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國內旅游合同(通用29篇)
北京市國內旅游合同 篇1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
旅游者:____________________
組團旅行社:________________
第一章通用條款
第一條旅游者的權利
。ㄒ唬┳灾鬟x擇旅行社的權利。旅游者有權自主選擇經營國內旅游業務的國際、國內旅行社,并接受其提供的旅游服務。
。ǘ┲ぢ眯猩绶⻊照鎸嵡闆r的權利。旅游者有權要求旅行社如實提供《旅游行程表》和《行程須知》,并有權要求旅行社告知住宿、餐飲、交通、服務標準等方面的真實情況。
。ㄈ┮舐眯猩缣峁┘s定服務的權利。旅游者有權要求旅行社按照合同約定和《旅游行程表》安排旅行游覽并協調處理相關事宜。
(四)自主購物和公平交易的權利。旅游者有權要求旅行社帶團到合法購物場所自愿購物,有權拒絕違反合同約定的購物安排。
(五)自主選擇自費項目的權利。旅游者有權拒絕旅行社推薦的合同約定以外的自費項目。
。┤烁褡饑、民族風俗習慣受尊重的權利。
(七)對旅行社服務進行監督的權利。旅游者有權對旅行社侵害其合法權益的行為提出批評、建議,或向有關部門投訴、舉報。
第二條旅游者的義務
。ㄒ唬┳袷貒液偷胤降姆杉坝嘘P規定。旅游者不得在旅游過程中從事違法活動。
。ǘ┎坏们趾λ说臋嗬屠。旅游者在行使權利時,不得損害國家、社會、集體的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權益。
(三)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會公德。旅游者應當尊重旅游服務人員的人格,與團隊成員之間互相尊重、互相協助;尊重當地的民族風俗習慣和風土人情;嚴禁在景觀、建筑上亂刻亂畫,不得有隨地吐痰,亂扔垃圾等不文明行為。
。ㄋ模┤鐚嵦峤幌嚓P材料,告知相關信息。旅游者應當在報名和行程中提供健康、身份等方面的真實情況,如實填寫有關資料,履行合法手續。
。ㄎ澹┳袷睾贤s定,協助旅行社完成旅游服務。旅游者應當確保自身身體條件能夠完成旅游活動,并對旅行社的服務活動予以積極配合,不得因個人原因強迫旅行社改變旅游團隊的行程或擅自離團活動。
。┡φ莆章眯兴柚R,提高自我保護意識。旅游者可以自行選擇和購買旅游人身意外保險及其他保險,旅游過程中應當妥善保管自己的行李物品,貴重物品應當隨身攜帶或采取其他保護措施。
。ㄆ撸┞糜芜^程中與旅行社發生糾紛,應當本著平等的原則協商解決或在行程結束后通過《專用條款》中約定的爭議解決方式解決。旅游者不得以服務質量等問題為由,拒絕登機(車、船),或采取其他方式拖延行程、擴大影響及損失,以強迫旅行社接受其提出的條件。
第三條旅行社的權利
。ㄒ唬┖藢嵚糜握咛峁┫嚓P信息資料的權利。
(二)按照合同約定向旅游者收取全部旅游費用的權利。
。ㄈ┌凑蘸贤s定選擇交通工具、酒店、地接社,以及安排旅游配套服務的權利。
。ㄋ模┚芙^旅游者提出的超出合同約定的不合理要求的權利。
第四條旅行社的義務
。ㄒ唬┫蚵糜握叱鍪竟ど绦姓芾聿块T核發的《營業執照》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
。ǘ┌凑铡堵眯猩缤侗B眯猩缲熑伪kU的規定》投保旅行社責任保險。
(三)通過告知網址、統一公示等方式為旅游者提供本合同涉及的國家旅游局有關文件的查閱條件或方法。
。ㄋ模┰诔霭l前向旅游者提供《旅游行程表》和《行程須知》,就旅游的具體行程安排、各項服務標準、有關注意事項等情況向旅游者做如實陳述,不得做虛假、誤導性的書面或口頭宣傳,并應當向旅游者推薦旅游人身意外保險及其他保險。
。ㄎ澹┌凑蘸贤s定為旅游者提供旅游服務,且不得低于《旅行社國內旅游服務質量要求》確定的標準。
。┧峁┑姆⻊辗下糜握呷松、財產安全的要求,對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財產安全的旅游服務項目,應當向旅游者做出真實的說明和明確的警示,并采取防止危害發生的措施。
。ㄆ撸┞糜芜^程中不得強制旅游者購物,安排合同約定以外的自費項目,應當征得旅游者同意。
。ò耍⿷斚蚵糜握咛峁┌l票等消費憑證。
第五條旅游費用
(一)旅游費用包含以下費用:
1.代辦證件、手續的費用;
2.交通客票費:如遇票價調整,客票費的退、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63條的規定執行;
3.餐飲住宿費:含航班等交通工具上提供的免費餐飲;
4.游覽費;
5.旅游服務費:含地接社及旅行社服務人員的服務費。
。ǘ┞糜钨M用不包含以下費用:
1.非合同約定行程發生的費用;
2.自費項目有關費用;
3.自由活動期間的費用;
4.行程中發生的旅游者個人費用,包括:交通工具上的非免費餐飲費、行李超重費;住宿期間的洗衣、電話、電報、飲料及酒類費;個人傷病醫療費、尋回個人遺失物品的費用及報酬等;
5.“(一)”款中未列明的其他費用。
。ㄈ⿲β糜钨M用雙方另有約定的,應當在《專用條款》中予以注明。
第六條旅游手續
本合同涉及的各項旅游手續除另有約定外,均由旅行社代為辦理。雙方約定由旅游者自行辦理的,旅游者應當保證自備手續符合旅行要求,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七條旅游內容變更
(一)行程中因不可抗力(自然災害、政府行為等)或不可歸責于旅行社的意外情況(天氣變化、道路堵塞、列車航班晚點、重大禮賓活動等),導致無法按照約定的線路、交通、食宿安排等繼續履行合同的,旅行社可以在征得團隊內三分之二以上成員同意后對相應內容予以變更,但團隊成員無法達成三分之二多數意見或因情況緊急無法征求意見時,由旅行社決定;因變更而超出的費用由旅游者承擔,節省的費用應當返還旅游者。
(二)除前款規定的情況外,旅行社不得單方變更旅游內容。
第八條責任約定
。ㄒ唬┻`約責任
1.旅游者違約責任
(1)旅游者未按照合同約定支付旅游費用的,應當每日按照遲延支付費用0.3%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2)旅游者因違約、自身過錯、自由活動期間內的行為或自身疾病引起的人身、財產損失由其自行承擔;由此給旅行社造成損失的,旅游者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3)旅游者因違反國家或地方的法律規定而被拘留或被追究其他法律責任的,相關責任和費用由其自行承擔;由此給旅行社造成損失的,旅游者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2.旅行社違約責任
(1)在代辦旅游手續或旅游的過程中,旅行社因未盡妥善保管義務而遺失、毀損旅游者證件、手續的,或代辦的手續因旅行社過錯存在瑕疵的,旅行社應當積極協助旅游者補辦相關手續,并承擔補辦手續所需直接費用及其他應當支付的合理費用;因上述行為影響旅游行程的,旅行社還應當賠償由此給旅游者造成的損失,該損失包括因滯留而必須支付的費用、無法繼續履行的合同部分涉及的旅游費用等。
(2)旅行社提供的旅游服務未達到合同約定或《旅行社國內旅游服務質量要求》確定的標準的,按照《旅行社質量保證金賠償試行標準》進行賠償。除為滿足旅游者的特殊要求以外,若旅游過程中實際提供的餐飲、住宿、交通等標準高于合同約定的,增加的相應費用由旅行社承擔。
。3)屬于《旅行社質量保證金賠償標準》規定以外的因旅行社過錯給旅游者造成的人身、財產損害,根據《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責任保險的規定》由保險公司按照有關標準賠付,旅行社應當積極向保險公司辦理理賠事宜。
。4)旅行社委托的地接社有違反本合同約定行為的,視同旅行社違約,應當由旅行社按照本合同約定向旅游者承擔違約責任。
(5)旅行社擅自將旅游者轉至其他旅行社合并組團的,旅游者有權解除合同,并可以要求原旅行社賠償由此給其造成的損失;旅游者在出發時或出發后才得知存在擅自合并組團情況的,除有權要求原旅行社賠償損失外,還有權要求原旅行社按照旅游費用總額5%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ǘ┭a救責任
因一方違約發生損失后,未違約方應當積極采取措施配合違約方防止損失擴大,沒有及時采取措施致使損失擴大的,就擴大的損失應當自行承擔責任,無權要求違約方賠償;但為防止損失擴大而發生的合理費用,由違約方承擔。
。ㄈ┏尚星暗慕饧s責任
1.旅游者解約責任。因旅游者原因解除合同的,旅游者:
(1)應當提前____日(不含)書面通知旅行社,并承擔代辦證件、手續等而實際發生的費用。
(2)未提前____日通知旅行社的,應當按照旅游費用總額的10%支付違約金,并承擔代辦證件、手續等而實際發生的費用。
(3)未能按照約定時間及地點集合出發,也未能中途加入的,視為解除合同,應當依據前款的規定承擔解約責任。
2.旅行社解約責任。因旅行社原因解除合同的,旅行社:
。1)應當提前____日(不含)書面通知旅游者,并承擔代辦證件、手續等實際發生的費用。
(2)如未提前____日通知旅游者的,應當按照旅游費用總額的10%支付違約金,并承擔代辦證件、手續等而實際發生的費用。
3.安全解約責任
因旅游線路涉及的城市、景點發生社會動蕩、恐怖活動、重大傳染性疫情、自然災害等有可能嚴重危及旅游者人身安全的情況,且雙方又未能達成變更協議的,雙方均可在出發前解除合同,旅游費用在扣除實際發生的費用后返還旅游者,解約方無需承擔其他解約責任,但應當書面通知對方。
4.對通知時間和方式雙方另有約定的,應當在《專用條款》中予以注明。
。ㄋ模┬谐讨械慕饧s責任
1.旅游者在行程中單方要求解除合同或自愿放棄某項旅游項目的,旅行社有權不予退還相應旅游費用。旅游者未能按照合同約定及時參加旅游項目或未能及時搭乘交通工具的,視為自愿放棄。雙方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2.旅行社除為旅游團隊根本利益以外,在行程中不得單方解除合同,否則應當承擔由此給旅游者造成的實際損失。
。ㄎ澹┟庳煑l款
1.任何一方當事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可以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應當及時通知對方并在合理期限內提供有關證明。
2.對由于列車、航班等公共交通工具延誤或取消,以及第三方侵害等不可歸責于旅行社的原因導致旅游者人身、財產權益受到損害的,旅行社不承擔責任,但應當積極協助解決旅游者與責任方之間的糾紛。
第二章專用條款
旅游者:_______________
組團旅行社: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旅游者和旅行社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就國內組團旅游的有關事宜經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旅游者情況
旅游者人數為_________人,姓名、性別、年齡、身體健康狀況為:_________。
第二條旅游內容及安排
。ㄒ唬┖贤瑘髢r以_________人成行為基準。
(二)成行團號:_________(或在行前說明會告知)。
。ㄈ┬谐虝r間共計____日,行程中的在途時間包含在內。
(四)出發地點及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ㄎ澹┓祷氐攸c及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旅游線路:(主要景點應當注明保證旅游者實際游覽的最少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ㄆ撸┏扇寺糜钨M用為_______元(人民幣)/人,兒童(____歲)旅游費用為________元(人民幣)/人,總計為_______元。
。ò耍┳∷迺r如遇單人房間,住宿差價的解決辦法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ň牛╆P于旅游費用的特別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旅游費用的支付方式和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ㄊ唬┙煌üぞ撸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ㄊ┳∷迾藴剩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ㄊ┎惋嫎藴剩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ㄊ模┵徫锇才牛嘿徫锎螖挡怀^_________次,購物場所經營品種主要為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合同權利義務的轉讓
。ㄒ唬┞糜握咿D讓合同的方式
出發前經旅行社書面同意,旅游者可以將其在本合同中的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人,由此增加的費用由:□旅游者承擔□第三人承擔。
(二)旅行社轉讓合同選用第_________種方式
1.出發前經旅游者書面同意,旅行社可以在保證不降低旅游服務標準的前提下將旅游者轉至其他旅行社合并組團,并由原旅行社就本合同內容對旅游者承擔先行賠償責任;賠償后,原旅行社可以向受讓旅行社追償。
2.出發前經旅游者書面同意,旅行社可以在保證不降低旅游服務標準的前提下將旅游者轉至其他旅行社合并組團,旅游者應當與受讓旅行社就《專用條款》重新達成協議,并由受讓旅行社對旅游者承擔責任。
第四條不成團安排
(一)報團人數未達到成行基準時,旅行社應當提前____日(不含)通知旅游者,雙方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解除合同,旅行社向旅游者一次性退還全部旅游費用。
2.旅行社建議將旅游者轉至其他旅行社合并組團。
3.旅行社建議旅游者延期或更改旅游線路,如旅游者同意則改簽旅游合同,費用如有增減,由旅行社退回或由旅游者補足。
(二)旅行社未提前____日通知旅游者的,應當按照《通用條款》第8條的有關規定承擔解約責任。
第五條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或向有管轄權的旅游質監所、消費者協會等有關部門投訴;協商、投訴解決不成的,向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或按照另行達成的仲裁條款或仲裁協議申請仲裁。
第六條其他約定
旅游者(簽章):_________旅行社(簽章):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證照號碼:_______________簽約代表: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
北京市國內旅游合同 篇2
合同編號:
北京市國內旅游合同
旅游者: 出境組團旅行社: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北 京 市 旅 游 局 監制
20__年十一月
--------------------------------------------------------------------------------
使用說明
1、本合同為示范文本,適用于住所地在本市行政區域內經營國內旅游業務的國際、國內旅行社與旅游者之間締結的國內組團旅游服務關系。
國內組團旅游服務,是指由旅行社負責將旅游團隊或異地成團的旅游者送到國內除港、澳、臺地區以外的城市或旅游景點,并親自或委托他人為旅游者提供的交通、餐飲、住宿、游覽等旅游服務活動。
2、示范文本由背書式《通用條款》和約定式《專用條款》共同組成。《通用條款》是對國內組團旅游活動中雙方當事人的權利、義務、責任等問題做出的在行業內通行適用的規定,而《專用條款》是雙方當事人對旅游者情況、旅游內容安排、爭議解決方式等特殊性內容做出的補充約定。
3、旅游者在簽訂合同前請仔細閱讀本合同各項條款,特別是《通用條款》第2條、第3條、第5條、第6條、第8條和《專用條款》第3條。填寫《專用條款》請逐頁標明“合同編號”;填寫完畢后,請旅游者保存原件,旅行社保存復寫聯。
4、《專用條款》第2條中的“行程時間”是以自然日(0:00-24:00)為計算依據的,旅行社應當在簽訂合同前告知旅游者行程起始時間等有關事宜。
5、旅游者請保存好旅游活動中的有關票據、證明和資料,以便當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作為投訴憑據、索賠證據。 北京市旅游局通訊地址:朝陽區,郵編:100022。 北京市旅行社服務質量監督管理所投訴電話:651X0828。
國家旅游局通訊地址:建國門內大街甲9號,郵編:100740。
國家旅游局旅游質量監督管理所投訴電話:652X5315。
6、合同自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雙方當事人還可以書面形式對合同內容予以變更或補充,但變更或補充含有不合理地減輕或免除《通用條款》中規定應當由旅行社承擔的責任內容的,仍以《通用條款》為準。標有團號、出發日期的《旅_____程表》、《行程須知》均為合同組成部分。
合同編號:
北京市國內旅游合同通用條款
第一條 旅游者的權利
。ㄒ唬┳灾鬟x擇旅行社的權利。旅游者有權自主選擇經營國內旅游業務的國際、國內旅行社,并接受其提供的旅游服務。
。ǘ┲ぢ眯猩绶⻊照鎸嵡闆r的權利。旅游者有權要求旅行社如實提供《旅_____程表》和《行程須知》,并有權要求旅行社告知住宿、餐飲、交通、服務標準等方面的真實情況。 (三)要求旅行社提供約定服務的權利。旅游者有權要求旅行社按照合同約定和《旅_____程表》安排旅行游覽并協調處理相關事宜。
。ㄋ模┳灾髻徫锖凸浇灰椎臋嗬。旅游者有權要求旅行社帶團到合法購物場所自愿購物,有權拒絕違反合同約定的購物安排。
。ㄎ澹┳灾鬟x擇自費項目的權利。旅游者有權拒絕旅行社推薦的合同約定以外的自費項目。
(六)人格尊嚴、民族風俗習慣受尊重的權利。
。ㄆ撸⿲β眯猩绶⻊者M行監督的權利。旅游者有權對旅行社侵害其合法權益的行為提出批評、建議,或向有關部門投訴、舉報。
第二條 旅游者的義務
。ㄒ唬┳袷貒液偷胤降姆杉坝嘘P規定。旅游者不得在旅游過程中從事違法活動。
(二)不得侵害他人的權利和利益。旅游者在行使權利時,不得損害國家、社會、集體的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權益。
。ㄈ┳袷毓仓刃颍鹬厣鐣隆B糜握邞斪鹬芈糜畏⻊杖藛T的人格,與團隊成員之間互相尊重、互相協助;尊重當地的民族風俗習慣和風土人情;嚴禁在景觀、建筑上亂刻亂畫,不得有隨地吐痰,亂扔垃圾等不文明行為。
。ㄋ模┤鐚嵦峤幌嚓P材料,告知相關信息。旅游者應當在報名和行程中提供健康、身份等方面的真實情況,如實填寫有關資料,履行合法手續。
。ㄎ澹┳袷睾贤s定,協助旅行社完成旅游服務。旅游者應當確保自身身體條件能夠完成旅游活動,并對旅行社的服務活動予以積極配合,不得因個人原因強迫旅行社改變旅游團隊的行程或擅自離團活動。
。┡φ莆章眯兴柚R,提高自我保護意識。旅游者可以自行選擇和購買旅游人身意外_____及其他_____,旅游過程中應當妥善保管自己的行李物品,貴重物品應當隨身攜帶或采取其他保護措施。
。ㄆ撸┞糜芜^程中與旅行社發生糾紛,應當本著平等的原則協商解決或在行程結束后通過《專用條款》中約定的爭議解決方式解決。旅游者不得以服務質量等問題為由,拒絕登機(車、船),或采取其他方式拖延行程、擴大影響及損失,以強迫旅行社接受其提出的條件。
第三條 旅行社的權利
。ㄒ唬┖藢嵚糜握咛峁┫嚓P信息資料的權利。
。ǘ┌凑蘸贤s定向旅游者收取全部旅游費用的權利。
。ㄈ┌凑蘸贤s定選擇交通工具、酒店、地接社,以及安排旅游配套服務的權利。
。ㄋ模┚芙^旅游者提出的超出合同約定的不合理要求的權利。
第四條 旅行社的義務
。ㄒ唬┫蚵糜握叱鍪竟ど绦姓芾聿块T核發的《營業執照》和旅_____政管理部門核發的《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
。ǘ┌凑铡堵眯猩缤侗B眯猩缲熑蝊____的規定》投保旅行社責任_____。
(三)通過告知網址、統一公示等方式為旅游者提供本合同涉及的國家旅游局有關文件的查閱條件或方法。
。ㄋ模┰诔霭l前向旅游者提供《旅_____程表》和《行程須知》,就旅游的具體行程安排、各項服務標準、有關注意事項等情況向旅游者做如實陳述,不得做虛假、誤導性的書面或口頭宣傳,并應當向旅游者推薦旅游人身意外_____及其他_____。
。ㄎ澹┌凑蘸贤s定為旅游者提供旅游服務,且不得低于《旅行社國內旅游服務質量要求》確定的標準。
(六)所提供的服務符合旅游者人身、財產安全的要求,對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財產安全的旅游服務項目,應當向旅游者做出真實的說明和明確的警示,并采取防止危害發生的措施。
(七)旅游過程中不得強制旅游者購物,安排合同約定以外的自費項目,應當征得旅游者同意。
(八)應當向旅游者提供發票等消費憑證。
第五條 旅游費用
(一)旅游費用包含以下費用:
1、代辦證件、手續的費用;
2、交通客票費:如遇票價調整,客票費的退、補按照《_____》第63條的規定執行;
4、游覽費;
5、旅游服務費:含地接社及旅行社服務人員的服務費。
。ǘ┞糜钨M用不包含以下費用:
1、非合同約定行程發生的費用;
2、自費項目有關費用;
3、自由活動期間的費用;
5、“(一)”款中未列明的其他費用。
。ㄈ⿲β糜钨M用雙方另有約定的,應當在《專用條款》中予以注明。
第六條 旅游手續
本合同涉及的各項旅游手續除另有約定外,均由旅行社代為辦理。雙方約定由旅游者自行辦理的,旅游者應當保證自備手續符合旅行要求,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七條 旅游內容變更
。ㄒ唬┬谐讨幸虿豢煽沽Γㄗ匀粸暮、政府行為等)或不可歸責于旅行社的意外情況(天氣變化、道路堵塞、列車航班晚點、重大禮賓活動等),導致無法按照約定的線路、交通、食宿安排等繼續履行合同的,旅行社可以在征得團隊內三分之二以上成員同意后對相應內容予以變更,但團隊成員無法達成三分之二多數意見或因情況緊急無法征求意見時,由旅行社決定;因變更而超出的費用由旅游者承擔,節省的費用應當返還旅游者。
(二)除前款規定的情況外,旅行社不得單方變更旅游內容。
第八條 責任約定
(一)違約責任
1、旅游者違約責任
。1)旅游者未按照合同約定支付旅游費用的,應當每日按照遲延支付費用0.3%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2)旅游者因違約、自身過錯、自由活動期間內的行為或自身疾病引起的人身、財產損失由其自行承擔;由此給旅行社造成損失的,旅游者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3)旅游者因違反國家或地方的法律規定而被拘留或被追究其他法律責任的,相關責任和費用由其自行承擔;由此給旅行社造成損失的,旅游者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2、旅行社違約責任
(2)旅行社提供的旅游服務未達到合同約定或《旅行社國內旅游服務質量要求》確定的標準的,按照《旅行社質量保證金賠償試行標準》進行賠償。除為滿足旅游者的特殊要求以外,若旅游過程中實際提供的餐飲、住宿、交通等標準高于合同約定的,增加的相應費用由旅行社承擔。
(3)屬于《旅行社質量保證金賠償標準》規定以外的因旅行社過錯給旅游者造成的人身、財產損害,根據《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責任_____的規定》由_____公司按照有關標準賠付,旅行社應當積極向_____公司辦理理賠事宜。
(4)旅行社委托的地接社有違反本合同約定行為的,視同旅行社違約,應當由旅行社按照本合同約定向旅游者承擔違約責任。
。5)旅行社擅自將旅游者轉至其他旅行社合并組團的,旅游者有權解除合同,并可以要求原旅行社賠償由此給其造成的損失;旅游者在出發時或出發后才得知存在擅自合并組團情況的,除有權要求原旅行社賠償損失外,還有權要求原旅行社按照旅游費用總額5%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二)補救責任 因一方違約發生損失后,未違約方應當積極采取措施配合違約方防止損失擴大,沒有及時采取措施致使損失擴大的,就擴大的損失應當自行承擔責任,無權要求違約方賠償;但為防止損失擴大而發生的合理費用,由違約方承擔。
。ㄈ┏尚星暗慕饧s責任
1、旅游者解約責任
因旅游者原因解除合同的,旅游者:
(1)應當提前3日(不含)書面通知旅行社,并承擔代辦證件、手續等而實際發生的費用。
。2)未提前3日通知旅行社的,應當按照旅游費用總額的10%支付違約金,并承擔代辦證件、手續等而實際發生的費用。
。3)未能按照約定時間及地點集合出發,也未能中途加入的,視為解除合同,應當依據前款的規定承擔解約責任。
2、旅行社解約責任 因旅行社原因解除合同的,旅行社:
(1)應當提前3日(不含)書面通知旅游者,并承擔代辦證件、手續等實際發生的費用。
(2)如未提前3日通知旅游者的,應當按照旅游費用總額的10%支付違約金,并承擔代辦證件、手續等而實際發生的費用。
3、安全解約責任
因旅游線路涉及的城市、景點發生社會動蕩、_____活動、重大傳染性_____、自然災害等有可能嚴重危及旅游者人身安全的情況,且雙方又未能達成變更協議的,雙方均可在出發前解除合同,旅游費用在扣除實際發生的費用后返還旅游者,解約方無需承擔其他解約責任,但應當書面通知對方。
4、對通知時間和方式雙方另有約定的,應當在《專用條款》中予以注明。
。ㄋ模┬谐讨械慕饧s責任
1、旅游者在行程中單方要求解除合同或自愿放棄某項旅游項目的,旅行社有權不予退還相應旅游費用。旅游者未能按照合同約定及時參加旅游項目或未能及時搭乘交通工具的,視為自愿放棄。雙方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2、旅行社除為旅游團隊根本利益以外,在行程中不得單方解除合同,否則應當承擔由此給旅游者造成的實際損失。
。ㄎ澹┟庳煑l款
1、任何一方當事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可以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應當及時通知對方并在合理期限內提供有關證明。
2、對由于列車、航班等公共交通工具延誤或取消,以及第三方侵害等不可歸責于旅行社的原因導致旅游者人身、財產權益受到損害的,旅行社不承擔責任,但應當積極協助解決旅游者與責任方之間的糾紛。
專 用 條 款
旅游者:
組團旅行社:
根據《_____》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旅游者和旅行社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就國內組團旅游的有關事宜經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旅游者情況 旅游者人數為 人,姓名、性別、年齡、身體健康狀況為:
第二條 旅游內容及安排
。ㄒ唬┖贤瑘髢r以人成行為基準。
。ǘ┏尚袌F號:(或在行前說明會告知)。
。ㄈ┬谐虝r間共計日,行程中的在途時間包含在內。
(四)出發地點及時間: 。
。ㄎ澹┓祷氐攸c及時間: 。
(六)旅游線路:(主要景點應當注明保證旅游者實際游覽的最少時間)。
(七)成人旅游費用為 元(人民幣)/人,兒童(歲)旅游費用為 元(人民幣)/人,總計為 元。
。ò耍┳∷迺r如遇單人房間,住宿差價的解決辦法為: 。
。ň牛╆P于旅游費用的特別約定: 。
(十)旅游費用的支付方式和時間: 。
。ㄊ唬┙煌üぞ撸 。
。ㄊ┳∷迾藴剩 。
(十三)餐飲標準: 。
。ㄊ模┵徫锇才牛嘿徫锎螖挡怀^次,購物場所經營品種主要為。
第三條 合同權利義務的轉讓
(一)旅游者轉讓合同的方式
合同編號:
出發前經旅行社書面同意,旅游者可以將其在本合同中的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人,由此增加的費用由 旅游者承擔 第三人承擔。
(二)旅行社轉讓合同選用第 種方式
1、出發前經旅游者書面同意,旅行社可以在保證不降低旅游服務標準的前提下將旅游者轉至其他旅行社合并組團,并由原旅行社就本合同內容對旅游者承擔先行賠償責任;賠償后,原旅行社可以向受讓旅行社追償。
2、出發前經旅游者書面同意,旅行社可以在保證不降低旅游服務標準的前提下將旅游者轉至其他旅行社合并組團,旅游者應當與受讓旅行社就《專用條款》重新達成協議,并由受讓旅行社對旅游者承擔責任。
第四條 不成團安排
。ㄒ唬﹫髨F人數未達到成行基準時,旅行社應當提前3日(不含)通知旅游者,雙方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1、解除合同,旅行社向旅游者一次性退還全部旅游費用。
2、旅行社建議將旅游者轉至其他旅行社合并組團。
3、旅行社建議旅游者延期或更改旅游線路,如旅游者同意則改簽旅游合同,費用如有增減,由旅行社退回或由旅游者補足。
4、 。
。ǘ┞眯猩缥刺崆3日通知旅游者的,應當按照《通用條款》第8條的有關規定承擔解約責任。
第五條 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或向有管轄權的旅游質監所、消費者協會等有關部門投訴;協商、投訴解決不成的,向人民法院起訴,或按照另行達成的_____條款或_____協議申請_____。
第六條 其他約定
旅游者(簽章): 旅行社(簽章):
住所: 住所:
電話: 電話:
證照號碼: 簽約代表:
簽訂時間: 簽訂地點:
北京市國內旅游合同 篇3
北京市國內旅游合同(_________版)
合同編號:
北京市國內旅游合同
旅游者:?出境組團旅行社: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北?京?市?旅?游?局?監制
20__年十一月
--------------------------------------------------------------------------------
使用說明
1、本合同為示范文本,適用于住所地在本市行政區域內經營國內旅游業務的國際、國內旅行社與旅游者之間締結的國內組團旅游服務關系。
國內組團旅游服務,是指由旅行社負責將旅游團隊或異地成團的旅游者送到國內除港、澳、臺地區以外的城市或旅游景點,并親自或委托他人為旅游者提供的交通、餐飲、住宿、游覽等旅游服務活動。
2、示范文本由背書式《通用條款》和約定式《專用條款》共同組成!锻ㄓ脳l款》是對國內組團旅游活動中雙方當事人的權利、義務、責任等問題做出的在行業內通行適用的規定,而《專用條款》是雙方當事人對旅游者情況、旅游內容安排、爭議解決方式等特殊性內容做出的補充約定。
3、旅游者在簽訂合同前請仔細閱讀本合同各項條款,特別是《通用條款》第2條、第3條、第5條、第6條、第8條和《專用條款》第3條。填寫《專用條款》請逐頁標明“合同編號”;填寫完畢后,請旅游者保存原件,旅行社保存復寫聯。
4、《專用條款》第2條中的“行程時間”是以自然日(0:00-24:00)為計算依據的,旅行社應當在簽訂合同前告知旅游者行程起始時間等有關事宜。
5、旅游者請保存好旅游活動中的有關票據、證明和資料,以便當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作為投訴憑據、索賠證據。?北京市旅游局通訊地址:朝陽區建外大街28號,郵編:100022。?北京市旅行社服務質量監督管理所投訴電話:。
國家旅游局通訊地址:建國門內大街甲9號,郵編:100740。
國家旅游局旅游質量監督管理所投訴電話:。
6、合同自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雙方當事人還可以書面形式對合同內容予以變更或補充,但變更或補充含有不合理地減輕或免除《通用條款》中規定應當由旅行社承擔的責任內容的,仍以《通用條款》為準。標有團號、出發日期的《旅_____程表》、《行程須知》均為合同組成部分。
合同編號:
北京市國內旅游合同通用條款
第一條?旅游者的權利
。ㄒ唬┳灾鬟x擇旅行社的權利。旅游者有權自主選擇經營國內旅游業務的國際、國內旅行社,并接受其提供的旅游服務。
。ǘ┲ぢ眯猩绶⻊照鎸嵡闆r的權利。旅游者有權要求旅行社如實提供《旅_____程表》和《行程須知》,并有權要求旅行社告知住宿、餐飲、交通、服務標準等方面的真實情況。?(三)要求旅行社提供約定服務的權利。旅游者有權要求旅行社按照合同約定和《旅_____程表》安排旅行游覽并協調處理相關事宜。
。ㄋ模┳灾髻徫锖凸浇灰椎臋嗬B糜握哂袡嘁舐眯猩鐜F到合法購物場所自愿購物,有權拒絕違反合同約定的購物安排。
。ㄎ澹┳灾鬟x擇自費項目的權利。旅游者有權拒絕旅行社推薦的合同約定以外的自費項目。
。┤烁褡饑馈⒚褡屣L俗習慣受尊重的權利。
。ㄆ撸⿲β眯猩绶⻊者M行監督的權利。旅游者有權對旅行社侵害其合法權益的行為提出批評、建議,或向有關部門投訴、舉報。
第二條?旅游者的義務
。ㄒ唬┳袷貒液偷胤降姆杉坝嘘P規定。旅游者不得在旅游過程中從事違法活動。
。ǘ┎坏们趾λ说臋嗬屠。旅游者在行使權利時,不得損害國家、社會、集體的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權益。
。ㄈ┳袷毓仓刃,尊重社會公德。旅游者應當尊重旅游服務人員的人格,與團隊成員之間互相尊重、互相協助;尊重當地的民族風俗習慣和風土人情;嚴禁在景觀、建筑上亂刻亂畫,不得有隨地吐痰,亂扔垃圾等不文明行為。
。ㄋ模┤鐚嵦峤幌嚓P材料,告知相關信息。旅游者應當在報名和行程中提供健康、身份等方面的真實情況,如實填寫有關資料,履行合法手續。
。ㄎ澹┳袷睾贤s定,協助旅行社完成旅游服務。旅游者應當確保自身身體條件能夠完成旅游活動,并對旅行社的服務活動予以積極配合,不得因個人原因強迫旅行社改變旅游團隊的行程或擅自離團活動。
。┡φ莆章眯兴柚R,提高自我保護意識。旅游者可以自行選擇和購買旅游人身意外_____及其他_____,旅游過程中應當妥善保管自己的行李物品,貴重物品應當隨身攜帶或采取其他保護措施。
。ㄆ撸┞糜芜^程中與旅行社發生糾紛,應當本著平等的原則協商解決或在行程結束后通過《專用條款》中約定的爭議解決方式解決。旅游者不得以服務質量等問題為由,拒絕登機(車、船),或采取其他方式拖延行程、擴大影響及損失,以強迫旅行社接受其提出的條件。
第三條?旅行社的權利
(一)核實旅游者提供相關信息資料的權利。
。ǘ┌凑蘸贤s定向旅游者收取全部旅游費用的權利。
(三)按照合同約定選擇交通工具、酒店、地接社,以及安排旅游配套服務的權利。
。ㄋ模┚芙^旅游者提出的超出合同約定的不合理要求的權利。
第四條?旅行社的義務
(一)向旅游者出示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營業執照》和旅_____政管理部門核發的《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
。ǘ┌凑铡堵眯猩缤侗B眯猩缲熑蝊____的規定》投保旅行社責任_____。
。ㄈ┩ㄟ^告知網址、統一公示等方式為旅游者提供本合同涉及的國家旅游局有關文件的查閱條件或方法。
。ㄋ模┰诔霭l前向旅游者提供《旅_____程表》和《行程須知》,就旅游的具體行程安排、各項服務標準、有關注意事項等情況向旅游者做如實陳述,不得做虛假、誤導性的書面或口頭宣傳,并應當向旅游者推薦旅游人身意外_____及其他_____。
(五)按照合同約定為旅游者提供旅游服務,且不得低于《旅行社國內旅游服務質量要求》確定的標準。
。┧峁┑姆⻊辗下糜握呷松、財產安全的要求,對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財產安全的旅游服務項目,應當向旅游者做出真實的說明和明確的警示,并采取防止危害發生的措施。
