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物業管理服務合同范本(通用25篇)
實用物業管理服務合同范本 篇1
第一條:
甲方(業主):
地址:
乙方(物業管理公司):
地址: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方委托乙方對其市路號提供物業管理服務,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物業管理服務期限為年,自本合同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二章管理服務事項
第三條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養護和管理,包括:樓蓋、屋頂、外墻面、承重結構、樓梯間、走廊通道、門廳。
第四條共用設施、設備的養護、運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共用照明、水泵房、消防設施、低壓配電設施、避雷設施。
第五條市政共用設施和附屬建筑物、構筑物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道路、化糞池、溝渠、管道。
第六條公共綠地、綠化、建筑設施等的養護與管理。
第七條附屬配套建筑、場地和設施的養護和管理:圍墻、大門。
第八條公共環境衛生,包括公共場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和垃圾的收集、清運。
第九條維護物業區域內的公共秩序。
第十條配合、協助當地公安機關實施小區的治安防范工作,配備保安值勤、巡視、進行安全監控。
第十一條管理與物業相關的工程圖紙、竣工驗收資料與住戶檔案。
第十二條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施及設備的維修、養護,在當事人提出委托時,乙方應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費。
第三章雙方權利義務
第十三條甲方權利義務。
1.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享受乙方提供的物業管理服務。
2.監督乙方管理服務工作及實施制度的執行情況。
3.有權向有關行政管理部門投訴乙方違反法規、規章的行為。
4.有權向乙方投訴其管理人員的服務態度和服務質量并知悉處理結果。
5.向乙方遞交物業產權證復印件一份作為備案材料。
6.遵守業主公約和物業管理規章,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文化活動。
7.協助處理房地產開發企業、其他部門或單位對物業管理遺留的問題。
8.如需進行室內裝飾裝修,必須遵守物業裝飾裝修管理規定,填寫申請表,繳納裝飾裝修保證金,經乙方審查核準后方可施工;完工時,通知乙方檢查有無違章、損壞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和妨礙他人正常使用物業的現象(如滲、漏、堵、冒等)。乙方檢查未發現上述現象,應將保證金返還甲方;若有上述現象,應要求甲方限期修復或扣除保證金作維修費用。
9.在本物業范圍內,不得有下列行為:
(1)損壞房屋承重結構、主體結構,破壞房屋外貌(含外墻、外門窗、陽臺等的顏色、形狀和規格),擅自改變房屋設計用途、功能和布局:
(2)占用或損壞樓梯、通道、屋面、平臺、道路、停車暢⒆孕諧搗(棚)等共用場所(地);
(3)占用、損壞或擅自移動供電、供水、供氣、通信、排水、排污、消防、監控、路燈等公用設施設備;
(4)違章搭建;
(5)踐踏、占用綠地,毀壞綠化,損壞、涂畫公共標志和建筑小品;
(6)隨意傾倒、堆放、丟棄垃圾或雜物,高空拋物;
(7)擅自在物業共用部位或公共場所懸掛、張貼、涂寫、刻畫、設立廣告牌;
(8)放置超過安全標準的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物品,排放有毒、有害物質或者發出超過規定標準的噪音;
(9)未經有關部門批準設置攤點;
(10)利用物業從事危害公共利益和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活動。
第十四條乙方權利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制定物業管理規章。
2.制止違反物業管理規章的行為,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法規、規章的行為,提請有關部門處理。
3.對物業使用人違反本合同的行為,根據情節輕重,采取規勸、警告、制止、與業主協商解決、索賠、起訴等措施。
4.可選聘專業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但不得將本物業的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5.負責編制房屋、附屬建筑物、構筑物、設施、設備、綠化等的年度安全檢查、小修養護計劃和大中修方案,并由甲方委托我司落實實施。
6.負責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收取下列費用:
(1)物業管理服務費;
(2)代收代支費用;
(3)有償服務費用。
7.每6個月向甲方和物業使用人公布一次物業管理服務費收支賬目。
8.協助處理房地產開發企業、其他部門或單位對物業管理遺留的問題。
9.對本物業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變使用功能,如需改變或完善配套項目,經甲方同意后方可實施。
第四章物業管理服務質量
第十五條乙方須按下列約定,實現目標管理。
1.房屋外觀整潔,無亂搭建,房屋完好率達到90%以上。
2.公共設施設備維護良好、正常運行,水電工每周巡查4次以上、每月定期保養,維護完好率達100%以上。
3.公共環境整體美觀潔凈:
(1)樓外公共場所每天清掃兩次,實施8小時保潔;
(2)樓內公共通道、走廊、樓梯、休閑場所每天清掃一次,每月清潔4次(含樓梯扶手),大堂實施8小時保潔;
(3)公用蓄水池每季清洗、消毒一次,每半年向甲方提供一次水質化驗報告,水質化驗符合國家頒布的衛生標準;
(4)化糞池每年清疏一次,雨水、污水井每半年清疏一次,如發生堵塞及時處理,確保化糞池不外溢,下水道暢通;
(5)每天定時上門收集生活垃圾,垃圾日產日清;
(6)每月滅蚊、蒼蠅一次,每季度滅鼠、滅蟑一次。
4.公共綠化:
(1)日常淋水,定期修剪、除雜草、滅蟲害;
(2)綠化地、園林小品每天清潔一次;
(3)植物成活率達到95%以上,出現枯死苗木及時補種。
5.保安服務:
(1)小區內實行24小時保安制度,日夜巡邏;
(2)保安人員有明顯標志、工作規范,遇有險情,在接到報警后立即到達現場;
(3)對出人小區車輛敬禮(戴白手套敬標準禮),以標準手勢指揮車輛的進出停放;
(4)區治安達到安全文明小區的標準。
6.管理服務:
(1)接住戶投訴有記錄、有跟蹤、有處理結果反饋;
(2)管理員每日巡視兩次以上,接電話投訴半小時內到現場處理。
7.維修:
(1)開通24小時服務熱線(電話:),維修及時率100%以上;
(2)維修合格率100%以上。
第五章物業管理服務和維修費用
第十六條物業管理服務費,指為完成本合同第二章所規定的委托管理事項而發生的費用,由服務成本、法定稅費、經理人酬金構成。
本物業的管理服務費標準為元/月,管理費每半年結算一次,1月份繳交上半年、7月份繳交下半年。
以上已包含乙方提取物業管理服務費總額的10%作為提供服務的經理人酬金和稅金。
第十七條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逾期交納物業管理服務費,從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應交費的l%。交納滯納金。
第十八條甲方同意乙方無償使用本物業的配套管理用房,乙方不得將管理用房轉作其他用途。
第十九條乙方對物業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毗連部位的維修、養護及其他特約服務,應當事先公布收費標準,由當事人按實際發生的費用計付。
第二十條物業的共用部位、共用設備設施、公共場地的維修、更新費用由乙方向甲方提交書面報告及預算,經確認后乙方組織實施。
第六章違約責任
第二十一條甲方違反合同第十四條義務的約定,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限期內解決;導致乙方未能完成規定管理目標或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經濟賠償。
第二十二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五條義務和第四章的約定,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可報請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作出處理,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二十三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約定,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四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五條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補充,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六條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第二十七條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或報請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進行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以向該物業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八條合同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雙方如續訂合同,應在該合同期滿30日前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甲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
實用物業管理服務合同范本 篇2
委托人(以下簡稱甲方):業主委員會
授權人:業主大會
業主委員會主任(姓名):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
業主委員會地址:
業主委員會聯系電話:
物業服務企業(乙方):
營業執照注冊號:
企業資質證書號:
組織機構代碼:
法定代表人:聯系電話:
委托代理人:聯系電話: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物業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以及年月日召開的業主大會會議上,專有部分占建筑物總面積過半數的業主且占總人數過半數的業主同意聘請乙方的表決,甲方委托乙方對(物業名稱)實行物業管理服務。雙方在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本合同。
第一部分 物業項目基本情況
第一條 本物業項目(以下簡稱“本物業”)基本情況如下:
名稱:[地名核準名稱]。
類型:[多層住宅][高層住宅][別墅][辦公][商業]。
坐落位置:[通訊地址]太原市區(縣、市)街道(鄉、鎮)路(街、巷)號;
物業服務區域四至范圍:
東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占地面積:平方米;
總建筑面積:平方米;其中住宅平方米,非住宅平方米,其他。
第二部分 物業服務內容
第二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乙方承接本物業時,按以下第*項方式執行:
(一)在甲方的監督、協助下,由乙方與原物業服務企業進行本物業的交接工作:
(二)甲乙雙方進行本物業的交接工作:
[因承接涉及的事項較多,甲乙雙方協商聘請無利害關系人見證或公證機關公證]
第三條 乙方應當提供的物業服務包括以下內容:
(一)制訂物業服務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管理相關的工程圖紙、檔案與竣工驗收資料等;根據法律、法規和《管理規約》的授權制訂物業服務的有關制度;
(二)物業共用部位的日常維修、養護和管理;
(三)物業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維修養護、運行和管理;
(四)公共綠地、景觀的養護;
(五)清潔服務,包括物業共用部位、公共區域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等。
(六)協助維護秩序,對車輛(包括非機動車輛)停放進行管理;
(七)協助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發生安全事故,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采取相應措施,協助做好救助工作;
(八)消防服務,包括公共區域消防設施的維護以及消防管理制度的建立等;
(九)負責編制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綠化的年度維修養護方案;
(十)按照法律、法規和有關約定簽訂的協議對物業裝飾裝修提供服務;
(十一)對物業區域內違反有關治安、環保、物業裝飾裝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規、規章的行為,應當及時告知、建議、勸阻,并向有關部門報告;
(十二)制定預防火災、水災等應急突發事件的工作預案,明確妥善處置應急事件或急迫性維修的具體內容;
(十三)設立服務監督電話,并在物業區域內公示;
(十四)其他服務事項:。
第三部分 物業服務標準
第四條 乙方按照雙方約定的物業服務標準(見附件二)提供服務。
雙方約定的物業服務標準不得低于《太原市住宅小區物業管理服務等級標準》中相應等級規定的要求。
第四部分 物業服務期限
第五條 物業服務期限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五部分 物業服務相關費用
第六條 乙方物業服務費用收取參照國家、省、市有關物業管理服務費用的相關規定,按下述約定,以建筑面積向業主收取物業服務費,具體標準如下:
多層住宅:*元/月·平方米;
高層住宅:*元/月·平方米;
別墅:*元/月·平方米;
辦公樓:*元/月·平方米;
商業物業:*元/月·平方米;
物業:*元/月·平方米;
二次供水加壓費*元/月·噸;
電梯運行費*元/月·平方米。
實行物業服務費用包干制的,物業服務費的構成包括物業服務成本、法定稅費和物業服務企業的利潤。
實行物業服務費用酬金制的,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包括物業服務支出和物業服務企業的酬金。
物業服務成本或物業服務支出構成一般包括以下部分:
(1)乙方員工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2)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費用;
(3)物業區域內清潔衛生費用;
(4)物業區域內綠化養護費用;
(5)物業區域內秩序維護費用;
(6)乙方辦公費用;
(7)乙方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8)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
(9)甲方同意的其他費用:。
本條約定的物業服務費不含物業保修期滿后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大修、中修和更新、改造的費用。上述費用應通過專項維修資金予以列支,專項維修資金使用根據相關文件規定執行。
