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期賬款法律服務合同(精選26篇)
逾期賬款法律服務合同 篇1
鑒于 律師事務所是一家專業提供信用調查和逾期賬款管理服務的法律機構,客戶在其逾期賬款風險管理和回收過程中需要__的服務,雙方經過協商,對以下條款達成一致。
1、定義 本合同所指的逾期賬款管理服務是指律師根據客戶的委托并作為客戶的代表,對客戶的逾期應收賬款及相關債務人進行調查和分析,并與債務人進行交涉,通過非訴訟的方式和合法的方法說服和要求債務人將逾期賬款直接支付給客戶的整個過程。
2、服務程序 客戶在委托律師事務所進行逾期賬款管理時應填寫“案件訂單—委托書”并提供關于該逾期賬款的必要資料給律師事務所。
律師事務所應該在收到客戶填寫的“案件訂單—委托書”和相關資料后的五個工作日內對案件受理與否作出結論并同客戶發出書面案件受理通知或案件不受理通知。
__應及時向客戶提供有關案件處理的進展情況,并每月向客戶提交一份正式進展報告,直至案件根據本合同第8條的規定被關閉。
3、轉委托
4、案件服務期 除非本合同另有規定__在每個案件上的案件服務期為6個月,但雙方經過協商可以書面形式貢意縮短或延長具體案件的案件服務期。
5、排他性 案件理后和在服務期內,未經雙方協商同意,客戶不得同時自行或委托第三方催收。
而且,在案件委托后,無論客戶自己或其他 委托的第三方是否介入案件的處理對于債務人償還賓欠款,客戶仍有義務按照本合同第7條的規定向__支付傭金。
6、債務人付款計劃的批準 律師事務所對案件的處理應以債務人全額給客戶欠款為基本目標,對于債務人同意在3個月內全額給付欠款的付款計劃,__有頃代表客戶直接予以接受。
對于債務人提出的與前款目標相悖的任何付款計劃,包括但不限于分期償還、部分償還、退貨或部分退貨、以其他物品抵償等,律師事務所應事先得到客戶的書面同意才能予以接受。
客戶應在收到這種付款計劃后15天內予以書面答復,否則視為同意。
若客戶同意債務人以退還原有交易貨物抵償欠款,客戶和__同意以貨物原賬面金額的60%作為回收貨物的金額并以收為回款基礎按照附件規定的傭金比例計算傭金。
若客戶同意債務人以其他物品抵會欠款,__將對折抵物品的價值進行評估并出面告知客戶,客戶應在收到報告后15天內予以書面答復,否則視為同決。
客戶需要以約定的抵貨價值作為回款基礎按照附件規定的傭金比例計算傭金。
若雙方對抵貨的價值存在異議可由雙方認可的資產評估機構進行評估。
7、服務收費 客戶應按照本俁同附件元寶的收費標準向__支付案件調查咨詢費,作為__調查債務人和進行收賬過程的基本費用。
除前款規定的基本費用外,對于在案件服務期內債務人給付給客戶的欠款 ,客戶應在收到債務人和每次付款后10日內按照附件規定的傭金比例向__支付傭金。
__在受理客戶委托后,在催收過程中發現,客戶委托的具體案件的委托標的金額中出現10%以上比例的賬款存在下述情況:
1未實際發生;
2債務人已經支付;
3客戶與債務人之間需要往來抵消和沖銷賬款。
對于該部分款項經客戶核對后,客戶同意支付該部分賬款金額的5%作為核實賬款的服務傭金給__。
若客戶逾期付款,每逾期一日應向__支付相當于應付傭金總額的3%作為違約金。
8、案件關閉 案件在下列情況下得以關閉:
1、案件服務期屆滿;
2、債務人支付 了全部債務;
3、客戶以書面形式通知提前終止委托并取得律師事務所的書面同意;
4、律師事務所認為進一步催收不會產生實質效果決定提前關閉案件。
9、盡職和免責條款 律師事務所應采取一切合法和必要的方式督促債務人償還賬款。
但盡管如此,客戶同意,由于逾期賬款本身性質及其他客駁原因,__的介入不必然導致債務人償還室邇人遠欠款的結果。
客戶所可能遭受的任何損失。
10、管轄法律與爭議解決 本俁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管轄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解釋。
11、附則 本合同的附件構成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對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應經雙方同意并以書面形式作出。
本合同的任何一方未能及時先例或未行使本合同項下的權利不應被視為棄權,而對任何權利之單獨行使或部分行使亦不影響該方在將來行使該項權利。
本 合同任何條款之無效不影響其他條款之無效。
本合同自簽署之日起生效。
經任何一方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本合同得以終止,但本合同終止時正在處理過程的案件履行應繼續受本合同相關條款的約束。
客戶:
地址:
授權代表:
地址:
授權代表:
日期:
簽約地點:
逾期賬款法律服務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甲方因 事件委托乙方律師為本事件提供非訴訟法律服務,經雙方協議,訂立以下各條,共同遵守。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 律師為甲方提供第五條第 項 的非訴訟法律服務。
二、乙方律師必須認真履行律師職責,維護甲方合法權益。
三、根據江蘇省司法廳《江蘇省律師服務計件收費標準》及《江蘇省律師服務協商收費指導標準(試行)》,雙方商定:甲方向乙方支付律師服務費元,該款項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五日內向乙方付清。
四、如因乙方過錯終止履行合同,辦案費全部退還,非乙方過錯原因終止履行合同的,辦案費用不退回。
五、甲方為乙方提供法律服務內容:
1、代為申訴、舉報、控告;
2、代為申請行政復議,參與聽證;
3、代為申請(委托)鑒定、審計,重新鑒定、審計認定;
4、參與調節、簽訂重大經濟、民事合同的談判;
5、協助收購企業股份、參與股份收購的談判、確立股份收購的策略;
6、協助查清事實,提供證據或證據線索;
7、代為起草、審議合同及相關法律文書;
8、草擬、修改公司章程;
9、代為發表法律聲明,出具律師意見書、律師見證書;
10、協助規范企業內部規章制度;
11、其他非訴訟法律服務事項。
六、乙方為甲方辦理法律事務時,所需的差旅費、審計(評估)費、鑒定費、翻譯費、復印費、查檔費及其它必須開支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七、本合同經雙方簽章生效。委托事項完成后本合同自然終止。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逾期賬款法律服務合同 篇3
立合同人: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律師事務所
鑒于:乙方為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批準設立的律師事務所,具備向社會提供法律服務的資格和能力。甲方因公司并購事宜需要專業的法律服務,特委托乙方為其提供法律服務,乙方表示同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及相關法律規定,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充分友好協商,特訂立如下合同條款,以資共同恪守履行:
第一條 服務事項及期限
1.乙方就甲方并購_______有限公司事項進行專項法律服務。
2.本合同有效期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委托并購事項完成之日止。
第二條 人員指派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______、______等律師組成法律服務小組,負責處理甲方公司并購的法律事務。
第三條 工作范圍
乙方律師的工作內容具體如下:
1.起草并購意向書;
2.進行法律盡職調查,并出具律師盡職調查報告;
3.參與商務談判,進行并購可行性策劃和并購方案的設計;
4.出具并購法律意見書;
5.起草并購合同及并購所需的其他相關法律文件;
6.協助辦理并購過程中的其他法律事務。
第四條 工作方式
1.甲方安排_____同志與乙方聯絡,負責收集擬處理法律事務的相關資料,配合并督促乙方開展工作。
2.乙方指派_____律師負責與甲方進行日常聯絡,及時處理相關法律事務。
第五條 律師費用及支付
1.雙方協商同意,甲方向乙方支付律師費_____元人民幣。
2.上述律師費,在甲方簽署本合同之日起_____日內支付_____元;在委托事項完成之日起_____日內支付剩余律師費用。
乙方開戶銀行:_____;開戶名稱:_____;帳號:_____。
第六條 其他費用的負擔
乙方律師辦理甲方委托事項所發生的下列費用,應由甲方承擔:
1.行政、司法、鑒定、公證等部門收取的查檔費、鑒定費、評估費、公證費等;
2._______(地區)外發生的差旅費、食宿費、翻譯費、復印費、長途通信費等;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他費用。
第七條 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當及時、準確、完整地向乙方提供并購事宜相關的所有資料和文件,并保證提交資料和文件的真實性和合法性;
2.甲方應為乙方律師辦理法律事務提出明確、合理的要求;
3.甲方應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律師服務費用和工作費用;
4.甲方更換聯系人時應當及時書面通知乙方;
5.甲方根據乙方律師提供的法律意見、建議、方案所作出的決定而導致的損失,非因乙方律師錯誤運用法律等失職行為所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擔;
6.甲方應當對乙方律師的工作提供必要的辦公條件、通信設備和交通工具;
7.由于甲方原因導致服務事項沒有完成的,甲方不得要求退還已經支付的律師費用;
8.甲方委托的事項不得違反法律規定或律師執業規范;
9.甲方應如實向乙方律師提供任何與委托事項相關的情況,不得隱瞞或提供虛假情況。
第八條 乙方的義務
1.乙方應當指派熟知企業并購事項及相關法律的律師為甲方提供法律服務;
2.乙方律師應勤勉盡責地完成委托事項,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3.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與委托事項有關的文件、資料,并有權對文件、資料進行審查和驗證;
4.乙方律師應當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資料后,及時完成委托事項.并應甲方要求隨時報告工作進度;
5.乙方在維護甲方利益的前提下,遵從法律和行政法規的要求,有權保持工作的獨立性和客觀性;
6.乙方律師在涉及甲方的對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動中,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擔任與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沖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顧問或者代理人;
7.乙方對甲方業務應當單獨建檔,保存完整的工作記錄,對涉及甲方的原始證據、法律文件和財務應當妥善保管;
8.乙方的工作時間和工作地點應根據甲方所需實際法律服務內容的不同與甲方具體協商或隨時聯系約定;
9.乙方律師在甲方授權范圍內代理甲方辦理之事務所產生的法律責任,由甲方承擔。
第九條 合同的解除
雙方同意,當具備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同解除:
1.合同期限屆滿,雙方不再續簽合同;
2.雙方通過書面方式解除本合同;
3.甲方逾期______日不向乙方支付律師費或者工作費用,經乙方催告后,仍不支付時;
4.甲方故意向乙方提供虛假情況、捏造事實,致使乙方律師不能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務;
5.甲方的委托事項違反法律或者違反律師執業規范的;
6.當本人有其他違約或違法行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第十條 通知
1.任何與本合同有關的需要送達或給予的通知、合同、同意或其他通信,除雙方另有約定外,應按雙方當事人在本合同中列明的地址、傳真、電話、電子郵件或其他聯系方式進行;通過傳真、電話、電子郵件發出的任何文件、資料、通知,在發出后即視為收訖。通過郵寄發出的任何文件、資料、通知,在寄出10日后即視為收訖。
2.任何一方在本合同所列的地址、傳真、電話、電子郵件或其他聯系方式發生改變的,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對方按照原來的地址、傳真、電話、電子郵件或其他聯系方式發出的文件、資料、通知等均視為在前款約定的時間內收訖,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均由另一方自行承擔。
第十一條 法律適用及爭議解決
1.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變更、解釋、履行、終止和由本合同產生或與本合同有關之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2.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果爭議自發生之日起30日內仍不能得到解決,則任何一方均有權選擇以下第_____種方式解決:
(1)向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實施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2)向_____人民法院起訴,以訴訟解決爭議。