。ㄆ撸┞糜芜^程中不得強制旅游者購物,安排合同約定以外的自費項目,應當征得旅游者同意。
。ò耍⿷斚蚵糜握咛峁┌l票等消費憑證。
第五條?旅游費用
(一)旅游費用包含以下費用:
1、代辦證件、手續的費用;
2、交通客票費:如遇票價調整,客票費的退、補按照《_____》第63條的規定執行;
4、游覽費;
5、旅游服務費:含地接社及旅行社服務人員的服務費。
(二)旅游費用不包含以下費用:
1、非合同約定行程發生的費用;
2、自費項目有關費用;
3、自由活動期間的費用;
5、“(一)”款中未列明的其他費用。
(三)對旅游費用雙方另有約定的,應當在《專用條款》中予以注明。
第六條?旅游手續
本合同涉及的各項旅游手續除另有約定外,均由旅行社代為辦理。雙方約定由旅游者自行辦理的,旅游者應當保證自備手續符合旅行要求,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七條?旅游內容變更
。ㄒ唬┬谐讨幸虿豢煽沽Γㄗ匀粸暮、政府行為等)或不可歸責于旅行社的意外情況(天氣變化、道路堵塞、列車航班晚點、重大禮賓活動等),導致無法按照約定的線路、交通、食宿安排等繼續履行合同的,旅行社可以在征得團隊內三分之二以上成員同意后對相應內容予以變更,但團隊成員無法達成三分之二多數意見或因情況緊急無法征求意見時,由旅行社決定;因變更而超出的費用由旅游者承擔,節省的費用應當返還旅游者。
。ǘ┏翱钜幎ǖ那闆r外,旅行社不得單方變更旅游內容。
第八條?責任約定
(一)違約責任
1、旅游者違約責任
(1)旅游者未按照合同約定支付旅游費用的,應當每日按照遲延支付費用0.3%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2)旅游者因違約、自身過錯、自由活動期間內的行為或自身疾病引起的人身、財產損失由其自行承擔;由此給旅行社造成損失的,旅游者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3)旅游者因違反國家或地方的法律規定而被拘留或被追究其他法律責任的,相關責任和費用由其自行承擔;由此給旅行社造成損失的,旅游者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2、旅行社違約責任
。2)旅行社提供的旅游服務未達到合同約定或《旅行社國內旅游服務質量要求》確定的標準的,按照《旅行社質量保證金賠償試行標準》進行賠償。除為滿足旅游者的特殊要求以外,若旅游過程中實際提供的餐飲、住宿、交通等標準高于合同約定的,增加的相應費用由旅行社承擔。
。3)屬于《旅行社質量保證金賠償標準》規定以外的因旅行社過錯給旅游者造成的人身、財產損害,根據《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責任_____的規定》由_____公司按照有關標準賠付,旅行社應當積極向_____公司辦理理賠事宜。
。4)旅行社委托的地接社有違反本合同約定行為的,視同旅行社違約,應當由旅行社按照本合同約定向旅游者承擔違約責任。
(5)旅行社擅自將旅游者轉至其他旅行社合并組團的,旅游者有權解除合同,并可以要求原旅行社賠償由此給其造成的損失;旅游者在出發時或出發后才得知存在擅自合并組團情況的,除有權要求原旅行社賠償損失外,還有權要求原旅行社按照旅游費用總額5%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ǘ┭a救責任?因一方違約發生損失后,未違約方應當積極采取措施配合違約方防止損失擴大,沒有及時采取措施致使損失擴大的,就擴大的損失應當自行承擔責任,無權要求違約方賠償;但為防止損失擴大而發生的合理費用,由違約方承擔。
。ㄈ┏尚星暗慕饧s責任
1、旅游者解約責任
因旅游者原因解除合同的,旅游者:
。1)應當提前3日(不含)書面通知旅行社,并承擔代辦證件、手續等而實際發生的費用。
。2)未提前3日通知旅行社的,應當按照旅游費用總額的10%支付違約金,并承擔代辦證件、手續等而實際發生的費用。
(3)未能按照約定時間及地點集合出發,也未能中途加入的,視為解除合同,應當依據前款的規定承擔解約責任。
2、旅行社解約責任?因旅行社原因解除合同的,旅行社:
(1)應當提前3日(不含)書面通知旅游者,并承擔代辦證件、手續等實際發生的費用。
。2)如未提前3日通知旅游者的,應當按照旅游費用總額的10%支付違約金,并承擔代辦證件、手續等而實際發生的費用。
3、安全解約責任
因旅游線路涉及的城市、景點發生社會動蕩、_____活動、重大傳染性_____、自然災害等有可能嚴重危及旅游者人身安全的情況,且雙方又未能達成變更協議的,雙方均可在出發前解除合同,旅游費用在扣除實際發生的費用后返還旅游者,解約方無需承擔其他解約責任,但應當書面通知對方。
4、對通知時間和方式雙方另有約定的,應當在《專用條款》中予以注明。
。ㄋ模┬谐讨械慕饧s責任
1、旅游者在行程中單方要求解除合同或自愿放棄某項旅游項目的,旅行社有權不予退還相應旅游費用。旅游者未能按照合同約定及時參加旅游項目或未能及時搭乘交通工具的,視為自愿放棄。雙方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2、旅行社除為旅游團隊根本利益以外,在行程中不得單方解除合同,否則應當承擔由此給旅游者造成的實際損失。
。ㄎ澹┟庳煑l款
1、任何一方當事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可以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應當及時通知對方并在合理期限內提供有關證明。
2、對由于列車、航班等公共交通工具延誤或取消,以及第三方侵害等不可歸責于旅行社的原因導致旅游者人身、財產權益受到損害的,旅行社不承擔責任,但應當積極協助解決旅游者與責任方之間的糾紛。
專?用?條?款
旅游者:
組團旅行社:
根據《_____》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旅游者和旅行社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就國內組團旅游的有關事宜經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旅游者情況?旅游者人數為人,姓名、性別、年齡、身體健康狀況為:
第二條?旅游內容及安排
(一)合同報價以人成行為基準。
。ǘ┏尚袌F號:(或在行前說明會告知)。
(三)行程時間共計日,行程中的在途時間包含在內。
(四)出發地點及時間:。
。ㄎ澹┓祷氐攸c及時間:。
。┞糜尉路:(主要景點應當注明保證旅游者實際游覽的最少時間)。
。ㄆ撸┏扇寺糜钨M用為元(人民幣)/人,兒童(歲)旅游費用為?元(人民幣)/人,總計為?元。
。ò耍┳∷迺r如遇單人房間,住宿差價的解決辦法為:。
。ň牛╆P于旅游費用的特別約定:。
(十)旅游費用的支付方式和時間:。
。ㄊ唬┙煌üぞ撸。
(十二)住宿標準:。
。ㄊ┎惋嫎藴剩骸
。ㄊ模┵徫锇才牛嘿徫锎螖挡怀^次,購物場所經營品種主要為。
第三條?合同權利義務的轉讓
。ㄒ唬┞糜握咿D讓合同的方式
合同編號:
出發前經旅行社書面同意,旅游者可以將其在本合同中的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人,由此增加的費用由旅游者承擔第三人承擔。
。ǘ┞眯猩甾D讓合同選用第種方式
1、出發前經旅游者書面同意,旅行社可以在保證不降低旅游服務標準的前提下將旅游者轉至其他旅行社合并組團,并由原旅行社就本合同內容對旅游者承擔先行賠償責任;賠償后,原旅行社可以向受讓旅行社追償。
2、出發前經旅游者書面同意,旅行社可以在保證不降低旅游服務標準的前提下將旅游者轉至其他旅行社合并組團,旅游者應當與受讓旅行社就《專用條款》重新達成協議,并由受讓旅行社對旅游者承擔責任。
第四條?不成團安排
。ㄒ唬﹫髨F人數未達到成行基準時,旅行社應當提前3日(不含)通知旅游者,雙方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1、解除合同,旅行社向旅游者一次性退還全部旅游費用。
2、旅行社建議將旅游者轉至其他旅行社合并組團。
3、旅行社建議旅游者延期或更改旅游線路,如旅游者同意則改簽旅游合同,費用如有增減,由旅行社退回或由旅游者補足。
4、。
(二)旅行社未提前3日通知旅游者的,應當按照《通用條款》第8條的有關規定承擔解約責任。
第五條?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或向有管轄權的旅游質監所、消費者協會等有關部門投訴;協商、投訴解決不成的,向人民法院起訴,或按照另行達成的_____條款或_____協議申請_____。
第六條?其他約定
旅游者(簽章):旅行社(簽章):
住所:住所:
電話:電話:
證照號碼:簽約代表:
簽訂時間:簽訂地點:
北京市國內旅游合同 篇4
合同編號:
北京市國內旅游合同
旅游者:出境組團旅行社: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北京市旅游局監制
20__年十一月
使用說明
1、本合同為示范文本,適用于住所地在本市行政區域內經營國內旅游業務的國際、國內旅行社與旅游者之間締結的國內組團旅游服務關系。
國內組團旅游服務,是指由旅行社負責將旅游團隊或異地成團的旅游者送到國內除港、澳、臺地區以外的城市或旅游景點,并親自或委托他人為旅游者提供的交通、餐飲、住宿、游覽等旅游服務活動。
2、示范文本由背書式《通用條款》和約定式《專用條款》共同組成!锻ㄓ脳l款》是對國內組團旅游活動中雙方當事人的權利、義務、責任等問題做出的在行業內通行適用的規定,而《專用條款》是雙方當事人對旅游者情況、旅游內容安排、爭議解決方式等特殊性內容做出的補充約定。
3、旅游者在簽訂合同前請仔細閱讀本合同各項條款,特別是《通用條款》第2條、第3條、第5條、第6條、第8條和《專用條款》第3條。填寫《專用條款》請逐頁標明“合同編號”;填寫完畢后,請旅游者保存原件,旅行社保存復寫聯。
4、《專用條款》第2條中的“行程時間”是以自然日(0:00-24:00)為計算依據的,旅行社應當在簽訂合同前告知旅游者行程起始時間等有關事宜。
5、旅游者請保存好旅游活動中的有關票據、證明和資料,以便當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作為投訴憑據、索賠證據。北京市旅游局通訊地址:朝陽區建外大街28號,郵編:100022。北京市旅行社服務質量監督管理所投訴電話:。
國家旅游局通訊地址:建國門內大街甲9號,郵編:100740。
國家旅游局旅游質量監督管理所投訴電話:。
6、合同自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雙方當事人還可以書面形式對合同內容予以變更或補充,但變更或補充含有不合理地減輕或免除《通用條款》中規定應當由旅行社承擔的責任內容的,仍以《通用條款》為準。標有團號、出發日期的《旅游行程表》、《行程須知》均為合同組成部分。
合同編號:
北京市國內旅游合同通用條款
第一條旅游者的權利
(一)自主選擇旅行社的權利。旅游者有權自主選擇經營國內旅游業務的國際、國內旅行社,并接受其提供的旅游服務。
(二)知悉旅行社服務真實情況的權利。旅游者有權要求旅行社如實提供《旅游行程表》和《行程須知》,并有權要求旅行社告知住宿、餐飲、交通、服務標準等方面的真實情況。(三)要求旅行社提供約定服務的權利。旅游者有權要求旅行社按照合同約定和《旅游行程表》安排旅行游覽并協調處理相關事宜。
(四)自主購物和公平交易的權利。旅游者有權要求旅行社帶團到合法購物場所自愿購物,有權拒絕違反合同約定的購物安排。
(五)自主選擇自費項目的權利。旅游者有權拒絕旅行社推薦的合同約定以外的自費項目。
(六)人格尊嚴、民族風俗習慣受尊重的權利。
(七)對旅行社服務進行監督的權利。旅游者有權對旅行社侵害其合法權益的行為提出批評、建議,或向有關部門投訴、舉報。
第二條旅游者的義務
。ㄒ唬┳袷貒液偷胤降姆杉坝嘘P規定。旅游者不得在旅游過程中從事違法活動。
(二)不得侵害他人的權利和利益。旅游者在行使權利時,不得損害國家、社會、集體的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權益。
。ㄈ┳袷毓仓刃颍鹬厣鐣。旅游者應當尊重旅游服務人員的人格,與團隊成員之間互相尊重、互相協助;尊重當地的民族風俗習慣和風土人情;嚴禁在景觀、建筑上亂刻亂畫,不得有隨地吐痰,亂扔垃圾等不文明行為。
(四)如實提交相關材料,告知相關信息。旅游者應當在報名和行程中提供健康、身份等方面的真實情況,如實填寫有關資料,履行合法手續。
。ㄎ澹┳袷睾贤s定,協助旅行社完成旅游服務。旅游者應當確保自身身體條件能夠完成旅游活動,并對旅行社的服務活動予以積極配合,不得因個人原因強迫旅行社改變旅游團隊的行程或擅自離團活動。
。┡φ莆章眯兴柚R,提高自我保護意識。旅游者可以自行選擇和購買旅游人身意外保險及其他保險,旅游過程中應當妥善保管自己的行李物品,貴重物品應當隨身攜帶或采取其他保護措施。
。ㄆ撸┞糜芜^程中與旅行社發生糾紛,應當本著平等的原則協商解決或在行程結束后通過《專用條款》中約定的爭議解決方式解決。旅游者不得以服務質量等問題為由,拒絕登機(車、船),或采取其他方式拖延行程、擴大影響及損失,以強迫旅行社接受其提出的條件。
第三條旅行社的權利
(一)核實旅游者提供相關信息資料的權利。
。ǘ┌凑蘸贤s定向旅游者收取全部旅游費用的權利。
。ㄈ┌凑蘸贤s定選擇交通工具、酒店、地接社,以及安排旅游配套服務的權利。
。ㄋ模┚芙^旅游者提出的超出合同約定的不合理要求的權利。
第四條旅行社的義務
(一)向旅游者出示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營業執照》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
。ǘ┌凑铡堵眯猩缤侗B眯猩缲熑伪kU的規定》投保旅行社責任保險。
。ㄈ┩ㄟ^告知網址、統一公示等方式為旅游者提供本合同涉及的國家旅游局有關文件的查閱條件或方法。
。ㄋ模┰诔霭l前向旅游者提供《旅游行程表》和《行程須知》,就旅游的具體行程安排、各項服務標準、有關注意事項等情況向旅游者做如實陳述,不得做虛假、誤導性的書面或口頭宣傳,并應當向旅游者推薦旅游人身意外保險及其他保險。
(五)按照合同約定為旅游者提供旅游服務,且不得低于《旅行社國內旅游服務質量要求》確定的標準。
。┧峁┑姆⻊辗下糜握呷松、財產安全的要求,對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財產安全的旅游服務項目,應當向旅游者做出真實的說明和明確的警示,并采取防止危害發生的措施。
。ㄆ撸┞糜芜^程中不得強制旅游者購物,安排合同約定以外的自費項目,應當征得旅游者同意。
。ò耍⿷斚蚵糜握咛峁┌l票等消費憑證。
第五條旅游費用
。ㄒ唬┞糜钨M用包含以下費用:
1、代辦證件、手續的費用;
2、交通客票費:如遇票價調整,客票費的退、補按照《民法典》第63條的規定執行;
3、餐飲住宿費:含航班等交通工具上提供的免費餐飲;
4、游覽費;
5、旅游服務費:含地接社及旅行社服務人員的服務費。
。ǘ┞糜钨M用不包含以下費用:
1、非合同約定行程發生的費用;
2、自費項目有關費用;
3、自由活動期間的費用;
4、行程中發生的旅游者個人費用,包括:交通工具上的非免費餐飲費、行李超重費;住宿期間的洗衣、電話、電報、飲料及酒類費;個人傷病醫療費、尋回個人遺失物品的費用及報酬等;
5、“(一)”款中未列明的其他費用。
(三)對旅游費用雙方另有約定的,應當在《專用條款》中予以注明。
第六條旅游手續
本合同涉及的各項旅游手續除另有約定外,均由旅行社代為辦理。雙方約定由旅游者自行辦理的,旅游者應當保證自備手續符合旅行要求,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七條旅游內容變更
(一)行程中因不可抗力(自然災害、政府行為等)或不可歸責于旅行社的意外情況(天氣變化、道路堵塞、列車航班晚點、重大禮賓活動等),導致無法按照約定的線路、交通、食宿安排等繼續履行合同的,旅行社可以在征得團隊內三分之二以上成員同意后對相應內容予以變更,但團隊成員無法達成三分之二多數意見或因情況緊急無法征求意見時,由旅行社決定;因變更而超出的費用由旅游者承擔,節省的費用應當返還旅游者。
。ǘ┏翱钜幎ǖ那闆r外,旅行社不得單方變更旅游內容。
第八條責任約定
。ㄒ唬┻`約責任
1、旅游者違約責任
。1)旅游者未按照合同約定支付旅游費用的,應當每日按照遲延支付費用0.3%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2)旅游者因違約、自身過錯、自由活動期間內的行為或自身疾病引起的人身、財產損失由其自行承擔;由此給旅行社造成損失的,旅游者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3)旅游者因違反國家或地方的法律規定而被拘留或被追究其他法律責任的,相關責任和費用由其自行承擔;由此給旅行社造成損失的,旅游者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2、旅行社違約責任
。1)在代辦旅游手續或旅游的過程中,旅行社因未盡妥善保管義務而遺失、毀損旅游者證件、手續的,或代辦的手續因旅行社過錯存在瑕疵的,旅行社應當積極協助旅游者補辦相關手續,并承擔補辦手續所需直接費用及其他應當支付的合理費用;因上述行為影響旅游行程的,旅行社還應當賠償由此給旅游者造成的損失,該損失包括因滯留而必須支付的費用、無法繼續履行的合同部分涉及的旅游費用等。
(2)旅行社提供的旅游服務未達到合同約定或《旅行社國內旅游服務質量要求》確定的標準的,按照《旅行社質量保證金賠償試行標準》進行賠償。除為滿足旅游者的特殊要求以外,若旅游過程中實際提供的餐飲、住宿、交通等標準高于合同約定的,增加的相應費用由旅行社承擔。
。3)屬于《旅行社質量保證金賠償標準》規定以外的因旅行社過錯給旅游者造成的人身、財產損害,根據《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責任保險的規定》由保險公司按照有關標準賠付,旅行社應當積極向保險公司辦理理賠事宜。
。4)旅行社委托的地接社有違反本合同約定行為的,視同旅行社違約,應當由旅行社按照本合同約定向旅游者承擔違約責任。
。5)旅行社擅自將旅游者轉至其他旅行社合并組團的,旅游者有權解除合同,并可以要求原旅行社賠償由此給其造成的損失;旅游者在出發時或出發后才得知存在擅自合并組團情況的,除有權要求原旅行社賠償損失外,還有權要求原旅行社按照旅游費用總額5%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ǘ┭a救責任因一方違約發生損失后,未違約方應當積極采取措施配合違約方防止損失擴大,沒有及時采取措施致使損失擴大的,就擴大的損失應當自行承擔責任,無權要求違約方賠償;但為防止損失擴大而發生的合理費用,由違約方承擔。
。ㄈ┏尚星暗慕饧s責任
1、旅游者解約責任
因旅游者原因解除合同的,旅游者:
。1)應當提前3日(不含)書面通知旅行社,并承擔代辦證件、手續等而實際發生的費用。
(2)未提前3日通知旅行社的,應當按照旅游費用總額的10%支付違約金,并承擔代辦證件、手續等而實際發生的費用。
(3)未能按照約定時間及地點集合出發,也未能中途加入的,視為解除合同,應當依據前款的規定承擔解約責任。
2、旅行社解約責任因旅行社原因解除合同的,旅行社:
(1)應當提前3日(不含)書面通知旅游者,并承擔代辦證件、手續等實際發生的費用。
。2)如未提前3日通知旅游者的,應當按照旅游費用總額的10%支付違約金,并承擔代辦證件、手續等而實際發生的費用。
3、安全解約責任
因旅游線路涉及的城市、景點發生社會動蕩、恐怖活動、重大傳染性疫情、自然災害等有可能嚴重危及旅游者人身安全的情況,且雙方又未能達成變更協議的,雙方均可在出發前解除合同,旅游費用在扣除實際發生的費用后返還旅游者,解約方無需承擔其他解約責任,但應當書面通知對方。
4、對通知時間和方式雙方另有約定的,應當在《專用條款》中予以注明。
。ㄋ模┬谐讨械慕饧s責任
1、旅游者在行程中單方要求解除合同或自愿放棄某項旅游項目的,旅行社有權不予退還相應旅游費用。旅游者未能按照合同約定及時參加旅游項目或未能及時搭乘交通工具的,視為自愿放棄。雙方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2、旅行社除為旅游團隊根本利益以外,在行程中不得單方解除合同,否則應當承擔由此給旅游者造成的實際損失。
。ㄎ澹┟庳煑l款
1、任何一方當事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可以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應當及時通知對方并在合理期限內提供有關證明。
2、對由于列車、航班等公共交通工具延誤或取消,以及第三方侵害等不可歸責于旅行社的原因導致旅游者人身、財產權益受到損害的,旅行社不承擔責任,但應當積極協助解決旅游者與責任方之間的糾紛。
專用條款
旅游者:
組團旅行社: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旅游者和旅行社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就國內組團旅游的有關事宜經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旅游者情況旅游者人數為人,姓名、性別、年齡、身體健康狀況為:
第二條旅游內容及安排
(一)合同報價以人成行為基準。
。ǘ┏尚袌F號:(或在行前說明會告知)。
。ㄈ┬谐虝r間共計日,行程中的在途時間包含在內。
。ㄋ模┏霭l地點及時間:。
。ㄎ澹┓祷氐攸c及時間:。
。┞糜尉路:(主要景點應當注明保證旅游者實際游覽的最少時間)。
。ㄆ撸┏扇寺糜钨M用為元(人民幣)/人,兒童(歲)旅游費用為元(人民幣)/人,總計為元。
。ò耍┳∷迺r如遇單人房間,住宿差價的解決辦法為:。
。ň牛╆P于旅游費用的特別約定:。
。ㄊ┞糜钨M用的支付方式和時間:。
。ㄊ唬┙煌üぞ撸。
(十二)住宿標準:。
。ㄊ┎惋嫎藴剩。
。ㄊ模┵徫锇才牛嘿徫锎螖挡怀^次,購物場所經營品種主要為。
第三條合同權利義務的轉讓
。ㄒ唬┞糜握咿D讓合同的方式
合同編號:
出發前經旅行社書面同意,旅游者可以將其在本合同中的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人,由此增加的費用由旅游者承擔第三人承擔。
(二)旅行社轉讓合同選用第種方式
1、出發前經旅游者書面同意,旅行社可以在保證不降低旅游服務標準的前提下將旅游者轉至其他旅行社合并組團,并由原旅行社就本合同內容對旅游者承擔先行賠償責任;賠償后,原旅行社可以向受讓旅行社追償。
2、出發前經旅游者書面同意,旅行社可以在保證不降低旅游服務標準的前提下將旅游者轉至其他旅行社合并組團,旅游者應當與受讓旅行社就《專用條款》重新達成協議,并由受讓旅行社對旅游者承擔責任。
第四條不成團安排
。ㄒ唬﹫髨F人數未達到成行基準時,旅行社應當提前3日(不含)通知旅游者,雙方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1、解除合同,旅行社向旅游者一次性退還全部旅游費用。
2、旅行社建議將旅游者轉至其他旅行社合并組團。
3、旅行社建議旅游者延期或更改旅游線路,如旅游者同意則改簽旅游合同,費用如有增減,由旅行社退回或由旅游者補足。
。ǘ┞眯猩缥刺崆3日通知旅游者的,應當按照《通用條款》第8條的有關規定承擔解約責任。
第五條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或向有管轄權的旅游質監所、消費者協會等有關部門投訴;協商、投訴解決不成的,向人民法院起訴,或按照另行達成的仲裁條款或仲裁協議申請仲裁。
第六條其他約定
旅游者(簽章):旅行社(簽章):
住所:住所:
電話:電話:
證照號碼:簽約代表:
簽訂時間:簽訂地點:
北京市國內旅游合同 篇5
第一條旅游者的權利
(一)自主選擇旅行社的權利。旅游者有權自主選擇經營國內旅游業務的國際、國內旅行社,并接受其提供的旅游服務。
(二)知悉旅行社服務真實情況的權利。旅游者有權要求旅行社如實提供《旅游行程表》和《行程須知》,并有權要求旅行社告知住宿、餐飲、交通、服務標準等方面的真實情況。(三)要求旅行社提供約定服務的權利。旅游者有權要求旅行社按照合同約定和《旅游行程表》安排旅行游覽并協調處理相關事宜。
(四)自主購物和公平交易的權利。旅游者有權要求旅行社帶團到合法購物場所自愿購物,有權拒絕違反合同約定的購物安排。
(五)自主選擇自費項目的權利。旅游者有權拒絕旅行社推薦的合同約定以外的自費項目。
(六)人格尊嚴、民族風俗習慣受尊重的權利。
(七)對旅行社服務進行監督的權利。旅游者有權對旅行社侵害其合法權益的行為提出批評、建議,或向有關部門投訴、舉報。
第二條旅游者的義務
(一)遵守國家和地方的法律及有關規定。旅游者不得在旅游過程中從事違法活動。
(二)不得侵害他人的權利和利益。旅游者在行使權利時,不得損害國家、社會、集體的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權益。
(三)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會公德。旅游者應當尊重旅游服務人員的人格,與團隊成員之間互相尊重、互相協助;尊重當地的民族風俗習慣和風土人情;嚴禁在景觀、建筑上亂刻亂畫,不得有隨地吐痰,亂扔垃圾等不文明行為。
(四)如實提交相關材料,告知相關信息。旅游者應當在報名和行程中提供健康、身份等方面的真實情況,如實填寫有關資料,履行合法手續。
(五)遵守合同約定,協助旅行社完成旅游服務。旅游者應當確保自身身體條件能夠完成旅游活動,并對旅行社的服務活動予以積極配合,不得因個人原因強迫旅行社改變旅游團隊的行程或擅自離團活動。
(六)努力掌握旅行所需知識,提高自我保護意識。旅游者可以自行選擇和購買旅游人身意外保險及其他保險,旅游過程中應當妥善保管自己的行李物品,貴重物品應當隨身攜帶或采取其他保護措施。
(七)旅游過程中與旅行社發生糾紛,應當本著平等的原則協商解決或在行程結束后通過《專用條款》中約定的爭議解決方式解決。旅游者不得以服務質量等問題為由,拒絕登機(車、船),或采取其他方式拖延行程、擴大影響及損失,以強迫旅行社接受其提出的條件。
第三條旅行社的權利
(一)核實旅游者提供相關信息資料的權利。
(二)按照合同約定向旅游者收取全部旅游費用的權利。
(三)按照合同約定選擇交通工具、酒店、地接社,以及安排旅游配套服務的權利。
(四)拒絕旅游者提出的超出合同約定的不合理要求的權利。
第四條旅行社的義務
(一)向旅游者出示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營業執照》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
(二)按照《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責任保險的規定》投保旅行社責任保險。
(三)通過告知網址、統一公示等方式為旅游者提供本合同涉及的國家旅游局有關文件的查閱條件或方法。
(四)在出發前向旅游者提供《旅游行程表》和《行程須知》,就旅游的具體行程安排、各項服務標準、有關注意事項等情況向旅游者做如實陳述,不得做虛假、誤導性的書面或口頭宣傳,并應當向旅游者推薦旅游人身意外保險及其他保險。
(五)按照合同約定為旅游者提供旅游服務,且不得低于《旅行社國內旅游服務質量要求》確定的標準。
(六)所提供的服務符合旅游者人身、財產安全的要求,對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財產安全的旅游服務項目,應當向旅游者做出真實的說明和明確的警示,并采取防止危害發生的措施。
(七)旅游過程中不得強制旅游者購物,安排合同約定以外的自費項目,應當征得旅游者同意。
(八)應當向旅游者提供發票等消費憑證。
第五條旅游費用
(一)旅游費用包含以下費用:
1、代辦證件、手續的費用;
2、交通客票費:如遇票價調整,客票費的退、補按照《民法典》第63條的規定執行;
3、餐飲住宿費:含航班等交通工具上提供的免費餐飲;
4、游覽費;
5、旅游服務費:含地接社及旅行社服務人員的服務費。
(二)旅游費用不包含以下費用:
1、非合同約定行程發生的費用;
2、自費項目有關費用;
3、自由活動期間的費用;
4、行程中發生的旅游者個人費用,包括:交通工具上的非免費餐飲費、行李超重費;住宿期間的洗衣、電話、電報、飲料及酒類費;個人傷病醫療費、尋回個人遺失物品的費用及報酬等;
5、“(一)”款中未列明的其他費用。
(三)對旅游費用雙方另有約定的,應當在《專用條款》中予以注明。
第六條旅游手續
本合同涉及的各項旅游手續除另有約定外,均由旅行社代為辦理。雙方約定由旅游者自行辦理的,旅游者應當保證自備手續符合旅行要求,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七條旅游內容變更
(一)行程中因不可抗力(自然災害、政府行為等)或不可歸責于旅行社的意外情況(天氣變化、道路堵塞、列車航班晚點、重大禮賓活動等),導致無法按照約定的線路、交通、食宿安排等繼續履行合同的,旅行社可以在征得團隊內三分之二以上成員同意后對相應內容予以變更,但團隊成員無法達成三分之二多數意見或因情況緊急無法征求意見時,由旅行社決定;因變更而超出的費用由旅游者承擔,節省的費用應當返還旅游者。
(二)除前款規定的情況外,旅行社不得單方變更旅游內容。
第八條責任約定
(一)違約責任
1、旅游者違約責任
(1)旅游者未按照合同約定支付旅游費用的,應當每日按照遲延支付費用0.3%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2)旅游者因違約、自身過錯、自由活動期間內的行為或自身疾病引起的人身、財產損失由其自行承擔;由此給旅行社造成損失的,旅游者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3)旅游者因違反國家或地方的法律規定而被拘留或被追究其他法律責任的,相關責任和費用由其自行承擔;由此給旅行社造成損失的,旅游者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2、旅行社違約責任
(1)在代辦旅游手續或旅游的過程中,旅行社因未盡妥善保管義務而遺失、毀損旅游者證件、手續的,或代辦的手續因旅行社過錯存在瑕疵的,旅行社應當積極協助旅游者補辦相關手續,并承擔補辦手續所需直接費用及其他應當支付的合理費用;因上述行為影響旅游行程的,旅行社還應當賠償由此給旅游者造成的損失,該損失包括因滯留而必須支付的費用、無法繼續履行的合同部分涉及的旅游費用等。
(2)旅行社提供的旅游服務未達到合同約定或《旅行社國內旅游服務質量要求》確定的標準的,按照《旅行社質量保證金賠償試行標準》進行賠償。除為滿足旅游者的特殊要求以外,若旅游過程中實際提供的餐飲、住宿、交通等標準高于合同約定的,增加的相應費用由旅行社承擔。
(3)屬于《旅行社質量保證金賠償標準》規定以外的因旅行社過錯給旅游者造成的人身、財產損害,根據《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責任保險的規定》由保險公司按照有關標準賠付,旅行社應當積極向保險公司辦理理賠事宜。
(4)旅行社委托的地接社有違反本合同約定行為的,視同旅行社違約,應當由旅行社按照本合同約定向旅游者承擔違約責任。
(5)旅行社擅自將旅游者轉至其他旅行社合并組團的,旅游者有權解除合同,并可以要求原旅行社賠償由此給其造成的損失;旅游者在出發時或出發后才得知存在擅自合并組團情況的,除有權要求原旅行社賠償損失外,還有權要求原旅行社按照旅游費用總額5%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二)補救責任因一方違約發生損失后,未違約方應當積極采取措施配合違約方防止損失擴大,沒有及時采取措施致使損失擴大的,就擴大的損失應當自行承擔責任,無權要求違約方賠償;但為防止損失擴大而發生的合理費用,由違約方承擔。
(三)成行前的解約責任
1、旅游者解約責任
因旅游者原因解除合同的,旅游者:
(1)應當提前____日(不含)書面通知旅行社,并承擔代辦證件、手續等而實際發生的費用。
(2)未提前____日通知旅行社的,應當按照旅游費用總額的10%支付違約金,并承擔代辦證件、手續等而實際發生的費用。
(3)未能按照約定時間及地點集合出發,也未能中途加入的,視為解除合同,應當依據前款的規定承擔解約責任。
2、旅行社解約責任因旅行社原因解除合同的,旅行社:
(1)應當提前____日(不含)書面通知旅游者,并承擔代辦證件、手續等實際發生的費用。
(2)如未提前____日通知旅游者的,應當按照旅游費用總額的10%支付違約金,并承擔代辦證件、手續等而實際發生的費用。
3、安全解約責任
因旅游線路涉及的城市、景點發生社會動蕩、恐怖活動、重大傳染性疫情、自然災害等有可能嚴重危及旅游者人身安全的情況,且雙方又未能達成變更協議的,雙方均可在出發前解除合同,旅游費用在扣除實際發生的費用后返還旅游者,解約方無需承擔其他解約責任,但應當書面通知對方。
4、對通知時間和方式雙方另有約定的,應當在《專用條款》中予以注明。
(四)行程中的解約責任
1、旅游者在行程中單方要求解除合同或自愿放棄某項旅游項目的,旅行社有權不予退還相應旅游費用。旅游者未能按照合同約定及時參加旅游項目或未能及時搭乘交通工具的,視為自愿放棄。雙方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2、旅行社除為旅游團隊根本利益以外,在行程中不得單方解除合同,否則應當承擔由此給旅游者造成的實際損失。
(五)免責條款
1、任何一方當事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可以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應當及時通知對方并在合理期限內提供有關證明。
2、對由于列車、航班等公共交通工具延誤或取消,以及第三方侵害等不可歸責于旅行社的原因導致旅游者人身、財產權益受到損害的,旅行社不承擔責任,但應當積極協助解決旅游者與責任方之間的糾紛。
專用條款
旅游者:
組團旅行社: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旅游者和旅行社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就國內組團旅游的有關事宜經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旅游者情況旅游者人數為人,姓名、性別、年齡、身體健康狀況為:
第二條旅游內容及安排
(一)合同報價以人成行為基準。
(二)成行團號:(或在行前說明會告知)。
(三)行程時間共計日,行程中的在途時間包含在內。
(四)出發地點及時間:。
(五)返回地點及時間:。
(六)旅游線路:(主要景點應當注明保證旅游者實際游覽的最少時間)。
(七)成人旅游費用為元(人民幣)/人,兒童(歲)旅游費用為元(人民幣)/人,總計為元。
(八)住宿時如遇單人房間,住宿差價的解決辦法為:。
(九)關于旅游費用的特別約定:。
(十)旅游費用的支付方式和時間:。
(十一)交通工具:。
(十二)住宿標準:。
(十三)餐飲標準:。
(十四)購物安排:購物次數不超過次,購物場所經營品種主要為。
第三條合同權利義務的轉讓
(一)旅游者轉讓合同的方式
合同編號:
出發前經旅行社書面同意,旅游者可以將其在本合同中的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人,由此增加的費用由旅游者承擔第三人承擔。
(二)旅行社轉讓合同選用第種方式
1、出發前經旅游者書面同意,旅行社可以在保證不降低旅游服務標準的前提下將旅游者轉至其他旅行社合并組團,并由原旅行社就本合同內容對旅游者承擔先行賠償責任;賠償后,原旅行社可以向受讓旅行社追償。
2、出發前經旅游者書面同意,旅行社可以在保證不降低旅游服務標準的前提下將旅游者轉至其他旅行社合并組團,旅游者應當與受讓旅行社就《專用條款》重新達成協議,并由受讓旅行社對旅游者承擔責任。
