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產服務協議書(精選30篇)
安全生產服務協議書 篇1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和條例明確各自在施上中的合法權利、義務和經濟責任,根據工程具體情況,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雙方針對工程建設有關事項協商資源簽訂如下合同條款。
一、工程概況及承包方式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工程承包方式:
4、工程概況:本工程位于莊河市三環大街,因河道年久末通,故對河道內生活垃圾進行清理,其主要工程量如下:明渠依據圖紙計算長10897米,清淤深度為06米,寬度與河道同寬,清淤土方量為25303;暗渠依據圖紙計算全長為60906米,清淤深度為06米,寬度與暗渠同寬,清淤土方量為173913。
二、上程內容
清理改河道內的淤泥及生活垃圾,工程量約為3620立方米。
三、工程造價
工程造價為:壹拾伍萬元整(¥15000000元),本工程項目為一次包干價,超支不補。
四、工程期限
工程開工日期:
五、質量要求
工程質量標準: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將河道內的淤積土力及生活垃圾全部清理,達到交工要求方為合格,按招標圖紙施工。
六、付款方式
工程竣工建設單位及相關部門驗收合格后,甲方即付給乙方工程款總造價的100%。
七、雙方責任
1、甲方:負責提供整個工程的使用、設計要求;對乙方施工質量及工程進度隨時隨地進行抽驗及抽察;甲方須保證乙方施工過程中,不受到影響,對于施工過程中出現的群眾糾紛,甲方負責出面協調解決,原則上不影響乙方施工;甲方每天匯同監理及建設單位對土方工程量進行認證。
甲方需向乙方提供具體施工方案,乙方須嚴格按照方案內容細則執行,如果不按操作流程野蠻施工,出現一切后果,乙方自行承擔。
2、乙方:乙方在淤泥向場外運輸過程中灑漏在道面上的垃圾應及時清理,如若造成不良影響,由乙方自己協調解決;乙方在暗渠清淤過程中,須做好通風,堅決杜絕因通風不暢對工作人員缺氧造成人身安全事故,如若發生,所有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擔;工人在暗渠施工時,須配戴防毒而具,暗渠中決不允許有明火產生,如因工人吸煙等其他因素導致暗渠內氣體爆炸及燃燒,造成人身安全事故,所有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擔;暗渠清理過程中,需在暗渠頂蓋開鑿洞口及柏油路面開槽,開洞處做好警示標志,避免非工作人員靠近造成人身安全事故,如若發生,所有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擔,施工完成后須立即恢復原樣,減少對道路交通造成影響。
暗渠內有毒有害氣體每半小時測定一次,并實時記錄數值,如因乙方原因未對暗渠內有毒有害氣體進行測定造成人員傷亡,乙方自
行承擔一切后果;暗渠內電源必須在12以下(含12),嚴禁私拉電源,如因乙方私接電源且超過12電源造成觸電等安全事故,乙方承擔一切后果;所有工人在施工期間嚴禁飲酒,如因飲酒造成人身傷亡事故,所有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擔;其他未盡事宜參照具體施工方案執行。
八、其他事項:
經甲乙雙方商定做出如下協議:
1、工程如遇特殊情況或不可抗拒力造成不能施工的,工期可順延;如發生違約造成的一切損失,由違約方承擔。
2、如甲方或乙方違約,而沒有按合合同執行的,可向上級主管部門或仲裁機構申訴。
3、乙方應慎重,嚴格按照圍家關丁施工建設安全的法律規定及行業規定進行安全施工,因乙方的原因致使建設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內造成人身和財產損害的,乙方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4、其他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5、合同一式貳份,雙方簽字生效,各持壹份,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簽字蓋章)(簽字蓋章)
安全生產服務協議書 篇2
為了維護首都社會治安和企業內部的治安秩序(工作、生產、生活),加強企業內部治安管理,根據市政府及上級有關部門的規定和精神,北京住總第二開發建設有限公司朝陽新城工程第一項目經理部(甲方)與北京軍交保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乙方)簽訂本協議書,望共同遵守。
1、遵守國家施工及驗收規范以及有關季節施工的規定。各種施工機械操作員必須持證上崗,嚴禁酒后作業及疲勞作業。
2、進場前須檢查各施工機械的運轉情況。各類電器設備必須帶保護裝置,防止漏電、觸電事故。配電線路按規定架設,配電箱要安裝合理,符合規定。機械設備要專人管理,定期檢修,不得帶故障運行。電、氣焊操作人員要持證上崗。非機電人員或司機嚴禁擅自動用機電設備。
3、施工中如發現有文物或古墓等,應妥善保護,并應立即報請當地有關部門處理后,方可繼續施工。如發現有測量用的永久性標樁或地質、地震部門設置的長期觀測點等,應加以保護。在敷設地上或地下管道、電纜的地段進行土方施工時,應事先取得甲方及有關管理部門的書面同意,施工中應采取措施,以防損壞管線。
4、盡量選擇噪聲低、振動小、公害小的施工方法,減小對現場周圍居民的干擾。
5、作業人員要經過培訓,掌握施工技術要點和基本技能,重要工序由熟練作業人員承擔。
6、熟悉基坑周圍環境,其中包括:影響范圍內建(構)筑物的狀況;基坑周邊各類地下設施(管線、管道)的分布狀況;場地周圍和鄰近地區地表水匯流、排瀉情況及地下水管滲漏情況。
7、明確質量標準、工藝流程和安全要求。
8、服從甲方管理人員的管理。
9、現場文明施工要求
(1) 材料堆放整齊,不同規格的材料分開堆放,界限清楚。
(2) 施工機械放置合理、有序。
(3) 施工區同生活區須隔離。劃分責任區,分片包干到人。
(4) 及時清理現場內的雜物,不得亂堆亂放,不得隨地便溺。
10、施工前對施工人員要做好安全培訓,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杜絕事故發生。
11、進入施工現場要配戴安全帽,作業時嚴禁打鬧嬉戲。基槽在挖土、噴錨等工序同時作業時,要合理安排好各自作業面,施工人員要在挖掘機回轉半徑之外作業。全體施工人員要嚴格遵守現場消防、保衛、用電等有關規定。施工現場禁止吸煙。
12、(1) 防止噪聲污染。選用噪音低的機械設備,減少噪音擾民。
(2) 大風天氣時,對起塵材料作必要的覆蓋,防止粉塵污染。
(3) 施工區域派人定時灑水,防止揚塵起灰。
(4) 生活區域的垃圾要及時清理,運至指定位置放置。
13、遵守北京市有關環保、安全對施工的管理規定。
如乙方單位和個人違反上述內容,甲方有權按有關規定對其處罰直至追究責任。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簽字(章) 簽字(章)
安全生產服務協議書 篇3
承包方: 工程有限公司
項目部(分公司)
分包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國家建筑安全生產法規及標準,就 工程施工生產中的有關事項,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承包方的責任
1、承包方負責建立個分包方參加的安全生產管理體系,制定明確可行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定期布置、檢查、評價、總結工程的安全生產狀況。
2、承包方負責編制總體施工組織設計方案中施工現場安全防護及文明施工措施,分包方進入現場施工前必須對其進行安全總交底。
3、承包方有權監督分包方現場施工人員進行各種安全教育,并對教育效果進行評價。
4、承包方負責施工現場的文明施工管理工作,并按分包作業區域劃分分包文明施工責任區,保證現場文明施工。
5、承包方管理人員嚴禁違章指揮,發現分包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工人違章作業有權制止。
6、承包方安全管理部門有權對分包方的生產、生活區域進行檢查,對于隱患及違章有罰款權。
7、由承包方負責聯系社會及上級主管部門有關安全管理工作事宜,同一協調對外關系。
8、由承包方協調各項公用安全設施及施工區域管理,減少交叉施工干擾。
第二條:分包方的責任
1、分包方在承擔工程項目、組織施工前必須向承包方安全管理部門楚劇相應登記的資質證書和有效的《施工企業(隊)安全資格認可證》,交納安全保證金,否則不得承包工程。
2、分包方必須尊重并服從承包方的管理,按要求建立、完善自身隊伍的安全管理機構,自覺遵守承包方及承包方上級主管部門、政府部門的各項管理,并認真執行以下制度:
(1)安全培訓教育認可制度
A、分包方單位經理、主管生產的副經理、技術負責人、安全負
責人必須按規定參加安全教育培訓及年審考核,并持有效的《安全生產資格證》上崗;
B、分包方必須設立現場安全員,新工人入場必須經過三級安全教育,經考核合格后辦《安全生產上崗證》,持證上崗。特種作業人員必須經過專業安全技術培訓考核,持有效證件上崗作業。分包單位人員需變化時,必須提出計劃報告承包方,工人變換工種,必須進行變化工種安全教育。
C、分包方應經常教育和督促從業人員嚴格執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服從管理,正確配戴和使用勞動防護用品;并向從業人員如實告知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應急措施。
(2)安全技術管理制度
A、承包方負責編制工程項目的總體施工組織設計和安全技術方
案,分包方在承包方的總體部署下,負責編制分包項目(或單項作業)的施工方案和安全技術措施、方案,經承包審批后方可實施,變更原方案必須重新報批。
B、依據施工方案和安全技術措施,分包方必須執行逐級安全技術交底制度和班、組長班前安全講話制度。
C、分包方若使用承包或其分包方的安全設備,分包方必須按規定執行安全防護措施、設備驗收制度。安全防護措施、設備需經承包方驗收后,辦理書面驗收手續,方可施工,驗收手續建檔存查。
(3)安全檢查制度
A、分包方負責施工區的安全防護,接受承包方及上級主管部門
組織的各種安全檢查和獎罰。
B、分包方必須自行建立安全生產定期檢查制度,并設立專職安全人員實施日檢,班組自檢,實行隱患整改消項制度。
a、分包方要認真落實各級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并認真執行,確保無違章指揮、違章作業,及時制止違章冒險作業。
b、分包方必須按承包方的要求為其施工人員配備合格的勞動保護用品,并監督、教育從業人員按照使用規則配戴,使用。
c、分包方按承包方提出的隱患,對照整改通知單及時按要求定人、定措施、定整改時間、按時整改。如不能按要求整改完畢,分包方必須停工整改。否則一切后果由分包方負責。
d、分包方的施工人員有權制止各種違章指揮,有權停止冒險作業,并有權向上級安全部門匯報。
e、分包方負責其施工區域的文明施工,對辦公室、宿舍、食堂加強衛生管理,防止食物中毒和各種傳染的發生。
f、分包方負責其人員的生活管理。要遵守國家法律、法令、法規,遵守企業規章制度。嚴禁聚眾賭博、傳黃播淫、酗酒鬧事,要自覺遵守道路交通法規,杜絕社會治安、交通、消防、觸電、溺水等事故發生。
第三條:分包方在施工期間使用的機械設備和工具均由分包方自備,如發生單位間相互使用時,應由雙方有關人員辦理借用手續。借出方應保證借物符合安全需要,借入方要進行必要的檢驗,借入方一經驗收使用,則負責借入物的安全使用、損壞遺失賠償等責任,在使用過程眾造成傷亡事故,均由借入方承擔責任。
第四條:非分包方設立的安全防護設施、消防器材設備以及安全標志不得擅自拆毀、毀壞,改作別用或變更位置,因施工需要作相應變動的必須由承包協調和處理。
第五條:若分包方在施工眾與其它施工單位相遇或發生立體交叉作業,危及安全時,亦可委托承包協調處理,分包方應自覺服從和配合承包方統一調度和安排。
第六條:分包單位自備大型吊裝設備,必須在市建委注冊,經專業部門檢驗后方可進入施工現場。分包方在僅此危險性較大的起重吊裝等作業時,需在作業點的四周拉設警戒線、警戒牌和派專人落實監護,必要時可通知承包方協助和配合。
第七條:分包方必須嚴格執行各類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場所嚴禁吸煙及動用明火,消防器材不準挪作它用,電焊、氣割作業應按規定辦理動火審批手續,嚴禁使用電爐。冬季施工必須使用明火、加熱防凍措施時,應指定專人值班。
第八條:分包方在施工中,應注意地下設施及高低壓架空線路的保護,不得隨意向上(下)拋扔物料,不得隨意挖掘打樁。如因分包方的原因造成地下設施及高低壓架空線路的損失,責任由分包方承擔,并負責全部損失費用。如遇到情況應及時向承包和有關部門聯系,采取保護措施。
第九條:工程項目在工作時間和從事生產過程中一旦發生人員傷亡,要立即逐級上報。發生事故后,分包單位要立即用最快捷的方式向承包報告,并積極組織搶救傷員,保護好事故現場。如因搶救傷員必須移動現場設備設施,要作出記錄或拍照。
第十條:分包方要嚴格履行協議的內容,因疏于管理或制度措施不落實,導致的各種事故,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及傷亡指標由分包方承擔。死亡、重傷事故的家屬安撫及后事處理工作由死者、重傷所在單位負責。
第十一條:由于分包方達不到協議要求的,承包方一經發現,可要求分包方立即進行整改或補充完善。對安全事故隱患、違章作業、違章指揮等,有權簽發“違章通知書”和“違章罰款單”;對嚴重違章冒險作業、嚴重違章指揮、確有隨時危及人員生命和財產安全的情況不聽勸阻時,有權簽發“立即停工通知書”和“違章罰款單”,分包方應按承包方要求進行整改或補充完善,直至符合約定的條件。對于不服管理或管理不善而導致的違法、違章,承包方可依據《北京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管理問題性質的認定及處罰規定》處以300-3000元的罰款;對出現的輕傷事故每起處5000元罰款,重傷事故處20000元罰款,死亡事故處50000元罰款。隱瞞事故不報或緩報的,追加罰款10000元。
第十二條:承包方要對安全管理紕漏的、施工現場管理混亂的分包單位進行嚴肅處理,對問題嚴重,屢教不改,甚至不服從管理的分包方,有權解除合同。并由分包方承擔一切經濟責任。
第十三條:分包方不按上級有關規定和本協議分別分別職責規定施工,受到上級主管部門處罰的,承包方有權加倍處罰。
第十四條:本協議規定內容與上級規定相抵觸之處,以上級規定為準。
第十五條:本協議未盡事宜,按上級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本協議自雙方負責人(或代表人)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分包合同終止后即告終止。
第十七條:本協議與分包合同一樣具有同等效力。
承包方: 工程有限公司
項目部/分公司(蓋章)
責任人(代表人): 年 月 日
分包方: (蓋章)
責任人(代表人): 年 月 日
安全生產服務協議書 篇4
甲方:
乙方:
企業類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浙江省安全生產管理條例》,《浙江省落實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暫行規定》及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意見一致,自愿簽訂本合同,并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起,
至年月日止。
二、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
1、有權要求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熟練掌握事故防范措施和事故應急處理預案。
2、對經培訓考核不合格、安全技能不具備所在崗位要求或認定身體條件不適應所在崗位要求的乙方,有權停止工作或調換其工作崗位。
3、對乙方執行安全生產法規、標準、規章、制度,履行安全職責情況,有權進行檢查、監督、考核。
4、對乙方在生產作業活動中的違法、違規、違章行為有權進行制止和糾正,并按相應規定進行處理。
5、組織或參與調查本單位發生的事故,并有權按有關規定對事故責任者進行處理。
(二)甲方的義務:
1、依法建立健全本單位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事故應急預案,并告知乙方和檢查落實。
2、提供符合有關規定、標準的勞動安全衛生設施、條件和防護用品;對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乙方按有關規定組織健康檢查。
3、對乙方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安全生產技能培訓,對崗位可能存在的危險、危害告知乙方。
4、對女性乙方按照國家規定實行特殊勞動保護。
5、對本單位發生的事故應立即組織搶險、搶救,并按有關規定進行事故統計、報告。對乙方的工傷確認,按照國家和集團公司有關規定辦理。
6、甲方應依法按照有關規定為乙方進行工傷保險。
7、對乙方在安全生產中做出的特殊貢獻者,按本單位考核規定給予表彰和獎勵。
8、接受工會、群眾和新聞媒體的監督,對提出的建議和意見,及時答復和處理。
三、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的權利:
1、參與安全生產管理,有權對安全生產管理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議或改進意見。
2、有權拒絕執行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進入勞動保護條件不完備、事故隱患未排除、不具備生產作業條件而危及生命安全的作業場所。
3、對本單位安全生產狀況進行監督,發現事故隱患或其他不安全因素,有權要求本單位組織整改;對危及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單位不得因此而降低其工資等待遇或解除勞動合同。
4、有權了解本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范措施和應急救援措施。
5、發現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時,有權停止作業或者在采取可能的應急措施撤離危險場所避險,并立即向管理人員報告。
6、有權享受國家、集團公司和本單位規定的勞動保護。
7、根據有關規定有權享受工傷保險。
(二)乙方的義務:
1、熟悉并嚴格執行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標準及操作規程。
2、接受安全教育培訓,具備識別、控制與本崗位工作有關危險點源的能力,熟練掌握事故防范措施和事故應急處理預案,掌握本職工作的安全知識和安全技能;對于國家規定需要取得職業資格證書后方能上崗的,應事先取得相應的職業資格證書后方可上崗。
3、服從甲方管理,認真履行安全職責,互相關心、幫助和監督,制止違章冒險行為;按照有關規定做好所在崗位職責要求的安全檢查,發現事故隱患、重大險情,應及時報告,并采取有效措施。
4、熟悉與本崗位有關的安全、衛生和消防設施、設備及器材部位,掌握其使用方法,并按規定進行維護。
5、當發生事故時,及時采取有效措施,避免事故進一步擴大,并及時報告,保護事故現場及有關記錄等資料。
6、從事生產經營管理崗位的乙方,除應履行本合同乙方義務條款外,還應按照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中有關管理崗位的職責要求,承擔相應的義務和責任。
