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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省物業服務合同(LF-2024-2701)

發布時間:2024-01-25

遼寧省物業服務合同(LF-2024-2701)(精選30篇)

遼寧省物業服務合同(LF-2024-2701) 篇1

  甲方(業主委員會/業主)

  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

  乙方(物業服務企業)

  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注冊號:__________

  企業資質證書號: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物業管理條例》、《遼寧省物業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物業服務有關事宜,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章 物業服務項目

  第一條 物業項目基本情況

  名稱:[地名核準名稱][暫定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類型:[普通住宅] [經濟適用住房] [公寓] [別墅] [辦公] [商業]____________;

  坐落位置:__________區(縣)_______路(街);

  建筑面積:[預測面積][實測面積][房屋所有權證記載面積]____平方米;

  區域四至:

  東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南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西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北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的物業構成細目以甲乙雙方實際查驗清單為準,并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第二章 物業服務內容

  第二條 物業交接。

  1.甲乙雙方和原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在新的物業服務合同生效之前,就交接時間、交接內容、交接查驗、交接前后的責任等事項進行約定。交接時間應當確定具體時點,時點前責任由原物業服務企業承擔,時點后責任由乙方承擔。

  2.原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在約定時點將物業區域內的檔案資料(見附件六)、物業服務用房及屬于本物業區域內的物業共用設施設備、公共區域移交給乙方,由甲方、乙方和原物業服務企業進行逐項查驗接收,并由三方簽字確認。

  3.甲乙雙方和原物業服務企業對查驗結果存在爭議的,應當在查驗記錄中載明,并明確解決辦法。

  第三條 乙方應當提供的物業服務包括以下內容:

  1.制訂物業服務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管理相關的工程圖紙、檔案與竣工驗收資料等;根據法律、法規和《管理規約》的授權制訂物業服務的有關制度。

  2.物業共用部位的日常維修、養護和管理。共用部位明細見附件三。

  3.物業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維修養護、運行和管理。共用設施設備明細見附件四。

  4.公共綠地、景觀的養護。

  5.清潔服務,包括物業共用部位、公共區域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等。

  6.協助維護秩序,對車輛(包括自行車)停放進行管理。

  7.協助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發生安全事故,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采取相應措施,協助做好救助工作。

  8.消防服務,包括公共區域消防設施的維護以及消防管理制度的建立等。

  9.負責編制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綠化的年度維修養護方案。

  10.按照法律、法規和有關約定對物業裝飾裝修提供服務。

  11.對物業區域內違反有關治安、環保、物業裝飾裝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規、規章的行為,應當及時告知、建議、勸阻,并向有關部門報告。

  12.制定預防火災、水災等應急突發事件的工作預案,明確妥善處置應急事件或急迫性維修的具體內容。

  13.設立服務監督電話,并在物業區域內公示。

  14.其他服務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 物業服務標準

  第四條 物業服務要堅持“同質同價”原則。

  乙方按照雙方約定的物業服務標準(見附件五)提供服務。

  第四章 物業服務期限

  第五條 物業服務期限為______年,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日。

  第五章 物業服務相關費用

  第六條 本物業區域物業服務收費方式為:[包干制][酬金制]。

  第七條 包干制

  1.物業服務費用由業主按其擁有物業的建筑面積交納,具體標準如下:

  [多層住宅]:______元/平方米/月;

  [高層住宅]:______元/平方米/月;

  [別墅]:______元/平方米/月;

  [辦公樓]:______元/平方米/月;

  [商業物業]:______元/平方米/月;

  [會所]:_______元/平方米/月;

  [其他物業]:______元/平方米/月。

  2.實行包干制的,盈余或者虧損均由乙方享有或者承擔;乙方不得以虧損為由要求增加費用、降低服務標準或減少服務項目。

  3.乙方應當定期向業主公布公共服務收支情況。

  第八條 酬金制

  1.物業服務資金由業主按其擁有物業的建筑面積預先交納,具體標準如下:

  [多層住宅]:______元/平方米/月;

  [高層住宅]:______元/平方米/月;

  [別墅]:______元/平方米/月;

  [辦公樓]:______元/平方米/月;

  [商業物業]:______元/平方米/月;

  [會所]:______元/平方米/月;

  [其他物業]:______元/平方米/月。

  2.物業服務資金為交納的業主共同所有,由乙方代管,其構成包括物業服務支出和物業服務企業的酬金。

  物業服務支出包括以下部分:

  (1)乙方員工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2)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費用;

  (3)物業區域內清潔衛生費用;

  (4)物業區域內綠化養護費用;

  (5)物業區域內秩序維護費用;

  (6)乙方辦公費用;

  (7)乙方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8)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

  (9)業主同意的其他費用:______。

  3.乙方采取以下第_____種方式提取酬金:

  (1)[每季] [每半年] [每年]_______,計______元的標準從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中提取;

  (2)[每季] [每半年] [每年]_______,從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中按______%的比例提取。

  4.物業服務支出應當全部用于本合同約定的支出,年度結算后結余部分,轉入下一年度繼續使用,年度結算后不足部分,由全體業主承擔,另行交納。

  5.乙方應當向全體業主公布物業服務年度計劃和支出年度預決算,并按[季] [半年]_______向全體業主公布物業服務資金的收支情況;同時,雙方按照約定每年聘請專業機構對物業服務資金年度預決算和物業服務費收支情況進行審計,聘請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承擔][甲乙共同承擔]____________。

  第九條 業主應當按[季度] [半年]_______交納物業服務費,每次交費的具體時間為______。

  第十條 物業區域內已竣工但尚未出售的物業、因開發建設單位原因未能按時交付物業買受人的物業及開發建設單位的自有物業,乙方應當按前款規定向開發建設單位收取物業服務費。

  業主的空置房,其物業服務費用或物業服務資金由業主全額交納。

  第十一條 業主與物業使用人約定由物業使用人交納物業服務費用或物業服務資金的,從其約定,物業使用人不按照約定交納的,業主負連帶交納責任。業主與物業使用人之間的繳費約定,業主應當自約定之日起書面告知乙方。

  第十二條 停車服務費按露天停車場位__元/個/月、地下停車庫、停車樓車位____元/個/月的標準收取。

  乙方應當與停車場車位使用人簽訂書面的停車服務協議,明確雙方在車位使用及停車服務等方面的權利義務。

  第十三條 乙方對業主自有物業提供維修養護或其他特約服務的,按乙方在物業區域內公示的收費標準或按雙方的約定收取費用。

  業主、物業使用人在符合相關法律規定的前提下,利用住宅物業從事經營活動的,乙方可以參照商業物業標準收取相應的物業服務費。

  第十四條 物業區域內,乙方接受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訊、有線電視等公用事業服務單位委托代收使用費用的,不得向業主收取手續費等額外費用,不得限制或變相限制業主或物業使用人購買或使用。業主房屋裝修、裝修垃圾清運等費用按《業主公約》有規定執行。

  第六章 共用部位、共用設施收益及分配

  第十五條 乙方經營歸業主所有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用于廣告、房屋租賃、會所經營、商業促銷、機動車位等收益,應當在符合有關法律規定并征得業主委員會、業主大會的同意后,按照規定辦理有關手續,并每半年向甲方公布收益情況,接受甲方監督。

  第十六條 乙方經營歸業主所有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所得扣除合理成本后收益歸業主所有,可按下列第______種方式使用:

  1.補充專項維修資金,分攤到戶;

  2.抵減下一年度物業服務費,分攤到戶;

  3.業主大會表決。

  第七章 雙方權利與義務

  第十七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

  1.有權審定乙方制定的物業服務方案,并監督實施。

  2.對本物業區域內的物業服務事項有知情權。

  3.對乙方提供的物業服務有建議、督促的權利。

  4.有權監督本物業區域內共用部位、共用設施的收益使用情況。

  5.有權組織物業服務滿意度調查。

  6.在乙方辦理入住______日前,提供符合辦公要求的物業服務用房,建筑面積約______平方米,位置為______。

  7.負責協調、處理、解決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遺留問題,不因此影響乙方工作。

  8.配合乙方做好物業區域內的物業服務工作。

  9.按照相關規定交存、使用和續交專項維修資金。

  10.按照約定交納物業服務費與特約服務費;對違反物業服務合同約定、逾期不交納物業服務費的業主或物業使用人,督促其交納。

  11.有關法律規定和當事人約定的其他權利義務。

  第十八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按照物業服務標準和內容提供物業服務,收取物業服務費、特約服務費。

  2.可以選聘專業性服務企業承擔物業區域內的專項服務項目,但不得將本物業區域內的全部物業服務委托給第三方;乙方應當將委托事項及受托企業的信息在物業區域內公示;乙方與受托企業簽訂的合同中約定的服務標準,不得低于本合同約定;乙方應當對受托企業的服務行為進行監督,并對受托企業的服務行為承擔責任。

  3.妥善保管和正確使用本物業的檔案資料,及時記載有關變更信息,并為業主的個人資料信息保密。

  4.及時向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通報本物業區域內有關物業服務的重大事項,接受甲方、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監督。

  5.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本合同和《管理規約》的行為,采取告知、勸說和建議等方式督促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改正。

  6.不得擅自占用本物業區域內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或改變用途,不得擅自占用、挖掘本物業區域內的道路、場地。

  確需臨時占用、挖掘本物業區域內道路、場地的,應當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制定施工方案,開工前要在物業區域內公示,施工過程中盡可能減少對業主的影響,并及時恢復原狀。

  7.本物業區域內需另行配備相關設施設備的,應當與甲方協商解決。

  8.有關法律規定和當事人約定的其他權利義務。

  第八章 物業管理用房

  第十九條 甲方按照有關規定向乙方提供物業管理用房,建筑面積______平方米,其中包括:

  辦公用房______間、______平方米,位于______;

  其他用房______間、______平方米,位于______。

  第二十條 物業管理用房屬全體業主所有,由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內無償使用,并履行管理用房的維修義務。乙方擅自改變其用途,甲方有權收回。

  本合同終止時,乙方應當將物業管理用房及時移交給甲方。

  第九章 合同終止

  第二十一條 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決定在服務期限屆滿后不再續約的,均應當在期滿3個月前書面通知對方。

  第二十二條 服務期限屆滿前,甲方決定繼續聘用乙方的,應當在期滿前3個月書面通知乙方;乙方自接到續約通知1個月內回復甲方。

  雙方同意續簽,應當在服務期限屆滿前___日內簽訂新的物業服務合同。

  第二十三條 服務期限屆滿前3個月,甲方未將續聘或解聘意見通知乙方的,視為甲方同意續聘,服務期限自動延續1年。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終止后,新的物業服務企業接管本物業前,應甲方的要求乙方應當暫時繼續提供物業服務,一般不超過3個月;雙方的權利義務繼續按本合同執行。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終止后,甲乙雙方應當共同做好債權債務處理事宜,包括物業服務費用的清算、對外簽訂的各種協議的執行等;甲乙雙方應當相互配合,做好物業服務的交接和善后工作。

  第十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六條 業主逾期未交納物業服務費的,應當按照[逾期每日萬分之五]_______的標準承擔相應的滯納金。

  乙方在服務期限內擅自撤出的,應當按照[剩余期限物業服務總費用]_______的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乙方在本合同終止后拒不撤出本物業區域的,應當按照[延遲撤出期間物業服務總費用]_______的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前述行為給業主造成損失的,乙方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除不可預見的情況外,乙方擅自停水、停電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解決,乙方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給業主造成損失的,乙方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二十七條 除本合同第九章規定的合同終止情形外,甲乙雙方均不得提前解除本合同,否則解約方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造成損失的,解約方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二十八條 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甲乙雙方可以結合本物業的具體情況和服務需求以附件的形式對違約責任進行詳細約定。違約行為給他方造成損失的,責任方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二十九條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部分或全部無法履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全部免除責任。

  第三十條 為維護公共利益,在不可預見情況下,如發生煤氣泄露、漏電、火災、暖氣管、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協助公安機關執行任務等突發事件,乙方因采取緊急避險措施造成損失的,當事人應當按有關規定處理。

  第三十一條 乙方有確切證據證明屬于以下情況的,可不承擔違約責任:

  1.由于甲方、業主或物業使用人的自身責任導致乙方的服務無法達到合同要求的。

  2.因維修養護本物業區域內的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需要且事先已告知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暫時停水、停電、停止共用設施設備使用等造成損失的。

  3.非乙方責任出現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訊、有線電視及其他共用設施設備運行障礙造成損失的。

  第十一章 爭議解決

  第三十二條 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雙方可以通過友好協商或者向物業所在地有關部門申請調解的方式解決;不愿協商、調解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按照____方式解決:

  1.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向____________申請仲裁。

  第十二章 附則

  第三十三條 對需進入物業區域內的執法活動和救援等公共事務,各方應當配合,不得阻撓。

  第三十四條 對本合同的任何修改、補充須經雙方書面確認,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修改、補充的內容不得與本合同文本和《管理規約》的內容相抵觸。

  第三十五條 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一式_____份,甲方、乙方、_____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六條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并簽章后生效,效力同時及于本物業區域的全體業主。

  第三十五條 其他約定: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附件:一、規劃平面圖

  二、物業構成明細

  三、物業共用部位明細

  四、物業共用設施設備明細

  五、物業服務標準

  六、移交資料清單

  附件一:規劃平面圖

  附件二:物業構成明細

  附件三:物業共用部位明細

  1.房屋承重結構;

  2.房屋主體結構;

  3.公共門廳;

  4.公共走廊;

  5.公共樓梯間;

  6.內天井;

  7.戶外墻面;

  8.屋面;

  9.傳達室;

  10.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四:物業共用設施設備明細

  1.電梯

  垂直梯

  扶梯;

  _____________。

  2.綠化率:_____%

  樓間

  集中綠地

  磚石鋪裝;

  3.區域內市政:

  市政供暖采暖及生活熱水系統_______________;

  [道路] [樓間甬路];

  [室外上下水管道];

  [溝渠];

  [蓄水池];

  [化糞池];

  [污水井];

  [雨水井]

  變配電系統包括_____________;

  高壓雙路供電電源___________;

  公共照明設施[路燈]____個;[草坪燈]__個;[________]____個;

  [物業區域的外圍護攔及圍墻];

  [高壓水泵] [高壓水箱]_____個;

  [污水泵];

  [中水及設備系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燃氣調節站]______________________;

  5.消防設施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

  6.監控設施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

  7.避雷設施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

  8.空調設備:[中央空調系統]使用范圍______;

  9.電視共用天線;

  10.電腦網絡線;

  11.電訊電話;

  12.地下機動車庫______________平方米;

  13.地上機動車停車場_________平方米;

  14.非機動車庫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15.垃圾中轉站;

  16.信報箱;

  17.共用設施設備用房_________平方米;

  18.物業服務用房______________平方米;

  19.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五:物業服務標準

  附件六:移交資料清單

  1.竣工總平面圖、單體建筑、結構、設備竣工圖、配套設施、地下管線工程竣工圖等資料,以及房屋管線布線圖;

  2.設施設備的安裝、使用和維護保養等技術資料;/3.物業質量保修文件和物業使用說明文件[住宅質量保證書] [住宅使用說明書]________________4.相關專業部門驗收資料;

  5.房屋及配套設施的產權清單(包括業主名稱、建筑面積、聯系方式等);

  6.供水、供暖的試壓報告;

  7.實測面積報告;

  8.物業服務所需要的其他資料____________________。

遼寧省物業服務合同(LF-2024-2701) 篇2

  上訴人(原審被告):_____________,性別:_____________ 出生: 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

  民族:_____________ 職業: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

  被上訴人(原審原告):_____________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董事長

  上訴人因__________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物業糾紛一案,不服__________人民法院(x8)北民初字第 號判決,現提出上訴。

  上訴請求:

  1.請求撤銷__________人民法院做出的(x8)北民初字第 號判決;

  2.判令由被上訴人承擔本案的全部訴訟費用。

  事實與理由:

  一、原判決認定事實不清并有誤

  (一)原判決“本院認為,原告與被告簽訂的《物業管理服務合同》合法有效”,并以此認為原審原被告之間存在物業服務管理,其認定事實錯誤。

  1.《天津市物業管理條例》第四十二條規定:“物業管理服務合同應當載明下列主要內容:“……(四)物業管理服務標準;(五)物業管理服務費用;(六)物業管理服務合同期限……。”

  上訴人與被上訴人之間雖然簽訂了物業服務合同,但是合同中既沒有明確服務標準、服務費用,也沒有約定服務起始時間,事后雙方也沒有任何補充約定。也就是說,合同最根本的條款不具備,合同內容根本就不具備應有的法律效力。

  2.事實上,被上訴人佰翰物業公司自始至終根本就沒有對業主提供物業服務,其根本就沒有開始服務,更談不上退出的問題。佰翰物業公司與開發商博德房地產公司同屬一個法人代表,其在小區內的工作只是開發商售后服務。佰翰物業公司只是在業主入住的時候,利用其強勢地位迫使業主預交半年物業費(含電梯),而其與業主之間根本就沒有交納物業費及服務開始時間的約定,也沒有提供相應的物業服務,其收費屬于無權收費,應該予以返還給上訴人。

  3. 《物業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規定:“住宅物業的建設單位,應當通過招投標的方式選聘具有相應資質的物業服務企業;投標人少于3個或者住宅規模較小的,經物業所在地的區、縣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可以采用協議方式選聘具有相應資質的物業服務企業。”被上訴人佰翰物業的進駐既沒有通過投標方式,也沒有通過經行政部門批準采取協議的方式,顯然違法。

  同時《天津市物業管理條例》第42條規定“物業管理服務企業應當自物業管理服務合同簽訂之日起十五日內,將物業管理服務合同報物業管理項目所在地的區、縣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即佰翰物業公司進駐小區,必須向所在地河北區物業辦公室辦理備案手續,而事實上,佰翰物業根本就沒有在物業辦備案,其根本就不具備進駐小區服務資格,更談不上收費權。

  4. 根據《物業管理條例》第二十九條規定:“在辦理物業承接驗收手續時,建設單位應當向物業服務企業移交下列資料:(一)竣工總平面圖,單體建筑、結構、設備竣工圖,配套設施、地下管網工程竣工圖等竣工驗收資料;(二)設施設備的安裝、使用和維護保養等技術資料;(三)物業質量保修文件和物業使用說明文件;(四)物業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資料。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在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終止時將上述資料移交給業主委員會。”但是,到今日為止,被上訴人仍然未向本小區業主會移交上述大部分資料及設施(有河北區物業辦協調會記錄為證),沒有履行一個正常物業公司的義務。這也從另一個方面證明了,該物業公司的信用、責任心很有問題,其根本就沒有在小區進行物業管理服務的資格。

  5.被上訴人在河北區法院起訴的幾十位業主,都是先前起訴開發商以啟動電梯的。而對于其他近三百戶未起訴開發商的業主,佰翰物業并沒有起訴。從此也能看出,佰翰物業顯然是和博德開發商相勾結,對先前起訴的業主們進行打擊報復。

  (二)原審判決在錯判的同時,還出現多次計算錯誤,暴露了原審判決的及其隨意性!

  1.物業費方面。上訴人入住時,被迫預交了含有電梯的半年物業費 ______ 元(0.7元/平米/月),而原審法院是按照0.5元的標準計算的,對于上訴人多出來的0.2元卻視而不見,即使按照錯判的結果,也給上訴人多計算了________元的物業費。原審法院顯然是在完全按照被上訴人的主張計算,絲毫沒有進行審查,其工作態度和職業道德難以令人信服。

  2.案件受理費翻倍計算。原審判決判定案件受理費50元由雙方分擔,而原審被告收到的原審原告起訴狀副本上明明寫著的是案件受理費25元!

  二、原判決缺乏法律依據,適用法律錯誤

  1.上訴人購買的是帶有電梯的房屋,簽訂的合同也是含有電梯的合同,上訴人從來沒有與佰翰物業之前簽訂不含電梯的服務合同,而原審法院認為“上訴人應按其房屋的建筑面積每月按每平米0.5元向被反訴人交納物業費”沒有法律依據。被上訴人提交的天津市河北區物價局北價發(x5)25號文件規定的服務費也只是一個指導標準,不具備強制力。現實中,許多小區是按照0.3元收取,甚至還有更低的,物價局并不強制。而原審河北區法院憑什么就按照0.5元的標準計算?更何況小區許多配套還不到位!如果按照河北區法院的思維,咱們國家的《民法典》就形同虛設了,國家頒布一個指導價就可以了!

  2.原審判決的法律依據是《民法典》第八條、第六十條和第九十三條,上訴人認為,原審判決純粹是在濫用法律,理由如下:

  《民法典》第八條規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自己的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合同。”而本案物業公司進駐違法,物業合同也根本沒有備案,所以合同根本就沒有應有的效力。

  《民法典》第六十條規定:“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全面履行自己的義務。”而本案涉及的物業合同根本就沒有約定物業費和合同起止時間,根本就無法按照約定全面履行!

  《民法典》第九十三條規定:“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條件。解除合同的條件成就時,解除權人可以解除合同。”本案物業合同雙方當事人根本就沒有協商一致,也沒有約定合同解除的條件,根本就談不上合同解除的問題。

  由上所知,原審判決引用的法律依據顯然是隨意引用,強詞奪理,無中生有。

  3.《物業管理條例》第四十二條規定“業主應當根據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交納物業服務費用”。

  《天津市物業管理條例》第二十二條規定:“物業管理服務企業享有下列權利:……(二)依照物業管理服務合同收取物業管理服務費;……。”

  在法律適用上,國務院《物業管理條例》作為專門規定物業管理的行政特別法規,《天津市物業管理條例》作為地方法規,在沒有違背《民法典》強制規定的同時,其效力顯然要高于《民法典》,這是法律常識!原審判決顯然違背了兩個專門物業法規的規定。

  由以上法律法規規定得知,無論是《民法典》,還是國務院《物業管理條例》、《天津市物業管理條例》的相關規定,物業服務合同的雙方必須按照雙方約定履行各自的義務,而被上訴人佰翰物業公司與上訴人之間根本就沒有物業費收取標準的約定,原審法院任意擴大解釋雙方簽訂的合同,并依此判決,顯然是濫用法律,適用法律錯誤。

  綜上所述,上訴人與被上訴人之間的合同約定不明,缺乏主要關鍵條款;同時,被上訴人__________物業公司既缺乏服務資格,也沒有提供相應服務。而原審法院完全置法律與事實于不顧,僅憑一紙缺乏法律約束力的合同,判決本人承擔物業服務費用,實在是濫用權力,枉法裁判。故此,上訴人為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依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七條之規定,向貴院提起上訴,望能本著公平、公正、合法的原則,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給予公正的判決。

  此致

  __________人民法院

  上訴人: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遼寧省物業服務合同(LF-2024-2701) 篇3

  甲方:武漢世紀行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地址:

  法人代表:

  聯系電話:

  乙方:

  法定地址:

  法人代表:

  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有關法律、法規,在雙方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此協議作為乙方與武漢盛唐房地產集團有限公司簽訂《房屋租賃合同》(下稱“租賃合同”)時之附件,甲、乙雙方就物業管理服務事宜達成如下協議并共同遵守。

  一、寫字樓物業基本情況

  1、承租區域位置:沿江一號購物中心(原項目名稱為:龍王廟商貿廣場B區)B區樓號,面積㎡(本面積以租賃合同中約定的建筑面積為準)。

  二、物業管理費及其它相關費用

  1、物業管理費計算起始日:乙方自租賃合同約定日即年月日起支付物業管理費,并按計量的實際使用量繳納水、電、延時空調費等費用。

  2、物業管理費收費標準:人民幣元/㎡/月,合計每月人民幣元(大寫:圓整),乙方需每季度支付一次物業管理費,每次應提前日支付。

  注:甲方收取的物業管理費用于支付下列但不限于下列發生的:公共區域保潔、保安、綠化費;公共照明費(不包括乙方專用的外墻店招和外墻廣告位照明用電);物業保險費;固定資產折舊費;員工薪酬福利費;行政辦公費用;公共設施設備(空調主機系統、給排水系統、電梯系統、外圍公共照明等)的運行、維保費等。

  3、其他相關費用:

  3.1電話初裝費及資源占用費;

  3.2網絡初裝費及使用費;

  3.3空調延時服務費:甲方根據本協議第三條物業服務內容提供標準物業服務。如乙方實際享受的空調服務超出約定時間,乙方須繳納空調延時服務費,費用標準為0.2元/㎡/小時,面積按乙方所在樓層總面積計算,該延時費用在乙方繳納當期物業管理費時一并向甲方繳納;

  3.4代收代繳服務項目及收費標準:

  甲方可提供水、電、燃氣等項目的費用代收代繳服務(代收代繳費用不屬于物業管理服務費用)。代收服務項目收費標準:經營用水、經營用電。

  注:裝修期水電費收取標準按《裝修手冊》執行,經物業公司驗收合格后,方可轉為經營用電收取標準。“特種行業用水”收費標準按照特種行業收費標準執行。該費用將根據國家能源價格政策變化而作調整。

  4、物業管理服務費用的標準調整根據甲方服務管理狀況并經過相關程序進行。

  三、物業服務內容

  1、寫字樓共用部位的維修和管理

  包括寫字樓主體承重結構部位:包括基礎、內外承重墻體、柱、梁、樓板、屋頂、門廳、樓梯間、走廓通道等相連部位。

  2、寫字樓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運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水箱、加壓水泵、電梯、中央空調、天線、供電線路、通訊線路、照明、供氣線路、消防設施、綠地、道路、溝渠、池、井、公益性文體設施和共用設施設備使用的房屋等。

  3、市政公用設施和附屬建筑物、構筑物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溝渠、池、井、停車場。

  4、附屬配套建筑和設施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商業網點、文化體育娛樂場所。

  5、公用環境衛生、綠化管理

  5.1公用環境衛生,包括公共場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

  5.2公共區域內綠植、花木等的養護與管理。

  6、公共安全秩序維護

  6.1維護公共經營秩序安全管理,包括門崗、巡邏等;

  6.2交通與車輛停放、進出的安全管理;

  6.3消防監控與安全管理。

  7、其他服務

  7.1商戶裝飾裝修管理:詳見《商戶裝修手冊》之規定;

  7.2代收代繳水費、電費等服務;

  7.3受理租戶的報修報建,并及時處理;

  7.4建立健全并管理租戶的物業檔案。

  四、物業管理服務標準

  1、寫字樓及維修管理

  1.1寫字樓內有明顯標志和引路方向;

  1.2寫字樓維修及時率達100%,維修合格率達98%,并建立回訪制度和回訪記錄;

  1.3寫字樓檔案資料齊全、管理完善,建立商戶檔案,隨時可查。

  2、寫字樓設施設備管理

  2.1所有公共設備圖紙、資料檔案齊全,管理完善;

  2.2確保設備完好、運行正常,供水、供電、通訊、照明設施設備齊全,使用功能齊全;

  2.3消防設備完好無損、可隨時啟用;

  2.4公共配套設施完好。

  3、寫字樓治安、消防管理

  3.1以“人防加技防”的管理模式,加強對智能監控的有效管理;

