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門市建設工程設計及顧問服務合同(通用3篇)
天門市建設工程設計及顧問服務合同 篇1
委托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發展有限公司
設計師(乙方):____________國際(__________)設計顧問有限公司
依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________________】建設工程設計及顧問服務的相關事項協商一致,同意簽訂補充協議(簡稱本協議)如下,并共同遵守:
一、甲方委托乙方(乙方接受委托)為設計師,負責【________________】建設工程方案至施工圖階段的工程設計,并按附于本協議后的協議條件及甲方提供的設計任務書及本工程的建筑及環境規劃設計法規要求執行。
二、甲方同意按本協議條件規定的設計費用金額及時間,支付設計費用。甲方在付清乙方各設計階段的設計費用之后,即擁有本工程設計圖紙的版權。
三、乙方同意若因乙方自身原因致使乙方設計進度有拖延或設計錯誤,致使甲方蒙受金錢、時間或質量上的損失,則乙方必須給予甲方相應的補償;對于此損失補償,甲方有權在甲方向乙方的任何支付中扣除,若該賠償不能以此方式全數扣回,甲方有權向乙方以債務方式追討其余額部分,補償額根據損失的程度而定,但補償金最多與受損部分的設計費用金額相等。
四、乙方不得將本協議賦予乙方的權利讓給第三者,或由第三者繼承,但因某種原因,乙方的權利和義務必須轉讓時,要經甲方和乙方商定后才能辦理,相應的費用由乙方決定并在設計費用中分攤或支付,并統一由乙方向甲方負責。否則甲方有權隨時終止合同和對乙方實行罰款,罰款上限為全部設計費用。
五、雙方同意如對本協議內之工程引起或涉及其他有關事項之爭議,將按附列協議條件所述辦理。
六、本協議一式六份,甲、乙雙方各持三份,均具有法律效力。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在雙方履行完本協議所約定的全部義務后或雙方協商一致同意解除本協議時,本協議自動失效。
委托人:設計師:
________興業(__________)發展有限公司________________國際(_________設計顧問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授權簽約人):法定代表人(授權簽約人):
簽字:____________簽字:______________
蓋章:____________蓋章: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建設工程設計合同補充協議
協議條件
目錄
l總則
2甲方責任
3設計監理工程師
4乙方責任
5設計進度
6設計費用
7停建終止合同及緩建
8調解及仲裁
9附則
1.0總則
1.1工程規模:本小區的凈用地面積約為____________平方米,計入容積率的建筑面積約為____________平方米,另有地下停車庫約____________平方米,總建筑面積約_____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積以成都市產權監理處出具的預售面積(架空層不算)報告之總面積為準。此合同設計范圍為【________________】,其范圍詳見附圖。具體設計內容按甲方分設計階段提供的設計任務書及規劃設計要點執行。
1.2 設計內容:
1.2.1本小區的總體規劃,包括道路規劃、交通組織、樓組排列、公建設置、入口規劃、停車方式規劃、公共空間規劃及環境規劃等,其中環境規劃需與甲方聘請的環境顧問共同完成。詳細方案設計,在紅線內與建筑相連之有蓋通道、入口橋梁、雨蓬等小區配套設施的詳細方案設計。
1.2.2各種戶型的住宅、 商業、地下停車庫、人防及小區配套設施的方案、初設、施工圖設計。
1.2.3上述工程的土建、設備、配套管線及相關范圍內的室外工程的設計。
1.2.4用地范圍內的室外景觀設計配合(含土建、設備及管線的調整)。
2.0 甲方責任
2.1基礎資料
甲方須向乙方提供設計所需的基礎資料及文件,并對其完整性、正確性及時限負責,其中包括:
2.1.1乙方已完成后的詳細方案設計圖紙作為施工圖設計依據。因乙方是本項目方案設計者,甲方將不再提供完成后的方案設計圖紙和相應的電子文件。
2.1.2因乙方是本項目方案設計單位,在方案設計階段由甲方提交給乙方與本階段設計相關的基礎資料,若甲方不作聲明則仍保持其有效性,甲方在本階段不再提供。
