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托管服務協議(精選3篇)
安全托管服務協議 篇1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規定,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甲方決定委托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相關規定和《*市推行企業安全生產托管工作指導意見(試行)》(以下簡稱《指導意見》)的要求進行安全生產管理服務。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同意提供托管技術服務并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委托乙方進行服務的要求如下:
1.安全托管服務主要內容:
(1)對委托企業進行安全評估,根據其生產經營特點,開展危險源點的辨識,掌握其安全生產現狀和特點,制定有針對性的安全生產托管服務方案;
(2)貫徹執行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推行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指導和促進委托企業達到安全標準;
(3)建立和完善委托企業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安全生產工作檔案、安全操作規程和安全生產檢查表,擬定年度安全生產工作計劃和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并檢查和督促落實;
(4)掌握委托企業安全生產狀況,制定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指導演練、落實;
(5)履行現場安全生產檢查職責,對檢查發現的事故隱患,提出整改意見,并及時報告委托企業的安全生產責任人,督促委托企業落實整改;
(6)協助委托企業組織員工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督促執行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制度和員工上崗前及輪崗前培訓教育制度;
(7)指導和督促委托企業按國家規定為從業人員發放勞動防護用品,并監督教育從業人員按規定使用;
(8)指導和協助委托企業及時報告其發生的生產安全事故,組織或積極配合事故調查和善后處理工作;
(9)指導和協助委托企業開展張貼安全畫報、設立安全生產宣傳欄、舉辦安全知識競賽等形式多樣的安全文化活動。
2.安全托管服務方式:
(1)現場安全檢查;
(2)安全教育培訓;
(3)不定期現場辦公(每月不少于三次);
(4)電話咨詢交流;
(5)其它方式。
第二條 乙方應按下列要求完成服務工作:
1、服務地點:
2、服務進度: (見托管服務方案)
3、工作條件和協作事項:
甲方應為乙方工作人員提供必需的工作條件與相應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三條 雙方確定對乙方的服務工作成果進行驗收:
依照深圳市安全生產科學技術學會編制的《安全生產托管服務驗收標準》進行。
第四條 服務期限、費用及支付方式:
1.托管服務期限:20 年 月 日 至200 年 月 日;
2.托管費用總額¥(人民幣): 萬 千 百 拾 元整(¥: )。
3.支付方式和時間:
合同簽訂時,一次性付清合同總金額 元。本合同于甲方付款到帳一周內,乙方開始提供托管服務。
4.乙方開戶銀行名稱、地址和帳號分別為:
(1)開戶銀行:
(2)開戶戶名:
(3)銀行帳號:
第五條 甲、乙雙方權利和責任及違約賠償:
1.甲方權利和責任:
(1)甲方有權督促乙方工作人員提供約定的安全生產托管服務。
(2)甲方安全責任人應確保安全經費的投入,落實雙方確認的整改方案。
(3)甲方應為乙方提供工作便利,對其開放所有的作業場所,提供與安全生產有關的文件、圖紙、數據、記錄和檔案等資料。
(4)甲方應按約定的時間、方式和金額支付給乙方安全生產托管服務費用。
2.乙方的權利和責任
(1)乙方工作人員在從事安全生產托管服務時,應恪守職業道德,遵循誠實守信的原則,不得泄漏甲方的技術和商業秘密;不得提供違反法律的服務。
(2)乙方應根據檢查情況指導甲方制定和實施有關安全整改措施,如甲方對發現的重大隱患拒不進行整改,乙方可按《指導意見》第十條第六款之規定處理。
(3)乙方要嚴格按照國家相關的法律、法規和《安全生產托管工作指導意見》開展托管工作,對其服務內容的真實性負責;當地政府安監、消防等相關管理部門查出的事故隱患,而乙方沒有指出或未提出整改建議的,由此造成的后果應由乙方承擔相應責任。
(4)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約定的時間、方式和金額支付安全生產托管服務費用。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甲方提供的資料應真實完整、全面有效,對乙方提出的整改項目應及時整改,若因甲方資料失效失真或不及時整改被政府部門行政處理,后果由甲方承擔責任。
2、若因乙方工作人員工作失職,導致服務質量失實,被主管部門否決,由乙方承擔責任并將服務費用退回。
第七條 技術成果
1、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利用乙方提交的技術服務工作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技術成果,歸雙方所有。
