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船運輸服務合同(通用3篇)
包船運輸服務合同 篇1
托運方: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運方:____船運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乙方同意甲方托運____貨物,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 運輸方法
乙方調派__噸船舶一艘,船名__,編號__,船舶有__吊貨設備,應甲方要求由__港運至__港__號碼頭,按現行包船運輸規定辦理。
第二條 貨物包裝要求
乙方將貨物用__材料包裝,每包體積__立方米,重量__噸。
(或__型號包裝集裝箱。)
第三條 貨物集中與接收時間
甲方應在__年__月__日至__月__日內將貨物集中于__港__號碼頭。由乙方聯系港口接收集貨,貨物由甲方看守。
第四條 裝船時間
乙方于__年__月__日將船舶抵達港,靠好碼頭,于__月__日__時至__時將貨物裝完。
第五條 運到期限
乙方應于__年__月__日__時前將貨物運達目的港碼頭。
第六條 啟航聯系
乙方在船舶裝貨完畢啟航后,即發電報通知甲方做好卸貨準備,如需領航時亦通知甲方按時派引航員領航,費用__元由__負擔。
第七條 卸船時間
甲方保證乙方船舶抵達目的港碼頭,自下錨時起于__小時內將貨物卸完。
第八條 運輸質量
乙方裝船時,甲方派員監裝,指導照章操作,保證安全裝貨,裝完船封好艙,甲方派押運員一人押運。乙方保證原裝原運。
第九條 運輸費用
以船舶載重噸位計貨物運費__元,空駛費按運費的50%計__元,全船運費為__元。
港口裝船費用,由甲方與該港辦理;卸船費用,由甲方與到達港辦理。
第十條 運費結算辦法
本合同簽訂后,甲方應于__年__月__日前向乙方預付運輸費用__元。乙方在船舶卸完后,甲方應于__年__月__日付清運輸費用。
第十一條 甲方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時集中貨物,造成乙方船舶不能按時裝貨、按時起航,每延誤一小時應向乙方償付違約金__元。
2.甲方未能按時卸貨,每延遲一小時應向乙方償付違約金__元。
3.甲方未按時付清運輸費用,每逾期一天,應向乙方償付未付部分運輸費用__%的違約金。
4.甲方如不履行合同或擅自變更合同,應償付乙方__元違約金。
第十二條 乙方違約責任
1.乙方未按期將貨物運達目的港碼頭,每逾期一天,應償付甲方違約金__元。
2.乙方船舶起航后未電報通知甲方準備卸船時間,所造成損失由乙方負責。
3.乙方違章裝、卸造成貨物損壞,應賠償實際損失,并向甲方償付損失部分價款__%的違約金。
4.乙方不履行合同或擅自變更合同,應償付甲方__元違約金,并退還甲方的預付款。
第十三條 不可抗力
1.在裝、卸貨物過程中,因氣候影響裝、卸作業時間,經甲乙雙方簽證,可按實際時間扣除。
2.因__級以上風暴影響,不能按時履行合同,雙方均不負違約責任。
第十四條 本合同執行中如發生爭議,先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雙方都可以申請海上(水上)運輸管理機關裁決,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 乙方:____
代表:____ 代表:____
地址:____ 地址:____
電話:____ 電話:____
包船運輸服務合同 篇2
客運企業(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旅行社(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旅行社條例》、《道路旅客運輸及客運站管理規定》、》等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乙方包租甲方客車組織一日游活動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 包車客運服務內容
車輛廠牌型號座位數數量費用標準其他
甲方負責將符合上述要求的客車包租給乙方用于組織一日游活動使用,并配備駕駛員提供客運服務。
二、包車客運服務期限
包車期限為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三、包車客運服務費用及結算方式
(一)包車客運服務費(含駕駛員服務費)總計________元。
(二)結算期限為________________
(三)結算方式為________________
四、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有權按照約定收取包車客運服務費用。
(二)應當按照約定在包車客運服務期限內為乙方提供車輛,保證甲方及甲方提供的車輛均具有相應的營運資質,并為車輛投保法律規定的強制保險。
(三)應當負責對車輛進行維修和保養,并承擔由此產生的費用。
(四)車輛因年檢、維修、保養、故障等原因不能出車或中途不能運營時,應當負責安排車型相同或相近的車輛替換,以保證乙方的正常使用。