四、違約責任及處理
(一)安全生產中發生的事故,應經事故調查確認責任。事故調查應按照國家和本單位有關規定進行,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二)違約但沒有造成事故的,按國家和本單位有關規定處理。
(三)甲方違約造成的責任事故,甲方承擔相應的責任,并按相關規定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三)乙方違約造成的責任事故,乙方承擔相應的責任(包括:行政處罰、賠償經濟損失、解除勞動合同等)。
(四)甲、乙方雙方共同違約造成的安全生產責任事故,根據雙方各自違約責任的大小,分別承擔相應的責任。
(五)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事故,由甲方依法承擔相應責任。如由于乙方原因導致事故損失的,乙方就損失擴大部分承擔相應責任。
(六)乙方的違規、違章行為,進行批評教育,并按照本單位專項考核辦法視情節輕重給予處罰。
(七)乙方具有下列情況之一造成自身傷亡的,甲方將不予認定乙方工傷和承擔賠償及其他相關責任:
1、蓄意違章;2、酗酒、吸毒;3、自殺或自殘;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五、合同爭議解決辦法
因履行合同而發生的任何爭議糾紛,當事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也可以向xx區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不服的或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做出不予受理決定的,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六、合同的解除和終止
具有下列條件之一,員工安全生產合同應終止:
(一)勞動合同終止或解除的;
(二)依法解除安全生產合同的;
(三)雙方當事人協商同意解除安全生產合同的。
七、其它
(一)本合同是勞動合同的補充,與勞動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后國家法律、法規及上級部門的有關政策、規定相悖的,按有關法律、法規、政策、規定執行。
(三)本合同用鋼筆或碳素筆填寫,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蓋章):乙方(簽章):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安全生產服務協議書 篇5
第一條施工現場布局及工序安排應考慮噪聲、照明控制,嚴格按照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避免擾民;施工現場必須設置專用廁所,并有專人管理,嚴禁隨意大小便;生活、生產廢水及施工降水未處理合格,不得排入北航下水;不得破壞樹木、綠地;土方外運過程,嚴格按程序操作,不得在校內外遺灑,同時應有避免揚塵的措施。
第二條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必須符合相關要求,固定式配電箱應設置圍欄并有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嚴禁非專業人員接拆電線,防止發生觸電事故,嚴禁使用電爐子等妨礙現場安全的用電設備。
第三條現場消火栓及其他消防器材配備齊全、位置合理,應有明顯的警示標志,嚴禁挪用,保證消防道路暢通;施工現場嚴禁吸煙,劇毒、易燃易爆物品及施工動火必須有專人負責管理。
第四條現場施工人員須統一著裝、佩帶胸卡,嚴禁閑雜人員進入施工現場;進入施工現場必須佩帶安全帽(紅色為業主專用顏色),高空作業必須系好安全帶,嚴禁工人酒后上崗,嚴禁攀爬腳手架,高處作業嚴禁向下拋擲物品。
第五條腳手架搭設、基坑支護及塔吊、升降梯等大型機械安裝必須有上級主管安全部門審批的施工方案,各種施工機械的合格證、檢測證及安全防護裝置齊全,杜絕發生高空墜物、土方坍塌等一切施工安全事故。
第十條施工單位現場應有專門負責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人員,定期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對建設單位提出的其他有關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問題必須積極配合,認真履行。
建設單位:施工單位:
簽字:簽字:
蓋章:蓋章:
日期:日期:
安全生產服務協議書 篇6
一、工地不接受18歲以下、58歲以上以及有高血壓、心臟病、癲癇病、精神病、貧血、聾啞、殘疾人等身體不健康的人員,若隱瞞情況者,后果自負,且與本單位無關。
二、本項目部所有員工必須進行入場“三級教育”,簽訂《安全生產責任協議書》,辦理工牌,否則,視為非本工地員工,發生一切事故均與本單位無關。
三、所有員工必須遵守工地甲方、總包、監理的有關規定,并服從其管理,有事及時向項目部匯報。
四、各班組要認真召開每天班前安全交底,并做好班組安全日記,各班班長,安全協管員,根據施工特點檢查安全隱患,反對麻痹大意,野蠻施工。
五、所有員工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好安全帽,扣好下額帶,穿軟底鞋,高空作業必須系好安全帶。否則,處罰100-200元,若所造成安全事故,全部由自己和該班組負責承擔。
六、特殊工種必須持證上崗,非機電人員不得自行修理或排除故障。否則,處罰100-200元,若所造成安全事故,全部由該班組和違規者負責承擔。
七、高空作業不得拋扔木方、扣件、鋼管、工具等一切物件;不得酒后上崗;在沒有防護的情況下,不得邊緣行走或施工。否則,處罰100-200元,若所造成安全事故,由違規者和該班組負責承擔全部責任。
八、每天工作前檢查自身安全防護情況,未做好,不得開始工作,工作中思想要集中,不得開小差,檢查周圍其他人員的安全防護情況,自身有無影響到他人安全,他人工作是否影響到自身安全,有相互影響者必須停止工作。電焊、氣割等作業,必須辦理動火證、危險作業許可證做好防火措施,檢查周圍有無易燃易爆物品,若發生安全事故,由自己和該班組負責承擔全部責任。
九、在溝槽內作業時必須有專人監護(全程監控有無溝槽壁坍塌隱患),否則不得施工作業。若擅自作業造成安全事故,由自己和該班組負責承擔全部責任。
十、工人不準帶家屬和小孩進入施工現場及生活區。若發生一切事故均與本單位無關。
十一、工地不準打架斗毆;否則對相關班組處以1000-5000元罰款。
十二、所有員工必須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重視安全生產,必須熟知本工種的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在操作中應堅持遵守工作崗位,嚴禁非工種操作。否則,若發生安全事故,由自己和該班組負責承擔全部責任。
十三、任何人有權制止他人違章作業和違章指揮,對安全施工措施和未經安全交底的施工項目及違章作業有權拒絕施工,不冒險蠻干。
十四、施工機械和電氣設備不得帶病運轉和超負荷工作,機械和動力機械的機座必須穩固,轉動的危險部位設有安全防護裝置,發現不正常情況應停機檢查。否則,若發生安全事故,由自己和該班組負責承擔全部責任。
十五、每個員工上下班區域為施工現場,員工離開此區域應注意人身財產安全,若發生意外應及時報警。
本人 通過認真學習上述條款及有關安全管理知識,深刻體會到安全生產重要性和必要性,本人鄭重承諾:
1.本人年齡符合規定,身體健康,無高血壓、心臟病、癲癇病、精神病、貧血、聾啞、殘疾人等疾病,如有隱瞞,發生任何一切安全事故,本人自己負責且與項目部無關。
2.本人自覺遵守公司一切管理制度,若上班時,不戴安全帽、高空作業不系好安全帶,有違反公司《安全文明施工處罰細則》,愿受公司、工地處罰。若發生一切安全事故,本人承擔一切責任。
3.本人若上班時,未做好安全防護,違章施工,粗心大意,工作不負責任,對所造成的不良后果負一切責任。
4.本人擅自修理電氣設備,違章亂開機械設備等違反建筑安全管理條例,所造成安全事故的后果,全部由自己負責承擔。
5.以上條款本人已領會,并自覺遵守本協議。
分項單位負責人(簽字):
職 工 (簽字):
項目部安全辦 (簽字):
訂立日期: 年 月 日
安全生產服務協議書 篇7
承租方(甲方):
出租方(乙方):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建筑起重機械安全監督管理規定》等有關法律、法規,為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義務和責任,經雙方協商達成一致,簽訂本協議,雙方共同遵守。
1 出租方及拆裝單位基本情況
(1)出租方全稱:
營業執照編號: 有效期:
(2)安裝單位全稱:
營業執照編號: 有效期:
起重設備安裝專業承包企業資質等級:
資質證書編號: 有效期:
安全生產許可證編號: 有效期:
2 本次出租設備的基本情況
設備名稱型號設備編號
生產廠家
出廠日期特種設備制造許可證或安全認可證編號
3 雙方義務
(1)認真貫徹落實國家、地方及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嚴格執行《建筑起重機械安全監督管理規定》等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規范,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和安全教育培訓制度,制定設備安全操作規程,保證本單位安全生產所需資金的投入和使用。
(2)設備進場前,雙方應共同確定設備的型號、規格和安裝平面位置。對多塔作業的,共同確定防碰撞措施。
(3)機械設備進場后由乙方安裝調試并辦理塔吊備案手續。經有關法定檢測單位檢測合格,經雙方共同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設備安裝、拆卸和頂升過程發生的生產安全事故,由乙方和安裝單位承擔全部責任。
(4)特種設備安拆、維修和操作人員必須具備相應的作業資格,持證上崗。
(5)嚴禁違章指揮,及時制止違章作業和違反勞動紀律的行為。
(6)發生事故或險情,應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傷者并按規定上報。
4 甲方責任與義務
(1)負責設備基礎施工,并承擔基礎制作費用。
(2)提供安全可靠的電源,并承擔電費。
(3)積極配合設備安裝、拆除工作保證進出單路暢通。
(4)設備進場后的保衛工作原則上由乙方負責管理設備,如由設備零件被盜,由甲方協助調查,損失乙方自行承擔。
(5)為操作人員解決食宿。(餐費自理)
(6)負責向乙方進行進場前的安全總交底和設備安裝、拆卸及使用過程的安全監督檢查。
(7)負責審查出租方特種設備的相關資料和安裝、拆卸單位、特種作業人員及指揮人員的資格證書,發現無證人員上崗的,應及時給予制止。
(8)按照乙方提供的設備地基、基礎施工圖紙和安裝方案,配合乙方做好設備地基、基礎和附墻預埋件的施工,并做好設備基礎周圍的排水及防護。
(9)對違反安全生產標準和規章制度的行為進行糾正,必要時進行內部經濟處罰或要求乙方停止使用。
5 乙方責任與義務
(1)遵守工程建設和特種設備安全生產管理的有關規定,嚴格執行安全標準規范,并隨時接受行業、監理單位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
(2)出租的特種設備結構件均應在合理的使用年限內,超過正常使用年限或結構腐蝕或磨損嚴重的,不得進入施工現場。設備必須符合有關安全技術標準的要求,應當按照安全施工的要求配備齊全有效的保險、限位等安全設施和裝置。對設備的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及有關附屬儀器儀表應當進行定期效驗、檢修,并作出記錄。
應當對設備至少每月進行一次自行檢查,并作出記錄。在對設備進行自行檢查和日常維護保養時發現異常情況的,應當及時處理,做到設備始終處于良好的狀況,安全裝置動作靈敏、可靠。
設備出現故障或者發生異常情況,應當對其進行全面檢查,消除事故隱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由于出租方原因致使機械在使用安裝、拆除過程中安全措施不力或違章操作造成事故的責任和由此而發生的費用,由出租方全部承擔。
(3)負責向甲方及時提供設備基礎圖紙、合格的預埋件和經安裝單位技術負責人審批簽字并加蓋公章的安裝、拆卸方案和技術措施。
(4)設備進場,應及時如實提供設備相關資料(特種設備制造許可證或安全認可證、產品出廠合格證、使用說明書、最近一次的檢測報告、自檢合格證明)和設備安裝相關資料(營業執照、起重設備安裝資質證書、安全生產許可證、作業人員資格證書、輔助機械的定期檢驗證明和起重性能表)的原件及復印件供甲方查驗,并對資料的真實性負責。
(5)設備的安裝、頂升、附著,必須由同一個單位完成。設備安裝、拆卸單位必須取得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相應的起重設備安裝工程專業承包企業資質和安全生產許可證。安裝、拆卸和頂升加節前,乙方應當書面通知甲方;作業過程必須嚴格執行經批準的安裝、拆卸方案,并應由專業技術人員現場監督;安裝完成后,應當由安裝單位和乙方自檢,出具自檢合格證明,經具備相應資質的檢測單位檢測合格,并向乙方進行安全使用說明,辦理驗收和相應的備案手續。
(6)負責對操作人員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教育培訓和安全技術交底,及時糾正違章行為;負責為本單位操作人員配備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并監督正確使用;嚴格執行設備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做好設備日常的維修、保養工作,并做好相關記錄。
(7)接受甲方的安全監督管理,對檢查提出的問題和隱患及時整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整改。
服從甲方的安全生產管理,對不服從管理導致生產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甲方有權就事故造成的損失,向乙方索賠。
(8)操作人員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和冒險作業;發現直接危及人身和財產安全的緊急情況有權停止作業或采取必要的措施。
(9)負責為單位現場作業人員辦理工傷保險和意外傷害保險,并承擔工傷保險義務。
6、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持壹份,簽字蓋章后生效。
7、補充條款:
出租方(章): 承租方(章):
法定代表人(簽名): 法定代表人(簽名):
或委托代理人(簽名): 或委托代理人(簽名):
年 月 日
安全生產服務協議書 篇8
責任縣區(部門):
為加強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杜絕特大事故、遏制重大事故、減少一般事故,保護國家財產和人民生命的安全,促進經濟發展,特制定本責任狀。
一、切實加強對安全生產工作的領導,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按照《安全生產法》的要求,全面落實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決定》,依法履行安全生產管理。建立安全生產長效機制,構建“政府統一領導、部門依法監管、企業全面負責、群眾參與監督、全社會廣泛支持”的安全生產工作新格局。
二、建立健全安全生產各項制度,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要健全完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機構,制訂年度安全生產工作計劃,計劃內容應具體詳實,目標明確,措施得力。每月至少召開一次安全生產工作例會,每兩個月召開一次防范重大安全事故工作會議,分析安全生產工作,研究防范事故措施。設立專項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保障經費,確保安全生產工作的開展。
三、突出重點行業、重點地區和重點企業,推進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加強對安全生產事故隱患的排查,發現隱患,及時采取有力措施予以整改。做好對重點危險源的排查、登記、建檔工作,按時上報本縣區、本部門事故隱患。加強對燃氣、煙花爆竹及民爆器材、危險化學品、公眾聚集場所、非煤礦山、建筑施工企業、道路交通、特種設備、校園等安全生產重點部位的專項整治。制定重特大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組建應急救援隊伍。全年應組織兩次以上安全生產大檢查。
四、加強安全生產的宣傳教育和培訓,提高從業人員的素質和全民安全意識。建立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制度,組織開展好“安全生產月”活動,開展形式多樣的安全生產宣傳教育活動,每年應組織兩次以上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學習班。每月向市安委辦報送信息不少于三篇。
五、加強安全生產基礎工作,提高安全監管人員的素質,努力改善安全監管機構的工作條件。安全生產工作應樹立為基層服務、為行政執法工作服務、為企業安全生產服務、為全市經濟發展服務的思想,及時發現和解決安全生產工作中的新問題,及時總結推廣基層創造的新經驗;加強黨風廉政教育,強化廉潔自律意識,健全內外部監督約束機制,樹立文明執法、公正執法、執法為民的良好形象。
市政府領導簽字: 縣區(部門)領導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全生產服務協議書 篇9
發包人:
承包人:
監理人:
為了進一步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施工方針,嚴格執行勞動保護和安全生產的法令、法規,強化安全生產管理,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依法從嚴治理施工現場,確保項目施工中操作人員的安全與健康,促進施工順利進行,特簽定本合約。
在施工工程合同的執行上,本合約具有優先權。
一、管理目標
1. 杜絕重大安全事故,工亡事故為零;
2. 重傷頻率控制在萬分之三以下,負傷頻率控制在千分之四以下;
3. 現場內的安全隱患整改率必須保證在時限內達到100%,杜絕現場重大隱患的出現;
4. 現場內不發生火災事故,火險隱患整改率必須保證在時限內達到100%;
5. 不發生重大中毒事故以及群發性傳染病;
6. 必須保證施工現場創建文明安全施工工地;
7. 確保發包人和監理人零事故的目標;
8. 單列的1.5%安全經費,專款專用,確保安全措施的實施。
二、安全施工要求
1. 承包人應按有關規定,采取嚴格的安全防護措施,否則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而發生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非承包方責任的傷亡事故,由責任方承擔責任和有關費用。
2. 承包人應熟悉并能自覺遵守、執行建設部《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以及相關的各項規范;自覺遵守當地政府有關安全施工的各項規定和行業主管部門頒布實施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范、標準及各項規定,并且積極參加各種有關促進安全生產的各項活動,切實保障施工工作人員的安全與健康。
