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公司常年法律服務協議(通用3篇)
房地產公司常年法律服務協議 篇1
甲方:XX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地址:電話:
傳真:郵編:
乙方:律師事務所
地址:
電話:郵編: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及其他有關規定,經過甲、乙雙方平等、友好、充分協商,就甲方聘請乙方擔任常年法律顧問事宜,訂立如下協議條款,以資遵守:
第一條工作人員及工作方式
1、工作人員
1.1甲方委派本公司等負責與乙方聯系,處理法律事宜;遇到重要事宜和緊急事宜,董事長、總經理直接與乙方聯系;
1.2乙方接受聘請,指派律師等律師擔任甲方的常年法律顧問;
1.3甲、乙雙方有權調整本方之工作人員,調整后應及時通知對方;乙方調整顧問律師需甲方認可。
2、工作方式
2.1乙方向甲方提供服務,并不局限于本合同第一條所列明的律師。乙方可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指派所內其他律師共同成立法律顧問小組提供服務。
2.2乙方律師應在工作中進行業務分工,發揮集體智慧,共同合作研討處理企業的重大問題,力求制定最佳的處理方案。
2.3乙方所指派的常年法律顧問應與甲方保持經常性的工作聯系,每月至少上門服務兩次,以保證順利完成甲方委托的工作任務,其他時間則根據工作情況,甲乙雙方臨時協商安排。甲方應為律師提供必要的辦公條件。
2.4對甲方臨時性或突發性的法律事務,乙方律師在工作安排上應積極作好調整,盡量優先滿足甲方的工作需要。
2.5工作計劃外,雙方可通過電話、傳真、電子郵件等通訊方式進行溝通,及時解決問題。
第二條常年法律顧問具體工作范圍
除房地產項目之售樓、按揭法律服務及訴訟與仲裁必須另行委托并收費外,甲方經營活動中所涉及的法律工作均屬于乙方工作任務,乙方應當根據甲方的要求積極、謹慎、努力、及時地完成如下規定的各項工作任務:
1、日常法律事務
1.1協助甲方處理生產、經營、管理和對外聯系中的有關法律事務;根據甲方的要求提供法律意見;經甲方同意后對外簽發律師函;
1.2根據甲方需要,參與重大經濟項目談判,現場提供法律意見;列席企業的重大會議,并現場提供法律咨詢。
1.3對甲方的交易對象的資信情況進行審核,輔助甲方與交易對象進行談判;
1.4制作交易所需的文件,輔助甲方草擬、審查或修改合同和法律文書;
1.5處理日常經營活動中的爭議;
1.6協助甲方清理、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調整勞資關系,起草或修改企業的勞動合同。
1.7協助甲方組建并幫助管理其法律事務機構,并根據甲方經營方式與自身特點,對企業員工進行必要的法律知識教育和培訓。
1.8為甲方商業秘密、商標權、專利權、著作權和專有經營權的保護提供法律建議;協助企業制定保密制度和保密協議。
2、房地產項目之工作內容
2.1在項目開發建設中
2.1.1協助解決房屋拆遷中的有關法律問題;
2.1.2擬定、審查施工合同,協助甲方核查施工中存在的問題;
2.1.3協助甲方進行竣工驗收;
2.1.4協助甲方解決其他建設中存在的問題。
2.2在物業銷售(預售)中
2.2.1制作銷售(預售)工作中的下述文件:
購房契約之各種附件及補充協議,認購協議書、購房須知、個人住房貸款須知、委托銷售代理合同、物業管理公約及承諾書、法律意見書;
2.2.2解釋銷售(預售)契約及相關事宜;
2.2.3協助督促購房者還款,必要時制作發送律師函。
2.3在物業交付中
2.3.1審查工程竣工驗收文件;
2.3.2制作《交付通知書》;
2.3.3向購房者提供法律解釋,如果購房者拒絕接受房屋,必要時制作發送律師函,代表甲方與購房人協商解決;
2.3.4制作《住宅使用說明書》、《住宅質量保證書》;
2.3.5協助甲方進行面積測繪;
2.3.6督促業主支付甲方代為償還的銀行貸款本息,必要時制作發送律師函,代表甲方與借款人協商解決。
第三條甲、乙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1、為保證法律顧問能依法執行職務,甲方應及時向乙方律師提供或介紹辦理甲方交辦事務所需要的有關資料、文件、情況,并保證所提供之資料和事實及所作之陳述真實、充分、準確。提供的有關文件、資料可以是副本或影印件,必要時甲方應邀請法律顧問參加有關的會議及研究等。
甲方不能如實介紹有關情況或不能及時提供文件、資料的副本或影印件的,律師有權拒絕代理該項法律事務。
2、甲方應優先推薦乙方為甲方在建項目售樓律師和按揭律師;甲方在項目開發、建設、銷售過程中發生的訴訟(含一審、二審)或者仲裁及甲方有關重大投資事項、公司改制或者上市等重大負責法律事務中,甲方優先委托乙方律師代理。
如乙方委派的律師在任期期間不稱職,甲方有權要求調換相關律師。同時,在本協議有效期間,經一方提出,雙方同意可對協議進行修改和補充。
3、乙方應在法律、法規、政策允許的范圍內,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4、乙方應不干涉甲方的內部事務且不應把意見強加于甲方。
5、甲乙雙方對在本協議履行期間所知悉或獲取的對方的一切信息或資料均負有保密的義務。各方均應以善意及誠信的方式處理此類信息或資料。非為各方同意或相關業務所必需,任一方均不得向第三人就該信息或資料作任何披露。本項義務不受本協議第五條合同履行期限的限制。
6、乙方指派的律師出差或有其他事務急待辦理或待辦理事務非該律師能力足夠應付時,應另派律師完成或協助完成該事務。
7、經法律顧問參與草擬、談判或審查、修改的章程、合同、協議及其它法律文書等,甲方應將制作的合同(包括修改后的合同稿和正式簽署的合同文本副本或影印件)送交乙方一份存檔。
8、本協議因期滿終止或因其他原因提前終止的,乙方律師應盡最大的善意處理尚未完畢的法律事務,并與甲方妥善安排好法律事務交接等相關事項。甲方提出須由乙方律師繼續完成的事項,乙方律師應繼續履行工作職責直至相關事項處理完畢或法律工作交接完成時止。雙方就非訴訟或訴訟事項另行訂立有委托合同的,乙方律師應按委托合同的約定履行代理義務,委托合同經雙方協商解除的除外。
