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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夏市物業服務合同

發布時間:2023-06-01

寧夏市物業服務合同(精選31篇)

寧夏市物業服務合同 篇1

  建設單位(甲方):        ;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法定代表人: ;

  聯系人:     ;聯系電話:      ;

  傳真電話:   ;郵箱:        ;

  郵編:   ;

  地址:       。

  物業服務企業(乙方):      ;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法定代表人: ;

  聯系人:     ;聯系電話:      ;

  傳真電話:   ;郵箱:        ;

  郵編:   ;

  地址: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物業管理條例》、《廣東省物業管理條例》、《廣州市物業管理暫行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規章、規范性文件和行業標準的規定,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選聘乙方提供前期物業管理服務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章 物業項目基本情況

  第一條 物業項目基本情況:

  物業項目名稱:      ;

  物業項目類型:      ;

  占地面積(平方米):    ;

  建筑物總面積(平方米):  ;

  物業項目坐落位置:            ;

  物業管理區域四至:            ;

  物業服務用房建筑面積(平方米): ;

  物業服務用房坐落位置:          。

  (《物業項目規劃平面圖》見附件1;《物業項目構成》見附件2;《物業項目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見附件3)。

  第二章 服務內容與質量

  第二條 在物業管理區域內,乙方提供的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包括以下基本內容:

  (一)物業綜合性管理服務;

  (二)物業共用部位(不含建筑幕墻)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三)物業共用設施設備的運行、維修、養護和管理;

  (四)物業共用部位和相關場地的清潔衛生、四害消殺防疫、排水和排污管道的疏通、生活垃圾分類投放的管理;

  (五)公共綠化的養護和管理;

  (六)公共秩序維護和安防、消防等事項的協助管理;

  (七)車輛停放秩序維護和車位經營的協助管理;

  (八)裝飾裝修的協助管理和服務;

  (九)物業檔案資料管理。

  《前期物業服務的基本內容(政府要求)》詳見附件4。

  第三條 委托乙方管理維護玻璃幕墻等建筑幕墻的,乙方具體提供以下服務:

  1.        ;

  2.        ;

  3.        ;

  4.         ;

  5.         。

  甲、乙雙方也可另行簽訂建筑幕墻管理委托協議。

  第四條 在物業管理區域內,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務包括以下內容:

  1.        ;

  2.        ;

  3.        ;

  4.         ;

  5.         。

  第五條 對業主委托乙方提供本合同約定以外的服務事項,服務內容、標準、費用等相關事宜,由乙方與業主另行商定。

  第六條 乙方提供的服務應達到《前期物業服務的基本內容(政府要求)》的具體要求,且不得低于乙方前期物業管理投標文件承諾的質量標準。《前期物業服務的質量標準(企業承諾)》詳見附件5。

  第三章 物業服務費用

  第七條 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物業服務收費遵循合理、公開以及費用與服務水平相適應的原則。在物業管理區域內的顯著位置公開并及時更新:

  (一)企業營業執照、物業項目負責人和各項服務主管人員的基本情況及聯系方式、服務投訴電話;

  (二)物業服務內容、物業服務標準、收費項目、收費標準、計收方式;

  (三)房地產、價格、城市管理、規劃、交通、工商、環保、質量監督等行政管理部門的投訴舉報電話。

  第八條 物業服務收費選擇以下第   種方式:

  (一)包干制。

  1.物業服務費用由業主按專有部分面積支付。專有部分面積,按照不動產登記簿記載的面積計算;尚未進行物權登記的,暫按測繪機構的實測面積計算;尚未進行實測的,暫按房屋買賣合同記載的面積計算。乙方包干使用,并享有盈余或者承擔虧損。具體收費標準如下:

  多層住宅:   元/月·平方米;

  高層住宅:   元/月·平方米;

  別  墅:   元/月·平方米;

  辦公物業:   元/月·平方米;

  商業物業:   元/月·平方米;

  物業: 元/月·平方米;

  物業: 元/月·平方米。

  2.物業服務費用主要用于以下開支:

  (1)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2)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日常運行、維護的相關費用;

  (3)物業管理區域清潔衛生的相關費用;

  (4)物業管理區域綠化養護的相關費用;

  (5)物業管理區域秩序維護的相關費用;

  (6)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

  (7)辦公費用;

  (8)管理費分攤;

  (9)物業服務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10)法定稅費;

  (11)物業服務企業的利潤;

  (12)經業主同意的其它費用。

  3.乙方按照上述標準收取物業服務費用,上述范圍使用物業服務費用,并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服務內容和質量標準提供服務。

  (二)酬金制。

  1.物業服務企業按專有部分面積向業主預收物業服務資金,在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中按約定比例提取酬金,其余全部用于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的支出,由業主享有結余或者承擔不足。具體預收標準如下:

  多層住宅:   元/月·平方米;

  高層住宅:   元/月·平方米;

  別  墅:   元/月·平方米;

  辦公物業:   元/月·平方米;

  商業物業:   元/月·平方米;

  物業:   元/月·平方米;

  物業:   元/月·平方米。

  2.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由物業服務支出和乙方的酬金構成。

  3.乙方酬金 (每月/每季/其他)按照    %或    元從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中提取。

  4.預收的物業服務支出由交納物業服務資金的業主所有,由乙方代管,主要用于以下開支:

  (1)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2)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日常運行、維護的相關費用;

  (3)物業管理區域清潔衛生的相關費用;

  (4)物業管理區域綠化養護的相關費用;

  (5)物業管理區域秩序維護的相關費用;

  (6)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

  (7)辦公費用;

  (8)管理費分攤;

  (9)物業服務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10)經業主同意的其它費用。

  5.物業服務支出應用于本合同約定的支出。物業服務支出年度結算后結余部分,由全體業主按專有部分面積所占比例所有,可用于抵扣業主所需支付的物業服務資金或經業主同意的其它費用。

  第九條 物業服務收費實行酬金制的,乙方應當每年向業主大會或者全體業主公布物業服務資金年度預決算,每季度公布物業服務資金的收支情況。

  業主、業主大會或者業主委員會、業主監事會對公布的物業服務資金年度預決算和物業服務資金的收支情況提出質詢時,乙方應當自收到書面質詢之日起7日內答復。

  乙方、業主大會或者業主委員會、業主監事會可以聘請會計師事務所等對物業服務資金年度預決算和收支情況進行審計并將審計報告通報全體業主。

  第十條 屬于同一個物業區域但分期開發的,如各期物業的服務收費標準不同,可在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規章、規范性文件的前提下另行約定。

  第十一條 委托乙方管理維護玻璃幕墻等建筑幕墻的,乙方另行收取相關費用,收費方式和標準如下:

  1.        ;

  2.        ;

  3.        ;

  4.         ;

  5.         。

  第十二條 依法變更物業用途的,根據變更后的物業用途的收費標準支付物業服務費。

  住宅小區內教育和醫療衛生配套設施的物業服務收費不高于本小區住宅物業服務收費標準。教育配套設施,是指符合規劃要求配套建設的托兒所、幼兒園和中小學校。醫療衛生配套設施,是指符合規劃要求配套建設的醫院、衛生院(站)等醫療機構和社區衛生服務機構。

  第十三條 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機動車車位由乙方實施物業管理。

  車位屬于甲方或自有產權業主所有的,由甲方或自有產權業主按照住宅   (元/月·個)、商業  (元/月·個)的標準向乙方支付車位物業服務費。

  車位屬于全體業主共有并由乙方經營管理的,乙方按照住宅   (元/月·個)、商業  (元/月·個)的標準,按 (每月/每季/其他)從本物業管理區域的共有收入中扣除車位物業服務費。

  車位的物業服務收費不得高于規定的上限標準。

  第十四條 本物業管理區域內共用水電費分攤問題,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做如下約定:                。乙方應當按照水電收費周期及時公布共用水電單價、用量、金額、分攤等情況。業主、業主大會對相關情況提出異議時,乙方應當及時答復或者協助供電、供水部門及時答復。

  乙方辦公及生活的自用水電,應單獨設置計量表,其費用由乙方負擔;綠化物養護、園林水池噴泉、值班室、保安亭以及喜慶活動、宣傳、裝飾等屬于前期物業管理服務范圍的水電費用,由物業服務費列支;開展多種經營活動的水電費用,由該項經營收入列支。

  第十五條 業主應當自物業交付之日起向乙方支付物業服務費。物業已具備交付條件,業主無正當理由拒絕辦理物業交付手續的,應當自甲方書面通知其辦理交付手續的期限屆滿之次日起支付物業服務費。房屋交付后空置的也應支付物業服務費。

  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配套公共服務設施,包括教育、醫療衛生、文化、體育設施和行政管理設施、服務設施、福利設施等,由使用單位負責支付物業服務費。

  物業服務費和車位物業服務費  (每月/每季/其他)交納,業主、物業使用人、配套公共服務設施使用單位應當在  (每次繳費的具體時間)前交納物業服務費。每逾期一日按欠費總額的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具體采用   (現金/銀行托收/微信/支付寶/其他)的交費方式。采用銀行托收方式的,業主、物業使用人、配套公共服務設施使用單位應當簽訂托收協議并根據托收金融機構要求提交相關資料。

  第十六條 業主與物業使用人約定由物業使用人交納物業服務費的,從其約定,業主負連帶交納責任。業主與物業使用人之間的交費約定,業主應當及時書面告知乙方。物業發生產權或者租賃權轉移時,業主或者物業使用人應當結清物業服務費。

  第十七條 甲方不得對業主的物業服務費作出減免承諾或者約定。已經承諾或者約定減免的物業服務費,由甲方承擔。

  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物業服務費由甲方按照本物業管理區域內同類型物業的收費標準足額交納:

  (一)已竣工但尚未出售的物業;

  (二)已出售但因甲方原因尚未交付給買受人的物業;

  (三)屬于甲方所有的房屋、車位、公共服務設施等物業。

  第十八條 乙方接受供水、供電、供氣、通訊、有線電視、垃圾處理等專營服務單位委托代收費用的,不得向業主收取手續費、周轉金等額外費用。沒有法律、法規規定或者政府明確規定的,乙方不得向業主收取與專營服務費相關的保證金、抵押金、風險金等費用。

  乙方不得以欠繳物業服務費或者其他與乙方相關的原因為由,擅自中斷業主的正常用水、用電、用氣和通訊、有線電視網絡等。

  第四章 物業經營與管理

  第十九條 車位屬于甲方所有的,租金收益歸甲方所有,業主、車位使用人應當向甲方支付車位租金。甲方委托乙方代為經營管理的,乙方按照住宅 (元/月·個)、商業 (元/月·個)的標準收取車位租金,并按住宅 (元/月·個)、商業 (元/月·個)的標準從車位租金中提取管理成本和經營酬金。甲乙雙方可另行簽訂車位的經營管理協議。

  車位屬于全體業主共有的,租金收入歸全體業主共有。乙方代表全體業主經營管理的,按照住宅 (元/月·個)、商業 (元/月·個)的標準收取車位租金,并按住宅 (元/月·個)、商業 (元/月·個)的標準從車位租金中提取管理成本和經營酬金。

  車位租金    (每月/每季/其他)交納。業主、車位使用人應當在     (每次繳費的具體時間)前交納車位租金,每逾期一日按欠費總額的   %支付違約金。具體采用   (現金/銀行托收/微信/支付寶/其他)的交費方式。

  乙方的車位經營管理費用   (每月/每季/其他)提取。

  未按照住宅停車場議價規則的規定進行協商議價的,甲方或受委托代為經營管理的乙方不得擅自制定、提高機動車車位租金。

  第二十條 物業管理區域內,規劃用于機動車停放的車位、車庫尚未出售的,甲方或受委托代為經營管理的乙方應當予以出租,并應當首先出租給本物業管理區域的業主、物業使用人。在滿足本物業管理區域的業主、物業使用人的停車需要后,將車位出租給其他人的,其租賃合同期限不得超過六個月。

  第二十一條 甲方或者受委托進行管理的乙方應當與車位使用人(臨時停車除外)簽訂書面的車位租賃服務協議,或通過其他合法方式明確雙方在車位使用及停車管理服務等方面的權利義務。

  需要進行車輛保管服務的,車位使用人須與乙方另行簽訂保管協議,或通過其他合法方式明確雙方利義務。

  第二十二條 臨時停車的收費標準等信息應當在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顯著位置公示。車位使用人在每次停車服務結束時向乙方支付費用。

  第二十三條 本物業管理區域內會所歸    (甲方/全體業主/其他)所有。委托乙方經營管理的,乙方 (每月/每季/其他)按照會所經營收入的  %或    元提取經營管理費用。乙方應按照公示的收費標準向使用人收取費用,并依法接受業主監督。

  第二十四條 本物業管理區域內屬于業主共有的道路、空地、其他公共場所、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等委托乙方經營,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1.利用 長期停放車輛,利用 臨時停放車輛;

  2.利用 長期開展經營,利用 臨時開展經營;

  3.利用 刊登廣告;

  4.利用           ;

  5.利用           。

  乙方可根據法律法規,結合實際情況,合理安排經營項目、經營方式,確定、公示收費標準,并依法接受業主監督。召開業主大會并經專有部分占建筑物總面積過半數的業主且占總人數過半數的業主同意后,可另行與乙方簽訂相關的經營管理協議。

  第二十五條 乙方利用全體業主所有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經營的所得收入依法歸全體業主共有,乙方應當單獨開設物業項目公共收入帳戶,獨立核算,定期向全體業主公開,接受業主監督,不得擅自挪用。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共有資金應當用于物業管理的下列支出:

  1.由乙方承擔之外的其他服務于業主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中修、大修和依法新建、更新、更換、改造費用以及專項財產保險;

  2.乙方 (每月/每季/其他)按照公共收入的   %或   元提取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管理成本和經營酬金;

  3.對業主共有資金的審計費用;

  4.依法應當繳納的稅費;

  5.經專有部分占建筑物總面積過半數的業主且占總人數過半數的業主同意的其他費用。

  管理成本和經營酬金應根據客觀實際合理確定,提取的費用可隨著經營狀況相應變動,并通過補充協議或其他合法方式加以明確。

  甲方、乙方不得擅自處分業主共有部分,不得擅自約定共有收入歸甲方、乙方全額所有,不得擅自挪用業主共有資金。

  第五章 物業承接查驗

  第二十六條 甲方應當在物業交付使用十五日前,與乙方完成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承接查驗工作。物業承接查驗的費用,由甲方或者 承擔。

  第二十七條 在辦理物業承接查驗前,甲方應當向乙方移交下列資料:

  1.物業的報建、批準文件,竣工總平面、單體建筑、結構、設備竣工圖,配套設施、地下管網工程竣工圖等竣工驗收資料;

  2.物業專項維修資金清冊;

  3.設施設備買賣合同復印件及安裝、使用和維護保養等技術資料;

  4.物業質量保修文件和物業使用說明文件;

  5.物業管理區域內各類建筑物、場地、設施設備的清單;

  6.物業及配套設施的產權清單;

  7.物業服務用房的清單;

  8.物業使用、維護、管理必需的其他資料。

  未能全部移交前款所列資料的,甲方應當列出未移交資料的詳細清單并書面承諾補交的具體時限。

  第二十八條 承接物業時,甲方應當配合乙方對以下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現場檢查和驗收:

  1.        ;

  2.        ;

  3.        ;

  4.        ;

  5.        。

  第二十九條 甲乙雙方的現場查驗應當形成書面記錄,由參加查驗的人員簽字確認。乙方應當將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數量和質量不符合約定或者規定的情形,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當及時解決并組織乙方復驗。

  甲乙雙方應當簽訂物業承接查驗協議,對物業承接查驗基本情況、存在問題、解決方法及其時限、雙方權利義務、違約責任等事項作出明確約定。物業承接查驗協議應當作為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的補充協議。

  對于分期開發建設的物業項目,可以根據開發進度,對符合交付使用條件的物業分期承接查驗。甲乙雙方應當在承接最后一期物業時,辦理物業項目整體交接手續。

  對于簽訂承接查驗協議后承接的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甲乙雙方應按照前款規定進行查驗并簽訂確認書。

  第三十條 甲方交付使用的物業應當符合國家、本省、本市規定的驗收標準,按照規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圍承擔物業的保修責任。

  因甲方施工質量等引起的糾紛,甲方應當及時解決,并向相關業主解釋,乙方應配合甲方做好解釋工作。

  甲方委托乙方提供保修服務的,服務內容和費用由雙方約定。

  第三十一條 甲方應當按有關規定向乙方提供能夠直接使用的物業服務用房。物業服務用房的標準應當符合《廣東省物業管理條例》第三十八的規定。

  物業服務用房的所有權依法屬于全體業主,專用于物業管理服務工作,不得挪作他用。其中,物業服務企業用房供乙方在合同期限內無償使用,但不得改變其用途。

  第六章 物業的管理與維護

  第三十二條 乙方應當配合甲方依法制定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臨時管理規約,對有關物業的使用、維護、管理,業主的共同利益,業主應當履行的義務,違反臨時管理規約應當承擔的責任等事項依法作出約定,但不得侵害業主的合法權益。

  乙方根據臨時管理規約開展相關工作時,可要求甲方、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給予配合。

  第三十三條 乙方應當支持建立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業主決策電子投票數據庫,并按照《廣州市業主決策電子投票暫行規則》(穗建規字〔20__〕1號)的規定,及時向街道辦事處、鎮人民政府提供物業管理區域內所有建筑物專有部分的門樓號牌、業主姓名、業主手機號碼等信息。

  第三十四條 因維修物業或者公共利益,業主確需臨時占用、挖掘道路、場地的,應當征得業主委員會和乙方的同意;乙方確需臨時占用、挖掘道路、場地的,應當征得業主委員會的同意。臨時占用、挖掘道路、場地的,施工過程中應當盡可能減少影響,并在約定期限內恢復原狀。

  第三十五條 本物業管理區域內出現危及公共安全的隱患或者影響他人正常使用的情況時,屬于乙方責任的,乙方應當及時維修、養護、搶險或者采取相應防范措施;屬于業主責任的,乙方應當督促、組織業主及時維修、養護或者采取相應防范措施;屬于政府責任的,乙方應當及時上報政府部門并配合政府部門做好相關工作。

  業主、物業使用人不配合安全隱患處理工作,如借故阻撓造成全體業主共同損失或者其他業主、物業使用人財產損失的,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三十六條 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中修、大修和更新、改造費用,應當通過物業專項維修資金、業主共有資金列支或由相關業主按規定另行籌集,不得計入物業服務支出或者物業服務成本。《物業服務企業承擔費用的維修范圍和標準》詳見附件6。

  第三十七條 乙方應當及時向全體業主公示本物業管理區域內有關物業服務的重大事項,聽取業主、物業使用人對物業服務的意見和建議,及時處理投訴,改進物業服務。損害業主、物業使用人合法權益的,應當按規定及時整改。

  第三十八條 業主、物業使用人違反法律、法規、規章、規范性文件、相關強制性標準、臨時管理規約等,實施損害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權益的行為,乙方可采取勸阻、制止、     等必要的合法措施。無效的,乙方應當及時報告有關行政主管部門。

  第七章 物業專項維修資金

  第三十九條 物業專項維修資金屬于業主所有,應當用于物業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保修期滿后的維修和更新、改造;可用于涉及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安全的預防性維修和更新、改造;可用于投保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專項財產保險。乙方應當按照相關規定申請使用物業專項維修資金,不得挪作他用。

  第四十條 經專有部分占建筑物總面積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且占總人數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同意,約定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和更新、改造費用分攤方式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下列規定分攤費用:

  (一)屬于物業管理區域內全體業主共有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由全體業主按照各自擁有房屋建筑面積的比例共同承擔;

  (二)屬于單幢房屋內業主共有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由該幢房屋的全體業主按照各自擁有房屋建筑面積的比例共同承擔;

  (三)屬于一個單元內業主共有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由單元內的業主按照各自擁有房屋建筑面積的比例共同承擔;

  (四)屬于車位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由與車位存在共用關系的業主按照各自擁有車位面積的比例共同承擔;

  (五)上述(一)至(四)款情況外的共有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和更新、改造費用,由相關業主按照各自擁有房屋建筑面積的比例共同分攤。

  業主個人維修資金分戶賬金額不夠支付所分攤維修工程費用的,差額部分由該業主承擔。

  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和更新、改造,涉及甲方尚未售出的物業的,甲方應當按照前款規定分攤維修和更新、改造費用。

  第八章 合同期限和到期處理

  第四十一條 本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但在本合同期限內,業主委員會代表業主與業主大會決定選聘或者續聘的物業服務企業簽訂的物業服務合同生效時,本合同自行終止。

  第四十二條 業主大會依法選聘新物業服務企業的,乙方應當在新物業服務合同生效前10日內辦理移交手續并及時退出物業管理區域。乙方應當將《廣東省物業管理條例》第五十一條和《廣州市物業管理暫行辦法》第八十條規定的資料和財務移交給業主委員會,并配合新的物業服務企業做好交接工作。尚未成立業主委員會的,移交給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代管。

  第四十三條 乙方應按約定及時退出物業管理區域,不得以存在事實上的物業服務關系為由,請求業主支付物業服務合同權利義務終止后的物業服務費。

  第四十四條 業主大會決定續聘的,業主委員會代表業主在本合同期限屆滿一個月前與乙方續簽物業服務合同。

  第四十五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業主、業主大會未作出選聘或者續聘決定,乙方自愿按照本合同約定繼續提供服務的,本合同自動延續至業主、業主大會作出選聘或者續聘決定為止。

  第四十六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乙方決定不再續簽的,應當在本合同期限屆滿3個月前書面告知業主、業主委員會、甲方、物業所在地的街道辦事處(鎮人民政府)和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以及供水、供電、供氣、通信、有線電視等專營服務單位。

  乙方需提前終止本合同的,應當提前3個月書面告知本條第一款所列的相關單位和人員,雙方解除合同前乙方不得停止服務,并承擔如下違約責任: 。

  第九章 違約責任

  第四十七條 甲方違反前期物業服務合同、臨時管理規約或者相關法律、法規、規章,致使乙方的管理服務無法達到合同約定的服務內容和質量標準,給業主、物業使用人造成損失的,由甲方負責據實賠償。

  甲方違反相關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和合同約定,拒絕或拖延履行保修義務的,業主、物業使用人可以自行或委托乙方修復,修復費用及造成的其他損失由甲方承擔。

  第四十八條 乙方違反違反前期物業服務合同、臨時管理規約或者相關法律、法規、規章,管理服務達不到合同約定的服務內容和質量標準,給業主、物業使用人造成損失的,由乙方負責據實賠償。

  乙方違反相關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和合同約定,擅自擴大收費范圍、提高物業服務、停車服務等收費標準或者重復收費的,業主、物業使用人就超額部分有權拒絕交納。乙方已經收取的違規費用,業主、物業使用人有權要求乙方返還。

  乙方擅自利用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營利,或者存在將公共收益全部據為己有等其他侵害業主共同權益行為的,應當承擔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恢復原狀、賠償損失、返還收益等民事責任。

  乙方在實施物業管理活動中,損害物業管理區域內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應當依法承擔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恢復原狀、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

  第四十九條 甲方與乙方惡意串通、弄虛作假,在物業承接查驗活動中共同侵害業主利益的,雙方應當共同承擔賠償責任。

  第五十條 對業主、物業使用人違反前期物業服務合同、臨時管理規約或者相關法律、法規、規章,致使乙方的管理服務無法達到合同約定的服務內容和質量標準,給乙方或其他業主、物業使用人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追究并配合其他業主、物業使用人追究違法違規違約的業主、物業使用人的責任,并要求其據實賠償。

  第五十一條 乙方對無故不繳交有關費用的業主、物業使用人可采取催繳措施,也可以通過法律途徑解決爭議。

  依法調整物業服務、停車服務等費用標準后,乙方應及時通知業主、物業使用人按調整后的收費標準交納相關費用。業主、物業使用人不按照調整后的收費標準交納的,乙方有權依法追繳。

  物業發生產權或者使用權轉移時,乙方應及時與業主、物業使用人結清物業服務費;業主、物業使用人不結清物業服務費的,乙方有權依法追繳。

  第五十二條 以下情況乙方不承擔責任:

  1.因不可抗力導致物業管理服務中斷的;

  2.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但因物業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損失的;

  3.維修養護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需要且事先已告知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暫時停止供應水、電、氣等或者停止使用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等造成損失的;非乙方責任出現供水、供電、供氣、通訊、有線電視及其他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使用、運行障礙造成損失的;

  4.屬于物業專項維修資金或共有資金列支范圍,因專有部分占建筑物總面積2/3以上的業主且占總人數2/3以上的業主不同意出資從而未維修、更新、改造物業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造成相關后果的;其他經本物業管理區域內全體業主共同決策從而造成的失誤;

  5.                  。

  第十章 其他事項

  第五十三條 乙方應當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15日內,按規定向物業所在地的區房屋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并報物業所在地的區房屋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本合同的附件、補充協議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乙方公開作出的服務承諾及制定的服務細則也應當認定為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的組成部分,與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十四條 甲方應當將本合同作為物業買賣合同的附件。甲方有義務采取合理方式將本合同中涉及物業買受人權利、義務的條款向物業買受人作出充分說明。

  甲方與物業買受人簽訂買賣合同時未將本合同作為附件的,按買賣合同約定的前期物業服務收費標準執行。如買賣合同約定的前期物業服務收費標準與本合同約定標準不一致的,按較低的收費標準執行。買賣合同約定的收費標準低于本合同約定標準的,差額由甲方承擔。

  第五十五條 業主可與物業使用人就本合同的權利義務進行約定,若物業使用人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業主應當承擔連帶責任。

  第五十六條 甲乙雙方的聯絡方式以本合同明確的聯系人、聯系電話、地址等信息為準。雙方保證對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性負責。一方聯絡方式如有變更,應在變更后五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已辦理房屋交付手續的業主,以本物業管理區域內已交付房屋為收件地址;未辦理房屋交付手續的業主,以買賣合同上載明的通信地址為聯絡地址;業主與乙方另有約定通信地址的,以業主發出的最后一份約定為準。

  第五十七條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可以協商解決,也可以申請物業所在地人民調解委員會、街道辦事處(鎮人民政府)調解,或者委托廣州市物業管理行業協會調解。協商、調解不成的,雙方可選擇以下第 種方式處理:

  1.任何一方有權向中國廣州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任何一方有權向物業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第五十八條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報物業所在地房屋行政主管部門一份(備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附件:1.物業項目規劃平面圖

  2.物業項目構成

  3.物業項目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

  4.前期物業服務的基本內容(政府要求)

  5.前期物業服務的質量標準(企業承諾)

  6.物業服務企業承擔費用的維修范圍和標準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寧夏市物業服務合同 篇2

  第一條 當事人

  委托方

  名稱: 業主大會

  服務方

  名稱:

  物業管理資質等級證書編號:

  第二條 物業管理區

  物業名稱:

  物業用途:

  座落:

  四至:

  占地面積:

  總建筑面積:

  委托管理的物業范圍及構成細目見附件一。

  第三條 服務內容

  3.1制定物業管理服務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管理與物業相關的工程圖紙、住用戶檔案與竣工驗收材料等。

  3.2 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日常維修、養護和管理,共用部位包括:樓蓋、屋頂、外墻面、承重墻體、樓梯間、走廊通道。

  3.3 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維修、養護和管理,共用設施設備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共用照明。

  3,4 共用設施和附屬建筑物、構筑物的日常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道路、化糞池、泵房、自行車棚。

  3,5 公共區域的綠化養護與管理。

  3.6 公共環境衛生,包括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公共場所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

  3.7 維護公共秩序,包括門崗服務、物業區域內巡查。

  3.8 維持物業區域內車輛行駛秩序,對車輛停放進行管理。

  3.9消防管理服務,包括公共區域消防設施設備的維護管理。

  3.10 房屋裝飾裝修管理服務。

  3.11其他委托事項 。

  第四條 服務質量

  服務質量按以下執行:

  第五條 服務費用

  5.1 物業服務費由服務方按元/平方米.月向業主(或交費義務人)按年(季、月)收取。(按房屋建筑面積計算,房屋建筑面積包括套內建筑面積和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筑面積。

  5.2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按照服務方與保險公司簽定的保險單和所交納的年保險費按照房屋建筑面積比例分攤。服務方收費時,應將保險單和保險費發票公示。

  第六條 服務支出

  (1)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2)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費用;

  (3)物業管理區域清潔衛生費用;

  (4)物業管理區域綠化維護費用;

  (5)物業管理區域秩序維護費用;

  (6)辦公費用;

  (7)物業管理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8)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

  (9)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大、中修和更新改造費用從專項維修資金支出。

  第七條 停車費用

  停車費用由服務方按下列標準向車位使用人收取:

  1.露天車位:

  2.車庫車位(租用): 其中,物業管理服務費為:

  車庫車位(已出售):

  第八條 其他費用

  服務方對業主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維修養護及其他特約服務的費用另行收取,服務方制定的對業主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維修養護及其他特約服務的收費價格應在物業管理區域內公示。

  第九條 委托方權利義務

  9.1審定服務方制定的物業管理服務工作計劃;

  9.2 檢查監督服務方管理工作的實施情況;

  9.3 按照法規政策的規定決定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專項維修資金的使用管理;

  9.4 委托方應在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內向服務方移交或組織移交以下資料:

  (1)竣工總平面圖、單體建筑、結構、設備竣工圖、配套設施、地下管網工程竣工圖等竣工驗收資料;

  (2)設施設備的安裝、使用和維護保養等技術資料;

  (3)物業質量保修文件和物業使用說明文件;

  (4)各專業部門驗收資料;

  (5)房屋和配套設施的產權歸屬資料;

  (6)物業管理所必須的其它資料。

  第十條 管理用房

  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內向服務方提供 平方米建筑面積物業管理用房,管理用房位置: 。

  管理用房按以下方式使用:

  (1)服務方無償使用;

  第十一條 業主委員會

  委托方的業主委員會作為執行機構,具有以下權利義務:

  1在業主大會閉會期間,根據業主大會的授權代表業主大會行使基于本合同擁有的權利,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按照法規政策的規定必須由業主大會決議的除外)

  2監督和協助服務方履行物業服務合同;

  3組織物業的交接驗收;

  4督促全體業主遵守《業主公約》、《業主大會議事規則》和物業管理規章制度;

  5督促違反物業服務合同約定逾期不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的業主,限期交納物業服務費用;

  6如實向業主大會報告物業管理的實施情況;

  第十二條 服務方權利義務

  1根據委托方的授權和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在本物業區域內提供物業管理服務;

  2有權要求委托方、業主委員會、業主及物業使用人配合服務方的管理服務行為;

  3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收取物業服務費;

  4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和物業管理制度的行為,有權根據情節輕重,采取勸阻、制止、 等措施;

  5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但不得將物業的整體管理委托給第三方;

  6每年度向委托方報告物業管理服務實施情況;

  7本合同終止時,應移交物業管理權,撤出本物業,協助委托方作好物業服務的交接和善后工作,移交或配合委托方移交管理用房和物業管理的全部檔案資料、專項維修資金及帳目。

  第十三條 合同期限

  委托管理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十四條 合同解除

  本合同期滿,委托方決定不委托服務方的,應提前三個月書面通知服務方;服務方決定不再接受委托的,應提前三個月書面通知委托方。

  本合同期滿,委托方沒有將續聘或解聘服務方的意見通知服務方,且沒有選聘新的物業管理企業,服務方繼續管理的,視為此合同自動延續。

  本合同終止后,在新的物業管理企業接管本物業項目之前,服務方應當應委托方的要求暫時(一般不超過三個月)繼續為委托方提供物業管理服務,委托方業主(或交費義務人)也應繼續交納相應的物業服務費用。