  3.2定期或不定期的對所有消防設施設備進行檢查,消除火災安全隱患;

  3.3保持消防系統(主要包括自動消防噴淋系統、自動煙感報警系統和自動消防廣播報警系統)。

  4、寫字樓環境衛生、綠化管理

  4.1對寫字樓公共區域進行清潔與循環保潔;

  4.2對垃圾實行袋裝化管理,及時清運,做到日產日清;

  4.3公共區域內合理擺設綠植、花木。

  5、寫字樓共用部位、共用設施維修處理嚴格按照《客戶報修管理辦法》執行。

  6、寫字樓中央空調使用管理規定

  6.1中央空調供應時間與臨界溫度的規定

  6.1.1起供時間:按合同規定執行。如遇明顯氣候變化將適當調整;

  6.1.2起供臨界溫度:夏季最高氣溫32℃以上、冬季最低氣溫10℃以下時為空調起供溫度(以天氣預報溫度為依據)。

  6.2臨時加班使用空調規定

  6.2.1如租戶在正常辦公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00—下午17:30)內需延長空調供應時間(須4小時以上),應提前2小時向物業公司提出書面申請,費用按前述辦法計算;

  6.2.2如租戶在非正常工作日要求空調供應(須4小時以上),應提前1天(或8小時)向物業公司提出書面申請,費用按前述辦法計算。

  五、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1對寫字樓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公共安全秩序維護、環境衛生綠化等項目進行維護、修繕、服務與管理,確保乙方經營環境的穩定與經營秩序的安定;

  1.2根據國家相關規定,負責編制房屋、附屬建筑物、設施、設備、綠化的年度維修養護計劃以及物業管理服務年度計劃;

  1.3根據有關規定和政策、結合實際情況,制定寫字樓的物業管理制度和寫字樓裝修手冊,并書面告知乙方,有權制止一切違反物業管理制度及裝修制度的行為;

  1.4依據本協議之標準向乙方收取物業管理費用;

  1.5甲方有權對乙方租賃區域的裝修及質量進行監督和檢查。如乙方未按圖紙設計或違規施工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停工整改或恢復原貌,由此而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概不負責;

  1.6在事先征得乙方同意后甲方方可進入乙方租賃區域內檢查公共設施設備的使用情況,如遇突發或緊急事故時甲方可進入乙方租賃區域內進行搶修,乙方不得阻止,但事后必須進行情況說明;

  1.7不得擅自占用和改變公共設施的使用功能;

  1.8發生緊急情況或突發事件時,甲方有責任采取應急措施,保障樓內人員生命財產安全,最大限度減少各方面的損失;

  1.9保證按以上約定內容向乙方提供良好的物業管理服務,以確保乙方經營活動的正常進行。

  2、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2.1有權要求甲方按服務協議約定提供良好的物業服務;

  2.2按甲方規定的時間足額繳納物業管理費和由甲方代收代繳的水、電公共事業費用;

  2.3監督甲方的物業管理服務行為,就物業管理有關問題向甲方提出意見和建議;

  2.4應自覺遵守甲方所制定的《物業管理制度》和《商戶裝修手冊》相關規定,不得在“沿江一號購物中心”內從事與法律、法規相違背的行為;

  2.5乙方進駐寫字樓后,不得私自改變建筑原貌,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占用、損壞寫字樓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或改變其使用功能。因搬遷、裝修等原因確需合理使用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應事先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后方可使用,并在約定的期限內恢復原狀,造成損失的,乙方應給予賠償;

  2.6按照安全、公平、合理的原則,正確處理寫字樓內的通風、采光、維修、通行、衛生、環保等方面的相鄰關系,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利益;

  2.7未經甲方批準,乙方不得更改、遷移或增大水、電用量裝置或空調的負荷,如擅自接駁、改動、遷移用電裝置及負荷,由此而造成的一切損失將由乙方全部承擔,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2.8如果乙方要對租賃區域進行裝修,應提前向甲方提交書面裝修申請和全套施工圖紙,經審核通過辦理相關裝修手續后方可施工,并自覺接受甲方的監督和檢查;

  2.9加強安全防范意識,應加強防火、防盜等事項,因此導致財產損失的由乙方自行承擔。

  六、保險

  乙方租賃區域內人身及財產的有關保險由乙方自行辦理。

  七、違約責任

  1、雙方均應遵守本協議的各項規定,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的規定,應承擔違約責任;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還應賠償損失;

  2、若乙方未能按期繳納各項費用,甲方有權書面通知乙方立即繳付。若乙方逾期未能繳付,乙方須按租賃合同的相關標準向甲方繳納滯納金;乙方延遲支付超過30日,甲方除收取滯納金外,還有權停止提供物業管理服務、解除合同,由此引起的一切損失和責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3、乙方未經甲方許可,擅自進行的裝飾、裝修造成了對原建筑物主體結構的改動,乙方須按給原建筑物造成損失的2-5倍支付違約金;

  4、乙方違約在公共區域堆放貨物、雜物或加建建筑物,甲方有權向乙方收取清理費;

  5、任何一方不得單方面提前終止協議,否則,應承擔違約責任,并賠償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八、其他

  1、本協議的有效期與租賃合同期限相同,乙方在簽署正式租賃合同時須與甲方簽訂此服務協議,本協議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2、本協議未約定事宜參照租賃合同相關條款執行,如在本協議履行過程中出現租賃合同與本協議均未規定的事宜,應及時協商另行簽訂補充協議或遵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3、本協議共5頁,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公章:乙方簽字/公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人:

  年月日年月日

遼寧省物業服務合同(LF-2024-2701) 篇4

  委托方: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受托方: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物業管理條例》及其他法律法規相關規定,在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則下,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對甲方物業服務作顧問(以下簡稱該項目)一事,達成本合同。

  1、雙方共識:

  (1)甲方全權委托乙方作為該項目的咨詢顧問。乙方是有資格接受甲方委托咨詢顧問該項目業務的機構,其資格真實可信(執照編號為:_________)。

  (2)乙方在對甲方負責的總原則下,竭誠為甲方提供日常管理、保安保潔等顧問服務。

  2、委托期限:

  自簽訂本合同之日起至該項目終止。

  3、委托內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委托費用:

  _________。

  5、違約責任:

  (1)本合同簽訂后,雙方應認真遵守,任何一方在未得到對方書面許可的前提下均不得擅自解除合同。如一方擅自解除合同或實施使對方不能正常履行合同的行為,并經對方發出書面通知后仍無法糾正的,對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2)如甲方逾期按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委托服務費用的,且逾期30天仍不能支付的,視同甲方違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甲方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元。

  6、爭議的解決:

  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常州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7、本合同的法律效力:

  (1)本合同壹式陸份,雙方各執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由雙方合法代表簽署并加蓋公章后正式生效。

  (3)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一致后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如有未盡事宜,雙方達成一致意見后,可形成書面意見,作為本合同附件。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遼寧省物業服務合同(LF-2024-2701) 篇5

  委托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托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方將 (物業名稱)委托于乙方實行物業管理,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類型:

  坐落位置: 市 區 路(街道) 號

  四至:東 南

  西 北

  占地面積: 平方米

  建筑面積: 平方米

  委托管理的物業構成細目見附件一。

  第三條 乙方提供服務的受益人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均應對履行本合同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二章 委托管理事項

  第四條 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樓蓋、屋頂、外墻面、承重結構、樓梯間、走廊通道、門廳、 。

  第五條 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運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煙囪、共用照明、天線、中央空調、暖氣干線、供暖鍋爐房、高壓水泵房、樓內消防設施設備、電梯、 。

  第六條 市政公用設施和附屬建筑物、構筑物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溝渠、池、井、自行車棚、停車場、 。

  第七條 公用綠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養護與管理。

  第八條 附屬配套建筑和設施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商業網點、文化體育娛樂場所、 。

  第九條 公共環境衛生,包括公共場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 。

  第十條 交通與車輛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十一條 維持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監控、巡視、門崗執勤、。

  第十二條 管理與物業相關的工程圖紙、住用戶檔案與竣工驗收資料。

  第十三條 組織開展社區文化娛樂活動。

  第十四條 負責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收取下列費用:

  1.物業管理服務費;

  2. ;

  3. 。

  第十五條 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施及設備的維修、養護,在當事人提出委托時,乙方應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費。

  第十六條 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為,針對具體行為并根據情節輕重,采取批評、規勸、警告、制止、 等措施。

  第十七條 其他委托事項

  1. ;

  2. ;

  3. 。

  第三章 委托管理期限

  第十八條 委托管理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 時起至 年 月 日 時止。

  第四章 雙方權利義務

  第十九條

  A 甲方權利義務(適用于業主委員會)

  1.代表和維護產權人、使用人的合法權益;

  2.制定業主公約并監督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遵守公約;

  3.審定乙方擬定的物業管理制度;

  4.檢查監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實施及制度的執行情況;

  5.審定乙方提出的物業管理服務年度計劃、財務預算及決算;

  6.在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內向乙方提供 平方米建筑面積的經營性商業用房,由乙方按每

  月每平方米 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于 ;

  7.在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內向乙方提供 平方米建筑面積管理用房(產權屬甲方),由乙方

  按下列第 項執行:

  (1)無償使用;

  (2)按建筑面積每月每平方米 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于 。

  8.負責收集、整理物業管理所需全部圖紙、檔案、資料,并于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內向乙方移交;

  9.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不按規定交納物業管理費時,負責催交或以其他方式償付;

  10.協調、處理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管理遺留問題:

  (1) ;

  (2) 。

  11.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

  12. 。

  B 甲方權利義務(適用于房地產開發企業)

  1.在業主委員會成立之前,負責制定業主公約并將其作為房屋租售合同的附件要求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遵守。

  2.審定乙方擬定的物業管理制度;

  3.檢查監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實施及制度的執行情況;

  4.審定乙方提出的物業管理服務年度計劃、財務預算及決算;

  5.委托乙方管理的房屋、設施、設備應達到國家驗收標準要求。

  如存在質量問題,按以下方式處理:

  (1)負責返修;

  (2)委托乙方返修,支付全部費用;

  (3) 。

  6.在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內向乙方提供 平方米建筑面積的經營性商業用房,由乙方按每月每平方米 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于 ;

  7.在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內向乙方提供 平方米建筑面積管理用房(產權屬甲方),由乙方按下列第 項執行:

  (1)無償使用;

  (2)按建筑面積每月每平方米 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于 。

  8.負責收集、整理物業管理所需全部圖紙、檔案、資料,并于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內向乙方移交;

  9.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不按規定交納物業管理費用時,負責催交或以其他方式償付;

  10.協調、處理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管理遺留問題:

  (1) ;

  (2) 。

  11.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

  12. 。

  第二十條 乙方權利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制訂物業管理制度;

  2.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法規、規章的行為,提請有關部門處理;

  3.按本合同第十六條的約定,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為進行處理;

  4.可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但不得將本物業的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5.負責編制房屋、附屬建筑物、構筑物、設施、設備、綠化等的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和大中修方案,經雙方議定后由乙方組織實施;

  6.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告知物業使用的有關規定,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裝修物業時,告知有關限制條件,訂立書面約定,并負責監督;

  7.負責編制物業管理年度管理計劃、資金使用計劃及決算報告;

  8.每 個月向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公布一次管理費用收支賬目;

  9.對本物業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變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業內改、擴建或完善配套項目,須與甲方協商經甲方同意后報有關部門批準方可實施;

  10.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必須向甲方移交全部經營性商業用房、管理用房及物業管理的全部檔案資料;

  11. 。

  第五章 物業管理服務質量

  第二十一條 乙方須按下列約定,實現目標管理。

  1.房屋外觀: 。

  2.設備運行: 。

  3.房屋及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

  。

  4.公共環境: 。

  5.綠化: 。

  6.交通秩序: 。

  7.保安: 。

  8.急修: 。

  小修: 。

  9.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對乙方的滿意率達到: 。 具體的物業管理服務質量要求見附件二。

  第六章 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第二十二條 物業管理服務費

  1.本物業的管理服務費,住宅房屋由乙方按建筑面積每月每平方米 元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非住宅房屋由乙方按建筑面積每月每平方米 元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

  2.管理服務費標準的調整,按 調整。

  3.空置房屋的管理服務費,由乙方按建筑面積每月每平方米 元向 收取。

  4.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逾期交納物業管理費的,按以下第 項處理:

  (1)從逾期之日起按每天 元交納滯納金;

  (2)從逾期之日起按每天應交管理費的萬分之 交納滯納金;

  (3) 。

  第二十三條 車位使用費由乙方按下列標準向車位使用人收取:

  1.露天車位: ;

  2.車庫: ;

  3. 。

  第二十四條 乙方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毗連部位的維修、養護及其他特約服務,由當事人按實發生的費用計付,收費標準須經甲方同意。

  第二十五條 其他乙方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提供的服務項目和收費標準如下:

  1.高層樓房電梯運行費按實結算,由乙方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

  2. ;

  3. 。

  第二十六條 房屋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公共場地的維修、養護費用:

  1.房屋共用部位的小修、養護費用,由 承擔;大中修費用,由 承擔;更新費用,由 承擔。

  2.房屋共用設施、設備的小修、養護費用,由 承擔;大中修費用,由 承擔;更新費用,由 承擔。

  3.市政公用設施和附屬建筑物、構筑物的小修、養護費用,由 承擔;大中修費用,由 承擔;更新費用,由 承擔。

  4.公共綠地的養護費用,由 承擔;改造、更新費用,由 承擔。

  5.附屬配套建筑和設施的小修、養護費用,由 承擔;大中修費用,由 承擔,由 承擔。

  第七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七條 甲方違反合同第十九條的約定,使乙方未完成規定管理目標,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內解決,逾期未解決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經濟賠償。

  第二十八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約定,未能達到約定的管理目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二十九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六章的約定,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三十條 甲乙任一方無正當理由提前終止合同的,應向對方支付 元的違約金;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還應給予賠償。

  第八章 附則

  第三十一條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天內,根據甲方委托管理事項,辦理完交接驗收手續。

  第三十二條 合同期滿后,乙方全部完成合同并且管理成績優秀,大多數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反映良好,可續訂合同。

  第三十三條 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補充,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之附件均為合同有效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宜,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

  第三十五條 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共 頁,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六條 因房屋建筑質量、設備設施質量或安裝技術等原因,達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擔責任并作善后處理。產生質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門的鑒定為準。

  第三十七條 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第三十八條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

  第 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三十九條 合同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雙方如續訂合同,應在該合同期滿 天前向對方提出

  書面意見。

  第四十條 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代 表 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遼寧省物業服務合同(LF-2024-2701) 篇6

  委托方(房地產開發企業,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

  單位名稱: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受委托方(物業管理企業,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

  單位名稱:_________

  資質等級:_________

  證書編號: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甲方通過(□招投標,□協議選聘)方式將_________(物業名稱)委托乙方實行物業管理服務。為保障本物業正常運行,為業主創造優美、整潔、安全、方便、舒適、文明的生活和工作環境,根據國家、省物業管理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雙方達成以下合同條款。

  第一條 本合同所涉及的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名稱:_________物業類型: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_區_________路(街道)_________號

  四至范圍:_________

  總建筑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其中住宅_________平方米,商場_________平方米,辦公樓_________平方米,工業廠房_________平方米,停車場(庫)_________平方米。其他:_________。

  物業構成見附件一,規劃平面圖見附件三。

  第二條 委托管理服務期限:物業管理服務期限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不超過整個物業管理區域房屋交付使用后2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時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時止。合同期未滿,業主大會成立后業主委員會與所選聘的物業管理公司簽訂物業服務合同生效時,本合同終止。

  第三條 甲方在該物業接交2個月前提供一次性開辦費_________萬元,用于購買相關辦公用品和設備,所形成的固定資產產權歸該物業管理區域業主委員會所有。所購買辦公用品和設備的清單明細乙方在物業接交后2個月內交甲方備案。

  甲方在該物業接交2個月前一次性提供給乙方_________萬元的前期物業管理接管費。乙方應根據甲方的需要派員進行物業管理提前介入,并負責包括但不限于簽訂物業管理合同、公共部位二級清理、接管驗收、交房、人員招聘、人員培訓等接管有關事宜。

  甲方(□需要,□不需要)乙方提供前期物業管理顧問服務。如需乙方提供前期物業管理顧問服務的,前期物業管理顧問服務合同另行簽定。

  第四條 乙方參與本物業的竣工驗收,并在物業移交接管時,與甲方辦理物業管理書面交接手續。

  第五條 本物業交付使用后的質量責任,根據國家《建設工程管理質量條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質量保修辦法》等規定執行。設施設備保修期如下:電梯_________月,監控智能化設備_________月,消控設備_________月,電信設備_________月,道路_________月,綠化_________月,_________。保修時間確定及計算:由各項工程竣工及設備安裝完畢經建設單位、監理單位、施工單位、物業公司及有關專業部門根據國家相關規定,對所完成的建筑、設備進行外觀、調試和運行等方面的檢查測試,并經簽章之日起為保修的起始日期。

  本物業共有部分保修責任內,如存在質量問題,按第_________種方式處理:

  (一)甲方負責返修;

  (二)甲方委托乙方返修,由甲方支出全部費用;

  (三)_________。

  本物業共有部分超過保修期的,由乙方組織養護和維修,依據養護及維修的范圍,按照有關部門的規定,在物業管理費或在專項維修資金中支出。

  在物業專有部分(包括自用設備、毗連部位等)保修責任內,如存在質量問題,按第_________種方式處理:

  (一)甲方負責返修;

  (二)甲方委托乙方返修,由甲方支出全部費用;

  (三)_________。

  本物業專有部分超過保修期的由業主自行承擔,業主、物業使用人要求乙方提供服務的,乙方可以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費。

  第六條 在物業交付使用后,乙方提供下列選定的物業管理服務事項(采取招投標的以中標文件為準),其受益人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

  (一)□包括但不限于樓蓋、屋頂、外墻面、承重結構、樓梯間、走廊通道、門廳、_________等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保修、大修、更新、改造等非日常維護除外);

  (二)□包括但不限于道路、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水箱、加壓水泵、電梯、天線、照明、鍋爐、暖氣線路、消防設施、安全設施、溝渠、池、井、_________等物業管理區域市政設施和房屋共用設備設施的運行、維修、養護和管理(保修、大修、更新、改造等非日常維護除外),供電線路、煤氣線路、路燈按有關規定處理;

  (三)□公共環境衛生,包括公共場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和清運等;

  (四)□公共綠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養護與管理;

  (五)□安全防范,維持公共秩序,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監控、巡視、門崗執勤、_________等;

  (六)□交通和車輛停放秩序的管理;

  (七)□物業使用禁止性行為的管理;

  (八)□物業維修和養護費用的帳務管理;

  (九)□物業檔案資料的保管;

  (十)□物業其他共同事務的管理服務;

  (十一)□業主委托的其他物業管理服務事項;_________。

  第七條 乙方提供的物業管理服務質量(采取招投標的以中標文件為準)見附件二。乙方提供的物業管理服務應達到附件二所約定的目標;對達標的理解有異議的,由雙方共同認可的第三方予以評定。評定費用由對達標的理解有錯誤的一方承擔。申請評定時由雙方各半支付,最終結算。

  第八條 甲方在物業交付使用前向乙方提供管理用房_________平方米(其中辦公用房_________平方米,員工宿舍_________平方米,其它用房_________平方米),其中由乙方無償使用_________平方米,由乙方有償使用_________平方米,有償使用部分,按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積_________元的標準租用。

  由乙方無償使用部分的物業服務費用不需要繳交。由乙方有償使用部分的物業服務費用(□需要,□不需要)繳交。如需繳交,其收費標準為:_________。

  甲方所提供的管理用房需達到簡裝修標準。

  第九條 在前期物業管理階段,實行物業服務費用包干制,物業服務費按月計收。乙方根據下述約定,按建筑面積向業主收取物業服務費(業主與使用人對費用負擔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住宅:_________元/月/平方米;辦公樓:_________元/月/平方米;商業:_________元/月/平方米;會所:_________元/月/平方米;其他:_________。小高層、高層住宅另行收取電梯水泵運行費:_________元/月/平方米。上述收費標準由甲方在售房同時與購房者在《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協議》中約定,由乙方向業主收取。甲方未出售的空置房和出租房由甲方全額交納。

  上述物業服務費中(□包括,□未包括)物業管理責任險。如物業服務費中未包括上述保險費用,除乙方未盡管理責任外,所造成的損害責任由甲方承擔。物業服務費中包括上述保險費用的,而乙方未及時投保所造成的損害責任由乙方承擔。

  第十條 本物業區域內停車庫的停車位使用費歸停車位的權利人所有。甲方未出售的停車庫(□委托,□不委托)乙方出租。停車位的權利人應按_________元/月/個向乙方交納停車位管理服務費,甲方未出售的且未出租的按_________元/月/個繳交。停車位管理服務費由甲方在銷售車位過程中與購買車位者書面約定,由乙方向停車位的權利人收取。

  本物業管理區域內露天車位的停車位使用服務費由乙方收取,收費標準在《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協議》中約定。《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協議》中未作決定的,按不高于當地價格主管部門制定的價格執行。

  本條第一款的停車位管理服務費和第二款的停車位使用服務費用于補貼本物業維護管理費用。

  乙方收取上述停車位使用(管理)服務費,對車輛及車內物品的保管責任,甲方與業主在售房時作的約定需征得乙方書面同意;乙方與業主另有約定的按約定處理。

  第十一條 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屬甲方所有的下列配套設施委托乙方經營管理,經營管理收費約定如下:

  (一)健身房:_________

  (二)棋牌室:_________

  (三)乒乓球:_________

  (四)網球場:_________

  (五)籃球場:_________

  (六)游泳池:_________

  (七)其他:_________

  該部分物業服務費用(□需要,□不需要)繳交。如需繳交,其收費標準為:_________。

  第十二條 甲方提供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經物業主管部門確認的屬全體業主所有的經營性商業用房_________平方米,由乙方(□按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的標準,□_________)出租經營,其收入(□用于補貼本物業維護管理費用,□用于補充專項維修資金,□_________)。該部分物業服務費用(□需要,□不需要)繳交。如需繳交,其收費標準為:_________。

  第十三條 乙方可以依照下述約定,在委托其物業經營的收入中提取費用,并專項用于管理該項物業的成本支出:

  (一)乙方受托經營停車場(庫)的,按下列標準提取管理成本:_________;

  (二)乙方受托經營相關配套設施的,按下列標準提取管理成本:_________;

  (三)乙方受托經營商業用房的,按下列標準提取管理成本:_________;

  (四)_________。

  第十四條 物業共用部分共用照明、水電、高層住宅電梯水泵運行費全部納入物業服務成本,平均分攤。

  第十五條 雙方約定(□聘請,□不聘請)專業機構對物業服務資金預決算和物業服務資金的收支情況進行審計。

  雙方約定審計的,進行年度例行審計時,聘請專業機構的費用,在物業服務費中立項開支。應甲方要求進行的非年度例行審計,聘請專業機構的費用,由甲方承擔,另行開支。

  專業機構由(□雙方協商選定,□甲方選定,□乙方選定)。

  第十六條 前期物業管理階段,在成立業主委員會之前甲乙雙方均不得擅自使用專項維修資金。

  第十七條 甲方相關的權利義務:

  (一)委托乙方管理的房屋、設施、設備負責達到國家有關部門驗收標準要求;

  (二)在業主委員會成立之前,負責制定《業主臨時公約》,在售房過程中與購房者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時,同時與購房者簽訂《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協議》,要求購房者對《業主臨時公約》予以書面承諾,并將其作為房屋銷售合同的附件;物業竣工交付使用時,負責向購房者提供房屋質量保證書和房屋使用說明書;

  (三)在物業管理接管驗收時,向乙方提供和移交下列物業資料:

  (1)規劃圖、竣工總平面圖,單體建筑、結構、設備竣工圖,附屬配套設施、地下管網工程竣工圖等竣工驗收資料;

  (2)設施設備安裝、使用說明、產品合格證明和維護保養等技術資料;

  (3)物業質量保修文件和物業使用說明文件;

  (4)各專業部門驗收材料;

  (5)房屋及配套設施的產權歸屬清單(包括業主姓名、聯系方式等);

  (6)物業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資料。

  (四)授權乙方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為,采取勸阻、制止、要求賠償經濟損失、報告有關行政管理部門、訴訟等方式進行處理;

  (五)審定乙方擬定的各項物業管理制度;檢查監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實施及制度的執行情況;

  (六)審定乙方提出的物業管理服務年度計劃、財務預算及決算;

  (七)負責協調、處理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管理遺留問題;

  (八)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

  (九)及時繳納未出售的空置房和出租房的物業管理服務費;

  (十)不干涉乙方在法律法規和本合同范圍內的管理、經營業務;

  (十一)在整個物業區域房屋交付使用2年的期限內,配合行業主管部門街道、社區及業主籌建業主委員會;

  (十二)法規政策規定由甲方承擔的其他責任;

  (十三)_________。

  第十八條 乙方相關的權利義務:

  (一)對項目設計和施工提供管理方面的整改和完善建議;

  (二)在本物業管理區域內設立專門機構負責本物業的日常管理工作,并委派有崗位資格要求的人員履行本合同;

  (三)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告知物業使用的有關規定,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裝修物業時,告知有關限制條件,訂立本物業項目的《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服務協議》并負責監督;

  (四)根據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和本合同的約定,自主開展各項物業管理經營活動,但不得侵害業主、物業使用人及他人的合法權益,不得利用提供物業管理服務的便利獲取不當利益;

  (五)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本合同的約定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物業服務費用,通過合法有效方式解決拖欠物業服務費的問題;

  (六)建立、保存物業管理帳目,及時向業主公告本管理區域內的重大物業服務事項,每_________個月公布一次物業服務費用收支賬目;

  (七)結合本物業的實際情況,編制物業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計劃、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年度費用概預算、決算報告;

  (八)本合同終止時,向甲方或業主委員會移交全部物業管理用房、物業檔案資料和屬甲方或業主委員會所有的其他資產,并辦理交接手續;

  (九)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但不得將物業的整體管理委托給第三方;

  (十)接受業主、使用人、甲方和物業管理主管部門等的監督,不斷完善管理服務,每_________月向甲方報告本合同履行情況;

  (十一)與甲方一起在整個物業區域房屋交付使用2年的期限內,配合星夜主管部門、街道、社區及業主籌建業主委員會;

  (十二)法規政策規定由乙方承擔的其他責任;

  (十三)_________。

  第十九條 在管理過程中,因下列事由所致的損害,不論其為直接或間接,均構成對乙方的免責事由,乙方均不負賠償之責:

  (一)天災、地震等不可抗力的事由所致的損害;

  (二)___、搶劫、破壞、爆炸、火災、刑事犯罪等違法行為等事由所致的損害,但因乙方故意或過失所致者,不在此限;

  (三)因本合同標的物本身固有瑕疵所致的損害;

  (四)因甲方或第三者之故意、過失所致的損害;

  (五)甲方或業主、物業使用人專有部分的火災、盜竊等所致的損害;