3. 承包人必須尊重并且服從發包人和監理人現行的有關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和管理方式,并按經濟合同有關條款加強自身管理,履行承包人責任。
4. 承包人必須執行下列安全管理制度:
4.1 安全技術方案報批制度:承包人必須執行發包人和監理人總體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和安全技術方案。承包人自行編制的單項作業安全防護措施,須報發包人和監理人審批后方可執行,若改變原方案必須重新報批。
4.2 承包人必須執行安全技術交底制度、周一安全例會制度與班前安全講話學習制度,并做好跟蹤檢查管理工作。
4.3 承包人必須執行各級安全教育培訓以及持證上崗制度:
4.3.1 承包人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及安全管理人員必須接受安全培訓、考試合格后辦理安全資格審查認可證后方可組織施工;
4.3.2 承包人的工長、技術員、機械、物資等部門負責人以及各專業安全管理人員等部門負責人須接受安全技術培訓、參加有關部門組織的安全年審考核,合格者辦理《安全生產資格證書》,持證上崗;
4.3.3 承包人工人入場一律接受三級安全教育,方準進入現場施工,如果承包方的人員需要變動,按規定進行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
4.3.4 承包人的特種作業人員的配置必須滿足施工需要,并持有有效證件(原籍地、市級勞動部門頒發)和當地勞動部門核發的特種作業臨時操作證,持證上崗;
4.3.5 承包人工人變換施工現場或工種時,要進行轉場和轉換工種教育;
4.3.6 承包人必須執行周一安全活動一小時制度。
4.4 承包人必須執行發包人和監理人的安全檢查制度:
4.4.1 承包人必須虛心接受發包人和監理人以及其上級主管部門和各級政府、各行業主管部門的安全生產檢查,否則造成的罰款等損失均由承包人承擔;
4.4.2 承包人必須按照發包人和監理人的要求建立自身的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產檢查制度,并且嚴格貫徹實施;
4.4.3 承包人必須設立專職安全人員實施日常安全生產檢查制度及工長、班長跟班檢查制度和班組自檢制度。
4.5 承包人必須嚴格執行檢查整改消項制度。
4.6 承包人必須執行安全防護措施、設備驗收制度和施工作業轉換后的交接檢驗制度:
4.6.1 承包人自帶的各類施工機械設備,必須是國家正規廠家的產品,且機械性能良好、各種安全防護裝置齊全、靈敏、可靠;
4.6.2 承包人的中小型機械設備和一般防護設施執行自檢后報發包人和監理人有關部門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4.6.3 承包人的大型防護設施和大型機械設備,在自檢的基礎上申報發包人和監理人,接受專職部門的專業驗收;承包人必須按規定提供設備技術數據,防護裝置技術性能,設備履歷檔案以及防護設施支搭(安裝)方案,其方案必須滿足工程所在地方政府有關規定。
4.7 承包人必須執行安全防護驗收表和施工變化后交接檢驗制度。
4.8 承包人必須執行發包人和監理人和當地政府行業主管部門對重要勞動防護用品的定點采購制度。
4.9 承包人必須執行個人勞動防護用品定期定量供應制度。
4.10 承包人必須預防和治理職業傷害與中毒事故。
4.11承包人必須嚴格執行職工因工傷亡報告制度;
4.11.1 承包人職工在施工現場從事施工過程中所發生的傷害事故為工傷事故;
4.11.2 如果發生因工傷亡事故,承包人應在1小時內,以最快捷的方式通知發包人和監理人的主管領導,向其報告事故的詳情。由發包人和監理人通過正常渠道及時逐級上報上級有關部門,同時積極組織搶救工作采取相應的措施,保護好現場,如因搶救傷員必須移動現場設備、設施者要做好記錄或拍照,發包人和監理人為搶救提供必要條件;
4.11.3 承包人要積極配合發包人和監理人及上級部門、政府部門對事故的調查和現場勘查。凡因承包人隱瞞不報、做偽證或擅自拆毀事故現場,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承包人承擔;
4.11.4 承包人必須承擔因為承包人的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的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4.11.5 如果發生因工傷亡事故,承包人應積極做好事故的善后處理工作,傷亡人員為承包人人員的,承包人應直接負責傷亡者及其家屬的接待善后工作,因此發生的資金費用由承包人負責。
4.12 承包人必須執行安全工作獎罰制度:承包人要教育和約束自己的職工嚴格遵守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規定,對遵章守紀者給予表揚和獎勵,對違章作業、違章指揮、違反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者給予處罰。
4.13 承包人必須執行安全防范制度:
4.13.1 承包人要對承包工程范圍內工作人員的安全負責;
4.13.2 承包人必須采取一切嚴密的、符合安全標準的預防措施,確保所有工作場所的安全,不得存在危及工人安全和健康的危險情況,并保證建筑工地所有人員或附近人員免遭工地可能發生的一切危險;
4.13.3 承包人在現場雇傭的所有人員都應全面遵守各種適用于工程或任何臨建的相關法律或規定的安全施工條款;
4.13.4 夜間施工現場,承包人必須按施工要求,在工人可能經過的每一個工作場所和其他地方均應提供充足和適用的照明,必要時要提供手提式照明設備;
4.13.5 發包人和監理人有權要求立刻撤走現場內的任何承包隊伍中沒有適當理由而又不遵守、執行地方政府相關部門及行業主管部門發布的安全條例和指令的人員,無論在任何情況下,此人不得再雇傭于現場,除非事先有發包人和監理人的書面同意;
4.13.6 施工現場和工人操作面,必須嚴格按國家、政府規定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標準搞好防護工作,保證工人有安全可靠、衛生的工作環境,嚴禁違章作業、違章指揮;
4.13.7 對不符合安全規定的,發包人和監理人安全管理人員有權要求停工和強行整改使之達到安全標準,所須費用從工程款中加倍扣除;
4.13.8 凡重要勞動防護用品,必須購買國家正規廠家的產品。如:安全帽、安全帶、安全網、漏電保護器、電焊機二次線保護器、配電箱、五芯電纜、腳手架扣件等;
4.13.9 承包人應給所屬職工提供必須的和有效的安全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帶等,若必要時還須配戴面罩、眼罩、護耳、絕緣手套等的個人人身防護設備;
4.13.10 承包人應在合同簽約后15天內,呈送安全施工管理防范方案,詳述將要采取的安全措施和對緊急事件處理的方案以及自身的安全管理條例及防洪渡汛方案,以報發包人和監理人批準,但此批準并不減輕承包人的安全責任;
4.13.11 已獲批準的安全管理方案及條例的副本,由承包人編制并且分發至所有承包人施工的工作場所,發包人和監理人指示或法律要求的其他文件、標語、警示牌等物品,具體由承包人決定;
4.13.12 承包人應指定至少一名合格的且有經驗的安全人員負責安全方案和措施得到實施。
三、安全責任
承包人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規定,嚴格按照安全標準組織施工,并隨時接受發包人、監理人和行業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在施工中造成的所有安全事故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均由承包人承擔。
四、消防保衛工作要求
1.必須認真遵守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及建設部和當地政府、建委頒發的有關治安、消防、交通安全管理規定及條例,承包人應嚴格按彭水縣消防保衛制度以及發包人和監理人施工現場消防保衛的特殊要求組織施工,并接受發包人和監理人的安全檢查,對發包人和監理人所簽發的隱患整改通知,承包人應在發包人和監理人指定的期限內立即整改完畢,逾期不改或整改不符合發包人和監理人的要求,發包人和監理人有權按規定對承包人進行經濟處罰。
2.本工程特別要注意森林消防安全,必須配備至少一名專(兼)職消防保衛管理人員,負責本單位的消防保衛工作;
承包人管理以及自身防范措施不利或承包人工人責任造成的案件、火災、交通事故(含施工現場內)等災害事故,事故經濟責任、事故法律責任以及事故的善后處理均由承包人獨自承擔,因此給發包人和監理人造成的經濟損失由承包人負責賠償,發包人和監理人可對其處罰。
五、現場文明施工及其人員行為的管理
1.承包人必須遵守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的各項管理規定,在設施投入、現場布置、人員管理等方面要符合發包人和監理人戰略的要求,按發包人和監理人的規定執行,在施工過程中,對其全體員工的安全帽等進行統一管理。
2.承包人應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防止其勞務人員發生任何違法或妨礙治安的行為,保持安定局面并且保護工程周圍人員和財產不受上述行為的危害,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和費用均由承包人自己負責。
3.承包人應按照發包人和監理人要求建立建全工地有關文明安全施工、消防保衛、環保衛生、料具管理和環境保護等方面的各項管理規章制度,同時必須按照要求,采取有效的防擾民、防噪聲、防空氣污染、防道路跨塌和垃圾清運等措施。
4.承包人必須嚴格執行保安制度,工人和管理人員要舉止文明、行為規范、遵章守紀、對人有禮貌,切忌上班喝酒、尋釁鬧事。
5.承包人在施工現場應按照國家、地方政府及行業管理部門有關規定,配置相應數量的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專門負責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的監督、檢查以及因工傷亡事故處理工作,承包方應賦予安全管理人員相應的權利,堅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
6.承包人應嚴格執行國家的法律法規,采取適當的預防措施,以保證其勞務人員的安全、衛生、健康,在整個合同期間,自始自終在工人所在的施工現場和住所,采取適當的措施以預防傳染病,并提供應有的福利以及衛生條件。
六、安全保證金
本工程安全保證金按合同金額的2%計取,已包含在履約保證金中。工程竣工驗收無安全責任事故無息退還。
七、爭議的處理
當合約雙方發生爭議時,可以通過協商解決或申請施工合同管理機構有關部門調解,不愿通過調解或調解不成的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八、合約書的份數
本合約書一式五份,合同雙方各執各執二份,監理人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九、有效期
自簽字生效至施工結算結束的截止期同時截止。
發包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承包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安全生產服務協議書 篇10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為全面履行甲乙雙方簽訂的勞務作業班組內部合同內容,進一步明確在施工過程中甲乙雙方的安全責任,保護施工人員的安全和健康,防止傷亡事故的發生,依據《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公安部61號令)、《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簽訂本協議。
本協議為__________工程的安全協議,在雙方簽訂工程施工合同的同時簽訂本協議,經雙方簽字或蓋章生效,與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應認真履行。
一、甲乙雙方應共同遵守國家和本市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規定,認真執行國家、行業、企業安全技術標準。
二、在甲方統一領導下,定期由班組長牽頭召開班組安全工作會議,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和群防群治制度,制定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和安全生產目標責任,形成一體化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體系和保證體系,并按照職責分工抓好落實。
三、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不得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在組織施工生產時必須先落實安全技術措施,防止事故發生。
四、抓好安全教育,嚴肅安全紀律,規范安全行為,禁止野蠻施工,防止施工擾民。
五、發生事故應立即采取措施保護現場,搶救傷員,防止事故擴大,并及時報告業主和上級主管部門,組成事故調查小組,查清事故原因,確定事故責任,按照“四不放過”原則制定改進措施,提出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意見。
六、班組長和班組人員應履行如下職責:對本工種的施工中安全工作負直接責任。
具體內容如下:
1.配備專門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明確責任人,隨時檢查安全生產情況并作好記錄,如因乙方原因發生安全事故,由乙方負責。
2.施工人員進場前應組織學習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做到預防為主。對各種機械的使用進行安全操作規程的培訓和安全技術交底,嚴禁新工人未培訓進行操作,由此引發的安全的事故由承包方負責,在甲方處理工傷事故后,所發生的費用從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
3.施工現場內嚴禁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同時禁止吸煙。
4.施工現場生活區與施工區應分離并符合消防規范要求及防火有關規定。
5.施工現場應配備消防器材和消防水源,并派專人負責。
6.乙方應負責現場施工人員的安全管理,如因乙方原因出現意外傷亡事故,由乙方負責。
7.遵守甲方安全管理制度,參加工地安全生產領導機構,出席安全工作會議,執行會議決議。
8.按照甲方的要求制定本班組安全目標責任、管理規章制度,并向甲方備案。
9.按照甲方的施工組織設計和施工方案,組織實施本班組施工范圍內的安全施工方案和安全技術措施。
10.對本班組的施工人員應登記造冊,如實向甲方報告,接受甲方入場前的安全教育。
有人員調整時,要立即報告甲方,并進行安全教育。未經安全教育的,不得進入施工現場,不得錄用無身份證的人員、殘疾人及未滿16周歲的童工、超過55周歲的老年人,如未進行此項工作發生安全事故,不管何方原因,均由乙方負全部責任,一切經濟損失和賠償由乙方支付。總包方在直接支付完工人基本工資后,優選支付賠款額,直至扣完為止,其余工人發生的糾紛由班組長負責,甲方可向法院起訴班組長的追加索賠的權利,包括班組長家庭的房屋、財產等。
11.按規定要求班組長負責操作中的安全檢查。
12.負責班前安全教育和工種變換的安全教育,同時有針對性地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13.向甲方申報勞動保護用品和機具設備的檢查驗收,經驗收合格后使用。
14.按甲方要求設置必要的職工生活設施,并符合衛生、通風、照明等要求,職工的膳食、飲水符合衛生要求。宿舍內禁止留宿不在本工地工作的所有人員,一經發現立即清除并給予班組長_____元/次的罰款。由甲方提供的臨時宿舍床鋪不允許承包班組的職工私自改變其搭設方向位置等,不允許其家屬在現場居住,職工家屬來工地一律在外自行租賃房屋,如違反每起罰班組長_____元,并清除出工地現場,否則每天按_____元收取房租,從乙方當月生活費中直接扣除。
15.在容易發生火災的區域動火時,應事前向甲方申請,經批準并同時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后方可施工。儲存使用易燃易爆器材時,應采用相應的消防安全措施。職工宿舍內嚴禁使用電爐、電飯鍋等餐具、自行開小灶,宿舍內不允許使用電爐、取暖氣進行取暖,一經發現給予沒收,并每次處罰班組長_____元。
16.教育本班組職工遵章守紀,不違章指揮和違章操作,施工中如因乙方人員違章指揮、違反安全紀律、違反操作規程而發生傷亡事故,其損失由乙方負責。在日常安全檢查中,如出現承包班組的職工違章作業和違章指揮等現象,甲方所有管理人員均有權給予制止,經管理人員等攝影曝光后,給予罰款,再由承包班組處罰工人。
17.不允許職工之間賭博,嚴禁職工之間打架,每發生一起,不論何原因罰承包班組長_____元/起,發生群架斗歐事件,不論何原因罰承包班組_____元/起。醫藥費由打架者自付。
18.乙方教育好本班組的職工,嚴禁盜竊工地上的所有物品,一經發現即移送公安機關處理,并按盜竊的金額給予承包班組長2倍—10倍的責任罰款。
29.發生安全事故后,如屬乙方全部責任的由乙方自行處理,如不及時處理或不能處理由甲方代為處理,費用從乙方工程款中直接扣除。未查明原因的由甲方先處理,乙方協助處理,查明原因后按責任原因甲方再進行處理。
七、此協議作為合同附件,一式八份,甲方六份,乙方二份。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蓋章)________ (蓋章)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
經辦人: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
日期: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安全生產服務協議書 篇11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
甲方(發包人):_________ 乙方(承包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
丙方(監理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
為了進一步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施工方針,嚴格執行勞動保護和安全生產的法令、法規,強化安全生產管理,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依法從嚴治理施工現場,確保項目施工中操作人員的安全與健康,促進施工順利進行,特簽定本合約。
在施工工程合同的執行上,本合約具有優先權。
一、管理目標
1.杜絕重大安全事故,工亡事故為零;
2.重傷頻率控制在____以下,負傷頻率控制在____以下;
3.現場內的安全隱患整改率必須保證在時限內達到____%,杜絕現場重大隱患的出現;
4.現場內不發生火災事故,火險隱患整改率必須保證在時限內達到____%;
5.不發生重大中毒事故以及群發性傳染病;
