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車輛保修服務協議(精選3篇)
個人車輛保修服務協議 篇1
甲乙雙方就設備保修事宜,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保修設備附表:
代碼設備名稱品牌型號機身號碼數量
聯系人: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
設備使用地址:__________
二、保修范圍及服務方式:
1.免費進行操作指導,技術咨詢;
2.修復其有修復價值的毀損設備,或排除設備故障;
3.機器出現故障的應急維修:
4.定期對保修期內的機器進行上門保養,每年不少于X次,保證設備運作正常。
三、服務期限:從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 。保修合同期滿甲方需乙方繼續保修時,應提前一個月重新簽訂。
四、質量保證:乙方對所售的配件、耗材保證質量,若出現質量問題,乙方給予免費更換。
五、 以下情況不屬乙方保修范圍:
因電壓不穩而造成的機件損壞:
因不按正常規則使用而造成的機件損壞;
機器的消耗品如墨粉、墨盒、色帶,感光鼓,載體,暗盒等;
甲方擅自改裝保修產品或更換非乙方提供的零件及耗材;
甲方擅自委托非乙方授權人員對機器進行保修。
六、收費標準:
1、甲方在簽訂本協議同時向乙方支付保修費用XX元;
2、甲方需乙方到市區以外地區上門檢修,甲方應支付乙方工時費、旅差費XX元。
七、違約責任:
乙方提供給甲方的耗材配件出現質量問題,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甲方逾期未付清乙方款項的,須每日向乙方交納逾期部分2‰的滯納金。
八、執行本協議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甲乙雙方同意由廣州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九、其他事項:
十、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
個人車輛保修服務協議 篇2
委托人:受托人:
依照《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及國家的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以下項目招標代理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項目概況招標范圍:_____服務項目_____地點:__________總投資額:約_____萬元
二、委托人委托受托人為公司的汽車車輛定點保險服務的采購招標代理機構,承擔本公司的汽車車輛定點保險服務的采購招標代理工作。
三、委托人的權利和義務
1.按合同約定,接收招標代理成果,并依法選擇中標人;
2.向受托人詢問本合同招標工作進展情況和相關內容或提出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建議,審查受托人為本合同編制的各種文件,并提出修正意見;
3.委托人未能履行以上各項義務,給受托人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受托人的有關損失;
4.本合同履行期間,由于受托人不履行合同約定的內容,給委托人造成損失或影響招標工作正常進行的,委托人有權終止本合同,并依法向受托人追索經濟賠償,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5.委托人負有對受托人為本合同提供的技術服務進行知識產權保護的責任;
6.委托人在本合同簽訂后的5日內向受托人提供具體招標項目的內容、要求等相關資料,并對提供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準確性負責;
7.委托人指定專人與受托人聯系,姓名:_____職務:_____甲方代表_____電話:_____
8.委托人根據需要,做好與第三方的協調工作;
9.委托人監督中標人按本合同的約定支付代理報酬,中標人不按本合同的約定支付代理報酬,由委托人先行代為支付,再找中標人追償。
10.委托人在開標前,不得自行開標,否則責任自負。
四、受托人的權利和義務
1.受托人按合同約定收取委托代理報酬;
2.對招標過程中應由委托人做出的決定,受托人有權提出建議;
3.當委托人提供的資料不足或不明確時,有權要求委托人補足資料或作出明確的答復;
4.受托人有權參加委托人組織的涉及招標工作的所有會議和活動,并拒絕委托人提出的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要求,但要向委托人作出解釋;
5.受托人應根據本合同約定的委托招標代理業務的工作范圍和內容,選擇有足夠經驗的專職技術經濟人員擔任招標代理項目負責人,姓名:_____職務:_____電話:_____
6.受托人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內容和時間完成下列工作:
6.1依法按照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原則,組織招標工作,維護各方的合法權益;
6.2應用專業技術與技能為委托人提供完成招標工作相關的咨詢服務;
6.3向委托人宣傳有關招標的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解釋合理的招標程序,以便得到委托人的支持和配合;
7.受托人應對招標工作中受托人所出具有關數據的計算、技術經濟資料等的科學性和準確性負責;
8.受托人不得接受與本合同項目中委托招標范圍之內的相關的投標咨詢業務;
9.受托人為本合同提供技術服務的知識產權應屬受托人專有。
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權指控,受托人須與第三方交涉并承擔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責任和費用;
10.未經委托人同意,受托人不得分包或轉讓本合同的任何權利和義務;
11.受托人不得接受所有投標人的禮品、宴請和任何其它好處,不得泄露招標、評標、定標過程中依法需要保密的內容。
合同終止后,未經委托人同意,受托人不得泄漏與本合同相關的任何招標資料和情況。
12.受托人未能履行以上各項義務,給委托人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委托人的有關損失。
五、合同價款及支付經雙方協商,本合同的招標代理咨詢費 ,由中標單位在確定中標后的7日內支付。
六、若發生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應友好協商,以書面文字簽署補充協議解決。
七、雙方約定,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當和解或調解不成時,依法向項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本合同經雙方蓋章簽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委托人二份,受托人一份。