第七條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發生的物業服務費用,由業主承擔;業主應依照本合同第六條約定的標準向乙方交納物業服務費。
業主與物業使用人約定由物業使用人交納物業服務費的,從其約定,業主負連帶交納責任。
物業區域內已竣工但尚未出售的物業、因開發建設單位原因未能按時交付物業買受人的物業及開發建設單位的自有物業,乙方應當按照相關規定向開發建設單位收取物業服務費。
第八條 物業服務期間,乙方按下述第種收費形式確定物業服務費。
(一)包干制。由業主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第六條約定的物業服務費用,盈余或者虧損均由乙方享有或者承擔。
(二)酬金制。由乙方在本合同第六條約定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中按下述第種方式提取酬金,其余全部用于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的支出,結余或者不足均由業主享有或者承擔。
1、[每月][每季][每半年][每年]在應收的物業服務資金中按%的比例提取酬金;
2、[每月][每季][每半年][每年]在應收的物業服務資金中提取元的酬金;
第九條 物業服務費用屬本合同第八條第二項約定的,物業服務資金中按實結算的部分年終結余或不足的處理方式:
(一)年度結算結余部分,按以下第種方式處理:
1、轉入下年繼續使用;
2、直接納入物業專項維修資金;
(二)年度結算不足部分,按以下第種方式處理:
1、由業主于次年第一個月底之前,按照其專有部分占建筑物總面積的比例追加補足;
2、。
第十條 物業服務實行酬金制方式計費的,乙方應向全體業主公布物業管理年度計劃和物業服務資金年度預決算,每半年向全體業主公布物業服務資金的收支情況,并接受專業機構審計監督。
第十一條 業主應當在(每次交費的具體時間)按[每月][每季][每半年][每年](預)交納物業服務費用(資金)。業主未在規定時間交納物業服務費用(資金)的,業主委員會應當督促其按時交納。
第十二條 本物業服務區域內車位使用費收費標準,參照物價部門規定的標準結合本物業實際情況由業主大會決定執行。
停車位屬于全體業主共有的,車位使用人應按露天車位*元/月·個、室內車位*元/月·個的標準交納車位使用費,由乙方代收。
車位使用費按下列用途使用:
(一)%轉入物業專項維修資金帳戶;
(二)%用作物業服務費用(資金);
(三)。
第十三條 乙方應與車位使用人簽訂書面的停車服務協議,明確雙方在車位使用及停車服務等方面的權利義務。乙方應當建立健全車輛停放服務及收費的內部管理制度,做好車輛進出管理、停車場所保潔、照明、巡視(或監視)等服務,并對停車場所及設施設備進行維修養護,保障正常使用等工作。
第十四條 乙方對業主自有物業提供維修養護或其他有償服務的,按乙方在物業區域內公示的收費標準或按雙方的約定收取費用。
第十五條 業主應按照規定向供水、供電、供氣、通訊、有線電視等專業單位交納水、電、氣、通訊、有線電視等有關費用。
乙方接受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訊、有線電視等公用事業服務單位委托代收使用費用的,不得向業主收取手續費等額外費用。
第十六條 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經營收益歸全體業主共有。
所得收益按照下列用途使用:
(一)%轉入物業專項維修資金帳戶;
(二)%用作物業服務費用(包括成本及酬金);
(三)。
第十七條 本物業服務區域內,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需要大修、中修和更新、改造,但未建立專項維修資金或專項維修資金帳面金額不足的,需經專有部分占建筑物總面積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且占總人數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同意,按以下第項方式籌集專項維修資金。
(一)甲方委托乙方每月按[物業建筑面積*元/平方米][元/戶]向業主另行收取費用,用作專項維修資金;
(二)屬于全體業主共有的停車位經營收益的%用作專項維修資金;
(三)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經營收益%用作專項維修資金;
第十八條 本物業管理區域建立專項維修資金的,需使用維修資金時,需經專有部分占建筑物總面積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且占總人數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同意,按照相關規定使用物業專項維修資金。
甲方應當將物業專項維修資金使用方案、所需資金預算、列支范圍、工程進展以及資金劃撥等情況在物業管理區域內向全體業主或者相關業主公布。
第六部分 雙方權利與義務
第十九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
(一)召集業主大會會議,報告物業管理的實施情況;
(二)對本物業區域內的物業服務事項有知情權;
(三)對乙方提供的物業服務有建議、督促的權利;
(四)代表和維護業主、物業使用人的合法權益,及時了解業主、物業使用人的意見和建議,審定乙方制定的物業服務方案,監督和協助乙方履行物業服務合同;
(五)有權組織物業服務滿意度調查;
(六)配合乙方做好物業區域內的物業服務工作;
(七)在乙方辦理入住日前,按照省、市相關規定提供符合辦公要求的物業服務用房,建筑面積約平方米,位置為;
(八)審議乙方提出的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和更新、改造的報告;
(九)有權監督本物業區域內共用部位、共用設施的收益使用情況;
(十)負責協調、處理、解決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遺留問題以及業主、物業使用人與乙方之間的糾紛,不因此影響乙方工作;
(十一)監督《管理規約》的實施,按照約定交納物業服務費與特約服務費;督促業主、物業使用人按時交納物業服務費和專項維修資金,對業主、物業使用人違反《管理規約》的行為予以勸阻、制止;
(十二)授權乙方對業主、物業使用人違反《管理規約》的行為,依照《管理規約》的約定進行勸阻、制止;
(十三)積極配合公安機關做好房屋出租登記報備工作,與社區居民委員會相互協作,共同做好維護物業管理區域內的社會治安、計劃生育等相關工作;
(十四)協助乙方做好物業服務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
(十五)不得干涉乙方依法、依本合同約定內容所進行的物業服務活動;
(十六)有關法律規定和當事人約定的其他權利義務。
第二十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
(一)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本合同的約定,按照物業服務標準和內容提供物業服務,收取物業服務費、有償服務費,通過合法有效的方式解決拖欠物業服務費的問題;
(二)在符合相關法律規定且不侵害業主、物業使用人及他人的合法權益的情況下,利用業主所有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用于廣告、會所經營、商業促銷等活動的,應當每半年公布收益情況,接受業主監督;所得收益歸相關業主所有;
(三)按照相關規定,建立健全信息公開制度和管理制度。對小區內所有收費項目、收費標準等應按物價部門相關規定在收費場所實行明碼標價;
(四)可以選聘專業性服務企業承擔物業區域內的專項服務項目,但不得將本物業區域內的全部物業服務委托給第三方;乙方應當將委托事項及受托企業的信息在物業區域內公示;乙方與受托企業簽訂的合同中約定的服務標準,不得低于本合同約定;乙方應當對受托企業的服務行為進行監督,并對受托企業的服務行為承擔責任;
(五)妥善保管和正確使用本物業的檔案資料,及時記載有關變更信息,并為業主的個人資料信息保密;
(六)接受甲方、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監督,及時向全體業主通告本物業管理區域內有關物業服務的重大事項,及時處理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投訴;
(七)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本合同和《管理規約》的行為,采取告知、勸說和建議等方式督促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改正;
(八)結合本物業的實際情況,編制物業服務方案、年度服務計劃、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年度費用預算和決算報告;
(九)維護本物業管理區域內公共區域秩序,按照法律法規政策的有關規定,提供質價相符的服務,落實小區安防力量,采取各種有效安全防范措施,通過人防、技防、物防相結合的辦法,做好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安全防范工作。發生安全事故時,應及時采取應急措施,并及時向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報告,協助做好救助工作;同時,要協助相關單位或部門做好流動人口、出租房屋登記報備和計劃生育等工作,對不履行義務的業主,應及時向政府相關部門報告;
(十)提前將房屋裝飾裝修中的禁止行為和注意事項書面告知業主,并按規定與業主、物業使用人簽訂住宅裝飾裝修管理服務協議;
(十一)不得擅自占用本物業區域內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或改變用途,不得擅自占用、挖掘本物業區域內的道路、場地。確需臨時占用、挖掘本物業區域內道路、場地的,應當按相關規定辦理相關手續,制定施工方案,開工前要在物業區域內公示,施工過程中盡可能減少對業主的影響,并及時恢復原狀;
(十二)本合同依法解除、協商解除、單方解除或者期滿終止時,乙方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和本合同約定退出本物業管理區域的物業服務,并按有關規定和本合同約定辦理移交手續和項目退出手續。
(十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和當事人約定的其他權利義務。
第七部分 合同解除和終止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終止后,甲乙雙方應共同做好債權債務處理事宜,包括物業服務費用的清算、對外簽訂的各種協議等。
第二十二條 本合同終止后,乙方應在合同終止之日起*日內,向[甲方][新的物業服務企業]移交屬于本物業管理區域業主大會的財務、相關資料、及附件1所交接的事項。
第二十三條 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前解除本合同:
1、物業項目因拆遷等原因滅失的;
2、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無法正常履行的;
3、乙方嚴重違反本合同約定,不按本合同履行義務的,經業主大會決定解除合同的;
4、專有部分占建筑物總面積過半數的業主且占總人數過半數的業主不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致使物業管理活動無法正常開展,乙方要求提前解除合同的。
第二十四條 本物業管理區域出現本合同約定的提前解除合同的情形,解除合同的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合同自書面通知送達對方日后解除。合同提前解除的,甲乙雙方應在合同解除之日起日內交接完畢本合同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二條規定的事項。在辦理交接期間,乙方應維護本物業管理區域正常的生活秩序,甲方應督促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向乙方支付交接期間的服務費用。
第二十五條 其他條款。
第八部分 違約責任
第二十六條 因甲方違約導致乙方不能提供約定服務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內解決,逾期未解決且嚴重違約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經濟賠償。
第二十七條 乙方未能按照約定提供服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且嚴重違約的,甲方經業主大會持專有部分占建筑物總面積過半數的業主且占總人數過半數的業主通過后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承擔的違約金,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二十八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清退所收費用、支付利息,并按支付違約金;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二十九條 業主逾期交納物業服務費的,乙方可以從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應繳費用萬分之加收違約金。
第三十條 任何一方無正當理由提前解除合同的,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由于解除合同造成的經濟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還應給予賠償。
第三十一條 乙方在被解聘或合同終止后,應自收到解聘通知書或合同終止之日起的日與業主委員會或新的物業服務企業辦理物業的交接驗收手續;乙方不移交物業管理權,不撤出本物業和移交管理用房及有關檔案資料等,每逾期一日應向甲方支付委托期限內平均物業管理年度費用‰的違約金,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還應給予賠償。
第三十二條 為維護公眾、業主、物業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預見情況下,如發生煤氣泄漏、漏電、火災、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協助公安機關執行任務等情況,乙方因采取緊急避險措施造成財產損失的,不承擔責任,當事人應當按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第三十三條 其他條款。
第九部分 爭議解決
第三十四條 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可以按照以下方式解決:
(一)向物業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二)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部分 附則
第三十五條 對需進入物業區域內的執法活動和救援等公共事務,各方應當配合,不得阻撓。
第三十六條 對本合同的任何修改、補充須經雙方書面確認,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修改、補充的內容不得與本合同文本和《管理規約》的內容相抵觸。
第三十七條 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一式份,甲方、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八條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并簽章后生效,效力同時及于本物業區域的全體業主。
第三十九條 其他約定:。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業主委員會主任簽字: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月日年月日
實用物業管理服務合同范本 篇3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合同當事人
