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商務服務外包合同(通用3篇)
電子商務服務外包合同 篇1
電子商務服務外包合同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聯 系 人: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聯 系 人: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從事電子商務業務,經過平等友好協商,雙方就乙方為甲方提供在線客服服務,就以下條款達成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 服務的時間與數量
1. 服務時間為:20xx年_ _月___日___時到20xx年___月___日___時;
2. 需要的客服數量為___人;
3. 合計共__小時。
二、 外包的性質
乙方為甲方提供的服務不屬于勞務外包性質,乙方以其工作人員為甲方進行短期的電子商務在線客服服務。根據業務需要,甲方可派員進行業務指導,也可安排乙方員工到甲方營業場所接受培訓,培訓時間視為工作時間。
三、 服務標準
乙方輸出的服務標準為:
1. 單位時間咨詢量不大于/小時;(以一個旺旺獨立ID或QQ獨立ID為一客)
2. 咨詢響應時間
四、 收費標準與收費方式
1. 雙方約定按照/小時收取服務費;
2. 甲方應在服務開始前付清全部款項,乙方向甲方開具服務業發票;
五、 商業秘密及服務保障
1. 雙方應就本協議內容進行嚴格保密;
2. 雙方方應對合作過程中知曉的對方的商業機密進行保密;
3. 乙方因任何原因不再為甲方提供服務的,甲方有權要求,在尊重員工意愿的基礎上,乙方實際為甲方提供服務的客服人員優先轉移給甲方,以確保甲方客服工作的平穩性,但甲方需向乙方支付招聘費用,標準為員工一個月工資;
4. 本條所涉及的保密責任,不因合同的終止而失效。
六、 其他
1.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2. 本合同的簽訂地為杭州市西湖區,雙方同意以合同的簽訂地為法律管轄地;
3.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商務服務外包合同 篇2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電子商務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現就甲方委托乙方進行網店客服托管服務事宜達成以下協議,以供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服務內容及要求
(一)乙方為甲方提供淘寶商城、淘寶網在線客服外包服務,具體服務內容包括:
1.甲方委托給乙方客服托管的店鋪為:
淘寶商城______________ ;
旺旺為:
淘寶網 ______________ ;
旺旺為:
2.乙方為甲方提供服務時間:
(1)周一至周六的7*6小時工作時間為:下午6點-晚上24點;
(2)周日的7*16小時工作時間為:上午9點-晚上24點。
(3)國家法定節假日(如五一節、國慶節等7天節日)的當天7*8小時工作時間為:上午9點-晚上18點。法定節假日的當天之外,7*16小時工作時間為:上午9點-晚上24點。
(4)春節期間不值班的。
(5)座席安排:
B店:周一至周六的晚上及節假日(包括周日)的白天兩個座席;節假日(不含當日)的晚上(包括周日晚上)一個座席。
C店:周一至周六的晚上及節假日(包括周日)的白天一個座席;節假日(不含當日)的晚上(包括周日晚上)一個座席。
(6)旺旺在線:在客服工作時間內:
B店2個旺旺、C店1個旺旺在線。每增加一個旺旺另收200元/月。
(7)店慶及有重大活動期間,根據商家的要求可免費增加一個座席。
3、中午允許1小時休息(30分鐘吃飯時間和30分鐘休息時間12:10--13:
10),但有客戶咨詢時和在線交易時不得休息。
4.店主可以隨時抽查客服值班情況。
5、客服的職責:負責客服在線接單及處理權限內的售前售后問題。首次旺旺響應時間一般在5-30秒內,店鋪客服相關的服務指標不低于同行業平均水平。允許每月三次在規定時間內回復顧客超過8-10分鐘,以后抽查超過一次店主有權扣工資10元,超過五次店主可以要求乙方更換客服。
6.B店全年360天*6小時:2個客服;52天*16小時:3個客服;21天*16小時:3個客服。
7.C店全年360天*6小時:1個客服;52天*16小時:2個客服;21天*16小時:2個客服。
備注:在客服外包服務期間甲方要求乙方為其增值服務所產生的其它費用如:推廣、裝修、直通車優化、活動策劃促銷由甲方自行負責。
(二)服務費用:
1.B店客服外包,甲方須向乙方一次性支付服務費31300人民幣/年 (大寫金額: 叁萬壹仟叁佰元/年,該價格不含稅);
2.C店客服外包,甲方須向乙方一次性支付服務費16800人民幣/年 (大寫金額:壹萬陸仟捌佰元/年,該價格不含稅),
3.合并金額為:甲方須向乙方一次性支付服務費48100人民幣/年 (大寫金額:肆萬捌仟壹佰元/年,該價格不含稅),作為享受本協議第一條第(一)款約定的服務費用;該年費款項于本協議雙方簽字之時起三日內一次性付清;乙方開始服務后該服務費即不退;首年之后,第二年服務費的付款時間為服務開始后的第12個自然月月底之前。
2.自甲乙雙方簽訂本協議的第2個月起,乙方將抽取托管店鋪成交金額(郵費、退貨不計產品銷售額內)的3%作為乙方提成,提成每月的30日結算一次,甲方必須在次月5日之前支付提成給乙方。促銷活動提成另行協商。
第二條 服務期限
本協議履行期限從本協議簽訂之日起到 年 月 日止。協議履行期間,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能單獨或委托其它第三方進行客服服務。
第三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在買家支付貨款的前提下,甲方負責保證足夠的貨源,并按要求按時發貨,必須做到一天一次的發貨(發貨時間可根據現實店鋪所在地與購買者所在地距離長短,經雙方合理界定)。甲方缺貨的,應自缺貨之日起3日內告知客服,如沒有及時通知,導致的無貨空掛商品投訴,甲方自行負責;