6.必須保證施工現場創建文明安全施工工地;
7.確保發包人和監理人零事故的目標;
8.單列的____%安全經費,專款專用,確保安全措施的實施。
二、安全施工要求
1.承包人應按有關規定,采取嚴格的安全防護措施,否則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而發生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非承包方責任的傷亡事故,由責任方承擔責任和有關費用。
2.承包人應熟悉并能自覺遵守、執行建設部《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以及相關的各項規范;自覺遵守當地政府有關安全施工的各項規定和行業主管部門頒布實施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范、標準及各項規定,并且積極參加各種有關促進安全生產的各項活動,切實保障施工工作人員的安全與健康。
3.承包人必須尊重并且服從發包人和監理人現行的有關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和管理方式,并按經濟合同有關條款加強自身管理,履行承包人責任。
4.承包人必須執行下列安全管理制度:
4.1安全技術方案報批制度:承包人必須執行發包人和監理人總體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和安全技術方案。承包人自行編制的單項作業安全防護措施,須報發包人和監理人審批后方可執行,若改變原方案必須重新報批。
4.2承包人必須執行安全技術交底制度、安全例會制度與班前安全講話學習制度,并做好跟蹤檢查管理工作。
4.3承包人必須執行各級安全教育培訓以及持證上崗制度:
4.3.1承包人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及安全管理人員必須接受安全培訓、考試合格后辦理安全資格審查認可證后方可組織施工。
4.3.2承包人的工長、技術員、機械、物資等部門負責人以及各專業安全管理人員等部門負責人須接受安全技術培訓、參加有關部門組織的安全年審考核,合格者辦理《安全生產資格證書》,持證上崗。
4.3.3承包人工人入場一律接受三級安全教育,方準進入現場施工,如果承包方的人員需要變動,按規定進行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
4.3.4承包人的特種作業人員的配置必須滿足施工需要,并持有有效證件(原籍地、市級勞動部門頒發)和當地勞動部門核發的特種作業臨時操作證,持證上崗。
4.3.5承包人工人變換施工現場或工種時,要進行轉場和轉換工種教育。
4.3.6承包人必須執行周一安全活動一小時制度。
4.4承包人必須執行發包人和監理人的安全檢查制度:
4.4.1承包人必須虛心接受發包人和監理人以及其上級主管部門和各級政府、各行業主管部門的安全生產檢查,否則造成的罰款等損失均由承包人承擔。
4.4.2承包人必須按照發包人和監理人的要求建立自身的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產檢查制度,并且嚴格貫徹實施。
4.4.3承包人必須設立專職安全人員實施日常安全生產檢查制度及工長、班長跟班檢查制度和班組自檢制度。
4.5承包人必須嚴格執行檢查整改消項制度。
4.6承包人必須執行安全防護措施、設備驗收制度和施工作業轉換后的交接檢驗制度:
4.6.1承包人自帶的各類施工機械設備,必須是國家正規廠家的產品,且機械性能良好、各種安全防護裝置齊全、靈敏、可靠。
4.6.2承包人的中小型機械設備和一般防護設施執行自檢后報發包人和監理人有關部門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4.6.3承包人的大型防護設施和大型機械設備,在自檢的基礎上申報發包人和監理人,接受專職部門的專業驗收;承包人必須按規定提供設備技術數據,防護裝置技術性能,設備履歷檔案以及防護設施支搭(安裝)方案,其方案必須滿足工程所在地方政府有關規定。
4.7承包人必須執行安全防護驗收表和施工變化后交接檢驗制度。
4.8承包人必須執行發包人和監理人和當地政府行業主管部門對重要勞動防護用品的定點采購制度。
4.9承包人必須執行個人勞動防護用品定期定量供應制度。
4.10承包人必須預防和治理職業傷害與中毒事故。
4.11承包人必須嚴格執行職工因工傷亡報告制度:
4.11.1承包人職工在施工現場從事施工過程中所發生的傷害事故為工傷事故。
4.11.2如果發生因工傷亡事故,承包人應在1小時內,以最快捷的方式通知發包人和監理人的主管領導,向其報告事故的詳情。由發包人和監理人通過正常渠道及時逐級上報上級有關部門,同時積極組織搶救工作采取相應的措施,保護好現場,如因搶救傷員必須移動現場設備、設施者要做好記錄或拍照,發包人和監理人為搶救提供必要條件。
4.11.3承包人要積極配合發包人和監理人及上級部門、政府部門對事故的調查和現場勘查。凡因承包人隱瞞不報、做偽證或擅自拆毀事故現場,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承包人承擔。
4.11.4承包人必須承擔因為承包人的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的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4.11.5如果發生因工傷亡事故,承包人應積極做好事故的善后處理工作,傷亡人員為承包人人員的,承包人應直接負責傷亡者及其家屬的接待善后工作,因此發生的資金費用由承包人負責。
4.12承包人必須執行安全工作獎罰制度:承包人要教育和約束自己的職工嚴格遵守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規定,對遵章守紀者給予表揚和獎勵,對違章作業、違章指揮、違反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者給予處罰。
4.13承包人必須執行安全防范制度:
4.13.1承包人要對承包工程范圍內工作人員的安全負責。
4.13.2承包人必須采取一切嚴密的、符合安全標準的預防措施,確保所有工作場所的安全,不得存在危及工人安全和健康的危險情況,并保證建筑工地所有人員或附近人員免遭工地可能發生的一切危險。
4.13.3承包人在現場雇傭的所有人員都應全面遵守各種適用于工程或任何臨建的相關法律或規定的安全施工條款。
4.13.4夜間施工現場,承包人必須按施工要求,在工人可能經過的每一個工作場所和其他地方均應提供充足和適用的照明,必要時要提供手提式照明設備。
4.13.5發包人和監理人有權要求立刻撤走現場內的任何承包隊伍中沒有適當理由而又不遵守、執行地方政府相關部門及行業主管部門發布的安全條例和指令的人員,無論在任何情況下,此人不得再雇傭于現場,除非事先有發包人和監理人的書面同意。
4.13.6施工現場和工人操作面,必須嚴格按國家、政府規定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標準搞好防護工作,保證工人有安全可靠、衛生的工作環境,嚴禁違章作業、違章指揮。
4.13.7對不符合安全規定的,發包人和監理人安全管理人員有權要求停工和強行整改使之達到安全標準,所須費用從工程款中加倍扣除。
4.13.8凡重要勞動防護用品,必須購買國家正規廠家的產品。如:安全帽、安全帶、安全網、漏電保護器、電焊機二次線保護器、配電箱、五芯電纜、腳手架扣件等。
4.13.9承包人應給所屬職工提供必須的和有效的安全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帶等,若必要時還須配戴面罩、眼罩、護耳、絕緣手套等的個人人身防護設備。
4.13.10承包人應在合同簽約后____天內,呈送安全施工管理防范方案,詳述將要采取的安全措施和對緊急事件處理的方案以及自身的安全管理條例及防洪渡汛方案,以報發包人和監理人批準,但此批準并不減輕承包人的安全責任。
4.13.11已獲批準的安全管理方案及條例的副本,由承包人編制并且分發至所有承包人施工的工作場所,發包人和監理人指示或法律要求的其他文件、標語、警示牌等物品,具體由承包人決定。
4.13.12承包人應指定至少一名合格的且有經驗的安全人員負責安全方案和措施得到實施。
三、安全責任
承包人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規定,嚴格按照安全標準組織施工,并隨時接受發包人、監理人和行業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在施工中造成的所有安全事故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均由承包人承擔。
四、消防保衛工作要求
1.必須認真遵守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及建設部和當地政府、建委頒發的有關治安、消防、交通安全管理規定及條例,承包人應嚴格按彭水縣消防保衛制度以及發包人和監理人施工現場消防保衛的特殊要求組織施工,并接受發包人和監理人的安全檢查,對發包人和監理人所簽發的隱患整改通知,承包人應在發包人和監理人指定的期限內立即整改完畢,逾期不改或整改不符合發包人和監理人的要求,發包人和監理人有權按規定對承包人進行經濟處罰。
2.本工程特別要注意森林消防安全,必須配備至少一名專(兼)職消防保衛管理人員,負責本單位的消防保衛工作。
承包人管理以及自身防范措施不利或承包人工人責任造成的案件、火災、交通事故(含施工現場內)等災害事故,事故經濟責任、事故法律責任以及事故的善后處理均由承包人獨自承擔,因此給發包人和監理人造成的經濟損失由承包人負責賠償,發包人和監理人可對其處罰。
五、現場文明施工及其人員行為的管理
1.承包人必須遵守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的各項管理規定,在設施投入、現場布置、人員管理等方面要符合發包人和監理人戰略的要求,按發包人和監理人的規定執行,在施工過程中,對其全體員工的安全帽等進行統一管理。
2.承包人應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防止其勞務人員發生任何違法或妨礙治安的行為,保持安定局面并且保護工程周圍人員和財產不受上述行為的危害,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和費用均由承包人自己負責。
3.承包人應按照發包人和監理人要求建立建全工地有關文明安全施工、消防保衛、環保衛生、料具管理和環境保護等方面的各項管理規章制度,同時必須按照要求,采取有效的防擾民、防噪聲、防空氣污染、防道路跨塌和垃圾清運等措施。
4.承包人必須嚴格執行保安制度,工人和管理人員要舉止文明、行為規范、遵章守紀、對人有禮貌,切忌上班喝酒、尋釁鬧事。
5.承包人在施工現場應按照國家、地方政府及行業管理部門有關規定,配置相應數量的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專門負責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的監督、檢查以及因工傷亡事故處理工作,承包方應賦予安全管理人員相應的權利,堅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
6.承包人應嚴格執行國家的法律法規,采取適當的預防措施,以保證其勞務人員的安全、衛生、健康,在整個合同期間,自始自終在工人所在的施工現場和住所,采取適當的措施以預防傳染病,并提供應有的福利以及衛生條件。
六、安全保證金
本工程安全保證金按合同金額的____%計取,已包含在履約保證金中。工程竣工驗收無安全責任事故無息退還。
七、爭議的處理
當合約雙方發生爭議時,可以通過協商解決或申請施工合同管理機構有關部門調解,不愿通過調解或調解不成的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八、合約書的份數
本合約書一式五份,合同雙方各執各執二份,監理人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九、有效期
自簽字生效至施工結算結束的截止期同時截止。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
丙方(蓋章):___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
安全生產服務協議書 篇12
承租方:
租賃方:
使用方:
為了保證項目工程的安全生產正常順利進行,保證電動吊藍在使用過程中施工人員的人身安全與健康。經承租方、租賃方、使用方協商特制定本協議。三方不得以任何借口違反本協議規定的條款,以確保安全生產。協議如下:
一、 三方共同遵守條款:
1.三方必須嚴格執行國家及北京市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各項規定及管理辦法,杜絕各類安全事故的發生。
2.三方均有對安全隱患及違章操作有監督和糾正的權利和義務。
3.電動吊藍使用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定,不得違章作業,電動吊藍使用人員有權拒絕違章指揮。
4.三方一切工作均以安全第一為出發點。當三方工作中發生矛盾時具體問題由三方協調解決,但一切問題的解決均應以保證安全生產為前提。
二、承租方責任及義務:
1.承租方必須嚴格遵照執行京建法字1號文《北京市建設工程文明施工管理暫行規定》《北京市建設施工現場文明施工補充》,京建施〔20__〕1號文《北京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安全防護標準》中有關條款。
2.承租方應對租賃方及使用方提出安全要求,并監督執行。
3.承租方應滿足租賃方及使用方提出的有利于安全生產的建議和要求。
4.承租方施工管理人員不得利用職權指揮違章作業。
5.承租方對違章作業、違反崗位責任制及各級安全管理規定有處罰權力、批評權和建議辭退權。
6.當事故發生后承租方有義務協調處理。
三、租賃方責任及義務
1.租賃方提供的電動吊藍必須是在北京市建委建檔經檢測合格的。
2.租賃方必須派專業人員對使用中的吊藍進行維修、維護等跟蹤服務出現故障應及時排除。
3.租賃方在使用電動吊藍前要對使用人員進行吊藍正確使用的安全培訓、考核考核合格由租賃方統一頒發臨時上崗證。
4.租賃方必須派專業人員對電動吊藍使用人員進行有針對性的書面安全技術交底。
5.電動吊藍在使用過程中,由于電動吊藍設備本身的問題造成使用人員的傷殘事故的賠償,以及給租賃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等均由租賃方負責。
四、使用方責任及義務
1.電動吊藍使用人員必須身體健康、精神正常,經過安全技術培訓考核持證上崗,無證人員嚴禁隨意動用吊藍。
2.電動吊藍在使用前必須進行檢查和試運行。確認各部位無問題時方可進行作業。(按檢查表進行檢查)
3.電動吊藍使用人員必須按照安全技術交底和安全操作規程進行正確操作。
4.電動吊藍嚴禁超載,必須按額定載荷使用。不準將吊藍做為運輸工具垂直運輸物品。
5.電動吊藍任何一部位有故障均不得使用,應請專業人員維修,使用人員不得自行拆改任何部位及帶病運行。
6.電動吊藍在使用過程中使用人員不按照安全技術交底和安全操作技術規程操作,使用方違章指揮所造成的人員傷、殘事故和經濟損失等由電動吊攔使用方負責。
五、事故處理
1.由于租賃方機械故障造成的一切事故由租賃方參照國家現行有關標準給予承租方一次性經濟補償。
2.由于使用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操作人員違章作業造成的事故由使用方參照現行規定處理并負責操作人員個人及其家屬的全部經濟補償。
3.無證操作或未經租賃方和租賃方同意私自使用電動吊藍,發生一切事故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使用方承擔全部責任。
六、本協議與國家、北京市相關規定抵觸時應按照國家、北京市現行規定實施。
七、本協議一式三份,承租方、租賃方、使用方各執一份。
三方簽字之日起到電動吊藍全部退場這段時間有效。
三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承租方(蓋章) 租賃方(蓋章) 適用方(蓋章)
簽字人: 簽字人: 簽字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全生產服務協議書 篇13
為了加強露天采礦安全管理,防止發生安全生產事故,保護采礦作業人員的安全與健康,和采礦單位的財產免受損失,特簽定以下協議:
一、山西集團勉縣礦業有限責任公司作為甲方,采礦承包單位作為乙方。甲乙雙方必須按協議各項規定履行權利和義務。
二、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和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公司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加強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加強從業人員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增強從業人員安全生產觀念和勞動保護意識。不斷加大安全生產經濟投入,解決安全生產隱患,消除作業危險,積極改善作業條件,加強勞動保護,預防職業危害,對從業人員的安全與健康負責。
三、乙方必須做好以下安全生產管理和作業措施落實
(一)、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組織,配備專職安全管理人員,明確各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
(二)、健全內部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作業規程、各工種崗位責任制、各工種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并經常組織學習,增強從業人員遵章守法守的自覺性,提高安全操作技能和勞動安全防護能力。
(三)、嚴格執行“三級”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乙方在從業人員上崗前必須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培訓,考試合格后方可安排上崗,新工人上崗必須由老工人進行帶培,熟練崗位技術操作后方可安排獨立操作。未經“三級”安全教育培訓安排上崗作業的,乙方負法律責任。
(四)、乙方必須建立安全生產檔案。安全生產例會記錄、安全隱患整改記錄、安全生產派班指令、安全教育記錄、安全培訓記錄、安全檢查記錄必須健全,并認真及時填寫。建立職工基本情況登記薄、特種作業人員檔案和特種設備檔案及危險源檔案。
(五)、乙方的廠內機動車輛、運礦車輛駕駛員必須持駕駛證經過“三級”安全教育培訓考試合格后,方可安排上崗。未有駕駛證和未經“三級”安全教育培訓一律不準安排上崗作業,因此發生事故后果,乙方負全部經濟和法律責任。
(六)、乙方單位的特種專業人員,如電工、焊工、壓風工、起重工、卷揚工、鍋爐工、挖掘機工、裝載機工、爆破工等必須持操作證經“三級”教育培訓合格后方可安排上崗。無操作證和未經“三級”安全教育培訓安排上崗作業的,乙方負法律責任。
(七)、乙方必須為職工按國家規定辦理工傷保險。
(八)、乙方必須按勞動法規定,禁止從業人員疲勞作業,維護從業人員的合法權益。
(九)、不準招用未成年工從事礦山工作和危險作業。
(十)、從業人員上崗前、在崗期間、離職后,乙方應到職業衛生部門對其進行健康體檢。
(十一)、乙方必須按國家規定為從業人員配發勞動防護用品、用具、并監督正確配備和使用。
