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準預約服務協議書(通用3篇)
標準預約服務協議書 篇1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為滿足企業在開展3C認證及國外認證工作中對標準文本的急需,提高企業檢測認證人員的工作效率,節省信函往來時間,本中心特推出一種方便快捷的“標準預約服務”。甲、乙雙方就標準預約服務達成如下協議:
一、本協議簽訂后_________周內,甲方將標準資料預付款人民幣_________元匯入乙方賬戶:
戶名: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二、甲方將所需標準訂單(標準編號或產品名稱)以電話或傳真的方式通知乙方,同時指定郵遞方式。
三、乙方在收到甲方的采購訂單后的第二個工作日內(如代購標準,應在十個工作日內)以甲方指定的郵遞方式將標準(連同本次服務所需的費用)送出。
四、乙方根據以下收費標準將所需的費用在甲方預付款中扣除。
(1)國內標準銷售價格:按照目錄上所標注的價格出售。
(2)國外標準銷售價格:國外標準是以查詢復印形式進行提供的,復印費(含查詢費):_________元/頁,_________頁以內;_________元/頁,_________頁以上。
(3)標準代購費:_________元/份
(4)標準傳真:_________元/A4/頁;_________元/A4/頁(市內)
(5)郵費:按標準款總價的_________%收取,不足_________元的按_________元計。(如需特快專遞,則按實際費用收取)
五、當甲方的預付款不足時,應在接到乙方的補款通知后_________周內補充,否則終止提供服務。
六、本協議未盡事宜應通過友好協商確定。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代表(簽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郵編: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傳真: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聯系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標準預約服務協議書 篇2
標準預約服務協議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為滿足企業在開展3c認證及國外認證工作中對標準文本的急需,提高企業檢測認證人員的工作效率,節省信函往來時間,本中心特推出一種方便快捷的“標準預約服務”。甲、乙雙方就標準預約服務達成如下協議:
一、本協議簽訂后_________周內,甲方將標準資料預付款人民幣_________元匯入乙方賬戶:
戶名: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二、甲方將所需標準訂單(標準編號或產品名稱)以電話或傳真的方式通知乙方,同時指定郵遞方式。
三、乙方在收到甲方的采購訂單后的第二個工作日內(如代購標準,應在十個工作日內)以甲方指定的郵遞方式將標準(連同本次服務所需的費用)送出。
四、乙方根據以下_____標準將所需的費用在甲方預付款中扣除。
(1)國內標準銷售價格:按照目錄上所標注的價格出售。
(2)國外標準銷售價格:國外標準是以查詢復印形式進行提供的,復印費(含查詢費):_________元/頁,_________頁以內;_________元/頁,_________頁以上。
(3)標準代購費:_________元/份
(4)標準傳真:_________元/a4/頁;_________元/a4/頁(市內)
(5)郵費:按標準款總價的_________%收取,不足_________元的按_________元計。(如需特快專遞,則按實際費用收取)
五、當甲方的預付款不足時,應在接到乙方的補款通知后_________周內補充,否則終止提供服務。
六、本協議未盡事宜應通過友好協商確定。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代表(簽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郵編: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傳真: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聯系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標準預約服務協議書 篇3
合同簽訂日期:年月日
合同簽訂地點:市縣(區/市)
委托方
(以下稱為甲方)
地址
