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勞動技術服務勞動合同(精選3篇)
公司勞動技術服務勞動合同 篇1
甲方: 國公司 法定地址: (電話,電報掛號,電傳)
乙方: 中國公司 法定地址: (電話,電報掛號,電傳)
第一條
根據甲方的愿望,乙方同意派遣中國工程師,
技術
工人,行政人員(翻譯,廚師)在國工作.具體人數,工種,工齡和月工資詳見本合同附件(略).該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第二條
乙方人員出入中國國境和過境手續,由乙方負責辦理,并負擔其費用.乙方人員出入國國境的簽證和在國境內所需辦理的居留,
勞動
許可證等手續由甲方負責辦理并負擔其費用.
第三條
1.乙方人員在×國工作期間,由甲方按本合同的規定向乙方人員支付每月的工資.
2.凡工作不滿一個月的乙方人員,按下列公式計算:
不滿一個月的工資=月工資/30天×工作天數(包括周日和官方假日)
3.上述工資應以乙方人員到達×國之日起到離開×國之日止計算.
4.乙方于每月末將乙方人員該月的工資,包括加班費,列具清單提交甲方,甲方于清單開出之日起三天內按清單所列金額的75%以美元支付,并按當天牌價電匯給北京中國銀行總行營業部中國××公司賬戶,并按×國×銀行的規定負擔其手續費.同時書面通知中國駐國大使館經濟參贊處.
5. 甲方將乙人員月工資和加班費的25%以國貨幣支付并匯給中國駐×國大使館經濟參贊處在銀行賬戶.
第四條
甲方負責乙方人員從到的旅費,并負責將此費用匯到上述乙方賬戶.乙方人員從返回,由甲方通過航空公司向乙方人員提供機票.甲方負責乙方人員只限往或返單程的行李超重費,其重量為20__.
第五條
1.甲方負責乙方人員的住宿費.在工作時間和加班時間提供從居住地到工地的交通工具.負責國營醫院的醫療費.
2.乙方人員的工資和加班費不交所得稅.
3.甲方為乙方人員在國家
保險
公司投保生命保險.其保險費每人為(貨幣及數量)
4.甲方向乙方人員提供工作服和工作需要的工具.
5.甲方提供的住房,包括水,電,空調和必要的家具,床和床上用品.
6.乙方人員的居住面積如下:
(一)組長,工程師,技術員,行政人員為8一一10平方米;
(二)其余人員為4一一5平方米.
7.甲方向乙方提供廚房所用的飲具和旨在自己用飯所需的餐具.
第六條
1.乙方工作人員每周工作六天,每天工作八小時.
2.根據工作需要,甲方需要乙方人員加班時,加班工資按下列比例計算:
平時加班為日工資的150%.
周假日加班為日工資的20__.
第七條
1.乙方人員享受周日假和國官方規定的節假日為十七天.
2.乙方人員每年享受帶薪休假三十天.如乙方不愿享受上述假期或享受部分天數,甲方應向乙方提供報酬,其工資按下列方法計算:月工資/30天×假期工作天數.
第八條
1.根據總利益的要求,甲方有權在任何時間內終止本合同,在這種情況下乙方人員應享受三個月或本合同所余期限的工資,但以最短的時間為準.乙方人員將有
權享受回的機票.
2.在乙方愿望以外的原因而停工,如斷電,斷水,材料供應不足等,在停工期間甲方照付乙方人員的工資.但根據工作需要,甲方有權使其在其他項目上工作.
第九條
在緊急情況下,(乙方在國內其家庭人員死亡)甲方在得到乙方書面通知后,對有事人員給予兩個月的緊急事假,并向其支付代替平時總假期的報酬.超過兩個月的期限沒有工資,對此乙方負責其旅費.
緊急事假,超過兩個月的時間,乙方應在兩個月結束后的一個月內予以替換,并負責替換者的旅費.
