知方名稱、姓名、地址、聯系方式;
航班號、日期、始發港、目的港;
貨物品名、件數、重量、體積、聲明價值;
運費及其它費用的標準和支付方式;
托運人的簽名、蓋章、日期。
乙方提交的委托書沒有簽名蓋章缺乏上述部分或全部內容的,乙方應按照甲方要求進行補正,否則甲方有權拒絕接受委托。
(三) 乙方委托甲方代為辦理貨物出口報關和出口商品檢驗檢疫等事務的,應及時向甲方提供辦理上述事務所需的文件和單證。乙方應對其提供的文件和單證的真實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負責。
(四) 乙方在向甲方發出委托后要求撤消或變更委托事項、委托內容的,應采用書面形式并得到甲方的認可,乙方應補償甲方由此付出的額外費用。
(五) 接收貨物如果甲方在收貨時發現乙方的貨物表面狀況(包括外包裝)不良,甲方有權拒絕接收貨物。如果乙方不能在甲方要求的時間內對貨物及其包裝進行改良,甲方有權停止為乙方出運貨物。由于甲方原因未能在乙方指定時間內將貨物按排出港,乙方有授向甲方提出損失索賠。
(六) 對貨物的要求
乙方不應在其托運的貨物中夾帶禁止運輸、限制運輸物品和危險物品。有關對禁止運輸、限制運輸物品和危險物品的規定以國際公約、相關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行業協會等的明文規定為準。如乙方謊報貨物品名,夾帶上述物品,乙方應對由此而造成的甲方的全部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七) 乙方應向甲方支付與貨物運輸有關的所有運雜費用。
乙方應在貨物起飛后30天內將相應款項支付給甲方。
(八) 本協議有關的任何事務,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及相關國際公約的規定。
(九) 協議的修改和補充
對本協議的修改和補充應采用書面形式,并得到雙方的書面確認。修改和補充從雙方書面確認之日起生效。
(十) 本協議自雙方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協議的有效期至年月日止。
(十一) 本協議以傳真形式簽訂確認,同具法律效力。
(十二) 簽約地:
甲方:
日期: 年月 日
乙方:
日期: 年月 日
出口運輸合同范本5篇(二)
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為促進運輸及對外進出口貿易的發展,甲,乙雙方就有關海運出口,出口訂艙,報關,運輸,財務等方面事宜,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共同協議:
一、委托
乙方委托甲方于中國_________地區辦理國際貨物出口運輸服務。
二、責任與范圍
2.1 乙方負責提供貨源,并將貨物交予甲方安排出運。
2.2 乙方訂艙時,應提供相關出口報關文件,依據不同貿易性質備齊所需之單證包括:合同,商檢證明,核銷文件,許可證,報關單,手冊,發票,裝箱單,出口報關單副本,協議書及國家規定之有關批文等合法,合格文件。
2.3 訂艙時,乙方應及時傳真或送交甲方正確之海運托單,托運單應明確標明乙方開發票客戶名稱。托運單內容應注明所托運貨物之件數,重量,體積,目的港,裝船日期,貨物品名(中英文品名),運價及特別要求。如果托運單內容未注明事宜,由此引起后果責任由乙方承擔。
2.4 甲方負責承辦乙方所委托之出口包括:出口訂艙,報關,報驗,裝箱,發單及文件交接工作,甲方依乙方要求安排裝期出運,并及時告知乙方中轉港信息及目的港情況。正常情形下,開航日起30天內甲方得按時將有關文件單證歸還乙方,甲方對已簽收的乙方單證文件負有責任,不得遺失。另外,甲方有權暫扣乙方單證直至乙方按時結清各項應付費用。
2.5 乙方所出運之貨物,不得夾帶易燃易爆物品及國家規定禁止出口之物品。甲方不接受尸體,骨灰和活動物之運輸。如果乙方違反本規定,將依法承擔由此造成的各項損失。
2.6 訂艙內容要求更改,或取消時,乙方須書面通知甲方,并與甲方操作確認,若貨物已進港或已離港,甲方有權拒絕更改之要求。
2.7 船期更改,體積,重量,件數不符,甲方有責任于貨物進港前主動通知乙方,并與乙方書面確認通知,乙方亦得及時與甲方書面確認上述更改內容或要求退關,否則,甲方有權將乙方所委托的貨物正常出運。
2.8 如遇貨物體積,重量雙方有爭議之情形,乙方付款暫以甲方倉庫丈量標準付款,待貨物抵達目的港,依目的港返回之確認體積,重量為準,采多退少補的方式確定運費。或者乙方可到甲方倉庫復核,如果甲方錯誤,乙方來回合理車費甲方承擔(限_________元人民幣內),為了減少在甲方倉庫問題上爭議,甲方雙方遵守如下規定:
(1)乙方的貨物根據甲方提供有進倉編號的進倉通知書進甲方倉庫(進倉通知書上乙方有義務填寫相應內容),甲方倉庫有責任根據托運單,進倉通知書核對進倉庫件數,包裝情況,麥頭等,主動出具倉庫收貨回執。乙方有義務讓相關人員送貨到甲方倉庫,如果乙方送貨是司機,應視司機是全權代表乙方。如果乙方要求當場丈量尺寸,甲方有義務按乙方要求工作。爭議比較大的情況如布匹,捆扎,草包,和不規則外包裝甲乙雙方應在送貨時及時丈量,雙方就地確認。
