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短信平臺租用協議
3.5 從事違反中國法律的行為,包括但不限于誹謗、侮辱、淫穢或者妨礙司法,或者從事違反有關法規或規范性文件的行為;
3.6 損害或干擾中國移動或中國聯通網絡的正常營運,或任何第三方的短信平臺服務或電信網絡或設備的正常運營。
第四條 排它性
乙方根據本合同提供的服務是非排它的,乙方保留向其他客戶和伙伴提供類似服務和應用服務的權利。
第五條 報告
乙方將向甲方提供一個基于網絡的每周七天每天二十四小時可接入的有關應用服務的短信流量的報告接口。乙方應保證該報告接口的準確性。
第六條 暫停服務
6.1 乙方可以在任何一天的下午十一點到上午六點為乙方網絡維護或保養目的而暫停部分或全部短信平臺服務,但是乙方須提前至少二十四小時通知甲方。
6.2 盡管乙方會以合理可行的方式努力做出通知,但乙方也可以在任何時候(包括不經通知)立刻暫停部分或全部短信平臺服務,包括:
(a)當中國移動或中國聯通被要求對其網絡的任何部分進行修理、維護或保養時;
(b)如果該暫停是為減少或防止短信平臺服務的欺詐或干擾所要求的;
(c)當乙方被要求遵守任何與短信平臺服務有關的適用于中國移動或中國聯通的任何規定時;
(d)某一客戶未能就應用服務支付拖欠中國移動或中國聯通的任何費用。
第七條 期限與終止
7.1 除非根據本條終止,本合同將于開始日生效并持續有效_________年。
7.2 如果乙方提前三十天收到中國移動或中國聯通關于乙方與其分別訂立的協議或合同的書面終止通知,乙方可以提前三十天書面通知甲方終止本合同,而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
7.3 在下述情況下,乙方可以立即通知甲方終止本合同而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
(a)乙方合理地認為其與甲方的聯系導致乙方的名稱、聲譽、服務或人員正在或已經遭受名譽損害;
(b)任何對于本合同下義務的履行必須的法定批準被撤回或要求任何新的法定批準;
(c)甲方違反本合同第一、三、十二或十四條的任何規定;
(d)甲方無力清償債務或者處于清算、重組或者破產程序或者被解散。
第八條 保證
甲方向乙方保證:
8.1 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合法設立并有效存續;
8.2 其得到了合法的授權并且得到了所有必需的同意、許可、允許和批準,以訂立本合同并遵守本合同項下的義務;
8.3 訂立和履行本合同不違反任何承諾、義務或者安排(無論書面或者其它方式)或者任何法律。
第九條 賠償
9.1 甲方應該對于乙方所遭受的產生于或與以下事由有關的所有損失、費用、損害予以補償(包括足額補償法律費用):
(a)受到短信平臺服務的提供人或者對短信平臺服務信賴有關的任何人提出的權利主張,包括但不限于終端用戶;
(b)甲方的任何行動、疏漏或過失;
(c)因甲方的設備或軟件的錯誤或錯誤使用,或者因甲方的人員、代理或承包商的原因而產生的發至終端用戶或者任何其他人的短信平臺信息;
(d)甲方違反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條款;
(e)乙方依據第十一條(責任的排除和限制)而免責的任何責任;
(f)甲方違反在第三條和第八條項下所作承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