第十條
1.乙方人員因工作生病或傷殘,甲方在兩個月內負責支付在國內的醫療費和全部工資.如在兩個月內不能痊愈,乙方應負責替換,在此情況下的一個月內甲方負責傷者回的旅費和替換者來的旅費.同樣,甲方將根據國通行的
規定對傷病者給予補償的各項措施.
2.在××期間,乙方人員如發生死亡,甲方應辦理一切喪葬或遺體火化以及遺體或骨灰運回一切善后費用.還有行李及遺物運回的費用.
如因工作而死亡,按照國保護法的規定向死者家屬支付撫恤金.
第十一條
1.乙方人員在
服務
期間,應遵守國現行法律和規章制度,要保守機密,不泄密,在其執行任務期間或合同結束以后不作有害甲方利益的事.
乙方人員應尊重當地的風俗習慣.
2.甲方應為乙方人員提供工作方便,不干涉其工作時間以外和住地內的社會活動自由,尊重乙方人員的生活習慣以及對推動工作的良好建議.
第十二條
1.服務期為年,從乙方人員到達地算起,其間包括乙方人員在國內或國外所享受的假期.
2.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年.期滿根據甲方要求,經乙方同意可以延長.
3.當本合同延期后,乙方人員在工作年后,月工資增長百分之十五.
第十三條
1.乙方人員在工作期間,甲方有權撤換其不稱職的任何人員,乙方并在甲方通知后的三個月內予以替換,不給任何費用.
2.在合同期內,乙方人員擅自放棄工作,將不給予機票待遇.但由于執行工作而生病且有醫療證明者除外.
3.在本合同簽字期間或簽字后,凡乙方已在的人員,不享受從到的機票.但甲方按本合同規定在工作結束時,負責其從至的旅費.
4.甲方不允許乙方人員在工作以外的時間干私活或任何方面的自行開業.
第十四條
1.自工作開始,甲方向乙方支付二個月的預付款,并在四個月內償還.
2.乙方人員抵達后,國現行出差補貼規定適用于乙方人員.
本合同于一九 年 月 日在簽訂.
甲 方 乙 方
公司勞動技術服務勞動合同 篇2
甲方: 國公司 法定地址: (電話,電報掛號,電傳)
乙方: 中國公司 法定地址: (電話,電報掛號,電傳)
第一條
根據甲方的愿望,乙方同意派遣中國工程師,技術工人,行政人員(翻譯,廚師)在*國工作.具體人數,工種,工齡和月工資詳見本合同附件(略).該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第二條
乙方人員出入中國國境和過境手續,由乙方負責辦理,并負擔其費用.乙方人員出入*國國境的簽證和在*國境內所需辦理的居留,勞動許可證等手續由甲方負責辦理并負擔其費用.
第三條
1.乙方人員在*國工作期間,由甲方按本合同的規定向乙方人員支付每月的工資.
2.凡工作不滿一個月的乙方人員,按下列公式計算:
不滿一個月的工資=月工資/30天*工作天數(包括周日和官方假日)
3.上述工資應以乙方人員到達*國之日起到離開*國之日止計算.
4.乙方于每月末將乙方人員該月的工資,包括加班費,列具清單提交甲方,甲方于清單開出之日起三天內按清單所列金額的75%以美元支付,并按當天牌價電匯給北京中國銀行總行營業部中國*公司*賬戶,并按*國*銀行的規定負擔其手續費.同時書面通知中國駐*國大使館經濟參贊處.
5. 甲方將乙人員月工資和加班費的25%以*國*貨幣支付并匯給中國駐*國大使館經濟參贊處在*銀行*賬戶.
第四條
甲方負責乙方人員從*到*的旅費,并負責將此費用匯到上述乙方賬戶.乙方人員從*返回*,由甲方通過*航空公司向乙方人員提供機票.甲方負責乙方人員只限往或返單程的行李超重費,其重量為20公斤.
第五條
1.甲方負責乙方人員的住宿費.在工作時間和加班時間提供從居住地到工地的交通工具.負責國營醫院的醫療費.