(2)乙方送貨如是多筆貨物混在一起送入甲方倉庫,乙方提供進倉通知書,表面實際麥頭資料和件數包裝資料,規格等要求甲方分貨,如果一切分貨資料正確,人為錯誤,后果甲方承擔。
2.9 甲方目的港代理,保證合理收費,除正常目的港費用及手續費外不得超收,如有任何超收情形,甲方有責任代乙方索問超收差額。
2.10 甲方于每月初將上個月乙方欠費清單傳交乙方。乙方需于三個工作日予以確認,如有疑義即應向甲方提出書面更改要求,如無疑義最遲應于收到甲方運費清單后的五個工作日之內付清運費。運價生效日期以開航日期為準。
三、結算方式
經甲,乙雙方協商,乙方同意按以下第種方式結算費用,并簽發提單。
3.1 海洋運費以美元結算。如以人民幣結算,匯率暫以:1美元=_________人民幣。
3.2 凡乙方指定第三方付款,發生的拒付,少付,延期等事宜,乙方仍負有支付的義務。
3.3 乙方對于應付給甲方的費用,應在規定的付款期限內以協議的約定方式支付,不能隨意扣減或拒付。
3.4 如遇乙方未按協議規定準時付費,乙方除承擔所欠費用每天萬分之五違約金外,甲方有權立即終止協議,并有權在海外暫扣貨物及國內暫扣乙方所有單證(包括提單,外匯核銷單,退稅報關單等),直至乙方結清費用止。扣貨,證期間,所造成目的港及裝貨港之額外經濟損失,甲方不予承擔任何費用和法律責任,完全和全部由乙方承擔。
四、協議終止
4.1 甲方或乙方如要提前終止本協議,應提前三十天正式書面并電話確認通知對方財務部,雙方應在結清所有費用后本協議才能自動終止。
4.2 協議終止后,協議雙方仍應承擔原協議內所規定之雙方應履行而尚未執行完畢的義務與責任。
五、協議更改
本協議可經雙方書面確認修改內容,經雙方共同簽字確認后依簽字日期為準立即生效,任何修改補充內容雙方未經簽字確認前仍按原協議內容執行。
六、法律與仲裁
6.1 本協議不適用于個人,只使適用于公司。
6.2 甲方,乙方協議簽章依公司公章,法人或公司相關職位人士簽字為憑。
6.3 本協議所有規定事宜,受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法律管轄。
6.4 協議雙方執行協議發生爭議時,應先行協商解決,如無效以法定程序照章辦理。
七、協議生效
7.1 本協議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生效前,乙方應結清所有甲方簽約前已發生之費用,本協議方可執行。
7.2 本協議之有效期自簽訂日期起,以_________年為限,協議期滿之前,甲乙雙方如未接獲對方正式書面通知,本協議則自動延長一年。
7.3 本協議一式正本二份,雙方各執正本一份留存并遵守執行。
7.4 一切附加協議,和本協議同樣有效約束雙方,否則視為違約,并且違約方承擔一切經濟損失和法律責任。
八、特別聲明
8.1 甲方原則上不接受危險品,半危險品貨物的訂艙,如乙方有危險品或半危險品貨物要委托出運,須提前和事先書面和電話通知甲方。如若違約,則由乙方承擔一切法律及經濟責任。
8.2 乙方的參展或緊急貨物要求出運時,應事前書面通知甲方,經雙方確認航期后再行安排訂艙裝運,否則甲方不承擔延誤運輸之責任。
8.3 貨物出運后,乙方要求退運,或更改目的港,或中轉港更改運輸方式的,須經雙方書面確認及有關費用,而乙方尚未於上海預結算費用前,甲方有權暫停執行上述更改要求,期間所產生之額外經濟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8.4 乙方目的港收貨人,經甲方目的港代理通知后,如逾期未提貨,目的港產生之額外費用由乙方目的港收貨人全部自行承擔。如若乙方目的港收貨人放棄貨物,則由乙方承擔目的港所產生的一切費用。
九、本協議于是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于_________簽訂。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班車運輸服務合同 篇27
甲方:____
聯系電話:____
乙方:____
聯系電話:____
第一條總則
1、本協議用于規定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雙方獨立經營,并且有意向共同合作。
2、乙方將接受甲方委托開展門到門送貨服務。
3、本協議的簽署不代表甲乙雙方有任何形式的勞動雇傭關系,乙方作為甲方的服務代理為甲方提供服務,甲方根據乙方提供的`服務向乙方支付運費。
4、乙方必須按甲方的服務規范與要求安全、準時地完成接送貨運輸服務。
5、乙方如將貨物錯運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應無償運至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如果貨物逾期到達,乙方應支付甲方四倍相應運費作為違約金。