委托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
名稱:_________
主任: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受托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
企業名稱: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方將_________(物業名稱)委托于乙方實行物業管理,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物業基本狀況
物業名稱:_________
物業類型: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_區(市)縣_________路(街道)_________號
四至:東_________南_________西_________北
占地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建筑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委托管理的物業構成細目見附件一。
第三條 乙方提供服務的受益人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甲方應當要求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根據業主公約履行本合同中相應義務,承擔相應責任,并遵守本物業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環境衛生的維護等方面的管理制度。
第二章 委托管理服務事項
第四條 房屋建筑本體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樓蓋、屋頂、外墻面、承重結構、樓梯間、走廊通道、門廳、_________。
第五條 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運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煙囪、共用照明、天線、中央空調、暖氣干線、供暖鍋爐房、高壓泵房、樓內消防設施設備、電梯、中央監控設備、建筑物防雷設施、_________。
第六條 附屬建筑物、構筑物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溝渠、池、井、自行車棚、停車場、_________。
第七條 共用綠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養護與管理、_________。
第八條 附屬配套建筑和設施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商業網點、文化體育娛樂場所、_________。
第九條 公共環境衛生,包括公共場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_________。
第十條 交通與車輛停放秩序的管理、_________。
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業主、物業使用人在本物業管理區域公共場地停放車輛,停放人應與乙方簽訂專項合同。
第十一條 維護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監控、巡視、門崗執勤、_________。
前款約定的事項不含業主、使用人的人身與財產保險和財產保管責任,乙方與業主、使用人另行簽訂合同的除外。
第十二條 管理與物業相關的工程圖紙、住用戶檔案與竣工驗收資料、_________。
第十三條 根據業主委員會的委托組織開展社區文化娛樂活動。
第十四條 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施及設備的維修、養護,在當事人提出委托時,乙方原則上應接受委托,但收費由當事雙方協商。
第十五條 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為,針對具體行為并根據情節輕重采取報告規勸、制止、_________等措施。
第十六條 其它委托事項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第三章 委托管理期限
第十七條 委托管理期限為_________年(不超過3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時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時止。
第四章 雙方權利義務
第十八條 甲方權利義務
1、代表和維護業主、使用人的合法權益;經常聽取業主、使用人的意見和建議,并及時將這些反饋給乙方;協調業主、使用人、乙方之間的關系;
2、監督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遵守業主公約及物業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環境衛生的維護等方面的管理制度;采取措施督促業主、使用人按時交納物業管理公共服務費用;
3、審定乙方擬定的物業管理方案;
4、檢查監督乙方物業管理方案的實施及制度的執行情況;
5、審定乙方提出的物業管理服務年度計劃、維修養護計劃和財務預算及決算報告;
6、審批物業維修專項資金的使用預算,并監督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大中修、更新、改造的竣工驗收;審查乙方提供的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大中修、更新、改造的書面報告;
7、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內向乙方提供__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積的經營性商業用房,由乙方按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于_________;
8、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向乙方提供__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積物業管理用房,由乙方按下列第_________項執行;
(1)無償使用;
(2)按建筑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于_________;
9、與乙方辦理物業管理驗收手續時,應向乙方移交下列資料:
(1)竣工總平面圖,單體建筑、結構、設備竣工圖,附屬配套設施、地下管網工程竣工圖等竣工驗收資料;
(2)設備設施的安裝、使用和維護保養技術資料;
(3)物業質量保修文件和物業使用說明文件;
(4)物業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資料。
并于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向乙方移交;
10、協調、處理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管理遺留問題:
(1)_________;
(2)_________;
11、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及完成物業管理各項管理目標;
12、負責本物業維修專項資金的籌集,督促業主繳納物業維修專項資金;
13、甲方有權指定專業審計機構,對本合同約定的物業管理公共服務費收支狀況進行審計;
14、_________。
第十九條 乙方權利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制定物業管理方案,自主開展物業經營管理服務活動;
2、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法規、規章的行為,提請有關部門處理;
3、按本合同第十五條的約定,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為及時進行處理;
4、可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但不得將本物業的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5、負責編制房屋及其附屬建筑物、構筑物、設施、設備、綠化等的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和大中修方案,經雙方議定后由乙方組織實施;
6、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告知物業使用的有關規定,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裝修物業時,告知有關注意事項和禁止行為,訂立書面約定,并負責監督;按養護計劃和操作規程,對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狀況進行檢查,發現不安全隱患或險情及時排除;
7、負責編制物業管理年度管理計劃,資金使用計劃及決算報告;并于每年_________月,以_________方式向甲方提出這些計劃和報告。
8、每_________月向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公布一次物業管理公共服務費用收支帳目和物業維修專項資金使用情況,將物業管理服務項目、收費標準在物業管理區域內公示;
9、對本物業的公共設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變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業內改、擴建或改善配套項目,須與相鄰業主協商同意并征得業主大會同意后報有關部門批準方可實施;不得擅自改變房屋共用部位的用途;
10、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必須向甲方移交由甲方提供的全部經營性商業用房、管理用房及物業管理全部檔案資料;
11、建立、妥善保管和正確使用物業管理檔案,并負責及時記載有關的變更情況;
12、接受業主、使用人、甲方、物業管理主管部門等的監督,不斷完善管理服務,定期向甲方報告本合同履行情況;
13、_________。
第五章 物業管理公共服務質量
第二十條 乙方須按下列約定,實現目標管理:
1、房屋外觀;
2、設備運行;
3、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護和管理;
4、公共環境衛生;
5、綠化;
6、交通秩序與車輛停放;
7、公共秩序維護與協助消防;
8、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急修、小修;
9、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對乙方的滿意率達到:_________。
上述1~8項物業管理服務質量不低于物業管理服務的行業指導標準,具體見附件二。
第六章 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第二十一條 物業管理服務費
1、本物業的管理服務費用執行國家、省、市有關物業管理服務費用的相關規定;
2、本物業管理公共服務費,住宅由業主按其擁有建筑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向乙方交納;非住宅由業主按其擁有建筑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向乙方交納,具體是_________;
3、本物業管理公共服務費每_________[月]/[季]/[半年])交納一次,每次交納費用時間為_________。
4、本物業管理公共服務費標準的調整[由甲方召開業主大會討論決定后,乙方據此向物價主管部門申報并獲核定的標準進行調整]/[甲方召開業主大會決定標準,甲乙雙方協商調整]。
5、空置、空關房屋的物業管理公共服務費,分別由_________按其擁有建筑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向乙方交納。
6、業主出租其擁有的物業,其應承擔的物業管理公共服務費由業主交納,業主與承租人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但業主應將此約定送乙方備案并負連帶繳納責任;
7、業主轉讓物業時,須交清轉讓之前該業主應承擔的物業管理公共服務費;
8、物業管理公共服務費中未計入的共用設施設備運行、能耗費用,按_________[該幢]/[該物業]住戶實際用量共同分攤;
9、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逾期交納物業管理服務費的,按以下第_________項處理;
(1)從逾期之日起按每天_________元交納滯納金;
(2)從逾期之日起按每天應交管理服務費的千分之_________交納滯納金;
(3)_________。
第二十二條 車位使用費不得高于有權核定部門規定的現行標準,由車位使用人按下列標準向乙方交納:
1、露天車位:每日:_________元,每月:_________元,每年:_________元;
2、車庫:每日:_________元,每月:_________元,每年:_________元;
3、摩托車:每日:_________元,每月:_________元,每年:_________元;
4、自行車:每日:_________元,每月:_________元,每年:_________元;
5、_________。
第二十三條 乙方受業主、物業使用人的委托對其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的維修、養護及其它特約服務的費用,由當事人自行約定。
第二十四條 乙方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提供的其它服務項目和收費標準如下: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第二十五條 房屋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公共場地的維修、養護費用:
本物業的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保修期滿后的日常養護費用,由乙方在收取的物業管理公共服務費中列支,其大修、中修、更新、改造費用,在本物業維修專項資金中列支。共用的專項設備運行的能耗,應設獨立計量表核算,據實際用量合理分攤計收費用。
第二十六條 經甲方同意,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將本物業當年度需用維修專項資金移交給乙方代管的,乙方應當定期接受甲方的檢查與監督。
第二十七條 乙方發生變換時,代管的維修專項資金帳目經甲方審核無誤后,應當辦理帳戶轉移手續。帳戶轉移手續應當自雙方簽字蓋章起十日內送當地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和甲方備案。
第二十八條 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保險由乙方代行辦理,保險費用由全體業主按各自所占有的房屋建筑面積比例分攤。
業主、使用人的家庭財產與人身安全的保險由業主、使用人自行辦理;
_________。
第七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九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十八條第_________款的約定,使乙方未完成約定管理目標,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_________期限內解決,逾期未解決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經濟賠償。
