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服務購房專項協議(通用34篇)
法律服務購房專項協議 篇1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住址:_________郵編: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住址:_________郵編: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
鑒于:甲方因購買房屋,需委托乙方提供法律服務,故此,雙方經協商一致,達成購房專項法律服務合同,合同如下:
第一條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_________為甲方購買房屋提供法律服務。
第二條 乙方為甲方提供如下法律服務,每項服務按次收費,每次不超過半個工作日:
1.乙方在乙方辦公地為甲方審查購房合同,并提出法律意見,甲方向乙方繳納服務費_________元/次;
2.乙方與甲方共同參與購房合同談判,視談判結果出具法律意見,供甲方參考,甲方向乙方繳納服務費_________元/次;
3.乙方應甲方要求,調查買房所涉房產公司主體資格的合法性,甲方向乙方繳納服務費_________元/次;
4.甲方要求乙方提供其它法律服務:_________。
第三條 乙方必須認真依法保護甲方合法權益。
第四條 甲方應當向乙方如實提供辦理專項法律事務的相關材料,乙方接受委托后,若甲方不積極提供相關材料,或弄虛作假等情況,有權終止服務,依約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第五條 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合同,依約所收費用全部退還甲方,如甲方無故終止合同,乙方依約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第六條 根據甲乙雙方協議,甲方應向乙方繳納法律服務費總額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元),其中差旅費_________元,于本合同簽訂之日一次性交清。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法律服務購房專項協議 篇2
聘請人(甲方):
地址:
聯系人:電話:
傳真:
受聘執業機構(乙方):
地址:
郵編:
聯系人:
電子郵件:
個人網站:
甲方因預防風險、避免失誤、挽救損失、維護利益的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規定,聘請乙方律師擔任常年法律顧問,經雙方協商訂立如下條款,共同遵照履行。
一、法律顧問服務范圍
1、協助甲方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使生產經營維持正常發展;
2、為甲方草擬、審查、修改有關法律文書和經濟合同;
3、不定期向甲方發送國家和地方新頒布的有關法律、法規,提供與甲方業務活動有關的法律信息,及時進行法律風險提示、諫言;
4、結合甲方實際情況,開展法律宣傳、提供法律培訓、普及法律知識;
5、應甲方的書面要求,簽發律師函、聲明及啟事;
6、應甲方要求對有關業務和管理等方面的重大決策出具法律意見,進行法律論證,提供法律依據;
7、為甲方及其分支機構的創辦進行法律制度設計,并對相關法律文件進行審查修改、出具法律意見;
8、為甲方辦理商標、發明、外觀設計、實用新型等知識產權的注冊申請、續展等有關事務提供法律咨詢、出具法律意見;
9、應甲方的要求,協助參與重大項目談判,審查或準備談判所需的各類法律文件,并適時提供法律論證意見;
10、為甲方投資、資產重組、企業改制、產權界定等相關業務提供法律咨詢、進行法律論證、出具法律意見;
11、為甲方招標、投標項目提供法律咨詢、出具法律意見;
12、應甲方的要求,組織或參與關于甲方發展、運作等方面的專題研討會;
若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參加訴訟、仲裁、調解活動以及其他事務代理或刑事辯護性質的活動時,應另行辦理委托手續,乙方應優先接受委托并按收費標準給予八折優惠。
二、承辦律師及助理
1、乙方接受甲方的聘請要求,指派律師黃文忠具體負責前述法律顧問服務范圍內的法律服務工作;
2、甲方同意乙方及其所指派的律師在認為必要時可將部分法律服務工作交由乙方的其他律師及助理人員協助完成;
3、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若律師因合理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正常調動、離職、時間沖突、回避、身體狀況等)無法繼續或暫不能提供服務時,乙方應當及時書面告知甲方,并可以另行指派其他合適的律師接替;
三、聘請期限
雙方約定法律顧問服務的聘請期限為年,自x年x月x日起至x年x月x日止。
本合同每期屆滿前七日內,若雙方均未書面提出變更或終止要求,本合同所有條款自動續展一期。
四、法律顧問費
法律顧問服務實行年度收費,每年為人民幣元,甲方應于本合同生效之日一次性付清。
五、其他費用
雙方約定下列與法律顧問服務有關的費用開支由甲方負擔,且未包含在本合同第四條的法律顧問費中:
1、直接費用(包括但不限于異地交通、住宿、通訊、電信、文印等);
2、間接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委托審計、鑒定費、公證費、查檔費,其他用于收集資料的費用);
上列其它費用由乙方律師向甲方按實報銷。
六、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如實陳述與委托事項有關的生產經營和業務往來情況。
2、及時、真實、詳盡提供與委托事項有關的.全部文件和背景材料,并根據實際需要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
3、指定_______為其代表,負責與乙方律師聯系,轉達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或接收文件和資料等,甲方更換代表應當書面通知乙方,但一年內不得更換二人次以上。
4、對其需要乙方審查修改的合同等文本,應向乙方提供電子版本,并通過電子郵件發送給乙方。
5、依合同的約定按時足額支付費用
七、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恪守職業道德,勤勉盡職,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2、嚴守在受托提供各項法律服務過程中所知悉的甲方生產經營等方面的商業秘密和知識產權,絕不利用和對外泄露,否則,應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責任。
3、按雙方事先約定的工作時間、地點及時辦理甲方委托的各項事宜,確保服務質量,若確遇特殊情況,應提前通知甲方并共同商量解決措施。
4、審查修改甲方提交的合同等文本后,應向甲方提供電子版本,并通過電子郵件發送給甲方。
5、可以指派業務助理人員配合完成輔助工作,但乙方更換律師,應取得甲方書面認可。
八、違約責任
1、在任何一期合同的有效期內,雙方均不得擅自終止本合同,若確需終止本合同,終止合同的一方應書面通知另一方,書面通知到達時,合同解除。
2、甲方未按時支付顧問費用,乙方有權不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直至解除合同;
3、若甲方在任何一期合同的有效期內終止本合同,其已向乙方繳納的法律顧問服務費和其他費用不予退還。
4、若乙方在任何一期合同的有效期內終止本合同,應在合同解除當日將合同剩余月份應分攤的法律顧問服務費和其他費用返還給甲方,合同剩余期限中不足一個月的,視為一個月。
九、本合同空格部分填寫的文與印刷文具有同等效力。
十、本合同自雙方簽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聘請人:
代表:
受聘執業機構:x律師事務所
代表:
法律服務購房專項協議 篇3
甲方:
地址:
聯系電話:
傳真:
乙方:律師事務所
地址:
聯系電話:
傳真:
甲方因事宜,現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民事訴訟法》和《律師法》等有關法律的規定,聘請乙方的律師作為委托代理人。甲、乙雙方按照誠實信用原則,經協商一致,訂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委托代理事項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委派律師從事以下事宜:
第二條 委托代理權限
第三條 乙方的義務
1、乙方委派作為上述事務中甲方的委托代理人,甲方同意上述律師指派其他業務助理配合完成輔助工作;
2、乙方律師應當勤勉、盡責地完成第一條所列委托代理事項;
3、乙方律師應當以其依據法律做出判斷,向甲方進行法律風險提示,盡最大努力維護甲方利益;
4、乙方律師不得違反《律師執業規范》,在涉及甲方的對抗性案件中,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同時擔任與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沖突的另一方的委托代理人;
5、乙方律師及助理對其獲知的甲方個人隱私負有保密責任,非由法律規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6、乙方對甲方業務應當單獨建檔,應當保存完整的工作記錄,對涉及甲方的原始證據、法律文件和財物應當妥善保管。
第四條 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當真實、詳盡和及時地向乙方律師敘述案情,提供與委托代理事項有關的證據、文件及其它事實材料;
2、甲方應當積極、主動地配合乙方律師的工作,甲方對乙方律師提出的要求應當明確、合理;
3、甲方應當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和工作費用;
4、甲方有責任對律師做出的風險提示和法律意見,進行獨立地判斷及決策。甲方根據乙方律師提供的法律意見、建議、方案所做出的決定而導致的損失,非因乙方律師錯誤運用法律等失職行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擔。
5、甲方保證,在與乙方簽訂時,填寫的郵寄地址和聯系電話,均可以取得有效的聯系和送達,如果變更,甲方應在變更之日起三日內告知乙方律師,否則,因郵寄地址、聯系電話不真實、填寫錯誤或者未及時通知,致使乙方律師無法送達或者甲方未能收到郵件,由此造成的不利后果均由甲方承擔。
第五條 法律服務費
第六條 工作費用
乙方律師辦理甲方委托代理事項所發生的工作費用,應當由甲方承擔:
1、相關行政、司法、鑒定、公證等部門收取的費用;
2、發生的差旅費、調查費、翻譯費、資料費、長途通訊費等;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它費用。
第七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
1、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1)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更換代理律師的;
(2)因乙方律師工作延誤、失職、失誤導致甲方蒙受損失的;
3、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甲方的委托事項違反法律或者違反律師執業規范的;
(2)甲方有捏造事實、偽造證據或者隱瞞重要情節等情形的;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乙方無正當理由不提供第一條規定的法律服務或者違反第二條規定的'義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還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律師代理費。
2、乙方律師因工作延誤、失職、失誤導致甲方蒙受損失,乙方應當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3、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支付律師代理費和工作費用,或者非因乙方律師的過錯提出終止合同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師代理費和工作費用,并有權要求乙方支付逾期利息。
4、甲方不得以如下非正當理由要求乙方退費:
(1)甲方單方面又委托其他律師事務所的律師代理的;
(2)乙方完成委托代理事項后,甲方以乙方收費過高為由要求退費的;
(3)甲方作為被告時,乙方律師已經為出庭作好準備,而原告方撤訴的;
(4)其他非因乙方或者乙方律師的過錯,甲方提出終止合同的。
第九條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由甲、乙雙方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甲方按合同約定將代理費款項支付給乙方時生效,至乙方完成甲方所委托的代理事項為止。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后可以另行協議。
(簽字頁)
甲方:乙方:律師事務所
法律服務購房專項協議 篇4
本合同的簽署雙方為:
(以下簡稱“客戶”)
地址:
電話:
傳真:
鑒于新律師事務所是一家專業提供信用調查和逾期賬款管理服務的法律機構,客戶在其逾期賬款風險管理和回收過程中需要服務,雙方經過協商,對以下條款達成一致。
1、 定義
本合同所指的逾期賬款管理服務是指律師根據客戶的委托并作為客戶的代表,對客戶的逾期應收賬款及相關債務人進行調查和分析,并與債務人進行交涉,通過非訴訟的方式和合法的方法說服和要求債務人將逾期賬款直接支付給客戶的整個過程。
2、服務程序
客戶在委托律師事務所進行逾期賬款管理時應填寫“案件訂單—委托書”并提供關于該逾期賬款(以下簡稱“案件”)的必要資料(包括發票、訂貨單、合同及其他可獲得文件副本)給律師事務所。
律師事務所應該在收到客戶填寫的“案件訂單—委托書”和相關資料后的五個工作日內對案件受理與否作出結論并同客戶發出書面案件受理通知或案件不受理通知。
應及時向客戶提供有關案件處理的進展情況,并每月向客戶提交一份正式進展報告,直至案件根據本合同第8條的規定被關閉。
3、轉委托
4、案件服務期
除非本合同另有規定在每個案件上的案件服務期為6個月,但雙方經過協商可以書面形式貢意縮短或延長具體案件的案件服務期。
5、排他性
案件理后和在服務期內,未經雙方協商同意,客戶不得同時自行或委托第三方催收。而且,在案件委托后,無論客戶自己或其他 委托的第三方是否介入案件的處理對于債務人償還賓欠款,客戶仍有義務按照本合同第7條的規定向支付傭金。
6、債務人付款計劃的批準
律師事務所對案件的處理應以債務人全額給客戶欠款為基本目標,對于債務人同意在3個月內全額給付欠款的付款計劃,有頃代表客戶直接予以接受。
對于債務人提出的與前款目標相悖的任何付款計劃,包括但不限于分期償還、部分償還、退貨或部分退貨、以其他物品抵償等,律師事務所應事先得到客戶的書面同意才能予以接受。客戶應在收到這種付款計劃后15天內予以書面答復,否則視為同意。
若客戶同意債務人以退還原有交易貨物抵償欠款,客戶和同意以貨物原賬面金額的60%作為回收貨物的金額并以收為回款基礎按照附件規定的傭金比例計算傭金。
若客戶同意債務人以其他物品抵會欠款,將對折抵物品的價值進行評估并出面告知客戶,客戶應在收到報告后15天內予以書面答復,否則視為同決。客戶需要以約定的抵貨價值作為回款基礎按照附件規定的傭金比例計算傭金。若雙方對抵貨的價值存在異議可由雙方認可的資產評估機構進行評估(有關評估費用從評估后的回收貨物金額中扣除)。
7、服務收費
客戶應按照本俁同附件元寶的收費標準向支付案件調查咨詢費,作為調查債務人和進行收賬過程的基本費用。
除前款規定的基本費用外,對于在案件服務期內債務人給付給客戶的欠款 ,客戶應在收到債務人和每次付款后10日內按照附件規定的傭金比例向支付傭金。。
在受理客戶委托后,在催收過程中發現,客戶委托的具體案件的委托標的金額中出現10%以上(含10%)比例的賬款存在下述情況:(1)未實際發生;(2)債務人已經支付;(3)客戶與債務人之間需要往來抵消和沖銷賬款。對于該部分款項經客戶核對后,客戶同意支付該部分賬款金額的5%作為核實賬款的服務傭金給。
若客戶逾期付款,每逾期一日應向支付相當于應付傭金總額的3%作為違約金。
8、案件關閉
案件在下列情況下得以關閉:
1、案件服務期屆滿;
2、債務人支付 了全部債務;
3、客戶以書面形式通知提前終止委托并取得律師事務所的書面同意;
4、律師事務所認為進一步催收不會產生實質效果決定提前關閉案件。
9、盡職和免責條款
律師事務所應采取一切合法和必要的方式督促債務人償還賬款。但盡管如此,客戶同意,由于逾期賬款本身性質及其他客駁原因,介入不必然導致債務人償還室邇人遠欠款的結果。客戶所可能遭受的任何損失。
10、管轄法律與爭議解決
本俁同受中華人民工作國的法律管轄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解釋。
11、附則
本合同的附件構成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對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應經雙方同意并以書面形式作出。
本合同的任何一方未能及時先例或未行使本合同項下的權利不應被視為棄權,而對任何權利之單獨行使或部分行使亦不影響該方在將來行使該項權利。本 合同任何條款之無效不影響其他條款之無效。