6、乙方應保證貨物及時、安全、完好地運抵目的地,自乙方提取貨物簽收時起至交付收貨人簽收(或貨物到達部門交接)以前,承擔貨物在運輸途中發生的一切風險和損失。
第二條操作規章
1、甲方按銷售任務制定運輸計劃后,電話或短信通知乙方,乙方按甲方要求完成送貨。
2、乙方交貨完成后電話或短信通知甲方,并將客戶簽收的《送貨單》回單,兩天內交給甲方。
3、送貨地點:___________
4、備注: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附則
1、本協議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持有一份,乙方持有一份。
2、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甲方(簽字蓋章):____方(簽字蓋章):____
簽訂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班車運輸服務合同 篇28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確認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西安市汽車租賃業管理辦法》之相關規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誠信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簽訂本合同,承諾共同信守。
第一條 服務內容
1.1 乙方提供給甲方服務的車輛為_____ (車輛品牌及型號),共_____ 輛,具體參數及配置為_____ 。(或另行制作《車輛清單》作為本合同附件)
1.2 行車路站點線圖:_____ 。(或另行制作《行車路站點線圖》作為本合同附件)
1.3 行車次數及時間:_____ 。
第二條 服務要求
2.1 乙方保證為甲方提供的所有班車均具備供暖、空調設施,且車輛外觀整潔,車內環境清潔,機械性能安全可靠,所有座位均安裝有座套和頭套,且每周更換一次,而且要確保客車始終擁有及時的保養和完好的車況。并保證符合車輛行政管理部門規定的技術要求,做到證照齊全;車輛保險手續齊全,具有足額的座位險、交強險。
2.2 乙方應為每部車輛配備司機和乘務員各一名,并確保所有的駕駛員具有真實、有效的駕駛證,并熟悉《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關內容,司機、乘務人員著裝整潔、職業,服務態度文明友好,司機在班車行程內應全程負責甲方乘車員工的乘車安全,班車司機應相對固定,更換司機每月不得超過 3 次(不論每次更換時間長短),乙方應及時將更換后司機的相關信息書面通知甲方。乙方同意一旦收到甲方對班車司機的投訴,并說明要求更換的理由,應即時更換該名司機。
2.3 甲方有權最終決定所有班車的車型、行車路線、接送站點及發車時間,如果甲方需要調整所需的班車服務,乙方同意按甲方的要求進行必要的、合理的調整。如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隨意更換班車所用車輛,如發生類似情況,甲方有權扣除當月車款總額的 10% ,并要求乙方在 1 日內將車輛更換為本合同所約定之車輛。
2.4 乙方保證其班車及班車司機應提前 20分鐘 到達指定運輸線路的始發站。如果由于班車故障,則乙方應當另行安排車輛接替,保證甲方乘客在40分鐘內及時換乘,未能及時換乘的視為延誤,每出現一次,乙方應當向甲方賠償200元的延誤費;如因班車司機人為原因,班車不能按時出發或不能按規定時刻表運行時,視為乙方延誤。在上述情況下,甲方首站乘車員工在規定發車時間后,超過20分鐘仍未見到乙方車輛時,甲方員工可選擇出租車上、下班,并沿途通知或搭載其他員工,乙方應在24小時內為甲方員工報銷出租車費用。
2.5 乙方提供的車輛及內飾必須符合相應的安全標準和規定,乙方駕駛員在執行班車任務時禁止使用手提電話,否則甲方有權向乙方進行投訴。
第三條 服務期限
本合同的期限為____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四條 服務驗收
4.1 甲方驗收代表姓名:____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
4.2 乙方在服務每滿______ 月后,須向甲方該階段客運服務具體情況(包括但不限于服務車輛、司機及乘務員信息、每日客運詳情)的書面報告,并經甲方驗收代表簽字認可,該方案與報告作為確認乙方服務成果以及甲方支付服務費的依據。
第五條 服務費用及付款
5.1 甲方支付班車的服務費,服務期限內全部車輛總計人民幣______ 元,大寫:___________ ,乙方應負擔所提供班車的相關費用,包括燃油費、保險費及維修保養費等。除此之外,甲方不承擔其它任何費用。
5.2 甲方在合同生效后,以 轉賬支票方式 于每季度首月15日前(如遇休息日或條假日,付款日期順延至收假后首個工作日)全額向乙方支付上季度的運費人民幣________ 元,大寫:______________ 。
