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維修服務采購合同(精選3篇)
汽車維修服務采購合同 篇1
項目編號:
合同編號:
甲方:
負責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注冊地址:中央國家機關政府采購中心(甲方)就中央國家機關汽車維修定點采購項目進行公開招標。經項目評標委員會評定,確定______(乙方)為中標人。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相關法律法規以及《中央國家機關汽車維修定點采購項目招標文件》的規定,經平等協商達成合同如下:
1.定義
除非另有特別約定,在本合同以及與本合同有關的甲乙雙方另行簽訂的其他文件中,下列詞語按如下定義進行解釋:
1.1 “合同”是指甲方和乙方已達成的協議,即由雙方簽訂的合同格式中的文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錄和組成合同部分的所有其他文件。
1.2 “采購服務”是指本合同約定的乙方同意按照甲方的要求為用戶提供汽車維修,包括汽車大修、總成修理、保養、小修和專項維修(保險維修業務、新購車輛免費維護保養除外)等一系列工作的總稱。
1.3 “用戶”是指按本合同約定在乙方處維修采購的中央國家機關各部門及其所屬在京各級行政事業單位。
1.4 “工作日”是指除公休日和國家法定節假日以外的日歷日。
1.5 “第三方”是指本合同以外的任何中國境內、境外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組織。
1.6 “附件”是指與本合同的訂立、履行有關的,經甲乙雙方認可的,對本合同約定的內容進行細化、補充、修改、變更的文件、圖紙、音像制品等資料。
1.7 “招標文件”是指《中央國家機關汽車維修定點采購項目招標文件》。
2.適用范圍
2.1 本合同條款僅適用于中央國家機關汽車維修定點采購項目(項目編號:gc-__x)。
3.合同的組成
3.1 下列文件應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3.1.1 本合同條款
3.1.2 招標文件澄清及招標文件
3.1.3 投標文件澄清及投標文件
3.1.4 中標通知書
3.1.5 形成合同的其他有關文件
3.2 上述文件互為補充和解釋,如有不清或相互矛盾之處,以所列順序在前的為準,但甲、乙雙方有特別約定的除外。
4.定點承諾
4.1 維修范圍
4.1.1 甲方確定乙方為20__~______年度中央國家機關定點汽車維修廠。乙方可以承接中央國家機關各部門及其所屬在京各級行政事業單位(以下稱用戶)車輛維修。
4.2 維修價格
4.2.1 用戶進行車輛維修時,乙方應按投標承諾的價格優惠率和質量保修期按乙方投標文件中的投標報價執行(本合同附件一)。甲方將在中央政府采購網上(http:// )公示乙方的中標價格。如整車生產廠下調維修工時費、維修零配件費時,乙方應按投標報價承諾的優惠相應下調價格,調整結果應在3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甲方。如整車生產廠上調維修工時費、維修零配件費時,則中標報價維持不變。
4.3 費用結算
4.3.1 車輛維修后,乙方在中央政府采購網上填寫《中央國家機關汽車維修驗收單》(附件二、以下稱《驗收單》),打印并經用戶簽字確認,乙方據此直接與用戶結算,并為用戶開具合法的汽車維修業專用發票。
4.4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4.4.1 甲方的權利:
1.根據乙方投標文件中有關內容,有權對乙方的生產、管理情況進行檢查,負責對乙方履約情況進行考評。考評的方法是:乙方的基本分為10 分, 甲方根據乙方履約情況進行通報表彰或處罰扣分,乙方的考評結果,將作為其下一年度參加 甲方汽車維修定點采購審查時的審查依據之一。其中,乙方每被扣減1分,將被甲方處以沒收履約保證金10%的處罰。當得分為零時,取消乙方的定點維修資格,并在兩年內不得參加甲方汽車維修定點采購活動。
2.對維修竣工出廠車輛出現的質量問題或與合同約定的項目不符的問題,有權與用戶一起要求乙方無償返工。因乙方違反本合同給甲方或用戶造成損失時,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經濟損失。接受用戶對乙方違反本合同規定行為的投訴。如投訴情況屬實,通知乙方及時糾正,并按第九條有關規定給予處理。
3.對用戶拖欠乙方車輛維修費不承擔任何責任。
4.4.2 甲方的義務
1.甲方向乙方確認用戶名錄。乙方據此認定甲方車輛維修單位成員,并履行本合同。
2.負責協調乙方與用戶在汽車定點維修方面的關系,與有關部門一起解決和處理車輛維修過程中所發生的糾紛。
4.5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4.5.1 乙方的權利
1.乙方有權拒絕甲方及用戶提出的除車輛維修服務和乙方承諾以外的其它要求。
2.乙方有權對甲方在日常管理工作中和用戶在車輛維修過程中的不正當要求和違規行為進行投訴,并要求有關部門做出處理。
3.對經費未落實或不足的車輛維修業務,有權拒絕承修。
4.5.2 乙方的義務
1.嚴格執行國家法律法規,守法經營,按章辦事,自覺維護甲方及用戶的利益。
2.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嚴格履行《中央機關汽車維修定點采購服務承諾書》(附件三)中規定的服務承諾,做到誠實守信。
3.乙方根據用戶的報修要求填寫維修單,并由雙方當事人簽字認可。如乙方在車輛維修過程中檢查出了維修單維修項目以外的問題,應立即告知用戶并提出正常的維修方案。若乙方發現用戶車輛存在維修單以外的問題,但用戶不同意按乙方的維修方案進行必要的維修而出現的車輛事故,乙方不負責任。
4.用戶維修的車輛在車輛維修質量保證期內出現質量問題,乙方應給予免費維修,如因維修部分質量問題而出現責任事故,經有關單位的技術檢驗確屬不是用戶原因造成的,乙方應按有關車輛維修行業的管理規定,承擔相應的責任。