第三十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約定,未能達到約定的管理目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并達到合同約定;逾期未整改的,或整改不符合合同約定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三十一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六章的約定,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甲方有權督促和要求乙方清退所收費用,退還利息并按_________支付違約金;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三十二條 甲方違反協議,未能讓業主按其擁有房屋建筑面積按本合同約定的物業管理公共服務費標準和時間交納費用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向業主催促補交并從逾期之日起按_________交納違約金或_________。
第三十三條 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無正當理由提前終止合同的,應向對方支付_________元的違約金;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超過違約金的,對超過部分還應給予賠償。
第三十四條 因房屋建筑質量、設備設施質量或安裝技術等原因,達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乙雙方向開發建設單位索賠。
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當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擔責任并負責善后處理。產生質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相關主管部門的鑒定為準。
第三十五條 甲乙雙方如有采取不正當競爭手段而取得管理權或致使對方失去管理權,或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應當承擔全部責任。
第三十六條 因違約而需解除本合同的,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應及時通知對方,合同自書面通知到達對方時即行解除,并在二十日內辦理交接。如有異議,可請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機構確認解除合同的效力。
第八章 附則
第三十七條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天內,根據甲方委托管理事項,辦理完交接驗收手續。
第三十八條 為維護公眾、業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預見情況下,如發生煤氣泄漏、漏電、火災、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協助公安機關執行任務等突發事件,乙方因采取緊急避險措施造成業主財產損失的,當事雙方按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第三十九條 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補充,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四十條 本合同之附件均為合同有效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宜,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
第四十一條 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共_________頁,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二條 本合同期滿后,乙方可參加甲方的管理招投標,并在同等條件下優先獲得管理權,但根據法規政策或主管部門規定被取消投標資格或優先管理資格的除外。
第四十三條 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第四十四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按下列第_________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法院起訴。
第四十五條 甲乙雙方應將本物業的《業主公約》作為本合同的附件;業主轉讓物業時,應當將《業主公約》與本合同作為轉讓合同的附件,并告之受讓人關于物業管理公共服務費用等費用的交納情況。
第四十六條 本合同期滿自然終止,雙方如續訂合同,應在本合同期滿_________天前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第四十七條 本合同自_________起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實用物業管理服務合同范本 篇4
合同編號:_________
甲方(房地產開發企業或其委托的物業管理企業):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乙方(購房人、業主):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在甲乙雙方簽訂《房屋買賣(預售)合同》或《房屋租賃合同》的同時,就前期物業管理服務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概述
前期物業管理是指:自房屋出售之日起至業主委員會與物業管理企業簽定的《物業管理合同》生效時止的物業管理。
第二條 物業基本狀況
1、本物業名稱:_________
2、乙方所購房屋銷售(預售)合同編號:_________
3、乙方所購房屋基本情況:
(1)類型:_________
(2)座落位置:_________
(3)四至:_________
(4)建筑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第三條 共用部位及共用設施設備的定義
1、所謂共用部位是指,房屋主體承重結構部位(包括基礎、門內承重墻體、梁、柱、樓板、屋頂等)、戶外墻面、廳門、樓梯間、抗震結構部位、走廊通道等。
2、共用設施設備是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水箱、加壓泵、電梯、天線、供電線路、通訊線路、照明、鍋爐、供熱線路、供氣線路、消防設施、綠地、道路、路燈、溝渠、池、井、非經營性車場車庫、公益性文體設施和共用設施設備使用的房屋等。
第四條 甲方的物業管理職責
1、甲方應當根據有關法規和政策,結合實際情況,制定本物業的物業管理制度和《物業使用守則》并書面告知乙方
2、甲方應當建立健全本物業的物業管理檔案資料;
3、物業管理企業可委托專業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與服務業務,但不得將本物業的整體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4、不得占用本物業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或改變其使用功能;
5、向乙方提供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施設備維修養護等有償服務;
6、自本協議終止時起5日內,與業主委員會選聘的物業管理企業辦理本物業的物業管理移交手續,物業管理移交手續須經業主委員會確認。
第五條 乙方的監督與保證
1、有權參加業主大會或業主代表大會,享有選舉權、被選舉權和監督權;
2、有權監督甲方的物業管理服務行為,就物業管理的有關問題向甲方提出意見和建議;
3、不得占用、損壞本物業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或改變其使用功能。因搬遷、裝飾裝修等原因確需合理使用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應事先通知甲方,并在約定的期限內恢復原狀,造成損失的,給予賠償;
4、轉讓房屋時,事先通知甲方,告知受讓方與甲方簽訂本協議;
5、對承租人、使用人及訪客等違反本物業的物業管理制度和《物業使用守則》等造成的損失、損害承擔民事責任。
6、按照安全、公平、合理的原則,正確處理物業的給排水、通風、采光、維修、通行、衛生、環保等方面的相鄰關系,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權益。
第六條 甲方對共用設備的管理
1、設備圖紙、檔案資料齊全,設備臺帳記錄清晰,管理完善,隨時查閱。
2、專業技術人員、維修操作人員嚴格執行操作規程,按要求經過專業培訓,持證上崗。
3、設備良好,運行正常,有設備運行記錄。有專門的保養檢修制度,無事故隱患。
4、小區內生活用水(高壓水泵、水池、水箱)有嚴密的管理措施,有二次供水衛生許可證和操作人員健康許可證。水質檢驗合格。
5、電梯按規定時間運行,電梯廂清潔衛生,通風、照明良好。
6、電梯有專業隊伍維修保養,安全運行和維修養護規章制度健全,運行養護有記錄。
7、負責鍋爐供暖的,嚴格遵守鍋爐供暖各項規章制度,運行正常,并有運行記錄。供暖期間,居室內溫度應為18℃,不低于16℃。
第七條 甲方對共用設施的管理
1、小區內公共配套服務設施完好,并按原設計用途使用。
2、公共照明設施設備齊全,運行正常。
3、道路暢通,路面平坦無損壞。
4、污水排放暢通,溝道無積水。
5、危險部位標志明顯,有防范措施。
第八條 甲方對綠化及養護的管理
1、公共綠地、庭院綠化布局合理,花草、樹木、建筑小品配置得當。
2、綠化有專人養護和管理,無損壞、踐踏現象,無病蟲害及枯死現象。對綠地、花木等定期澆水、施肥、除蟲、修剪、清除枯葉。
第九條 甲方對環境衛生的管理
1、由甲方組織清潔隊伍對小區內公共環境衛生及樓層公共部位衛生進行保潔;
2、公共部位清潔設施擺放整潔,設有果皮箱、垃圾房等保潔設施,垃圾日產日清;
3、樓梯間、通道、走廊的地面、墻面和樓梯扶手、窗臺無灰塵,窗戶明亮。樓道內無亂堆亂放現象。設備間清潔衛生,通風照明良好;
4、雪后及時掃凈小區內道路和樓間積雪;雨后及時清理污水;
5、小區內馬路無攤點、市場,商業網點牌匾美觀整齊、管理有序;
6、小區內無違章臨時建筑;
7、小區內無亂堆、亂放、亂貼、亂畫、亂刻和亂掛現象;
8、定期消殺"四害"。
第十條 甲方應采取的保安措施
1、協助公安部門維護本物業區域內的治安和公共秩序,為小區業主(住戶)創造一個安全、有序的生活、工作環境;
2、小區內實行24小時值班巡邏制度,杜絕因管理責任造成的重大刑事案件;
3、值班人員有明顯標志,熟悉轄區情況,工作規范,作風嚴謹,有值班巡邏記錄,各項管理措施落實;
4、甲方應禁止散發廣告、推銷產品和無身份證明等人員進入小區,對因管理責任造成的事故和損失應當負責。
第十一條 交通秩序與車輛停放
1、甲方應對車輛進出實行驗證、登記制度;
2、乙方的車輛需按規定線路行駛,進場后需按指定位置停放;
3、甲方派出的巡邏協防隊員負責疏通和維護區內交通秩序;
4、甲方應禁止載有有毒、有害物品的車輛進入小區;
5、在小區內因亂停、亂放等造成的人員及財產損失由車主自行負責。否則因故造成的車輛丟失、損壞等事故由肇事者負責。
第十二條 房屋裝飾裝修管理
甲乙雙方訂立《房屋裝飾裝修管理協議》,乙方在裝飾裝修房屋時應當遵守。見附件:《房屋裝飾裝修管理協議》。
第十三條 甲方物業管理服務質量保證
1、基本要求
(1)服務與被服務雙方簽訂規范的物業服務合同,雙方權利義務關系明確。
(2)承接項目時,對住宅小區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認真查驗,驗收手續齊全。
(3)管理人員、專業操作人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取得物業管理職業資格證書或者崗位證書。
(4)有完善的物業管理方案,質量管理、財務管理、檔案管理等制度健全。
(5)管理服務人員佩戴標志,行為規范,服務主動、熱情。
(6)公示8小時服務電話。報修按雙方約定時間到達現場,有報修、維修記錄。
(7)按有關規定和合同約定公布物業服務費用或者物業服務資金的收支情況。
(8)按合同約定規范使用住房專項維修資金。
(9)每年至少1次征詢業主對物業服務的意見,滿意率70%以上。
2、房屋管理
(1)對房屋共用部位進行日常管理和維修養護,檢修記錄和保養記錄齊全。
(2)根據房屋實際使用年限,檢查房屋共用部位的使用狀況,需要維修,屬于小修范圍的,及時組織修復;屬于大、中修范圍的,及時編制維修計劃和住房專項維修資金使用計劃,向業主大會或者業主委員會提出報告與建議,根據業主大會的決定,組織維修。
(3)每周巡查1次小區房屋單元門、樓梯通道以及其他共用部位的門窗、玻璃等,定期維修養護。
(4)按照住宅裝飾裝修管理有關規定和業主公約(業主臨時公約)要求,建立完善的住宅裝飾裝修管理制度。裝修前,依規定審核業主(使用人)的裝修方案,告知裝修人有關裝飾裝修的禁止行為和注意事項。至少兩次巡查裝修施工現場,發現影響房屋外觀、危及房屋結構安全及拆改共用管線等損害公共利益現象的,及時勸阻并報告業主委員會和有關主管部門。
(5)對違反規劃私搭亂建和擅自改變房屋用途的行為及時勸阻,并報告業主委員會和有關主管部門。
(6)各組團、棟、單元(門)、戶有明顯標志。
3、共用設施設備維修養護
(1)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日常管理和維修養護(依法應由專業部門負責的除外)。
(2)建立共用設施設備檔案(設備臺帳),設施設備的運行、檢修等記錄齊全。
(3)操作維護人員嚴格執行設施設備操作規程及保養規范;設施設備運行正常。
(4)對共用設施設備定期組織巡查,做好巡查記錄,需要維修,屬于小修范圍的,及時組織修復;屬于大、中修范圍或者需要更新改造的,及時編制維修、更新改造計劃和住房專項維修資金使用計劃,向業主大會或業主委員會提出報告與建議,根據業主大會的決定,組織維修或者更新改造。
(5)載人電梯早6點至晚12點正常運行。
(6)消防設施設備完好,可隨時啟用;消防通道暢通。
(7)路燈、樓道燈完好率不低于80%。
(8)容易危及人身安全的設施設備有明顯警示標志和防范措施;對可能發生的各種突發設備故障有應急方案。
4、協助維護公共秩序
(1)小區24小時值勤。
(2)對重點區域、重點部位每3小時至少巡查1次。
(3)車輛停放有序。
(4)對火災、治安、公共衛生等突發事件有應急預案,事發時及時報告業主委員會和有關部門,并協助采取相應措施。
5、保潔服務
(1)小區內設有垃圾收集點,生活垃圾每天清運1次。
(2)小區公共場所每日清掃1次;電梯廳、樓道每日清掃1次;共用部位玻璃每季度清潔1次;路燈、樓道燈每半年清潔1次。
(3)區內公共雨、污水管道每年疏通1次;雨、污水井每半年檢查1次,并視檢查情況及時清掏;化糞池每季度檢查1次,每年清掏1次,發現異常及時清掏。
(4)二次供水水箱按規定清洗,水質符合衛生要求。
6、綠化養護管理
(1)對草坪、花卉、綠籬、樹木定期進行修剪、養護。
(2)定期清除綠地雜草、雜物。
(3)預防花草、樹木病蟲害。
第十四條 費用標準
自乙方辦理入住手續當月起,物業管理服務費用(不包括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大中修、更新、改造的費用)由乙方按下述標準向甲方委托的物業管理企業交納。
1、乙方交納費用時間:從開發公司通知的業主入住之日起,開始向甲方繳納管理費。
2、管理費標準:
住宅:_________元/㎡/月;
商場(商鋪):_________元/㎡/月;
辦公寫字樓:_________元/㎡/月;
其它:_________。
3、乙方出租物業的,需到甲方登記備案,否則物業管理服務費用仍由乙方交納;
4、乙方轉讓物業時,須交清轉讓之前的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5、物業管理服務費用標準按照市物價部門的有關規定調整;
6、交納費用時間:每月_________日前交付。
第十五條 其他有償服務費用
車位使用管理服務費用及其它有償服務費:按物價局審批標準或者雙方協商標準執行。
第十六條 收支的公布