第四條不成團安排
(一)報團人數未達到成行基準時,旅行社應當提前____日(不含)通知旅游者,雙方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1、解除合同,旅行社向旅游者一次性退還全部旅游費用。
2、旅行社建議將旅游者轉至其他旅行社合并組團。
3、旅行社建議旅游者延期或更改旅游線路,如旅游者同意則改簽旅游合同,費用如有增減,由旅行社退回或由旅游者補足。
(二)旅行社未提前____日通知旅游者的,應當按照《通用條款》第8條的有關規定承擔解約責任。
第五條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或向有管轄權的旅游質監所、消費者協會等有關部門投訴;協商、投訴解決不成的,向人民法院起訴,或按照另行達成的仲裁條款或仲裁協議申請仲裁。
第六條其他約定
旅游者(簽章):旅行社(簽章):
住所:住所:
電話:電話:
證照號碼:簽約代表:
簽訂時間:簽訂地點:
北京市國內旅游合同 篇6
旅游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組團旅行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北京市旅游局
二○○九年六月
使用說明
1.本合同為示范文本,適用于住所地在本市行政區域內依法經營國內組團旅游服務業務的旅行社(簡稱組團社)與旅游者之間締結的國內組團旅游服務關系。法律法規對合同內容另有強制性規定的,從其規定。
2.旅游者在簽訂合同前請仔細閱讀本合同各項條款,特別是《通用條款》第2條、第3條、第5條、第6條和《專用條款》各條款。合同填寫完畢后,請旅游者保存原件,組團社保存復寫聯。
3.名詞解釋:
。1)國內組團旅游服務:是指由旅行社負責組織旅游團隊并將其或異地成團的旅游者送到國內除_____、澳門、_____地區以外的城市或旅游景點,并親自或委托接待社為旅游者提供的客票代訂、交通、餐飲、住宿、游覽等綜合性旅游服務活動。
。2)轉團:是指由于低于成團人數,經旅游者同意,組團社在出發前將其轉至其他旅行社組織的旅游團隊的行為。組團社委托接待社提供具體旅游服務的行為不屬于轉團。
(3)脫團:是指旅游者擅自脫離旅游團隊,不隨團完成約定行程的行為。
。4)實際損失:是指因違約所實際導致的損失,但不得超過違約方訂立合同時可能預見到或應當預見到的因違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損失。
(5)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包括因自然原因和社會原因引起的事件,如自然災害、戰爭、_____、重大傳染性_____、政府行為等。
(6)意外事件:是指因當事人故意或過失以外的偶然因素而發生的,影響旅_____程的列車和航班等公共交通工具的延誤或取消、惡劣天氣變化、交通堵塞、重大禮賓活動等事件。
4.雙方請保存好旅游活動中的有關票據、證明和資料,以便作為投訴憑據、索賠證據。其中書式、郵件、傳真等能夠以有形形式長久保存的證據證明力要明顯優于口頭、電話等形式。
北京市旅游局旅游服務熱線電話:12301。
通信地址:北京市朝陽區,郵編:100022。
通用條款
第一條?旅游者的權利
。ㄒ唬┯袡嘧灾鬟x擇具有合法旅游組團資格的組團社。
(二)有權要求組團社如實提供《旅_____程表》和《行程須知》,并有權要求組團社告知住宿、餐飲、交通、服務標準等方面的真實情況。
。ㄈ┯袡嘧栽高x擇和購買旅游人身意外_____及其他_____。
(四)有權要求組團社按照合同約定和《旅_____程表》安排旅行游覽并協調處理相關事宜。
。ㄎ澹┯袡嗑芙^參加合同約定以外的購物活動或自費項目。
(六)有權拒絕組團社的擅自轉團行為。
第二條?旅游者的義務
。ㄒ唬⿷斣趫竺托谐讨刑峁┙】怠⑸矸莸确矫娴恼鎸嵡闆r,如實填寫有關資料,履行合法手續。
(二)應當按照合同約定支付旅游費用,確保自身身體條件能夠完成旅游活動,保證自備手續符合旅行要求,并對組團社的服務活動或應急處置予以積極配合。
(三)應當在行程中提高自我保護意識,妥善保管自己的行李物品,貴重物品應當隨身攜帶或采取其他保護措施。在自由活動期間應當選擇自己能夠控制風險的活動項目,并在自己能夠控制風險的范圍內活動。
。ㄋ模⿷斪袷貒液偷胤降姆杉坝嘘P規定,不得在旅游過程中從事違法活動。
(五)行使權利時不得損害國家、社會、集體的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權益,不得因個人原因強迫旅行社改變旅游團隊的行程或脫團。
(六)行程中發生糾紛,應當通過協商方式解決或在行程結束后通過約定的爭議解決方式解決,不得采取拒絕登機(車、船)等方式拖延行程、擴大影響及損失。
第三條?組團社的權利
。ㄒ唬┯袡嗪藢嵚糜握咛峁┑南嚓P信息資料的真實性。
(二)有權按照合同約定向旅游者收取全部旅游費用。
。ㄈ┯袡喟凑蘸贤s定選擇交通工具、酒店并安排旅游配套服務,有權在旅游團隊遇緊急情況時采取應急處置措施。
。ㄋ模┯袡嘁舐糜握咦袷睾贤s定的旅_____程安排,有權拒絕旅游者提出的超出合同約定的不合理要求。
。ㄎ澹┯袡嘀浦孤糜握哌`反法律、當地風俗習慣的言行。
第四條?組團社的義務
。ㄒ唬⿷斣诤炗喓贤跋蚵糜握叱鍪竟ど绦姓芾聿块T核發的含有“國內旅游業務”經營范圍的《營業執照》(服務網點應當同時出示設立社和自身的《營業執照》);提供《旅_____程表》,書面告知統一安排的游覽項目具體內容和時間,自費項目和價格,自由活動次數和時間,購物場所名稱、主要經營品種和停留時間等旅_____程安排和各項服務標準,以及委托的接待社名稱、地址、聯系人、聯系電話;提供《行程須知》,書面告知行程涉及地區的風俗習慣、安全避險、應急聯絡方式及其他注意事項。
。ǘ┰诤炗喓贤瑫r不得要求旅游者必須參加統一安排的購物活動或自費項目,并應當將旅游者不參加統一安排的購物活動或自費項目的情況寫入《專用條款》。
(三)應當對旅游者的個人資料信息保密,向旅游者推薦人身意外_____及其他_____,并在收取全部旅游費用后向旅游者開具發票。
(四)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和《旅_____程表》安排旅行游覽,服務標準不得低于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
(五)提供的服務應當符合保障旅游者人身、財產安全的要求,對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財產安全的旅游項目,應當向旅游者做出真實的說明和明確的警示,并采取防止危害發生的措施。
。┬谐讨胁坏闷垓_、脅迫旅游者購物或參加自費項目。
。ㄆ撸⿷敺e極協調處理旅游者的投訴,在旅游者遇到困難時應當履行協助義務。
第五條?旅游費用
第六條?責任約定
。ㄒ唬┻`約責任
1.旅游者違約責任
。1)未按照合同約定支付旅游費用的,應當每日按照遲延支付費用0.3%的標準支付違約金,但累計不超過旅游費用總額。
。2)因違約、自身過錯、自由活動期間內的行為或自身疾病引起的人身、財產損失應當自行承擔;由此給組團社或第三人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3)明確表示放棄某一旅游項目后又要求組團社安排相應服務的,或超出合同約定要求組團社增加服務的,相應費用和可能無法安排相應服務的責任應當自行承擔。
2.組團社違約責任
。2)擅自將旅游者轉團的,應當按照旅游費用總額的20%向旅游者支付違約金,旅游者還有權在出發前解除合同。
。3)未按照合同約定提供服務,或擅自改變旅_____程(“第六條(五)3”規定的情況除外),造成游覽項目減少、旅游時間縮短或服務標準降低的,應當積極采取措施予以補救,未采取補救措施、未能補救或超過三分之一的團隊成員不同意補救措施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4)未經旅游者簽字確認,擅自安排旅游者參加合同約定以外的自費項目的,應當承擔擅自安排的自費項目費用;擅自安排旅游者參加合同約定以外的購物活動的,每次按照旅游費用總額的10%向旅游者支付違約金。組團社欺騙、脅迫旅游者購物或參加自費項目的,每次按照旅游費用總額的20%向旅游者支付違約金。
(5)無正當理由中止對旅游者提供旅游服務的,應當承擔旅游者在被中止旅游服務期間同等級別的住宿、用餐、交通等必要費用,并向旅游者支付旅游費用總額20%的違約金。
(6)組團社委托的接待社在受托范圍內享有組團社的權利并承擔組團社的義務。接待社有違反合同約定行為的,由組團社向旅游者承擔責任。
。ǘ┭a救責任
因一方違約發生損失后,另一方應當采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擴大,沒有采取適當措施致使損失擴大或故意擴大損失的,就擴大的損失應當自行承擔責任;但為防止損失擴大而發生的合理費用,由違約方承擔。
。ㄈ┬星敖饧s責任
1.旅游者的行前解約責任
(1)應當提前7日(不含本日)通知組團社,并承擔組團社已支付的代辦旅游手續費等實際損失。
。2)未提前7日通知組團社的,應當按照旅游費用總額的10%支付違約金,并承擔組團社已支付的代辦旅游手續費等實際損失。
。3)未能按照約定時間及地點集合出發,也未能中途加入的,視為解約,應當按照“(2)”的規定承擔責任。
2.組團社的行前解約責任
。1)應當提前3日(不含本日)通知旅游者,并自行承擔已支付的代辦旅游手續費等實際損失。
。2)如未提前3日通知旅游者的,應當按照旅游費用總額的10%支付違約金,并自行承擔已支付的代辦旅游手續費等實際損失。
3.安全解約責任
因旅_____程涉及的城市、景點發生社會動蕩、_____活動、重大傳染性_____、自然災害等有可能嚴重危及旅游者人身安全的情況,且雙方又未能達成延期出團或更改行程協議的,雙方均可以在行前通知對方解約,旅游費用在扣除實際發生的費用后返還旅游者,解約方無需承擔其他責任。
。ㄋ模┬谐讨薪饧s責任
1.旅游者在行程中單方要求解約、自愿放棄某項旅游項目或脫團的,組團社有權不予退還相應旅游費用。旅游者未能按照合同約定及時參加旅游項目或未能按照領隊或導游規定的時間搭乘交通工具的,視為自愿放棄。
2.組團社在行程中不得單方解約,否則應當按照“第六條(一)2(5)”的有關規定承擔責任。
。ㄎ澹┢渌熑
1.旅游者因其自行提供的材料存在問題等自身原因或政策調整等其他非組團社原因,導致無法參加旅游活動的,應當自行承擔相關責任和費用,組團社將未發生的旅游費用退還旅游者。如給組團社造成損失的,旅游者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2.組團社代訂的航空客票執行的是團體優惠價格,附有嚴格的限制使用條件。組團社應當向旅游者提供航空公司出具的載有客票限制使用條件的《行程單》等書面資料?推毕拗剖褂脳l件中明確規定不可退票的,行前解約后客票價格作為實際損失。
3.行程中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影響旅_____程或服務標準的,組團社不承擔賠償責任,但應當采取補救措施減少損失;未采取補救措施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補救措施應當征得團隊內三分之二成員同意;團隊成員無法達成三分之二多數意見或因情況緊急無法征求意見的,由組團社決定,但應當就發生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的情況以及據以做出的決定提供必要的說明或證據。因采取補救措施而增加的費用由旅游者承擔,節省的費用應當退還旅游者。
第七條?合同生效與組成
本合同自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雙方當事人經協商一致可以對合同內容予以變更或補充,但變更或補充不合理地減輕或免除合同中印刷字體確定應當由組團社承擔的責任的,仍以合同印刷字體為準。
經組團社蓋章的標有團號、出發日期的《旅_____程表》、《行程須知》以及雙方當事人的變更或補充協議,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
專用條款
根據《_____》、《旅行社條例》等有關法律規定,旅游者和組團社雙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國內組團旅游的有關事宜經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旅游者情況
旅游者人數為____________人,具體情況為:(表格不夠可以另附,但需雙方簽字確認。)
姓名__________性別__________年齡__________健康狀況__________備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旅游者代表應當保證其在合同中的簽章能夠代表表格中列明的所有旅游者對合同約定的認可。表格中列明的任一位旅游者均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維護權益并履行義務。
第二條?旅游手續
由旅游者自行辦理的旅游手續:□航空客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旅游內容及安排
(一)成團人數為________________人。
。ǘ┏尚袌F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行程時間共計__________天__________夜(含在途時間)。
(四)出發地及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ㄎ澹┓祷氐丶皶r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窘浀丶奥糜尉路:(主要景點應當注明保證旅游者實際游覽的最少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成人旅游費用為____________元(人民幣)/人,兒童(不滿12周歲)旅游費用為____________元(人民幣)/人,總計:大寫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小寫: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
。ò耍┯鰡稳朔块g時住宿差價的解決辦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ň牛╆P于旅游費用的特別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ㄊ┞糜钨M用的支付方式和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交通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ㄊ┳∷迾藴剩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餐飲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ㄊ模┵徫锇才牛豪塾嫴怀^_______________次,購物場所名稱、主要經營品種和停留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自費項目和價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ㄊ┳杂苫顒哟螖岛蜁r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ㄊ┙哟缑Q、地址、聯系人、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通知方式:本合同中的通知應當采用□書式、□電子郵件、□傳真、□短信、□電話、□口頭方式。
第五條?不成團安排
。ㄒ唬⿲嶋H報團人數未達到成團人數標準的,屬于因客觀原因導致的不成團,組團社不承擔責任。但組團社應當提前3日(不含本日)將不成團情況通知旅游者,雙方按照下列第_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組團社為旅游者辦理延期出團或更改旅游線路,費用如有增減,由組團社退還或由旅游者補足。
2.解除合同,組團社一次性退還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費用。
3.經旅游者同意,組團社將旅游者轉團;旅游者應當與受讓旅行社重新簽訂合同,并由受讓旅行社對旅游者承擔責任。旅游者不同意所轉的旅游團隊的,按照第2種方式解決。
4.經旅游者同意,組團社將旅游者轉團,提供受讓旅行社蓋章的《旅_____程表》、《行程須知》等關于旅游內容和安排的資料以及受讓旅行社的名稱、聯系方式等基本情況由旅游者簽收確認,并仍由組團社對旅游者承擔責任。旅游者不同意所轉的旅游團隊的,按照第2種方式解決。
。ǘ┙M團社未提前3日通知旅游者的,應當按照《通用條款》“第六條(三)2(2)”的有關規定承擔責任。
第六條?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或向有管轄權的旅游質監所、消費者協會等有關部門投訴;協商、投訴解決不成的,向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或按照另行達成的_____條款或_____協議申請_____。
第七條?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旅游者或其代表(簽章):____________?組團旅行社(蓋章):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號: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證照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件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經辦人及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北京市國內旅游合同 篇7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
旅游者:____________________
組團旅行社:________________
第一章 通用條款
第一條 旅游者的權利
。ㄒ唬┳灾鬟x擇旅行社的權利。旅游者有權自主選擇經營國內旅游業務的國際、國內旅行社,并接受其提供的旅游服務。
。ǘ┲ぢ眯猩绶⻊照鎸嵡闆r的權利。旅游者有權要求旅行社如實提供《旅游行程表》和《行程須知》,并有權要求旅行社告知住宿、餐飲、交通、服務標準等方面的真實情況。
(三)要求旅行社提供約定服務的權利。旅游者有權要求旅行社按照合同約定和《旅游行程表》安排旅行游覽并協調處理相關事宜。
(四)自主購物和公平交易的權利。旅游者有權要求旅行社帶團到合法購物場所自愿購物,有權拒絕違反合同約定的購物安排。
(五)自主選擇自費項目的權利。旅游者有權拒絕旅行社推薦的合同約定以外的自費項目。
。┤烁褡饑、民族風俗習慣受尊重的權利。
。ㄆ撸⿲β眯猩绶⻊者M行監督的權利。旅游者有權對旅行社侵害其合法權益的行為提出批評、建議,或向有關部門投訴、舉報。
第二條 旅游者的義務
。ㄒ唬┳袷貒液偷胤降姆杉坝嘘P規定。旅游者不得在旅游過程中從事違法活動。
。ǘ┎坏们趾λ说臋嗬屠。旅游者在行使權利時,不得損害國家、社會、集體的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權益。
。ㄈ┳袷毓仓刃,尊重社會公德。旅游者應當尊重旅游服務人員的人格,與團隊成員之間互相尊重、互相協助;尊重當地的民族風俗習慣和風土人情;嚴禁在景觀、建筑上亂刻亂畫,不得有隨地吐痰,亂扔垃圾等不文明行為。
(四)如實提交相關材料,告知相關信息。旅游者應當在報名和行程中提供健康、身份等方面的真實情況,如實填寫有關資料,履行合法手續。
。ㄎ澹┳袷睾贤s定,協助旅行社完成旅游服務。旅游者應當確保自身身體條件能夠完成旅游活動,并對旅行社的服務活動予以積極配合,不得因個人原因強迫旅行社改變旅游團隊的行程或擅自離團活動。
。┡φ莆章眯兴柚R,提高自我保護意識。旅游者可以自行選擇和購買旅游人身意外保險及其他保險,旅游過程中應當妥善保管自己的行李物品,貴重物品應當隨身攜帶或采取其他保護措施。
(七)旅游過程中與旅行社發生糾紛,應當本著平等的原則協商解決或在行程結束后通過《專用條款》中約定的爭議解決方式解決。旅游者不得以服務質量等問題為由,拒絕登機(車、船),或采取其他方式拖延行程、擴大影響及損失,以強迫旅行社接受其提出的條件。
第三條 旅行社的權利
(一)核實旅游者提供相關信息資料的權利。
。ǘ┌凑蘸贤s定向旅游者收取全部旅游費用的權利。
。ㄈ┌凑蘸贤s定選擇交通工具、酒店、地接社,以及安排旅游配套服務的權利。
。ㄋ模┚芙^旅游者提出的超出合同約定的不合理要求的權利。
第四條 旅行社的義務
(一)向旅游者出示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營業執照》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
。ǘ┌凑铡堵眯猩缤侗B眯猩缲熑伪kU的規定》投保旅行社責任保險。
(三)通過告知網址、統一公示等方式為旅游者提供本合同涉及的國家旅游局有關文件的查閱條件或方法。
。ㄋ模┰诔霭l前向旅游者提供《旅游行程表》和《行程須知》,就旅游的具體行程安排、各項服務標準、有關注意事項等情況向旅游者做如實陳述,不得做虛假、誤導性的書面或口頭宣傳,并應當向旅游者推薦旅游人身意外保險及其他保險。
。ㄎ澹┌凑蘸贤s定為旅游者提供旅游服務,且不得低于《旅行社國內旅游服務質量要求》確定的標準。
。┧峁┑姆⻊辗下糜握呷松怼⒇敭a安全的要求,對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財產安全的旅游服務項目,應當向旅游者做出真實的說明和明確的警示,并采取防止危害發生的措施。
。ㄆ撸┞糜芜^程中不得強制旅游者購物,安排合同約定以外的自費項目,應當征得旅游者同意。
。ò耍⿷斚蚵糜握咛峁┌l票等消費憑證。
第五條 旅游費用
(一)旅游費用包含以下費用:
1.代辦證件、手續的費用;
2.交通客票費:如遇票價調整,客票費的退、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63條的規定執行;
3.餐飲住宿費:含航班等交通工具上提供的免費餐飲;
4.游覽費;
5.旅游服務費:含地接社及旅行社服務人員的服務費。
(二)旅游費用不包含以下費用:
1.非合同約定行程發生的費用;
2.自費項目有關費用;
3.自由活動期間的費用;
4.行程中發生的旅游者個人費用,包括:交通工具上的非免費餐飲費、行李超重費;住宿期間的洗衣、電話、電報、飲料及酒類費;個人傷病醫療費、尋回個人遺失物品的費用及報酬等;
5.“(一)”款中未列明的其他費用。
。ㄈ⿲β糜钨M用雙方另有約定的,應當在《專用條款》中予以注明。
第六條 旅游手續
本合同涉及的各項旅游手續除另有約定外,均由旅行社代為辦理。雙方約定由旅游者自行辦理的,旅游者應當保證自備手續符合旅行要求,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七條 旅游內容變更
。ㄒ唬┬谐讨幸虿豢煽沽Γㄗ匀粸暮、政府行為等)或不可歸責于旅行社的意外情況(天氣變化、道路堵塞、列車航班晚點、重大禮賓活動等),導致無法按照約定的線路、交通、食宿安排等繼續履行合同的,旅行社可以在征得團隊內三分之二以上成員同意后對相應內容予以變更,但團隊成員無法達成三分之二多數意見或因情況緊急無法征求意見時,由旅行社決定;因變更而超出的費用由旅游者承擔,節省的費用應當返還旅游者。
。ǘ┏翱钜幎ǖ那闆r外,旅行社不得單方變更旅游內容。
第八條 責任約定
。ㄒ唬┻`約責任
1.旅游者違約責任
。1)旅游者未按照合同約定支付旅游費用的,應當每日按照遲延支付費用0.3%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2)旅游者因違約、自身過錯、自由活動期間內的行為或自身疾病引起的人身、財產損失由其自行承擔;由此給旅行社造成損失的,旅游者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3)旅游者因違反國家或地方的法律規定而被拘留或被追究其他法律責任的,相關責任和費用由其自行承擔;由此給旅行社造成損失的,旅游者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北京市國內旅游合同 篇8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
旅游者:____________________
組團旅行社:________________
第一章?通用條款
第一條?旅游者的權利
。ㄒ唬┳灾鬟x擇旅行社的權利。旅游者有權自主選擇經營國內旅游業務的國際、國內旅行社,并接受其提供的旅游服務。
。ǘ┲ぢ眯猩绶⻊照鎸嵡闆r的權利。旅游者有權要求旅行社如實提供《旅_____程表》和《行程須知》,并有權要求旅行社告知住宿、餐飲、交通、服務標準等方面的真實情況。
。ㄈ┮舐眯猩缣峁┘s定服務的權利。旅游者有權要求旅行社按照合同約定和《旅_____程表》安排旅行游覽并協調處理相關事宜。
(四)自主購物和公平交易的權利。旅游者有權要求旅行社帶團到合法購物場所自愿購物,有權拒絕違反合同約定的購物安排。
。ㄎ澹┳灾鬟x擇自費項目的權利。旅游者有權拒絕旅行社推薦的合同約定以外的自費項目。
(六)人格尊嚴、民族風俗習慣受尊重的權利。
。ㄆ撸⿲β眯猩绶⻊者M行監督的權利。旅游者有權對旅行社侵害其合法權益的行為提出批評、建議,或向有關部門投訴、舉報。
第二條?旅游者的義務
。ㄒ唬┳袷貒液偷胤降姆杉坝嘘P規定。旅游者不得在旅游過程中從事違法活動。
。ǘ┎坏们趾λ说臋嗬屠。旅游者在行使權利時,不得損害國家、社會、集體的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權益。
。ㄈ┳袷毓仓刃,尊重社會公德。旅游者應當尊重旅游服務人員的人格,與團隊成員之間互相尊重、互相協助;尊重當地的民族風俗習慣和風土人情;嚴禁在景觀、建筑上亂刻亂畫,不得有隨地吐痰,亂扔垃圾等不文明行為。
。ㄋ模┤鐚嵦峤幌嚓P材料,告知相關信息。旅游者應當在報名和行程中提供健康、身份等方面的真實情況,如實填寫有關資料,履行合法手續。
。ㄎ澹┳袷睾贤s定,協助旅行社完成旅游服務。旅游者應當確保自身身體條件能夠完成旅游活動,并對旅行社的服務活動予以積極配合,不得因個人原因強迫旅行社改變旅游團隊的行程或擅自離團活動。
。┡φ莆章眯兴柚R,提高自我保護意識。旅游者可以自行選擇和購買旅游人身意外_____及其他_____,旅游過程中應當妥善保管自己的行李物品,貴重物品應當隨身攜帶或采取其他保護措施。
。ㄆ撸┞糜芜^程中與旅行社發生糾紛,應當本著平等的原則協商解決或在行程結束后通過《專用條款》中約定的爭議解決方式解決。旅游者不得以服務質量等問題為由,拒絕登機(車、船),或采取其他方式拖延行程、擴大影響及損失,以強迫旅行社接受其提出的條件。
第三條?旅行社的權利
(一)核實旅游者提供相關信息資料的權利。
。ǘ┌凑蘸贤s定向旅游者收取全部旅游費用的權利。
。ㄈ┌凑蘸贤s定選擇交通工具、酒店、地接社,以及安排旅游配套服務的權利。
。ㄋ模┚芙^旅游者提出的超出合同約定的不合理要求的權利。
第四條?旅行社的義務
。ㄒ唬┫蚵糜握叱鍪竟ど绦姓芾聿块T核發的《營業執照》和旅_____政管理部門核發的《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
(二)按照《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責任_____的規定》投保旅行社責任_____。
。ㄈ┩ㄟ^告知網址、統一公示等方式為旅游者提供本合同涉及的國家旅游局有關文件的查閱條件或方法。
。ㄋ模┰诔霭l前向旅游者提供《旅_____程表》和《行程須知》,就旅游的具體行程安排、各項服務標準、有關注意事項等情況向旅游者做如實陳述,不得做虛假、誤導性的書面或口頭宣傳,并應當向旅游者推薦旅游人身意外_____及其他_____。
。ㄎ澹┌凑蘸贤s定為旅游者提供旅游服務,且不得低于《旅行社國內旅游服務質量要求》確定的標準。
。┧峁┑姆⻊辗下糜握呷松、財產安全的要求,對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財產安全的旅游服務項目,應當向旅游者做出真實的說明和明確的警示,并采取防止危害發生的措施。
(七)旅游過程中不得強制旅游者購物,安排合同約定以外的自費項目,應當征得旅游者同意。
。ò耍⿷斚蚵糜握咛峁┌l票等消費憑證。
第五條?旅游費用
(一)旅游費用包含以下費用:
1.代辦證件、手續的費用;
2.交通客票費:如遇票價調整,客票費的退、補按照《_____》第63條的規定執行;
4.游覽費;
5.旅游服務費:含地接社及旅行社服務人員的服務費。
(二)旅游費用不包含以下費用:
1.非合同約定行程發生的費用;
2.自費項目有關費用;
3.自由活動期間的費用;
5.“(一)”款中未列明的其他費用。
(三)對旅游費用雙方另有約定的,應當在《專用條款》中予以注明。
第六條?旅游手續
本合同涉及的各項旅游手續除另有約定外,均由旅行社代為辦理。雙方約定由旅游者自行辦理的,旅游者應當保證自備手續符合旅行要求,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七條?旅游內容變更
。ㄒ唬┬谐讨幸虿豢煽沽Γㄗ匀粸暮Α⒄袨榈龋┗虿豢蓺w責于旅行社的意外情況(天氣變化、道路堵塞、列車航班晚點、重大禮賓活動等),導致無法按照約定的線路、交通、食宿安排等繼續履行合同的,旅行社可以在征得團隊內三分之二以上成員同意后對相應內容予以變更,但團隊成員無法達成三分之二多數意見或因情況緊急無法征求意見時,由旅行社決定;因變更而超出的費用由旅游者承擔,節省的費用應當返還旅游者。
(二)除前款規定的情況外,旅行社不得單方變更旅游內容。
第八條?責任約定
(一)違約責任
1.旅游者違約責任
。1)旅游者未按照合同約定支付旅游費用的,應當每日按照遲延支付費用0.3%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2)旅游者因違約、自身過錯、自由活動期間內的行為或自身疾病引起的人身、財產損失由其自行承擔;由此給旅行社造成損失的,旅游者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3)旅游者因違反國家或地方的法律規定而被拘留或被追究其他法律責任的,相關責任和費用由其自行承擔;由此給旅行社造成損失的,旅游者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2.旅行社違約責任
。2)旅行社提供的旅游服務未達到合同約定或《旅行社國內旅游服務質量要求》確定的標準的,按照《旅行社質量保證金賠償試行標準》進行賠償。除為滿足旅游者的特殊要求以外,若旅游過程中實際提供的餐飲、住宿、交通等標準高于合同約定的,增加的相應費用由旅行社承擔。
(3)屬于《旅行社質量保證金賠償標準》規定以外的因旅行社過錯給旅游者造成的人身、財產損害,根據《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責任_____的規定》由_____公司按照有關標準賠付,旅行社應當積極向_____公司辦理理賠事宜。
(4)旅行社委托的地接社有違反本合同約定行為的,視同旅行社違約,應當由旅行社按照本合同約定向旅游者承擔違約責任。
。5)旅行社擅自將旅游者轉至其他旅行社合并組團的,旅游者有權解除合同,并可以要求原旅行社賠償由此給其造成的損失;旅游者在出發時或出發后才得知存在擅自合并組團情況的,除有權要求原旅行社賠償損失外,還有權要求原旅行社按照旅游費用總額5%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二)補救責任
因一方違約發生損失后,未違約方應當積極采取措施配合違約方防止損失擴大,沒有及時采取措施致使損失擴大的,就擴大的損失應當自行承擔責任,無權要求違約方賠償;但為防止損失擴大而發生的合理費用,由違約方承擔。
。ㄈ┏尚星暗慕饧s責任
1.旅游者解約責任。因旅游者原因解除合同的,旅游者:
。1)應當提前3日(不含)書面通知旅行社,并承擔代辦證件、手續等而實際發生的費用。
。2)未提前3日通知旅行社的,應當按照旅游費用總額的10%支付違約金,并承擔代辦證件、手續等而實際發生的費用。
。3)未能按照約定時間及地點集合出發,也未能中途加入的,視為解除合同,應當依據前款的規定承擔解約責任。
2.旅行社解約責任。因旅行社原因解除合同的,旅行社:
。1)應當提前3日(不含)書面通知旅游者,并承擔代辦證件、手續等實際發生的費用。
(2)如未提前3日通知旅游者的,應當按照旅游費用總額的10%支付違約金,并承擔代辦證件、手續等而實際發生的費用。
3.安全解約責任
因旅游線路涉及的城市、景點發生社會動蕩、_____活動、重大傳染性_____、自然災害等有可能嚴重危及旅游者人身安全的情況,且雙方又未能達成變更協議的,雙方均可在出發前解除合同,旅游費用在扣除實際發生的費用后返還旅游者,解約方無需承擔其他解約責任,但應當書面通知對方。
4.對通知時間和方式雙方另有約定的,應當在《專用條款》中予以注明。
。ㄋ模┬谐讨械慕饧s責任
1.旅游者在行程中單方要求解除合同或自愿放棄某項旅游項目的,旅行社有權不予退還相應旅游費用。旅游者未能按照合同約定及時參加旅游項目或未能及時搭乘交通工具的,視為自愿放棄。雙方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2.旅行社除為旅游團隊根本利益以外,在行程中不得單方解除合同,否則應當承擔由此給旅游者造成的實際損失。
。ㄎ澹┟庳煑l款
1.任何一方當事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可以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應當及時通知對方并在合理期限內提供有關證明。
2.對由于列車、航班等公共交通工具延誤或取消,以及第三方侵害等不可歸責于旅行社的原因導致旅游者人身、財產權益受到損害的,旅行社不承擔責任,但應當積極協助解決旅游者與責任方之間的糾紛。
第二章?專用條款
旅游者:_______________
組團旅行社:___________
根據《_____》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旅游者和旅行社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就國內組團旅游的有關事宜經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旅游者情況
旅游者人數為_________人,姓名、性別、年齡、身體健康狀況為:_________。
第二條?旅游內容及安排
(一)合同報價以_________人成行為基準。
。ǘ┏尚袌F號:_________(或在行前說明會告知)。
。ㄈ┬谐虝r間共計_________日,行程中的在途時間包含在內。
。ㄋ模┏霭l地點及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ㄎ澹┓祷氐攸c及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旅游線路:(主要景點應當注明保證旅游者實際游覽的最少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ㄆ撸┏扇寺糜钨M用為_______元(人民幣)/人,兒童(____歲)旅游費用為________元(人民幣)/人,總計為_______元。