本合同自簽署之日起生效。經任何一方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本合同得以終止,但本合同終止時正在處理過程的案件履行應繼續受本合同相關條款的約束。
客戶:
地址:
授權代表:
地址:
授權代表:
日期:
法律服務購房專項協議 篇5
甲方(委托人):
乙方(受委托人):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甲方委托乙方就甲方萬閱城房產B座酒店項目提供定向招商洽談及相關法律服務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委托乙方律師就甲方擁有的萬閱城房產B座酒店項目聯系中南酒店投資管理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南公司”)洽談合作經營及相關法律事宜。
二、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王琳、公維國律師完成上述委托事項相關的洽談事宜以及法律服務,就甲方委托的事項促成甲方與中南公司合作,對洽談過程中參與商務談判、起草相關法律文書,提交具體合作方案。
三、乙方就甲方委托事項中提交的合作方案,經甲方審核同意后方可實施,根據情況變化,甲方有權對方案進行調整。
四、乙方服務的范圍:
1.就甲方委托的事項促成甲方與中南公司合作;
2.對甲方與中南公司合作經營(或房屋租賃合作)的相關問題進行研究分析,起草相關文書和提供法律咨詢意見;
3.就甲方與中南公司合作經營的相關事務代表甲方參與商務談判,出具切實可行的合作方案。
五、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全面、真實地向乙方律師提供有關的文件資料及相關情況,并保證其有關資料的真實性;
2.甲方應積極、主動地配合乙方律師的工作,并根據實際需要為乙方提供辦公條件;
3.根據本協議相關約定支付乙方律師服務費。
六、乙方的義務:
1.在對甲方負責的總原則下,竭誠為甲方提供服務,努力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2.對涉及到甲方的商業機密予以嚴格保密,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對外公布;
3.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對合作對象承諾的事項由乙方自行承擔責任。
七、委托事項是否完成的確認及律師費用:
1.委托事項成否確認:甲方與中南公司簽訂合作合同(包括但不限于《房屋租賃合同》)后,租金或合作資金按照合同條款打進甲方帳戶,也就是該項目進入實質性正常運營階段則視為乙方代理成功,甲方應當支付乙方專項顧問服務律師費(以下簡稱“律師費”);如果甲方與中南公司就該項目達不成合作,無論是何種因素何種原因,視為乙方代理失敗,甲方不用向乙方支付任何費用。
2.乙方收取律師費的方式:乙方代理成功后,⑴如果甲方與中南公司簽訂《房屋租賃合同》,甲方按所簽《房屋租賃合同》的第一年首月租金數額支付律師費;⑵如果甲方與中南公司采取其他方式合作,甲方按合作房產數額每平方米40元的標準支付律師費。
3、支付時間及方式:甲方與中南公司簽訂相關合作合同(包括但不限于《房屋租賃合同》)后,該項目進入實質性正常運營階段,即收到中南公司首筆租金或首筆合作資金十日內,甲方一次性支付律師費用。
4、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須前往臨沂出差的,甲方應提供充分便利。
八、本協議其他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是本協議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協議自甲、乙雙方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法律服務購房專項協議 篇6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地址:地址:
電話:電話:
郵箱:郵箱:
傳真:傳真:
甲方因事宜,為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特聘請乙方提供專項法律服務,并代為辦理該項工作中的有關法律事務。現依據我國《合同法》、《律師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經雙方協商一致簽定本合同,以資各方誠信履行。
第一條甲方委托乙方提供如下法律服務:
第二條乙方的義務
1、乙方委派執業律師為甲方辦理合同第一條所列服務事項;
2、乙方律師應當勤勉、盡責,盡最大努力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3、乙方律師應當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資料后及時完成服務,并應甲方要求通報工作進展情況;
4、乙方律師在本合同期內,對涉及甲方的對抗性案件,不得擔任與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沖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顧問或者代理人;
5、乙方律師對其獲知的甲方個人隱私、商業秘密負有保密義務。
第三條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當真實、完整、及時地向乙方提供與本次委托事項有關的各種情況、文件、資料;
2、甲方應當為乙方律師辦理服務事項提出明確、合法合理的要求;
3、甲方應當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約定的律師費;
4、甲方指定電話:為乙方的聯系人,負責轉達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資料等,甲方更換聯系人應當通知乙方律師;
第四條律師費用及支付方式
根據《北京市律師服務收費管理實施辦法(試行)》之規定,經雙方協商同意采用計件收費□按比例收費□方式,甲方在簽定本合同日內應向乙方支付律師費 元人民幣。
第五條工作費用
乙方律師辦理甲方委托事項所發生的下列工作費用,應由甲方承擔:
1、相關行政、司法、鑒定、公證等部門收取的費用;
2、市外發生的差旅費、食宿費,翻譯費、復印費、長途通訊費等;
3、乙方律師應當本著節儉的原則合理使用工作費用。
第六條違約責任
乙方無正當理由不提供第一條規定的法律服務或者違反本合同規定的義務,甲方有權依據法律規定追究乙方的相應責任。
乙方不得無故解除本合同。甲方的`委托事項違法、利用律師提供的服務從事違法活動、甲方故意隱瞞與案件有關的重要事實、甲方無正當理由拖欠律師費等情況除外。
甲方不支付律師費、工作費用,或者非因乙方律師過錯要求變更、終止合同的,乙方已收取的律師費不予退還,且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師費、未報銷的工作費用,甲方還須按照逾期金額的20%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七條情勢變更
乙方律師在辦理委托事項的過程中,如發現案件的實際情況與本合同簽訂前甲方提供的信息以及材料不符,由此造成乙方律師的工作量增加,甲乙雙方應當另行協商增加律師費。
第八條爭議的解決
甲乙雙方如因本合同發生爭議,應先行友好協商;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合同的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由甲乙雙方代表簽字(或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至委托事項完結為止。
第十條通知和送達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發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資料,均以首頁所列明的地址、傳真送達,一方如果遷址或者變更電話,應當書面通知對方。
第十一條補充條款
甲方:乙方:
簽約代表:簽約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法律服務購房專項協議 篇7
甲方(企業):
法定代表人:
職務:
住所:
方式:
乙方(律所):
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
傳真:
(以下簡稱甲方)因工作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暫行條例》的有關規定,聘(以下簡稱乙方)的律師為法律顧問,經雙方協商訂立下列協議,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委派律師負責本專項法律事務,為甲方提供法律幫助,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甲方指定__為法律顧問的聯系人。
二、法律事務工作范圍:
1、甲方為乙方的(著作權、商標權、專利權、發現權和其他科技成果權)提供法律方案。
2、在本方案中包括常用法律文書,相關制度,員工培訓計劃。
3、為甲方解答相關法律問題。
4、向職工進行法制宣傳教育。
5、接受甲方另行委托、辦理其它法律事務。
三、律師的工作時間、地點,根據甲方的提議,隨時聯系約定。
四、甲方向乙方繳納聘請律師費元。
五、律師受甲方委托,外出差旅費由甲方支付。
六、甲方應向律師提供與本專項法律事物有關的情況、資料和必要的工作條件。
七、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期限為年。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甲方代表(簽字)乙方代表(簽字)
甲方電話:乙方電話:
地址:地址:
簽約時間:年月日
法律服務購房專項協議 篇8
甲方:
乙方:_________律師事務所
甲乙雙方經過協商,就乙方為甲方提供法律服務事宜達成本合同書
第一條 服務內容
第一部分:擔任甲方的法律顧問:
為該公司的_________項目(下稱項目)的開發提供全過程法律服務。
第二部分:對甲方項目的方案設計、文本制作等
1、制作與本項目開發有關的所有文本,包括但不限于:
借款(投資)合同、委托貸款合同、資金信托的系列合同等;房屋租賃的系列合同等;
2、參與有關司法程序的全過程,直至執行程序結束;
3、征得甲方同意,參與本項目與政府部門的工作聯絡及配合;
4、視甲方工作需要,指派律師到項目現場辦公;
5、負責對項目參與人員的法律知識的`培訓;
第三部分:代理辦理項目實施過程中出現的糾紛事宜的司法程序的全過程:
包括一審和二審訴訟、執行等。
第二條 服務人員
2、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師、?律師、?律師作為本次法律服務的承辦律師(以下簡稱"律師")。
3、甲方同意乙方及其所指派的律師在其認為必要時可將本次服務的部分工作交由乙方的助理人員或其他律師協助完成。
第三條 服務費用
1._____:雙方商定按照下列方法由甲方支付_____。
方案二:基本_____+浮動_____
①本合同簽訂之日支付基本_____?萬元;
②浮動_____為與甲方銷售、出現單項訴訟相掛鉤的_____:
與銷售掛鉤部分:按照甲方統計口徑,每成交一戶,支付_____萬元;
與訴訟掛鉤部分:每出現一個一審訴訟,在訴訟到達法院之日起的?天內,支付人民幣?萬元;出現二審的,在訴訟到達法院之日起的天內連同一審合計支付萬元;出現執行程序的,在訴訟到達法院之日起的?天內連同一審合計支付?萬元或者連同一、二審合計支付萬元。
(1)代理直接費用(包括但不限于異地交通、住宿等費用);
(2)代支間接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轉委托審計、鑒定費、公證費、查檔費、其它用于收集證據的費用)
第四條 其它特別約定
1、乙方的責任:
乙方和律師對甲方的商業秘密應當予以保守,在未征得甲方同意的情況下,不得向第三方披露有關本次法律服務項目的內容。
律師應當勤勉盡責,依法在本合同約定的范圍內維護甲方的最大利益。
律師應當及時向甲方報告本次服務的進展情況。
2.甲方的責任:
與乙方和律師誠實合作,如實提供有關的資料、證據,如實陳述有關情況。
如與本次法律服務有關的情況和事實發生變化的,應及時告知乙方和律師。
未征得乙方和律師同意的,不得將有關本次法律服務的合同方案、費用等情況告知其他任何第三方。
指派專人負責與乙方和律師的工作聯絡,提供律師服務所需的_____等便利條件。
第五條 生效和文本
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每方各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法律服務購房專項協議 篇9
甲方:
地址:
聯系電話:
傳真:
乙方:律師事務所
地址:
聯系電話:
傳真:
甲方因事宜,現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民事訴訟法》和《律師法》等有關法律的規定,聘請乙方的律師作為委托代理人。甲、乙雙方按照誠實信用原則,經協商一致,訂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委托代理事項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委派律師從事以下事宜:
第二條 委托代理權限
第三條 乙方的義務
1、乙方委派作為上述事務中甲方的委托代理人,甲方同意上述律師指派其他業務助理配合完成輔助工作;
2、乙方律師應當勤勉、盡責地完成第一條所列委托代理事項;
3、乙方律師應當以其依據法律做出判斷,向甲方進行法律風險提示,盡最大努力維護甲方利益;
4、乙方律師不得違反《律師執業規范》,在涉及甲方的對抗性案件中,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同時擔任與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沖突的另一方的委托代理人;
5、乙方律師及助理對其獲知的甲方個人隱私負有保密責任,非由法律規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6、乙方對甲方業務應當單獨建檔,應當保存完整的工作記錄,對涉及甲方的原始證據、法律文件和財物應當妥善保管。
第四條 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當真實、詳盡和及時地向乙方律師敘述案情,提供與委托代理事項有關的證據、文件及其它事實材料;
2、甲方應當積極、主動地配合乙方律師的工作,甲方對乙方律師提出的.要求應當明確、合理;
3、甲方應當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和工作費用;
4、甲方有責任對律師做出的風險提示和法律意見,進行獨立地判斷及決策。甲方根據乙方律師提供的法律意見、建議、方案所做出的決定而導致的損失,非因乙方律師錯誤運用法律等失職行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擔。
5、甲方保證,在與乙方簽訂時,填寫的郵寄地址和聯系電話,均可以取得有效的聯系和送達,如果變更,甲方應在變更之日起三日內告知乙方律師,否則,因郵寄地址、聯系電話不真實、填寫錯誤或者未及時通知,致使乙方律師無法送達或者甲方未能收到郵件,由此造成的不利后果均由甲方承擔。
第五條 法律服務費
第六條 工作費用
乙方律師辦理甲方委托代理事項所發生的工作費用,應當由甲方承擔:
1、相關行政、司法、鑒定、公證等部門收取的費用;
2、發生的差旅費、調查費、翻譯費、資料費、長途通訊費等;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它費用。
第七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
1、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1)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更換代理律師的;
(2)因乙方律師工作延誤、失職、失誤導致甲方蒙受損失的;
3、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甲方的委托事項違反法律或者違反律師執業規范的;
(2)甲方有捏造事實、偽造證據或者隱瞞重要情節等情形的;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乙方無正當理由不提供第一條規定的法律服務或者違反第二條規定的義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還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律師代理費。
2、乙方律師因工作延誤、失職、失誤導致甲方蒙受損失,乙方應當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3、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支付律師代理費和工作費用,或者非因乙方律師的過錯提出終止合同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師代理費和工作費用,并有權要求乙方支付逾期利息。
4、甲方不得以如下非正當理由要求乙方退費:
(1)甲方單方面又委托其他律師事務所的律師代理的;
(2)乙方完成委托代理事項后,甲方以乙方收費過高為由要求退費的;
(3)甲方作為被告時,乙方律師已經為出庭作好準備,而原告方撤訴的;
(4)其他非因乙方或者乙方律師的過錯,甲方提出終止合同的。