甲方委托的物業管理企業每半年向業主、使用人公布_________次物業管理服務費收支情況,每年_________月份向業主公布全年維修基金利息收支情況。
第十七條 代收代繳收費服務
受有關部門或單位的委托,甲方可提供水費、電費、燃(煤)氣費、熱費、房租等代收代繳收費服務(代收代繳費用不屬于物業管理服務費用),收費標準執行政府規定。
第十八條 保險
1、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保險由甲方代行辦理,保險費用由全體業主按各自所占有的房屋建筑面積比例分攤;
2、乙方的家庭財產與人身安全的保險由乙方自行辦理;
3、_________。
第十九條 突發事件的處理
為維護公眾、業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預見情況下,如發生煤氣泄漏、漏電、火災、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協助公安機關執行任務等突發事件,甲方因采取緊急措施造成乙方必要的財產損失的,雙方按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第二十條 違約責任
1、甲方違反協議,未達到管理服務質量約定目標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2、乙方違反協議,使甲方未達到管理服務質量約定目標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3、甲方違反協議,擅自提高收費標準或亂收費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清退所收費用,退還利息并支付違約金;
4、乙方違反協議,不按本協議約定的收費標準和時間交納有關費用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補交并從逾期之日起按每天_________交納違約金,或_________;
第二十一條 保密
甲乙雙方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于對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文件及資料(包括商業秘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信息、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秘密)予以保密。未經該資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__年。
第二十二條 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采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第二十三條 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甲、乙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征得對方同意后,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_________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雙方簽署書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二十四條 合同的轉讓
除合同中另有規定外或經雙方協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規定雙方的任何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方在未經征得另一方書面同意之前,不得轉讓給第三者。任何轉讓,未經另一方書面明確同意,均屬無效。
第二十五條 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并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六條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盡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_____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于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后,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雙方可協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為此承擔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4、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簽訂日之后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臺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不論曾否宣戰)、動亂、罷工,政府行為或法律規定等。
第二十七條 合同的解釋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內容不明確,合同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本合同的原則、合同的目的、交易習慣及關聯條款的內容,按照通常理解對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釋。該解釋具有約束力,除非解釋與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觸。
第二十八條 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九條 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3、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實用物業管理服務合同范本 篇5
本合同雙方當事人
委托方(以下簡稱甲方): 業主管理委員會/房地產開發公司
受委托方(以下簡稱乙方): 物業管理公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入建設部第33號令《城市新建住宅小區管理辦法》、《深圳經濟特區住宅區物業管理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等國家、地方有關物業管理法律、法規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對(物業名稱)實行專業化、一體化的物業管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物業基本情況
座落位置: 市 區 路(街道) 號;占地面積: 平方米;建筑面積: 平方米;其中住宅 平方米;物業類型: (住宅區或組團、寫字樓、商住樓、工業區、其他/低層、高層、超高層或混合)。
第二條 委托管理事項
1.房屋建筑本體共用部位(樓蓋、屋頂、梁、柱、內外墻體和基礎等承重結構部位、外墻面、樓梯問、走廊通道、門廳、設備機房、)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2.房屋建筑本體共用設施設備(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煙囪、共用照明、天線、中央空調、暖氣干線、供暖鍋爐房、加壓供水設備、配電系統、樓內消防設施設備、電梯、中水系統等)的維修、養護、管理和運行服務。
3.本物業規劃紅線內屬物業管理范圍的市政公用設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溝渠、池、井、綠化、室外泵房、路燈、自行車房棚、停車場)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4.本物業規劃紅線內的屬配套服務設施(網球場、游泳池、商業網點、)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5.公共環境(包括公共場地、房屋建筑物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
6.交通、車輛行駛及停泊。
7.配合和協助當地公安機關進行安全監控和巡視等保安工作,(但不含人身、財產保險保管責任)。
8.社區文化娛樂活動。
9.物業及物業管理檔案、資料;
10.法規和政策規定由物業管理公司管理的其它事項;
第三條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日止。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與物業管理公司議定年度管理計劃、年度費用概預算、決算報告;
2.對乙方的管理實施監督檢查,每年全面進行一次考核評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管理失誤,經市政府物業管理主管部門認定,有權終止合同;
3.委托乙方對違反物業管理法規政策及業主公約的行為進行處理:包括責令停止違章行為、要求賠償經濟損失及支付違約金、對無故不繳、交有關費用或拒不改正違章行為的 責任人采取停水、停電、。等催繳催改措施;
4.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內按規定向乙方提供經營性商業用房 平方米,由乙方按每月每平方米 元標準出租經營,其收入按法規政策規定用于補貼本物業維護管理費用。
5.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內按政府規定向乙方提供管理用房 平方米(其中辦公用房 平方米,員工宿舍 平方米,其它用房 平方米),由乙方按下列第 項使用:
①無償使用。
②按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積元的標準租用。
6.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一日內按規定向乙方提供本物業所有的物業及物業管理檔案、資料(工程建設竣工資料、住用戶資料、。),并在乙方管理期滿時予以收回;
7.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規定內容所進行的管理和經營活動;
8.負責處理非乙方原因而產生的各種糾紛;
9.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
10.法規政策規定由甲方承擔的其他責任。
第五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及本合同的規定,制訂該物業的各項管理辦法、規章制度、實施細則,自主開展各項管理經營活動,但不得損害大多數業主(住用戶)的合法權益,獲取不當利益。
2.遵照國家、地方物業管理服務收費規定,按物業管理的服務項目、服務內容。服務深度,測算物業管理服務收費標準,并向甲方提供測算依據,嚴格按合同規定的收費標準收取,不得擅自加價,不得只收費不服務或多收費少服務。
3.負責編制房屋及附屬設施、設備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和大中修方案,經雙方議定后由乙方組織實施。
4.有權依照法規政策、本合同和業主公約的規定對違反業主公約和物業管理法規政策的行為進行處理;
5.有權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并支付費用、但不得將整體管理責任及利益轉讓給其他人或單位,不得將重要專項業務承包給個人;
6.接受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及有關政府部門的監督、指導,并接受甲方和業主的監督;
7.至少每3個月向全體業主張榜公布一次管理費用收支賬民主。
8.對本物業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變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業內改擴建完善配套項目,須報甲方和有關部門批準后方可實施;
9.建立本物業的物業管理檔案并負責及時記載有關變更情況;
10.開展有效的社區文化活動和便民服務工作;
11.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必須向甲方移交原委托管理的全部物業及其各類管理檔案、財務等資料;移交本物業的公共財產,包括用管理費、公共收入積累形成的資產;對本物業的管理財務狀況進行財務審計,甲方有權指定專業審計機構。
12.不承擔對業主及非業主使用人的人身、財產的保管保險義務(另有,專門合同規定除外)。
第六條 管理目標
乙方根據甲方的委托管理事項制定出本物業“管理分項標準”(各項維修、養護和管理的工作標準和考核標準),與甲方協商同意后作為本合同的必備附件。乙方承諾,在本合同生效后年內達到的管理標準;年內達到管理標準,并獲得政府主管部門頒發的證書。
第七條 管理服務費用
l. 本物業的管理服務費按下列第 項執行:
①按政府規定的標準向業主(住用戶)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積 元
②按雙方協商的標準向業主(住用戶)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積 元;
③由甲方按統一標準直接支付給乙方,即每年(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積 元;支付期限: ;方式: ;
2.管理服務費標準的調整按下列第 項執行:
①按政府規定的標準調整;
②按每年 %的幅度上調;
③按每年 %的幅度下調;
④按每年當地政府公布的物價漲跌幅度調整;
⑤按雙方議定的標準調整;
3.乙方對物業產權人、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的維修養護,及其他特約服務,采取成本核算方式,按實際發生費用計收;但甲方有權對乙方的上述收費項目及標準進行審核和監督。
4.房屋建筑(本體)的共同部位及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與更新改造,由乙方提出方案,經雙方議定后實施,所需經費按規定在房屋本體維修基金中支付。房屋本體維修基金的收取執行市政府物業管理主管部門的指導標準。甲方有義務督促業主繳交上述基金并配合維護。
5.本物業的公用設施專用基金共計 元,由甲方負責在 時間內按法規政策的規定到位,以保障本物業的公用配套設施的更新改造及重大維護費用。
6.乙方在接管本物業中發生的前期管理費用 元,按下列第 項執行:
①由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內向乙方支付;
②由乙方承擔;
③在 費用中支付;
7.因甲方責任而造成的物業空置并產生的管理費用,按下列第 項執行:
①由甲方承擔全部空置物業的管理成本費用,即每平方米建筑面積每月 元;
②由甲方承擔上述管理成本費用的 %;
第八條 獎懲措施
1.乙方全面完成合同規定的各項管理目標,甲方分別下列情況,對乙方進行獎勵;
2.乙方未完成合同規定的各項管理目標,甲方分別下列情況,對乙方進行處罰:
3.合同期滿后,乙方可參加甲方的管理招投標并在同等條件下優先獲得管理權,但根據法規政策或主管部門規定被取消投標資格或優先管理資格的除外。乙方全部完成合同責任并管理成績優秀,多數業主反映良好,可以不參加招投標而直接續訂合同。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完成規定管理目標或直接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相應補償;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限期整改,并有權終止合同。