2.乙方人員的工資和加班費不交所得稅.
3.甲方為乙方人員在*國家保險公司投保生命保險.其保險費每人為(貨幣及數量)
4.甲方向乙方人員提供工作服和工作需要的工具.
5.甲方提供的住房,包括水,電,空調和必要的家具,床和床上用品.
6.乙方人員的居住面積如下:
(一)組長,工程師,技術員,行政人員為8一一10平方米;
(二)其余人員為4一一5平方米.
7.甲方向乙方提供廚房所用的飲具和旨在自己用飯所需的餐具.
第六條
1.乙方工作人員每周工作六天,每天工作八小時.
2.根據工作需要,甲方需要乙方人員加班時,加班工資按下列比例計算:
平時加班為日工資的150%.
周假日加班為日工資的200%.
第七條
1.乙方人員享受周日假和*國官方規定的節假日為十七天.
2.乙方人員每年享受帶薪休假三十天.如乙方不愿享受上述假期或享受部分天數,甲方應向乙方提供報酬,其工資按下列方法計算:月工資/30天*假期工作天數.
第八條
1.根據總利益的要求,甲方有權在任何時間內終止本合同,在這種情況下乙方人員應享受三個月或本合同所余期限的工資,但以最短的時間為準.乙方人員將有
權享受回*的機票.
2.在乙方愿望以外的原因而停工,如斷電,斷水,材料供應不足等,在停工期間甲方照付乙方人員的工資.但根據工作需要,甲方有權使其在其他項目上工作.
第九條
在緊急情況下,(乙方在國內其家庭人員死亡)甲方在得到乙方書面通知后,對有事人員給予兩個月的緊急事假,并向其支付代替平時總假期的報酬.超過兩個月的期限沒有工資,對此乙方負責其旅費.
緊急事假,超過兩個月的時間,乙方應在兩個月結束后的一個月內予以替換,并負責替換者的旅費.
第十條
1.乙方人員因工作生病或傷殘,甲方在兩個月內負責支付在*國內的醫療費和全部工資.如在兩個月內不能痊愈,乙方應負責替換,在此情況下的一個月內甲方負責傷者回*的旅費和替換者來*的旅費.同樣,甲方將根據*國通行的
規定對傷病者給予補償的各項措施.
2.在*期間,乙方人員如發生死亡,甲方應辦理一切喪葬或遺體火化以及遺體或骨灰運回*的一切善后費用.還有行李及遺物運回的費用.
如因工作而死亡,按照*國保護法的規定向死者家屬支付撫恤金.
第十一條
1.乙方人員在*服務期間,應遵守*國現行法律和規章制度,要保守機密,不泄密,在其執行任務期間或合同結束以后不作有害甲方利益的事.
乙方人員應尊重*當地的風俗習慣.
2.甲方應為乙方人員提供工作方便,不干涉其工作時間以外和住地內的社會活動自由,尊重乙方人員的生活習慣以及對推動工作的良好建議.
第十二條
1.服務期為*年,從乙方人員到達*地算起,其間包括乙方人員在*國內或國外所享受的假期.
2.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年.期滿根據甲方要求,經乙方同意可以延長.
3.當本合同延期后,乙方人員在工作*年后,月工資增長百分之十五.
第十三條
1.乙方人員在工作期間,甲方有權撤換其不稱職的任何人員,乙方并在甲方通知后的三個月內予以替換,不給任何費用.
2.在合同期內,乙方人員擅自放棄工作,將不給予機票待遇.但由于執行工作而生病且有醫療證明者除外.
3.在本合同簽字期間或簽字后,凡乙方已在*的人員,不享受從*到*的機票.但甲方按本合同規定在工作結束時,負責其從*至*的旅費.
4.甲方不允許乙方人員在工作以外的時間干私活或任何方面的自行開業
第十四條
1.自工作開始,甲方向乙方支付二個月的預付款,并在四個月內償還.