。ò耍┳∷迺r如遇單人房間,住宿差價的解決辦法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ň牛╆P于旅游費用的特別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ㄊ┞糜钨M用的支付方式和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交通工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住宿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ㄊ┎惋嫎藴剩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ㄊ模┵徫锇才牛嘿徫锎螖挡怀^_________次,購物場所經營品種主要為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合同權利義務的轉讓
(一)旅游者轉讓合同的方式
出發前經旅行社書面同意,旅游者可以將其在本合同中的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人,由此增加的費用由:□旅游者承擔?□第三人承擔。
。ǘ┞眯猩甾D讓合同選用第_________種方式
1.出發前經旅游者書面同意,旅行社可以在保證不降低旅游服務標準的前提下將旅游者轉至其他旅行社合并組團,并由原旅行社就本合同內容對旅游者承擔先行賠償責任;賠償后,原旅行社可以向受讓旅行社追償。
2.出發前經旅游者書面同意,旅行社可以在保證不降低旅游服務標準的前提下將旅游者轉至其他旅行社合并組團,旅游者應當與受讓旅行社就《專用條款》重新達成協議,并由受讓旅行社對旅游者承擔責任。
第四條?不成團安排
。ㄒ唬﹫髨F人數未達到成行基準時,旅行社應當提前3日(不含)通知旅游者,雙方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解除合同,旅行社向旅游者一次性退還全部旅游費用。
2.旅行社建議將旅游者轉至其他旅行社合并組團。
3.旅行社建議旅游者延期或更改旅游線路,如旅游者同意則改簽旅游合同,費用如有增減,由旅行社退回或由旅游者補足。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ǘ┞眯猩缥刺崆3日通知旅游者的,應當按照《通用條款》第8條的有關規定承擔解約責任。
第五條?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或向有管轄權的旅游質監所、消費者協會等有關部門投訴;協商、投訴解決不成的,向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或按照另行達成的_____條款或_____協議申請_____。
第六條?其他約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旅游者(簽章):_________?旅行社(簽章):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證照號碼:_______________?簽約代表: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
附件
使用說明
1.本合同為示范文本,適用于住所地在本市行政區域內經營國內旅游業務的國際、國內旅行社與旅游者之間締結的國內組團旅游服務關系。
國內組團旅游服務,是指由旅行社負責將旅游團隊或異地成團的旅游者送到國內除港、澳、臺地區以外的城市或旅游景點,并親自或委托他人為旅游者提供的交通、餐飲、住宿、游覽等旅游服務活動。
2.示范文本由背書式《通用條款》和約定式《專用條款》共同組成!锻ㄓ脳l款》是對國內組團旅游活動中雙方當事人的權利、義務、責任等問題做出的在行業內通行適用的規定,而《專用條款》是雙方當事人對旅游者情況、旅游內容安排、爭議解決方式等特殊性內容做出的補充約定。
3.旅游者在簽訂合同前請仔細閱讀本合同各項條款,特別是《通用條款》第2條、第3條、第5條、第6條、第8條和《專用條款》第3條。填寫《專用條款》請逐頁標明“合同編號”;填寫完畢后,請旅游者保存原件,旅行社保存復寫聯。
4.《專用條款》第2條中的“行程時間”是以自然日(0:00-24:00)為計算依據的,旅行社應當在簽訂合同前告知旅游者行程起始時間等有關事宜。
5.旅游者請保存好旅游活動中的有關票據、證明和資料,以便當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作為投訴憑據、索賠證據。
6.合同自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雙方當事人還可以書面形式對合同內容予以變更或補充,但變更或補充含有不合理地減輕或免除《通用條款》中規定應當由旅行社承擔的責任內容的,仍以《通用條款》為準。標有團號、出發日期的《旅_____程表》、《行程須知》均為合同組成部分。
北京市國內旅游合同 篇9
旅游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組團旅行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 旅游者的權利
(一)有權自主選擇具有合法旅游組團資格的組團社。
(二)有權要求組團社如實提供《旅游行程表》和《行程須知》,并有權要求組團社告知住宿、餐飲、交通、服務標準等方面的真實情況。
(三)有權自愿選擇和購買旅游人身意外保險及其他保險。
(四)有權要求組團社按照合同約定和《旅游行程表》安排旅行游覽并協調處理相關事宜。
(五)有權拒絕參加合同約定以外的購物活動或自費項目。
(六)有權拒絕組團社的擅自轉團行為。
第二條 旅游者的義務
(一)應當在報名和行程中提供健康、身份等方面的真實情況,如實填寫有關資料,履行合法手續。
(二)應當按照合同約定支付旅游費用,確保自身身體條件能夠完成旅游活動,保證自備手續符合旅行要求,并對組團社的服務活動或應急處置予以積極配合。
(三)應當在行程中提高自我保護意識,妥善保管自己的行李物品,貴重物品應當隨身攜帶或采取其他保護措施。在自由活動期間應當選擇自己能夠控制風險的活動項目,并在自己能夠控制風險的范圍內活動。
(四)應當遵守國家和地方的法律及有關規定,不得在旅游過程中從事違法活動。
(五)行使權利時不得損害國家、社會、集體的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權益,不得因個人原因強迫旅行社改變旅游團隊的行程或脫團。
(六)行程中發生糾紛,應當通過協商方式解決或在行程結束后通過約定的爭議解決方式解決,不得采取拒絕登機(車、船)等方式拖延行程、擴大影響及損失。
第三條 組團社的權利
(一)有權核實旅游者提供的相關信息資料的真實性。
(二)有權按照合同約定向旅游者收取全部旅游費用。
(三)有權按照合同約定選擇交通工具、酒店并安排旅游配套服務,有權在旅游團隊遇緊急情況時采取應急處置措施。
(四)有權要求旅游者遵守合同約定的旅游行程安排,有權拒絕旅游者提出的超出合同約定的不合理要求。
(五)有權制止旅游者違反法律、當地風俗習慣的言行。
第四條 組團社的義務
(一)應當在簽訂合同前向旅游者出示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含有“國內旅游業務”經營范圍的《營業執照》(服務網點應當同時出示設立社和自身的《營業執照》);提供《旅游行程表》,書面告知統一安排的游覽項目具體內容和時間,自費項目和價格,自由活動次數和時間,購物場所名稱、主要經營品種和停留時間等旅游行程安排和各項服務標準,以及委托的接待社名稱、地址、聯系人、聯系電話;提供《行程須知》,書面告知行程涉及地區的風俗習慣、安全避險、應急聯絡方式及其他注意事項。
(二)在簽訂合同時不得要求旅游者必須參加統一安排的購物活動或自費項目,并應當將旅游者不參加統一安排的購物活動或自費項目的情況寫入《專用條款》。
(三)應當對旅游者的個人資料信息保密,向旅游者推薦人身意外保險及其他保險,并在收取全部旅游費用后向旅游者開具發票。
(四)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和《旅游行程表》安排旅行游覽,服務標準不得低于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
(五)提供的服務應當符合保障旅游者人身、財產安全的要求,對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財產安全的旅游項目,應當向旅游者做出真實的說明和明確的警示,并采取防止危害發生的措施。
(六)行程中不得欺騙、脅迫旅游者購物或參加自費項目。
(七)應當積極協調處理旅游者的投訴,在旅游者遇到困難時應當履行協助義務。
第五條 旅游費用
(一)旅游費用包含以下費用:1.代辦證件、手續的必要費用;2.交通客票費;3.餐飲、住宿費(不含酒水費)含航班等交通工具上提供的免費餐飲;4. 游覽費:含非自費項目景區景點的第一道門票費;5.旅游服務費:含組團社、接待社及其服務人員的服務費;6.雙方約定的其他費用。
(二)旅游費用不包含以下費用:1.旅游者自行辦理有關手續的費用;2.非合同約定行程發生的費用;3.自費項目有關費用;4.自由活動期間的費用;5. 行程中發生的旅游者個人費用,包括:交通工具上的非免費餐飲費、行李超重費;住宿期間的洗衣、電話、電報、飲料及酒類費;個人傷病醫療費、尋回個人遺失物品的費用及報酬等;6.人身意外保險及其他保險費用;7.“(一)”中未列明的其他費用。
第六條 責任約定
(一)違約責任
1.旅游者違約責任
(1)未按照合同約定支付旅游費用的,應當每日按照遲延支付費用0.3%的標準支付違約金,但累計不超過旅游費用總額。
(2)因違約、自身過錯、自由活動期間內的行為或自身疾病引起的人身、財產損失應當自行承擔;由此給組團社或第三人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3)明確表示放棄某一旅游項目后又要求組團社安排相應服務的,或超出合同約定要求組團社增加服務的,相應費用和可能無法安排相應服務的責任應當自行承擔。
2.組團社違約責任
(1)在代辦旅游手續或行程中,組團社因未盡妥善保管義務而遺失、毀損旅游者證件、手續的,或代辦的手續因組團社過錯存在瑕疵的,組團社應當積極協助旅游者補辦相關手續,并承擔補辦手續所需直接費用及其他應當支付的合理費用;因上述行為影響旅游行程的,組團社還應當賠償由此給旅游者造成的損失,該損失包括因滯留而必須支付的費用、無法繼續履行的合同部分涉及的旅游費用等。
(2)擅自將旅游者轉團的,應當按照旅游費用總額的20%向旅游者支付違約金,旅游者還有權在出發前解除合同。
(3)未按照合同約定提供服務,或擅自改變旅游行程(“第六條(五)3”規定的情況除外),造成游覽項目減少、旅游時間縮短或服務標準降低的,應當積極采取措施予以補救,未采取補救措施、未能補救或超過三分之一的團隊成員不同意補救措施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4)未經旅游者簽字確認,擅自安排旅游者參加合同約定以外的自費項目的,應當承擔擅自安排的自費項目費用;擅自安排旅游者參加合同約定以外的購物活動的,每次按照旅游費用總額的10%向旅游者支付違約金。組團社欺騙、脅迫旅游者購物或參加自費項目的,每次按照旅游費用總額的 20%向旅游者支付違約金。
(5)無正當理由中止對旅游者提供旅游服務的,應當承擔旅游者在被中止旅游服務期間同等級別的住宿、用餐、交通等必要費用,并向旅游者支付旅游費用總額20%的違約金。
(6)組團社委托的接待社在受托范圍內享有組團社的權利并承擔組團社的義務。接待社有違反合同約定行為的,由組團社向旅游者承擔責任。
(二)補救責任
因一方違約發生損失后,另一方應當采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擴大,沒有采取適當措施致使損失擴大或故意擴大損失的,就擴大的損失應當自行承擔責任;但為防止損失擴大而發生的合理費用,由違約方承擔。
(三)行前解約責任
1.旅游者的行前解約責任
(1)應當提前7日(不含本日)通知組團社,并承擔組團社已支付的代辦旅游手續費等實際損失。
(2)未提前7日通知組團社的,應當按照旅游費用總額的10%支付違約金,并承擔組團社已支付的代辦旅游手續費等實際損失。
(3)未能按照約定時間及地點集合出發,也未能中途加入的,視為解約,應當按照“(2)”的規定承擔責任。
組團社在扣除上述違約金和損失后,應當一次性退還剩余旅游費用。
2.組團社的行前解約責任
(1)應當提前3日(不含本日)通知旅游者,并自行承擔已支付的代辦旅游手續費等實際損失。
(2)如未提前3日通知旅游者的,應當按照旅游費用總額的10%支付違約金,并自行承擔已支付的代辦旅游手續費等實際損失。
組團社應當一次性退還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費用,并支付上述違約金。
3.安全解約責任
因旅游行程涉及的城市、景點發生社會動蕩、恐怖活動、重大傳染性疫情、自然災害等有可能嚴重危及旅游者人身安全的情況,且雙方又未能達成延期出團或更改行程協議的,雙方均可以在行前通知對方解約,旅游費用在扣除實際發生的費用后返還旅游者,解約方無需承擔其他責任。
(四)行程中解約責任
1.旅游者在行程中單方要求解約、自愿放棄某項旅游項目或脫團的,組團社有權不予退還相應旅游費用。旅游者未能按照合同約定及時參加旅游項目或未能按照領隊或導游規定的時間搭乘交通工具的,視為自愿放棄。
2.組團社在行程中不得單方解約,否則應當按照“第六條(一)2(5)”的有關規定承擔責任。
(五)其他責任
1.旅游者因其自行提供的材料存在問題等自身原因或政策調整等其他非組團社原因,導致無法參加旅游活動的,應當自行承擔相關責任和費用,組團社將未發生的旅游費用退還旅游者。如給組團社造成損失的,旅游者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2.組團社代訂的航空客票執行的是團體優惠價格,附有嚴格的限制使用條件。組團社應當向旅游者提供航空公司出具的載有客票限制使用條件的《行程單》等書面資料。客票限制使用條件中明確規定不可退票的,行前解約后客票價格作為實際損失。
3.行程中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影響旅游行程或服務標準的,組團社不承擔賠償責任,但應當采取補救措施減少損失;未采取補救措施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補救措施應當征得團隊內三分之二成員同意;團隊成員無法達成三分之二多數意見或因情況緊急無法征求意見的,由組團社決定,但應當就發生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的情況以及據以做出的決定提供必要的說明或證據。因采取補救措施而增加的費用由旅游者承擔,節省的費用應當退還旅游者。
第七條 合同生效與組成
本合同自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雙方當事人經協商一致可以對合同內容予以變更或補充,但變更或補充不合理地減輕或免除合同中印刷字體確定應當由組團社承擔的責任的,仍以合同印刷字體為準。
經組團社蓋章的標有團號、出發日期的《旅游行程表》、《行程須知》以及雙方當事人的變更或補充協議,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
專用條款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旅行社條例》等有關法律規定,旅游者和組團社雙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國內組團旅游的有關事宜經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旅游者情況
旅游者人數為____________人,具體情況為:(表格不夠可以另附,但需雙方簽字確認。)
姓名__________性別__________年齡__________健康狀況__________備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旅游者代表應當保證其在合同中的簽章能夠代表表格中列明的所有旅游者對合同約定的認可。表格中列明的任一位旅游者均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維護權益并履行義務。
第二條 旅游手續
由旅游者自行辦理的旅游手續:□航空客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旅游內容及安排
(一)成團人數為________________人。
(二)成行團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行程時間共計__________天__________夜(含在途時間)
(四)出發地及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返回地及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途經地及旅游線路:(主要景點應當注明保證旅游者實際游覽的最少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成人旅游費用為____________元(人民幣)/人,兒童(不滿12周歲)旅游費用為____________元(人民幣)/人,總計:大寫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小寫: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
(八)遇單人房間時住宿差價的解決辦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關于旅游費用的特別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旅游費用的支付方式和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交通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住宿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餐飲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購物安排:累計不超過_______________次,購物場所名稱、主要經營品種和停留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自費項目和價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自由活動次數和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接待社名稱、地址、聯系人、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上述橫線內空間不夠,可以在《旅游行程表》中詳細注明。)
第四條 通知方式:本合同中的通知應當采用□書式、□電子郵件、□傳真、□短信、□電話、□口頭方式。
第五條 不成團安排
(一)實際報團人數未達到成團人數標準的,屬于因客觀原因導致的不成團,組團社不承擔責任。但組團社應當提前3日(不含本日)將不成團情況通知旅游者,雙方按照下列第_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組團社為旅游者辦理延期出團或更改旅游線路,費用如有增減,由組團社退還或由旅游者補足。
2.解除合同,組團社一次性退還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費用。
3.經旅游者同意,組團社將旅游者轉團;旅游者應當與受讓旅行社重新簽訂合同,并由受讓旅行社對旅游者承擔責任。旅游者不同意所轉的旅游團隊的,按照第2種方式解決。
4.經旅游者同意,組團社將旅游者轉團,提供受讓旅行社蓋章的《旅游行程表》、《行程須知》等關于旅游內容和安排的資料以及受讓旅行社的名稱、聯系方式等基本情況由旅游者簽收確認,并仍由組團社對旅游者承擔責任。旅游者不同意所轉的旅游團隊的,按照第2種方式解決。
(二)組團社未提前3日通知旅游者的,應當按照《通用條款》“第六條(三)2(2)”的有關規定承擔責任。
第六條 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或向有管轄權的旅游質監所、消費者協會等有關部門投訴;協商、投訴解決不成的,向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或按照另行達成的仲裁條款或仲裁協議申請仲裁。
第七條 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旅游者或其代表(簽章)____________ 組團旅行社(蓋章)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號: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證照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件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辦人及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北京市國內旅游合同 篇10
旅游者:____________________
組團旅行社:________________
第一章 通用條款
第一條 旅游者的權利
(一)自主選擇旅行社的權利。旅游者有權自主選擇經營國內旅游業務的國際、國內旅行社,并接受其提供的旅游服務。
(二)知悉旅行社服務真實情況的權利。旅游者有權要求旅行社如實提供《旅游行程表》和《行程須知》,并有權要求旅行社告知住宿、餐飲、交通、服務標準等方面的真實情況。
(三)要求旅行社提供約定服務的權利。旅游者有權要求旅行社按照合同約定和《旅游行程表》安排旅行游覽并協調處理相關事宜。
(四)自主購物和公平交易的權利。旅游者有權要求旅行社帶團到合法購物場所自愿購物,有權拒絕違反合同約定的購物安排。
(五)自主選擇自費項目的權利。旅游者有權拒絕旅行社推薦的合同約定以外的自費項目。
(六)人格尊嚴、民族風俗習慣受尊重的權利。
(七)對旅行社服務進行監督的權利。旅游者有權對旅行社侵害其合法權益的行為提出批評、建議,或向有關部門投訴、舉報。
第二條 旅游者的義務
(一)遵守國家和地方的法律及有關規定。旅游者不得在旅游過程中從事違法活動。
(二)不得侵害他人的權利和利益。旅游者在行使權利時,不得損害國家、社會、集體的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權益。
(三)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會公德。旅游者應當尊重旅游服務人員的人格,與團隊成員之間互相尊重、互相協助;尊重當地的民族風俗習慣和風土人情;嚴禁在景觀、建筑上亂刻亂畫,不得有隨地吐痰,亂扔垃圾等不文明行為。
(四)如實提交相關材料,告知相關信息。旅游者應當在報名和行程中提供健康、身份等方面的真實情況,如實填寫有關資料,履行合法手續。
(五)遵守合同約定,協助旅行社完成旅游服務。旅游者應當確保自身身體條件能夠完成旅游活動,并對旅行社的服務活動予以積極配合,不得因個人原因強迫旅行社改變旅游團隊的行程或擅自離團活動。
(六)努力掌握旅行所需知識,提高自我保護意識。旅游者可以自行選擇和購買旅游人身意外保險及其他保險,旅游過程中應當妥善保管自己的行李物品,貴重物品應當隨身攜帶或采取其他保護措施。
(七)旅游過程中與旅行社發生糾紛,應當本著平等的原則協商解決或在行程結束后通過《專用條款》中約定的爭議解決方式解決。旅游者不得以服務質量等問題為由,拒絕登機(車、船),或采取其他方式拖延行程、擴大影響及損失,以強迫旅行社接受其提出的條件。
第三條 旅行社的權利
(一)核實旅游者提供相關信息資料的權利。
(二)按照合同約定向旅游者收取全部旅游費用的權利。
(三)按照合同約定選擇交通工具、酒店、地接社,以及安排旅游配套服務的權利。
(四)拒絕旅游者提出的超出合同約定的不合理要求的權利。
第四條 旅行社的義務
(一)向旅游者出示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營業執照》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
(二)按照《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責任保險的規定》投保旅行社責任保險。
(三)通過告知網址、統一公示等方式為旅游者提供本合同涉及的國家旅游局有關文件的查閱條件或方法。
(四)在出發前向旅游者提供《旅游行程表》和《行程須知》,就旅游的具體行程安排、各項服務標準、有關注意事項等情況向旅游者做如實陳述,不得做虛假、誤導性的書面或口頭宣傳,并應當向旅游者推薦旅游人身意外保險及其他保險。
(五)按照合同約定為旅游者提供旅游服務,且不得低于《旅行社國內旅游服務質量要求》確定的標準。
(六)所提供的服務符合旅游者人身、財產安全的要求,對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財產安全的旅游服務項目,應當向旅游者做出真實的說明和明確的警示,并采取防止危害發生的措施。
(七)旅游過程中不得強制旅游者購物,安排合同約定以外的自費項目,應當征得旅游者同意。
(八)應當向旅游者提供發票等消費憑證。
第五條 旅游費用
(一)旅游費用包含以下費用:
1.代辦證件、手續的費用;
2.交通客票費:如遇票價調整,客票費的退、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63條的規定執行;
3.餐飲住宿費:含航班等交通工具上提供的餐飲;
4.游覽費;
5.旅游服務費:含地接社及旅行社服務人員的服務費。
(二)旅游費用不包含以下費用:
1.非合同約定行程發生的費用;
2.自費項目有關費用;
3.自由活動期間的費用;
4.行程中發生的旅游者個人費用,包括:交通工具上的非餐飲費、行李超重費;住宿期間的洗衣、電話、電報、飲料及酒類費;個人傷病醫療費、尋回個人遺失物品的費用及報酬等;
5.“(一)”款中未列明的其他費用。
(三)對旅游費用雙方另有約定的,應當在《專用條款》中予以注明。
第六條 旅游手續
本合同涉及的各項旅游手續除另有約定外,均由旅行社代為辦理。雙方約定由旅游者自行辦理的,旅游者應當保證自備手續符合旅行要求,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七條 旅游內容變更
(一)行程中因不可抗力(自然災害、政府行為等)或不可歸責于旅行社的意外情況(天氣變化、道路堵塞、列車航班晚點、重大禮賓活動等),導致無法按照約定的線路、交通、食宿安排等繼續履行合同的,旅行社可以在征得團隊內三分之二以上成員同意后對相應內容予以變更,但團隊成員無法達成三分之二多數意見或因情況緊急無法征求意見時,由旅行社決定;因變更而超出的費用由旅游者承擔,節省的費用應當返還旅游者。
(二)除前款規定的情況外,旅行社不得單方變更旅游內容。
第八條 責任約定
(一)違約責任
1.旅游者違約責任
(1)旅游者未按照合同約定支付旅游費用的,應當每日按照遲延支付費用0.3%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2)旅游者因違約、自身過錯、自由活動期間內的行為或自身疾病引起的人身、財產損失由其自行承擔;由此給旅行社造成損失的,旅游者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3)旅游者因違反國家或地方的法律規定而被拘留或被追究其他法律責任的,相關責任和費用由其自行承擔;由此給旅行社造成損失的,旅游者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2.旅行社違約責任
(1)在代辦旅游手續或旅游的過程中,旅行社因未盡妥善保管義務而遺失、毀損旅游者證件、手續的,或代辦的手續因旅行社過錯存在瑕疵的,旅行社應當積極協助旅游者補辦相關手續,并承擔補辦手續所需直接費用及其他應當支付的合理費用;因上述行為影響旅游行程的,旅行社還應當賠償由此給旅游者造成的損失,該損失包括因滯留而必須支付的費用、無法繼續履行的合同部分涉及的旅游費用等。
(2)旅行社提供的旅游服務未達到合同約定或《旅行社國內旅游服務質量要求》確定的標準的,按照《旅行社質量保證金賠償試行標準》進行賠償。除為滿足旅游者的特殊要求以外,若旅游過程中實際提供的餐飲、住宿、交通等標準高于合同約定的,增加的相應費用由旅行社承擔。
(3)屬于《旅行社質量保證金賠償標準》規定以外的因旅行社過錯給旅游者造成的人身、財產損害,根據《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責任保險的規定》由保險公司按照有關標準賠付,旅行社應當積極向保險公司辦理理賠事宜。
(4)旅行社委托的地接社有違反本合同約定行為的,視同旅行社違約,應當由旅行社按照本合同約定向旅游者承擔違約責任。
(5)旅行社擅自將旅游者轉至其他旅行社合并組團的,旅游者有權解除合同,并可以要求原旅行社賠償由此給其造成的損失;旅游者在出發時或出發后才得知存在擅自合并組團情況的,除有權要求原旅行社賠償損失外,還有權要求原旅行社按照旅游費用總額5%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二)補救責任
因一方違約發生損失后,未違約方應當積極采取措施配合違約方防止損失擴大,沒有及時采取措施致使損失擴大的,就擴大的損失應當自行承擔責任,無權要求違約方賠償;但為防止損失擴大而發生的合理費用,由違約方承擔。
(三)成行前的解約責任
1.旅游者解約責任。因旅游者原因解除合同的,旅游者:
(1)應當提前3日(不含)書面通知旅行社,并承擔代辦證件、手續等而實際發生的費用。
(2)未提前3日通知旅行社的,應當按照旅游費用總額的10%支付違約金,并承擔代辦證件、手續等而實際發生的費用。
(3)未能按照約定時間及地點集合出發,也未能中途加入的,視為解除合同,應當依據前款的規定承擔解約責任。
2.旅行社解約責任。因旅行社原因解除合同的,旅行社:
(1)應當提前3日(不含)書面通知旅游者,并承擔代辦證件、手續等實際發生的費用。
(2)如未提前3日通知旅游者的,應當按照旅游費用總額的10%支付違約金,并承擔代辦證件、手續等而實際發生的費用。
3.安全解約責任
因旅游線路涉及的城市、景點發生社會動蕩、恐怖活動、重大傳染性疫情、自然災害等有可能嚴重危及旅游者人身安全的情況,且雙方又未能達成變更協議的,雙方均可在出發前解除合同,旅游費用在扣除實際發生的費用后返還旅游者,解約方無需承擔其他解約責任,但應當書面通知對方。
4.對通知時間和方式雙方另有約定的,應當在《專用條款》中予以注明。
(四)行程中的解約責任
1.旅游者在行程中單方要求解除合同或自愿放棄某項旅游項目的,旅行社有權不予退還相應旅游費用。旅游者未能按照合同約定及時參加旅游項目或未能及時搭乘交通工具的,視為自愿放棄。雙方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2.旅行社除為旅游團隊根本利益以外,在行程中不得單方解除合同,否則應當承擔由此給旅游者造成的實際損失。
(五)免責條款
1.任何一方當事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可以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應當及時通知對方并在合理期限內提供有關證明。
2.對由于列車、航班等公共交通工具延誤或取消,以及第三方侵害等不可歸責于旅行社的原因導致旅游者人身、財產權益受到損害的,旅行社不承擔責任,但應當積極協助解決旅游者與責任方之間的糾紛。
第二章 專用條款
旅游者:_______________
組團旅行社: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旅游者和旅行社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就國內組團旅游的有關事宜經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旅游者情況
旅游者人數為_________人,姓名、性別、年齡、身體健康狀況為:_________。
第二條 旅游內容及安排
(一)合同報價以_________人成行為基準。
(二)成行團號:_________(或在行前說明會告知)。
(三)行程時間共計_________日,行程中的在途時間包含在內。
(四)出發地點及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返回地點及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旅游線路:(主要景點應當注明保證旅游者實際游覽的最少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成人旅游費用為_______元(人民幣)/人,兒童(____歲)旅游費用為________元(人民幣)/人,總計為_______元。
(八)住宿時如遇單人房間,住宿差價的解決辦法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關于旅游費用的特別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旅游費用的支付方式和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交通工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住宿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餐飲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購物安排:購物次數不超過_________次,購物場所經營品種主要為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合同權利義務的轉讓
(一)旅游者轉讓合同的方式
出發前經旅行社書面同意,旅游者可以將其在本合同中的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人,由此增加的費用由:□旅游者承擔 □第三人承擔。
(二)旅行社轉讓合同選用第_________種方式
1.出發前經旅游者書面同意,旅行社可以在保證不降低旅游服務標準的前提下將旅游者轉至其他旅行社合并組團,并由原旅行社就本合同內容對旅游者承擔先行賠償責任;賠償后,原旅行社可以向受讓旅行社追償。
2.出發前經旅游者書面同意,旅行社可以在保證不降低旅游服務標準的前提下將旅游者轉至其他旅行社合并組團,旅游者應當與受讓旅行社就《專用條款》重新達成協議,并由受讓旅行社對旅游者承擔責任。
第四條 不成團安排
(一)報團人數未達到成行基準時,旅行社應當提前3日(不含)通知旅游者,雙方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解除合同,旅行社向旅游者一次性退還全部旅游費用。
2.旅行社建議將旅游者轉至其他旅行社合并組團。
