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易勞動服務合同(精選3篇)
簡易勞動服務合同 篇1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實施條例等規定,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自愿簽訂本合同,并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經甲乙方雙方協商一致,勞動合同期限采取下列第 條形式:
1、 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于 年 月 日生效,于 年 月 日終止。
其中:試用期為 月(日、天)。
2、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于 年 月 日生效,其中:試用期為 月(日、天)。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于 年 月 日生效,于甲乙雙方約定以某項工作的完成時間為終止。
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之內。
二、工作內容
1、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 崗位從事 工作。
甲方根據工作需要,經與乙方協商,可對乙方工作崗位進行調整。調整后的工作崗位及所從事的工作為。
2、甲方應合理確定勞動定額標準。乙方應按照甲方工作崗位的要求,按時完成工作任務,并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三、勞動工時
1、甲方實行國家規定的以下第 ( ) 種工時制度。
(1)標準工時制;(2)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3)不定時工作制。
甲方依法實行綜合計算工作制和不定時工作制需經當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準后方可執行。
2、實行計件工資制的,其勞動工時由甲乙雙方依法協商確定。
四、勞動報酬
甲方每月 日發放工資。
1、甲方實行全日制計時工資的,工資標準為每月(日) 無 元。試用期每月(日)工資標準為 無 元;
2、甲方實行計件工資制的,雙方約定的定額(單價)標準為每 無 元。
3、其他約定:
工資標準不得低于當年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1、 甲方應按照國家、自治區及兵團有關規定,為乙方參加社會保險,費用繳納比例參照相關規定。
2、 乙方因工負傷的工傷保險待遇按國家、自治區及兵團有關規定執行。
3、 其他約定:
六、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1、 甲方應根據工作需要,為乙方進行崗前安全生產教育,并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勞動工具和安全防護用具,依法制定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2、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的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發生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3、乙方對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違章作業的,有權拒絕執行;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申訴。
七、勞動紀律
1、 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勞動紀律和安全操作規程。
2、乙方違反《民法典》第三十九條規定之一的,甲方可依法解除本合同。
八、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1、 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依法變更、續訂、解除本合同。解除合同經濟補償依據《民法典》第三十七條、第三十八條、第三十九條、第四十條、第四十六條規定執行。
2、勞動合同期滿終止或解除的,甲方應依法為乙方出具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
九、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甲乙雙方違反《民法典》規定的,應依法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十、當事人雙方約定的其他內容:
乙方未按照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進行違章作業,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和甲方共同承擔,甲方承擔50%,乙方承擔50%。
十一、勞動爭議處理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當事人一方有權向當地有管轄權的勞動監察部門舉報,或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一年內向當地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當事人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二、其他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合同條款與現行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及現行勞動保障政策規定相悖的,按現行法律法規及政策規定執行。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涂改或未經書面授權代簽無效。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授權委托人(簽字) : 身份證號碼: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字日期: 年 月 日
簡易勞動服務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一、勞務服務形式
甲方根據乙方實際用工需要,組織相關勞務人員,并與他們簽訂勞動合同或協議,建立勞動關系,以外派勞務形式到乙方從事乙方指定的范圍工作。
二、甲方權利和義務
1、 甲方派遣的勞務人員應符合下列條件:
(1) 年齡周歲;
(2) 身體健康經市級醫院體檢合格無色盲(色弱)視力《 》以上、無乙肝或乙肝病毒攜帶等傳染病和重大疾病;
