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物業服務合同
上海市房屋土地資源管理局
制定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使 用 說 明
1、本合同為示范文本,適用于住宅以及同一物業管理區域內非住宅的物業管理。合同雙方當事人在簽約之前應當仔細閱讀本示范文本的內容。
2、經雙方當事人協商確定,可以對本示范文本的條款內容(包括選擇內容、填寫空格部位的內容)進行選擇、修改、增補或刪減。
3、本示范文本所稱的甲方為業主大會,乙方為物業管理企業。
4、在簽訂合同時,合同雙方應當出示有關資質證明及簽約主體資格的證書、證明文件。
甲方:
業主委員會主任:
地 址:
聯系電話: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資質等級: ,證書編號:
地 址:
聯系電話:
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 (物業名稱)的物業管理服務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本合同所涉及的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名稱:__________
物業類型:_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_區/縣________鄉/鎮 路_______弄_______號
四至范圍(規劃平面圖): 總建筑面積:________平方米;其中住宅________平方米。
物業構成見附件一,物業規劃平面圖見附件二。
第二條 乙方為本物業管理區域的業主、物業使用人提供下列物業管理服務事項。
(一)物業共用部位的維護;
(二)物業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和維護;
(三)公共綠化養護服務;
(四)物業公共區域的清潔衛生服務;
(五)公共秩序的維護服務;
(六)物業使用禁止性行為的管理;
(七)物業其他公共事務的管理服務;
(八)業主委托的其他物業管理服務事項。
第三條 物業專有部分的自用部位、自用設備損壞時,業主、物業使用人可以向乙方報修,也可以自行維修。經報修由乙方維修的,維修費用由業主、物業使用人承擔。
第四條 甲方向乙方提供位于路號室(建筑面積平方米)的房屋作為物業管理辦公用房,在合同履行期間供乙方無償使用,但不得改變其用途。
第五條 乙方提供的物業管理服務內容和標準應符合下列約定:
(一)物業共用部位的維護、物業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和維護,詳見附件三;
(二)公共綠化養護服務,詳見附件四;
(三)物業公共區域的清潔衛生服務,詳見附件五;
(四)公共秩序的維護服務,詳見附件六;
(五)物業使用禁止性行為的管理,詳見附件七;
(六)物業其他公共事務的管理服務,詳見附件八;
第六條 在簽訂本合同前,甲方應會同乙方對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查驗,并按規定向乙方移交物業管理所必需的相關資料。
甲、乙雙方辦理物業查驗、移交手續,對查驗、移交中發現的問題及相應解決辦法應采用書面方式予以確認。具體內容詳見附件九。
第七條 乙方根據下述約定,按建筑面積向業主收取物業服務費。
(一)住 宅:
高層________元/月每平方米; 多層________元/月每平方米;
別墅________元/月每平方米; 物業:________元/月每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