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廚垃圾清運服務合同(精選3篇)
餐廚垃圾清運服務合同 篇1
為規范單位餐廚垃圾清運管理,根據《北京市餐廚垃圾收集運輸處理管理辦法》以及市、區政府有關餐廚垃圾處理工作要求,甲方安排餐廚垃圾清運服務,乙方配合甲方清理餐廚垃圾。
一、甲方責任
1、甲方負責落實餐廚垃圾清運合作單位,并落實合作標準。
2、甲方負責安排規范餐廚垃圾處理及清運場地。
3、甲方根據餐廚垃圾總量確定垃圾運量,確保垃圾正常清理。
二、乙方責任
1、乙方根據甲方要求,做好餐廚垃圾收集、分類、搬運等日常管理工作。
2、乙方須將餐廚垃圾裝入綠色年 月 日 至年 月 日
六、本協議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另行協商。
七、本協議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負責人簽字: 負責人簽字:
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餐廚垃圾清運服務合同 篇2
委 托 方 (甲方):
收運處置方(乙方):
為加強政府機關食堂餐廚廢棄物管理,根據《食品安全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為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如下協議:
一.甲方委托乙方負責無償收運、處置甲方產生的餐廚垃圾。
二.甲方應將餐廚垃圾廢棄物妥善存放,乙方每日按時到現場負責清理和外運,并搞好器具及附近地面清潔衛生,不能污染經過路面,造成二次污染。不能用機關食堂的器具外運餐廚廢棄物,運送車輛行駛時必須保持低速運行,保證行車安全。
三.乙方必須將餐廚廢棄物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甲方無需負任何責任,乙方必須保證所回收的餐廚廢棄物中費油、殘渣、剩菜等不能出賣給不法生產加工單位用作地溝油等國家明文規定禁止加工的產品。
四.乙方對所收回的餐廚垃圾只能用于九連城鎮養老院養殖使用,不能做其他用途。
五.乙方回收餐廚廢棄物時,發現餐廚廢棄物桶內有碗、盤等食堂用品時,應主動整理交付甲方。
六.運輸餐廚垃圾及廢棄物時,不得將廢棄物隨意丟棄,必須送至制定地點。
七.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對乙方不按規定執行,甲方可單方解除本協議。本協議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協議自合同簽訂之日起有效期一年。
委托方(甲方):
收運處置方(乙方):
合同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餐廚垃圾清運服務合同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條例》、《北京市市容環境衛生條例》和《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地溝油整治和餐廚廢棄物管理的意見》等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友好協商的基礎上,就乙方為甲方提供餐廚垃圾收集運輸服務的相關事項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餐廚垃圾收集運輸的服務內容
1.甲方委托乙方收集運輸餐廚垃圾量: ____ 公斤/(□日、□周、□月), ____ (120升)桶/(□日、□周、□月)(請在相應周期前的□中劃√,具體收集量以實際產生量為準)。
2.收集地點: __________________ 區(縣)__________________ 街(鄉鎮) __________________
3.收集時間: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4.處理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 。
5.乙方預約服務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
第二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應當將其產生的餐廚垃圾全部交由乙方負責收集運輸。若有證據證明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將餐廚垃圾交由其他單位或個人收運的,甲方應當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2.甲方有權監督乙方按照合同約定提供餐廚垃圾收運服務,有權對不符合法律、法規以及相關管理規定的行為要求乙方改正,并可向有關行政執法機關舉報投訴,舉報電話為:12319。
3.甲方負責本單位或管轄區內餐廚垃圾的收集、分類等管理工作。甲方應當將餐廚垃圾裝入綠色120L(升)標準的收集容器內(見《垃圾收集容器產品技術要求》),并保證餐廚垃圾裝載不外露,保持餐廚垃圾收集容器外觀干凈、整潔、無破損。
4.甲方不得將木筷、塑料、紙類、金屬、玻璃、織物、建筑垃圾等非餐廚垃圾裝入餐廚垃圾收集容器內。