3.旅行社建議旅游者延期或更改旅游線路,如旅游者同意則改簽旅游合同,費用如有增減,由旅行社退回或由旅游者補足。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旅行社未提前3日通知旅游者的,應當按照《通用條款》第8條的有關規定承擔解約責任。
第五條 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或向有管轄權的旅游質監所、消費者協會等有關部門投訴;協商、投訴解決不成的,向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或按照另行達成的仲裁條款或仲裁協議申請仲裁。
第六條 其他約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旅游者(簽章):_________ 旅行社(簽章):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證照號碼:_______________ 簽約代表: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
附件
使用說明
1.本合同為示范文本,適用于住所地在本市行政區域內經營國內旅游業務的國際、國內旅行社與旅游者之間締結的國內組團旅游服務關系。
國內組團旅游服務,是指由旅行社負責將旅游團隊或異地成團的旅游者送到國內除港、澳、臺地區以外的城市或旅游景點,并親自或委托他人為旅游者提供的交通、餐飲、住宿、游覽等旅游服務活動。
2.示范文本由背書式《通用條款》和約定式《專用條款》共同組成!锻ㄓ脳l款》是對國內組團旅游活動中雙方當事人的權利、義務、責任等問題做出的在行業內通行適用的規定,而《專用條款》是雙方當事人對旅游者情況、旅游內容安排、爭議解決方式等特殊性內容做出的補充約定。
3.旅游者在簽訂合同前請仔細閱讀本合同各項條款,特別是《通用條款》第2條、第3條、第5條、第6條、第8條和《專用條款》第3條。填寫《專用條款》請逐頁標明“合同編號”;填寫完畢后,請旅游者保存原件,旅行社保存復寫聯。
4.《專用條款》第2條中的“行程時間”是以自然日(0:00-24:00)為計算依據的,旅行社應當在簽訂合同前告知旅游者行程起始時間等有關事宜。
5.旅游者請保存好旅游活動中的有關票據、證明和資料,以便當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作為投訴憑據、索賠證據。
6.合同自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雙方當事人還可以書面形式對合同內容予以變更或補充,但變更或補充含有不合理地減輕或免除《通用條款》中規定應當由旅行社承擔的責任內容的,仍以《通用條款》為準。標有團號、出發日期的《旅游行程表》、《行程須知》均為合同組成部分。
北京市國內旅游合同 篇11
合同編號:
第一部分特別告知
本合同文本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江蘇省旅游管理條例》、《江蘇省合同監督管理辦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制定的示范文本,供雙方當事人約定采用,簽訂合同前請仔細閱讀。
為了明確旅游者的權利與義務,旅游者參加國內旅游應知曉以下事項:
一、旅游者參加旅游應選擇具有旅游行政管理部門統一頒發的《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和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發的營業執照,并且明碼標價的旅游經營者!堵眯猩鐦I務經營許可證》、營業執照上的住所或營業地址與實際營業場所應當一致。
二、旅游者參加旅游前應與旅游經營者訂立書面旅游合同,旅游合同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旅游者在交納費用后應要求旅游經營者出具由江蘇省稅務部門印制的發票。
三、旅游者與旅游經營者訂立合同或者填寫各種報名材料時,內容要真實、準確,并使用有效身份證件。旅游者與旅游經營者訂立合同后,應當按照約定履行合同。旅游者本人不能成行,可以讓他人代為履行合同,因代為履行合同增加的費用,應當由旅游者支付。
四、旅游者應妥善保管好隨身攜帶的財物,以免損壞或遺失。
五、合同雙方因不能成行造成違約的,違約方應當提前3天通知對方;雙方也可以另行約定提前告知的時間。對于違約責任,雙方已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承擔。沒有約定的,按照下列標準承擔違約責任:
(一)違約方按規定時間通知對方的,應當支付旅游合同總價5%的違約金。
(二)違約方未按規定時間通知對方的,應當支付旅游合同總價10%的違約金。
因違約造成的損失,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承擔賠償責任;涉及航空、陸運、水運的票務損失問題,參照有關部門現行條款補償損失。
六、旅游合同訂立后,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旅游經營者組團不成的,經征得旅游者(甲方)同意后,可以委托其他旅游經營者代為組織出行,并向旅游者(甲方)提供被委托的旅游經營者旅行項目及服務承諾。旅游者(甲方)同意的,應將被委托旅游經營者旅行項目及服務承諾視作對本合同內容的變更。如果被委托的旅游經營者出現違約行為,仍由旅游經營者(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七、旅游者在出游前,有權知道旅游經營者是否已辦理了符合旅游行政管理部門規定的旅行社責任保險;同時也可自行選擇投保旅游意外保險,旅游中發生意外事故的,按保險條款處理。
八、旅游者在旅游過程中,可以拒絕參加合同未約定的其它旅游消費項目;經本人同意,參加合同未約定的其它旅游消費項目時,需收費的,應當場向導游人員收取服務單據。
九、旅游者在旅游過程中,有權監督帶團的導游人員佩戴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旅游局印制的《導游證》;有權要求導游人員按旅游者和旅游經營者訂立的合同內容和國家行業標準提供服務;有權得到對旅游過程中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安全情況的事先說明或者明確警示。旅游者認為旅游經營者未按旅游合同標準提供交通、住宿、餐飲或者其它與旅游有關的服務并對旅游者造成損失的,經有認定權的部門認定后,有權要求組團旅游經營者賠償。
十、旅游者屬于單位所訂立的合同,雙方自愿可以去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合同鑒證;辦理合同鑒證的當事人可以請求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督促該合同的履行。
十一、旅游者合法權益受到損害或者與旅游經營者發生爭議時,可以與旅游經營者協商解決,或向有管轄權的旅游質量監督管理部門申訴;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局合同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或向消費者協會投訴;可以約定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旅游投訴、調解機構:
各省轄市均有旅游質量監督管理所、消費者協會、工商局合同爭議調解委員會;合同當事人可向所在市旅游局、工商行政管理局查詢。
第二部分協議條款
甲方:_______________旅游者或旅游團體),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 。
地址: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 。
乙方:______________(組團旅游經營者),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 。
地址: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
甲方自愿購買乙方所銷售的旅游服務,為保證旅游服務質量,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本著平等協商的原則,現就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報名與成團
1.甲方擬參加乙方組織的國內旅游團,應事先向乙方詳細了解咨詢,乙方有義務全面介紹其服務項目和質量,并按規定在報名時簽訂合同。
2.甲方在合同成立時,應按約定交納旅游費。
3、甲、乙雙方對“特別告知”部分第五條的另行約定:“______________ (如無另行約定,按“特別告知”部分第五條規定執行)。
4.“特別告知”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簽訂合同前甲方應當仔細閱讀“特別告知”內容。
第二條 內容與標準
1.主要事項
旅游單位______________ ,人數 (男___人、女___人),名單附后。
旅游者______________,性別___,年齡___ ,人數___ 。
團號_________。
行程共計_________天,_________夜(飛機、車、船等在途時間包括在行程天數內)。
出發、返回地點、日期_________ 。
主要游覽景點_________。
交通工具______________,標準_________。
用餐次數______________,標準_________。
住宿次數______________,標準_________ 。
購物、自費項目安排______________。
保險情況:
導游服務(全陪、地陪):
應交納團費總額:
注明所包含的費用:
付款方式:
2.甲乙雙方應恪守上述約定,甲方在旅游活動中應服從乙方的統一安排,乙方所提供的各項服務應符合國家和行業有關標準的規定。
第三條 違約責任
(一)可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的情形:
1.甲、乙雙方因不可抗力(指:《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17條第2款所稱)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不承擔賠償責任,但應及時通知對方,并提供有效證明材料;
2.非甲、乙雙方的責任導致雙方損失的,各自承擔責任;
3.雙方已經就可能出現的問題約定免責處理措施的其他情形。
(二)甲方承擔違約責任的情形:
1.甲方無故違反合同約定,自身損失自負,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2.超出本合同約定的內容進行個人活動而造成損失的,責任自負。
(三)乙方承擔違約責任情形:
1.未達到與甲方合同約定的內容和標準,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2.乙方的服務未達到國家或行業規定的標準,應承擔賠償責任。
(四)乙方在旅游問題發生之前已采取以下措施的,可減輕責任:
1.有證據證明屬非過失、非故意的違約;
2.問題發生后乙方已采取善后處理措施的。
(五)乙方在旅游問題發生之前已采取以下措施的,可免除責任:
1.對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財物安全的事宜已事先對旅游者作出真實的說明、提醒、勸戒、明確警示,并采取防止危害發生的措施的;
2.由于甲方自身過錯造成的質量問題。
(六)甲方同意乙方違約的賠償責任按國家旅游局制定的《旅行社質量保證金賠償試行標準》執行。
第四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一)因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甲方可向有管轄權的旅游質量管理監督所、消費者協會投訴提出賠償請求或向工商行政管理局合同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
(二)當事人不愿通過協商、調解或協商、調解不成,當事人雙方提交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當事人雙方未在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后又未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五條 補充條款
第六條 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法定代表人]:乙方[法定代表人]:
甲方[委托代理人]:乙方[委托代理人]:
[旅 游 者]:
身 份 證 號 碼: (單位章)
年月日
協議簽訂地:
鑒證意見:
鑒證機關(章)經辦人:
年月 日
北京市國內旅游合同 篇12
江蘇省國內旅游合同?江蘇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監制
國?內?旅?游?合?同
合同編號:
第一部分特別告知
本合同文本是根據《_____》、《江蘇省旅游管理條例》、《江蘇省合同監督管理辦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制定的示范文本,供雙方當事人約定采用,簽訂合同前請仔細閱讀。
為了明確旅游者的權利與義務,旅游者參加國內旅游應知曉以下事項:
一、旅游者參加旅游應選擇具有旅_____政管理部門統一頒發的《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和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發的營業執照,并且明碼標價的旅游經營者!堵眯猩鐦I務經營許可證》、營業執照上的住所或營業地址與實際營業場所應當一致。
二、旅游者參加旅游前應與旅游經營者訂立書面旅游合同,旅游合同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旅游者在交納費用后應要求旅游經營者出具由江蘇省稅務部門印制的發票。
三、旅游者與旅游經營者訂立合同或者填寫各種報名材料時,內容要真實、準確,并使用有效身份證件。旅游者與旅游經營者訂立合同后,應當按照約定履行合同。旅游者本人不能成行,可以讓他人代為履行合同,因代為履行合同增加的費用,應當由旅游者支付。
四、旅游者應妥善保管好隨身攜帶的財物,以免損壞或遺失。
五、合同雙方因不能成行造成違約的,違約方應當提前3天通知對方;雙方也可以另行約定提前告知的時間。對于違約責任,雙方已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承擔。沒有約定的,按照下列標準承擔違約責任:
(一)違約方按規定時間通知對方的,應當支付旅游合同總價5%的違約金。
(二)違約方未按規定時間通知對方的,應當支付旅游合同總價10%的違約金。
因違約造成的損失,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承擔賠償責任;涉及航空、陸運、水運的票務損失問題,參照有關部門現行條款補償損失。
六、旅游合同訂立后,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旅游經營者組團不成的,經征得旅游者(甲方)同意后,可以委托其他旅游經營者代為組織出行,并向旅游者(甲方)提供被委托的旅游經營者旅行項目及服務承諾。旅游者(甲方)同意的,應將被委托旅游經營者旅行項目及服務承諾視作對本合同內容的變更。如果被委托的旅游經營者出現違約行為,仍由旅游經營者(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七、旅游者在出游前,有權知道旅游經營者是否已辦理了符合旅_____政管理部門規定的旅行社責任_____;同時也可自行選擇投保旅游意外_____,旅游中發生意外事故的,按_____條款處理。
八、旅游者在旅游過程中,可以拒絕參加合同未約定的其它旅游消費項目;經本人同意,參加合同未約定的其它旅游消費項目時,需_____的,應當場向導游人員收取服務單據。
九、旅游者在旅游過程中,有權監督帶團的導游人員佩戴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旅游局印制的《導游證》;有權要求導游人員按旅游者和旅游經營者訂立的合同內容和國家行業標準提供服務;有權得到對旅游過程中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安全情況的事先說明或者明確警示。旅游者認為旅游經營者未按旅游合同標準提供交通、住宿、餐飲或者其它與旅游有關的服務并對旅游者造成損失的,經有認定權的部門認定后,有權要求組團旅游經營者賠償。
十、旅游者屬于單位所訂立的合同,雙方自愿可以去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合同鑒證;辦理合同鑒證的當事人可以請求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督促該合同的履行。
十一、旅游者合法權益受到損害或者與旅游經營者發生爭議時,可以與旅游經營者協商解決,或向有管轄權的旅游質量監督管理部門申訴;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局合同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或向消費者協會投訴;可以約定_____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旅游投訴、調解機構:
江蘇省旅游局通信地址:南京市中山北,郵編:210003。
江蘇省旅游質量監督管理所投訴電話:025X8185。
國家旅游局通訊地址:北京市,郵編:100740。
國家旅游局旅游質量監督管理所投訴電話:0106X5315。
江蘇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合同爭議調解委員會電話:025X1128-0914
地址:南京市北京西,郵編:210024
江蘇省消費者協會投訴電話:
地址:南京市北京西,郵編:210024
各省轄市均有旅游質量監督管理所、消費者協會、工商局合同爭議調解委員會;合同當事人可向所在市旅游局、工商行政管理局查詢。
第二部分協議條款
甲方:_______________旅游者或旅游團體),?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編碼: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組團旅游經營者),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編碼:______________。
甲方自愿購買乙方所銷售的旅游服務,為保證旅游服務質量,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本著平等協商的原則,現就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報名與成團
1.甲方擬參加乙方組織的國內旅游團,應事先向乙方詳細了解咨詢,乙方有義務全面介紹其服務項目和質量,并按規定在報名時簽訂合同。
2.甲方在合同成立時,應按約定交納旅游費。
3、甲、乙雙方對“特別告知”部分第五條的另行約定:“______________?(如無另行約定,按“特別告知”部分第五條規定執行)。
4.“特別告知”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簽訂合同前甲方應當仔細閱讀“特別告知”內容。
第二條?內容與標準
1.主要事項
旅游單位______________?,人數?(男___人、女___人),名單附后。
旅游者______________,性別___,年齡___?,人數___?。
團號_________。
行程共計_________天,_________夜(飛機、車、船等在途時間包括在行程天數內)。
出發、返回地點、日期_________?。
主要游覽景點_________。
交通工具______________,標準_________。
用餐次數______________,標準_________。
住宿次數______________,標準_________?。
購物、自費項目安排______________。
_____情況:
導游服務(全陪、地陪):
應交納團費總額:
注明所包含的費用:
付款方式:
第三條?違約責任
(一)可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的情形:
1.甲、乙雙方因不可抗力(指:《_____》第117條第2款所稱)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不承擔賠償責任,但應及時通知對方,并提供有效證明材料;
2.非甲、乙雙方的責任導致雙方損失的,各自承擔責任;
3.雙方已經就可能出現的問題約定免責處理措施的其他情形。
。ǘ┘追匠袚`約責任的情形:
1.甲方無故違反合同約定,自身損失自負,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2.超出本合同約定的內容進行個人活動而造成損失的,責任自負。
。ㄈ┮曳匠袚`約責任情形:
1.未達到與甲方合同約定的內容和標準,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2.乙方的服務未達到國家或行業規定的標準,應承擔賠償責任。
。ㄋ模┮曳皆诼糜螁栴}發生之前已采取以下措施的,可減輕責任:
1.有證據證明屬非過失、非故意的違約;
2.問題發生后乙方已采取善后處理措施的。
。ㄎ澹┮曳皆诼糜螁栴}發生之前已采取以下措施的,可免除責任:
1.對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財物安全的事宜已事先對旅游者作出真實的說明、提醒、勸戒、明確警示,并采取防止危害發生的措施的;
2.由于甲方自身過錯造成的質量問題。
(六)甲方同意乙方違約的賠償責任按國家旅游局制定的《旅行社質量保證金賠償試行標準》執行。
第四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ㄒ唬┮虮竞贤l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甲方可向有管轄權的旅游質量管理監督所、消費者協會投訴提出賠償請求或向工商行政管理局合同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
(二)當事人不愿通過協商、調解或協商、調解不成,當事人雙方提交____________委員會_____(當事人雙方未在合同中約定_____機構,事后又未達成書面_____協議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五條?補充條款
第六條?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法定代表人]:乙方[法定代表人]:
甲方[委托代理人]:乙方[委托代理人]:
[旅?游?者]:
身?份?證?號?碼:?(單位章)
年月日
協議簽訂地:
鑒證意見:
鑒證機關(章)經辦人:
年月?日
北京市國內旅游合同 篇13
甲方(旅游者):
乙方(組團旅行社):
第一條 旅游內容及安排
(一)出發日期 ,具體集合時間 ,集合地點 。
(二)結束日期 ,解散地點 。
(三)旅游線路 。
(四)本次行程游覽景點共 個: 。
(五)本次行程艙位安排:特等艙 人。一等艙 人。二等艙 人,其中上鋪 人,下鋪 人。三等艙,其中上鋪 人,下鋪 。其它艙位 人,其中上鋪 人,下鋪 人。
第二條 個人投保的旅游保險
(一)旅游者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無效)委托旅行社辦理個人投保的旅游保險。
(二)保險產品名稱:
(三)保險金額:
(四)保險費:
第三條 旅游費用與支付
(一)旅游費用(旅游費用以人民幣為計算單位)
1、代收費:游船票 元;景區門票 元;
保險費 元;其 它 元。
2、綜合服務費(按代收費總額的 收取) 元。
3、旅游費用總額(代收費+綜合服務費) 元。
大寫: 。
4、旅游費用總額不含用餐、索道、纜車及游船上的其他費用。
(二)費用的支付
1、旅游費用支付的方式 。
2、旅游費用支付的時間 。
第四條 成團人數與不成團安排
(一)旅行社最低成團人數: ;組團低于此人數不能成團時,旅行社應當在出發前 日及時通知旅游者。
(二)如不能成團,旅游者是否同意按下列方式解決:
1、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無效)組團社延期出團。
2、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無效)轉 旅行社出團。
第五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亦可向有關行政管理部門、消費者協會等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者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提交重慶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六條 其他約定事項
(一)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之日起生效。
(二)如合同選填項空間不夠,可附紙張貼于空白處,在連接處需雙方蓋章。
(三)未盡事宜,經旅游者和組團社雙方協商一致,可列入補充條款。
旅游者簽字(蓋章): 組團旅行社簽字(蓋章):
證件號碼: 簽約代表:
電話: 電話:
地址: 地址: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北京市國內旅游合同 篇14
江蘇省國內旅游合同
江蘇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監制
國內旅游合同
合同編號:
第一部分特別告知
本合同文本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江蘇省旅游管理條例》、《江蘇省合同監督管理辦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制定的示范文本,供雙方當事人約定采用,簽訂合同前請仔細閱讀。
為了明確旅游者的權利與義務,旅游者參加國內旅游應知曉以下事項:
一、旅游者參加旅游應選擇具有旅游行政管理部門統一頒發的《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和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發的營業執照,并且明碼標價的旅游經營者!堵眯猩鐦I務經營許可證》、營業執照上的住所或營業地址與實際營業場所應當一致。
二、旅游者參加旅游前應與旅游經營者訂立書面旅游合同,旅游合同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旅游者在交納費用后應要求旅游經營者出具由江蘇省稅務部門印制的發票。
三、旅游者與旅游經營者訂立合同或者填寫各種報名材料時,內容要真實、準確,并使用有效身份證件。旅游者與旅游經營者訂立合同后,應當按照約定履行合同。旅游者本人不能成行,可以讓他人代為履行合同,因代為履行合同增加的費用,應當由旅游者支付。
四、旅游者應妥善保管好隨身攜帶的財物,以免損壞或遺失。
五、合同雙方因不能成行造成違約的,違約方應當提前3天通知對方;雙方也可以另行約定提前告知的時間。對于違約責任,雙方已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承擔。沒有約定的,按照下列標準承擔違約責任:
(一)違約方按規定時間通知對方的,應當支付旅游合同總價5%的違約金。
(二)違約方未按規定時間通知對方的,應當支付旅游合同總價10%的違約金。
因違約造成的損失,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承擔賠償責任;涉及航空、陸運、水運的票務損失問題,參照有關部門現行條款補償損失。
六、旅游合同訂立后,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旅游經營者組團不成的,經征得旅游者(甲方)同意后,可以委托其他旅游經營者代為組織出行,并向旅游者(甲方)提供被委托的旅游經營者旅行項目及服務承諾。旅游者(甲方)同意的,應將被委托旅游經營者旅行項目及服務承諾視作對本合同內容的變更。如果被委托的旅游經營者出現違約行為,仍由旅游經營者(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七、旅游者在出游前,有權知道旅游經營者是否已辦理了符合旅游行政管理部門規定的旅行社責任保險;同時也可自行選擇投保旅游意外保險,旅游中發生意外事故的,按保險條款處理。
八、旅游者在旅游過程中,可以拒絕參加合同未約定的其它旅游消費項目;經本人同意,參加合同未約定的其它旅游消費項目時,需收費的,應當場向導游人員收取服務單據。
九、旅游者在旅游過程中,有權監督帶團的導游人員佩戴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旅游局印制的《導游證》;有權要求導游人員按旅游者和旅游經營者訂立的合同內容和國家行業標準提供服務;有權得到對旅游過程中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安全情況的事先說明或者明確警示。旅游者認為旅游經營者未按旅游合同標準提供交通、住宿、餐飲或者其它與旅游有關的服務并對旅游者造成損失的,經有認定權的部門認定后,有權要求組團旅游經營者賠償。
十、旅游者屬于單位所訂立的合同,雙方自愿可以去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合同鑒證;辦理合同鑒證的當事人可以請求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督促該合同的履行。
十一、旅游者合法權益受到損害或者與旅游經營者發生爭議時,可以與旅游經營者協商解決,或向有管轄權的旅游質量監督管理部門申訴;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局合同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或向消費者協會投訴;可以約定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旅游投訴、調解機構:
江蘇省旅游局通信地址:南京市中山北路255號,郵編:210003。
江蘇省旅游質量監督管理所投訴電話:。
國家旅游局通訊地址:北京市建國門內大街甲九號,郵編:100740。
國家旅游局旅游質量監督管理所投訴電話:。
江蘇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合同爭議調解委員會電話:-0914
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30號,郵編:210024
江蘇省消費者協會投訴電話:
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30號,郵編:210024
各省轄市均有旅游質量監督管理所、消費者協會、工商局合同爭議調解委員會;合同當事人可向所在市旅游局、工商行政管理局查詢。
第二部分協議條款
甲方:_______________旅游者或旅游團體),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組團旅游經營者),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
甲方自愿購買乙方所銷售的旅游服務,為保證旅游服務質量,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本著平等協商的原則,現就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報名與成團
1.甲方擬參加乙方組織的國內旅游團,應事先向乙方詳細了解咨詢,乙方有義務全面介紹其服務項目和質量,并按規定在報名時簽訂合同。
2.甲方在合同成立時,應按約定交納旅游費。
3、甲、乙雙方對“特別告知”部分第五條的另行約定:“______________(如無另行約定,按“特別告知”部分第五條規定執行)。
4.“特別告知”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簽訂合同前甲方應當仔細閱讀“特別告知”內容。
第二條內容與標準
1.主要事項
旅游單位______________,人數(男___人、女___人),名單附后。
旅游者______________,性別___,年齡___,人數___。
團號_________。
行程共計_________天,_________夜(飛機、車、船等在途時間包括在行程天數內)。
出發、返回地點、日期_________。
主要游覽景點_________。
交通工具______________,標準_________。
用餐次數______________,標準_________。
住宿次數______________,標準_________。
購物、自費項目安排______________。
保險情況:
導游服務(全陪、地陪):
應交納團費總額:
注明所包含的費用:
付款方式:
2.甲乙雙方應恪守上述約定,甲方在旅游活動中應服從乙方的統一安排,乙方所提供的各項服務應符合國家和行業有關標準的規定。
第三條違約責任
(一)可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的情形:
1.甲、乙雙方因不可抗力(指:《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17條第2款所稱)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不承擔賠償責任,但應及時通知對方,并提供有效證明材料;
2.非甲、乙雙方的責任導致雙方損失的,各自承擔責任;
3.雙方已經就可能出現的問題約定免責處理措施的其他情形。
(二)甲方承擔違約責任的情形:
1.甲方無故違反合同約定,自身損失自負,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2.超出本合同約定的內容進行個人活動而造成損失的,責任自負。
(三)乙方承擔違約責任情形:
1.未達到與甲方合同約定的內容和標準,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2.乙方的服務未達到國家或行業規定的標準,應承擔賠償責任。
(四)乙方在旅游問題發生之前已采取以下措施的,可減輕責任:
1.有證據證明屬非過失、非故意的違約;
2.問題發生后乙方已采取善后處理措施的。
(五)乙方在旅游問題發生之前已采取以下措施的,可免除責任:
1.對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財物安全的事宜已事先對旅游者作出真實的說明、提醒、勸戒、明確警示,并采取防止危害發生的措施的;
2.由于甲方自身過錯造成的質量問題。
(六)甲方同意乙方違約的賠償責任按國家旅游局制定的《旅行社質量保證金賠償試行標準》執行。
第四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一)因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甲方可向有管轄權的旅游質量管理監督所、消費者協會投訴提出賠償請求或向工商行政管理局合同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
(二)當事人不愿通過協商、調解或協商、調解不成,當事人雙方提交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當事人雙方未在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后又未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五條補充條款
第六條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法定代表人]:乙方[法定代表人]:
甲方[委托代理人]:乙方[委托代理人]:
[旅游者]:
身份證號碼:(單位章)
年月日
協議簽訂地:
鑒證意見:
鑒證機關(章)經辦人:
年月日
北京市國內旅游合同 篇15
甲方(團體或個人):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自愿參加乙方組織的旅行團旅游,為保證旅游服務質量,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本著平等協商的原則,現就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報名與成團
1.甲乙雙方共同確認:在簽定本合同前,已詳細閱讀及充分理解由西安市旅游局、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的《西安市國內旅游報名須知及責任細則》和《旅游安全須知》。同意遵守并將其列為本合同附件。
2.甲乙雙方共同確認:乙方就其服務項目及質量標準向甲方作出了全面介紹及詳細說明。
3.如乙方取消組團計劃,甲方有權選擇如下要求(不可抗力除外):
。1)要求乙方另行安排出游:
。2)要求乙方按附件1第四條第2款退還全部團款并賠償違約金。
4.如甲方報名后要求退團,乙方可按附件1第四條第1款的標準扣收業務損失費和違約金。
第二條內容與標準
1.主要事項
團號人數
旅行日期線路與景點(見行程表)
交通工具及標準
住宿標準責任_____金額
用餐標準早餐____次正餐_______次標準______元/人_____天
導游服務派全陪不派全陪注
購物及娛樂安排(見行程表)
預附款數額應交納團費總額
特別說明
第三條違約責任
1.乙方在下列情形下視坐違約,并承擔賠償責任:
1)因故意或過失未達到本合同規定的內容和標準,而造成甲方直接經濟損失的:
2)乙方的服務未達到國家或行業規定的標準。
2.乙方違反合同,對其自身的損失應自負,給乙方造成損失,應承擔賠償責任。
3.減輕或免除違約責任的情況:
1)甲乙雙方因不可抗拒力因素不能履行合同的互不承擔賠償責任,但應及時通知對方,并提供事故詳情及不能履約的有效證明材料。
2)乙方在旅游質量問題發生之前已采取以下措施的應減輕或免除責任:
A.旅游質量和安全狀況已給予充分說明、提醒、勸戒、警告或事先說明;
B.所發生的違約問題非乙方責任或無法預知或已采取了預防性措施;
C.質量問題的發生全部或部分是由于賠償請求人自身的過錯;
D.質量問題發生后,乙方及時采取了妥善處理措施。
第四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甲方可向有管轄權的旅游質量監督管理所提出申訴,也可向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訴。
第五條本合同附件
1.西安市國內旅游報名須知及責任細則。
2.行程安排表。
3.旅游安全須知。
第六條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須加蓋乙方合法注冊的“_________旅行社”公章或“_________旅行社合同專用章”方可為效。
甲方(簽字):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
(蓋章)(蓋章)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
地址及郵編:______________地址及郵編:_____________
北京市國內旅游合同 篇16
甲方:________旅行社(或公司)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姓名(或團體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
根據國家有關旅游事業管理的規定,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 旅游的時間安排:
由甲方在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為乙方提供旅游服務。
第二條 旅游的地點及每個旅游景點的時間安排:
甲方為乙方提供的旅游景點為 個。分別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每天的時間安排為上午________時至________時,下午________時至________時。
第三條 旅游的生活安排:
甲方為乙方提供食宿,每天伙食在________元至________元標準內。
第四條 導游服務:
甲方為乙方提供導游服務,服務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旅游的費用:
本次旅游的費用總計____元(包括食宿在內)。在旅游出發前____日交清。
第六條 旅游的交通工具:
甲方為乙方提供交通工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交通工具都由甲方聯系、提供,并保證乙方的旅游安全。
第七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及違約金:
1、甲方應該按照本合同的規定按時為乙方安排本次旅游。
2、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擅自減少或增加旅游景點和縮短旅游時間。如甲方違反約定,應向乙方賠償____%的違約金或者乙方可以要求甲方按約定繼續提供旅游服務,甲方不提供的,乙方可以自行旅游,支出的合理費用,由甲方承擔;甲方增加游覽景點的,增加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3、甲方應該按照本合同規定為乙方提供優質的服務。在旅游期間,甲方應派醫務人員、保安人員等隨行,以保證本次旅游的順利進行。
4、甲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否則按約定賠償乙方損失額________元。
5、由于甲方的原因導致乙方受到財產損失和人身傷害的,甲方負賠償責任。如因第三人的過錯造成損失的,甲方在賠償后,有權向第三人追償。
第八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及違約金:
1、乙方應該按照時交納旅游費用,如違反規定在旅游出發前____天內還不交清的,甲方有權不與乙方簽訂合同,取消乙方的旅游事項。
2、乙方應遵守甲方安排在本次旅游當中的安全事項及其他合理要求,不得擅自單獨行動,否則后果自負。
第九條 其他
1、本合同在執行前或執行期間,如有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后,另訂附則附于本合同之內,所有附則在法律上均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2、 本合同一式____份,由甲、乙方各執____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北京市國內旅游合同 篇17
合同編號:_________
甲方(團體或個人):_________
乙方(組團旅行社):_________
甲方自愿參加乙方組織的旅行團旅游,為保證旅游服務質量,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本著平等協商的原則,現就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報名與成團
1、甲乙雙方共同確認:在簽訂本合同前,已詳細閱讀及充分理解由廣州市旅游局制定、廣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監制的《廣州市國內旅游報名須知及責任細則》(以下簡稱”須知”)。同意遵守須知并將須知列為本合同附件。
2、甲乙雙方共同確認:乙方已就其服務項目及質量標準向甲方作出了全面介紹及詳細說明。
3、如乙方取消組團計劃,甲方有權提出以下要求(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1)要求乙方另行安排出游;
(2)要求乙方按附件1第四條第2款退還全部團款并賠償違約金。
4、如甲方報名后要求退團,乙方可按附件1第四條第1款的標準扣收業務損失費和違約金。
第二條 內容與標準
1、主要事項
2、甲乙雙方同意恪守上述約定。甲方保證在旅游活動中服從乙方的統一安排和要求,乙方保證所提供的各項服務符合國家與行業規定的標準。
第三條 違約責任
1、乙方在下列情形下視作違約,并承擔賠償責任:
(1)因故意或過失未達到本合同規定的內容和標準,而造成甲方直接經濟損失的;
(2)乙方的服務未達到國家或行業規定的標準。
2、甲方違反合同規定,對其自身的損失應責任自負,給乙方造成損失,應承擔賠償責任。
3、不承擔違約責任的情況:甲乙雙方因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履行合同的,不承擔賠償責任,但應及時通知對方,并提供事故詳情及不能履約的有效證明材料。
4、乙方在旅游質量問題發生前后已采取以下措施的,應減輕或免除責任:
(1)對旅游質量和安全狀況已給予充分說明、提醒、勸誡、警告或事先說明;
(2)所發生的質量問題已采取了預防性措施;
(3)質量問題的發生是全部或部分由于賠償請求人自身的過錯;
(4)質量問題發生后,乙方及時采取了善后處理措施。
第四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1、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有管轄權的旅游質監所申請調解、提出投訴和賠償請求。
2、雙方協商、調解不成的,向廣州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若不同意通過廣州仲裁委員會仲裁的,可在特別約定條款中明確解決爭議的方式。
第五條 本合同的以下附件,視為本合同的一部分,對甲乙雙方具有約束力:
1、廣州市國內旅游報名須知及責任細則;
2、旅游發票;
3、行程表。
第六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條 本合同從簽訂之日起生效。
特別約定條款:_________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廣州市國內旅游報名須知及責任細則》
一、報名須知
1、游客參團應提早報名,報名時應與旅行社簽訂旅游合同,并向旅行社提供真實的個人身份信息,旅途中須持本人身份證或其他有效證件。
2、報名時須交納不少于總團費30%的預付款,余款在啟程前7天(不含出當天)付清;逾期未付清者,作自動退團處理。
3、游客報名后要求更改行程或出發日期,旅行社須收取由此而產生的額外費用和業務損失費。因客觀條件不允許更改而游客提出退團時,按本須知第四條第1款的辦法處理。
4、有特殊病史的游客報名時須如實說明。鑒于游客的健康狀況或其它原因,旅行社有收客與否的權利。
5、小孩收費標準,由游客與旅行社自行協定。
二、團費包括
1、行程表所列的城市間交通費、各地游覽汽車費和每人一件行李的運費(其重量和體積以交通部門的有關規定為準);
2、行程表所列的酒店或同級酒店的住宿費;
3、行程表所列的膳食費(不含酒水);
4、行程表所列各游覽項目第一門票費(不含“園中園”門票)。
三、團費不包括
1、旅途中火車或輪船上的餐費(另有約定的除外);
2、各地機場管理建設費及航空人身保險費;
3、超重(件)行李托運費;
4、酒店內的酒水、洗衣、通訊等一切私人開支;
5、行程表以外活動項目所需的一切費用及小費。
四、退團和取消行程處理辦法
1、游客報名后退團時,旅行社按以下標準扣收業務損失費(包括飛機車船退票費、退房損失費等。下同)和違約金:出發前7天以上,扣團費總額的10%;出發前6-4天,扣團費總額的20%;出發前3-1天,扣團費總額的50%;出發當天,扣團費總額的80%。
2、游客報名后因不可抗力因素(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如戰爭,騷亂、罷工、地震、洪水、惡劣天氣等。下同)造成團隊無法成行時,旅行社不承擔賠償責任,但應將未發生的旅游費用退還游客。因其他情況必須取消團隊行程時,旅行社應如實向游客說明原因,并盡早與游客協商另行安排出游,或全額退還游客已交團費并按下列標準賠償游客違約金:出發前7天以上,賠償已交團費的2%;出發前6-4天,賠償已交團費的5%;出發前3-1天,賠償己交團費的15%;出發當天,賠償已交團費的30%。
3、游客報名時距出發日期已不足7天,報名后游客要求退團的,游客應按旅行社的實際損失支付違約金。旅行社應在游客報名時將預計的實際損失額如實告知游客。旅行社因自身的原因致使游客不能按約定日期出團的,按已收團費的1%的標準向游客支付違約金。
4、游客如不同意1、2、3所確定的賠償標準的,在訂立本合同時可與旅行社協商,另行約定違約責任的承擔標準。
五、有關責任問題
1、旅行社應為游客提供符合保障人身、財物安全需要的服務,對有可能危及游客人身、財物安全的項目,應當事先向游客作出說明和警示。
2、游客應妥善保管好個人財物,未委托旅行社代管而損壞或丟失的,旅行社不承擔賠償責任。
3、參團人數不足16人時,旅行社可在保證所承諾的服務內容和標準不變的前提下,與其它旅行社共同組團,但須征得游客同意,并由簽約旅行社承擔責任。對16人(不含小孩)以上團隊,由負責出團的旅行社提供全程陪同服務,不足16人的團隊不派全陪(雙方另有約定者除外)。
4、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團隊行程更改,延誤、滯留或提前結束時,旅行社可根據當時的情況作全權處理。如發生費用增減,按未發生費用退還游客,超支費用由游客承擔的辦法處理。
5、旅途中因故不能按約定行程進行時,旅行社與游客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后,可對行程表內各項安排臨時作適當調整,增加的費用由旅行社承擔,如因調整造成服務檔次降低或活動內容減少,旅行社按《旅行社質量保證金賠償試行標準》的規定賠償游客的經濟損失。游客應服從旅行社的安排,否則因此而擴大的損失由游客承擔。游客不得以服務質量等問題為由,拒絕登機(車、船)或者采取其他措施強迫旅行社接受其提出的要求。
6、游客在旅途中自行離團或不參加計劃內的某項團隊活動,均作自動棄權,所繳費用概不退還。因游客的責任造成其本人不能隨團旅行,所造成的損失由其本人承擔。在旅行中增加合同約定外的項目(包括增加景點、購物、娛樂項目等),應當事先征得游客的書面同意。
7、導游應為游客提供符合國家和行業標準的服務,游客有責任配合導游工作,遵守團隊紀律。如游客故意不守紀律,嚴重干擾團隊正常運轉,且不聽從勸誡者,旅行社有權取消其隨團資格,并扣除已發生的費用和損失費。
8、游客在旅途中因病無法繼續旅行時,旅行社應積極協助作出妥善安排,其所交團費,扣除已發生的費用和損失后,剩余部分退還。旅行社不負擔其醫療費用。
9、對由于航班延誤或取消、第三方侵害等不可歸責于旅行社的原因導致游客人身、財產權益受到損害的,旅行社不承擔責任,但應當積極協助解決游客與責任方之間的糾紛。
10、旅行社應按國家規定投保旅行社責任險,并向游客推薦購買相關的旅游者個人保險。游客在旅途中發生人身或財產意外事故時,按有關部門(如保險公司、交通部門或酒店)的規定處理或交由公安部門查處。旅行社應盡力提供必要的協助。如非旅行社責任的,旅行社不承擔事故責任。
11、旅行社的旅游服務質量受旅游質量監督管理所監管,如因團隊的服務質量問題造成游客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按照《旅行社質量保證金賠償試行標準》賠償。游客合法權益受到損害或者與旅行社發生爭議時,可以與旅行社協商解決、或向有管轄權的旅游質量監督部門申訴、或提請仲裁機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北京市國內旅游合同 篇18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
第一部分 特別告知
本合同文本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江蘇省旅游管理條例》、《江蘇省合同監督管理辦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制定的示范文本,供雙方當事人約定采用,簽訂合同前請仔細閱讀。
為了明確旅游者的權利與義務,旅游者參加國內旅游應知曉以下事項:
一、旅游者參加旅游應選擇具有旅游行政管理部門統一頒發的《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和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發的營業執照,并且明碼標價的旅游經營者!堵眯猩鐦I務經營許可證》、營業執照上的住所或營業地址與實際營業場所應當一致。
二、旅游者參加旅游前應與旅游經營者訂立書面旅游合同,旅游合同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旅游者在交納費用后應要求旅游經營者出具由江蘇省稅務部門印制的發票。
三、旅游者與旅游經營者訂立合同或者填寫各種報名材料時,內容要真實、準確,并使用有效身份證件。旅游者與旅游經營者訂立合同后,應當按照約定履行合同。旅游者本人不能成行,可以讓他人代為履行合同,因代為履行合同增加的費用,應當由旅游者支付。
四、旅游者應妥善保管好隨身攜帶的財物,以免損壞或遺失。
五、合同雙方因不能成行造成違約的,違約方應當提前3天通知對方;雙方也可以另行約定提前告知的時間。對于違約責任,雙方已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承擔。沒有約定的,按照下列標準承擔違約責任:
。ㄒ唬┻`約方按規定時間通知對方的,應當支付旅游合同總價5%的違約金。
。ǘ┻`約方未按規定時間通知對方的,應當支付旅游合同總價10%的違約金。
因違約造成的損失,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承擔賠償責任;涉及航空、陸運、水運的票務損失問題,參照有關部門現行條款補償損失。
六、旅游合同訂立后,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旅游經營者組團不成的,經征得旅游者(甲方)同意后,可以委托其他旅游經營者代為組織出行,并向旅游者(甲方)提供被委托的旅游經營者旅行項目及服務承諾。旅游者(甲方)同意的,應將被委托旅游經營者旅行項目及服務承諾視作對本合同內容的變更。如果被委托的旅游經營者出現違約行為,仍由旅游經營者(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七、旅游者在出游前,有權知道旅游經營者是否已辦理了符合旅游行政管理部門規定的旅行社責任保險;同時也可自行選擇投保旅游意外保險,旅游中發生意外事故的,按保險條款處理。
八、旅游者在旅游過程中,可以拒絕參加合同未約定的其它旅游消費項目;經本人同意,參加合同未約定的其它旅游消費項目時,需收費的,應當場向導游人員收取服務單據。
九、旅游者在旅游過程中,有權監督帶團的導游人員佩戴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旅游局印制的《導游證》;有權要求導游人員按旅游者和旅游經營者訂立的合同內容和國家行業標準提供服務;有權得到對旅游過程中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安全情況的事先說明或者明確警示。旅游者認為旅游經營者未按旅游合同標準提供交通、住宿、餐飲或者其它與旅游有關的服務并對旅游者造成損失的,經有認定權的部門認定后,有權要求組團旅游經營者賠償。
十、旅游者屬于單位所訂立的合同,雙方自愿可以去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合同鑒證;辦理合同鑒證的當事人可以請求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督促該合同的履行。
十一、旅游者合法權益受到損害或者與旅游經營者發生爭議時,可以與旅游經營者協商解決,或向有管轄權的旅游質量監督管理部門申訴;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局合同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或向消費者協會投訴;可以約定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旅游投訴、調解機構:
江蘇省旅游局通信地址:南京市中山北路255號,郵編:210003。
江蘇省旅游質量監督管理所投訴電話:。
國家旅游局通訊地址:北京市建國門內大街甲九號,郵編:100740。
國家旅游局旅游質量監督管理所投訴電話:。
江蘇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合同爭議調解委員會電話:-0914
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30號,郵編:210024
江蘇省消費者協會投訴電話:
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30號,郵編:210024
各省轄市均有旅游質量監督管理所、消費者協會、工商局合同爭議調解委員會;合同當事人可向所在市旅游局、工商行政管理局查詢。
第二部分 協議條款
甲方: _____________旅游者或旅游團體)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
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組團旅游經營者)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
甲方自愿購買乙方所銷售的旅游服務,為保證旅游服務質量,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本著平等協商的原則,現就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報名與成團
1.甲方擬參加乙方組織的國內旅游團,應事先向乙方詳細了解咨詢,乙方有義務全面介紹其服務項目和質量,并按規定在報名時簽訂合同。
2.甲方在合同成立時,應按約定交納旅游費。
3.甲、乙雙方對“特別告知”部分第五條的另行約定:“ ______________ (如無另行約定,按“特別告知”部分第五條規定執行)。
4.“特別告知”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簽訂合同前甲方應當仔細閱讀“特別告知”內容。
第二條 內容與標準
1.主要事項
旅游單位______________ ,人數 (男___人、女___人),名單附后。
旅游者______________,性別___,年齡___ ,人數___ 。
團號_________ 。
行程共計_________天,_________夜(飛機、車、船等在途時間包括在行程天數內)。
出發、返回地點、日期 _________ 。
主要游覽景點_________。
交通工具______________,標準_________。
用餐次數______________,標準_________。
住宿次數______________,標準_________ 。
北京市國內旅游合同 篇19
特別告知
本合同文本是根據《_____》、《旅行社管理條例》、《云南省旅游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由云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監制、云南省旅游局制定的示范文本,供雙方當事人約定采用,簽定合同前請仔細閱讀。
為了明確旅游者的權利與義務,規范旅游市場秩序,旅游者參加國內旅游應知曉以下事項:
一、旅游者參加旅游應選擇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統一頒發《營業執照》、旅_____政管理部門統一頒發《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和明碼標價的旅行社!堵眯猩鐦I務經營許可證》上的營業地址與實際經營場所應當一致。
二、旅游者參加旅游前應與旅行社訂立局面旅游合同,在交納費用后應要求旅行社開具由云南省稅務局印制的發票。旅游者與旅行社訂立合同可采用由云南省旅游局制定的《云南省國內旅游合同》。
三、旅游者與旅行社訂立合同或者填寫各種報名材料時,內容要真實準確,并使用有效身份證件。旅游者參加旅游應確保自身身體條件能夠完成旅游活動,并有義務在簽訂合同時將自身健康狀況告知旅行社。旅游者與旅行社訂立合同后,應當按照約定履行合同,旅游者本人不能成行,可以讓具備參加本次旅游條件的第三人代為履行合同,并及時通知旅行社進行更改。因代為履行合同增加的費用,應當由旅游者支付。
四、旅游者應妥善保管好隨身攜帶的財物,以免損壞或遺失。因自身原因造成的人身和財產損失,旅行社不承擔責任。
五、旅游者在旅游活動中應遵守團隊紀律,配合導游完成旅_____程;旅行者應遵守我國和目的地的法律、法規和尊重旅游目的地的各種宗教信仰、民族習慣和風土人情。
六、合同雙方因不能成行造成違約時,違約方應當提前三天通知對方;雙方也可以另行約定提前告知的時間。對于違約責任,雙方已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承擔。沒有約定的,按照下列標準承擔違約責任:
。ㄒ唬┻`約方按規定時間通知對方,應當支付旅游合同總價?5%?的違約金。
。ǘ┻`約方未按規定時間通知對方的,應當支付旅游合同總價的?10%?的違約金。
因違約造成的損失,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承擔賠償責任;涉及航空、陸運、水運的票務損失問題,參照有關部門現行條款補償損失。
七、旅游者與旅行社訂立合同后,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違約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八、旅游者在出游前,旅行社應當推薦旅游者購買旅游期間的個人旅游_____。
九、旅游者在旅游過程中,未征得本人同意,可以拒絕參加合同未約定的其它旅游消費項目;經本人同意,參加合同未約定的其它旅游消費項目時,需_____的,應當場向導游人員收取服務單據。
十、旅游者在旅游過程中,有權監督帶團的導游人員佩戴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旅游局頒發的《導游證》;有權要求導游人員按旅游者和旅行社訂立的合同內容和國家行業標準提供服務;有權得到旅行社對旅游過程中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財產安全的情況事先說明或者明確警示并采取防止危害發生的措施。游客認為旅行社未按旅游合同標準提供交通、住宿、餐飲或者其它與旅游有關的服務,對旅游者造成損失的,有權要求組團旅行社先行賠償。
十一、旅游者合法權益受到損害或者與旅行社發生爭議時,可以與旅行社協商解決、或者向有管轄權的旅游質量監督部門申訴,或提請_____機構_____、或向人民法院起訴。旅游者不得以服務質量等問題為由,拒絕登機(車、船)或者采取其他措施強迫旅行社接受其他提出的要求。
十二、旅游者有權要求旅行社對合同條款予以說明。
十三、鑒于旅游產品的特性,為防止低價陷阱導致您的旅行質量下降,簽定合同時,請您依據市場行情,按照市場價值規律優質優價、低質低價,認真對比簽約內容及價格。?全省各地旅游投訴電話:
云南省旅游質監所:?087X8315昆明市質監所:?087X4961?96927
大理州質監所:?087X6769?96927西雙版納州質監所:?069X2323?96927
麗江市質監所:?088X3432?96927紅河州質監所:?138X2117
。?069X7927?96927思茅市質監所:?087X4947?96927
迪慶州質監所:?088X1460?96927楚雄州質監所:?087X9104?96927
曲靖市質監所:?文山州質監所:?0876-1632
玉溪市質監所:?087X7403?96927保山市質監所:?087X7704?96927
怒江州質監所:?088X4247臨滄市質監所:?088X8388?96927
昭通市質監所:?087X2835
合同條款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旅游者或旅游團體?)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組團旅行社?)
甲方自愿購買乙方所銷售的旅游服務,為保證旅游服務質量,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本著平等協商的原則,現就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報名與成團
1、甲方參加乙方組織的國內旅游團,應事先向乙方詳細了解咨詢,乙方有義務全面介紹其服務的項目和質量,并按規定在報名時簽定合同。
2、甲方在簽約時,應將全部旅游費用付訖。
3、雙方約定由于甲方或乙方責任未成行的處理方式。
4、“特別告知”為本合同的一部分,簽訂合同前甲方應仔細閱讀“特別告知”內容。
第二條?內容與標準
1、主要事項
團號?__________(?如簽約時暫無團號,此項可空缺?)?團體人數?_______(?附名單?)
線路名稱?______?行程共計?____?晚?____?天?(?飛機、車、船等在途時間包括在行程天數內?)
出發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結束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發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返回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游覽景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交通工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用餐次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宿次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購物、自費項目安排?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景點門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情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導游服務?(?全陪、地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應交納團費總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明:所包含的費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乙方保留航空、輪船、鐵路因國家政策性調價而變更旅游總價的權利,但乙方應當提供相應證據。
4、在合同訂立后履行完畢前,因航空、輪船、鐵路班次和時刻臨時變更,乙方保證在行程天數和安排基本不變動的前提下,保留調整出發時間和行程的權利。
第三條?違約責任
。ㄒ唬┏袚`約責任的情形
1、甲、乙雙方因為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不承擔賠償責任,但應及時通知對方,并提供事故詳情及不能履約的有效證明材料;
2、本合同雙方已經就可能出現的問題約定免責處理措施的,按約定辦法處理。
(二)甲方承擔違約責任的情形
1、甲方無故違反合同約定,自身損失自負;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2、超出合同約定的訂單內容進行個人活動而造成的損失的,責任自負。
(三)乙方承擔違約責任的情形
1、未達到與甲方合同約定的內容和標準,給甲方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2、乙方服務未達到國家或行業規定的標準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四)乙方在旅游問題發生前后已采取以下措施,可減輕或者免除責任:
1、問題發生后乙方已采取善后處理措施的;
2、對旅游質量和安全狀況已事先對旅游者給予說明、提醒、勸誡、警告的;
3、由于甲方自身過錯造成的質量問題
。ㄎ澹┘追酵庖曳竭`約的賠償責任按國家旅游局制定的《旅行社質量保證金賠償試行標準》執行。
第四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一)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甲方可向有管轄權的旅游質監所申請調解、提出投訴和賠償請求。
(二)當事人不愿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協商、調解不成時,依法向昆明_____委員會申請_____,若不同意通過昆明_____委員會_____的,甲乙雙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訴解決。
第五條?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本合同從簽定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簽字時對本合同條款均無異議。
補充條款
雙方約定以下補充條款:
1.