  第十五條 違約責任

  因委托方違約導致服務方不能提供約定服務的,服務方有權要求委托方在一定期限內解決,逾期未解決且嚴重違約的,服務方有權解除合同。造成服務方經濟損失的,委托方應給予服務方經濟賠償。

  服務方未能按照約定提供服務,委托方有權要求服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且嚴重違約的,委托方經業主大會持三分之二以上投票權的業主通過后有權解除合同。造成委托方經濟損失的,服務方應給予委托方經濟賠償。

  服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委托方有權要求服務方清退;造成委托方經濟損失的,服務方應給予委托方經濟賠償。

  業主逾期交納物業服務費的,服務方可以從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應繳費用萬分之 加收違約金。

  任何一方無正當理由提前解除合同的,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_;由于解除合同造成的經濟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還應給予賠償。

  服務方在合同終止后,不移交物業管理權,不撤出本物業和移交管理用房及有關檔案資料等,每逾期一日應向委托方支付委托期限內平均物業管理年度費用_________‰的違約金,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還應給予賠償。

  第十六條 爭議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同意提交蘇州仲裁委員會仲裁;但業主拖欠物業服務費用的,服務方可以直接按照有關規定向有管轄權的基層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

  第十七條 其他

  雙方約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內,根據委托方委托管理事項,辦理接管驗收手續。

  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_________頁,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 起生效。

  委托方簽章 服務方簽章

  代表人:(業主委員會)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寧夏市物業服務合同 篇3

  答辯人:,女,漢族,X年XX月XX日出生,公民身份號碼:,住。

  被答辯人:物業服務有限公司,住所地:,組織機構代碼

  法定代表人:,任董事長。

  答辯人因與物業服務有限公司物業服務合同糾紛一案,根據本案事實和相關法律規定,提出如下答辯意見:

  一、開發商因房屋質量問題導致答辯人一直未收房,依據相關法律規定,未交付業主的物業,物業服務費應由開發商承擔。

  首先,在房屋買賣合同約定的時間內,開發商因為涉案房屋的質量問題遲遲未交房,而且答辯人也未收到開發商的書面交房通知書。依據《安徽省物業管理條例》第五十九條之規定:“已交付業主的物業,物業服務費由業主承擔。未交付業主的`物業,物業服務費由建設單位承擔。前款所稱交付是指在房屋買賣合同約定的時間內,業主收到書面交付通知并辦妥相關手續”。因此,本案的物業服務費應由開發商承擔;其次,原告提交的《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協議》上并沒有答辯人的簽字,答辯人也沒看過該協議,雙方之間未簽訂《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協議》,也沒有形成物業管理服務關系。原告通過《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協議》上的約定催要物業費是沒有事實依據。

  二、物業管理費及能耗費的計算沒有依據。

  首先,原告若想承接物業服務項目,應當通過招投標的方式競標,然后與開發商簽訂書面的前期物業服務合同。本案中,原告沒有提交招投標文件及前期物業服務合同,使答辯人有理由懷疑其物業服務項目的程序違法;其次,只有具備相應資質的物業服務企業才能實施物業管理,而原告沒有任何表明其資質等級的證書,答辯人也不知道原告是否有資格管理物業;最后,物業服務收費實行明碼標價及亮證制度。原告在催收物業管理費前,應當向答辯人出示安徽省經營性服務收費許可證。但原告并未提交收費許可證,也沒有其他證據證明其按照法律規定收費。因此,原告提交的物業管理費及能耗費的主張沒有計算依據。

  三、被答辯人主張的物業管理費、能耗費已過訴訟時效。

  首先,原告在宣傳欄上張貼催費通知表明其已履行了催收物業費的義務,而答辯人從未入住過X小區,沒有看到過催費通知,原告也未提供證據證明其通過其他合法方式如電話通知、EMS通知答辯人支付物業費,對于原告催收的行為答辯人不知情;其次,原告是X年XX月XX日跟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簽訂《玫瑰紳城花園物業移交協議》,原告自20xx年11月22日之后對XX小區已沒有物業管理關系。而原告在20xx年12月28日才向貴院起訴,其行為已超過法律規定的2年訴訟時效。

  此致

  X區人民法院

  答辯人:

  年月日

寧夏市物業服務合同 篇4

  委托方(開發建設單位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住所: 郵政編碼:

  營業執照號碼:

  受托方(物業管理服務企業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住所: 郵政編碼:

  營業執照號碼: 企業資質證號: 資質等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物業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甲方將 (物業項目名稱)委托乙方進行前期物業管理服務,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委托物業的基本情況

  物業類型: 座落位置: 市 區(縣) 道(路、街) 號

  四至:東 南 西 北

  占地面積: 萬平方米 建筑面積: 萬平方米

  委托管理的物業構成細目見附表一、二、三、四。

  第二條 物業管理服務事項

  ㈠房屋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主體結構(包括基礎、墻體、柱、粱、樓板、屋頂)、樓梯間、電梯間、共用門廳、走廊通道、戶外墻面、 。

  ㈡房屋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運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下水管道、落水管、電梯、共用照明、樓內消防設施設備、 。

  ㈢物業管理區域內共用設施和附屬建筑物、構筑物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道路、化糞池、自行車棚、停車場、 。

  ㈣共用綠地、水面、花木、建筑小品、 的養護管理。

  ㈤公共環境衛生,包括公共場所及場地、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 。

  ㈥車輛行駛與停放秩序的管理服務。

  ㈦維護公共秩序,包括門崗執勤、巡視、 。

  ㈧物業管理有關的文件、資料和業主情況的管理。

  ㈨乙方應當公示物約服務的內容、標準及收費標準,當業主提出上述委托服務要求時,乙方應當提供.服務,業主應按規定付費。

  ㈩其它委托事項

  第三條 前用物業管理服務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開始,至本物業首次業主會確定物業管理服務企業,并簽訂《物業管理服務合同》之日終止。

  第四條 甲方權利義務

  ㈠維護全體業主的合法權益,擬定并遵守業主公約;

  ㈡在銷售商品房時,應當賂購房人明示本合同的內容,并由購房人對本合同的內容和業主公約予以書面確認;

  ㈢審定乙方提交的物業管理服務方案及管理制度;

  ㈣審定乙方提出的物業管理服務年度計劃和財務預算及財務報告;

  ㈤監督并配合乙方管理服務工作的實施及制度的執行;

  ㈥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和商品房質量保證書的約定,承擔物業保修責任。保修期內出現問題,按以下項處理:

  1、負責返修、完善;

  2、委托乙方返修、完善,支付全部費用;

  ㈦當本物業項目的商品房出售建筑面積達百分之五十以上時,應當及時告知乙方; ㈧負責處理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遺留問題:

  ㈨其他

  第五條 乙方權利義務

  ㈠依照有關規定和本合同約定,制定物業管理服務制度,對物業及其環境、秩序進行管理; ㈡依照本合同約定向業主收取物業管理服務費;

  ㈢建立物業項目的管理檔案;

  ㈣規業主違反國家和本市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及業主公約的行為,進行勸阻、制止,并向甲方和有關部門報告;

  ㈤對造成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損失的,代表業主要求責任人停止侵害、恢復原狀。賠償損失;

  ㈥廠得將物業項目整體轉讓給其他物業管理服務企業管理,但可以將專項服務委托專業公司承擔;

  ㈦顧責編制物業的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并組織實施;

  ㈧提前將裝飾修房屋的規定書面告知業主,當業主裝飾修房屋時,與其簽訂房屋裝飾裝修管理協議,并負責監督,對不符合安全要求和影響公共利益的,進行勸阻制止,責令改正; ㈨負責編制物業管理服務年度計劃、財務預算及財務報告;

  ㈩每 個月向全體業主公布一次物業管理服務費收支帳目;

  (十一)本物業交付使用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負責召集首次業主會會議:

  1、出售建筑面積達百分之五十以上;人業主入住率達百分之五十以上;

  3、首位業主實際入住達二年以上。

  (十二)對本物業的共用部位、設施及場地不得擅自占用和改變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業內改、擴建或完善配套項目,經甲方和相關業主同意后報有關部門批準方可實施;

  (十三)本合同終止乙方不再管理本物業時,必須向甲方或業主委員會辦理下列移交事項:

  1、物業管理服務費、場地占用費、利用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所得收益等余額和財務賬冊;

  2、物業及業主的有關情況資料;

  3、物業管理服務用房、場地和屬于業主共同所有的其他財物。

  (十四)協助公安部門維護本物業管理區域內治安秩序、制止違法行為。在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發生治安案件或者各類災害事故時,應當及時向公安和有關部門報告,并協助做好調查和救助工作。

  (十五)接受全體業主的監督;

  (十六)接受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的監督指導;

  (十七)其他:

  第六條 物業管理服務標準

  ㈠房屋外觀:

  ㈡設備運行:

  ㈢房屋共用部位及共用設備的維修、養護:

  ㈣物業管理區域內共用設施、場地的維修、養護:

  ㈤環境衛生:

  ㈥綠化養護:

  ㈦車輛行駛與停放秩序管理:

  ㈧公共秩序管理:

  ㈨急修: 小修:

  ㈩業主對乙方的滿意率達到:

  (十一)其他:

  第七條 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㈠物業管理服務費

  1、竣工驗收合格交付業主使用前所發生的物業管理相關費用由甲方承擔。

  2、竣工驗收合格交付業主后的物業管理服務費,住宅房屋按建筑面積每月每平方米 元由業主交納;非住宅房屋按建筑面積每月每平方米 元由業主交納;配備電梯、消防、二次供水等機電設施的運行、維護、管理費用按建筑面積每月每平方米 元由業主交納;

  3、甲方與業主約定由甲方承擔物業管理服務費的,由甲方交納。

  4、未出售的空置房屋的物業管理服務費由甲方交納。

  5、業主轉讓物業時,須交清轉讓之前的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6.交納費用時間:

  ⑴甲方于每 個月的 日前交納;

  ⑵業主每月 日前交納。

  7、甲方或業主逾期交納物業管理服務費的,從逾期之日起按每天應交物業管理服務費的萬分之 交納滯納金;

  ㈡車位使用費

  車位使用費由車位使用人按下列標準交納:

  1、機動車輛:

  2、非機動車輛:

  ㈢代辦服務費

  乙方可以接受供水、供電、供熱、供氣、通信、有線電視、 等有關部門或甲方委托,

  提供代辦服務,代辦服務費由委托方收取:

  1、甲方與相關部門辦理移交手續前,代辦服務費由甲方交納;

  2、甲方與相關部門辦理移交手續后,代辦服務費由委托方交納。

  第八條 物業管理服務用房

  在物業竣工驗收合格后三十日內,甲方向乙方無償提供并移交不少于本項目總建筑面積的千分之三至千分之四( 平方米建筑面積)的物業管理服務用房,乙方負責維修、養護、不得買賣和抵押;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占用或者改作他用。

  第九條 物業及物業管理交接

  ㈠甲方在竣工驗收合格后交付業主使用前 日內,應與乙方辦理接管驗收手續,委托乙方管理的房屋、設施、設備等物業,如存在問題,按以下 項處理:

  1、負責返修、完善;

  2、委托乙方返修、完善,支付全部費用;

  ㈡在物業竣工驗收合格后六十日內,甲方應向乙方移交下列文件和資料:

  1、竣工總平面圖,單體建筑、結構、設備的竣工圖,附屬配套設施、地下管網工程竣工圖等資料;

  2.物業竣工驗收資料;

  3、共用的設施、設備安裝使用和維護保養技術資料;

  4、物業質量保證文件和使用說明文件;

  5、物業管理需要的其他資料。

  ㈢其他:

  第十條 違約責任

  ㈠甲方違反合同第四條的約定,使乙方未完成規定管理目標,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解決,逾期未解決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經濟賠償。

  ㈡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六條的約定,未能達到約定的管理目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在 日內整改,逾期來整改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㈢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七條約定,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甲方有權代表業主要求乙方清退;造成業主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業主經濟賠償。

  ㈣甲乙任何一方無正當理由提前終止合同的,應向對方支付 元的違約金;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還應給予賠償。

  ㈤其他:

  第十一條 質量糾紛的約定

  因房屋建筑質量、設備設施質量或安裝技術等原因,達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擔責任并作善后處理。產生質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有資質的鑒定部門的鑒 第十二條 不可抗力的約定

  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第十三條 爭議處理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或報請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進行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處理:

  1、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四條 合同附件

  ㈠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補充,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㈡本合同附件均為合同有效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末規定的事宜,均遵照國家和本市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

  第十五條 合同備案

  ㈠本合同正本連同補充協議及附件共 頁,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㈡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十五日內,乙方持本合同到項目所屬的區縣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辦理備案。

  第十六條 其他約定事項

  第十七條 合同續約及生效

  ㈠乙方提供服務的受益人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本物業的全體業主應對履行本合同承擔相應的責任。

  ㈡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_

  ㈢本合同經業主簽訂前期物業管理確認書后對其具有約束力。

  委托方(開發建設單位): 受托方(物業管理服務企業):

  住所: 住所:

  業主委員會主任: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表一

  物業構成細目

  一、房屋建筑鋼目

  樓號 建筑面積(平方米) 結構 總層數 備注

  總計:樓 幢 門 個

  附表二

  二、設備綱目

  項目內容 型號 單位 數量 備注

  第十條 違約責任

  ㈠甲方違反合同第四條的約定,使乙方未完成規定管理目標,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解決,逾期未解決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經濟賠償。

  ㈡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六條的約定,未能達到約定的管理目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在 日內整改,逾期來整改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㈢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七條約定,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甲方有權代表業主要求乙方清退;造成業主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業主經濟賠償。

  ㈣甲乙任何一方無正當理由提前終止合同的,應向對方支付 元的違約金;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還應給予賠償。

  ㈤其他:

  第十一條 質量糾紛的約定

  因房屋建筑質量、設備設施質量或安裝技術等原因,達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擔責任并作善后處理。產生質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有資質的鑒定部門的鑒 第十二條 不可抗力的約定

  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第十三條 爭議處理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或報請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進行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處理:

  1、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四條 合同附件

  ㈠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補充,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㈡本合同附件均為合同有效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末規定的事宜,均遵照國家和本市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

  第十五條 合同備案

  ㈠本合同正本連同補充協議及附件共 頁,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㈡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十五日內,乙方持本合同到項目所屬的區縣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辦理備案。

  第十六條 其他約定事項

  第十七條 合同續約及生效

  ㈠乙方提供服務的受益人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本物業的全體業主應對履行本合同承擔相應的責任。

  ㈡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_

  ㈢本合同經業主簽訂前期物業管理確認書后對其具有約束力。

  委托方(開發建設單位): 受托方(物業管理服務企業):

  住所: 住所:

  業主委員會主任: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寧夏市物業服務合同 篇5

  甲方:重慶z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

  乙方:

  身份證號碼:

  住址:

  聯系電話:

  為維護本小區內的交通秩序,規范車庫車輛的停放,確保業主車輛的安全。根據《重慶市物業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以及本小區的實際情況,確保雙方的權利義務,制定本合同。

  第一條: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負責建立、健全本車庫車位業主資料及停放車輛的檔案資料;

  2、制定本車庫管理的相關規定;

  3、制止違反本車庫管理及危害車庫設施、設備的行為;

  4、根據本合同收取車位物業管理服務費;

  5、規范車庫停車,制止亂停亂放,確保消防通道暢通;

  6、配合車位產權人之間,與第三方之間的相關關系的協調;

  7、經授權積極配合對車庫設施、設備的專項維修;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提供停放車輛信息:車位產權人自有車輛,及租賃車位使用人如實申報車輛信息,填寫車輛信息卡。如有變動,及時向管理處變更。

  2、監督甲方的車輛管理服務工作,就車輛管理的有關問題向甲方提出合理的意見和建議;

  3、車庫內所有設施設備歸全體車位所有人所有,愛護設施設備。嚴格遵守物業公司制定的車庫管理的相關規定,如因違反規定造成損失,由乙方承擔相關責任;

  4、依據本合同按時繳納車位物業服務費;

  5、配合物業公司對車庫的管理工作;

  第二條:車庫物業管理服務

  1、車庫衛生整潔,引導車輛停放有序;

  2、公用設施、設備配套運行使用正常,確保無事故隱患,日常使用中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和保養規范;

  3、停車場相關管理制度完善,管理責任明確,車輛進出有序;

  4、消防設施配置的日常管理,運行正常,可隨時啟用,消防通道確保暢通,制定有效的消防應急方案;

  5、車庫實行24小時監控和不定時巡查值班制度;

  6、實行一卡一車,無停車卡車輛禁止進入;

  7、承擔車庫設施設備單次單項200元以內的日常維修費用;

  第三條:車輛停放中的禁止行為

  1、禁止占用他人車位,按規范停車,不得對他人車位使用造成阻礙,不得在禁止停車區域停放車輛;

  2、限止超高超寬車輛進入車庫;

  3、車庫內不得練車、修車、沖洗車輛。如有滴、漏現象必須及時清理;

  4、禁止裝有劇毒、易燃、易爆等危險品的車輛在車庫內停放;

  5、禁止將車位改作他用;

  6、嚴禁在車庫動火;

  7、禁止在車內存放現金、貴重物品;

  第四條:車位物業管理服務費

  停車管理物業服務費:60元/月;按季收取,每季度第一個月10前到物業管理處繳納;

  第五條:違約責任的.處理

  1、甲方違反本合同,未達到管理服務質量目標的,乙方有權督促甲方限期整改;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未能達到服務目標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但不得拒繳物業管理費。

  2、甲方違反本合同,擅自提高收費標準或亂收費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清退所有違規收費,退還利息并支付違約金

  3、乙方違反本合同,不按約定繳納物業服務費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補交欠款,按日千分之三承擔滯納金。

  4、乙方停放車輛后必須鎖好車輛,帶離車內財物,并檢查車輛狀態,由于滴、漏、電路等車輛本身原因原因造成的車輛毀損,以及第三人損失,乙方自行承擔。

  第六條:為維護業主、公眾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預見的情況下,甲方有權協助有關部門采取緊急措施,如發現燃氣泄漏、漏電、火災、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協助公安機關執行任務等突發事件,甲方因采取緊急措施造成的乙方必要的財產損失的,雙方按有關法律規定執行。

  第七條:本合同同本物業在小區的物業管理期間。

  第八條: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九條:本合同一式兩份,雙主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重慶z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乙方:

  代表人:

  年月日

寧夏市物業服務合同 篇6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業主委員會][業主]

  委托方登記號(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

  物業服務企業(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注冊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業資質證書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組織機構代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物業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物業服務有關事宜,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部分物業項目基本情況

  第一條本物業項目(以下簡稱“本物業”)基本情況如下

  名稱:[地名核準名稱][暫定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類型:[普通住宅][經濟適用住房][公寓][別墅][辦公][商業]________________。

  坐落位置:________________區(縣)________________路(街)_____________。

  建筑面積:[預測面積][實測面積][房屋所有權證記載面積]________平方米。

  區域四至

  東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南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西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北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規劃平面圖和委托的物業構成明細見附件一、二(以實際驗收清單為準)。

  第二部分物業服務內容

  第二條物業交接

  1.甲乙雙方和原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在新的物業服務合同生效之前,就交接時間、交接內容、交接查驗、交接前后的責任等事項進行約定。交接時間應當確定具體時點,時點前責任由原物業服務企業承擔,時點后責任由乙方承擔。

  2.原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在約定時點將物業區域內的檔案資料(見附件六)、物業服務用房及屬于本物業區域內的物業共用設施設備、公共區域移交給乙方,由甲方、乙方和原物業服務企業進行逐項查驗接收,并由三方簽字確認。

  3.甲乙雙方和原物業服務企業對查驗結果存在爭議的,應當在查驗記錄中載明,并明確解決辦法。

  第三條乙方應當提供的物業服務包括以下內容:

  1.制訂物業服務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管理相關的工程圖紙、檔案與竣工驗收資料等;根據法律、法規和《管理規約》的授權制訂物業服務的有關制度。

  2.物業共用部位的日常維修、養護和管理。共用部位明細見附件三。

  3.物業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維修養護、運行和管理。共用設施設備明細見附件四。

  4.公共綠地、景觀的養護。

  5.清潔服務,包括物業共用部位、公共區域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等。

  6.協助維護秩序,對車輛(包括自行車)停放進行管理。

  7.協助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發生安全事故,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采取相應措施,協助做好救助工作。

  8.消防服務,包括公共區域消防設施的維護以及消防管理制度的建立等。

  9.負責編制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綠化的年度維修養護方案。

  10.按照法律、法規和有關約定對物業裝飾裝修提供服務。

  11.對物業區域內違反有關治安、環保、物業裝飾裝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規、規章的行為,應當及時告知、建議、勸阻,并向有關部門報告。

  12.制定預防火災、水災等應急突發事件的工作預案,明確妥善處置應急事件或急迫性維修的具體內容。

  13.設立服務監督電話,并在物業區域內公示。

  14.其他服務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部分物業服務標準

  第四條乙方按照雙方約定的物業服務標準(見附件五)提供服務。

  雙方約定的住宅物業的服務標準不得低于《住宅物業服務等級規范(一級)(試行)》中規定的相應要求。

  第四部分物業服務期限

  第五條物業服務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第五部分物業服務相關費用

  第六條本物業區域物業服務收費方式為:[包干制][酬金制]

  第七條包干制

  1.物業服務費用由業主按其擁有物業的建筑面積交納,具體標準如下:

  [多層住宅]: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高層住宅]: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別墅]:__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辦公樓]: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商業物業]: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會所]:__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物業:____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2.實行包干制的,盈余或者虧損均由乙方享有或者承擔;乙方不得以虧損為由要求增加費用、降低服務標準或減少服務項目。

  3.乙方應當定期向業主公布公共服務收支情況。

  第八條酬金制

  1.物業服務資金由業主按其擁有物業的建筑面積預先交納,具體標準如下:

  [多層住宅]: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高層住宅]: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別墅]: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辦公樓]: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商業物業]: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會所]: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物業:____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2.物業服務資金為交納的業主共同所有,由乙方代管,其構成包括物業服務支出和物業服務企業的酬金。物業服務支出包括以下部分:

  (1)乙方員工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2)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費用;

  (3)物業區域內清潔衛生費用;

  (4)物業區域內綠化養護費用;

  (5)物業區域內秩序維護費用;

  (6)乙方辦公費用;

  (7)乙方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8)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

  (9)業主同意的其他費用:____________________。

  3.乙方采取以下第__________種方式提取酬金

  (1)[每季][每半年][每年]______,計____________元的標準從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中提取;

  (2)[每季][每半年][每年]______,從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中按_____%的比例提取。

  4.物業服務支出應當全部用于本合同約定的支出,年度結算后結余部分,轉入下一年度繼續使用,年度結算后不足部分,由全體業主承擔,另行交納。

  5.乙方應當向全體業主公布物業服務年度計劃和支出年度預決算,并按[季][半年]______向全體業主公布物業服務資金的收支情況;同時,雙方按照約定每年聘請專業機構對物業服務資金年度預決算和物業服務費收支情況進行審計,聘請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承擔][甲乙共同承擔]____________。

  第九條業主應當按[季度][半年]______交納物業服務費,每次交費的具體時間為____________。

  物業區域內已竣工但尚未出售的物業、因開發建設單位原因未能按時交付物業買受人的物業及開發建設單位的自有物業,乙方應當按前款規定向開發建設單位收取物業服務費。

  第十條業主或物業使用人申請裝飾裝修時,乙方應當告知相關的禁止行為和注意事項,與其訂立書面的裝飾裝修服務協議。除約定收取裝飾裝修服務費外,乙方不得另行收取裝修垃圾清運費、施工人員管理費、門卡工本費、開工證費、管線圖費等與裝飾裝修有關的費用。

  如收取裝飾裝修押金的,未造成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和承重結構損壞,乙方應當在完工后日內將押金全額退還。

  第十一條停車服務費按露天停車場車位______元/個/月、地下停車庫、停車樓車位______元/個/月的標準收取。

  乙方應當與停車場車位使用人簽訂書面的停車服務協議,明確雙方在車位使用及停車服務等方面的權利義務。

  第十二條乙方對業主自有物業提供維修養護或其他特約服務的,按乙方在物業區域內公示的收費標準或按雙方的約定收取費用。

  業主、物業使用人在符合相關法律規定的前提下,利用住宅物業從事經營活動的,乙方可以參照商業物業標準收取相應的物業服務費。

  第十三條物業區域內,乙方接受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訊、有線電視等公用事業服務單位委托代收使用費用的,不得向業主收取手續費等額外費用,不得限制或變相限制業主或物業使用人購買或使用。

  第六部分共用部位、共用設施收益及分配

  第十四條乙方經營歸業主所有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用于廣告、房屋租賃、會所經營、商業促銷等活動,應當在符合有關法律規定并征得相關業主、業主大會的同意后,按照規定辦理有關手續,并每半年向甲方公布收益情況,接受甲方監督。

  第十五條乙方經營歸業主所有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所得收益歸業主所有,可按下列第______種方式使用:

  1.補充專項維修資金,分攤到戶;

  2.抵減下一年度物業服務費,分攤到戶;

  3.業主大會表決。

  第七部分雙方權利與義務

  第十六條甲方的權利義務

  1.有權審定乙方制定的物業服務方案,并監督實施。

  2.對本物業區域內的物業服務事項有知情權。

  3.對乙方提供的物業服務有建議、督促的權利。

  4.有權監督本物業區域內共用部位、共用設施的收益使用情況。

  5.有權組織物業服務滿意度調查。

  6.在乙方辦理入住______日前,提供符合辦公要求的物業服務用房,建筑面積約______平方米,位置為____________。

  7.負責協調、處理、解決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遺留問題,不因此影響乙方工作。

  8.配合乙方做好物業區域內的物業服務工作。

  9.按照相關規定交存、使用和續交專項維修資金。

  10.按照約定交納物業服務費與特約服務費;對違反物業服務合同約定、逾期不交納物業服務費的業主或物業使用人,督促其交納。

  11.有關法律規定和當事人約定的其他權利義務。

  第十七條乙方的權利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按照物業服務標準和內容提供物業服務,收取物業服務費、特約服務費。

  2.可以選聘專業性服務企業承擔物業區域內的專項服務項目,但不得將本物業區域內的全部物業服務委托給第三方;乙方應當將委托事項及受托企業的信息在物業區域內公示;乙方與受托企業簽訂的合同中約定的服務標準,不得低于本合同約定;乙方應當對受托企業的服務行為進行監督,并對受托企業的服務行為承擔責任。

  3.妥善保管和正確使用本物業的檔案資料,及時記載有關變更信息,并為業主的個人資料信息保密。

  4.及時向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通報本物業區域內有關物業服務的重大事項,接受甲方、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監督。

  5.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本合同和《管理規約》的行為,采取告知、勸說和建議等方式督促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改正。

  6.不得擅自占用本物業區域內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或改變用途,不得擅自占用、挖掘本物業區域內的道路、場地。

  確需臨時占用、挖掘本物業區域內道路、場地的,應當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制定施工方案,開工前要在物業區域內公示,施工過程中盡可能減少對業主的影響,并及時恢復原狀。

  7.本物業區域內需另行配備相關設施設備的,應當與甲方協商解決。

  8.有關法律規定和當事人約定的其他權利義務。

  第八部分合同終止

  第十八條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決定在服務期限屆滿后不再續約的,均應當在期滿3個月前書面通知對方。

  第十九條服務期限屆滿前,甲方決定繼續聘用乙方的,應當在期滿前3個月書面通知乙方;乙方自接到續約通知1個月內回復甲方。

  雙方同意續簽,應當在服務期限屆滿前______日內簽訂新的物業服務合同。

  第二十條服務期限屆滿前3個月,甲方未將續聘或解聘意見通知乙方的,視為甲方同意續聘,服務期限自動延續年。

  第二十一條本合同終止后,新的物業服務企業接管本物業前,應甲方的要求乙方應當暫時繼續提供物業服務,一般不超過3個月;雙方的權利義務繼續按本合同執行。

  第二十二條本合同終止后,甲乙雙方應當共同做好債權債務處理事宜,包括物業服務費用的清算、對外簽訂的各種協議的執行等;甲乙雙方應當相互配合,做好物業服務的交接和善后工作。

  第九部分違約責任

  第二十三條業主逾期未交納物業服務費的,應當按照[逾期每日萬分之五]______的標準承擔相應的滯納金。

  乙方在服務期限內擅自撤出的,應當按照[剩余期限物業服務總費用]____________的標準向業主支付違約金;乙方在本合同終止后拒不撤出本物業區域的,應當按照[延遲撤出期間物業服務總費用]____________的標準向業主支付違約金。前述行為給業主造成損失的,乙方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除不可預見的情況外,乙方擅自停水、停電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解決,乙方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給業主造成損失的,乙方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二十五條除本合同第八部分規定的合同終止情形外,甲乙雙方均不得提前解除本合同,否則解約方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造成損失的,解約方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二十六條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甲乙雙方可以結合本物業的具體情況和服務需求以附件的形式對違約責任進行詳細約定。違約行為給他方造成損失的,均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二十七條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部分或全部無法履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全部免除責任。

  第二十八條為維護公共利益,在不可預見情況下,如發生煤氣泄露、漏電、火災、暖氣管、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協助公安機關執行任務等突發事件,乙方因采取緊急避險措施造成損失的,當事人應當按有關規定處理。

  第二十九條乙方有確切證據證明屬于以下情況的,可不承擔違約責任:

  1.由于甲方、業主或物業使用人的自身責任導致乙方的服務無法達到合同要求的。

  2.因維修養護本物業區域內的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需要且事先已告知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暫時停水、停電、停止共用設施設備使用等造成損失的。

  3.非乙方責任出現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訊、有線電視及其他共用設施設備運行障礙造成損失的。

  第十部分爭議解決

  第三十條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雙方可以通過友好協商或者向物業所在地物業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的方式解決;不愿協商、調解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按照以下方式解決:

  1.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向[北京仲裁委員會][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或____________申請仲裁。

  第十一部分附則

  第三十一條對需進入物業區域內的執法活動和救援等公共事務,各方應當配合,不得阻撓。

  第三十二條對本合同的任何修改、補充須經雙方書面確認,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修改、補充的內容不得與本合同文本和《管理規約》的內容相抵觸。

  第三十三條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一式______份,甲方、乙方、____________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四條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并簽章后生效,效力同時及于本物業區域的全體業主。

  第三十五條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_授權代表: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寧夏市物業服務合同 篇7

  答辯人:深圳市某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略)

  法定代表人:(略)

  代理人:張欣,廣東啟仁律師事務所律師

  被答辯人:張某,女,漢族,某年某月某日出生,住址(略),身份證(略)

  答辯人就張某所訴的物業服務合同糾紛一案[案號為(x3)深南法蛇民初字第4號],答辯如下:

  被答辯人張某因其居住的B棟2單元3A于x2年11月1x日發生嚴重的滲水、漏水而起訴答辯人,認為是答辯人失于管理造成其經濟損失,要求答辯人作出相關賠償。然而答辯人認為本案的事實情況與張某所稱并不一致,適用法律上張某也有所不當,具體理由為:

  一、被答辯人張某所稱的損失是由其戶內裝修時改變了房屋的原有使用功能,從而改變了原有的排水設施及功能而造成的。

  x2年11月1x日12:53 分,答辯人值班人員在小區公共區域巡視檢查中發現,張某所居住的B棟2單元3A門口發現有水漬,初步判定水源系從張某家的室內流出,答辯人的物業工作人員立即通知張某,等待張某回來查明原因,張某回家打開門后,答辯人立即組織物業有關工作人員緊急清理室內積水,答辯人的工程人員會同張某現場查看滲水原因,答辯人的工程人員在現場查看時發現,水源系從房屋天花中央空調排風口流出,根據現場流出的水發現有異味,當時判斷這應是污水管道堵塞所造成。而答辯人調閱了張某裝修申報的圖紙發現,張某將原有的陽臺改為廚房,原有廚房改成餐廳,改變了房屋原有結構,為此又私自改動污水管道和雨水管道,將空調排水接入污水主管,將污水排放接入雨水管道,雨水污水管道混排是導致張某改動后現有廚房污水倒流的主要原因。