第十二條 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的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中未盡事宜或出現與本合同相關的其他事宜時,由雙方協商解決并另行簽訂書面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4.本合同一式_____份,每方各執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由立約雙方在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簽署。
(以下無合同正文條款)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__(簽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__(簽字)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逾期賬款法律服務合同 篇4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
甲方(委托人):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掛: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托人):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掛: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
鑒于:
甲方為了提高經營管理的規范化水平,減少法律風險,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需要專門的法律服務;
乙方為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批準設立的律師事務所,具備向社會提供法律服務的資格和能力;
甲方聘請乙方為其提供企業法律顧問服務,乙方表示同意;
雙方根據《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及相關法律規定,本著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充分友好協商,訂立如下合同條款,以資共同恪守履行:
一、法律顧問服務人員
1.乙方接受甲方的聘請要求,指派_________、_________等律師組成顧問小組擔任甲方的企業法律顧問。
2.甲方同意乙方及其所指派的律師在認為必要時可將部分法律服務工作交由乙方的其他律師及助理人員協助完成。
3.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若律師因合理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正常調動、離職、時間沖突、回避、身體狀況等)無法繼續或暫時不能提供服務時,律師應及時告知甲方并由合同雙方協商另行指派其他合適的律師接替;甲方不同意其他律師接替的,視為甲方解除合同,本合同終止履行。
4.根據甲方具體項目情況,乙方可委派具有專長的其他律師承擔專項法律顧問服務業務。
二、法律顧問服務范圍
(一)常規法律顧問服務
1.協助甲方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使生產經營維持正常發展;
2.協助企業申辦有關的業務經營許可證書、執照;
3.應甲方要求對有關業務和管理等方面的重大決策出具法律意見,進行法律論證,提供法律依據;
4.為甲方草擬、審查、修改有關法律文書和經濟合同,參與重要合同談判;
5.參與策劃企業資金的籌集與運作;
6.為甲方投資、資產重組、企業改制、產權界定等相關業務提供法律咨詢、進行法律論證、出具法律意見;
7.參與制訂投、融資計劃;
8.對甲方的合作方進行資信調查;
9.為甲方招標、投標項目提供法律咨詢、出具法律意見;
10.對企業經營活動中的每一環節,包括決策、管理、實施進行全程跟蹤,就可能發生的影響經營業績的沖突、糾紛提出法律意見和解決方案;
11.提供與企業經營活動有關的法律信息和商業信息;
12.為甲方及其分支機構的創辦進行法律制度設計,并對相關法律文件進行審查修改、出具法律意見;
13.為甲方辦理商標、發明、外觀設計、實用新型等知識產權的注冊申請、續展等有關事務提供法律咨詢、出具法律意見;
逾期賬款法律服務合同 篇5
甲方(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托人):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鑒于乙方為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批準設立的律師事務所,具備向社會提供法律服務的資格和能力;甲方因公司投資設立、經營管理等事項需要專業的法律服務,特委托乙方為其提供法律服務,乙方表示同意;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及相關法律規定,本著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充分友好協商,訂立如下合同條款,以資共同恪守履行:
一、人員指派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律師組成法律服務小組,負責處理甲方的公司法律事務。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委托事項完畢之日時自行失效。委托事項時間超過預計時間的,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簽訂補償條款,可延長聘期。
二、工作范圍
乙方律師的工作內容具體如下:
1.公司設立法律服務
(1)提供公司投資形式、投資可行性相關的法律咨詢意見及方案設計;
(2)提供策劃公司、集團公司股權構架方案;
(3)起草、審查、修改公司設立過程中的公司章程、股東協議等各項法律文件;
(4)提供公司投資設立的有關法律政策信息,出具書面法律意見書;
(5)分析說明投資設立公司過程中的法律風險,以及如何避免法律風險;
(6)對于投資設立中的有關知識產權、商業秘密及其他高新技術的有關法律問題,提供專業法律處理意見;
(7)進行投資設立公司所需的有關商業調查;
(8)協助辦理公司登記設立登記手續;
(9)協助辦理投資設立公司中的其他法律事務。
2.公司經營管理法律服務:
(1)為公司提供公司治理結構、董、監事會及管理層設置相關的法律咨詢意見及方案設計;
(2)為公司提供管理層持股及其他期權獎勵計劃的方案設計及法律文件的起草;
(3)為公司與他方之間的合同和/或協議提供意見或建議;
(4)為公司建立和完善長期使用的合同范本;
(5)為公司審閱、修改合同、協議、章程等法律文件;
(6)為公司審核、修改員工手冊等內部規章制度;
(7)協助公司處理與員工的勞動關系有關的事項;
(8)參與公司與他方的商務談判;
(9)當公司與他方發生糾紛時,以非訴訟形式協助公司對外交涉、談判;
(10)為公司提供并解釋與公司日常業務有關的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及各項政策;
(11)提供與公司業務活動相關的法律信息;
(12)對將由公司開展的重大商業活動出具法律建議;
(13)應公司要求對外出具律師函;
(14)經公司授權發表律師聲明;
(15)應公司要求對公司人員進行法律知識專題培訓;
(16)代理公司進行各類訴訟、仲裁、行政復議案件;
(17)為公司辦理對外重大文件簽署等事件的律師見證事項;
(18)其他委托事項。
3.公司股權轉讓與資產重組專項法律服務
(1)提供公司股份轉讓與資產重組的有關法律政策信息,以及相關糾紛案例;
(2)提供有關股份轉讓與資產重組的各項法律咨詢,提供書面法律咨詢意見;
(3)分析股權轉讓與資產重組過程中的法律風險,以及如何避免法律風險;
(4)進行股權轉讓與資產重組所需的有關商業調查;
(5)起草、審查、修改股權轉讓與資產重組過程中的各項法律文件;
(6)協助辦理公司股權轉讓與資產重組的各項程序;
(7)協助辦理公司股權轉讓與資產重組的其他法律事務。
4.公司改制專項法律服務
(1)提供與公司改制相關的法律政策信息,出具書面法律咨詢意見;
(2)協助制定公司改制的具體實施方案;
(3)起草、審查和修改公司改制所需的各種法律文件;
(4)協助辦理公司改制的各種審批登記程序;
(5)協助處理公司改制中的其他法律事務。
5.公司對外投資法律服務
(1)為公司進行對外投資項目的推薦;
(2)參與各類公司改制及股份制改造,包括提供轉制程序咨詢、法律文件起草、相關手續代辦;
(3)參與公司兼并與收購、資產重組,包括參加談判、起草相關法律文件;
(4)參與公司股權轉讓與受讓,包括參加談判、代為起草《股權轉讓協議》等相關法律文件;
(5)公司以無形資產、人力資本對外投資的方案設計;
(6)為公司增資、減資、分立、合并提供法律服務。
6.為公司提供對商業伙伴或商業對手的審慎及資信調查服務
(1)商業伙伴或商業對手的股權結構、主要負責人、住所地等;
(2)商業伙伴或商業對手的經營一般現狀及歷史狀況;
(3)商業伙伴或商業對手的若干年度的財務報表;
(4)商業伙伴或商業對手的帳號、對外投資、固定資產及其他資產線索;
(5)商業伙伴或商業對手是否被工商部門行政處罰、是否存續;
(6)商業伙伴或商業對手的其他資料,包括相關資質證書。
7.重大項目參與專項法律服務
(1)就參與的重大項目,提供相關的法律政策依據以及相關案例;
(2)就所參與的重大項目提供相關法律咨詢,出具書面法律意見;
(3)對項目的有關方案,進行法律審查;
(4)協助起草、審查和修改與項目有關的協議及其他各種法律文件;
(5)根據項目需要,進行有關商務調查;
(6)協助處理項目中所發生的其他法律事務。
8.公司解散與清算專項法律服務
(1)提供公司股份結算與清算的有關法律政策信息,以及相關糾紛案例;
(2)提供有關公司結算與清算的各項法律咨詢,提供書面法律咨詢意見;
(3)分析結算與清算過程中的法律風險,以及如何避免法律風險;
(4)協助制定公司因解散和注銷進行清算的具體實施方案;
(5)為投資者進行結算與清算所需的有關商業調查;
(6)為投資者起草、審查、修改解散、注銷過程中的各項法律文件;
(7)協助辦理公司解散、注銷各種審批登記程序;
(8)協助處理公司解散、注銷中發生的其他法律事務。
三、工作方式
甲方安排_________與乙方聯絡,并負責收集擬處理法律事務的相關資料,配合并督促乙方開展工作。
乙方指派_________律師負責與甲方進行日常聯絡,及時處理相關法律事務。
甲方填報工作記錄表交予乙方,乙方律師處理后交回甲方存檔。
四、律師費用及支付辦法
1.合同雙方同意,甲方向乙方支付律師費_________元人民幣。
2.上述律師費,在甲方簽署本合同之日起_________日內支付_________元;在委托事項完成之日起_________日內支付其余律師費。乙方開戶銀行:_________;開戶名稱:_________;帳號:_________。
3.如果委托事項未能完成,甲方應按照乙方根據本合同第二條已完成工作量,經雙方協商后適當支付律師費。
五、其他費用的負擔
乙方律師辦理甲方委托事項所發生的下列費用,應由甲方承擔:
1.相關行政、司法、鑒定、公證等部門收取的鑒定費用、評估費用、辦案費用等;
2._________(地區)外發生的差旅費、食宿費,翻譯費,復印費,長途通訊費等;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他費用。
乙方律師應當本著節儉的原則合理使用上述有關費用。
六、甲方應履行以下義務
1.甲方應當及時、準確、完整地向乙方提供其所需要的資料和文件,并保證所提交資料和文件的真實性和合法性。
2.甲方應當為乙方律師辦理法律事務提出明確、合理的要求。
3.甲方應當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法律顧問費和工作費用。
4.甲方更換聯系人應當書面通知法律顧問。
5.甲方根據乙方律師提供的法律意見、建議、方案所作出的決定而導致的損失,非因乙方律師錯誤運用法律等失職行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擔。
6.甲方有權就乙方服務范圍內的事項,隨時向乙方提出口頭或書面咨詢,乙方應及時作出答復。
7.甲方應當對乙方律師的工作提供必要的辦公條件及通訊設備。
8.由于甲方的原因而導致上述服務事項沒有完成,甲方不得要求退還已經支付的律師費用。
9.甲方委托的事項不得違反法律規定或律師執業規范。
10.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律師列席甲方的生產、經營、管理和其他經濟活動中的有關會議。
11.甲方應如實向乙方律師提供任何與委托事項相關的情況,不得隱瞞或提供虛假情況。
七、乙方應履行以下義務
1.乙方應當指派熟知公司運作事項及相關法律的律師為甲方提供法律服務。
2.乙方律師應勤勉盡責地完成委托事項,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3.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與委托事項有關的文件、資料,并有權對文件、資料進行審查和驗證。
4.乙方律師應當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資料后,及時完成委托事項,并應甲方要求隨時報告工作進度。
5.乙方在維護甲方利益的前提下,遵從法律和行業規則的要求,有權保持工作的獨立性和客觀性。
6.乙方律師在涉及甲方的對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動中,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擔任與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沖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顧問或者代理人。
7.因乙方律師的過錯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按有關規定進行賠償。
8.乙方對甲方業務應當單獨建檔,應當保存完整的工作記錄,對涉及甲方的原始證據、法律文件和財物應當妥善保管。
9.乙方的工作時間、地點應根據甲方的實際法律服務內容的不同,具體協商或隨時聯系約定。
10.乙方律師有權了解甲方的生產、經營、管理和其他經濟活動中的有關情況。
11.乙方律師在甲方授權范圍內代理甲方辦理之事務所產生的法律責任,由甲方承擔,乙方律師不擔責。
