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愿服務協議書
本協議采用中、英文本同時簽署時,中、英文不一致時,以中文文本為準(示例條款);___________________
十、爭議解決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應首選協商解決;協商無效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注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適用法律
本協議適用現行有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規定。
十二、協議效力
1.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2.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雙方簽字、蓋章之日不一致的,以最后簽字、蓋章的日期為準);至本協議約定的服務期滿時失效。
3.本協議履行中,如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需對本協議修訂或變更,雙方應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