5.3 乙方在向甲方申請支付服務費用時,應出具國家正式票據,若未出具,甲方有權拒絕付款。
第六條 甲方權利與義務
6.1 甲方應按合同規定按時向乙方支付班車服務費。
6.2 有權獲知保證安全駕駛所需的車輛技術狀況及駕駛員資格信息。
6.3 甲方需要變更任何行車路線,接送站點和班車時間及班次時,應及時通知乙方。
6.4 甲方應采取一切必要的紀律和措施,確保班車乘客按秩序上、下車就座,保持車內衛生,自覺維護班車設施,防止班車發生任何損壞。
6.5 甲方乘車人員憑有效證件或識別標志乘車,防止無關人員混入車內,自覺遵守乘車規定,按規定地點上下車,不得攜帶寵物乘車。
6.6 如乘車人員超過核定人數時,乙方可以拒載。甲方如需臨時增加車輛,需向乙方支付相應費用。
第七條 乙方權利與義務
7.1 乙方應嚴格按班車服務條款的規定為甲方提供班車服務,乙方保證其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的法律和法規要求的資質。
7.2 乙方所提供的班車在任何需要修理、保養、年檢時,乙方應調撥規格及質量條件相同的臨時班車,替代原來的車輛提供班車服務,且不再向甲方另收費用。在上述情形下,乙方應提前 3 日通知甲方,且乙方提供的臨時替換車輛須經甲方認可。
7.3 乙方應負責招聘、雇傭培訓及管理所需班車司機,負責支付其工資和其它必要的雇傭費用。乙方安排的駕駛員,在行車時時速應控制在60公里(高速公路80公里)以內,確保車輛的行車安全。
7.4 乙方應對班車司機的行為負完全責任。乙方保證班車司機均已接受過有關交通規則,安全駕駛方面的培訓,包括乙方自己的安全規章及制度的培訓。一旦有任何班車司機違反交通法規、安全制度及合同約定造成事故,乙方應承擔全部責任。
7.5 如果在班車乘客乘坐或上、下乙方的班車時,因乙方原因出現任何事故導致發生甲方職工或第三人財產損失或人身傷亡時,乙方應當承擔甲方職工或第三人的損害賠償。
7.6 乙方每年對駕駛員考評一次,包括安全意識、駕駛經驗、事故記錄和年度體檢等,乙方有義務將上述考評記錄、體檢結果等交予甲方檢查。
7.7 為了促進更好的服務與溝通,每月甲方員工對乙方的投訴次數不能超過5次,如果超過5次甲方將書面警告乙方。并且對于每次投訴,應在接到投訴后三日內盡快圓滿解決。如果投訴超過1個月還不能解決或者累計兩個月投訴每月超過5次,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則須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總額10%的違約金。
第八條 違約責任
8.1 甲方應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和比例向乙方付款。甲方逾期付款的,應按照逾期未支付款項金額的同期銀行貸款利率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8.2 若乙方在合同期間內不按甲方規定的線路、時間、地點行車,季度累計延誤 2次 的,發生服務質量問題等,甲方有權扣除本季度運費的 30% 作為違約金,且暫停支付運費,責令乙方盡心整改,待整改合格后,方可恢復支付運費。季度累計延誤 3次以上(包括3次),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總價款的 30 %支付違約金。
8.3 經道路運營部門認可的專業檢測機構認定車輛達不到一級標準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8.4 若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的主要義務,甲方應當自乙方不履行義務之日起七日內書面致函乙方,催告乙方,若乙方在甲方催告后三日內仍不履行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乙方應承擔合同未履行部分總金額 30% 的違約金。
第九條 特別約定
9.1 當燃油價格漲跌幅度達當前價格_________________ (如:零號柴油7.14元/升,負十號柴油7.56元/升)的30%時,雙方可協商調整運費,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9.2 陜西省省級單位政府采購中心作為合同的確認方,協助甲、乙雙方簽訂并執行本合同。
第十條 不可抗力