12.乙方對在工作中接觸、了解到的有關甲方的生產、經營、管理和其他經濟活動中的商業秘密,負有保守秘密的義務。
八、合同的解除
1.合同期限屆滿,甲乙雙方不再續簽本合同;
2.甲乙雙方通過書面協議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4.甲方逾期_________日不向乙方支付律師費用或者工作費用,經乙方催告后,仍不改正的;
5.乙方及律師不按本合同的約定提供法律服務,經甲方指出后,仍不改正的;
6.因乙方律師工作延誤、失職、失誤導致甲方蒙受重大經濟損失的;
7.甲方有意向乙方提供虛假情況、捏造事實,致使乙方律師不能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務的;
8.甲方的委托事項違反法律或者違反律師執業規范的;
9.本合同的任何一方未經合同另一方的書面同意,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利和義務全部或部分轉讓給合同外的第三人,致使另一方遭受重大損失的;
10.當事人有其他違約或違法行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九、保密
甲乙雙方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于對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文件及資料(包括商業秘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信息、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秘密)予以保密。未經該資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__年。
十、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采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十一、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甲、乙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征得對方同意后,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_________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雙方簽署書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十二、合同的轉讓
除合同中另有規定外或經雙方協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規定雙方的任何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方在未經征得另一方書面同意之前,不得轉讓給第三者。任何轉讓,未經另一方書面明確同意,均屬無效。
十三、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并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四、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盡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_____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于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后,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雙方可協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為此承擔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4.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簽訂日之后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臺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不論曾否宣戰)、動亂、罷工,政府行為或法律規定等。
十五、合同的解釋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內容不明確,合同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本合同的原則、合同的目的、交易習慣及關聯條款的內容,按照通常理解對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釋。該解釋具有約束力,除非解釋與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觸。
十六、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七、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章):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章):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逾期賬款法律服務合同 篇6
甲方(蓋章) ___________
乙方(簽章) ______________
________(甲方)因_____________事由,委托_____________(乙方)的律師代理,經雙方協商,訂立下列協議,共同遵守。
第一條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_____________律師作為甲方的代理人。
第二條根據雙方的約定,乙方的`代理事項及權限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甲方必須及時、真實、詳盡地向乙方提供與委托事項有關的全部文件和背景材料,并根據實際需要為乙方提供辦公條件和其他便利條件。
第四條乙方必須認真、負責地為甲方提供代理權限范圍內的法律服務,并為甲方保守秘密。
第五條根據律師收費標準,雙方約定,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_________________元,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支付時間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律師從事與甲方業務有關的活動而發生的鑒定、翻譯、資料、差旅等費用,由甲方支付。
第七條甲、乙雙方如終止委托關系,涉及律師費用結算事宜,應依《律師服務收費管理暫行辦法》之規定解決。
第八條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九條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條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另行約定。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逾期賬款法律服務合同 篇7
簽訂地點:
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乙方:
住所:
負責人:
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和《北京市 律師事務所律師非
訴訟法律業務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就甲方委托乙方就甲方以并購為目的對 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目標公司”)進行盡職調查事宜為甲方提供法律服務,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一、委托與指定
甲方委托乙方完成本協議第二條所述委托事項。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并指定 律師作為主辦律師組建團隊完成委托事項。未經甲方要求或同意,不得更換主辦律師。甲方同意乙方上述指定。甲方指定 作為甲方聯系人,負責與乙方聯系委托事項相關事宜。
二、委托事項
甲方委托乙方完成下列事項:
(一)在本協議第三條約定的期限內對目標公司進行盡職調查;
(二)起草盡職調查清單,全面梳理目標公司及其股東的歷史沿革、業務經營、股權結構、資產等狀況,盡職調查的內容包括但不限于組織文件、資產文件、融資文件、重要協議、涉外合同、審批及許可、財務報表、雇員、保險、訴訟情況和環保事宜等事項;
(三)提交盡職調查報告,分析盡職調查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對收購程序的影響,可能面臨或者存在的法律、監管等方面的問題和風險,給出適當解決方案。依據調查報告制作摘要,供甲方決策參考。
(四)按照甲方提出的合理需求對盡職調查報告進行修改完善,報告的最終文本需經過甲方驗收同意。
三、委托期限
乙方應在下列期限內完成委托事項的現場調查部分: 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 正式盡職調查報告最終出具時間以甲方通知為準。
四、服務費數額及支付;
本項目服務費(含差旅費)共計人民幣 整,分兩期支付: 第一期人民幣 萬元,于本合同簽訂時支付; 第二期余款人民幣 于乙方完成盡職調查,提交經甲方驗收同意的盡職調查報告后10個工作日內支付。
甲、乙雙方一致同意,如甲方因乙方不勝任委托事項為由解除本合同,則應根據乙方實際工作量支付費用并按照如下方式處理;甲方支付的第一期費用乙方無需退還,甲方不需支付第二期費用。
五、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
1.甲方有權就委托事項向乙方提出書面要求;
2.甲方有權在委托期間變更對乙方的授權范圍;
3.以書面形式解除對乙方的授權;
4.甲方有權在委托期間要求乙方變更主辦律師。
(二)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如實向乙方提供與委托事項有關的材料和情況;
2.甲方應按本合同第四條的約定向乙方支付服務費;
3.甲方應承擔乙方實施委托事項的法律后果。
六、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的權利
1.乙方有權按合同第四條約定取得服務費,并在甲方拒付費用的情況下解除本合同;
2.乙方有權依據本合同在法律許可的范圍內實施委托事項,并采取必要的措施,但不得損害甲方的合法權益;
(二)乙方的義務
1.乙方指派合伙人、律師,共7人作為向甲方提供本項目法律服務的承辦律師。律師為項目負責人,負責組織律師工作團隊為甲方提供專項法律服務。
2.乙方律師應當遵守職業道德和紀律規范,勤勉、盡責地完成委托事項,最大限度地維護甲方合法權益。
3.本協議履行期間,乙方律師在涉及甲方的對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動中,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擔任與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沖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顧問或者代理人。
4.乙方律師對其獲知的甲方商業秘密負有保密責任,非因法律法規規定或者經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5.乙方律師對項目資料應當單獨建檔,并保存完整的工作記錄以備查,在盡職調查結束后向甲方提供相關檔案資料,對涉及甲方法律文件和財物應當妥善保管。
6.甲方對乙方承辦律師的服務不滿意并投訴的,乙方應當及時更換承辦律師。
七、合同解除及違約條款
1.乙方無正當理由不提供法律服務的,不能完成盡職調查工作,或提供法律服務時由于過錯導致甲方蒙受損失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以退還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服務費為限。
2.盡職調查期間,甲方發現乙方有本條第一款所述情形的,有權立即解除對乙方的委托,乙方應當在已收取服務費用的限額內承擔違約責任。
3.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支付法律服務費,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承擔違約責任,以支付未付的法律服務費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為限。
八、 保密
乙方應當嚴格遵守保密承諾函中規定義務,對在參與項目過程中獲知的本案件的信息和甲方的商業秘密進行嚴格保密。否則,由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九、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適用《合同法》、《律師法》、《民事訴訟法》、《仲裁法》等法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北京市律師協會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將爭議提交合同簽訂地法院訴訟。