(十二)、乙方使用的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庫房必須達到國家規定要求,有可靠的防雷、防盜、防爆、防火等安全防護設施和裝置,并保證良好。守護員和保管員要設專人,并嚴格執行儲存、領用、發放制度。庫區要有明顯的“禁止煙火”的警示標志。
(十三)、乙方不準使用國家法律規定禁用的特種設備和淘汰報廢的特種設備,使用特種設備必須經上級安全技術監督部門檢測合格后方可使用,未經檢測使用的,乙方承擔法律責任。
(十四)、乙方要與從業人員簽定勞動合同,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
(十五)、新建、擴建、改建的項目,乙方應嚴格按照相關設計建設施工,落實“三同時”法律規定。
(十六)、乙方必須加強內部環境衛生和文明生產管理,保護環境和防治環境污染。對廢氣、廢水、廢物、粉塵等應采取有效地防治措施。
(十七)、乙方必須加強內部防火安全管理,落實防火安全管理責任制,有效使用和控制火源,各部位應配備足夠的滅火器材,預防火災事故的發生。
(十八)、乙方必須結合內部實際,制定出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十九)、禁止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從業人員有權拒絕違章作業的指令,對自身安全和他人安全有重大威脅的,有權停止作業并撤離作業現場,并向有關領導報告。
(二十)、乙方必須按照公司生產技術部門的要求進行施工,未按技術要求和相關設計要求施工的,乙方負法律責任。
(二十一)、露天采區應建避炮室,避炮室必須堅固,安全可靠。
(二十二)、露天采區必須加強采礦邊幫管理,采礦要形成階梯狀安全平臺,邊坡角要符合國家規定標準,機械采挖邊坡高度不大于機械挖掘高度的1.5倍,人工鑿巖采礦邊坡高度不大于6米。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作業人員要加強作業過程中的邊幫安全檢查,邊幫上的浮石、傘檐要及時除凈,未除凈不準作業。當邊幫發生裂痕或有塌落征兆時,立即停止作業,撤離到安全地帶。
(二十三)、雷雨天禁止露天采礦作業和爆破作業。
(二十四)、處理邊幫時必須有專人指揮和監護,操作人員必須系好牢固的安全繩,邊幫作業的下方禁止人員停留和車輛通行。對能進入危險區域的路段設明顯警示標志。
(二十五)、加強爆破作業的安全管理,爆破作業必須由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現場監督。由專職爆破員爆破,并嚴格執行《公司爆破作業安全管理制度》,有聲響警戒信號的必須使用聲響信號。對于能進入爆破現場危險區的路段必須安排專人警戒和設明顯警示標志。露天爆破警戒安全距離為300米。
(二十六)、采礦邊坡頂部或采空區及廢棄的采場以及易發生墜落等危險區域必須設立警示標志或采取防護措施。
(二十七)、采區高壓線路與地面的安全距離必須符合國家規定的標準。有危險的部位必須設防止觸電的警示標志,所有通電設備的電纜、電線要達到絕緣良好,各配電部位都要有防止觸電的安全防護裝置。電纜禁止在水中浸泡。
(二十八)、露天采區必須有防洪和排水措施,禁止采區內積水。
(二十九)、乙方采礦與地下采礦或與相鄰采礦之間互相采礦作業發生危險影響時,互相必須簽定安全協議,明確相互安全責任,落實好安全措施。
四、乙方必須落實好下列安全作業措施:
1、起重作業須有專職起重指揮人員負責指揮,不準多人指揮。起重物下和危險范圍內不準有人停留。使用起重工具必須檢查合格,挖掘設備作業半徑內不準有人停留。
2、兩米以上高空作業必須采取防止人員墜落安全保護措施,使用梯子作業必須有人把扶和監護,高空作業的下方禁止人員停留。禁止夜間或雨雪天、大風天進行室外高空作業。
3、設備安裝和檢修必須遵守公司《設備安裝和檢修作業規程》的規定。
4、在設備倉內、礦倉內、漏斗內、地溝、槽內、水池內、硐內和井內等危險部位作業時,外面必須有專人監護。
5、電器設備和設施安裝、維修必須由專職電工操作,非電工不準操作。一切配電線路和裝置不準漏電或裸露,必須有可靠絕緣保護裝置,并達到技術規范要求。
6、在金屬容器及井下和潮濕部位作業時,工作行燈照明電壓必須在36伏以下。
7、使用運轉、轉動的設備必須指定專人操作,裸露的轉動部位必須安裝防止絞傷的防護罩或安全防護裝置。
8、使用易燃易爆物品不準接近火源,嚴禁將易燃易爆物等危險品在工棚或有人的室內存放。
9、使用氣瓶壓力容器時要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
10、排毛場、落地礦堆卸料邊緣必須采取阻車措施,倒車時應有人指揮。
11、在易發生觸電、墜落、摔傷或禁止人員進入的危險區域及部位必須設置危險警示標志。
四、責任與處罰
(一)、乙方作業人員要在指定的作業地點作業,不準到公司各生產崗位和作業現場及其它施工作業現場亂走亂竄,因此發生本人或對他人造成傷害的,由乙方承擔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二)、乙方在作業過程中發生的傷害或對他人造成傷害、財產損失事故、設備事故,由乙方承擔一切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三)、甲方人員在配合乙方作業時,甲方或乙方人員發生的傷害人身事故、設備損壞事故、財產損失事故,均由乙方承擔一切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四)、乙方在生產過程中發生的民事人身傷害和財產損失的,均由乙方承擔一切民事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五)、乙方在甲方的作業現場作業將甲方人員或其他人員造成傷害的,均由乙方承擔全部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六)、乙方在運礦、裝礦、卸礦、爆破、起重、采礦、剝巖或其它作業中,發生人身事故、設備事故、財產損失事故或其它災害事故的,均由乙方承擔全部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五、乙方變更協議時,必須提前十日向甲方提出變更申請,未提出變更申請仍執行此協議。
六、甲方可為乙方提供安全生產指導,有關文書和文字材料。
七、甲方有權對乙方安全生產管理進行監督和工作檢查,督促乙方抓好安全生產管理,乙方要自覺接受甲方的工作監督、檢查和批評指導。
八、甲方可依據有關安全法律法規和公司安全規章制度相關規定,對乙方或乙方人員違反規定的行為可給予當場制止和處罰,罰款為10萬元以下。對存有重大隱患的,有權停止其作業并限期整改。
九、乙方如果發生安全生產事故要立即向甲方報告并及時搶救傷員,保護好事故現場。乙方要主動配合事故調查,不得隱瞞不報。
十、乙方發生重傷以上事故,甲方給予乙方處2萬元以上罰款。因上崗人員未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培訓發生事故的可加倍處罰。
十一、安全罰款,乙方應現金交納,不及時交納罰款的,甲方則通過公司財務部強制從施工費或采礦費中扣除。
十二、此協議雙方簽字后生效。
甲方單位: 乙方單位:
代 表: 代 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全生產服務協議書 篇14
甲方:
乙方:
為加強廠承包商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認真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預防和減少生產中的安全事故,保障雙方員工在生產活動中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四川省安全生產條例》及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有關安全生產的文件規定等,經雙方共同協商,特制定安全生產合同:
一、乙方應當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體系。乙方隊伍進入甲方區域前,應確定責任心強、懂安全管理工作的人員為安全責任人。乙方安全責任人對乙方的安全生產負責。
二、乙方安全責任人應對乙方員工進行入廠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培訓不合格的人員,不得進入甲方區域進行作業。乙方進入甲方區域后要將作業內容、安全保障措施、安全責任人姓名、聯系電話在甲方生產部現場負責人員處登記備案。否則,不得進行施工作業。
三、乙方在甲方區域進行作業時,應嚴格遵守國家、地方和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文件、規定等。
四、乙方必須認真執行甲方及其上級單位制定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規程;乙方人員進入生產區域,必須按甲方安全相關規定穿戴好符合國家最新標準的勞動保護用品。
五、乙方進行垂直運輸作業、安裝拆卸、起重、登高架設作業、施工用電等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有政府安監部門頒發的從事該工種的有效證件,認真執行其安全操作規程,乙方應將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原件)集中管理,并將特種人員操作證復印件交由甲方存底。
六、乙方臨時用電、腳手架、行車、吊索具及其它施工機械必須符合國家現行相關規范要求,并做好相關設備設施的維護保養和專項檢查工作。
七、每日工作前必須由乙方的安全責任人組織乙方人員召開“班前會”,做好安全生產交代。
八、在作業過程中,乙方的安全責任人應隨時對乙方作業區域進行安全巡回檢查,發現隱患應立即整改。
九、乙方應在甲方區域建立消防安全責任制度,并認真做好防火、防爆、防觸電、防高空墜落等的安全防范工作。
十、乙方在施工現場出入口處、施工起重機械、臨時用電設施、腳手架、有害危險物存放處等危險作業區域必須設立醒目的安全警示標志,安全警示標志必須符合國家現行相關標準,必要情況下乙方還應派專人守候。
十一、乙方對因建設施工可能造成損害的毗鄰建筑物、構筑物和地下管線等,必須采取專項防護措施。乙方應當遵守環境保護方面法律、法規,在施工現場采取措施,防止或者減少粉塵、廢氣、廢水、固體廢物、噪聲、振動和施工照明作業對人和環境的危害和污染。
十二、施工過程中,乙方要影響甲方工作時,乙方必須事先通知甲方班長、車間領導或生產部現場負責人。
十三、甲方負責每周對乙方工作現場進行一次專項檢查,并做好記錄。平時檢查或專項檢查中,乙方人員在甲方區域的一切違章行為,甲方人員均有權利要求其立即停止作業并進行整改。
十四、乙方在甲方區域所發生的一切事故,(未造成甲方人員、設備受到傷害的)均與甲方無關,責任由乙方自負。
十五、乙方發生安全事故造成甲方人員、設備受到傷害的,由乙方完全負責,并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由乙方給予甲方賠償。甲方發生安全事故造成乙方人員受到傷害的,由甲方完全負責,并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由甲方給予乙方賠償。
十六、為保障安全生產,甲、乙方代表人有責任和義務在安全方面進行相互溝通。
本合同從簽訂之日生效!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代表人: 代表人: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日期: 日期:
安全生產服務協議書 篇15
總包單位: (以下簡稱甲方)
分包單位: (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全面履行甲、乙方簽訂的建設工程施工分包合同,工程名稱:機場油庫油罐防腐工程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工程內容: 油庫油罐防腐 ;分包范圍: 基地庫新建——平米立式油罐——臺,——平米立式油罐——臺,——平米臥式油罐——臺,外場——平米臥式油罐——臺 ;進一步明確在施工過程中甲、乙雙方各自的職業健康安全、環境責任,實現工程項目職業健康安全、環境的管理目標,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和《天津市農村建筑隊安全施工管理辦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簽訂本協議。
本協議為《天津市建設工程施工分包合同》第九條的補充條款,在雙方簽訂《天津市建設工程施工分包合同》的同時簽訂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應認真執行。
第一條 甲、乙雙方共同責任
一、甲、乙雙方共同遵守國家和地方行業及業主的職業健康安全、環境管理的政策、法規和標準,認真執行國家、行業、企業安全、環境技術標準。
二、在甲方統一領導下,組成施工現場職業健康安全、環境領導機構,定期召開工作會議,建立健全職業健康安全、環境管理責任制和群防群治制度,形成一體化的職業健康安全、環境監督管理體系和保證體系,并按照職責分工抓好落實。
三、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不得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在組織施工生產時先落實安全保護措施,防止事故發生。
四、抓好安全、環境教育;嚴肅安全、環境紀律;規范安全行為;凈化作業環境;禁止野蠻施工;防止施工擾民。
五、發生事故立即采取措施保護現場,搶救傷員,防止事故擴大,并應分別及時報告上級主管部門組織事故調查小組,查清事故原因,確定事故責任,按照“四不放過”原則擬定改進措施。提出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意見。
第二條 甲方的具體責任
一、甲方對施工現場職業健康安全、環境管理負全責,組織指揮現場安全生產及環境保護,向乙方公布本企業、本施工現場職業健康安全、環境規章制度。核查乙方職業健康安全、環境管理體系和規章制度,對乙方職業健康安全、環境實施監督管理。
二、編制工程項目職業健康安全、環境施工管理規程,并分解到乙方分包項目。組織指導乙方編制分包工程內容的職業健康安全、環境實施方案,制定職業健康安全、環境措施并監督實施。
三、在安排乙方工作時針對其施工內容、工藝要求,提出施工方法和安全操作規程,提供必要的安全保護設施。以書面形式向乙方施工負責人進行安全技術交底,交底由甲、乙雙方負責人和安技人員簽字備案。施工中監督乙方按交底內容實施。
四、對乙方進場職工進行登記造冊,復印身份證件,發放胸卡,按名單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建立安全、環境教育檔案。對分包單位的特種作業人員資格進行驗證。協助乙方做好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考核、持證工作,制止非特種人員從事特種作業。
五、向乙方提供良好的、確保安全生產的勞動作業環境,所提供的電氣設備、機械、工器具、架設機具、安全防護用品等,必須符合安全技術標準,經乙方檢驗合格后,辦理書面交接驗收手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分別村查,并監督乙方安全使用。
六、對乙方自帶機具、設備、安全防護用品等進行技術指標、安全性能檢驗,合格者方可進入施工現場。監督乙方正確安裝使用和拆除。
七、對乙方施工工序、操作崗位的安全行為進行日常監督檢查,糾正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發現嚴重違章違規的事故隱患,立即責令停工,監督整改并按雙方商定的管理辦法進行處理。嚴重者中止合同,清退出場,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八、合同終止工程款結算時,甲方安全技術部門應出具安全評估書,無安全評估書者不能結算。
九、對施工現場的各項安全設施和勞動保護用品定期檢查和維護,及時消除隱患,確保其安全有效。
十、提供符合衛生、通風、照明等要求的職工生活環境,在容易發生火災的地區設置靈敏有效的消防器材。
十一、發生傷亡事故按規定立即報告有關部門。
十二、其它:項目經理部負責向乙方進行《環境管理方案》和《職業健康安全管理方案》的交底,有權監督乙方認真執行。
第三條 乙方的具體責任
乙方在甲方的統一指揮監督下對本單位施工中職業健康安全、環境工作直接負責。按其職責分工,具體履行以下責任:
一、接受甲方的指揮和監督,遵守甲方職業健康安全、環境管理制度,參加工地職業健康安全、環境生產領導小組機構,出席職業健康安全、環境工作會議,執行會議決議。
二、按照甲方的統一管理規定制定本單位職業健康安全、環境目標責任、管理規章制度,并向甲方備案。
三、根據甲方職業健康安全、環境管理目標,編制本單位分包工程范圍的職業健康安全、環境管理方案和措施。
四、對本單位的施工人員應登記造冊,如實向甲方報告,接受甲方入場前的職業健康安全、環境教育。有人員調整時,要迅即報告甲方,并進行職業健康安全、環境教育。
五、按規定要求設置安全技術管理人員(施工人員50人以上的應設專職安全技術管理人員;不足50人的,應指定兼職安全技術管理人員;各施工班組應設一名兼職安全員),負責施工現場的職業健康安全、環境的日常檢查工作。
六、向甲方申報自帶的勞動保護用品及機具、設備,經檢驗合格后使用。禁止任何人私自拆除安全防護設備或設施。
七、設置必要的職工生活設施,并符合衛生、通風、照明等要求,職工的膳食、飲水供應等符合衛生要求。
八、在容易發生火災的地區施工動火時,應事前向甲方申請,得到書面批準,并采取有效的防護措施,才得施工。儲存、使用易燃易爆器材時,應當采取特殊的消防安全措施。
九、監督甲方履行職業健康安全、環境職責,對甲方違反責任造成的損失有權索賠。有權制止甲方違章指揮,并按雙方商定的管理辦法進行處理。
十、教育本單位職工遵章守紀,不違章指揮和違章操作。施工中如因乙方施工人員違章指揮、違反安全紀律、違反安全操作規定而發生傷亡事故,其損失由乙方負責。
十一、其它:認真執行甲方項目經理部制定的《環境管理方案》和《職業健康安全管理方案》,以及當地政府的有關規定。
第四條 此協議作為分包合同附件,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協議訂立時間:
協議訂立地點:
協議有效期限與分包合同有效期限一致。
總包方(甲方): (章) 分包方(乙方): (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安全生產服務協議書 篇16
1、健全完善勞務用工制度,協同各級技安等部門對新招收的人員(含外施隊)要組織相應的入場培訓、教育和資格審查。檢查外施隊注冊情況,對不符合用工條件的給予清退。
2、對違反勞動紀律者加強教育,提出處理意見,按程序報上級主管領導。
3、嚴格執行各種作業人員崗位作業證件的有關規定,對其操作證件負責審查,不符合要求的不允許上崗作業,井向技安部門和主管領導通報情況。
4、參加因工傷亡事故調查,從勞務用工方面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認真執行對責任者(含外施隊人員)的處理意見并將處理材料歸檔。
5、貫徹落實市建委、集團公司創建達標與文明施工的管理標準,參加創建達標與文明施工的檢查,對檢查發現的問題,提出糾正措施,并規范相關內業資料。
項目經理簽字: 年 月 日
勞資員簽字: 年 月 日
安全生產服務協議書 篇17
責任縣區(部門):
為加強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杜絕特大事故、遏制重大事故、減少一般事故,保護國家財產和人民生命的安全,促進經濟發展,特制定本責任狀。