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時,遇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應立即書面通知合同相對方,并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十五天內,向合同相對方提供相關證明文件。由合同雙方按照事件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協商決定是否變更或者解除合同。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未履行上述義務的,不能免除其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 爭議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如因本合同產生糾紛,可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未果,按以下第_____ 種方式解決(只能選擇一種):
A.提交____________ 人民法院管轄;
B.提交____________ 仲裁。
第十二條 合同效力及其它
12.1合同履行期間,雙方與合同有關的來往傳真、電話、會議紀要等,均為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2 如需修改或者補充合同內容,應經甲乙雙方協商,簽訂補充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認可,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2.3乙方在任何情況下都不得向甲方經辦人提供任何形式的回扣,一經發現,甲方可立即全面終止合同,同時提請有關部門追究相關當事人的責任。
12.4 合同附件及補充協議是合同組成部分,具有與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如附件與本文不一致,以本文為準;如補充協議與本文不一致,以補充協議為準。
12.5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 份,雙方各執_____ 份。
甲方(法人公章) 乙方(法人公章)
住所地: 住所地: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授權代表: 授權代表:
電話: 電話:
開戶行: 開戶行:
賬號: 賬號:
稅號: 稅號: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班車運輸服務合同 篇29
甲方:
地址:
電話: 傳真:
聯系人:
乙方:
地址:
電話: 傳真:
聯系人: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就貨物出口運輸代理服務達成如下委托協議:
一、服務內容
乙方委托甲方將貨物自國內口岸出口運往世界各地港口,業務范圍包括:出口艙位洽訂,代辦倉儲報關,代辦陸路集裝箱運輸,簽發提單及其他相關業務。
二 、服務要求
甲方接受委托后,依照乙方具體要求(以乙方書面/電子托運單為準)及時快捷、穩妥將貨物運抵乙方指定的目的港。
三 、費用結算與付款
海運費及其他有關費用根據訂艙委托書上(托運單)約定的價格或者其他書面資料來計算,如果在辦理貨物出口運輸過程中發生額外的費用,應該由乙方承擔,具體金額以甲方開具的額外費用通知單為準。
據實際發生的費用情況,雙方約定按次、按期結算費用:包括運費、附加費、代墊費用以及額外費用。
雙方確認費用后乙方需按約定的時間將費用匯至甲方指定之銀行賬戶,甲方為乙方開具稅務發票
四、違約責任
甲方必須按乙方的委托要求代理貨物出口業務,在辦理委托運輸過程中產生任何意外情況需及時通知乙方,乙方必須按約定的付款方式與期限支付費用,否則甲方有權扣押貨物及提單直至收妥費用為止。
五、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一年內有效,合同期滿后雙方無異議,則續約,否則合同終止。
六、其他約定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雙方本著真誠合作的精神,通過友好協商解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班車運輸服務合同 篇30
合同編號: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
班車運輸服務合同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確認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西安市汽車租賃業管理辦法》之相關規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誠信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簽訂本合同,承諾共同信守。
第一條服務內容
1.1 乙方提供給甲方服務的車輛為 (車輛品牌及型號),共 輛,具體參數及配置為 。(或另行制作《車輛清單》作為本合同附件)
