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專項檢測服務合同(通用3篇)
食品安全專項檢測服務合同 篇1
合同編號:
采購單位(甲方):
供 應 商(乙方):
簽 訂 地 點 :
簽 訂 時 間 : 年 月 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合同標的
1、服務一覽表
乙方根據甲方的工作要求,承接甲方20__年度食品安全監督抽檢監測任務為0批次,樣品種類和檢測項目詳情請見 附表一。
2、乙方應具有與承擔抽樣相應檢測項目的合法資質,價格應遵照由廣西壯族自治區物價局和廣西壯族自治區財政廳發布的《關于正式核定全區產品質量檢驗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的通知》(桂價費〔20__〕16號)的規定以及甲乙雙方約定的報價表執行。
3、合同合計金額包括完成本項目檢測費、抽樣(買樣)、送樣所產生的全部費用。
4、甲方出具抽樣委托書給乙方,由乙方嚴格按照《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食品安全抽樣檢驗管理辦法》和《國家食品安全監督抽檢實施細則(20__年版)》要求抽樣取樣。樣品采集過程嚴格按照監督抽檢工作程序,使用規范的文書,履行法定手續。并對抽樣取樣過程進行拍照或視頻取證,保存好相關證據材料,為甲方對不合格食品進行核查處置時提供資料。抽樣過程甲方派人員陪同監督,抽樣后由乙方將樣品運送回乙方實驗室進行檢驗。乙方負責按要求及時將抽樣、檢驗數據等相關信息錄入“國家食品安全抽樣檢驗信息系統”,嚴格按照規定的時限和規范要求準確錄入抽檢信息,并在系統上出具合法有效的電子版檢驗報告。乙方協助抽樣工作中所產生的人員和車輛等費用由乙方承擔。
5、乙方須在規定的時限內完成檢驗工作并將通過CA認證、合法有效的電子版《檢驗報告》寄送甲方抽樣單位。
6、乙方在完成檢驗任務后,對轄區內生產經營食品質量安全狀況進行分析,在完成檢驗任務一個月內將《質量分析報告》報給甲方。
7、合同預計金額:¥ 元(大寫: ),實際金額及具體抽檢品種、批次及檢測項目見附表一(以實際送樣為準)。
第二條 質量保證
1、乙方所提供的服務必須與服務方案和承諾相一致。
2、乙方所提供的服務質量應達到服務方案要求和承諾的質量要求。
3、乙方須按相關的標準或規定要求,對樣品出具的數據和報告保證公平、公正、科學、有效。
第三條 權利保證
乙方應保證所提供的服務不會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專利權、商標權、工業設計權或其他權利。
乙方應按規定的時間完成本項目。
沒有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由甲方提供的有關合同或任何合同條文、規格、計劃或資料提供給與履行本合同無關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關的人員提供,也應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圍。
第四條 交付和驗收
1、交付期:自簽訂合同之日起開始提供服務,服務期限至 年 月 日,地點:廣西區內用戶指定地點。
2、乙方提供不符合本合同規定的服務,甲方有權拒絕接受。
3、甲方在乙方將抽樣、檢驗數據等相關信息錄入“國家食品安全抽檢監測信息系統”,完成上述354批次食品檢測工作檢驗任務并出具法定食品檢驗報告后十五日內進行驗收,逾期不驗收的,乙方可視同驗收合格。驗收合格后由雙方簽署驗收單并加蓋采購單位公章,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4、甲方對驗收有異議的,在驗收后五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乙方提出,乙方應自收到甲方書面異議后 5 日內及時予以解決。
第五條 付款方式和保證金
1、資金性質:財政性資金。
2、付款條件:委托方(全州縣市場監督管理局)于 年 月 日前將本次費用匯至承檢方賬戶(因財政局賬務系統延誤等因素導致本次費用延期到賬除外)。
第六條 質量保證金
無。
第七條 稅費
本合同執行中相關的一切稅費均由乙方承擔。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乙方所提供的服務質量不合格的,應及時調整,調整不及時的按逾期交貨處罰;因質量問題甲方不同意接收的或特殊情況甲方同意接收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違約合同金額 5%違約金并賠償甲方經濟損失。
2、乙方提供的服務如侵犯了第三方合法權益而引發的任何糾紛或訴訟,均由乙方負責交涉并承擔全部責任。
第九條 不可抗力事件處理
1、在合同有效期內,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導致不能履行合同,則合同履行期可延長,其延長期與不可抗力影響期相同。
2、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應立即通知對方,并寄送有關權威機構出具的證明。
3、不可抗力事件延續一百二十天以上,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確定是否繼續履行合同。
第十條 合同爭議解決
1、因服務質量問題發生爭議的,應邀請國家認可的權威機構進行鑒定。服務符合標準的,鑒定費由甲方承擔;服務不符合標準的,鑒定費由乙方承擔。乙方提供的質量保證期按交貨驗收合格之日起計。在保證期內因服務本身發生問題,乙方應負責免費調整。對達不到技術要求者,根據實際情況,經雙方協商,可按以下辦法處理:
(1)更換:由乙方承擔所發生的全部費用;
(2)貶值處理:由甲乙雙方合議定價;
(3)退款處理:乙方應退還甲方支付的合同款。