(五)應當為其提供的車輛配備具有從業資格的駕駛員,在發車前由該駕駛員與乙方指派的導游員對《一日游行程單》進行核對確認,并按照行程安排提供符合行業安全服務規范要求的客運服務,不得擅自改變行程。
(六)應當在車廂內明確提示乘車人不得攜帶國家規定的危險物品及其他禁止攜帶的物品乘車。
五、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應當按照約定使用車輛組織一日游活動,所得收益歸乙方所有。
(二)應當按照約定支付車輛包車客運服務費用。
(三)除另有約定外,車輛使用期間的過路費、過橋費、停車費及組織一日游活動有關的其他費用均由乙方承擔并直接支付。
(四)應當至少提前一日預定所需車輛,并同時將加蓋旅行社公章的《一日游行程單》(應當與告知游客的相一致)書面告知甲方;乙方不得擅自改變行程。
(五)應當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和旅游行業一日游業務規范合法經營,隨車配備持有旅游管理部門頒發的導游證的導游員提供全程服務。
(六)不得提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規的要求,或強行要求駕駛員駛入危險地段。
(七)不得將甲方車輛轉包或以其他形式交給第三方使用。
六、違約責任與風險負擔
(一)一方違約應當按照________________標準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二)因一方違約造成投訴、新聞媒體批評、提起訴訟等事件并給對方造成負面影響的,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同時還應當按照________________標準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三)車輛在運營過程中因甲方原因發生的毀損或滅失責任由甲方自行承擔,因乙方原因發生的毀損或滅失責任由乙方承擔。
七、不可抗力
合同履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遲延履行本合同的,應當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全部免除違約責任。
八、合同的解除
(一)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但應當提前________天通知乙方,并有權要求乙方賠償損失:
1.乙方遲延________天以上支付包車客運服務費用的;
2.乙方故意毀壞甲方車輛的;
3.乙方的違法經營行為給甲方造成嚴重損害的。
(三)甲方有下列行為之一,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但應當提前________天通知甲方,并有權要求甲方賠償損失:
1.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提供車輛和服務,造成當日旅游行程延誤或取消,或經乙方催告,甲方遲延________天以上仍未提供或未糾正的;
2.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車輛存在影響運營安全問題,經乙方要求,甲方當天不予調換的;
3.甲方的違法經營行為給乙方造成嚴重損害的。
九、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項下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或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其他
(一)《一日游行程單》作為本合同的附件,甲方的駕駛員和乙方的導游員應當認真填寫,隨身攜帶,并由乙方向其組織的游客公示說明。
(二)本合同未盡事宜,可以簽署書面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本合同一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蓋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 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 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包船運輸服務合同 篇3
合同編號: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
班車運輸服務合同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確認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西安市汽車租賃業管理辦法》之相關規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誠信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簽訂本合同,承諾共同信守。