第九條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由甲、乙雙方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甲方按合同約定將代理費款項支付給乙方時生效,至乙方完成甲方所委托的代理事項為止。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后可以另行協議。
甲方:乙方:律師事務所
代表(簽章):代表(簽章)
法律服務購房專項協議 篇10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事務所
甲、乙雙方就企業勞資專項法律服務的有關事宜在平等互利、協商一致、互相信任的基礎上達成如下條款:
1.乙方指派的律師
乙方應指派工作勤勉,認真負責,并對所提供法律服務具有相當經驗之律師為甲方提供本合同項下的服務。
經與甲方協商,乙方指派________________律師組成工作小組為甲方提供本合同項下的服務。
2.服務事項
在甲方支付了規定費用后,乙方應在下列事項范圍內向甲方提供法律服務:
(1)對甲方目前勞資狀況進行分析,出具《企業目前勞資狀況分析報告》;
(2)針對甲方的實際情況,為甲方出具《企業用工制度策劃書》;
(3)審閱甲方與員工訂閱的勞動合同,對其提出修改意見或重新提供規范的勞動合同。對于尚未簽訂的員工,提供新的勞動合同;
(4)審閱甲方現有的規章制度,對其提出修改意見或重新擬定規范的規章制度;
(5)根據甲方的運作流程,擬定商業保護策略;
(6)向甲方提供一份《勞資糾紛預警機制》;
(7)對甲方的有關人員進行勞動法方面的專業培訓。
3.乙方的保密義務
乙方同意在本合同的服務實施過程中及完畢之后,不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任何接觸到的甲方未公布、保密或專有性質的資訊,并將維護其保密性。
4.甲方的責任
甲方同意與乙方真誠合作,如實提供乙方所需的所有資料,積極配合乙方工作,確保乙方工作的順利開展。切實履行本合同條款, 按時支付費用及告知乙方其他地址、電話號碼和處所。
5.付費方式
6.合同的解除
甲方可隨時解除本合同,但甲方有權不予退還已經收取的法律服務費。乙方在甲方同意或有其他正常理由的情況下也可解除合同。前述的正當理由包括:甲方的違約或在實質問題上甲方拒絕與乙方合作或接受乙方的建議,以致乙方隨后的工作無法開展。
任何一方擬依據本款解除本合同的,應提前兩周通知對方。當本合同終止后,甲方應立刻支付所有未支付的費用。
7.其他
(1)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____年,即自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日。
(2)其他未盡事宜雙方將另行協商;
(3)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律師事務所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法律服務購房專項協議 篇1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mail: 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mail: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轄區內(不含港、澳、臺地區)有效維護甲方的著作權合法權益,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委托事項
1、甲方聘請乙方擔任著作權維權專項法律顧問,通過乙方加入的中國律師知識產權維權業務協作網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成員所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轄區內全面維護甲方的著作權合法權益。
2、甲方委托乙方在全國范圍內為其提供法律服務的具體事項為:
(1)侵犯和損害甲方的著作權及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的侵權行為;
(2)違反與甲方簽訂的有關著作權合同的違約行為;
(3)甲方委托的其它法律服務事項。
第二條 授權權限
1、甲方對乙方的授權為特別授權,即乙方有權代為調查取證,申請證據公證;代為提起訴前賠償請求,進行調解;代理行政投訴;代為提起訴訟;代為承認、變更訴訟請求,進行調解;代為提起上訴;代為申請強制執行與執行和解;代為簽收法律文書。
2、甲方授權乙方在甲方的授權權限內,就甲方委托的事項對加入中國律師知識產權維權業務協作網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成員所進行轉委托。甲方要求乙方轉委托的各受托核心成員所和各省、市、自治區版權保護協會建立良好的合作關系。
3、乙方進行轉委托時對受托成員所可以特別授權,也可以一般授權。
第三條 代理方式
1、乙方的代理方式為全風險代理。即乙方自行負責墊付辦案差旅費用、調查取證費用、購買盜版圖書或盜版音像制品費用、公證費用及公證人員差旅費用、訴訟費用、財產保全費用、申請執行費用和其它辦案開支(含文書打印費、復印費、查閱檔案費)等打盜維權過程中所發生的一切費用。
乙方墊付的前款費用經調解(含訴前調解)或經法院判決結案由侵權人承擔的,執行到甲方帳上后,由甲方在五個工作日內全部劃轉匯入乙方指定帳號。
2、乙方自行承擔舉證不能或敗訴的責任。甲方對乙方因敗訴或不能執行等因素未能收回所墊付的費用不承擔任何經濟責任。如法院判決由甲方承擔部分或全部訴訟費用的,由乙方自行負責。
第四條 乙方律師費用
1、實際執行到甲方帳上賠償金總額的________%;
2、實際執行到甲方帳上的其它合理訴訟費用;
3、甲方在侵權人承擔的賠償金和其他合理訴訟費用實際執行到甲方帳上后________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將乙方應獲得的律師費用和其他合理訴訟費用轉帳匯入乙方指定帳號。
第五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享有如下權利:
(1)甲方有權對乙方或乙方轉委托的受托成員所的法律服務進行監督和指導;
(2)甲方發現乙方或乙方轉委托的受托成員所包括但不限于惡意串通第三方損害甲方利益時,有權單方終止對乙方的委托和單方終止對乙方轉委托的授權,并有權追究乙方和乙方轉委托的受托成員所的法律責任;
(3)甲方享有要求乙方全面履行本合同第六條第二項所約定的義務的權利。
2、甲方應當履行如下義務:
(1)甲方應當將掌握的反盜版信息及其他與委托事項相關的信息及時通報給乙方。甲方對提供的權利來源等證據材料及其它法律文書的真實性和合法性承擔法律責任;
(2)甲方應當將有關作品的防偽特征整理成書面材料送交乙方;
(3)甲方應當將要求乙方維權的圖書樣本或音像制品樣本提供給乙方,以便乙方進行對比和識別盜版圖書或盜版音像制品;
(4)甲方應當認真執行本合同第三條第1項第2款和第四條第3項的約定。
第六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享有如下權利:
(1)乙方對甲方委托的維權事項享有知情權;
(2)乙方根據打盜維權的需要對甲方今后出版圖書或制作音像制品設計防偽標識享有建議權;
(3)乙方享有要求甲方全面履行本合同第五條第2項所約定的義務的權利。
2、乙方應當履行如下義務:
(1)乙方應當嚴格遵守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依法維護甲方合法權益,不得以任何名義和任何方式損害甲方的名譽和商業信譽,不得惡意串通第三方和以任何其它方式損害甲方利益;
(2)乙方應當將在打盜維權過程中掌握的相關信息以書面形式及時通報給甲方;
(3)乙方應當對在執業過程中知悉的甲方商業秘密予以保密。
第七條 特別約定
1、甲方在本合同簽訂后,應當在新出版的圖書最后一頁登載乙方的律師聲明,律師聲明的具體內容由甲乙雙方共同商定;或者在音像制品的包裝盒上標注乙方的名稱和維權電話,以利于乙方開展維權法律服務工作。
2、乙方與侵權人進行訴前調解或在法院主持下進行調解時必須在訴前調解或調解協議達成前,就賠償金的具體金額取得甲方的書面認可。如賠償金額高于甲乙雙方商定的賠償金底限時可以不經過甲方書面認可。
3、乙方或乙方轉委托的受托成員所應當將所有的法院判決書、調解書和訴前調解書送交甲方存檔備查。乙方或乙方轉委托的受托成員所不得與侵權人私自達成調解,不得私自收取侵權人的財物。無論是判決或調解(含訴前調解)的執行,均必須先將侵權人應當支付的賠償金和承擔的其他合理訴訟費用執行到甲方指定帳號上(甲乙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4、乙方應當在中國律師反盜版網上為甲方的正版作品進行宣傳,發布甲方的版權維權信息。
第八條 違約責任及爭議解決辦法
1、甲乙雙方應當全面履行本合同,違約方應當依法承擔違約責任。
2、甲乙雙方因本合同發生爭議,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后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九條 其它
1、本合同有效期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合同期滿后經雙方協商可以續簽合同。
2、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所簽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4、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或蓋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法律服務購房專項協議 篇12
甲方(聘請方):
聯系人:
乙方(受聘方):律師事務所
聯系人:
鑒于:
1、甲方擬委托乙方提供法律顧問服務;
2、乙方同意接受甲方委托。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規定,雙方協商后簽訂本合同,共同遵照履行:
一、委托事項和期限:
1、甲方委托乙方擔任 的法律顧問。
2、委托期限:
本合同的委托期限為 年,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合同期滿,如雙方同意續簽顧問合同,由雙方協商后另行簽訂。
二、法律顧問項目的主要事務:
1、提供法律咨詢意見,包括:
A、貴公司有關業務涉及的法律問題;
B、貴公司經營管理涉及的法律問題。
2、草擬、審查、修改法律事務文件,包括:
A、為貴公司草擬合同、協議等法律文件;
B、審查、修改貴公司自行起草或由相對方起草的合同、協議等法律文件;
C、草擬、審查、修改貴公司要求或提供的其它法律文件。
3、參與經濟項目洽商,包括:
A、為貴公司的投資及合作行為之合法性和可行性提供法律意見;
B、作為貴公司法律顧問參與項目談判、洽商活動;
C、審查相對方的主體資格及合作資格;
D、草擬、審查、修改項目合同、協議、承諾書等有關法律文件。
4、規范日常經營管理活動,包括:
A、協助貴公司建立、完善內部規章制度;
B、審查貴公司自行草擬的內部規章制度;
C、審查貴公司與員工簽署的勞動合同;
D、對貴公司員工進行法律教育。
5、根據甲方提交的主題,對甲方相關人員進行法律專業知識培訓,或在必要的情形下,組織進行現場答疑;
6、跟進各類合同、協議的履行,包括:
A、在相對方可能或已經出現違約情形時,提醒貴公司予以關注并協助采取必要的防范或應對措施;
B、處理貴公司項目實施及合同履行過程中的法律事務。
7、解決經營活動中出現的糾紛,包括:
A、作為貴公司法律代表,為貴公司調解經營活動中出現的糾紛;
B、作為貴公司委托代理人,參與貴公司涉及案件的訴訟、仲裁(含經濟仲裁和勞動仲裁)、復議、聽證等活動。
8、應公司的要求,就專項事務進行調研,并向公司或相關部門出具專項《法律意見書》;
9、接受甲方委托,擔任公司資產收購、股權收購、上市、投融資、招投標等重大項目之專項法律顧問,處理相關法律事務及法律問題;
10、提供公司認為需要的其他法律服務。
三、委托事項的事務執行
1、乙方指派 律師擔任總顧問律師為甲方提供法律顧問服務,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變更總顧問律師,不得另行指派其他律師擔任總顧問律師為甲方提供法律顧問服務。
2、總顧問律師在承辦委托事項時,有權根據委托事項的具體情況,指派本所的其他經辦律師承辦具體委托事項。
3、總顧問律師在承辦委托事項時,有權根據委托事項的具體情況,選聘其他專家或其他所的專業律師承辦具體委托事項。
4、總顧問律師在承辦涉及香港、澳門、中國臺灣或境外的委托事項時,有權選聘香港、澳門、中國臺灣或境外的律師或其他專業人士完成委托事項。
四、費用:
1、乙方承辦委托事項的A類事務時,收取固定律師服務費,乙方承辦委托事項中的B類事務時,根據具體的工作難度及工作量收取單項律師服務費。其中,委托事項的A類事務是指: 本合同第二條中的1、2、3、4、5、6項事務 ;委托事項的B類事務是指: 本合同第二條中的7、8、9、10 項事務 。
2、乙方承辦委托事項的A類事務時,甲方向乙方支付固定律師服務費 人民幣 整。甲方應在合同簽訂后 日內向乙方支付律師服務費的 ,即人民幣 整,甲方應在 年 月日前支付剩余的人民幣 元整律師服務費。
乙方承辦委托事項中A類事務的第 三(B) 項時,如乙方實際完成的工作內容超過 ,對于超過 小時的部分,甲方按每小時人民幣 的標準增加支付固定律師服務費,甲方應在收到乙方的付費通知后 日內支付增加的固定律師服務費。
3、乙方承辦委托事項的B類事務時,由乙方根據委托事項的難度和工作量,并根據律師收費標準與甲方協商確定收取單項律師服務費。如乙方未能就承辦B類事務與甲方達成協議,甲方可另行聘請其他律師事務所的律師提供相關服務。
乙方承辦委托事項的B類事務,由雙方另行簽訂《委托合同》或由甲方出具委托書。
4、如甲方要求,乙方可指派經辦律師常駐甲方指定地點承辦具體事務,甲方需與乙方另行協商確定增加支付律師服務費用。
5、除非甲、乙雙方另有約定,本合同約定的固定律師服務費和單項律師服務費僅指律師服務費用,不包括應由甲方承擔的以下費用:
A、辦理委托事項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在深圳市區外所發生的差旅費、住宿費、交通費或其它與前述費用在性質上相同或相似的所有費用或支出;
B、第三方費用,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由行政機關、其它機構或第三方合理收取的稅、費或其它與前述費用在性質上相同或相似的所有費用或支出。
五、甲方義務:
1、甲方應指定本項目的聯系人負責與乙方的經常性聯系,甲方所指定聯系人的意思表示視為甲方的意思表示。
2、甲方應當全面、真實、完整地提供資料,并保證所提供之資料和事實及所作之陳述并無虛假,如甲方故意隱瞞事實及捏造有關資料和證據,乙方可單方面解除本合同。
3、甲方應按時支付費用,甲方拖欠費用達 時,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4、甲方應及時向乙方提供辦理交辦事務所需要的有關資料、文件、情況介紹,需要乙方參加有關會議、研究合同或參加談判等工作時,甲方應當提早通知,讓乙方有充分的時間準備。
1、乙方應當嚴格遵守律師執業紀律和職業道德,依法、高效、謹慎地為甲方提供法律服務,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2、乙方應根據甲方要求,定期或不定期與甲方有關人員召開例會或臨時會議,檢討工作,為本合同目標項目的管理和甲方的經濟活動提供意見和建議。
3、對日常合同審核及日常法律咨詢工作建立工作跟蹤、審核備案制度,并安排相應負責人及時對相關工作進行考核。
4、對于重大及疑難的合同及咨詢,均由經辦律師提交廣和所律師團隊集體討論答復。
5、將建立法律服務工作檔案,詳細記載提供法律服務的工作過程和具體法律意見。
6、保證所指派的經辦律師具有良好專業素質與較為豐富實務經驗,能夠勝任日常工作。
七、服務的響應:
1、甲方以口頭形式提出的一般性法律咨詢,乙方應即時回復。
2、甲方以書面形式提出的一般性法律咨詢,乙方一般在二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回復。
3、甲方以書面形式提出的緊急性法律咨詢,乙方一般在八個工作小時內完成并以書面形式回復。
4、合同審查:原則上自甲方提交之日起二個工作日內,乙方提出審查意見,重大、疑難或疑問較多的問題的響應時限由雙方另行協商。
5、出具書面法律意見書:一般問題自甲方提供相關資料起二個工作日內,重大、疑難或疑問較多的問題的響應時限由雙方另行協商。
6、訴訟、仲裁、行政復議及其它獨立的非訴訟項目法律事務:法律及有關部門對辦理時限有規定,從其規定辦理;如甲方就該項法律事務對乙方有明確要求的,由雙方根據實際情況協商辦理時限。
八、保密:
1、乙方應對因履行本合同而了解到的甲方的商業秘密承擔保密義務,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和無關人員透露,并不得自行利用。
2、乙方應妥善保管因委托項目而持有的記錄秘密的有關協議書、資料、文件、情況說明、會議紀要、會談備忘錄等資料;
3、乙方還應本著謹慎、負責的態度,采取其它必要、合理的措施,保守其因委托項目而知悉或者持有的秘密。
九、聯絡和代表:
1、甲方指定的聯絡方式為:
電話:
傳真:
電子郵箱:
地址:
代表人:
2、乙方聯絡方式及帳戶為:
電話:
傳真:
電子郵箱:
地址:
代表人:
開戶名稱:
開戶銀行:
銀行帳號:
3、如未經以書面方式變更,甲、乙雙方按本合同約定的聯絡方式履行合同,視為有效履行。
4、如未經以書面方式變更,甲、乙雙方所指定代表視為具有甲、乙雙方合格授權。
十、其他:
1、本合同的各條款應視作相互獨立,任何條款的無效不影響其余條款的有效性,除非該種結果將根本性地破壞本合同的目的,或造成完全不合理的結果。
2、對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補充,應由雙方以書面形式進行。