第四條法律顧問費
1、法律顧問費為人民幣XX萬元。
2、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甲方支付X%,計人民幣XX元,余額人民幣XX元,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付清。
3、訴訟與仲裁之收費
甲方在經營、開發、建設、銷售房屋及其他事宜發生的訴訟(一審、二審為不同的訴訟階段)或者仲裁而委托乙方代理的,需要另外向乙方支付律師費;該項律師費乙方應優惠收取,雙方約定:按照北京市物價局制定的收費標準X%收取,雙方應同時就委托事項另定委托合同。
需要異地辦案或者需要辦理公證、鑒定等事項的,其差旅費、公證費、鑒定費等辦案支出費用,甲方另行據實支付。
第五條期限
乙方提供本合同項下法律服務的期間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在聘用合同期間,一方如需終止合同,需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
第六條違約責任
1、乙方若不履行本協議約定的工作,甲方可以書面請求乙方限期履行。如乙方仍不履行,甲方可單方解除本協議。甲方可據實不付顧問費或代理費,或據實要求乙方退還全部或者部分顧問費或代理費。
2、對于甲方按照本協議要求乙方履行的約定工作,乙方無正當理由拒不履行,或者履行嚴重不當,或者泄露甲方商業秘密而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乙方應當賠償甲方所遭受的經濟損失,經濟損失的數額以甲方實際發生的損失數額計算。同時,甲方有權按照本條第一款規定處理。
3、甲方若不按期支付法律顧問費或代理費,乙方有權發出書面通知催付,如甲方在一方規定的期限內仍然不支付,則乙方有權解除本協議,并有權追償相關費用。
4、若甲方有嚴重違法行為或者有違法行為且經過乙方律師提出意見后仍然不改正時,乙方有權解除本協議。已收取的法律服務費不予退還。
第七條未約定事項
鑒于雙方合作事宜重大,事項繁多且時間較長,對于出現本協議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的情況,雙方應根據誠實信用原則、社會慣例協調處理。
第八條糾紛解決
因本協議產生的糾紛,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調解不成的,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九條本協議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持兩份。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理人:授權代表人: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地產公司常年法律服務協議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就合作投資建設開發甲方位于_______市_______路_______號土地事宜達成以下合同書。
第一條合作項目概況
1-1、土地概況
雙方合作的土地位于_______市_______路_______號,共計約__________畝(以下簡稱為“項目用地”,面積以紅線圖為準,該圖作為本協議的附件一);該土地上現有部分建筑物需拆除。
上述項目用地之土地性質現為工業用地,使用期限為_______年,甲方為該宗土地的國有土地使用權人。
1-2、合作項目概況及性質
雙方擬以項目用地為開發資源,共同投資合作開發商住樓住宅小區,該項目暫定名稱為___________小區的容積率及建筑面積以規劃部門最終審批核準的批復文件為準。
小區擬定建設開發期限為自雙方合作的項目公司取得國有商住性質的土地使用權證書后___________個月。
小區擬定投資總額約為______萬元人民幣(以下簡稱“項目投資總額”)。
第二條雙方投資合作的條件
2-1、甲方提供的合作條件
甲方以第一條所述土地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及相關審批手續費用作為雙方投資合作的條件。
2-2、乙方提供的合作條件
乙方以該項目所需的建設開發資金及項目開發管理支持團隊作為合作條件。
2-3、合作前提
2-3-1、本合同訂立后,甲乙雙方均應按照本合同之約定誠信全面履行各自的合同義務。雙方承諾在項目實施過程中互相尊重、支持和合作;在涉及規劃控制、銷售控制以及爭取政府優惠政策和支持等重要事項甲方應給予乙方大力支持和協助。
2-3-2、本合同訂立后__________日內,乙方向甲方支付履約保證金
萬元人民幣。
2-3-3、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的履約保證金同日應向乙方出具收據,并將合作項目的《國有土地證》原件交乙方保管。
2-3-4、雙方全面履行本條款規定的2-3-2、2-3-3的合同義務后,即各自指派專人共同辦理設立本合同第三條所約定的項目公司的相關證照手續。
第三條項目公司
3-1、公司作為甲乙雙方合作項目的開發公司。甲方占項目公司_______%股權,乙方占項目公司_______%股權,在本合同生效后月內,完成股權的轉移登記。
3-2、雙方應當指派專人負責辦理項目公司的工商注冊登記及項目公司經營項目所必須的各項行政許可審批手續。
第四條甲方的合作分工及義務
4-1、【A階段】
甲方的目標任務:_________________將項目用地的土地使用權性質由工業用地變更為商住用地。
目標任務完成時間:_________________項目公司股權變更后__________日內(因國家法律政策原因導致的遲延可相應順延,其他情況不得順延)。
費用承擔:_________________甲方承擔完成本階段目標任務所需支付的全部費用。
4-2、【B階段】