2.1.3甲方在本階段須向乙方提供設計所需的基礎資料包括:
a、城市道路在該地段的有關資料(該資料配合設計階段分別提供);
b、方案、擴初、施工圖設計任務書;
c、政府有關批文
d、其他設計所需的有關資料。
2.2 協調:甲方負責協調本工程和市政總體布局的有關事宜,乙方應積極配合。
2.3 審批:甲方負責在商定的時間內完成設計審批文件,而于審批后需要的設計變更按第6.5條處理。
2.4支付設計費:甲方須按協議條件的規定,按期支付設計費以及因甲方變更或修改設計、而引致工作量的增加或減少而須支付的費用。
2.5在甲方與總承包商合同中應于明確,工程竣工后,施工圖由總承包商按照施工中工程修改單進行綜合修改后交付甲方,乙方應無條件提供協助完成竣工圖編制工作。
3.0 設計監理工程師
3.1甲方委托設計監理工程師代表甲方對乙方就該項目提供的建設工程設計及顧問服務之全過程進行監理工作。設計監理的職責范圍、操作模式、監理細則、工作方式等相關事項在《設計監理管理辦法》中予以明確。
3.2設計監理工程師應按甲方要求代表甲方在滿足國家有關設計規范的前提下,對乙方的設計工作質量和經濟合理性進行監控。
4.0 乙方責任
4.1在本協議簽訂后________日內,乙方須向甲方提交完整的《現場施工配合服務計劃》,并經甲方批準后乙方須嚴格執行,以確保施工階段的有效進行。《現場施工配合服務計劃》應對派駐現場人員配備、人員素質、派駐現場人員與乙方總部的關系、現場負責人、現場負責人解決問題的權限、解決問題的時效性等等均應詳細說明。
4.2乙方應以負責任的態度積極配合設計監理工程師的工作,務必保證在滿足國家有關規范的前提下,做到設計經濟技術指標最優。若有需要,乙方應向設計監理工程師提交設計計算書以便論證。若無正當理由,乙方應采納設計監理工程師經論證后提出的優化建議和設計修改,雙方如有爭議可請專家論證,以專家論證為準。
4.3設計階段
乙方須負責下列各階段設計:
4.3.1規劃方案設計;
4.3.2擴初設計(若甲方簡化,則取消該階段設計,否則按政府有關部門規定執行);
4.3.3施工圖設計;
4.3.4環境設計中的結構及水電等等的配合設計。
4.4設計項目
乙方須負責以下各項目方案、擴初設計、施工圖設計。需對設計的適用性、正確性、經濟合理性全面負責。
4.4.1建筑;
4.4.2結構;
4.4.3機電(強弱電、給排水、通風空調、燃氣設計,其中燃氣設計需考慮到其預留位置及與相關專業的關系,但不用負責具體設計)及與市政管網系統接駁的設計工作;在總圖中須明確小區內各管線與市政管線的關系;
4.4.4人防工程(根據人防報建要求,需在獨立的人防工程圖紙中表示);
4.4.5用地范圍內的總平面。
a.總平面設計圖應反映出環境方案設計;
b.總平水電設計應結合環境道路設計,為環境工程提供接駁口;
c.提供管線綜合平面圖(含水、強弱電、氣等系統)。
4.4.6道路交通和室外大門、圍墻、游泳池及垃圾收集站等構筑物設計;
4.4.7室內裝修(含住宅、地下室等所有建筑的常規裝修);住宅及公寓的入口大堂、電梯大堂;對于增加有專門要求的室內裝修設計等非常規設計的費用另議;
4.4.8立面裝修(所有建筑的外立面裝修)及深化設計。本項設計應包括建筑的各種欄桿、立面分色圖、排磚圖、架空層、防盜問題、門窗表、陽臺大樣及設備管線綜合布置、每個戶型放大圖的詳細尺寸等等。
4.4.9智能化的設計及對專業公司的設計審查。
4.4.10室內交通設計(指地下室的車位、行車線等);
4.4.11某些特殊專業的審核及配合:由甲方委托其它單位設計或由相關專業公司設計安裝時,乙方須對其方案、施工圖進行審核、協調,并負責管線綜合布置。
4.4.12環境設計的審核及配合:
a. 對于景觀設計方需提交甲方的所有各階段設計成果和所有設計變更圖紙,景觀設計方會同時向乙方提交同樣的圖紙和相應電子文件一份,由乙方對設計的技術可實施性進行復核,并作相應的結構、水、電等專業配合。
b. 乙方需指定至少一名經甲方認可的專人負責與景觀設計方之間的聯系配合,并在本項目竣工前保持該負責人的穩定性,如因實際情況需要作變動應事先取得甲方的同意。經與乙方協商明確。
c. 乙方負責景觀設計的配合事宜;在設計過程中針對景觀設計必須加強與甲方、景觀設計方的溝通和協調;配合景觀設計方高質量完成各階段設計工作;乙方承擔本項目的所有設計效果的總體責任,景觀設計由景觀設計方承擔主要責任。
d. 隨時接受甲方和景觀設計方關于建筑設計和景觀設計的技術咨詢,對于甲方和景觀設計方提出的相關問題作及時的答復。
e. 由乙方的設計負責人或乙方的景觀設計配合人(能代表乙方的意見陳述)參加由甲方組織的景觀設計各階段評審會。如景觀設計與建筑設計有不協調處,乙方應本著對設計負責的態度,提出景觀設計或建筑設計的調整意見.