3、雙方因履行本合同所產生的爭議,由深圳市福田區人民法院裁決。
4、本合同一式三份,委托方執一份,受托方執二份,每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代表人:
乙方:律師事務所
法律服務購房專項協議 篇13
合同編號:
委托方(甲方):
住所地址:電話:
受托方(乙方):
住所地址:電話:
甲方因 ,委托乙方提供法律服務,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律師擔任甲方的代理人(辯護人)或提供的法律服務活動。乙方的代理權限詳見委托書。
二、乙方應當充分運用自己的專業知識和技能,就甲方委托事項提供法律服務,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如乙方指派的律師因故中途不能履行職務,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根據乙方完成的工作量協商退費,但甲方同意乙方另行指派律師代理的除外。
三、甲方支付乙方法律服務費 元,并承擔乙方提供服務過程中甲方應當支付的差旅費、通訊費、文印費等費用。乙方收取甲方的服務費,應向甲方出具正式發票。其它費用結案后據實結算。
四、乙方不得向甲方索要或收取合同約定以外的費用。但甲方增加訴訟請求或對方提起反訴的另行收取法律服務費。
五、甲方應如實向乙方陳述案情,提供與本案有關的證據或證據線索。乙方收到甲方提供的證據原件應妥善保管,并向甲方出具收據。
六、乙方根據甲方提供的證據線索視案情進行調查取證。同時協助甲方將相關證據在法定期限內向法院提交。
七、甲方應保證提供相關證據的客觀真實。乙方接受委托后如發現甲方有捏造或隱瞞事實、弄虛作假行為,有權解除與甲方的服務合同,甲方交納的.服務費不予退還。
八、乙方對服務過程中知悉的甲方的隱私、商業秘密、技術秘密負保密義務。
九、本合同簽定后,雙方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乙方未盡約定義務或無故解除協議,法律服務費全部退還;甲方非因乙方(律師)過錯解除協議,法律服務費不予退還。
十、本合同的有效期從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案本審下達判決書(包括調解書、裁定書、非訟事宜完成等)時止。
十一、本合同一式兩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并交納服務費后生效。
十二、雙方約定的其它條款: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
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
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法律服務購房專項協議 篇14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杭州市法律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聘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管理辦法》以及司法行政機關有關聘用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的管理規定,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就聘用事項訂立本合同:_________________
一、合同期限。按下列第項確定:_________________
(一)本合同有固定期限,從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止。其中試用期從______年_____月____日_____起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二)本合同無固定期限,從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起至法定或約定的解除(終止)合同的條件出現時止。其中試用期從_______年___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止。
二、工作崗位。甲方經考核,同意聘用乙方為甲方的法律服務工作者。乙方同意按甲方工作需要,在法律服務工作者崗位工作,完成該崗位所承擔的各項工作內容。
三、勞動報酬。按下列第項確定:
(一)乙方試用期的月工資為_______元,試用期滿的月工資為_______元。工資發放日為每月______日。
乙方工資的增減,獎金、津貼、補貼、加班加點工資的發放,以及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等,均按相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執行。
(二)雙方議定:
四、乙方的權利:
(一)了解對法律服務工作者的權利義務有影響的甲方管理制度,對相關管理制度的補充、修訂享有建議權;
(二)享受必要的培訓和教育;
(三)取得規定的報酬及福利待遇;
(四)因甲方的不當行為損害了乙方的利益,可以要求甲方賠償;
(五)遇到法定或約定的解除(終止)合同的條件出現,可以要求解除本合同;
(六)享受法定權利和雙方約定的其它權利。
五、乙方的義務:
(一)遵守《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管理辦法》以及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執業紀律的規定,接受甲方的日常管理;
(二)按時完成承辦的工作任務或工作目標;
(三)自覺維護甲方的形象和利益,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愛護甲方的財產;
(四)接受甲方指派開展基層法律工作者業務;
(五)未經允許不得從事公民代理。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
法律服務購房專項協議 篇15
聘請人(甲方):
地址:
聯系人:電話:
傳真:
受聘執業機構(乙方):
地址:
郵編:
聯系人:
電子郵件:
個人網站:
甲方因預防風險、避免失誤、挽救損失、維護利益的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規定,聘請乙方律師擔任常年法律顧問,經雙方協商訂立如下條款,共同遵照履行。
一、法律顧問服務范圍
1、協助甲方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使生產經營維持正常發展;
2、為甲方草擬、審查、修改有關法律文書和經濟合同;
3、不定期向甲方發送國家和地方新頒布的有關法律、法規,提供與甲方業務活動有關的法律信息,及時進行法律風險提示、諫言;
4、結合甲方實際情況,開展法律宣傳、提供法律培訓、普及法律知識;
5、應甲方的書面要求,簽發律師函、聲明及啟事;
6、應甲方要求對有關業務和管理等方面的重大決策出具法律意見,進行法律論證,提供法律依據;
7、為甲方及其分支機構的創辦進行法律制度設計,并對相關法律文件進行審查修改、出具法律意見;
8、為甲方辦理商標、發明、外觀設計、實用新型等知識產權的注冊申請、續展等有關事務提供法律咨詢、出具法律意見;
9、應甲方的要求,協助參與重大項目談判,審查或準備談判所需的各類法律文件,并適時提供法律論證意見;
10、為甲方投資、資產重組、企業改制、產權界定等相關業務提供法律咨詢、進行法律論證、出具法律意見;
11、為甲方招標、投標項目提供法律咨詢、出具法律意見;
12、應甲方的要求,組織或參與關于甲方發展、運作等方面的專題研討會;
若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參加訴訟、仲裁、調解活動以及其他事務代理或刑事辯護性質的活動時,應另行辦理委托手續,乙方應優先接受委托并按收費標準給予八折優惠。
二、承辦律師及助理
1、乙方接受甲方的聘請要求,指派律師黃文忠具體負責前述法律顧問服務范圍內的法律服務工作;
2、甲方同意乙方及其所指派的律師在認為必要時可將部分法律服務工作交由乙方的其他律師及助理人員協助完成;
3、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若律師因合理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正常調動、離職、時間沖突、回避、身體狀況等)無法繼續或暫不能提供服務時,乙方應當及時書面告知甲方,并可以另行指派其他合適的律師接替;
三、聘請期限
雙方約定法律顧問服務的聘請期限為年,自xx年xx月xx日起至xx年xx月xx日止。
本合同每期屆滿前七日內,若雙方均未書面提出變更或終止要求,本合同所有條款自動續展一期。
四、法律顧問費
法律顧問服務實行年度收費,每年為人民幣元,甲方應于本合同生效之日一次性付清。
五、其他費用
雙方約定下列與法律顧問服務有關的費用開支由甲方負擔,且未包含在本合同第四條的法律顧問費中:
1、直接費用(包括但不限于異地交通、住宿、通訊、電信、文印等);
2、間接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委托審計、鑒定費、公證費、查檔費,其他用于收集資料的費用);
上列其它費用由乙方律師向甲方按實報銷。
六、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如實陳述與委托事項有關的生產經營和業務往來情況。
2、及時、真實、詳盡提供與委托事項有關的全部文件和背景材料,并根據實際需要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
3、指定_______為其代表,負責與乙方律師聯系,轉達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或接收文件和資料等,甲方更換代表應當書面通知乙方,但一年內不得更換二人次以上。
4、對其需要乙方審查修改的合同等文本,應向乙方提供電子版本,并通過電子郵件發送給乙方。
5、依合同的約定按時足額支付費用
七、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恪守職業道德,勤勉盡職,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2、嚴守在受托提供各項法律服務過程中所知悉的甲方生產經營等方面的商業秘密和知識產權,絕不利用和對外泄露,否則,應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責任。
3、按雙方事先約定的工作時間、地點及時辦理甲方委托的各項事宜,確保服務質量,若確遇特殊情況,應提前通知甲方并共同商量解決措施。
4、審查修改甲方提交的合同等文本后,應向甲方提供電子版本,并通過電子郵件發送給甲方。
5、可以指派業務助理人員配合完成輔助工作,但乙方更換律師,應取得甲方書面認可。
八、違約責任
1、在任何一期合同的有效期內,雙方均不得擅自終止本合同,若確需終止本合同,終止合同的一方應書面通知另一方,書面通知到達時,合同解除。
2、甲方未按時支付顧問費用,乙方有權不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直至解除合同;
3、若甲方在任何一期合同的有效期內終止本合同,其已向乙方繳納的法律顧問服務費和其他費用不予退還。
4、若乙方在任何一期合同的有效期內終止本合同,應在合同解除當日將合同剩余月份應分攤的法律顧問服務費和其他費用返還給甲方,合同剩余期限中不足一個月的,視為一個月。
九、本合同空格部分填寫的文與印刷文具有同等效力。
十、本合同自雙方簽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聘請人:
代表:
受聘執業機構:
代表:
日期:
法律服務購房專項協議 篇16
__________律非訴字第號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公司
受托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甲方因__________公司改制事項,委托乙方律師提供法律服務。經雙方協議,訂立下列條款,共同遵照執行:_________________
一、乙方接受甲方之委托,指派許__________、李__________律師為甲方提供法律服務。
二、乙方律師根據甲方要求,認真負責地完成甲方委托事項,并向甲方作書面或口頭匯報結果。
三、甲方必須如實向乙方律師敘述委托事項背景情況并提供乙方律師所需的各方面材料;如甲方敘述或提供材料有捏造事實、弄虛作假,乙方有權終止合同,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四、根據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按下列規定收取交納費用:_________________
1.甲方向乙方預交律師費萬元,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____日內將上述費用支付給乙方,逾期則乙方有權中止合同;
2.元律師費中的__________萬元系律師從事非訴訟調查(如果必要)、代表職工或企業與有關部門談判(如果有)、向相關當事人發送律師函(如果必要)的固定代理費用。
3.元律師費中的__________萬元系預收費用,凡律師在提供法律服務工作中產生的差旅費、住宿費、文印打字費、通訊費、餐飲費,憑發票在__________萬元中進行支付;凡在提供非訴訟法律服務過程中發生了必要的訴訟(如果有),雙方協商另立合同,代理費再從__________萬元剩余余額中支付。
五、如甲方無故終止履行委托合同,律師費不予退回;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合同,律師費全部退還甲方。
六、一方要求變更合同內容,須經對方同意。
七、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至委托事項完成之日終止。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九、本合同履行地為受托方所在地。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受托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法律服務購房專項協議 篇17
甲方:x公司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
乙方:x律師事務所
地址:
電話:
甲方因業務發展和維護自身利益的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的有關規定,聘請乙方的律師作為常年法律顧問。
甲乙雙方按照誠實信用原則,經協商一致,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一、乙方的服務范圍
乙方律師的服務內容為協助甲方處理日常法律事務,包括:
1、解答法律咨詢、依法提供建議或者出具律師意見書;
2、協助草擬、制定、審查或者修改合同、章程等法律文書;
3、應甲方要求,參與磋商、談判,進行法律分析、論證;
4、受甲方委托,簽署、送達或者接受法律文件;
5、應甲方要求,就甲方已經面臨或者可能發生的糾紛,進行法律論證,提出解決方案;出具律師函,發表律師意見;或者參與非訴訟談判、協調、調解;
6、應甲方要求,講授法律實務知識;
7、辦理雙方商定的其他法律事務。
二、乙方的義務
1、乙方委派律師作為甲方常年法律顧問,甲方同意上述律師指派其他律師配合完成前述法律事務工作,但乙方更換律師擔任甲方常年法律顧問應取得甲方認可;
2、乙方律師應當勤勉、盡責地完成第一條所列法律事務工作;
3、乙方律師應當依據法律規定,盡最大努力維護甲方利益;
4、乙方律師應當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資料后,及時完成委托事項,并應甲方要求通報工作進程;
5、乙方律師在擔任常年法律顧問期間,不得為甲方員工個人提供任何不利于甲方的咨詢意見;
6、乙方律師在涉及與甲方有對抗性的案件或者交易活動中,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擔任與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沖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顧問或者代理人;
7、乙方律師對其獲知的甲方商業秘密負有保密責任,非由法律規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8、乙方對甲方業務應當單獨建檔,應當保存完整的工作記錄,對涉及甲方原始證據、法律文件和財物應當妥善保管。
三、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當全面客觀和及時地向乙方提供與法律事務有關的各種情況、文件、資料;
2、甲方應當為乙方律師辦理法律事務提出明確、合理的要求;
3、甲方應當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法律顧問費和工作費用;
4、甲方指定為常年法律顧問的聯系人,負責轉達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資料等,甲方更換聯系人應當通知常年法律顧問。
四、法律顧問費
乙方法律顧問費為年元(大寫)人民幣。自本合同生效后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
甲方就第一條所列服務范圍以外的訴訟案件需與乙方另行簽訂專項委托合同,按規定另行支付代理費,乙方可在標準收費基礎上優惠15%.
