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嬰護理服務簡單版合同范本(精選7篇)
母嬰護理服務簡單版合同范本 篇1
雇傭方(甲方):
受雇方(乙方):
由于甲方有雇傭母嬰護理員(簡稱月嫂)方面的需求,乙方愿意為甲方提供月嫂服務,并承諾為甲方提供專業、優質、安全的月嫂服務。為了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經平等協商,特訂立如下合同,供雙方共同遵守:
一、甲乙雙方約定事項
1、服務期限
自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計 天。(根據產婦實際生產日期可適當提早或推遲,但總服務時間為天不變。)
2、服務費用及支付方式
(1)服務費合計人民幣元(大寫:);
(2)雙方約定服務費支付時間及方式如下:
甲方應于月日前通過銀行轉賬支付乙方定金元整,乙方向甲方出具定金收據。剩余款項雙方同意按照第種方式支付:
A、甲方在乙方服務滿7日后,如對乙方工作認可無異議,即支付乙方元,其中元為前天服務的剩余款項,元為后天的定金,乙方服務的第天,甲方向乙方支付元,待乙方結束全部天的服務,甲方支付乙方所有剩余款項,即元;
B、剩余金額甲方應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十日內一次性支付(銀行轉賬)完畢。
乙方收款賬戶信息如下:
賬戶名稱:
開戶銀行:
銀行賬號:
3、乙方工作時間
正常為每天24小時間斷性服務,時間長、責任重,因此甲方不得隨意額外增加其他服務內容,保證乙方體力充沛,精力旺盛,順利完成母嬰的月中護理工作。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在甲方預產期準時的情況下,如乙方因與他人母嬰服務時間重疊,可由甲乙雙方指定人員(電話:,身份證號)代乙方履行合同義務,直至乙方結束前一份母嬰合同。
4、服務內容
(1)產婦
A、產婦的生活護理,協助產婦進行個人衛生清潔,做好會陰沖洗及傷口護理,幫產婦擦身,觀察惡露;
B、產婦的乳房護理,月嫂需依據自己的經驗幫助產婦通乳,協助解決乳房脹痛,教產婦如何清潔乳房和雙手后擠奶或進行乳房按摩,教產婦正確的哺喂姿勢,指導產婦實行母乳喂養、按需哺喂;
C、制作產婦的營養餐和催乳湯水(不負責買菜),平衡營養,促進產后康復及乳汁分泌;
D、為產婦綁繃帶,指導產婦做產后恢復操,促進子宮復原,惡露排出并幫助產婦體型的復原;
E、經常與產婦及丈夫交流育兒心得,打破產婦及丈夫對獨立育兒的焦慮狀態和封閉型生活的抗拒心理,及時安撫產婦,減少產后抑郁癥出現的可能;
F、隨時對產婦的身體狀況進行觀察、記錄。
(2)嬰兒
A、照料寶寶的日常起居,包括喂奶、喂水、換尿布、洗澡;為寶寶每天按摩、鍛煉身體;洗滌并消毒寶寶的奶瓶、衣物、尿布等;
B、健康方面的專業護理,包括臍帶結扎部位的消毒,臀部護理,保持干爽,防止感染;隨時對嬰兒的身體狀況(如食欲、食量、體溫、大小便等)觀察記錄,萬一寶寶身體有異常,提醒并協助治療;
C、常見病的觀察和護理,乙方需判定寶寶是否患有尿布疹、鵝口瘡、新生兒黃疸等,并對某些新生兒疾病有預防措施;
D、寶寶的情感和潛能開發,乙方需安撫哭鬧嬰兒,呵護入眠,指導甲方為寶寶做嬰兒操,鍛煉寶寶的四肢協調能力,開發大腦并給予寶寶美妙的情感撫慰;
E、給予嬰兒正確的引導,培養嬰兒良好的生活習慣。
二、雙方權利義務
1、甲方權利
(1)甲方可在服務內容的工作范圍內,安排乙方工作;
(2)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提供有效的健康證明。
2、甲方義務
(1)按時向乙方支付服務費。如甲方安排超出服務范圍或超出工作時間的工作內容,應當與乙方書面協商一致,確定服務費用,并按照約定支付,否則乙方有權無條件拒絕提供額外服務;
(2)配合乙方工作并提供合理的協助,如因甲方無正當理由拒絕配合導致乙方無法完全履行合同義務的,甲方承擔全部責任,與乙方無關;
(3)為乙方提供與甲方基本相同的食宿條件。服務地點:
3、乙方權利
(1)如甲方未按照約定全額支付任何一筆費用,乙方均有權立即停止提供服務;
(2)乙方有權拒絕甲方不合理的工作安排。
4、乙方義務
(1)嚴格按服務內容為甲方提供服務;
(2)在工作時,乙方需愛護甲方的財物。
三、合同的解除
在合同期內,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有權立即解除合同,并按工作天數折算費用給乙方:
1、違反國家法律、法規;
2、被證明有偷盜等違法犯罪行為的;
3、身體有嚴重疾病,客觀上不能繼續從事月嫂工作的。
在合同期內,甲方有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立即解除合同,甲方已付費用不予退還,甲方應承擔由此給乙方造成的全部損失,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律師費、差旅費等其他合理費用:
1、甲方的工作安排違反國家法律、法規;
2、甲方以任何理由對乙方實施搜身、扣押錢物、毆打謾罵、威逼等行為;
3、甲方逾期支付服務費超過7天。
四、爭議解決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應當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五、其他約定
1、簽訂合同之前,乙方要持有效證件(身份證、健康證、上崗證);
2、由于乙方的'違法行為造成甲方損失的,由乙方承擔相關責任,賠償甲方損失;
3、若乙方在服務期間表現良好,甲方愿無償為乙方提供客源;
4、甲、乙方欲中途解除合同,需提前一周書面通知合同另一方;
5、如甲方在支付定金后拒絕繼續履行合同(欲提前解除合同等),甲方已付定金不予退還;
6、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且甲方支付完畢定金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名:
乙方簽名:
日期:
母嬰護理服務簡單版合同范本 篇2
甲方(母嬰護理公司):______________
乙方(用戶):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誠實信用的原則,就母嬰護理服務相關事宜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服務內容
甲方推薦并委派符合上崗條件(體檢合格,經培訓取得行業或政府相關部門認可的培訓合格證書)的月嫂為乙方承擔照料孕、產婦與新生兒護理服務工作。
第二條服務地點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服務期限
1、服務期限_______天,從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時起至_________年____月_______日_______時止,實際服務時間從月嫂到崗之日起算。
2、服務時間每月按 天計,保證服務工作日 天,休息 天(請在□內打√:□每周休息1天□月底合同結束前休4天),其中遇國家節假期_________日,服務報酬為日工資的三倍,即_________元/天。
第四條服務費用和定金的支付期限與方式
1、乙方每月一次性支付服務費______________元,包括月嫂服務報酬和甲方管理費。其中月嫂服務報酬由甲方收取后再支付給月嫂。凡不足月者按26天/月的日平均服務費結算。
2、多胞胎、早產兒、病癥產婦或嬰兒加收月嫂服務報酬:______________元/月。
3、乙方在月嫂到崗前將以上費用通過_______方式付給甲方。