  《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辦法》(建設部令[x2]第11x號)第五條明確規定:“住宅室內裝飾裝修活動,禁止下列行為:……(二)將沒有防水要求的.房間或者陽臺改為衛生間、廚房間……”《廣東省物業管理條例》第五十五條也明確有規定:“物業管理區域內禁止下列行為:……(三)將沒有防水要求的房間或者陽臺改為衛生間、廚房,或者將衛生間改在下層住戶的臥室、起居室(廳)、書房和廚房的上方……”顯然,張某在裝修過程中違反了《物業管理條例》、《廣東省物業管理條例》、《深圳經濟特區物業管理條例》和《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辦法》,也違反了《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協議》、《業主臨時管理規約》和《裝修手冊》的相關管理規定與要求。

  二、答辯人已盡到告知和維護義務,沒有任何失職的過錯。

  張某于x年12月5日向答辯人提出了裝修申請,答辯人對其裝修內容審批時已就裝修明令禁止事項進行書面告知,明確告知業主嚴禁改變房屋的原有使用功能,實際上答辯人已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約定向張某盡了告知義務。并且,x年5月5日張某的《裝修延期申請審批表》里,答辯人再次提醒和書面告知了相關事項。不僅如此,答辯人還積極協助處理本次事故,當時是答辯人的值班人員在小區公共區域巡視檢查中發現張某戶內有水溢出,答辯人還在第一時間以電話形式通知業主,并全程協助業主處理戶內積水及進行事件事故調查。

  因此,本案事故的過錯系張某本人所造成,答辯人不存在任何過錯,更不存在民事法律責任的前因后果聯系,答辯人無論從法律上,還是從人情關懷上都履行了協助義務。

  三、依照雙方協議和相關法律法規,張某的損失應由其自行承擔。

  答辯人與張某雙方簽訂的《裝修進場協議》第十二條明確約定:“因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滲漏水、停電、損壞他人物品和公共設施、設備的,由責任人或業主負責賠償。”第十五條還約定:“由業主裝修改動房屋結構而造成的房屋開裂、滲漏等后果,由業主負責。”《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辦法》第三十三條明確規定:“因住宅室內裝飾裝修活動造成相鄰住宅的管道堵塞、滲漏水、停水停電、物品毀壞等,裝修人應當負責修復或賠償;屬于裝飾裝修企業責任的,裝修人可以向裝飾裝修企業追償。”

  而本案張某裝修期間改變了原有的排水設施及功能在先,導致戶內設施損失,其主要直接責任在于張某,依據上述約定和相關法律法規,其責任應自負。

  四、張某應立即恢復戶內原有的房屋使用功能,恢復污水管道、雨水管道的排水設施原有功能,停止對該棟全體業主共用管道設施的民事侵權行為。

  張某戶內裝修時改變了房屋的原有使用功能,改動了原有的排水設施及功能,答辯人已嚴格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履行物業管理服務。但出于物業管理的法律法規要求和物業管理需要,希望法院能勸誡張某立即恢復戶內原有的房屋使用功能,恢復污水管道、雨水管道的排水設施原有用功能,停止對該棟全體業主共用管道設施的民事侵權行為,望法院能主持法律公平與正義。

  答辯人:深圳市某業管理有限公司

  x年七月二十九日

寧夏市物業服務合同 篇8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聯系電話:

  電子郵箱:

  證件類型及編碼: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聯系電話:

  電子郵箱: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為加強 (物業名稱)的物業管理,保障房屋和公用設施的正常使用,為業主創造優美、整潔、安全、方便、舒適、文明的居住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國家、地方有關物業管理法律、法規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對 (物業名稱)實行專業化、一體化的物業管理訂立本合同。

  一、物業項目基本情況

  1、物業項目名稱: 。

  2、類型: 。

  3、坐落位置: 。

  4、建筑面積: 平方米。區域四至:東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

  二、甲方的權利義務

  甲方的權利:

  1、審定乙方編制的年度物業工作計劃、物業管理制度、服務方案、人員編制、費用預算,明確物業服務質量目標,監督乙方物業服務工作。

  2、對乙方的服務實施監督、檢查,每年進行一次全面的考核評定。如因乙方服務不善,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服務失誤,有權要求乙方賠償損失。

  3、甲方有權參與乙方選聘保安、保潔等一切外包服務單位,并有監督和建議的權利。

  4、法律法規規定的和合同約定的其他權利。

  甲方的義務:

  1、與乙方商定年度服務計劃、費用概預算、決算報告。

  2、按照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物業服務費用。

  3、不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規定內容所進行的服務和經營活動。

  4、自合同生效之日起 天內,向乙方辦理完物業交接驗收手續。

  5、甲方對乙方配備的在崗人員有異議時,應提前 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6、甲方應協助乙方做好物業服務的宣傳教育工作,有義務教育職工愛護公用設施,保持環境衛生清潔,積極配合乙方進行物業服務。

  7、負責協調、處理、解決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遺留問題,不因此影響乙方工作。

  8、配合乙方做好物業區域內的物業服務工作。

  9、按照相關規定交存、使用和續交專項維修資金。

  10、在乙方辦理入住日前,提供符合辦公要求的物業服務用房,房屋建筑面積約 平方米,位置為 。

  三、乙方的權利義務

  乙方的權利:

  1、乙方對管理服務涉及的專業性、技術性要求較高的工作內容,經甲方書面同意后可另行委托有相應資質的第三方承擔,委托第三方的相關合同、計劃、方案、服務費用明細等須交甲方備案。委托的工作內容僅限于物業服務的分項內容,整體管理服務項目不得轉讓給第三方。

  2、乙方有權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制訂物業管理制度和服務方案,自主開展各項服務、經營活動,但不得損害甲方的合法利益,獲取不當利益。

  3、乙方有權按合同約定收取物業服務費或物業服務酬金。

  乙方的義務:

  1、負責編制物業年度服務方案,維護、養護計劃和大中修方案,經甲方審批后,由乙方負責組織實施。

  2、積極配合甲方對物業服務工作的監督和考核,聽取甲方的意見和建議,及時改進并不斷完善和提高服務。

  3、對本物業的公共設施不得擅自改變用途,如需擴建或完善配套項目,須經甲方同意方可實施。

  4、若乙方負責本物業的保衛和消防安全工作,負責監督和管理本物業的消防設施維修保養,則須承擔相應的安全考核責任。

  5、若相關國家部門對乙方承擔維護保養的設備有定期檢測或檢驗的強制性規定的,乙方應負責按時辦理相關定期檢測或檢驗的手續。其中檢測、檢驗的費用由 方承擔。

  6、參照國家、地方物業服務收費指導價格,按合同內容,測算服務收費標準,并向甲方提供測算依據,嚴格按合同規定的收費標準收費,不得擅自加價,不得只收費不服務或少服務。

  7、乙方應在合同終止時,向甲方移交各類物業服務檔案、技術資料、公共區域、公共部位、設施設備、資產以及財務的交接等,并保證其完好及正常使用。

  8、甲方房屋自用部位(房屋內部)、自用設施及設備的維修、養護,在當事人提出委托時,乙方應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費。

  9、乙方應在承擔承包業務人員進駐前一周將人員名單報甲方備案;乙方需調換原配備人員時,應提前 日書面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更換。

  10、乙方人員應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甲方對其職責內工作的指揮,不得影響甲方正常工作。

  11、合同期內,甲方提出增加服務內容,應由雙方協商并追加服務費用。

  12、妥善保管和正確使用本物業的檔案資料,及時記載有關變更信息,并為業主的個人資料信息保密。

  13、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本合同的行為,采取告知、勸說和建議等。

  14、法律法規規定的和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

  四、物業服務相關費用

  1、物業服務費用按建筑面積計算,物業服務費標準為人民幣 元/平方米/月,計每月(大寫) 元整(¥ 元),每年(大寫) 元整(¥ 元)。

  2、乙方收取的物業服務費應專款專用,并用于本合同項下物業服務支出,不得挪用。

  3、物業服務費用主要用于以下開支:

  (1)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2)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費用;

  (3)物業管理區域清潔衛生費用;

  (4)物業管理區域綠化養護費用;

  (5)物業管理區域秩序維護費用;

  (6)辦公費用;

  (7)物業管理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8)物業公共場所、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

  (9)物業公共部位、公共設備設施的能源費、排污費、衛生清潔費、環保費等;

  (10)法定稅費及乙方的企業利潤;

  (11)乙方履行法律法規規定的和合同項下全部義務所需費用。

  五、物業服務費用的支付

  1、物業服務費按照 (每月/每季/每半年)方式支付,甲方于 (每月/每季/每半年)的 日前,將應付物業服務費用支付到乙方指定的賬戶。

  2、甲方向乙方支付物業服務費前,乙方應向甲方提供甲方所在地稅務部門認可的正規等額發票,否則甲方有權據實順延支付合同價款,但乙方仍應按照本合同約定履行義務。若乙方因違約需向甲方支付違約金或賠償損失的,甲方有權從任何一期合同應付款項中予以扣除。

  3、乙方按照上述標準收取物業服務費用,并按本合同約定的服務內容和質量標準提供服務,盈余或者虧損均由乙方享有或者承擔;乙方不得以虧損為由要求增加費用、降低服務標準或減少服務項目。

  六、違約責任

  1、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義務或者履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承擔繼續履行、賠償損失和支付違約金等違約責任。

  2、乙方未按合同約定提供物業服務,或未按合同約定履行合同義務,經甲方催告在限定時間內仍未糾正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回全部或者部分合同價款,乙方應當按照當年度物業服務費或物業服務資金的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并賠償甲方所遭受的全部損失,且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3、乙方遲延履行合同義務,每逾期 天,乙方應當按照當年度物業服務費或物業服務資金的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 日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當按照當年度物業服務費或物業服務資金的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并賠償甲方所遭受的全部損失。

  4、乙方未經甲方同意,擅自將合同項下全部或部分物業服務工作轉包或分包的,乙方應當按照當年度物業服務費或物業服務資金的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并賠償甲方所遭受的全部損失,且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七、適用法律

  本合同的訂立、解釋、履行及爭議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八、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生效,有效期限至 年 月 日止。

  九、爭議解決

  因合同及合同有關事項發生的爭議,雙方應本著誠實信用原則,通過友好協商解決。經協商仍無法達成一致的,提交 仲裁機構仲裁,按照申請仲裁時該仲裁機構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十、合同生效

  1、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其授權代表簽署并加蓋雙方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簽訂日期以雙方中最后一方簽署并加蓋公章或合同專用章的日期為準。

  2、本合同簽訂前,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已為甲方完成的本合同范圍內的工作包括在本合同內,具體內容以本合同約定為準。

  3、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甲方代表簽名:

  簽訂地點: 乙方代表簽名:

  簽訂地點: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寧夏市物業服務合同 篇9

  物業服務合同是規范物業管理各當事人之間權利和義務關系的文件。下面是小編整理的關于酒店物業的服務合同范本幾篇,歡迎借閱。  酒店物業管理合同一  管理方(簡稱甲方):北京XX公司  受管理方(簡稱乙方):  為保證甲乙雙方的安全,經甲、乙雙方協商,就安全消防管理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共遵守履行:  

  一、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必須遵守《消防法》,認真做好安全防火工作,并在其營業場所配置足夠數量的消防滅火設施和器材;  

  2、乙方人員在本項目工作時,必須遵守甲方安全管理規定和規章制度,不得銷售和儲藏任何違法、違禁物品;  

  3、乙方應自覺遵守交通規則,注意安全;出現交通事故由乙方自行與肇事者解決。  

  4、乙方在本項目內無因管理責任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5、乙方人員和車輛不得攜帶易燃、易爆、有毒物品進入甲方管轄區域;  

  6、乙方應自覺接受甲方定期的安全消防檢查;  

  7、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在公共區域擺放任何物品;  

  8、乙方不得在本項目內未經許可擅自動用明火和使用超負荷電器等。  

  9、乙方應按照____市政府的有關規定辦理相關證件及合法的手續。  

  二、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提供乙方水、電、照明或空調維修檢查工作。  

  2、因甲方管理責任給乙方帶來損失,其賠償依據國家法律或政府承認的權威機構鑒定為準。  

  3、甲方對乙方存放的現金或在公共區域亂堆亂放的物品不負保管責任。  

  4、甲方主管部門工作人員有權定期對乙方的安全放火工作進行監督檢查。  

  5、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對其范圍內的安全隱患進行整改;  

  6、乙方在甲方管轄范圍內所違法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  

  7、甲方負責本項目內的安全消防管理工作;  

  8、甲方有權對乙方人員車輛攜帶物品離開小區時進行檢查;并有權制止乙方未經甲方同意攜帶物品離開小區的行為;  

  9、由于不可抗拒的外力引起的`(如:地震等自然災害)損失甲方不負責任。  

  三、本協議未盡事宜或履行本協議過程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并增加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同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五、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本協議有效期為乙方徹底搬離甲方項目后自行終止。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簽定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酒店物業管理合同二  

  一、委托管理合同的主要條款  飯店委托經營管理合同一般應包括以下條款:  一 委托經營管理項目及范圍  委托經營管理合同,首先應明確業主委托經營者進行經營管理的項目及范圍,應附有項 目明細表,明確委托管理的項目,范圍及要求。  如果是帶有主要經營指標的委托,還應將受托經營管理期內各年應完成、應交納的營業收入、營業成本費用、營業毛利等列明細表附后 。  二 雙方的權利和職責   委托經營管理合同中非常重要的條款之一,就是要明確雙方的權利和責任,以免合同執 行中互相干擾、扯皮而影響經營管理工作。  雙方的權利與職責主要包括:  

  1.業主的權利和責任  1 業主有權審定經營者提出的飯店發展規劃、年度經營預算計劃、年度決算報告、飯店改擴建計劃等。  2 業主有權按委托經營管理合同規定,按期向經營方收繳各項收入,如:出租收入、營業收益等。  3 業主有權監督、檢查經營方的經營管理情況,但不得干預經營者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  4 業主應向經營方提供飯店物業、設備、家具、周轉資金,以保證經營者能夠進行正常經營管理工作。  5 按合同規定支付經營者管理酬金。  6 業主應負責交納按規定應由其認繳的各項稅費。  7 業主授予經營者代表自己,并使用自己的名義,最終為自己的利益而給予經營者以全權。  8 業主承擔飯店的一切經營管理費用。  

  2.委托經營管理者的權利與職責  1 負責編制飯店發展規劃、年度經營預算計劃,改擴建計劃、年度財務決算報告,并經業主審定后實施和上報。  2 保證完成各項經營指標,并按規定向業主交納收入和收益。  3 有權根據經營管理需要,設置機構,定編定員、招聘與解聘員工。  4 有權根據國家有關政策規定,結合飯店實際情況,制定內部勞動工資制度、勞保辦法,征得業主同意后執行。  5 負責制定一整套內部經營管理辦法,并認真貫徹執行。  6 有權按合同規定向業主收取酬金。  7 有權以業主的名義,使用業主的營業執照,開展正常的經營管理工作,取得各項經營收入,支付各項經營費用,依法經營,照章納稅。  8 經業主同意,有權代表業主談判,簽訂所有租賃、服務合同。  三 管理酬金  管理酬金是由業主按合同規定,定期支付給經營者作為代其經營管理飯店的報酬。  一般情況下,酬金分為固定 基本酬金 和效益酬金兩部分:  

  1.固定 基本 酬金,是按實現營業收入的一定百分比率計取的,國際慣例是4%~7%,國內一般是3%~5%,由雙方協商確定。  

  2.效益酬金是按營業毛利或超收的營業毛利的一定比例計取的。  由雙方根據具體情況而確定其比例。  四 飯店資產處置權   飯店的一切資產全部歸業主所有,一切債權、債務均由業主擁有或承擔,經營者無權擅 自處置,經業主同意的資產處置收益歸業主所有。  維護、修理資產的費用也由業主承擔。  

  二、租賃管理合同的主要條款    一 租金條款   租金條款是飯店租賃經營管理合同中最主要的條款,出承租雙方都非常重視,因為牽涉 雙方的利益。  往往要經過反復測算、談判甚至多次討價還價才能達成共識。  談判不成也常因為是在此條款上受阻。  為使談判最終成功,事前出承租雙方都應組織力量客觀地進行測算,如:租賃期內各年 可實現的營業收入、營業毛利、可支付租金的最大值、保本點等。  我國目前常用的幾種租金計算方法有:   

  1.固定租金   是的一種租金計算方法,即承租方按合同中規定的租金數額定期向出租方交納。  這種計算方法,由于是固定不變的,在物價指數變動較大時,出租方易受損失,所以業 主一般不愿意采用這種租金計算方式。  有些租賃期很短 一兩年 的,宜采用此方法。  其優點 是簡單明了。  

  2.累進租金辦法   這種辦法就是首先確定第________年度應交納的租金數額,此后各年按雙方商定的增租率 或增租絕對值或按每年有關機構公布的物價指數而增 減 租金交付數額。  因為這種計租方法充分考慮了市場物價的變動因素,公平合理,易于為出承租雙方接受 ,故采用較多。  

  3.固定租金加百分率租金   這種計租方法是首先確定每年交納一個固定不變的租金額,然后再按實際每年實現的營 業收入的一定百分比計算交納浮動租金,而且浮動租金還可商定一個浮動比率,比如:當年營業收入在預算計劃指標之內,按5%計取浮動租金;年營業收入超 過預算計劃指標在1 00萬以內部分,按6%計取;超過部分在101~200萬部分按8%計取;超過200萬以上部分按1 0%計取。  這種計算方法是防止測算不準確而出現大的偏差,對業主非常有利。  此外,還有其他一些計算方法。  任何方法都有利有弊,出承租雙方應根據具體情況,進 行具體協商,選擇能為雙方所接受的一種計租方法,就是最好的方法。  二 租賃期限   飯店采用租賃經營管理模式,對合同的租賃期限長短問題,出承租雙方從各自的利益角 度考慮,選擇傾向往往不盡一致。  對承租經營者來說,租賃期越長,其經營管理飯店物業的期限也越長,可調節因素多,風險相對小些,可以以豐補欠;業主也會積 極支持、鼓勵與合 作。  但是租賃期限過長,對承租經營者來說,也要承擔較大的風險。  如果因各種主客觀因素造成完不成預算經營計劃時租金照付,不僅沒有盈利甚至虧損,則租賃期 限越長,對承租經 營者越不利。  因此常在租賃合同的租賃期限條款中明確:首期租賃期限,展期次數和期限。  作為承租經營者,希望首期租賃期越短越好,展期次數越多越好。  

  1.首期租賃期限。  出承租雙方簽訂的租賃合同在租賃期限條款中,

  第一項明確的是首期租賃期限多少年。  作為承租經營者,希望越短越好,如不超過3~________年。  

  2.展期次數及每次年限。  展期次數及年限,是租賃合同在租賃期限條款中寫明的

  第二項內容,而當首期租賃期滿,出承租雙方重新談判續約,并明確采用租金計算方法及展期。  由于展期是在租賃合同執行幾年后進行的,出承租雙方通過幾年實踐,對飯店實際創收 能力、市場變化情況等都心中有數,所以展期談判較容易達成一致。  但也有的由于出租方要求增租額過大而達不成展期協議的。  

  3.承租經營者如果首期租賃期滿后,不準備再展期時,應提前至少半年書面通知出租方,以便其另行尋找新的承租者。  這是承租期限中應明確的

  第三項內容。  三 開辦及試營業期   采用租賃經營管理方式進行飯店經營管理,承租經營者需花費大量資金購置營業設備, 支付營業費用、員工培訓費用和籌備期間費用等,有的還需花費資金進行裝修或改造。  同時剛開始試營業設備、設施、人員等都有一個磨合過程。  飯店無知名度,開 業之初營業收入不 多,往往現金入不敷出。  因此在租賃合同中應寫明試營業期限 一般半年左右 。  試營業期間 ,可少付或不付租金,具體由出承租雙方協商確定。  四 營業收入的計算原則   飯店租賃合同中,對營業收入等指標的概念及內涵應予明確,以便據此計算計取租金。  按一般原則講,承租經營管理期間內,飯店發生的一切收入都應計入營業收入總額,如 :客房收入、宴會設施和服務收入、餐飲 食品、飲料 收入、電話費收入、停車場出租收入 、各項健康娛樂場所收入、其他凈收益等。  但如果浮動租金 酬金亦如此 是按經營毛利計取,在計算經營毛利時,應從營業費用中扣除以下因素計算:   

  1.計提的固定資產折舊 如約定不計提折舊時,不用扣除 。  

  2.無形資產、開辦費、其他資產攤銷費用。  

  3.飯店固定資產更新及擴建改造費用。  

  4.土地使用費。  

  5.其他有關費用。  五 改擴建工程及維修保養   在租賃經營管理合同中,還應寫明在租賃經營管理期間內購置的經營設備、飯店改擴建 工程增加的投資、維修保養費用等的費用支付及租賃合同期滿后的所有權歸屬

寧夏市物業服務合同 篇10

  重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印制

  重慶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監制

  合同當事人

  甲方(建設單位):

  組織名稱: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聯系電話:

  乙方(物業管理企業):

  企業名稱: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物業管理條例》、《重慶市物業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本物業區域《業主臨時公約》的約定,在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選聘乙方對________________(物業名稱)實施前期物業管理服務的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章物業管理區域概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物業類型:_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占地面積: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積:________平方米

  四至:東至:_________________南至:_________________

  西至:_______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_______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具體物業構成明細及所配置的共用設備設施明細詳見附件一和附件二。

  第二章物業服務事項

  第三條乙方提供的公共性物業服務的主要內容為:

  1、物業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物業共有部位具體包括:房屋的承重結構(包括:基礎、承重墻體、梁柱、樓蓋等),非承重結構的分戶墻外墻面,屋蓋、屋面、大堂、公共門廳、走廊、過道、樓梯間、電梯井、樓內化糞池、垃圾通道、污水管、雨水管、樓道燈、避雷裝置、________________。

  2、物業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運行和管理。具體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污水管、垃圾道、共用照明、天線、中央空調、高壓水泵房、樓內消防設施設備、電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市政共用設施和附屬建筑物、構筑物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溝渠、水池、井、停車場、路燈_______。

  4、公用綠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養護與管理。

  5、附屬配套建筑和設施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商業網點、文化體育娛樂場所、_____________。

  6、公共場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排水管道、污水管道的疏通。

  7、交通與車輛停放秩序的管理。

  8、公共秩序、安全、消防等事項的協助管理和服務,包括安全監控、巡視、門崗執勤、_________________。

  前款約定的事項不含業主、非業主使用人的人身、財產保險和財產保管責任。雙方另行簽訂人身、財產保險和財產保管專項合同的,按合同約定執行。

  9、物業檔案資料管理。

  10、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的使用。

  11、裝修管理。

  12、接受業主委托,對其物業的專有部分進行維修養護(服務價格由雙方另行商定)。

  13、物業服務費和本合同規定的其他費用的收取。

  14、法律政策規定應由乙方管理服務的其它服務事項。

  第四條在物業管理區域內,本合同特別約定的物業管理事項為: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物業服務質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乙方提供的物業管理服務應達到約定的標準(具體服務標準見附件三)。

  第四章物業服務費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本物業管理區域的物業服務收費選擇以下第種方式:

  1、包干制(物業服務費用的構成包括物業服務成本、法定稅費和物業管理企業的利潤)

  根據本物業管理區域物業服務收費指導價格,雙方約定物業服務費用標準如下(按建筑面積計算):

  (1)住宅:________元/月平方米

  (2)寫字樓:______元/月平方米

  (3)商業物業:________元/月平方米

  (4)其他物業:________元/月平方米

  業主向乙方交納物業服務費后,乙方按本合同約定的服務內容和標準提供服務,盈余或虧損由乙方享有或承擔。

  2、酬金制(酬金制是指在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中按約定比例或者約定數額提取酬金支付給物業管理企業,其余全部用于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的支出,結余或者不足均由業主享有或者承擔的物業服務計費方式。物業服務資金的構成包括物業服務支出和物業管理企業的酬金)

  本物業管理區域的物業服務資金預收標準如下(按建筑面積計算):

  (1)住宅:________元/月平方米

  (2)寫字樓:________元/月平方米

  (3)商業物業:________元/月平方米

  (4)其他物業:________元/月平方米

  乙方選擇以下第的種方式對物業服務資金提取酬金:

  (1)乙方每月/每年按________元的標準從物業服務資金中提取;

  (2)乙方每月/每年按預收物業服務資金數額________%的比例提取。

  預收的物業服務支出為所交納的業主所有,由乙方代管,并由乙方按已公示的預算方案主要用于以下開支:

  1、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2、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費用;

  3、物業管理區域清潔衛生費用;

  4、物業管理區域綠化養護費用;

  5、物業管理區域秩序維護費用;

  6、辦公費用;

  7、物業管理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8、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

  9、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預收的物業服務支出應當全部用于本合同約定的支出。物業服務支出年度結算后結余部分,轉入下一年度繼續使用,物業服務支出年度結算后不足部分,由業主承擔。

  第七條共用的專項設備運行的能源消耗,應獨立計量核算,合理向業主分攤計收。

  第八條業主應于之日起交納物業服務費用或物業服務資金。

  納入物業管理范圍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因甲方原因未能按時交給物業買受人的物業,其物業服務費用或物業服務資金由甲方全額交納。

  業主與物業使用人約定由物業使用人交納物業服務費用或物業服務資金的,從其約定,物業使用人不按照約定交納的,業主負連帶交納責任。業主與物業使用人之間的繳費約定,業主應當自約定之日起告知乙方。

  物業服務費用或者物業服務資金按________________(年/季/月)交納,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應在(每年/每季/每月)前________________日內履行交納義務。

  第九條物業服務費用實行酬金制方式計費的,乙方應向全體業主報告物業管理年度計劃和物業服務資金年度預決算,并每年次向全體業主公布物業服務資金的收支情況。

  對物業服務資金收支情況有爭議的,甲方或乙方可以委托雙方共同認可的專業審計機構對物業服務資金年度預決算和物業服務資金年度收支情況進行審計,審計費用由________________承擔。

  第十條停車收費分別采取以下方式:

  1、停車場屬于全體業主的,使用人應按照露天停車位________元/個月;車庫車位________元/個月標準向乙方交納停車費,該項停車費中________元/個月的停車管理服務費歸乙方所有,其余停車費為全體業主所有,可根據業主公約或業主大會的決定用于業主委員會的辦公經費支出或納入維修資金管理;

  2、停車場屬于甲方所有的,業主享有優先使用權,車位使用人應按照露天停車位________元/個月;車庫________元/個月標準向乙方交納停車費,乙方從停車費中按露天車位________元/個月、車庫車位________元/個月標準提取停車管理服務費;

  3、業主自行購置車位的,應按露天車位________元/個月、車庫車位________元/個月標準向乙方交納停車管理服務費。

  第十一條乙方應與業主或物業使用人簽訂書面的'《停車協議》,明確雙方在停車位使用及管理服務方面的權利義務關系。

  第十二條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會所屬全體業主/甲方所有,委托乙方經營管理,業主或物業使用人使用會所,應按下列標準支付使用費: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乙方經營管理會所,可按標準提取管理服務費;乙方經營配套商業設施,可按標準提取管理服務費;乙方經營管理其他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按標準提取管理服務費。

  第十四條乙方利用屬于全體業主所有的停車場,會所及其他共用部位、共有設備設施進行經營(如:設置商業廣告招牌),應當征得相關業主的同意,所得收益扣除乙方管理服務成本和傭金后,剩余部分用于補充專項維修資金。

  第十五條乙方接受業主委托,提供專項服務的,專項服務的內容和費用按其約定執行。

  第十六條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章雙方的權利義務

  第十七條甲方的權利義務

  甲方享有的權利:

  1、審定乙方擬定的物業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計劃、維修養護計劃、年度財務預決算報告、監督檢查乙方各項方案計劃的實施;

  2、檢查監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實施及制度的執行情況;

  3、制訂物業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環境衛生的維護方面的規章制度;

  4、實行酬金制物業服務收費方式的,有權與乙方共同委托專業審計機構對年度財務收支狀況進行審計;

  5、依據法律、法規規定享有的其他權利。

  甲方應履行的義務:

  1、在銷售物業之前,制定《業主臨時公約》,并向物業買受人明示、說明,要求物業買受人書面承諾遵守《業主臨時公約》。

  2、甲方與物業買受人簽訂的物業買賣合同應當包含本合同約定的內容,要求物業買受人認可接受本合同約定的權利和義務;

  3、乙方承接物業時,甲方應和乙方共同對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查驗,甲方應保證本物業管理區域具備以下條件:

  (1)所有建設項目按批準的規劃設計和有關專業要求全部建成,并滿足使用要求;

  (2)物業管理區域內道路平整,標識系統完備,雨污水通暢,路燈通亮,園林綠化,圍墻大門建設完畢,具備封閉式管理的要求;

  (3)機動車停車場、自行車庫、垃圾桶、垃圾間、公告欄等可投入使用;

  (4)供水、供電、供熱、供冷、供氣、電梯、通訊、有線電視、消防、郵政等設施能保證供應或正常使用;

  4、在查驗過程中,甲方應對甲乙雙方查驗過的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存在以下問題予以確認: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確定以上問題解決辦法、解決時間如下: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

寧夏市物業服務合同 篇11

  第一條 當事人

  委托方

  名稱: 業主大會

  服務方

  名稱:

  物業管理資質等級證書編號:

  第二條 物業管理區

  物業名稱:

  物業用途:

  座落:

  四至:

  占地面積:

  總建筑面積:

  委托管理的物業范圍及構成細目見附件一。

  第三條 服務內容

  3.1制定物業管理服務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管理與物業相關的工程圖紙、住用戶檔案與竣工驗收材料等。

  3.2 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日常維修、養護和管理,共用部位包括:樓蓋、屋頂、外墻面、承重墻體、樓梯間、走廊通道。

  3.3 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維修、養護和管理,共用設施設備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共用照明。

  3,4 共用設施和附屬建筑物、構筑物的日常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道路、化糞池、泵房、自行車棚。

  3,5 公共區域的綠化養護與管理。

  3.6 公共環境衛生,包括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公共場所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

  3.7 維護公共秩序,包括門崗服務、物業區域內巡查。

  3.8 維持物業區域內車輛行駛秩序,對車輛停放進行管理。

  3.9消防管理服務,包括公共區域消防設施設備的維護管理。

  3.10 房屋裝飾裝修管理服務。

  3.11其他委托事項 。

  第四條 服務質量

  服務質量按以下執行:

  第五條 服務費用

  5.1 物業服務費由服務方按元/平方米.月向業主(或交費義務人)按年(季、月)收取。(按房屋建筑面積計算,房屋建筑面積包括套內建筑面積和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筑面積。

  5.2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按照服務方與保險公司簽定的保險單和所交納的年保險費按照房屋建筑面積比例分攤。服務方收費時,應將保險單和保險費發票公示。

  第六條 服務支出

  (1)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2)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費用;

  (3)物業管理區域清潔衛生費用;

  (4)物業管理區域綠化維護費用;

  (5)物業管理區域秩序維護費用;

  (6)辦公費用;

  (7)物業管理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8)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

  (9)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大、中修和更新改造費用從專項維修資金支出。

  第七條 停車費用

  停車費用由服務方按下列標準向車位使用人收取:

  1.露天車位:

  2.車庫車位(租用): ;其中,物業管理服務費為:

  車庫車位(已出售):

  3.

  4.

