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租賃管理服務合同(精選3篇)
土地租賃管理服務合同 篇1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經兩村委共同研究決定,甲方同意將自己的部分土地轉包給乙方。為使甲乙雙方合法權益能得到應有保障,甲乙雙方經充分的協商,訂立本合同。
一、租賃土地的地點、面積
甲方將位于,東至,西至,南至,北至的土地畝,租給乙方作為綜合用地發展種養殖和綜合使用。
二、租賃年限
租賃期限為年,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以公歷為準)。
三、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租賃土地的所有權屬于甲方,甲方有權向乙方收取租賃費。
2、甲方為乙方提供電源、水源并按農業用規定價格收費。
3、甲方有權監督乙方對土地的使用,如乙方不按規定的項目經營或隨意將土地荒蕪、出租、買賣以及挪作他用,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4、乙方未按合同支付租金,甲方可解除合同,并有權要求違約金。
5、合同期間,租賃土地不得擅自收回,因社會公共利益經原批準租賃土地的人民政府批準,甲方可以收回租賃土地。提前收回租賃土地時,甲方應在收回土地6個月前,將收回土地的坐落,四至范圍,收回理由,收回日期書面通知乙方并予以公告。提前收回土地,甲方應當給乙方適當補償,補償標準收甲乙雙方根據土地的建筑物,構筑物和附著物的價值及租賃期限的余期等因素協商確定,協商不能確定,由原批準政府裁決。合同期間內如遇拓寬路面,承包土地畝數應按實際畝數計算交納承包費。
四、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自年起,逐年交納承包費,交納的時間為當年的月日,承包費為每畝元,每年共計元(大寫:元整)
2、乙方在土地租賃期間只能從事本合同規定的經營項目,如有變更須經村委同意。
3、租賃期限屆滿前,乙方要求終止合同,應當在終止前6個月向甲方提出,并承擔違約責任。
4、合同期滿如甲方土地繼續向外租賃,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租賃權。
5、租賃期限內,乙方轉讓、轉租或者抵押租賃土地的,必須經甲方同意。
五、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主不得隨意終止合同,如乙方因有特殊情況無力經營,須轉讓他人時,經甲方同意方可辦理轉讓手續。
2、如乙方不按時向甲方交納租賃費從滯納之日起每日按應交納費用的10%交納滯納金。
3、如乙方中途無故終止合同,必須按時交清合同期內租賃費,并交納租賃費總額的20%的違約金。
4、如甲方中途無故終止合同,除了合同中規定的適當補償外,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總租金的20%.
六、其他
1、在合同執行期間,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變或解除合同。
2、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依據山東省國有土地租賃辦法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一份,證明人留村一份。
甲方:
證明人:
乙方:
年月日
附:土地的現狀或照片(雙方簽字認可)
土地租賃管理服務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就甲方應收賬款事宜,訂立下列條款,共同遵照履行:
一,委托事項:甲方委托乙方指定的甘肅煒城律師代理非訴訟處理甲方應收賬款。
二、服務條款:
1、甲方在經營中涉及的應收賬款問題,均委托乙方指定的鞏宏律師負責處理;甲方對所委托的相關應收賬款事宜應向乙方出具《授權委托書》等文書。
2、乙方律師在進行相關服務時,應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全力維護甲方權益;甲方應提供委托案件之事實情況及相關證據復印件,并保證其真實性。
3、甲方委托之案件如需轉為訴訟程序,經甲方同意,應另行辦理授權委托手續,并承擔相關訴訟費用(包括律師費用和法院費用)。