A、打入甲方指定賬戶:_______________銀行,用戶名: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B、到甲方處交付;
C、甲方派人到乙方處收取。
4、簽約時乙方向甲方支付定金___________元。定金可抵作乙方需要支付的服務費用。
第五條甲方的義務和權利
1、委派有真實身份證明,體檢合格,通過崗前培訓并取得合格證書的月嫂,并提供月嫂的真實資料,包括身份證、健康證、培訓證等。
2、負責月嫂的教育和管理工作。接受乙方與月嫂的投訴,了解并核實乙方投訴或月嫂反映情況的真實性。協調乙方與月嫂的關系,妥善處理投訴和調換要求,協助解決乙方、月嫂雙方產生的糾紛。
3、及時為乙方做好售后服務及調換月嫂等工作,接到乙方更換和退回月嫂的通知,應在24小時內協調處理。如一方決定更換或終止合同的,應在3天內調換與約定服務項目能力相當同級別的月嫂或給予辦理解除合同手續。
4、因月嫂的過錯致使乙方人身或其他權益受到侵害而造成損失,甲方應積極追究月嫂的責任,并先行承擔相關責任。
5、為月嫂和乙方購買《家政人員意外傷害保險》、《家政經營責任險》。
6、具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①乙方教唆月嫂脫離甲方管理;
②乙方隱瞞家庭成員中有傳染病人、精神病人或母嬰的病情;
③乙方未按時支付服務費逾期達7天;
④乙方服務地址或服務對象發生變更而未取得甲方同意;
⑤乙方對月嫂的工作要求違反國家法律、法規;
⑥乙方有虐待月嫂行為。
第六條乙方的義務和權利
1、在簽訂合同時需出示有效身份證辦理登記手續。如實填寫服務地址、聯系電話、服務內容,以及家中是否有傳染病及精神病人、母嬰病情等事項;如需變更以上內容、決定更換月嫂或終止合同,要及時并以有效方式通知甲方。
2、尊重月嫂的人格及勞動,不歧視不虐待;向月嫂提供與家庭成員基本相同的伙食;為月嫂提供安全的工作環境和居住場所,合理安排月嫂的工作和休息時間,保證月嫂每天的基本睡眠時間(不得少于6小時);當月嫂需接觸血液、嘔吐物及排泄物時,應提供相應的衛生用品,如口罩及一次性手套等;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月嫂休息的應參照國家相關加班規定補償服務報酬。
3、妥善保管家中的現金和貴重物品,并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加強防范措施。
4、未征得甲方和月嫂同意,不得擅自將月嫂轉為第三方服務,不得擅自將月嫂帶往非約定服務場所服務,不得擅自增加合同外的服務項目,不得讓月嫂從事與合同內容不符的工作。
5、要求月嫂安全作業,因乙方沒有采取安全措施,或因家庭設施、設備等原因造成月嫂發生意外傷害和損失的,乙方應主動賠償,并承擔相應責任;如月嫂外出未按時歸來或發生意外事故,乙方應在24小時內通知甲方;在月嫂突發急病或遭遇其它傷害時,乙方應采取必要的救治措施并立即通知甲方。
6、合理選定、更換同級別的月嫂。有權退回身體不健康(體檢不合格),不能完成合同約定工作或有不良行為的月嫂。有權要求甲方重新委派符合合同要求的月嫂,以代替因自身原因而被退回的月嫂繼續履行合同。
7、對甲方提供的月嫂體檢報告有異議的,可要求重新體檢。若體檢合格,體檢費用由乙方承擔;若體檢不合格,則體檢費用由甲方承擔。
8、有權追究因月嫂工作過錯造成乙方損失的法律責任,并向甲方要求經濟賠償,但不得對月嫂采取搜身、扣押錢物、毆打、威逼等侵權方式處理。
9、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①月嫂有傳染病;
②月嫂不能獨立完成合同約定的工作任務;
③月嫂有偷竊或虐待乙方成員等行為;
④月嫂工作消極懈怠或故意提供不合格服務;
⑤月嫂主動要求離職;
⑥甲方或月嫂未經乙方同意,以第三人代為提供服務;
⑦甲方拒不更換月嫂或者更換3次后仍不能達到合同要求;
⑧空崗3日甲方未派替換月嫂到崗工作。
第七條甲、乙雙方的特別約定
1、月嫂離崗時,乙方應認真檢查家庭財物有無損壞和丟失,并與甲方核實。月嫂離崗后,甲方和月嫂不再承擔乙方財物損失責任。
2、服務期滿乙方需續用月嫂的應提前10天與甲方續簽合同。乙方私自與月嫂續約,因此而產生的法律責任由乙方承擔。
3、乙方與月嫂本合同期滿后3個月內不能建立雇用關系,否則應向甲方支付賠償金___________元。
第八條違約責任
1、因甲方原因不能提供乙方預定級別的月嫂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或提前終止合約,則甲方雙倍返還定金;因乙方的原因違約或提前終止合約,則定金作為違約金不予退還。
2、乙方逾期向甲方支付定金、服務費的,每逾期1天按應付費用1%向甲方支付逾期付款的違約金。
第九條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如果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廣州家庭服務業協會或廣州市消費者委員會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廣州仲裁委員會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合同未盡事宜及生效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補充。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母嬰護理服務簡單版合同范本 篇3
SF—20__—2702B 合同號:
廣州市母嬰護理(月嫂)服務合同(B)
合同編號:
廣州市家庭服務業協會制定
廣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監制
20__年十一月
廣州市母嬰護理(月嫂)服務合同(B)
甲方(母嬰護理公司):
服務電話: 經營地址:
乙方(月嫂): 身份證號:
聯系電話: 原籍地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誠實信用的原則,就母嬰護理服務相關事宜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甲、乙雙方的關系
甲方和乙方是勞務合同關系,甲方委派乙方為用戶服務。
第二條 服務內容和服務地點
甲方推薦并委派符合上崗條件(體檢合格,經過崗前培訓并取得行業或政府相關部門認可的培訓合格證書)的乙方到 (服務地點)為 (用戶)承擔照料孕、產婦與新生兒及其他 服務。
第三條 服務期限
1、服務期限 天,從 年 月 日 時起至 年 月 日
時止,實際服務時間從乙方到崗之日起算。
2、服務時間每月按30天計,保證服務工作日26天,休息4天(請在□內打√:□每周休息1天 □月底合同結束前休4天),其中遇國家節假期 日,服務報酬為日工資的三倍,即 元/天。
第四條 服務報酬的支付期限與方式
1、乙方的服務報酬為 元/月。凡不足月者按26天/月的日平均服務報酬結算。
2、乙方完成一個月工作期滿之日起5天內到甲方處領取服務報酬并簽字確認。
3、乙方因被用戶投訴、中途退回或乙方自身原因提前要求離崗,乙方的服務報酬根據服務合同約定標準按實際工作天數的80%計發。
第五條 甲方的義務和權利
1、為乙方建立個人資料和服務檔案,全面記錄乙方的工作經歷和評價,對乙方有效的身份證、居住證、健康體檢報告復印存檔。
2、向乙方提供用戶的真實詳細地址、姓名等資料,以及用戶母嬰和家庭成員中有無精神病、傳染病和其它重大疾病情況。
3、負責乙方的崗前培訓、教育和后續的管理工作,加強對乙方的思想教育、技能培訓和監督指導。積極引導乙方按《母嬰護理工作范圍》(附件一)和《嬰兒安全問題及意外防護措施》(附件二)進行操作。