  第八條 其他費用

  服務方對業主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維修養護及其他特約服務的費用另行收取,服務方制定的對業主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維修養護及其他特約服務的收費價格應在物業管理區域內公示。

  第九條 委托方權利義務

  9.1審定服務方制定的物業管理服務工作計劃;

  9.2 檢查監督服務方管理工作的實施情況;

  9.3 按照法規政策的規定決定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專項維修資金的使用管理;

  9.4 委托方應在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內向服務方移交或組織移交以下資料:

  (1)竣工總平面圖、單體建筑、結構、設備竣工圖、配套設施、地下管網工程竣工圖等竣工驗收資料;

  (2)設施設備的安裝、使用和維護保養等技術資料;

  (3)物業質量保修文件和物業使用說明文件;

  (4)各專業部門驗收資料;

  (5)房屋和配套設施的產權歸屬資料;

  (6)物業管理所必須的其它資料。

  第九條 管理用房

  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內向服務方提供 平方米建筑面積物業管理用房,管理用房位置: 。

  管理用房按以下方式使用:

  (1)服務方無償使用;

  (2) 。

  第十條 業主委員會

  委托方的業主委員會作為執行機構,具有以下權利義務:

  1]在業主大會閉會期間,根據業主大會的授權代表業主大會行使基于本合同擁有的權利,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按照法規政策的規定必須由業主大會決議的除外)

  2] 監督和協助服務方履行物業服務合同;

  3] 組織物業的交接驗收;

  4] 督促全體業主遵守《業主公約》、《業主大會議事規則》和物業管理規章制度;

  5] 督促違反物業服務合同約定逾期不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的業主,限期交納物業服務費用;

  6] 如實向業主大會報告物業管理的實施情況;

  第十一條 服務方權利義務

  1] 根據委托方的授權和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在本物業區域內提供物業管理服務;

  2] 有權要求委托方、業主委員會、業主及物業使用人配合服務方的管理服務行為;

  3] 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收取物業服務費;

  4] 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和物業管理制度的行為,有權根據情節輕重,采取勸阻、制止、 等措施;

  5] 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但不得將物業的整體管理委托給第三方;

  6] 每年度向委托方報告物業管理服務實施情況;

  7]本合同終止時,應移交物業管理權,撤出本物業,協助委托方作好物業服務的交接和善后工作,移交或配合委托方移交管理用房和物業管理的全部檔案資料、專項維修資金及帳目。

  第十二條 合同期限

  委托管理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十三條 合同解除

  本合同期滿,委托方決定不委托服務方的,應提前三個月書面通知服務方;服務方決定不再接受委托的,應提前三個月書面通知委托方。

  本合同期滿,委托方沒有將續聘或解聘服務方的意見通知服務方,且沒有選聘新的物業管理企業,服務方繼續管理的,視為此合同自動延續。

  本合同終止后,在新的物業管理企業接管本物業項目之前,服務方應當應委托方的要求暫時(一般不超過三個月)繼續為委托方提供物業管理服務,委托方業主(或交費義務人)也應繼續交納相應的物業服務費用。

  第十四條 違約責任

  因委托方違約導致服務方不能提供約定服務的,服務方有權要求委托方在一定期限內解決,逾期未解決且嚴重違約的,服務方有權解除合同。造成服務方經濟損失的,委托方應給予服務方經濟賠償。

  服務方未能按照約定提供服務,委托方有權要求服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且嚴重違約的,委托方經業主大會持三分之二以上投票權的業主通過后有權解除合同。造成委托方經濟損失的,服務方應給予委托方經濟賠償。

  服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委托方有權要求服務方清退;造成委托方經濟損失的,服務方應給予委托方經濟賠償。

  業主逾期交納物業服務費的,服務方可以從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應繳費用萬分之 加收違約金。

  任何一方無正當理由提前解除合同的,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_;由于解除合同造成的經濟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還應給予賠償。

  服務方在合同終止后,不移交物業管理權,不撤出本物業和移交管理用房及有關檔案資料等,每逾期一日應向委托方支付委托期限內平均物業管理年度費用_________‰的違約金,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還應給予賠償。

  第十五條 爭議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同意提交蘇州仲裁委員會仲裁;但業主拖欠物業服務費用的,服務方可以直接按照有關規定向有管轄權的基層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

  第十六條 其他

  雙方約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內,根據委托方委托管理事項,辦理接管驗收手續。

  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_________頁,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 起生效。

  委托方簽章 服務方簽章

  代表人:(業主委員會)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寧夏市物業服務合同 篇12

  本協議當事人

  甲方:

  乙方:

  甲方是指:物業管理企業;

  乙方是指:購房人(業主)。

  前期物業管理是指,自房屋出售之日起至業主委員會與物業管理企業簽定的《物業服務合同》生效時止的物業管理。

  本物業名稱:

  乙方所購房屋銷售(預售)合同編號:

  乙方所購房屋基本情況:

  類  型:多層¨、小高層¨、別墅¨

  坐落位置: (項目名稱) 棟 單元 房

  建筑面積: 平方米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乙雙方就前期物業管理服務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 甲方的權利義務

  1、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綠化、環境衛生、保安、交通等

  項目進行維修、修繕、服務與管理;

  2、根據有關法規和政策,結合實際情況,制定本物業管理制度 和《臨時管理規約》并書面告知乙方;

  3、建立健全本物業的物業管理檔案資料;

  4、制止違反本物業的物業管理制度和《臨時管理規約》的行為;

  5、物業管理企業可委托專業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與范圍業務,但不得將本物業的整體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6、按照《南寧市普通住宅小區管理服務等級標準》里的一級服務標準向業主提供有償服務;

  7、編制物業管理服務及財務年度計劃;

  8、至少每六個月向乙方公布物業服務費用收支帳目;

  9、提前將裝飾裝修房屋的注意事項和限制條件書面告知乙方,并與乙方訂立《房屋裝飾裝修管理協議》;

  10、不得占用本物業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或改變其使用功能;

  11、根據本合同向乙方收取與甲方提供的服務等級標準相應的物業服務費用;

  12、自本協議終止時起十五個工作日內,與業主委員會選聘的物業管理企業辦理本物業的物業管理移交手續,物業管理移交手續經業主委員會確認。

  二、 乙方的權利義務

  1、參加業主大會或業主代表大會,享有舉權、被選舉權和監督權;

  2、監督甲方的物業管理服務行為,就物業管理的有關問題向甲方提出意見和建議;

  3、監督業主委員會的工作;

  4、監督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專項維修資金的管理和使用;

  5、遵守本物業的物業管理制度和《臨時管理規約》;

  6、依據本協議向甲方交納與甲方提供服務等級標準相適應的物業服務費用及相關費用;

  7、裝飾裝修房屋時,遵守《房屋裝飾裝修管理協議》;

  8、不得占用、損壞本物業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或改變其使用功能。

  9、因搬遷、裝飾裝修等原因確需合理使用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應事先通知甲方,并在約定的期限內恢復原狀,造成損失的,給予賠償;

  10、對承租人、使用人及訪客等違反本物業的物業管理制度和《臨時管理規約》等造成的損失;損害承擔民事責任;

  11、按照安全、公平、合理的原則,正確處理物業的給排水;通風;采光;維修;通行;衛生;環保等方面的相鄰關系,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權益;

  12、按照有關規定交納專項維修資金。

  第二條 物業管理服務內容

  一、房屋共用部位的維護和管理,共用部位是指房屋主體承重結構部位(包括基礎、內外承重墻體、柱、梁、樓板、屋頂等)、戶外墻面、門廳、樓梯間、電梯間、走廊通道等。

  二、房屋共用設施設備及其運行的維護和管理共用設施設備是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水箱、加壓水泵、電梯、天線、供電線路、通訊線路、照明、發電機組、鍋爐、供熱線路、供氣線路、消防設施、監控系統、遠程抄表設施、綠地、道路、路燈、溝渠、池、井、非經營性車場車庫、公益性文體設施和公用設施設備使用的房屋等。

  三、環境衛生管理、具體包括以下內容;

  1、樓宇的公共部位,包括樓梯、大廳、電梯間、公用衛生間、樓宇外墻等部位環境衛生管理;

  2、物業區域內的公共場所,包括小區內的道路、綠化地帶、中央水體、花園、公共停車場、公共娛樂地方等所有公共場所的環境衛生管理;

  3、生活廢棄物的清運。

  四、秩序管理,具體包括以下內容:

  1、內容

  (1)協助公安部門維護物業區域內的公共秩序;

  (2)秩序協管員實行二十四小時巡邏制度,定時定路線巡邏;

  (3)維持物業區域內車輛行駛秩序,對車輛停放進行管理;

  (4)消防管理服務,即公共區域消防設施的維護。

  2、責任

  (1)選聘秩序協管員,并實施培訓、管理;健全、落實各項 治安服務管理制度。

  (2)減少住宅小區的安全隱患,落實安全防范措施。

  五、交通秩序與車輛停放管理,具體內容包括以下內容:

  1、內容

  (1)小區的機動車停放與出入實行統一管理。

  (2)維護小區的交通秩序。

  2、責任

  (1)保證小區的道路暢通,交通秩序良好。

  (2)規范小區的停車管理,統一管理,為業主提供安全、 有序的服務。

  六、房屋裝飾裝修管理,見附件:《房屋裝飾裝修管理協議》。

  第三條 物業管理服務質量

  一、房屋外觀

  1、房屋外觀(包括屋面、天臺)完好、整潔;外墻、公共樓梯間面磚、玻璃等無明顯污跡、無破損、無亂張帖、亂涂亂畫、亂懸掛、公共設施及通道無隨意占用現象。

  2、對違反規劃私搭亂建及擅自改變房屋結構或用途及時勸告、阻止,并報告有關部門依法處理;

  3、空調安裝位置統一有序,支架及固定螺絲等用不銹鋼材料、無銹蝕,冷凝水集中排放。

  二、設備運行:

  1、設備運行正常,維護良好,無事故隱患;

  2、定時對設備進行檢查、應設有臺帳、運行記錄、檢查記錄、維修記錄、保養記錄;

  3、對設備故障及重大事件有完善的應急方案和現場處理措施、處理記錄;

  三、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護和管理;

  1、小區內道路、停車場完好率在90%以上,道路暢通無損壞,平坦整潔;排水暢通,無隨意占道改變使用功能;

  2、路燈、樓道燈管等公共照明設備完好率在95%以上;

  3、各設備及公共場所、場地、危及人身安全處有明顯標志和防范措施。

  四、環境衛生:

  1、樓宇的公共部位干凈、整潔、無雜物垃圾、無異味、無亂張貼、無亂堆放、扶手無塵、清潔率99%以上;

  2、小區內的道路完好,無積水、泥沙、公共場所無雜物垃圾,環衛設施設備完好率無損;

  3、實行垃圾分類收集,做到日產日清,垃圾桶、果皮箱無溢滿現象;

  4、垃圾中轉站、垃圾桶、果皮箱定期清洗。保持干凈無異味;

  5、實行定期消毒,有效控制蠅、蚊、鼠等害蟲孽生。

  五、綠化;

  1、草坪應及時修剪,保持平整,并清除雜草,控制雜草孽生;

  2、花草樹木長勢良好,無枯死,適時組織澆灌、施肥、松土,預防病蟲害,綠化完好率在95%以上;

  3、根據樹木品種種科和生長情況,即使修剪整形、觀賞效果良好;

  4、綠化地設提示牌,提示人們愛護綠化。

  六、交通秩序與車輛停放:

  1、小區內道路暢通、交通秩序良好。行人、車輛各行其道;

  2、室內停車場二十四小時管理。

  七、治安協助

  小區治安案件年發案率在2%以下。

  八、消防:

  1、消防設施、設備完好率在98%以上。

  2、無因管理不善而引起的重大火災,小區火災年發生率在1%以下。

  九、房屋共用部位、公用設施設備小修和急修;

  1、房屋零修、急修及時率達99%以上。

  2、小修

  (1)做到水、電、氣等公用設施小修不過夜。

  (2)房屋公用部位、公用設施的急修要求維修人員十五分內到達現場,并開始組織搶修。

  十、業主滿意程度,業主對物業服務滿意率達95%以上。

  第四條 物業管理服務費用(不包括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  大中修、更新、改造的費用)

  1、服務費收取標準:

  多層住宅:每月每平方米    元,

  小高層住宅:每月每戶每平方米    元,

  別墅:每月每戶每平方米    元。

  2、因乙方原因空置房屋按建筑面積原收費標準的100%收取。

  3、乙方不按時交納物業服務費用,每逾期一天將收取5‰的違約金。

  4、乙方出租物業的,物業服務費由乙方交納。

  5、乙方轉讓物業時須交清轉讓之前的物業服務費用。

  6、乙方須在每月20日前繳納下月的物業服務費。

  第五條 電梯費的收取,每月每戶   元。

  第六條 共用設施設備專項維修資金的收取。按政府相關文件收取。

  第七條 城市垃圾處理費的收取,按政府有關批文執行。

  第八條 停車場車輛保管服務費的收取

  停車場車輛保管服務費的收取按照物價部門的有關批文執行。

  第九條 代繳收費服務

  受有關部門或乙方的委托,甲方可提供水費、電費、燃(煤)氣費、房租等代收代繳費服務(代收代繳費用不屬于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第十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違反協議,未到達管理服務質量約定目標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二、乙方違反協議,使用甲方未到達管理服務質量約定目標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三、甲方違反協議的,擅自提高收費標準或亂收費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清退所收費用。

  四、乙方違反協議,不按本協議約定的收費標準和時間交納有關費用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補交并從逾期之日起按每天5‰交納違約金,逾期超過兩個月的,甲方將停止向乙方提供服務。

  第十一條 為維護公眾、業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預見的情況下,如發生煤氣泄露、漏電、火災、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協助公安機關執行任務等突發事件,甲方因采取緊急措施造成乙方必要的財產損失的,雙方按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第十二條 在本協議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協議無法履行,雙方按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第十三條 本協議中末規定的事宜,均遵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

  第十四條 本協議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或向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無效的,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 本合同共8頁,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條 本協議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寧夏市物業服務合同 篇1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資質等級:____________________;

  證書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物業管理條例》和相關法律、法規、政策,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選聘乙方對金灣·龍城提供前期物業管理服務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章物業基本情況

  第一條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名稱:金灣·龍城;  物業類型:綜合型物業;座落位置:合肥市屯溪路;  建筑面積:約__________平方米。

  第二章服務內容與質量  

  第二條在物業管理區域內,乙方提供的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包括以下內容:

  1、物業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2、物業共用設施設備的運行、維修、養護和管理;  

  3、物業共用部位和相關場地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  

  4、公共綠化的養護和管理;  

  5、車輛停放管理;  

  6、公共秩序維護、安全防范等事項的協助管理;  

  7、裝飾裝修管理服務;  

  8、物業檔案資料管理。

  第三條乙方提供的前期物業管理服務按《合肥市住宅小區物業管理服務等級標準》____級執行(等級標準見附件)。

  第四條單個業主可委托乙方對其物業的專有部分提供維修養護等特約服務,服務內容和費用由雙方另行商定。

  第五條乙方在甲方的建設過程中,經常與甲方保持聯系,利用自身所長積極為甲方提一些合理化建議,配合好施工,以使該物業交付后能順利開展工作。

  第三章服務費用  第六條本物業管理區域物業服務收費選擇包干制方式:  物業服務費用由業主按其擁有物業的建筑面積交納,具體標準如下:高層住宅: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辦公寫字樓: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若整層辦公樓的產權屬于一個業主,且該層公共區域內不需要乙方派專人提供保潔服務,該業主與我公司在簽訂前期物業服務協議時,可按物管費的90%收取,即: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商鋪: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在整幢商鋪銷售后或出租后,可根據實際服務內容和標準做相應調整。

  第七條物業服務費用主要用于以下開支:

  第八條業主應于:__________之日起交納物業服務費用。

  納入物業管理范圍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因甲方原因未能按時交給物業買受人的物業,其物業服務費用由甲方按_______支付。

  物業服務費用(物業服務資金)交納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

  首次物管費繳納時間應在住房業主交房時(因甲方原因未能按時交給物業買受人的物業,物業服務費由甲方同時支付)。

  第四章物業的經營與管理  第九條停車場收費采取以下方式:  地上停車位

  1、業主車輛無室內停車泊位,需按月向物業公司繳納停車費后領取停車證并按指定地點停放。

  2、未辦理停車證的車輛嚴禁進入本小區。

  3、費用按市物價局批準的收費標準執行地下停車位

  1、已出售的地下停車位由甲方委托乙方進行管理,車位使用人應按_____元月的標準向乙方交納停車管理費。

  2、未出售地下停車位由甲方委托乙方按指定價位進行租賃管理,乙方收取每車位____元的管理費,乙方扣除稅金、管理費用和其他相關維護費用后所得租金全部按季度_返還給甲方。

  第十條本物業管理區域內屬于全體業主所有的物業共用部位、公用設備設施統一委托乙方管理,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會所所有權歸________,所得經營收入全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章物業的承接驗收  第十一條乙方承接物業時,甲方應配合乙方對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查驗。

  第十二條本合同簽訂后承接的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甲乙雙方應按照前條規定進行查驗并簽訂確認書,作為界定各自在開發建設和物業管理方面承擔責任的依據。

  第十三條乙方承接物業時,甲方應向乙方移交下列資料:

  1、金灣·龍城竣工總平面圖,單體建筑、結構、設備竣工圖,配套設施、地下管網工程竣工圖等竣工驗收資料;

  2、設施設備的安裝、使用和維護保養等技術資料;

  3、物業質量保修文件和物業使用說明文件;

  4、其他物業管理需要的資料。

  第十四條甲方保證交付使用的物業符合國家規定的驗收標準,按照國家規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圍承擔物業的保修責任。

  第六章物業的使用與維護

  第十五條業主大會成立前,乙方制定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物業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環境衛生的維護等方面的規章制度。乙方根據規章制度提供管理服務時,甲方、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應給予必要配合。

  第十六條對于業主、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臨時公約和物業管理區域內物業管理規章制度的行為,乙方有責任采取一切必要的合法措施進行制止,情況嚴重的應及時報告甲方及有關部門。

  第十七條乙方應及時向全體業主通告本物業管理區域內有關物業管理的重大事項,及時處理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投訴,接受甲方、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監督。

  第十八條因維修物業或者公共利益,甲方確需臨時占用、挖掘本物業管理區域內道路、場地的,應征得相關業主和乙方的同意;乙方確需臨時占用、挖掘本物業管理區域內道路、場地的,應征得相關業主和甲方的同意。

  臨時占用、挖掘本物業管理區域內道路、場地的,應在約定期限內恢復原狀。

  第十九條乙方與裝飾裝修房屋的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應簽訂書面的裝飾裝修管理服務協議,就允許施工的時間、廢棄物的清運與處置、裝修管理服務費用等事項進行約定,并事先告知業主或物業使用人裝飾裝修中的禁止行為和注意事項。

  第二十條甲方應于交房前二個月,向乙方提供(占總建筑面積千分之三)能夠直接投入使用的物業管理用房。

  物業管理用房建筑面積約______平方米作為辦公用房。

  前期服務管理費用每月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期限為乙方接甲方通知進駐之日開始到小區業主辦理交房入住之日止。

  開辦費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由甲方在交樓前二個月支付給乙方。

  乙方利用開辦費置辦的辦公用品、維修、保潔、安全、消防用品等應制表登記。

  第二十一條物業管理用房由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內無償使用,但不得改變用途  第七章專項維修資金

  第二十二條專項維修資金的繳存按合肥市房屋主管部門的規定。

  第二十三條專項維修資金的管理按合肥市房屋主管部門的規定。

  第二十四條專項維修資金的使用按合肥市房屋主管部門的規定。

  第二十五條專項維修資金的續籌按合肥市房屋主管部門的規定。

  第八章違約責任  第二十六條甲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致使乙方的管理服務無法達到本合同約定的服務內容和質量標準的,由甲方賠償由此給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造成的損失。

  第二十七條除前條規定情況外,乙方的管理服務達不到本合同的服務內容和質量標準,應承擔違約責任,并賠償由此給業主、物業使用人和甲方造成的損失。

  第二十八條甲方未能按時足額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的,應按每日萬分之五的標準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二十九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擅自提高物業服務費標準的,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就超額部分有權拒絕交納;乙方已經收取的,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有權要求乙方雙倍返還。

  第三十條甲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拒絕或拖延履行保修義務的,業主、物業使用人可以自行或委托乙方修復,修復費用及造成的其他損失由甲方承擔。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寧夏市物業服務合同 篇14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本合同當事人

  委托方 (以下簡稱甲方):

  名 稱(姓名):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為位于舜華路20_號的舜泰廣場8#樓(以下稱本物業)提供物業服務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二條 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名稱:舜泰廣場8 號樓

  物業類型: 辦公寫字樓

  坐落位置:濟南市高新開發區舜華路20_號

  甲方擁有本物業 層 房間,建筑面積 平方米。

  第二章 物業委托服務事宜

  第三條本物業范圍內所有的公共地上、地下建筑物,附屬配套設施,其中包括樓蓋、屋頂、外墻面、承重結構、玻璃幕墻、樓梯間、電梯井、設備管道井、走廊通道、門廳等該物業共用部分的清潔、維護、保養和管理。

  第四條公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運行和管理,包括:上下水管道、供配電系統、供暖系統、給排水系統、中央空調系統、公共照明、安全秩序管理系統、消防系統、樓內消防設備、電梯、地下層的排風系統等。

  第五條 公共設施和附屬建筑物、構筑物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地漏、化糞池、各類地下管線及管井、泵房、地上下停車場等。

  第六條安全秩序與消防管理,其中包括:維持該物業區域內公共秩序(巡邏、門崗執勤、裝修管理、訪客登記),項目區域內的警衛以及對各種突發事件的預防和處理;火災的預防和發生火災的救護和處理;保安監控和消防監控;并協助公安機關處理刑事案件。

  第七條 道路交通與停車場管理,其中包括:負責物業道路交通管理,停車及車輛疏導服務等。

  第八條日常保潔與定期清潔,其中包括:該物業公共區域內的清潔衛生;每日辦公垃圾的收集、分揀和清運,化糞池定期清掏服務等;物業室外通道的地面道路清潔。

  第九條 本物業綠化,其中包括為本物業的花木及綠地提供日常養護服務。

  第十條 管理本物業及本物業相關的工程竣工圖紙、物業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檔案與竣工驗收數據。

  第十一條 代收代繳服務,負責向物業業主(或物業使用人)代收代繳水電費等。 第十二條建立、健全物業維修、更新、改造費用的賬務,并接受甲方的監督;

  第十三條對于甲方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及設施的維修、養護以及其他服務要求,在甲方提出委托時,乙方在其能力及服務范圍內,接受委托并另行收取合理報酬。

  第十四條 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山東省物業管理條例》第四十四條的規定, 乙方應當予以勸阻、制止,并報告有關部門。

  第三章 服務期限

  第十五條 本物業期限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20_年12月31日止。

  本合同終止之日起15日內,乙方須按照有關物業管理的規定向本物業服務區域的三分之二以業主確定的代表或者其新聘選的物業管理公司交還有關物業管理檔案資料、物業服務用房及代管的專項維修基金等。

  第四章 物業服務質量標準

  第十六條 乙方提供的物業服務應達到《山東省物業管理服務質量規范》規定的質量標準。

  第五章 物業服務等費用

  第十七條 物業服務費用

  1、物業服務費由甲方在本物業擁有的建筑面積計算,每月每平方米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如甲方將其房產用于餐飲、超市、銀行等商業用途,物業服物收費標準為按照建筑面積每月每平方米3.80 元。

  2、車庫或車位費用:執行《濟南市物業服務收費管理實施辦法》(試行)中濟南市物業管理轄區內交通工具看管收費標準的相關規定。

  3、物業服務費、看管費每半年交納一次,在每半年首月5日前交納,甲方逾期交納物業服務費、車輛看管費的,每逾期一日,按欠交物業服務費、車輛看管費的萬分之四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車位租賃費每半年初月5日前交納一次,逾期不繳納的,乙方不再提供車位。

  4、水費按照5.4元/立方,電費按照0.9元/度收取,如遇政策性調整水、電價,則執行調整后的價格。對于乙方代收代繳的水、電等費用,甲方應當于次月5日前繳納,逾期按照拖欠應繳納費用的日千分之三標準支付滯納金,該滯納金不足以彌補乙方損失的,甲方需要繼續承擔賠償責任。

  5、甲方將物業出租給他人使用,并于物業使用人約定由物業使用人交納物業服務費用及設施設備運行費用的,從其約定,甲方負連帶交納責任。

  6、業主應于開發商通知交房之日起按其擁有物業的建筑面積交納物業服務費用。【注:不論業主是否實際入住相關物業,均需按照《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的標準承擔全額物業服務費】

  第十八條 乙方受甲方的委托對其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的維修、養護及其他特 約服務的費用,乙方另行收取合理報酬。

  第六章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九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遵守本物業的《管理規約》或者《臨時管理規約》等物業管理制度,監督乙方的物業服務行為;

  2、甲方應依據本協議向乙方支付物業服務費及其他費用;

  3、甲方將位于本物業的房產出租、出借的,應當書面告知乙方,甲方對基于其房產所應繳納的物業服務費、水電費、采暖費等全部費用承擔連帶責任。

  4、甲方有權利和本物業的其他業主共同審定乙方擬定的物業管理制度、物業管理方案、物業管理服務年度計劃、維修養護計劃和大中修方案、財務預算及決算,但上述制度、方案、計劃、預決算應根據《臨時管理規約》的程序確定,甲方有權監督乙方管理服務方案及制度的執行情況。

  5、甲方于本合同簽訂后辦理產權登記時,按購房價款的3%繳納專項維修基金,專項維修基金由乙方代為保管。

  6、甲方不得利用本物業外墻及本物業的其他任何公用區域為載體發布廣告等任何圖文信息。

  第二十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根據有關法規和政策,結合實際情況,擬定本物業的物業管理制度;

  2、建立健全本物業的物業管理檔案資料;

  3、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法規、規章、本物業的物業管理制度的行為,進行勸阻、制止,提請有關部門處理;

  4、依據本合同向甲方收取物業管理費用及其他相關費用,對違反物業管理法規政策及臨時管理規約、管理規約的行為進行處理:包括責令停止違章行為、要求賠償經濟損失及支付違約金、對無故不交納相關費用或者拒不改正違章行為的責任人可采取公示、停止服務等正當的、合法的催繳、催改措施,但不能影響正常交費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合法權益;

  5、對本物業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變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業內改、擴建或完善配套項目,須與經本物業三分之二以上(包括三分之二)的業主同意并報有關部門批準方可實施;

  6、可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但不得將本物業的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7、負責編制房屋、附屬建筑物、構筑物、設施、設備、綠化等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和大 中修方案,按臨時管理規約規定的程序通過后由乙方組織實施;

  8、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告知物業使用的有關規定,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裝修物業時,告知有關限制條件,訂立書面約定,并負責監督;

  9、負責編制物業管理年度管理計劃、資金使用計劃及決算報告;

  10、乙方享有本物業的樓頂廣告設置權,樓頂廣告位的出租收益的歸屬乙方;乙方在物業服務期間,考慮提升本物業整體形象、營造商務氛圍的需要,可以在本物業的通道、樓梯、電梯、大堂等公用區域設置廣告,所得收益歸乙方所有,但所設置廣告不得影響業主對上述區域的合理使用,不得影響上述區域的美觀。

  11、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必須向業主委員會移交全部經營性商業用房、管理用房及物業管理的全部檔案資料。

  第七章 其他

  第二十一條 本區域物業公用部位由甲方委托乙方經營管理,收益歸屬乙方,以彌補乙方可能發生的管理虧損。

  第二十二條 如果政府部門需要對本小區建筑實施亮燈工程,如政府部門不承擔的,所發生的費用由業主共同承擔,按照業主的建筑面積進行分攤。

  第二十三條 甲方與本物業建設單位基于委托建設合同所產生的任何遺留問題,除本 合同另有約定外,由甲方與建設單位協調解決,與乙方無關。

  第二十四條甲方在裝飾裝修房屋前,同意與乙方簽訂書面的《裝飾裝修管理協議》,就允許施工的時間、廢棄物的清運與處置、裝修施工人員的管理、裝修管理服務費用、國家裝飾裝修規定等事項進行約定,乙方應事先告知甲方裝飾裝修中的禁止行為和注意事項。

  第八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五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未能達到預定的服務質量標準,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并達到合同約定;逾期未整改的,或整改不符合合同約定的,甲方有權順延支付相應物業服務費時間,直至乙方完成整改;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二十六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返還;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經濟賠償。

  第二十七條 以下情況乙方不承擔責任:

  1、因不可抗力導致物業管理服務中斷的;

  2、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但因物業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損失的;

  3、因維修養護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需要且事先已告知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暫時停水、停電、停止共用設施設備使用等造成損失的;

  4、因非乙方責任出現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訊及其他共用設施設備運行障礙造成損失的;

  5、除上述條款外,其他不可歸責于乙方的事由。

  第九章 合同的終止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簽訂后,甲方不得無故解除本合同,但本物業三分之二以上(包括三分之二)業主表決同意解除本合同并書面通知乙方時,本合同解除。

  第十章 附 則

  第二十九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條為維護公眾、業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預見情況下,如發生煤氣泄漏、漏電、火災、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協助公安機關執行任務等突發事件,乙方因采取緊急避險措施造成甲方財產損失的,雙方按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第三十一條因房屋建筑質量、設備設施質量或安裝技術等原因,達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建設單位、施工單位及有關材料設備供應商承擔責任并作善后處理。產生質量事故的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門的鑒定為準。

  第三十二條 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第三十三條 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補充,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向物業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三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寧夏市物業服務合同 篇15

  甲方:

  負責人:

  地 址:

  聯系電話: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資質等級: ,證書編號:

  地 址:

  聯系電話:

  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 (物業名稱)的物業管理服務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本合同所涉及的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名稱:__________

  物業類型:__________ (住宅區或組團、寫字樓、商住樓、工業區、其他/低層、高層、超高層或混合)

  座落位置:________

  總建筑面積:________平方米;其中住宅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條 乙方為本物業管理區域的業主、物業使用人提供下列物業管理服務事項。

  (一)物業共用部位的維護(樓蓋、屋頂、梁、柱、內外墻體和基礎等承重結構部位、外墻面、樓梯問、走廊通道、門廳、設備機房、);

  (二)物業共用設施設備(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煙囪、共用照明、天線、中央空調、暖氣干線、供暖鍋爐房、加壓供水設備、配電系統、樓內消防設施設備、電梯、中水系統等)的維修、養護、管理和運行服務。

  (三)公共綠化養護服務;

  (四)物業公共區域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

  (五)公共秩序的維護服務;包括安全監控、巡視、門崗執勤。

  (六)物業及物業管理檔案、資料;

  (七)交通與車輛停放秩序的管理。

  (八)業主委托的其他物業管理服務事項。

  第三條 乙方根據下述約定,按建筑面積向業主收取物業服務費。

  (一)住 宅:

  高層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多層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別墅________元/月·平方米; 物業:________元/月·平方米;

  (二)辦公樓:______ 元/月·平方米

  (三)商業用房:________元/月·平方米

  上述物業服務收費分項標準(元/月·平方米)如下:

  一、住宅物業

  1、綜合管理服務費:

  2、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日常運行、保養、維修費用:

  3、公共區域的清潔衛生服務費用:

  4、公共區域綠化養護費用:

  5、公共區域秩序維護服務費用:

  二、非住宅物業

  1、綜合管理服務費:

  2、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日常運行、保養、維修費用:

  3、公共區域的清潔衛生服務費用:

  4、公共區域綠化養護費用:

  5、公共區域秩序維護服務費用:

  6、其他費用

  本條約定的物業服務費不含物業大修和專項維修的費用,物業大修和專項維修的費用在維修資金中列支,并按規定分攤。

  第四條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五條 物業費的收取及支付方式

  1、物業服務費用(物業服務資金)按 (年/季/月)交納,甲方應在_______(每次繳費的具體時間)履行交納義務。

  2、采取銀行轉賬方式支付,乙方應向甲方提供正式的完稅發票。

  3、乙方賬號:

  開戶行:

  開戶名:

  第六條 停車場收費分別采取以下方式:

  (一)停車場屬于全體共有全體業主共用的并且甲方使用的,甲方應按露天機動車車位 元/個·月、車庫機動車車位 元/個·月、露天非機動車車位 元/個·月、車庫非機動車車位 元/個·月的標準向乙方交納停車費。

  (二)停車場屬于建設單位所有、委托乙方管理的,業主和甲方有優先使用權,甲方使用的應按露天車位 元/個·月、車庫車位 元/個·月的標準向乙方交納停車費。

  (三)停車場車位所有權或使用權由業主購置的并且甲方使用的,應按露天車位 元/個·月、車庫車位 元/個·月的標準向乙方交納停車管理服務費。

  上述費用按 (月/季度/年)向乙方繳納,乙方向甲方提供正規完稅發票。業主或物業使用人對車輛停放有保管要求的,與乙方另行約定。

  第七條、供電、供水、供暖相關約定

  1、供電收費標準:根據西安市有關規定,電費為 元/度,由乙方統一向供電局購電,遇有電價調整按調整后電價執行。甲方用電將采取預購電的方式到乙方財務購電,方可供電使用。

  因乙方不能及時購電造成甲方無電可用,同時甲方因沒電造成停業事故,乙方應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停電三日以上乙方將參照合同執行。

  乙方負責用電線路及設施的日常管理,承擔違規用電所引發的一切損失和責任。不得擅自改變線路、用電負荷、電表及開關等配置。

  2、 供水收費標準:根據甲方經營項目和西安市相關規定標準,由乙方按 元/立方米的收費標準向甲方收取水費。遇有水價調整和甲方經營項目變化,收費標準相應調整。因本物業實行先購水卡后供水的方式,甲方應預購水后方可使用。 因乙方不能及時供水給甲方造成的損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3、供暖方式及收費標準:供暖方式為非地采暖方式的,由乙方按建筑面積每供暖季每平方米 元,向甲方收取供暖費;供暖方式為地采暖方式的,由乙方按建筑面積每供暖季每平方米 元,向甲方收取供暖費。

  收費時間:每年 月 日至 月 日前交清全部供暖費。供暖期為當年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

  第八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

  (一)監督乙方的服務質量,并且提出服務改進意見等。

  (二)按照合同約定向乙方按時交納物業服務費用。

  第九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

  (一)設立專門機構負責本物業的日常管理工作,并委派具有崗位資格的人員履行本合同;

  (二)根據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和本合同的約定,開展各項物業管理服務活動,但不得侵害業主、物業使用人及他人的合法權益,不得利用提供物業管理服務的便利獲取不當利益;

  (三)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本合同的約定,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物業服務費用,通過合法有效的方式解決拖欠物業服務費的問題;

  (四)及時向業主公告本管理區域內的重大物業服務事項,每 個月公布一次按實結算項目的費用收支帳目;

  (五)負責每月進行用水、用電部位巡檢、發現問題及時糾正。負責預售電、水卡;負責用電的技術指導;在保證服務區域正常用電的前提下,負責向甲方供電;負責與供電局協調有關用電事宜;

  第十條 違約責任

  1、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義務,致使不能完成本合同約定的服務內容和標準的,甲方有權依法解除合同,并有權要求乙方按其減少的服務支出予以賠償。

  2、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甲方有權拒絕支付;已經支付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 倍返還。

  3、甲、乙任一方無正當理由提前終止合同的,應向對方支付 元的違約金;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還應給予賠償。

  4、甲方應按照合同約定日期繳納物業費,逾期繳納的,每延遲一日,按照欠繳額的千分之 繳納滯納金。

  5、本合同其他相關違約責任的約定:

  第十一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

  第十二條 補充協議及本合同的附件均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本合同附件及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宜,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

  第十三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可以通過協商方式解決;協商不成的,采取以下第 2 種方式解決。

  (一)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二)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四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前 月,甲、乙雙方應就是否另行簽訂物業服務合同進行協商。

  第十五條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共 頁,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 份,一份向房地產主管部門辦理備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負責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寧夏市物業服務合同 篇16

  甲 方:

  乙 方:

  根據《物業管理條例》和相關法律、法規、政策,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選聘乙方山河源墅住宅小區提供前期物業管理服務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章 物業基本情況

  第一條 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名稱 :山河源墅

  物業類型 :高檔別墅及高層住宅物業(國家二級服務標準)

  坐落位置 :新欣南大道以西、陽光大道以南

  建筑面積: 約41萬平方米

  第二章 服務內容與質量

  第二條 在物業管理區域內,乙方提供的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包括以下內容:

  一、物業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二、物業共用設施設備的運行、維修、養護和管理;

  三、物業共用部位和相關場地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

  四、公共綠化的養護和管理;

  五、車輛停放管理;

  六、公共秩序維護、安全防范等事項的協助管理;

  七、裝飾裝修管理服務;

  八、物業檔案資料管理。

  第三條 在物業管理區域內,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務包括以下事項:

  1、提供特約無償服務(見附件一)

  2、提供特約有償服務(見附件二)

  3、其他增值服務。

  第四條 乙方提供的前期物業管理服務應達到約定的質量標準(前期物業管理別墅服務質量標準,操作細節)。

  第五條 單個業主可委托乙方對其物業的專有部分提供維修養護等服務,服務內容和費用由雙方另行商定。

  第三章 服務費用

  第六條 本物業管理區域物業服務費用由業主按其擁有物業的建筑面積交納。

  一、物業服務收費標準:

  1、高層:1.3元/㎡/月;

  2、公寓:1.5元/㎡/月;

  3、庭墅:1元/㎡/月

  4、雙拼、聯排、疊墅:1.8元/㎡/月;5、商業物業:臨街商鋪1.50元/月·平方米;

  最終以新余市物價局核定為準。

  二、物業服務費用主要用于以下開支:

  1、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2、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養護維護費用;

  3、物業管理區域清潔衛生費用;

  4、物業管理區域培植養護費用;

  5、物業管理區域秩序維護費用;

  6、辦公費用;

  7、物業管理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8、法定稅費;

  9、物業管理企業的利潤。

  乙方按照上述標準收取物業服務費用,并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服務內容和達到前期物業管理(山河源墅)服務質量標準及操作細節。

  第七條 1、業主應于入伙之日起預繳1年物業服務費、裝修履約金(雙拼、 聯排、疊墅3000元/戶,其他戶型1000元/戶)、裝修垃圾清運費按3.5元/平方米(拆墻按面積另收每平方米30元))。裝修履約金于業主或物業使用人將房屋裝修完畢,屬無違章裝修的,入住后三個月,經乙方驗收合格后退還給業主。

  2、業主與物業使用人商定物業服務費用由物業使用人承擔交納的從其約定,業主負連帶交納責任。業主與物業使用人之間的交費約定,業主應及時書面告知乙方。

  3、物業服務費交費方式:在本管理區域內,自甲方正式通知業主辦理交房手續的次月起,由業主向乙方交納物業管理服務費,業主應在辦理首次入伙之前交清第一年的物業服務費用,以后按年或按半年收取一次。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應在每年或半年首月十日前履行交納義務,逾期交納每日加收千分之三的滯納金。

  4、自合同簽訂之日起至交房前如需要乙方提供前期物業服務工作,雙方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方式進行。

  第四章 物業的經營與管理

  第八條 停車場收費分別采取以下方式:

  一、停車車位費

  1、公共停車部位:電動車:30元/月·輛﹙含充電電費﹚、摩托車15元/月·輛;

  2、臨時小車停車費:針對1#酒店公寓地下車庫及小區地面公共停車位,3小時外每車收5元,過夜每車收10元;

  3、業主專屬車位(車庫)停車服務費30元/月·輛;參照新余市同等物業收費標準,報新余市物價局審批后執行。

  二、乙方應與停車場車位使用人簽訂書面的停車管理服務協議,明確雙方在車位使用及停車管理服務等方面的權利義務。

  第九條 開辦費及補貼

  1、為保證乙方的順利接管,甲方同意按照配置物資裝備清單給乙方購置到位;(見附件三),開辦物質歸屬權歸全體業主所有。開辦物質裝備報甲方審批,根據配置情況購置到位交給乙方。

  2、根據“山河源墅”高端住宅特殊性,服務標準達到國家二級標準,考慮交房存在一定空置房等綜合因素,雙方達成一致意見,從20xx年元月到20xx年12月整個項目一次性補貼三年費用:第一年補貼60萬元整(人民幣陸拾萬元整),第二年補貼50萬元整(人民幣伍十萬元整),第三年補貼40萬元整(人民幣肆拾萬元整),補貼費用按季度支付,補貼節余歸乙方所有,不足由乙方承擔。甲方有處罰權力,處罰根據業主考評及按附件規范配置人員、崗位,并按所制定執行標準運行管理執行是否到位,處罰單可在補貼中扣除。交房后售樓部,樣板房及甲方要求配置人員工資由甲方承擔。

  3、為保證服務質量,打造項目高檔物業形象,甲方對乙方采取實施每月考核累積“基金”方式管理,對乙方在物業服務中不同階段進行考評,主要以“業主滿意度調查表”(表格見附件四)進行考核,具體實施辦法為:

  1)小區入伙后分片區域以小組為單位,每月以業主滿意率考評考核扣罰物業費累積物業基金;

  2)各片區區域按收回業主滿意度調查表比例核算確定扣罰物業費累積物業基金;

  3)考評分以80分為基礎,每月業主滿意率考評分80分及以上,不扣罰物業費累積基金,80分以下按0.02元/分每平米進行扣罰物業費累積基金;

  4)物業基金將申請專用賬戶由甲、乙雙方共同管理,物業基金主要用于發展提升乙方物業經營管理;物業基金建立后,乙方要啟用需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雙方認可方可啟用物業基金。

  第十條 乙方承接物業時,甲乙雙方各派2人對以下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等進行查驗:

  1、共用部位:物業管理區域內屬全體業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房屋承重結構、主體結構、室外墻面、屋面、住宅大堂、公共門廊(走道)、架空走廊、樓梯間、水電及通信用房、管理用房、消防用房和電梯間等部位。

  2、公用設施設備:物業管理區域內屬全體業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綠地、水箱及供水設施、給排水管道、化糞池、電視通信線路、宣傳欄、電梯、照明系統、消防系統、避雷裝置、設備用房、管理用房、公共停車場和監控設施等設備。

  3、綠化移交由雙方進行核定后交予乙方維護保養,第一年自然死亡由甲方負責更換,一年內非自然死亡及一年后死亡的由乙方負責更換同規格植物。

  第十一條 乙方按政府相關部門的竣工驗收報告及項目現狀進行接管驗收,甲乙雙方確認查驗過的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接管驗收后,在保修期范圍內,存在質量問題, 乙方以工作聯系函方式要求相關單位在合理期限內進行整改。如施工單位未在限期時間內返修整改, 乙方應以工作聯系函方式要求甲方責令整改。或甲方委托乙方維修,維修費用全部由甲方支付。

  第十二條 對于本合同簽訂后承接的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甲乙雙方應按照前條規定進行查驗并辦理移交手續,作為界定各自在開發建設和物業管理方面承擔責任的依據。

  第十三條 乙方承接物業時,甲方應向乙方移交下列資料:

  1、竣工總平面圖,單體建筑、結構、設備竣工圖,配套設施、地下管網工程竣工圖等竣工驗收資料;

  2、設施設備的安裝、使用和維護保養等技術資料;

  3、物業質量保修文件和物業使用說明文件;

  4、業主資料和產權資料及物業管理所必須的其他資料。

  第十四條 甲方保證交付使用的物業符合相關的驗收標準,按照國家規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圍,由物業公司管理,運行,如物業在運行中需要甲方協助,甲方應全力支持配合。

  第十五條 乙方實行包干制管理模式,自負盈虧。乙方對于項目現場工作人員的管理全部實行區域承包制管理,以附件約定執行并按區域進行目標考核(詳情見附件五)

  在交房過程中一個月內,由業主與乙方共同查驗到業主自用部位存在遺漏問題,乙方應及時書面通知甲方處理,并對問題進行跟蹤,逾期由物業負責處理。

  第五章 物業的使用與維護

  第十六條 業主大會成立前,乙方應配合甲方制定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物業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環境衛生的維護等方面的規章制度。

  乙方根據規章制度提供管理服務時,甲方、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應給予必要配合。

  乙方可采取規勸、公示、 糾正 、責令恢復原狀、向政府主管部門報告等必要措施,制止業主、物業使用人違反臨時規約和物業管理區域內物業管理規章制度的行為。

  第十七條 乙方應及時向全體業主通告本物業管理區域內有關物業管理的重大事項,及時處理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投訴,接受甲方、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監督。

  第十八條 因維修物業或者公共利益,甲方確需臨時占用、挖掘本物業管理區域內道路、場地的,應征得相關業主和乙方的同意;乙方確需臨時占用、挖掘本物業管理區域內道路、場地的,應征得相關業主和甲方的同意。

  臨時占用、挖掘本物業管理區域內道路、場地的,應在約定期限內恢復原狀。 第十九條 乙方與裝飾裝修房屋的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應簽訂書面的裝飾裝修管理服務協議,就允許施工的時間、廢棄物的清運與處置等事項進行約定,并事先告知業主或物業使用人裝飾裝修中的禁止行為和注意事項。

  第二十條 甲方交房前30天按有關規定向乙方提供能夠直接投入使用的臨時物業管理用房1320㎡(簡單裝修)。

  第二十一條 專項維修基金按照國家建設部頻布的20xx年2月1日開始執行的《住宅專項維修基金管理辦法》及省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六章 物業管理服務承諾

  第二十二條 乙方須按下列約定,實行目標管理,并上公示欄(見附件六)

  1、入住拜訪:經理和客服人員每月上門拜訪業主不少于5%的住戶,每半年開展一次業主滿意度調查,滿意度達到80%以上。

  2、業主物業管理費的收繳率達到90%以上。

  3、投訴受理:及時受理業主有效投訴,建立回訪制度,無激化矛盾現象。 4、路燈維護:定期檢查維護,確保照明設施正常使用,路燈完好率90%。 5、管理人員專業培訓:每周三晚上組織物業管理人員進行網絡培訓。 6、供水供電系統維護:定期對供水供電設備進行檢查和保養。

  7、建立檔案管理:健全檔案資料,完善檔案索引和保密制度。

  8、搶修處理:接到搶修任務,在規定時間內到達現場;維修及時完成,力爭急修不過夜。

  9、制止違章發生:裝修監管員上午或下午到裝修業主家中檢查裝修情況,重點對衛生間防水、承重結構、外立面進行檢查,并做好巡查登記。

  10、公共通道管理:制止隨意占用、搭建,確保公共通道。

  11、南北陽臺按統一要求進行封閉,空調統一放在指定位置。

  12、每年三節短信群發祝賀,每年不少于4期宣傳板報。

  13、每半年公布賬目一次。

  14、設備維護:定期檢查、維護社區共用設施、設備,保障正常運行。

  15、綠化養護:根據甲方配置的綠化環境,實行定期養護和管理。

  16、建筑裝修垃圾統一堆放,生活垃圾日產日清。

  17、小區治安維護:每小時巡更一次,外來人員和車輛實行發證出入。

  18、消防設備維護:小區消防系統正常運行,每年一次進行消防演練。

  19、確保業主進出使用一卡制門禁規范管理。

  第七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三條 甲方若違反本合同中約定,使乙方未完成規定管理目標,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內解決,逾期未解決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期,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經濟賠償。

  第二十四條 乙方若違反本合同中約定,未完成規定管理目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在一定期限內解決,逾期未解決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二十五條 乙方若違反本合同第三章的約定,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二十六條 乙方連續三個月業主滿意率調查未及格(低于60分),甲方發整改通知單要求一個月整改,未到位,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并要求一個月內移交所有資產資料清單、收繳的相關費用及剩余資金,超過一個月未移交到位,乙方需承擔按10000元/天的違約遞增處罰賠償;

  第二十七條 甲、乙雙方任一方不得無故提前終止合同;否則,擅自終止合同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應給予經濟賠償。

  第二十八條 甲、乙雙方應嚴格履行本合同的各項條款;否則,視為違約;違約方應賠償對方因此造成的所有損失。

  第八章 附 則

  第二十九條 雙方應于物業介入后,根據甲方委托管理事項,辦理完交接驗收手續。

  第三十條 本合同之附件均為合同有效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的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一條 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到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第三十二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或報請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進行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三十三條 本合同服務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為小區成立業主委員會為止。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正本壹式伍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五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同意后可另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六條 本合同自雙方代表簽字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必須嚴格遵守,不得違反,如果不履行協議規定的義務,給對方造成損失視為違約,違約方應承擔一切損失,賠償履約保證金人民幣伍萬元整。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寧夏市物業服務合同 篇17

  甲方:重慶z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重慶市渝中區公園路19號18-5

  乙方:

  身份證號碼:

  住址:

  聯系電話:

  為維護本小區內的交通秩序,規范車庫車輛的停放,確保業主車輛的安全。根據《重慶市物業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以及本小區的實際情況,確保雙方的權利義務,制定本合同。

  第一條: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負責建立、健全本車庫車位業主資料及停放車輛的檔案資料;

  2、制定本車庫管理的相關規定;

  3、制止違反本車庫管理及危害車庫設施、設備的行為;

  4、根據本合同收取車位物業管理服務費;

  5、規范車庫停車,制止亂停亂放,確保消防通道暢通;

  6、配合車位產權人之間,與第三方之間的相關關系的.協調;

  7、經授權積極配合對車庫設施、設備的專項維修;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提供停放車輛信息:車位產權人自有車輛,及租賃車位使用人如實申報車輛信息,填寫車輛信息卡。如有變動,及時向管理處變更。

  2、監督甲方的車輛管理服務工作,就車輛管理的有關問題向甲方提出合理的意見和建議;

  3、車庫內所有設施設備歸全體車位所有人所有,愛護設施設備。嚴格遵守物業公司制定的車庫管理的相關規定,如因違反規定造成損失,由乙方承擔相關責任;

  4、依據本合同按時繳納車位物業服務費;

  5、配合物業公司對車庫的管理工作;

  第二條:車庫物業管理服務

  1、車庫衛生整潔,引導車輛停放有序;

  2、公用設施、設備配套運行使用正常,確保無事故隱患,日常使用中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和保養規范;

  3、停車場相關管理制度完善,管理責任明確,車輛進出有序;

  4、消防設施配置的日常管理,運行正常,可隨時啟用,消防通道確保暢通,制定有效的消防應急方案;

  5、車庫實行24小時監控和不定時巡查值班制度;

  6、實行一卡一車,無停車卡車輛禁止進入;

  7、承擔車庫設施設備單次單項200元以內的日常維修費用;

  第三條:車輛停放中的禁止行為

  1、禁止占用他人車位,按規范停車,不得對他人車位使用造成阻礙,不得在禁止停車區域停放車輛;

  2、限止超高超寬車輛進入車庫;

  3、車庫內不得練車、修車、沖洗車輛。如有滴、漏現象必須及時清理;

  4、禁止裝有劇毒、易燃、易爆等危險品的車輛在車庫內停放;

  5、禁止將車位改作他用;

  6、嚴禁在車庫動火;

  7、禁止在車內存放現金、貴重物品;

  第四條:車位物業管理服務費

  停車管理物業服務費:60元/月;按季收取,每季度第一個月10前到物業管理處繳納;

  第五條:違約責任的處理

  1、甲方違反本合同,未達到管理服務質量目標的,乙方有權督促甲方限期整改;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未能達到服務目標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但不得拒繳物業管理費。

  2、甲方違反本合同,擅自提高收費標準或亂收費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清退所有違規收費,退還利息并支付違約金

  3、乙方違反本合同,不按約定繳納物業服務費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補交欠款,按日千分之三承擔滯納金。

  4、乙方停放車輛后必須鎖好車輛,帶離車內財物,并檢查車輛狀態,由于滴、漏、電路等車輛本身原因原因造成的車輛毀損,以及第三人損失,乙方自行承擔。

  第六條:為維護業主、公眾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預見的情況下,甲方有權協助有關部門采取緊急措施,如發現燃氣泄漏、漏電、火災、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協助公安機關執行任務等突發事件 ,甲方因采取緊急措施造成的乙方必要的財產損失的,雙方按有關法律規定執行。

  第七條:本合同同本物業在小區的物業管理期間。

  第八條: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九條:本合同一式兩份,雙主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重慶z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

  代表人:

  年 月 日

寧夏市物業服務合同 篇18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本合同當事人

  委托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方將_____(物業名稱)委托于乙方實行物業管理,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類型:___________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市____區_____路(街道)______號

  四至:東______南______西______北_________

  占地面積:________平方米

  建筑面積:________平方米

  委托管理的物業構成細目見附件一。

  第三條乙方提供服務的受益人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均應對履行本合同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二章委托管理事項

  第四條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樓蓋、屋頂、外墻面、承重結構、樓梯間、走廊通道、門廳、______。

  第五條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運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煙囪、共用照明、天線、中央空調、暖氣干線、供暖鍋爐房、高壓水泵房、樓內消防設施設備、電梯、_____。

  第六條市政公用設施和附屬建筑物、構筑物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溝渠、池、井、自行車棚、停車場、_____。

  第七條公用綠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養護與管理。

  第八條附屬配套建筑和設施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商業網點、文化體育娛樂場所、_____。

  第九條公用環境衛生,包括公共場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_____。

  第十條交通與車輛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十一條維持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監控、巡視、門崗執勤、______。

  第十二條管理與物業相關的工程圖紙、住用戶檔案與竣工驗收資料。

  第十三條組織開展社區文化娛樂活動。

  第十四條負責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收取下列費用:

  1.物業管理服務費;

  2._______;

  3._______。

  第十五條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施及設備的維修、養護,

  在當事人提出委托時,乙方應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費。

  第十六條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為,針對具體行為并根據情

  節輕重,采取批評、規勸、警告、制止、_______等措施。

  第十七條其它委托事項

  1.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委托管理期限

  第十八條委托管理期限為____年。自____年__月__日時起至____年__月__日時止。

  第四章雙方權利義務

  第十九條

  A甲方權利義務(適用于業主委員會)

  1.代表和維護產權人、使用人的合法權益;

  2.制定業主公約并監督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遵守公約;

  3.審定乙方擬定的物業管理制度;

  4.檢查監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實施及制度的執行情況;

  5.審定乙方提出的物業管理服務年度計劃、財務預算及決算;

  6.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日內向乙方提供____平方米建筑面積的經營性

  商業用戶,由乙方按每月每平方米_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于___;

  7.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日內向乙方提供___平方米建筑面積管理用房(

  產權屬甲方),由乙方按下列第__項執行;

  (1)無償使用;

  (2)按建筑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于_____。

  8.負責收集、整理物業管理所需全部圖紙、檔案、資料,并于合同生效之日

  起__日內向乙方移交;

  9.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不按規定交納物業管理費時,負責催交或以其它方式

  償付;

  10.協調、處理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管理遺留問題:

  (1)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

  11.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

  12.______________________。

  B甲方權利義務(適用于房地產開發企業)

  1.在業主委員會成立之前,負責制定業主公約并將其作為房屋租售合同的附

  件要求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遵守。

  2.審定乙方擬定的物業管理制度;

  3.檢查監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實施及制度的執行情況;

  4.審定乙方提出的物業管理服務年度計劃、財務預算及決算;

  5.委托乙方管理的房屋、設施、設備應達到國家驗收標準要求。

  如存在質量問題,按以下方式處理:

  (1)負責返修;

  (2)委托乙方返修,支付全部費用;

  (3)_______________。

  6.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日內向乙方提供____平方米建筑面積的經營性

  商業用房,由乙方按每月每平方米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于______;

  7.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日內向乙方提供____平方米建筑面積管理用

  房(產權屬甲方),由乙方按下列第___項執行:

  (1)無償使用;

  (2)按建筑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于____。

  8.負責收集、整理物業管理所需全部圖紙、檔案、資料,并于合同生效之日

  起___日內向乙方移交;

  9.當業務和物業使用人不按規定交納物業管理費用時,負責催交或以其它方

  式償付;

  10.協調、處理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管理遺留問題:

  (1)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

  11.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

  12.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條乙方權利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制訂物業管理制度;

  2.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法規、規章的行為,提請有關部門處理;

  3.按本合同第十六條的約定,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為進行

  處理;

  4.可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但不得將本物業的管理責任

  轉讓給第三方;

  5.負責編制房屋、附屬建筑物、構筑物、設備、設備、綠化等的年度維修養

  護計劃和大中修方案,經雙方議定后由乙方組織實施;

  6.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告知物業使用的有關規定,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裝修

  物業時,告知有關限制條件,訂立書面約定,并負責監督;

  7.負責編制物業管理年度管理計劃、資金使用計劃及決算報告;

  8.每__個月向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公布一次管理費用收支帳目;

  9.對本物業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變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業內改、

  擴建或完善配套項目,須與甲方協商經甲方同意后報有關部門批準方可實施;

  10.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必須向甲方移交全部經營性商業用房、管理用房及

  物業管理的全部檔案資料;

  11.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章物業管理服務質量

  第二十一條乙方須按下列約定,實現目標管理。

  1.房屋外觀:_____________________

  2.設備運行:_____________________

  3.房屋及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___________

  4.公共環境:_____________________

  5.綠化: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交通秩序:_____________________

  7.保安: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急修: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小修: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對乙方的滿意率達到:________

  具體的物業管理服務質量要求見附件二。

  第六章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第二十二條物業管理服務費

  1.本物業的管理服務費,住宅房屋由乙方按建筑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__元

  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非住宅房屋由乙方按建筑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__元向

  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

  2.管理服務費標準的調整,按___調整。

  3.空置房屋的管理服務費,由乙方按建筑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___元向_

  _____收取。

  4.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逾期交納物業管理費的,按以下第____項處理:

  (1)從逾期之日起按每天___元交納滯納金;

  (2)從逾期之日起按每天應交管理費的萬分之__交納滯納金;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三條車位使用費由乙方按下列標準向車位使用人收取:

  1.露天車位:____________________

  2.車庫: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四條乙方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毗連部位

  的、維修、養護及其它特約服務,由當事人按實發生的費用計付,收費標準須經甲

  方同意。

  第二十五條其它乙方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提供的服務項目和收費標準如下:

  1.高屋樓房電梯運行費按實結算,由乙方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六條房屋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公共場地的維修、養護費用:

  1.房屋共用部位的小修、養護費用,由___承擔;大中修費用,由___

  承擔;更新費用,由___承擔。

  2.房屋共用設施、設備小修、養護費用,由___承擔;大中修費用,由_

  __承擔;更新費用,由___承擔。

  3.市政公用設施和附屬建筑物、構筑物的小修、養護費用,由___承擔;

  大中修費用,由___承擔;更新費用,由___承擔。

  4.公用綠地的養護費用,由___承擔;改造、更新費用,由___承擔。

  5.附屬配套建筑和設施的小修、養護費用,由___承擔;大中修費用,由

  ___承擔;更新費用,由___承擔。

  第七章違約責任

  第二十七條甲方違反合同第十九條的約定,使乙方未完成規定管理目標,乙

  方有權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內解決,逾期未解決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乙方

  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經濟賠償。

  第二十八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約定,未能達到約定的管理目標,甲方

  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

  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二十九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六章的約定,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甲方有權

  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經濟賠償。

  第三十條甲乙任一方無正當理由提前終止合同的,應向對方支付___元的

  違約金;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還應給予賠償。

  第八章附則

  第三十一條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天內,根據甲方委托管理事項,辦理完

  交接驗收手續。

  第三十二條合同期滿后,乙方全部完成合同并且管理成績優秀,大多數業主

  和物業使用人反映良好,可續訂合同。

  第三十三條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補充,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四條本合同之附件均為合同有效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宜,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

  第三十五條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共__頁,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六條因房屋建筑質量、設備設施質量或安裝技術等原因,達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擔責任并作善后處理。產生質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門的鑒定為準。

  第三十七條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第三十八條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或報請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進行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雙方同意由蘇州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三十九條合同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雙方如續訂合同,應在該合同期滿___天前向對方提出書意見。

  第四十條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

  年月日

  第一條當事人

  委托方

  名稱:業主大會

  服務方

  名稱:

  物業管理資質等級證書編號:

  第二條物業管理區

  物業名稱:

  物業用途:

  座落:

  四至:

  占地面積:

  總建筑面積:

  委托管理的物業范圍及構成細目見附件一。

  第三條服務內容

  3.1制定物業管理服務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管理與物業相關的工程圖紙、住用戶檔案與竣工驗收材料等。

  3.2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日常維修、養護和管理,共用部位包括:樓蓋、屋頂、外墻面、承重墻體、樓梯間、走廊通道。

  3.3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維修、養護和管理,共用設施設備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共用照明。

  3,4共用設施和附屬建筑物、構筑物的日常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道路、化糞池、泵房、自行車棚。

  3,5公共區域的綠化養護與管理。

  3.6公共環境衛生,包括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公共場所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

  3.7維護公共秩序,包括門崗服務、物業區域內巡查。

  3.8維持物業區域內車輛行駛秩序,對車輛停放進行管理。

  3.9消防管理服務,包括公共區域消防設施設備的維護管理。

  3.10房屋裝飾裝修管理服務。

  3.11其他委托事項。

  第四條服務質量

  服務質量按以下執行:

  第五條服務費用

  5.1物業服務費由服務方按元/平方米.月向業主(或交費義務人)按年(季、月)收取。(按房屋建筑面積計算,房屋建筑面積包括套內建筑面積和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筑面積。

  5.2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按照服務方與保險公司簽定的保險單和所交納的年保險費按照房屋建筑面積比例分攤。服務方收費時,應將保險單和保險費發票公示。

  第六條服務支出

  (1)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2)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費用;

  (3)物業管理區域清潔衛生費用;

  (4)物業管理區域綠化維護費用;

  (5)物業管理區域秩序維護費用;

  (6)辦公費用;

  (7)物業管理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8)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

  (9)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大、中修和更新改造費用從專項維修資金支出。

  第七條停車費用

  停車費用由服務方按下列標準向車位使用人收取:

  1.露天車位:

  2.車庫車位(租用):;其中,物業管理服務費為:

  車庫車位(已出售):

  3.

  4.