受托方
(以下稱為乙方
地址
鑒于系統在實施的需要,甲方與乙方作為合同雙方本著平等互惠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現授權各自的代表按照下述條款簽署本合同
第一章定義
1.1甲方指
1.2乙方指
1.3合同一方指甲方或乙方
1.4合同各方指甲方和乙方
1.5合同指本合同正文及其構成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的附件。
1.6技術文件指合同中規定的所有技術參數、手冊、專有信息以及其他與合同系統運行和檢驗相關的文件。
1.7服務指按合同規定乙方應當承擔的技術支持。如:合同系統的系統實施、試運行、技術培訓、系統維保和合同中要求乙方承擔的其他有關義務
1.8現場指甲方指定的安裝合同系統的場所。
1.9安裝指由乙方負責實施的應用軟件安裝部署工作
1.10測試指系統安裝完成后,乙方技術人員按本合同系統的設計要求對部分或整個系統的測試
1.11合同系統指甲方委托乙方部署實施的系統
1.12初驗指在乙方進行的系統安裝調試完成后,甲方對合同系統的功能按照驗收標準進行驗收。如果合同系統的功能達到合同要求的所有技術指標,甲方和乙方將簽署初驗報告
1.13試運行指簽署初驗報告第二天起合同系統連續穩定運行個月。在試運行期間內,合同系統應持續滿足合同規定的所有要求
1.14終驗指甲方在試運行結束后對合同系統按照驗收標準進行驗收。檢驗合同系統是否達到合同要求的所有技術指標。
1.15系統實施終驗報告指終驗合格后由甲方和乙方簽署的驗收確認書
1.16緊急處理指出現緊急情況時,乙方根據甲方的要求派遺專家赴甲方現場給予的技術支持。在甲方的合理要求下,乙方應當進行緊急處理
1.17軟件更新指根據甲方和乙方的故障報告和要求對應用軟件所作的程序修改和更正。軟件更新對程序指標不進行重大改變且不含版本升級。軟件更新須經軟件著作權人書面許可。
1.18版本升級指乙方對合同系統所作的重大改進。該等重大改進是通過增加功能和性能并保留原程序的設計用途來擴大、更改和加強合同系統。版本升級須經軟件著作權人書面許可。
1.19日,除特別說明外,均指日歷日。
第二章合同標的
2.1甲方委托乙方提供項目的技術服務,乙方表示同意
2.1.1技術服務的對象
2.1.2技術服務的目標
2.1.3乙方提供技術服務的具體項目及標準。包括:技術指導與培訓服務標準
(2)系統維護服務標準安裝調試標準定期檢查保養標準軟硬件升級改造標準技術咨詢標準
(7)故障診斷,故障排除標準數據的備份與刪除標準
2.1.4乙方應按下列要求完成項目的技術服務工作
(1)技術服務地點
(2)技術服務期限
(3)技術服務質量要求
(4)技術服務質量期限要求如下:
2.2乙方應按下列時間進度完成項目的技術服務工作
(1)準備階段:本合同簽訂之后日內,乙方應當立即制定提供項目技術服務的計劃,完成并提交《技術服務計劃書》(或技術服務方案),計劃書(或技術服務方案)須經過甲乙雙方簽字認可方視為完成。
(2)技術服務實施和初驗期:《《技術服務計劃書》經甲方認可后進入實施階段,乙方完成技術服務或階段性技術服務之后,向甲方提請初驗申請報告,甲方按照初驗標準對乙方提供的技術服務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后,由甲乙雙方簽署《項目的技術服務初驗報告》視為該階段的完成。時間要求
(3)試運行期:經過初驗之后的第二日作為試運行期的起點,試運期時間為個月
(4)終驗:試運行期結束,由乙方向甲方提請終驗申請,甲方按照終驗標準對乙方提供的技術服務項目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后,由甲乙雙方簽署項目的技術服務終驗報告》,則視為該階段完成
(5)維保期:乙方提供的技術服務經甲方終驗合格后,根據服務項目的性質,如后期還需要有關跟進服務,進入維保期,維保期時間為個月,自終驗合格之后的第二日起算。
第三章乙方的責任
3.1乙方根據合同要求的時間進度,完成合同約定的各項技術服務工作以及本合同約定的其他工作,甲方可派相關人員參加
3.2乙方應為承擔本技術服務項目指定熟練有經驗的技術人員成立項目組,并指定專人負責總體協調和領導工作。項目組組成人員須經甲方認可
3.3項目組中人員應總體固定,如項目組組成人員需要調整,乙方須事先書面通知甲方并得到甲方認可,否則視為違約
3.4如甲方認為需要,乙方應根據甲方要求及時調換項目組組成人員
3.5向甲方提供操作指南、檢測維護手冊及其他與服務項目相關的技術文件(以下稱為技術文件)
3.6乙方保證:為支持合同系統的運行和維護,由乙方提供的技術文件是完整的、清楚的和正確的。
3.7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將本合同所規定的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方
3.8其他責任
第四章甲方協作事項