4、建立母嬰護理服務質量管理制度,定期了解乙方的服務情況,指導督促乙方執行合同的各項約定,并對乙方的不良行為進行批評指正。
5、確保用戶在服務質量上的利益和維護乙方的合法權益。接受用戶與乙方的投訴并進行核實,協調用戶與乙方的關系,妥善處理投訴和調換要求,協助解決乙方、用戶雙方產生的糾紛。因用戶的原因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出面協調解決,并先行承擔相關責任。
6、為乙方購買《家政人員意外傷害保險》。
7、乙方未經甲方和用戶的同意擅自離崗,甲方有權不支付服務報酬。
第六條 乙方的義務和權利
1、上崗前應如實填寫本人身份及家庭情況等基本資料,提供有效真實的身份證、健康證和培訓證等資料。
2、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不得損害用戶的合法權益,如因工作失誤而造成用戶人身或其他權益受侵害的,則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和經濟賠償責任。
3、善待服務對象,禁止擅自離崗。與用戶發生糾紛應及時向甲方反映,經甲方同意方可中止提供服務。如確需提前終止合同,應提前5天提出,并到甲方處辦理手續后,方能離開用戶家。
4、服從甲方和用戶的管理和指導,尊重用戶的生活習俗,工作認真負責,勤儉節約,經手的錢物帳目清楚。注意個人衛生,禁止佩戴首飾、禁用化妝品。工作時間不得接聽電話、看電視和做私事,如遇特殊情況必須向用戶說明。
5、遵守職業道德,不得在用戶住處從事與服務范圍無關的活動;不得擅自將他人及親友帶入或住宿用戶家中;不得擅自翻動、拿用用戶的物品,不得向用戶索要財物,更不得有偷竊及破壞行為;不得擅自動用高檔電器和貴重物品;不參與用戶家庭內部事務和鄰里糾紛;不泄露和傳播用戶的家庭隱私和個人信息;愛護用戶家庭和財產;不得擅自給嬰兒喂食藥物及有害食物,不得推薦藥品或保健品給嬰兒及產婦;不得違反《母嬰護理工作范圍》及《嬰兒安全問題及意外防護措施》進行操作。
6、請假外出應征得用戶同意。采取實時照休的休假辦法的要按日平均服務報酬數扣除相應的服務報酬。采取集中補休的休假辦法的可作調休而不扣除相應的服務報酬。請假外出應告知去向,不得在外留宿,如遇特殊情況不能按時返回的,應提前通知用戶。
7、按時得到服務報酬,以及得到正常的休假和休息時間。若用戶占用乙方休假或休息時間,乙方有權要求支付加班服務報酬。
8、有權保護自己人身和名譽不受侵犯,追究因甲方或用戶過錯造成的經濟損失及法律責任,并與甲方解除合同。
9、有權拒絕從事與合同內容不符的工作,有權拒絕為第三方服務,有權拒絕在非約定地址服務。
第七條 甲、乙雙方的特別約定
1、乙方離崗時,甲方應主動提醒用戶認真檢查家庭財物有無損壞和丟失。乙方離崗后,不再承擔用戶財物損失責任。
2、乙方私自與用戶續約,因此而產生的法律責任由乙方與用戶承擔。
3、乙方與用戶本合同期滿后3個月內不能建立雇用關系,否則應向甲方支付賠償金 元。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甲方逾期支付乙方服務報酬的,每逾期1天按應付服務報酬1%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的違約金。
2、乙方不按甲方的指示為用戶提供服務而產生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包括因此而致使甲方向用戶承擔違約責任的違約金。
第九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如果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廣州家庭服務業協會或廣州市消費者委員會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 提交廣州仲裁委員會仲裁。
2、 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合同未盡事宜及生效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補充。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母嬰護理服務簡單版合同范本 篇4
SF—20__—2702A 合同號:
廣州市母嬰護理(月嫂)服務合同(A)
合同編號:
廣州市家庭服務業協會制定
廣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監制
20__年十一月
廣州市母嬰護理(月嫂)服務合同(A)
甲方(母嬰護理公司):
服務電話: 經營地址:
乙方(用戶): 身份證號:
聯系電話: 住宅地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誠實信用的原則,就母嬰護理服務相關事宜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服務內容
甲方推薦并委派符合上崗條件(體檢合格,經培訓取得行業或政府相關部門認可的培訓合格證書)的月嫂為乙方承擔照料孕、產婦與新生兒護理服務工作。
第二條 服務地點
第三條 服務期限
1、服務期限 天,從 年 月 日 時起至 年 月 日 時止,實際服務時間從月嫂到崗之日起算。
2、服務時間每月按30天計,保證服務工作日26天,休息4天(請在□內打√:□每周休息1天 □月底合同結束前休4天),其中遇國家節假期 日,服務報酬為日工資的三倍,即 元/天。
第四條 服務費用和定金的支付期限與方式
1、乙方每月一次性支付服務費 元,包括月嫂服務報酬和甲方管理費。其中月嫂服務報酬由甲方收取后再支付給月嫂。凡不足月者按26天/月的日平均服務費結算。
2、多胞胎、早產兒、病癥產婦或嬰兒加收月嫂服務報酬: 元/月。
3、乙方在月嫂到崗前將以上費用通過 方式付給甲方:
A、打入甲方指定賬戶: 銀行,用戶名:
賬號 ; B、到甲方處交付;C、甲方派人到乙方處收取。
4、簽約時乙方向甲方支付定金 元。定金可抵作乙方需要支付的服務費用。
第五條 甲方的義務和權利
1、委派有真實身份證明,體檢合格,通過崗前培訓并取得合格證書的月嫂,并提供月嫂的真實資料,包括身份證、健康證、培訓證等。
2、負責月嫂的教育和管理工作。接受乙方與月嫂的投訴,了解并核實乙方投訴或月嫂反映情況的真實性。協調乙方與月嫂的關系,妥善處理投訴和調換要求,協助解決乙方、月嫂雙方產生的糾紛。
3、及時為乙方做好售后服務及調換月嫂等工作,接到乙方更換和退回月嫂的通知,應在24小時內協調處理。如一方決定更換或終止合同的,應在3天內調換與約定服務項目能力相當同級別的月嫂或給予辦理解除合同手續。
4、因月嫂的過錯致使乙方人身或其他權益受到侵害而造成損失,甲方應積極追究月嫂的責任,并先行承擔相關責任。
5、為月嫂和乙方購買《家政人員意外傷害保險》、《家政經營責任險》。
6、具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①乙方教唆月嫂脫離甲方管理;② 乙方隱瞞家庭成員中有傳染病人、精神病人或母嬰的病情;③乙方未按時支付服務費逾期達7天;④乙方服務地址或服務對象發生變更而未取得甲方同意;⑤乙方對月嫂的工作要求違反國家法律、法規;⑥乙方有虐待月嫂行為。
第六條 乙方的義務和權利
1、在簽訂合同時需出示有效身份證件辦理登記手續。如實填寫服務地址、聯系電話、服務內容,以及家中是否有傳染病及精神病人、母嬰病情等事項;如需變更以上內容、決定更換月嫂或終止合同,要及時并以有效方式通知甲方。
2、尊重月嫂的人格及勞動,不歧視不虐待;向月嫂提供與家庭成員基本相同的伙食;為月嫂提供安全的工作環境和居住場所,合理安排月嫂的工作和休息時間,保證月嫂每天的基本睡眠時間(不得少于6小時);當月嫂需接觸血液、嘔吐物及排泄物時,應提供相應的衛生用品,如口罩及一次性手套等;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月嫂休息的應參照國家相關加班規定補償服務報酬。