五、工作費用
乙方律師辦理甲方委托事項所發生的下列工作費用,應由甲方承擔;
1、相關行政、司法、簽定、公證等部門收取的費用;
2、蘭州市外發生的差旅費、食宿遇、翻譯費、復印費,長途通訊費等;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他費用。
乙方律師應當本著節儉的原則合理使用工作費用。
六、合同的解除
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1、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更換作為甲方常年法律顧問的律師的;
2、因乙方律師工作延誤、失職、失誤導致甲方蒙受損失的;
3、違反第二條第5—8項規定的義務之一的。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甲方的委托事項違反法律或者違反律師執業規范的;
2、甲方有捏造事實、偽造證據或者隱瞞重要情節等情形,致使乙方律師不能提供有效有法律服務的;
3、甲方逾期不向乙方支付法律顧問費或者工作費用的。
七、違約責任
乙方未提供第一條規定的法律服務或者違反第二條規定的義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還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顧問費。
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支付法律顧問費或者工作費用,或者無故終止合同,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法律顧問費、未報銷的工作費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八、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律師法》、《民事訴訟法》、《仲裁法》等法律。
甲乙雙方如果發生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通過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決。
九、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由甲乙雙方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十、合同的期限
本合同的期限為年。
合同期滿前30日內,由甲乙雙方協商決定是否續簽常年法律顧問合同。
甲方:(蓋章)
代表:
年月日
乙方:(蓋章)
代表:
年月日
法律服務購房專項協議 篇18
委托人: (以下稱甲方)
受托人: (以下稱乙方)
甲方因與一案或事務,委托乙方律師代理,經雙方協商,訂立本合同,以共同遵照履行:
第一條、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 承辦本案或事務,甲方同意乙方及其指派律師在認為必要時將本案或事務的部分工作交由乙方的其他律師或律師助理、其他專業人員、行政輔助人員協助完成其中訴前調查及其他取證事務(包括但不限于審計、鑒定、公證、查詢工商檔案等)可以轉委托適當的專門或中介機構完成。乙方及承辦律師應認真負責地保護甲方的合法權益,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并按照規定的時間出庭應訴,承辦律師因特殊情況或開庭時間重合而導致不能出庭的,乙方應指派其他律師出庭。
第二條、甲方必須如實向乙方陳述案情,提供有關本案的證據或證據線索。如甲方弄虛作假或堅持違法要求時,乙方有權終止代理,甲方仍應按第四條規定支付律師費用;如甲方單方面停止履行合同,要求撤消或解除委托,仍應按第四條規定向乙方支付律師費用。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三條、乙方及承辦律師向甲方提供的分析、判斷或咨詢意見,均不可理解為乙方或律師就處理事務、提供服務的結果作出了成功或勝訴的保證。
第四條、按照《江蘇省律師收費標準》等行業收費的規定,并經甲乙雙方協商, 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律師費約定為: 。
注:辦理一審繼辦二審訴訟案件的,按一審實際收費標準減半收取;曾代理過一審或二審繼辦申訴的,按一審實際收費標準減半收取;曾代理仲裁,訴訟一、二審階段按仲裁階段收費標準,減半收取。訴訟案件中如有反訴,反訴標的額另行減半收費。
上述代理費不包括辦案費用;辦案費用由甲方予以實報實銷,甲方預交 元或者雙方約定包干 元;辦案費用包括:差旅費、食宿費、調查費以及其他可能發生的費用;代理費和辦案包干費用一經收取,除有特別約定外不予退還;
甲方支付的所有費用,均由乙方按規定統一收取,乙方提醒甲方,國家法律規定和乙方明文規定,乙方的律師及工作人員無權私自收取甲方任何費用。地址:南京市龍蟠中路216號金城大廈8樓郵編:210002 電話: 傳真:乙方收取費用的指定賬戶:開戶行:招商銀行南京分行龍蟠中路支行戶名:北京市中銀(南京)律師事務所雙方沒有約定收費條款或約定不明確,無法確定收費金額的,律師費按現行有效的江蘇省律師收費標準執行。甲方違反律師費支付條款的,經乙方催后告,甲方仍未支付的,甲方應向乙方承擔逾期付款違約金為應付律師費的%。
第五條、本合同乙方代理及服務的有效期限至本案審理結束或乙方完成本合同事務止。本協議中如特別約定律師費包括仲裁、一審、二審多個程序律師費的,有效期限至二審判決生效或乙方完成本合同事務止;發生下列任何一種情形,即視為本合同乙方完成事務:訴前和解;訴訟或仲裁中甲方調解和解(包括庭外和解);他方自愿全部或部分履行的;他方完成了滿足甲方要求的;甲方向他方作出了新的行為致使受托事務成為不必要;調查或談判對象滅失或終止;其它依照法律或約定、慣例視為乙方義務已履行完畢的情形;甲方解除合同、撤銷委托的;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有效期限止,甲方事務繼續由乙方律師承辦的,視為繼續委托代理,雙方沒有其他約定的,律師費用按現行有效的江蘇省律師標準執行。
第六條、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經甲方或委托代理人簽字或蓋章和乙方蓋章后生效,對本合同任何爭議,雙方可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一方可以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爭議。
第七條、其他補充條款::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法律服務購房專項協議 篇19
法律服務委托合同
_________律非訴字第?號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公司
受托方(乙方):_________律師事務所?甲方因_________公司改制事項,委托乙方律師提供法律服務。經雙方協議,訂立下列條款,共同遵照執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之委托,指派許_________、李_________律師為甲方提供法律服務。
二、乙方律師根據甲方要求,認真負責地完成甲方委托事項,并向甲方作書面或口頭匯報結果。
三、甲方必須如實向乙方律師敘述委托事項背景情況并提供乙方律師所需的各方面材料;如甲方敘述或提供材料有捏造事實、弄虛作假,乙方有權終止合同,所_____用不予退還。
四、根據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按下列規定收取交納費用:
2.元_____中的_________萬元系律師從事非訴訟調查(如果必要)、代表職工或企業與有關部門談判(如果有)、向相關當事人發送律師函(如果必要)的固定代理費用。
3.元_____中的_________萬元系預_____用,凡律師在提供法律服務工作中產生的差旅費、住宿費、文印打字費、通訊費、餐飲費,憑發票在_________萬元中進行支付;凡在提供非訴訟法律服務過程中發生了必要的訴訟(如果有),雙方協商另立合同,代理費再從_________萬元剩余余額中支付。
五、如甲方無故終止履行委托合同,_____不予退回;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合同,_____全部退還甲方。
六、一方要求變更合同內容,須經對方同意。
七、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至委托事項完成之日終止。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九、本合同履行地為受托方所在地。
委托方:受托方:
年月日年月日
法律服務購房專項協議 篇20
甲方:
乙方:
地址:____,電話: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向四川省__股份有限公司出具并發送律師函(以下簡稱“項目”)中的有關法律服務事宜,達成如下合同條款:
第一條:項目概況
甲方向四川省__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網絡技術服務,現約定的付款期限已到,四川省__股份有限公司并沒有付款的意思,已經違約,目前經甲方核算欠款總額為96100元,特此委托乙方出具并發送律師函。
第二條:服務內容
乙方為甲方出具并發出律師函一份
第三條:甲方義務
1、甲方應當向乙方如實陳述案件事實,提供相對應的資料(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對賬單等);2、甲方需要提供四川省__股份有限公司準確的地址、電話、聯系人等可供郵寄到達的.聯系信息。
第四條:乙方義務
1、乙方應當及時完成律師函的起草、寄出工作,寄出前由甲方確認后方可寄出;2、甲方對其獲悉的行業秘密應當保密,不得向第三方披露。
第五條:費用及支付方式
1、價格:二仟元(¥:__元);
2、甲方應當在收到律師函確認之日起1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支付;甲方可以現金或者轉賬的方式將上述律師費支付至如下賬戶,乙方收款后應當出具正式發票。
乙方戶名:北京京師(成都)律師事務所
開戶行:
賬號:
第六條:違約責任
1、乙方應當在2個工作日之內完成該項工作,逾期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不支付費用;2、甲方應當在收到律師函確認之日起1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支付律師服務費,逾期付款應當根據逾期的情況向乙方支付本次服務總價款30%的違約金。
第七條: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三份,自甲乙雙方代表簽字或者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及辦案律師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條:特別約定
1、乙方是根據甲方的陳述及提供的資料出具律師函,不對本次服務的結果做任何承諾,乙方不承擔甲方決策的結果或責任,甲方也不得將律師函用于非法目的;2、乙方在簽訂合同簽已經向甲方解釋了收費規定及標準,甲方在本合同簽署前已經全部閱讀并知曉合同內容,本合同自雙方協商達成一致意見。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簽約時間:
簽約地點:____
法律服務購房專項協議 篇21
甲方: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身份證號:
乙方:律師事務所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鑒于甲方因購買房屋,需委托乙方提供法律服務,雙方經平等自愿協商,簽訂本合同。
一、服務內容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為甲方購買房屋提供法律服務。
二、服務費用
1.本次服務具體項目與費用如下:
服務項目
收費標準
服務次數
費用合計
審查購房合同
元/份
共同參與購房合同談判
元/次
調查買房所涉房產公司主體資格的合法性
元/次
上述服務費用合計:人民幣
2.差旅費用:
在辦理委托事項過程中所需的辦案費用按如下第種方式支付:
乙方墊付,甲方實報實銷;
元包干;
免收辦案費用,但因工作所需在市外發生的差旅費用由甲方據實報銷。
3.甲方應于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五日內一次性交清服務費用,并支付差旅費用。
4.如甲方要求提供乙方提供約定項目以外的服務時,應另行協商支付費用。
5.乙方指定收款賬號:
開戶行:
戶名:
三、雙方權利義務
1.乙方必須認真依法保護甲方合法權益。
2.甲方應當向乙方如實提供辦理專項法律事務的相關材料,乙方接受委托后,若甲方不積極提供相關材料,或弄虛作假等情況,有權終止服務,依約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四、違約責任
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合同,所收取費用應全部退還甲方,如甲方無故終止合同,乙方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五、合同聯系方式
1.為更好的履行本合同,雙方提供如下聯系方式:
甲方聯系方式
郵寄地址:
聯系人:
電話:
電子郵箱:
乙方聯系方式
郵寄地址:
聯系人:
電話:
電子郵箱:
2.雙方通過上述聯系方式之任何一種,就本合同有關事項向對方發送相關通知等,均視為有效送達與告知對方,無論對方是否實際查閱。
3.雙方確認上述聯系方式同時作為有效司法送達地址。
4.一方變更聯系方式,應自變更之日起三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應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六、爭議解決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合同各方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應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依法向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七、附則
1.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各方各執一份。各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經各方簽署后生效。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
簽署時間:年月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
簽署時間:年月日
法律服務購房專項協議 篇22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向______公司出具并發送律師函(以下簡稱“項目”)中的有關法律服務事宜,達成如下合同條款:
第一條:項目概況
甲方向______公司提供網絡技術服務,現約定的付款期限已到,______公司并沒有付款的意思,已經違約,目前經甲方核算欠款總額為96100元,特此委托乙方出具并發送律師函。
第二條:服務內容
乙方為甲方出具并發出律師函一份
第三條:甲方義務
1、甲方應當向乙方如實陳述案件事實,提供相對應的`資料(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對賬單等);
2、甲方需要提供______公司準確的地址、電話、聯系人等可供郵寄到達的聯系信息。
第四條:乙方義務
1、乙方應當及時完成律師函的起草、寄出工作,寄出前由甲方確認后方可寄出;
2、甲方對其獲悉的行業秘密應當保密,不得向第三方披露。
第五條:費用及支付方式
1、價格:二仟元(¥:20xx元);
2、甲方應當在收到律師函確認之日起1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支付;甲方可以現金或者轉賬的方式將上述律師費支付至如下賬戶,乙方收款后應當出具正式發票。
乙方戶名:
開戶行:
賬號:
第六條:違約責任
1、乙方應當在2個工作日之內完成該項工作,逾期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不支付費用;
2、甲方應當在收到律師函確認之日起1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支付律師服務費,逾期付款應當根據逾期的情況向乙方支付本次服務總價款30%的違約金。
第七條: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三份,自甲乙雙方代表簽字或者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及辦案律師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條:特別約定
1、乙方是根據甲方的陳述及提供的資料出具律師函,不對本次服務的結果做任何承諾,乙方不承擔甲方決策的結果或責任,甲方也不得將律師函用于非法目的;
2、乙方在簽訂合同簽已經向甲方解釋了收費規定及標準,甲方在本合同簽署前已經全部閱讀并知曉合同內容,本合同自雙方協商達成一致意見。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法律服務購房專項協議 篇23
甲方(企業):
法定代表人:
職務:
住所:
方式:
乙方(律所):
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
傳真:
甲方因維護自身利益的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等有關法律的規定,聘請乙方的律師為項目層,商品房預售、銷售提供專項法律服務。甲乙雙方按照誠實信用原則,經協商一致,訂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乙方的服務范圍
乙方律師的服務內容為協助甲方處理上述事項的相關法律事務,包括:
1、 提供房地產法律、法規及政策咨詢,提出法律建議;
2、應甲方要求,協助辦理商品房預售或銷售登記備案手續;
3、協助草擬、制訂、修改或者審核相關銷售法律文件,包括商品房買賣合同及補充協議、購房須知、認購協議書等;
4、應甲方要求,協助選擇商品房代銷商,審核代銷合同,協助監管代銷行為;
5、應甲方要求,協助甲方銷售人員向客戶解釋合同條款,審核雙方簽訂的售房合同條款;
6、 提供與甲方專項顧問事項相關的法律信息;
7、應甲方要求,對甲方銷售人員進行法律培訓。
第二條乙方的義務
1、乙方委派律師組織專業法律服務團隊為甲方提供本合同約定的專項法律服務。
2、乙方律師應當勤勉、盡責地完成約定的法律事務工作;
3、乙方律師應當以其依據法律法規作出的判斷,盡最大努力維護甲方合法利益;
4、乙方律師應當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資料后,及時完成委托事項,并應甲方要求通報工作進程;
5、乙方律師在擔任專項法律服務期間,不得為甲方員工個人提供任何不利于甲方的咨詢意見;
6、乙方不得擔任與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沖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顧問或者代理人;
7、乙方律師對其獲知的甲方的商業秘密負有保密責任,非由法律規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8、乙方對甲方業務應當單獨建檔,應當保存完整的工作記錄備查。對涉及甲方的原始證據、法律文件和財物應當妥善保管,設立交接記錄。檔案保存時間根據律師業務檔案管理規定執行。
第三條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全面、客觀和及時地向乙方提供與法律事務有關的各種情況、文件、資料。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資料有虛假、誤導、隱瞞、重大遺漏及其他違規行為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2、甲方應當為乙方律師辦理法律事務提出明確、合理的要求;
3、甲方應當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法律服務費和工作費用;
4、甲方應給予乙方律師開展工作提供合理的必要的提前通知;
5、甲方指定與乙方律師聯系的聯系人,負責轉達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資料等,甲方更換聯系人應當書面通知專項法律顧問;
6、甲方有權對委托代理事項作出的獨立的判斷和決策。甲方未接受乙方律師提供的法律意見、建議、方案所作出的決定而導致的損失,由甲方自行承擔。
第四條合同有效期及法律服務費
1、合同自從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限為兩年,合同期滿是否續約以及法律顧問費具體金額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確定。