2.
3.
……
甲方簽字(蓋章):乙方簽字(蓋章):
地址:地址:
郵編:郵編:
電話:電話: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北京市國內旅游合同 篇20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旅游者或旅游團體)
住所或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旅團旅行社)
住所或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自愿購買乙方所銷售的旅游服務,為保證旅游服務質量,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本著平等協商的原則。現就旅游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報名與成團
1.甲方參加乙方組織的國內旅游團。應事先向乙方詳細了解咨詢。乙方有義務全面介紹其服務項目和質量,并按規定在報名時簽訂合同。
2.甲方在簽約時,應將全部旅游費用付訖,費用包括:
。1)交通客票費:乙方代甲方向民航、鐵路、長途客運(本運)公司等部門購買的交通客票費:
(2)餐飲住宿費:乙方代甲方按排的餐飲、住宿費:
。3)旅游費:乙方代甲方安排的旅游費用,包括住宿地至旅游地交通費、門票費。
。4)接送費:旅游期間從機場、港口、車站等至住宿旅游的接送費用:
(5)旅游服務費:乙方提供各項旅游服務收獲的費用(含導游服務費用)
(6)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費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各項目的費用甲方依照本合同約定支付的旅游費用,不包含以下項目:
(1)各地機場建設費。
。2)旅途中發生的甲方個人費用:如交通工具上的個人餐飲費;個人醫療費;行李超重費等。
。3)甲方自行投保的保險費:航空人身意外保險費及甲方自行投保的其他個人保險的費用。
4.如甲方要求提高飲住宿費標準,經乙方同意安排的,甲方應補交所需差額。
5.雙方約定由于甲方成乙方責任未成行的處理方式。
6.“特別告知”為本合同的一部分,簽訂合同前甲方應當仔細閱讀“特別告知”內容。
第二條 內容與標準
1.主要事項
屬號__________________(如簽約時暫無循號,此項可空缺)團體人數_________(附名單)
線路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行程共計_________晚_________天(飛機、車、船等在途時間包括在行程天數內)
出發時間及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結束時間及地點________________
游覽重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交通工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隔餐次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宿次數及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購物、自費項目安排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險情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導游服務(全陪、地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應交納團費總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明:所包含的費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甲乙雙方應尊守上述約定,甲方在旅游活動中應履從乙方的統一安排,乙方所提供的各項服務應符合有關國家和行業標準的規定。
3.乙方保留航空、輪船、鐵路因國家政策性調價而變更旅游總價格的權利。但乙方應當提供相應證據。
4.在合同訂立后履行完畢前,因航空、輪船、鐵路班次和時刻臨時變更,乙方保證在行程天數和安排基本不變動的前提下,保留調整出發時間和行程的權利。
第三條 違約責任
。ㄒ唬┘追阶裱杭追娇梢栽诼糜位顒娱_始前通知乙方解除合同,但須承租乙方已經辦理本次旅游支出的必要費用,并按如下標準支付違約金:
1.在旅游開始的第5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費用后余額的10%。
2.在旅游開始前第5日至第3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費用后余額的20%。
3.在旅游開始第3日至第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費用后余額的30%。
4.在旅游開始前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費用后余額的50%。
5.在旅游開始日或開始日通知到或未通知不參團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費用后余額的100%。
(二)乙方取消:如因乙方原因,既使甲方的旅游活動不能成行而取消的,乙方應當立即通知甲方,并按如下標準支付違約金。
1.在旅游開始前第5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10%。
2.在旅游開始前第5日至第3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20%。
3.在旅游開始前第3日至第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30%。
4.在旅游開始前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50%。
5.在旅游開始日及以后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100%。
(三)合同轉讓:經乙方同意。甲方可以將其在本旅游合同上的權利義務轉讓給具有參加本次旅游條件的第三人,但應當在約定的出發日前_________日通知乙方,如有費用增加,由甲方負擔。
(四)合同變更: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以書面形式變更本合同內容,由此增加的旅游費用應由提出變更的一方承擔,由此減少的旅游費用,乙方應退還甲方,如給對方造成損失的,由提出變更的一方承擔損失。
。ㄎ澹┥米宰兏贤阂曳缴米宰兏贤`反約定的。應當退還甲方直接損失或承擔增加的旅游費用,并支付旅游損失額或增加的旅游費用額一倍的違約金,甲方擅自變更合同違反約定的,不得要求退還旅游費。因此增加的旅游費用,由甲方承擔,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六)旅游行程延誤:因乙方原因,導致旅游行程延誤的,乙方應當征得甲方書面同意,繼續履行本合同并支付旅游費用5%的違約金;甲方要求解除合同終止旅游的,乙方應當安排甲方返回并退還未完成的旅程費用,支付旅游費5%的違約金,甲方因延誤旅游行程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費用,由甲方承擔。
。ㄆ撸増F:乙方在旅程中棄置甲方的。應當承擔棄置期間甲方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費用,退還未完成的行程費用并支付旅游費用一倍的違約金。
(八)中途高速:甲方在旅程中未經乙方同意的行離團不歸的。視為單方解除合同,不得要求乙方退還旅游費用。如讓乙方造成損失,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北京市國內旅游合同 篇21
國內旅游參游須知
1、為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打擊違法經營,游客向旅行社報名參游時,應首先了解該旅行社是否屬合法有證經營社。旅行社應當將'許可證'與'營業執照'一起懸掛在營業場所。與游客協商洽談旅游業務的,應當是旅行社法定代表人或持有授權委托書的代理人。
2、團隊或游客委托代理人為其辦理旅游業務必須提交書面委托書,委托書應載明委托事項及范圍。代理人在代理權限內以被代理人的名義與旅行社簽約,其法律后果直接歸于被其所代理的游客。
3、游客參加旅行社短長線團旅游,須提前3-30天報名,報名時及旅途中須持本人身份證或其它有效證件,16歲以下未成年人可憑戶口冊、出生證報名。
4、游客應充分了解旅游線路的行程內容并預約出團時期。旅行社應全面如實向游客介紹其服務內容及質量。
5、游客應當與旅行社簽定正式的《云南省國內旅游組團合同》,旅游合同應加蓋旅行社公章。簽定合同前,游客應認真閱讀合同條款,如對合同條款有不同看法或理解有異議,可請旅行社作出解釋,并將解釋的結果在合同中注明或以簽定補充協議的形式加以確定,否則,一旦發生糾紛,將無法有效維護游客的合法權益。
6、旅行社應與游客共同簽定《旅游行程表》,一般在出團前召開出團說明會時簽定。該表上應列明每日的行程安排,明確游覽點、航班號、酒店名稱及標準、用餐次數、購物次數、自費旅游項目等內容。經旅行社通知無故缺席者視同為已簽字認可該行程表內容的游客。
7、游客就預交團費有權索取發票。團費原則上一次付清,雙方另有約定的,按約定方法辦理。
8、旅行社在確定出團日期后,會通知游客,故游客應預留能夠讓旅行社與自己聯系得上的電話或其他通訊方式,旅行社的通知方式以合同(含附件)約定為準。
9、孕婦、健康不良者、行動不便者不宜參加旅游,有特殊病史的游客報名時應如實說明,旅行社有權決定是否讓其入團參游。
10、游客在旅游中應遵紀守法,尊重旅游地的風土人情、民族習俗。
11、游客應遵守團隊紀律,配合領隊、導游工作。因自身原因未能隨團前行及造成的人身和財產損失,旅行社不承擔責任。
12、游客請不要涉足色情場所,不參與賭博。
13、旅行社無法保證您所購買的商品沒有假冒偽劣商品,游客購物須慎重辨別,由此產生的購買責任由游客自負。一旦出現此類問題,由游客與商店解決,但旅行社會給予必要的協助。
14、游客在旅游中乘坐交通工具、住宿、飲食時應注意人身、財產安全,避免各種人身意外傷害及財產損失事件的發生。一旦發生危險,依照法律及合同約定,旅行社一般不承擔責任;但會盡力協助游客解決有關糾紛。
15、歡迎游客對旅行社的服務及參加旅游服務的工作人員進行有效監督,并對該旅游服務工作提出寶貴的意見和建議。
16、旅行社的旅游服務質量受旅游質量監督管理所監管,如因團隊的服務質量問題造成游客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游客可在90天內向當地我省各級旅游質量監督管理所投訴。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旅游者或單位)
住所或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組團旅行社)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甲方參加由乙方組織的本次旅游的有關事項經平等協商,自愿簽訂合同如下:
第一條 [旅游內容] 本旅游團團號為:______________ 。
旅游線路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旅游團出發時間為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結束時間為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共_____天_____夜。
前款所列旅游線路、行程安排詳見《旅游行程表》!堵糜涡谐瘫怼方浖滓译p方簽字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二條[旅游標準] 本旅游團服務質量執行國家旅游局頒布實施的《旅行社國內旅游服務質量》標準(或由甲、乙雙方約定)。
第三條[旅游費用]本旅游團旅游費用總額共計____元人民幣。簽訂本合同之日,甲方應預付_____元人民幣,余款應于出發前______日付清。
第四條[項目費用]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三條約定支付的旅游費用,包含以下項目:
1.代辦證件的手續費:乙方代甲方辦理所需旅行證件的手續費。
2.交通客票費:乙方代甲方向民航、鐵路、長途客運公司、水運等公共交通部門購買交通客票的費用。
3.餐館住宿費:《旅游行程表》內所列應由乙方安排的餐館、住宿費用。
4.游覽費:《旅游行程表》內所列應由乙方安排的游覽費用,包括住宿地至游覽地交通費、非旅游者另行付費的旅游項目第一道門票費。
5.接送費:旅游期間從機場、港口、車站等至住宿旅館的接送費用。
6.旅游服務費:乙方提供各項旅游服務收取的費用(含導游服務費)。
7.報價不含國內旅游意外保險費,自愿購買,金額_____元,(保險金額:____元)。
國內旅游合同(4頁)
8.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費用:_____無____________。
前款第2項的交通客票費,如遇政府調整標價,該費用的退、補依照《民法典》第六十三條辦理。第3項的餐館住宿費,如甲方要求提高標準,經乙方同意安排的,甲方應補交所需差額。
第五條[非項目費用]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三條約定支付的旅游費用,不包含以下項目:
1.各地機場建設費。
2.旅途中發生的甲方個人費用 :如交通工具上的個人餐館費;個人傷病醫療費;行李超重費;旅途住宿期間的洗衣、電話、電報、飲料及酒類費;私人交通費用;自由活動費用;尋回個人遺失物品的費用與報酬及在旅程中因個人行為造成的賠償費用等。
3.甲方自行投保的保險費:航空人身意外保險費及甲方自行投保的其他保險的費用。
4.雙方約定的由甲方自行選擇的由其另行付費的游覽項目費用。
5.其他非第四條所列項目的費用。
第六條 出發時間地點]甲方應于_____年_____月____日_____于_____(地點)準時集合出發。甲方未準時到約定地點集合出發,也未能中途加入旅游團的,視為甲方解除合同,乙方可以按照本合同第八條的約定要求賠償。
第七條[人數約定]本旅游團須有_____人以上簽約方能成團。如人數未達到,乙方可以于約定出發日前_____日(不低于5日) 通知到甲方,解除合同。
乙方解除合同后,按下列方式之一處理:
1.退還甲方已繳納的全部費用,乙方對甲方不負違約責任。
2.訂立另一旅游合同,費用如有增減,由乙方退回或由甲方補足。
乙方未在約定的時間通知到甲方的,應按照本合同第九條約定賠償甲方。
甲方提供的電話或傳真須是經常使用或能夠及時聯系到的,否則乙方在本條及其他條款中需要通知但通知不到甲方的,不承擔由此產生的賠償責任。
第八條[甲方退團]甲方可以在旅游活動開始前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但須承擔乙方已經為辦理本次旅游支出的必要費用,并按如下標準支付違約金:
1.在旅游開始前第5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費用后余額的10%。
2.在旅游開始前第5日至第3日能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費用后余額的20%。
國內旅游合同(5頁)
3.在旅游開始前第3日至第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扣除乙方已販必要費用后余額的30%。
4.在旅游開始前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費用后余額的50%。
5.在旅游開始日或開始后通知到或未通知不參團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費用后余額的100%。
第九條[乙方取消]除本合同第七條約定的情形外,如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的旅游活動不能成行而取消的,乙方應當立即通知甲方,并按如下標準支付違約金:
1.在旅游開始前第5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10%。
2.在旅游開始前第5日至第3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20%。
3.在旅游開始前第3日至第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30%。
4.在旅游開始前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50%。
5.在旅游開始日及以后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100%。
第十條[合同轉讓]經乙方同意,甲方可以將其在本旅游合同上的權利義務轉讓給具有參加本次旅游條件的第三人,但應當在約定的出發日前____日通知乙方。如有費用增加,由甲方負擔。
第十一條 [甲方義務]甲方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1.甲方所提供的證件及相關資料必須真實有效。
2.甲方應確保自身條件適合參加旅游團旅游,并有義務在簽訂本合同時將自身健康狀況告知乙方。
3.甲應妥善保管隨身攜帶的行李物品,未委托乙方代管而損壞或丟失的,責任自負。
4.甲方在旅游活動中應遵守團隊紀律,配合導游完成本次旅游行程。
5.甲方應尊重目的地的宗教信仰、民族習慣和風土人情。
第十二條[乙方義務]乙方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1.乙方應當提醒甲方注意免除或限制其責任的條款,按照甲方的要求,對有關條款予以說明。
2.乙方應當按照有關規定購買旅行社責任保險,在接受甲方報名時提示甲方自愿購買旅游期間的個人旅游意外傷害保險。(十元保十萬元)
國內旅游合同(6頁)
3.乙方代理甲方辦理旅游所需的手續,應妥善保管甲方的各項證件,如有遺失或毀損,應立即補辦,并承擔補辦手續費,因此導致甲方的直接損失 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4.乙方應為甲方提供導游服務全陪的旅游團體,乙方應告知甲方旅游目的地的具體接洽辦法和應急措施。
5.甲方在旅游中發生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事故時,乙方應做出必要的協助和處理。如因乙方原因導致甲方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6.乙方應當按照《旅游行程表》安排甲方購物,不得強制甲方購物,不得擅自增加購物次數。當甲方發現所購物品系假冒偽劣商品,如購物為甲方要求的,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如購物為行程內安排的,乙方應當協助甲方退還或索賠;如購物為乙方在行程外擅自增加的,乙方應賠償甲方全部損失。
7.非因乙方原因,導致甲方在旅游期間搭乘飛機、輪船、火車、長途汽車、地鐵、索道、纜車等公共交通運輸工具時受到人身傷害和財產損失的,乙方應協助甲方向提供上列服務的經營者索賠。
第十三條[合同變更]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以書面形式變更本合同旅游內容。 由此增加的費用應由提出變更的一方承擔,由此減少的旅游費用,乙方應退還甲方。如給對方造成損失的,由提出變更的一方承擔損失。
第十四條[擅自變更合同]乙方擅自變更合同違反約定的,應當退還甲方直接損失或承擔增加的旅游費用,并支付直接損失額或增加的旅游費用額一倍的違約金。甲方擅自變更合同違反約定的,不得要求退還旅游費用。因此增加的旅游費用,由甲方承擔。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五條[旅游行程延誤]因乙方原因,導致旅游開始后行程延誤的,乙方應征得甲方同意,繼續發行本合同并支付旅游費用 5%的違約金因此導要求解除合同終止旅游的,乙方應當安排甲方返回并退還完成的旅程費用,支付旅游費用5%的違約金。
甲方因延誤旅游行程支出的住宿和其他必要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六條[棄團]乙方在旅程中棄置甲方的,應當承擔棄置期間甲方支出的住宿和其他必要費用,退還未完成的行程費用并支付旅游費用一倍的違約金。
第十七條[中途離團]甲方在旅程中未經乙方同意自行離團不歸的,視為單方解除合同,不得要求乙方退還旅游費用。如給乙方造成損失,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國內旅游合同(7頁)
第十八條[不可抗力]甲、乙雙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乙方延遲執行本合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第十九條[擴大損失]甲、乙一方違約后,對方應當采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的擴大;沒有采取適當措施致使損失擴大的,不得就擴大的損失要求賠償。
甲、乙一方因防止損失擴大而支出的合理費用,由違約方承擔。
第二十條[委托招徠]乙方委托其他旅行社代為招徠時,不得以未直接收取甲方費用為由免責。
第二十一條[其他]本合同其他事項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二條[爭議解決]本合同在發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甲方可以向有管轄權的旅游質量監督管理所投訴,甲乙雙方均可向法院起訴。
第二十三條[合同效力]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四條[合同生效]本合同從簽訂之日起生效,至本次旅行結束甲方離開乙方安排的交通工具時為止。
附:旅游行程表
甲 方: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____
電話或傳真:_______ 電話或傳真: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國內旅游合同(8頁)
旅游行程表
旅游團隊名稱
旅游線路及名稱 自__起,途經__ 、__ 到達__ ,
自__起,途經__ 、__ 返回__ ,
乘坐交通工具及接送站:____________________
飲食安排及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宿安排及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導游安排
購物安排
娛樂安排及自費項目
出團日期及返程日期
行程更改的通知及聯系方式
備 注:
組團旅行社:__________ (公章) 游客_______ (簽名)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月___日
北京市國內旅游合同 篇22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
甲方(旅游者):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號碼: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旅行社):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旅行社經營許可證號碼: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機構: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浙江省旅游管理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愿、公平協商的基礎上,甲、乙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旅游時間
旅游時間為______日游,共______晚______天。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地點出發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地點結束。
第二條 旅游價格和支付時間約定
甲方參加本次旅游共_________人,總金額為(_________幣)_________元整。包括:交通費(不含機場建設費、機場的行李超重費)、餐費(若在飛機上用餐,則不另外安排用餐)、住宿費(不含酒店內各種酒類、飲料、洗衣、通訊等費用)、門票費(不含園中園門票)、導游服務費及_________費。
甲方應當按下述第____種方式將旅游費用直接交付乙方或匯入乙方指定的銀行________(帳戶名稱:________,帳號:________)
1.一次性付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分期付款: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支付總金額的______%,計(_________幣)_________元整;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支付總金額的______%,計(_________幣)_________元整。
3.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在支付全部旅游費用后,乙方應當出具旅游發票。
第三條 旅游有關事項的約定
1.游覽景點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住宿飯店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平均每天安排購物不超過_________次,每次購物時間不超過_________分鐘。
4.交通工具包括:
□(1)飛機,起止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火車:□空調□無空調,□軟臥□硬臥□軟座□硬座,起止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汽車:□大型客車□小型客車,□空調□無空調,起止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輪船:□空調□無空調,□軟臥□硬臥□軟座□硬座,起止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甲方參加乙方安排的自費娛樂項目包括:_________(每人_________元)、_______(每人____元)、______(每人______元)。自費娛樂項目總金額為(_________幣)_________元整。
6.乙方應根據本合同制定明確具體的旅游行程,作為本合同附件在出發前_________日交給甲方。
7.導游服務內容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乙方提供的服務應符合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的規定。
乙方與本次旅游有關的廣告、宣傳制品視為本合同的一部分,對乙方具有約束力。
第四條 甲方的違約責任
1.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甲方逾期付款不超過____天的,自合同規定的應付款限期之第二日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甲方應當支付逾期應付款的利息,利息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甲方逾期付款超過____天的,合同終止。甲方應當支付旅游合同總價10%的違約金
2.逾期提供有關材料的違約責任:甲方未按約定時間提供有關真實有效的材料,造成乙方無法辦理相關手續的,應當承擔乙方已支付的直接費用。
3.擅自變更行程內容的違約責任: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中途擅自離團不歸的,不得要求乙方退回未完成行程的直接旅游費用,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甲方未按合同規定,擅自改變住宿飯店、餐飲、交通工具及購物地點的,費用自負,并不得要求退回相關旅游費用。
第五條 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擅自減少旅游景點的,每減少一個景點,應當支付旅游合同總價5%的違約金,并退還所減少景點的全額門市票價。
2.乙方擅自增加購物地點和自費娛樂項目的,每增加一處購物地點或自費娛樂項目,應當支付旅游合同總價5%的違約金,并承擔自費娛樂項目的直接費用;擅自延長購物時間的,應當支付旅游合同總價1%的違約金。
3.乙方擅自改變住宿飯店,應當支付旅游合同總價1%的違約金;降低住宿飯店、餐飲和交通工具標準的,每降低一項,應當支付旅游合同總價5%的違約金,并退還降低標準的門市差額。
4.乙方導游在旅游行程期間,擅自離開旅游團隊,造成甲方無人負責的,乙方應當承擔甲方滯留期間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的直接費用,退還未完成的行程費用并支付全部旅游費用一倍的違約金。
第六條 終止合同的違約責任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因不能成行要求終止合同的,應當提前_________天通知對方。違約方在規定時間通知對方的,應當支付旅游合同總價_________%的違約金;違約方未在規定時間通知對方的,應當支付旅游合同總價一倍的違約金。一方直接經濟損失超過對方支付的違約金時,直接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由對方據實賠償。
第七條 旅游安全責任
旅游中因甲方或第三人的責任而造成甲方的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的,乙方應當協助處理,但不承擔賠償責任。
乙方在旅游安全事故前對可能發生危險的情況已向甲方作出明確警示并采取了防范措施的,乙方可以減輕或免除責任。
第八條 爭議的處理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的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可以向有管轄權的旅游、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調解。甲乙雙方也可以按下述第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甲、乙雙方對旅游服務質量發生爭議時,可以以旅游質量監督管理部門出具的服務質量鑒定意見作為處理爭議的依據。
第九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約定,并簽訂補充協議。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十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條 本合同及其附件共_________頁,一式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_________份、乙方_________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日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日
附件 《旅游行程》
團號:______________
導游姓名_________導游證號碼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
第一天: (______月______日) 出發地點______________
游覽景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交通工具______________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
用餐標準(早)_________(中)_________(晚)_________
住宿地點______________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
購物地點______________費娛樂項目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天: (_______月_______日)出發地點_____________
游覽景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交通工具______________標準______________
用餐標準(早)_________(中)_________(晚)_________
住宿地點______________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
購物地點______________費娛樂項目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天: (_______月_______日)出發地點_____________
游覽景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交通工具______________標準______________
用餐標準(早)_________(中)_________(晚)_________
住宿地點______________標準______________
購物地點______________費娛樂項目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天: (_______月_______日)出發地點_____________
游覽景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交通工具______________標準______________
用餐標準(早)_________(中)_________(晚)_________
住宿地點______________標準______________
購物地點______________費娛樂項目______________
第五天: (_______月_______日)出發地點_____________
游覽景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交通工具______________標準______________
用餐標準(早)_________(中)_________(晚)_________
住宿地點______________標準______________
購物地點______________費娛樂項目___________________
備注:旅游時間超過九天的,乙方按照上述規定,制訂具體行程。
一、本合同文本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浙江省旅游管理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制訂的示范文本,供合同雙方當事人使用。
二、本合同適用于國內旅游。
三、為體現合同雙方的自愿原則,本合同文本中相關條款后都留有空白行,供雙方自行約定或補充約定。
四、本合同文本□中選擇內容、空格部分填寫及其他需要刪除或添加的內容,雙方應當協商確定!踔羞x擇內容,以劃√方式選定,對于實際情況未發生或雙方當事人不作約定的,應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刪除。
五、本合同的乙方必須是持有《旅行社經營許可證》和《營業執照》的企業。委托代理簽訂合同的,應當具有委托書。
六、甲方在簽訂合同前有權要求乙方出示本合同提及的乙方有關證書、證明文件和旅游管理規定。
七、本合同條款由浙江省旅游局、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負責解釋。
北京市國內旅游合同 篇23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
第一部分特別告知
本合同文本是根據《_____》、《江蘇省旅游管理條例》、《江蘇省合同監督管理辦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制定的示范文本,供雙方當事人約定采用,簽訂合同前請仔細閱讀。
為了明確旅游者的權利與義務,旅游者參加國內旅游應知曉以下事項:
一、旅游者參加旅游應選擇具有旅_____政管理部門統一頒發的《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和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發的營業執照,并且明碼標價的旅游經營者!堵眯猩鐦I務經營許可證》、營業執照上的住所或營業地址與實際營業場所應當一致。
二、旅游者參加旅游前應與旅游經營者訂立書面旅游合同,旅游合同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旅游者在交納費用后應要求旅游經營者出具由江蘇省稅務部門印制的發票。
三、旅游者與旅游經營者訂立合同或者填寫各種報名材料時,內容要真實、準確,并使用有效身份證件。旅游者與旅游經營者訂立合同后,應當按照約定履行合同。旅游者本人不能成行,可以讓他人代為履行合同,因代為履行合同增加的費用,應當由旅游者支付。
四、旅游者應妥善保管好隨身攜帶的財物,以免損壞或遺失。
五、合同雙方因不能成行造成違約的,違約方應當提前3天通知對方;雙方也可以另行約定提前告知的時間。對于違約責任,雙方已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承擔。沒有約定的,按照下列標準承擔違約責任:
(一)違約方按規定時間通知對方的,應當支付旅游合同總價5%的違約金。
(二)違約方未按規定時間通知對方的,應當支付旅游合同總價10%的違約金。
因違約造成的損失,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承擔賠償責任;涉及航空、陸運、水運的票務損失問題,參照有關部門現行條款補償損失。
六、旅游合同訂立后,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旅游經營者組團不成的,經征得旅游者(甲方)同意后,可以委托其他旅游經營者代為組織出行,并向旅游者(甲方)提供被委托的旅游經營者旅行項目及服務承諾。旅游者(甲方)同意的,應將被委托旅游經營者旅行項目及服務承諾視作對本合同內容的變更。如果被委托的旅游經營者出現違約行為,仍由旅游經營者(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七、旅游者在出游前,有權知道旅游經營者是否已辦理了符合旅_____政管理部門規定的旅行社責任_____;同時也可自行選擇投保旅游意外_____,旅游中發生意外事故的,按_____條款處理。
八、旅游者在旅游過程中,可以拒絕參加合同未約定的其它旅游消費項目;經本人同意,參加合同未約定的其它旅游消費項目時,需_____的,應當場向導游人員收取服務單據。
九、旅游者在旅游過程中,有權監督帶團的導游人員佩戴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旅游局印制的《導游證》;有權要求導游人員按旅游者和旅游經營者訂立的合同內容和國家行業標準提供服務;有權得到對旅游過程中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安全情況的事先說明或者明確警示。旅游者認為旅游經營者未按旅游合同標準提供交通、住宿、餐飲或者其它與旅游有關的服務并對旅游者造成損失的,經有認定權的部門認定后,有權要求組團旅游經營者賠償。
十、旅游者屬于單位所訂立的合同,雙方自愿可以去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合同鑒證;辦理合同鑒證的當事人可以請求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督促該合同的履行。
十一、旅游者合法權益受到損害或者與旅游經營者發生爭議時,可以與旅游經營者協商解決,或向有管轄權的旅游質量監督管理部門申訴;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局合同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或向消費者協會投訴;可以約定_____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旅游投訴、調解機構:
江蘇省旅游局通信地址:南京市中山北,郵編:210003。
江蘇省旅游質量監督管理所投訴電話:025X8185。
國家旅游局通訊地址:北京市,郵編:100740。
國家旅游局旅游質量監督管理所投訴電話:0106X5315。
江蘇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合同爭議調解委員會電話:025X1128-0914
地址:南京市北京西,郵編:210024
江蘇省消費者協會投訴電話:025X0315
地址:南京市北京西,郵編:210024
各省轄市均有旅游質量監督管理所、消費者協會、工商局合同爭議調解委員會;合同當事人可向所在市旅游局、工商行政管理局查詢。
第二部分協議條款
甲方:_____________旅游者或旅游團體)?聯系電話: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編碼: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組團旅游經營者)?聯系電話: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編碼:____________
甲方自愿購買乙方所銷售的旅游服務,為保證旅游服務質量,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本著平等協商的原則,現就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報名與成團
1.甲方擬參加乙方組織的國內旅游團,應事先向乙方詳細了解咨詢,乙方有義務全面介紹其服務項目和質量,并按規定在報名時簽訂合同。
2.甲方在合同成立時,應按約定交納旅游費。
3.甲、乙雙方對“特別告知”部分第五條的另行約定:“______________?(如無另行約定,按“特別告知”部分第五條規定執行)。
4.“特別告知”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簽訂合同前甲方應當仔細閱讀“特別告知”內容。
第二條?內容與標準
1.主要事項
旅游單位______________?,人數?(男___人、女___人),名單附后。
旅游者______________,性別___,年齡___?,人數___?。
團號_________。
行程共計_________天,_________夜(飛機、車、船等在途時間包括在行程天數內)。
出發、返回地點、日期_________?。
主要游覽景點_________。
交通工具______________,標準_________。
用餐次數______________,標準_________。
住宿次數______________,標準_________?。
購物、自費項目安排______________。
_____情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導游服務(全陪、地陪):____________
應交納團費總額:____________________
注明所包含的費用:__________________
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違約責任
。ㄒ唬┛刹糠只蛘呷棵獬熑蔚那樾危
1.甲、乙雙方因不可抗力(指:《_____》第117條第2款所稱)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不承擔賠償責任,但應及時通知對方,并提供有效證明材料;
2.非甲、乙雙方的責任導致雙方損失的,各自承擔責任;
3.雙方已經就可能出現的問題約定免責處理措施的其他情形。
。ǘ┘追匠袚`約責任的情形:
1.甲方無故違反合同約定,自身損失自負,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2.超出本合同約定的內容進行個人活動而造成損失的,責任自負。
(三)乙方承擔違約責任情形:
1.未達到與甲方合同約定的內容和標準,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2.乙方的服務未達到國家或行業規定的標準,應承擔賠償責任。
(四)乙方在旅游問題發生之前已采取以下措施的,可減輕責任:
1.有證據證明屬非過失、非故意的違約;
2.問題發生后乙方已采取善后處理措施的。
。ㄎ澹┮曳皆诼糜螁栴}發生之前已采取以下措施的,可免除責任:
1.對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財物安全的事宜已事先對旅游者作出真實的說明、提醒、勸戒、明確警示,并采取防止危害發生的措施的;
2.由于甲方自身過錯造成的質量問題。
。┘追酵庖曳竭`約的賠償責任按國家旅游局制定的《旅行社質量保證金賠償試行標準》執行。
第四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一)因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甲方可向有管轄權的旅游質量管理監督所、消費者協會投訴提出賠償請求或向工商行政管理局合同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
。ǘ┊斒氯瞬辉竿ㄟ^協商、調解或協商、調解不成,當事人雙方提交____________委員會_____(當事人雙方未在合同中約定_____機構,事后又未達成書面_____協議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五條?補充條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乙方[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甲方[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乙方[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