4、甲方直接向債務人追回欠款或私下與債務方和解調解收回欠款,甲方應支付協議中約定的傭金給乙方;如甲方接受以貨抵債或退貨視為債權已收回,甲方仍應支付協議中約定的傭金給乙方。
5、對于甲方委托的.案件,乙方代表甲方可自己追收或轉委托給乙方代理代為追收。
6、在委托期間,甲方不能將所委托給乙方之案件再委托給第三方處理;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中途撤消委托。
7、個案委托期限:期限一年,以授權委托書簽訂之日起計算。
三、收費標準:
1、辦案費:甘肅案件xx元/案;國內案件xx元/案。
2、傭金:xx元。
四、結算辦法:
1、甲方委托乙方辦理個案時,須按本協議第三條,先行收取辦案費。
2、不論全數或部分收回欠款,甲方應在每筆回款后的第3日內按回款金額及傭金標準支付乙方傭金或由乙方在代為收取的回款中作相應扣除。
五、本協議適用于協議有效期間,乙方接受委托的所有商賬追收案件。如有特殊情況需變更本協議,需經雙方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后以補充協議書為準。
六、本協議一式兩份,自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日期:
日期:
土地租賃管理服務合同 篇3
本協議當事人
物業管理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購房人(以下簡稱乙方):
裝修單位:(以下簡稱丙方):
為加強 裝飾裝修的管理和監督,有效制止違章裝修行為,保障房屋的結構安全和外觀統-,維護小區環境整潔、美觀、協調及業主的正常生活秩序,使業主有一個安全、清潔、優美、舒適的居住環境。根據建設部<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辦法>及 物業管理、消防、供水、供電、燃氣、環境保護等有關規定和標準,管理公司、購房人、裝修單位特簽訂本協議。
一、 裝修流程說明
1、業主本人或其委托人到物管公司辦公室領取《裝修申請表》,并按表中要求逐項詳細填寫。
2、業主本人選定裝修施工單位,確定裝修方案,并由施工單位指定一名防火責任人。
3、業主會同裝修施工單位負責人備齊如下裝修申報材料到物管公司辦理報批手續:
(1)、 填好裝修申請表;
(2)、 裝修施工單位的營業執照、資質證明復印件(加蓋公司公章);
(3)、 裝修項目明細表(可在裝修申請表上載明);
(4)、 裝修方案;
(5)、 裝修人員身份證復印件和1寸照片2張。
(6)、 辦公樓或商場的裝修面積≥50平方米以上,需到縣消防管理部門申報審批,審批后按審批要求進行裝修。
4、物管公司客戶服務部為裝修施工的管理及服務部門,在查驗裝修申報材料齊全、受理裝修申報后,現場予以審批。裝修方案的審批原則如下:
(1)、不能破壞建筑物的主體結構:
(2)、不能破壞建筑物的建筑面積;
(3)、確定用電負荷;
(4)、廚房、衛生間等樓板防水措施;
(5)、裝修方案是否符合防火要求;
5、裝修方案經審批同意后,由業主/裝修單位負責人到物管公司財務室繳清各項裝修管理費用。
6、裝修單位負責人持施工人員身份證復印件、l寸照片2張和財務收款單據到物管公司客戶服務部辦理裝修進場手續,包括辦理施工人員《裝修出入證》、領取裝修許可證等。
7、裝修人員進場施工過程中,物管公司有權進行檢查,糾正違章,對違反裝修規定者,物管公司將酌情對施工單位或有關人員給予處罰。高空拋物者從重處罰。
8、若在裝修過程中增加施工人員,必須由裝修單位負責人本人來物管公司填表繳費,辦理人員增補手續,其它人員一律不予辦理;
9、裝修竣工后,由業主(或其授權委托人)通知物管公司安排初次驗收。初次驗收通過后,由裝修單位負責人帶施工人員的《裝修出入證》、辦證押金收據、初驗合格單財務室辦理退證手續、領取《裝修出入證》押金。
10、自初次驗收通過之日起__月內安排復驗,復驗合格后,由裝修單位負責人會同業主憑裝修押金繳納收據和復驗合格單到財務室辦理退領房屋裝修押金手續。
二、裝修收費項目及繳納標準
三、裝修規則
1、前期統一裝修無時間限制,當業主開始入住生活后裝修施工時間為:周一至周五8:00-12:00,14:00-19:00,周六、日9:30-12:00,14:00-19:00。其余時間可以進行墻面粉刷等無聲響的裝修施工,禁止進行一切噪音施工。如違反規定,物管公司有權責令
2、為保證小區統一美觀,以下內容為禁止之列:
(1)、改變建筑物的外觀及造型,在公共設施部位及私人花園亂搭建;改變外墻的顏色;
(2)、樓房外墻、樓內公共用地上進行任何形式的搭建、安裝、鋪設;
(3)、一切屋外更改或加建皆在禁止之列。例如:天線、附加建筑物及標志等。