  (六)因乙方書面建議甲方改善共用部分(含共用部位、共用設備設施)或改進管理措施,而甲方未采納所致的損害;

  (七)因20%以上業主延遲交付物業服務費用所致的損害;

  (八)因甲方(包括業主委員會)或他方指揮調派乙方工作人員所致的損害;

  (九)本合同標的物之共用部分(含共用部位、共用設備設施)自然或人為的任何損壞。但因乙方故意或重大過失所致的,不在此限;

  (十)停車場內,車輛被竊、被破壞或車內財物被竊的損害;但依照本合同約定承擔保管責任的,不在此限;

  (十一)除上述各款外,其它不可歸責于乙方之事由的。

  第二十條 為維護公眾、業主、物業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預見情況下,如發生煤氣泄露、漏電、火災、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協助公安機關執行任務等情況,乙方因采取緊急避險措施造成財產損失的,按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第二十一條 甲方在購房者購房時明確購房者除前期物業管理費、電梯水泵運行費外應繳納的涉及物業管理的有關費用如下:(略)

  │4 │汽車車位物業管理費

  如乙方違反甲方與購房者的約定,擅自收費或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甲方承諾雙倍返還購房者擅自收費部分或超出標準的部分的款項由乙方承擔。

  第二十二條 包括但不限于30%以上業主延遲交付物業服務費用等違反本合同約定的義務,導致乙方不能完成本合同第六條約定的管理目標,責任由違約方承擔,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違約方應給予乙方經濟賠償。同時,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三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義務,導致不能完成本合同第六條約定的管理目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逾期未整改且嚴重違約的,經當地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后,甲方可另行選聘物業公司。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期滿,乙方決定不再接受委托的,應提前三個月書面通知業主委員會。

  本合同期滿,業主委員會沒有將續聘或解聘乙方的意見通知乙方,且沒有選聘新的物業管理企業,乙方繼續管理的,視為合同自動延續。延續期限為本合同的期限。合同自動延續期間,業主委員會決定不委托乙方的,應提前三個月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決定不再接受委托的,應提前三個月書面通知業主委員會。

  第二十五條 第二十一條和第二十二條項下物業管理合同終止后,在新的物業管理企業接管本物業項目之前,除甲方或業主委員會要求乙方提前撤離外,乙方應當應甲方的要求為甲方提供3個月的過渡期物業管理服務,過渡期物業管理服務標準和物業服務費標準不變,由乙方收取;3個月過渡期滿后,必須按規定進行交接、撤離。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無正當理由要求終止合同的,除雙方簽訂補充協議外,責任方須按本合同及其補充協議的有關條款之規定承擔違約責任,并應向對方支付_________萬元的違約金。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終止時,乙方應移交物業管理權,撤出本物業,協助甲方或業主委員會作好物業服務的交接和善后工作,移交或配合甲方或業主委員會移交管理用房和物業管理的全部檔案資料、專項維修資金及帳目等。乙方在合同終止后,不移交物業管理權,不撤出本物業或移交管理用房及有關檔案資料等,每逾期一日應向甲方支付_________元的違約金。

  第二十八條 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乙方的實際經濟損失超過甲方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由甲方據實賠償;甲方的實際經濟損失超過乙方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由乙方據實賠償。

  第二十九條 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補充,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條 《江蘇省住宅物業管理服務標準db32/t538-_》為本合同附件。本合同之附件均為合同有效組成部分。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宜,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

  第三十一條 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頁,一式叁份,甲乙雙方及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二條 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第三十三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甲、乙雙方同意按下列第_________方式解決。

  (一)提交(□蘇州,□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后生效。

  第三十五條 本合同由蘇州市房產管理局解釋。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

遼寧省物業服務合同(LF-2024-2701) 篇7

  甲方:

  乙方:

  甲方是指:

  房地產開發單位選聘的物業管理企業。

  乙方是指:購房人(業主)。

  前期物業管理是指:是指在業主、業主大會選聘物業管理企業之前,由建設單位選聘物業管理企業實施的物業管理。

  物業名稱:

  乙方所購房屋銷售(預售)合同編號:

  乙方所購房屋基本情況:

  類型:

  座落位置:幢單元室

  建筑面積:平方米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在乙方簽訂《房屋買賣(預售)合同》時,甲乙雙方就前期物業管理服務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對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綠化、環境衛生、安全防范、交通等項目進行維護、修繕、服務與管理;

  根據有關法規和政策,結合實際情況,制定本物業管理制度和《物業使用守則》并書面告知乙方;

  建立健全本物業的物業管理檔案資料;

  制止違反本物業的物業管理制度和《物業使用守則》的行為;

  根據需要,物業管理企業可委托專營企業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與服務業務,但不得將本物業的整體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依據與開發商簽訂的《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的規定,向乙方收取物業管理費用;

  編制年度物業管理工作計劃,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的使用計劃;

  每半年(不得低于一次)向乙方公布物業維修、更新費用的收支帳目和商業用房及其他共用設施設備和場地的經營性收入;

  提前將裝修房屋的注意事項和限制條件書面告知乙方,并與乙方訂立《房屋裝飾裝修管理協議》;

  不得擅自占用本物業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或改變其使用功能;

  向乙方提供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施、設備維修養護等有償服務;

  如未被業主、業主大會續聘,自本協議終止起日內與業主、業主大會選聘的物業管理企業辦理相關移交手續,移交手續須經業主委員會確認。

  二、乙方的`權利義務

  參加業主大會,享有選舉權、被選舉權和監督權;

  監督甲方的物業管理服務行為,就物業管理的有關問題向甲方提出意見和建議;

  遵守本物業的《業主臨時公約》和《物業使用守則》;

  依據開發商與甲方簽訂的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的規定,向甲方交納物業管理費用;

  裝飾裝修房屋時,和甲方簽訂《房屋裝飾裝修管理協議》,遵守有關法規、規章、政策的規定;

  不得占用、損壞本物業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或改變使用功能,造成損失的,應予賠償;

  轉讓房屋時,應事先通知甲方,并告知受讓方與甲方簽訂本協議;

  對承租人、使用人及訪客等違反物業管理制度和《物業使用守則》造成的損失、損害承擔民事責任;

  按照安全、公平、合理的原則,正確處理物業的給排水、通風、采光、維修、通行、衛生、環保等方面的相鄰關系,不得侵害他人和公共的合法權益;

  第二條物業管理服務內容

  一、房屋共用部位的維護和管理

  共用部位是指物業管理區域內屬全體業主或單幢物業的業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門廳、樓梯間、水泵間、電表間、電梯間、電話分線間、電梯機房、走廊通道、傳達室、內天井、房屋承重結構、室外墻面、屋面、等部位。

  二、房屋共用設施設備的維護和管理

  共用設施設備是指物業管理區域內,屬全體業主或單幢物業的業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供水箱、水泵、排水管道、窨井、化糞池、垃圾通道、垃圾箱(房)、電視天線、電梯、照明燈具、建筑智能系統、避雷裝置、消防器具、防盜門、郵政信箱、娛樂設施、等設施設備。

  三、環境衛生

  物業管理區域內公共場所清掃、道路保潔;

  共用設施設備保潔;

  生活垃圾收集、清運;

  四、安全防范

  內容

  (1)門崗值班;

  (2)物業管理區域內巡視;

  (3)公共報警監控;

遼寧省物業服務合同(LF-2024-2701) 篇8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同意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簽訂《物業管理合同》(以下簡稱《合同》),現雙方經協商一致,就解除該《合同》的相關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合同解除

  雙方同意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該《合同》自動解除,各方無需再通知對方合同解除。雙方互不對該《合同》的解除承擔任何責任,各方如有損失各自承擔。

  二、費用結算

  1.雙方同意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一次性支付乙方物業管理顧問費人民幣××萬元。甲方付款的同時乙方需向甲方開具等額的有效發票。

  2.除本協議約定的款項外,甲方無需再向乙方支付任何費用,也無需承擔任何責任。

  三、交接工作

  1.本協議簽訂生效后三日內,乙方應向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交接完畢并撤出甲方物業。

  2.乙方應將甲方無償提供的物業管理用房恢復原狀并退還甲方。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遼寧省物業服務合同(LF-2024-2701) 篇9

  第一條本合同當事人

  委托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委托方(以下簡稱乙方):

  第二條物業基本情況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方將所屬物業管理委托給乙方管理。

  甲乙雙方簽訂合同后,乙方獨立履行《公司法》所賦予的責任,自主經營、自負盈虧,不承擔合同簽訂前甲方的債權債務。

  物業名稱:

  物業類型:

  坐落位臵:

  建筑面積:

  第三條服務內容與質量

  (一)在物業管理區域內,乙方提供的物業管理服務包括以下內容:

  1、物業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2、物業共用設施設備的運行、維修、養護和管理

  3、物業共用部位和相關場地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

  4、公共綠化的養護和管理;

  5、車輛行駛、停放管理;

  6、公共秩序維護、安全防范等事項的協助管理;

  7、裝飾裝修管理服務;

  8、物業檔案資料管理。

  (二)乙方提供的物業服務執行《保定市物業服務等級標準》為四級。

  (三)單個業主可委托乙方對其物業的專有部分提供維修養護等服務,服務內容和費用由雙方另行商定。

  第四條雙方權利義務

  甲方權利義務

  1、乙方接手后,甲乙雙方共同負責已售房屋的交房工作及辦理相關的領房手續。

  2、_______小區_______樓六部電梯于xx年2月1日保修期已過,需由甲方重新簽訂維保合同,日期為xx年2月1日至xx年1月31日。每部電梯維保費用為肆仟元,六部電梯合計維保費用貳萬肆仟元整。維保費用由甲乙雙方共同承擔(甲乙雙方各承擔一半)。

  3、檢查監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執行情況。甲方派專人檢查。

  4、委托乙方管理的房屋、設施、設備應達到國家驗收標準要求。

  5、在乙方進行管理前遺留的房屋質量、設施設備質量問題,甲方負責返修或委托乙方返修,承擔全部費用。

  6、提供規定的管理用房(產權屬甲方)。

  7、提供物業管理所需全部圖紙、檔案、資料。

  8、將屬于甲方的'民用、商用及所有物業全權委托乙方進行統一管理,以便利于社區的整體建設,并按比例向乙方支付服務費(服務費比例根據責任輕重、收益大小雙方議定)。

  9、協調、處理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管理遺留問題,可以要求乙方協助。

  10、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生活。

  11、業主委員會成立后,經甲方同意,不再收取乙方承包費。同時,甲方不再受理盛世華庭小區的一切事宜。

  12、三年承包期滿后,甲方返還乙方保證金叁拾萬元(但必須在成立業主委員會后生效)。

  乙方權利義務

  1、協助甲方處理、協調遺留問題,并積極開展相應工作。

  2、乙方在于甲方簽定承包合同后5日內向甲方繳納保證金30萬元整。

  乙方從xx年2月15日向甲方上繳______承包費(xx年2月15日至xx年2月14日的費用);乙方從xx年2月15日向甲方上繳______承包費(xx年2月15日至xx年2月14日的費用);

  乙方從xx年11月15日向甲方上繳______承包費(xx年11月15日至xx年11月14日的費用)。

  3、新簽訂12#、15#樓六部電梯維保合同的費用由甲乙雙方各承擔50%,日期為xx年9月1日至xx年8月31日,即乙方支付壹萬貳仟元做為維保費用。(xx年8月31日以后,所有電梯維保費用由乙方全部承擔)。

  4、乙方負責在物業所在地的區縣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或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指導下

  成立業主大會,并選舉產生業主委員會。

  5、業主委員會成立日期要求:自簽訂合同之日起兩年內成立業主委員會。

  6、在業主委員會成立之前,乙方按合同約定上繳甲方承包費用(三年)。

  7、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約定,增補改進相應的管理條例,并依據條例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管理規定的行為進行處理。

  8、應甲方要求,乙方可以代售盛世華庭小區未售出的商業門臉、住宅、車庫、車位。甲方提取銷售金額的千分之五做為乙方的銷售傭金。

  9、選聘專業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但不得將本物業的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10、負責編制房屋、附屬建筑物、設施設備、綠化環衛的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并組織實施。

  11、按規定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收取物業管理費。按有關規定向業主收取水、暖、電等相關費用,并向業主提供采暖服務。納入物業管理范圍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房屋,甲方不再向乙方交納暖氣費及其它相關物業費,但由乙方少量供氣。

  12、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嚴重違反法規、規章的行為,提請有關部門處理。

  第五條公共設施及房屋的維修

  保修期過后房屋共用部位、公用設備、設施的維修、養護費用由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全體業主按照各自擁有的住宅區建筑面積比例共同承擔,由乙方直接向業主按比例收取。

  第六條合同終止時,盛世華庭小區由業主委員會和社區委員會共同組織、選聘和決定新的物業公司,簽訂物業服務合同。

  第七條售后維修

  1、物業公司在第一時間接到業主維修報告、或在第一時間發現業主房屋和公共設備需要維修時,物業公司在第一時間通知工程部專職維修員。維修員根據物業反饋信息,確定責任施工單位,按物業和業主約定的時間立即組織安排。

  2、售后維修時,責任施工單位必須和物業、業主三方共同進行。在明確業主和責任單位維修責任后,維修滿足設計、規范要求并已維修完畢后,在維修單上三方共同簽字。維修單應妥善保管、存檔。(售后維修流程見附件5)

  第八條違約責任

  1、甲方違反合同約定,使乙方未能完成管理目標,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內解決,逾期未解決并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經濟賠償。

  2、乙方違反合同約定,不能完成管理目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權扣除乙方的保證金。

  3、雙方任何一方無法律依據違約的,違約方應賠償對方______元的違約金。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給予經濟賠償。

  4、在合同終止時,乙方應將物業管理用房、物業管理相關資料等屬于全體業主所有的財物及時完整地移交給業主委員會;乙方不移交物業資料、物業管理用房,占用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每逾期一日應從乙方保證金中扣除壹仟元整的違約金,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還應給予賠償。

  5、物業服務企業未能履行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導致業主人身、財產安全受到損害的,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九條附則

  1、本合同期限自xx年11月15日起至xx年11月14日止,承包期為三年。

  2、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發生沖突的,以本合同為準。

  3、業主委員會成立后,甲乙雙方簽訂的合同終止。由乙方與業主委員會簽訂新的物業合同。

  4、因房屋建造質量、設備設施質量或安裝技術等原因,達不到使用功能或造成重大事故的,以政府主管部門的鑒定為準劃分責任,由責任方做善后處理。

  5、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遼寧省物業服務合同(LF-2024-2701) 篇10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示范文本)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賣雙方在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經充分協商,就花卉訂購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花卉交售品種、數量、價格

  1.賣方全年向買方交付各種花卉   盆(枝、株),其中:

  第一季度交售花卉的品種、數量:           ;

  第二季度交售花卉的品種、數量:           ;

  第三季度交售花卉的品種、數量:           ;

  第四季度交售花卉的品種、數量:           。

  分月分旬交售花卉的品種、數量、日期由雙方另行約定。

  2.花卉收購價格:買方以不低于   元的保護價進行收購,或由雙方于收購前按花卉等級和收購時市場收購價協商確定,但不得低于保護價。

  二、質量要求

  1.花卉品種的規格:

  2.等級等質量要求:有國家標準的執行國家標準,未有國家標準的,按雙方約定標準。

  三、收購時間與方式

  花卉交售時間由雙方協商,買方須提前一天提出次日應交售的品種、數量,并以書面方式通知賣方。賣方交售與預約允許上下浮動10%。

  四、包裝要求與費用承擔

  買方提供包裝標準及材料,負責包裝費用,賣方按買方要求進行包裝。

  五、買方的權利和義務

  1.及時驗收賣方交售的花卉,收貨后即支付花卉款,最遲不得超過   天。

  2.確定花卉等級要按照國家規定的質量標準,不得任意壓級壓價。

  3.有權拒收賣方交售的不符合國家行業質量標準的花卉,但必須向對方說明理由。

  六、賣方的權利和義務

  1.必須按照規定施用花肥花藥,嚴禁對花卉使用違禁農藥、化肥。

  2.保證按合同約定的品種和數量種植花卉。

  3.花卉種植如受氣候條件的影響,允許在減產   %的幅度內不以違約論。

  七、買方違約責任

  1.沒有按合同約定收購,造成花卉腐爛等損失,或故意壓級壓價,除賠償賣方的損失外,應向賣方支付該批花卉總價值    %的違約金。

  2.拖延支付花卉款,應參照銀行關于拖延付款的規定,向賣方償付違約金。

  八、賣方違約責任

  1.非因不可抗力,未完成當月合同總數量的90%,應向買方支付未完成部分花卉總價值  %的違約金。

  2.交售使用違禁農藥、化肥的花卉,應按該批貨值 %向買方支付違約金。因此造成人身傷亡,賣方應承擔一切責任。

  九、不可抗力

  如因不可抗力造成賣方不能按合同約定交售花卉,不以賣方違約論,買方應據實減少買方所承擔的交售數量。

  十、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按下列第    種方式:

  1.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其他約定事項:

  1.貨款總額: 元;

  2.預付定金: 元;

  3.付款方式:         ;

  4.票據:           。

  十二、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一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十三、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民法典》等國家有關規定,經合同雙方協商,作出補充規定附后。

  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份,送      備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戶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戶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遼寧省物業服務合同(LF-2024-2701) 篇11

  第一章 總則

  本合同當事人:

  委托方(以下簡稱甲方):

  組織名稱:大連市中山區盛世大廈業主委員會

  代表人:

  地址:大連市中山區魯迅路35號

  電話:

  受委托方(以下簡稱乙方):

  企業名稱:x物業管x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電話: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方委托乙方對盛世大廈進行物業服務,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類型:商住兩用大廈

  座落位置:大連市中山區魯迅路35號

  建筑面積:37320 平方米

  第二條 乙方提供服務的受益人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均應履行本合同,并承擔相應的責任。

  本合同所稱業主為房屋的所有權人,所稱物業使用人為租賃產權人房屋使用的實際承租使用人。

  第二章 委托服務事項

  第三條 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樓蓋、外墻面、承重結構、樓梯間、走廊通道、門廳、電梯間等。

  第四條 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運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共用照明、樓內消防設施、設備。

  第五條 公用設施和附屬建筑物、構筑物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井,停車

  第六條 交通與車輛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七條 維護公共秩序,包括安全檢查、巡視、門崗執勤。

  第八條 管理與物業相關的工程圖紙、住戶檔案與竣工驗收資料。

  第九條 協助業主委員會開展社區文化娛樂活動。

  第十條 負責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收取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第十一條 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施及設備的維修、養護,在當事人提出委托時,乙方應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費。

  第十二條 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為,針對具體行為并根據情節輕重,采取批評、規勸、警告、制止或法律等措施。

  第十三條 其他委托事項

  第三章 委托管理期限

  第十四條 委托管理期限為三年。自20xx年 月 日起至20xx年 月 日止。

  第四章 權利和義務

  第十五條 業主在物業管理活動中,履行下列義務:

  (一)遵守管理規約、業主大會議事規則;

  (二)遵守物業管理區域內物業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環境衛生的維護等方面的規章制度;

  (三)執行業主大會的決定和業主大會授權業主委員會作出的決定;

  (四)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交納專項維修資金;

  (五)按時交納物業服務費用;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十六條 甲方權利和義務

  (一)代表和維護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合法權益,每半年向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征集物業管理服務評價意見表,對乙方的服務質量進行評價,并與乙方協商確定改進方案;

  (二)制定業主公約并監督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遵守公約;

  (三)審定乙方擬定的物業管理制度;

  (四)監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實施及制度的執行情況;

  (五)審定乙方提出的物業管理服務年度計劃;

  (六)本合同生效后向乙方提供相應的管理用房;

  (七)負責收集、整理物業管理所需全部圖紙、檔案、資料,并于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內向乙方交接;

  (八)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不按規定交納物業管理費時,負責協助催交或以其它方式償付;

  (九)協調、處理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管理遺留問題:

  (十)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

  (十一)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規定內容所進行的管理和經營活動;

  (十二)委托乙方對違反物業管理法規和規章制度以及業主公約的行為進行處理;包括予以罰款、責令停工、責令賠償經濟損失。

  (十三)協調乙方與行政管理部門、業主間的關系。

  第十七條 乙方權利和義務

  (一)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制定物業管理制度;

  (二)遵守各項管理法規和合同規定的要求,根據甲方授權,對本住宅區物業實施綜合管理,并承擔相應責任,自覺接受甲方檢查監督。

  (三)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法規、政策的行為,提請有關部門處理;

  (四)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為進行處理。有權依照甲方委托和業主公約的規定對違反業主公約和物業管理規章制度的行為進行處理;

  (五)乙方須本著高效、精干的.原則設置管理機構和人員;

  (六)建立物業管理檔案并負責及時記載有關變更情況;

  (七)乙方可聘用專門公司承擔專項管理業務,但不得將本物業的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八)負責編制房屋、附屬建筑物、構筑物、設施、設備等的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和大中修方案,經雙方議定后由乙方組織實施;

  (九)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告知物業使用的有關規定,業主和物業使用人裝修物業時,告知有關限制條件,訂立書面約定,并負責監督;

  (十)負責編制物業管理年度管理計劃;

  (十一)對本物業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變使用功能,如需本物業內改、擴建或完善配套項目,須與甲方協商后,報有關部門批準方可實施;

  (十二)開展卓有成效的社區文化活動和便民服務工作;

  (十三)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必須向甲方移交有關資料等。

  第五章 物業管理服務質量

  第十八條 乙方保證按下述標準向甲方提供物業管理服務,依據《大連市城市住宅小區物業管理標準》(大房局發[1998]86號)和《大連市城市綜合大廈物業管理標準》(大房局發[1998]87號)制定,具體內容如下:

  (一)房屋及維修管理

  1、房屋外觀完好、整潔,無臟損和妨礙市容觀瞻現象;

  2、封閉陽臺、空調掛機、抽油煙機排氣孔等統一有序,房屋立面無吊欄等懸掛物;

  3、房屋完好率98%以上;

  4、房屋大中修有完整的開工報告及工程預算書,履行安全技術交底手續,工程質量驗收手續齊全;決算書經過審計機構審計,有完整的竣工報告并執行有關保修制度,工程資料存檔備查;

  5、房屋小修、急修及時率達98%以上,合格率達100%,險情排除及時率達100%,有維修記錄和回訪記錄;

  6、房屋檔案資料管理完善,按幢、戶立檔。

  (二)共用設備管理

  1、設備圖紙、檔案資料齊全,設備臺帳記錄清晰,管理完善,隨時查閱。

  2、專業技術人員、維修操作人員嚴格操作規程,按要求經過專業培訓,持證上崗;

  3、設備良好,運行正常,有設備運行記錄。有專門的保養檢修制度,無事故隱患;

  4、大廈內生活用水(高壓水泵、水池、水箱)嚴密的管理措施,有二次供水衛生許可證和操作人員健康許可證。水質檢驗合格;

  5、電梯按規定時間運行,電梯轎廂清潔衛生,通風、照明良好;

  6、電梯有專業隊伍維修保養,安全運行和維修養護規章制度健全,運行養護有記錄。

  (三)共用設施管理

  1、大廈內公共配套服務設施完好,并按原設計用途使用;

  2、公共照明設備設施齊全,運行正常;

  3、道路暢通,路面平坦無損壞;

  4、污水排放暢通,溝道無積水;

  5、危險部位標志明顯,有防范措施。

  (四)環境衛生管理

  1、大廈內環衛設施完善,設有果皮箱等保潔設施;

  2、大廈內實行垃圾袋裝化,定時清理;

  3、樓梯間、通道、走廊的地面、墻面和樓梯扶手、窗臺無灰塵,窗戶明亮。樓道內無亂堆亂放現象。設備間清潔衛生,通風照明良好;

  4、道路、大堂共用場地無紙屑、煙頭、塑料袋等雜物;

  5、雪后及時掃凈小區內道路和樓間積雪,雨后及時清理污水;

  6、大廈商業區網點牌匾美觀整齊、管理有序。物業標識明顯,懸掛有序;

  7、大廈內無亂堆、亂放、亂貼、亂畫、亂刻和亂掛現象;

  8、共用場地定期清潔、地面無油漬等污染現象。

  (五)公共區域秩序維護

  1、大廈內實行24小時保安值班定時巡邏制度;

  2、保安人員值勤有明顯標志,熟悉轄區情況,工作規范,作風嚴謹,有值班巡邏記錄,各項保安措施落實。

  (六)消防管理

  1、消防系統標志明顯,設備完好,可隨時啟用;

  2、配備專職或兼職消防管理人員;

  3、消防通道暢通無阻;

  4、消防管理制度完善。

  (七)辦公室管理

  辦公室接待有禮有節、服務周到熱情,員工著裝統一,佩帶工牌。對待投訴或報修的業主及時進行處理并做記錄,處理完畢后進行上門或電話回訪。保證部門負責人電話24小時開機,遇有突發事件及時處理和解決。

  (八)按《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辦法》實施改裝修管理。

  第六章 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第十九條 物業管理服務費

  (一)物業管理服務費按包干制管理,由乙方按建筑面積每月每平方米3.3元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收取;

  (二)空置房屋的管理服務費,由乙方按建筑面積每月每平方米3.3元向業主收取;

  (三)業主和物業實際使用人如果不一致,物業實際使用人如不繳納物業費,乙方有權向業主催收;

  (四)每月10日以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向乙方交納物業費,逾期不交,乙方有權催收,業主委員會應予協助;

  (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逾期交納物業管理費的,從逾期之日起按應交管理費的日千分之三交納滯納金;

  (六)乙方有權公示欠費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名單,或采取必要措施,督促其繳費;

  (七)管理服務費標準的調整,由甲、乙雙方協商并簽訂書面協議確定。

  第二十條 乙方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毗連部位的維修、養護及其它特約服務,由當事人按實發生的費用計付,收費標準須經甲方同意。

  第二十一條 房屋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公共場地的維修、養護費用:

  (一)房屋共用部位的小修、養護費用,由乙方承擔;大中修費用,從房屋維修基金中支出;

  (二)房屋共用設施、設備的小修、養護費用,由乙方承擔;大中修費用,從房屋維修基金中支出;

  (三)附屬建筑物、構筑物的小修、養護費用,由乙方承擔;大中修費用,從房屋維修基金中支出;

  (四)附屬配套建筑和設施的小修、養護費用,由乙方承擔;大中修費用,從房屋維修基金中支出。

  第七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二條 甲方違反合同,導致乙方未能完成規定管理目標,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內解決,逾期未解決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經濟賠償。

  第二十三條 乙方未能達到約定的管理目標,由甲、乙雙方共同征求全體業主意見進行評議,如果60%以上的業主或物業使用人要求更換物業管理公司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第二十四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六章的約定,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退出大廈;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二十五條 甲、乙任何一方無正當理由提前終止合同的,應向對方支付20萬元的違約金;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還應給予賠償。

  第八章 附則

  第二十六條 雙方約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天內,根據甲方委托管理事項,辦理完交接驗收手續。