第一條服務內容
1.1 乙方提供給甲方服務的車輛為 (車輛品牌及型號),共 輛,具體參數及配置為 。(或另行制作《車輛清單》作為本合同附件)
1.2 行車路站點線圖: 。(或另行制作《行車路站點線圖》作為本合同附件)
1.3行車次數及時間: 。
第二條服務要求
2.1 乙方保證為甲方提供的所有班車均具備供暖、空調設施,且車輛外觀整潔,車內環境清潔,機械性能安全可靠,所有座位均安裝有座套和頭套,且每 周 更換一次,而且要確保客車始終擁有及時的保養和完好的車況。并保證符合車輛行政管理部門規定的技術要求,做到證照齊全;車輛保險手續齊全,具有足額的座位險、交強險。
2.2 乙方應為每部車輛配備司機和乘務員各一名,并確保所有的駕駛員具有真實、有效的駕駛證,并熟悉《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關內容,司機、乘務人員著裝整潔、職業,服務態度文明友好,司機在班車行程內應全程負責甲方乘車員工的乘車安全,班車司機應相對固定,更換司機每月不得超過 3次(不論每次更換時間長短),乙方應及時將更換后司機的相關信息書面通知甲方。乙方同意一旦收到甲方對班車司機的投訴,并說明要求更換的理由,應即時更換該名司機。
2.3 甲方有權最終決定所有班車的車型、行車路線、接送站點及發車時間,如果甲方需要調整所需的班車服務,乙方同意按甲方的要求進行必要的、合理的調整。如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隨意更換班車所用車輛,如發生類似情況,甲方有權扣除當月車款總額的 10% ,并要求乙方在 1 日內將車輛更換為本合同所約定之車輛。
2.4 乙方保證其班車及班車司機應提前 20分鐘 到達指定運輸線路的始發站。如果由于班車故障,則乙方應當另行安排車輛接替,保證甲方乘客在40分鐘內及時換乘,未能及時換乘的視為延誤,每出現一次,乙方應當向甲方賠償200元的延誤費;如因班車司機人為原因,班車不能按時出發或不能按規定時刻表運行時,視為乙方延誤。在上述情況下,甲方首站乘車員工在規定發車時間后,超過20分鐘仍未見到乙方車輛時,甲方員工可選擇出租車上、下班,并沿途通知或搭載其他員工,乙方應在24小時內為甲方員工報銷出租車費用。
2.5 乙方提供的車輛及內飾必須符合相應的安全標準和規定,乙方駕駛員在執行班車任務時禁止使用手提電話,否則甲方有權向乙方進行投訴。
第三條服務期限
本合同的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條服務驗收
4.1 甲方驗收代表姓名: ;聯系方式:
4.2 乙方在服務每滿 月后,須向甲方該階段客運服務具體情況(包括但不限于服務車輛、司機及乘務員信息、每日客運詳情)的書面報告,并經甲方驗收代表簽字認可,該方案與報告作為確認乙方服務成果以及甲方支付服務費的依據。
第五條服務費用及付款
5.1 甲方支付班車的服務費,服務期限內全部車輛總計人民幣 元,大寫: ,乙方應負擔所提供班車的相關費用,包括燃油費、保險費及維修保養費等。除此之外,甲方不承擔其它任何費用。
5.2 甲方在合同生效后,以 轉賬支票方式 于每季度首月15日前(如遇休息日或條假日,付款日期順延至收假后首個工作日)全額向乙方支付上季度的運費人民幣 元,大寫: 。
5.3 乙方在向甲方申請支付服務費用時,應出具國家正式票據,若未出具,甲方有權拒絕付款。
第六條甲方權利與義務
6.1 甲方應按合同規定按時向乙方支付班車服務費。
6.2 有權獲知保證安全駕駛所需的車輛技術狀況及駕駛員資格信息。
6.3 甲方需要變更任何行車路線,接送站點和班車時間及班次時,應及時通知乙方。
6.4 甲方應采取一切必要的紀律和措施,確保班車乘客按秩序上、下車就座,保持車內衛生,自覺維護班車設施,防止班車發生任何損壞。
6.5 甲方乘車人員憑有效證件或識別標志乘車,防止無關人員混入車內,自覺遵守乘車規定,按規定地點上下車,不得攜帶寵物乘車。
6.6 如乘車人員超過核定人數時,乙方可以拒載。甲方如需臨時增加車輛,需向乙方支付相應費用。
第七條乙方權利與義務
7.1 乙方應嚴格按班車服務條款的規定為甲方提供班車服務,乙方保證其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的法律和法規要求的資質。
7.2 乙方所提供的班車在任何需要修理、保養、年檢時,乙方應調撥規格及質量條件相同的臨時班車,替代原來的車輛提供班車服務,且不再向甲方另收費用。在上述情形下,乙方應提前 3日通知甲方,且乙方提供的臨時替換車輛須經甲方認可。
7.3 乙方應負責招聘、雇傭培訓及管理所需班車司機,負責支付其工資和其它必要的雇傭費用。乙方安排的駕駛員,在行車時時速應控制在60公里(高速公路80公里)以內,確保車輛的行車安全。
7.4 乙方應對班車司機的行為負完全責任。乙方保證班車司機均已接受過有關交通規則,安全駕駛方面的培訓,包括乙方自己的安全規章及制度的培訓。一旦有任何班車司機違反交通法規、安全制度及合同約定造成事故,乙方應承擔全部責任。