  第八條其他費用

  服務方對業主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維修養護及其他特約服務的費用另行收取,服務方制定的對業主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維修養護及其他特約服務的收費價格應在物業管理區域內公示。

  第九條委托方權利義務

  9.1審定服務方制定的物業管理服務工作計劃;

  9.2檢查監督服務方管理工作的實施情況;

  9.3按照法規政策的規定決定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專項維修資金的使用管理;

  9.4委托方應在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內向服務方移交或組織移交以下資料:

  (1)竣工總平面圖、單體建筑、結構、設備竣工圖、配套設施、地下管網工程竣工圖等竣工驗收資料;

  (2)設施設備的安裝、使用和維護保養等技術資料;

  (3)物業質量保修文件和物業使用說明文件;

  (4)各專業部門驗收資料;

  (5)房屋和配套設施的產權歸屬資料;

  (6)物業管理所必須的其它資料。

  第九條管理用房

  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內向服務方提供平方米建筑面積物業管理用房,管理用房位置:。

  管理用房按以下方式使用:

  (1)服務方無償使用;

  (2)。

  第十條業主委員會

  委托方的業主委員會作為執行機構,具有以下權利義務:

  1]在業主大會閉會期間,根據業主大會的授權代表業主大會行使基于本合同擁有的權利,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按照法規政策的規定必須由業主大會決議的除外)

  2]監督和協助服務方履行;

  3]組織物業的交接驗收;

  4]督促全體業主遵守《業主公約》、《業主大會議事規則》和物業管理規章制度;

  5]督促違反約定逾期不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的業主,限期交納物業服務費用;

  6]如實向業主大會報告物業管理的實施情況;

  第十一條服務方權利義務

  1]根據委托方的授權和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在本物業區域內提供物業管理服務;

  2]有權要求委托方、業主委員會、業主及物業使用人配合服務方的管理服務行為;

  3]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收取物業服務費;

  4]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和物業管理制度的行為,有權根據情節輕重,采取勸阻、制止、等措施;

  5]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但不得將物業的整體管理委托給第三方;

  6]每年度向委托方報告物業管理服務實施情況;

  7]本合同終止時,應移交物業管理權,撤出本物業,協助委托方作好物業服務的交接和善后工作,移交或配合委托方移交管理用房和物業管理的全部檔案資料、專項維修資金及帳目。

  第十二條合同期限

  委托管理期限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十三條合同解除

  本合同期滿,委托方決定不委托服務方的,應提前三個月書面通知服務方;服務方決定不再接受委托的,應提前三個月書面通知委托方。

  本合同期滿,委托方沒有將續聘或解聘服務方的意見通知服務方,且沒有選聘新的物業管理企業,服務方繼續管理的,視為此合同自動延續。

  本合同終止后,在新的物業管理企業接管本物業項目之前,服務方應當應委托方的要求暫時(一般不超過三個月)繼續為委托方提供物業管理服務,委托方業主(或交費義務人)也應繼續交納相應的物業服務費用。

  第十四條違約責任

  因委托方違約導致服務方不能提供約定服務的,服務方有權要求委托方在一定期限內解決,逾期未解決且嚴重違約的,服務方有權解除合同。造成服務方經濟損失的,委托方應給予服務方經濟賠償。

  服務方未能按照約定提供服務,委托方有權要求服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且嚴重違約的,委托方經業主大會持三分之二以上投票權的業主通過后有權解除合同。造成委托方經濟損失的,服務方應給予委托方經濟賠償。

  服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委托方有權要求服務方清退;造成委托方經濟損失的,服務方應給予委托方經濟賠償。

  業主逾期交納物業服務費的,服務方可以從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應繳費用萬分之加收違約金。

  任何一方無正當理由提前解除合同的,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_;由于解除合同造成的經濟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還應給予賠償。

  服務方在合同終止后,不移交物業管理權,不撤出本物業和移交管理用房及有關檔案資料等,每逾期一日應向委托方支付委托期限內平均物業管理年度費用_________‰的違約金,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還應給予賠償。

  第十五條爭議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同意提交蘇州仲裁委員會仲裁;但業主拖欠物業服務費用的,服務方可以直接按照有關規定向有管轄權的基層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

  第十六條其他

  雙方約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內,根據委托方委托管理事項,辦理接管驗收手續。

  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_________頁,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起生效。

  委托方簽章服務方簽章

  代表人:_________(業主委員會)代表人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寧夏市物業服務合同 篇19

  委托方(房地產開發企業,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

  單位名稱: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受委托方(物業管理企業,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

  單位名稱:_________

  資質等級:_________

  證書編號: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甲方通過(□招投標,□協議選聘)方式將_________(物業名稱)委托乙方實行物業管理服務。為保障本物業正常運行,為業主創造優美、整潔、安全、方便、舒適、文明的生活和工作環境,根據國家、省物業管理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雙方達成以下合同條款。

  第一條 本合同所涉及的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名稱:_________物業類型: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_區_________路(街道)_________號

  四至范圍:_________

  總建筑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其中住宅_________平方米,商場_________平方米,辦公樓_________平方米,工業廠房_________平方米,停車場(庫)_________平方米。其他:_________。

  物業構成見附件一,規劃平面圖見附件三。

  第二條 委托管理服務期限:物業管理服務期限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不超過整個物業管理區域房屋交付使用后2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時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時止。合同期未滿,業主大會成立后業主委員會與所選聘的物業管理公司簽訂物業服務合同生效時,本合同終止。

  第三條 甲方在該物業接交2個月前提供一次性開辦費_________萬元,用于購買相關辦公用品和設備,所形成的固定資產產權歸該物業管理區域業主委員會所有。所購買辦公用品和設備的清單明細乙方在物業接交后2個月內交甲方備案。

  甲方在該物業接交2個月前一次性提供給乙方_________萬元的前期物業管理接管費。乙方應根據甲方的需要派員進行物業管理提前介入,并負責包括但不限于簽訂物業管理合同、公共部位二級清理、接管驗收、交房、人員招聘、人員培訓等接管有關事宜。

  甲方(□需要,□不需要)乙方提供前期物業管理顧問服務。如需乙方提供前期物業管理顧問服務的,前期物業管理顧問服務合同另行簽定。

  第四條 乙方參與本物業的竣工驗收,并在物業移交接管時,與甲方辦理物業管理書面交接手續。

  第五條 本物業交付使用后的質量責任,根據國家《建設工程管理質量條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質量保修辦法》等規定執行。設施設備保修期如下:電梯_________月,監控智能化設備_________月,消控設備_________月,電信設備_________月,道路_________月,綠化_________月,_________。保修時間確定及計算:由各項工程竣工及設備安裝完畢經建設單位、監理單位、施工單位、物業公司及有關專業部門根據國家相關規定,對所完成的建筑、設備進行外觀、調試和運行等方面的檢查測試,并經簽章之日起為保修的起始日期。

  本物業共有部分保修責任內,如存在質量問題,按第_________種方式處理:

  (一)甲方負責返修;

  (二)甲方委托乙方返修,由甲方支出全部費用;

  (三)_________。

  本物業共有部分超過保修期的,由乙方組織養護和維修,依據養護及維修的范圍,按照有關部門的規定,在物業管理費或在專項維修資金中支出。

  在物業專有部分(包括自用設備、毗連部位等)保修責任內,如存在質量問題,按第_________種方式處理:

  (一)甲方負責返修;

  (二)甲方委托乙方返修,由甲方支出全部費用;

  (三)_________。

  本物業專有部分超過保修期的由業主自行承擔,業主、物業使用人要求乙方提供服務的,乙方可以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費。

  第六條 在物業交付使用后,乙方提供下列選定的物業管理服務事項(采取招投標的以中標文件為準),其受益人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

  (一)□包括但不限于樓蓋、屋頂、外墻面、承重結構、樓梯間、走廊通道、門廳、_________等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保修、大修、更新、改造等非日常維護除外);

  (二)□包括但不限于道路、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水箱、加壓水泵、電梯、天線、照明、鍋爐、暖氣線路、消防設施、安全設施、溝渠、池、井、_________等物業管理區域市政設施和房屋共用設備設施的運行、維修、養護和管理(保修、大修、更新、改造等非日常維護除外),供電線路、煤氣線路、路燈按有關規定處理;

  (三)□公共環境衛生,包括公共場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和清運等;

  (四)□公共綠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養護與管理;

  (五)□安全防范,維持公共秩序,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監控、巡視、門崗執勤、_________等;

  (六)□交通和車輛停放秩序的管理;

  (七)□物業使用禁止性行為的管理;

  (八)□物業維修和養護費用的帳務管理;

  (九)□物業檔案資料的保管;

  (十)□物業其他共同事務的管理服務;

  (十一)□業主委托的其他物業管理服務事項;_________。

  第七條 乙方提供的物業管理服務質量(采取招投標的以中標文件為準)見附件二。乙方提供的物業管理服務應達到附件二所約定的目標;對達標的理解有異議的,由雙方共同認可的第三方予以評定。評定費用由對達標的理解有錯誤的一方承擔。申請評定時由雙方各半支付,最終結算。

  第八條 甲方在物業交付使用前向乙方提供管理用房_________平方米(其中辦公用房_________平方米,員工宿舍_________平方米,其它用房_________平方米),其中由乙方無償使用_________平方米,由乙方有償使用_________平方米,有償使用部分,按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積_________元的標準租用。

  由乙方無償使用部分的物業服務費用不需要繳交。由乙方有償使用部分的物業服務費用(□需要,□不需要)繳交。如需繳交,其收費標準為:_________。

  甲方所提供的管理用房需達到簡裝修標準。

  第九條 在前期物業管理階段,實行物業服務費用包干制,物業服務費按月計收。乙方根據下述約定,按建筑面積向業主收取物業服務費(業主與使用人對費用負擔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住宅:_________元/月/平方米;辦公樓:_________元/月/平方米;商業:_________元/月/平方米;會所:_________元/月/平方米;其他:_________。小高層、高層住宅另行收取電梯水泵運行費:_________元/月/平方米。上述收費標準由甲方在售房同時與購房者在《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協議》中約定,由乙方向業主收取。甲方未出售的空置房和出租房由甲方全額交納。

  上述物業服務費中(□包括,□未包括)物業管理責任險。如物業服務費中未包括上述保險費用,除乙方未盡管理責任外,所造成的損害責任由甲方承擔。物業服務費中包括上述保險費用的,而乙方未及時投保所造成的損害責任由乙方承擔。

  第十條 本物業區域內停車庫的停車位使用費歸停車位的權利人所有。甲方未出售的停車庫(□委托,□不委托)乙方出租。停車位的權利人應按_________元/月/個向乙方交納停車位管理服務費,甲方未出售的且未出租的按_________元/月/個繳交。停車位管理服務費由甲方在銷售車位過程中與購買車位者書面約定,由乙方向停車位的權利人收取。

  本物業管理區域內露天車位的停車位使用服務費由乙方收取,收費標準在《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協議》中約定。《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協議》中未作決定的,按不高于當地價格主管部門制定的價格執行。

  本條第一款的停車位管理服務費和第二款的停車位使用服務費用于補貼本物業維護管理費用。

  乙方收取上述停車位使用(管理)服務費,對車輛及車內物品的保管責任,甲方與業主在售房時作的約定需征得乙方書面同意;乙方與業主另有約定的按約定處理。

  第十一條 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屬甲方所有的下列配套設施委托乙方經營管理,經營管理收費約定如下:

  (一)健身房:_________

  (二)棋牌室:_________

  (三)乒乓球:_________

  (四)網球場:_________

  (五)籃球場:_________

  (六)游泳池:_________

  (七)其他:_________

  該部分物業服務費用(□需要,□不需要)繳交。如需繳交,其收費標準為:_________。

  第十二條 甲方提供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經物業主管部門確認的屬全體業主所有的經營性商業用房_________平方米,由乙方(□按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的標準,□_________)出租經營,其收入(□用于補貼本物業維護管理費用,□用于補充專項維修資金,□_________)。該部分物業服務費用(□需要,□不需要)繳交。如需繳交,其收費標準為:_________。

  第十三條 乙方可以依照下述約定,在委托其物業經營的收入中提取費用,并專項用于管理該項物業的成本支出:

  (一)乙方受托經營停車場(庫)的,按下列標準提取管理成本:_________;

  (二)乙方受托經營相關配套設施的,按下列標準提取管理成本:_________;

  (三)乙方受托經營商業用房的,按下列標準提取管理成本:_________;

  (四)_________。

  第十四條 物業共用部分共用照明、水電、高層住宅電梯水泵運行費全部納入物業服務成本,平均分攤。

  第十五條 雙方約定(□聘請,□不聘請)專業機構對物業服務資金預決算和物業服務資金的收支情況進行審計。

  雙方約定審計的,進行年度例行審計時,聘請專業機構的費用,在物業服務費中立項開支。應甲方要求進行的非年度例行審計,聘請專業機構的費用,由甲方承擔,另行開支。

  專業機構由(□雙方協商選定,□甲方選定,□乙方選定)。

  第十六條 前期物業管理階段,在成立業主委員會之前甲乙雙方均不得擅自使用專項維修資金。

  第十七條 甲方相關的權利義務:

  (一)委托乙方管理的房屋、設施、設備負責達到國家有關部門驗收標準要求;

  (二)在業主委員會成立之前,負責制定《業主臨時公約》,在售房過程中與購房者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時,同時與購房者簽訂《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協議》,要求購房者對《業主臨時公約》予以書面承諾,并將其作為房屋銷售合同的附件;物業竣工交付使用時,負責向購房者提供房屋質量保證書和房屋使用說明書;

  (三)在物業管理接管驗收時,向乙方提供和移交下列物業資料:

  (1)規劃圖、竣工總平面圖,單體建筑、結構、設備竣工圖,附屬配套設施、地下管網工程竣工圖等竣工驗收資料;

  (2)設施設備安裝、使用說明、產品合格證明和維護保養等技術資料;

  (3)物業質量保修文件和物業使用說明文件;

  (4)各專業部門驗收材料;

  (5)房屋及配套設施的產權歸屬清單(包括業主姓名、聯系方式等);

  (6)物業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資料。

  (四)授權乙方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為,采取勸阻、制止、要求賠償經濟損失、報告有關行政管理部門、訴訟等方式進行處理;

  (五)審定乙方擬定的各項物業管理制度;檢查監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實施及制度的執行情況;

  (六)審定乙方提出的物業管理服務年度計劃、財務預算及決算;

  (七)負責協調、處理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管理遺留問題;

  (八)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

  (九)及時繳納未出售的空置房和出租房的物業管理服務費;

  (十)不干涉乙方在法律法規和本合同范圍內的管理、經營業務;

  (十一)在整個物業區域房屋交付使用2年的期限內,配合行業主管部門街道、社區及業主籌建業主委員會;

  (十二)法規政策規定由甲方承擔的其他責任;

  (十三)_________。

  第十八條 乙方相關的權利義務:

  (一)對項目設計和施工提供管理方面的整改和完善建議;

  (二)在本物業管理區域內設立專門機構負責本物業的日常管理工作,并委派有崗位資格要求的人員履行本合同;

  (三)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告知物業使用的有關規定,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裝修物業時,告知有關限制條件,訂立本物業項目的《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服務協議》并負責監督;

  (四)根據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和本合同的約定,自主開展各項物業管理經營活動,但不得侵害業主、物業使用人及他人的合法權益,不得利用提供物業管理服務的便利獲取不當利益;

  (五)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本合同的約定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物業服務費用,通過合法有效方式解決拖欠物業服務費的問題;

  (六)建立、保存物業管理帳目,及時向業主公告本管理區域內的重大物業服務事項,每_________個月公布一次物業服務費用收支賬目;

  (七)結合本物業的實際情況,編制物業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計劃、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年度費用概預算、決算報告;

  (八)本合同終止時,向甲方或業主委員會移交全部物業管理用房、物業檔案資料和屬甲方或業主委員會所有的其他資產,并辦理交接手續;

  (九)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但不得將物業的整體管理委托給第三方;

  (十)接受業主、使用人、甲方和物業管理主管部門等的監督,不斷完善管理服務,每_________月向甲方報告本合同履行情況;

  (十一)與甲方一起在整個物業區域房屋交付使用2年的期限內,配合星夜主管部門、街道、社區及業主籌建業主委員會;

  (十二)法規政策規定由乙方承擔的其他責任;

  (十三)_________。

  第十九條 在管理過程中,因下列事由所致的損害,不論其為直接或間接,均構成對乙方的免責事由,乙方均不負賠償之責:

  (一)天災、地震等不可抗力的事由所致的損害;

  (二)___、搶劫、破壞、爆炸、火災、刑事犯罪等違法行為等事由所致的損害,但因乙方故意或過失所致者,不在此限;

  (三)因本合同標的物本身固有瑕疵所致的損害;

  (四)因甲方或第三者之故意、過失所致的損害;

  (五)甲方或業主、物業使用人專有部分的火災、盜竊等所致的損害;

  (六)因乙方書面建議甲方改善共用部分(含共用部位、共用設備設施)或改進管理措施,而甲方未采納所致的損害;

  (七)因20%以上業主延遲交付物業服務費用所致的損害;

  (八)因甲方(包括業主委員會)或他方指揮調派乙方工作人員所致的損害;

  (九)本合同標的物之共用部分(含共用部位、共用設備設施)自然或人為的任何損壞。但因乙方故意或重大過失所致的,不在此限;

  (十)停車場內,車輛被竊、被破壞或車內財物被竊的損害;但依照本合同約定承擔保管責任的,不在此限;

  (十一)除上述各款外,其它不可歸責于乙方之事由的。

  第二十條 為維護公眾、業主、物業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預見情況下,如發生煤氣泄露、漏電、火災、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協助公安機關執行任務等情況,乙方因采取緊急避險措施造成財產損失的,按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第二十一條 甲方在購房者購房時明確購房者除前期物業管理費、電梯水泵運行費外應繳納的涉及物業管理的有關費用如下:(略)

  │4 │汽車車位物業管理費

  如乙方違反甲方與購房者的約定,擅自收費或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甲方承諾雙倍返還購房者擅自收費部分或超出標準的部分的款項由乙方承擔。

  第二十二條 包括但不限于30%以上業主延遲交付物業服務費用等違反本合同約定的義務,導致乙方不能完成本合同第六條約定的管理目標,責任由違約方承擔,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違約方應給予乙方經濟賠償。同時,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三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義務,導致不能完成本合同第六條約定的管理目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逾期未整改且嚴重違約的,經當地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后,甲方可另行選聘物業公司。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期滿,乙方決定不再接受委托的,應提前三個月書面通知業主委員會。

  本合同期滿,業主委員會沒有將續聘或解聘乙方的意見通知乙方,且沒有選聘新的物業管理企業,乙方繼續管理的,視為合同自動延續。延續期限為本合同的期限。合同自動延續期間,業主委員會決定不委托乙方的,應提前三個月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決定不再接受委托的,應提前三個月書面通知業主委員會。

  第二十五條 第二十一條和第二十二條項下物業管理合同終止后,在新的物業管理企業接管本物業項目之前,除甲方或業主委員會要求乙方提前撤離外,乙方應當應甲方的要求為甲方提供3個月的過渡期物業管理服務,過渡期物業管理服務標準和物業服務費標準不變,由乙方收取;3個月過渡期滿后,必須按規定進行交接、撤離。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無正當理由要求終止合同的,除雙方簽訂補充協議外,責任方須按本合同及其補充協議的有關條款之規定承擔違約責任,并應向對方支付_________萬元的違約金。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終止時,乙方應移交物業管理權,撤出本物業,協助甲方或業主委員會作好物業服務的交接和善后工作,移交或配合甲方或業主委員會移交管理用房和物業管理的全部檔案資料、專項維修資金及帳目等。乙方在合同終止后,不移交物業管理權,不撤出本物業或移交管理用房及有關檔案資料等,每逾期一日應向甲方支付_________元的違約金。

  第二十八條 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乙方的實際經濟損失超過甲方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由甲方據實賠償;甲方的實際經濟損失超過乙方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由乙方據實賠償。

  第二十九條 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補充,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條 《江蘇省住宅物業管理服務標準db32/t538-_》為本合同附件。本合同之附件均為合同有效組成部分。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宜,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

  第三十一條 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頁,一式叁份,甲乙雙方及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二條 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第三十三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甲、乙雙方同意按下列第_________方式解決。

  (一)提交(□蘇州,□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后生效。

  第三十五條 本合同由蘇州市房產管理局解釋。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

寧夏市物業服務合同 篇20

  本協議當事人

  甲方: 乙方: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友好、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乙雙方達成以下合作協議:

  一、 合作范圍

  為保證甲乙雙方互利互惠、降低經營風險和方便物業管理,為“置信?芙蓉古城”客戶提供便捷、有效、高質的服務,甲方與乙方重點合作,乙方授權甲方代乙方銷售推廣。

  二、 合作方式

  甲方為乙方提供適當的開展銷售業務的場所,并通過口頭、廣告等多種形式向業主推薦、推廣(廣告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三、 合作期限

  1、 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計 個月。

  2、 協議期滿,本協議自然終止。

  3、 雙方如續訂協議,應在本協議期滿十個工作日內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四、 合作項目費用標準

  1、 由乙方按批發價向甲方供貨,所有品種單價不得高于 的價格。

  2、 對外銷售價格由甲方自行制定。

  五、 合作項目結算時間和方式

  1、 乙方每次送貨時結算前次貨款。

  六、 產品運輸及費用乘擔

  1、 甲方以電話形式通知乙方送貨(運費由乙方承擔)。

  2、 送貨地點以甲方通知為準。

  七、 權利義務

  1、 甲方的權利義務

  (1) 甲方在宣傳上應積極主動、重點推薦和配合乙方合作范圍內各項宣傳促銷活動。

  (2) 甲方對乙方提供的樣品及陳列設施負責進行管理。

  (3) 甲方在提供給乙方進行展示的場所設立兼職推廣人員。

  2、 乙方的權利義務

  (2) 乙方需積極配合甲方工作,遵守甲方的各項管理規定,按照協議內容主動繳納各類費用。

  (3) 乙方有義務向甲方提供售前、售中、售后的咨詢服務,產品促銷活動期間乙方專業促銷人員須到促銷現場。

  (4) 乙方須向甲方提供商品銷售發票。

  (5) 乙方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與客戶簽定的合同,做好顧客的售后服務工作。

  八、 責任

  凡未能本著誠信原則行事、欺-

  詐、違反本協議或在本協議授予權限之外行事而導致訴訟、索賠、罰款、賠償,或為履行本協議有關事件導致訴訟、仲裁、索賠、罰款、賠償,如果系甲方原因發生上述事件,造成的一切損失由甲方支付,如果系乙方工作失誤發生上述事件,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支付。如有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

  九、 不可抗力

  由于非因甲方或乙方的過錯或任何一方均不能控制的其它不可抗力情況下,使甲方或乙方不能執行協議任何義務,因此而導致在耽誤期間不能執行該義務應予免責。

  十、 附件

  1、 對本協議的條款進行補充,應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2、 本協議之附件均為協議有效組成部分。本協議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3、 本協議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宜,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

  4、 協議附件有關內容如有與本協議不一致的,以本協議內容為準。

  十一、 本協議共三頁,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方持兩份,乙方持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授權代表(簽名):

  經辦人:

  乙方(蓋章):

  授權代表(簽名):

  地址:

  聯系電話:

  簽訂時間:

寧夏市物業服務合同 篇21

  甲方:x物業服務有限公司南湖雅園服務處(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為維護小區廣大業主的共同利益,嚴格遵照小區紅線內設計規劃的各項要求,保證小區的正常秩序,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甲乙雙方一致同意就南湖雅園小區商業門面事宜簽訂如下協議:

  第一條:乙方權利

  一、乙方可以在自已購買或租賃的地點進行辦公或經營,同時在劃定的范圍內張貼自已公司的形象標志,同時發放自已公司的宣傳資料、介紹自已公司的業務。

  二、乙方有權向甲方提出關于水、電方面使用的正當要求;但必須按時交納水、電費及物業管理費。

  三、乙方享有在辦理手續等方面的優先權,在同等情況下,甲方應當先行辦理乙方公司事宜。

  第二條:乙方義務

  一、乙方向甲方出具公司資質、營業執照和稅務登記證以及房屋產權證、土地證或房屋租賃合同原件并提供復印件以供甲方公司備案。

  二、乙方委派現場代表開具公司法人代表委托書,授予期全權代表本協議所涉及的各項事宜。

  三、乙方有義務在裝修時按照行業標準對排污、排煙和噪聲進行技術處理,不得影響小區其它業主的正常生活。若有業主投訴,且確實存在必須配合整改。

  四、物業管理費的收取辦法與標準及供電協議。

  1.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從20x年11月08日起交納商鋪的物業管理費,此門面面積為800平方,物業管理費標準為1.50元/平方。20x年每月物業管理費為1000元,預交一個月。乙方交納安全用電保證金5000元,電費為1.30元/度,按月交納。

  2.乙方每月五日之前帶現金到物業辦公室財務處同時交納下月物業管理費及當月電費,逾期不交電費或物業管理費甲方有權立即停止供電及相關服務。

  五、乙方工作人員必須遵守《小區人員管理規定》,文明經營,不得騷擾和影響其他業主正常生活,在經營過程中,不得損壞公共設施、設備。垃圾按服務處指定的時間從指定的通道運到指定地點。

  六、經營過程中,乙方須指派專人負責治安工作,嚴密巡視,防止案件發生,發現情況及時向甲方報告并酌情現場處理。

  七、乙方須加強消防安全工作,每戶根據經營場所的實際面積不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及其實施細則;配備消防器材,并設置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保持防火門、防火卷簾、消防安全疏散標志、應急照明燈、機械排煙送風、火災事故廣播等設施處于正常狀態。同時注意安全用電,不得使用高負荷電熱絲、大功率電爐等電熱器件,由此引發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負責。

  八、乙方須加強內部管理,不得使用三無人員,同時政府規定須持證上崗的工種,工作人員須證件齊全,工作人員只能在規定的范圍內逗留、作業,違者服務處有權將人員請出小區。

  第三條:甲方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須根據《小區管理規定》、《武漢市物業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和制度對乙方在小區范圍內經營場所的水、電實施統一管理。

  二、甲方應制定監管制度,成立監管巡視隊,對小區范圍內的經營場所的水、電實行全方位的監管和服務。

  三、在監管過程中,甲方如發現乙方人員有違規、違章時,其監管人員有權在現場予以制止;乙方人員如有不服從管理的行為,則甲方有權采取強制糾正措施,并責令乙方限期整改,整改不力者,甲方有權追究乙方責任。

  四、甲方在執行監管過程中,必須堅持原則,秉公辦理,不得收受禮品現金、不得徇私舞弊;一經投訴并被認定為事實者,甲方將對當事人予以經濟、行政處罰直至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五、甲方須建立監管人員管理制度,預防監管人員濫用監管權利,保障乙方正常且符合規定的用水、用電及其它各項正當要求。

  六、甲方工作人員應在規章制度規定的范圍內,配合乙方,保障乙方的權利。

  七、如乙方有油煙擾民、噪音擾民(如:音響、KTV、供電、供水、制冷等設施)、污水漫溢(下水管道堵塞導致污水外溢與幸福滿灣香餐廳輪流疏通處理)等情況發生,導致業主投訴,甲方有權立即停止與投訴有關的服務,甚至停止所有服務。

  八、如乙方進行裝修或對經營用房進行改造,必須到物業管理處辦理相關手續(按物業管理處的《裝修管理協議》統一辦理),否則甲方有權終止此協議。

  第四條:違約責任

  一、甲方有關人員違反第三條中相關條款者,一經查實,視其情節輕重,甲方將給與經濟、行政處罰,情節嚴重者,提交司法機關處理。

  二、乙方人員違反第二條中相關條款者,甲方將視情節輕重,采取說服教育、拒絕進入小區、扣除保證金、停止相關服務(包括配套設施的使用),直至提交相關執法部門處理。

  第五條:辦議生效

  本協議一式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如有異議可以補充協議方式予以補充。蜂巢物業管理網收集整理。

  甲方:武漢x園物業服務有限公司乙方:

  南湖雅園服務處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寧夏市物業服務合同 篇2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本合同當事人

  委托方(以下簡稱甲方)

  名稱:業主大會

  受委托方(以下簡稱乙方)

  名稱:

  物業管理資質等級證書編號: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方選聘(或續聘)乙方為管理服務,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物業管理區域基本情況

  物業名稱:

  物業用途:

  座落:

  四至:

  占地面積:

  總建筑面積:

  委托管理的物業范圍及構成細目見附件一。

  第二章物業服務內容

  第三條制定物業管理服務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管理與物業相關的工程圖紙、住用戶檔案與竣工驗收材料等。

  第四條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日常維修、養護和管理,共用部位包括:樓蓋、屋頂、外墻面、承重墻體、樓梯間、走廊通道。

  第五條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維修、養護和管理,共用設施設備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共用照明。

  第六條共用設施和附屬建筑物、構筑物的日常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道路、化糞池、泵房、自行車棚。

  第七條公共區域的綠化養護與管理。

  第八條公共環境衛生,包括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公共場所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

  第九條維護公共秩序,包括門崗服務、物業區域內巡查、第十條維持物業區域內車輛行駛秩序,對車輛停放進行管理。

  第十一條消防管理服務,包括公共區域消防設施設備的維護管理。

  第十二條電梯、水泵的運行和日常維護管理。

  第十三條房屋裝飾裝修管理服務。

  第十四條其他委托事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物業服務質量

  第十五條乙方提供的物業服務質量按以下第項執行:

  1.執行北京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發布的《北京市住宅物業管理服務標準》(京國土房管物字950號)規定的標準一,即普通商品住宅物業管理服務標準;

  2.執行北京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發布的《北京市住宅物業管理服務標準》(京國土房管物字950號)規定的標準二,即經濟適用房、直管和自管公房、危舊房改造回遷房管理服務標準;

  3.執行雙方約定的物業服務質量要求,具體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章物業服務費用

  第十六條(適用于政府指導價)物業服務費用執行政府指導價

  1.物業服務費由乙方按元/平方米。月向業主(或交費義務人)按年(季、月)收取(按房屋建筑面積計算,房屋建筑面積包括套內建筑面積和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筑面積)其中,電梯、水泵運行維護費用價格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按房屋建筑面積比例分攤。

  2.如政府發布的指導價有調整,上述價格隨之調整。

  3.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按照乙方與保險公司簽定的保險單和所交納的年保險費按照房屋建筑面積比例分攤乙方收費時,應將保險單和保險費發票公示。

  第十七條(適用于市場調節價)物業服務費用實行市場調節價

  1.物業服務費由乙方按元/平方米。月向業主(或交費義務人)按年(季、月)收取(按房屋建筑面積計算,房屋建筑面積包括套內建筑面積加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筑面積)其中,電梯、水泵運行維護費用價格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按房屋建筑面積比例分攤

  2.物業服務支出包括以下部分:

  (1)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2)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費用;

  (3)物業管理區域清潔衛生費用;

  (4)物業管理區域綠化維護費用;

  (5)物業管理區域秩序維護費用;

  (6)辦公費用;;

  (7)物業管理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8)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

  (9)其它費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適用于包干制)物業服務費如需調整,由雙方協商確定。

  4.(適用于酬金制)從預收的物業服務費中提取作為乙方的酬金。

  5.(適用于酬金制)物業服務費如有節余,則轉入下一年度物業服務費總額中;如物業服務費不足使用,乙方應提前告知甲方,并告知物業服務費不足的數額、原因和建議的補足方案,甲方應在合理的期限內對乙方提交的方案進行審查和作出決定。

  6.(適用于酬金制)雙方約定聘請/不聘請專業機構對物業服務資金年度預決算和物業服務資金的收支情況進行審計;聘請專業機構的費用由全體業主承擔,專業機構由雙方協商選定/(甲方選定、乙方選定)。

  第十八條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大、中修和更新改造費用從專項維修資金支出。

  第十九條停車費用由乙方按下列標準向車位使用人收取:

  1.露天車位:

  2.車庫車位(租用);其中,物業管理服務費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車庫車位(已出售)。

  第二十條乙方對業主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維修養護及其他特約服務的費用另行收取,乙方制定的對業主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維修養護及其他特約服務的收費價格應在物業管理區域內公示。

  第五章雙方權利義務

  第二十一條甲方權利義務

  1.審定乙方制定的物業管理服務工作計劃;

  2.檢查監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實施情況;

  3.按照法規政策的規定決定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專項維修資金的使用管理;

  4.(適用于酬金制)審查乙方提出的財務預算和決算;

  5.甲方應在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內向乙方移交或組織移交以下資料:

  (1)竣工總平面圖、單體建筑、結構、設備竣工圖、配套設施、地下管網工程竣工圖等竣工驗收資料;

  (2)設施設備的安裝、使用和維護保養等技術資料;

  (3)物業質量保修文件和物業使用說明文件;

  (4)各專業部門驗收資料;

  (5)房屋和配套設施的產權歸屬資料;