  第二十七條 合同期滿后,乙方全部完成合同義務并且管理成績優秀,超過半數的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反映良好,可續訂合同。如招標選聘,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被聘權。

  第二十八條 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補充,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宜,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

  第二十九條 因房屋建筑質量、設備設施質量或安裝技術等原因,達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擔責任并作善后處理,產生質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門的鑒定為準。

  第三十條 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第三十一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或報請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進行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雙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三十二條 合同期滿后,甲乙雙方若需續訂合同應在本合同期滿前60天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在規定期限內如沒有書面通知確認報告,視合同自然順延一年。

  第三十三條 本合同及其附件一式三份,由甲、乙雙方及物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各執一份,在雙方蓋章之日后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代表人:

  代表人:

遼寧省物業服務合同(LF-2024-2701) 篇12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物業管理條例》、《湖北省物業服務和管理條例》和相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選聘乙方對 (物業名稱)提供物業服務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章物業基本情況

  第一條 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名稱:

  物業類型:

  坐落位置:

  占地面積:

  總建筑面積:

  總棟數:

  總戶數:

  物業區域四至:

  東至: ;南至: ;

  西至: ;北至: 。

  (規劃平面圖見附件1,物業構成明細見附件2)

  第二條 物業服務用房屬全體業主所有,乙方負責物業服務用房的維修、養護,不得買賣和抵押;未經業主大會同意,乙方不得改變物業服務用房的用途。

  物業服務用房建筑面積為 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積為 平方米,位于 [號樓][幢][座] 單元 層 號;地下建筑面積為 平方米,位于 [號][幢][座] 單元 層 號。其中:業主委員會辦公用房建筑面積為 平方米,位于 [號樓][幢][座] 單元 層 號。(注:物業服務用房為多處時,雙方可自行增加以上內容。)

  第二章 服務內容、服務標準、人員配置及有關約定

  第三條 乙方提供的物業服務內容包括:

  (一)物業共用部位的養護和管理(物業共用部位明細見附件3);

  (二)物業共用設施設備的運行、養護和管理(物業共用設施設備明細見附件4);

  (三)物業共用部位和相關場地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

  (四)公共綠化的養護和管理;

  (五)車輛停放管理;

  (六)公共秩序維護、安全防范等事項的協助管理;

  (七)裝飾裝修管理服務;

  (八)物業檔案資料管理;

  (九) 。

  第四條 物業服務標準及服務評價方式方法(見附件5)。

  第五條 乙方應確定本物業服務項目負責人項目負責人變更的,應及時通知業主委員會,并向項目所在地房產行政主管部門報備(項目負責人及主要專業技術與管理人員基本情況見附件6)。

  第六條 本物業服務合同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章 服務費用

  第七條 物業服務費

  物業服務費收費標準。物業服務費由業主按其擁有物業的建筑面積交納,具體標準如下:

  [多層住宅]: 元/平方米·月;

  [高層住宅]: 元/平方米·月;

  [別 墅]: 元/平方米·月;

  [辦 公 樓]: 元/平方米·月;

  [商業物業]: 元/平方米·月;

  [會 所]: 元/月·平方米;

  [其 它]: 元/平方米·月;

  元/平方米·月;

  元/平方米·月。

  物業服務費調整方式。自 年 月起,每 年按照 (遞增或減少) 的標準調整。

  本物業區域物業服務經營選擇以下第 種方式。

  (一)包干制

  物業服務費主要用于以下開支:

  1.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2.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費用;

  3.物業區域清潔衛生費用;

  4.物業區域綠化養護費用;

  5.物業區域秩序維護費用;

  6.辦公費用;

  7.物業服務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8.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

  9.法定稅費;

  10. 。

  實行包干制的,盈余或者虧損均由乙方享有或者承擔;乙方不得以虧損為由單方要求增加費用、降低服務標準或減少服務項目。

  包干制服務費不含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和更新、改造費用。

  (二)酬金制

  1.物業服務費用由業主按其擁有物業的建筑面積預先交納,物業服務費為交納費用的業主共同所有,由乙方代管,預收的物業服務費主要用于物業服務成本和乙方的酬金支出。

  物業服務費支出包括以下部分:

  (1)乙方員工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2)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費用;

  (3)物業區域內清潔衛生費用;

  (4)物業區域內綠化養護費用;

  (5)物業區域內秩序維護費用;

  (6)乙方辦公費用;

  (7)乙方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8)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

  (9) 。

  2.乙方采取以下第 種方式提取酬金:

  (1)[每月] [每季] [每半年] [每年],按 元的標準從預收的物業服務費中提取;

  (2)[每月][每季] [每半年] [每年],從預收的物業服務費中按 %的比例提取。

  3.物業服務費支出應當全部用于本合同約定的支出,年度結算后結余部分,轉入下一年度繼續使用,年度結算后不足部分,由全體業主承擔,另行交納。

  4.乙方應當向全體業主公布物業服務年度計劃和支出年度預決算,并按[半年] [年]向全體業主公布物業服務費的收支情況;同時,雙方按照約定每年聘請專業機構對物業服務費年度預決算和物業服務費收支情況進行審計,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承擔][甲乙共同承擔]。

  (三)其他經營方式

  第八條 業主按[月] [季度] [半年] [年]交納物業服務費,每次交費的具體時間為 。

  業主應當按照本合同約定按時足額支付物業服務費,逾期不支付物業服務費的,業主委員會應當督促其限期支付。業主與物業使用人約定由物業使用人支付物業服務費的,從其約定,業主負連帶支付責任。

  業主轉讓物業時未結清轉讓之前物業服務費用的,應與受讓方書面約定交費責任。

  第九條 物業區域內已竣工但尚未出售的物業、因開發建設單位原因未能按時交付物業買受人的物業及開發建設單位的自有物業,其物業服務費由開發建設單位承擔。

  第十條 乙方對業主專有部分提供維修養護或其他特約服務的,按乙方在物業區域內公示的收費標準或按雙方的約定收取費用。

  第十一條業主(物業使用人)在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前提下,利用住宅物業從事經營活動的,乙方按商業物業標準收取相應的物業服務費。

  第十二條車輛停放收費包含車位(庫)租金和泊車服務費,按以下方式和標準收取:

  (一)車位租金標準

  1.汽車

  露天車位: 元/個·月;

  室內車位(庫): 元/個·月;

  2.摩托車: 元/個·月;

  3.電動車: 元/個·月;

  4.自行車: 元/個·月。

  車位使用人應按 的標準向乙方交納臨時停放車位租金。

  車位屬于全體業主共有的,乙方按車位租金 %的比例提取管理服務費,用于車位出租、租金收取及租金管理人工、稅費等支出。管理服務費用在返還甲方前從收取的車位租金中扣除。

遼寧省物業服務合同(LF-2024-2701) 篇13

  第1條本合同當事人

  委托方(以下簡稱甲方):

  名稱:_x業主委員會

  代表人:業主委員會主任_x

  聯系電話:

  受委托方(以下簡稱乙方):

  企業名稱:_x公司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根據《物權法》、《_省物業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在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乙雙方就伴海山莊物業服務事項達成共識并訂立本合同。

  第2條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類型:

  座落位置:

  占地面積:

  建筑面積:

  第3條乙方提供服務的受益人為本物業區域內的全體業主和使用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使用人均應履行本合同,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二章委托管理事項

  第4條本物業小區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第5條本物業小區共用設備的維修、養護、運行和管理。

  第6條公用設施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第7條附屬配套建筑和設施及構筑物的維修、養護與管理。包括:物業管理辦公經營用房、文化體育娛樂場所及設施、配電房等。

  第8條公共綠地、公共場所內的花木、公共場所內的建筑小品的養護與管理。庭院內的綠地、花木可以應業主要求給予適當管理。

  第9條公共環境衛生管理。包括:公共場所、場地的清掃保潔及垃圾的收集。

  第10條協助公安部門維護小區公共秩序。

  第11條進一步完善物業檔案管理。

  第12條按照《維修基金管理使用辦法》的規定做好小區維修基金利息及維修資金的管理和使用工作。

  第13條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的維修可以委托乙方實施,但委托方要承擔一切費用。

  第14條規勸制止業主、使用人違反《伴海山莊管理規約》和業主委員會決議及物業管理有關規定的行為。

  第三章委托管理期限

  第15條委托管理期限為二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章雙方權利和義務

  第16條甲方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權利

  1.代表和維護業主、使用人的合法權益;

  2.根據業主大會的決議與物業管理企業簽訂物業服務合同;

  3.監督業主、使用人遵守《伴海山莊管理規約》及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決議和物業管理有關規定;

  4.檢查監督乙方物業管理工作的實施及制度的執行情況;

  5.審議乙方提出的物業管理服務年度計劃、維修財務預算及決算;

  6.查閱本小區物業檔案資料(與物業公司內部管理有關的資料除外);

  7.向業主籌集或續籌維修資金,審定維修基金的使用情況;

  8.監督公共建筑、共用設施設備和物業管理辦公用房及經營用房的使用情況。

  (二)甲方義務

  1.聽取業主、使用人的意見和建議,并及時將業主、使用人的意見和建議反饋給乙方;

  2.保證業主、使用人遵守、執行物業管理有關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遵守《伴海山莊管理規約》及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決議和小區物業管理制度,按時交納物業管理服務費及其他費用;

  3.協助乙方開展物業管理工作,完成和實現物業管理各項管理目標;

  4.當業主、使用人不按規定繳納物業管理服務費時,協助乙方催交;

  5.協助乙方搞好社區文化和社區服務工作。

  第17條乙方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的權利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本合同有關約定制定物業管理實施方案并實施管理;

  2.編制物業管理年度管理計劃、編制維修基金使用計劃及預決算報告;

  3.編制共用設施設備大修、中修、更新、改造方案;

  4.依照本合同和市物價局核發的收費許可證收取物業管理服務費;

  5.負責物業管理檔案資料;

  6.規勸制止業主、使用人違反物業管理規定及《伴海山莊管理規約》的行為;

  7.有選聘專業公司承擔專項工程的權力;但不得將物業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人;

  8.當業主、使用人裝修房屋時,與其簽訂《房屋裝飾裝修管理協議》,并按有關規定進行管理;

  9.依法向業主、使用人追繳欠交的物業管理服務費。

  (二)乙方的義務

  1.履行本物業服務合同并依法經營;

  2.接受業主委員會和業主、使用人的監督;3.接受物業行政主管部門的監督、指導;

  4.對本物業的公共配套設施不得擅自占用或改變使用功能。如需擴建或完善配套項目,須經甲方同意并報有關部門批準后方可實施;

  5.在條件成熟的情況下定時向業主公布維修基金及其利息使用管理情況;

  6.向業主、使用人提供優良生活工作環境,搞好社區文化和社區服務;

  7.發現違法行為要及時制止并向政府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報告;

  8.定期對房屋設施設備狀況進行檢查,及時排除不安全隱患和險情;

  9.物業服務合同終止物業服務企業退出時按照《物業管理條例》規定的內容向甲方移交相關資料和設施設備。

  第五章物業管理服務質量及標準

  第18條依據國家、山東省和日照市有關規定,制定本物業管理服務質量及標準。具體內容如下:

  (一)房屋及共用設備管理

  1.小區園區、房屋幢號、戶號有明顯標志,設有引導方向平面圖、指路牌和引導牌。

  2.物業管理人員按要求經過專業培訓,持證上崗。

  3.進一步完善房屋檔案資料,包括按幢、戶立檔,設備圖紙、檔案資料齊全,設備臺帳記錄清晰,便于查閱。

  (二)共用設施管理

  1.小區內公共配套服務設施完好,并按原設計用途使用。

  2.公共照明設施設備齊全,運行正常。

  3.保持道路暢通。

  4.污水排放暢通,溝道無積水。

  5.危險部位標志明顯。

  (三)綠化及養護管理

  綠化有專人養護和管理,對綠地、花木等定期澆水、施肥、除蟲、修剪、清除枯葉。

  (四)環境衛生管理

  1.小區內環衛設施完善,設有果皮箱、垃圾箱等保潔設施。

  2.道路、公共綠地、公用場地,保持清潔。

  3.雪后及時掃凈小區內道路積雪;雨后及時清理污水。

  4.公共場所發現亂堆、亂放、亂貼、亂畫現象及時制止或處理。

  5.發現小區內有亂搭亂建的現象及時勸阻。

  (五)社區秩序維護

  1.小區內實行24小時值班巡邏制度;嚴禁脫崗。

  2.值班人員統一著裝,熟悉轄區情況,工作規范,責任到人,相片公示,有值班巡邏記錄,各項管理措施落實。

  3.進一步完善小區內的監控工作,監控設備完好,監控畫面盡量保持清晰;無特殊情況監控資料7天有效。設施設備的完善、改造或更新,需要動用維修基金的按照以上相關條款執行。

  (六)消防

  1.消防系統標志明顯,設備完好,可隨時啟用。

  2.配備兼職消防管理人員。

  (七)公共文體娛樂場所原則上僅對小區業主及物業使用人開放。

  第六章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第19條物業管理服務費

  (一)依照日照市物價局的批復,住宅房屋,乙方按業主房產建筑面積每月每平方米0.70元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

  (二)業主轉讓物業時,須交清轉讓前的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第20條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和更新費用,按國家有關文件執行。

  第七章違約責任

  第21條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十六條甲方義務的約定,使乙方未完成規定管理目標,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限期解決。

  第22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約定,未按合同約定標準管理物業,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

  第23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六章的約定,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清退。

  第24條乙方不按規定和甲方審定的計劃使用維修基金,或將維修基金利息挪作他用的,甲方有權制止。

  第八章附則

  第25條本合同期滿前二個月甲乙雙方應就續簽合同事宜進行協商。

  第26條雙方可以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補充,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但是補充協議須經業主大會討論通過并經甲乙雙方共同簽字蓋章后才具有法律效力。

  第27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報物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28條本合同在執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報請物業主管部門進行調解,調解不成功時雙方同意:

  (一)由日照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29條其他約定:

  1.加強對建筑垃圾的管理工作。

  2.為維護公眾、業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預見情況下,如發生燃氣泄漏、漏電、火災、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協助公安機關執行任務等突發事件,或因自然災害、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業主、使用人人身傷害、死亡和財產損失的,甲乙雙方均不承擔責任。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

  代表人:代表人: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關于物業服務合同范本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及國家、地方有關物業管理法律、法規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對(物業名稱)實行專業化、一體化的物業管理訂立本物業服務合同范本。

  第一條 物業基本情況

  座落位置: 市 區 路(街道) 號;占地面積: 平方米;建筑面積: 平方米;其中住宅 平方米;物業類型:(住宅區或組團、寫字樓、商住樓、工業區、其他/低層、高層、超高層或混合)。

  第二條 委托管理事項

  1.房屋建筑本體共用部位(樓蓋、屋頂、梁、柱、內外墻體和基礎等承重結構部位、外墻面、樓梯問、走廊通道、門廳、設備機房、)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2.房屋建筑本體共用設施設備(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煙囪、共用照明、天線、中央空調、暖氣干線、供暖鍋爐房、加壓供水設備、配電系統、樓內消防設施設備、電梯、中水系統等)的維修、養護、管理和運行服務。

  3.本物業規劃紅線內屬物業管理范圍的市政公用設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溝渠、池、井、綠化、室外泵房、路燈、自行車房棚、停車場)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4.本物業規劃紅線內的屬配套服務設施和公共環境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及清潔衛生。

  5.交通、車輛行駛及停泊。

  6.配合和協助當地公安機關進行安全監控和巡視等保安工作,(但不含人身、財產保險保管責任)。

  7.社區文化娛樂活動。

  8.物業及物業管理檔案、資料;

  9.法規和政策規定由物業管理公司管理的其它事項;

  第三條 物業服務合同范本期限

  本合同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日止。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與物業管理公司議定年度管理計劃、年度費用概預算、決算報告;

  2.對乙方的管理實施監督檢查,每年全面進行一次考核評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管理失誤,經市政府物業管理主管部門認定,有權終止合同;

  3.委托乙方對違反物業管理法規政策及業主公約的行為進行處理:包括責令停止違章行為、要求賠償經濟損失及支付違約金、對無故不繳、交有關費用或拒不改正違章行為的責任人采取停水、停電等催繳催改措施;

  第五條 管理目標

  乙方根據甲方的委托管理事項制定出本物業“管理分項標準”(各項維修、養護和管理的工作標準和考核標準),與甲方協商同意后作為本合同的必備附件。乙方承諾,在本合同生效后年內達到的管理標準;年內達到管理標準,并獲得政府主管部門頒發的證書。

  第六條 管理服務費用

  1.本物業的管理服務費按下列第 項執行:

  2.管理服務費標準的調整按下列第 項執行:

  3.乙方對物業產權人、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的維修養護,及其他特約服務,采取成本核算方式,按實際發生費用計收;但甲方有權對乙方的上述收費項目及標準進行審核和監督。

  4.房屋建筑(本體)的共同部位及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與更新改造,由乙方提出方案,經雙方議定后實施,所需經費按規定在房屋本體維修基金中支付。房屋本體維修基金的收取執行市政府物業管理主管部門的指導標準。甲方有義務督促業主繳交上述基金并配合維護。

  5.本物業的公用設施專用基金共計 元,由甲方負責在 時間內按法規政策的規定到位,以保障本物業的公用配套設施的更新改造及重大維護費用。

  6.乙方在接管本物業中發生的前期管理費用 元,按下列第 項執行:

  7.因甲方責任而造成的物業空置并產生的管理費用,按下列第 項執行:

  第七條 獎懲措施

  1.乙方全面完成合同規定的各項管理目標,甲方分別下列情況,對乙方進行獎勵;

  2.乙方未完成合同規定的各項管理目標,甲方分別下列情況,對乙方進行處罰:

  3.合同期滿后,乙方可參加甲方的管理招投標并在同等條件下優先獲得管理權,但根據法規政策或主管部門規定被取消投標資格或優先管理資格的除外。乙方全部完成合同責任并管理成績優秀,多數業主反映良好,可以不參加招投標而直接續訂合同。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完成規定管理目標或直接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相應補償;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限期整改,并有權終止合同。

  2.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能完成管理目標或直接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相應補償。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并有權終止合同。

  3.因甲方房屋建筑或設施設備質量或安裝技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擔責任并負責善后處理。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當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擔責任并負責善后處理。(產生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有關部門的鑒定結論為準)4.甲、乙雙方如有采取不正當競爭手段而取得管理權或致使對方失去管理權,或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應當承擔全部責任。

  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共一頁,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備案)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年  月  日

遼寧省物業服務合同(LF-2024-2701) 篇14

  甲方:________住宅區業主委員會(代表本住宅區全體業主)

  乙方:深圳________發展公司

  經________住宅區業主大會20______年12月31日投票表決同意:直接聘請深圳康發發展公司為________住宅區(以下簡稱“本住宅區”)提供物業管理服務。為保障管理服務正常運行、規范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物業管理條例》、《深圳經濟特區住宅區物業管理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等國家、地方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本合同的甲、乙雙方達成以下合同條款。

  第一條物業基本情況

  1、住宅區位置:深圳市羅湖區_______。

  2、占地面積:_____平方米。

  3、建筑面積:_______平方米。其中:住宅面積:_____平方米(分別為別墅_____平方米、復式別墅_____平方米、高層_____平方米、多層_____平方米);商業面積:_____平方米;服務樓面積:_____平方米(含首層停車庫);其它面積(配電房、地下室等)_____平方米。

  4、住宅戶數:_____戶(截止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業主入伙戶數_____戶,_____戶未入伙)。

  5、物業類型:混合住宅小區。

  第二條委托管理服務事項

  1、本住宅區房屋建筑本體共用部位(樓蓋、屋頂、梁、柱、內外墻體和基礎等承重結構部位、外墻面、樓梯間、走廊通道、門廳、設備機房等)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2、本住宅區房屋建筑本體共用設施設備(共用的上下水管道、污水管、垃圾房、共用照明、加壓供水設備、配電系統、樓內消防設施設備、電梯、供水系統等)的維修、養護、管理和運行服務。

  3、本住宅區規劃紅線內屬物業管理范圍的市政公用設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溝渠、池、井、綠化、室外泵房、路燈、自行車房/棚、停車場等)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4、本住宅區規劃紅線內的屬配套服務設施(籃球場、兒童游樂園、康樂設施、中心廣場等)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5、本住宅區公共環境(包括公共場地、房屋建筑物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小區消殺;公共區域綠化等。

  6、本住宅區交通、車輛行駛、停泊及管理。

  7、本住宅區的安全管理,實行24小時封閉式管理,對規劃紅線內范圍進行全天候安全監控和巡視,實行外來人員檢查登記出入制度,配合和協助當地公安機關做好小區的保安工作。

  8、本住宅區的社區文化的開展建設。

  9、本住宅區物業、業主、管理服務檔案、資料的建立、保管和使用的管理。

  10、以及相關法規和行業政策規定的,和在本合同簽訂后新規定的應由物業管理公司承擔的其它事項。

  第三條合同期限

  本合同管理服務期限為3年。自20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20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審定乙方提出的管理服務年度計劃、財務預算和決算。

  2、對乙方的管理服務水平進行季度或年度全面考核評定,如聘請專業公司需要支付費用的,則該費用從物業收費中支出。如未達標或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本住宅區業主公共利益的重大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提前單方終止合同。

  3、聘請獨立審計機構每年對有關賬目進行審計,審計費用在物業收費中列支。如乙方提供虛假或失實的賬冊、傳票等致使甲方利益嚴重受損的,甲方有權提前單方終止合同。

  4、支持乙方向不按合同規定繳納物業管理服務費的業主催繳物業管理服務費;不慫恿、煽動業主不繳物業管理服務費;反對業主無理拖欠物業管理服務費,致使其他繳費業主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行為。乙方應作好對欠費業主的催繳、統計、記賬工作,確保本住宅區物業管理服務費的收繳率不低于總應收費的98%,如無故達不到該收繳率,則低于的部分以乙方的傭金抵扣。

  5、業主應自覺按時繳納物業管理服務費,不得拖欠。逾期欠費業主將按每日萬分之五的標準計算繳納滯納金。乙方有權對欠費超過1個月的業主進行公示通報;對欠費超過3個月的業主,可提起訟訴追討,敗訴方除補繳物業管理費外,還應承擔勝訴方合理的律師費用。

  6、不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規定內容所進行的管理和經營活動。

  7、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

  8、有關法規政策規定的應由甲方承擔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第五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全面執行本合同附件《深圳市羅湖區________住宅區物業管理服務方案》(以下簡稱“服務方案”)。

  2、完善并制訂與“服務方案”相匹配的管理辦法和操作規程以履行本合同。如超出業主公約與本合同以外制訂涉及業主權利義務的物業管理辦法的,以及向業主收取本合同約定以外的其他費用的,應事先報告并獲得業主大會批準。

  3、有權選聘有資質的專業公司承擔本住宅區的單項管理業務并支付費用、但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整體管理權利和義務轉讓給第三人,不得將任何單項業務承包給個人。

  4、遵照國家、地方物業管理服務收費規定,乙方應在本住宅區顯著位置長期公示物業管理服務項目、服務內容、服務標準、收費標準等內容。

  5、負責編制房屋及附屬設施、設備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和大中修方案,經甲方審定后組織實施。

  6、購買本住宅區的公共財產及公眾責任險。

  7、作為提供物業管理和服務的對價,乙方每年年度終了時按年度物業管理總支出的10%計提物業管理服務傭金(以下簡稱“傭金”)一次。

  8、本住宅區物業管理服務費所有收支賬目,按政府規定由乙方每3個月向業主公布一次,張貼時間不少于15天,賬目公布前送交甲方審核備存。賬目公布時間為每季度后的次月15日以前,特殊情況延遲公布賬目需書面告知甲方。

  9、鑒于乙方一直是本住宅區的事實物業管理人,乙方有權力追繳歷年來業主欠繳的物業管理費用。

  10、對本住宅區的公共或共用設備、設施和相關場地,乙方不得擅自占用和改變使用功能,如需在本住宅區內改、擴建或完善配套項目,須報甲方和有關部門批準后方可實施。

  11、為使本住宅區物業的保值、升值,乙方應采取積極有效的措施,阻止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擅自改變本住宅區既定的使用用途及功能。尤其阻止將住宅用作商業、辦公、集體宿舍或其他非一般住宅的用途。

  12、建立本住宅區的物業管理檔案并負責及時記載有關變更情況并及時書面通知甲方。

  13、開展積極向上、健康的社區文化活動和便民服務工作。

  14、本合同終止時,及時向甲方移交原委托管理的全部物業及其各類管理檔案、財務等資料;移交本住宅區的公共財產,包括物業管理費結余、公共收入積累形成的資產等。

  15、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應由乙方承擔的其他權利、義務和責任。

  第六條物業管理服務標準

  本住宅區定位為高檔次的住宅區,乙方應執行與之相匹配的物業管理服務標準。具體按《深圳市羅湖區________住宅區物業管理服務方案》中的相關條款執行。

  第七條物業管理服務費收取標準及管理

  1、本住宅區物業管理服務費按如下標準收取:別墅物業每平方米5.20元/月;復式別墅每平方米3.55元/月;高層物業每平方米3.60元/月;多層物業每平方米2.30元/月;商業物業每平方米5.00元/月-6.00元/月;服務樓每平方米2.50元/月(以上物業面積均按建筑面積計算)。

  2、本住宅區物業管理服務費由乙方按月直接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乙方應在每月10號前,向已繳費業主提供上月物業服務收費明細賬單并接受業主查詢。乙方必須按政府規定和程序收費,不得亂收費,做到計費準確,收費公開透明。

  3、物業管理服務費的結余部分歸全體業主所有,用于彌補以后物業管理費的不足,未經業主大會同意,乙方不可支配使用。

  第八條專項本體維修基金的收支管理

  1、本住宅區專項本體維修基金按政府收費標準收取:高層每平方米建筑面積0.25元/月;多層每平方米建筑面積0.15元/月(別墅除外)。隨物業管理服務費一齊由乙方直接向業主收取,管理處對本體基金以房屋本體每棟為單位進行專(記)帳管理,并設立專用賬號存儲本物業的本體基金。

  2、本住宅區專項本體維修基金的使用,按政府規定的專項本體維修基金使用范圍專款專用,乙方先立項報價,甲方審核簽字后實施的程序進行運作。

  3、本住宅區專項本體維修基金的收支、使用賬目,每3個月由甲方向業主公布一次,張貼時間不少于15天,接受全體業主的監督,賬目公布前由甲方送交乙方核查備存。賬目公布時間為每季度后的次月15日以前。

  4、業主拖欠專項本體維修基金的,由乙方按照拖欠物業管理服務費的規定辦法進行處理。

  5、本住宅區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的交納、使用、續籌、管理等,按《深圳市房屋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管理規定》執行。

  第九條公共設施及業主共有物業收入及管理

  1、本住宅區屬業主私家車位以外的所有室內、室外停車位實行統籌使用,暫定每車每月車位使用費(含車場管理費)為220元。

  2、本住宅區的業主私家車位,每月每個車位需繳納車場管理費30元,與物業管理費合并使用。

  3、本住宅區產權屬于乙方的室內停車位(除已出售的部分)共計76個,由乙方有償提供給全體業主使用,每月由乙方按每個車位每月200元(不含車場管理費)的固定標準凈提取76個車位使用費。