7.5 如果在班車乘客乘坐或上、下乙方的班車時,因乙方原因出現任何事故導致發生甲方職工或第三人財產損失或人身傷亡時,乙方應當承擔甲方職工或第三人的損害賠償。
7.6 乙方每年對駕駛員考評一次,包括安全意識、駕駛經驗、事故記錄和年度體檢等,乙方有義務將上述考評記錄、體檢結果等交予甲方檢查。
7.7 為了促進更好的服務與溝通,每月甲方員工對乙方的投訴次數不能超過5次,如果超過5次甲方將書面警告乙方。并且對于每次投訴,應在接到投訴后三日內盡快圓滿解決。如果投訴超過1個月還不能解決或者累計兩個月投訴每月超過5次,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則須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總額10%的違約金。
第八條違約責任
8.1 甲方應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和比例向乙方付款。甲方逾期付款的,應按照逾期未支付款項金額的同期銀行貸款利率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8.2 若乙方在合同期間內不按甲方規定的線路、時間、地點行車,季度累計延誤 2次 的,發生服務質量問題等,甲方有權扣除本季度運費的 30% 作為違約金,且暫停支付運費,責令乙方盡心整改,待整改合格后,方可恢復支付運費。季度累計延誤 3次以上(包括3次),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總價款的 30 %支付違約金。
8.3 經道路運營部門認可的專業檢測機構認定車輛達不到一級標準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8.4 若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的主要義務,甲方應當自乙方不履行義務之日起七日內書面致函乙方,催告乙方,若乙方在甲方催告后三日內仍不履行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乙方應承擔合同未履行部分總金額 30%的違約金。
第九條特別約定
9.1 當燃油價格漲跌幅度達當前價格 (如:零號柴油7.14元/升,負十號柴油7.56元/升)的30%時,雙方可協商調整運費,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9.2 陜西省省級單位政府采購中心作為合同的確認方,協助甲、乙雙方簽訂并執行本合同。
第十條不可抗力
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時,遇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應立即書面通知合同相對方,并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十五天內,向合同相對方提供相關證明文件。由合同雙方按照事件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協商決定是否變更或者解除合同。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未履行上述義務的,不能免除其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爭議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如因本合同產生糾紛,可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未果,按以下第 種方式解決(只能選擇一種):
A.提交 人民法院管轄;
B.提交 仲裁。
第十二條 合同效力及其它
12.1合同履行期間,雙方與合同有關的來往傳真、電話、會議紀要等,均為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2 如需修改或者補充合同內容,應經甲乙雙方協商,簽訂補充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認可,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2.3乙方在任何情況下都不得向甲方經辦人提供任何形式的回扣,一經發現,甲方可立即全面終止合同,同時提請有關部門追究相關當事人的責任。
12.4合同附件及補充協議是合同組成部分,具有與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如附件與本文不一致,以本文為準;如補充協議與本文不一致,以補充協議為準。
12.5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雙方各執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