十、其他
1、 雙方確認,文首所載地址為雙方的送達地址。如果一方提供的地址不確切,或不及時告知變更后的地址,使相關文書無法送達或未及時送達的,該方將自行承擔由此可能產生的法律后果。
2、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正本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簽字頁:本頁無正文,供雙方簽字蓋章使用。)
甲方: 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北京市 律師事務所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日期:
逾期賬款法律服務合同 篇8
甲方:
地址:
聯系電話:
傳真:
乙方:
地址:
聯系電話:
傳真:
甲方因事宜,現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民事訴訟法》和《律師法》等有關法律的規定,聘請乙方的律師作為委托代理人。甲、乙雙方按照誠實信用原則,經協商一致,訂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委托代理事項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委派律師從事以下事宜:
第二條委托代理權限
第三條乙方的義務
1、乙方委派作為上述事務中甲方的委托代理人,甲方同意上述律師指派其他業務助理配合完成輔助工作;
2、乙方律師應當勤勉、盡責地完成第一條所列委托代理事項;
3、乙方律師應當以其依據法律做出判斷,向甲方進行法律風險提示,盡最大努力維護甲方利益;
4、乙方律師不得違反《律師執業規范》,在涉及甲方的對抗性案件中,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同時擔任與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沖突的另一方的委托代理人;
5、乙方律師及助理對其獲知的甲方個人隱私負有保密責任,非由法律規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6、乙方對甲方業務應當單獨建檔,應當保存完整的工作記錄,對涉及甲方的原始證據、法律文件和財物應當妥善保管。
第四條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當真實、詳盡和及時地向乙方律師敘述案情,提供與委托代理事項有關的證據、文件及其它事實材料;
2、甲方應當積極、主動地配合乙方律師的工作,甲方對乙方律師提出的要求應當明確、合理;
3、甲方應當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和工作費用;
4、甲方有責任對律師做出的風險提示和法律意見,進行獨立地判斷及決策。甲方根據乙方律師提供的法律意見、建議、方案所做出的決定而導致的損失,非因乙方律師錯誤運用法律等失職行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擔。
5、甲方保證,在與乙方簽訂時,填寫的郵寄地址和聯系電話,均可以取得有效的聯系和送達,如果變更,甲方應在變更之日起三日內告知乙方律師,否則,因郵寄地址、聯系電話不真實、填寫錯誤或者未及時通知,致使乙方律師無法送達或者甲方未能收到郵件,由此造成的不利后果均由甲方承擔。
第五條法律服務費
第六條工作費用
乙方律師辦理甲方委托代理事項所發生的工作費用,應當由甲方承擔:
1、相關行政、司法、鑒定、公證等部門收取的費用;
2、發生的.差旅費、調查費、翻譯費、資料費、長途通訊費等;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它費用。
第七條合同的變更、解除
1、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1)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更換代理律師的;
(2)因乙方律師工作延誤、失職、失誤導致甲方蒙受損失的;
3、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甲方的委托事項違反法律或者違反律師執業規范的;
(2)甲方有捏造事實、偽造證據或者隱瞞重要情節等情形的;
第八條違約責任
1、乙方無正當理由不提供第一條規定的法律服務或者違反第二條規定的義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還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律師代理費。
2、乙方律師因工作延誤、失職、失誤導致甲方蒙受損失,乙方應當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3、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支付律師代理費和工作費用,或者非因乙方律師的過錯提出終止合同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師代理費和工作費用,并有權要求乙方支付逾期利息。
4、甲方不得以如下非正當理由要求乙方退費:
(1)甲方單方面又委托其他的律師代理的;
(2)乙方完成委托代理事項后,甲方以乙方收費過高為由要求退費的;
(3)甲方作為被告時,乙方律師已經為出庭作好準備,而原告方撤訴的;
(4)其他非因乙方或者乙方律師的過錯,甲方提出終止合同的。
第九條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由甲、乙雙方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甲方按合同約定將代理費款項支付給乙方時生效,至乙方完成甲方所委托的代理事項為止。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后可以另行協議。
甲方:乙方:
代表(簽章):代表(簽章)
逾期賬款法律服務合同 篇9
第一條 乙方的服務范圍
乙方律師的服務內容為協助甲方處理日常法律事務,包括:
1、解答法律咨詢,依法向甲方提供建議或者出具律師意見書。
2、協助甲方草擬、制定、審查或者修改合同、章程等法律文件。
3、應甲方要求,參與商務談判。
4、受甲方委托,簽署、送達或者接受法律文件。
5、應甲方要求,就甲方已經面臨或者可能面臨的糾紛,進行法律論證,提出解決方案,或者參與訴前協調、調解。
6、提供法律信息,宣傳和普及法律知識。
7、應甲方要求,講授法律實務知識。
8、辦理雙方商定的其他法律事務。
未經雙方協商同意,乙方的服務范圍不包括甲方控股、參股的子公司和其他關聯企業的法律事務。
未經雙方協商同意,乙方的服務范圍不包括甲方涉及民商、知識產權、勞動、行政、刑事等必須進入訴訟或者仲裁法律程序的專案代理事務,也不包括甲方涉及長期投資、融資、企業改制、重組、購并、破產、股票發行、上市等專項法律顧問事務。
第二條 乙方的義務
1、乙方指派律師作為甲方常年法律顧問,甲方同意上述律師指派其他律師配合完成前述法律事務工作,但乙方更換律師擔任甲方常年法律顧問應取得甲方認可。
2、乙方律師應當勤勉、盡責地完成第一條第一款所列法律事務工作。
3、乙方律師應當依法最大限度的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4、乙方律師應當及時完成甲方委托事項,并及時通報工作進程。
5、乙方律師在擔任常年法律顧問期間,不得為甲方員工個人提供任何不利于甲方的咨詢意見。
6、乙方律師在涉及甲方的對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動中,不得擔任與甲方具有利益沖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顧問或者代理人。
7、乙方律師對其獲知的甲方商業秘密負有保密責任,非由法律規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第三條 甲方的義務
1、指派 為法律顧問工作聯絡員,負責甲方與顧問律師的具體業務聯系并處理法律顧問工作的日常事務。
2、應當將其所有法律事務優先交由乙方律師辦理。
3、應當全面、客觀、及時地向乙方提供與交辦的法律事務有關的各種情況、文件、資料。
4、應當為乙方律師辦理法律事務提出明確、合理的要求。
5、應當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法律顧問費用和工作費用。
甲方有責任對委托事項作出獨立的判斷、決策。甲方根據乙方律師提供的法律意見、建議、方案所作出的決定而導致的損失,非因乙方律師故意或重大過失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擔。
第四條 合同的期限
本合同的期限為 年,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五條 法律顧問費
甲方于本合同生效后,向乙方支付法律顧問費為人民幣 元整。
甲方就第一條第三款所列的專案代理事務或者專項顧問事務如果委托乙方辦理,應向乙方另行支付代理費,由雙方另訂委托代理合同,乙方應按照《湖北省律師服務收費政府指導價標準》和《湖北今天律師事務所律師服務收費標準》的規定,給與適當的優惠。
第六條 工作費用
乙方律師辦理甲方委托事項發生的下列工作費用,應由甲方承擔:
1、相關行政、司法、鑒定、公證等部門收取的費用。
2、武漢市外發生的差旅費、食宿費等。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他費用。
乙方律師本著節儉原則合理使用工作費用。
第七條 合同的解除
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第八條 違約責任
乙方無正當理由不提供約定的法律服務或者違反本合同約定的義務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還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顧問費。
乙方律師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導致甲方蒙受損失的,應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支付法律顧問費或者工作費用,或者無故終止合同,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法律顧問費、未報銷的工作費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第九條 爭議的解決
在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提請武漢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條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簽字或蓋章,或者經甲、乙雙方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后,即產生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 通知和送達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發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資料,均以扉頁所列明的地址、傳真送達,一方如果遷址或者變更電話,應當書面通知對方。
通過傳真方式的,在發出傳真時視為送達;以郵寄方式的,掛號寄出或者投郵當日視為送達。
甲 方: 乙 方:_x律師事務所
法定代表人: 負 責 人:
授權代表人: 授權代表人: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逾期賬款法律服務合同 篇10
法律服務委托協議
法律服務委托協議
律(
)非訴字第
號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
受托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_________事項,委托乙方律師提供法律服務,經雙方協議,訂立下列條款,共同遵照執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之委托,指派________律師、________律師為甲方提供法律服務。
二、乙方律師根據甲方要求,認真負責地完成甲方委托事項及現場法律咨詢,并向甲方作書面或口頭匯報結果。
三、甲方必須如實向乙方律師敘述委托事項背景情況并提供乙方律師所需的各方面材料;如甲方敘述或提供材料有捏造事實,弄虛作假,乙方有權終止協議,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四、根據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按下列規定收取/交納費用:
甲方向乙方交納律師代理費________萬元,甲方應在要協議簽訂之日起一周內將上述費用支付給乙方,逾期則乙方有權中止協議。
五、如甲方無故終止履行委托協議,律師費不予退回;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協議,律師費全部退還甲方。
六、一方要求變更協議內容,須經對方同意。
七、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至委托事項完成之日終止。
八、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九、本協議履行地為委托方所在地。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法律服務委托協議
法律服務委托協議
逾期賬款法律服務合同 篇11
王x (以下簡稱甲方)委托四川某新律師事務所(以下簡稱乙方)代為辦理以下訴訟/仲裁事務。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下列條款,以資共同遵照執行。