  4、本住宅區的臨時停車的收費按市政府指導價執行。

  5、本住宅區嚴格控制外來車輛的停放,除極其特殊的情況外,禁止外來車輛停泊過夜。

  6、乙方對物業產權人、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的維修養護,及其他特約服務,采取成本核算方式,按實際發生費用計收;但甲方有權對乙方的上述收費項目及標準進行審核和監督。

  7、本住宅區公共區域的電梯廣告及相關收入、除乙方權屬之外的停車場收入、特約服務收入等,歸全體業主所有,和物業管理費合并使用。

  第十條合同的終止、續約與交接

  1、本住宅區物業管理服務合同到期后,雙方合同關系即終止。乙方應提前30天按政府、行業法規,填報固定資產、辦公、設備、住宅區資料等交接清單,送甲方審核。住宅區物業收費財務賬目,應于合同終止后的10日之內,送交甲方審核,由甲方聘請專業財務公司進行審計。

  2、乙方愿意續約的,應在合同到期前60天,書面通知甲方。由甲方在合同到期前30天召開業主大會決定續約與否。如本住宅區全體業主所持投票權2/3同意續約的,將直接與乙方續簽合同。

  3、本住宅區業主大會表決結果達不到全體業主所持投票權2/3以上的,原合同到期后自行終止。由甲方另行招聘物業管理服務公司。

  4、新老物業管理公司的交接過渡期最長為2個月,乙方應提供過渡期物業管理服務;2個月過渡期滿后,必須按規定進行交接、撤離。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

  1、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完成規定服務標準或直接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相應補償;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限期整改,并有權終止合同。

  2、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能完成服務標準或損害物業共同利益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相應補償。給業主個人造成損害的,應向業主個人賠償損失。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并有權終止合同。

  3、甲、乙雙方如有采取不正當競爭手段而取得物業管理服務權或致使對方失去物業管理服務權,或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責任。

  5、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并按有關法規政策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6、甲乙雙方以及業主因物業服務發生爭議的,應盡量平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羅湖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判決結果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7、合同期未滿,乙方擅自提前停止物業管理服務的;乙方不按時交接、撤離的,均應向甲方賠償實際損失。

  第十二條其他事項

  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以進一步協商并簽訂補充協議約定,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附件《深圳市羅湖區________住宅區物業管理服務方案》是本合同有效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含附件)正本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備案)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對甲乙雙方及本住宅區全體業主均具約束力。

  甲方:深圳市羅湖區________住宅

  乙方:深圳______發展公司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

遼寧省物業服務合同(LF-2024-2701) 篇15

  第一條 物業基本情況

  座落位置: 市 區 路(街道) 號;占地面積: 平方米;建筑面積: 平方米;其中住宅 平方米;物業類型: (住宅區或組團、寫字樓、商住樓、工業區、其他/低層、高層、超高層或混合)。

  第二條 委托管理事項

  1.房屋建筑本體共用部位(樓蓋、屋頂、梁、柱、內外墻體和基礎等承重結構部位、外墻面、樓梯問、走廊通道、門廳、設備機房、)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2.房屋建筑本體共用設施設備(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煙囪、共用照明、天線、中央空調、暖氣干線、供暖鍋爐房、加壓供水設備、配電系統、樓內消防設施設備、電梯、中水系統等)的維修、養護、管理和運行服務。

  3.本物業規劃紅線內屬物業管理范圍的市政公用設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溝渠、池、井、綠化、室外泵房、路燈、自行車房棚、停車場)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4.本物業規劃紅線內的屬配套服務設施和公共環境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及清潔衛生。

  5.交通、車輛行駛及停泊。

  6.配合和協助當地公安機關進行安全監控和巡視等保安工作,(但不含人身、財產保險保管責任)。

  7.社區文化娛樂活動。

  8.物業及物業管理檔案、資料;

  9.法規和政策規定由物業管理公司管理的其它事項;

  第三條 物業服務合同范本期限

  本合同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日止。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與物業管理公司議定年度管理計劃、年度費用概預算、決算報告;

  2.對乙方的管理實施監督檢查,每年全面進行一次考核評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管理失誤,經市政府物業管理主管部門認定,有權終止合同;

  3.委托乙方對違反物業管理法規政策及業主公約的行為進行處理:包括責令停止違章行為、要求賠償經濟損失及支付違約金、對無故不繳、交有關費用或拒不改正違章行為的 責任人采取停水、停電等催繳催改措施;

  第五條 管理目標

  乙方根據甲方的委托管理事項制定出本物業“管理分項標準”(各項維修、養護和管理的工作標準和考核標準),與甲方協商同意后作為本合同的必備附件。乙方承諾,在本合同生效后年內達到的管理標準;年內達到管理標準,并獲得政府主管部門頒發的證書。

  第六條 管理服務費用

  1.本物業的管理服務費按下列第 項執行:

  2.管理服務費標準的調整按下列第 項執行:

  3.乙方對物業產權人、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的維修養護,及其他特約服務,采取成本核算方式,按實際發生費用計收;但甲方有權對乙方的上述收費項目及標準進行審核和監督。

  4.房屋建筑(本體)的共同部位及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與更新改造,由乙方提出方案,經雙方議定后實施,所需經費按規定在房屋本體維修基金中支付。房屋本體維修基金的收取執行市政府物業管理主管部門的指導標準。甲方有義務督促業主繳交上述基金并配合維護。

  5.本物業的公用設施專用基金共計 元,由甲方負責在 時間內按法規政策的規定到位,以保障本物業的公用配套設施的更新改造及重大維護費用。

  6.乙方在接管本物業中發生的前期管理費用 元,按下列第 項執行:

  7.因甲方責任而造成的物業空置并產生的管理費用,按下列第 項執行:

  第七條 獎懲措施

  1.乙方全面完成合同規定的各項管理目標,甲方分別下列情況,對乙方進行獎勵;

  2.乙方未完成合同規定的各項管理目標,甲方分別下列情況,對乙方進行處罰:

  3.合同期滿后,乙方可參加甲方的管理招投標并在同等條件下優先獲得管理權,但根據法規政策或主管部門規定被取消投標資格或優先管理資格的除外。乙方全部完成合同責任并管理成績優秀,多數業主反映良好,可以不參加招投標而直接續訂合同。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完成規定管理目標或直接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相應補償;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限期整改,并有權終止合同。

  2.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能完成管理目標或直接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相應補償。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并有權終止合同。

  3.因甲方房屋建筑或設施設備質量或安裝技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擔責任并負責善后處理。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當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擔責任并負責善后處理。(產生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有關部門的鑒定結論為準) 4.甲、乙雙方如有采取不正當競爭手段而取得管理權或致使對方失去管理權,或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應當承擔全部責任。

  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共一頁,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備案)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年  月  日

遼寧省物業服務合同(LF-2024-2701) 篇1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

  資質等級:________,資質證書編號:__________

  住 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__________ (物業名稱)的物業服務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本合同所涉及的建筑區劃(以下簡稱本建筑區劃)基本情況

  建筑區劃名稱:

  建筑區劃類型:_____(住宅、別墅、商務寫字樓、醫院、學校、商業、工業、車站、碼頭、機場、其他物業類型)

  座落位置:成都市_______區(市、縣)_______路(街道)_______段(巷)_______號附_______號;

  四至范圍(規劃平面圖):

  東 南

  西 北

  占地面積:__________平方米;

  總建筑面積: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住宅_____平方米,非住宅_____平方米;

  物業構成見附件一,建筑區劃劃分意見書見附件二。

  第二條 乙方為本建筑區劃配備的物業服務力量情況,詳見附件三。

  第三條 甲方應于 (具體時間)向乙方提供物業服務用房。物業服務用房建筑面積_______平方米,位于 _______。

  物業服務用房屬全體業主所有,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內無償使用,但不得改變其用途。

  第四條 建筑物專有部分損壞時,業主、使用人可以向乙方報修,也可以自行維修。經報修由乙方維修的,維修費用由業主、使用人承擔。

  第五條 乙方提供的物業公共服務事項和質量應符合下列約定:

  (一)建筑物共有部位及設施設備的使用、管理和維護,詳見附件四;

  (二)公共綠化的維護,詳見附件五;

  (三)公共區域環境衛生的維護,詳見附件六;

  (四)公共區域的秩序維護,詳見附件七;

  (五)物業使用中禁止行為的告知、勸阻、報告,詳見附件八;

  (六)物業維修、更新、改造費用的帳務管理,詳見附件九;

  (七)物業服務檔案和物業檔案的保管,詳見附件十;

  (八)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乙方承接本建筑區劃的物業服務時,甲方應當配合乙方對建筑物共有部分及其相應檔案進行查驗,并按規定向乙方移交物業檔案、物業服務檔案、業主名冊等物業服務所必需的相關資料。

  甲方、乙方、原物業服務企業或其他管理人對查驗、移交中發現的問題及相應解決辦法應采用書面方式予以確認。具體內容詳見附件十三。

  第七條 乙方根據物業的使用性質和特點及下述約定,按房屋建筑面積向業主收取物業公共服務費用。

  1、住宅建筑區劃內:

  住宅用房:_____元/月·平方米; 其中:綠化養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環境衛生維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秩序維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物業共有部位、共有設施設備日常運行和維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物業共有部位、共有設施設備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 元/月·平方米; 管理人員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辦公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固定資產折舊費:_____元/月·平方米; 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非住宅用房:_____元/月·平方米; 其中:綠化養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環境衛生維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秩序維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物業共有部位、共有設施設備日常運行和維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物業共有部位、共有設施設備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 元/月·平方米; 管理人員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辦公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固定資產折舊費:_____元/月·平方米; 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集中供熱、供暖等系統的運行與維護費、建筑物附屬設施設備按規定需強制檢測的費用,依據其實際支出,由業主在上述物業服務費用外合理分攤,具體費用標準由甲方、相關業主與乙方另行約定。

  在本合同期內,業主擅自將住宅用房改為非住宅用房的,該房屋應分攤的物業公共服務費用為 元/月·平方米。

  2、別墅建筑區劃內:

  住宅用房:_____元/月·平方米; 其中:綠化養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環境衛生維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秩序維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物業共有部位、共有設施設備日常運行和維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物業共有部位、共有設施設備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 元/月·平方米; 管理人員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辦公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固定資產折舊費:_____元/月·平方米; 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非住宅用房:_____元/月·平方米; 其中:綠化養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環境衛生維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秩序維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物業共有部位、共有設施設備日常運行和維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物業共有部位、共有設施設備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 元/月·平方米; 管理人員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辦公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固定資產折舊費:_____元/月·平方米; 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在本合同期內,業主擅自將住宅用房改為非住宅用房的,該房屋應分攤的物業公共服務費用為 元/月·平方米。

  3、 建筑區劃內:

  非住宅用房:_____元/月·平方米;其中:綠化養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環境衛生維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秩序維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物業共有部位、共有設施設備日常運行和維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物業共有部位、共有設施設備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 元/月·平方米; 管理人員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辦公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固定資產折舊費:_____元/月·平方米; 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住宅(別墅除外)用房:_____元/月·平方米; 其中:綠化養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環境衛生維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秩序維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物業共有部位、共有設施設備日常運行和維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物業共有部位、共有設施設備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 元/月·平方米; 管理人員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辦公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固定資產折舊費:_____元/月·平方米; 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在本合同期內,業主擅自將住宅用房改為非住宅用房的,該房屋應分攤的物業公共服務費用為_____元/月·平方米。

  本條約定的物業服務費用不含物業保修期滿后建筑物及其附屬設施維修、更新、改造的費用,建筑物及其附屬設施維修、更新、改造的費用在建筑物及其附屬設施維修資金中列支,并按業主專有部分占建筑物總面積比例分攤。

  第八條 業主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按本合同的約定足額繳納物業服務費用。

  第九條 按照價格法相關規定,依據上年度成都市物價指數標準及物業服務質量的年平均業主滿意度情況,物業服務收費標準可以相應上浮或下調;具體調整比例由甲、乙方雙方另行約定。

  第十條 本合同有效期間,乙方按下述第_____種計費方式確定物業服務費用:

  (一)包干制。由業主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第七條約定的物業服務費用,盈余或者虧損均由乙方享有或者承擔。

  (二)酬金制。在本合同第七條約定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中按下述第_____種方式提取酬金,其余全部用于本合同約定的支出,結余或者不足均由業主享有或者承擔。

  1、每 (月/年)在應收的物業服務費用中按_____%的比例提取酬金;

  2、每 (月/年)在應收的物業服務費用中提取 元的酬金。

  (三)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 物業服務費用(物業服務資金)按 (年/季/月)交納,業主應在 (每次繳費的具體時間)履行交納義務。 業主逾期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的,違約金的支付約定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 物業服務費用實行酬金制方式計費的,乙方應向全體業主公布物業服務年度計劃和物業服務資金年度預決算,每年 月 日向全體業主公布物業服務資金的收支情況,并接受 審計監督。

  對物業服務資金收支情況有爭議的,甲乙雙方同意采取以下方式解決:

  (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 本建筑區劃內按規劃配建的停車場(庫)、位,由乙方進行管理和維護的,乙方應當按照有關規范設置相關標識,并按照相關規定做好停車場(庫)的照明、消防、環境衛生等工作。具體內容詳見附件十一。

  第十四條 停車場(庫)收費分別采取以下方式:

  (一)依法屬于全體業主共有的停車場(庫),車位使用人應按露天機動車車位 元/個·月、車庫機動車車位 元/個·月、露天非機動車車位 元/個·月、車庫非機動車車位 元/個·月的標準向乙方交納費用。

  乙方按以下第 種方式提取報酬:

  1、按 元/月;

  2、按費用收入 %/月。

  乙方提取上述報酬后所剩下的停車場(庫)的經營收益,歸全體業主所有。

  (二)機動車停車場(庫)屬于開發建設單位所有的,應當首先滿足本建筑區劃內的業主、使用人停車需要;車位使用人應按露天車位 元/個·月、車庫車位 元/個·月的標準向乙方交納費用。

  委托乙方管理的,乙方按以下第 種方式提取報酬:

  1、按 元/月;

  2、按費用收入 %/月。

  (三)機動車停車場(庫)車位所有權或使用權由業主購置的,車位承租使用人應按露天車位 元/個·月、車庫車位 元/個·月的標準向乙方交納費用。

  第十五條 停車人對車輛停放有保管要求的,由停車人與乙方另行約定。

  第十六條 本建筑區劃內下列共有部分委托乙方經營的,其經營收費約定如下:

  (一)網球場:

  (二)游泳池:

  (三)電梯轎廂:

  (四) :

  (五) :

  (六) :

  上述經營收入扣除乙方經營成本后,收益按下列約定分配: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2、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應當就上述共有部分的經營所得收入單獨列帳,并至少每半年在建筑區劃內書面公告經營所得收入的收支情況。經營所得收入扣除乙方經營成本、收益后,其剩下收益歸全體業主或者相關業主所有。

  第十七條 物業服務費計費方式采用本合同第十條第二項或者第三項約定的,物業服務費中按實結算的部分年終結余或不足的處理方式:

  (一)年度結算結余部分,按以下第____種方式處理:

  1、轉入下年繼續使用;

  2、直接納入建筑物及其附屬設施維修資金;

  3、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年度結算不足部分,按以下第____種方式處理:

  1、由業主于次年第一個月底之前,按照其專有部分占建筑物總面積的比例追加補足;

  2、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八條 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屬設施維修資金的,乙方應當按照相關規定于每年12月31日前向甲方提出下一年度維修計劃和建筑物及其附屬設施維修資金使用方案。

  甲方應當將維修資金使用方案等在建筑區劃內向全體業主或者相關業主公布,并每 個月定期向全體業主或者相關業主公布一次建筑物及其附屬設施維修資金使用情況。

  第十九條 本建筑區劃內,乙方、業主應按照規定向供水、供電、供氣、信息、環衛等專業單位交納水、電、氣、信息、環衛等有關費用。業主自用的,由上述專業單位向業主收取;乙方使用的,由上述專業單位向乙方收取;部分業主共同使用的,由相關業主分攤;全體業主共同使用的,由全體業主分攤。

  乙方接受供水、供電、供氣、信息、環衛等專業單位的委托代收水、電、氣、信息、環衛等費用的,不得向業主收取手續費等額外費用。

  第二十條 乙方應當協助業主配合有關部門、單位作好建筑區劃內計劃生育、流動人口管理、犬只管理等工作。

  第二十一條 甲方相關的權利義務:

  (一)決定建筑物及其附屬設施維修資金使用、續籌方案,并監督實施;

  (二)在其制定的《管理規約》中向業主明示物業裝飾裝修中的注意事項、禁止事項等事項;

  (三)督促業主、使用人按時交納物業服務費用;對業主或使用人違反《管

  理規約》的行為予以勸阻、制止;

  (四)授權乙方對業主、使用人違反《管理規約》的行為,依照《管理規約》的約定進行勸阻、制止;

  (五)監督、檢查乙方各項方案和計劃的實施,并每年對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履行物業服務情況進行一次全面考核評定;

  (六)不得干涉乙方依法、依本合同約定內容所進行的物業服務活動;

  (七)協助乙方做好物業服務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

  (八)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義務。

  第二十二條 乙方相關的權利義務:

  (一)負責本建筑區劃內的日常物業服務工作,并配備本合同第二條所列物業服務力量履行本合同;

  (二)根據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和本合同的約定,開展各項物業服務活動,但不得侵害業主、使用人及他人的合法權益;

  (三)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本合同的約定,向業主或使用人收取物業服務費用,通過合法有效的方式解決拖欠物業服務費用的問題;

  (四)按照相關規定,建立健全“辦事制度、辦事紀律、收費項目和標準”等信息公開制度。

  (五)接受甲方、業主委員會的監督,定期向甲方報告物業服務合同履行情況,及時向甲方公告本建筑區劃內的重大物業服務事項;采取酬金制計費方式的,應當每 個月在本建筑區劃內公布一次按實結算項目的物業服務資金收支帳目;

  (六)結合本建筑區劃的實際情況,編制物業服務方案、年度服務計劃、年度維修養護計劃等;

  (七)可選聘專業公司承擔本建筑區劃內的 、 的專項服務,但不得將本建筑區劃內的整體服務責任轉讓給第三方,并對專業公司的服務行為承擔連帶責任;

  (八)協助有關部門制止違法、違規的行為;

  (九)將房屋裝飾裝修中的禁止行為和注意事項書面告知業主,并按規定與業主簽訂房屋裝飾裝修管理服務協議。

  (十)不得擅自占用和改變本建筑區劃內共有部分的用途;如需在本建筑區劃內改、擴、重建或完善配套項目,應與甲方協商并經專有部分占建筑物總面積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且占總人數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同意后,報有關部門批準方可實施;

  (十一)本合同依法解除、協商解除、單方解除或者期滿終止時,乙方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和本合同約定退出本建筑區劃的物業服務,并按有關規定和本合同約定辦理移交手續和項目退出手續;

  (十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義務。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期限 年,自 年 月 日 時起至 年 月 日 時止。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前 日,甲、乙雙方應就是否另行簽訂物業服務合同進行協商;經雙方協商未能達成協議的,乙方應在本合同期限屆滿后 日內繼續履行本合同。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自解除之日起 日內,甲、乙雙方按規定辦理交接手續。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終止、解除時,乙方應將物業服務用房、物業檔案、物業服務檔案、業主名冊等屬于全體業主所有的財物及時完整地移交給業主委員會,并按照《成都市物業管理條例》等相關規定辦理移交和項目退出手續。

  乙方逾期不按約定、規定辦理移交工作、退出項目的,由乙方向全體業主每日支付違約金 元,并從本合同第三十三條約定的履約保證金中予以抵扣。

  第二十七條 在物業服務中發生下列事由,乙方不承擔責任。

  (一)因不可抗力導致物業服務中斷的;

  (二)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但因建筑物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損失的;

  (三)因維修養護建筑物共有部分需要且事先已告知業主、使用人,暫時停水、停電、停止附屬設施設備使用等造成損失的;

  (四)因非乙方責任出現供水、供電、供氣、信息、通訊、有線電視及其他附屬設施設備運行障礙造成損失的;

  (五)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八條 乙方的物業服務達不到本合同第五條約定的服務事項和質量的,應以本合同第七條第____項約定收取的物業服務費用為基數向全體業主或相應業主支付________元的違約金,并賠償由此給業主造成的損失。

  第二十九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擅自提高物業服務收費標準的,對超出標準的部分,業主有權拒絕支付;已經支付的,業主有權要求乙方____倍返還。

  第三十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義務,或者發生法律、法規、規章規定不得繼續從事物業服務活動的其他情形,致使不能完成本合同第五條約定的服務事項和質量的,甲方有權依法解除本合同,并有權要求乙方按其減少的服務支出予以賠償;乙方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或物業服務費用應當返還給相應業主、使用人。

  甲方解除本合同的,乙方應當在甲方通知的 日內與甲方及其新選聘的物業服務企業或其他管理人完成交接手續。

  第三十一條 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履行物業服務,導致業主、使用人人身、財產損害的,乙方應承擔相應賠償責任;賠償金可從本合同第三十三條約定的履約保證金中予以抵扣。具體內容詳見附件十二。

  第三十二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義務,致使乙方不能完成本合同第五條約定的服務事項和質量的,乙方有權依法解除本合同;全體業主應以本合同第七條第 項約定的物業服務費用為基數向乙方支付 元的違約金,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全體業主應予經濟賠償。

  第三十三條 乙方應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內,向甲方交納履約保證金

  元,作為乙方履行合同的保證。

  本合同期間,乙方交納的履約保證金按照本合同的約定被動用后,乙方應當自上述履約保證金被動用之日起15日內足額補存。

  本合同期限屆滿后,甲方應在本合同期限屆滿之日起30日內將履約保證金本息余額如數退還乙方。

  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五條約定的服務事項和質量履行本合同,有違約行為發生的,甲方按照本合同第二十八條約定的違約金 元,從履約保證金中予以抵扣。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其他相關違約責任的約定:

  (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十五條 本合同履行期間,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甲、乙雙方應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第三十六條 凡因本合同產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選擇下列第 ( )種方式解決:

  (1)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三十七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

  第三十八條 補充協議及本合同的附件均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及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宜,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

  第三十九條 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共 頁,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一份由乙方向物業所在地區(市)縣房產管理部門備案。

  自本合同備案之日起5日內,甲、乙雙方應就本合同備案情況和本合同約定的內容在本建筑區劃內公示,公示期限不低于30天。

  第四十條 本合同自 起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遼寧省物業服務合同(LF-2024-2701) 篇17

  委托人(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聯系電話:

  傳真:

  受托人(以下簡稱乙方):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聯系電話:

  根據《物業管理條例》、《南寧市物業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方委托乙方對辦公用房進行物業管理服務。雙方在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本合同。

  第一章 物業基本情況

  第一條 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名稱:

  物業類型:

  物業服務面積:

  第二章 物業服務內容與質量標準

  第二條 本項目物業服務的內容:

  1、對本樓層內物業公共部分(包括公共門廳、公共走廊、公共樓梯間、衛生間等)及相關場地的維修、養護及管理;對樓層主體結構、承重結構的維護管理。

  2、對辦公樓層物業共用設施設備(包括供水、供電、供熱、供冷、電梯、消防安全監控設施、公共照明設施、樓層內各種標示牌、導示牌等)及相關場地的維修、養護及管理。

  3、對本物業公共部分和相關場地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及雨水、污水管道的疏通(包括本樓層公共走廊、電梯門廳、會議室的清潔衛生;會議室每周進行全面打掃、清潔一次,并實行辦公室電話預約即時打掃、清潔)。

  4、公共秩序維護、安全防范等事項的協助管理。

  5、物業檔案資料管理。

  第三條 在物業管理區域內,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務包括以下事項:

  1、無償服務包括:信件、報刊收發,搬運辦公物品等。

  2、特約有償服務:提供有償服務的費用由甲乙雙方根據實際情況協商確定。

  第四條 在本物業管理區域內,乙方負責物業的日常服務、管理工作,并委派有崗位資格證書的人員從事服務和管理工作。

  第五條 乙方提供物業服務應達到以下約定的質量標準。

  1、辦公室內走廊外觀、公共秩序維護及安全防范:

  (1)外觀整潔、無污跡。

  (2)對物業服務區域范圍實行24小時保安執勤,對安全監控設施24小時監控。白天和晚上對物業服務區域至少進行巡查兩次以上。

  2、物業共用部分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及管理:

  (1) 每日巡查一次本物業管理范圍內的公共設施設備,做好巡查記錄,需要維修時,屬于小修范圍的,及時組織修復;屬大、中修范圍或者需要更新改造的,及時編制維修、更新改造計劃和維修資金使用計劃,向甲方提出報告和建議,根據批復組織維修或者更新改造。

  (2) 每周全面檢查一次本辦公樓層共用部位的使用情況,需要維修時,及時編制維修計劃和專項維修資金使用計劃,向甲方提出報告和建議,根據批復組織維修。

  (3) 設施設備標志齊全、規范,責任人明確;操作維護人員嚴格執行設施設備操作規程及保養范圍;設施設備運行正常;制定有各種設備故障突發事件的應急方案。

  (4) 本層辦公樓層及配套設施完好率98%,零修、急修及時率100%(零修:從接到報修到維修人員到場維修不超過30分鐘,急修:從接到報修到維修人員到場維修不超過15分鐘),維修工程質量合格率100%、回訪率100%、公共照明完好率99%,物業使用人滿意率90%。

  3、清潔、保潔服務:

  (1)公共區域每日清掃2次,并實行全天候保潔,垃圾清運每日1次。

  (2)每周對垃圾桶進行衛生消毒滅菌1次;

  (3)公共場地保持清潔,無紙屑、煙頭等廢棄物;

  (4)對甲方辦公室的衛生每周進行打掃一次,如因乙方工作特殊情況,辦公室清潔工作可順延進行,但應及時通知甲方。在乙方為甲方辦公室做保潔期間,甲方應給予必要的配合,同時安排相關人員現場監督,避免因物品丟失或損壞引起的甲乙雙方扯皮糾紛,影響雙方合作關系。

  4、綠化養護:對室內綠色植物進行養護服務。花盆外觀清潔,花草樹木長勢良好,無枯死植株及未清理的枯葉、落葉。定時施肥、澆水。

  第六條 乙方提供的物業服務質量應當達到本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

  第三章 物業服務費用

  第七條 物業服務價格按照上年度政府采購價格計費,物業服務費為 元/㎡·月,由甲方按物業服務面積按月向乙方支付。

  甲方物業服務面積合計: ㎡。每月物業服務費 萬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元),全年物業服務費 萬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元)。

  第八條 物業服務費主要用于以下開支:

  (1)乙方管理服務人員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2)物業共用部位的日常維護與保養費用;

  (3)物業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維護與保養費用;

  (4)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和相關場地的清潔衛生,垃圾清掃,雨、污水管道的疏通費用;