2、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利用甲方的技術資料和工作條件所完成的新技術成果,歸雙方所有。
第八條 在托管服務期間,甲方指定 為甲方項目聯系人,其聯系電話為 ,乙方指定 為乙方項目聯系人,其聯系電話為 。項目聯系人承擔以下責任:
1、及時溝通有關信息;
2、為雙方開展工作提供必要的條件。
一方變更項目聯系人的,應當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時通知并影響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損失的,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九條 爭議解決辦法: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也可以向技術合同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其他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第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 貳 份;甲方執 壹 份,乙方執 壹 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另將合同復印件送交政府部門備案。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安全托管服務協議 篇2
項目名稱: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規定,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甲方決定委托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相關規定和《*市推行企業安全生產托管工作指導意見(試行)》(以下簡稱《指導意見》)的要求進行安全生產管理服務。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同意提供托管技術服務并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委托乙方進行服務的要求如下:
1.安全托管服務主要內容:
(1)對委托企業進行安全評估,根據其生產經營特點,開展危險源點的辨識,掌握其安全生產現狀和特點,制定有針對性的安全生產托管服務方案;
(2)貫徹執行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推行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指導和促進委托企業達到安全標準;
(3)建立和完善委托企業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安全生產工作檔案、安全操作規程和安全生產檢查表,擬定年度安全生產工作計劃和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并檢查和督促落實;
(4)掌握委托企業安全生產狀況,制定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指導演練、落實;
(5)履行現場安全生產檢查職責,對檢查發現的事故隱患,提出整改意見,并及時報告委托企業的安全生產責任人,督促委托企業落實整改;
(6)協助委托企業組織員工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督促執行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制度和員工上崗前及輪崗前培訓教育制度;
(7)指導和督促委托企業按國家規定為從業人員發放勞動防護用品,并監督教育從業人員按規定使用;
(8)指導和協助委托企業及時報告其發生的生產安全事故,組織或積極配合事故調查和善后處理工作;
(9)指導和協助委托企業開展張貼安全畫報、設立安全生產宣傳欄、舉辦安全知識競賽等形式多樣的安全文化活動。
2.安全托管服務方式:
(1)現場安全檢查;
(2)安全教育培訓;
(3)不定期現場辦公(每月不少于三次);
(4)電話咨詢交流;
(5)其它方式。
第二條 乙方應按下列要求完成服務工作:
1、服務地點:
2、服務進度: (見托管服務方案)
3、工作條件和協作事項:
甲方應為乙方工作人員提供必需的工作條件與相應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三條 雙方確定對乙方的服務工作成果進行驗收:
依照深圳市安全生產科學技術學會編制的《安全生產托管服務驗收標準》進行。
第四條 服務期限、費用及支付方式:
1.托管服務期限:20 年 月 日 至200 年 月 日;
2.托管費用總額¥(人民幣): 萬 千 百 拾 元整(¥: )。
3.支付方式和時間:
合同簽訂時,一次性付清合同總金額 元。本合同于甲方付款到帳一周內,乙方開始提供托管服務。
4.乙方開戶銀行名稱、地址和帳號分別為:
(1)開戶銀行:
(2)開戶戶名:
(3)銀行帳號:
第五條 甲、乙雙方權利和責任及違約賠償:
1.甲方權利和責任:
(1)甲方有權督促乙方工作人員提供約定的安全生產托管服務。
(2)甲方安全責任人應確保安全經費的投入,落實雙方確認的整改方案。
(3)甲方應為乙方提供工作便利,對其開放所有的作業場所,提供與安全生產有關的文件、圖紙、數據、記錄和檔案等資料。
(4)甲方應按約定的時間、方式和金額支付給乙方安全生產托管服務費用。
2.乙方的權利和責任