委托事項為: 糾紛一案
二、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 律師為甲方處理本案的代理人。代理權限為以下第(2 )種:
1、一般代理
2、特別授權,即包括但不限于代為出庭、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調解,提出上訴與反訴。
三、乙方律師應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認真負責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忠實履行代理人義務。如代理律師因故不能履行職務,乙方應另行指派律師擔任代理人,執行代理事務。
四、甲方必須如實地向承辦律師陳述案情,提供相關證據,并對證據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乙方如發現甲方有捏造事實,弄虛作假及其它違法情形,有權終止代理,且依約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五、乙方律師代理工作至 審終結(判決、裁定、裁決、和解、撤訴,以及雙方約定的其他結案形式)。
六、按照四川省律師服務收費管理實施辦法及標準,雙方協商后確定采用下列第種方式支付律師費:
1、甲方支付乙方律師費人民幣(大寫)伍仟元整(¥5000元),此款應于合同訂立之日起三日內一次性付清。如甲方無故中止、終止委托,乙方有權解除服務合同,所收律師費不予退還;如乙方無故不履行合同,已收取的律師費應全部退還甲方。
2、乙方已向甲方說明四川省律師服務收費標準,甲方要求采用風險代理。甲方按壹審法律文書所確定金額的 %(百分之 )支付乙方律師費,此款應于壹審法律文書作出之日起三日內一次性付清,逾期未付的按應收律師費的5‰每日加收滯納金。風險代理方式下,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單方解除本合同,否則應支付乙方違約金人民幣貳萬元。
七、乙方律師辦理該案件所需差旅費(包括交通費、住宿費、誤餐費、通訊費等)由甲方承擔,甲方應在訂立本合同時向乙方支付上述費用人民幣(大寫) 元整(¥ ),此費用包干使用,不再另行支付或退還。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甲方執一份,乙方留存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雙方簽署之日起生效。
九、其他約定事項:
甲 方: 乙 方:四川某新律師事務所
代 表: 代 表:
日 期: 日 期:
風險告知書
致委托人:
逾期賬款法律服務合同 篇12
聘請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社會信用代碼: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規定,聘請方與受聘方經友好協商,就聘請私人律師的相關事宜訂立協議如下:聘請事項及期限第一條受聘方接受聘請方的聘請指派__________律師擔任聘請方的私人律師。
第二條聘請期限為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私人律師的職責和工作范圍第三條私人律師的職責是:為聘請方就涉及商務有關法律事務提供高效的法律服務,維護聘請方的合法權益。工作范圍如下:
(1)解答日常生活中涉及商務、個人財產權益、人身權益的有關法律咨詢,諸如債權債務、置業、消費、繼承、婚姻、勞動、名譽權、交通事故賠償、人身損害賠償等等;
(2)提供______小時多渠道咨詢服務(包括:電話、email、傳真),一般問題立即解答,疑難問題_____小時內解答;
(3)為聘請方從事各種經濟、民事活動提供規范化的合同文本格式;(4)根據聘請方的需要提供最新法律法規信息;
(5)為聘請方提供全年免費律師見證服務;(6)對涉及個人的`有關法律文件進行起草、修改、審查或協助與第三方就涉及個人權益之問題進行談判;
(7)幫助聘請方策劃、分析判斷所涉及個人的法律事務,并提出建議和解決方案,出具法律意見書;
(8)以委托律師的身份維護聘請方個人的名譽、人身、自由、財產、知識產權(專利權、著作權)等個人合法權益;
(9)協助聘請方與有關部門交涉,通過媒體發表
聘請方:__________
受聘方: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逾期賬款法律服務合同 篇13
委托人(甲方):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受托人(乙方):_________律師事務所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經與_________律師事務所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 乙方指派_________律師擔任甲方的委托代理人,辦理_________,提供法律幫助。律師執業證號:_________。
第二條 律師費
提示:請在選擇使用的條款前的□打√;或直接把不使用的條款刪除。
□根據《律師業務收費辦法》的規定,委托人向_________律師事務所繳納委托費用_________元。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內支付_________元;余款在委托事項辦妥后支付。
□雙方協商以代理事項標的額_________%,共計_________元為乙方應得的委托費用。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內支付_________元;余款在委托事項辦妥后支付。
□乙方在訴訟和執行期間不收取甲方任何費用,待執行回款物后,甲方同意乙方從執行回的款物中另行扣除總額的_________%作為乙方律師的報酬。
案件以調解或仲裁方式解決的,律師費的計算方式:_________
本案所需訴訟費、公證費、執行費等費用,由甲方按國家規定交納并由乙方按照規定代收代交。律師費不包括律師進行工作的差旅與長途電話費,后者由甲方根據實際發生額向乙方另行支付。
如乙方無故終止合同,律師費應退還給甲方。如甲方無故終止合同,乙方收取的律師費不予退還。
第三條 服務期限
雙方同意,服務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協議期滿后是否續簽,可于本合同到期前_________個月由雙方協商并書面確認。
第四條 甲方委托乙方律師的'代理權限
提示:請在選擇使用的條款前的□打√;或直接把不使用的條款刪除。
□起訴、遞交和簽收法律文書,收集相關證據;
□代為推選訴訟代表人并接受訴訟代表人的委托代理訴訟;
□代為追加、變更被告和第三人;
□代為申請回避和控告;
□代為參加訴訟,陳述事實和理由,出示證據、質證和辯論;
逾期賬款法律服務合同 篇14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甲方因中國事項,委托乙方律師提供法律服務,經雙方協議,訂立下列條款,共同遵照執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之委托,指派律師、律師為甲方提供法律服務。
二、乙方律師根據甲方要求,認真負責地完成甲方委托事項及現場法律咨詢,并向甲方作書面或口頭匯報結果。
三、甲方必須如實向乙方律師敘述委托事項背景情況并提供乙方律師所需的各方面材料;如甲方敘述或提供材料有捏造事實,弄虛作假,乙方有權終止合同,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四、根據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按下列規定收取/交納費用:
甲方向乙方交納律師代理費萬元,甲方應在要合同簽訂之日起一周內將上述費用支付給乙方,逾期則乙方有權中止合同。
五、如甲方無故終止履行委托合同,律師費不予退回;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合同,律師費全部退還甲方。
六、一方要求變更合同內容,須經對方同意。
七、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至委托事項完成之日終止。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九、本合同履行地為委托方所在地。
委托方:受托方: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逾期賬款法律服務合同 篇15
委托人有限公司因事項,于20xx年5月日起,委托受托人蘇州律師事務所指派律師提供法律服務,受托人決定接受委托。雙方就委托事宜,經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委托事項:參與處理
二、服務律師:受托人決定指派本所姜曉亮律師及其合伙律師,為委托人提供約定法律服務,委托人沒有異議。
三、服務程序:
四、相關費用
1、按時計算(每小時人民幣500元)
2、按件計算(雙方協商)。
其它費用:簽約之日起,承辦律師在為委托人提供服務過程中,所必須的費用如交通費、及異地辦案的差旅費等由委托人全額負擔。先由委托人先墊付一定費用,后按實際支出的發票結算。
委托人不得隱瞞事實或利用律師提供的`服務從事不合法的活動,對所提供的證據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受托人根據律師法有關規定提供法律服務,不得泄露委托人的商業秘密。
六、合同效力: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后生效。
七、合同文本:本合同一式二份,各方各執一份。
委托人(簽章)受托人:(簽章),法律服務合同
逾期賬款法律服務合同 篇1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本協議中的所有術語,除非另有說明,否則其定義與雙方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簽訂之《_____________合同》(下稱“原合同”)中的定義相同。
鑒于: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和乙方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共同簽署的《_____________合同》,雙方本著互利互惠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原協議中需特別說明的事項特訂立以下補充協議。
合同內容補充說明:_________________
原合同第N條第M款所述___________________(原合同描述文字),特對其中________________(原合同描述中的修訂要點)補充說明如下:_________________
一、修訂點一;
二、修訂點二;
三、······。
本協議生效后,即成為原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除本協議中明確所作補充的條款之外,原合同的其余部分應完全繼續有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
逾期賬款法律服務合同 篇17
合同是當事人或當事雙方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關系的協議。下面是法律服務合同范例欣賞,希望能給你一些啟示和幫助。詳情請看全文介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鑒于:甲方系在浙江注冊成立的民營企業。乙方系經____省司法廳批準成立的合伙制律師事務所,為客戶提供各類訴訟和非訴訟法律服務。甲方欲尋找能為其提供投資或其他和投資相關業務的合作伙伴,以進一步促進企業發展,乙方現將在上海注冊的____________中國投資基金介紹給甲方,洽談合作事宜,同時乙方也能為甲方的經營發展提供法律服務。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經雙方友好協商,特訂立如下合作協議,共同遵照履行:定義:甲方包括協議上的甲方以及甲方的關聯企業____________中國投資基金包括在上海注冊的____________中國投資基金及其介紹的相關聯的合作伙伴。
一、甲乙雙方如實向對方提供各自的營業執照等與經營活動相關的有關資料,雙方自覺保守對方商業秘密。
二、甲方的職責
1.本著誠實信用的原則,如約參加乙方組織的每一次與____________中國投資基金的談判;
2.負責及時向乙方提供其____________中國投資基金進行談判的進展情況及相關資料;
3.按約向乙方支付本協議所規定的相關費用;
三、乙方的職責
1.負責聯系、組織____________中國投資基金與甲方進行接洽談判;
2.為甲方提供其與____________中國投資基金進行商務活動所涉及的各類法律咨詢;
3.參與甲方與____________中國投資基金進行的商務談判活動;
4.審查、起草、修改甲方與____________中國投資基金合作的各類法律文書;
5.就甲方與____________中國投資基金的合作項目進行相關的調查、見證、論證,出具相關的見證書、法律意見書。
四、費用收取甲方一經與____________中國投資基金達成項目合作意向書,必須向乙方支付法律服務費,法律服務費分以下情形收取:
1.甲方接受____________中國投資基金直接投資的(包括合資、合作、借款等形式),在甲方與____________中國投資基金簽訂協議后__________天內按投資總額的____________%收取;
2.甲方與____________中國投資基金達成資產重組、合并收購、安排上市及其他形式業務合作的,在甲方與乙方介紹的_________中國投資基金簽訂協議后____________天內按不低于____________萬元人民幣的金額收取服務費。具體金額雙方在____________萬的基礎上另行協商。
3.乙方按上述1、2項向甲方收取費用,不影響乙方向____________中國投資基金收取費用及享受甲方當地政府有關引進外資的獎勵。
五、其他事項