  (5)公共綠化的養護和管理費用;

  (6)車輛進出、停放秩序管理費用;

  (7)公共秩序和環境衛生維護、安全防范等事項的協助管理費用;

  (8)乙方辦公費用;

  (9)乙方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10)法定稅費;

  (11)乙方的利潤。

  第九條 單次金額在人民幣叁佰元(300元)以上的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養護運行費用由甲方另行支付,支付標準按照面積的比例分攤執行。包括:中央空調維保費、電梯維保費、電梯年檢費、消防系統維保費、供水系統維保費。供電系統維保費、公共照明系統維保費、給排水系統維保費、發電機維保費、公共通道、道路維護費、外墻清洗費、垃圾處理費等。

  第十條 下述單次金額在人民幣叁佰元(300元)以下的小修、更新項目費用由乙方支付:

  (1)維修、更換照明燈、燈座、燈頭、照明開關、插座、線路。

  (2)更換熔斷器,維修、更換斷路器、空氣開關。

  (3)內、外墻面(含玻璃幕墻、墻體、地面、頂棚、天面)的小修補維修、更換水龍頭、沖水閥、供水管、排水軟管、地漏、洗手盆等衛生間設施。

  (4)供電設備、線路的小修、維護。

  (5)電梯廳和公共走廊及消防通道的門窗修補、零配件更換。

  第十一條 物業服務費按月繳納,甲方應在下月5日前繳納上月費用。交費方式為轉賬支付,乙方應于確認轉款到賬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開具正式發票并送交甲方。

  第十二條 在本物業管理區域內,共用設施設備和公共性服務中所發生的水、電等“公共能耗費”,不屬于物業服務費列支的范圍,另行按其擁有的專有部分物業建筑面積分攤。

  第十三條 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標準收取物業服務費,并按本合同約定的服務內容和質量標準提供服務,盈余或者虧損均由乙方享有或者承擔。乙方不得以虧損為由擅自增加費用、降低服務標準或減少服務項目。

  第四章 雙方的權利義務

  第十四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

  (一)甲方享有以下權利:

  1、監督乙方履行物業服務合同;

  2、有權對乙方實施的物業服務行為提出意見和建議;

  3、跟乙方協調相關物業管理事宜;

  4、對乙方不當服務行為,有權要求限期整改;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二)甲方應履行的義務:

  1、與乙方簽訂物業服務合同并按合同約定支付物業服務費;

  2、甲方應配合和協助乙方進行物業的承接與驗收工作;

  3、乙方因維修物業或者公共利益,需臨時占用、挖掘場地的,協助乙方做好相關物業使用人的思想工作,并協助乙方在約定的期限內恢復原狀;

  4、協助乙方履行本合同;

  5、協調、配合乙方共同處理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相關遺留問題;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十五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

  (一)乙方享有以下權利:

  1、按照本合同約定提供管理服務;

  2、按照本合同約定收取物業服務費及本合同約定的其他費用;

  3、接受物業使用人的委托,提供特約服務;

  4、制止物業使用人違反《管理規約》的行為;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二)乙方應履行的義務:

  1、乙方應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提供物業管理服務;

  2、乙方提供的物業服務應當達到本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

  3、接受甲方的監督;

  4、及時受理、處理物業管理相關投訴;

  5、協助做好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安全防范工作,發生危險時,應采取緊急措施,并及時報警;

  6、不得在處理物業管理事務的活動中侵犯甲方的合法權益;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五章 合同的期限、終止及解除

  第十六條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十七條 甲乙雙方均不得提前解除本合同,但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前解除本合同:

  1、物業項目因拆遷等原因滅失的;

  2、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無法正常履行的;

  3、乙方嚴重違反本合同約定,不按本合同履行義務,經甲方決定解除合同的;

  4、因甲方不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致使物業管理活動無法正常開展,乙方要求提前解除合同的。

  第十八條 本物業管理區域出現本合同約定的提前解除合同的情形,解除合同的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合同自書面通知送達對方15日后解除。合同提前解除的,甲乙雙方應在合同解除之日起15日內完成交接事項。在辦理交接期間,乙方應維護本物業管理區域正常生活秩序,甲方應督促物業使用人向乙方支付交接期間的物業服務費。

  第六章 違約責任

  第十九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導致乙方無法達到本合同約定的服務內容和服務質量標準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合理期限內解決;逾期未解決的,由甲方按當月服務費額5%的標準賠償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第二十條 乙方提供的管理服務達不到本合同約定的服務內容和服務質量標準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內改進,乙方未能改進的,由乙方按當月服務費額5%的標準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第二十一條 未按本合同約定的情形,單方擅自解除本合同的,應按本合同標的額的5%的標準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第二十二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擅自提高物業服務費標準和其他相關費用標準的,甲方就超額部分有權拒絕交納;乙方已經收取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雙倍返還。

  第二十三條 以下情況乙方不承擔責任:

  1、由于甲方的原因導致乙方的管理服務無法達到本合同約定的服務內容和服務標準的;

  2、非乙方責任或不可抗力導致乙方的管理服務無法達到本合同約定的服務內容和服務標準的;

  3、因維修養護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需要且事先已告知甲方暫時停水、停電、停止共用設施設備使用等造成損失的;

  4、非乙方責任出現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訊、有線電視及其他共用設施設備運行障礙造成損失的;

  5、非乙方責任出現停止供水、供電、供氣、通訊及其他共用設施設備停止運行造成損失的。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如有附件,作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雙方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或南寧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或授權代表人簽字:

  或授權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遼寧省物業服務合同(LF-2024-2701) 篇18

  ________業主管理委員會_________物業管理公司

  為加強_________小區(大廈)的物業管理,保障房屋和公用設施的正常使用,為業主創造優美、整潔、安全、方便、舒適、文明的居住環境,根據_________市物業管理方面的法規和政策,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物業管理內容

  1.甲方將位于_________區_________路的_________范圍內的物業委托給乙方實行統一管理,綜合服務。

  2.管理事項包括:

  (1)房屋的使用、維修、養護;

  (2)物業范圍的公用設施、設備及場所(地)(消防、電梯、機電設備、路燈、走廊、自行車、房、棚、園林綠化地、溝、渠、池、井、道路、停車場等)的使用、維修、養護和管理;

  (3)清潔衛生(不含垃圾運到中轉站后的工作);

  (4)公共生活秩序;

  (5)文娛活動場所;

  (6)便民服務網點及物業范圍內所有營業場所;

  (7)車輛行使及停泊;

  (8)物業檔案管理;

  (9)授權由物業管理公司管理的其他事項。

  第二條 物業管理形式

  承包經營、自負盈虧。

  第三條 物業管理期限

  管理期限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到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四條 雙方權利、義務

  1.甲方權利、義務:

  (1)根據本合同規定甲方將住宅區委托乙方實行物業管理;

  (2)監督乙方對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的合理使用,并按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管理辦法撥付給乙方。

  (3)按市政府規定的比例提供商業用房(總建設面積的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給乙方,按月租金_________元租用,并負責辦理使用手續;

  (4)給乙方提供管理用房_________平方米(其中辦公用房_________平方米,員工宿舍_________平方米),按月租金_________元租用;

  (5)負責向乙方提供本住宅區工程建設竣工資料一套并在乙方管理期滿時予以收回;

  (6)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規定內容所進行的管理和經營活動;

  (7)對乙方的管理實施監督檢查,每半年一次考核評定,如因乙方完不成第六條規定的目標和指標或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有權終止合同;

  (8)負責確定本住宅區管理服務費收費標準;

  (9)委托乙方對違反物業管理法規和規章制度以及業主公約的行為進行處理:包括予以罰款、責令停工、責令賠償經濟損失,以停水、停電等措施對無故不繳有關費用或拒不改正違章行業責任人進行催交、催改;

  (10)協助乙方做好宣傳教育、文化活動,協調乙方與行政管理部門、業主間的關系;

  (11)政策規定由甲方承擔的其他責任。

  2.乙方責任、權利、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實際情況,制訂本住宅區物業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

  (2)遵守各項管理法規和合同規定的責任要求,根據甲方授權,對本住宅區物業實施綜合管理,確保實現管理目標、經濟指標,并承擔相應責任,自覺接受甲方檢查監督;

  (3)根據住宅區內大、中修的需要制訂維修方案,報甲方審議通過后,從公用設施專用基金中領取所需的維修經費;

  (4)接受甲方對經營管理過程中財務帳目的監督并報告工作,每月向甲方和住宅區管理部門報送一次財務報表,每三個月向全體業主張榜公布一次管理費收支帳目;

  (5)對住宅區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變其使用功能,乙方如在住宅區內改擴建完善配套項目,須報甲方和有關部門批準后方可實施;

  (6)乙方須本著高效、精干的原則在本住宅區設置管理機構和人員;

  (7)建立本住宅區物業管理檔案并負責及時記載有關變更情況;

  (8)負責測算住宅區管理服務費收費標準并向甲方提供測算標準與依據,嚴格按照甲方審議通過的收費標準收取,不得擅自加價;

  (9)有權依照甲方委托和業主公約的規定對物業主公約和物業管理規章制度進行處理;

  (10)在管理期滿時向甲方移交全部專用房屋及有關財產、全部物業管理檔案及有關資料;

  (11)開展卓有成效的社區文化活動和便民服務工作;

  (12)有權選聘專營公司承擔住宅區物業管理的專項業務并支付費用,但不得將住宅區物業管理的整體責任及利益轉讓給其他人或單位。

  第五條 物業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

  1.各項管理指標執行物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各項標準,要求住宅區在乙方接管后_________年內達到_________標準。

  2.確保年完成各項收費指標_________元,合理支出_________元,乙方可提成所收取管理費的_________%作為經營收入。

  第六條 風險抵押

  1.乙方在合同簽訂之日起三日內向甲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幣_________元,作為風險抵押金。

  2.乙方完成合同規定的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甲方在合同期滿后三日內退還全部抵押金及銀行活期存款利息。

  3.如由于甲方過錯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由甲方雙倍返還抵押金并賠償乙方經濟損失。

  4.如由于乙方過錯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乙方無權要求返還抵押金,并應賠償甲方經濟損失。

  第七條 獎罰措施

  1.在各項管理目標、經濟指標全面完成的前提下,管理費如有節余,甲方按節余額_________%獎勵乙方。

  2.如該住宅區被評為全國、省、市文明住宅小區,甲方分別獎勵乙方人民幣_________元(全國)、_________元(省)、_________元(市);獲得上級部門單項獎或有關榮譽的獎金另訂;如在乙方管理期間,由乙方獲得的文明小區稱號被上級部門取消,則乙方應全部返還上述獎金及銀行活期存款利息。

  3.如果甲方不完成應負的合同責任,由此而影響乙方的承包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或給乙方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甲方應當給予補償或承擔相應責任。

  4.如果乙方沒有完成合同責任或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甲方應當責成乙方限期改正,情節嚴重的處以人民幣_________至_________元的罰款,直至終止合同,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5.由乙方管理不善或重大失誤,造成住戶經濟損失或生活嚴重不便的,應當賠償甲方或業主及使用人的經濟損失。

  第八條 合同更改、補充與終止

  1.經雙方協商一致,可對本合同條款進行修訂更改或補充,以書面合同為準。

  2.合同規定的管理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各方如欲續訂合同,須于期滿前三個月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3.合同終止后,乙方可參加甲方的管理招標并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承包管理。

  第九條 其他事項

  1.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臺風、洪水、地震等),造成經濟損失的,雙方應相互體諒,共同協商,合理分攤。

  2.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附件1、2、_________、_________為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

  3.本合同正式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和物業管理部門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約束力。

  4.雙方如對合同發生爭議,協商不成的,可提請物業管理部門調解,或訴至人民法院。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1. 《_________住宅區物業情況一覽表》(略)

  2.《_________住宅區物業年收支測算表》(略)

遼寧省物業服務合同(LF-2024-2701) 篇19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同意于20xx年8月3日簽訂《物業管理合同》(以下簡稱《合同》),現雙方經協商一致,就解除該《合同》的相關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合同解除

  雙方同意于20xx年8月3日該《合同》自動解除,各方無需再通知對方合同解除。雙方互不對該《合同》的解除承擔任何責任,各方如有損失各自承擔。

  二、費用結算

  1.雙方同意于20xx年8月3日前一次性支付乙方物業管理顧問費人民幣_________萬元。甲方付款的同時乙方需向甲方開具等額的'有效發票。

  2.除本協議約定的款項外,甲方無需再向乙方支付任何費用,也無需承擔任何責任。

  三、交接工作

  1.本協議簽訂生效后三日內,乙方應向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交接完畢并撤出甲方物業。

  2.乙方應將甲方無償提供的物業管理用房恢復原狀并退還甲方。

  四、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遼寧省物業服務合同(LF-2024-2701) 篇20

  甲方:

  乙方:

  根據《物業管理條例》和相關法律、法規、政策,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協商前期物業管理服務事宜,訂立本合同。

  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名稱:

  物業類型:商鋪;

  座落位置:臨沂經濟開發區327國道與205國道交匯處

  建筑面積:50萬平方米

  第一條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對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綠化、環境衛生、安全防范、交通等項目進行維護、修繕、服務與管理;

  2、根據有關法規和政策,結合實際情況,制定本物業管理制度和《臨時管理規約》并書面告知乙方;

  3、建立健全本物業的物業管理檔案資料;

  4、維護全體業主公共利益,制止違反《前期物業服務管理合同》、《臨時管理規約》和《裝飾裝修管理服務協議》的行為;

  5、物業管理企業可委托專營企業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與服務業務,但不得將本物業的整體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6、依據《物業管理條例》、《山東省物業管理條例》中的規定和本合同的約定向乙方收取物業管理費用、停車車位維護費等相關費用;

  7、編制年度物業管理工作計劃;

  8、每一年向乙方公布物業維修、更新費用的收支帳目;

  9、提前將裝修房屋的注意事項和禁止行為書面告知乙方,并與乙方訂立《房屋裝飾裝修管理協議》;

  10、不得私自占用本物業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或改變其使用功能;

  11、向乙方提供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施、設備維修養護等有償服務;

  12、在不影響業主正常經營的前提下利用物業公共區域進行經營,所得收入優先補貼物業管理服務費用的不足,節余部分補充公共維修資金。

  二、乙方的權利義務

  1、參加業主大會,享有選舉權、被選舉權和監督權;

  2、監督甲方的物業管理服務行為,就物業管理的有關問題向甲方提出意見和建議;

  3、遵守本物業的《臨時管理規約》和《裝飾裝修管理服務協議》的管理規定;

  4、依據本合同的規定,向甲方交納物業管理費用及其他應交納的費用;

  5、裝飾裝修房屋時,和甲方簽訂《房屋裝飾裝修管理協議》,遵守有關法規、規章、政策的規定;

  6、不得占用、損壞本物業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或改變使用功能,造成損失的,應予賠償;

  7、轉讓房屋時,應事先通知甲方,并告知受讓方與甲方簽訂本協議;

  8、教育、指導所屬物業的承租人、使用人、親友訪客遵守本物業管理制度,對承租人、使用人及訪客等違反本物業管理制度造成的損失、損害承擔連帶責任;

  9、按照安全、公平、合理的原則,正確處理物業的給排水、通風、采光、維修、通行、衛生、環保等方面的相鄰關系,不得侵害他人和公共的合法權益;

  10、進入小區的各種車輛均應按指定位置停放并按規定交納相關費用。

  第二條 物業管理服務內容

  一、房屋共用部位的維護和管理

  共用部位是指物業管理區域內屬全體業主或單幢物業的業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門廳、樓梯間、水泵間、電表間、電梯間、電話分線間、電梯機房、走廊通道、傳達室、內天井、房屋承重結構、室外墻面、屋面、等部位。

  二、房屋共用設施設備的維護和管理

  共用設施設備是指物業管理區域內,屬全體業主或單幢物業的業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供水箱、水泵、排水管道、窨井、化糞池、垃圾通道、垃圾箱(房)、電視天線、電梯、照明燈具、避雷裝置、消防器具、防盜門、等設施設備。

  三、環境衛生

  1、物業管理區域內公共場所清掃、道路保潔;

  2、公共環境的消殺;

  3、生活垃圾清運;

  四、綠化養護

  物業管理區域綠化日常澆水、修剪、施肥、殺蟲、補苗。

  五、交通秩序與車輛停放

  (1)提供小區停車秩序管理服務;

  (2)保持小區安靜;

  (3)制止在非停車場地停放車輛。

  六、房屋裝飾裝修管理

  1、與業主簽訂《房屋裝飾裝修管理協議》;

  2、對違章裝修行為進行勸阻、制止;

  3、違章不聽者,及時向政府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報告。

  七、消防管理

  (1)消防宣傳;

  (2)做好消防設備的日常維護保養工作;

  (3)發現火災及時報警,并積極組織滅火;

  第三條 物業管理服務質量

  一、房屋外觀完好整潔,無亂涂亂畫現象;

  二、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護和管理

  1、共用部位無破損,共用設施設備運行正常;

  2、定期維護保養;

  3、專人維護保養;

  三、環境衛生

  1、環境整潔、無污染;

  2、生活垃圾定期清理;

  四、交通秩序與車輛停放

  1、道路暢通有序;

  2、車輛停放整齊;

  五、安全防范

  1、突發事故的緊急預案;

  2、主口實行24小時值守,區內實行定時巡邏制度;

  3、協助公安部門維護本物業區域內的公共秩序;

  六、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修理

  對房屋共用部分,共用設施損毀的進行修理。

  第四條 物業管理服務費不包括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中修以上維修和更新的費用。

  一、乙方交費時間:以開發商發出的入住通知書規定交房之日起計收;

  二、收費標準(按建筑面積)

  商業物業:按每月每平方米4元收取,

  三、不因乙方物業空置原因改變物業管理服務費的收費標準

  四、乙方出租物業時,物業管理服務費由乙方或承租方交納,乙方負有連帶責任;

  五、乙方轉讓物業時,須交清轉讓之前的物業管理服務費。

  六、物業管理服務費已包含部分共用設施設備的能耗費,但不包括公共照明等費用。

  七、甲方受乙方的委托對其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的維修、養護及其它特約服務的費用,由當事人自行約定,如維修期外龍頭、檢查線路、維修暖氣漏水等。

  八、乙方交納費用周期為每年年初預交一次。

  九、其他費用:

  露天車位使用費: 每輛每月 元

  裝修保證金:

  裝修垃圾清運費(均建筑面積):

  公攤水、電費:

  第五條 物業維修基金使用

  1、維修基金只有在保修期滿后,對物業公共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大修、更新、改造時才能使用。

  2、維修基金閑置時,除用于購買國債或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基金范圍外,禁止挪作他用。

  3、維修資金使用由甲方提出年度使用計劃,經當地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審核后劃撥。

  第六條 廣告牌設置及權益

  一、本物業區域內的廣告牌的設置3甲方統一管理;

  二、廣告牌收益用于補充物業管理資金虧損,如有盈余用于補充公共維修資金;

  三、禁止任何人在物業區域內設置廣告牌獲取私人利益;

  四、店面廣告牌按物業公司統一標準安裝,不得擅自安裝。

  第七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違反協議,未達到管理服務質量約定目標的,乙方有權要甲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且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二、乙方違反協議,使甲方未達到管理服務質量約定目標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且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三、甲方違反協議,擅自提高收費標準或亂收費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清退所收費用,退還利息并支付違約金。

  四、乙方違反協議,不按照約定繳納物業管理服務費的,甲方可以依照合同約定收取違約金或滯納金,有權要求乙方按每逾期一日加收滯納金(不得超過千分之五)。

  第八條 為維護公眾、業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預見情況下,如發生漏電、

  火災、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協助公安機關執行任務等突發事件,乙方應積極配合甲方對上述災害發生時所采取的緊急避險措施。甲方因采取緊急措施造成乙方財產損失的,雙方按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第九條 在本協議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本協議無法履行,雙方按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第十條 本協議內空格部位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協議中未規定的事宜,均遵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

  第十一條 本協議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可以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愿協商、調解或者協商、調解無效的,當事人可按下列第種方式處理: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 本協議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遼寧省物業服務合同(LF-2024-2701) 篇21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本合同當事人

  委托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委托方(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注冊地址: 地址;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物業管理條例》,在自愿、平等、協商一玫的基礎上,甲方將_______(物業名稱)委托乙方實和行物業管理,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類型:物業管理合同座落位置:____市____區____路(街道)____號:____________ 建筑面積:____平方米

  第三條 乙方提供服務的受益人為本物業的全體商戶和物業使用人,本物業的全體商戶和物業使用人均應履行本合同,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二章 委托管理事項

  第四條 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樓層、屋頂、外墻面、承重墻體、樓梯間、走廊通道、門廳等。

  第五條 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運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污水管、共用照明、中央空調、樓內消防設施設備、電梯、____、____、____。

  第六條 公共設施和附屬建筑物、構筑物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泵房、停車場、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公共部位環境衛生的管理。

  第八條 附屬配套建筑和設施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商業網點、文化體育場所____、____。

  第九條 公共環境衛生,包括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公共場所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____、____、____。

  第十條 交通與車輛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十一條 維持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監控、巡視、門崗執勤、____、____。

  第十二條 管理與物業相關的工程圖紙、住用戶檔案與竣工驗收資料。

  第十三條 委托管理費用及保證金:

  1. 管理費用標準:

  2. 保潔費:________

  3. 保安費:________

  4. 房屋設備運行費:________

  5. 維修養護費:________

  第十四條 商戶和物業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及設備的維修、養護,在當事人提出委托時,乙方須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費。

  第十五條 對商戶物業使用人違反《賣場管理規定》的行為,針對具體行為并根據情節輕重,采取批評、規勸、警告、制止、____等措施。

  第十六條 其他委托事項

  第三章 委托管理期限

  第十七條 委托管理期限為____年。自___

  第四章 甲、乙雙方權利和義務

  第十八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 乙方享有對對該場地實施統一經營管理、物業管理的權利,對管理范圍的場地、設備、設施、環境衛生、治安消防、經營秩序及各項經營活動等事務全權實施日常管理,維護商場的正常運行。

  2. 依據有關的法律、法規,制定和修改商場的各項規章制度。

  3. 乙方享有依法向甲方收取物業管理費、公共設施維修基金,經營行為保證金、公共能源及相關費用等權利。甲方不按規定交納相關費用,乙方有權向甲方收取每逾期一天3‰的滯納金,逾期20天不繳納的,乙方不再有義務提供各種管理服務,對所欠費用可采取催繳措施,直至訴送法律。

  4. 尊重甲方自主經營的權利,不干涉甲方正當的經營活動。

  5. 有權采取各種有效措施制止違反國家法律、政策和經營管理協議之行為。

  6. 在不影響整體經營布局的情況下,可利用部分空地報請乙方同意從事場外促銷活動。

  7. 依法行使政府職能部門委托的權利,接受行政主管部門的監督指導,接受物業使用人對制度執行情況的監督,聽取合理化建議和意見,不斷改進工作。

  8. 乙方可委托專業物業管理公司從事部分物業管理工作。

  第十九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 依法享有經營范圍內的依法自主經營權,服從乙方統一管理及整體的業態的統一規劃、統一布局,自覺配合乙方組織的促銷活動,維護商場的整體形象。

  2. 自覺遵守商場的各項規章制度、辦法和規定,按時足額向乙方繳納物業管理費及各種相關費用。

  3. 嚴格遵守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保護消費者的利益,執證經營,依法納稅、交繳工商行政管理費。

  4. 積極參加乙方組織的消防演練和培訓,確保經營區域的消防安全,并承擔相應的消防責任。

  5. 對經營銷售的商品自覺建立質量保證體系,確保銷售商品不損害消費者的利益。

  6. 對店鋪承租人、使用人及訪客等違反商場管理制度所造成的損失、損害等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7. 自覺配合乙方做好日常事務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工作。

  第二十條各項費用標準及交納辦法

  1、裝修保證金

  甲方如需要對店鋪進行裝修,必須按商場《裝修管理規定》執行,繳納裝修保證金,裝修需經乙方驗收合格后方可無息退還裝修保證金給乙方。

  2、物管費

  按 元/平方米/月(按建筑面積收取)每月度支付一次,提前 日收取。

  3、自用水、電費按乙方自掛表抄數收取獨立上繳;公共能源費按實際發生費用根據經營建筑面積比例據實分攤。實行月計交繳。

  4、市場推廣費

  根據實際需要,由乙方制定推廣、促銷方案,乙方代收的推廣費全部用于商場整體的營銷推廣。計 元/平方米/月(按建筑面積收取)。

  5、空調使用費

  除甲方獨立安裝使用的情況外,由乙方根據空調使用當月總費用結合甲方場地面積大小,按比例收取。

  6、其他費用按相關規定辦理。

  第二十一條違約責任

  凡有違反有關規定,甲方須向乙方支付100元-1000違約金并承擔全額賠償責任。超過規定期限加收滯納金(3‰/日),超過三天未交清款項的,乙方可以終止對甲方的物業服務項目。

  第二十二條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自乙方使用期滿完清有關手續退出商場當日為止。

  第二十三條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第二十四條附則

  《裝修管理規定》、《賣場管理規定》、《治安消防安全責任書》、《裝修協議書》為本協議有效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乙 方:

  代表人簦章: 代表人簽章:

  聯系地址: 聯系地址:

  簽訂日期: 簽訂日期:

遼寧省物業服務合同(LF-2024-2701) 篇22

  甲方:x物業服務有限公司南湖雅園服務處(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為維護小區廣大業主的共同利益,嚴格遵照小區紅線內設計規劃的各項要求,保證小區的正常秩序,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甲乙雙方一致同意就南湖雅園小區商業門面事宜簽訂如下協議:

  第一條:乙方權利

  一、乙方可以在自已購買或租賃的地點進行辦公或經營,同時在劃定的范圍內張貼自已公司的形象標志,同時發放自已公司的宣傳資料、介紹自已公司的業務。

  二、乙方有權向甲方提出關于水、電方面使用的正當要求;但必須按時交納水、電費及物業管理費。

  三、乙方享有在辦理手續等方面的優先權,在同等情況下,甲方應當先行辦理乙方公司事宜。

  第二條:乙方義務

  一、乙方向甲方出具公司資質、營業執照和稅務登記證以及房屋產權證、土地證或房屋租賃合同原件并提供復印件以供甲方公司備案。

  二、乙方委派現場代表開具公司法人代表委托書,授予期全權代表本協議所涉及的各項事宜。

  三、乙方有義務在裝修時按照行業標準對排污、排煙和噪聲進行技術處理,不得影響小區其它業主的正常生活。若有業主投訴,且確實存在必須配合整改。

  四、物業管理費的收取辦法與標準及供電協議。

  1.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從20x年11月08日起交納商鋪的物業管理費,此門面面積為800平方,物業管理費標準為1.50元/平方。20x年每月物業管理費為1000元,預交一個月。乙方交納安全用電保證金5000元,電費為1.30元/度,按月交納。