f. 本著對設計負責的態度,對于因景觀設計需要產生的建筑設計及各相關專業上的調整,乙方應與景觀設計方和甲方作積極深入的探討,并作及時必要的調整。
g. 對景觀設計方的各階段景觀設計、所有景觀設計范圍內的技術可實施性進行復核,及時向甲方和景觀設計方提交復核意見。
h. 乙方應在收到圖紙或設計變更文件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向甲方提交復核意見各一份,景觀設計方將據該復核意見作必要的設計調整。
i. 當景觀設計方對該復核意見有異議,并就此征詢乙方意見時,乙方有責任及時積極的向景觀設計方解釋和作進一步的協商。
j. 當景觀設計方與乙方在復核意見上不能達成共識時,乙方可要求甲方作乙方與景觀設計方的協調工作,并由甲方明確最終意見。
k. 對景觀設計方的所有景觀設計范圍內的施工圖設計和設計變更作結構、水、電、通風等相關專業的配合施工圖設計。
l. 景觀設計方根據乙方的復核意見或甲方的最終意見對施工圖階段圖紙作最后調整,并提交調整后的施工圖。乙方在收到該施工圖并得到甲方對該圖的認可意見后,于三周內完成包括結構、水、電、通風等相關專業的所有施工圖設計、因景觀設計需要而作的必要的建筑施工圖的設計變更。乙方有責任根據甲方施工進度需要合理安排各專業圖紙出圖時間。根據實際情況,時間需作變動,需經雙方協商后另行確定。
m. 景觀設計方根據乙方的復核意見或甲方的最終意見對景觀設計變更作最后調整,并提交調整后的設計變更。乙方在收到該設計變更并得到甲方對該設計變更的認可意見后,于一周內完成包括結構、水、電、通風等相關專業的所有施工圖設計。因景觀設計變更需要而作的必要的建筑施工圖的設計變更圖紙,根據實際情況,若時間需作變動,需經雙方協商后另行確定。
n. 由乙方完成的所有施工圖及設計變更圖紙,乙方需提交甲方藍圖12套、A3圖一套及相應電子文件一套。
o. 乙方有責任保護本項目設計(含景觀設計)的知識產權。乙方無權向除甲方、景觀設計方以外的任何個人或單位展示和泄露景觀設計方的任何設計成果。否則,甲方有權隨時終止合同并對乙方實行罰款,罰款上限為全部景觀設計配合服務費用,并保留追究乙方法律責任的權利。
p. 幕墻設計的審核及配合:
乙方全面負責幕墻設計的控制、配合及咨詢工作。
乙方須按甲方規定的時間提交幕墻設計條件圖,在幕墻設計過程中對方案提出意見,對幕墻設計進行過程控制,對幕墻設計的合理性和可實施性進行復核。
4.5多方案比較
對于4.4中應由乙方負責完成的設計,如立面設計,結構體系、消防系統、通排風系統、中央空調系統及給排水系統(提供2~3個系統含比較的費用和參數)應通過多方案比較(必要時附彩色效果圖),優選出最佳方案,并由甲方確定最終實施方案,其它內容根據甲方需要進行。
4.6成本控制
乙方應做到所有設計方案經濟合理,并做到認真計算,如甲方認為乙方在設計過程中存在經濟上的不合理現象,有權向乙方提出質疑,甚至要求乙方提供有關計算書,乙方應予合理解釋并積極配合。鋼材及砼用量指標(按建筑面積以每平方米計)可參考成都市同類型建筑用量指標,但應根據本工程設計的實際情況進行調整,如雙方有爭議,可聘請專家論證,以專家論證結果為準。
4.7設計規范和技術規則
除甲方提交的各階段設計任務書作特殊要求外,4.4中各項相關設計均必須按照國家頒布的有關規范、規定進行設計,保證設計質量。在采用適合我國國情的外國先進技術和材料設備,而我國尚無該項規范或技術規則時,可參照國外使用,但須經有關授權單位的批復。
4.8設計圖紙
方案設計圖在滿足政府有關方案報建的圖紙內容、數量及深度要求的前提下,還需提供以下內容的圖紙:設計說明,經濟技術指標核算(含面積指標統計),總平面圖,園林設計意象圖,交通分析圖,消防論證圖,住宅標準層、復式等平面,商業、會所、幼兒園、地下室等平面圖,剖面圖,立面圖及主要方向透視圖。
4.8.1乙方須按甲方要求提交設計過程中供討論用圖紙各10套。甲方提前至少二天提出交圖要求。
4.8.2 乙方須按報建要求提供方案所需的圖紙文件10套(含彩色透視圖及沿街立面彩圖各三份),若無明確的初步設計,但乙方需按甲方要求提供此過程中政府部門所需要的圖紙文件。
4.8.3乙方須按第5.0條所述交付設計圖紙(施工圖設計圖紙13套、A3圖1套,全套施工圖設計光盤一套)。如甲方需增加圖紙由甲方支付工本費,乙方應予代辦。
4.8.4由甲方分包的專項設計,需乙方配合進行圖紙調整的,乙方應按照甲方要求進行調整、綜合,直至專項設計完成。
4.8.5圖紙的裝訂必須分類成套(含各專業的圖紙),每套圖上需有圖紙目錄清單,便于甲方的查閱。
4.8.6乙方須在完成規劃方案時提交1:300的總體模型。
乙方須在進行立面設計時提交1:75的單體工作模型(按設計立面色彩制作),此項工作須在施工圖完成之前完成。
4.9巖土工程勘察布孔方案
乙方須在使用巖土工程勘察報告前三十日向甲方提出巖土工程勘察布孔方案及技術要求,以便于甲方及時進行巖土工程勘察招標并準時向乙方提供巖土工程勘察報告。否則,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未準時向乙方提供巖土工程勘察報告從而影響乙方出圖時間,責任全由乙方承擔。
4.10概算
乙方須負責編制工程設計概算兩類,一類為實際概算,另一類為取消裝修后按甲方給出的每平方米造價編制的概算書。若無初設則應在擴初設計完成同時交付。為了便于本工程的管理、招標和施工需要,甲方可將某部分或全部的設計及概算翻印使用。
4.11聘請顧問或協助部門