(二)出現的商品質量問題,快遞偷盜問題,快遞丟失問題所引起的投訴或者退貨退款問題,乙方配合甲方解決顧客的投訴及退換貨退款問題,但不負任何責任;
(三)甲方有義務對為其服務的客服進行培訓;
(四)甲方有義務告知其產品的真實的和客觀存在的缺陷給乙方,但乙方必須為其保密。
第四條 不可抗力
(一)如果任何一方在本協議簽署之后因任何不可抗力的發生而不能履行本協議的條款和條件,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應在不可抗力發生之日起的3個工作日之內通知另一方,該通知應說明不可抗力的發生并聲明該事件為不可抗力。同時,遭受不可抗力一方應盡力采取措施,減少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努力保護另一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二)不可抗力事件的應對
在發生不可抗力的情況下,雙方應進行磋商以確定是否繼續履行本協議、或者延期履行、或者終止履行。不可抗力消除后,如本協議仍可以繼續履行的,雙
(三) 免責
如發生不可抗力致使本協議的履行成為不可能,本協議終止,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無須為前述因不可抗力導致的本協議終止承擔責任。由于不可抗力而導致的本協議部分不能履行、或者延遲履行不應構成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的違約,并且不應就部分不能履行或者延遲履行承擔任何違約責任。
第五條 協議終止
本協議于以下情形之一發生時自動終止:
1.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終止本協議;
2.根據本協議服務期限的約定終止;
3.由于協議一方嚴重違反本協議,致使本協議的履行和完成成為不可能,在此情形下,另一方有權單方以書面通知方式終止本協議;
4.甲方支付給乙方的預付款項消費結束,或超出協議年費付款時間10日未付清;
5.甲方應付給乙方的提成款項,超出約定付款時間10日未付清;
6.協議期間,甲方自行或委托其它服務商在網上開展重復的電子商務活動;
7.甲方單方面修改店鋪相關密碼且不告知乙方,乙方無法繼續服務。
第六條 爭議解決
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若發生爭議或糾紛,雙方當事人應通過友好協商,盡力解決爭議或糾紛。協商不成的,甲方應向乙方所在地仲裁委員會提起仲裁。
第七條 協議生效
本協議以甲方一次性支付給乙方服務費用后方能生效;或以雙方約定的其他付款方式也可生效。
第八條 其他
(一)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簽訂補充協議。
(二)本協議壹式兩份,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電子商務服務外包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鑒于甲方業務發展的需要,將甲方部分工作崗位的工作任務外包給乙方進行勞務服務外包方式,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合同期限
第一條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生效,期限 年。
如雙方需要,可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協商續簽勞務外包合同。如合同期已滿,雙方不再續簽合同,可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進行合同終止協商。
二、甲、乙雙方的義務和責任
第二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承擔 實施顧問工作崗位(工種)工作。
第三條乙方工作應達到甲方規定該崗位職責的要求和甲方對該崗位之特別規定(詳見《崗位責任書》)的標準。
第四條乙方應按照工作職責保證完成甲方規定的工作和任務。
第五條乙方應接受甲方的績效考核。
第六條甲方應負責乙方往返項目地的的交通費住宿費以及其他各種費用。項目地指內蒙古赤峰市。
第七條乙方應嚴格遵守本合同的附加條款。
三、勞務報酬
第八條甲方應在簽訂合同當日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勞務報酬,標準為 元/年或按按照雙方協定的`標準執行。
1、因乙方的過失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
2、雙方約定的其他內容
四、合同的終止與解除
第九條合同期滿如未續簽,則視為《 公司勞務外包合同》自行終止,
第十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一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外包期間被證明達不到工作要求的;
(二)按照本合同約定可以解除勞務合同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五、雙方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十二條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一)乙方有義務向甲方提供真實的個人信息與相關證明,否則甲方有權隨時解除本合同,并且不給予經濟補償。
(二)乙方在合同期內承擔的甲方工程項目中的工作及責任的,在該項目未結束前,乙方不得未經甲方同意擅自解除合同,如果擅自解除合同,對甲方產生經濟影響的部分將由乙方承擔。
(三)甲方將定期或不定期對乙方進行工作績效考核,考核不合格者,甲方有權解除或終止本合同。
第十三條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第十四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