5.甲方應當保證餐廚垃圾收集容器有專門存放地點,滿足乙方車輛進行作業的需求,并指派專人協助乙方作業人員完成餐廚垃圾裝車工作。
6.甲方應當派專人在乙方出具的餐廚垃圾收集運輸記錄憑證上簽字認可。
7.甲方應當為乙方的收運作業提供便利條件,及時解決因生產經營或工程施工等帶來的現場問題。如確因甲方原因導致乙方車輛無法正常作業,雙方協商不成,乙方可暫停作業,甲方應當自行承擔
第三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應當具備從事餐廚垃圾收集、運輸的資格與能力,如乙方為經營性企業,還應當取得市市政市容管理部門頒發的《北京市從事城市生活垃圾(餐廚垃圾)經營性收集、運輸服務許可證》。
2.乙方提供餐廚垃圾收運服務,不得向甲方收取費用。
3.乙方應當提供具有《北京市餐廚垃圾收集運輸車輛準運證》的車輛進行收運服務,并保持車容車貌整潔。
4.乙方在收運餐廚垃圾過程中,應認真遵守國家有關規定,文明規范作業,并做好餐廚垃圾收集運輸記錄臺帳管理工作。
5.乙方在作業時應注意保護環境,運輸過程中要做到密閉運輸,不發生餐廚垃圾遺灑。
6.乙方應將餐廚垃圾收運至指定的餐廚垃圾處理場進行處理,不得將餐廚垃圾隨意排放或送至非指定處理場所。
7.乙方在收集清運過程中應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如因乙方原因產生的安全事故,乙方應負責解決并承擔相應責任。
第四條 違約責任
1.如甲方未按規定做好餐廚垃圾分類,將木筷、塑料、紙類、金屬、玻璃、織物等其它垃圾混入餐廚垃圾專用收集容器內,乙方將甲方產生的餐廚垃圾視為生活垃圾來清運,并要求甲方支付生活垃圾清運費 ____ 元/噸。
2.乙方如無正當理由不履行餐廚垃圾收集運輸工作,或收集運輸工作不符合合同約定,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3.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約定,經對方書面催告后 ____ 日內,仍未整改或整改后仍不符合合同約定的,守約方有權通知違約方解除本合同,違約方應賠償守約方相應的損失。
第五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對本合同進行的變更,由甲、乙雙方進行協商后,以書面形式確定方可進行。
2.乙方僅履行本合同第一條的內容,如甲方另有需求,需提前一天告知乙方,雙方協商解決。
3.甲方因停業、歇業、轉讓等特殊情況發生時,需提前 ____ 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協商暫停作業服務或解除合同等相關事宜。
4.合同履行過程中,一方提出解除合同時,須提前一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雙方協商后方可解除本合同。
5.本合同簽訂后如出現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等變化時,合同相應條款或約定應按新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
第六條 轉讓限制
甲方和乙方不得將基于本合同所產生的權利及義務的全部或部分轉讓給任何第三人。
第七條 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有效期為 ____ 年,自 ____ 年 ____ 月 ____ 日起至 ____ 年____ 月 ____ 日止。合同到期如需續簽,甲、乙雙方應重新簽訂新合同。
2.如因乙方過錯,其收運資質或營業資質被相關行政主管部門撤銷或吊銷的,從撤銷或吊銷之日起,本合同即行終止。
第八條 爭議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事項下發生的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或向有關部門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可采取以下第 ____ 種方式解決:
1.向__________________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向__________________ 仲裁委員會,提出仲裁。
第九條 其他約定
第十條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可以協商一致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第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本合同自雙方簽字并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正文及補充協議均為合同有效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 甲乙雙方應按照我市餐廚垃圾收集運輸合同管理的有關規定和要求履行合同備案程序。
甲方(蓋章): 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 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