3、妥善保管家中的現金和貴重物品,并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加強防范措施。
4、未征得甲方和月嫂同意,不得擅自將月嫂轉為第三方服務,不得擅自將月嫂帶往非約定服務場所服務,不得擅自增加合同外的服務項目,不得讓月嫂從事與合同內容不符的工作。
5、要求月嫂安全作業,因乙方沒有采取安全措施,或因家庭設施、設備等原因造成月嫂發生意外傷害和損失的,乙方應主動賠償,并承擔相應責任;如月嫂外出未按時歸來或發生意外事故,乙方應在24小時內通知甲方;在月嫂突發急病或遭遇其它傷害時,乙方應采取必要的救治措施并立即通知甲方。
6、合理選定、更換同級別的'月嫂。有權退回身體不健康(體檢不合格),不能完成合同約定工作或有不良行為的月嫂。有權要求甲方重新委派符合合同要求的月嫂,以代替因自身原因而被退回的月嫂繼續履行合同。
7、對甲方提供的月嫂體檢報告有異議的,可要求重新體檢。若體檢合格,體檢費用由乙方承擔;若體檢不合格,則體檢費用由甲方承擔。
8、有權追究因月嫂工作過錯造成乙方損失的法律責任,并向甲方要求經濟賠償,但不得對月嫂采取搜身、扣押錢物、毆打、威逼等侵權方式處理。
9、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①月嫂有傳染病;②月嫂不能獨立完成合同約定的工作任務;③月嫂有偷竊或虐待乙方成員等行為;④月嫂工作消極懈怠或故意提供不合格服務;⑤月嫂主動要求離職;⑥甲方或月嫂未經乙方同意,以第三人代為提供服務;⑦甲方拒不更換月嫂或者更換3次后仍不能達到合同要求;⑧空崗3日甲方未派替換月嫂到崗工作。
第七條 甲、乙雙方的特別約定
1、月嫂離崗時,乙方應認真檢查家庭財物有無損壞和丟失,并與甲方核實。月嫂離崗后,甲方和月嫂不再承擔乙方財物損失責任。
2、服務期滿乙方需續用月嫂的應提前10天與甲方續簽合同。乙方私自與月嫂續約,因此而產生的法律責任由乙方承擔。
3、乙方與月嫂本合同期滿后3個月內不能建立雇用關系,否則應向甲方支付賠償金 元。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因甲方原因不能提供乙方預定級別的月嫂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或提前終止合約,則甲方雙倍返還定金;因乙方的原因違約或提前終止合約,則定金作為違約金不予退還。
2、乙方逾期向甲方支付定金、服務費的,每逾期1天按應付費用1%向甲方支付逾期付款的違約金。
第九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如果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廣州家庭服務業協會或廣州市消費者委員會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提交廣州仲裁委員會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合同未盡事宜及生效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補充。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母嬰護理服務簡單版合同范本 篇5
編號:
雇傭方(甲方):電話:
身份證號碼:
地址:
受雇方(乙方):電話:
身份證號碼:
地址:
由于甲方有雇傭母嬰護理員(簡稱月嫂)方面的需求,乙方愿意為甲方提供月嫂服務,并承諾為甲方提供專業、優質、安全的月嫂服務。為了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經平等協商,特訂立如下合同,供雙方共同遵守:
一、甲乙雙方約定事項
1、服務期限
自月日起至20xx年xx月xx日止,共計天。(根據產婦實際生產日期可適當提早或推遲,但總服務時間為天不變。)
2、服務費用及支付方式
(1)服務費合計人民幣元(大寫:);
(2)雙方約定服務費支付時間及方式如下:
甲方應于月日前通過銀行轉賬支付乙方定金元整,乙方向甲方出具定金收據。剩余款項雙方同意按照第種方式支付:
A、甲方在乙方服務滿7日后,如對乙方工作認可無異議,即支付乙方元,其中元為前天服務的剩余款項,元為后天的定金,乙方服務的第天,甲方向乙方支付元,待乙方結束全部天的服務,甲方支付乙方所有剩余款項,即元;
B、剩余金額甲方應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十日內一次性支付(銀行轉賬)完畢。
乙方收款賬戶信息如下:
賬戶名稱:
開戶銀行:
銀行賬號:
3、乙方工作時間
正常為每天24小時間斷性服務,時間長、責任重,因此甲方不得隨意額外增加其他服務內容,保證乙方體力充沛,精力旺盛,順利完成母嬰的月中護理工作。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在甲方預產期準時的情況下,如乙方因與他人母嬰服務時間重疊,可由甲乙雙方指定人員(電話:,身份證號)代乙方履行合同義務,直至乙方結束前一份母嬰合同。
4、服務內容
(1)產婦
A、產婦的生活護理,協助產婦進行個人衛生清潔,做好會陰沖洗及傷口護理,幫產婦擦身,觀察惡露;
B、產婦的乳房護理,月嫂需依據自己的經驗幫助產婦通乳,協助解決乳房脹痛,教產婦如何清潔乳房和雙手后擠奶或進行乳房按摩,教產婦正確的哺喂姿勢,指導產婦實行母乳喂養、按需哺喂;
C、制作產婦的營養餐和催乳湯水(不負責買菜),平衡營養,促進產后康復及乳汁分泌;
D、為產婦綁繃帶,指導產婦做產后恢復操,促進子宮復原,惡露排出并幫助產婦體型的復原;
E、經常與產婦及丈夫交流育兒心得,打破產婦及丈夫對獨立育兒的焦慮狀態和封閉型生活的抗拒心理,及時安撫產婦,減少產后抑郁癥出現的可能;
F、隨時對產婦的身體狀況進行觀察、記錄。
(2)嬰兒
A、照料寶寶的日常起居,包括喂奶、喂水、換尿布、洗澡;為寶寶每天按摩、鍛煉身體;洗滌并消毒寶寶的奶瓶、衣物、尿布等;
B、健康方面的專業護理,包括臍帶結扎部位的消毒,臀部護理,保持干爽,防止感染;隨時對嬰兒的身體狀況(如食欲、食量、體溫、大小便等)觀察記錄,萬一寶寶身體有異常,提醒并協助治療;
C、常見病的觀察和護理,乙方需判定寶寶是否患有尿布疹、鵝口瘡、新生兒黃疸等,并對某些新生兒疾病有預防措施;
D、寶寶的情感和潛能開發,乙方需安撫哭鬧嬰兒,呵護入眠,指導甲方為寶寶做嬰兒操,鍛煉寶寶的四肢協調能力,開發大腦并給予寶寶美妙的情感撫慰;
E、給予嬰兒正確的引導,培養嬰兒良好的生活習慣。
二、雙方權利義務
1、甲方權利
(1)甲方可在服務內容的工作范圍內,安排乙方工作;
(2)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提供有效的健康證明。
2、甲方義務
(1)按時向乙方支付服務費。如甲方安排超出服務范圍或超出工作時間的工作內容,應當與乙方書面協商一致,確定服務費用,并按照約定支付,否則乙方有權無條件拒絕提供額外服務;
(2)配合乙方工作并提供合理的協助,如因甲方無正當理由拒絕配合導致乙方無法完全履行合同義務的,甲方承擔全部責任,與乙方無關;
(3)為乙方提供與甲方基本相同的食宿條件。服務地點:
3、乙方權利
(1)如甲方未按照約定全額支付任何一筆費用,乙方均有權立即停止提供服務;
(2)乙方有權拒絕甲方不合理的工作安排。
4、乙方義務
(1)嚴格按服務內容為甲方提供服務;
(2)在工作時,乙方需愛護甲方的財物。
三、合同的解除
在合同期內,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有權立即解除合同,并按工作天數折算費用給乙方:
1、違反國家法律、法規;
2、被證明有偷盜等違法犯罪行為的;
3、身體有嚴重疾病,客觀上不能繼續從事月嫂工作的。
在合同期內,甲方有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立即解除合同,甲方已付費用不予退還,甲方應承擔由此給乙方造成的全部損失,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律師費、差旅費等其他合理費用:
1、甲方的工作安排違反國家法律、法規;
2、甲方以任何理由對乙方實施搜身、扣押錢物、毆打謾罵、威逼等行為;
3、甲方逾期支付服務費超過7天。
四、爭議解決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應當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五、其他約定
1、簽訂合同之前,乙方要持有效證件(身份證、健康證、上崗證);
2、由于乙方的違法行為造成甲方損失的,由乙方承擔相關責任,賠償甲方損失;
3、若乙方在服務期間表現良好,甲方愿無償為乙方提供客源;
4、甲、乙方欲中途解除合同,需提前一周書面通知合同另一方;
5、如甲方在支付定金后拒絕繼續履行合同(欲提前解除合同等),甲方已付定金不予退還;
6、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且甲方支付完畢定金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名:乙方簽名:
常住地址:常住地址:
聯系電話:聯系電話:
母嬰護理服務簡單版合同范本 篇6
甲方:
電話:
地址: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居民身份證號碼:
住址:
電話:
預產期:
嬰兒姓名:
委托人/緊急聯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丙方)
居民身份證:
住址:
電話:
與產婦或嬰兒之關系:
經甲乙方及丙方同意并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一、乙方及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嬰兒之父母為嬰兒法定監護人,對嬰兒擁有監護權利及義務。甲方僅負有對乙方身心保健及護理服務之義務。
2、乙方陪同或探訪的人員對乙方造成損害行為由乙方自行負責。
3、丙方僅享有與乙方共享居室空間和使用權之權利,除非與甲方有特殊約定的書面合同外,不享有甲方提供的任何服務。
a、 丙方陪住期間無權干預甲方的護理行為,如果由于丙方的干預導致甲方無法順暢實施護理工作的,甲方有權拒絕丙方陪住,如拒絕不成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及終止一切服務;
b、 丙方陪住期間須遵守甲方的相關管理規定;
c、 丙方如果發生謾罵和攻擊甲方工作人員的,甲方可立即停止一切服務并終止本合同,費用不退,同時保留追究丙方相關法律責任的權利;
d、 由于丙方的原因導致甲方產生的額外的服務,須就服務內容另行協商計費。
4、乙方及丙方負有積極配合甲方護理服務工作的義務。
5、乙方及丙方須按本合同的規定,按時支付服務費及各項應付費用。
6、乙方及丙方在入住期間,負有愛護居室及相關物品,遵守甲方管理制度之義務。
7、乙方在實際進住時,應提供醫院的產檢相關項目的檢查結果、母嬰出院證明、嬰兒出生證明等、乙方及丙方的身份證、乙方及丙方陪住人員的健康調查問卷(健康調查問卷需本人親自填寫并鑒字)。未如數提供以上證明可能導致嬰兒的病理問題的,由乙方自行承責。
8、乙方須及時并如實提供本人及丈夫、嬰兒及相關人員家族病史、遺傳病史等,以及就醫后的醫生診斷證明及醫囑,如未如實提供的,乙方承擔因此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
9、如故意隱瞞傳染性疾病及性病,甲方發現后有權利終止接待并且不予退費、若已造成傳染后果的,由乙方承擔后果。
10、乙方嬰兒若患有不可逆轉的嚴重的先天性心臟病及遺傳缺陷的,甲方有權單方終止接待,并憑就醫后的醫生診斷證明退費。
11、乙方及丙方不得影響甲方公共衛生、不得在公共區域吵鬧、不得擅自進出其他客人居室等以及有妨礙或者威脅到他人身體健康的不良行為。如有違反,甲方有權提出提醒及警告,情況嚴重者,甲方有權單方決定終止本合同,并不予退費。
12、乙方因夢游、昏迷等自身原因,或因自己行動不小心等原因造成自身跌打損傷的,由乙方自行負責。
13、乙方需承擔陪住人及探訪人員的管理和連帶責任。如乙方有未成年家屬陪同入住,則乙方應看管和照顧好其未成年家屬,并對其人身安全負責。
14、乙方或丙方因過失行為對自身及嬰兒生命健康造成傷害的,應自行承擔責任。
15、乙方或丙方如需甲方提供本合同規定之外的相關服務的,須另外協商計費。
16、乙方產婦出院時,須將嬰兒辦理出院。如有延長托嬰的需要,有關托嬰的內容及費用應另行約定。
17、對于早產兒、以及患有先天性疾病嬰兒(先天性心臟病、房間隔缺損、室間隔缺損、卵圓孔未閉、法洛氏四聯癥、動脈導管未閉、肺動脈瓣狹窄、大血管錯位、主動脈縮窄和三尖瓣閉鎖等疾病),甲方要求乙方須配合做到以下幾點,否則甲方有權單方終止本合同。
a、 乙方需請專人在房間陪護,照顧嬰兒,須另外協商計費。
b、 嬰兒由乙方家屬照料,護士定時巡房,對新生兒的護理進行指導及協助。
c、 如因上述診斷原因新生兒在喜孕中心入住期間突發任何疾病或產生任何損害,因此產生的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
18、在合同簽訂后入住之前,如乙方有市三級甲等醫院出具的相關證明,證實無法接受甲方服務的,則乙方可解除合同,甲方應將乙方繳納的預定金全額退還(刷卡支付產生的銀行手續費需扣除)。如甲方認為嬰兒不適宜接受本合同約定的服務,則甲方有權拒絕接收新生兒,乙方可選擇要求甲方退還新生兒部分的服務費用(刷卡支付產生的銀行手續費需扣除),由乙方產婦繼續接受服務;乙方亦可選擇解除合同,甲方在未提供任何服務的情況下退還全部的服務費用(刷卡支付產生的銀行手續費需扣除)。
二、甲方的權利及義務
1、甲方在此確認,僅作為法律法規許可之家政護理企業而非醫療企業,依照本合同服務條款及約定,向乙方提供母嬰護理及家政護理服務。
2、甲方護理人員為乙方提供產后日常護理服務。
3、甲方為乙方提供住宿場所、營養膳食和入住禮包。
4、甲方需保障產婦及嬰兒的安全及衛生,以及居住場所的安全及隱私。
5、甲方為乙方提供入住期間的母嬰日常護理服務。
6、甲方替乙方邀約具有行醫資質的醫生不定期床前探視,為乙方進行健康咨詢和評估。
7、甲方提供24小時乙方監測與護理記錄供乙方隨時查閱。乙方參考甲方記錄和建議進行自我觀察、監護自身及嬰兒的健康狀況,做出是否就醫的決定。
8、甲方為非醫療機構,無權執行及承擔有關的任何醫療行為。乙方產婦及嬰兒由于生理或病理原因所導致的醫療后果,由乙方自行負責。除非乙方有法律認可的相關證據,證實是由甲方過失導致的醫療后果的,方由甲方承擔責任。
9、產婦產后如患產科疾病產后仍未痊愈的,甲方要求乙方家屬24小時陪護,如因家屬未陪護發生昏迷、跌倒、受傷等不良后果,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10、為顧及產婦及嬰兒的健康和安全,乙方訪客探訪應提前預約,非直系親屬探視產婦時間為每日9:00~12:00、14:00~19:00。訪客探視后,在合理期內,若母嬰有任何異樣情況的,甲方有權利將訪客造訪列為病因因素之一。
11、乙方自行自主就醫。如乙方身體狀況超過甲方護理范圍所能提供的服務,甲方有權終止接待服務。費用按以下原則收取:平均日均價*天數。如因乙方身體狀況引起甲方接觸人員的感染造成后果,乙方承擔相應醫療費用及后果賠償責任。