(1)乙方工作人員在從事安全生產托管服務時,應恪守職業道德,遵循誠實守信的原則,不得泄漏甲方的技術和商業秘密;不得提供違反法律的服務。
(2)乙方應根據檢查情況指導甲方制定和實施有關安全整改措施,如甲方對發現的重大隱患拒不進行整改,乙方可按《指導意見》第十條第六款之規定處理。
(3)乙方要嚴格按照國家相關的法律、法規和《安全生產托管工作指導意見》開展托管工作,對其服務內容的真實性負責;當地政府安監、消防等相關管理部門查出的事故隱患,而乙方沒有指出或未提出整改建議的,由此造成的后果應由乙方承擔相應責任。
(4)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約定的時間、方式和金額支付安全生產托管服務費用。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甲方提供的資料應真實完整、全面有效,對乙方提出的整改項目應及時整改,若因甲方資料失效失真或不及時整改被政府部門行政處理,后果由甲方承擔責任。
2、若因乙方工作人員工作失職,導致服務質量失實,被主管部門否決,由乙方承擔責任并將服務費用退回。
第七條 技術成果
1、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利用乙方提交的技術服務工作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技術成果,歸雙方所有。
2、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利用甲方的技術資料和工作條件所完成的新技術成果,歸雙方所有。
第八條 在托管服務期間,甲方指定 為甲方項目聯系人,其聯系電話為 ,乙方指定 為乙方項目聯系人,其聯系電話為 。項目聯系人承擔以下責任:
1、及時溝通有關信息;
2、為雙方開展工作提供必要的條件。
一方變更項目聯系人的,應當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時通知并影響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損失的,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九條 爭議解決辦法: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也可以向技術合同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其他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第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 貳 份;甲方執 壹 份,乙方執 壹 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另將合同復印件送交政府部門備案。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_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安全托管服務協議 篇3
品牌:( )
甲方: 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國家及地方法律、法規,本著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則,就品牌市場開發、銷售管理、物流管理等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 一 章 資 格
第一條 乙方是甲方委托的(北京)市場品牌市場開發、銷售管理、物流管理等唯一的業務代為管理商(俗稱托管)。
第 二 章 銷售地點
第二條 甲方授權乙方管理由乙方開拓的北京賣場。對于乙方在賣場之外的任何地點或工作場所,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和義務。
第 三 章 權利與義務
乙方在工作中需對下列幾項負責:
第三條 乙方負責甲方所委托的品牌的市場開發計劃、店鋪前期開設的談判、協商、進店事宜,并經甲方審核同意進店,該店的委托管理合同才能正式生效。
第四條 乙方對賣場的產品流動有庫存管理責任, 每月根據盤點結果,并把核對后的盤點數據報到甲方,貨品的所有權歸甲方所有。乙方不能隨意將貨品調出賣場,確因業務需要,賣場之間的調動需報批甲方同意。
第五條 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貨品丟失或損毀等情況,乙方負有賠償責任,賠償金額為該丟失貨品的零售價。
第六條 乙方每月可享受單店兩件產品5折的價格作為員工自購,超過兩件按貨品零售價購買。
第七條 乙方負責要把賣場當天的準確銷售明細通過電腦并且統一格式輸入發到甲方指定地址。
第八條 乙方要誠實地做銷售收支管理帳,當月對帳結果必須于下月 日前寄給甲方。
第九條 乙方負責所委托的合同品牌的所有銷售管理。
第十條 乙方要負責總部提供的用品管理。
第十一條 乙方要對賣場的職員管理及顧客維護。
第十二條 乙方負責VIP顧客管理。
第十三條 乙方負責本品牌在賣場貨品的唯一性。
甲方在工作中需對下列幾項負責:
第十四條 甲方要負責乙方銷售貨品的合法性,保證商品符合其銷售賣場的質量執行標準,并按照商場要求提供相應文件資料.
第十五條 甲方要確保貨源的穩定性。
第十六條 甲方負責提供乙方品牌商品的陳列方案。
第十七條 甲方要負責品牌統一培訓和推廣。
第十八條 甲方要執行賣場要求的店鋪裝修標準。
第 四 章 貨款結算及托管回報
第十九條 貨款結算:
1、 甲方直接和賣場簽訂合同;
2、 甲方直接開具發票給賣場;