  (6)物業管理所必須的其它資料

  6.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內向乙方提供平方米建筑面積物業管理用房,管理用房位臵:管理用房乙方無償使用。

  7.當業主和使用人不按規定交納物業服務費時,督促其交納。

  8.協調、處理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遺留問題。

  9.協助乙方作好物業管理區域內的物業管理工作。

  10.其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二條甲方的業主委員會作為執行機構,具有以下權利義務:

  1.在業主大會閉會期間,根據業主大會的授權代表業主大會行使基于本合同擁有的權利,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按照法規政策的規定必須由業主大會決議的除外)

  2.監督和協助乙方履行物業服務合同;

  3.組織物業的交接驗收;

  4.督促全體業主遵守《業主公約》、《業主大會議事規則》和物業管理規章制度;

  5.督促違反物業服務合同約定逾期不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的業主,限期交納物業服務費用;

  6.如實向業主大會報告物業管理的實施情況;

  7.其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三條乙方權利義務

  1.根據甲方的授權和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在本物業區域內提供物業管理服務;

  2.有權要求甲方、業主委員會、業主及物業使用人配合乙方的管理服務行為;

  3.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收取物業服務費;

  4.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和物業管理制度的行為,有權根據情節輕重,采取勸阻、制止、等措施;

  5.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但不得將物業的整體管理委托給第三方;

  6.每年度向甲方報告物業管理服務實施情況;

  7.(適用于酬金制)向甲方或全體業主公布物業服務資金年度預決算并每年不少于一次公布物業服務資金的收支情況;當甲方或業主對公布的物業服務資金年度預決算和物業服務資金的收支情況提出質詢時,應及時答復;

  8.本合同終止時,應移交物業管理權,撤出本物業,協助甲方作好物業服務的交接和善后工作,移交或配合甲方移交管理用房和物業管理的全部檔案資料、專項維修資金及帳目等;

  9.其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章合同期限

  第二十四條委托管理期限為年;自年月年日止。

  第七章合同解除和終止的約定

  第二十五條本合同期滿,甲方決定不委托乙方的,應提前三個月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決定不再接受委托的,應提前三個月書面通知甲方。

  第二十六條本合同期滿,甲方沒有將續聘或解聘乙方的意見通知乙方,且沒有選聘新的物業管理企業,乙方繼續管理的,視為此合同自動延續。

  第二十七條本合同終止后,在新的物業管理企業接管本物業項目之前,乙方應當應甲方的要求暫時(一般不超過三個月)繼續為甲方提供物業管理服務,甲方業主(或交費義務人)也應繼續交納相應的物業服務費用。

  第二十八條其他條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章違約責任

  第二十九條因甲方違約導致乙方不能提供約定服務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內解決,逾期未解決且嚴重違約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經濟賠償。

  第三十條乙方未能按照約定提供服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且嚴重違約的,甲方經業主大會持三分之二以上投票權的業主通過后有權解除合同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三十一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三十二條業主逾期交納物業服務費的,乙方可以從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應繳費用萬分之加收違約金。

  第三十三條任何一方無正當理由提前解除合同的,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_;由于解除合同造成的經濟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還應給予賠償。

  第三十四條乙方在合同終止后,不移交物業管理權,不撤出本物業和移交管理用房及有關檔案資料等,每逾期一日應向甲方支付委托期限內平均物業管理年度費用_________‰的違約金,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還應給予賠償。

  第三十五條為維護公眾、業主、物業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預見情況下,如發生煤氣泄漏、漏電、火災、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協助公安機關執行任務等情況,乙方因采取緊急避險措施造成財產損失的,當事雙方按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第三十六條其他條款

  第九章附則

  第三十七條雙方約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內,根據甲方委托管理事項,辦理接管驗收手續。

  第三十八條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_________頁,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九條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甲、乙雙方同意按下列第_________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但業主拖欠物業服務費用的,乙方可以直接按照有關規定向有管轄權的基層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

  第四十條本合同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代表人:(業主委員會)代表人: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寧夏市物業服務合同 篇23

  本合同雙方當事人委托方(以下簡稱甲方):

  業主管理委員會/房地產開發公司 受委托方(以下簡稱乙方):

  物業管理公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入建設部第33號令《城市新建住宅小區管理辦法》、《深圳經濟特區住宅區物業管理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等國家、地方有關物業管理法律、法規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對(物業名稱)實行專業化、一體化的物業管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物業基本情況 座落位置: 市 區 路(街道) 號;占地面積: 平方米;建筑面積: 平方米;其中住宅 平方米;物業類型:(住宅區或組團、寫字樓、商住樓、工業區、其他/低層、高層、超高層或混合)。

  第二條委托管理事項1.房屋建筑本體共用部位(樓蓋、屋頂、梁、柱、內外墻體和基礎等承重結構部位、外墻面、樓梯問、走廊通道、門廳、設備機房、)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2.房屋建筑本體共用設施設備(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煙囪、共用照明、天線、中央空調、暖氣干線、供暖鍋爐房、加壓供水設備、配電系統、樓內消防設施設備、電梯、中水系統等)的維修、養護、管理和運行服務。

  3.本物業規劃紅線內屬物業管理范圍的市政公用設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溝渠、池、井、綠化、室外泵房、路燈、自行車房棚、停車場)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4.本物業規劃紅線內的屬配套服務設施(網球場、游泳池、商業網點、)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5.公共環境(包括公共場地、房屋建筑物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

  6.交通、車輛行駛及停泊。

  7.配合和協助當地公安機關進行安全監控和巡視等保安工作,(但不含人身、財產保險保管責任)。

  8.社區文化娛樂活動。

  9.物業及物業管理檔案、資料;

  10.法規和政策規定由物業管理公司管理的其它事項;

  11. 12. 13.第三條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日止。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1.與物業管理公司議定年度管理計劃、年度費用概預算、決算報告;

  2.對乙方的管理實施監督檢查,每年全面進行一次考核評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管理失誤,經市政府物業管理主管部門認定,有權終止合同;

  3.委托乙方對違反物業管理法規政策及業主公約的行為進行處理:包括責令停止違章行為、要求賠償經濟損失及支付違約金、對無故不繳、交有關費用或拒不改正違章行為的 責任人采取停水、停電、。等催繳催改措施;

  4.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內按規定向乙方提供經營性商業用房 平方米,由乙方按每月每平方米元標準出租經營,其收入按法規政策規定用于補貼本物業維護管理費用。

  5.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內按政府規定向乙方提供管理用房 平方米(其中辦公用房 平方米,員工宿舍 平方米,其它用房 平方米),由乙方按下列第 項使用:①無償使用。 ②按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積元的標準租用。

  6.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一日內按規定向乙方提供本物業所有的物業及物業管理檔案、資料(工程建設竣工資料、住用戶資料、。),并在乙方管理期滿時予以收回;

  7.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規定內容所進行的管理和經營活動;

  8.負責處理非乙方原因而產生的各種糾紛;

  9.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

  10.法規政策規定由甲方承擔的其他責任。

  11.1.第五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及本合同的規定,制訂該物業的各項管理辦法、規章制度、實施細則,自主開展各項管理經營活動,但不得損害大多數業主(住用戶)的合法權益,獲取不當利益。

  2.遵照國家、地方物業管理服務收費規定,按物業管理的服務項目、服務內容。服務深度,測算物業管理服務收費標準,并向甲方提供測算依據,嚴格按合同規定的收費標準收取,不得擅自加價,不得只收費不服務或多收費少服務。

  3.負責編制房屋及附屬設施、設備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和大中修方案,經雙方議定后由乙方組織實施。

  4.有權依照法規政策、本合同和業主公約的規定對違反業主公約和物業管理法規政策的行為進行處理;

  5.有權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并支付費用、但不得將整體管理責任及利益轉讓給其他人或單位,不得將重要專項業務承包給個人;

  6.接受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及有關政府部門的監督、指導,并接受甲方和業主的監督;

  7.至少每3個月向全體業主張榜公布一次管理費用收支賬民主。

  8.對本物業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變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業內改擴建完善配套項目,須報甲方和有關部門批準后方可實施;

  9.建立本物業的物業管理檔案并負責及時記載有關變更情況;

  10.開展有效的社區文化活動和便民服務工作;

  11.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必須向甲方移交原委托管理的全部物業及其各類管理檔案、財務等資料;移交本物業的公共財產,包括用管理費、公共收入積累形成的資產;對本物業的管理財務狀況進行財務審計,甲方有權指定專業審計機構。

  12.不承擔對業主及非業主使用人的人身、財產的保管保險義務(另有,專門合同規定 除外)。

  第六條 管理目標乙方根據甲方的委托管理事項制定出本物業“管理分項標準”(各項維修、養護和管理的工作標準和考核標準),與甲方協商同意后作為本合同的必備附件。乙方承諾,在本合同生效后年內達到的管理標準;年內達到管理標準,并獲得政府主管部門頒發的證書。

  第七條 管理服務費用l·本物業的管理服務費按下列第 項執行: ①按政府規定的標準向業主(住用戶)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積 元②按雙方協商的標準向業主(住用戶)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積 元; ③由甲方按統一標準直接支付給乙方,即每年(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積 元;支付期限: ;方式:; ④ . 2.管理服務費標準的調整按下列第 項執行: ①按政府規定的標準調整; ②按每年 %的幅度上調; ③按每年 %的幅度下調;④按每年當地政府公布的物價漲跌幅度調整; ⑤按雙方議定的標準調整; ③ .3.乙方對物業產權人、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的維修養護,及其他特約服務,采取成本核算方式,按實際發生費用計收;但甲方有權對乙方的上述收費項目及標準進行審核和監督。

  4.房屋建筑(本體)的共同部位及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與更新改造,由乙方提出方案,經雙方議定后實施,所需經費按規定在房屋本體維修基金中支付。房屋本體維修基金的收取執行市政府物業管理主管部門的指導標準。甲方有義務督促業主繳交上述基金并配合維護。

  5.本物業的公用設施專用基金共計 元,由甲方負責在 時間內按法規政策的規定到位,以保障本物業的公用配套設施的更新改造及重大維護費用。

  6.乙方在接管本物業中發生的前期管理費用 元,按下列第 項執行: ①由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內向乙方支付; ②由乙方承擔; ③在 費用中支付; ④ .7.因甲方責任而造成的物業空置并產生的管理費用,按下列第 項執行: ①由甲方承擔全部空置物業的管理成本費用,即每平方米建筑面積每月 元;②由甲方承擔上述管理成本費用的 %; ③ .第八條 獎懲措施1.乙方全面完成合同規定的各項管理目標,甲方分別下列情況,對乙方進行獎勵; ①②2.乙方未完成合同規定的各項管理目標,甲方分別下列情況,對乙方進行處罰: ①②3.合同期滿后,乙方可參加甲方的管理招投標并在同等條件下優先獲得管理權,但根據法規政策或主管部門規定被取消投標資格或優先管理資格的除外。乙方全部完成合同責任并管理成績優秀,多數業主反映良好,可以不參加招投標而直接續訂合同。

  第九條違約責任1.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完成規定管理目標或直接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相應補償;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限期整改,并有權終止合同。

  2.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能完成管理目標或直接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相應補償。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并有權終止合同。

  3.因甲方房屋建筑或設施設備質量或安裝技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擔責任并負責善后處理。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當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擔責任并負責善后處理。(產生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有關部門的鑒定結論為準)

  4.甲、乙雙方如有采取不正當競爭手段而取得管理權或致使對方失去管理權,或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應當承擔全部責任。

  5. 6.第十條 其他事項1.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修訂更改或補充,以書面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合同規定的管理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雙方如續訂合同,應在該合同期滿六個月前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3.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并按有關法規政策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4.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提請物業管理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的,提交深圳市仲裁委員會依法裁決。

  5.本合同之附件均為合同有效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項,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

  6.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共一頁,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備案)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8. 9.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20__年 __月 __日

寧夏市物業服務合同 篇24

  甲方: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維護小區廣大業主的共同利益,嚴格遵照小區紅線內設計規劃的各項要求,保證小區的正常秩序,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甲乙雙方一致同意就南湖雅園小區商業門面事宜簽訂如下協議:

  第一條:乙方權利

  一、乙方可以在自已購買或租賃的地點進行辦公或經營,同時在劃定的范圍內張貼自已公司的形象標志,同時發放自已公司的宣傳資料、介紹自已公司的業務。

  二、乙方有權向甲方提出關于水、電方面使用的正當要求。但必須按時交納水、電費及物業管理費。

  三、乙方享有在辦理手續等方面的優先權,在同等情況下,甲方應當先行辦理乙方公司事宜。

  第二條:乙方義務

  一、乙方向甲方出具公司資質、營業執照和稅務登記證以及房屋產權證、土地證或房屋租賃合同原件并提供復印件以供甲方公司備案。

  二、乙方委派現場代表開具公司法人代表委托書,授予期全權代表本協議所涉及的各項事宜。

  三、乙方有義務在裝修時按照行業標準對排污、排煙和噪聲進行技術處理,不得影響小區其它業主的正常生活。若有業主投訴,且確實存在必須配合整改。

  四、物業管理費的收取辦法與標準及供電協議。

  1、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從20xx年11月08日起交納商鋪的'物業管理費,此門面面積為800平方,物業管理費標準為1.50元/平方。20xx年每月物業管理費為1000元,預交一個月。乙方交納安全用電保證金5000元,電費為1.30元/度,按月交納。

  2、乙方每月五日之前帶現金到物業辦公室財務處同時交納下月物業管理費及當月電費,逾期不交電費或物業管理費甲方有權立即停止供電及相關服務。

  五、乙方工作人員必須遵守《小區人員管理規定》,文明經營,不得騷擾和影響其他業主正常生活,在經營過程中,不得損壞公共設施、設備。垃圾按服務處指定的時間從指定的通道運到指定地點。

  六、經營過程中,乙方須指派專人負責治安工作,嚴密巡視,防止案件發生,發現情況及時向甲方報告并酌情現場處理。

  七、乙方須加強消防安全工作,每戶根據經營場所的實際面積不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及其實施細則。配備消防器材,并設置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保持防火門、防火卷簾、消防安全疏散標志、應急照明燈、機械排煙送風、火災事故廣播等設施處于正常狀態。同時注意安全用電,不得使用高負荷電熱絲、大功率電爐等電熱器件,由此引發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負責。

  八、乙方須加強內部管理,不得使用三無人員,同時政府規定須持證上崗的工種,工作人員須證件齊全,工作人員只能在規定的范圍內逗留、作業,違者服務處有權將人員請出小區。

  第三條:甲方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須根據《小區管理規定》、《武漢市物業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和制度對乙方在小區范圍內經營場所的水、電實施統一管理。

  二、甲方應制定監管制度,成立監管巡視隊,對小區范圍內的經營場所的水、電實行全方位的監管和服務。

  三、在監管過程中,甲方如發現乙方人員有違規、違章時,其監管人員有權在現場予以制止。乙方人員如有不服從管理的行為,則甲方有權采取強制糾正措施,并責令乙方限期整改,整改不力者,甲方有權追究乙方責任。

  四、甲方在執行監管過程中,必須堅持原則,秉公辦理,不得收受禮品現金、不得徇私舞弊。一經投訴并被認定為事實者,甲方將對當事人予以經濟、行政處罰直至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五、甲方須建立監管人員管理制度,預防監管人員濫用監管權利,保障乙方正常且符合規定的用水、用電及其它各項正當要求。

  六、甲方工作人員應在規章制度規定的范圍內,配合乙方,保障乙方的權利。

  七、如乙方有油煙擾民、噪音擾民(如:音響、KTV、供電、供水、制冷等設施)、污水漫溢(下水管道堵塞導致污水外溢與幸福滿灣香餐廳輪流疏通處理)等情況發生,導致業主投訴,甲方有權立即停止與投訴有關的服務,甚至停止所有服務。

  八、如乙方進行裝修或對經營用房進行改造,必須到物業管理處辦理相關手續(按物業管理處的《裝修管理協議》統一辦理),否則甲方有權終止此協議。

  第四條:違約責任

  一、甲方有關人員違反第三條中相關條款者,一經查實,視其情節輕重,甲方將給與經濟、行政處罰,情節嚴重者,提交司法機關處理。

  二、乙方人員違反第二條中相關條款者,甲方將視情節輕重,采取說服教育、拒絕進入小區、扣除保證金、停止相關服務(包括配套設施的使用),直至提交相關執法部門處理。

  第五條:辦議生效

  本協議一式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如有異議可以補充協議方式予以補充。蜂巢物業管理網收集整理。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寧夏市物業服務合同 篇25

  委托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托方(以下簡稱乙方):

  為積極推行學校后勤服務社會化,根據即墨市教體局相關文件規定,根據《物業管理條例》和有關法律、法規,甲方委托乙方對龍泉中學的部分物業(以下簡稱本物業)實施物業管理工作,并就物業服務工作的有關事宜,本著自愿、平等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訂立本協議。

  一、乙方為甲方安排以下六名工作人員:保潔人員四人,保安人員一人,水電工一人,其具體工作及職責見以下條款;甲方按照每人每年18100.00元人民幣支付給乙方,具體支付方式由雙方協定。乙方應提供合法發票。

  二、物業保潔服務范圍、標準及要求(乙方):

  1. 學校樓內衛生間、接待室的衛生保潔。

  2.墻壁、樓梯扶手、地面、尿池等確保時時潔凈(無污跡,無垃圾,地面無水漬垃圾,墻面無蜘蛛網),滅蚊,蠅,蛆。

  3.定期消毒,每季度對校內公共區域殺菌一次。

  4.遇到衛生大掃除、會議或上級檢查要按學校安排及時完成衛生清掃任務。

  5.由乙方安排四名保潔人員在工作日上班,按照雙方商定的時間和清潔次數進行工作。

  三、保安(校警)人員職責及要求(乙方)

  1. 文明執勤。上崗時必須身穿保安制服,按規定佩戴保安標志和隨帶保安警具,儀容端莊,依法文明執勤、按章辦事、嚴格遵守學校規章制度。

  2. 堅守崗位。在學生上、放學及就餐時段,保安要在學校規定的位置站崗執勤,嚴格堅守校門口及校園周邊動向,及時有效疏導交通,確保校門口及周邊暢通無阻。

  執勤時間早6:40分——7:30(學生上學時間段)中午11:40——12:20下午4:30——4:50(放學時間)必須佩帶警械在校門口執勤,以保證校內師生安全。

  3. 嚴格作息。保安人員要嚴格做到上班時段不空崗、不離崗、電話聯系暢通,及時填寫交接班記錄。

  4. 講好衛生。保安人員要保持值班室內干凈整潔,做到節約用水用電,避免各類安全隱患的發生;同時要搞好大門口的衛生工作,如遇下雪天氣,及時清雪揚沙,確保師生上下班安全。

  5.保安人員要聽從學校有關管理人員的指揮,要與傳達人員團結合作,密切配合,不得自以為是、鬧不團結。

  6.由乙方安排一名保安人員在工作日上班。遇有重大活動,此保安也應上崗。

  四、水電工職責(乙方):

  1.由乙方安排水電工一名,在甲方有此類活時到校工作。

  2.甲方需水電工時,需提前通知乙方或直接通知水電工;水電工應按甲方要求按時到校工作。

  3.水電工應服從甲方所做的工作安排。不得以任何借口不出工或不積極工作。.

  五、甲方職責:

  1.甲方應為乙方工作人員提供必要的工作環境和條件。

  2.甲方應對乙方的工作給予必要的支持和指導。

  3.應按雙方約定時間向乙方支付物業服務費。

  六、違約責任

  1.合同履行期間,物業公司必須按照學校要求配齊保安,對人員進行崗前培訓,統一著裝,衣著整潔,文明服務。

  2.物業公司人員在服務過程中因態度惡劣引起師生不滿或造成惡劣影響的,校內領導在調查真相后有權責令物業公司換人。

  3.物業公司人員在服務過程中造成校內物品設施損壞的按情節給予補償,有故意行為的按物品價格1.5-2倍賠償。

  4.甲乙任何一方在簽訂合同期間不得擅自解除合同。若確需要依法終止合同,應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主動終止合同要給對方所造成的損失給予補償。

  七、在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對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八、本合同未約定的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九、本合同執行時間為20__年12月20日至20__年12月19日。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20__ 年12月 19 日

寧夏市物業服務合同 篇26

  委托方(甲方) :

  受委托方(乙方):

  合同編號: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本合同當事人

  1.1委托方 (以下簡稱甲方):

  名稱: 商鋪編號:

  1.2受委托方(以下簡稱乙方):

  名稱:

  物業管理資質等級證書編號:

  1.3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方同意乙方為 號樓 層 號鋪位提供物業管理服務,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物業管理區域基本情況

  2.1物業名稱:筠連匯鑫廣場

  2.2物業類型:商業(住宅配套);

  2.3座落位置: 號樓 層 號鋪位

  2.4甲方商鋪建筑面積: 平方米

  其中:甲方商鋪內建筑面積 平方米;甲方商鋪公攤建筑面積: 平方米

  第二章 乙方提供的物業服務內容

  第一條 委托管理事項

  1.1 該房屋建筑本體共用部位(樓蓋、屋頂、梁、柱、內外墻體和基礎等承重結構部位、外墻面、樓梯問、走廊通道、門廳、設備機房、)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1.2 該房屋建筑本體共用設施設備(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煙囪、共用照明、天線、中央空調、暖氣干線、供暖鍋爐房、加壓供水設備、配電系統、樓內消防設施設備、電梯、中水系統等)的維修、養護、管理和運行服務。

  1.3 本物業規劃內附屬物業管理范圍的市政公用設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溝渠、池、井、綠化、室外泵房、路燈、自行車房棚、停車場)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1.4 本物業規劃內的附屬配套服務設施(網球場、游泳池、商業網點)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1.5公共環境(包括公共場地、房屋建筑物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

  1.6 維持物業區域內停車場車輛行駛、停放秩序。

  1.7 配合和協助當地公安機關進行安全監控和巡視等保安工作(但不含人身、財產保險保管責任)。

  1.8 消防設備設施維護管理 。

  1.9 自動扶梯、電梯、供水、供電等設備設施的運行和日常維護管理。

  1.10房屋裝飾裝修管理服務。

  1.11法規和政策規定及授權由物業管理公司管理的其它事項。

  第三章 物業服務質量

  第一條 乙方提供的物業服務質量參照原宜賓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發布的《宜賓市住宅物業管理服務標準》

  第四章 物業服務費用

  第一條 物業服務及中央空調使用等費用的收取

  1.1甲方支付本合同任何費用以人民幣支付,物業服務費由甲方按下列標準向乙方按季度繳納,物業服務費為含稅費用。

  甲方應在每年 月 日前向乙方交納物業服務費(按房屋建筑面積計算,建筑面積包括商鋪內建筑面積加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筑面積。) 甲方應交費面積為 平方米;水、電、燃氣等費用由使用人直接向收費單位繳納。物業服務費及垃圾清運費用金額如下:

  1.3物業服務費用支出包括以下部分:

  ( 1 )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和按規定提取的其他費用等;

  ( 2 )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費用;

  ( 3 )物業管理區域清潔衛生費用;

  ( 4 )物業管理區域綠化維護費用;

  ( 5 )物業管理區域秩序維護費用;

  ( 6 )辦公費用;

  ( 7 )物業管理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 8 )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

  ( 9 )物業管理企業的利潤;

  ( 10 )法定稅費;

  ( 11 )經甲方同意的其它費用。

  第二條 甲方房屋的自用部位,自用設備及設施的維修養護,由甲方自行負責。

  第三條 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大、中修和更新改造費用從專項維修資金支出。

  第五章 雙方權利義務

  第一條 甲方權利義務

  1.1按時按標準繳付合同與合同補充協議中所規定的各項費用。

  1.2監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實施情況。

  1.3不得在物業內存放易燃易爆、腐蝕等危險品或違禁物品。

  1.4裝修及改造

  甲方可對所使用的物業進行裝修或改造,但須提前七個工作日向乙方申請,并提交書面裝修設計方案和施工方案,在經乙方同意,辦理相關手續并交納相關費用后,方可進行。在施工過程中,甲方需遵守物業的有關管理規定,乙方有權對甲方的裝修、改造等過程進行監督和管理。甲方應對裝修、改造過程中可能給乙方或任何第三方造成的任何損害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1.5 甲方及時向乙方提供使用物業內的各類圖紙,含裝修改造圖,電路圖,上下水改造圖,廣告審批圖,消防改造審批手續等,以上各類圖紙以甲方使用此物業7日內交給乙方。

  1.6及時與乙方溝通本合同執行期間所發生的其他問題。

  1.7由于甲方的原因造成的火災、爆炸、商街內各種管道及設施以及其它任何地方的漏水、漏電等事故而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均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1.8協助乙方作好物業管理區域內的物業管理工作。

  1.9裝修施工中其他管理事項按照物業管理公司制定的《裝修手冊》管理規定的條款執行。

  第二條 乙方權利義務

  2.1根據甲方的授權和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在本物業區域內提供第二章物業管理服務;

  2.2有權要求甲方及甲方所屬員工配合乙方的管理服務行為;

  2.3向甲方收取物業服務費;

  2.4對甲方及其所屬員工違反《業主臨時公約》和物業管理制度的行為,有權根據情節輕重,采取勸阻、制止、報警等措施;

  2.5乙方的工作人員因維修、檢查、安裝等需要,進入甲方租賃物業時,應預先通知甲方。

  如發生火災或迅速蔓延危害第三方的緊急情況時,乙方來不及預先通知甲方時,也可直接進入甲方物業處理緊急情況,但事后應向甲方說明理由。上述情況發生時,甲方應大力協助乙方采取應急措施。

  2.6有權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但不得將物業的整體管理委托給第三方;

  2.7由于不可抗力的情況而影響商街內任何設施的正常運轉時,乙方不承擔甲方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2.8維護停車場的車輛行駛停放秩序,提示車主妥善保管自己的貴重物品,以及嚴格遵守交通安全法規及道路安全行駛規定。

  2.9對本物業的公共設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變使用功能,如需擴建或完善配套項目,須與甲方協商后報有關部門批準方可實施。

  第六章 合同期限

  第一條 委托管理期限為 ;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合同期限未滿,但在業主委員會成立后,由業主委員會與所選聘的物業公司簽訂的物業服務合同生效時,本合同自動終止。合同期限已滿,但業主委員會未成立,本合同順延。

  第七章 合同解除和終止的約定

  第一條 本合同期滿,乙方有權決定不再接受委托,但應提前一個月書面告知甲方。 第二條 由于不可抗力的情況而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時,本合同自行終止。雙方不得向對方提出賠償。

  第八章 違約責任

  第一條 因甲方違約導致乙方不能提供約定服務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內解決,逾期未解決且嚴重違約的,乙方有權采取法律手段解決。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經濟賠償。

  第二條 乙方未能按照約定提供服務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三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四條 甲方逾期交納物業服務費的,乙方向甲方發出繳費通知單,乙方可以從欠費之日起每日按應繳費用1‰加收滯納金。超過30天不繳費的,乙方有權通過法律程序追繳。

  第五條 任何一方無正當理由提前解除合同的,應按提前的天數向對方支付違約金(每天每建筑平米 元);由于解除合同造成的經濟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還應給予賠償。

  第六條 為維護公眾、業主、物業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預見情況或發生突發事件下,如發生煤氣泄漏、漏電、火災、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協助公安機關執行任務等情況,乙方因采取緊急避險措施造成財產損失的,以及不可抗力造成損失的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賠償。

  第七條 甲,乙雙方同意在租賃期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終止,但乙方需退還甲方已經提前支付的相關費用。①該房屋占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非因甲方過錯原因而依法被政府提前收回的;②該房屋因社會公共利益或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征用或拆遷的。

  第九章 商鋪移交及核驗

  第一條 租用用戶在辦理租賃手續時,甲乙雙方應對現有房屋、裝修、門窗及各項自用和共用設備設施的狀態進行查驗并確認后,方可到開發商或開發商指定地點辦理相關手續。

  第二條 租用用戶在解除租賃合同,并不再續簽時,應先到乙方客服中心辦理本合同解除手續,并辦理商鋪物品移交及核驗手續后方可到開發商或開發商指定地點辦理其他相關事宜。

  第三條 租賃合同解除時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進行移交和核驗工作,移交和核驗手續應包括下列內容:

  3.1商鋪鑰匙。

  3.2商鋪內共用及自用設備設施現狀與交房時的狀態進行核驗,如與交房時有改動,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恢復到交房時的標準狀態。

  3.3其他應予以移交和核驗的項目。

  第十章 附則

  第一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甲、乙雙方同意依法向物業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但甲方拖欠物業服務費用的,乙方可以直接按照有關規定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

  第三條 本合同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簽字人簽署并蓋章后生效;乙方為自然人,以自然人或授權人簽字后生效。

  第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確定。

  委托方(甲方):

  (蓋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受委托方(乙方):

  (蓋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寧夏市物業服務合同 篇27

  第一章總則

  第1條本合同當事人

  委托方(以下簡稱甲方):

  名稱:

  代表人:

  聯系電話:

  受委托方(以下簡稱乙方):

  企業名稱: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根據《物權法》、《山東省物業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在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乙雙方就伴海山莊物業服務事項達成共識并訂立本合同。

  第2條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類型:別墅、連體住宅

  座落位置:日照市山海天旅游度假區山海天路北。

  占地面積:62504.2平方米。

  建筑面積:約34000平方米。

  第3條乙方提供服務的受益人為本物業區域內的全體業主和使用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使用人均應履行本合同,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二章委托管理事項

  第4條本物業小區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第5條本物業小區共用設備的維修、養護、運行和管理。

  第6條公用設施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第7條附屬配套建筑和設施及構筑物的維修、養護與管理。包括:物業管理辦公經營用房、文化體育娛樂場所及設施、配電房等。

  第8條公共綠地、公共場所內的花木、公共場所內的建筑小品的養護與管理。庭院內的綠地、花木可以應業主要求給予適當管理。

  第9條公共環境衛生管理。包括:公共場所、場地的清掃保潔及垃圾的收集。

  第10條協助公安部門維護小區公共秩序。

  第11條進一步完善物業檔案管理。

  第12條按照《維修基金管理使用辦法》的規定做好小區維修基金利息及維修資金的管理和使用工作。

  第13條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的維修可以委托乙方實施,但委托方要承擔一切費用。

  第14條規勸制止業主、使用人違反《伴海山莊管理規約》和業主委員會決議及物業管理有關規定的行為。

  第三章委托管理期限

  第15條委托管理期限為二年。自二〇一〇年九月一日起至二〇一二年八月三十一日止。

  第四章雙方權利和義務

  第16條甲方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權利

  1、代表和維護業主、使用人的合法權益;

  2、根據業主大會的決議與物業管理企業簽訂物業服務合同;

  3、監督業主、使用人遵守《伴海山莊管理規約》及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決議和物業管理有關規定;

  4、檢查監督乙方物業管理工作的實施及制度的執行情況;

  5、審議乙方提出的物業管理服務年度計劃、維修財務預算及決算;

  6、查閱本小區物業檔案資料(與物業公司內部管理有關的資料除外);

  7、向業主籌集或續籌維修資金,審定維修基金的使用情況;

  8、監督公共建筑、共用設施設備和物業管理辦公用房及經營用房的使用情況。

  (二)甲方義務

  1、聽取業主、使用人的意見和建議,并及時將業主、使用人的意見和建議反饋給乙方;

  2、保證業主、使用人遵守、執行物業管理有關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遵守《伴海山莊管理規約》及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決議和小區物業管理制度,按時交納物業管理服務費及其他費用;

  3、協助乙方開展物業管理工作,完成和實現物業管理各項管理目標;

  4、當業主、使用人不按規定繳納物業管理服務費時,協助乙方催交;

  5、協助乙方搞好社區文化和社區服務工作。

  第17條乙方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的'權利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本合同有關約定制定物業管理實施方案并實施管理;