5.乙方如不具備履行承諾的條件時,乙方除可自行利用社會資源解決外,也可委托甲方推薦的社會專業機構代理,相關責任義務由乙方與代理機構自行協商承擔。
5.違約責任
5.1 乙方對所提供的服務與合同要求不符負有責任。若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權扣除相應的履約保證金作為違約金:
1.在定點采購期間,如乙方被降低資質,將取消其定點維修企業資格。
2.乙方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將被處罰、扣分:
(1)檢查過程中,發現乙方違反本合同“乙方的義務”條款的,每項扣1分。
(2)乙方被投訴,經調查屬實的,一次扣1分。
(3)維修竣工的車輛,在質量保證期內返工兩次或以上的,扣1分。
(4)乙方嚴重違反合同約定,在甲方通知其糾正的限期內未能糾正,扣1分。
(5)乙方拒絕接受甲方檢查或提供虛假資料,扣1分。
(6)乙方3次不按時報送維修統計報表的,扣1分。
5.1.1 采用不正當競爭手段謀取中標的,向用戶提供回扣的,或其他因乙方原因影響本合同無法履行或終止的,甲方可扣除全部履約保證金。
5.1.2 乙方存在以下情形,用戶可向甲方投訴:
(1)乙方超過合同規定的價格收取費用,
(2)乙方向用戶提供的服務,質量明顯不滿足供貨合同、招標文件、乙方投標文件和本合同規定標準的。
(3)乙方向用戶提供的,明顯高于市場同類維修價格的。
(4)乙方其它違反合同規定的行為。
用戶對乙方的有效投訴超過2次(含)以上的,甲方每次可扣除10%的履約保證金。用戶對乙方的有效投訴達到3次(含)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并取消乙方下一年度參與中央國家機關定點汽車維修廠招標項目的資格。
5.2 如果乙方未能履行按合同規定的任何義務,甲方有權從履約保證金中扣除相應的違約金作為補償。
5.3 履約保證金的扣除不影響乙方履行本合同規定的各項義務。
5.4 對乙方履行合同情況,甲方有權在中央政府采購網或其他媒體上公布。
6.不可抗力
6.1 合同任一方由于受諸如戰爭、騷亂、瘟疫、嚴重火災、洪水、臺風、地震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而不能執行合同時,履行合同的期限應予以延長,延長的期限應相當于事故所影響的時間。不可抗力事件是指甲乙雙方在締結合同時所不能預見的,且它的發生及其后果是無法避免和無法克服的事故。
6.2 遭受不可抗力一方應在不可抗力事故發生后盡快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并于事故發生后14天內將有關部門出具的證明文件、詳細情況報告以及不可抗力對履行合同影響程度的說明用特快專遞或掛號信寄給對方。
6.3 發生不可抗力時,任何一方均不對因不可抗力無法履行或延遲履行本合同義務而使另一方蒙受損失承擔責任,但遭受不可抗力一方有責任盡可能及時采取適當或必要措施減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響。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對因未盡本項義務而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6.4 一旦不可抗力事故的影響持續120天以上,甲乙雙方通過友好協商,在合理的時間內達成進一步履行合同或終止合同的協議。
7.履約保證金
7.1 乙方應向甲方繳納履約保證金10萬元人民幣(¥100,000)。
7.2 乙方中標后投標保證金將全部轉為履約保證金。履約保證金的有效期到乙方完全履行合同規定全部服務義務時止。
7.3 履約保證金被扣除后3個工作日內,乙方應予以補足。
7.4 甲方將在本合同期滿后1個月內將履約保證金無息退還乙方。
8.保密條款
8.1 任何一方對其獲知的本合同涉及的所有有形、無形的信息及資料(包括但不限于甲乙雙方的往來書面文字文件、電子郵件及信息、軟盤資料等)中另一方的商業秘密或國家秘密負有保密義務。
8.2 除非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得到本合同之另一方的書面許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人泄露前款規定的商業秘密或國家秘密。保密期限自任何一方獲知該商業秘密或國家秘密之日起至本條規定的秘密成為公眾信息之日止。
9.合同的解釋
9.1 任何一方對本合同及其附件的解釋均應遵循誠實信用原則,依照本合同簽訂時有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以及人們通常的理解進行。
9.2 本合同標題僅供查閱方便,并非對本合同的詮釋或解釋,本合同中以日表述的時間期限均指公歷日。
9.3 對本合同的任何解釋均應以書面做出。
10.爭議的解決
10.1 在執行本合同中發生的與本合同有關的爭端,甲乙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經協商在60天內不能達成協議時,甲乙雙方同意將爭議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按照該會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10.2 除另有裁決外,仲裁費用應由敗訴方負擔。
10.3 在仲裁期間,除正在進行的仲裁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繼續執行。
11.合同的終止
11.1 本合同有效期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合同期內任何一方不得擅自終止合同,否則應負擔所造成的一切損失。如一方因故需終止合同,必須提前三個月書面通知另一方,經雙方達成一致意見后,方可終止。
