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職服務保密協議(精選3篇)
任職服務保密協議 篇1
甲方:
乙方:
甲方已與乙方簽訂《勞動合同》,乙方受甲方雇傭在甲方任職,據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 保密
1、 對甲方提供給乙方或乙方在受雇期間以其它方式直接或間接接觸的技術信息(諸如烹調方法、配方、技術訣竅、管理文件、管理流程、研發項目或類似項目),以及其它任何方面的秘密或專有的信息或數據(下稱“保密資料”),乙方承諾僅將該等保密資料用于完成其甲方分配的工作任務,并在甲方要求時立即將保密資料及所有復制品交還甲方。
乙方進一步同意,未經甲方事先書面授權,不直接或間接向任何第三方披露、傳播、公布、發表、傳授、轉讓、交換或傳送任何保密資料。
2、 乙方在此同意就上述保密義務應由甲方向其支付的補償金已經包括于支付給乙方的工資。
3、 乙方在本條款項下的義務為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以及甲方與乙方的雇用關系終止后2年內繼續有效。
第二條 不競爭
1、 乙方不得直接或間接參與、進行或牽涉進任何在任何方面與甲方業務相競爭或相似的業務。
2、乙方向甲方承諾:
(1) 在被甲方聘用期間,將以其全部的時間和精力投入甲方的業務,并盡其最大努力為甲方拓展業務、擴大利益,而不會參與任何其它(競爭或其它)業務。
(2) 自被甲方停止聘用之日起(不論任何原因)二年內,而無論其是為自己還是代表任何其它個人,均不得:
(a) 在研究、生產、銷售或維護與甲方業務相同或者與甲方業務具有競爭關系的企業或事業單位工作,也不以任何方式間接地為這些企業或事業單位工作;
(b) 就甲方屆時開展的任何一類的業務而言,唆使、介入或試圖誘使甲方的重要顧客、客戶、供貨商、代理、分銷商、職工的任何個人脫離甲方或者中斷與甲方的業務關系;(c) 干擾甲方供應產品或服務的持續性,或破壞上述任何供應的條件;
第三條 違約責任 乙方如違反本協議,乙方因此所取得的利益將歸甲方所有,且乙方應向甲方賠償_________元的違約賠償金,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如果所賠償的違約賠償金不足以彌補甲方的實際損失,則甲方將有權就其間的差額向乙方追償。
第四條 其它規定
1、本協議于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本協議的有效期為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以及因任何原因停止在甲方任職之日起兩年。
2、所有對本協議的修改均需雙方簽署書面協議方可生效。
3、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任職服務保密協議 篇2
甲方(贈與人):________(寫明姓名、住址)
乙方(受贈人):________(寫明姓名、住址)
甲乙雙方就贈送________(贈與的標的物,如贈與8微機一臺,應寫明“浪潮386型微機一臺”,如其他物品,也應寫明該贈與物是什么、在什么位置)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甲方將其所有的________(標的物)贈送給乙方,其所有權證明為:(寫明證明甲方擁有所有權的證據名稱,如贈與房屋,就應有房產所有權證,贈與微機應有購買該微機的發票等)
二、贈與物的交割
(寫明交割的條件,在什么時間、什么地點交割,辦理什么手續等等)
三、乙方應在________期限內辦理所有權轉移的手續逾期不辦的,視為拒絕贈與(也可以約定其他條件)。
四、本合同自________日起生效(可以寫自公證之日起生效)。
五、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簽字、蓋章)
乙方:________(簽字、蓋章)
________年___月___日
法定撤銷權的三種情況:
(1)受贈人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的近親屬
受贈人如果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贈與人的近親屬時,這表明,贈與合同賴以存在的感情基礎將不復存在,與之相適應,贈與合同也將失去存在意義,因此,法律賦予贈與人有權撤銷贈與。何謂嚴重侵害,我國民法典并未明確予以界定,造成實踐操作中的困難。我國臺灣地區的民法規定受贈人的行為須為應受刑法處罰的程度,若僅為一般侵權行為而不構成犯罪,則不發生贈與人的撤銷權。但考慮到贈與合同的單務性、無償性等特點,凡是受贈人實施的、足以危害贈與合同賴以存在的感情基礎的任何行為,均為此處的嚴重侵害行為,不僅包括受贈人對贈與人及其近親屬實施的犯罪行為,而且也包括受贈人對贈與人及其近親屬所實施的嚴重有損道德名譽等行為。至于受贈人的近親屬的范圍,應與《民法典》和有關的司法解釋確定的近親屬范圍相同。包括贈與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孫子女和外孫子女。
