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專家服務部外教推薦協議書(精選3篇)
外國專家服務部外教推薦協議書 篇1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友好協作的精神,就委托推薦 位外教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 甲方需提供具備聘請外國文教專家的資格證書;
二、 甲方需如實填寫本協議書的附件材料(需求表),其法律效力等同于本合同文本;
三、 乙方向甲方提供外教的簡歷,待甲方確認后乙方開始與外教簽定聘用合同;
四、 乙方協助甲方作好外教來華期間的輔導工作;
五、 本合同總金額共計人民幣 元整,甲方須在外教到校三天內一次付清。
六、 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至乙方完成推薦服務,甲方付清推薦服務的全部報酬止。
七、 責任與義務
1 聘請外教過程中乙方須接受甲方合理的要求、如提供教師的各類證明,護照等;
2 甲方負責安排外籍教師的接待工作;
3 外教到校后,若是外教不能勝任教學工作,應自外教到校5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10日內退還給乙方。同時乙方退回甲方50%的服務費用。
4 若外教到學校后,由于甲方原因導致外教離開,由甲方承擔責任。
5 若乙方在甲方規定的時間內無法提供適當的外教,乙方將扣除相關手續費后將定金余款全部退回甲方;
6 甲方負責外教在學校期間的安全。
八、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
九、 本合同一試兩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十、 本合同簽定地點:
甲方:(簽章) 乙方: (簽章)
外國專家服務部外教推薦協議書 篇2
編號:
甲方:
乙方:
雙方代表經認真磋商后,一致同意訂立本合同書。
一、甲方委托乙方向銀行聯系和安排約萬元人民幣的借款(具體借貸金額由銀行評估審批后確定),用于經營開發及,乙方接受委托。
二、甲方職責:
1、提供借貸所需的真實性資料。
2、積極配合辦理相關手續。
3、維護乙方權益。
三、乙方職責:
1、充分發揮資源優勢,認真負責加速辦理所有借款手續,在金融機構審批后,借款全額匯入甲方指定的賬號即視為借款成功。
2、全面協調甲方與金融機構的關系。
3、維護甲方權益。
四、甲方需承擔的費用:
1、銀行借款利息(詳見甲方與借款銀行間簽訂的相關合同、協議約定);
2、保證金及擔保費(詳見甲方與銀行、擔保公司間簽訂的相關合同、協議約定);
3、項目前期啟動及專家費用:
4、居間服務費:甲方須在銀行借款成功到達甲方帳戶的次日前一次性將借款總額的居間服務費支付到乙方。
五、違約責任:
1、甲方在本合同生效后如任何一方擅自撤銷委托則視作違約。違約方即須支付人民幣萬元給守約方作為違約金。
2、銀行借款到達甲方銀行賬號次日前,甲方保證支付居間服務費到乙方指定的賬號,每延誤一天甲方按申請借款總額千分之五向乙方支付滯納金。
3、如因國家政策調整及甲方未能達到擔保或銀行借款條件造成銀行無法放貸的,乙方對此不承擔違約責任。
六、其它:
1、本合同甲乙雙方雙方簽字蓋章后即生效,在履約完畢后自行終止;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協商解決;
4、本合同內容雙方均有義務保守機密,不得擅自對外泄露;
5、本合同爭議提交深圳仲裁委員會按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裁決是終局的,甲乙雙方須共同遵守,仲裁費和律師費由敗訴方承擔。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外國專家服務部外教推薦協議書 篇3
甲方:
乙方:
甲方具有便民服務配套總承包資格,在平等互惠的基礎下,甲乙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1.協議期限
乙方承包類別:
住宅裝修所需:
協議履約保證金:
乙方在簽約時間向甲方交付保證金x元,協議期滿若乙方無違約行為或服務期間無違反甲方物業管理公司的規章制度的'行為,交付即如數退還保證金。
2.管理費及支付方式:
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需向交付繳納服務費x元。如乙方沒有按期繳納,此合同作廢,甲方可要求乙方退場,所繳納保證金不予退還。
3.甲方責任及義務
向乙方提供配套服務的場地。
提供必要的工作協助和支持。
對乙方的工作人員有監管和處罰權利。
不提供同類服務給第二家公司經營。
4.乙方責任及義務
合法經營服務,不經營超越協議之外的其他服務。
不得將場地轉租,分租,借用給第三方。若要終止協議需提出,經甲方同意后,雙方按約定辦理手續。
服務期間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管理,破壞設施照價賠償。
乙方不得在甲方給予場地之外進行經營活動。
甲方不負責乙方物品的安全管理。
乙方在活動期間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擔。
乙方應對己方的工作人員嚴格管理,不得違反小區的相關規定,尊重業主,禮貌待人,尊重甲方的每一個員工。
5.協議變更解除
協議期間內,乙方需中途離場,應提前一星期向甲方申請,經同意方可。
協議期滿乙方有優先續約權。
6.此協議一式兩份,經雙方簽字有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