2.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能完成管理目標或直接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相應補償。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并有權終止合同。
3.因甲方房屋建筑或設施設備質量或安裝技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擔責任并負責善后處理。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當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擔責任并負責善后處理。(產生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有關部門的鑒定結論為準)
4.甲、乙雙方如有采取不正當競爭手段而取得管理權或致使對方失去管理權,或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應當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條 其他事項
1.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修訂更改或補充,以書面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合同規定的管理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雙方如續訂合同,應在該合同期滿六個月前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3.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并按有關法規政策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4.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提請物業管理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的,提交深圳市仲裁委員會依法裁決。
5.本合同之附件均為合同有效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項,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
6.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共一頁,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備案)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實用物業管理服務合同范本 篇6
甲方: (以下簡稱為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為乙方)
為了進一步提高城市花園各項物業管理水平,構建一個清潔美化、健康文明的和諧小區,經公開報名應聘, 年 月 日,經城市花園業主委員會集體考察并討論,現已確定海鑫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中標,經甲、乙雙方共同商定,就海鑫物業管理事項訂立如下合同條款。
一、合同標的
1、委托管理內容:甲方將城市花園小區的物業管理一體化服務委托給乙方管理,物業服務內容主要包括:公共部位及公共設備設施的日常維護與管理、安全管理、清潔管理、客戶服務管理、檔案資料管理、綠化美化管理、特約服務以及物業接管驗收等。
2、合同期限與收費標準
(1)合同期限:貳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收費標準:多層 元/m* 月;門市房 元/ m*月;高層 元/ m*月。
3、服務內容和標準:
(1)接待禮儀標準:
①佩戴統一標志,儀表端莊、大方,衣著整潔,表情自然和諧、親切,對業主一視同仁。
②有完善的值班制度和交接班制度,工作記錄,值班電話。急修服務2小時到位,24小時內修復,若不能,要有緊急處理措施,并做出解釋,做出限時承諾;小修7日內修復。
(2)房屋、共用設施、設備維護與管理
①每年對房屋共用部位、設施設備、道路、綠地等進行全面檢查二次;每半午檢查巡視一次房屋主體結構;每日巡視1次單元門、樓梯間通道部位及其共用部位的門窗、玻璃、路燈等。巡檢有記錄,巡檢結束將檢查情況報告業主委員會辦公室。
②對業主房屋進行裝修管理,對裝修中的違約行為及時勸阻,已造成后果或拒不改正的及時報告有關部門依法處理。
③水箱每年消毒1次,保持泵房清潔衛生、地面排水暢通;每年一次對共用明裝給水管道進行1次全面檢查維修。
④化糞池每一年半清理1次,日常保持出入口暢通;每月清掃1次排水明溝內的泥沙、紙屑等垃圾,排水通暢,無積水;地下管井堵塞及時疏通。
⑤供配電系統、弱電系統建立相關規章制度,操作人員受過專業培訓,持證上崗,每日填寫運行記錄,建檔備查。
⑥避雷接地系統進行維護,在大雷雨過后及時對系統檢查,發現嚴重腐蝕、松脫等立即更換或緊固。
⑦加強道路維修與養護:保持道路暢通,路面平坦整齊,排水暢通。
3、清潔管理。
①共用樓道:各樓層通道和樓梯臺階每周打掃1次。
②道路保潔:每日清掃1次,無灰塵,無垃圾紙屑。
③門崗、標識、宣傳牌、變壓器箱、電表箱、信報箱保潔;門崗、變壓器箱、標識、宣傳牌每月擦拭2次,信報箱由業主自行清潔。
④綠化帶保潔:每日清掃1次綠化帶,草地上的果皮、紙屑等垃圾,目視基本無雜物、無污漬、無垃圾。
⑤休閑、娛樂、健身設施保潔;每周清潔1次。
⑥垃圾桶、果皮箱每日清運1次;周圍地面散裝垃圾不明顯、無明顯污跡。生活垃圾由業主自己送至指定的垃圾箱。
4、園林綠化養護與管理。
①草坪:成活率在75%以上,無明顯的雜草.無大面積蟲害,無明顯的堆物堆料、踐踏、侵占現象;每年至少進行1次施肥、補苗;至少進行1次修剪。
②園林樹木:生長長勢一般,無明顯死樹和明顯枯枝死權,缺株在7%以下。
③花壇:花卉長勢一般,有黃葉、落葉的株數在20%以下。
5、安全防范:
①有專職安全護衛人員,當班時佩戴標志,有工作及交接班記錄。 ②門衛:主出入口24小時有人值班看守,按合同約定進行進出車輛管理、交通指揮與疏導等工作;
③巡邏:每曰巡邏不少于4次,安全巡邏有記錄。
④設有業主求助與報警電話,24小時有人值守,有緊急事故處理預案。
⑤交通、車輛管理:有較完善的車輛管理制度小區設置明顯的交通標志。維持交通秩序。業主車輛張貼標志,外來車輛進行登記管理。
⑥健全消防組織,建立消防責任制。
6、檔案管理
①檔案資料齊全完整,分類成冊,查閱方便。
②及時變更登記,帳物相符。
二、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對乙方的服務項目和服務質量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檢查和監督、考核和評價,發現服務內容和質量不到位的情況,有權予以批評并責令整改。
(2)對乙方的考核辦法:乙方每月須將對照合同約定的各項服務條款的執行情況向業主委員會進行書面報告一次;甲方每季度對照合同條款對乙方的服務質量進行一次全面檢查,發現問題及時通知乙方進行整改和提高;每半年組織召開一次全體業主代表大會,對乙方服務質量進行一次全面評價。
(3)甲方對房屋維修基金享有管理權和使用權,乙方在沒有取得甲方授權的情況下不得向房管部門申請使用房屋維修基金。
(4)甲方向乙方免費提供相應的物業管理用房。
(5)甲方有義務幫助乙方處理好乙方與業主的糾紛,通過多種方式廣泛宣傳相關法律法規精神,努力做好廣大業主的思想教育工作,積極配合乙方收取物業管理費用。
(6)甲方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業務工作和內容管理。
(7)甲方不得向乙方收取合同約定之外的其他費用,更不得索取乙方的任何好處。
2、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享有獨立的內部自主管理權、民事權及相應的服務收費權。
(2)經業主委員會授權,乙方可以對違反《業主管理公約》的行為給予處罰,處罰所得歸乙方所有。
(3)乙方必須按照合同約定的服務內容和標準認真履行職責。
(4)乙方有義務以多種方式向甲方定期或不定期地匯報物業服務情況,以便于業主委員會全面了解乙方的工作狀態。
(5)乙方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業管理條例》規范自身的服務行為,所做所為不得違反政策法規,否則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擔。
(6)乙方必須按照合同約定的收費標準收取,不得擅自提高收費標準,更不得以任何理由變項收取其他費用而增加業主的經濟負擔。
(7)水費、電費、電視收視費原則上由服務單位直接向最終用戶收取,如果乙方為相關部門代收,但不得收取手續費等其他額外費用。
三、違約責任
1、乙方在服務過程中如存在服務不到位,被業主委員會提出應當整改提高而拒不執行的,第一次警告,第二次以業主委員會名義向縣房地產管理部門通報情況,作為不良記錄在案;第三次仍拒不整改或改不到位的,經業主代表大會表決,甲方將中止《物業管理服務合同》。
2、如甲方違約干涉乙方正常的內部管理和業務活動,給乙方經濟利益造成損害的,由乙方向縣房產處和縣住宅小區管理委員會辦公室提出申訴,由甲方負責賠償乙方的經濟損失。
四、未盡事宜,雙方可再行協商,簽訂補充合同,所約定的條款與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甲、乙雙方有不同意見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提交縣房產處和縣小區住宅管理委員會辦公室進行處理。
五、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縣房產處一份,縣住宅小區管理委員會辦公室一份。
六、本合同由雙方法定代表人共同簽字并蓋章后生效。
甲方代表簽字(蓋章): 乙方代表簽字(蓋章):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實用物業管理服務合同范本 篇7
(委托方):_____________業主管理委員會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委托方):____________ 物業管理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加強____________小區(大廈)的物業管理,保障房屋和公用設施的正常使用,為業主創造優美、整潔、安全、方便、舒適、文明的居住環境,根據____市物業管理方面的法規和政策,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物業管理內容
(一)甲方將位于____區____路的____范圍內的物業委托給乙方實行統一管理,綜合服務。
(二)管理事項包括:
1.房屋的使用、維修、養護;
2.物業范圍的公用設施、設備及場所(地)(消防、電梯、機電設備、路燈、走廊、自行車房、棚、園林綠化地、溝、渠、池、井、道路、停車場等)的使用、維修和管理;
3.清潔衛生(不含垃圾運到中轉站后的工作);
4.公共生活秩序;
5.文娛活動場所;
6.便民服務網點及物業范圍內所有營業場所;
7.車輛行駛及停泊;
8.物業檔案管理;
9.授權由物業管理公司管理的其他事項。
第二條 委托物業管理形式
承包經營、自負盈虧。
第三條 物業管理期限
委托管理期限為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到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條 雙方權利、義務
(一)甲方權利、義務
1.根據本合同規定甲方將住宅區委托乙方實施物業管理;
2.監督乙方對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的合理使用,并按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管理辦法撥付給乙方。
3.按市政府規定的比例提供商業用房(總建設面積的0.5%)____平方米給乙方,按月租金____元租用,并負責辦理使用手續;
4.給乙方提供管理用房____平方米(其中辦公用房____平方米,員工宿舍____平方米),按月租金____元租用;
5.負責向乙方提供本住宅區工程建設竣工資料一套并在乙方管理期滿時予以收回;
6.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規定內容所進行的管理和經營活動;
7.對乙方的管理實施監督檢查,每半年一次考核評定,如因乙方完不成第五條規定的目標和指標或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有權終止合同;
8.負責確定本住宅區管理服務費收費標準;
9.委托乙方對違反物業管理法規和規章制度以及業主公約的行為進行處理;包括予以罰款、責令停工、責令賠償經濟損失,以停水、停電等措施對無故不繳有關費用或拒不改正違章作業責任人進行催交、催改;
10.協助乙方做好宣傳教育、文化活動,協調乙方與行政管理部門、業主間的關系;
11.政策規定由甲方承擔的其他責任。
(二)乙方權利、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實際情況,制訂本住宅區物業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
2.遵守各項管理法規和合同規定的要求,根據甲方授權,對本住宅區物業實施綜合管理,確保實際管理目標、經濟指標,并承擔相應責任,自覺接受甲方檢查監督;
3.根據住宅區內大、中修的需要制訂維修方案,報甲方審議通過后,從公用設施專用基金中領取所需的維修經費;
4.接受甲方對經營管理過程中財務賬目的監督并報告工作,每月向甲方和住宅區管理部門報送一次財務報表,每三個月向全體業主張榜公布一次管理費收支賬目;
5.對住宅區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變其使用功能,乙方如在住宅區內改擴建完善配套項目,須報甲方和有關部門批準后方可實施;
6.乙方須本著高效、精干的原則在本住宅區設置管理機構和人員;
7.建立本住宅區物業管理檔案并負責及時記載有關變更情況;
8.負責測算住宅區管理服務費收費標準并向甲方提供測算標準與依據,嚴格按照甲方審議通過的收費標準收取,不得擅自加價;
9.有權依照甲方委托和業主公約的規定對違反業主公約和物業管理規章制度的行為進行處理;
10.在管理期滿時向甲方移交全部專用房屋及有關財產、全部物業管理檔案及有關資料;
11.開展卓有成效的社區文化活動和便民服務工作;
12.有權選聘專營公司承擔住宅區物業管理的專項業務并支付費用,但不得將住宅區物業管理的整體責任及利益轉讓給其他人或單位。
第五條 物業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
(一)各項管理指標執行物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各項標準,要求住宅區在乙方接管后____年內達到____標準。
(二)確保年完成各項收費指標____萬元,合理支出____萬元,乙方可提成所收取管理費的____%作為經營收入。
第六條 風險抵押
(一)乙方在合同簽訂之日起3日內向甲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幣____元,作為風險抵押金。
(二)乙方完成合同規定的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甲方在合同期滿后3日內退還全部抵押金及銀行活期存款利息。
(三)如由于甲方過錯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由甲方雙倍返還抵押金并賠償乙方經濟損失。
(四)如由于乙方過錯致使合同不能履行,乙方無權要求返還抵押金,并應賠償甲方經濟損失。
第七條 獎罰措施
(一)在各項管理目標、經濟指標全面完成的前提下,管理費如有節余,甲方按節余額____%獎勵乙方。
(二)如該住宅區被評為全國、省、市文明住宅小區,甲方分別獎勵乙方人民幣____元(全國)、____元(省)、____元(市);獲得上級部門單項獎或有關榮譽的獎金另訂;如在乙方管理期間,由乙方獲得的文明小區稱號被上級部門取消,則乙方應全部返還上述獎金及銀行活期存款利息。