12、甲方不向乙方嬰兒提供任何入口食品(水除外),除母乳喂養外,增加的人工喂養品一律由乙方自行購買,嬰兒的食品安全由乙方負責。
13、甲方為保證工作順暢,有權利自行安排、調遣或者增派護士為乙方提供服務。
14、甲方對產婦的照顧和安全管理事項,應善盡其義務。甲方非經乙方或乙方委托人書面同
意,不得將嬰兒交給除乙方或乙方委托人之外的任何人帶走。但依其情形顯示由乙方或委托人帶走有違背公序良俗之虞時,甲方可通知公安機關協助處理。經依法簽訂確定,確認因甲方護理服務過錯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服務責任。
15、本合同僅限于在乙方足額繳納本合同約定的服務費及相關費用后,享有該服務,而乙
方在本合同項下,將不享受任何本合同約定的服務內容以外的其他權利。
16、服務期限終止后,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將嬰兒帶離,若乙方逾期無理由將嬰兒帶離,甲方
應給該嬰兒提供基本生活保障,并可在服務期限終止之日起五日后將嬰兒送至國家相關
機構安置,甲方可向乙方提出支付額外產生的看護費用及其他合理費用。
17、乙方及丙方同意由甲方自行或甲方委托的第三方拍攝帶有包括乙方及嬰兒、家屬與親友(肖像權人)在內的肖像之照片、圖像,試聽資料等作品。同時,該等作品將由甲方制作視頻贈送給乙方留存紀念。除在甲方場所展示之外,若甲方需就該等作品用于商業目的之活動的,應經肖像權人同意。乙方和丙方入住期間,不得在甲方場所接受除甲方委托的第三方之 外的攝影機構進場拍攝。
三、甲方費用收取的有關約定
1、乙方每增加1位嬰兒服務 ,則應增加35%服務費支付給甲方。
2、因醫囑要求,需特殊護理的產婦或嬰兒,以28天為周期,乙方支付給甲方特護費每位5000元。
3、乙方與甲方簽訂本合同時,應注明乙方預定進住月子中心的日期、天數、套餐及房型(優選入住但不限具體房號),進住天數從乙方實際進住日進行計算。
4、乙方所預定的房型自預定日期之前后兩周內入住均屬有效,兩周之外根據實際情況協商而定:若升級房型,無須增加費用;若降級房型,甲方補退差價;若甲方因滿房而無法提供房間的,甲方全額退還乙方預定金。
5、乙方入住期間如有未進行的基礎護理服務項目,可按甲方所公示的標價折算成特色護理服務繼續享受。
6、乙方于本合同入住日期提前90天之前解除合同的,甲方全額退還乙方預定金;乙方于本合同約定的入住日期提前60天之前解除合同的,甲方退還乙方50%預定金;乙方于本合同約定的入住日期提前30天之前解除合同的,則預定金不退。
四、預定套餐
乙方為喜孕中心特惠媽媽,預定進住日期為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房型為貴賓房;優選房號為_______,如因滿房而需調換房間,甲方需提前告知乙方,共同協商溝通后乙方全力配合;進住天數為 天;套餐總金額為 元(大寫 ),套餐費用由乙方承擔,入住期間,乙方必須在 網懷孕媽媽版塊發表入住體驗帖,帖子不少于15張圖片,總字數不低于600字。發表時間不超于入住后的40個工作日,帖子維護不低于5次,發表后將帖子鏈接交給甲方負責人核實。套餐詳情見附件。
五、付款方式
1、簽訂本合同當天,乙方應繳納總金額__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元)。
2、簽訂本合同當天,乙方應繳納預定金__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元)。乙方須最遲于入住當天將服務費尾款__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元)。
3、入住當天需繳納5000元押金(用于月子期間消費,退房時結算并退款)。如果入住后超過一天未交齊服務費和押金,乙方應當按服務費總額的千分之三支付滯納金給甲方;如入住后超過兩天內不交齊服務費和押金,甲方有權單方終止本合同,并且已經支付的服務費不予退還。乙方繳納押金,在乙方退房后三天工作日內,按照多退少補的原則結賬。
六、退房規定
甲方退房時間為當天上午12點以前;超過中午12點的,加收半天的費用;超過當日下午6點的,加收全天的費用,按日均價計算。
七、特別約定
1、甲方不提供乙方其嬰兒的任何入口食品,乙方增加的人工喂養食品一律由乙方自備,并提供自備的食品名稱、生產日期、生產廠家等材料交由甲方備案,如由此發生食品質量安全問題乙方自行承擔。
2、因乙方自身疾病需要去醫院就醫需要派車接送和專人陪護的,甲方按接送一次100元/次收取;陪護半天(不足4小時按4個小時計算),甲方按150元/次/半天向乙方收取;陪護一天(按8個小時計算,4個小時以上未滿8個小時的按一天計算),甲方按150元/次/半天向乙方收取。
八、特別聲明
1、甲方不具備醫院資質,只對乙方及其嬰兒提供母嬰護理服務,不提供醫療服務,在協議約定的服務期內,若發生乙方及其嬰兒需就醫的特殊情況,甲方應支持與配合,并全力進行協助。若乙方隱瞞病情或甲方合理建議下不愿就醫,因此產生的不利后果,應當自行承擔責任。
2、乙方接受服務期間如發生非甲方原因所致的新生兒常見疾病(如黃疸、感冒、腸炎、臍炎等)和產婦突發性疾病(如乳腺炎、生殖系統感染、產后抑郁癥等),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送往醫療機構就診,但甲方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3、甲方為乙方提供的額服務是符合大眾化的配餐標準(VIP套餐除外),乙方必須在簽訂本合同時,明確告知甲方本人的飲食中禁忌情況及身體情況(如有過敏體質、腸炎史、高血壓、糖尿病、甲亢、恥骨聯合分離癥等),方便甲方在配餐或服務時有針對性的進行配餐或提供服務。
九、違約處理
1、甲乙任何一方如未按本合同的條款履行的,將構成違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2、如果服務費或者其他任何費用未按時繳納的,每逾期一日,甲方有權加收乙方逾期支付部分5%的違約金。若逾期超過五日的,甲方有權單方終止本合同,并不予退還已收取的費用。
十、合同的終止
本合同將于下列情形之一出現時予以終止
1、本合同服務期滿的;
2、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費用不退;
a、故意拖欠服務費或任何其他費用超過5日的;
b、違反本合同約定,影響他人安全和健康以及甲方利益的行為;
c、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導致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十一、爭議的解決
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產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的,則提請合同簽約地青秀區人民法院訴訟。訴訟結果,對甲乙雙方均具最終法律約束力。
十二、本合同自甲乙方及丙方簽署之日起生效。未經甲乙雙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任意終止或者修改(本合同另有約定除外)。
十三、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丙方(簽字):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母嬰護理服務簡單版合同范本 篇7
甲方(養老機構):__________
乙方(入住老年人):__________
乙方監護人:__________