乙方在必要時可聘請顧問進行設計指導工作,其費用已包含在乙方的設計費用中,但統一由乙方向甲方負責。甲方因工作需要自行聘請或建議聘請的專業顧問,其費用由甲方決定并由甲方支付。
4.12現場施工配合服務
將按雙方簽署的《現場施工配合服務計劃》執行,以確保施工階段的有效進行。
4.13 材料及機電設備的選購
在初步設計階段(若無初設,此工作在方案優化設計完成后一周內交付),乙方須提供設備清單,并合理地推薦給甲方選用各類材料及機電設備(產品說明書、規格、價格),甲方在編制施工圖前初步選定的機電設備只作暫時考慮,待正式簽訂定貨合同后乙方有義務調整設計。在甲方要求下,乙方應協助參加技術談判,提供選型和鑒定意見。
4.14 施工驗收,乙方須配合甲方進行施工驗收。
4.15 參與和協助甲方的基礎資料的收集工作(指位置圖、地形圖、風向、日照、氣象、供電、給排水、電話、有線電視、煤氣等的供應、走向、數量等資料)。參與和協助甲方使方案設計及施工圖設計獲得批準。
4.16負責提供售樓所需的圖則(建筑效果圖、準確標明結構柱或剪力墻的各類平面圖)和文字說明,其它如排版印刷等工作由甲方負責。
4.17為保證設計文件的時效性,應甲方要求或設計本身違反規范或錯漏,乙方以設計變更單的形式通知局部變更。將相應的電子文件報甲方備案。以藍圖的形式進行的變更,乙方應及時完成在整圖中的相應部分。
4.18協助甲方取得竣工證明和房產權證書等入伙文件。
4.19對設計過程中所需的設計資料或其它需甲方配合的事項應及時通知甲方。
4.20工程結束之前,乙方應保證該工程主要設計人員的穩定,若無甲方同意乙方無權更換設計人員,以確保設計后現場服務的質量。
4.21本協議簽訂后一周內,向甲方提交《設計計劃書》,該計劃書應對乙方設計進度、人員配備、人員素質、設計總負責人等均應詳細說明;乙方必須為本項目的設計配備經驗豐富且富于創新精神的建筑師、工程師承擔設計工作。
4.22乙方在設計過程中應對甲方所提供資料嚴格保密,并承諾不可將該設計用于其他發展商的項目中。
4.23對于設計過程中的重要問題,乙方均應先送甲方審核后方可進行下一步設計,這類問題是指:
4.23.1建筑的總圖、平面、立面、剖面。
4.23.2基礎形式、結構選型。
4.23.3給排水、電氣、消防、燃氣等重要系統。
4.23.4戶型柱、梁、隔墻平面定位圖,并標明開關、空調、插座等位置。
4.23.5其他問題詳見設計任務書的具體要求。
5.0 設計進度
5.1規劃調整、建筑方案設計階段
根據雙方討論決定乙方須20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提交方案設計報建全套圖紙。
5.2擴初設計
根據雙方討論決定乙方須20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提交擴初設計報建全套圖紙。
5.3施工圖設計
經雙方討論決定乙方應于:
a. 20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提交部分商業區施工圖;
b. 20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提交整個商業區及小高層的施工圖(含小高層下半地下車庫不含高層住宅地下車庫);
c. 20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提交七棟高層住宅的施工圖(含地下車庫);
d. 20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提交總平面施工圖。
e. 如因特殊原因須調整時間,必須經雙方共同討論確定。施工圖設計必須達到國家相關出圖深度規范并得到政府批準,最終使甲方滿意為止。
5.4設計延誤
甲方在施工圖設計階段,應按照甲方要求,在規定時間內提交對局部設計出報建圖紙。如由于甲方提供的設計資料、審批時間或其它甲方所造成的原因,使設計進度無法正常進行時,則受影響之設計進度相應順延。
6.0 設計費用
6.1設計費用為乙方完成本協議約定乙方應完成的工作甲方向乙方支付的費用。設計費用已含稅及隨稅征收的各項基金和費用,按國家和地方規定乙方應向有關政府部門繳納的各種費用亦包含其中。設計費用由建設工程設計費及現場服務津貼兩部分組成。
6.1.1建設工程設計費:建設工程設計費以包干單價方式計取,包干單價包含乙方完成本協議約定的乙方責任所發生的任何費用,且在任何情況下該包干單價均不作調整。包干單價為:肆拾柒元人民幣/每平方米建筑面積,據第1.1條所述工程規模暫定建設工程設計費為¥____________萬元(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萬元整)。建設工程設計費結算金額依成都市產權監理處出具的預售面積(架空層不算)報告之總面積為準進行結算;
6.1.2現場服務津貼:現場服務津貼為包干使用,在任何情況下均不調整。其總額為¥________萬元(人民幣____________萬元整),具體支付方式由雙方協商;
6.1.3設計費用(建設工程設計費+現場服務津貼):設計費用暫定為¥____________萬元(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萬元整)。
6.2建設工程設計費組成如下:
6.2.1完成方案階段設計,占建設工程設計費總額的________%,即¥________萬元;
6.2.2完成擴初階段設計,占建設工程設計費總額的________%,即¥________萬元;