3、安裝分體及窗式空調需到物管公司辦理審批手續,按物管公司規定安裝:
(1)、空調支架必須使用足夠強度的不銹鋼材質,固定螺栓須經防銹處理,否則,裝修業主(住戶)要承擔由此造成的返工及其它損害(如下雨鐵銹污染外墻面、空調墜落等);
(2)、必須安裝在物管公司指定的位置,以確保建筑外觀統一整齊。
4、凡安裝防盜門、防盜網的,必須按照物管公司的規定和要求進行安裝。
5、施工人員的行為
各業主/裝修單位必須將物管公司簽發的《裝修許可證》張貼在入戶大門上。裝修單位必須對所屬裝修人員的行為負責,裝修人員必須持有效證件,必須衣著整齊,不得在非工作區逗留;嚴禁隨地吐痰、喧嘩、打鬧、賭博飲酒等。物管公司亦嚴禁工人在轄區內隨意留宿或生火,如需留宿應由業主本人出面到物管公司辦理擔保手續;如私自居住在樓宇內,一經發現,則按《重慶市治安管理條例》規定送交當地派出所。工人在進入小區范圍內必須配帶《裝修出入證》。物管公司有最終決定權批準進入與否。裝修人員嚴禁串棟、串戶,違者酌情給予處罰。
6、垃圾/雜物清理區,裝修垃圾由物管公司委托清運公司集中統一清運。各戶裝修垃圾裝袋后,按物管公司指定的方式和時間堆放到小區裝修垃圾中轉站內。戶內裝修垃圾清運時間定為每日上午12:00-14:00,晚上6:00-9:00。嚴禁將建筑材料、垃圾堆放在公共場所(包括公共走廊及公共區域),違者給予處罰。嚴禁高空拋物。(違者將扣除違約金500-1000元),并由肇事者承擔由此造成的全部責任。如經通告后,業主/住戶及裝修單位未能作出適當清理安排,物管公司將自行雇用工人清理,而費用則從有關裝修押金中扣除。
7、防火責任
(1)施工現場必須自備足夠滅火設備,如手提滅火器。要求每50m2建筑面積設2kg滅火器一個(每戶至少兩個)。
(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實施細則第十條的規定,施工單位必須負責施工現場的消防工作,各施工單位必須指定一名防火安全責任人,負責施工現場的防火安全工作,確保各項防火安全措施的落實。
(3)各施工單位對現場人員進行防火安全和工地管理制度的宣傳教育,使施工人員提高安全意識,自覺遵守有關的安全操作規程和制度。
(4)如發生消防事故,由發生事故的施工單位、個人以及雇請施工的業主或住戶按規定承擔一切經濟及法律責任。
8、安全
(1)各施工單位必須聘請有合格證的電工、焊工,方可進行作業。
(2)施工用電必須嚴格執行市用電防火管理條例和規程。
(3)施工動火,一律到物管公司辦理動火審批手續。動火作業人員必須嚴格遵守有關的操作程序和安全規定,否則一切后果自負。
(4)未經批準,工地內嚴禁使用電爐、電炊具等電熱設施。不準使用高瓦數燈照明。照明燈泡瓦數一般限制在100W以下,因施工需要使用碘鎢燈的,應先征得物管公司的書面同意,并要做好安全措施,人離燈滅。裝修工人使用電器設備時,務必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包括采用適當絕緣電線。臨時接駁電線須保證一機一閘一個漏電開關,在施工完成后及時拆除。
9、違章處理
物管公司每天將不定時派專人入戶進行巡查,監督裝修情況,對違規現象輕者現場即予糾正。重者物管公司有權作如下處理:
(1)責令停工;
(2)責令恢復原狀;
(3)扣留或沒收工具;
(4)停水、停電;
(5)賠償經濟損失;
(6)根據政府及行業主管部門有關條款予以罰款。
以上幾種處罰可同時并處。
10、更改/還原工程
物管公司保留權利要求業主/住戶對所有裝修工程(如該工程影響樓宇設施、結構,或嚴重影響外觀)進行更改或還原。物管公司發出更改通知單給業主/住戶,業主/住戶須在指定時間內完成更改/還原工程,并負責一切費用。如業主未能在限定時間內整改完,物管公司有權安排施工力量完成該項工程,所需費用將全部由業主/住戶承擔。
五、本協議中未規定的事宜,均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
六、本協議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或向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申請仲裁或向人
七、本協議正本連同附件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簽訂本《房屋裝飾裝修管理協議》,各自依照協議約定,行使權利,履行義務。
甲方蓋章:
代 表 人:
年 月 日
乙方蓋章:
代 表 人:
年 月 日
丙方蓋章:
代 表 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