1.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代表簽字和蓋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履行地在乙方住所地。
3.在履行本合同中如有爭議,甲乙雙方須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杭州仲裁委員會仲裁。甲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返
逾期賬款法律服務合同 篇18
甲方:
地址:郵編:
電話:傳真:
乙方:
地址:x 郵編:x
電話:x傳真:x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就 項目(下稱“項目”)中有關法律服務事宜,
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接受委托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 律師為甲方項目提供法律服務。
根據項目的需要,乙方可增加或安排乙方其他律師協助提供與項目相關的法律服務。
第二條 委托事項
雙方約定,乙方為項目提供的法律服務范圍包括:
1、為項目中涉及的相關法律問題提供咨詢意見;
2、對項目進行法律盡職調查并出具盡職調查報告;
3、參與與項目相關的討論和談判;
4、草擬、審查、修改有關項目的的協議、章程等有關文件;
5、協助甲方制定與項目相關的辦理方案;
6、協助甲方與有關地方政府主管部門溝通、協調;
7、協助甲方協調資產評估、財務審計等中介機構的工作;
8、協助或代理甲方申辦與項目有關的所有批準、許可和確認;
9、代為辦理股權轉讓引發的各類(工商、稅務、海關、房地產等)變更登記;
9、辦理甲方委托的有關項目的其他事項,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第三條 甲方義務:
1、及時、真實、全面地向乙方提供與項目有關的全部文件和背景材料,承擔因違反本款而產生的不利后
2、積極、主動地配合乙方律師為甲方的利益所從事的各項工作,根據實際需要為乙方提供辦公、交通、
3、按本協議第五條的約定向乙方支付律師費。
第四條 乙方義務:
1、認真、勤勉地為甲方提供本協議第二條范圍內的服務,依法切實維護甲方的利益;
2、乙方提供的咨詢及法律意見和文本應當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盡乙方之最大可能維護甲方之合法權
3、對因完成本協議約定的委托事項而獲知的甲方的商業秘密或信息,承擔保密義務。未經甲方事先同意,
第五條 費用及支付方式:
1、甲、乙雙方約定,就乙方提供的本協議第二條所列的服務,甲方應向乙方支付法律服務費人民幣元,分 期支付。其中 元于本協議生效后 日內支付, 元于時支付,余額于所委托法律事務辦理完畢之日付清。
2、乙方因辦理甲方委托事項而發生必要及合理的資料、復印、交通、通訊、差旅、政府收費等的費用,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如果甲方無故逾期不支付有關費用,乙方有權中止或解除本協議,乙方不承擔因此而對甲方產生的損
2、如果由于不可歸責于乙方的原因項目提前終止,乙方已收的費用不退還,乙方應收的費用由雙方根據
第七條 有效期間
本協議有效期限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至所委托法律事務辦理完畢之日止。
第八條 協議的變更
對本協議的任何變更,均需雙方協商一致,并另行簽訂變更協議。
第九條 附則
1.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逾期賬款法律服務合同 篇19
甲方:
乙方:
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參與甲方訴訟案件的調解、和解、訴訟、執行及相關法律咨詢服務等法律事務活動中,甲、乙雙方就委托服務中的保密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保密責任的范圍:甲方提供給乙方的與委托事項相關的不為他人所知的信息:
1、包括合同信息、業主信息、資質證明、報告、說明、往來函件、公證文件等,這些文件所包含或反映的信息在此統稱為保密資料。
2、包括但不限于相關訴狀、仲裁申請書、判決書、調解書、執行通知書等法律文書。
3、包含甲方委托乙方的相關委托協議,包括委托協議中委托價格及支付方式等。
4、包含乙方因為工作便利而從甲方處獲取的甲方相關人員的聯系方式等。
二、乙方有義務保證”保密資料”不經甲方或關聯公司授權不得向任何無關人士披露。
乙方承諾保密資料的使用只限于本律所,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將保密資料用于其他目的。
三、若具有權力司法、行政、立法機構要求乙方披露保密資料,乙方將:
1、立即通告甲方;
2、若乙方按上述要求必須提供保密資料,乙方將配合甲方采取合法及合理的措施,力求所提供的保密資料能得到保密的待遇。
四、以下信息不屬于保密資料
1、乙方已經或將要從公開渠道獲取的且已公開的與本項目有關的信息;
2、從第三方獲得的信息,且乙方有理由相信該第三方對該等信息的擁有不是由于違反了其對其他方的保密義務的結果。
五、若乙方或項目有關人員違反本函的保密義務,乙方和案件有關人員須承擔相應責任
1、乙方的應就其每次的泄密行為向甲方支付_______萬元賠償金;
2、如若因為乙方的泄密行為給甲方造成的損失高于_______萬元,按甲方的實際受到損失補償;
3、賠償金應于泄密行為發生后_______日內支付。
六、如果雙方終止委托代理協議,乙方要迅速返還給甲方從甲方處獲取的所有包甲方信息的書面資料。
不得保留整個文件或其部分內容的任何復印件、摘錄或其他任何復制品。
七、本協議一式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逾期賬款法律服務合同 篇20
甲乙雙方按照誠實信用原則,經協商一致,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乙方的服務范圍
乙方律師的服務內容包括:
1、對與收購方案有關的法律事項進行核查并提出法律意見;
2、對與收購方案有關的法律文件進行審查并提出法律意見;
3、對收購方案內容與實施程序的合法性提出法律意見;
4、協助企業參與收購談判,起草或擬定收購合同,提供收購法律意見或咨詢;
5、提示收購法律風險和實際運作風險并提出法律意見;
6、有關協調工作。
第二條 乙方的義務
1、乙方應為有能力從事此專項服務的律師事務所;
2、乙方委派鞏宏律師作為甲方本項目專項法律顧問,甲方同意上述律師指派其他律師配合完成前述法律事務工作,但乙方更換上述專項法律顧問應取得甲方認可;
3、乙方律師應當勤勉、盡責地完成第一條所列法律事務工作;
4、乙方律師應當以其依據法律作出的判斷,盡最大努力維護甲方合法權益;
5、乙方律師應當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資料后,在工作計劃列明的期限內及時完成委托事項,并應甲方要求通報工作進展情況;
6、乙方律師在擔任專項法律顧問期間,不得為甲方員工個人提供任何不利于甲方的咨詢意見;
7、乙方律師在本合同期內或雙方約定的期間內,對涉及甲方的對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動,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擔任與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沖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顧問或者代理人;
8、乙方律師對其獲知的甲方商業秘密和與本項目有關的非公開的信息、資料負有保密責任,非由法律規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9、乙方對甲方業務應當單獨建檔,根據律師事務所檔案管理規定保存完整的工作記錄,對涉及甲方的原始證據、法律文件和財物應當妥善保管。
第三條 甲方的義務
1、依照法律、法規的要求,真實、完整和及時地向乙方提供與本項目有關的各種情況、文件、資料;
2、甲方應當為乙方律師辦理法律事務提出明確、合理的要求;
3、甲方應當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法律顧問費和工作費用;
4、甲方指定 為法律顧問的`聯系人,負責轉達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資料等,甲方更換聯系人應當通知法律顧問;
5、甲方有權利對委托事項作出獨立的判斷、決策。甲方基于商業考慮或者未根據接受乙方律師提供的法律意見、建議、方案自行所作出的決定而導致的損失,由甲方自行承擔。
第四條 法律顧問費
經雙方協商同意,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律師費總額為 元人民幣,支付方式為:
(一)一次性支付。在本合同簽定之日后 日內支付。
(二)分期支付:
1、本合同生效后 日內支付 元人民幣;
2、本合同生效 日內或完成 工作任務支付 元人民幣;
3、項目有關法律文書完成后 日內支付 元人民幣;
4、項目法律事務完成之日 內支付 元人民幣。
(三)按實際工作小時計時收費。每工作小時收費 元,每 日內結算一次。
非因乙方原因,甲方項目未能實現或成立時,甲方不得拒絕支付前款第項收費,或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前款總顧問費的 %。
乙方戶名:開戶行:賬號:
逾期賬款法律服務合同 篇21
甲方(委托人):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掛: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托人):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掛: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
鑒于:
甲方為了提高經營管理的規范化水平,減少法律風險,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需要專門的法律服務;
乙方為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批準設立的律師事務所,具備向社會提供法律服務的資格和能力;
甲方聘請乙方為其提供企業法律顧問服務,乙方表示同意;
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及相關法律規定,本著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充分友好協商,訂立如下合同條款,以資共同恪守履行:
一、法律顧問服務人員
1.乙方接受甲方的聘請要求,指派_________、_________等律師組成顧問小組擔任甲方的企業法律顧問。
2.甲方同意乙方及其所指派的律師在認為必要時可將部分法律服務工作交由乙方的其他律師及助理人員協助完成。
3.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若律師因合理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正常調動、離職、時間沖突、回避、身體狀況等)無法繼續或暫時不能提供服務時,律師應及時告知甲方并由合同雙方協商另行指派其他合適的律師接替;甲方不同意其他律師接替的,視為甲方解除合同,本合同終止履行。
4.根據甲方具體項目情況,乙方可委派具有專長的其他律師承擔專項法律顧問服務業務。
二、法律顧問服務范圍
(一)常規法律顧問服務
1.協助甲方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使生產經營維持正常發展;
2.協助企業申辦有關的業務經營許可證書、執照;
3.應甲方要求對有關業務和管理等方面的重大決策出具法律意見,進行法律論證,提供法律依據;
4.為甲方草擬、審查、修改有關法律文書和經濟合同,參與重要合同談判;
5.參與策劃企業資金的籌集與運作;
6.為甲方投資、資產重組、企業改制、產權界定等相關業務提供法律咨詢、進行法律論證、出具法律意見;
7.參與制訂投、融資計劃;
8.對甲方的合作方進行資信調查;
9.為甲方招標、投標項目提供法律咨詢、出具法律意見;
10.對企業經營活動中的每一環節,包括決策、管理、實施進行全程跟蹤,就可能發生的影響經營業績的沖突、糾紛提出法律意見和解決方案;
11.提供與企業經營活動有關的法律信息和商業信息;
12.為甲方及其分支機構的創辦進行法律制度設計,并對相關法律文件進行審查修改、出具法律意見;
13.為甲方辦理商標、發明、外觀設計、實用新型等知識產權的注冊申請、續展等有關事務提供法律咨詢、出具法律意見;
14.應甲方的要求,協助參與重大項目談判,審查或準備談判所需的各類法律文件,并適時提供法律論證意見;
15.協助企業整合專業經驗和人際資源,提供可操作的資源整合方案;
16.擬訂、審查勞動合同,辦理涉及人力資源、勞動合同、勞動爭議、職工保密和競業禁止協議等方面的法律事務;
17.根據授權辦理甲方內部、外部的非訴訟法律事務,包括進行侵權調查、簽發律師函、發表律師聲明、出具法律意見書;
18.擬定企業經營服務場所警示標識的內容;
19.為企業經營服務場所的安全保衛工作提供法律建議;
20.及時協助處理企業與消費者的糾紛;
21.對企業管理層、高級員工以及其具體工作可能涉及某種法律問題的員工進行公司法、合同法、勞動法、產品質量法、工商、稅務法規等法律培訓,每年至少______次,平時及時解答與工作及利益相關的法律咨詢,并結合個案,講解法律知識,增強自我保護意識;
22.應甲方的要求,組織關于甲方發展、運作等方面的專題研討會;
23.及時協助處理企業經營服務場所失竊、致人損害等突發事件;
24.建立企業商業秘密保護系統;
25.建立甲方的法律檔案、業務檔案,防止公司合法權益因疏忽而受損失;
26.對甲方所涉的各類糾紛提供法律意見并予以協調,進行和解、參與調解,必要時代理參加訴訟或仲裁;
27.為甲方提供其他常規法律顧問服務。
(二)稅務專項法律顧問(簡稱“稅務顧問”)服務
1.為甲方提供稅務咨詢服務;
2.指導、協助或代為辦理稅務登記、變更稅務登記和注銷稅務登記;