11.2 出現下列情況時本合同自行終止:
11.2.1 本合同正常履行完畢。
11.2.2 甲乙雙方協議終止本合同的履行。
11.2.3 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無法履行或履行不必要時。
11.2.4 一方不履行合同條款,造成另一方無法執行合同協議,協商又不能求得解決,責任方賠償損失后,合同終止。
11.3 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發生任何以下一種情況,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對于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甲方不承擔賠償責任,對于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乙方應負賠償責任:
11.3.1 乙方未按合同規定及時補足履約保證金的。
11.3.2 乙方向用戶提供任何形式的回扣。
11.3.3 用戶對乙方有效投訴達3次的。
12.法律適用
12.1 本合同及附件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爭議的解決等適用本合同簽訂時有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
13.權利的保留
13.1 任何一方沒有行使其權利或沒有就違約方的違約行為采取任何行動,不應被視為是對其權利的放棄或對追究其他各方違約責任權利的放棄。任何一方放棄針對違約方的某種權利,或放棄追究違約方的某種責任,不應視為對其他權利或追究其他責任的放棄。
13.2 如果本合同部分條款依據現行有關法律、法規被確認為無效或無法履行,且該部分無效或無法履行的條款不影響本合同其他條款效力的,本合同其他條款繼續有效。同時,合同各方應根據現行有關法律、法規對該部分無效或無法履行的條款進行調整,使其依法成為有效條款,并盡量符合本合同所體現的原則和精神。
13.3 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因中國法律、法規、政策的變化致使本合同的部分條款相沖突、無效或失去可強制執行效力時,甲乙雙方應盡快修改本合同中相沖突或無效或失去可強制執行效力的條款。
14.主導語言與計量單位
14.1 合同書寫應用中文。甲乙雙方所有的來往信函,以及合同有關的文件均應以中文書寫。
14.2 除合同另有規定外,計量單位均使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定計量單位。
15.通知
15.1 甲乙雙方發出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或回復,應以專人送遞、傳真或特快專遞的方式發出。如果以專人送遞或特快專遞發送,以送達至對方的住所或通訊聯絡地視為送達。如果以傳真方式發送,發件人在收到傳真報告后視為送達。如果采用電話或電子郵件方式發送,則應在發送后由對方以書面方式予以確認視為送達。
15.2 甲乙雙方發出的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或回復均應發至以下通訊地址,付款或收款應使用以下賬號,一方變更通訊地址或賬號,應自變更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將變更后的通訊地址和賬號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變更方不履行通知義務,應對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擔法律責任。
甲方:
聯系人:
地址:
電話:
傳真:
開戶銀行及賬號:
乙方:
聯系人:
地址:
電話:
傳真:
開戶銀行及賬號:
15.3 上述發出通知、回復的費用由發出方承擔。
16.合同修改
16.1 對于本合同的未盡事宜,需進行修改、補充或完善的,甲乙雙方必須就所修改的內容簽訂書面的合同修改書,作為本合同的補充協議。
16.2 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7.合同生效
17.1 除非合同中另有說明,本合同經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蓋章,并在甲方收到乙方的履約保證金后,即開始生效。
17.2 本合同中的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7.3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報財政部備案一份,每份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汽車維修服務采購合同 篇2
項目名稱:
項目編號:
甲方(采購人):
乙方(供應商):
本著互利共贏公平公正原則,甲乙雙方同意簽署本合同(以下簡稱合同)。
1.采購內容序號服務名稱數量技術參數
2.合同金額
2.1 本合同金額為(大寫)人民幣 元(¥ )。
3.提交服務成果時間和地點
3.1 提交服務成果時間:
3.2 提交服務成果地點:
4.產權
4.1 乙方應保證所提供的服務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會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專利權、商標權或著作權。
4.2 乙方保證所交付服務的所有權完全屬于乙方且無任何抵押、查封等產權瑕疵。如乙方所交付服務有產權瑕疵的,視為乙方違約,按照本合同第10.3項的約定處理。但在已經全部支付完合同款后才發現有產權瑕疵的,乙方除了支付違約金還應負擔甲方由此產生的一切損失。