6.2.3完成施工圖階段設計,占建設工程設計費總額的________%,即¥________萬元。
6.3付款程序:建設工程設計費按下述階段分階段支付,每一階段工作完成后乙方須向甲方提出付款申請,經甲方設計管理部簽署付款意見后二十日內甲方辦理完畢付款手續。
6.3.1建設工程設計費的支付:
a. 合同簽定后十五日內,支付暫定建設工程設計費的________%,即¥________萬元;
b. 方案設計文件完成并獲批準后,支付暫定建設工程設計費的________%,即¥________萬元;
c. 初步設計文件完成并獲甲方認可、政府批準后,支付暫定建設工程設計費的________%,即¥________萬元;
d. 立面裝修施工圖及外墻節點設計完成并獲批準后,支付暫定建設工程設計費的________%。即¥________萬元;
e. 交付全套單體施工圖(包括室內外裝修圖)獲甲方認可、政府批準后,支付暫定建設工程設計費的________%,即¥________萬元;
f. 交付全套總平圖(包括環境部分結構、水電配合等)后,支付暫定建設工程設計費的________%,即¥________萬元;
g. 工程通過政府驗收后并取得相關證書后按成都市產權監理處出具的預售面積(架空層不算)報告之總面積核定建設工程設計費并予以結清。多退少補。
6.3.2現場服務津貼的發放:現場服務津貼由甲方根據乙方現場服務人員的服務情況發放;
6.3.3建設工程設計費及現場服務津貼乙方均須向甲方提供符合財務要求的發票。
6.4額外補償
初步設計審批后,在施工圖設計過程中,如甲方提出較大變更而使設計造成嚴重返工,則甲方應根據工作量按實際情況給予乙方補償,補償金額應由雙方商定,而乙方應盡最大努力在原定交圖時間內完成設計任務。
6.5修改設計、變更設計、補充設計在原定設計范圍內的必要設計,由乙方負責。在乙方執行設計任務期間,甲方如有較小修改設計、變更設計,乙方將不另行收費,甲方如有重大變更設計,甲、乙雙方應立即簽訂補充協議,費用另計,乙方應及時安排變更設計,不得影響工程施工進行。
7.0 停建終止協議及緩建
7.1停建
當甲方終止或中斷建筑工程,或乙方被通知無限期停止工作時,此工程做停建論,甲方須按6.0條所述之階段收費,相應支付乙方各階段已做出之局部或全部設計費用,乙方收清費用后,本協議終止。
7.2 緩建
當已停建工程于三年內恢復進行,無重大修改,此工程作緩建論,本協議仍有效。乙方需繼續依據協議條件提供一切設計服務。所有按第6.0條中所得收費均作為工程造價中已提供服務部分收費。所有因緩建而引致任何增加工作,則甲方應按實際情況給予乙方補償。
8.0 調解與仲裁
8.1協商
在設計期間或完成設計之后,如對執行雙方簽訂的協議中的條款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辦法解決。
8.2調解及仲裁
若上述的協商辦法不能解決爭議時,由成都市主管部門調解或提交成都市有關仲裁機構仲裁。雙方應遵守仲裁過程中作出的仲裁和決定,在仲裁過程中,除仲裁的條款外,其它條款仍繼續有效并依照執行。
9.0 附則
9.1《設計任務書》、《設計計劃書》、《設計監理管理辦法》、《現場施工配合服務計劃》為本協議的有效組成部分。
9.2凡范本合同(由建設部及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監制之合同文本)與本協議不一致或矛盾的條款均按本協議執行,乙方不得有異議。
9.3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天門市建設工程設計及顧問服務合同 篇2
項目名稱: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承擔 工程設計,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本合同依據下列文件簽訂:
1.1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條例》。
1.2 國家及地方有關工程察設計管理法規和規章。
1.3 建設工程批準文件。
第二條 本合同設計項目的名稱、階段、規模、投資、設計內容及標準:
第三條 甲方向乙方提交的有關資料及文件:
第四條 乙方向甲方交付的設計文件:
第五條 甲方應支付合同項目的設計費為 元(取費計算標準詳見表)。設計費的支付方法為:
5.1 本合同生效后 天內,甲方支付設計費總額的20%,計 元作為定金(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設計費);
5.2 乙方提交 設計文件后 天內,甲方支付設計費總額的 %,計 元。
5.3 乙方提交全部設計文件后 天內,甲方付清其余的設計費,計 元。
第六條 雙方責任
6.1 甲方責任:
6.1.1 甲方按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內容,在規定的時間內向乙方提交資料及文件,并對其完整性、正確性及時限負責。
甲方提交上述資料及文件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內,乙方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交付設計文件時間順延;規定期限超過15天以上時,乙方有權重新確定提交設計文件的時間。