2.乙方人員抵達*后,*國現行出差補貼規定適用于乙方人員.
本合同于一九 年 月 日在*簽訂.
甲 方 乙 方
代表: 代表:
職務: 職務:
公司勞動技術服務勞動合同 篇3
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
勞動者姓名: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
緊急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及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的規定,經雙方平等協商,乙方為甲方合同制職工,并訂立本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本合同為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
合同期從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其中試用期從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二、工作內容
(一)乙方的工作崗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在試用期間,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和乙方工作能力,有權對乙方進行調崗。
(二)乙方的工作任務(量化)和考核辦法:按公司規定執行。
(三)乙方的崗位職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如果乙方業績、考勤、開展業務行為不符合甲方關于業務人員考核和聘任的有關規定,甲方有權依據甲方的有關制度及本合同約定,調整乙方工作崗位、薪酬待遇和依法解除本合同。
三、工作時間
(一)雙方同意按_______工時制度執行:
1、標準工時制。乙方每天工作不超過____小時,每周工作不超過____小時。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經與工會或者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2、綜合計算工時制。應事先取得勞動行政部門特殊工時制度的行政許可決定。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____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得超過____小時。
3、不定時計算工時制。應事先取得勞動行政部門特殊工時制度的行政許可決定。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自行安排。
(二)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的,應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支付加班費。但是,因銷售系列員工崗位的特點,乙方自愿在節假日等工作時間之外進行市場調研、客戶資料整理等工作,未經甲方確認加班的,甲方不支付加班費。
四、勞動報酬
(一)乙方試用期月工資包括基本工資和其他績效報酬,其中月基本工資為_______元,其他報酬及考核詳見甲方依法制定的企業規章制度。
(二)工資發放日為每月_______日,甲方不得無故拖欠。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調整到相近的工作日支付。
(三)試用期內,乙方提出解除本合同,須提前七個工作日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與甲方協商后,需將客戶轉交于公司,辦理好相關離職手續方可離職。如未辦理離職手續,公司有權按企業規章制度進行薪資結算。
(四)甲方根據企業的經營狀況和依法制定的工資分配辦法調整乙方工資,乙方在60天內未提出異議的,視為同意。
五、勞動合同變更、解除、終止的條件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二)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甲方工作任務可能產生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泄露甲方商業機密,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或因乙方故意或重大過失行為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保有追償權利。
6、以欺詐、脅迫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愿的情況下訂立或變更本合同,致使本合同無效的。
7、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8、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甲乙雙方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乙方應當向甲方指定的個人交接工作,歸還其占有的甲方辦公用品、文件、設備等資產,向甲方完全移交載有甲方重要信息的任何載體,與甲方清理雙方之間的債權債務,辦理離職手續及其他未了結事項。
六、賠償與違約責任
(一)甲乙雙方解除本合同時,甲方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二)乙方違反國家有關規定或者本合同約定解除本合同,對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當賠償甲方下列損失:
1、甲方招收錄用乙方所支出的費用。
2、乙方在職期間(含轉崗),由甲方出資進行職業技術培訓,當乙方在甲方未滿約定服務年限解除本合同時,甲方可以按照實際支付的培訓費(包括培訓期間的工資)計收賠償金,其標準為每服務一年遞減實際支付的培訓費總額的80%、雙方若另有培訓協議約定的,按照培訓協議辦理。
3、對甲方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4、其他乙方應當賠償的費用。
(三)乙方尚未與甲方解除本合同,又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的,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四)由于甲乙任何一方的過錯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法律責任。如屬雙方過錯,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分別承擔各自的法律責任。
(五)甲乙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根據后果和責任大小,向對方支付賠償金。
七、甲方可以根據乙方工作崗位的具體情況,與乙方訂立保密與競業限制條款。
八、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甲方依法制定的企業規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員工手冊、崗位職責、培訓協議、競業限制協議、安全準則、薪酬制度、考核制度、考勤制度等公司相關管理辦法,均屬本合同的主要附件。
十、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