4.1甲方應當向乙方提供如下協助或技術資料:
4.1.1技術服務標準及技術資料清單
4.1.2提供時間和方式:
4.2選派熟悉業務的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配合乙方進行合同的實施
4.3參與項目全過程,為乙方完成技術服務項目提供條件與支持,及時組織相關人員參加各階段驗收。
4.4其他協作事項
第五章價格
5.1本合同項目的服務總價格(以下稱為合同總價)為人民幣元整(大寫:人民幣整),合同總價包含但不限于系統安裝調試費、驗收費、技術指導與培訓服務費、技術咨詢費、系統維護費、稅費等在合同履行過程中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及意外風險損失費,甲方無須再支付其他任何費用。
2上述合同總價為固定不變價,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不予變更。
5.3本合同項下的貨幣幣種為人民幣
第六章付款條款
6.1本合同項下所有款額由以下付款人按第6.2條約定的付款分攤額共同支付。各付款人名單如下(下稱各付款人):各付款人的付款分攤額約定如下
3付款進度
3.1本合同簽訂后日內,各付款人應在收到乙方的如下單據并確認無誤后,通過銀行轉賬的方式向乙方支付各自付款分攤額%的款項
(1)與本階段付款額相對應的發票原件一份,發票上標明服務名稱
(2)其他單據
6.3.2《技術服務計劃書》經甲方簽字確認后日內,各付款人應在收到乙方的如下單據并確認無誤后,通過銀行轉賬的方式向乙方支付各自付款分攤額%的款項。
(1)與本階段付款額相對應的發票原件一份,發票上標明服務名稱。
(2)由甲乙雙方共同簽署的《項目的技術服務計劃書》原件一份
(3)其他單據:
6.3.3項目的技術服務完成并經初驗合格后日內,各付款人應在收到乙方的如下單據并確認無誤后,通過銀行轉賬的方式向乙方支付各自付款分攤額%的款項。
(1)與本階段付款額相對應的發票原件一份,發票上標明服務名稱。
(2)由甲乙雙方共同簽署的、驗收結果為合格的《目的技術服務初驗報告》原件一份。
(3)其他單據:
6.3.4項目的技術服務終驗合格后日內,各付款人應在收到乙方的如下單據并確認無誤后,通過銀行轉賬的方式向乙方支付各自付款分攤額%的款項
(1)與本階段付款額相對應的發票原件一份,發票上標明服務名稱。
(2)由甲乙雙方共同簽署的、驗收結果為合格的《項目的技術服務終驗報告》原件一份。
(3)其他單據
6.3.5項目的技術服務維護期滿后,各付款人應在收到乙方的如下單據并確認無誤后,通過銀行轉賬的方式向乙方付清余款
(1)與各付款人余款相對應的發票原件一份,發票上標
明服務名稱。
(2)由甲方簽署的《付清余款通知》原件一份。
(3)其他單據
6.4各付款人的發票應分別開具
6.5雙方同意以銀行轉賬方式將本合同項下的合同款項,由各付款人共同分期支付至乙方指定的如下銀行賬戶
戶名
開戶行
銀行帳號
6.6雙方同意:乙方的違約金及賠償金,甲方有權獨自或指令各付款人在合同款項中直接扣除
6.7合同各方承擔各自的稅務責任,甲方不因簽署本合同而導致連帶承擔乙方的稅務責任,如果因此而導致甲方的損失,乙方應當賠償前述損失。在合同履行過程中乙方應無偷漏稅或其他違法行為
第七章技術指導與培訓
7.1合同各方在本合同中,如有約定乙方提供技術指導與培訓服務的,適用本章規定。
7.2乙方應在系統實施、初驗、試運行、終驗及驗收合格后的免費維護期內,根據甲方的請求,免費為甲方指定的人員提供技術指導和培訓,并提供與使用該合同系統相關的技術服務。
(1)技術服務和指導內容:
(2)技術指導和培訓地點
7.3其他培訓服務約定:
第八章系統維護服務
8.1合同各方在本合同中,如有約定乙方提供系統維護服務的適用本章規定
8.2雙方同意:本合同系統終驗合格后進入系統維護期,由乙方向甲方提供系統維護服務個月,維護服務費已包含在合同總價中
8.3系統維護服務的服務對象為:本合同第2.1.1條約定的服務對象
8.4系統維護期內,乙方應在本合同約定的響應時間內提供以下維護服務:
(1)故障排除服務:當系統故障發生時,乙方有責任對合同系統出現的問題進行及時的處理和故障排除,以保證合同系統的正常
(2)系統故障診斷服務:當合同系統故障發生時,乙方有責任響應甲方的要求,負責診斷系統故障,并進行及時的處理和故障排除
(2)系統應用指導:指導客戶進行系統設置、功能操作,提升客戶系統應用能力。
(3)日常維護服務:提供保證合同系統正常運行所需的日常性維護,每季度至少安排一次現場例行維護。
(4)數據備份支持服務
(5)技術咨詢服務:向甲方提供合同系統應用軟件以及其他相關新技術和新業務日常技術咨詢服務。
(6)根據甲方的環境變化需求,免費提供系統重新部署的數據遷移等的相關服務,以及乙方最新成熟版本軟件產品更換和升級服務
(⑦)遠程或現場對系統數據添加、刪除和功能修改
8)根據軟件著作權人書面授權(簽訂本合同不構成授權)提供軟件更新及版本升級服務
(9)其他:
8.5免費維護期間,對乙方服務響應時間要求如下:乙方應提供7x24小時的技術支持服務。如果合同系統出現系統故障時且甲方通過電話或傳真方式通知乙方的情況下,乙方的工程師應在分鐘內予以答復。如果甲方要求緊急處理,乙方應在收到甲方通知后的小時內趕到現場,小時內趕到地市公司現場(交通條件允許下)
8.6其他免費服務約定
第九章保密約定
9.1雙方合作過程中所獲得或知悉的關于甲方的信息包括項目信息、資料、經營信息、業務流程、數據信息、人力資源、技術信息等所有未公開之信息為甲方的商業秘密,應嚴守其秘密性。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甲方商業秘密或甲方提供給乙方的資料、信息等泄露給第三方或用于履行本合同之外的其他用途。否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承擔因此造成的一切損失,并保持追究法律責任的權利。
9.2上述保密義務的期限為從甲方知悉該資料或信息之日起直至公眾可通過合法途徑獲得、知悉相關資料、信息之日止。
3乙方承諾,在本合同終止時,將甲方提供給乙方的資料文件(含電子文件等)完整無缺地交還給甲方。不能返還的予以銷
9.4其他:
第十章知識產權
10.1甲乙方承諾:在本項目實施過程中均不得侵犯他人知識產權,否則自行承擔責任并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10.2未經甲方事前書面許可,乙方不得對本合同項下資料和信息做任何任何復制、修改、轉讓、自行或提供給他人做任何方式的使用。乙方違反本條規定的,應賠償甲方因此受到的損失
10.3其他:
第十一章違約責任
11.1甲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及甲方指定的支付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日,甲方應按照中國人民銀行關于逾期付款規定向乙方支付違約金,本項違約金總額累計不超過合同總額的5%
(2)甲方依據本合同第四章所提供的協作事項有重大缺陷的,導致研究開發工作停滯、延誤的,工期延誤責任由甲方負責
(3)
1.2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第二章約定的時間進度,完成約定項目技術服務的,每逾期一日,乙方應支付合同總額萬分之的違約金。單個階段逾期日不能完成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解除合同,乙方應返還全部已付款項,并賠償甲方的損失。
(2)乙方項目組組成人員未經甲方的,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按每人元人民幣支付,同時乙方應充實甲方認可的技術人員。
(3)乙方服務響應不滿足本合同第8.5條約定的,每發生次,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連續出現次的或累計出現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因服務響應不及時,造成甲方及其下屬企業損失擴大的,乙方應負責賠償。
(4)在維保過程中,乙方應做好甲方系統數據的備份工作,對
于維保過程中產生的數據丟失,乙方應負責全力恢復數據,不能恢復的,乙方應賠償甲方由于數據丟失而產生的損失。
(5)乙方違反本合同第約定,應當(支付違約金或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6)其他約定
(7)上述甲方行使合同解除權的,乙方的異議期為七天。上述違約金的支付不免除乙方的服務義務,不能免除乙方對系統進行安裝實施并使系統運行達到合格標準的責任。
第十二章不可抗力
12.1如果甲乙雙方任一方由于受諸如戰爭、嚴重火災、洪水臺風、地震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合同時,履行合同的期限應予以延長,延長的期限應相當于事件所影響的時間。不可抗力事件系指甲乙雙方在締結合同時所不能預見的,并且它的發生及其后果是無法避免和無法克服的事故
2.2受到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盡快用電報、傳真或電傳等快捷方式通知對方,并于事故發生日內將有關當局出具的證明文件用特快專遞或掛號信寄給對方審閱確認一旦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持續日以上,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在合理的時間內達成解決合同履行問題的協議