  2、編制物業管理年度管理計劃、編制維修基金使用計劃及預決算報告;

  3、編制共用設施設備大修、中修、更新、改造方案;

  4、依照本合同和市物價局核發的收費許可證收取物業管理服務費;

  5、負責物業管理檔案資料;

  6、規勸制止業主、使用人違反物業管理規定及《伴海山莊管理規約》的行為;

  7、有選聘專業公司承擔專項工程的權力;但不得將物業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人;

  8、當業主、使用人裝修房屋時,與其簽訂《房屋裝飾裝修管理協議》,并按有關規定進行管理;

  9、依法向業主、使用人追繳欠交的物業管理服務費。

  (二)乙方的義務

  1、履行本物業服務合同并依法經營;

  2、接受業主委員會和業主、使用人的監督;

  3、接受物業行政主管部門的監督、指導;

  4、對本物業的公共配套設施不得擅自占用或改變使用功能。如需擴建或完善配套項目,須經甲方同意并報有關部門批準后方可實施;

  5、在條件成熟的情況下定時向業主公布維修基金及其利息使用管理情況;

  6、向業主、使用人提供優良生活工作環境,搞好社區文化和社區服務;

  7、發現違法行為要及時制止并向政府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報告;

  8、定期對房屋設施設備狀況進行檢查,及時排除不安全隱患和險情;

  9、物業服務合同終止物業服務企業退出時按照《物業管理條例》規定的內容向甲方移交相關資料和設施設備。

  第五章物業管理服務質量及標準

  第18條依據國家、山東省和日照市有關規定,制定本物業管理服務質量及標準。具體內容如下:

  (一)房屋及共用設備管理

  1、小區園區、房屋幢號、戶號有明顯標志,設有引導方向平面圖、指路牌和引導牌。

  2、物業管理人員按要求經過專業培訓,持證上崗。

  3、進一步完善房屋檔案資料,包括按幢、戶立檔,設備圖紙、檔案資料齊全,設備臺帳記錄清晰,便于查閱。

  (二)共用設施管理

  1、小區內公共配套服務設施完好,并按原設計用途使用。

  2、公共照明設施設備齊全,運行正常。

  3、保持道路暢通。

  4、污水排放暢通,溝道無積水。

  5、危險部位標志明顯。

  (三)綠化及養護管理

  綠化有專人養護和管理,對綠地、花木等定期澆水、施肥、除蟲、修剪、清除枯葉。

  (四)環境衛生管理

  1、小區內環衛設施完善,設有果皮箱、垃圾箱等保潔設施。

  2、道路、公共綠地、公用場地,保持清潔。

  3、雪后及時掃凈小區內道路積雪;雨后及時清理污水。

  4、公共場所發現亂堆、亂放、亂貼、亂畫現象及時制止或處理。

  5、發現小區內有亂搭亂建的現象及時勸阻。

  (五)社區秩序維護

  1、小區內實行24小時值班巡邏制度;嚴禁脫崗。

  2、值班人員統一著裝,熟悉轄區情況,工作規范,責任到人,相片公示,有值班巡邏記錄,各項管理措施落實。

  3、進一步完善小區內的監控工作,監控設備完好,監控畫面盡量保持清晰;無特殊情況監控資料7天有效。設施設備的完善、改造或更新,需要動用維修基金的按照以上相關條款執行。

  (六)消防

  1、消防系統標志明顯,設備完好,可隨時啟用。

  2、配備兼職消防管理人員。

  (七)公共文體娛樂場所原則上僅對小區業主及物業使用人開放。

  第六章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第19條物業管理服務費

  (一)依照日照市物價局的批復,住宅房屋,乙方按業主房產建筑面積每月每平方米0、70元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

  (二)業主轉讓物業時,須交清轉讓前的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第20條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和更新費用,按國家有關文件執行。

  第七章違約責任

  第21條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十六條甲方義務的約定,使乙方未完成規定管理目標,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限期解決。

  第22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約定,未按合同約定標準管理物業,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

  第23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六章的約定,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清退。

  第24條乙方不按規定和甲方審定的計劃使用維修基金,或將維修基金利息挪作他用的,甲方有權制止。

  第八章附則

  第25條本合同期滿前二個月甲乙雙方應就續簽合同事宜進行協商。

  第26條雙方可以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補充,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但是補充協議須經業主大會討論通過并經甲乙雙方共同簽字蓋章后才具有法律效力。

  第27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報物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28條本合同在執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報請物業主管部門進行調解,調解不成功時雙方同意:

  (一)由日照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29條其他約定:

  1、加強對建筑垃圾的管理工作。

  2、為維護公眾、業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預見情況下,如發生燃氣泄漏、漏電、火災、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協助公安機關執行任務等突發事件,或因自然災害、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業主、使用人人身傷害、死亡和財產損失的,甲乙雙方均不承擔責任。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

  代表人: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

  代表人: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寧夏市物業服務合同 篇28

  委托方: (以下簡稱甲方)

  地 址:

  受托方:

  地 址: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方將第二條物業類型 委托于乙方實行物業管理,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物業基本情況

  一、物業類型:

  物業類型:

  座落位置:

  建筑面積:

  第三條 乙方提供服務的受益人為 ,本物業的受益人 應對履行本合同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二章 委托管理事項

  第四條 營業大樓室內公共環境保潔。

  第五條 交通與車輛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六條 辦公大樓的安全保衛,即防火、防盜、防搶劫,包括消防安全監控、巡視、門崗執勤。

  第七條 辦公大樓的水電及設備維護保養,管理操作。

  第三章 委托管理期限

  第八條 委托管理期限為壹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章 雙方權利義務

  第九條 甲方權利義務

  1、依法享有所有物業的各項權利;

  2、審定乙方擬定的物業管理制度;

  3、檢查監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實施及制度的執行情況;

  4、審定乙方提出的物業管理服務年度計劃;

  5、協調、處理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管理遺留問題;

  6、甲方根據乙方工作人員的工作表現情況,有權要求乙方隨時更換人員,以滿足甲方的物業管理需要。

  第十條 乙方權利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合同的約定,及時制訂物業管理制度,提交甲方審議、嚴格按管理制度執行;

  2、接受甲方的審議、考核評定和監督,會同甲方每月做一次服務質量調查;

  3、向甲方告知物業使用的有關規定;

  4、對本物業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變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業內改、擴建或完善配套項目,須與甲方協商后報有關部門批準方可實施;

  5、在本合同第二章委托管理事項內履行自己的義務。

  第五章 物業管理服務質量

  第十一條 乙方須按下列約定實現目標管理。

  1、房屋外觀: ;

  2、交通秩序: ;

  3、安全管理: ;

  4、公共環境: ;

  5、保潔: ;

  6、水電管理: ;

  7、甲方對乙方的滿意率達到: 。

  第六章 物業管理人員的安排

  乙方為了滿足甲方的物業管理要求,必須配備如下人員:

  1、安管人員: 名;

  2、保潔人員: 名;

  3、水 電 工: 名;

  第七章 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第十二條 甲方按時向乙方支付物業服務費,物業服務費按 / 元/平方米,共計 元(¥ 元/月)標準支付。甲方應在每月月底收到乙方發票十個工作日內將物業服務費轉入乙方帳戶。

  第十三條 乙方必須嚴格按照規定執行收費標準,不準擅自抬高管理費和亂收費(但如遇國家及區政府對職工最低工資標準進行調整,甲方的物業服務費應進行相應的調整)。

  第十四條 其他服務性收費由乙方與甲方協商。

  第八章 違約責任

  第十五條 甲方按時將服務費用支付給乙方,超過20個工作日沒支付乙方費用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經濟賠償。

  第十六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章及附件的約定,未能達到約定的管理目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權扣付服務費及至終止合同,乙方應支付甲方兩個月的物業服務費作為補償;造成甲方其它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十七條 甲乙雙方任一方無法律依據提前終止合同的,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應給予經濟賠償。

  第九章 附則

  第十八條 雙方約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10 工作日內,根據甲方委托管理事項,辦理完交接驗收手續。

  第十九條 本合同合同期滿后,若雙方未續簽合同又未提出書面終止服務,本合同則自行續展一年。若一方決定不再與對方續簽合同,應當至少提前2個月書面通知對方,以便對方做相應的安排,不提前通知對方的應當支付對方兩個月的物業服務費作為補償。

  第二十條 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補充,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宜,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正本 四 頁,附件 四 頁,共 八 頁,一式叁份,甲方執兩份,乙方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條 因房屋建筑質量、設備設施質量或安裝技術等原因,達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擔責任并作善后處理。產生質量的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門的鑒定為準。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或報請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進行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雙方同意向桂林市七星區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五條 乙方應遵守物業管理條例和甲方的約定,認真做好進出車輛及人員管理,應確保辦公大樓的公共秩序和財產安全。

  第二十六條 乙方對大樓管理的同時,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寧夏市物業服務合同 篇29

  甲 方:

  法定代表人:

  住 所 地: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住 所 地:

  企業資質:

  證 號:

  根據《合同法》、《物業管理條例》、《前期物業管理招標投標管理暫行辦法》以及相關的法律法規,通過招標方式,甲方選聘乙方,為 (項目名稱) 提供前期物業服務。雙方在公平、自愿、誠信的基礎上,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雙方信守。

  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名稱: 物業類型:

  坐落位置: 建筑面積:

  合同期限: 物業承接查驗 年 月 日 至本小區業主大會成立,重新選聘物業服務企業簽訂服務合同生效時止。

  第一條 物業服務內容

  1、物業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

  2、物業共用設施的運行、維修、養護;

  3、物業共用部位和相關場地的清潔衛生,垃圾收集、清運及雨、污水管道的暢通。

  4、公共綠化的養護;

  5、公共秩序維護,安全防范事項的協助;

  6、裝飾裝修的管理服務;

  7、車輛停放場地環境衛生維護;

  8、物業檔案資料管理;

  9、為管理區域內的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提供以下物業有償服務:

  業主物業專有部位維護維修服務,業主物業專有設施的維護維修服務、室內清潔衛生,家政服務,車輛停保管服務等有償服務。有償服務的內容、服務標準、收費標準,乙方與接受有償服務人另行約定。

  第二條 物業服務質量與標準

  按《德市發改物價[20]25號》綿陽市普通住宅物業服務等級標準一級提供物業服務。

  第三條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在 年 月 日提供能直接投入使用的位于本小區物業服務辦公用房 m2,

  位于本小區保安備勤用房 m2,位于本小區值班崗亭 個。物業服務辦公用房、值班崗亭屬全體業主所有,乙方無償使用,但不得改變其使用性質;

  2、甲方交付的建設工程質量符合國家規定的標準,并按照建設部《房屋建設工程質量保修辦法》的規定承擔保修責任,履行保修義務;

  3、甲方交付的設施設備質量和安裝質量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及標準,其質量保修期自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圍不低于國家相關規定;

  4、未進行竣工驗收或竣工驗收不合格的項目,但又必須進行物業服務,經協商乙方承接此項目,但甲方應在約定的期限內盡快完善,此期間的責任人為甲方,乙方不承擔責任。造成損失甲方負責并承擔責任;

  5、因維修物業或公共利益,甲方確需臨時占用、挖掘本物業服務區域內場地、道路,應征得相關業主和乙方的同意;臨時占用、挖掘物業服務區域的場地、道路的,應在約定的時間內恢復原狀;

  6、制定《業主臨時管理規約》,在售房前將《業主臨時管理規約》向購房人明示,并予以說明;

  7、根據相關規定和本合同的約定按時足額支付空置房和未交付房屋的物業服務費用。

  第四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業主大會成立前,乙方應配合甲方制定本物業服務區域內物業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的使用、維護維修,公共秩序、環境衛生等方面的規章制度。乙方根據規章制度服務時,甲方、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應予必要的配合;

  2、準確轉達小區業主關于物業的意見和建議,及時向甲方反饋信息;

  3、乙方應及時向業主通告本物業服務區域內有關物業服務的重大事項,及時處理物業使用人的投訴。對物業使用人違反法規及規章使用物業的行為,有權制止或提請有關政府部門處理;

  4、乙方按本合同約定,對業主、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臨時管理規約》、違規違章使用物業及本合同的行為進行制止處理;

  5、乙方可以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服務,但不得將本物業的全部服務責任和義務轉讓給第三方;

  6、編制房屋建筑物、構筑物、設施、設備、綠化等的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和大、中修方案,報請相關部門批準后組織實施;

  7、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告知物業使用的有關規定及禁止行為;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裝修物業時,依法告知有關禁止、限制條件、訂立書面協議,并依法監督執行;

  8、乙方可以采取勸阻、警告、停水、停電、停止服務、要求停工等措施制止業主(住戶)違規使用物業、違規違約裝飾裝修行為。可以提請有關部門對于嚴重損害其他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利益,危及樓宇安全的行為進行處理;

  9、因維修物業或公共利益,乙方確需臨時占用、挖掘本物業服務區域內場地、道路,應征得相關業主和甲方的同意;臨時占用、挖掘物業服務區域的場地、道路的,應在約定的時間內恢復原狀;

  10、根據本合同的約定足額收取物業服務費用。

  第五條 以下情況,乙方不承擔責任

  1、因不可抗力導致物業服務服務中斷的;

  2、因業主或物業使用人對自己的財產保管不當、造成財產損失的;因第三方的原因造成業主和物業使用人財產損失的;

  3、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的約定,因其他原因造成業主財產損失、人身傷害的;

  4、因維修養護物業共同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需要,且事先已通知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暫時停水、停電、停氣、停止設施設備使用等造成損失的;

  5、非乙方的原因出現供水、供電、供氣、供熱(供冷)、通訊、有線電視及其他共用設施設備運行故障造成損失、人身傷害的;

  6、因緊急避險造成損失的。

  第六條 物業的承接查驗

  1、在物業承接驗收前十日,甲方向乙方移交全套工程竣工圖紙、小區(大廈)平面圖 、水、電、氣管網圖、隱蔽資料、技術資料、質量保修文件、開發文件、業主資料等與物業服務服務有關的資料:

  對于物業的共用部位,公共場地、共用設施設備,甲、乙方應進行查驗并簽訂確認書,作為界定各自在開發建設,物業服務方面承擔責任的依據;

  2、在物業承接驗收前十日,由甲方、建筑工程承包商、乙方三方組成移交驗收小組對承接驗收的具體事項進行磋商;

  3、建筑工程、設施設備存在的問題,由甲方責成工程承包商整改完善。整改完善后移交,質量保修期自驗收合格開始計算;

  4、供電、供氣、供水設備的試運行(調試)階段產生的費用由甲方負責。承接前發生的水、電、氣等費用由甲方負責;

  5、移交驗收過程中形成的文件為本合同的補充文件,具有本合同的同等效力;

  6、服務區域內綠化成活后符合移交條件再移交,移交前的養護費用(用水、勞務、補苗、除草、施肥、殺蟲等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七條 物業服務費用

  根據《綿陽市發改物價[20__]25號》《綿陽市普通住宅物業服務收費指導標準》一級,按物業建筑面積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物業服務費。

  1、電梯高層住宅: 元/平方米·月;營業用物業: 元/平方米·月;辦公用物業: 元/平方米·月;住宅改商用(辦公): 元/平方米·月;

  2、物業服務費不包括物業共有部位、公共場地、共用設施設備的大修、中修,設施設備改造費用。不包括園林建筑、園林配套設施設備、園林綠化更新費用。不包括業主物業專有部位、專有設施的維修維護費;不包括業主或物業使用人的人身、財產安全保護、保管費用。物業服務費自甲方通知乙方開始物業服務時起計算,甲方未出售的房屋其物業服務費由甲方支付,甲方若減免業主的物業費,其減免費由甲方支付。

  業主與物業使用人約定由物業使用人繳納物業服務費用,從其約定,業主負連帶繳納責任;業主與物業使用人之間的繳費約定,業主應及時書面告知乙方。

  3、乙方按上述標準收取物業服務服務費,并按合同約定的服務標準和內容提供服務,盈余和虧損由乙方享有和承擔;

  4、停車收費按政府有關規定向停車人收費:

  (1)車輛臨時停放場地使用費、服務費(輛):

  小型汽車:3、00元/次·輛;

  摩托車:1、00元/次·輛;

  電動車:1、00元/次·、輛;

  (2)公共場地業主(住戶)車輛停放場地使用費、服務費(輛):

  小型汽車:80元/月·輛;

  摩托車: 30元/月·輛;

  電動車:30元/月·輛;

  (3)地下停車場車位所有權(使用權)業主已購置的車輛停放服務費:

  小型汽車:40元/月·輛;

  5、樓宇、小區亮化光彩工程的電費,維修、維護費、技術改造更新及運行費用費由甲方支付;

  6、物業服務費主要用于以下開支:

  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

  物業共用部位和物業共用設施設備的運行養護費用;

  物業服務區域內的.清潔衛生費用;

  物業服務區域內的秩序維護費用;

  物業服務區域內的綠化養護費用;

  辦公費用;

  物業服務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法定稅費;

  物業服務企業的利潤。

  第八條 前期物業補償

  1、前期物業服務補償費計: ¥ 萬元,大寫:

  物業服務補償費主要用于:貼補新建管理處購置辦公設施及辦公用品、印刷前期物業服務資料及業主建立檔案、設置物業服務處的公示、公告欄、宣傳欄必備設施,前期人員的招聘培訓,服裝費,相關物業服務的各項維修工具和設備。

  支付方式:在甲方向乙方交房前30天一次性付給乙方。

  2、若甲方需乙方派工作人員特約服務,其工資由甲方支付,每月:人均按2500元計算,大寫:人民幣貳仟伍佰元整,含保險費用;

  支付方式:每月10日前支付上月工資。

  第九條 代收代繳費用

  1、依法與相關部門簽署有關委托收費的協議,乙方依據委托的收費標準及收費內容向收費對象收費;

  2、乙方收取業主繳納的各種代收費用必須按委托協議的約定向委托方繳納,乙方無權挪作他用,否則,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和賠償責任。

  3、 按總表計量繳費的水、電等費用按實際繳費金額全額分攤到用戶,向用戶收費, 不收取手續費。

  第十條 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規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2、甲方違反本合同第三條、第六條約定,由此給住戶、乙方、他人造成損失、人身傷害的,甲方承擔責任賠償損失;

  3、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和相關規定,拒絕或拖延履行物業保修義務,業主或物業使用人可以自行或委托乙方修復,費用及造成的損失和人身傷害責任由甲方承擔。

  4、甲方、業主或住戶違反本合同第七條、第九條的約定,未能及時足額繳納物業服務費和代收的相關費用,應按應繳費用總額的5%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并及時繳清應繳費用;

  業主(住戶)因拖欠應繳納的相關費用導致相關服務停止、影響其他業主的物業使用,拖欠繳費的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應承擔責任和賠償損失;

  5、乙方違反第二條、第四條的約定,根據《物業服務條例》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6、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擅自提高物業服務費用,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就超額部分有權拒絕交納,乙方已經收取的,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有權要求雙倍返還。

  第十一條 其它

  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補充約定,補充協議與本合同有沖突的,以本合同為準。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如因政府相關規定變動及市場價格的變化,按國家規定執行或雙方進行協商,簽訂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之附件均為合同組成部分。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3、甲方與物業買受人簽訂的物業買賣合同,應當包含本合同約定的內容,物業買受人簽訂物業買賣合同即為對本合同內容的承諾;

  4、業主可與物業使用人就本合同及《業主臨時管理規約》的權利義務進行約定,但物業使用人違反本合同及《業主臨時管理規約》約定的,業主應承擔連帶責任。業主轉讓或出租物業時,應書面通知乙方;

  5、物業項目保修期滿后的維修費用,大于伍佰元(包括伍佰元)在維修資金中支付、不足部分由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按所占物業份額比例分攤;

  6、供電、供氣、供熱(供冷)、通訊、有線電視等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責任按照《物業服務條例》第五十二條的規定和建設部第80號令《房屋建設工程質量保修辦法》的有關條款執行;

  7、小區內發生財物被盜、損毀、滅失(不包括自然損毀、滅失)等事故的責任明確如下:

  (1)小區公共設施、設備被盜、損毀由責任方承擔相應責任。由于使用不當或人為損壞造成的損失,由當事責任人承擔責任;

  (2)乙方協助維護小區公共秩序,對小區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財產、商業經營場所財產、辦公場地的財產不承擔保管和保險責任。不承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人身安全保護和保鏢責任。物業使用人可單獨委托乙方有償專項服務。雙方的權利義務另行約定;

  (3)小區內發生火災、盜竊等安全事故,乙方積極協助消防、公安等部門的工作;

  (4)小區業主車輛的防盜、防損管理,業主與乙方需另行簽訂有償管理服務協議,雙方的權利義務另行約定;

  8、本合同除附件外共6頁,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及房產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各執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合同爭議的解決:協商解決;協商未果,雙方一致同意由項目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10、乙方已按本合同的約定提供物業服務,因其他原因導致乙方的物業服務不能正常進行時,乙方可以終止本合同。

  11、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合同簽署地:綿陽市

  甲方: 乙方:

  代 表 人: 代 表 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寧夏市物業服務合同 篇30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物業管理條例》、《____市物業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本物業區域《業主公約》的約定,甲方通過招標、議標等方式選聘乙方,在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物業名稱)實施本物業區域的物業管理服務的相關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章物業管____區域概況

  第一條物業基本情況物業名稱:_________;物業類型:_________;座落位置:_________;占地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四至:東至:_________,南至:_________,西至:_________,北至:_________;其他:_________。

  第二條具體物業構成明細及所配置的共用設備設施明細詳見附件一和附件二。

  第二章委托服務事項

  第三條甲方委托乙方提供的物業服務的主要內容為:

  1、物業共用部分的日常維修、養護和管理。物業共用部分具體包括:房屋的承重結構(包括:基礎、承重墻體、梁柱、樓蓋等),非承重結構的分戶墻外墻面,屋蓋、屋面、大堂、公共門廳、走廊、過道、樓梯間、電梯井、垃圾通道、污水管、雨水管、樓道燈、避雷裝置;

  2、物業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運行和管理。具體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污水管、垃圾道、共用照明、天線、中央空調、高壓水泵房、樓內消防設施設備、電梯;

  3、市政共用設施(不屬市政部門管理的)和附屬建筑物、構筑物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溝渠、水池、井、停車場、路燈_________;

  4、公用綠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養護與管理;

  5、附屬配套建筑和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商業網點、文化體育娛樂場所、公廁、_________;

  6、公共場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排水管道、污水管道的疏通;

  7、交通秩序與車輛停放的'管理;

  8、協助做好物業管____區域內的安全防范工作;

  9、物業檔案資料管理;

  10、物業項目使用專項維修資金的預算和計劃;

  1、裝修管理;

  2、物業服務費和本合同規定的其他費用的收取;

  3、法律政策規定應由乙方管理服務的其它服務事項。

  第四條在物業管____區域內,本合同特別約定的物業管理事項為:

  1、接受業主委托,對其物業的專有部分進行維修養護(服務價格由雙方另行商定);

  2、_________;

  3、_________。

  第三章物業服務質量

  第五條乙方提供的物業管理服務應達到約定的標準(具體服務標準見附件三)。

  第四章物業服務費用

  第六條本物業管____區域的物業服務收費選擇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

  1、包干制(物業服務費用的構成包括物業服務成本、法定稅費和物業管理企業的利潤)根據本物業管____區域的實際情況和____市物業服務收費指導價格確定的原則,雙方約定物業服務費用按月、季、年收取,其收取的標準如下(按建筑面積計算):

  (1)住宅:_________元月183;平方米

  (2)寫字樓:_________元月183;平方米

  (3)商業物業:_________元月183;平方米

  (4)其他物業:_________元月183;平方米業主向乙方按約定的標準交納物業服務費,乙方按本合同約定的服務內容和標準提供服務,盈余或虧損由乙方享有或承擔。

  2、酬金制(酬金制是指在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中按約定比例或者約定數額提取酬金支付給物業管理企業,其余全部用于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的支出,結余或者不足均由業主享有或者承擔的物業服務計費方式。物業服務資金的構成包括物業服務支出和物業管理企業的酬金)本物業管____區域的物業服務資金預收標準如下(按建筑面積計算):

  (1)住宅:_________元月183;平方米

  (2)寫字樓:_________元月183;平方米

  (3)商業物業:_________元月183;平方米

  (4)其他物業:_________元月183;平方米乙方選擇以下第種方式對物業服務資金提取酬金:

  (1)乙方每月每年按_________元的標準從物業服務資金中提取;

  (2)乙方每月每年按預收物業服務資金數額_________%的比例提取。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寧夏市物業服務合同 篇31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物業管理條例》、《湖北省物業服務和管理條例》和相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選聘乙方對 (物業名稱)提供物業服務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章物業基本情況

  第一條 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名稱:

  物業類型:

  坐落位置:

  占地面積:

  總建筑面積:

  總棟數:

  總戶數:

  物業區域四至:

  東至: ;南至: ;

  西至: ;北至: 。

  (規劃平面圖見附件1,物業構成明細見附件2)

  第二條 物業服務用房屬全體業主所有,乙方負責物業服務用房的維修、養護,不得買賣和抵押;未經業主大會同意,乙方不得改變物業服務用房的用途。

  物業服務用房建筑面積為 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積為 平方米,位于 [號樓][幢][座] 單元 層 號;地下建筑面積為 平方米,位于 [號][幢][座] 單元 層 號。其中:業主委員會辦公用房建筑面積為 平方米,位于 [號樓][幢][座] 單元 層 號。(注:物業服務用房為多處時,雙方可自行增加以上內容。)

  第二章 服務內容、服務標準、人員配置及有關約定

  第三條 乙方提供的物業服務內容包括:

  (一)物業共用部位的養護和管理(物業共用部位明細見附件3);

  (二)物業共用設施設備的運行、養護和管理(物業共用設施設備明細見附件4);

  (三)物業共用部位和相關場地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

  (四)公共綠化的養護和管理;

  (五)車輛停放管理;

  (六)公共秩序維護、安全防范等事項的協助管理;

  (七)裝飾裝修管理服務;

  (八)物業檔案資料管理;

  (九) 。

  第四條 物業服務標準及服務評價方式方法(見附件5)。

  第五條 乙方應確定本物業服務項目負責人項目負責人變更的,應及時通知業主委員會,并向項目所在地房產行政主管部門報備(項目負責人及主要專業技術與管理人員基本情況見附件6)。

  第六條 本物業服務合同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章 服務費用

  第七條 物業服務費

  物業服務費收費標準。物業服務費由業主按其擁有物業的建筑面積交納,具體標準如下:

  [多層住宅]: 元/平方米·月;

  [高層住宅]: 元/平方米·月;

  [別 墅]: 元/平方米·月;

  [辦 公 樓]: 元/平方米·月;

  [商業物業]: 元/平方米·月;

  [會 所]: 元/月·平方米;

  [其 它]: 元/平方米·月;

  元/平方米·月;

  元/平方米·月。

  物業服務費調整方式。自 年 月起,每 年按照 (遞增或減少) 的標準調整。

  本物業區域物業服務經營選擇以下第 種方式。

  (一)包干制

  物業服務費主要用于以下開支:

  1.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2.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費用;

  3.物業區域清潔衛生費用;

  4.物業區域綠化養護費用;

  5.物業區域秩序維護費用;

  6.辦公費用;

  7.物業服務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8.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

  9.法定稅費;

  10. 。

  實行包干制的,盈余或者虧損均由乙方享有或者承擔;乙方不得以虧損為由單方要求增加費用、降低服務標準或減少服務項目。

  包干制服務費不含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和更新、改造費用。

  (二)酬金制

  1.物業服務費用由業主按其擁有物業的建筑面積預先交納,物業服務費為交納費用的業主共同所有,由乙方代管,預收的物業服務費主要用于物業服務成本和乙方的酬金支出。

  物業服務費支出包括以下部分:

  (1)乙方員工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2)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費用;

  (3)物業區域內清潔衛生費用;

  (4)物業區域內綠化養護費用;

  (5)物業區域內秩序維護費用;

  (6)乙方辦公費用;

  (7)乙方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8)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

  (9) 。

  2.乙方采取以下第 種方式提取酬金:

  (1)[每月] [每季] [每半年] [每年],按 元的標準從預收的物業服務費中提取;

  (2)[每月][每季] [每半年] [每年],從預收的物業服務費中按 %的比例提取。

  3.物業服務費支出應當全部用于本合同約定的支出,年度結算后結余部分,轉入下一年度繼續使用,年度結算后不足部分,由全體業主承擔,另行交納。

  4.乙方應當向全體業主公布物業服務年度計劃和支出年度預決算,并按[半年] [年]向全體業主公布物業服務費的收支情況;同時,雙方按照約定每年聘請專業機構對物業服務費年度預決算和物業服務費收支情況進行審計,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承擔][甲乙共同承擔]。

  (三)其他經營方式

  第八條 業主按[月] [季度] [半年] [年]交納物業服務費,每次交費的具體時間為 。

  業主應當按照本合同約定按時足額支付物業服務費,逾期不支付物業服務費的,業主委員會應當督促其限期支付。業主與物業使用人約定由物業使用人支付物業服務費的,從其約定,業主負連帶支付責任。

  業主轉讓物業時未結清轉讓之前物業服務費用的,應與受讓方書面約定交費責任。

  第九條 物業區域內已竣工但尚未出售的物業、因開發建設單位原因未能按時交付物業買受人的物業及開發建設單位的自有物業,其物業服務費由開發建設單位承擔。

  第十條 乙方對業主專有部分提供維修養護或其他特約服務的,按乙方在物業區域內公示的收費標準或按雙方的約定收取費用。

  第十一條業主(物業使用人)在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前提下,利用住宅物業從事經營活動的,乙方按商業物業標準收取相應的物業服務費。

  第十二條車輛停放收費包含車位(庫)租金和泊車服務費,按以下方式和標準收取:

  (一)車位租金標準

  1.汽車

  露天車位: 元/個·月;

  室內車位(庫): 元/個·月;

  2.摩托車: 元/個·月;

  3.電動車: 元/個·月;

  4.自行車: 元/個·月。

  車位使用人應按 的標準向乙方交納臨時停放車位租金。

  車位屬于全體業主共有的,乙方按車位租金 %的比例提取管理服務費,用于車位出租、租金收取及租金管理人工、稅費等支出。管理服務費用在返還甲方前從收取的車位租金中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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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物業服務委托合同集錦(精選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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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甲方:乙方: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補充協議,本協議就甲方掛靠乙方對XX大樓進行物業管理及乙方為甲方物業管理從業人員代發工資的事項達成如下協議:1、乙方為甲方代發工資是指甲方將委托的人員工資款項,打入乙方賬戶內,乙方按甲方...

  • 廣西商品房物業服務合同書(通用3篇)

    甲方:______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乙方:__________房地產咨詢(上海)有限公司甲、乙雙方于____年__月__日簽訂《上海__大廈前期物業管理合同》(以下簡稱《合同》),現雙方經協商一致,就解除該《合同》的相關事宜,達成以下協議:______一、合...

  • 小區商鋪物業服務合同范本(通用3篇)

    甲方:乙方:為加強商鋪室內裝飾裝修管理,保證裝飾裝修工程和安全,維護公共安全和公眾利益,共同營造一個安全、舒服、優良的生活環境,就 小區商鋪裝飾裝修管理一事,簽訂如下協議:一、裝飾裝修/安裝工程內容□拆墻改建 □木工裝飾 □...

  • 物業服務的簡單合同范本(通用16篇)

    甲方:乙方:根據《_大廈住宅用房物業管理和費用收取辦法》,甲乙雙方就乙方使用的房屋物業管理服務及費用等事宜,達成協議如下:一、房屋地址:二、 管理建筑面積: M2三、 管理期:從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止。...

  • 服務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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