2、甲方應向乙方支付法律服務費,乙方采用以下方式收取:
法律服務費采用固定收費,按每戶購房者支付人民幣千分之一點二計算。支付方式為:甲方應于次月5日前將其代收的購房者支付的律師費轉付給乙方。
3、甲方將法律服務費匯至乙方以下銀行賬戶:
戶名:
開戶行:
賬號:法律服務費以到達上述賬號即視為乙方已收到,乙方應在收款前三天向甲方提供合法等額發票,否則甲方有權暫停支付相關費用,直至乙方提供發票。
如需終止或解除本合同,應當由雙方共同協商并書面確認,結清有關費用。
第五條工作費用
乙方律師辦理甲方委托代理事項所發生的下列工作費用,應當由甲方承擔:
1、相關行政、司法、鑒定、公證及其他專業顧問等部門收取的費用;
2、廣州市外發生的差旅費、食宿費及翻譯費等;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付的其它費用。
乙方律師應當本著節儉的原則合理使用工作費用。
第六條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一)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1、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更換作為甲方專項法律顧問的律師的;
2、因乙方律師工作延誤、失職、失誤導致甲方蒙受損失的;
(二)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并應向乙方支付乙方根據本合同預期可得的全部律師費:
1、甲方的委托事項違反法律或者違反律師執業規范的;
2、甲方有捏造事實、偽造證據或者隱瞞重要情節等情形的致使乙方律師不能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務的。
第七條違約責任
1、乙方無正當理由不提供第一條規定的法律服務或者違反第二條規定的義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還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律師費。
2、乙方律師因工作延誤、失職、失誤導致甲方蒙受損失,或者違反第二條第5 —8項規定的義務之一的,乙方應當通過其所投保的職業保險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3、甲方不得以如下理由要求乙方退費:
(1)甲方單方面又委托其他律師事務所提供上述法律服務的;
(2)乙方完成委托代理事項后,甲方以乙方收費過高為由要求退費的;
(3)其他非因乙方或者乙方律師的原因,甲方不合理的解除合同的。
第八條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適用《合同法》、《律師法》、《民事訴訟法》、等法律。
甲乙雙方如果發生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廣州市天河區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條通知和送達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發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資料,均以扉頁所列明的地址、傳真送達,一方如果遷址或者變更電話,應當書面通知對方。
通過傳真方式的,在發出傳真時視為送達;以郵寄方式的,特快專遞寄出或者投郵當日視為送達。
第十一條其他特別約定
第十二條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雙方各持壹份,壹份存卷。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代表:
簽約日期:年月日簽約日期:年月日
法律服務購房專項協議 篇24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
E_mail:
乙方:
地址:
負責人:
郵政編碼:
電話:
鑒于乙方為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批準設立的律師事務所,具備向社會提供法律服務的資格和能力;甲方因經營管理等事項需要專業的法律服務,特委托乙方為其提供法律服務,乙方表示同意;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及相關法律規定,本著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充分友好協商,訂立如下協議條款,以資共同恪守履行:
一、定義:
甲方包括僅限于甲方,不包括甲方控股、參股的關聯企業。
二、工作方式
1、人員指派:甲方安排_________與乙方聯絡,并負責收集擬處理法律事務的相關資料,配合并督促乙方開展工作。乙方指派候*霞、孫*哲等律師組成法律服務小組,負責處理甲方的公司法律事務。
2、固定走訪式制度
為加強合作,乙方律師應二周內不少于一次到甲方走訪,了解情況,現場辦公,溝通有無。
3、臨時性走訪制度
為及時、迅速協助甲方解決問題,特立此制度。此制度之含義:不論是節假日,還是8小時工作時間之外,只要甲方有緊急事務處理,除乙方律師因客觀原因無法脫身外,乙方律師必須在指定的時間內到指定現場,參與協商解決。
4、集體協作式制度
該制度指甲方的委托事項非顧問之所長時,乙方將以全所的強大律師團隊為依托,指派其他專業特長律師提供法律服務,以保證甲方所托事項圓滿完成
三、工作范圍
乙方律師的工作內容具體如下:
1.經營管理法律服務:
(1)提供公司治理結構、董、監事會及管理層設置相關的法律咨詢意見及方案設計;
(2)提供管理層持股及其他期權獎勵計劃的方案設計及法律文件的起草;
(3)提供與他方之間的協議和/或協議提供意見或建議;
(4)建立和完善長期使用的協議范本;
(5)審閱、修改協議、協議、章程等法律文件;
(6)審核、修改員工手冊等內部規章制度;
(7)協助公司處理與員工的勞動關系有關的事項;
(8)參與他方的商務談判;
(9)與他方發生糾紛時,以非訴訟形式協助公司對外交涉、談判;
(10)提供并解釋與公司日常業務有關的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及各項政策;
(11)提供與業務活動相關的法律信息;
(12)對將由公司開展的重大商業活動出具法律建議;
(13)應要求對外出具律師函;
(14)經授權發表律師聲明;
(15)應要求對公司人員進行法律知識專題培訓;
(16)辦理對外重大文件簽署等事件的律師見證事項;
(18)其他委托事項。
2.對外投資法律服務
(1)參與兼并與收購、資產重組,包括參加談判、起草相關法律文件;
(2)參與股權轉讓與受讓,包括參加談判、代為起草《股權轉讓協議》等相關法律文件
(3)以無形資產、人力資本對外投資的方案設計
(4)為增資、減資、分立、合并提供法律服務。
3.重大項目專項法律服務
(1)就參與的重大項目,提供相關的法律政策依據以及相關案例;
(2)就所參與的重大項目提供相關法律咨詢,出具書面法律意見;
(3)對項目的有關方案,進行法律審查;
(4)協助起草、審查和修改與項目有關的協議及其他各種法律文件;
(5)協助處理項目中所發生的其他法律事務。
四、甲方職責
1.甲方應當及時、準確、完整地向乙方提供其所需要的資料和文件,并保證所提交資料和文件的真實性和合法性。
2.甲方應當為乙方律師辦理法律事務提出明確、合理的要求。
3.甲方應當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法律顧問費和工作費用。
4.甲方更換聯系人應當書面通知法律顧問。
5.甲方根據乙方律師提供的法律意見、建議、方案所做出的決定而導致的損失,非因乙方律師錯誤運用法律等失職行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擔。
6.甲方有權就乙方服務范圍內的事項,隨時向乙方提出口頭或書面咨詢,乙方應及時做出答復。
7.甲方應當對乙方律師的工作提供必要的辦公條件及通訊設備。
8.由于甲方的原因而導致上述服務事項沒有完成,甲方不得要求退還已經支付的律師費用。
9.甲方委托的事項不得違反法律規定或律師執業規范。
10.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律師列席甲方的生產、經營、管理和其他經濟活動中的有關會議。
11.甲方應如實向乙方律師提供任何與委托事項相關的情況,不得隱瞞或提供虛假情況。
五、乙方的職責
1.乙方應當指派熟知公司運作事項及相關法律的律師為甲方提供法律服務。
2.乙方律師應勤勉盡責地完成委托事項,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3.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與委托事項有關的文件、資料,并有權對文件、資料進行審查和驗證。
4.乙方律師應當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資料后,及時完成委托事項,并應甲方要求隨時報告工作進度。
5.乙方在維護甲方利益的前提下,遵從法律和行業規則的要求,有權保持工作的獨立性和客觀性。
6.乙方律師在涉及甲方的對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動中,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擔任與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沖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顧問或者代理人。
7.乙方對甲方業務應當單獨建檔,應當保存完整的工作記錄,對涉及甲方的原始證據、法律文件和財物應當妥善保管。
8.乙方的工作時間、地點應根據甲方的實際法律服務內容的不同,具體協商或隨時聯系約定。
9.乙方律師有權了解甲方的生產、經營、管理和其他經濟活動中的有關情況。
10.乙方律師在甲方授權范圍內代理甲方辦理之事務所產生的法律責任,由甲方承擔,乙方律師不擔責。
11.乙方對在工作中接觸、了解到的有關甲方的生產、經營、管理和其他經濟活動中的商業秘密,負有保守秘密的義務。
六、律師費用及支付辦法
1、甲方一致同意常年法律服務費用為每年陸十萬元人民幣(¥600000元),即每月支付¥50000元人民幣。
2、涉及甲方的訴訟、仲裁等,乙方將依據________省物價局、________省司法廳[________價發(________)________號]、________市發改委[大發改收費字(________)________號]規定的《________律師服務收費標準》的下限收費標準收取,特殊案件,雙方另行協商收費。
3、對甲方所涉及的股票上市、股權轉讓、公司并購、資產重組、對外投資、對外融資等有效工作時間在16小時以上的法律事務所需費用,按優惠原則,由雙方另外協商收取。
4、對于本協議項下的常年法律顧問費支付方式,采取分兩次等額支付,即簽訂協議之日起七天內付出元,本年度到期日前10天內再付元。
七、其他費用的負擔
乙方律師辦理甲方委托事項所發生的下列費用,應由甲方承擔:
1.相關行政、司法、鑒定、公證等部門收取的鑒定費用、評估費用、辦案費用等;
2._______市內四區外發生的差旅費、食宿費,翻譯費,復印費,長途通*費等;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他費用。
乙方律師應當本著節儉的原則合理使用上述有關費用。
八、協議的解除
1.協議期限屆滿,甲乙雙方不再續簽;
2.甲乙雙方通過書面協議解除;
3.因不可抗力致使協議目的不能實現的;
4.甲方逾期三十日不向乙方支付律師費用或者工作費用,經乙方催告后,仍不改正的;
5.乙方及律師不按本協議的約定提供法律服務,經甲方指出后,仍不改正的;
6.因乙方律師工作延誤、失職、失誤導致甲方蒙受重大經濟損失的;
7.甲方的委托事項違反法律或者違反律師執業規范的;
8.本協議的任何一方未經協議另一方的書面同意,將本協議項下的權利和義務全部或部分轉讓給協議外的第三人,致使另一方遭受重大損失的;
9.當事人有其他違約或違法行為致使協議目的不能實現的。
九、保密
甲乙雙方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于對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文件及資料(包括商業秘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信息、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秘密)予以保密。未經該資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本合同期限。違反者將承擔賠償責任。
十、協議的變更
本協議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甲、乙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協議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征得對方同意后,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_________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雙方簽署書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協議,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十一、爭議的處理
1.本協議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并按其進行解釋。
2.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協議的解釋
本協議未盡事宜或條款內容不明確,協議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本協議的原則、協議的目的、交易習慣及關聯條款的內容,按照通常理解對本協議做出合理解釋。該解釋具有約束力,除非解釋與法律或本協議相抵觸。
十三、補充與附件
本協議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協議的附件和補充協議均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四、協議的效力
本協議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起生效。
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本協議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協議簽訂地:
乙方:律師事務所
負責人:
協議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法律服務購房專項協議 篇25
委托人(甲方):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受托人(乙方):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經與_________律師事務所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乙方指派_________律師擔任甲方的委托代理人,辦理_________,提供法律幫助。律師執業證號:_________。
第二條?_____
提示:請在選擇使用的條款前的□打";√";;或直接把不使用的條款刪除。
□根據《律師業務_____辦法》的規定,委托人向_________律師事務所繳納委托費用_________元。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內支付_________元;余款在委托事項辦妥后支付。
□雙方協商以代理事項標的額_________%,共計_________元為乙方應得的委托費用。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內支付_________元;余款在委托事項辦妥后支付。
□乙方在訴訟和執行期間不收取甲方任何費用,待執行回款物后,甲方同意乙方從執行回的款物中另行扣除總額的_________%作為乙方律師的報酬。
案件以調解或_____方式解決的,_____的計算方式:_________。
本案所需訴訟費、公證費、執行費等費用,由甲方按國家規定交納并由乙方按照規定代收代交。_____不包括律師進行工作的差旅與長途電話費,后者由甲方根據實際發生額向乙方另行支付。
如乙方無故終止合同,_____應退還給甲方。如甲方無故終止合同,乙方收取的_____不予退還。
第三條?服務期限
雙方同意,服務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協議期滿后是否續簽,可于本合同到期前_________個月由雙方協商并書面確認。
第四條?甲方委托乙方律師的代理權限
提示:請在選擇使用的條款前的□打√;或直接把不使用的條款刪除。
□起訴、遞交和簽收法律文書,收集相關證據;
□代為推選訴訟代表人并接受訴訟代表人的委托代理訴訟;
□代為追加、變更被告和第三人;
□代為申請回避和控告;
□代為參加訴訟,陳述事實和理由,出示證據、質證和辯論;
□代為承認、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調解,提出上訴,申請執行,代為接收執行回來的錢物等。
第四條?乙方的工作范圍:_________。
第五條?乙方指派律師的工作方式
乙方應采取_________(不定期工作方式/全日制工作方式)完成甲方委托的代理事項。
第六條?甲方權利義務
1.及時、準確、完整地提供乙方所需的資料及文件;
2.保證所提交資料及文件的真實性和合法性;
3.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
4.乙方人員辦理本合同委托事項應做到勤勉盡責,否則甲方有權要求更換人員;
5.按約定支付_____。
第七條?乙方權利義務
1.乙方律師有義務解答甲方提出的問題,并提供相應的法律意見;
2.乙方有權按合同約定收取_____;
3.在維護甲方利益,遵從法律和行業規則的要求前提下,乙方律師有權保持工作的_____性和客觀性;
4.乙方律師應服從增發工作的整體安排,保質保量提供法律服務,并應甲方要求隨時報告工作進度;
5.乙方律師應采取最安全、最經濟、危險性最小的方案履行其代理義務或提出相關建議,甲方若作出不適當的指示、決定或提出不合理的方案時,律師應當給予足夠的警示或建議;
6.乙方律師不得有損害甲方利益或故意拖延、耽擱辦理受托事項等違反律師執業紀律或職業道德的行為;
7.乙方律師應認真學習并熟知與甲方業務有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有關文件,認真履行職責,全力維護甲方合法權益。乙方律師在工作范圍內因嚴重疏忽,給甲方造成損失或引起糾紛訴訟,乙方須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八條?保密
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商業秘密(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秘密)予以保密。未經該商業秘密的原提供方書面同意,任何時候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不得利用以上信息為自己或他人牟利,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九條?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1.雙方應信守本合同,未經雙方一致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更改、解除和終止本合同。
2.甲方在下述情況下,有權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或要求更換律師:
(1)代理律師不按本合同的約定提供法律服務,經甲方指出后,仍不改正的;
(2)因代理律師的過錯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
3.乙方在下述情況下,有權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甲方有意向代理律師提供虛假情況、捏造事實的;
(2)甲方未按本合同的約定提供工作條件的;
(3)甲方累計3個月未按時向乙方支付費用的。
第十條?違約責任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本合同或履行本合同不符合約定條件的,即違反本合同時,應賠償另一方的損失,并支付違約金_________元。
第十一條?聲明及保證
甲方:
(1)甲方為一家依法設立并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并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_____機構、_____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甲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甲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乙方:
