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鏟車出租服務合同(精選3篇)
工地鏟車出租服務合同 篇1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過雙方協商,就乙方向甲方承租設備特簽訂本合同。
一、甲方為乙方提供。
二、本設備僅限于用于施工。
三、甲方擁有對租賃設備的所有權,乙方僅在租賃期內在本合同規定的范圍內擁有該租賃設備的使用權。
四、甲方為該設備配備操作手人,食宿由乙方負責。
五、設備的租賃費按月30天計算,每天工作為拾貳小時,月租賃費用為每月元計算,每月根據進度款統一結算。
六、設備的進場和出場費用由甲乙雙方各承擔一次。
七、甲方職責和權利
1、挖掘機配備名操作工人為乙方服務至合同期滿。
2、負責設備的維修、保養、輔油及其相應費用。
3、甲方操作人員必須服從乙方工程合理的調度,隨叫隨到,與乙方搞好團結,認真完成合同所約定的任務。
若無故不服從乙方調度,乙方則有權要求更換該操作人員。
4、甲方操作人員有權拒絕不符合挖掘技術要求的挖掘操作。
5、租賃期間,甲方的服務僅限于租賃設備的操作,對乙方的工程質量,工程進度,工程材料不承擔任何連帶責任。
八、乙方職責和權利
1、負責甲方設備的簽收與保管和每天的工作安排。
2、保障設備及操作人員的安全,負責安排操作人員的食宿。
九、
1、其他約定、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將甲方設備作為抵押轉租或轉運其他工地使用,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
2、若因乙方所提供的安全設施及防護力不強,或違章指揮造成的設備及操作人員的安全事故,則由乙方付全責。
若因甲方操作人員自身違章作業造成設備及人員的安全事故,則由甲方操作人員自行負責。
3、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并附協議。
如有糾紛或協商未果,任何一方均可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
十、鏟車租賃合同一式份,甲方執份,乙方執份。
每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雙方簽字蓋章之日生效。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年____月_____日
工地鏟車出租服務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甲方將煤炭部分運輸任務交由乙方運輸,依據有關規定,本著公平公正的原則簽訂此合同,望雙方共同遵守。
一、運輸產品、線路及價格
1)貨物名稱:
2)發貨地:
3)收貨地
4)運價:以市場價為標準暫定運輸價格,暫定價格每噸元。如市場運價發生波動,經雙方協商后確定當時運輸價格。
二、路耗及賠償
長途運輸因煤炭自身的特性會造成一定的損耗,每車正常路耗為公斤,損耗在 公斤以內的視為正常,超出部分按每噸 元賠償甲方 。
三、卸貨及驗收
乙方運到后,由甲方安排過磅、卸車并對貨物進行驗收。以過磅的實際重量為收取貨物的數據結算運費。實收噸位與礦發重量相差公斤以內的以礦發噸位為準。
損耗超過公斤的按當時煤價賠付甲方。
四、運費的結算
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將煤炭運到指定地點后,運費實行一趟一結,現金結算。
五、合同的終止
因合同到期和合同期間造成合同無法正常履行的,雙方協商后可終止此合同,合同終止后,雙方應立即進行清算并支付乙方運費。
六、如線路變更及運費價格調整雙方協商確定。
七、合同期限: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八、本合同簽字蓋章生效。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
甲方:
乙方:
委托代表:
委托代表:
電話:
電話:
年 月 日
工地鏟車出租服務合同 篇3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地 址:
性 質:
聯 系 電 話:
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別:
出生年月:
家庭住址:
居民身份證號碼:
聯系 電 話:
xx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印制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xx省勞動合同規定)等法律、法規,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一致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
一、合同類型和期限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 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自 ___年 ___月 ___日起至 ___年 ___月 ___日止。
(二)無固定期限:自 ___年 ___月 ___日起至法定的或本合同所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自 ___年 ___月 ___日至 工作(任務)完成時即行終止。
其中試用期自 ___年 ___月 ___日至 ___年 ___月 ___日止,期限為 天。
二、工作崗位
(一)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和任職要求,乙方同意在 崗位工作,擔任 工種或職務,具體工作內容為: 。
(二)甲方根據國家、行業和地方的勞動定額標準和質量驗收標準,制定科學合理的工作任務;乙方必須按甲方要求按質按量完成生產(工作)任務。
(三)經雙方協商一致,甲方可根據工作需要對乙方工作崗位進行調整。
三、勞動報酬
(一)乙方試用期的工資標準為: 元/月。
(二)試用期滿后,甲方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執行以下第 種工資形式:
1、計時工資:乙方的工資由以下幾部分組成: 、 、 、 ;其金額分別為 、 、 、 。
2、全額計件工資:甲方應根據自身情況制定科學、合理的勞動定額標準,計件單價為 。
3、崗位工資:乙方的崗位工資標準為 元/月;如乙方的工作崗位調整,按新崗位所對應的工資標準執行。
4、其他工資形式。具體辦法在本合同第十條中明確。
(三)甲方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發薪日為每月 日,不得克扣或者拖欠。
(四)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不得低于工程所在地人民政府頒布的最低工資標準。
(五)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點,應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支付乙方工資。
四、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社會保險
甲方應按照國家和省有關社會保險的規定,為乙方辦理養老、醫療、工傷、失業、生育等社會保險,甲乙雙方均按統籌地區規定的費率及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乙方可按有關規定享受社會保險待遇。
(二)福利待遇
1、乙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因病或非因工負傷,其醫療待遇和停工治療期間的病假工資和疾病救濟費按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執行。
2、乙方非因工死亡的喪葬補助費、供養親屬撫恤費等,按國家和本省有關規定執行。
五、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工作時間
1、標準工作制:乙方每天工作 小時,每周工作 天,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具體工作時間由甲方統一安排。