  2.乙方每月五日之前帶現金到物業辦公室財務處同時交納下月物業管理費及當月電費,逾期不交電費或物業管理費甲方有權立即停止供電及相關服務。

  五、乙方工作人員必須遵守《小區人員管理規定》,文明經營,不得騷擾和影響其他業主正常生活,在經營過程中,不得損壞公共設施、設備。垃圾按服務處指定的時間從指定的通道運到指定地點。

  六、經營過程中,乙方須指派專人負責治安工作,嚴密巡視,防止案件發生,發現情況及時向甲方報告并酌情現場處理。

  七、乙方須加強消防安全工作,每戶根據經營場所的實際面積不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及其實施細則;配備消防器材,并設置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保持防火門、防火卷簾、消防安全疏散標志、應急照明燈、機械排煙送風、火災事故廣播等設施處于正常狀態。同時注意安全用電,不得使用高負荷電熱絲、大功率電爐等電熱器件,由此引發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負責。

  八、乙方須加強內部管理,不得使用三無人員,同時政府規定須持證上崗的工種,工作人員須證件齊全,工作人員只能在規定的范圍內逗留、作業,違者服務處有權將人員請出小區。

  第三條:甲方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須根據《小區管理規定》、《武漢市物業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和制度對乙方在小區范圍內經營場所的水、電實施統一管理。

  二、甲方應制定監管制度,成立監管巡視隊,對小區范圍內的經營場所的水、電實行全方位的監管和服務。

  三、在監管過程中,甲方如發現乙方人員有違規、違章時,其監管人員有權在現場予以制止;乙方人員如有不服從管理的行為,則甲方有權采取強制糾正措施,并責令乙方限期整改,整改不力者,甲方有權追究乙方責任。

  四、甲方在執行監管過程中,必須堅持原則,秉公辦理,不得收受禮品現金、不得徇私舞弊;一經投訴并被認定為事實者,甲方將對當事人予以經濟、行政處罰直至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五、甲方須建立監管人員管理制度,預防監管人員濫用監管權利,保障乙方正常且符合規定的用水、用電及其它各項正當要求。

  六、甲方工作人員應在規章制度規定的范圍內,配合乙方,保障乙方的權利。

  七、如乙方有油煙擾民、噪音擾民(如:音響、KTV、供電、供水、制冷等設施)、污水漫溢(下水管道堵塞導致污水外溢與幸福滿灣香餐廳輪流疏通處理)等情況發生,導致業主投訴,甲方有權立即停止與投訴有關的服務,甚至停止所有服務。

  八、如乙方進行裝修或對經營用房進行改造,必須到物業管理處辦理相關手續(按物業管理處的《裝修管理協議》統一辦理),否則甲方有權終止此協議。

  第四條:違約責任

  一、甲方有關人員違反第三條中相關條款者,一經查實,視其情節輕重,甲方將給與經濟、行政處罰,情節嚴重者,提交司法機關處理。

  二、乙方人員違反第二條中相關條款者,甲方將視情節輕重,采取說服教育、拒絕進入小區、扣除保證金、停止相關服務(包括配套設施的使用),直至提交相關執法部門處理。

  第五條:辦議生效

  本協議一式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如有異議可以補充協議方式予以補充。蜂巢物業管理網收集整理。

  甲方:武漢x園物業服務有限公司乙方:

  南湖雅園服務處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遼寧省物業服務合同(LF-2024-2701) 篇23

  公共性物業服務合同

  合同登記編號:_________

  甲方(建設單位):_________

  組織名稱: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乙方(物業管理企業):_________

  企業名稱: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物業管理條例》、《重慶市物業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本物業區域《業主臨時公約》的約定,在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選聘乙方對(物業名稱)實施前期物業管理服務的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章 物業管理區域概況

  第一條 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名稱:_________;物業類型:_________;座落位置:_________;占地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四至:東至:_________南至:_________西至:_________北至:_________;

  其他:_________。

  第二條 具體物業構成明細及所配置的共用設備設施明細詳見附件一和附件二。

  第二章 物業服務事項

  第三條 乙方提供的公共性物業服務的主要內容為:

  1、物業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物業共有部位具體包括:房屋的承重結構(包括:基礎、承重墻體、梁柱、樓蓋等),非承重結構的分戶墻外墻面,屋蓋、屋面、大堂、公共門廳、走廊、過道、樓梯間、電梯井、樓內化糞池、垃圾通道、污水管、雨水管、樓道燈、避雷裝置。

  2、物業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運行和管理。具體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污水管、垃圾道、共用照明、天線、中央空調、高壓水泵房、樓內消防設施設備、電梯、_________。

  3、市政共用設施和附屬建筑物、構筑物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溝渠、水池、井、停車場、路燈、_________。

  4、公用綠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養護與管理。

  5、附屬配套建筑和設施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商業網點、文化體育娛樂場所、_________。

  6、公共場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排水管道、污水管道的疏通。

  7、交通與車輛停放秩序的管理。

  8、公共秩序、安全、消防等事項的協助管理和服務,包括安全監控、巡視、門崗執勤。前款約定的事項不含業主、非業主使用人的人身、財產保險和財產保管責任。雙方另行簽訂人身、財產保險和財產保管專項合同的,按合同約定執行。

  9、物業檔案資料管理。

  10、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的使用。

  11、裝修管理。

  12、接受業主委托,對其物業的專有部分進行維修養護(服務價格由雙方另行商定)。

  13、物業服務費和本合同規定的其他費用的收取。

  14、法律政策規定應由乙方管理服務的其它服務事項。

  第四條 在物業管理區域內,本合同特別約定的物業管理事項為: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第三章 物業服務質量

  第五條 乙方提供的物業管理服務應達到約定的標準(具體服務標準見附件三)。

  第四章 物業服務費用

  第六條 本物業管理區域的物業服務收費

  物業服務收費選擇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

  1、包干制(物業服務費用的構成包括物業服務成本、法定稅費和物業管理企業的利潤)根據本物業管理區域物業服務收費指導價格,雙方約定物業服務費用標準如下(按建筑面積計算):

  (1)住宅: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2)寫字樓: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3)商業物業: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4)其他物業:_________元/月·平方米業主向乙方交納物業服務費后,乙方按本合同約定的服務內容和標準提供服務,盈余或虧損由乙方享有或承擔。

  2、酬金制(酬金制是指在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中按約定比例或者約定數額提取酬金支付給物業管理企業,其余全部用于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的支出,結余或者不足均由業主享有或者承擔的物業服務計費方式。物業服務資金的構成包括物業服務支出和物業管理企業的酬金)本物業管理區域的物業服務資金預收標準如下(按建筑面積計算):

  (1)住宅: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2)寫字樓: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3)商業物業: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4)其他物業: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乙方選擇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對物業服務資金提取酬金:

  (1)乙方每月/每年按_________元的標準從物業服務資金中提取;

  (2)乙方每月/每年按預收物業服務資金數額_________%的比例提取。預收的物業服務支出為所交納的業主所有,由乙方代管,并由乙方按已公示的預算方案主要用于以下開支:

  a、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b、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費用;

  c、物業管理區域清潔衛生費用;

  d、物業管理區域綠化養護費用;

  e、物業管理區域秩序維護費用;

  f、辦公費用;

  g、物業管理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h、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

  i、_________。

  預收的物業服務支出應當全部用于本合同約定的支出。物業服務支出年度結算后結余部分,轉入下一年度繼續使用,物業服務支出年度結算后不足部分,由業主承擔。

  第七條 共用的專項設備運行的能源消耗,應獨立計量核算,合理向業主分攤計收。

  第八條 業主應于之日起交納物業服務費用或物業服務資金。納入物業管理范圍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因甲方原因未能按時交給物業買受人的物業,其物業服務費用或物業服務資金由甲方全額交納。業主與物業使用人約定由物業使用人交納物業服務費用或物業服務資金的,從其約定,物業使用人不按照約定交納的,業主負連帶交納責任。業主與物業使用人之間的繳費約定,業主應當自約定之日起告知乙方。物業服務費用或者物業服務資金按(年/季/月)交納,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應在(每年/每季/每月)前_________日內履行交納義務。

  第九條 物業服務費用實行酬金制方式計費的,乙方應向全體業主報告物業管理年度計劃和物業服務資金年度預決算,并每年次向全體業主公布物業服務資金的收支情況。對物業服務資金收支情況有爭議的,甲方或乙方可以委托雙方共同認可的專業審計機構對物業服務資金年度預決算和物業服務資金年度收支情況進行審計,審計費用由承擔。

  第十條 停車收費分別采取以下方式:

  1、停車場屬于全體業主的,使用人應按照露天停車位_________元/個·月;車庫車位_________元/個·月標準向乙方交納停車費,該項停車費中_________元/個·月的停車管理服務費歸乙方所有,其余停車費為全體業主所有,可根據業主公約或業主大會的決定用于業主委員會的辦公經費支出或納入維修資金管理;

  2、停車場屬于甲方所有的,業主享有優先使用權,車位使用人應按照露天停車位_________元/個·月;車庫_________元/個·月標準向乙方交納停車費,乙方從停車費中按露天車位_________元/個·月、車庫車位_________元/個·月標準提取停車管理服務費;

  3、業主自行購置車位的,應按露天車位_________元/個·月、車庫車位_________元/個·月標準向乙方交納停車管理服務費。

  第十一條 乙方應與業主或物業使用人簽訂書面的《停車協議》,明確雙方在停車位使用及管理服務方面的權利義務關系。

  第十二條 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會所屬全體業主/甲方所有,委托乙方經營管理,業主或物業使用人使用會所,應按下列標準支付使用費: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第十三條 乙方經營管理會所,可按標準提取管理服務費;乙方經營配套商業設施,可按標準提取管理服務費;乙方經營管理其他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按標準提取管理服務費。

  第十四條 乙方利用屬于全體業主所有的停車場,會所及其他共用部位、共有設備設施進行經營(如:設置商業廣告招牌),應當征得相關業主的同意,所得收益扣除乙方管理服務成本和傭金后,剩余部分用于補充專項維修資金。

  第十五條 乙方接受業主委托,提供專項服務的,專項服務的內容和費用按其約定執行。

  第十六條 其他約定_________。

  第五章 雙方的權利義務

  第十七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

  甲方享有的權利:

  1、審定乙方擬定的物業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計劃、維修養護計劃、年度財務預決算報告、監督檢查乙方各項方案計劃的實施;

  2、檢查監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實施及制度的執行情況;

  3、制訂物業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環境衛生的維護方面的規章制度。

  4、實行酬金制物業服務收費方式的,有權與乙方共同委托專業審計機構對年度財務收支狀況進行審計;

  5、依據法律、法規規定享有的其他權利。

  甲方應履行的義務:

  1、在銷售物業之前,制定《業主臨時公約》,并向物業買受人明示、說明,要求物業買受人書面承諾遵守《業主臨時公約》。

  2、甲方與物業買受人簽訂的物業買賣合同應當包含本合同約定的內容,要求物業買受人認可接受本合同約定的權利和義務;

  3、乙方承接物業時,甲方應和乙方共同對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查驗,甲方應保證本物業管理區域具備以下條件:

  (1)所有建設項目按批準的規劃設計和有關專業要求全部建成,并滿足使用要求;

  (2)物業管理區域內道路平整,標識系統完備,雨污水通暢,路燈通亮,園林綠化,圍墻大門建設完畢,具備封閉式管理的要求;

  (3)機動車停車場、自行車庫、垃圾桶、垃圾間、公告欄等可投入使用;

  (4)供水、供電、供熱、供冷、供氣、電梯、通訊、有線電視、消防、郵政等設施能保證供應或正常使用;

  4、在查驗過程中,甲方應對甲乙雙方查驗過的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存在以下問題予以確認: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甲方確定以上問題解決辦法、解決時間如下: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甲方應就以上內容與乙方簽訂確認書,作為界定各自在開發建設和物業管理方面承擔責任的依據。甲方應認真完善和處理本物業的遺留問題,以達到本條甲方應履行的義務中第3項的要求。

  5、乙方承接物業時,甲方應向乙方移交下列資料:

  (1)竣工總平面圖,綠化圖,單體建筑、結構、設備竣工圖,配套設施、地下管網工程竣工圖等竣工資料;

  (2)規劃設計資料;

  (3)設施設備的安裝、使用和維護保養等技術資料;

  (4)物業質量保修文件和物業使用說明文件;

  (5)物業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資料。

  6、保證交付使用的物業符合國家竣工質量標準,按照國家規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圍,承擔物業的保修責任;

  7、本物業交付使用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應在物業所在地的_________區、_________縣(自治縣、市)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或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的指導下,在三個月內組織業主召開首次業主大會,選舉產生業主委員會:

  (1)新建物業建筑面積出售達50%以上的;

  (2)物業自首次出售之日起已滿兩年的。

  8、交付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給物業買受人的物業服務費用;

  9、督促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按時交納物業服務費;

  10、因維修物業或者公共利益,需臨時占用、挖掘道路、場地的,應當征得相關業主和乙方的同意,并在約定的期限內恢復原狀;

  11、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

  12、不得擅自處分業主依法享有的物業共用部分和共用設施設備的所有權和使用權。

  1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十八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

  乙方享有的權利:

  1、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物業管理的技術標準、行業規范以及本服務合同進行管理,提供專業化的服務;

  2、按照本合同和有關規定向甲方、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物業服務費用和其他費用;

  3、可以根據業主或物業使用人的委托,提供本合同約定以外的服務項目,服務報酬由雙方約定;

  4、可以將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專項服務業務委托給專業性服務企業,但不得將該區域內的全部物業管理一并委托給他人;

  5、自主開展各項經營管理活動,但不得侵害業主、物業使用人的合法權益,不得利用管理事項獲取不當利益;

  6、依照法律、法規規定和本合同約定享有的其他權利。

  乙方應履行的義務:

  1、履行合同、提供物業服務;

  2、及時向全體業主通告本區域內有關物業管理服務的重大事項,及時處理投訴,接受甲方、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監督;

  3、在承接物業時,應當對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查驗,并做好書面記錄和簽認工作;

  4、在物業管理區域內公示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的收費項目和標準以及向業主提供特約服務的收費項目和標準;

  5、結合本物業管理區域的實際情況,編制物業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計劃,維修保養計劃,年度財務預決算報告(僅適用酬金制收費方式),經依法議定后組織實施;

  6、制止本物業管理區域內違反有關治安、環保、物業裝飾裝修和使用等方面規章制度的行為,對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行為及時向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報告;

  7、協助做好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安全防范工作,發生安全事故時,在采取應急措施的同時,及時向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報告,保護好現場、協助做好救助工作;保安人員在維護本物業管理區域的公共秩序時,要履行職責,不得侵害公民的合法權益;

  8、實行酬金制收費方式的,應當編制年度財務預決算報告,報甲方審批,并且每六個月應公布一次物業服務費用的收支帳目,每年與甲方共同委托專業審計機構對年度財務收支狀況進行審計;

  9、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告知物業使用的有關規定,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裝修物業時,應與其訂立書面協議,告之裝修中的禁止行為和注意事項,并負責監督;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裝修管理規定的行為,要及時制止和糾正,對情節嚴重的,要及時報請相關部門處理;

  10、非經甲方和相關業主許可并辦理有關手續,不得擅自改變物業管理區域內共用部分、共用設施設備的用途;對本物業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變使用功能;

  11、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在物業管理區域內從事物業管理相關服務以外的經營活動;

  12、不得在處理物業管理事務的活動中侵犯業主的合法權益;

  13、新建物業交付使用時,除政府規定、物業銷售合同和本合同另有約定外,不得向業主亂收費;

  14、本合同終止時,應當將物業管理用房和物業管理相關資料及時如數地移交給業主委員會,業主委員會尚未成立的,移交給甲方代管。

  1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十九條 根據《業主臨時公約》的授權,在物業管理服務中授予乙方以下權利:

  1、制定必要的規章制度,并以有效方式督促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遵守;

  2、采取批評、規勸、警告等措施制止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臨時公約》及公眾管理制度的行為;

  3、在物業管理區域內公布違約業主的姓名及其違約情節;

  4、對欠費業主停止約定服務直至其履行交費義務。

  第六章 專項維修資金的管理和使用

  第二十條 專項維修資金的繳交_________。

  第二十一條 專項維修資金的管理_________。

  第二十二條 專項維修資金的使用_________。

  第二十三條 專項維修資金的續籌_________。

  第七章 物業管理用房

  第二十四條 甲方應于首位業主入住前_________日內,按照有關規定向乙方提供能夠直接投入使用的物業管理用房,建筑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包括:辦公用房_________平方米(含物業管理企業和業主委員會的辦公用房)、位于_________,住宿用房_________平方米、位于_________,其他用房平方米_________,位于_________。

  第二十五條 物業管理用房屬全體業主所有,由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內無償使用,但不得改變其用途。本合同終止時,乙方應當將物業管理用房、物業管理相關資料等屬于全體業主所有的財產及時如數地移交給業主委員會;業主委員會尚未成立的,移交給甲方代管。

  第八章 合同期限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期限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合同期未滿,業主委員會與選聘或續聘的物業管理企業簽訂的物業服務合同生效時,本合同終止。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前一個月,業主大會尚未成立的,甲、乙雙方應就延長本合同期限達成協議;雙方未達成協議的,甲乙雙方應在合同屆滿后三個月內繼續履行本合同,甲方應在此期間選聘新的物業管理企業,重新簽訂前期物業服務合同。

  第九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八條 因房屋建筑質量、設施設備質量或安裝技術等原因,達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擔責任并作善后處理。產生質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法定機構的鑒定為準。

  第二十九條 甲方違反第十七條甲方應履行的義務中第2項,致使業主不履行本合同約定,乙方可要求甲方督促業主履行本合同的約定,同時由甲方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三十條 乙方違反合同的約定,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甲方、業主、物業使用人有權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業主、物業使用人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業主、物業使用人賠償。

  第三十一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致使乙方的管理服務不能達到本合同第三章物業服務質量約定的,由甲方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甲方的違約行為致使乙方無法完成本合同第二章約定的三項以上物業管理事項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并由甲方賠償相應的損失。

  第三十二條 乙方管理服務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未能達到本合同第三章物業服務質量約定的,應承擔違約責任,并賠償甲方及業主相應的損失;乙方無法完成本合同第二章約定的三項以上的物業管理事項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并由乙方賠償甲方及業主相應的損失。

  第三十三條 甲方、業主或物業使用人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未能按時如數交納物業服務費的,應按每日萬分之的標準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三十四條 甲方拒絕或拖延履行保修義務的,業主、物業使用人可以自行或委托乙方修復,但修復費用及造成的其他損失由甲方承擔。

  第三十五條 雙方約定,以下條件下所致的損害,可構成對乙方的免責事由:

  1、因不可抗力導致的中斷服務或物業價值的貶損;

  2、因物業本身固有的瑕疵造成的損害;

  3、因維修、養護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需要而暫時停水、停電或停止共用設施設備的使用;

  4、因非乙方責任造成的供水、供電、供熱、供冷、通訊、有線電視及其他共用設施設備的障礙和損失。

  第三十六條 違反本合同約定需解除本合同的,解除合同的一方應及時通知對方,合同自書面通知送達對方時即行解除,并在二十日內辦理交接。

  第十章 附則

  第三十七條 本合同的效力及于本物業管理區域的全體業主及物業使用人。業主可與物業使用人就本合同的權利義務進行約定,但物業使用人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有關業主應當承擔連帶責任。

  第三十八條 甲方在銷售物業時,本合同有關物業管理的約定隨之轉移。

  第三十九條 乙方提供服務的受益人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均可監督本合同的實施。

  第四十條 雙方約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內,根據甲方委托管理事項,辦理接管驗收手續。

  第四十一條 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補充,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同等效力。

  第四十二條 本合同之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四十三條 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第四十四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可以依法申請調解,向有關行政管理部門申訴;也可選擇以下方式解決:

  1、重慶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2、_________人民法院訴訟。

  第四十五條 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頁,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六條 本合同自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遼寧省物業服務合同(LF-2024-2701) 篇24

  甲方:

  乙方:

  本協議中的所有術語,除非另有說明,否則其定義與雙方于20xx年6月5日簽訂的《物業收費協議》(以下簡稱原協議)中的定義相同。

  鑒于甲方物業服務項目的變更,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在真實、充分地表達各自意愿的基礎上,對原協議內容部分條款進行變更,特訂立以下補充協議。

  一、 原協議需更改部分:物業服務項目中的綠化帶管理、收費 標準中綠地保潔及養護費、xx社區綠化管理費。

  二、變更原協議條款:

  1.刪除“第一條、物業服務項目”中“綠化帶管理”。

  2.刪除“第二條、服務收費標準”第2款“xx社區物管費”中“綠地保潔及養護費:3元/㎡/年”;刪除第3款“xx社區管理費”中“xx社區綠化管理費:3元/㎡/年”。

  3.刪除“第三條、合同金額”第2款“xx社區物管費“(6)綠地保潔及養護費:綠地:108934㎡3元/㎡/年=326802元/年”;刪除第三條第3款“(2)xx社區綠化管理費:11590㎡3元/㎡/年=34770元/年”;刪除第三條第4款所有內容。

  4.刪除第七條“甲方權利義務”中第5款“綠化”。

  5.刪除“第八條、物業服務質量”第2款內容。

  三、雙方已就甲方物業服務變更事宜達成一致意見,且甲方就該部分物業管理費用已全部向乙方支付,該部分義務雙方已履行完畢。雙方同意該部分服務的終止。

  四、本補充協議是原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原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除本協議變更的內容外,原協議的其他條款仍然適用,對雙方有約束力。

  五、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遼寧省物業服務合同(LF-2024-2701) 篇25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身份證號碼:

  家庭住址:

  聯系方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規定,甲、乙雙方經協商就天津市物業管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將天津市 區 號的攤床出租給乙方經營,攤床面積為 平方米。經營期限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二、甲方以每平方米每月0.8元的標準向乙方收取物業管理費,每年物業費收取為上打租一次性交齊,具體收費時間另行通知。如不按期繳納超出一天,甲方向乙方收取10%的滯納金,超出兩個月后,甲方有權收回床位,另行招商。

  三、甲方向乙方提供非經營性(公共部位)照明、衛生等設施,并負責對市場衛生、安全和經營秩序的管理,并按有關規定收取適當的費用,為乙方創造良好的經營環境,保證乙方的正常經營。

  四、甲方必須實行嚴格管理,樹立為業戶服務的思想、盡職盡責、辦事公正、廉潔自律、嚴禁向業戶吃、拿、卡、要,乙方有權對甲方工作人員的工作進行監督。

  五、乙方在經營期間必須遵守以下規定:

  1、認真遵守《消防法》、《稅法》、《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等國家有關政策、法律、法規、守法經營。

  2、乙方須按照農貿大廳的管理規定辦理營業執照、稅務登記及經營必須的相關證件,如乙方有違規、違法行為,責任自負。

  3、乙方在經營期間,必須按月繳納自用水、電費,按行業標準收費,按表計算。

  4、乙方在經營期間,必須服從市場物業管理,嚴格按市場區域劃分經營商品。遵守甲方為確保市場安全和創造良好的經營環境所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否則,甲方有權對乙方違規行為進行處罰。

  5、乙方在經營期間,如將攤位轉租、轉借、轉讓、出兌,必須向甲方管理部門提出申請,經同意后,乙方方可按規定處理。否則,甲方視為乙方違約并終止合同,自愿放棄攤位使用權,甲方有權收回另行招商,并不退還任何費用,乙方對此無異議。

  6、乙方必須按照規定經營,不準攤點越外、攤外設攤,否則甲方將按規定進行處罰。

  7、乙方不能隨意改動或破壞檔口及市場內的公共設施,如有改動應征得甲方同意,否則,將視情節輕重予以經濟處罰,嚴重者清除市場。在承租期內,除承租的檔口外,其它檔口未經甲方允許不準擅自占用、出租、轉讓。

  8、乙方不準經營易燃易爆及市場內禁止經營的商品,不得在場內進行娛樂活動(如打撲克、麻將、下棋、玩球等)及打架、斗毆、妨礙市場經營行為。

  9、乙方要加強消防意識,經營期間乙方不慎失火或經營管理不當,造成人身財產及其它損失的乙方負全部責任。乙方在大廳內經營期間,甲方要求乙方自行辦理人身財產保險,否則后果自負。

  10、為了保持市場的整體形象協調一致,乙方不許私自在市場內掛彩燈、彩旗、條幅、宣傳畫、張貼不干膠各種字體。按時繳納工商、地稅等部門的相關費用,公平交易、貨真價實、童叟無欺。

  11、乙方在經營中必須搞好攤位衛生,必須將所經營的食品,按衛生防疫部門的要求,墊高距離地面20厘米以上。乙方每天應把攤位經營中存放的垃圾放在自己的攤床內,中午或晚上倒入公共垃圾桶內,嚴禁攤外隨手丟棄或將菜葉、肉渣、貝殼、污水等廢棄物品倒入水池和廁所內。食品加工的業主需在甲方同意后,自行安裝排煙設施,對未達到排煙標準的業戶,甲方有權對其進行停業整改,直至達到排放標準為止。

  12、嚴禁大廳內使用明火或電爐子取暖,嚴禁使用電飯鍋、電磁爐、煤氣罐等。

  13、禁止一切車輛(自行車、電動車、倒騎驢等)進入大廳。嚴禁在大廳內給電瓶充電。

  14、大廳內嚴禁私拉亂扯各種電線,超負荷用電。嚴禁使用可燃材料燈罩、燈具,保險絲必須與額定標準匹配。每日下班前熄燈,切掉各種電源。

  15、消防通道嚴禁堆放任何物品。

  16、乙方在經營中如遇特殊情況無法正常經營的,必須事先與甲方溝通,協商處理辦法。如乙方私自不經營滿一個月以上,甲方有權在公安部門監督下將貨物移送它處,視為乙方廢棄物品處理并收回攤位使用權,不退還乙方任何費用。根據市場的經營情況,甲方有權對市場內的空床位更換經營品種,乙方無權干涉。

  17、乙方在經營期間第一次違反本合同條款時,甲方對乙方進行批評,并以書面形式將此事在大廳公示欄中公式一個月。乙方在經營期間第二次違反本合同條款時,甲方責成乙方寫書面檢查,乙方向甲方交納適當的保證金,一年內不在違反,保證金退還。乙方在一年內三次違反本合同條款時,甲方不退還乙方保證金并取消乙方在大廳內的經營資格,清除大廳,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七、當市場遇到不可抗力因素而中斷合同,雙方互不承擔任何責任和損失,如遇國家政策需要,甲、乙雙方均應無條件服從政府安排。如遇政府拆遷,按拆遷相關政策辦理。如甲方人為原因或乙方人為原因造成的損失,誰造成的,誰承擔全部責任。

  八、本協議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九、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出租方)蓋章:

  乙方(承租方)蓋章:

  年 月 日

遼寧省物業服務合同(LF-2024-2701) 篇26

  甲方(用人單位):

  名稱:x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聯系電話:

  經濟類型:有限責任公司

  乙方(職工):

  姓名:

  身份證號碼:

  住址:

  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國家及省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按照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一)從20x年1月1日起至20x年12月31日止。

