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主/咨詢工程師標準服務協議書
業主/咨詢工程師標準服務協議書的條款由國際咨詢工程師聯合會(fidic)編制。在國際范圍內邀請提交對此類服務的建議書時,這些條款被推薦通用于投資前研究、可行性研究、設計與施工管理、項目管理。此文本代替了以前發行的三種文件,即:igra1979d&s,igar1979pi,igra1980pm。這些條款同樣適用于國內的協議書。
在編制過程中認識到,雖然有許多條款是普遍適用的,但有些條款則須考慮要履行服務的環境和地區而作必要的變更。它們將一起編入構成協議書的文件中,被稱為第一部分--標準條件的通用條款已被編排在本文件中。
由條款的相應順序編號把標準條件與被稱為第二部分的特殊應用條件相聯系起來,這樣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共同構成確定各方權利和義務的條件。
第二部分的內容必須專門擬定,以適應每一單獨的協議書和服務類型。應將必須完成的第二部分的內容刊印在活頁紙上,以便在增編附加條款時可將其撤換。
fidic預計不久將出版“咨詢協議書文件注釋”,該書將包括對標準服務協議書條款的解釋以及對編制附件a及c(“服務范圍”及“報酬和支付”)的注釋。
使用者參閱fidic的其他出版物也可能是有益的,如:
--為工程服務的獨立咨詢工程師使用指南
--根據能力進行選擇
--咨詢工程師在項目中的作用
協議書
本協議書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由____________(下簡稱“業主”)為一方與__________(以下簡稱“咨詢工程師”)為另一方簽訂。
鑒于業主欲請咨詢工程師履行某些服務,即__________并已接受咨詢工程師為履行該類服務所提出的建議書。
茲就以下事項達成本協議:
1.本協議書中的措詞和用語應與下文提及的“業主/咨詢工程師標準服務協議書條件”中分別賦予它們的含義相同。
2.下列條件應被認為是組成本協議書的一部分,并應被作為其一部分進行閱讀和理解,即:
(1)中標通知書;
(2)業主/咨詢工程師標準服務協議書條件(第一部分--標準條件和第二部分--特殊應用條件);
(3)附件,即:
附件a--服務范圍
附件b--業主提供的職員、設備、設施和其他人員的服務
附件c--報酬和支付
3.考慮到下文提及的業主對咨詢工程師的支付,咨詢工程師應按照本協議書的條款在此答應業主去履行服務。
4.業主在此同意按本協議書注明的期限和方式,向咨詢工程師支付根據協議書規定應支付的款項,以此作為履行服務的報酬。
本協議書謹于前文所書明之年月日,由立約雙方根據其有關的法律簽署并開始執行。特此證明。
由__________在場的情況下 由______________在場的情況下
業主的具有約束力的簽名 咨詢工程師具有約束力的簽名
如需要時 如需要時
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