(2)受贈人對贈與人負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
對贈與人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的,贈與人可以依法行使撤銷權。這里的扶養應是廣義上的扶養,包括扶養、撫養和贍養三種類型。但這里的扶養是指法定的扶養還是既包括法定的扶養也包括約定的扶養?有學者認為,受贈人對贈與人的撫養義務既可以是法定的,也可以是約定的。這是由贈與人撤銷權的立法目的決定的。如果僅僅把此處的扶養義務限定為法定的,勢必會限制和剝奪贈與人通過行使撤銷權來保護其權利。此處的扶養應僅指法定的扶養,因為我國民法典對于受贈人不履行約定義務在第192條第1款第3項中已作了專門規定,負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是指:一是存在受贈人不履行對贈與人撫養義務的事實,二是此事實是在受贈人有履行能力的情況下而不履行所致。如果受贈人在沒有撫養能力的情況下而不履行則屬于客觀上不能,表明受贈人主觀上并無不履行的故意,在此贈與人不能行使法定撤銷權。
(3)受贈人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
一定的負擔,接受一定的約束。而受贈人如果不按約定履行該負擔的義務,是一種對自己諾言和對贈與人意愿的違背,從某種角度上講,也是有損贈與人的利益的。為此,法律特別賦予贈與人以法定撤銷權。從民法典角度來講,不履行約定的義務包括完全的不履行、遲延履行、不適當履行等,其中完全不履行包括拒絕履行和根本違約兩種情況。在這兩種情況下,贈與人行使法定撤銷權沒有爭議,但在不完全履行或者部分履行的情況下,能否行使撤銷權呢?對此,我國民法典沒有予以界定。筆者認為,如果將受贈人的部分不履行或者輕微違約行為也包括在不履行的范圍之內,則贈與人動輒就行使撤銷權,實際上等于贈與合同對贈與人無任何約束力,受贈人也將因為部分履行而易于受到損害。但如果在部分履行的情況下,不允許贈與人行使撤銷權,則對贈與人來說也是不公平的。因此,筆者認為,在受贈人部分不履行約定義務的情況下,應允許贈與人享有與受贈人不履行義務部分相適應的部分撤銷權,這樣既能維護贈與人的意志和利益,也可以避免贈與人法定撤銷權的濫用。
任職服務保密協議 篇3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更好的做好農機專業化服務工作,及時準確的為廣大農民提供農機專業服務,確保糧食豐產、豐收,增加農民收入,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作業項目:機耕、機插、機收。
作業地點:
作業面積:叁仟零壹畝.
作業時間:20xx年2月8日至20xx年11月20日
如訂立合同時不能確定具體起始時間,乙方應在作業前5天通知甲方具體作業時間。
二、合同價款:分早晚兩造結算。每造100元/畝 總價:100X3001=300100元,大寫:叁拾萬零壹佰元整。
三、作業質量要求:
1、乙方提供的作業服務質量應符合國家或地方標準。
2、雙方對作業質量存在爭議需要進行鑒定的`,以具有法定資格的鑒定部門 出具的書面鑒定意見為準。鑒定費用由主張方墊付,由責任方承擔。
四、結算期限
乙方先帶機作業,作業完成并甲方經驗收合格后,款項在15天內付清。
五、違約責任
1、一方不履行或遲延履行合同的,應按合同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2、一方變更合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負賠償責任。
3、乙方因作業質量問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負賠償責任。
4、甲方不按照合同約定及時為乙方作業提供便利條件或組織驗收的,應賠償乙方因此受到的損失。
5、不可抗力。因發生自然災害、重大疫情等不可抗力的,經核實可全部或部分免除責任,但應及時通知對方,并在合理期限內提供有效證明顯。
5、爭議解決
本合同項下發生爭議,雙方應當協商解決或向農機主管部門、消費者協會等有關部門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或按照另行達成的仲裁協議申請仲裁。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一份,合同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簽名):
XX年XX月XX日: 乙方(蓋章、簽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