6.1.2 甲方變更委托設計項目、規模、條件或因提交的資料錯誤,或所提資料作較大修改,以致造成乙方設計需返工時,雙方除需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合同(或另訂合同)、重新明確有關條款外,甲方應按乙方所耗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返工費;
6.1.3 在合同履行期間,甲方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未開始設計工作的,不退還甲方已付的定金;已開始設計工作的,甲方應根據乙方已進行的實際工作量,不足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一半支付;超過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全部支付;
6.1.4 甲方應按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金額和時間向乙方支付設計費用,每逾期支付一天,應承擔應支付金額千分之二的逾期違約金。逾期超過30天以上時,乙方有權暫停履行下階段工作,并書面通知甲方。甲方上級對設計文件不審批或本合同項目停緩建,甲方均應支付應付的設計費;
6.1.5 甲方要求乙方比合同規定時間提前提交設計文件時,甲方應支付趕工費;
6.1.6 甲方應為乙方派駐現場的工作人員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條件;
6.1.7 甲方應保護乙方的設計版權,未經乙方同意,甲方對乙方交付的設計文件不得復制或向第三方轉讓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項目,如發生以上情況,乙方有權索賠。
6.2 乙方責任:
6.2.1 乙方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內容、時間及份數向甲方交付設計文件;
6.2.2 乙方對設計文件出現的遺漏或錯誤負責修改或補充。由于乙方設計錯誤造成工程質量事故損失,乙方除負責采取補救措施外,應免收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并根據損失程度向甲方償付賠償金,賠償金最多與免收的設計費金額相等;
6.2.3 由于乙方自身原因,延誤了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設計文件交付時間,每延誤一天,應減收該項目應收設計費的千分之二;
6.2.4 合同生效后,乙方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應雙倍返還定金;
6.2.5 乙方交付設計文件后,參加有關上級審查及根據審查結論負責不超出原定計劃任務書范圍內的必要調整補充。乙方按合同規定時限交付設計文件一年內項目開始施工,負責向甲方及施工單位進行設計交底、現場施工服務、處理有關設計問題和參加竣工驗收。在一年內項目尚未開始施工,乙方仍負責上述工作,可按所需工作量向甲方適當收取 元咨詢服務費;
6.2.6 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擴散、轉讓甲方提交的產品圖紙等技術經濟資料。如發生以上情況,甲方有權索賠。
第七條 其他
7.1 甲方要求乙方派專人長期駐施工現場進行配合與解決有關問題時,雙方應另行簽訂技術咨詢服務合同。
7.2 乙方為本合同項目所采用的國家或地方標準圖,由甲方自費向有關出版部門購買。本合同第四條規定乙方交付的設計文件份數超過《工程設計收費標準》規定的份數,乙方另收工本費。
7.3 本工程項目中,建筑材料、設備的加工定貨,甲方需要乙方設計人員配合時,所需費用由甲方承擔。
7.4 甲方委托乙方配合引進項目的設計任務,從詢價、對外談判、國內外技術考察直至建成投產的各個階段,應吸收承擔有關設計任務的乙方參加。出國費用,除制裝費外,其他費用由甲方支付。
7.5 甲方委托乙方承擔本合同內容之外的工作服務,另行支付費用。
7.6 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
7.7 本建設工程設計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糾紛,委托方與承接方應及時協商解釋。協商不成時,雙方同意由 仲裁委員會仲裁(雙方不在本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后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7.8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作為附件,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7.9 本合同一式八份,甲乙雙方各執四份。
7.10 本合同雙方簽章后,在15日內報項目所在地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審查部門審查。雙方認為必要時,到項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鑒證。雙方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后,本合同即行終止。