甲方的目標任務:_________________將項目用地之商住性質的土地使用權作為甲方對項目公司的實物投資變更至項目公司名下,使項目公司取得合作項目的《國有土地使用證》。
目標任務完成時間:_________________A階段目標任務完成后__________日內(因國家法律政策原因導致的遲延可相應順延,其他情況不得順延)。
費用承擔:_________________甲方承擔完成本階段甲方目標任務所需支付的全部費用。
4-3、【C階段】
甲方的目標任務:_________________將項目用地整理至“三通一平”的用地狀態。
目標任務完成時間:_________________B階段目標任務完成后__________日內。
費用承擔:_________________甲方承擔完成本階段目標任務所需支付的全部費用。
4-4、甲方的其他合同義務
本房地產開發合作協議書履行過程中,甲方還須承擔如下合同義務,甲方履行如下合同義務時所發生的費用均由項目公司承擔:_________________。
4-4-1、在小區建設開發階段,甲方應負責協調合作項目建設過程中的四鄰關系,保證合作項目的正常開發。
4-4-2、負責解決合作項目施工過程中的用水用電事宜,保證合作項目正常實施。
4-4-3、協助乙方辦理合作項目的設計、報建、建審、開工、銷售等開發過程中所需的相關手續、資料。
4-4-4、負責辦理其他合作項目開發期間必須以甲方名義辦理的相關事務。
4-4-5、負責辦理其他合作項目開發期間若以甲方名義辦理將會達到以下目的之一的相關事務:_________________。
降低處理成本;
節約處理時間;
有利于本合同雙方合作。
4-4-6、其他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確定應由甲方負責辦理的事務。
第五條本協議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份。 份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經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蓋章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時間: ________________
房地產公司合作協議合同范本20__(四)
甲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使_______________項目(以下簡稱本項目)在_______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實現產業化,根據國家及地方有關法律、法規,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訂立本協議。
一、土地問題
1、土地位置及出讓方式
甲方同意本項目進入________出口加工區實現產業化。初步確定項目建設地點位于______占地約_____畝。其中獨自使用面積______畝,代征道路面積______畝,確切位置坐標四至和土地面積待甲方規劃土地建設管理部門實測后確認。甲方將國有土地使用權以有償出讓方式提供給乙方。
2、土地價格
為體現對本項目的支持,甲方初步確定以____________萬元人民幣/畝的優惠價格,將項目所需該宗土地的使用權出讓給乙方,出讓金總額為_____萬元人民幣。該宗土地征用成本與出讓值差額計______萬元,由高新區參照項目單位納稅中高新區財政收益部分給予相同額度的扶持。
3、付款方式
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規劃土地建設管理部門與乙方簽訂正式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 乙方在該合同簽訂后_______日內, 一次性向甲方付清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甲方收到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后,按國家有關規定,盡快辦妥國有土地使用證等有關手續。
二、工程建設
1、開工條件
(1)按照乙方建設規劃要求,甲方承諾于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保證本期用地具備上水、污水、雨水、熱力、寬帶網、公用天線、通電、通信、通路和場平即九通一平的基本建設條件,確保乙方順利進場。否則承擔由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2)甲方積極協助乙方辦理有關建設手續。 乙方則負責按規定時間、額度繳納有關費用。
2、工程進度
乙方必須在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進場開公建設,并嚴格按照施工進度計劃投入資金進行建設,保證建設進度。
3、竣工時間
乙方必須在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竣工,延期竣工時應于原定竣工日期前三十日以上時間內,向甲方提出延期說明,取得甲方認可。
三、違約責任
1、如果乙方未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及時支付土地出讓金等其他應付款項,從滯納之日起,每日按應繳納費用的_______%繳納滯納金。逾期_______日而未全部付清的,甲方有權解除協議,并可請求違約賠償。
2、乙方取得土地使用權后未按協議規定建設的,應交納已付土地出讓金5%的違約金;連續兩年不投資建設的, 甲方有權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收回土地使用權。
3、如果由于甲方原因使乙方延期占用土地使用權時,甲方應賠償乙方已付土地出讓金5%的違約金。