第一條 服務地點及服務設施
1.1 甲方提供養老服務的地點為:______________(寫明養老機構的具體門牌號)。
1.2 乙方或乙方監護人選擇入住的房間類型為(在以下幾種情況中選擇一種):
①單間
②雙人間
③三人間
④多人間(四人以上,含四人)
⑤其他 。
1.3 乙方或乙方監護人選擇的具體房間為:
乙方或乙方監護人基于正當理由要求調整房間的,甲方在條件許可的范圍內應盡量滿足。涉及房間變化,需要相應調整費用的,還應由各方協商一致書面確認后同時調整,如各方不能達成一致書面確認,則仍依本合同約定房間履行。
1.4 甲方提供的服務設施除了住宿的房屋,還包括房間內設施及公共設施,具體明細見本合同附件《設施設備清單》。
第二條 服務內容
2.1 根據乙方提供的《體檢報告》(見本合同附件)及甲方對乙方進行護理等級的評價,經甲方與乙方或乙方監護人、丙方商定,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護理等級和服務項目詳見本合同附件《護理等級與服務項目》。
2.2 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乙方或乙方監護人如果選擇《護理等級與服務項目》以外的其他服務項目,經甲、乙(乙方監護人)、丙三方協商一致后另行簽署書面補充協議確定。
2.3 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服務應當符合國家強制性標準,并積極適用行業或地方標準。
第三條 收費標準及費用的支付
3.1 養老服務費用
3.1.1 甲方提供的各種服務項目的收費標準和收費依據應以 方式進行公示,并作為本合同附件。
3.1.2 根據本合同第一條、第二條乙方所選擇的房間及服務項目,乙方入住甲方的養老服務費為每月__________元,其中包括 。
3.1.3 乙方接受甲方除本合同約定外的其他項目服務的,應根據甲方公示的收費標準或者補充合同的約定交納費用。甲方每月向乙方或乙方監護人、丙方提供《個人費用明細表》,乙方或乙方監護人、丙方應簽字確認。乙方或乙方監護人、丙方如有異議,可在收到《個人費用明細表》后7日內書面提出,甲方應做出書面說明。對于雙方無爭議費用金額應按照本合同約定時間支付,乙方或乙方監護人、丙方不得以異議費用拒絕支付其他費用,否則按本合同第9.2.2條約定處理。
3.1.4 乙方或乙方監護人支付養老服務費的時間為_______,支付方式為_______。
3.1.5 甲方在收到款項后應向付款人開具等額收費憑證。
3.2 押金(合同中有押金約定的適用本條,無押金約定的不適用本條)
3.2.1 本合同簽署生效后_______日內,乙方或乙方監護人應向甲方支付押金,押金金額為: 。該押金可用于抵扣欠付的養老服務費用、違約金、賠償金以及出現突發情況救治時需支付給醫院的押金及相關費用等。
3.2.2 合同期限內因3.2.1情形出現押金不足時,乙方或乙方監護人應在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 日內補足。
3.2.3 押金不計利息 □押金計利息 □ 計息標準為: 。
3.2.4 甲方不得將押金挪作它用,在合同到期或合同提前終止、解除時,扣除應結清的相關費用后應于返還乙方或乙方監護人。
第四條 合同期限及合同期滿的處理
4.1 經協商,確定本合同期限為年(月),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該日為合同到期日)止。
4.2 合同期滿前30日,乙方或乙方監護人可申請續簽合同,也可由丙方代為申請續簽。
4.3 續簽的養老服務合同內容應當由甲方、乙方或乙方監護人、丙方協商確定。
4.4 如果乙方或乙方監護人未在合同期限屆滿前30日提出續簽合同,或者乙方或乙方監護人雖在合同期限屆滿前30日提出續簽合同申請,但各方未就合同續簽達成一致,乙方應于合同到期日搬離甲方,辦理離院手續并結清所有費用。
第五條 陳述與保證
5.1 甲方保證為依照法律、行政法規設立并依法登記的養老機構,具有提供本合同約定的養老服務的資格和能力。
5.2 乙方或乙方監護人保證乙方不屬于患有精神病、甲類或乙類傳染性疾病等不符合入住養老機構疾病的老年人。
5.3 乙方或乙方監護人、丙方保證向甲方提供乙方在本協議簽署前一個月內在甲方所在地二級甲等以上醫院進行體檢的《體檢報告》(體檢項目包括:精神健康狀況、傳染性疾病及養老機構要求的其他體檢項目等)(作為本合同附件)。
5.4 乙方或乙方監護人、丙方保證向甲方提供的乙、丙方共同簽字的《健康狀況自我陳述書》(作為本協議附件)是真實的,沒有任何虛假或隱瞞。
第六條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6.1 合同的變更
6.1.1 根據乙方健康狀況的變化,甲方可以提出變更服務方案,并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乙方監護人及丙方,經甲、乙或乙方監護人、丙三方協商一致,簽署補充協議。
乙方或乙方監護人、丙方收到甲方變更服務方案的書面通知后 日內既不確認又不提出異議,但乙方實際接受甲方提供的相應服務的,視為甲、乙或乙方監護人、丙三方就合同約定的服務項目的變更達成了一致,乙方或乙方監護人有義務按照新的服務項目支付相應的服務費用。
如果根據乙方健康狀況的變化,不調整服務項目將導致乙方的健康安全無法保障的,甲方提出變更的服務方案后,乙方或乙方監護人既不同意,也不接受實際服務,甲方和乙方或乙方監護人均有權解除本合同。
6.1.2 當與甲方日常管理、服務直接相關的物價指數變動幅度超過10%時,甲方有權適當調整收費標準,并將價格調整的通知在調價前30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乙方監護人及丙方。
乙方或乙方監護人對價格調整有異議的,可在收到通知后15日內以書面形式提出解除合同;乙方或乙方監護人雖有異議但要求繼續按照原收費標準履行合同的,甲方有權提出解除合同。
乙方或乙方監護人收到通知后15日內不以書面形式提出異議,但拒絕根據調整后的價格支付相關費用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按照原收費標準收取已提供服務的費用。
6.2 合同的解除
6.2.1 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下列情況下,乙方或乙方監護人可以單方解除本合同,并無需承擔違約責任:
(1) 甲方提供的服務不符合合同約定,經乙方或乙方監護人提出, 日內不改正的;
(2) 因甲方或甲方工作人員的嚴重過錯造成乙方人身或重大財產損害的;
(3) 乙方因疾病或其他個人原因離院的,但乙方或乙方監護人不提出解除本合同而要求保留床位或房間的除外;
(4)乙方首次入住 日內不適應居住環境或管理方式的;
(5)本合同履行過程中,乙方或乙方監護人提前30日書面通知甲方并結清服務費用的。
6.2.2 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下列情況下,甲方可以單方解除本合同,并無需承擔違約責任:
(1)付款人無故拖欠各項費用超過 日,經甲方催告后 日內仍不交納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書面通知乙方搬出養老機構。乙方或乙方監護人在甲方發出書面解除合同通知后 日內仍不搬出的,甲方有權提起訴訟,請求法院確認合同解除。付款人除應支付拖欠的服務費用、訴訟期間的養老服務費用以外,還應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支付費用金額萬分之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2)乙方嚴重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造成甲方難以履行對乙方的養老服務,或造成其他入住老人傷害或現實性傷害危險的。