委托方單位名稱: 承接方單位名稱:
(蓋章) (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
編碼: 編碼:
電 話: 電 話:
電 傳: 電 傳:
傳 真: 傳 真: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銀行帳號: 銀行帳號:
簽訂合同代表(簽字): 簽訂合同代表(簽字):
日 期: 日 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
審查意見 鑒證意見
(蓋章) (蓋章)
審查號: 審查號:
審查日期: 審查日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天門市建設工程設計及顧問服務合同 篇3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合同編號:(由設計方編填)
設計證書等級:
發包方:
設計方:
發包方委托設計方承擔工程設計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1條本合同依據下列文件簽訂
(1)《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市場管理規定》
(2)國家及地方有關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法規和規章、建設工程批準文件
第2條本合同設計項目的內容:名稱、規模、階段、投資及設計費等見表4-2
表4-2設計項目內容
序號分項目名稱建設規模設計階段及內容估算總投資
(萬元)費率(%)估算設計費
(元)
層數建筑面積
(平方米)方案初步
設計施工圖
第3條發包方應向設計方提交表4-3中的有關資料及文件
表4-3發包方應提供的資料
序號資料及文件名稱份數提交日期有關事宜
第4條設計方應向發包方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文件如表4-4所示
表4-4設計方應交付的資料
序號資料及文件名稱份數提交日期有關事宜
第5條本合同設計收費估算為元人民幣設計費支付進度詳見表4-5所示
表4-5設計費支付進度
付費次序占總設計費比例付費額(元)付費時間(由設計文件的交付時間決定)
第一次付費20%定金本合同簽訂后三日內
第二次付費
第三次付費
說明:
1.提交各階段設計文件的同時支付各階段設計費;
2.在提交最后一部分施工圖的同時結清全部設計費不留尾款;
3.實際設計費按初步設計概算(施工圖設計概算)核定多退少補實際設計費與估算設計費出現差額時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4.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設計費
第6條雙方責任
(1)發包方責任
①發包方按本合同第3條規定的內容在規定的時間內向設計方提交資料及文件并對其完整性、正確性及時效性負責發包方不得要求設計方違反國家有關標準進行設計
發包方提交上述資料及文件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內設計方按合同第4條規定將交付設計文件的時間順延;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上時設計方有權重新確定提交設計文件的時間
、诎l包方變更委托設計項目、規模、條件或因提交的資料錯誤或將所提交資料做較大修改以致設計方需返工時雙方除需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或另訂合同)、重新明確有關條款外發包方應按設計方所耗工作量向設計方增付設計費
、墼谖春灪贤鞍l包方已同意設計方為發包方所做的各項設計工作應按收費標準相應支付的設計費
、馨l包方要求設計方比合同規定時間提前交付設計資料及文件時如果設計方能夠做到發包方應根據設計方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設計方支付趕工費
、莅l包方應為派赴現場處理有關設計問題的工作人員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條件
⑥發包方應保護設計方的投標書、設計方案、文件、資料圖紙、數據、計算軟件和專利技術未經設計方同意發包方對設計方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復制或向第三方轉讓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項目如發生以上情況發包方應負相關法律責任設計方有權向發包方提出索賠
(2)設計方責任
①設計方應按國家技術規范、標準、規程及發包方提出的設計要求進行工程設計按合同規定的進度要求提交質量合格的設計資料并對其負責
②設計合理使用年限為年
③設計方按本合同第2條和第4條規定的內容、進度及份數向發包方交付資料及文件