[旅游者]: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章)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協議簽訂地:___________________
鑒證意見:_____________________
鑒證機關(章)經辦人: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江蘇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監制
北京市國內旅游合同 篇24
________旅游(____天____夜游)
甲方:____________(旅游者)
乙方:____________(旅行社)
甲方自愿購買乙方所銷售的旅游服務,為保證旅游服務質量,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本著平等協商的原則,現就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游程及景點:
二、出發時間:出發地點:
三、結束時間:返回地點:
四、供應標準:
1、交通
2、門票
3、車輛
4、住宿
5、供餐
6、旅游保險
7、導游服務
8、其他
五、團費總價:____元發票號碼:____
六、組團旅行社或組團聯合體:____(許可證號l-sh-gn____)
補充條款
雙方約定以下補充條款:
“特別告知”為本合同的一部分,簽訂合同前甲方應當仔細閱讀“特別告知”內容。
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從簽定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簽字時對本合同條款均無異議。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地址地址:
郵編郵編:
電話電話:
日期:年 月 日 日期:年 月 日
北京市國內旅游合同 篇25
甲方(旅游者):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號碼: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旅行社):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旅行社經營許可證號碼: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機構: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浙江省旅游管理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愿、公平協商的基礎上,甲、乙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旅游時間
旅游時間為______日游,共______晚______天。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地點出發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地點結束。
第二條 旅游價格和支付時間約定
甲方參加本次旅游共_________人,總金額為(_________幣)_________元整。包括:交通費(不含機場建設費、機場的行李超重費)、餐費(若在飛機上用餐,則不另外安排用餐)、住宿費(不含酒店內各種酒類、飲料、洗衣、通訊等費用)、門票費(不含園中園門票)、導游服務費及_________費。
甲方應當按下述第____種方式將旅游費用直接交付乙方或匯入乙方指定的銀行________(帳戶名稱:________,帳號:________)
1.一次性付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分期付款: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支付總金額的______%,計(_________幣)_________元整;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支付總金額的______%,計(_________幣)_________元整。
3.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在支付全部旅游費用后,乙方應當出具旅游發票。
第三條 旅游有關事項的約定
1.游覽景點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住宿飯店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平均每天安排購物不超過_________次,每次購物時間不超過_________分鐘。
4.交通工具包括:
□(1)飛機,起止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火車:□空調□無空調,□軟臥□硬臥□軟座□硬座,起止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汽車:□大型客車□小型客車,□空調□無空調,起止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輪船:□空調□無空調,□軟臥□硬臥□軟座□硬座,起止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甲方參加乙方安排的自費娛樂項目包括:_________(每人_________元)、_______(每人____元)、______(每人______元)。自費娛樂項目總金額為(_________幣)_________元整。
6.乙方應根據本合同制定明確具體的旅游行程,作為本合同附件在出發前_________日交給甲方。
7.導游服務內容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乙方提供的服務應符合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的規定。
乙方與本次旅游有關的廣告、宣傳制品視為本合同的一部分,對乙方具有約束力。
第四條 甲方的違約責任
1.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甲方逾期付款不超過____天的,自合同規定的應付款限期之第二日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甲方應當支付逾期應付款的利息,利息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甲方逾期付款超過____天的,合同終止。甲方應當支付旅游合同總價10%的違約金
2.逾期提供有關材料的違約責任:甲方未按約定時間提供有關真實有效的材料,造成乙方無法辦理相關手續的,應當承擔乙方已支付的直接費用。
3.擅自變更行程內容的違約責任: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中途擅自離團不歸的,不得要求乙方退回未完成行程的直接旅游費用,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甲方未按合同規定,擅自改變住宿飯店、餐飲、交通工具及購物地點的,費用自負,并不得要求退回相關旅游費用。
第五條 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擅自減少旅游景點的,每減少一個景點,應當支付旅游合同總價5%的違約金,并退還所減少景點的全額門市票價。
2.乙方擅自增加購物地點和自費娛樂項目的,每增加一處購物地點或自費娛樂項目,應當支付旅游合同總價5%的違約金,并承擔自費娛樂項目的直接費用;擅自延長購物時間的,應當支付旅游合同總價1%的違約金。
3.乙方擅自改變住宿飯店,應當支付旅游合同總價1%的違約金;降低住宿飯店、餐飲和交通工具標準的,每降低一項,應當支付旅游合同總價5%的違約金,并退還降低標準的門市差額。
4.乙方導游在旅游行程期間,擅自離開旅游團隊,造成甲方無人負責的,乙方應當承擔甲方滯留期間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的直接費用,退還未完成的行程費用并支付全部旅游費用一倍的違約金。
第六條 終止合同的違約責任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因不能成行要求終止合同的,應當提前_________天通知對方。違約方在規定時間通知對方的,應當支付旅游合同總價_________%的違約金;違約方未在規定時間通知對方的,應當支付旅游合同總價一倍的違約金。一方直接經濟損失超過對方支付的違約金時,直接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由對方據實賠償。
第七條 旅游安全責任
旅游中因甲方或第三人的責任而造成甲方的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的,乙方應當協助處理,但不承擔賠償責任。
乙方在旅游安全事故前對可能發生危險的情況已向甲方作出明確警示并采取了防范措施的,乙方可以減輕或免除責任。
第八條 爭議的處理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的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可以向有管轄權的旅游、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調解。甲乙雙方也可以按下述第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甲、乙雙方對旅游服務質量發生爭議時,可以以旅游質量監督管理部門出具的服務質量鑒定意見作為處理爭議的依據。
第九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約定,并簽訂補充協議。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十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條 本合同及其附件共_________頁,一式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_________份、乙方_________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日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日
附件 《旅游行程》
團號:______________
導游姓名_________導游證號碼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
第一天: (______月______日) 出發地點______________
游覽景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交通工具______________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
用餐標準(早)_________(中)_________(晚)_________
住宿地點______________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
購物地點______________費娛樂項目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天: (_______月_______日)出發地點_____________
游覽景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交通工具______________標準______________
用餐標準(早)_________(中)_________(晚)_________
住宿地點______________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
購物地點______________費娛樂項目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天: (_______月_______日)出發地點_____________
游覽景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交通工具______________標準______________
用餐標準(早)_________(中)_________(晚)_________
住宿地點______________標準______________
購物地點______________費娛樂項目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天: (_______月_______日)出發地點_____________
游覽景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交通工具______________標準______________
用餐標準(早)_________(中)_________(晚)_________
住宿地點______________標準______________
購物地點______________費娛樂項目______________
第五天: (_______月_______日)出發地點_____________
游覽景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交通工具______________標準______________
用餐標準(早)_________(中)_________(晚)_________
住宿地點______________標準______________
購物地點______________費娛樂項目___________________
備注:旅游時間超過九天的,乙方按照上述規定,制訂具體行程。
一、本合同文本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浙江省旅游管理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制訂的示范文本,供合同雙方當事人使用。
二、本合同適用于國內旅游。
三、為體現合同雙方的自愿原則,本合同文本中相關條款后都留有空白行,供雙方自行約定或補充約定。
四、本合同文本□中選擇內容、空格部分填寫及其他需要刪除或添加的內容,雙方應當協商確定。□中選擇內容,以劃√方式選定,對于實際情況未發生或雙方當事人不作約定的,應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刪除。
五、本合同的乙方必須是持有《旅行社經營許可證》和《營業執照》的企業。委托代理簽訂合同的,應當具有委托書。
六、甲方在簽訂合同前有權要求乙方出示本合同提及的乙方有關證書、證明文件和旅游管理規定。
七、本合同條款由浙江省旅游局、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負責解釋。
北京市國內旅游合同 篇26
甲方:______乙方:______
一、本合同為示范文本,適用于住所地在本省行政區域內的旅行社與旅游者之間締結的國內組團旅游服務關系。本合同所稱國內組團旅游服務,是指由旅行社負責將中國內地旅游團隊或異地成團的旅游者送到國內除港、澳、臺地區以外的城市或旅游景點,自行或依法委托他人為旅游者提供的交通、餐飲、住宿、游覽等旅游服務活動。
二、示范文本由背書式《通用條款》和約定式《專用條款》共同組成!锻ㄓ脳l款》是對國內組團旅游活動中雙方當事人的權利、義務、責任等問題做出的在行業內普遍適用的規定;《專用條款》是雙方當事人對旅游者情況、旅游內容安排、爭議解決方式等特殊性內容做出的具體約定。
三、旅游者在簽訂合同前請仔細閱讀本合同各項條款。本合同一式兩份,旅游者、旅行社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四、旅游者請保存好旅游活動中的有關票據、證明和資料,以便當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作為投訴憑據、索賠證據。
湖北省______市(州)旅游部門通訊地址: ______郵編:______
湖北省______市(州)旅游部門旅游質量監督所投訴電話:______
(以上空格由旅行社填寫)
湖北省旅游局通訊地址:______號,郵編:______。
湖北省旅游局質量監督管理所投訴電話:______。
湖北省各級工商部門監督管理投訴電話:______號。
五、合同自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至本次旅行結束旅游者離開旅行社安排的交通工具時為止(或按合同約定的終止時間)。雙方當事人還可以書面形式對合同內容予以變更或補充,但變更或補充含有不合理地減輕或免除《通用條款》中規定應當由旅行社承擔的責任內容的,仍以《通用條款》為準。
六、《通用條款》、《專用條款》,組團社蓋章,標有合同編號和出發日期的《國內旅游報名表》、《旅游行程表》,《行程須知》、補充約定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在簽訂旅游合同時,雙方當事人可上湖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湖北省旅游局網站,核對合同文本內容,避免對方當事人下載使用后,對合同示范文本內容進行不合理的刪改,從而損害您的合法權益。
專 用 條 款
甲方(旅游者或單位):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住所或單位地址:______通訊號碼:______
乙方(組團旅行社):______許可證號:______經營范圍:______地址:______通訊號碼:______
簽約地點: ______簽約日期:______
北京市國內旅游合同 篇27
旅游者或團體:__________
旅行社名稱:____________
江西省旅游局
制定
江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_________年四月
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旅行社在提供旅游服務前應當與旅游者簽訂書面合同。本合同是根據《_____》和《旅行社管理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制定,供雙方當事人約定采用。簽訂合同前請仔細閱讀。
通用條款
第一條?甲方的權利
(一)自主選擇旅行社的權利。甲方有權自主選擇具有經營資格的旅行社進行旅游活動,有權要求乙方出示由國家旅游局或江西省旅游局頒發的《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頒發的《營業執照》。乙方實際營業場所應與《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上的營業地址一致。
。ǘ┲ひ曳椒⻊照鎸嵡闆r,并要求提供約定服務的權利。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如實提供行程安排表和行程須知,并告知有關服務價格、住宿、餐飲、交通服務標準等方面的真實情況,在旅游過程中按照約定內容提供服務。
(三)人身、財產不受侵害的權利。甲方可自愿購買旅游人身意外_____及其他_____。旅游中發生意外事故的,按有關_____條款處理。
。ㄋ模┳灾鬟x擇自費項目、自主購物和公平交易的權利。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照行程安排帶團到合法的購物場所自愿購物,有權拒絕違反約定的購物安排,有權拒絕乙方推薦的各種形式的自費項目。
(五)人格尊嚴、民族風俗習慣受尊重的權利。
。⿲β眯猩绶⻊者M行監督投訴和要求賠償的權利。甲方在旅游過程中,有權監督帶團的導游人員佩戴由國家旅游局印制的《IC卡導游證》;有權要求導游人員按旅游者和旅行社訂立的合同內容和國家行業標準提供服務;有權得到對旅游過程中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安全情況的事先說明或者明確警示。甲方認為乙方未按旅游合同約定提供交通、住宿、餐飲或者其它與旅游有關的服務,對旅游者造成損失的,有權向有關部門投訴并要求賠償。
第二條?甲方的義務
。ㄒ唬┳袷胤、法規和有關規定;維護國家的安全、榮譽和利益;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權利和利益。
。ǘ┤鐚嵦峤幌嚓P材料,告知相關信息。甲方與乙方訂立合同或者填寫各種報名材料時,內容要真實、準確,并使用有效身份證件。甲方應確保自身身體條件能夠完成旅游活動,并將健康狀況如實告知乙方。
(三)遵守合同約定,自覺履行合同義務。甲方應當按照約定支付旅游費用,在行程中服從旅行社安排,不得因個人原因強迫旅行社改變團體行程或擅自離團活動。
。ㄋ模┡φ莆章眯兴柚R,提高自我、保護意識。甲方應妥善保管自己的行李物
,貴重物品應當隨身攜帶或采取其他保護措施。
第三條?乙方的權利
。ㄒ唬┫碛性诔霭l前向旅游者收取約定旅游費用的權利。
(二)享有按照服務標準選擇交通工具、酒店、接待社的權利。
(三)不成團時,有建議甲方轉人其他團隊或者其他旅行社團隊的權利。
(四)甲方在行程過程中因疾病或其它事由離團或放棄行程中某項內容,乙方有權不予退還相應旅游費用。
。ㄎ澹┫碛性诰o急情況下根據實際情況臨時處置問題的權利,但不得損害旅游團隊的利益。
第四條?乙方的義務
。ㄒ唬⿷斚蚣追匠鍪尽堵眯猩鐦I務經營許可證》和《營業執照》。
(二)應當按照《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責任_____的規定》投保旅行社責任_____。
。ㄈ⿷斁吐糜蔚男谐、服務標準、購物等情況向旅游者作如實陳述,不得作虛假、誤導性的書面或口頭宜傳。
。ㄋ模┍仨氃趫F隊出發前向旅游者提供《旅_____程表》和旅游項目具體內容,告知旅游過程中可能涉及的重要事項、風俗習慣、安全避險及其它注意內容,并向甲方推薦旅游意外_____及其它_____。
。ㄎ澹⿷敱局斏、周到的原則按照合同約定為甲方提供旅游服務。乙方提供的服務不得低于行業標準。
。┞糜芜^程中改變行程或安排合同約定以外需要_____的旅游項目,應當征得甲方同意,并出具或提供發票等消費憑證。乙方不得強行安排旅游者購物。
。ㄆ撸┞糜芜^程中甲方與第三方發生糾紛的,乙方應當協助解決。
第五條?責任約定
。ㄒ唬┻`約責任
1.甲方違約責任
(1)甲方違約或由于自身過錯引起的人身、財產損失的,責任由甲方自行承擔,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2)超出本合同約定的內容、自由活動期間內的行為或自身疾病而造成損失的,責任由甲方負責。
2.乙方違約責任
。1)未達到合同約定的內容和標準的,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給甲方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丈2)乙方服務未達到行業規定標準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3)乙方擅自減少旅游景點的,每減少一個景點,應當支付旅游合同總價5%的違約金,并退還所減少景點的全額門市票價。
(4)乙方擅自增加購物地點和自費旅游項目的,每增加一處購物地點或自費旅游項目,應當支付旅游合同總價5%的違約金,并承擔自費旅游項目的直接費用;擅自延長購物時間的,應當支付旅游合同總價1%的違約金。
。5)乙方擅自降低住宿飯店、餐飲和交通工具標準及其他約定服務內容和標準的,每降低一項,應當支付旅游合同總價5%的違約金,并退還降低標準的差額。
(6)乙方導游在旅_____程期間,搜:自離開旅游團隊,造成甲方無人負責的,旅行社應當承擔旅游者滯留期間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的直接費用,退還未完成的行程費用并支付全部旅游費用一倍的違約金。
。ǘ┙饧s責任
1.甲方解約責任
甲方在旅游活動開始前解除本合同,除賠償乙方因預訂交通實際造成的損失,并按如下標準支付違約金:
(1)在旅游開始前第5日(含)以前通知到的,支付旅游費用總額的5%;
。2)在旅游開始前第5日至第3日通知到的,支付旅游費用總額的10%;
。3)在旅游開始前第2日至第1日通知到的,支付旅游費用總額的20%;
。4)在旅游開始日或開始后通知到乙方不參團的,支付旅游費用總額的30%.
2.乙方解約責任
如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的旅游活動取消的,除應立即通知申方外,乙方應退還甲方繳納的費用,并按如下標準支付違約金:
。1)在旅游開始前第7日(含)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5%;
。2)在旅游開始前第7日至第5-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10%;
。3)在旅游開始前第4日至第3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15%;
。4)在旅游開始前第2日至第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20%;
。5)在旅游開始當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總額的30%.
。ㄈ┭a救責任
因一方違約發生損失后,未違約方應當積極采取措施配合違約方防止損失擴大。由于沒有及時采取措施致使損失擴大的,就擴大的損失應當自行承擔責任,無權要求違約方賠償。
(四)免責條款
任何一方當事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程度,可部分或全部免除責任,但應當及時通知對方并應當在合理期限內提供證明。
第六條?旅游投訴
甲乙雙方要保存好旅_____程中的有關票據、證據和資料,以便當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作為投訴憑據、索賠證據。
江西省旅游局行業管理處通訊地址:南昌市福州;郵編
江西省旅游質量監督管理所投訴電話:(0791)
第七條?本合同《通用條款》一式一份由旅游者保存,《專用條款》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專用條款》甲方必須是由旅游者本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須經旅游者書面委托)簽字;乙方必須是由旅行社經辦人簽字并加蓋旅行社公章,旅行社內設部門或門碘公章無效。
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當采用書面形式作為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專用條款(甲方持有)
_________旅游(_____天_____夜游)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旅游者)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旅打社)
甲方自愿選擇乙方所提供的旅游服務。為保證薄游服務質量,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本著平等協商的原則,現就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時間與費用
(一)旅游時間:共_____日,共_____晚_____天。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_______________地點出發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__________地點結束。
(二)旅游服務價款和支付時間
本旅游線路價格為成人_____元/人;兒童_____元/人。甲方參加本次旅游共_____人,其中成人_____人,兒童_____人?傎M用為_____元。旅游費用包括:交通費(不含機場建設費、機場的行李托運和超重費)、餐費(不含交通工具上用餐費用)、住宿費(不含酒店內各酒類、飲料、洗衣等費用)、門票費(不含園中園門票)、導游服務費及_____費、_____費、_____費。
甲方應當按下述第_____種方式將旅游費用付給乙方
1.一次性付款: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一次性支付所有款項。
2.分期付款: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支付_____元;剩余旅游費用在本旅游團隊出發前付清。
第二條?內容與標準
。ㄒ唬┲饕斡[景點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ǘ┳∷迾藴史謩e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用餐標準分別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ㄋ模┙煌üぞ邩藴史謩e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ㄎ澹┢骄刻彀才刨徫锊怀^_____次或整個行程安排購物不超過_____次。每次購物時間不超過_____分鐘。
。┮曳桨才诺淖再M項目及費用分別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ㄆ撸____情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ò耍⿲в畏⻊眨ㄈ、地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ň牛┮曳綉鶕竞贤s定,制作詳細的旅_____程表,并加蓋旅行社公章,作為本合同的附件,于出發前__________日交甲方。
第三條?本旅游團須有__________人以上簽約方能成團,如人數未達到,乙方應于約定出發前_____日通知甲方解除合同并承擔相應的解約責任。如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可將旅游者轉給其他有權經營的旅行社接待,但乙方必須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四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物,可以向有管轄權的旅游質量監督管理部門投訴。也可以按下列第_____種方式解決:
1.向__________委員會,請求按照其_____規則進行_____。_____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具有法律約束力。
2.任何一方依法提請人民法院通過訴訟程序解決。
第五條本合同從簽訂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簽字時對夯合同條款均無異議。
補充條款
雙方約定以下補充條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用條款”為本合同的一部分,簽訂合同前甲方應當仔細閱讀“通用條款”內容。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蓋章)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電活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專用條款
_____旅游(_____天_____夜游)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旅游者)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旅行社)
甲方自愿選擇乙方所提供的旅游服務。為保證旅游服務質量,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本著平等協商的原則,現就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時間與費用
(一)旅游時間:共_____日,共_____晚_____天: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_____地點出發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_____地結束
。ǘ┞糜畏⻊諆r款和支付時何
本旅游線路價格為成人_____元/人;兒童_____元/人。甲方參加本次旅游共_____人,其成人_____人,兒童_____人?傎M用為_____元。旅游費用包括:交通費(不含機場建設費、機場的行李托運和超重費)、餐費(不含交通工具上用餐費用)、住宿費(不含酒店內各酒類、飲料、洗衣等費用)、門票費(不含園中園門票)、導游服務_____費及_____費_____費、_____費。
甲方應當按下述第_____種方式將旅游費用付給乙方。
1.一次性付款: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一次性支付所有款項。
2.分期付款: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支付_____元;剩余旅游費用在本旅游團隊出發前付清。
第二條?內容與標準
。ㄒ唬┲饕斡[景點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住宿標準分別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ㄈ┯貌蜆藴适牵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ㄋ模┙煌üぞ邩藴史謩e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平均每天安排購物不超過______次或整個行程安排購物不超過______次。每次購物時間不超過______分鐘。
。┮曳桨才诺淖再M項目及費用______分別是;______;______;______;
。ㄆ撸____情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ò耍⿲в畏⻊眨ㄈ、地陪)______。
。ň牛┮曳綉鶕竞贤s定,制作詳細的旅_____程表,并加蓋旅行社公章,作為本合同的附件,于出發前______日交甲方。約定出發前______日通知甲方解除合同并承擔相應的解約責任。如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可將旅游者轉給其他有權經營的旅行社接待,但乙方必須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四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有管轄權的旅游質量監督管理部門投訴。也可以按下列第______種方式解決:
1.向___________委員會,請求按照其_____規則進行_____。_____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具有法律約束力。
2.任何一方依法提請人民法院通過訴訟程序解決。
第五條?本合同從簽訂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簽字時對本合同條款均無異議。
補充條款
雙方約定以下補充條款:
“通用條款”為本合同的一部分,簽訂合同前甲方應當仔細閱讀“通用條款”內容。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蓋章)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旅游團隊編號:________?合同編號:____________
北京市國內旅游合同 篇28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旅游者)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旅行社)
甲方自愿選擇乙方所提供的旅游服務。為保證旅游服務質量,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本著平等協商的原則,現就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時間與費用
(一)旅游時間:共_____日,共_____晚_____天: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_____地點出發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_____地結束
(二)旅游服務價款和支付時何
本旅游線路價格為成人_____元/人;兒童_____元/人。甲方參加本次旅游共_____人,其成人_____人,兒童_____人?傎M用為_____元。旅游費用包括:交通費(不含機場建設費、機場的行李托運和超重費)、餐費(不含交通工具上用餐費用)、住宿費(不含酒店內各酒類、飲料、洗衣等費用)、門票費(不含園中園門票)、導游服務_____費及_____費_____費、_____費。
甲方應當按下述第_____種方式將旅游費用付給乙方。
1.一次性付款: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一次性支付所有款項。
2.分期付款: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支付_____元;剩余旅游費用在本旅游團隊出發前付清。
第二條 內容與標準
(一)主要游覽景點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住宿標準分別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用餐標準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交通工具標準分別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平均每天安排購物不超過______次或整個行程安排購物不超過______次。每次購物時間不超過______分鐘。
(六)乙方安排的自費項目及費用______分別是;______;______;______;
(七)保險情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導游服務(全陪、地陪)______。
(九)乙方應根據本合同約定,制作詳細的旅游行程表,并加蓋旅行社公章,作為本合同的附件,于出發前______日交甲方。約定出發前______日通知甲方解除合同并承擔相應的解約責任。如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可將旅游者轉給其他有權經營的旅行社接待,但乙方必須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四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有管轄權的旅游質量監督管理部門投訴。也可以按下列第______種方式解決:
1.向______仲裁委員會,請求按照其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具有法律約束力。
2.任何一方依法提請人民法院通過訴訟程序解決。
第五條 本合同從簽訂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簽字時對本合同條款均無異議。
補充條款
雙方約定以下補充條款:
“通用條款”為本合同的一部分,簽訂合同前甲方應當仔細閱讀“通用條款”內容。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蓋章)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旅游團隊編號: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
北京市國內旅游合同 篇29
旅游者或團體:__________
旅行社名稱:____________
江西省旅游局
制定
江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20__年四月
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旅行社在提供旅游服務前應當與旅游者簽訂書面合同。本合同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旅行社管理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制定,供雙方當事人約定采用。簽訂合同前請仔細閱讀。
通用條款
第一條 甲方的權利
。ㄒ唬┳灾鬟x擇旅行社的權利。甲方有權自主選擇具有經營資格的旅行社進行旅游活動,有權要求乙方出示由國家旅游局或江西省旅游局頒發的《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頒發的《營業執照》。乙方實際營業場所應與《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上的營業地址一致。
。ǘ┲ひ曳椒⻊照鎸嵡闆r,并要求提供約定服務的權利。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如實提供行程安排表和行程須知,并告知有關服務價格、住宿、餐飲、交通服務標準等方面的真實情況,在旅游過程中按照約定內容提供服務。
。ㄈ┤松、財產不受侵害的權利。甲方可自愿購買旅游人身意外保險及其他保險。旅游中發生意外事故的,按有關保險條款處理。
(四)自主選擇自費項目、自主購物和公平交易的權利。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照行程安排帶團到合法的購物場所自愿購物,有權拒絕違反約定的購物安排,有權拒絕乙方推薦的各種形式的自費項目。
。ㄎ澹┤烁褡饑馈⒚褡屣L俗習慣受尊重的權利。
。⿲β眯猩绶⻊者M行監督投訴和要求賠償的權利。甲方在旅游過程中,有權監督帶團的導游人員佩戴由國家旅游局印制的《IC卡導游證》;有權要求導游人員按旅游者和旅行社訂立的合同內容和國家行業標準提供服務;有權得到對旅游過程中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安全情況的事先說明或者明確警示。甲方認為乙方未按旅游合同約定提供交通、住宿、餐飲或者其它與旅游有關的服務,對旅游者造成損失的,有權向有關部門投訴并要求賠償。
第二條 甲方的義務
。ㄒ唬┳袷胤伞⒎ㄒ幒陀嘘P規定;維護國家的安全、榮譽和利益;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權利和利益。
。ǘ┤鐚嵦峤幌嚓P材料,告知相關信息。甲方與乙方訂立合同或者填寫各種報名材料時,內容要真實、準確,并使用有效身份證件。甲方應確保自身身體條件能夠完成旅游活動,并將健康狀況如實告知乙方。
。ㄈ┳袷睾贤s定,自覺履行合同義務。甲方應當按照約定支付旅游費用,在行程中服從旅行社安排,不得因個人原因強迫旅行社改變團體行程或擅自離團活動。
。ㄋ模┡φ莆章眯兴柚R,提高自我、保護意識。甲方應妥善保管自己的行李物
,貴重物品應當隨身攜帶或采取其他保護措施。
第三條 乙方的權利
。ㄒ唬┫碛性诔霭l前向旅游者收取約定旅游費用的權利。
。ǘ┫碛邪凑辗⻊諛藴蔬x擇交通工具、酒店、接待社的權利。
(三)不成團時,有建議甲方轉人其他團隊或者其他旅行社團隊的權利。
(四)甲方在行程過程中因疾病或其它事由離團或放棄行程中某項內容,乙方有權不予退還相應旅游費用。
。ㄎ澹┫碛性诰o急情況下根據實際情況臨時處置問題的權利,但不得損害旅游團隊的利益。
第四條 乙方的義務
。ㄒ唬⿷斚蚣追匠鍪尽堵眯猩鐦I務經營許可證》和《營業執照》。
。ǘ⿷敯凑铡堵眯猩缤侗B眯猩缲熑伪kU的規定》投保旅行社責任保險。
。ㄈ⿷斁吐糜蔚男谐獭⒎⻊諛藴、購物等情況向旅游者作如實陳述,不得作虛假、誤導性的書面或口頭宜傳。
。ㄋ模┍仨氃趫F隊出發前向旅游者提供《旅游行程表》和旅游項目具體內容,告知旅游過程中可能涉及的重要事項、風俗習慣、安全避險及其它注意內容,并向甲方推薦旅游意外保險及其它保險。
。ㄎ澹⿷敱局斏、周到的原則按照合同約定為甲方提供旅游服務。乙方提供的服務不得低于行業標準。
。┞糜芜^程中改變行程或安排合同約定以外需要收費的旅游項目,應當征得甲方同意,并出具或提供發票等消費憑證。乙方不得強行安排旅游者購物。
。ㄆ撸┞糜芜^程中甲方與第三方發生糾紛的,乙方應當協助解決。
第五條 責任約定
(一)違約責任
1.甲方違約責任
。1)甲方違約或由于自身過錯引起的人身、財產損失的,責任由甲方自行承擔,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2)超出本合同約定的內容、自由活動期間內的行為或自身疾病而造成損失的,責任由甲方負責。
2.乙方違約責任
(1)未達到合同約定的內容和標準的,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給甲方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丈2)乙方服務未達到行業規定標準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3)乙方擅自減少旅游景點的,每減少一個景點,應當支付旅游合同總價5%的違約金,并退還所減少景點的全額門市票價。
。4)乙方擅自增加購物地點和自費旅游項目的,每增加一處購物地點或自費旅游項目,應當支付旅游合同總價5%的違約金,并承擔自費旅游項目的直接費用;擅自延長購物時間的,應當支付旅游合同總價1%的違約金。
(5)乙方擅自降低住宿飯店、餐飲和交通工具標準及其他約定服務內容和標準的,每降低一項,應當支付旅游合同總價5%的違約金,并退還降低標準的差額。
。6)乙方導游在旅游行程期間,搜:自離開旅游團隊,造成甲方無人負責的,旅行社應當承擔旅游者滯留期間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的直接費用,退還未完成的行程費用并支付全部旅游費用一倍的違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