  (二)試用期限

  雙方同意按以下第種方式確定試用期期限(試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內):

  1、無試用期。

  2、試用期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試用期最長不超過六個月。其中合同期限在六個月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十五日;合同期限在六個月以上一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三十日;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兩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十日。)

  二、工作內容

  (一)乙方的工作崗位(工作地點、部門、工種或職務)為

  (二)乙方的工作任務或職責是

  (三)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按變更本合同辦理,雙方簽章確認的協議書或通知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四)如甲方派乙方到外單位工作,應簽訂補充協議。

  三、工作時間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1、標準工時制,即每日工作小時,每周工作天,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2、不定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3、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以為周期,總工時小時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二)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除《勞動法》第四十二條規定的情形外,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最長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四、工資待遇

  (一)乙方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按下列第種形式執行,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1、乙方試用期工資元/月;試用期滿工資元/月(元/日)。

  2、其他形式:

  (二)工資必須以法定貨幣支付,不得以實物及有價證券替代貨幣支付。

  (三)甲方根據企業的經營狀況和依法制定的工資分配辦法調整乙方工資,乙方在六十日內未提出異議的視為同意。

  (四)甲方每月日發放工資。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五)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的,應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支付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

  五、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方按國家和省有關勞動保護規定提供符合國家勞動衛生標準的勞動作業場所,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如乙方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甲方應按《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保護乙方的健康及其相關權益。

  (二)甲方根據乙方從事的工作崗位,按國家有關規定,發給乙方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并按勞動保護規定每(年/季/月)免費安排乙方進行體檢。

  (三)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為,有權要求改正并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合同期內,甲方應依法為乙方辦理參加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的手續,社會保險費按規定的比例,由甲、乙雙方負責。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的規定給予醫療期和醫療待遇,按醫療保險及其他相關規定報銷醫療費用,并在規定的醫療期內支付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

  (三)乙方患職業病、因工負傷或者因工死亡的,甲方應按《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辦理。

  (四)甲方按規定給予乙方享受節日假、年休假、婚假、喪假、探親假、產假、看護假等帶薪假期,并按本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工資。

  七、勞動紀律

  (一)甲方根據國家和省的有關法律、法規通過民主程序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應向乙方公示;乙方應自覺遵守國家和省規定的有關勞動法律、法規和企業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服從管理,按時完成工作任務。

  (二)甲方有權對乙方履行制度的情況進行檢查、督促、考核和獎懲。

  (三)如乙方掌握甲方的商業秘密,乙方有義務為甲方保守商業秘密,并作如下約定:

  八、本合同的變更

  (一)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的有關內容,都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二)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并辦理變更本合同的手續。

  九、本合同的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應按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

  (二)屬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單方解除本合同:

  1、試用期內證明乙方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甲方歇業、停業、瀕臨破產處于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的;

  6、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本合同約定的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7、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8、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9、本合同約定的解除條件出現的。

  甲方按照第5、6、7、8、9項規定解除本合同的,需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乙方,并按規定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其中按第6項解除本合同并符合有關規定的還需支付乙方醫療補助費。

  (三)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但屬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按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克扣或無故拖欠工資的。

  4、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甲方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乙方患有職業病或因工負傷,并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五)解除本合同后,甲乙雙方在七日內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有關手續。

  十、本合同的終止

  本合同期滿或甲、乙雙方約定的本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即行終止。

  本合同期滿前一個月,甲方應向乙方提出終止或續訂勞動合同的書面意向,并及時辦理有關手續。

  十一、違約情形及責任

  (一)甲方的違約情形及違約責任:

  (二)乙方的違約情形及違約責任:

  十二、調解與仲裁

  雙方履行本合同如發生爭議,可先協商解決;不愿協商或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無效,可在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在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三、其他

  (一)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規定辦理。在合同期內,如本合同條款與國家、省有關勞動管理新規定相抵觸的,按新規定執行。

  (二)下列文件規定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

  2、

  3、

  (三)雙方約定(內容不得違反法律法規及相關規定,可另加雙方簽名或蓋章的附頁):

  甲方:(蓋章)乙方:(簽名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20x年x月x日20x年x月x日

  鑒證機構(蓋章):

  鑒證人:

  鑒證日期:20x年x月x日

遼寧省物業服務合同(LF-2024-2701) 篇27

  尊敬的領導:

  我叫,44歲,高中文化,20xx年進入數字化工作以來,已經整整二年了。在這期間,我在單位領導和同事們的關心、支持下,按照崗位職責要求和行為規范,認真地做好了本職工作,盡心盡責地完成了上級領導所交給的各項工作任務。

  現合同到期在即,經本人研究,決定申請續簽勞動合同。其理由如下:一、三年來走街串巷為老百姓排憂解難,采集了很多有價值的信息,為整治市容市貌做出了必須的貢獻。

  二、無論刮風下雨,酷暑嚴寒,始終堅守崗位,并且深深熱愛這份工作,有強烈的職責感和為人民服務的強烈愿望。另外,本著對本職工作認真負責的精神,也對工作中常見的問題提出一些意見和提議。

  如違建問題,多次反復核實核查,真正妥善處理的不多;一些無照攤販今日趕走明天又來了,問題未能真正解決;還有一些老城區的下水道、化糞池多年沒檢修,一遇大雨暴雨的天氣便滿院滿地積存,幾天下不去,老百姓叫苦連天,每次去核實核查時見到這些現實情景也深有感觸;相關部門能否在最短的工作日內快捷地處理好這些民生問題?

  信息采集員工作,應堅持以改善城市環境,提升城管水平和關注民生訴求,促進社會和諧為追求目標,認真履行工作職責,充分發揮城管作用,務實創新。

  這種職責感使我對工作不敢有絲毫的懈怠,也感覺到肩上的擔子沉甸甸的,促使我更努力地把各項工作做好。

  請領導批準為感!

遼寧省物業服務合同(LF-2024-2701) 篇28

  甲方:_____________業主大會

  執行機構:_______業主委員會

  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

  資質等級:_________________

  證書編號:_________________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雙方在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選聘乙方為 ___________(物業名稱)提供物業管理服務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章 物業基本情況

  第一條 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名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物業類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坐落位置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建筑面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物業管理區域四至:

  東至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南至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西至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北至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物業構成明細見附件1)。

  第二章 服務內容與質量

  第二條 在物業管理區域內,乙方提供的物業管理服務包括以下內容:

  (一)物業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物業共用部位明細見附件2);

  (二)物業共用設施設備的運行、維修、養護和管理(物業共用設施設備明細見附件3);

  (三)物業共用部位和相關場地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

  (四)公共綠化的養護和管理;

  (五)_____行駛、停放管理;

  (六)公共秩序維護、安全防范等事項的協助管理;

  (七)裝飾裝修管理服務;

  (八)物業檔案資料管理。

  第三條 在物業管理區域內,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務包括以下內容: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四條 乙方提供的物業服務執行以下第_____項質量標準:

  (一)乙方提供的服務質量按《石家莊市物業服務等級標準》_____級執行。 (服務等級標準見市價[_________]69號《石家莊市物業服務_____管理實施辦法》) 。

  (二)乙方提供的服務質量執行雙方約定的物業服務質量標準,具體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五條 單個業主可委托乙方對其物業的專有部分提供維修養護等服務,服務內容和費用由雙方另行商定。

  第三章 服務費用

  第六條 本物業管理區域物業服務_____選擇以下第_____種方式:

  (一)包干制

  物業服務費用由業主按其擁有物業的建筑面積交納,具體標準如下:

  多層住宅: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高層住宅: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別墅:___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辦公樓:_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商業物業: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物業:___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物業服務費用主要用于以下開支:

  1、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_____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2、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費用;

  3、物業管理區域清潔衛生費用;

  4、物業管理區域綠化養護費用;

  5、物業管理區域秩序維護費用;

  6、辦公費用;

  7、物業管理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8、法定稅費;

  9、物業管理企業的利潤;

  10、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二)酬金制

  物業服務資金由業主按其擁有物業的建筑面積預先交納,具體標準如下:

  多層住宅: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高層住宅: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別墅:____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辦公樓:__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商業物業: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物業:____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由物業服務支出和乙方的酬金構成。

  物業服務支出為所交納的業主所有,由乙方代管,主要用于以下開支:

  1、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_____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2 、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費用;

  3、物業管理區域清潔衛生費用;

  4、物業管理區域綠化養護費用;

  5、物業管理區域秩序維護費用;

  6、辦公費用;

  7、物業管理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8、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乙方采取以下第_____種方式提取酬金:

  (1)乙方按_______(每月/每季/每年)______元的標準從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中提取。

  (2)乙方________(每月/每季/每年)按應收的物業服務資金_____%的比例提取。

  物業服務支出應全部用于本合同約定的支出。物業服務支出年度結算后結余部分,轉入下一年度繼續使用;物業服務支出年度結算后不足部分,由全體業主承擔。

  第七條 物業服務費用(物業服務資金)由乙方按 _____(年/季/月)向業主收取,或者按雙方約定的時間、地點由業主向乙方交納。

  業主與物業使用人約定由物業使用人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物業服務資金)的,從其約定,業主負連帶交納責任。業主與物業使用人之間的交費約定,業主應及時書面告知乙方。

  第八條 物業服務費用實行酬金制方式計費的,乙方應向全體業主公布物業管理年度計劃和物業服務資金年度預決算,并每年_____次向全體業主公布物業服務資金的收支情況。

  對物業服務資金收支情況有爭議的,甲乙雙方同意采取以下方式解決: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九條 乙方應將物業服務(包括專業部門的委托服務、對業主物業的專有部分維修養護及其他特約服務)_____價格和標準,在物業管理區域內公示。

  第四章 雙方權利義務

  第十條 甲方權利義務:

  (一)審定乙方制定的物業管理服務工作計劃,聽取物業管理情況報告;

  (二)確定物業管理區域內物業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環境衛生的維護等方面的規章制度;

  (三)決定專項維修資金的使用、續籌方案,并監督實施;

  (四)(適用于酬金制)審查乙方提出的財務預算和決算;

  (五)協助乙方作好物業管理區域內的物業管理工作

  (六)協調、處理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遺留問題: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 甲方的業主委員會作為執行機構,具有以下權利義務:

  (一)根據業主大會的授權代表業主大會簽定本合同。

  (二)檢查、監督和協助乙方履行物業服務合同;

  (三)督促全體業主遵守《業主公約》、《業主大會議事規則》和物業管理規章制度;

  (四)督促業主和交費義務人按規定交納物業服務費;

  第十二條 乙方權利義務

  (一)根據甲方的授權和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在本物業區域內提供物業管理服務;

  (二)有權要求甲方、業主委員會、業主及物業使用人配合乙方的管理服務行為;

  (三)向業主和交費義務人收取物業服務費;

  (四)乙方可采取規勸、_______、_______等必要措施,制止業主、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和物業管理規章制度和本合同的行為;

  (五)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但不得將物業的整體管理委托給第三方);

  (六)每年度向甲方報告物業管理服務實施情況;

  (七)(適用于酬金制)向甲方或全體業主公布物業服務資金年度預決算并每年 次公布物業服務資金的收支情況;當甲方或業主對公布的物業服務資金年度預決算和物業服務資金的收支情況提出質詢時,應及時答復;

  (八)根據甲方的決定,申請和使用專項維修基金;

  (九)本合同終止時,應移交物業管理權,撤出本物業管理區域,協助甲方作好物業服務的交接和善后工作,移交或配合甲方移交管理用房和物業管理的全部檔案資料、專項維修資金及帳目。

  (十)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五章 物業的經營與管理

  第十三條 機動車和非機動車停放服務_____,按照市價[_________]70號《關于規范我市住宅區_____停放服務費標準的通知》執行。

  第十四條 乙方應與停車場車位使用人簽訂書面的停車管理服務協議,明確雙方在車位使用及停車管理服務等方面的權利義務。

  第十五條 會所由乙方經營管理的,乙方按下列標準向使用會所的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費用: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十六條 本物業管理區域內屬于全體業主所有的停車場、會所及其他物業共用部位、公用設備設施統一委托乙方經營,經營收入按下列約定分配: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六章 物業的承接驗收

  第十七條 乙方承接物業時,甲方應配合乙方對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查驗。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十八條 甲乙雙方確認查驗過的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存在以下問題: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甲方應承擔解決以上問題的責任,解決辦法如下: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十九條 乙方承接物業時,甲方應向乙方移交下列資料:

  (一)竣工總平面圖,單體建筑、結構、設備竣工圖,配套設施、地下管網工程竣工圖等竣工驗收資料;

  (二)設施設備的安裝、使用和維護保養等技術資料;

  (三)物業質量保修文件和物業使用說明文件;

  (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二十條 甲方應于_______(具體時間)按有關規定向乙方提供能夠直接投入使用的物業管理用房。

  物業管理用房建筑面積______平方米,其中:辦公用房______平方米,位于_______ ;住宿用房_____平方米,位于______ ;_____用房______平方米,位于_______ 。

  第二十一條 物業管理用房屬全體業主所有,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內無償使用,但不得改變其用途。

  第七章 物業的使用與維護

  第二十二條 乙方應配合甲方制定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物業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環境衛生的維護等方面的規章制度。

  乙方根據規章制度提供管理服務時,甲方、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應給予必要配合。

  第二十三條 乙方應及時向全體業主通告本物業管理區域內有關物業管理的重大事項,及時處理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投訴,接受業主委員會、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監督。

  第二十四條 因維修物業或者公共利益,乙方確需占用、挖掘本物業管理區域內道路、場地的,應征得相關業主、業主委員會、業主大會的同意;占用、挖掘本物業管理區域內道路、場地的,應在約定期限內恢復原狀。

  第二十五條 乙方與裝飾裝修房屋的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應簽訂書面的裝飾裝修管理服務協議,就允許施工的時間、廢棄物的清運與處置、裝修管理服務費用等事項進行約定,并事先告知業主或物業使用人裝飾裝修中的禁止行為和注意事項。

  第八章 合同解除和終止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期限未滿,因乙方未按規定履行合同或嚴重侵害甲方利益,甲方經三分之二以上投票權的業主通過后可以解除合同。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期限未滿,因甲方、業主或使用人嚴重違約,導致乙方不能提供約定服務的,乙方有權要求責任人在一定期限內解決,逾期未解決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期滿,甲方決定不委托乙方的,應提前三個月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決定不再接受委托的,應提前三個月書面通知甲方。

  第二十九條 本合同期滿,甲方沒有將續聘或解聘乙方的意見通知乙方,且沒有選聘新的物業管理企業,乙方繼續管理的,視為此合同自動延續。

  第三十條 本合同終止后,在新的物業管理企業接管本物業項目之前,乙方可應甲方的要求暫時(一般不超過三個月)提供物業管理服務,業主應繼續交納相應的物業服務費用。

  第九章 違約責任

  第三十一條 乙方的管理服務達不到本合同第二條、第三條、第四條約定的服務內容和質量標準,應按______標準向甲方、業主支付違約金。

  第三十二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六條、第七條的約定,擅自提高物業服務費用標準的,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就超額部分有權拒絕交納;乙方已經收取的,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有權要求乙方雙倍返還。

  第三十三條 乙方未能按照約定提供相應服務,造成甲方單個業主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業主經濟賠償。

  第三十四條 業主或物業使用人違反本合同第六條、第七條的約定,未能按時足額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物業服務資金)的,應按______標準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三十五條 任何一方無正當理由提前解除合同的,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_;由于解除合同造成的經濟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還應給予賠償。

  第三十六條 在合同終止時,乙方應將物業管理用房、物業管理相關資料等屬于全體業主所有的財物及時完整地移交給業主委員會;乙方不移交物業資料、物業管理用房,占用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每逾期一日應向甲方支付委托期限內平均物業管理年度費用______的違約金,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還應給予賠償。

  第三十七條 以下情況乙方不承擔責任:

  (一)因不可抗力導致物業管理服務中斷的;

  (二)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但因物業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損失的;

  (三)因維修養護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需要且事先已告知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暫時停水、停電、停止共用設施設備使用等造成損失的;

  (四)因非乙方責任出現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訊、有線電視及其他共用設施設備運行障礙造成損失的;

  (五)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三十八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或向轄區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無效的,可向石家莊市_____委員會申請_____,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章 其他事項

  第三十九條 本合同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__日止。

  第四十條 業主可與物業使用人就本合同的權利義務進行約定,但物業使用人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業主應承擔連帶責任。

  第四十一條 本合同的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二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存在沖突的,以本合同為準。

  第四十三條 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

  執行機構:____(簽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負 責 人: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附件1:

  物業構成明細

  類 型 幢 數 套(單元)數 建筑面積

  (平方米)

  高層住宅

  多層住宅

  別 墅

  商業用房

  工業用房

  辦公樓

  車 庫

  會 所

  學 校

  幼兒園

  用房

  合 計

  備 注

  附件2:

  物業共用部位明細

  1、房屋承重結構;

  2、房屋主體結構;

  3、公共門廳;

  4、公共走廊;

  5、公共樓梯間;

  6、內天井;

  7、戶外墻面;

  8、屋面;

  9、傳達室;

  附件3:

  物業共用設施設備明細

  1、綠地__________平方米;

  2、道路__________平方米;

  3、化糞池________個;

  4、污水井________個;

  5、雨水井________個;

  6、垃圾中轉站____個;

  7、水泵__________個;

  8、水箱__________個;

  9、電梯__________部;

  10、信報箱_______個;

  11、消防設施_______;

  12、公共照明設施___;

  13、監控設施_______;

  14、避雷設施_______;

  15、共用天線_______;

  16、機動車庫____個__________平方米;

  17、露天停車場____個________平方米;

  18、非機動車庫_____個_______平方米;

  19、共用設施設備用房________平方米;

  20、物業管理用房____________平方米;

  物業服務合同(示范文本)使用說明

  1、本示范文本僅供業主、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與物業管理企業簽訂《物業服務合同》時參考使用。

  2、業主、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和物業管理企業可對本示范文本的條款內容進行協商和修改。

遼寧省物業服務合同(LF-2024-2701) 篇29

  委托方(以下簡稱甲方):山西煤炭運銷集團建筑煤業有限公司

  受托方(以下簡稱乙方):朔州市源園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實施物業管理招標之前甲方企業辦公樓、調度樓、食堂、保衛及其附屬設施等管理事宜委托乙方實行專業化、一體化的物業管理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物業基本情況

  座落位置:平魯區白堂鄉陶卜洼村

  物業托管內容:辦公樓、調度樓、辦公區、生活區保潔,會議服務,食堂管理,生活用水用電維護。

  管理面積:6000平方米。

  第二條 委托管理事項

  1.建筑物維修、養護,包括:修理門窗、換紗、換玻璃;照明線路、開關、燈泡、上下水系統、桌、椅、門窗玻璃的定期保養、維護;疏通下水、雨水口等。

  2.設備維護:確保空調系統正常運行,保障夏季制冷正常;所有系統設備(如:上下水管道、照明、有線電視、暖氣管路、配電系統、樓內消防設施設備、水系統等)的定期清理、保養、維護修理。

  3.保潔:環境(包括食堂、辦公場所、生活區及室外停車場等)的清潔衛生、消毒,垃圾的收集、清運,綠化維護。

  4.甲方員工的用餐服務,員工衣物的洗理。

  5.會務服務:各種會議、比賽活動的服務。

  6.受甲方委托,采購服務范圍所需的材料、物品以及其它服務工作。

  第三條 委托管理期限

  委托管理期限為21個月,自20_年10月16日起至20_年7月16日止。如在甲方實施物業管理招標時,乙方中標的,本合同繼續有效,或甲乙雙方可就本合同相關內容續簽合同。

  第四條 雙方權利義務

  1.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1監督乙方履行本合同。

  1.2審定批準乙方擬定的物業管理制度。

  1.3檢查監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實施及制度的執行情況,并進行考核評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管理失誤,甲方有權扣減乙方的管理費用。

  1.4甲方有權對乙方根據《朔州市昌宏商務服務有限公司關于后勤統一管理服務實施方案》進行考核。考核標準由甲方隨合同一并提供給乙方,便于乙方根據標準具體實施。

  1.5按合同規定向乙方支付服務費用。

  2.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2.1制訂本物業的各項管理辦法、規章制度、實施細則,以開展各項管理活動。

  2.2負責編制房屋及附屬設施、設備維修養護計劃和方案,經雙方議定后由乙方組織實施。

  2.3不得將整體管理責任及利益轉讓給其他人或單位,不得將重要專項業務承包給個人。

  2.4乙方工作期間所需的辦公用品,辦公設備均由乙方承擔。

  2.5每隔15日向甲方書面匯報物業管理工作。

  2.6收集物業管理的資料并整理、歸檔。

  2.7乙方工作人員應與乙方簽訂《勞動合同》,乙方工作人員的人身安全及健康,全部由乙方自行負責;對乙方工作人員的人身損害、傷亡的,及乙方工作人員造成其他第三人人身損害或傷亡的,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2.8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必須向甲方移交原委托管理的全部物業、管理用房及物業管理的全部檔案資料。

  2.9試用期滿,乙方有權選擇不與甲方簽訂正式物業委托服務管理合同,且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五條 管理服務標準

  1.嚴格遵守執行《食品衛生法》和《衛生防疫法》等國家法律、法規及政策,認真執行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餐飲嚴把進貨關,加工制作關,按時保質保量為甲方員工提供衛生、美味、可口的飯菜。

  2.各崗位服務人員工作要熱情、禮貌、服務周到并定期培訓。管理標準參照公司制定的《物業管理制度》中的標準。

  3.所有服務范圍內的清潔衛生工作要做到窗明幾凈,樓道干凈整潔,定期消毒。

  4.室內外環境每天清潔,垃圾桶每天清理一次,做到無灰塵、無雜物,垃圾要及時清運。

  5.建筑物本體及門、窗、家具等相關設施要完整,有損壞要及時更換、維修。

  6.給排水管道必須做到不漏、水路暢通無阻;浴室水質合格,水溫正常。電氣照明設施要做到能正常投運,出現故障及時維護。水、電、暖、電視24小時維修。

  7.加強對物業各個場所的防火、防盜管理工作,做到物品不丟失、不被盜,確保安全第一。

  8.對服務范圍的甲方所有物資要精心管理,定期清點,定期保養,做到帳物相符,服務用品按規定發放。

  9.乙方管理、維護資產的所有權屬甲方,乙方無權擅自報廢,如需要更換或大修須書面報請甲方審批。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完成規定管理目標或直接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相應賠償,同時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限期整改。

  2.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能完成管理目標或直接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相應賠償,同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或解除本合同。

  3.非因甲方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擔相應責任,并對甲方造成的損失予以賠償。

  第七條 合同價款及支付方式

  1.合同總價為:3.190.000元(大寫:叁佰壹拾玖萬元整)

  2.支付方式:按月支付,每月支付151900元(大寫:壹拾伍萬壹仟玖佰元整)。

  3.乙方每月辦理相關手續后開具完稅發票,甲方據此支付服務費用。

  第八條 其他

  1.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如甲方實施物業招標工作,并有其他企業中標的,甲方應書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甲方根據本合同向乙方支付相應合

  同價款后,乙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向甲方主張任何權利,同時乙方應在收到甲方書面通知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辦理完物業交接驗收手續。

  2.合同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雙方如續簽合同,應在本合同期滿30日前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第九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曰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

  簽訂日期: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

遼寧省物業服務合同(LF-2024-2701) 篇30

  委托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托方(以下簡稱乙方):

  為積極推行學校后勤服務社會化,根據即墨市教體局相關文件規定,根據《物業管理條例》和有關法律、法規,甲方委托乙方對龍泉中學的部分物業(以下簡稱本物業)實施物業管理工作,并就物業服務工作的有關事宜,本著自愿、平等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訂立本協議。

  一、乙方為甲方安排以下六名工作人員:保潔人員四人,保安人員一人,水電工一人,其具體工作及職責見以下條款;甲方按照每人每年18100.00元人民幣支付給乙方,具體支付方式由雙方協定。乙方應提供合法發票。

  二、物業保潔服務范圍、標準及要求(乙方):

  1. 學校樓內衛生間、接待室的衛生保潔。

  2.墻壁、樓梯扶手、地面、尿池等確保時時潔凈(無污跡,無垃圾,地面無水漬垃圾,墻面無蜘蛛網),滅蚊,蠅,蛆。

  3.定期消毒,每季度對校內公共區域殺菌一次。

  4.遇到衛生大掃除、會議或上級檢查要按學校安排及時完成衛生清掃任務。

  5.由乙方安排四名保潔人員在工作日上班,按照雙方商定的時間和清潔次數進行工作。

  三、保安(校警)人員職責及要求(乙方)

  1. 文明執勤。上崗時必須身穿保安制服,按規定佩戴保安標志和隨帶保安警具,儀容端莊,依法文明執勤、按章辦事、嚴格遵守學校規章制度。

  2. 堅守崗位。在學生上、放學及就餐時段,保安要在學校規定的位置站崗執勤,嚴格堅守校門口及校園周邊動向,及時有效疏導交通,確保校門口及周邊暢通無阻。

  執勤時間早6:40分——7:30(學生上學時間段)中午11:40——12:20下午4:30——4:50(放學時間)必須佩帶警械在校門口執勤,以保證校內師生安全。

  3. 嚴格作息。保安人員要嚴格做到上班時段不空崗、不離崗、電話聯系暢通,及時填寫交接班記錄。

  4. 講好衛生。保安人員要保持值班室內干凈整潔,做到節約用水用電,避免各類安全隱患的發生;同時要搞好大門口的衛生工作,如遇下雪天氣,及時清雪揚沙,確保師生上下班安全。

  5.保安人員要聽從學校有關管理人員的指揮,要與傳達人員團結合作,密切配合,不得自以為是、鬧不團結。

  6.由乙方安排一名保安人員在工作日上班。遇有重大活動,此保安也應上崗。

  四、水電工職責(乙方):

  1.由乙方安排水電工一名,在甲方有此類活時到校工作。

  2.甲方需水電工時,需提前通知乙方或直接通知水電工;水電工應按甲方要求按時到校工作。

  3.水電工應服從甲方所做的工作安排。不得以任何借口不出工或不積極工作。.

  五、甲方職責:

  1.甲方應為乙方工作人員提供必要的工作環境和條件。

  2.甲方應對乙方的工作給予必要的支持和指導。

  3.應按雙方約定時間向乙方支付物業服務費。

  六、違約責任

  1.合同履行期間,物業公司必須按照學校要求配齊保安,對人員進行崗前培訓,統一著裝,衣著整潔,文明服務。

  2.物業公司人員在服務過程中因態度惡劣引起師生不滿或造成惡劣影響的,校內領導在調查真相后有權責令物業公司換人。

  3.物業公司人員在服務過程中造成校內物品設施損壞的按情節給予補償,有故意行為的按物品價格1.5-2倍賠償。

  4.甲乙任何一方在簽訂合同期間不得擅自解除合同。若確需要依法終止合同,應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主動終止合同要給對方所造成的損失給予補償。

  七、在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對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八、本合同未約定的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九、本合同執行時間為20__年12月20日至20__年12月19日。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20__ 年12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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