3、 銷售結算款由賣場直接匯至甲方。
第二十條 托管回報:
1、 乙方的托管回報為:店鋪實際銷售額 8.5%;
*本計算方式僅適用于北京百盛復興門店
2、特殊原因,乙方有事實依據可以證明甲方有貨品問題、補貨不及時、工作配合不適等影響直接導致銷售業績不能達到最低銷售額標準,甲方必須按照當月保底額相對應的提成額支付給乙方
第二十一條 托管回報結算方式:銀行轉賬;支付時間:賣場向甲方支付銷售結算款后。
第二十二條 乙方向甲方提供與托管回報同等金額的服務行業發票。
第二十三條 乙方的托管回報以月為一個計算期間,且以甲方與賣場月結期間為準。
第二十四條 本協議涉及的結算款及費用均以人民幣(RMB)計算。
第 五 章 運輸、驗收、質量問題
第二十五條 運費:發貨運費;異店、異地貨品調入調出;當地調貨等所有運費有甲方承擔。
第二十六條 驗收:乙方必須負責專柜的貨品安全,貨品到達乙方后,乙方負責在三天內進行數量驗收并在發貨單上簽字確認,傳真至甲方。
第二十七條 質量問題:若乙方在銷售過程中產生的關于貨品的質量問題,乙方應當及時與甲方聯系,經雙方協商后不能確定該質量問題的承擔方,任何一方有權要求相關國家鑒定機關對貨品進行鑒定。若鑒定屬于商品設計,加工、后處理等過程中所出現的質量問題時,由此產生的鑒定,運輸,賠償等費用均由甲方承擔;若屬于乙方保管不善或其他由乙方造成的原因,該條件中所涉及的費用均由乙方承擔,甲方有權直接從乙方的托管回報款中扣除,此外,乙方亦負有本協議第三章第五條之規定的責任。
第 六 章 賣場裝修
第二十八條 裝修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二十九條 裝修驗收合格后,乙方有監管責任;出現監管不善或人為原因造成損壞的,若乙方不能落實事故責任人,則乙方為責任人,同時負有賠償責任。
第 七 章 其他費用承擔
第三十條 以下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1、經甲方認定與商場有合同條款的所有費用;
2、經甲方認可的店鋪裝修費用;
3、經甲方認可的廣告費用;
4、經甲方認可的運輸費用(包括區內發生調貨費用);
5、產品銷售過程中改衣費、檢測費、因質量投訴引起的費用;
6、賣場營業員的基本工資、獎金以及福利由甲方承擔;賣場營業員的基本工資、獎金由甲方造表并直接劃到營業員工資卡上;
7、店鋪內經甲方認可批準的適當營業費用,每月以1000元為限,超過部分由乙方承擔。
第三十一條 以下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1、乙方自行承擔:
① 乙方公司辦公費用,
、 乙方公司管理人員費用,
③ 乙方業務交通費,
、 乙方業務電話費。
、 公共關系維護費(包括進店前開拓費用等)。
第三十二條 本協議執行過程中,如遇不可抗力的影響造成經濟損失,由各方自負;
第 九 章 保證金及違約責任
第三十三條 甲方或乙方如有違約行為,應賠償對方由此產生的直接或間接經濟損失。
第 十 章 協議的變更和解除
第三十四條 由于主觀或客觀因素需要對本協議進行變更時,必須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一致后方可變更。
第三十五條 甲方在下列情況發生時無需預告即可單方解除本合同,無需乙方的同意:
1、乙方有匯票或支票的拒付、破產等申請或受到刑事訴訟時;
2、乙方受到第三方的強制執行、臨時查封、扣押申請時;
3、甲方與乙方因上述項目以外的情況中途解除本協議時,需在預定日前30天書面通知對方并得到對方的同意;
第三十六條 乙方在下列情況發生時無需預告即可單方解除本合同,無需甲方的同意:
1、甲方有匯票或支票的拒付、破產等申請或受到刑事訴訟時;
2、甲方受到第三方的強制執行、臨時查封、扣押申請時;
3、甲方未能按本協議規定支付乙方相應費用時;
第三十七條 甲、乙雙方任意一方依照第三十五條、第三十六條單方解除本合同的,解除方應及時與另一方辦理交接手續。若乙方拒絕辦理交接手續,以甲方的數據為準。
第三十八條 甲方與乙方因第三十五條、第三十六條以外的情況中途解除本協議時,需在預定日前30天書面通知對方并得到對方的同意。
第 十一 章 爭議的解決方式
第三十九條 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的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提請長沙仲裁委員會解決,該委的裁決結果對甲、乙雙方均具有約束力。
第 十二 章 協議的有效期
第四十條 本協議有效期為兩年,經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蓋公章后生效。
第四十一條 期滿后,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續簽協議優先權;甲、乙雙方未續簽合同的,視為乙方自動放棄甲方于本協議中授予的一切權利,但甲、乙雙方的債權債務關系不隨本協議的失效而終止。
第四十二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可簽訂補充文件;所有與本協議有關的補充文件和制度,應視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嗣后簽訂的補充文件以及制訂的制度與本協議某條款(或某些條款)不一致的,以時間在后的為準。
第四十三條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 乙方 :
營業執照號碼 : 營業執照號碼 :
法 定 代表人 : 法 定 代表人 :
電 話 : 電 話 :
地 址 : 地 址 :
日 期 : 日 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