(3)文化以上學歷。
(6) 女性無身孕,不 在產后休養期或哺乳期。
2、 甲方需提供勞務人員的基本資料給乙方,以便乙方對他們的管理。
3、 甲方派遣的勞務人員應是甲方的合法雇員, 他們在乙方工作期間,不能被視為乙方的雇員。
4、 甲方勞務人員到乙方工作之前甲方應對他們進行甲方的規章制度培訓、法律、法制和禮貌禮節等素質教育。
4、 甲方勞務人員在乙方工作期間必須嚴格遵守乙方的規章制度服從乙方的管理和安排。
5、 甲方應在一周內接納乙方在《勞動法》規定范圍內辭退的勞務人員。
6、 甲方應根據乙方提供的人員調換或增補要求在15天內及時滿足乙方的人員需求,保障乙方的正常生產。
7、 甲方應及時配合做好因乙方訂單減少勞務人員部分撤離乙方的工作;如乙方訂單增加,
8、 甲方應在一個月內將原撤離乙方的勞務人員重新派遣給乙方。
9、 甲方根據乙方提供的勞務人員考勤表和工資發放明細表負責按月發放勞務人員的工資不得以任何名義抵扣他們的工資。
10、 甲方應按國家規定為勞務人員參加社會保險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
11、 甲方應為勞務人員辦理勞務所需的各項手續并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
12、 甲方勞務人員發生工傷事故時, 甲方應迅速派人前往處理并負責以甲方名義申報工傷同時做好工傷鑒定和工傷理賠事宜。
三、乙方權利和義務
1、 乙方根據生產訂單需要向甲方書面提出勞務數量、條件、用工期限和薪資待遇等;
2、 乙方安排甲方勞務人員從事合法工作,并負責甲方勞務人員的考勤 每月底將當月勞務人員的考勤和工資明細表提供給甲方。
3、 乙方應負責對甲方的勞務人員進行乙方規章制度、安全生產和業務培訓負責對他們的管理。
4、 乙方應為甲方勞務人員提供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和工作環境。
5、 乙方必須實行國家規定的工作制度,乙方確應工作需要甲方勞務人員加班時應遵守《勞動法》有關規定支付他們的加班工資或給予相應的調休。
6、 甲方勞務人員在乙方工作期間 應享有國家規定的公休和法定假期如工作需要加班應按《勞動法》有關規定支付他們的加班工資。
7、 乙方根據甲方勞務人員的不同崗位給予他們不同的工資報酬在甲方勞務人員提供了正常勞務情況下其報酬不得低于最低工資標準。
8、 乙方承擔甲方勞務人員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用(養老、醫療、工傷)除規定應由個人繳納的部分。
9、 乙方應對甲方勞務人員發生工傷事故時進行及時搶救并立即通知甲方前往處理 配合甲方做好勞務人員的工傷申報工作。
10、 甲方勞務人員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以要求甲方給予調換:
(1) 嚴重違反乙方勞動紀律或規章制度的;
(2) 嚴重失職、營私舞弊 給乙方利益造成損害的;
(3) 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4) 因患病在規定醫療期滿后不 能從事原工作的;
(5) 不能勝任崗位工作的經培訓或調換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11、 甲方勞務人員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不能要求甲方給予調換:
(1) 工傷醫療期內的;
(2) 女性勞務人員在孕期、產假和哺乳期內的。
12、 乙方應提供給甲方勞務人員每日一頓工作餐或工作餐費、住宿或房租補貼。
四、勞務管理費標準和支付辦法
1、 甲方每月向乙方按_____元/人收取勞務管理費;
2、 甲方每月按勞務人員工資總額的_____%向乙方收取營業稅;
3、 乙方在每月______日前將甲方勞務人員工資總額、勞務管理費、營業稅、社會保險費匯入甲方指定銀行賬戶。
五、其它事項
1、 甲乙雙方如違反上述協議條款之一而造成損失的各方都有權向對方提出賠償要求。
2、 本協議條款與《勞動法》及其它法律法規相悖以《勞動法》及其它法律法規為準。
3、 本協議有效期一年自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如雙方未提前一個月提出終止協議本協議有效期將自動延長一年。
4、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即生效。
5、 本協議執行過程中雙方對未盡事宜可另行協商解決或簽訂補充協議。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簡易勞動服務合同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營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戶口所在地_____省(市)_____區(縣)______鄉鎮______村
根據《勞動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 本合同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效,_____年_____月____日終止。
其中試用期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勞動合同期限在6個月以內的,試用期不得超過15日;勞動合同期限在6個月以上1年以內的,試用期不得超過30日;勞動合同期限在1年以上2年以內的,試用期不得超過60日;勞動合同期限在2年以上的,試用期不得超過6個月。
第二條 乙方擔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乙方患有崗位工種及行業禁忌的疾病,應及時向甲方報告,并即時脫離工作崗位。
甲乙雙方對乙方崗位(工種)的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甲方應在乙方上崗前對乙方進行職業安全衛生,食品安全衛生,服務規范,職業道德,職業技能,甲方規章制度方面的培訓
第四條 甲方每年必須按國家規定組織對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甲方按照國家勞動安全衛生的有關規定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安全防護設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五條 甲方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完善安全生產經營條件;健全內部服務和食品質量管理制度,嚴格實施崗位質量規范,質量責任以及相應的考核辦法。
乙方嚴格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防止服務質量事故。
乙方違反服務規范,勞動紀律及甲方規章制度,出現服務質量事故,甲方可以根據規章制度的規定進行處理。
甲方:
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