1.2 行車路站點線圖: 。(或另行制作《行車路站點線圖》作為本合同附件)
1.3行車次數及時間: 。
第二條服務要求
2.1 乙方保證為甲方提供的所有班車均具備供暖、空調設施,且車輛外觀整潔,車內環境清潔,機械性能安全可靠,所有座位均安裝有座套和頭套,且每 周 更換一次,而且要確保客車始終擁有及時的保養和完好的車況。并保證符合車輛行政管理部門規定的技術要求,做到證照齊全;車輛保險手續齊全,具有足額的座位險、交強險。
2.2 乙方應為每部車輛配備司機和乘務員各一名,并確保所有的駕駛員具有真實、有效的駕駛證,并熟悉《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關內容,司機、乘務人員著裝整潔、職業,服務態度文明友好,司機在班車行程內應全程負責甲方乘車員工的乘車安全,班車司機應相對固定,更換司機每月不得超過 3次(不論每次更換時間長短),乙方應及時將更換后司機的相關信息書面通知甲方。乙方同意一旦收到甲方對班車司機的投訴,并說明要求更換的理由,應即時更換該名司機。
2.3 甲方有權最終決定所有班車的車型、行車路線、接送站點及發車時間,如果甲方需要調整所需的班車服務,乙方同意按甲方的要求進行必要的、合理的調整。如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隨意更換班車所用車輛,如發生類似情況,甲方有權扣除當月車款總額的 10% ,并要求乙方在 1 日內將車輛更換為本合同所約定之車輛。
2.4 乙方保證其班車及班車司機應提前 20分鐘 到達指定運輸線路的始發站。如果由于班車故障,則乙方應當另行安排車輛接替,保證甲方乘客在40分鐘內及時換乘,未能及時換乘的視為延誤,每出現一次,乙方應當向甲方賠償200元的延誤費;如因班車司機人為原因,班車不能按時出發或不能按規定時刻表運行時,視為乙方延誤。在上述情況下,甲方首站乘車員工在規定發車時間后,超過20分鐘仍未見到乙方車輛時,甲方員工可選擇出租車上、下班,并沿途通知或搭載其他員工,乙方應在24小時內為甲方員工報銷出租車費用。
2.5 乙方提供的車輛及內飾必須符合相應的安全標準和規定,乙方駕駛員在執行班車任務時禁止使用手提電話,否則甲方有權向乙方進行投訴。
第三條服務期限
本合同的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條服務驗收
4.1 甲方驗收代表姓名: ;聯系方式:
4.2 乙方在服務每滿 月后,須向甲方該階段客運服務具體情況(包括但不限于服務車輛、司機及乘務員信息、每日客運詳情)的書面報告,并經甲方驗收代表簽字認可,該方案與報告作為確認乙方服務成果以及甲方支付服務費的依據。
第五條服務費用及付款
5.1 甲方支付班車的服務費,服務期限內全部車輛總計人民幣 元,大寫: ,乙方應負擔所提供班車的相關費用,包括燃油費、保險費及維修保養費等。除此之外,甲方不承擔其它任何費用。
5.2 甲方在合同生效后,以 轉賬支票方式 于每季度首月15日前(如遇休息日或條假日,付款日期順延至收假后首個工作日)全額向乙方支付上季度的運費人民幣 元,大寫: 。
5.3 乙方在向甲方申請支付服務費用時,應出具國家正式票據,若未出具,甲方有權拒絕付款。
第六條甲方權利與義務
6.1 甲方應按合同規定按時向乙方支付班車服務費。
6.2 有權獲知保證安全駕駛所需的車輛技術狀況及駕駛員資格信息。
6.3 甲方需要變更任何行車路線,接送站點和班車時間及班次時,應及時通知乙方。
6.4 甲方應采取一切必要的紀律和措施,確保班車乘客按秩序上、下車就座,保持車內衛生,自覺維護班車設施,防止班車發生任何損壞。
6.5 甲方乘車人員憑有效證件或識別標志乘車,防止無關人員混入車內,自覺遵守乘車規定,按規定地點上下車,不得攜帶寵物乘車。
6.6 如乘車人員超過核定人數時,乙方可以拒載。甲方如需臨時增加車輛,需向乙方支付相應費用。
第七條乙方權利與義務
7.1 乙方應嚴格按班車服務條款的規定為甲方提供班車服務,乙方保證其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的法律和法規要求的資質。
7.2 乙方所提供的班車在任何需要修理、保養、年檢時,乙方應調撥規格及質量條件相同的臨時班車,替代原來的車輛提供班車服務,且不再向甲方另收費用。在上述情形下,乙方應提前 3日通知甲方,且乙方提供的臨時替換車輛須經甲方認可。
7.3 乙方應負責招聘、雇傭培訓及管理所需班車司機,負責支付其工資和其它必要的雇傭費用。乙方安排的駕駛員,在行車時時速應控制在60公里(高速公路80公里)以內,確保車輛的行車安全。
7.4 乙方應對班車司機的行為負完全責任。乙方保證班車司機均已接受過有關交通規則,安全駕駛方面的培訓,包括乙方自己的安全規章及制度的培訓。一旦有任何班車司機違反交通法規、安全制度及合同約定造成事故,乙方應承擔全部責任。
7.5 如果在班車乘客乘坐或上、下乙方的班車時,因乙方原因出現任何事故導致發生甲方職工或第三人財產損失或人身傷亡時,乙方應當承擔甲方職工或第三人的損害賠償。