5.技術資料
5.1 甲方應向乙方提供提交服務成果所必需的有關數據、資料等。
5.2 沒有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由甲方提供的有關合同或任何合同條文、規格、計劃、圖紙、樣品或資料提供給與履行本合同無關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關的人員提供,也應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圍。
5.3 乙方應在收到甲方的相關數據、資料后應進行核對,乙方發現甲方提供的資料、數據等有明顯錯誤或者缺陷的,應在三個工作日內通知甲方,若未在該期限內通知甲方,視為對甲方提供的資料、數據予以認可。若以此作為依據作出的服務成果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責任。
6.驗收
6.1 乙方應對提交的服務成果作出全面檢查和整理,并列出清單,作為甲方驗收和使用的技術條件依據,清單應隨提交的服務成果交給甲方。
6.2 乙方在指定地點提交服務成果后,甲方應在五個工作日內依據競爭性磋商文件、乙方的響應文件等組織驗收,驗收完畢后作出書面驗收報告。驗收時乙方必須在現場,且驗收報告經雙方確認。
6.3 對復雜的服務,甲方可請國家認可的專業機構參與驗收,并由其出具驗收報告,相關費用由甲方承擔。
6.4 若乙方的服務成果未能通過甲方或相關專業機構驗收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進行整改。若甲方要求乙方整改超過兩次仍未通過驗收或乙方怠于履行整改義務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協議,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7.合同款支付
7.1 付款方式: 。
7.2 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在處理投訴事項期間,可以視具體情況書面通知采購人暫停采購活動,并延期支付合同款。
8.售后服務要求
8.1 乙方提供服務的質量保證期為 年(自提交服務驗收合格之日起計)。
8.2 在質量保證期內,乙方應對服務出現的問題負責處理解決并承擔一切費用。
8.3 其他售后服務要求: 。
9.違約責任
9.1 甲方無正當理由拒收服務的,甲方向乙方償付拒收服務費總值的百分之五違約金。
9.2 甲方無故逾期驗收或辦理合同款支付手續的,甲方應按逾期付款總額每日萬分之五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9.3 乙方逾期交付服務的,乙方應按逾期提供服務總額每日千分之六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由甲方從待付服務費中扣除。逾期超過約定日期十個工作日不能提供服務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提供服務或因其他違約行為導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合同總值百分之五的違約金,如造成甲方損失超過違約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繼續承擔賠償責任。
9.4 若乙方的原因導致本協議解除的,乙方自接到解除合同通知書之日起應在五個工作日內將甲方提供的資料、數據交還甲方,否則將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9.5 乙方提供的服務需要具備相應資質的,乙方應具備相應的資質等級,若乙方不具備相應的資質等級導致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無效的,除返回甲方支付的費用外,乙方應按照合同價款的30%承擔違約責任。
9.6乙方在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能將本合同約定服務全部或部分轉承包或分解后轉包任何第三人履行,違反本條約定,甲方可單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除返還支付費用外,乙方應按照合同價款的30%承擔違約責任。
9.7 乙方應嚴格履行保密義務,若乙方的原因導致相關信息泄露給其他第三方的,由此產生的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
10.不可抗力事件處理
10.1 在合同有效期內,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導致不能履行合同,則合同履行期可延長,其延長期與不可抗力影響期相同。
10.2 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應立即通知對方,并寄送有關權威機構出具的證明。
10.3 不可抗力事件延續120天以上,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確定是否繼續履行合同。
11.訴訟
11.1 雙方在執行合同中所發生的一切爭議,應通過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向合同簽訂地法院起訴,合同簽訂地在此約定為 。
12.合同生效及其它
12.1 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授權委托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后生效。