4、為避免國有資產流失, 保證甲方對本項目的補貼在一定時間內得到補償。自本項目正式投產起_______年內,乙方向_______區稅務機關繳納的各種稅金(退稅或創匯獎勵),低于乙方已報送給甲方的項目報告書中所承諾的相應稅種(退稅或創匯獎勵)金額的_______%時(優惠政策除外),乙方應賠償給甲方其稅金差額。即:乙方在項目報告書中承諾的某一稅種具體金額 x _______% = 乙方當年該稅種實際繳納金額。
四、其他
1、在履行本協議時, 若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向濟南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2、任何一方對于因發生不可抗力且自身無過錯造成延誤不能履行本協議有關條款之規定義務時,該種不履行將不構成違約, 但當事一方必須采取一切必要的補救措施以減少造成的損失。 并在發生不可抗力___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協議不能履行的或部分不能履行的, 以及需延期的理由報告,同時,提供有關部門出據的不可抗力證明。
3、本協議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份。 份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經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蓋章生效。
4、本協議于_____年_____月____日在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___簽訂。
5、本協議有效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6、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約定后作為本協議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房地產公司常年法律服務協議 篇3
房地產公司投資入股協議
甲方: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
乙方: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
甲、乙、方本著互利共贏,團結合作的精神,經友好協商,簽0訂此合同,就共同經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事宜達成如下合伙協議:
第一條合伙宗旨
利用合伙人自身積累的經營管理經驗和人脈關系,共同經營,使合伙人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合伙組織名稱、合伙經營項目
合伙組織名稱為:_______________
合伙經營項目為: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合伙期限
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止。
第四條合伙組織財產份額分配
各合伙人占有合伙組織財產份額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合伙組織財產份額的轉讓
合伙期間,未經經營管理人書面同意,合伙人不得隨意轉讓其在合伙組織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
如經其經營管理人書面同意該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伙對待。
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伙組織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伙協議即成為合伙組織的合伙人。
第六條合伙人會議、合伙負責人及合伙事務執行
(一)合伙人會議制度
1、召集:合伙人會議由合伙事務執行人____召集和主持,合伙負責人可根據情況需要決定召開合伙人會議;
2、時間:一般情況下每年一次,具體召開時間由合伙負責人根據情況決定;大股東前3位每半年一次會議了解經營狀況,且實行監督權
3、表決權:每個合伙人在合伙人會議中均享有表決權,除本協議另有約定外,重大事項決定應由占合伙組織財產份額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伙人同意方可通過,一般事項決定由經營管理人同意即可。
第七條合伙人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享有每年年度固定分紅的權利,按入股多少確定。
(2)乙方若自己購買家居燈飾品,按進廠價給予,親戚享受優惠價。
(3)無論盈虧,1年合同期的,甲方以9折價購回乙方當年入股的股本,2年合同期的,甲方以7折價購回乙方當年入股股本,3年合同期的,甲方以5折價購回乙方入股股本,例:乙方股本1000,一年合同期滿后,甲方的以900購回乙方股本,其他以此類推。
(4)乙方有義務對甲方經營的項目的宣傳,如介紹朋友來購買家居燈飾品,按購買額獲得相應的提成。
(5)乙方須支持甲方的工作,并配合甲方展開的相關工作,如存在不配合且阻擋其正常工作,甲方有權解除此合同。
第八條甲方有獨立經營管理權力,乙方不得干涉甲方的正常經營活動。
第九條甲乙雙方提交的信息,資料,證件,必須真實有效,若偽造提供的虛假信息,所造成的后果,由提供虛假信息一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條甲乙雙方必須誠實守信,若一方不守信用或違反其它合同準則,合同可終止,有違反一方承擔相應損失。
第十一條如甲乙雙方發生不可協調的矛盾糾紛,可向蒸湘區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第十二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