(三)如果甲方不完成應負的合同責任,由此而影響乙方的承包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或給乙方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甲方應當給予補償或承擔相應責任。
(四)如果乙方沒有完成合同責任或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甲方應當責成乙方限期改正,情節嚴重的處以人民幣____至____元的罰款,直至終止合同,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五)由乙方管理不善或重大失誤,造成住戶經濟損失或生活嚴重不便的,應當賠償甲方或業主及使用人的經濟損失。
第八條 合同更改、補充與終止
(一)經雙方協商一致,可對本合同條款進行修訂更改或補充,以書面合同為準。
(二)合同規定的管理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各方如欲續訂合同,須于期滿前3個月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三)合同終止后,乙方可參加甲方的管理招標并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承包管理。
第九條 其他事項
(一)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臺風、洪水、地震等),造成經濟損失的,雙方應相互體諒,共同協商、合理分攤。
(二)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附件1、2、3、4……為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
(三)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和物業管理部門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約束力。
(四)雙方如對合同發生爭議,協商不成的,訴請人民法院解決。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實用物業管理服務合同范本 篇8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合同當事人
委托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方將________(物業名稱)委托于乙方被告物來管理,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類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坐落位置:_______市________區_______路(街道)________號
四至:東______________ 南 ______________
西______________ 北 ______________
占地面積:____________平方米
建筑面積:____________平方米
委托管理的的業構成細目見附件一。
第三條 乙方提供服務的受益人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來使用人均應對履行本合同承擔相應責任。
第二章 委托管理事項
第四條 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樓蓋、屋頂、外墻面、承重結構、樓梯間、走廊通道、門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五條 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運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垃圾道、煙囪、共用照明、天線、中央空調、暖氣干線、供暖鍋爐房、高壓水泵房、樓內消防設施設備、電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六條 市政公用設施和附屬建筑物、構筑物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溝渠、池、井、自行車棚、停車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公用綠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養護與管理。
第八條 附屬配套建筑和設施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商業網點、文化體育娛樂場所、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公共環境衛生,包括公共場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清運、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交通與車輛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十一條 維持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監控、巡視、門崗執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 管理與物來相關的工程圖紙、住用戶檔案與竣工驗收資料。
第十三條 組織開展社區文化娛樂活動。
第十四條 負責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收取下列費用:
1. 物業管理服務費;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條 業主和物來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施及設備的維修、養護,在當事人提出委托時,乙方應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費。
第十六條 對業主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為,針對具體行為并根據情節輕重,采取批評、規勸、警告、制止、___________________等措施。
第十七條 其他委托事項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2.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3.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三章 委托管理期限
第十八條 委托管理期限為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______時起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時止。
第四章 雙方權利、義務
第十九條
A. 甲方權利、義務(適用于業主委員會)
1. 代表和維護產權人、使用人的合法權益;
2. 制定業主公約并監督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遵守公約;
3. 審定乙方擬定的物業管理年度計劃、財務預算及決算;
4. 檢查監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實施及制度的執行情況;
5. 審定乙方提出的物業管理年度計劃、財務預算及決算;
6.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日內向乙方提供_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積的經營性商業用房,由乙方按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于______;
7.在合同生效日起_________日內向乙方提供_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積管理用房(產權屬甲方),由乙方按下列第________項執行:
(1)無償使用;
(2)按建筑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于______________;
8.負責收集、整理物業管理所需全部圖紙、檔案、資料,并于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日內向乙方移交;
9.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不按規定交納物業管理費時,負責催交或以其他方式償付;
10.協調、處理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管理遺留問題: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11.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
1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B.甲方權利、義務(適用于房地產開發企業)
1.在業主委員會成立之前,負責制定業主公約并將其作為房屋租售合同的附件要求業主和物來使用人遵守;
2.審定乙方擬定的物業管理制度;
3.檢查監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實施及制度的執行情況;
4.審定乙方提出的物業管理服務年度計劃、財務預算及決算;
5.委托乙方管理的房屋、設施、設備應達到國家驗收標準要求。
如存在質量問題,按以下方式處理:
(1)負責返修;
(2)委托乙方返修,支付全部費用;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6.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日內向乙方提供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積管理用房,由乙方按每月每平方米___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于 ;
7.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日內向乙方提供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積管理用房(產權屬甲方),由乙方按下列第 項執行:
(1)無償使用;
(2)按建筑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____元租金,其租金收入用于__________。
8.負責收集、整理物業管理所需全部圖紙、檔案、資料,并于合同生效之日_______日內向乙方移交;
9.當業主和物來使用人不按規定交納物業管理費時,負責催交或以其他方式償付;
10.協調、處理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管理遺留問題: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1.協調乙方做好物來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
1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條 乙方權利、義務
1.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制定物業管理制度;
2. 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法規、規章的行為,提請有關部門處理;
3. 按本合同第十六條的約定,對業主和物來 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為進行處理;
4. 可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來的專項管理業務,但不得將本物業的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5. 負責編制房屋、附屬建筑物、構筑物、設施、設備、綠化等的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和大、中修方案,經雙方后由乙方組織實施;
6. 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告知物業使用的有關規定,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裝修物業時,告知有關限制條件,訂立書面約定,并負責監督;
7. 負責編制物業管理年度管理計劃、資金使用計劃及決算報告;
8. 每___________個月向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公布一次管理費用收支賬目;
9. 對本物業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變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業內改、擴建或完善配套項目,須與甲方協商經甲方同意后報有關部門批準方可實施;
10. 合同終止時乙方必須向甲方移交全部經營性商業用房、管理用房及全部檔案資料;
1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五章 物業管理服務質量
第二十一條 乙方須按下列約定,實現目標管理。
1.房屋外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2.設備運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3.房屋及設施、設備的維修、維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4.公共環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5.綠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6.交通秩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7.保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8.急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小修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9.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對乙方的滿意率達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具體的物業管理服務質量要求見附件二。
第六章 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第二十二條 物業管理服務費
1.本物業的管理服務費,住宅房屋由乙方按建筑面積每平方米__________元向業主或物來使用人收取;非住宅房屋由乙方近建筑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
2.管理服務費標準的調整,按__________調整。
3.空置房屋的管理服務費,由乙方按建筑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
4.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逾期交納物業管理費的,按以下第_______項處理:
(1)從逾期之日起按每天_________元交納滯納金;