12.2 下述合同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3.4 本合同未盡事宜,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有關條文執行。
13.5本合同一式4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2份。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電話: 電話: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開戶銀行:
開戶名稱:
銀行賬號:
合同簽訂地點:
合同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汽車維修服務采購合同 篇3
買方: 賽爾網絡有限公司
地址: 北京市海淀區中關村東路1號院清華科技園8號樓B座賽爾大廈
電話: 010-62603366
傳真: 010-62701577
賣方:
地址:
聯系人 :
電話:
傳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之規定,就買方購買賣方(或第三方)提供的硬件或軟件(以下簡稱“產品”)維護服務之事宜,雙方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一致:
第一條 維護服務產品范圍
買方需要賣方提供維護服務的產品清單詳見本合同附件。
第二條 服務內容及方式
主要的服務內容及方式應列明在本條(具體詳見本合同附件)。
第三條 服務品質保證
賣方保證買方所購買之服務為原廠服務(原廠授權證書見附件)或達到原廠標準之服務。若買方發現購買之服務為非原廠服務或未達到原廠標準之服務,則賣方必須退還已收取的全部服務費,并承擔由此給買方造成的全部損失。
第四條 違約責任
4.1賣方應提供符合本協議約定和行業通行的專業化服務,如果達不到買方和最終用戶
的要求,賣方應立即更換人員或改進方法,直至達到買方和最終用戶滿意。如因服務錯誤、失誤或不盡職導致設備、軟件系統出現故障,買方有權直接解除合同,賣方除應承擔全部責任外,還應退還全部服務費。
4.2賣方如果未按本協議規定的服務內容和方式進行響應并解決問題,則買方可以采取必要的補救措施,由此產生的風險和費用將由賣方承擔。同時,買方有權決定是否繼續履行合同。如果買方解除合同,則賣方應退還全部服務費并承擔由此而給買方造成的損失。
4.3如買方遲于合同規定時間付款,自超過付款期限之日起,每天買方應付給賣方未付款金額萬分之一的違約金,違約金總計不超過合同總金額的5%。
第五條 保密條款
5.1雙方對合作及本合同的具體內容負有保密責任。未經對方事先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將雙方的合作及本合同中涉及的商業秘密披露給任何第三方。
本條所指的商業秘密是指以各種有形或無形形式存貯的觀點、計劃和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技術或商業性質的信息、標語口號、版權物品、計算機軟件、源代碼、目標代碼、技術、技術訣竅、數據、營銷企劃、摘要、報告及郵件列表等。
5.2 本合同如有任何部分被視為無效或不可執行,均不影響保密條款的有效性。
5.3 本條規定在本合同終止后兩年內仍然有效。
第六條 不可抗力
6.1“不可抗力”是指所有超出本合同雙方控制范圍的事件,該事件應不可預見,或雖然可以預見,但通過合理努力無法阻止或避免其發生,且這類事件發生于本合同簽字之后,并且阻止任何一方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合同。
6.2由于不可抗力事件,致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義務,該方不承擔由此給另一方造成的損失;該方應及時通知另一方其不能履行或延遲履行合同義務的原因,并應盡快向另一方提供有關發生不可抗力的證明文件,按事故對本合同的影響程度,雙方協商是否終止本合同,或部分免除本合同的義務。
第七條 合同的變更與轉讓
7.1買賣雙方除非事先得到對方的書面同意或本合同另有規定,任何一方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義務、責任轉讓給任何第三方;
7.2未經雙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單方面修改本合同,如需變更,由買賣雙方協商一致后簽訂補充合同予以確認,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條 爭議的解決
8.1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方式解決。如雙方通過協商不能達成合意時,由買方所在地的法院管轄。
8.2在爭議的處理過程中,除正在進行訴訟的部分外,合同的其他部分將繼續執行。
第九條 適用法律
本合同的有效性、解釋、執行及履行和爭議解決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
第十條 其他規定
10.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10.2本合同一式肆份,雙方各執兩份。
10.3本合同附件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4 買方是本合同唯一的合法締約者,除買方特別書面授權外,買方子公司、分公司或者管理人員、雇員等蓋章或簽字,均不代表買方意志,買方不承擔法律責任。
買 方:賽爾網絡有限公司 賣 方:
地 址:北京市海淀區中關村東路1號院 地 址:
清華科技園8號樓B座賽爾大廈
稅號: 稅號:
開戶行: 開戶行:
賬號: 賬號:
電話: 電話:
授權代表: 授權代表:
蓋章: 蓋章:
簽署日期: 簽署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