(3)乙方或乙方監護人隱瞞重要乙方健康狀況、患有須隔離治療的傳染性疾病或者患有精神疾病等其他不適宜在機構內集中生活的。
(4)發生不可抗力致甲方不能履行合同的。
(5)甲方因喪失養老機構執業資格等原因暫停、終止服務的。甲方應當于暫停或者終止服務60日前向實施許可的民政部門提交老年人安置方案,經批準后方可解除養老機構服務合同。
(6)乙方連續請假外出超過_______天(不得少于30 天)。
第七條特別約定
7.1 突發疾病或出現事故等緊急情況的處理
7.1.1 乙方在入住期間突發疾病或身體傷害事故,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監護人、丙方,及時聯系120等醫療急救機構;如需到醫療機構急救,甲方應派人陪送至醫療機構。甲方不能及時聯系上乙方監護人、丙方的,應盡早與本合同附件確定的其他聯系人取得聯系,通報情況。
甲方具有醫療資質的,在乙方生命垂危等緊急情況下應盡到合理診療義務,費用由乙方或乙方監護人、丙方承擔。
7.1.2 因乙方發生緊急情況產生的費用急救費用、治療費用、住院押金等均由乙方或乙方監護人負擔。甲方因此墊付費用的,乙方或乙方監護人應及時清償。
7.2 乙方去世的善后服務及相關費用
乙方在甲方服務期間去世的,甲方應及時與乙方監護人或丙方取得聯系,乙方監護人或丙方負責善后處理并承擔相關費用。無法與乙方監護人或丙方取得聯系的,應及時聯系殯儀館,妥善保存遺體,發生的費用由乙方監護人或丙方承擔。
7.3 甲方與乙方監護人或丙方聯系中斷
因乙方監護人或丙方提供的聯系地址、方式不準確或不詳細或變更后未及時通知甲方,或其他客觀原因致使甲方無法與乙方監護人或丙方及時聯系,連續達一個月則視為聯系中斷。甲方與乙方或乙方監護人協商后,可以重新確定聯系人。
7.4 非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人身、財產損害的,甲方不承擔責任。
7.5 乙方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但拒絕接收甲方提供服務,造成其自身人身、財產損害的,由乙方自行承擔后果。
7.6 本合同關于乙方、乙方監護人或丙方權利義務的約定,并不免除對乙方有法定贍養義務的其他人的法定責任。
7.7 因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受到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應在不可抗力情形發生后及時通知合同其他相關方,本合同可依法解除,合同各方不承擔解除合同的責任。乙方監護人或丙方應及時接回并妥善安置乙方。
甲方應提示乙方、乙方監護人或丙方重點注意上述特別約定內容,按照乙方、乙方監護人或丙方的要求,對上述特別約定內容進行說明,并請乙方、乙方監護人或丙方簽字確認:
以上特別約定內容,在甲方提示下,乙方、乙方監護人或丙方均已認真閱讀,充分知曉與了解。特此簽名確認: 。
第八條 違約責任
8.1 因甲方及其工作人員的過錯,損害乙方人身或財產權利的,由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8.2 甲方服務人員資質不合格、沒有按約定提供服務或者提供的服務不合格,甲方應承擔的違約責任為: 。由此造成乙方人身或財產損失的,甲方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8.3 甲方或其工作人員侵犯乙方、乙方監護人及丙方對甲方提供的養老服務的知情權的,乙方、乙方監護人和丙方有權要求甲方改正,造成損失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8.4 本合同因 項解除的,甲方應向乙方或乙方監護人支付違約金__________元。
8.5 本合同因 項解除的,乙方或乙方監護人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__元。
8.6 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或第三人人身或財產損失的,乙方、乙方監護人應承擔賠償責任。
8.7 因乙方原因造成其自身損害的,由乙方、乙方監護人自行承擔全部后果和責任。
第九條糾紛的解決方式及管轄
與本合同有關的或者因本合同引發的糾紛應盡量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應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第十條通知與送達
10.1 在本合同首頁中所標明的甲方、乙方、乙方監護人和丙方的`地址和聯系方式為各方各自有效的通訊地址和聯系方式。一方變更通訊地址和聯絡方式應及時通知其他各方。
10.2 以下情形,視為送達,但受送達人有證據證明其因客觀原因未實際接收到通知的除外:
10.2.1 以特快專遞形式發送的,已經簽收的,以簽收日為送達日;未簽收的,同城自發送之日起2日視為文件已經送達,異地5日視為送達,境外15日視為送達。
10.2.2 手機短信發送的,發出之時即視為送達。
10.2.3 電子郵件自發出進入收件方郵箱服務器視為送達。
10.2.4 傳真發送自發出對方傳真機接收視為送達。
10.3 因受送達人通訊地址或其他相關信息錯誤、不詳或發生變更未及時通知其他各方造成無法送達的,由受送達人自行承擔相關后果。
10.4 乙方入住甲方期間,有關本合同的履行事宜甲方應以書面或數據電文形式通知乙方或乙方監護人、丙方,由乙方或乙方監護人、丙方確認簽收;乙方或乙方監護人、丙方拒簽的,書面通知在第三方見證下送至收件人地址的視為已通知或已送達,數據電文進入收件人接收系統的視為已通知或已送達。
第十一條當事人協商一致的其他內容
(約定內容可以另行附頁)
第十二條合同生效及附件
12.1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或乙方監護人丙方各執一份,自各方簽字或蓋章之日生效。
12.2 下列文件為本合同附件:
(1)加蓋甲方公章的甲方合法注冊登記文件復印件
(2)乙方、乙方監護人、丙方(個人)身份證及戶口本復印件,丙方(單位)加蓋公章的丙方合法注冊登記文件復印件及聯系人信息
(3)二級甲等以上醫院出具的《體檢報告》(體檢時間在一個月以內)
(4)乙方、乙方監護人及丙方簽章的乙方《健康狀況自我陳述書》及《入住登記表》
(5)甲方出具的、經乙方、乙方監護人、丙方簽章認可的《老年人能力評估報告》
(6)房間、設備物品表
(7)公共設施、設備表
(8)甲方服務范圍表
(9)乙方、乙方監護人、丙方選擇的《護理等級與服務項目》
(10)甲方提供養老服務的各種服務項目的收費標準表
(11)經簽署的《 養老機構入住須知》
(12)甲方制定并公示的規章制度:
(13)其它聯系人表
(14)其他附件:
12.3 本合同附件系本合同組成部分,與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乙方(簽字、蓋章、按手印):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乙方監護人(簽字、蓋章、按手印):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丙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
簽署日期:__________
簽署地點: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