一、切實加強對安全生產工作的領導,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按照《安全生產法》的要求,全面落實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決定》,依法履行安全生產管理。建立安全生產長效機制,構建“政府統一領導、部門依法監管、企業全面負責、群眾參與監督、全社會廣泛支持”的安全生產工作新格局。
二、建立健全安全生產各項制度,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要健全完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機構,制訂年度安全生產工作計劃,計劃內容應具體詳實,目標明確,措施得力。每月至少召開一次安全生產工作例會,每兩個月召開一次防范重大安全事故工作會議,分析安全生產工作,研究防范事故措施。設立專項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保障經費,確保安全生產工作的開展。
三、突出重點行業、重點地區和重點企業,推進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加強對安全生產事故隱患的排查,發現隱患,及時采取有力措施予以整改。做好對重點危險源的排查、登記、建檔工作,按時上報本縣區、本部門事故隱患。加強對燃氣、煙花爆竹及民爆器材、危險化學品、公眾聚集場所、非煤礦山、建筑施工企業、道路交通、特種設備、校園等安全生產重點部位的專項整治。制定重特大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組建應急救援隊伍。全年應組織兩次以上安全生產大檢查。
四、加強安全生產的宣傳教育和培訓,提高從業人員的素質和全民安全意識。建立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制度,組織開展好“安全生產月”活動,開展形式多樣的安全生產宣傳教育活動,每年應組織兩次以上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學習班。每月向市安委辦報送信息不少于三篇。
五、加強安全生產基礎工作,提高安全監管人員的素質,努力改善安全監管機構的工作條件。安全生產工作應樹立為基層服務、為行政執法工作服務、為企業安全生產服務、為全市經濟發展服務的思想,及時發現和解決安全生產工作中的新問題,及時總結推廣基層創造的新經驗;加強黨風廉政教育,強化廉潔自律意識,健全內外部監督約束機制,樹立文明執法、公正執法、執法為民的良好形象。
市政府領導簽字:
縣區(部門)領導簽字: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安全生產服務協議書 篇18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
本安全生產責任合同由上列各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市訂立。
鑒于:根據_________市安全生產委員會要求,為進一步做好安全生產工作,明確責任,預防事故,雙方經協商一致,達成安全生產責任協議如下:
第一條根據乙方要求,甲方同意將_________鋪位租賃給乙方經營使用。
第二條甲方與乙方是租賃關系。生產安全工作由乙方自己負責管理,乙方必須切實做好各項安全防火管理工作,杜絕事故的隱患。如因乙方的疏忽及管理不善而引發的一要傷亡事故,均與甲方無關。乙方要自己負責承擔一切經濟損失及法律責任。
第三條乙方在租賃期間,應遵守有關部門的管理條例。一切易燃易爆及有關工業污染的產品不能在鋪位經營。如有違反,造成事故或損失應由乙方負責。
第四條租賃期間,甲方如發現乙方在安全工作方面的問題,甲方有權督促及責令乙方整改。乙方如不服從整改建議,甲方則有權終止其租賃合約。
第五條違約責任
(1)除不可抗力的原因外,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應向對方支付未履行協議部分金額_________%的違約金。
(2)任何一方違反其在本協議中所作的陳述、保證或其他義務,而使守約方遭受損失,則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予以賠償。
第六條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協議或遲延履行本協議,應自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將事件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發生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導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遲延履行的證明。
第七條生效條件
本協議自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在本協議上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當事人各執_________份,其他用于履行相關法律手續。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日
安全生產服務協議書 篇19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為加強合作意識,明確責任,本著“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目的,讓安全隱患消滅在萌芽中,經甲、乙雙方協商,簽訂如下合同:
一、甲方安全責任
1、甲方不得對從事建設活動的勘察、設計、施工、工程監理等單位提出不符合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要求。
2、甲方不得暗示或明示乙方使用不符合安全法規要求的機械設備、設施等。
3、進場施工作業前對乙方項目負責人進行安全事項交底。
4、指定專人負責監管該項目的安全工作,并配合乙方解決因甲方因素而影響安全施工的問題。
5、在易燃易爆、帶電運行、機械運作的危險區域內作業,事先要求和協助乙方制訂安全措施并監督實施。
6、監督檢查乙方的安全施工作業情況,對違法亂紀現象按甲方單位安全檢查考核細則規定進行違規執罰。因乙方嚴重違規施工作業而影響甲方正常生產時,有權停止其施工作業至整改驗收合格為止。
二、乙方安全責任
1、方要根據《施工現場安全管理制度》做好各項安全工作。
2、方的特種作業人員要依照《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管理制度》做好安全工作。
3、施工中,乙方因操作不當人為造成的事故,由乙方負全責。甲方有權制止乙方的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乙方如不依照甲方提出的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具體操作,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4、施工中,如因不可預知或自然災害發生,乙方負責對現場的緊急救險和處理,保護好現場,并立即啟動應急預案。5乙方要保證定期開展對員工的安全活動及安全檢查工作。
6、乙方的施工管理干部,工程技術人員必須熟悉《建筑安裝工程安全技術規程》,凡不了解“規程”的技術人員和未受過安全教育的人員,都不許參加施工。
7、乙方要做好現場工種的安全防護用具工作。
8、在出現安全隱患時,乙方要及時予以排除。
9、乙方對工程施工對象的質量安全終身負責,除不可預知或自然災害發生,乙方要保證建筑不發生傾斜、墻體裂痕、墻皮脫落等質量安全事故發生。
10、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三、該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簽字之日起生效,工程終止后本協議即告終止。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安全生產服務協議書 篇20
1.貫徹執行國家、上級及本企業消防保衛的法規、規定協助領導做好消防保衛工作。
2.定制年、季度消防保衛工作計劃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參加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的會審、審批,提出具體建議并監督實施。
3.配合消防監督機關對職工進行消防安全教育,會同有關部門對特種作業人員進行消防安全考核。
4.組織消防安全檢查,督促有關部門對火災隱患進行解決。
5.負責調查事故的原因,提出處理意見和防范措施意見。
6.負責施工現場的保衛,對新招人員的暫住證、就業證等進行檢查,并將情況及時通知安全管理部門便于監督管理。
7.貫徹執行國家、本市和上級有關環境保護的法規、標準。制定措施和計劃并認真落實。
8.深入現場,車間監督檢查施工生產中有關揚塵、煙塵噪聲和水污染等防治措施的落實。
9.負責宣傳、教育、考核,不斷提高職工的環保意識和法制觀念。
10.協助技術部門做好塵毒、噪聲的治理,并做好各種有關數據的測定。測定資料及時向主管領導匯報。
11.認真做好夏季防暑降溫和冬季防煤氣中毒的預防及檢查落實工作。協助做好防暑藥品的購買和發放。
12.發生工傷事故積極采取搶救、治療措施,并向事故調查組織提供傷勢情況。
13.組織配合有關部門對職工進行體格普查和對特殊工種的定期體格檢查。發現不適應某種工作的人員應向有關部門提出建議。
14.經常對行政崗位人員進行專業安全知識教育,對所使用的機電設備和炊事機具要指定專人負責并定期檢查維修,保證其安全防護設施齊全、靈敏、有效。
15.負責企業食堂的管理工作,搞好飲食衛生,預防食源性疾病和食物中毒的發生。
16.貫徹落實市建委、集團公司創建達標與文明施工的管理標準,參加傳達標與文明施工的檢查,對檢查發現的問題,提出糾正措施,并規范相關內業資料。
項目經理簽字: 年 月 日
項目副經理簽字: 年 月 日
安全生產服務協議書 篇21
工程名稱:
甲方(工程總包方):
乙方(工程分包方):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切實加強建設工程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保證安全生產的順利進行,維護社會穩定和項目工作秩序,明確甲、乙雙方安全生產的責任和義務,約束不安全狀態的行為,防止安全事故發生,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北京市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安全防護、場容衛生、環境保護及保衛消防標準》和《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簽訂本協議,甲、乙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章 安全管理目標
1、杜絕重大安全生產事故,因工死亡責任指標為零。
2、杜絕重傷,輕傷率控制在千分之三以下。。
3、現場內的安全隱患整改率必須保證在時限內達到100%,杜絕現場重大安全隱患的出現。
4、現場內不發生火災事故,火險隱患整改率必須在時限內達到100%。
5、不發生中毒事故以及群發性傳染病。
6、必須保證施工現場文明安全施工。
第二章 甲、乙雙方共同責任
1、甲、乙雙方共同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規定,認真執行國家、行業、公司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2、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不得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在組織施工生產時先落實安全防護措施,防止事故發生。
3、抓好安全教育,嚴肅勞動紀律,規范安全行為,凈化作業環境,禁止野蠻施工,防止施工擾民。
4、發生事故立即采取措施保護現場,搶救傷員,防止事故擴大,并應及時報告上級主管部門組織事故調查小組,查清事故原因,確定事故責任,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擬定改進措施,提出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意見。
第三章 甲方的責任
1、甲方對施工現場安全負責檢查,組織指揮現場安全生產,向乙方公布本工程項目和施工現場規章制度。核查乙方安全生產保證體系和規章制度。
2、編制工程項目安全施工組織設計,組織指導乙方編制分包工程內容的安全施工方案,制定安全技術措施并監督實施。
3、在安排乙方工作時,以書面形式向乙方施工負責人進行安全技術交底,交底由甲、乙雙方負責人和安全技術人員簽字備案。施工中監督乙方按交底內容實施。
4、對乙方進場職工進行登記造冊,按名單對乙方負責項目級安全教育,乙方負責隊級、班組級安全教育,建立安全教育檔案。對分包單位的特種作業人員資格進行驗證,協助乙方做好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考核、持證工作,制止非特種作業人員從事特種作業。
5、對乙方自帶機具、設備、安全防護用品等進行技術指標、安全性能檢驗,合格者方可進入施工現場。并監督乙方正確安裝使用和拆除。
6、對乙方施工工序、操作崗位的安全行為進行日常監督檢查,糾正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發現嚴重違章違紀和事故隱患,立即責令停工,監督整改并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處罰。嚴重者中止合同,清退出場,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7、對施工現場的各種安全設施和勞動保護用品定期檢查,及時清除隱患,保證其安全有效。
8、在容易發生火災的地區,設置靈敏有效的消防器材。
9、發生安全事故按規定立即報告有關部門。
第四章 乙方的責任
乙方在甲方統一指揮監督下對本單位施工中安全工作負直接責任,按其職責分工認真執行。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建設部、北京市政府及有關部門頒發的有關安全生產法令、法規、規章制度等。嚴格按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安全標準施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并隨時接受行業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
2、按照甲方的統一管理規定制定本單位安全目標責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檢查制度,并設專職或兼職安全員。對于甲方在安全檢查中發現的各類安全隱患,乙方應在限期內改正。
3、對本單位的施工人員登記造冊,如實向甲方報告,接受甲方入場前的安全教育。未經安全教育或考試不合格的,不得進入施工現場。不得錄用無身份證的人員和未滿16歲的童工。乙方從事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如出現特種作業無證操作現象時,乙方施工負責人必須承擔管理責任。
4、負責班前安全教育,下達施工任務時,應進行有針對性的安全技術交底,檢查操作人員的安全著裝,杜絕違章指揮,違章施工現象。
5、在施工前必須進行現場安全檢查,制定安全防范措施。在有可能發生火災、水災、燙傷、雷擊、觸電、高空墜落、塌方、中毒等容易引起人身傷亡和設備事故區域內作業的,要制定安全防護措施,乙方由于未執行協議或違反有關安全規程制度而發生的一切人身事故,責任自負;造成設備損壞的,須負責賠償。
6、乙方自備的機具、設備必須性能良好,符合安全技術標準和防護要求,乙方在使用前和使用中應進行定期檢查,并有安全員的簽字記錄,確保其經常處于完好狀態。乙方機械、電動工具使用過程中因設備缺陷或不按操作規程操作發生故障而造成事故,由乙方負責。
7、乙方自進入施工現場之日起必須設置安全防護設施及安全標志,由于安全措施或標志不利造成施工人員、社會行人及周邊居民人身傷亡事故的責任由乙方負責。
8、乙方進入施工現場的人員,必須按規定穿戴防護用品。乙方施工負責人和安全檢查員應隨時檢查勞動防護用品的穿戴情況,不按規定穿戴防護用品的人員不得進入施工現場。
9、有權制止甲方違章指揮。
10、教育本單位職工遵章守紀,不違章指揮和違章操作,施工中如因乙方施工人員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安全紀律、違反安全技術操作規程而發生傷亡事故,其損失由乙方負責。
第五章 專項有限空間施工程序
1、作業申請
本工程所涉及的有限空間作業均必須按要求辦理《有限空間作業許可證》,具體的辦理程序如下:
本班組根據施工安排向項目部安全副經理申請有限空間作業申請→項目部安全副經理核實后向業主提出有限空間作業申請→檢驗有限空間的氧氣、有毒有害氣體的濃度→安全員根據施工情況確認安全措施→項目部安全副經理檢驗防護措施及應急措施是否合格→填寫《有限空間作業記錄表》。
2、作業方案
施工班組辦理好《有限空間作業記錄表》后方可進入有限空間作業。有限空間在進行有限空間作業時還應遵循以下程序:
作業前項目部安全副經理及安全員對監護人和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對作業人員進行安全交底和工作環境交底→檢驗安全措施和應急措施符合要求→作業人員作業。
第六章有限空間作業準備工作
1、進入有限空間作業,必須辦理《有限空間作業許可證》。《有限空間作業許可證》需包括空間作業場所的名稱、作業單位、作業的負責人及作業人員、監護人、簽發的日期及作業時限、作業內容、進入有限空間作業可能造成的危害、有限空間內的氧氣、有毒有害氣體濃度的檢驗結果和有限時限和進入有限空間作業防護和應急措施。
2、有限空間作業的出入口內外不得有障礙物,應確保出入口暢通無阻,以便人員出入和搶救疏散。
3、作業環境內應配備一定數量符合規定的應急救護器具和滅火器。
4、每次進入有限空間作業時,應對作業空間進行通風。但禁止用純氧氣對有限空間通風。
第七章 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要求
1、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應加強有限空間作業的安全管理,履行以下職責:
①建立、健全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生產責任制,明確有限空間作業負責人、作業者、監護者職責;
②組織制定專項作業方案、安全作業操作規程、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安全技術措施等有限空間作業管理制度;
③保證有限空間作業的安全投入,提供符合要求的通風、檢測、防護、照明等安全防護設施和個人防護用品;
④督促、檢查本單位有限空間作業的安全生產工作,落實有限空間作業的各項安全要求;
⑤提供應急救援保障,做好應急救援工作;
⑥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
2、凡進入有限空間進行施工、檢修、清理作業的,生產經營單位應實施作業審批。未經作業負責人審批,任何人不得進入有限空間作業。
3、生產經營單位應在有限空間進入點附近設置醒目的警示標志標識,并告知作業者存在的危險有害因素和防控措施,防止未經許可人員進入作業現場。
4、有限空間作業現場應明確作業負責人、監護人員和作業人員,不得在沒有監護人的情況下作業。
根據現場的實際情況,確定項目部應急救援搶救醫院為:大興醫院