12.3受到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在合理的期限內提供有關證明后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全部的免除其遲延履行的責任。但本合同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2.4受到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應在不可抗力終止或被排除后通過傳真、電子郵件等快捷方式日內通知另一方,并盡快恢復本合同的履行。但本合同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十三章爭議解決
13.1本合同由各方在平等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共同起草和寫作而成。對本合同的解釋不應考慮任何要求作出對起草合同一方不利解釋的規則。
13.2在合同履行中,如發生爭議應由各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雙方可通過以下第種方式解決爭議(僅可選擇一種)
13.2.1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3.2.2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四章通知與聯系方式
4.1除非本合同另有規定,任何一方為履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通知、要求均應采用書面形式,并直接送交或按第15約定的聯系方式地址通知對方法定代表人或項目聯系人
14.2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指定為項目聯系人,乙方指定為項目聯系人,一方變更項目聯系人的,應當在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盡通知義務的,導致影響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損失的,應承擔相應責任
4.3聯系方式
甲方法定名稱
法定代表人:
單位地址
電話
傳真
乙方法定名稱:
法定代表人:
單位地址
電話
傳真
14.4本合同項下發出的通知、要求,在下述情況應被視為已經有效送達
(1)若由專人遞交,在遞交法定代表人及項目聯系人時即為送
(2)若用書信發出,合同一方法定代表人、項目聯系人或辦公室、收發室的工作人員在掛號回執或簽收憑證上簽字即為送達
14.5任何一方的聯系方式有變更的,應及時書面通知合同對方,否則一方按原聯系方式向其他方發出的書面文件仍視為送達
第十五章特別約定條款及合同生效
15.1.1乙方應于本合同簽訂之日向甲方繳納保證金元。
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保證金于合同終止10日內無息退還乙方
15.1.2其他特別約定條款
15.2當特別約定條款與其他條款不一致時,特別條款效力優于其他條款。
15.3本合同自雙方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生效后,先前的談判內容、陳述以及雙方簽訂的意向書、備忘錄及其他相關文件如與本合同不符的,均以本合同為準
15.4本合同書包含以下附件: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其他
15.5合同各方同意所有附件是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若附件與合同正文有任何不一致,以合同正文為準
15.6如需對合同內容做出任何修改和補充,應為書面形式,由各方另行簽署。另行簽署書面文件,另行簽署的書面文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5.7下列文件均視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來進行解釋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義或不一致,則根據如下優先次序來判斷:
(1)本合同書及附件
(2)中標通知書(如果有)
(3)投標文件(如果有)
(4)招標文件(如果有)
(5)其他:
15.8本合同及其附件為中文本,共有份原件,甲乙雙方各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為簽字頁,無正文)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或授權代理人)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