委托人(蓋章):受托人(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
授權代理人(簽字或蓋章):授權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單位地址:單位地址: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
聯系電話:聯系電話: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個人車輛保修服務協議 篇3
甲方:
地址:
電話:
傳真:
聯系人:
乙方:
地址:
電話:
傳真:
聯系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證券投資咨詢管理暫行辦法》和《會員制證券投資咨詢業務管理暫行規定》等相關法律、法規,以及中國證券業協會(以下稱協會)的有關自律規則,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誠實信用的原則,就甲方向乙方提供證券投資咨詢服務事項,簽訂本合同。
第一章:雙方申明
第一條、甲方系中國證監會核準的證券投資咨詢專業機構;具備提供會員制證券投資咨詢服務的必要條件和專業能力。
第二條、乙方系證券市場合法投資者;知曉證券市場有風險,對甲方告知的“風險提示”業已清楚;已經詳細閱讀了本合同的所有條款并準確理解其含義。
第三條、甲、乙雙方共同遵守有關的法律、法規,不利用本合同的關系從事任何違法、違規行為。
第二章:服務內容及方式
第四條、甲方向乙方提供服務,服務內容包括:證券投資信息、分析、預測或咨詢意見,個股研究成果及操作建議。服務范圍包括:(如:_____________)。
第五條、甲方向乙方提供服務采用如下方式:(如:_________),不通過其它方式提供服務。
第三章: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六條、甲方本著勤勉盡責、誠實守信的原則,為乙方提供專業、有償服務。
第七條、甲方有權根據提供的服務和合同約定收取咨詢服務費,并享有所提供的研究分析結果的知識產權。
第八條、甲方向乙方提供證券買入、賣出建議,僅供乙方參考,不承擔乙方的投資損失。
第九條、甲方不得代理乙方直接從事證券投資,不得與乙方約定分享乙方證券投資的收益或分擔損失。
第十條、甲方保證其所提供的服務內容有相關根據并經合理論證,無虛假、片面和誤導性的陳述。
第十一條、甲方依法保護因服務關系而知悉的有關乙方的財產狀況及其他個人隱私。
第四章: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第十二條、乙方成為甲方的會員,享受甲方提供的專業服務。
第十三條、乙方基于獨立的判斷,自行決定證券投資,承擔投資損失。
第十四條、乙方不得與甲方另行簽訂證券投資收益共享、損失分擔的約定。
第十五條、乙方不得將甲方提供的研究分析結果或建議泄露給任何第三人。
第十六條、乙方根據合同約定支付咨詢服務費。
第五章:咨詢服務費
風險提示:
投資協議最重要的部分便是出資問題,因此一定要在協議中載明出資的方式,以此方式認繳的出資額是多少,確定該出資額所占的出資比例等。其中,最為重要的是,出資實際繳付的時間確定。實踐中不乏有投資人在簽訂出資協議后,因各種原因而遲遲不予繳付出資,從而導致整個合作項目進程延緩。若未在協議中對此約定,或使遲延履行出資義務人逃脫責任。
第十七條、乙方應向甲方支付證券投資咨詢服務費,費用共計人民幣_____(大寫)元整。
第十八條、乙方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三日內支付咨詢服務費。以匯款方式支付的,應將款項匯至合同首頁指定的咨詢服務收費專用賬戶。
第六章:服務期限
第十九條、本合同約定服務期為______年,自甲方收到乙方咨詢服務費用次日開始計算。
第七章:不可抗力
第二十條、對于甲方無法預測或無法控制的設備故障、通訊故障及其它人力不可抗力而造成服務中斷的情況,甲方不承擔責任,但應盡快將發生不可抗力事故的情況通知乙方,并在乙方要求時提供有關證明文件。
第八章:爭議的解決
第二十一條、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甲乙雙方應本著善意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申請由協會調解,調解不成或不符合協會調解規定的,應按下述幾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仲裁委員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仲裁費由敗訴方負擔。
(二)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
風險提示:
為避免發生潛在風險,合同各方將違約責任條款作出明確約定,就會使簽約人謹慎簽約,全面系統的估計自己的履約能力,防止簽約人故意違約,提高簽約人履行合同的自覺性,并在履約過程中積極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使合同風險消弭于簽約階段。
其次,合同中,許多當事人常約定“因違約造成對方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但確忽略對具體違約金的確定,而在后續糾紛爭議中,守約方又對損失的大小無法確切舉證,而造成無法彌補全部損失,因此在設置違約責任條款時應當多費些心思。
第二十二條、在爭議處理過程中,除正在進行審理的部分外,合同的其它部分將繼續執行,任何一方不得因發生爭議故意損害或惡意詆毀另一方,不得威逼、利誘、恐嚇對方,不得干擾和破壞對方的工作、學習和生活,如果違背本條款必須向對方賠付雙倍于本合同所涉款項之違約金。
第九章:合同的生效、變更和終止
第二十三條、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即生效,服務期滿終止。經雙方協商同意,合同可提前終止。
第二十四條、本合同簽署生效后,若有關法律、法規及行業規定已修訂,本合同涉及內容及條款按新修訂的法律法規執行,但其它內容及條款繼續有效。如本合同與新的法律法規嚴重背離雙方有義務在體現原合同要義的基礎上修改本合同,或重新簽署合同。
第二十五條、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修改本合同。
第二十六條、若此合同一方愿意續約,必須在此合同到期之日前征得另一方同意后重新簽訂服務合同。
第二十七條、本協議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法人代表(簽字):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蓋章):
簽約代表(簽字):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