3.指導、協助或代為辦理除增值稅專用發票外的發票領購手續;
4.指導、協助或代為辦理納稅申報或扣繳稅款報告;
5.指導、協助或代為辦理繳納稅款和申請退稅;
6.指導、協助或代為制作涉稅文書;
7.指導、協助或代為審查納稅情況;
8.指導、協助建賬建制和辦理賬務;
9.代為稅務聽證、稅務行政復議、稅務國家賠償;
10.結合甲方實際情況開展稅務培訓,普及稅務知識;
11.為甲方進行納稅籌劃;
12.為甲方提供其他稅務顧問服務。
(三)財務會計專項法律顧問(簡稱“財務顧問”)服務
1.指導、協助甲方建賬建制;
2.指導、協助甲方進行會計核算;
3.指導、協助甲方編制各類會計報表;
4.對甲方的應收賬款、壞賬等各類債權的催收提供會計和法律建議,必要時為甲方向債務人簽發律師函,并指導、協助進行會計和法律處理;
5.對甲方的應付賬款等各類債務的清償提供咨詢,并指導、協助進行會計和法律處理;
6.對甲方的應收票據、應付票據等各種票據提供法律和會計服務,指導或代為掛失、進行公示催告、代為參與訴訟或仲裁,以解決各種票據糾紛,保護甲方的各種票據權利;
7.為甲方所涉訴訟等各種或有事項提供法律和會計處理意見,必要時代為辦理;
8.結合甲方實際情況開展財務會計培訓,普及財務會計知識;
9.為甲方提供其他財務顧問服務。
三、法律顧問費用
1.甲方應向乙方支付法律顧問費每年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人民幣_________元整)。
2.上述法律顧問費甲方應于本合同生效之當日一次性付清。
3.法律顧問專項服務應當另行收取費用,可以在乙方常規服務收費的基礎上給予特定優惠。
4.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法律顧問費后,應當向甲方出具正式稅務發票。
四、工作費用
雙方商定下列與法律顧問服務有關的費用開支由甲方負擔,且未包含在本合同第三條的法律顧問費中:
1.直接費用包括但不限于異地交通、住宿、通訊、電信、文印等辦案中必需的費用,甲方同意每年一次性預先為乙方報銷______元,多退少補。
2.間接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委托審計、鑒定費,公證費,查檔費,其它用于收集資料的費用,由乙方事先從甲方預支,事后實報實銷,多退少補。
3.上列其它費用由乙方律師向甲方按實報銷。
4.法律顧問不應追求奢侈享受,而應注意節約,合理安排實際辦案費用的開支,避免不必要的浪費。
五、聘請年限
本合同為定期合同,每期一年,第一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本合同每期屆滿后七日內,若雙方均未書面提出變更或終止要求,本合同所有條款自動續展一期,其后每期類推。
六、工作方式
法律顧問的工作方式采用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
1.不坐班,有事隨時聯系、及時協商;
2.每周在甲方的坐班時間為_________________,其余時間不坐班;
3.每月在甲方的坐班時間為_________________,其余時間不坐班;
4.在甲方正常全職坐班。
七、甲方權利義務
1.如實陳述與委托事項有關的生產經營和業務往來情況;
與乙方和律師誠信合作,及時、真實、詳盡提供與委托事項有關的全部文件和背景材料,并根據實際需要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
2.甲方應當為乙方律師辦理法律事務提出明確、合理的要求;
(1)如有關的情況和事實發生變化,應及時告知乙方或律師;
(2)如變更聯系信息,應當及時通知乙方和律師;
(3)按照約定支付法律顧問費和其他費用;
3.指定_________為其代表,負責與乙方聯系,轉達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或接收文件和資料等,甲方更換代表應當書面通知乙方;甲方更換代表應當書面通知乙方,但一年內不得更換二人次以上;
4.對其需要乙方審查修改的合同等文本,應向乙方提供電子版本,并通過電子郵件發送給乙方;
5.甲方有責任對委托事項作出獨立的判斷、決策,甲方根據乙方律師提供的法律意見、建議、方案所作出的決定而導致的損失,非因乙方律師錯誤地運用法律等失職行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擔;
6.不得向乙方和律師提出與法律以及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的規定相沖突的要求。
八、乙方權利義務
1.乙方律師必須遵守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
(1)乙方律師應當勤勉盡職,依法在本合同約定范圍內維護甲方的最大利益;
(2)乙方律師應當及時向甲方發表顧問意見;
(3)乙方律師無權超越甲方授權行事。如果確有需要,應當由甲方另行給予明確的授權;
2.按雙方事先約定的工作時間、地點及時辦理甲方委托的各項事宜,確保服務質量,若確遇特殊情況,應提前通知甲方并共同商量解決措施。
3.審查修改甲方提交的合同等文本后,應向甲方提供電子版本,并通過電子郵件發送給甲方;
(1)乙方或律師變更聯系信息的,應當及時通知甲方:
(2)嚴守在受托提供各項法律服務過程中所知悉的甲方生產經營等方面的商業秘密和知識產權,絕不利用和對外泄露,否則應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責任;
4.可以指派業務助理人員配合完成輔助工作,但乙方更換律師,應取得甲方書面認可。
(1)乙方律師有權查閱與承辦法律事務有關的文件和資料。
(2)乙方律師有權全面了解甲方有關業務情況。
(3)乙方律師有權列席甲方相關會議。
(4)乙方律師有權獲得履行法律服務職責所必需的辦公、交通及其它工作條件和便利。
5.乙方和律師應將已經或正在或可能存在的為與甲方有利益沖突的當事人提供法律服務的情況如實告知甲方。在發生利益沖突的情況下,甲方有權且應當選擇繼續簽訂、履行合同或改變委托權限或解除合同;乙方有權作出回避的安排。
6.乙方和律師均無權利和義務代理甲方處理本合同約定的常年法律顧問服務范圍以外的其它法律事務。甲方如確需乙方和律師提供有關其他法律事務的服務的,應當與乙方另行簽訂法律服務委托合同。
7.乙方及其指派的顧問律師,有權拒絕聘方要求為其違法行為及違背事實、違背律師職業道德等的事項提供服務,有權拒絕任何單位、個人的非法干預。
8.受聘律師因故不能履行企業法律顧問職責時,乙方應當與甲方協商,另行指派律師接替。
9.法律顧問的報酬,由乙方統一收取,指派律師不得直接從甲方收取任何報酬。
10.顧問律師應當建立為甲方服務的工作日記,原則上做到一次一記,一事一記。
九、合同的解除、終止履行
1.經書面通知,甲方有權隨時以任何理由解除本合同,該解除通知在乙方收到之日生效。一旦收到解除通知,乙方和律師立即停止提供法律顧問服務;
2.如果甲方未按照本協議約定支付法律顧問費和其它費用且延期超過三十日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但應書面通知甲方;
3.若甲方要求達到的目標有違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的規定,則乙方有權隨時終止向甲方提供法律服務,但應書面通知甲方。
4.合同期限屆滿,甲乙雙方不再續簽本合同;
5.甲乙雙方通過書面協議解除本合同;
6.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7.本合同因上列第1、2項情形而解除時,乙方已收取的法律顧問費不予退還,甲方欠付的應予以補足約定數額;因上列第3項情形而解除時,乙方按實際尚未服務的時間所占的比例退還部分法律顧問費。
十、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采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十一、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甲、乙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征得對方同意后,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_________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雙方簽署書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十二、合同的轉讓
除合同中另有規定外或經雙方協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規定雙方的任何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方在未經征得另一方書面同意之前,不得轉讓給第三者。任何轉讓,未經另一方書面明確同意,均屬無效。
十三、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并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四、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盡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于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后,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雙方可協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為此承擔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4.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簽訂日之后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臺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不論曾否宣戰)、動亂、罷工,政府行為或法律規定等。
十五、合同的解釋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內容不明確,合同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本合同的原則、合同的目的、交易習慣及關聯條款的內容,按照通常理解對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釋。該解釋具有約束力,除非解釋與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觸。
十六、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七、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_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逾期賬款法律服務合同 篇22
甲方(委托人):臨沂電影有限公司
乙方(受委托人):北京市大成(濟南)律師事務所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甲方委托乙方就甲方萬閱城房產B座酒店項目提供定向招商洽談及相關法律服務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委托乙方律師就甲方擁有的萬閱城房產B座酒店項目聯系中南酒店投資管理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南公司”)洽談合作經營及相關法律事宜。
二、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王琳、公維國律師完成上述委托事項相關的洽談事宜以及法律服務,就甲方委托的事項促成甲方與中南公司合作,對洽談過程中參與商務談判、起草相關法律文書,提交具體合作方案。
三、乙方就甲方委托事項中提交的合作方案,經甲方審核同意后方可實施,根據情況變化,甲方有權對方案進行調整。
四、乙方服務的范圍:
1.就甲方委托的事項促成甲方與中南公司合作;
2.對甲方與中南公司合作經營(或房屋租賃合作)的相關問題進行研究分析,起草相關文書和提供法律咨詢意見;
3.就甲方與中南公司合作經營的相關事務代表甲方參與商務談判,出具切實可行的合作方案。
五、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全面、真實地向乙方律師提供有關的文件資料及相關情況,并保證其有關資料的真實性;
2.甲方應積極、主動地配合乙方律師的工作,并根據實際需要為乙方提供辦公條件;
3.根據本協議相關約定支付乙方律師服務費。
六、乙方的義務:
1.在對甲方負責的總原則下,竭誠為甲方提供服務,努力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2.對涉及到甲方的商業機密予以嚴格保密,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對外公布;
3.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對合作對象承諾的事項由乙方自行承擔責任。
七、委托事項是否完成的確認及律師費用:
1.委托事項成否確認:甲方與中南公司簽訂合作合同(包括但不限于《房屋租賃合同》)后,租金或合作資金按照合同條款打進甲方帳戶,也就是該項目進入實質性正常運營階段則視為乙方代理成功,甲方應當支付乙方專項顧問服務律師費(以下簡稱“律師費”);如果甲方與中南公司就該項目達不成合作,無論是何種因素何種原因,視為乙方代理失敗,甲方不用向乙方支付任何費用。
2.乙方收取律師費的方式:乙方代理成功后,⑴如果甲方與中南公司簽訂《房屋租賃合同》,甲方按所簽《房屋租賃合同》的第一年首月租金數額支付律師費;⑵如果甲方與中南公司采取其他方式合作,甲方按合作房產數額每平方米40元的標準支付律師費。