7.6 乙方每年對駕駛員考評一次,包括安全意識、駕駛經驗、事故記錄和年度體檢等,乙方有義務將上述考評記錄、體檢結果等交予甲方檢查。
7.7 為了促進更好的服務與溝通,每月甲方員工對乙方的投訴次數不能超過5次,如果超過5次甲方將書面警告乙方。并且對于每次投訴,應在接到投訴后三日內盡快圓滿解決。如果投訴超過1個月還不能解決或者累計兩個月投訴每月超過5次,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則須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總額10%的違約金。
第八條違約責任
8.1 甲方應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和比例向乙方付款。甲方逾期付款的,應按照逾期未支付款項金額的同期銀行貸款利率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8.2 若乙方在合同期間內不按甲方規定的線路、時間、地點行車,季度累計延誤 2次 的,發生服務質量問題等,甲方有權扣除本季度運費的 30% 作為違約金,且暫停支付運費,責令乙方盡心整改,待整改合格后,方可恢復支付運費。季度累計延誤 3次以上(包括3次),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總價款的 30 %支付違約金。
8.3 經道路運營部門認可的專業檢測機構認定車輛達不到一級標準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8.4 若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的主要義務,甲方應當自乙方不履行義務之日起七日內書面致函乙方,催告乙方,若乙方在甲方催告后三日內仍不履行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乙方應承擔合同未履行部分總金額 30%的違約金。
第九條特別約定
9.1 當燃油價格漲跌幅度達當前價格 (如:零號柴油7.14元/升,負十號柴油7.56元/升)的30%時,雙方可協商調整運費,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9.2 陜西省省級單位政府采購中心作為合同的確認方,協助甲、乙雙方簽訂并執行本合同。
第十條不可抗力
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時,遇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應立即書面通知合同相對方,并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十五天內,向合同相對方提供相關證明文件。由合同雙方按照事件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協商決定是否變更或者解除合同。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未履行上述義務的,不能免除其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爭議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如因本合同產生糾紛,可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未果,按以下第 種方式解決(只能選擇一種):
A.提交 人民法院管轄;
B.提交 仲裁。
第十二條 合同效力及其它
12.1合同履行期間,雙方與合同有關的來往傳真、電話、會議紀要等,均為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2 如需修改或者補充合同內容,應經甲乙雙方協商,簽訂補充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認可,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2.3乙方在任何情況下都不得向甲方經辦人提供任何形式的回扣,一經發現,甲方可立即全面終止合同,同時提請有關部門追究相關當事人的責任。
12.4合同附件及補充協議是合同組成部分,具有與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如附件與本文不一致,以本文為準;如補充協議與本文不一致,以補充協議為準。
12.5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雙方各執 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