2、不定時工作制: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超過部分按加班加點計發工資。
3、綜合計算工作制: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超過部分按加班加點計發工資,具體工作時間由甲方統一安排。
(二)休息休假
1、甲方保證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2、乙方依法享有法定的節日假、公休假、探親假、婚喪假、產假等有薪假期。
3、甲方因施工生產需要,商得乙方同意后,可安排乙方加班,日延長工時、休息日加班無法安排補休、法定節假日加班的,甲方應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支付加班工資。
(三)甲方要嚴格執行國家和省有關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需的勞動工具、勞動保護用品,對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勞動者定期進行健康檢查,改善生產、生活條件,切實保障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四)甲方執行國家有關規定對乙方進行安全生產知識、法規教育和操作規程培訓以及其他的業務技術培訓,實行持證上崗制度;乙方應參加上述培訓并嚴格遵守其崗位有關的安全法規、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五)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并可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六、勞動紀律
(一)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應向乙方公示。
(二)乙方在合同期間應嚴格遵守國家的各項法律、法規,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服從甲方的管理和教育。甲方有權對乙方執行規章制度的情況進行檢查、督促和獎懲。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續訂
(一)甲方因簽訂合同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變化,或者乙方因個人原因,要求變更合同條款的,必須提前15天書面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一致后,可以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
變更勞動合同,雙方應簽訂(變更勞動合同協議書)。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符合條件的一方可以單方面變更本合同的相關條款:
1、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法律、法規已經修改或失效
2、其他
(三)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按照甲方勞動規章制度的規定或者勞動合同的約定應當解除勞動合同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或泄露商業秘密,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經考核不能勝任本合同約定的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六)甲方瀕臨破產處于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職工而與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必須按國家、省有關企業經濟性裁員規定所確定的程序進行。
(七)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第(五)、(六)項解除本合同:
1、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達到傷殘等級的;
2、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況的
(八)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甲方應當支付乙方相應的勞動報酬并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工資的;
4、甲方拒不支付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
5、甲方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工資的;
6、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的;
(九)除上述第(八)項規定外,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30日書面通知甲方,超過30日甲方應當辦理解除合同手續。
(十)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本合同即行終止:
1、合同期限屆滿的;
2、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的;
3、乙方達到法定退休條件的;
4、甲方依法破產、解散的;
5、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十一)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任何一方解除或終止本合同,沒有提前30日通知對方或通知時間不足的,應當按相差的天數,以解除或終止合同前一個月的日平均工作為標準,支付賠償金給對方。
(十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續訂本合同并及時辦理續訂手續:
1、甲乙雙方同意續訂勞動合同的;
2、本合同期限屆滿后,未辦理終止勞動合同手續仍存在勞動關系,乙方要求續訂勞動合同的。
出現本條第2項情況,雙方就續訂的勞動合同期限協商不一致時,續訂的勞動合同期限從簽字之日起不得少于12個月;乙方符合續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條件的,甲方應與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八、經濟補償金與賠償
(一)有關經濟補償金的計發政策與標準按國家和省有關規定統一辦理。
(二)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按下列標準向乙方支付賠償費用:
1、甲方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應加發相當于工資報酬25%的賠償費用;
2、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在補足低于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于低于部分25%的賠償費用。
(三)甲方解除本合同后,未按規定發給乙方經濟補償金的,除全額發給經濟補償金外,還需按該經濟補償金數額的50%支付額外經濟補償金。
(四) 甲方依據本合同第七條第五項第一點解除勞動合同的,應支付不低于6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贾夭〉倪應加發50%的醫療補助費,患絕癥的加發100%的醫療補助費。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交乙方的不得由甲方代為保管。
甲方(公 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 ___年 ___月 ___日
鑒證機關(蓋章) 鑒證員(蓋章)
鑒證日期: ___年 ___月 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