3、支付時間及方式:甲方與中南公司簽訂相關合作合同(包括但不限于《房屋租賃合同》)后,該項目進入實質性正常運營階段,即收到中南公司首筆租金或首筆合作資金十日內,甲方一次性支付律師費用。
4、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須前往臨沂出差的,甲方應提供充分便利。
八、本協議其他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是本協議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協議自甲、乙雙方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臨沂電影有限公司
乙方:北京市大成(濟南)律師事務所
年 月 日
逾期賬款法律服務合同 篇23
聘用單位:三臺縣石安法律服務所 (簡稱甲方)
受聘人員: (簡稱乙方)
為大力發展基層法律服務事業,穩定基層法律服務隊伍,根據司法部、省司法廳、市司法局的有關文件規定,乙方提出執業申請,經審查符合基層法律服務執業條件,甲方同意聘用乙方為本所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甲乙雙方為明確權利義務關系,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聘用期限:自20xx年5 月 12 日至20xx年 5月11日止。
二、聘用期間:乙方必須承認本所《章程》享有并履行本所《章程》所規定各項權利和義務,經濟上實行效益浮動工資制。即按乙方業務收入總額的60%計發,上不封頂,下不保底,按月支付,年終結算,甲方不在支付其他經濟費用。
三、本合同生效后,甲方按乙方業務收入的5%支付給乙方,由乙方自行購買養老保養,不足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四、乙方在聘用期間必須服從甲方安排,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內部管理辦法,積極工作,完成年度崗位目標任務,遵守職業道德和法律,接受年度考核、考評,不斷提高政治業務素質,工作技能。
五、乙方因自身工作原因給當事造成損害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六、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甲方有權中止或解除合同。
1、本合同確定的聘用關系,違反國家用工制度的。
2、乙方經上級選拔任用或考入高等學校脫產學習。
3、乙方因健康原因不能勝任工作的。
4、乙方因工作需要,被國家機關或企事業單位錄用的。
5、乙方不能全面完成本年度目標考核任務的。
6、嚴格違反甲方規章制度和法律,經教育不改或受黨紀政紀,刑罰處罰的。
7、嚴重失誤,徇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失的。
七、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主管單位一份。
九、本合同的未盡事宜和需要修改、完善的,均需雙方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并存主管單位備查。
甲方:三臺縣石安法律服務法定代表人:乙方:簽訂時間: 年月日
三臺縣石安中心法律服務所
20xx年工作總結
在過去的一年里,石安中心法律服務所全體工作人員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充分發揮法律服務職能,切實為廣大人民群眾提供法律幫助,為全鎮經濟發展和社會和諧穩定做出重大貢獻。
一、主要工作成績
20xx年,全所工作人員竭力為人民群眾,特別是為弱勢群體提供法律服務,積極拓開法律服務市場,擔任企事業法律顧問3家,代理民事訴訟27件,代理非訴訟19件,代寫法律文書21件,提供法律援助5件,主持調解糾紛32件,辦理見證4件,協助司法行政工作30個工作日,全年完成業務收入2.7萬元。
二、主要工作措施
1、加強政治思想教育,進一步提高工作人員思想素質。法律服務工作,要服從和服務于黨委、政府工作中心,服務于維護社會穩定和構建和諧社會,全體工作人員統一思想,堅持提供法律服務,要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又要維護社會穩定。為此,我們制定了學習制度,堅持定期學習司法局和黨委、政府相關文件精神,通過學習,使我們思想意識和黨委政府保持一致。
2、加強業務學習,進一步提高業務技能和服務水平。法律服務工作是利用法律專業知識,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解決當事人法律問題的工作。因此,法律工作者必須要熟知法律專業知識,掌握相關的法律司法解釋。為此,我們訂閱相關的法律書刊,定期對國家新頒布的法律、法規和司法解釋進行學習,逐步提高我們的業務素質和服務技能。
三、存在的問題和不足
雖然在過去的一年,我們取得了一些成績,但仍然存在一些問題和不足:
1、人員較少。
2、辦公場所較窄。
20xx年4月10日
逾期賬款法律服務合同 篇24
甲 方:
乙 方:
為認真貫徹落實“普遍建立法律顧問制度”要求,加快推進建陽市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根據福建省司法廳《關于印發開展選派律師進村(社區)擔任法律顧問工作方案的通知》(閩司〔20x〕230號)、《南平市司法局關于開展選派律師擔任鄉鎮(街道)、村(社區)法律顧問工作方案》(南司〔20x〕125)號)精神,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就此訂立《法律服務合作協議》,以資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指派律師 x x為甲方提供法律幫助;甲方指派 為互助合作聯系人。
二、甲、乙雙方保持密切聯系;甲方如若需要乙方提供服務事宜,可隨時與乙方指派律師聯系;乙方指派律師無法親身參與時,可在律所內部臨時調派其他律師(法律工作者)。
三、甲、乙方雙方可通過自主協商方式確定是否收取律師服務費用;如協商一致確定同意支付律師服務費的,另行簽訂聘請法律顧問合同。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參加訴訟、仲裁、見證、資信調查、項目談判等,收費按規定另議。
四、乙方服務主要范圍:
1、為甲方管理提供法律專業意見。協助甲方起草、審核、修訂有關合同。為甲方重大經濟、民生和社會管理方面的決策提供法律意見,引導依法管理。
2、為群眾提供法律咨詢和法律援助。向群眾解答日常生活中遇到的法律問題,提供法律意見。協助甲方處理信訪案件,引導當事人依法、理性反映訴求。經法律援助機構的審查同意,為符合法律援助條件的群眾提供法律援助。日常咨詢工作依托鄉鎮(街道)司法所處理,疑難問題可聯系顧問律師處理。
3、開展法制宣傳,顧問律師可通過各種方式,大力普及干部、群眾日常生活涉及的法律知識,每年至少舉辦2次法制講座。
4、協助人民調解工作。為甲方調處重大疑難矛盾糾紛提供法律意見。協助甲方完善基層人民調解組織建設,為調解員提供法律專業知識培訓。
五、甲方應向服務律師提供與業務有關的情況、資料和必要的工作條件。服務律師在為甲方提供法律服務時,必要的'交通費、差旅費等由甲方承擔。
六、乙方及其所指派的服務律師應對其提供法律報務過程中接觸、了解到的國家秘密、商業秘密、不宜公開的情況及個人隱私負有保密的義務。
七、服務律師違法執業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由乙方在律師執業保險范圍內承擔民事責任。
八、本合同有效期xx年。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九、本合同一式叁份,雙方各持一份,服務律師留檔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逾期賬款法律服務合同 篇25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住址:
身份證編碼:
根據我國有關法律法規以及司法行政機關關于基層法律服務所和基層法律工作者的有關管理規定,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就聘用事項訂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本合同自年月日起至年月 日止。期滿后,甲乙雙方經重新協商達成一致后,可以續訂聘用合同。
二、工作崗位。甲方經考核,同意聘乙方為甲方的專職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乙方同意按甲方工作的需要,在專職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崗位工作,完成該崗位所承擔的各項工作。
三、勞動報酬。乙方實行效益工資制,多勞多得,所得報酬從其從事法律服務收費中按照50%的比例執行。領取辦法:實行按件計酬制,即乙方在甲方處登記案件時,只繳納案件代理費的50%,同時簽署50%的工資表冊。
四、乙方受聘期間的權利與義務
(一)、取得規定的報酬;
(二)、遇到法定或約定的解除(終止)合同的條件出現,可以要求解除本合同;
(三)、享受法定權利和雙方約定的其它權利。
(四)、遵守司法部《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管理辦法》和《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條例》,接受甲方的日常管理;
(五)、按時完成承辦的工作任務或工作目標;
(六)、僅由甲方統一簽訂委托代理合同,不得私自收案收費。案件卷宗及時歸檔。
(七)、未經允許不得從事公民代理。
五、甲方聘用期間的權利與義務
(一)、依照法律法規和甲方的規章制度對乙方行使管理權,督促乙方依法執業、依法納稅;
(二)、乙方完不成工作任務或工作目標,甲方有權提高乙方的返酬比例;遇到法定或約定的解除(終止)合同的條件出現,可以解除本合同;
(三)、乙方的違法、違紀或者其他不當行為給甲方造成損失的,可以要求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六、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一)、乙方完成全年目標任務的業務收入在2.5萬——3萬之間,其醫療保險、養老保險、人身意外保險等由甲方全部承擔。
(二)、本條中的約定事項的法律后果甲乙雙方均已經知曉,無重大誤解和顯示公平,是甲乙雙方的真實意思表示,均不得反悔。
七、合同的解除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但應當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違反法律、法規或者基層法律服務職業道德、執業紀律,情節嚴重的;
2、乙方連續兩年無法完成工作任務和工作目標的;
3、乙方的行為給甲方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名譽損害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但應當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1、甲方有損害乙方合法權益行為的;
2、乙方因工作需要遷往異地或者到異地工作的;
3、乙方因健康原因不適宜繼續從事基層法律服務工作的;
4、因不可抗力原因使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
八、爭議解決。
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或者不愿協商的,可以向司法行政機關或者基層法律工作者協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九、本合同的生效及變更
(一)、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至期限屆滿時終止。
(二)、本合同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就有關條款加以修改、補充。
十、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報司法局一份。
甲方(蓋章):乙方:
法定代表人:
合同訂立日期:年月日
逾期賬款法律服務合同 篇26
(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因一事,委托__________園律師事務所(以下簡稱乙方)的律師為代理人,經雙方協商,訂立下列條款,共同遵照履行:_________________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師(助理律師)為甲方的代理人。
二、乙方律師必須切實維護甲方合法權益。
三、甲方必須向律師提供真實的證據和材料。乙方接受委托后,發現甲方捏造事實,弄虛作假的,有權終止代理,所收代理費不予退還。
四、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合同,代理費全部退還甲方;如甲方無故終止委托,代理費不予退還。
五、甲方委托乙方的服務范圍及權限:_________________
六、甲方應于本合同簽字生效后及時向乙方繳納代理費人民幣/港幣/美金_____________元。律師在為甲方提供法律服務過程所支出的辦案費用,包括差旅費、出差補貼、交通費、鑒定費、翻譯費、資料費、復印費、通訊費及其他必要開支的費用均由甲方負擔。
七、雙方因履行本代理合同發生爭議,由武漢仲裁委員會仲裁。
八、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
九、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簽訂之日起至委托代理法律事務完成時止。
十、如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條款,需再行協議。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