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甲乙雙方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可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訴訟期間,本合同繼續履行。
第十一條 合同生效及其它
1、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后生效。
2、本合同未盡事宜,遵照《民法典》有關條文執行。
第十二條 合同的變更、終止與轉讓
1、除《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五十條規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經簽訂,甲乙雙方不得擅自變更、中止或終止。
2、乙方不得擅自轉讓其應履行的合同義務。
第十三條 簽訂本合同依據
1、檢驗項目明細表及報價明細表,附表一;
第十四條 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二份,乙方二份。
甲方(章) 乙方(章)
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電話: 電 話:
電子郵箱: 電子郵箱: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賬號: 賬 號: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食品安全專項檢測服務合同 篇2
合同號: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 (需方)
乙方:__________ (供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在平等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合同條款:
一、測試產品內容
測試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測試設備型號
單價
描述
數量
合計
合計 人民幣¥
二、押金及收費
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 金額__________元。
三、履行條件
1.乙方提供的`測試產品一律為包裝,配件齊全的整機,甲方在測試期間不得對設備拆解,不得損壞設備,包括配件及包裝,否則,視同購買。
2.乙方在收到甲方支付的測試押金后發貨,如有測試費用發生,甲方應在歸還產品同時以 電匯方式向乙方支付產品測試費。
3.測試期為7個自然日,自合同簽訂之日計算。
4.甲方應在試用期結束后叁日內將測試產品返還乙方,并以書面方式確認;如未在規定 時間返還,本試用合同自動轉為銷售合同。
四、違約責任
甲方在歸還測試產品時不能做到產品完好,包裝配件齊全且無損則應向乙方賠償產品單價100%的損失。
五、其他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傳真有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執行期內,合同雙方均不得隨意的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作出書面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_月__日 日期:____年___月__日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食品安全專項檢測服務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對其建設永久安置住宅區進行外窗三性及玻璃節能檢測,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規定,特簽訂本協議如下,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
一、 檢測依據
1、《建筑節能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 50411-20_);
2、《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GB 50300-20_);
3、“關于轉發建設部發布國家標準《建筑節能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公告的通知”(桂建管
4、“關于加強建筑施工階段執行建筑節能強制性標準管理的通知” (桂建管[20_]26號);
5、“關于進一步加強民用建筑節能工程質量監管的通知” (桂建科[20_]36號);
6、設計要求。
二、 檢測內容、數量及相關費用、支付方式
1、 檢測費用按桂建質檢協字[20_]第003號文規定的收費標準下浮5%后執行。
2、 檢測費金額為:
3、 檢測費用的支付:本合同簽訂后一周內甲方先支付檢測費的60%,余款提交檢測報告后一周內支付。
三、 甲方責任
1、 負責提供檢測所需的試樣、設計圖紙及計算書等技術資料。
2、 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和方式向乙方支付檢測費用及按約定領取檢測報告。
四、 乙方責任
1、 按國家現行有關規范、規程、標準進行檢測,按時提供真實、客觀的檢測報告。
2、 在甲方送樣且滿足相應項目的檢測條件后
3、 乙方對檢測報告本身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如因乙方檢測報告的結論錯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五、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效力。
六、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