(1)乙方為一家依法設立并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并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_____機構、_____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乙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乙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十二條?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_____、政府行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并應在_________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雙方認可后協商終止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
第十三條?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采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第十四條?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_________國法律管轄并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_____委員會_____;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解釋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為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第十六條?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七條?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法律服務購房專項協議 篇26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事務所
鑒于甲方現與__________有限公司因合同糾紛產生訴訟(以下簡稱該訴訟),目前案件已進入二審階段,甲方擬通過法院依法審判維護其自身合法權益之目的,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甲方就聘請乙方為其提供對上述案件提供法律咨詢之服務達成如下協議:_________________
第1條:_________________乙方提供法律服務的范圍和內容
雙方確認,乙方律師已經提供下列法律服務:_________________
(1)解答法律咨詢;
(2)提供法律意見;
(3)參加相關的案件討論,對案件庭審中發現的問題予以說明并提出解決意見;
(4)該訴訟二審協助出庭工作。
第2條:_________________費用支付
2.1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甲方同意依據市場調節價,就乙方為其提供的.法律服務內容支付法律服務費人民幣拾萬元整。甲方應于本協議簽訂后五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支付該等法律服務費用。
2.2乙方開戶行及賬號信息:_____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__
戶名:_________________事務所
賬號:______________
2.3代理過程中因當事人雙達成和解,調解、撤訴等視為律師完成委托事項,委托人應當支付所有代理費用。
第3條:_________________協議的變更和解除
本協議簽訂后,雙方均必須嚴格遵守。未經雙方協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協議。要求變更或解除的一方必須以書面形式報告另一方并征得另一方的同意后方可變更或解除協議。
第4條:_________________爭議的解決
如雙方在履行本協議過程中發生爭議,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解決。如協商不能達成一致意見,任何一方可將爭議提交南京仲裁委員會,由該仲裁委員會根據其仲裁程序進行仲裁。仲裁裁決為終局裁決,對協議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5條:_________________生效及終止
本合同自甲方支付律師代理費之日起生效,至本合同項下案件經人民法院審理作出生效判決、裁定或調解書之日終止。
第6條:_________________協議文本的數量和持有
本協議正本一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
(以下無正文。)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___
法律服務購房專項協議 篇27
案例:20xx年3月31日,劉某以“Jaliseng”為用戶名在交易平臺注冊,成為易趣網的用戶,由易趣網為劉某提供免費的網絡交易平臺服務。20xx年7月1日,易趣網開始向用戶收取網絡交易平臺使用費,并于9月18日發布了新的《服務協議》供新老用戶確認,該協議對用戶注冊程序、網上交易程序、收費標準和方式及違約責任等作了具體的約定。此后,劉某確認了易趣網的《服務協議》,并繼續使用易趣網的網絡交易平臺,但至20xx年9月24日,劉某尚欠易趣網網絡平臺使用費1330元,為此,易趣網訴至法院,要求劉某支付網絡平臺使用費、賠償律師費用。劉某則認為,《服務協議》長達67頁,過于冗長,致使用戶不能閱讀全文,故用戶不應受該協議的約束。
案例分析: 本案涉及的主要法律問題是如何確認網絡服務合同的成立這一法律問題。網絡服務合同是一種較為特殊的合同,從嚴格合同的意義上而言,易趣網與用戶之間的這份《服務協議》是一份格式合同,其具有以下特征。首先,雙方當事人的服務與被接受服務的目的非常明確。作為網絡公司,其提供平臺、進行服務、收取費用,而作為用戶,則愿意接受此種服務。其次,合同未經雙方合意,系由一方單方擬定。這是格式合同最顯著的特點,即合同由一方根據自己的意愿單方擬定,相對方不能更改,要么全部接受合同的條款,要么全部不接受合同的條款,相對方只有選擇接受或不接受合同條款的權利,而沒有選擇更改合同條款的權利。再次,在網絡服務合同中,一方的身份和性質難以確定,因為網絡服務合同是自動生成的,只要用戶瀏覽了網絡公司擬定的《服務協議》,按確認鍵同意后,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即成立,故在此情況下,用戶一方的身份和性質就不能確定,用戶在瀏覽《服務協議》之后,可能會成為確定的一方當事人,也可能成為匆匆一看客。最后,網絡服務合同與傳統的構成要件有著顯著的不同。各國合同法對合同的形式都有著一定的限制,根據我國合同法關于合同形式的規定,可以對合同的形式作這樣的理解,一是除即時結清的合同以外,一般須訂立書面合同;二是法律法規規定了必須采用書面形式的,應當采用書面合同;三是合同需經雙方協商,且需有雙方簽名蓋章。而這些要求對網絡服務合同來說則是不可能的,為此,我國合同法又進一步規定,書面合同可以是合同書、信件,也可以是數據電文,包括電報、電傳、傳真、電子數據交換和電子郵件等可以有效表現的形式。因此,作為一種特殊的合同形式,網絡服務合同具備了合同的特征。
在網絡服務合同中,要完全劃清要約與承諾的界限有一定的困難,從網絡服務合同的成立要件看,網絡服務合同的成立應該符合了合同成立的要件,但要注意三個方面的問題。
第一,以電子形式出現的要約的法律效力問題。對此,各國法律一般都對要約的形式沒有加以限制,通常情況下只要要約人有意思表示愿意和對方訂立合同,不管是口頭、書面、電話、電子信息等方式表現,都應當認為是有效的。我國法律對要約的形式也未加以規定。而美國的《電子商務示范法》明確規定,要約和承諾可以E-mail的方式發出。
第二,以電子形式出現的要約的生效問題。對要約的生效問題,我國和大陸法系國家均采取到達主義觀點。我國合同法第十六條明確規定“要約到達受要約人時生效。采用數據電文形式訂立合同,受件人指定特定系統接受數據電文的,該數據電文進入該特定系統的時間,視為到達時間;未指定特定系統的,該數據電文進入受件人的任何系統的首次時間,視為到達時間”。本案易趣網的《服務協議》是向不特定的人、不特定的系統發送的,其發出的要約只要到達任何一個系統,均應視為到達,要約也就成立。
第三,以電子形式出現的承諾的效力問題。如果承諾是以數據電文的形式作出的,同樣根據我國合同法第十六條的規定,采用到達主義原則。目前較為通行的EDI交易就采用此方法,交易各方在和交易對方訂立協議時,都會確定交易方式以及發出要約、作出承諾的方式,而且在有關信息格式、數據段、系統要求等部分,目前規定電子信息應當是信息接受方能夠得到的。對此種交易方式,我國的網絡交易合同、網絡服務合同等一系列網絡合同應加以研究。
法律服務購房專項協議 篇28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的有關規定,甲方聘請乙方的律師擔任行使其在北京___________科技有限公司的股東權益提供專項法律服務。
甲、乙雙方按照誠實信用原則,經協商一致,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乙方的服務范圍
乙方律師針對專項法律事務提供服務內容包括:
1、解答法律咨詢、依法提供建議或者出具律師意見書;
2、協助草擬、制定、審查或者修改合同、章程等法律文書;
3、應甲方要求,參與磋商、談判,進行法律分析、論證;
4、受甲方委托,簽署、送達或者接受法律文件;
5、應甲方要求,就甲方已經面臨或者可能發生的糾紛,進行法律論證,提出解決方案,出具律師函,發表律師意見,或參與非訴訟談判、協調、調解;
6、代理甲方在行使在北京古虎數碼娛樂科技有限公司股東權益時,所涉及得經濟、民事、知識產權、勞動、行政、刑事等必須進入訴訟或者仲裁法律程序的專案代理事務。
7、辦理雙方商定的其他法律事務。
未經雙方協商同意,乙方的服務范圍不包括甲方控股、參股的子公司,異地分支機構和其他關聯企業的法律事務。
第二條乙方的義務
1、乙方委派律師作為甲方專項法律顧問。甲方同意上述律師指派其他律師配合完成專項法律顧問工作,但乙方更換律師擔任甲方專項法律顧問應取得甲方認可;
2、乙方律師應勤勉、盡責地完成第一條第一款所列法律事務;
3、乙方律師應當以其依據法律作出的判斷,盡最大努力維護甲方利益;
4、乙方律師應當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資料后,及時完成委托事項,并應甲方要求匯報工作進程;
5、乙方律師在擔任法律顧問期間,不得為甲方員工個人提供任何不利于甲方的咨詢問題;
6、乙方律師在涉及甲方的對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動中,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擔任與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沖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顧問或者代理人;
7、乙方律師對其獲知的甲方商業秘密負有保密責任,非由法律規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8、乙方對甲方業務應當單獨建檔,應當保存完整的工作記錄,對涉及甲方的原始證據、法律文件和財物應當妥善保管。
第三條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當全面、客觀、及時地向乙方提供與法律事務有關的各種情況、文件、資料;
2、甲方應當為乙方律師辦理法律事務提出明確、合理的要求;
3、甲方應當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法律顧問費和工作費用;
4、甲方指定_____為專項法律顧問的聯系人,負責轉達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資料等,甲方更換聯系人應當通知專項法律顧問律師;
5、甲方有責任對委托事項作出獨立的判斷、決策,甲方根據乙方律師提供的法律意見、建議、方案所作出的決定而導致的損失,非因乙方律師錯誤運用法律等失職行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擔。
第四條法律顧問費
乙方的前期法律顧問費為四萬元人民幣。自本合同生效后三日內甲方向乙方先支付25000萬元,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支付15000萬元。
乙方的后期律師費,在甲方之一或共同取得公司的營業執照、稅務證和組織機構代碼證,公章、財務章及公司財務賬本和其他財產的控制權,并更換新的法定代表人后,以公司名義簽訂《專項法律服務協議》,從追回的公司財產中按照15%的'比例在執行完畢3日內支付。
本合同終止后或者提前解除的,應當由雙方書面確認并結清有關費用。
第五條工作費用
乙方律師辦理甲方委托代理事項所發生的下列工作費用,應當由甲方承擔:
1、相關行政、司法、鑒定、公證等部門收取的費用;
2、北京市外發生的差旅費、食宿費、翻譯費、復印費、資料費、長途通訊費等,由甲方支付乙方工作費用壹萬元包干使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付清。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他費用。
第六條合同的解除
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1、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更換擔任甲方專項法律顧問律師的;
2、因乙方律師工作延誤、失職、失誤導致甲方蒙受損失的;
3、違反第二條第5-8項規定的義務之一的。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甲方的委托事項違反法律或者違反律師執業規范的;
2、甲方有捏造事實、偽造證據或者隱瞞重要情節等情形,致使乙方律師不能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務的;
3、甲方逾期不向乙方支付法律顧問費或者工作費用的。
第七條違約責任
乙方無正當理由不提供第一條規定的法律服務或者違反第二條規定的義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還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顧問費。
乙方律師因工作延誤、失職、失誤導致甲方蒙受損失,或違反第二條第5-8項規定的義務之一的,乙方應當通過其所投保的執業保險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支付法律顧問費或者工作費用,或者無故終止合同,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法律顧問費、未報銷的工作費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第八條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適用《合同法》、《律師法》、《民事訴訟法》/《仲裁法》等法律。
甲乙雙方如果發生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將爭議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按照提交仲裁時該會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甲乙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九條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由甲乙雙方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之日起生效。
第十條合同的期限
本合同的期限原則為貳年,但甲方所在的北京古虎數碼娛樂科技有限公司依法重整并恢復正常經營或解散和清算,本協議自行終止,但如經甲乙雙方協商決定可以續簽專項法律顧問合同,或經甲方介紹,乙方與北京古虎數碼娛樂科技有限公司另行簽訂專項(或常年)法律顧問合同。
本合同期滿后,甲方交辦的法律顧問工作延續進行的,甲方應當按照實際延續時間向乙方支付法律顧問費。
第十一條通知和送達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發出或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資料,均以本合同首頁所列明的地址、傳真送達,一方如果遷址或者變更電話,應當書面通知對方。
通過傳真方式的,在發出傳真時視為送達。以郵寄方式的,掛號寄出或者投郵當日視為送達。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律師事務所
代表: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
時間: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時間: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法律服務購房專項協議 篇29
甲方:
乙方:
為促進社會主義法制建設,維護乙方的合法權益,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的規定,本著公平、平等、自愿、誠實信用等原則,在互惠互利的基礎上就乙方聘請甲方擔任法律顧問、提供法律服務一事簽訂如下合同,并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 服務律師
甲方根據乙方的聘請要求,指派本所_________律師擔任乙方的常年法律顧問,律師執業證號為: 。
第二條 服務場所
1.甲方提供服務的場所位于 。
2.應乙方之要求,需要在除上述場所以外的場所為乙方提供法律服務的,經甲乙雙方協商,乙方應另行支付交通費用。
第三條 服務范圍與內容
1.甲方應派遣專職律師至少一人常駐上述服務場所,且每個正常工作日必須準時上班,工作時間不得少于8小時。若乙方要求甲方周末加班,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甲方可向乙方索要加班費。
2.乙方在其經營性的活動中所遇到的法律問題,甲方向乙方提供口頭的咨詢、解答和意見建議。
3.甲方不承擔代為起草、書寫法律文書,出具詳細的法律意見書的義務。
4.就訴訟案件而言,應乙方之要求,甲方承擔乙方所涉訴訟案件的訴前、訴中、判后的法律咨詢、解答、提供口頭建議意見,但不承擔代為參加訴訟的義務,若確有此需,乙方可與甲方另行簽訂委托代理合同。
第四條 服務期限與服務費用
1.本法律服務合同有效期為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合同期滿后是否續簽,可于本合同到期前一個月由雙方協商并書面確認。
2.作為甲方提供本合同所規定之專業服務的報酬,乙方無需向甲方支付任何律師服務費,但應向甲方提供律師服務辦公室一間。
第五條 其他事項
1.如乙方需要甲方提供本合同所約定的服務項目之外的其他法律服務(如代理仲裁訴訟、陪同考查談判、調查取證等),乙方應與甲方另行協商并就該單項法律服務簽訂協議,甲方對此應優先予以辦理,如當地對該服務項目有收費規定的,除差旅費等實際支出的費用項目外,甲方應按八折給予優惠(如果收費規定允許),如無收費規定,則甲方應參照當地的法律服務市場行情按八折優惠。
2.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為甲乙雙方真實意思表示,不存在任何欺詐、脅迫、乘人之危。
4.在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甲乙雙方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甲乙雙方均可向昆明市官渡區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法律服務購房專項協議 篇30
委托方:姓名
住所地址:電話:
受托方:
住所地址:電話:
甲方因,委托乙方提供法律服務,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接受甲方委托,
指派律師擔任甲方的代理人或提供的法律服務活動。乙方的代理權限詳見委托書。
二、乙方應當充分運用自己的專業知識和技能,
就甲方委托事項提供法律服務,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如乙方指派的律師因故中途不能履行職務,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根據乙方完成的工作量協商退費,但甲方同意乙方另行指派律師代理的除外。
三、甲方支付乙方法律服務費元,并承擔乙方提供服務過程中甲方應當支付的差旅費、通訊費、文印費等費用。乙方收取甲方的服務費,應向甲方出具正式發票。其它費用結案后據實結算。
四、乙方不得向甲方索要或收取合同約定以外的費用。
但甲方增加訴訟請求或對方提起反訴的另行收取法律服務費。
五、甲方應如實向乙方陳述案情,提供與本案有關的證據或證據線索
乙方收到甲方提供的證據原件應妥善保管,并向甲方出具收據。