項 目 部、施工隊主要聯系電話
項目經理:
技 術:
安 全:
材 料:
后 勤:
①作業負責人職責:應了解整個作業過程中存在的危險危害因素;確認作業環境、作業程序、防護設施、作業人員符合要求后,授權批準作業;及時掌握作業過程中可能發生的條件變化,當有限空間作業條件不符合安全要求時,終止作業。
②作業者職責:應接受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生產培訓;遵守有限空間作業安全操作規程,正確使用有限空間作業安全設施與個人防護用品;應與監護者進行有效的操作作業、報警、撤離等信息溝通。
③監護者職責:應接受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生產培訓;全過程掌握作業者作業期間情況,保證在有限空間外持續監護,能夠與作業者進行有效的操作作業、報警、撤離等信息溝通;在緊急情況時向作業者發出撤離警告,必要時立即呼叫應急救援服務,并在有限空間外實施緊急救援工作;防止未經授權的人員進入。
5、生產經營單位委托承包單位進行有限空間作業時,應嚴格承包管理,規范承包行為,不得將工程發包給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單位和個人。
生產經營單位將有限空間作業發包時,應當與承包單位簽訂專門的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或者在承包合同中約定各自的安全生產管理職責。存在多個承包單位時,生產經營單位應對承包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進行統一協調、管理。
承包單位應嚴格遵守安全協議,遵守各項操作規程,嚴禁違章指揮、違章作業。
6、生產經營單位在有限空間實施臨時作業時,應嚴格遵照本規范要求。如缺乏必備的檢測、防護條件,不得自行組織施工作業,應與有關部門聯系求助配合或采用委托形式進行。
7、生產經營單位應對有限空間作業負責人員、作業者和監護者開展安全教育培訓,培訓內容包括:有限空間存在的危險特性和安全作業的要求;進入有限空間的程序;檢測儀器、個人防護用品等設備的正確使用;事故應急救援措施與應急救援預案等。培訓應有記錄。培訓結束后,應記載培訓的內容、日期等有關情況。生產經營單位沒有條件開展培訓的,應委托具有資質的培訓機構開展培訓工作。
8、生產經營單位應制定有限空間作業應急救援預案,明確救援人員及職責,落實救援設備器材,掌握事故處置程序,提高對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能力。預案每年至少進行一次演練,并不斷進行修改完善。
有限空間發生事故時,監護者應及時報警,救援人員應做好自身防護,配備必要的呼吸器具、救援器材,嚴禁盲目施救,導致事故擴大。
9、有限空間發生事故后,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向所在區縣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相關行業監管部門報告。
第八章有限空間安全作業技術要求
1、檢測
生產經營單位應嚴格執行“先檢測、后作業”的原則。檢測指標包括氧濃度值、易燃易爆物質(可燃性氣體、爆炸性粉塵)濃度值、有毒氣體濃度值等。最低限度應檢測下列三項:氧濃度(應在19.5-23.5%范圍內),易燃/可燃氣體濃度(應< 最低爆炸極限的10%),一氧化碳濃度(應<25ppm)。未經檢測合格,嚴禁作業人員進入有限空間。
在作業環境條件可能發生變化時,應對作業場所中危害因素進行持續或定時檢測。實施檢測時,檢測人員應處于安全環境,檢測時要做好檢測記錄,包括檢測時間、地點、氣體種類和檢測濃度等。
2、危害評估
實施有限空間作業前,生產經營單位應根據檢測結果對作業環境危害狀況進行評估,制定消除、控制危害的措施,確保整個作業期間處于安全受控狀態。
危害評估應依據GB8958《缺氧危險作業安全規程》、GBZ2.1《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第1部分:化學有害因素》等標準進行。
3、通風
生產經營單位實施有限空間作業前和作業過程中,可采取強制性持續通風措施降低危險,保持空氣流通。嚴禁用純氧進行通風換氣。
4、防護設備
生產經營單位應為作業人員配備符合國家標準要求的通風設備、檢測設備、照明設備、通訊設備、應急救援設備和個人防護用品。當有限空間存在可燃性氣體和爆炸性粉塵時,檢測、照明、通訊設備應符合防爆要求,作業人員應使用防爆工具、配備可燃氣體報警儀等。
防護裝備以及應急救援設備設施應妥善保管,并按規定定期進行檢驗、維護,以保證設施的正常運行。
5、呼吸防護用品
呼吸防護用品的選擇應符合GB/T18664《呼吸防護用品的選擇、使用與維護》要求。缺氧條件下,應符合GB8958《缺氧危險作業安全規程》要求。
6、應急救援裝備
生產經營單位應配備全面罩正壓式空氣呼吸器或長管面具等隔離式呼吸保護器具,應急通訊報警器材,現場快速檢測設備,大功率強制通風設備,應急照明設備,安全繩,救生索,安全梯等。
第九章 協議有效期
1、此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備案一份。
2、此協議有效期自簽字之日起生效至工程完工止。
補充條款
1、施工人員在施工中必須聽從甲方人員指揮。
2、施工人員嚴禁嚴禁喝酒鬧事,嚴禁與村民發生糾紛,否則出現事件由乙方負責。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安全生產服務協議書 篇22
為執行國家“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切實保護每個員工勞動中的安全與健康,杜絕或減少國家財產損失。按《勞動法》規定,每個員工享有勞動安全衛生保障權力的同時,必須嚴格履行各自對安全生產應盡的義務。根據“各級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各工種(崗位)人員,必須與所在單位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現將權力和義務明確如下:
一、員工在安全生產方面擁有的權力
1、享有參加社會和單位組織的各類安全技術、專業技術培訓和參與各種安全生產活動的權力。
2、女工及從事有毒有害作業的工種,享有特殊保護或按規定定期體檢的權力。
3、有按工種領用個人勞動防護用品的權力。
4、有權制止他人違章作業,有權拒絕執行強令冒險作業和違反勞動安全衛生規定及操作規程的指令。
5、對危害生命安全和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二、員工在安全生產方面必須履行的義務
1、嚴格執行國家安全生產法規、標準及單位安全生產規程、規定,服從單位領導和安技人員的管理和指揮。
2、遵守本工種安全操作規程,不違章作業、違章指揮、違反勞動紀律;發現事故隱患必須即時整改或反映;按設計或計劃安排,積極主動的搭設和安裝好作業點(面)符合規定要求的各種安全防護設施。
3、按不同工種的需要,正確佩戴好個人勞動防護用品。各工種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安全帽,穿防滑(絕緣)鞋;在無法設置安全防護設施的“高處”、“水上”作業,必須系安全帶或穿救生衣。
4、嚴禁酒后作業和未持“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從事特殊工種作業。
5、嚴格勞動紀律,不得私自串崗;工作時不得嬉戲打鬧或干與工作無關的其它事情;禁止在施工區域游泳。
三、對不履行安全生產義務,造成事故責任者的處罰
凡違反本“安全生產責任書”二項1-5款規定的人員和違反安全生產紀律的,按所在單位的處罰規定執行。因個人違章行為發生的工傷事故或造成自身和他人被傷害的,除對事故負全部責任外,給予一次性經濟處罰和處分:
1、凡輕傷1人(次):處主要責任者一次性罰款300元,處次要責任者一次性罰款150元至200元,以此類推,并處以批評教育;
2、凡重傷1人(次):處主要責任者一次性罰款800元,處次要責任者500元至600元,以此類推,并處書面檢查或在單位職工大會作檢查;
3、凡致死亡1人(次):處主要責任者一次性罰款1500元,處次要責任者800元至1200元,以此類推,并將主要責任者予以辭退,次要責任者向處安全環保部作書面檢查。〈檢查報職工所在單位后轉處〉。
以上處罰權在責任職工所在單位。觸犯刑律的,交司法機關執行。
四、凡在安全生產方面作出突出成績的個人,按所在單位獎勵辦法予以獎勵。
五、新工人凡未經安全教育和考試合格者,未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者,一律不準安排上崗作業。
此安全生產責任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后生效。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安全生產服務協議書 篇2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為了加強危險化學物品道路運輸安全管理工作,根據交通管理法律、法規及進一步提高危險化學物品運輸企業的安全意識,確保本年度的安全生產經營,特簽訂如下責任書。
1.企業必須建立企業法定代表人安全生產運輸責任制。法定代表人是企業安全生產運輸的第一責任人,保障企業的危險化學物品運輸的安全條件,并對安全生產運輸承擔法律責任、經濟責任和管理責任。
2.企業要完善現代企業產權制度,建立企業安全管理長效機制。把車輛和駕駛員納入企業集中統一管理,在簽訂勞動合同和安全責任書明確安全責任。企業應制訂重特大運輸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建立和完善應急救援體系。
3.企業必須建立駕駛員培訓考核機制,凡從事危險化學物品運輸的駕駛員,必須經過嚴格的培訓,經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考試合格領取從業資格證書后方能從事危險化學物品運輸工作。
4.企業必須建立駕駛員及車輛的安全行車檔案,認真記錄其安全運行、裝載的情況,并負責組織駕駛員定期進行體檢。
5.凡單程在400公里以上(高速公路600公里以上)的車輛,必須配備兩名以上駕駛員。
6.企業必須認真執行對危化物品運輸車輛的視情修理和強制維護制度,定期進行車輛技術檢測,確保危化物品運輸車輛符合國家規定的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
7.本責任書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日 ____年____月___日
安全生產服務協議書 篇24
建設工程有限公司( 項目經理部) (簡稱甲方)
工種: 姓名(簡稱乙方)
加強法制教育,強化勞動保護,提高職工自身安全生產防護能力,制止違章作業,降低負傷頻率,杜絕安全事故的發生,為實現安全生產達標規范化,確保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特簽定以下合同:
1、參加工程施工的職工要牢固樹立勞動保護的法制觀念,維護集體利益,要熟知本工種安全技術操作規程,遵章守紀,堅守工作崗位。
2、嚴格遵守“三嚴、十不準”的規章制度,無帽不進場、無帶不登高,正確使用個人安全防護用品,職工自身安全防護配備不齊,不準進場操作。
3、不懂電氣和機械的職工,嚴禁使用和玩弄機電設備,如違章造成嚴重后果,除按法律程序追究責任外,一切經濟損失均由個人負責。
4、操作過程中,玩笑打鬧、斗毆或下班后在工地外所發生的意外事故,一切責任均由個人自負,集體不承擔任何責任和經濟損失。
5、愛護公物,保護集體財產,并為抓好安全生產獻策,立功者受獎,違章者受懲,獎懲兌現,確保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努力提高集體經濟效益,人人爭當安全生產標兵。
(本合同一式叁份,職工、項目部各執一份,報公司安全生產部一份,自簽定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項目負責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全生產服務協議書 篇25
甲方:
乙方:
為積極貫徹 “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建設方針,保證南水北調建設工程的安全生產,有效控制各類生產事故,保障從業人員安全、健康和國家財產免遭損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就漳滏河灌區20__年度續建配套與節水改造工程施工過程中甲乙雙方安全責任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責任書。
本責任書為承包合同的附件,在簽訂承包合同的同時簽訂本責任書,兩者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應認真履行。
第一條 甲乙雙方共同遵守國家建設工程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規定,認真執行國家、行業、企業安全技術標準。
第二條 工程開工前,甲方組織有關技術人員對乙方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和安全教育培訓,乙方應根據安全技術交底內容編制安全保證措施、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在開工前上報甲方。
第三條 甲方對乙方編制施工方案中的安全生產措施等進行審查。
第四條 乙方應接受甲方在安全方面的指導與管理,并將有關安全技術要求向作業人員做出詳細說明。乙方安全管理人員須定期對作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培訓,保留安全教育記錄(施工人員簽字)每月底報甲方安全生產管理部門。未經教育培訓或者教育培訓考核不合格的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第五條 乙方應當配備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負責對安全生產進行現場監督檢查,并做好安全檢查記錄。發現安全事故隱患,應當及時向項目負責人報告;對違章指揮、違章操作的,應當立即制止。若發現不安全因素,乙方應立即向甲方報告,不得隱瞞不報。
第六條 乙方作業人員中的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過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并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后,方可上崗作業,嚴禁無證人員上崗操作;乙方特種車輛必須取得場內機動車輛定期檢驗報告,方可上崗作業。
第七條 乙方應照國家有關勞動保護條例的規定對進場作業人員按照崗位和工種進行勞動保護用品和工具的配置,嚴禁沒有勞動保護用品的作業人員進行作業。
第八條 乙方在作業過程中應嚴格執行國家的有關規范和本企業制定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嚴禁違章操作,如因違反操作規程等原因而造成的安全和人員傷亡事故,責任和損失全部由乙方承擔。
第九條 乙方在易燃、易爆危險場所進行作業時應制定相應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確定消防安全責任人,配備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并在作業現場入口處設置明顯標志,嚴禁一切明火作業。
第十條 乙方應當根據周圍環境及季節、氣候的變化,在施工現場采取相應的安全措施,暫停作業時,乙方應當做好現場保護。
第十一條 乙方應將施工現場的辦公、生活區與作業區分開設置,并保持安全距離。
第十二條 乙方應當在作業現場、場內交通道叉口等危險部位,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安全警示標志必須符合國家標準。
第十三條 乙方應當遵守有關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的規定,在作業現場采取措施,防止或者減少粉塵、廢氣、廢水、固體廢物、噪聲、振動和施工照明對人和環境的危害和污染。
第十四條 乙方應當與現場作業人員簽定安全協議書,并為施工現場從事危險作業的人員辦理工傷保險。意外傷害保險期限自建設工程開工之日起至竣工驗收合格之日止。
第十五條 乙方應當根據工程的特點,對作業現場易發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環節進行監控,制定作業現場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要求每一位作業人員應知應會。
第十六條 甲方管理人員檢查工地時有權制止任何違章操作,并勒令其停工整改,直至滿足安全操作規程的條件后才能復工,同時對違章人員和違章次數進行記錄,并根據情節輕重給予適當的經濟處罰。
第十七條 乙方應嚴格遵守上述規定,若因違反上述規定造成事故的,應承擔相應責任。
第十八條 本安全生產責任書的簽訂,并不免除雙方的其他合同責任與義務。本安全生產責任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十九條 補充內容:
甲方:河北省水利工程局漳滏河灌區20__年度續建配套與節水改造工程項目部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日期: 年 月 日
注:在簽訂本安全生產責任書時,甲方有權根據有關規定對本責任書的內容進行補充、修改和完善。
安全生產服務協議書 篇26
為加強高處作業的安全技術管理、保障作業人員的人身安全、健康,制定協議如下:
1、 腳手架必須符合國家有關規定要求,禁止使用銹蝕、破裂、扭曲等不合格的材料。
2、 腳手架搭設完畢,應由施工負責人檢查驗收確認合格后方可使用
3、 對從事15米(含15米)的高處作業、施工必須有承包單位領導在場指揮、監護。并按有關規定采取有效安全防護措施。
4、 高處作業腳手架下方不允許站人,同時加設安全網。
5、 施工方必須為高處作業人員配備質量合格的安全帽、安全帶、安全網等勞動防護用品,并指導、督促其正確使用。
6、 高處作業現場應懸掛醒目的防落物安全警告標志。
7、 遇陣風6級、雨、雪條件下應停止露天高處作業。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安全生產服務協議書 篇27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土建施工隊負責人)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了加強_____市各基站市政工程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的管理,保障建設工程順利進行,促進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確保不發生傷亡事故及雙方的利益不受損害。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建筑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及《_____省建設工程質量和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的有關規定,雙方本著平等、自愿的原則,簽訂本協議。甲、乙雙方均應嚴格遵守本協議書規定的權利、責任和義務,確保在施工過程中安全生產。