、茉O計方交付設計資料及文件后要按規定參加有關的設計審查并根據審查結論負責對不超出原定范圍的內容做必要的調整補充設計方按合同規定時限交付設計資料及文件本年內項目開始施工的負責向發包方及施工單位進行設計交底、處理有關設計問題和參加竣工驗收一年內項目尚未開始施工的設計方仍負責上述工作但應按所需工作量向發包方適當收取咨詢服務費具體金額由雙方商定
⑤設計方應保護發包方的知識產權不得向第三方泄露、轉讓發包方提交的圖紙等技術經濟資料如發生以上情況并給發包方造成經濟損失發包方有權向設計方索賠
第7條違約責任
(1)在合同履行期間發包方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方未開始設計工作的不退還發包方已付的定金;已開始設計工作的發包方應根據設計方已進行的實際工作量支付設計費不足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一半支付;超過一半時支付全部的該階段設計費
(2)發包方應按本合同第5條規定的金額和時間向設計方支付設計費每逾期支付一天應承擔支付金額千分之二的逾期違約金逾期超過三十天以上時設計方有權暫停履行下階段工作并書面通知發包方發包方的上級或設計審批部門對設計文件不審批或本合同項目停緩建時發包方均按第7條第(1)款的相關規定支付設計費
(3)設計方對設計資料及文件出現的遺漏或錯誤負責修改或補充由于設計方錯誤造成工程質量事故損失設計方除負責采取補救措施外應免收直接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損失嚴重的根據損失的程度和設計方責任大小向發包方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由雙方商定為實際損失的%
(4)由于設計方自身原因延誤了按本合同第4條規定的設計資料及設計文件的交付時間時每延誤一天應減收該項目應收設計費的千分之二
(5)合同生效后設計方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時設計方應雙倍返還定金
第8條其他相關事宜
(1)發包方要求設計方派專人留駐施工現場進行配合與解決有關問題時雙方應另行簽訂補充協議或技術咨詢服務合同
(2)設計方為本合同項目所采用的國家或地方標準圖由發包方自費向有關出版部門購買本合同第4條規定設計方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文件超過《工程設計收費標準》規定的份數設計方另收工本費
(3)對于本工程設計資料及文件中的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應當注明其規格、型號、性能等技術指標設計方不得指定生產廠、供應商發包方需要設計方配合加工定貨時所需費用由發包方承擔
(4)發包方委托設計配合引進項目的設計任務從詢價、對外談判、國內外技術考察直至建成投產的各個階段應吸收承擔有關設計任務的設計方參加出國費用除制裝費外其他費用由發包方支付
(5)發包方委托設計方承擔本合同內容之外的工作服務另行支付費用
(6)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
(7)本合同發生爭議時雙方當事人應及時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時雙方當事人同意由仲裁委員會仲裁雙方當事人未在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后又未達成仲裁書面協議的可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8)本合同一式份發包方份設計方份
(9)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并在發包方向設計方支付定金后生效
(10)本合同生效后按規定到項目所在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審查部門備案雙方認為必要時可到項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鑒證雙方履行完合同規定的義務后本合同即行終止
(1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有關協議及雙方認可的來往電報、傳真、會議紀要等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其他約定事項
發包方名稱:設計方名稱:
(蓋章)(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委托代理人:(簽字)
住所:住所: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
電話:電話:
傳真:傳真: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銀行賬號:銀行賬號: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鑒證意見:
(蓋章)(蓋章)
備案號:經辦人:
備案日期:年月日鑒證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