六、乙方根據甲方提供的證據線索視案情進行調查取證。
同時協助甲方將相關證據在法定期限內向法院提交。
七、甲方應保證提供相關證據的客觀真實。
乙方接受委托后如發現甲方有捏造或隱瞞事實、弄虛作假行為,有權解除與甲方的服務合同,甲方交納的服務費不予退還。
八、乙方對服務過程中知悉的甲方的隱私、商業秘密、技術秘密負保密義務。
九、本合同簽定后,雙方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乙方未盡約定義務或無故解除協議,法律服務費全部退還;甲方非因乙方過錯解除協議,法律服務費不予退還。
十、本合同的有效期從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案本審下達判決書時止。
十一、本合同一式兩份,
經雙方簽字蓋章并交納服務費后生效。
十二、雙方約定的其它條款: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法律服務購房專項協議 篇31
甲方(聘請方):
乙方(受聘方):
甲方因法律服務需要,特聘請乙方為其常年法律顧問,現經雙方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資各方共同遵照執行。
一、受聘律師及服務范圍
乙方接受甲方聘請,指派 孔令文 律師擔任甲方法律顧問,為甲方提供相關法律服務。
二、乙方提供法律服務工作內容
第一部分:勞資管理法律服務
(一)協助企業建立各項勞動人事規章制度
主要審查、修改、制定企業的勞動人事管理方面的規章制度,規范、完備企業規章制度且做到程序合法,從而避免或減少發生勞動爭議糾紛,最大限度地降低法律風險。主要工作內容包括:
1、審查、修改對企業以前公布的規章制度
主要審查相關規章制度是否健全,內容是否違法、程序是否合法。
2、協助企業完善勞動與人事管理規章制度
(1)協助企業完善與勞動用工及人事管理規章制度
(2)協助企業編制企業規章制度;
(3)協助企業制定人事管理和勞動用工管理工作流程,包括:招聘流程、員工入職管理流程、員工離職管理流程、處理違紀員工流程、解除勞動合同工作流程等等;
3、擬定企業管理常用的格式化法律文書
根據用人單位的具體情況,依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擬制與勞動合同管理有關的格式化法律文書,便于實際工作中應用。主要包括:勞動合同書、勞動合同變更書、勞動合同續簽書、勞動者名錄、書面文本簽收單、員工聲明、入職登記表、調整工作崗位通知、解除勞動合同的通知、違紀員工處理決定書、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證明等。
(二)審查、起草企業商業秘密保護制度
主要圍繞保護企業商業秘密,建立規范的操作流程,最大限度地保護企業商業秘密,一旦發生商業秘密泄露,能夠及時查明原因,便于追究責任,同時通過采取保密措施,留住企業的核心員工,從而最大限度保護企業的利益。
(三)對專項勞動問題設計相關處理方案
主要是針對企業用工專項問題提供法律服務。具體內容包括:
1、設計簽訂勞動合同的技巧
主要是幫助助審查、起草勞動合同以及勞動合同的簽訂,依法對勞動合同有關的試用期、工作崗位內容、勞動報酬、雙方的權利義務、違約責任。
2、設計履行變更勞動合同的技巧
主要是針對勞動合同履行、變更、終止或解除,設計有關變更工作崗位、變更勞動報酬、離職交接工作、辦理離職手續、支付經濟補償金等方案
3、工資構成的技巧
幫助企業審查、確定員工的工資構成,合理設定底薪、加班費、福利、獎金等各項比例,降低工資成本,避免或減少公司在必須支付經濟補償金情況下的經濟損失。
4、社會保險處理的技巧
協助企業處理員工病、傷、亡引發的勞動糾紛等與有關社會保險的糾紛。
5、工傷或職業病處理的技巧
協助制定企業員工上崗培訓、安全生產教育等制度,預防工傷與職業病發生,利用協商或訴訟等手段來積極應對所發生的問題,避免或減少對公司造成的經濟損失。
6、違紀員工處理的技巧
協助企業建立健全考核制度,協助企業收集員工違紀證據,做到處理員工,有章可循,處理適當,程序合法,避免因企業違法而增加管理成本。
(四)參加企業處理勞動爭議糾紛調解,及時平息、調解糾紛,盡量避免將勞動爭議引入法律仲裁、訴訟階段。
第二部分:企業營銷法律服務
(一)審查合同文本,修改相關單據
對甲方以前采用的購/銷合同文本、收/送貨單據進行審查、修改,提出修正意見。
(二)分析風險成因,明確防范措施
對甲方現行購/銷業務的操作模式進行法律風險分析,針對“合同簽訂”、“貨物交付”、“貨物驗收”、“貨款結算”、“貨款追收”等環節法律風險的成因,提出風險防范建議。
(三)起草格式合同,擬訂相關單據
1、結合甲方實際情況,為甲方起草購/銷合同格式文本或相關單據。
2、根據甲方要求,起草區域經銷/代理合同格式文本。
3、根據甲方要求,起草委托加工合同/OEM定牌加工合同文本。
4、結合甲方實際情況,為甲方制定相關送/收貨單據、入倉單據。
(四)審查、起草商業秘密保護制度
主要圍繞保護企業營銷商業秘密,建立規范的操作流程,最大限度地保護企業商業秘密,一旦發生商業秘密泄露,能夠及時查明原因,便于追究責任,同時通過采取保密措施,留住企業的優質客戶員工,從而最大限度保護企業的利益。
(五)為企業債權保護提供法律服務
1、對企業債權進行訴訟時效分析,寄送催款律師函。
2、對企業債權風險進行法律分析,針對不同情況為企業提供債權保護及追收方案。
第三部分:乙方提供的其他顧問服務
(一)提供日常法律咨詢服務
主要是迅速為企業隨時遇到的法律問題提供專業咨詢意見和建議。
(二)對企業業務人員提供法律業務培訓主要是通過舉辦法律講座形式,增強投資者、股東的風險意識,協助企業培訓人事行政管理人員、營銷業務人員,使其掌握管理中所需了解的法律知識,提高工作質量,防范風險發生。有關培訓課題主要如下,具體以企業需求為準:
(1)風險與防范之——債務規避與逃債
(2)風險與防范之——債權保護與追收
(3)風險與防范之——隱名投資與權益保護
(4)風險與防范之——用工責任與企業應對
(5)風險與防范之——民主議定與企業應對
(6)風險與防范之——安全生產與法律責任
(7)風險與防范之——企業營銷簽約與履約
(8)風險與防范之——加工貿易簽約與履約
(9)風險與防范之——貨物交付與驗收
(10)風險與防范之——業務員與貨款回籠
(11)風險與防范之——對帳難驗收難的__
(12)風險與防范之——財務對帳與支付結算
(13)風險與防范之——股東有限責任之例外
(14)風險與防范之——建筑承包簽證-索賠-抗辯與起訴
(三)法律資訊交流
乙方應及時與企業交流有關法律信息,并應企業需求提供有關法律、法規、案例的信息。
(四)提供其他法律服務
1、為甲方經營管理決策或重大事項的決策提供法律意見;
2、應邀為甲方的有關法律事務出具法律意見書或進行見證;
3、代甲方發布有關的聲明、公告、致函等文書;
4、為甲方審查、修改、起草相關合同或法律文書;
5、參與處理甲方尚未形成訴訟或仲裁的民事、經濟、行政爭議或其他重大糾紛;
6、參與甲方的經濟合同談判和其他重大商務談判。為甲方提供法律意見,準備或審核所需的資料及有關的法律法規,協助制定談判方案等;
第四部分:訴訟、仲裁案件的代理服務
當甲方因與其員工或其他當事發生勞資糾紛或其他經濟糾紛,案件已進入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仲裁、或已進入法院訴訟階段時,乙方應優先接受甲方委托,代理甲方參加民事、經濟、行政等各類糾紛案件的仲裁或訴訟活動,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三﹑乙方提供顧問服務方式
1、乙方指派專業律師按約定為企業提供法律服務。
2、乙方顧問律師將定期與企業聯系,全面了解企業現狀,以便有針對性地提供法律服務;聘請方也可隨時與律師聯系,咨詢法律方面問題。
3、乙方服務以上門走訪、當面交流為原則,加強與企業的溝通和交流,了解企業在用工、生產管理等經營活動中可能發生的風險,及時為企業提供參考意見
4、乙方可根據甲方交辦事情的輕重緩急或實際情況,通過電話﹑電子郵件﹑傳真等方式開展工作。
5、如聘請方有特殊要求,雙方可協商確定。
四、甲方義務
為使乙方更好地為甲方提供法律服務,甲方應做到:
1、向乙方提供有關業務資料文件,并保證資料文件的真實性和合法性;
2、為乙方提供工作上的便利,配合乙方工作并保證為工作保密;
3、甲方指定 作為乙方聯系人,協助和配合乙方工作,簽收乙
方提交的文書。
五、乙方義務
為履行法律顧問職責,乙方應做到:
1、乙方接到甲方有關本合同第二條所規定事項之委托,及時安排辦理。
2、乙方指派擔任法律顧問的律師,如因工作變動、調動等原因不能執行職務時,乙方應及時另派律師接替,并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3、對甲方提供的重要業務資料,有保密義務。
六﹑關于收費約定
1、甲方須向乙方交納法律顧問服務費 元,此款應于本合同簽訂后五日內一次支付完畢。
2、關于收費說明。
(1)乙方律師受托在佛山五區之內為甲方提供本合同第二條約定的“第一、二、三部分顧問工作”時,甲方無須另行向乙方支付律師服務費;乙方律師受托在佛山五區之外為甲方提供前述法律服務的,甲方須向乙方支付交通、住宿和差旅津貼及相關調查、辦案費用。
(2)本合同所約定的法律顧問服務費,不包括本合同第二條約定的“第四部分”甲方委托乙方進行的各種案件的訴訟代理費用在內;若甲方委托乙方辦理前述事務的,甲方須根據廣東省物價局、廣東省司法廳《律師服務收費管理實施辦法》、《廣東省律師服務政府指導價》另行與乙方商定收費標準。
七、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 年,從本合同簽訂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在本合同有效期間,經雙方同意,可變更合同條款。
八、合同生效
本合同經各方簽名或蓋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九、送達地址
為聯絡和送達方便,各自確認的送達地址如下:
甲方:
乙方:
按上述地址的送達均視為合法有效的送達,一方地址變更的,應在變更后五日內書面通
知對方,否則,對方依上述地址的送達仍為合法有效之送達。
十、爭議解決
甲乙雙方如果發生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一方可向佛山市律師協會請
求調解,或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決。
十一、特別約定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聯系人: 受托律師: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法律服務購房專項協議 篇32
甲方:
乙方:
地址:成都市高新區府城大道西段_________號_________谷______號樓___層,電話: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向四川省______股份有限公司出具并發送律師函(以下簡稱“項目”)中的有關法律服務事宜,達成如下合同條款:
第一條:項目概況
甲方向四川省______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網絡技術服務,現約定的付款期限已到,四川省______股份有限公司并沒有付款的意思,已經違約,目前經甲方核算欠款總額為96100元,特此委托乙方出具并發送律師函。
第二條:服務內容
乙方為甲方出具并發出律師函一份
第三條:甲方義務
1、甲方應當向乙方如實陳述案件事實,提供相對應的資料(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對賬單等);
2、甲方需要提供四川省______股份有限公司準確的地址、電話、聯系人等可供郵寄到達的聯系信息。
第四條:乙方義務
1、乙方應當及時完成律師函的起草、寄出工作,寄出前由甲方確認后方可寄出;
2、甲方對其獲悉的行業秘密應當保密,不得向第三方披露。
第五條:費用及支付方式
1、價格:二仟元(¥:20______元);
2、甲方應當在收到律師函確認之日起1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支付;甲方可以現金或者轉賬的方式將上述律師費支付至如下賬戶,乙方收款后應當出具正式發票。
乙方戶名:北京京師(成都)律師事務所
開戶行:中國銀行______支行
賬號: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違約責任
1、乙方應當在2個工作日之內完成該項工作,逾期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不支付費用;
2、甲方應當在收到律師函確認之日起1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支付律師服務費,逾期付款應當根據逾期的情況向乙方支付本次服務總價款30%的違約金。
第七條: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三份,自甲乙雙方代表簽字或者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及辦案律師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條:特別約定
1、乙方是根據甲方的陳述及提供的資料出具律師函,不對本次服務的結果做任何承諾,乙方不承擔甲方決策的結果或責任,甲方也不得將律師函用于非法目的;
2、乙方在簽訂合同簽已經向甲方解釋了收費規定及標準,甲方在本合同簽署前已經全部閱讀并知曉合同內容,本合同自雙方協商達成一致意見。
甲方:
代表人:
乙方:
代表人:
簽約時間:__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地點:成都市高新區
法律服務購房專項協議 篇33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就________項目(下稱“項目”)中有關法律服務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接受委托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 律師為甲方項目提供法律服務。
根據項目的需要,乙方可增加或安排乙方其他律師協助提供與項目相關的法律服務。
第二條 委托事項
雙方約定,乙方為項目提供的法律服務范圍包括:
1、為項目中涉及的相關法律問題提供咨詢意見;
2、對項目進行法律盡職調查并出具盡職調查報告;
3、參與與項目相關的討論和談判;
4、草擬、審查、修改有關項目的的協議、章程等有關文件;
5、協助甲方制定與項目相關的辦理方案;
6、協助甲方與有關地方政府主管部門溝通、協調;
7、協助甲方協調資產評估、財務審計等中介機構的工作;
8、協助或代理甲方申辦與項目有關的所有批準、許可和確認;
9、代為辦理股權轉讓引發的各類(工商、稅務、海關、房地產等)變更登記;
9、辦理甲方委托的有關項目的其他事項,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服務范圍根據具體情況而定)
第三條 甲方義務:
1、及時、真實、全面地向乙方提供與項目有關的全部文件和背景材料,承擔因違反本款而產生的不利后果;
2、積極、主動地配合乙方律師為甲方的利益所從事的各項工作,根據實際需要為乙方提供辦公、交通、住宿等工作便利;
3、按本協議第五條的約定向乙方支付律師費。
第四條 乙方義務:
1、認真、勤勉地為甲方提供本協議第二條范圍內的服務,依法切實維護甲方的利益;
2、乙方提供的咨詢及法律意見和文本應當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盡乙方之最大可能維護甲方之合法權益。除非甲方提供的資料與信息存在隱瞞、不真實或有誤導;
3、對因完成本協議約定的委托事項而獲知的甲方的商業秘密或信息,承擔保密義務。未經甲方事先同意,不向任何第三方披露、公開或者為其它目的使用。
第五條 費用及支付方式:
1、甲、乙雙方約定,就乙方提供的本協議第二條所列的服務,甲方應向乙方支付法律服務費人民幣 元,分 期支付。其中 元于本協議生效后 日內支付, 元于 時支付,余額于所委托法律事務辦理完畢之日付清。
2、乙方因辦理甲方委托事項而發生必要及合理的資料、復印、交通、通訊、差旅、政府收費等的費用,按實際發生額由甲方支付。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如果甲方無故逾期不支付有關費用,乙方有權中止或解除本協議,乙方不承擔因此而對甲方產生的損失。
2、如果由于不可歸責于乙方的原因項目提前終止,乙方已收的費用不退還,乙方應收的費用由雙方根據乙方的工作量協商確定。
第七條 有效期間
本協議有效期限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至所委托法律事務辦理完畢之日止。
第八條 協議的變更
對本協議的任何變更,均需雙方協商一致,并另行簽訂變更協議。
第九條 附則
1.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日期:
法律服務購房專項協議 篇34
甲方(聘用方):
乙方(受聘方):
一.甲方是一家在中華人民共和國依中國法律批準,并經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冊登記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
二. 是一家依中國法律設立的合伙制律師事務所。
三.甲方為使自己的企業行為合乎中國法律的規定,使自身的合法權益獲得中國法律的保護,自愿聘請 的律師為其提供專項法律服務。經協商雙方達成合同如下:
1 服務期限
根據甲方的要求乙方指派本所律師為甲方提供專項法律服務。期限自本合同簽訂后乙方為甲方提供該專項法律服務之日起,至該項目經乙方論證可行并提供相應的法律文件,或不可行并出具相關法律文書時止,但服務期限最長不超過 個月。
2 委托事由
甲方因“ ”一事而需要乙方律師提供專項法律服務。
3 工作內容
3.1 就該項目的法律問題提供咨詢意見。
3.2 應甲方要求起草與該項目有關的各類法律文書,就該項目是否可行出具法律意見書。
3.3 應甲方要求審查與該項目有關的各類法律文書,提供修改意見。
3.4 應甲方要求參與與該項目有關的談判。
4 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4.1 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向其報告工作進展情況。
4.2 甲方應向乙方提供真實資料,不得虛假陳述;乙方亦有權要求甲方對其委托辦理的法律事務提供真實、全面的情況及材料。
4.3 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律師進行違反國家現行法律、法規以及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的活動。
4.4 甲方不得提前中止本合同,但乙方有重大過錯除外。
4.5 乙方律師應當誠實信用,恪守職業道德、執業紀律,嚴密審慎,盡職盡責地為甲方提供法律服務。乙方應選派具備相應業務能力的律師為甲方提供法律服務。
4.6 乙方不得泄露在甲方受聘期間所接觸的甲方商業機密、技術秘密,并不得利用甲方商業機密和技術秘密為自己或他人謀取利益。
4.7 乙方不得向甲方作無事實根據及法律依據的虛假承諾。
4.8 乙方必須在甲方授權范圍內進行代理活動,不得超越代理權限。
4.9 乙方不得拒絕接受甲方符合本合同約定的委托辦理法律事務的要求。但甲方為謀取非法利益、提供虛假材料的除外。
5 特別約定
5.1 乙方在不妨礙、不拖延甲方交辦的法律事務的前提下,可承接他方的法律事務。
5.2 如在本合同期間,甲方發生合并、分立、名稱變更等事項,則甲方的權利、義務承受者享有并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5.3 乙方律師及助手不享有甲方員工依據勞動法及勞動合同規定享有的各項權利,亦不承擔甲方員工依據勞動法及其勞動合同應履行的義務。
6 相關責任
6.1 甲方無合法理由單方解除本協議,乙方已收取的律師費不予退還。并承擔違約金壹萬元。
6.2 乙方無合法理由單方解除本協議,無條件退還乙方已收取的全部律師費,并承擔違約金壹萬元。
6.3 甲方無合法理由逾期支付乙方律師酬金超過30日的,經乙方書面要求仍不予支付律師酬金的,視為甲方單方解除本協議。
6.4 乙方無合法理由拒絕為甲方提供法律服務超過30日的,經甲方書面要求仍不予提供服務,視為乙方單方解除本協議。
6.5 甲方有重大違法行為,嚴重損害中國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經乙方律師提出書面異議拒不糾正,乙方有權中止履行本協議,此項中止行為,不視為違約,由此產生的后果概由甲方承擔。
6.6 甲乙雙方之任何一方如解除合同,應以書面形式闡明理由并通知對方。 7 律師費
該項目的專項律師服務費為:人民幣 元正(¥ ),于本合同書簽訂之日起5日內一次性支付。
8 附 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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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 本合同附件所確定的通訊地址及收件人為甲乙雙方認可的文件送達地址,如有變更,變更方有義務書面通知對方,否則向原地址、原收件人寄送的文件(以特快專遞方式)在寄出后第三日即視為已送達。
8.2 由本合同引起的糾紛雙方可協商解決,因履行本合同而發生的訴訟在本合同簽署地人民法院管轄。
8.3 本合同文本為中文,共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于 年 月 日在 簽訂。
甲方:
法定代表人:
: 負責人: 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