一、甲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1、嚴格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行業部門的條例,掌握安全動態。對上級相關安全工作的批示、命令和規定等及時向乙方傳達,并對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2、由甲方主管安全人員監督乙方人員進行班組入場安全教育,必要時進行各種培訓,提高自我保護意識和防范措施,讓每個工人在教育記錄上簽字。
3、甲方對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進行全面監督,乙方負責領導、組織、規劃、檢查、處罰及監督教育、培訓等相關具體活動事項。
4、有權對其中出現的問題進行批評、教育,甚至停工整頓。
5、甲方應在乙方入場一周內催促乙方上報勞務人員花名冊及管理人員分工情況。
6、嚴格審查乙方聘用人員的相關上崗證件。
7、對乙方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檢查,發現隱患、違章要及時通知,提出整改措施,對整改不利的給予罰款處理。甲方有權對嚴重違章行為和存在較大隱患的施工過程停工整頓,不執行甲方要求的,清除出場。
8、乙方使用的機械設備搭設的腳手架等要由甲方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二、乙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1、承包人應嚴格遵守國家有關勞動保護法規及發包人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對進入施工現場所有施工單位工作人員,做好安全教育、安全技術交底,同時填寫書面記錄。
2、乙方應根據工程項目制定安全施工方案,并征得發包人安全部門同意。
3、嚴格履行發包人特種作業工作審批制度,根據各施工階段,將對斷路、動火、動氣、動水、臨時用電和進入容器內作業必須報批,并派專人負責現場監護。
4、乙方對施工現場安全生產負有全面的責任,任何第三人在施工現場發生傷亡事故的,除依法由第三責任人承擔責任以外,均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因工傷工亡事件發生的索賠問題,乙方應當盡力調解處理并就發生的事情及時上報甲方,因乙方處理不力或者無故拒賠致使甲方受牽連而賠賠的費用也由乙方承擔。
5、乙方對所承包工程的安全生產負全面領導、管理責任。乙方施工承包責任人具體負責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
6、乙方總承包人應維護甲方的聲譽、利益,按照建筑業安全作業規程和標準制定有效措施,消除事故隱患,防止傷亡及其他事故的發生。
7、乙方必須設專、兼職安全管理人員,負責乙方的安全生產管理,協助甲方工作。
8、乙方負責人絕不能縱容、包庇專項工程施工班組在施工過程當中出現的問題,不允許充當隊(班組)的避風港,從而拒絕甲方的管理要求,養癰為患。
9、遵守甲方提出的各種合理要求、各項法規、制度,不得違章辦事和作業,乙方應落實崗位責任制,不得違章指揮。
10、愛護保護各種安全防護設施、設備警示標志及勞保工具、設施器具,并做到使用勞動保護用品符合規定的要求。
11、服從管理人員及上級檢查人員的指揮、管理和檢查,遵章守紀,杜絕三違現象的發生。
12、乙方所使用的施工機械(電動吊籃、小型電動工具等)必須要有租賃單位資質證書、設備編號、檢測報告、合格證,操作者上崗
證及檢查維修制度。對機械設備現場要有專人管理,做到經常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
13、必須執行班前講話制度并做好記錄,針對每天的不同工作環境、對象、工種,由班組長或安全管理人員進行有針對性的安全講話。
14、乙方根據甲方的有關管理規定、制度、安全生產管理目標,制定出安全管理計劃,并按照雙方合同規定無條件配合甲方工作。凡屬乙方出現“三違”和其它未遵守執行甲方規定要求而造成的一切后果,有乙方負責。
15、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重大經濟損失或受到有關行業管理部門經濟處罰,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16、乙方每次更換和調動人員,必須事先向甲方通報,并落實好各項合法手續,嚴禁出現未經教育和考核的人員上崗。否則出現一切后果和責任事故,由乙方第一負責人和相關責任人承擔。
17、所有特殊作業人員,必須持有有關行業部門頒發的上崗證書,嚴禁無證上崗。
18、對甲方的違章指揮有權拒絕執行,并提出自己合理、正確的意見和充足的理由。
19、乙方的任何人員均不得在施工區、生活區打架斗毆、酗酒賭博、傳播淫穢物品,嚴禁酒后上班。
20、由于乙方責任造成生產安全事故,導致甲方或第三方人員傷亡時,由乙方承擔事故責任和經濟責任。甲方或第三方有義務協助處理善后事宜。
21、乙方對于其施工隊所聘任的勞務人員,應當按勞動法規定簽訂勞動合同,辦理社會保險、人身損害意外險等,因乙方疏忽沒有辦理由乙方承擔勞動法上的用人單位勞動保障責任。
三、其它:
1、本協議未盡事宜亦按規定正常執行,不能成為某個方面的借口、推辭,協議在生效期內,如果雙方還有其它條款,甲、乙雙方可協商解決。
2、有新的法律、法規、條例規定時,以新的為準。
四、特別說明:
安全生產、人命關天,責任重大。上至國務院、市、區,下至本公司都極為重視,相關責任追究規定和有關法律的相對出臺已將安全生產推向政治和法律的高度,因此必須嚴格貫徹實施。真正做到安全生產,以人為本。
五、補充條款:
補充條款如下:
1、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及建設方強制要求,為防范和化解建筑工程施工安全風險、保障施工人員合法權利、維護社會穩定,盡量減少可能發生的意外損失,乙方應為現場管理及施工人員辦理意外傷害保險,手續由甲方代為辦理,乙方提供投保人員的相關證件,相關費用由甲方在工程完工后結算時在合同總價中扣除。若因乙方未提供相關證件而未能辦理意外傷害保險,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并承擔上級主管單位或建設方對甲方的處罰。
2.補充條款與協議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益。
3.本協議自簽字蓋章之日起,開始生效,工程完成后本協議自行解除。
4.本協議一式貳份,甲方、乙方各保存一份。
甲方: (蓋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或代理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蓋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或代理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安全生產服務協議書 篇28
一、協議雙方: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
所屬工區:
二、安全生獎罰制度協議內容:
1、 目的
為表彰在施工過程中服從現場施工管理人員指揮,保證安全文明施工的員工,同時對違章操作員工的教育,提高全員安全文明施工意識,特制定本協議。
2、 適用范圍
經本項目許可在本項目從事一線生產工作的務工人員;
3、 編制依據
公司《安全獎懲制度》,并結合本項目部具體情況制定。
4、 獎懲程序
4.1甲方根據當月施工情況獎勵乙方相應金額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措施費,月個人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措施費=當月施工日期×3元;不足50元,按50元計(月施工日期參照各工區考勤表及工程部施工日志),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按季發放。
4.2 乙方若在本項目施工過程中出現表4.2.3中任一違章現象則視為違章責任者,需承擔相應的罰款。
4.2.1違章責任者處罰方式:第一次發現給予表4.2.3中相應罰款,第二次同類違章現象給予雙倍罰款,累計三次清退處理。
4.2.2違章處罰時,可根據情節與項目管理情況可多種方式并用。
4.2.3違章處罰表
序號違章現象責任人(乙方)罰金
(單位:元)
1進入現場未戴安全帽或未正確佩帶違章者本人50
2高處作業未系掛安全帶違章者本人100
3安全帶掛設不牢固違章者本人50
4酒后上現場或酒后作業違章者本人100-200
5作業時未按規定穿戴防護服裝或工作服違章者本人50
6無證或酒后駕駛廠內車輛違章者本人200
7使用損壞的電器設備、機工具違章者本人100
8私自變更安全設施或安全防護違章者本人200
9禁火(煙)區內吸煙違章者本人50
10故意損壞或破壞安全設施、安全標志違章者本人300
11不規范用電現象或宿舍內私拉電線違章者本人50-200
12擅自挪用他人機工具、設備、材料違章者本人100
13作業現場打架違章者本人200
14無故不參加安全培訓或會議違章者本人50
15不愛惜勞保用品、故意損壞勞保用品違章者本人50
16未按操作規程或技術交底作業違章者本人50
17不服從項目管理人員管理違章者本人100-500
18其他違反公司安全獎罰條例違章者本人200-1000
4.2.4對于情節特別嚴重的違章行為,可依據4.2.3表中相應條文加倍處罰,對于觸犯法律者移交當地派出所處理。
4.2.5甲方向乙方開具罰單后,視罰款金額由安全保衛科將罰單交于財務部扣除當月安全生產保證基金,若罰款金額超出安全生產保證金額,乙方需自覺承擔罰款,并在三天內及時上交罰款,對罰款有疑義時,應在三天內向部門相關人員征詢。
4.2.6安全保衛部建立安全處罰登記臺帳,處罰金納入項目安全獎懲專項資金,專款專用。
5.本制度由甲方安全保衛部負責予以解釋,自 年 月起實施。
三、 本協議書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 方: 乙 方:
身份證號:
經辦人: 所屬工區:
時 間: 時 間:
安全生產服務協議書 篇29
為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管理”的方針,進一步加強建筑施工安全生產管理,提高施工現場管理水平,落實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完善各類安全防護設施,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保障人身和財產安全,維護社會穩定,構建和諧社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管理條例》、《貴州省建筑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相關制度,制定本建筑施工安全生產責任書。
凡在甘溪鄉行政管理區域內的建設工程,施工總承包單位(人員)必須與甘溪鄉人民政府簽訂本責任書。
一、甲乙雙方要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生產的政策法規,強化安全意識,通過健全規章,加強防范,完善施工管理,發揚敢管、敢抓、敢處理的“三敢精神”,實現安全生產目標。
二、安全生產責任書期限:自進場施工至工程完工為止。
三、甲方責任及義務:
1、對安全生產工作進行整體布置,管理,負責開展日常的安全生產大檢查,對發現的的問題及薄弱環節,督促限期整改。
2、對乙方提出的安全生產方面的問題,甲方應及時答復或三天內處理、解決。
3、向乙方及時傳達上級、地方政府部門等關于安全生產的有關文件精神。
四、乙方責任及義務:
1、依法對所施工的工程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是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
2、應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和安全教育培訓制度,制定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保證安全生產條件所需資金的投入,對所承擔的建設工程進行定期和專項安全檢查,檢查中發現隱患或違章作業應及時停業整改。如有較大安全隱患必須及時向安全管理部門匯報,制定措施,按照“三定原則”落實。
3、認真貫徹執行國家、省、地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健全安全生產管理網絡,按照行業標準及規范組織實施。隨工程進度各項安全防護設施及時到位。施工現場的道路、圍擋、大門、消防設施、臨時用電、辦公室及其它臨時設施均必須達到標準化施工的要求。
4、必須在施工現場建立消防安全責任制度,確定消防安全責任人,制定用火、用電、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設置消防水源、配備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并在施工現場入口處設置明顯標志。
5、工程總負責人、技術負責人、專職安全員、特殊工種人員均應具備相應資格,持證上崗。設置一名兼職安全員,負責參與安全生產活動,并及時建立安全臺帳。
6、安全防護用品必須購置具有生產許可證、產品備案證,各項指標均應達到合格標準,嚴禁不合格防護用品進入施工現場。并建立勞動防護用品儲存、發放臺帳。
7、塔吊入場前應檢查合格,塔身及各種限位保險裝置齊全、有效,塔吊安裝必須牢固,操作人員應嚴格按操作規程操作。
8、施工區域應嚴格落實安全設備,確保施工人員和過往人員的安全。
9、嚴格執行《工傷事故報告和處理制度》,事故發生后,應在兩小時內向建筑行政主管部門及當地政府報告事故詳情,保護事故現場,采取有效措施搶救人員和財產。對事故現場進行拍照或錄像。對事故的處理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處理,情節嚴重的追究其法律責任。
五、本責任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甘溪鄉人民政府乙方:
責任人(簽章):責任人(簽章):
安全生產服務協議書 篇30
甲方:
乙方:
為積極貫徹 “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建設方針,保證南水北調建設工程的安全生產,有效控制各類生產事故,保障從業人員安全、健康和國家財產免遭損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就_________年度續建配套與節水改造工程施工過程中甲乙雙方安全責任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責任書。
本責任書為承包合同的附件,在簽訂承包合同的同時簽訂本責任書,兩者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應認真履行。
第一條 甲乙雙方共同遵守國家建設工程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規定,認真執行國家、行業、企業安全技術標準。
第二條 工程開工前,甲方組織有關技術人員對乙方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和安全教育培訓,乙方應根據安全技術交底內容編制安全保證措施、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在開工前上報甲方。
第三條 甲方對乙方編制施工方案中的安全生產措施等進行審查。
第四條 乙方應接受甲方在安全方面的指導與管理,并將有關安全技術要求向作業人員做出詳細說明。乙方安全管理人員須定期對作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培訓,保留安全教育記錄(施工人員簽字)每月底報甲方安全生產管理部門。未經教育培訓或者教育培訓考核不合格的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第五條 乙方應當配備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負責對安全生產進行現場監督檢查,并做好安全檢查記錄。發現安全事故隱患,應當及時向項目負責人報告;對違章指揮、違章操作的,應當立即制止。若發現不安全因素,乙方應立即向甲方報告,不得隱瞞不報。
第六條 乙方作業人員中的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過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并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后,方可上崗作業,嚴禁無證人員上崗操作;乙方特種車輛必須取得場內機動車輛定期檢驗報告,方可上崗作業。
第七條 乙方應照國家有關勞動保護條例的規定對進場作業人員按照崗位和工種進行勞動保護用品和工具的配置,嚴禁沒有勞動保護用品的作業人員進行作業。
第八條 乙方在作業過程中應嚴格執行國家的有關規范和本企業制定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嚴禁違章操作,如因違反操作規程等原因而造成的安全和人員傷亡事故,責任和損失全部由乙方承擔。
第九條 乙方在易燃、易爆危險場所進行作業時應制定相應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確定消防安全責任人,配備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并在作業現場入口處設置明顯標志,嚴禁一切明火作業。
第十條 乙方應當根據周圍環境及季節、氣候的變化,在施工現場采取相應的安全措施,暫停作業時,乙方應當做好現場保護。
第十一條 乙方應將施工現場的辦公、生活區與作業區分開設置,并保持安全距離。
第十二條 乙方應當在作業現場、場內交通道叉口等危險部位,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安全警示標志必須符合國家標準。
第十三條 乙方應當遵守有關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的規定,在作業現場采取措施,防止或者減少粉塵、廢氣、廢水、固體廢物、噪聲、振動和施工照明對人和環境的危害和污染。
第十四條 乙方應當與現場作業人員簽定安全協議書,并為施工現場從事危險作業的人員辦理工傷保險。意外傷害保險期限自建設工程開工之日起至竣工驗收合格之日止。
第十五條 乙方應當根據工程的特點,對作業現場易發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環節進行監控,制定作業現場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要求每一位作業人員應知應會。
第十六條 甲方管理人員檢查工地時有權制止任何違章操作,并勒令其停工整改,直至滿足安全操作規程的條件后才能復工,同時對違章人員和違章次數進行記錄,并根據情節輕重給予適當的經濟處罰。
第十七條 乙方應嚴格遵守上述規定,若因違反上述規定造成事故的,應承擔相應責任。
第十八條 本安全生產責任書的簽訂,并不免除雙方的其他合同責任與義務。本安全生產責任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十九條 補充內容: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