(2)從逾期之日起按每天應交管理費的萬分之_______交納滯納金;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二十三條 車位遇由乙方按下列標準向車位使用人收取:
1. 露天車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2. 車庫車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二十四條 乙方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毗連單位的維修、養護及其他特約服務,由當事人按實際發生的費用計付,收費標準須經甲方同意。
第二十五條 其他乙方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提供的服務項目和收費標準如下:
1. 高層樓房電梯運行費按實結算,由乙方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
2.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3.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二十六條 房屋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公共場地的維修、養護費用:
1.房屋共用部位的小修、養護費用,由________承擔;大、中修費用,由_______承擔;更新費用,由_________承擔。
2.房屋共用設施、設備的小修、養護費用,由_______承擔;更新費用,由________承擔。
3.市政公用設施和附屬建筑物、構筑物的小修、養護費用,由_________承擔;大、中修費用,由________承擔;更新費用,由_______承擔。
4.公共綠地的養護費用,由________承擔;改造、更新費用,由_______承擔。
5.附屬配套建筑和設施的小修、養護費用,由______承擔;大、中修費用,由______承擔。
第七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七條 甲方違反合同第十九條的約定,使乙方未完成規定管理目標,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內解決,逾期未解決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給予乙方經濟賠償。
第二十八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約定,未能達到約定的管理目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二十九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六章的約定,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三十條 甲、乙任一方無正當理由提前終止合同的,應向對方支付_______元的違約金;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還應給予賠償。
第八章 附則
第三十一條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天內,根據甲方委托管理事項,辦理完交接驗收手續。
第三十二條 合同期滿后,乙方全部完合同并且管理成績優秀,大多數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反映良好,可續訂合同。
第三十三條 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補充,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四條 本全同之附件均為合同有效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宜,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
第三十五條 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共________頁,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六條 因房屋建筑質量、設備設施質量或安裝技術等原因,達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擔責任并作善后處理。產生質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門的鑒定為準。
第三十七條 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第三十八條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__仲裁地仲裁;
(二)依法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第三十九條 合同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雙方如續訂合同,應在該合同期滿______天前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第四十條 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附件一:物業構成細目(略)
附件二:物業管理質量目標(略)
實用物業管理服務合同范本 篇9
甲方:(物業管理公司、受托方)
乙方:(房屋出售單位、委托方) 甲、乙雙方根據常政發[1994]107號文頒發的《常州市市區住宅區物業管理暫行辦法》要求,議定以下條款共同信守。
一、 房屋管理
(一) 乙方根據市____文件規定將____新村住房共計____套____平方米(建筑面積)出售給職工個人(說見清冊),現委托由甲方管理并按本合同第三條款規定向甲方支付委托管理費。
(二) 上述房屋由甲方實行統一的專業化管理。
二、 房屋修繕
(一) 甲方負責乙方委托房屋共用部位及設施的維修及日常養護,保證房屋共用部位設施的完好和正常使用。
(二) 托管房屋室內自用部位的正常零修若委托甲方負責,費用由購房人自理。
三、 托管費用
(一) 根據市政府文件關于“建立房屋共用部位設施維護基金”的規定,乙方向甲方支付優惠出售房或補貼出售房房價款____%共計人民幣(大寫)____元、y____元,作為房屋委托管理費。乙方在本合同簽字后15天內,將上述款項金額撥入甲方“房屋共用部位設施維護基金”帳戶,帳號________,甲方保證專款專用,并接受乙審查。
(二) 甲方負責乙方房屋共用部位設施的日常維修,所需費用從上述房屋共用部位設施維護基金的增值部分中開支。遇有中、大、修以上項目,若上述基金增值部分不足時,不足部分由乙方按實分攤。
(三) 甲方對托管房屋共用部位設施提供及時的維修、養護。若因甲方維修不及時等原因造成不良后果的,由甲方承擔責任。
四、 其它
(一) 為了便于托管房屋的管理和維修,乙方將有關房屋檔案、圖紙及其它技術資料移交給甲方存檔備查(合同終止,一并返回)
(二) 遇有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造成房屋損壞、倒塌等、非甲方責任。
(三) 其它約定:
備注:
(一)本合同在簽訂后到“房屋共用部位設施維護基金”到位之日起生效。
(二)本合同有效期 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止。
(三)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一份報市物業主管部門備案。
(四) 本合同適用優惠和補貼出售兩類房屋。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經辦人: 經辦人:
合同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實用物業管理服務合同范本 篇10
甲方:華能西藏藏木發電有限公司水電項目籌建處
乙方:中物聯國際物業服務(北京)有限公司
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方為所其坐落于中華人民共和國西藏自治區山南地區加查縣藏木水電站營地的物業(以下簡稱“該項目” )委托乙方提供物業管理顧問服務。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互諒、互讓的精神,于 20xx年6月 1日訂立本合同。
一、服務范圍
該項目位于西藏山南地區加查縣境內,項目總建筑面積約_______平方米。乙方根據該項目在合同期限內的發展計劃,以豐富的管理經驗,以有效務實的方式協助及配合甲方為該項目提供全面、高質量的服務。
甲乙雙方約定每季度在甲方的辦公室或在該項目舉行工作會議不少于一次或進行現場巡視一次,每次為期一天,將乙方的顧問工作體現及完成,并定期為甲方物業管理人員提供全面的培訓。為甲方的現場管理提供建議,為更有效地完成工作,甲乙雙方同意工作會議或現場巡視日期因故需要更改(包括顧問人員休假、生病等等),應事先通知對方及另訂日期。乙方通過去時將書面報告或會議錄,以書面的形式將意見和建議呈送甲方,完成有關工作,并向甲方提供和制定工作所需的相關資料。
乙方必須在本合同開始時向甲方提供工作計劃,并接受甲方監管,使顧問工作時間和運作落到實處。
二、委任期限
委任期限為期三年,由20xx年6月1日起至20xx年5月31日止。委任滿,本合同自然終止。任何一方如續訂合同,應在合同期滿前1個月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三、服務費用及支付方式
4.1 雙方同意物業管理顧問費用及支付方式如下:
全數人民幣 萬元正(大寫 萬元整),甲方在簽定合同時首先支付顧問費25%即人民幣 元正(大寫 萬元整);合同簽訂三個月后七日內甲方支付乙方顧問費25%即人民幣 元正(大寫 萬元整);于簽定合同半年后七日內支付顧問費人民幣 元正(大寫 萬元整);于簽訂合同九個月后七日內人民幣 元正(大寫 萬元整)。以后年度以此類推。
4.2以上顧問服務并不包含甲方在本合同期間要求乙方提供超越本合同約定服務范圍的服務或物品的任何費用(以下簡稱額外服務費用)。有關服務條款及費用經雙方協商同意后,以書面形式補充成為合同的附件執行。
4.3 顧問費只包含乙方人員前往該項目提供本合同約定范圍內的服務所產生的服務費用,(但不包括交通差旅費及食宿費用以及甲方管理層交流學習考察等所發生的費用。)
4.4 所有顧問費、額外服務費用,其他費用及勞務費用并不包含任何稅項(國稅、地稅及外地稅項。
五、付款時間及欠款處理
5.1 本合同顧問費、額外服務費用甲方必須在本合同規定的時間之七天內支付,不得拖延。乙方應按合同約定按時有效地向甲方提供顧問服務。
5.2 甲方如沒有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向乙方支付顧問費、額外服務費用,則乙方可停止對甲方物業的顧問支持。
六、違約責任
6.1 若乙方疏忽、或沒有履行、或嚴重違反本合同規定的全部或部分內容,而且在甲方書面指出并提醒后1個月內,既沒有合理解釋又沒有明確改善,以至無法合作,甲方有權以書面通知乙方終止本合同,終止合同通知在甲方送達乙方5天內生效。
6.2若甲方疏忽、或沒有履行、或嚴重違反本合同所規定的全部部分內容,并且在乙方書面指出并提醒后1個月內,既沒有合理解釋也沒有明顯改善,以致無法合作,乙方有權以書面通知甲方終止本合同,終止合同通知在乙方送達甲方5天內生效。
七、其他事項
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及時協商辦理。
7.1 如該項目因建筑設計,建造質量、設備設施質量,安裝技術或工程延誤等原因,達不到使用及管理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擔責任并善后處處理。
7.2與管理該項目有關之機密文件及資料除非經甲方同意,否則不得復印、印制或抄錄予第三者。
7.3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其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數據,并協助乙方履行本合同。
7.4 如甲方乙雙方對本合同產生爭議,經協商無效后,可提請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7.5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共____頁,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及約束力。
7.6本合同自簽定之日起生效。后附合同附件。
甲 方:華能西藏藏木發電有限公司 乙方:中物聯國際物業服務
水電項目籌建處(簽章) (北京)有限公司 ( 簽章)
代表人: 代表人:
日 期: 日 期:
實用物業管理服務合同范本 篇11
委托方(甲方):
受委托方(乙方):
說明
1、本合同文本為示范文本,由北京市建設委員會和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制定。
2、本合同文本供業主委員會或業主與物業服務企業簽約時使用。
3、本合同文本中所稱物業服務,是指業主通過選聘物業服務企業,由雙方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約定,對房屋及配套的設施設備和相關場地進行維修、養護、管理,維護物業區域內的環境衛生和相關秩序的活動。
4、本合同文本中相關條款后留有空白行,供雙方補充約定;雙方亦可通過協商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內容或補充協議的基本原則不得與本合同文本和《管理規約》相抵觸。
5、本合同文本[ ]中選擇內容、空格部位填寫及其他需要刪除或添加的內容,雙方當事人應當協商確定。中選擇內容,以劃√方式選定;對于實際情況未發生或雙方當事人不作約定時,應當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刪除。
6、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實際情況決定本合同原件的份數,并在簽訂合同時認真核對,以確保各份合同內容一致。
7、本合同的受益主體包括全體業主及物業使用人,受益主體享有本合同明確的各項權利,并依法履行本合同涉及的相關義務。
委托方(甲方): [業主委員會][業主]
委托方登記號(身份證號):
通訊地址:
聯系電話:
郵政編碼:
物業服務企業(乙方):
營業執照注冊號:
企業資質證書號:
組織機構代碼: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委托代理人:
聯系電話: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項目(物業名稱)(以下簡稱“本物業”)物業服務有關事宜,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章 物業項目基本情況
第一條 物業項目基本情況
名稱: [地名核準名稱][暫定名] ;
類型:[普通住宅][經濟適用住房][公寓][別墅][辦公][商業] ;
坐落位置:[通訊地址] 區(縣) 路(街) ;
建筑面積:[預測面積][實測面積][房屋所有權證記載面積] 平方米;
區域四至:[區縣建委備案][街道辦事處備案] :
東至: ;
南至: ;
西至: ;
北至: 。
委托的物業構成細目以甲乙雙方實際驗收清單為準,并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規劃平面圖見附件一,構成明細見附件二,共用部位明細見附件三,共用設施設備明細見附件四。)
第二章 物業服務內容
第二條 物業交接
1、甲乙雙方和原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在新的物業服務合同生效之前,就交接時間、交接內容、交接查驗、交接前后的責任等事項進行約定。交接時間應確定具體時點,時點前責任由原物業服務企業承擔,時點后責任由新的乙方承擔。
2、原物業服務企業應在約定時點將物業區域內的檔案資料(見附件六)、物業服務用房及屬于本物業區域內的物業公用設施、設備、構筑物及其附著物、公共區域移交給乙方,由乙方和原物業服務企業進行逐項查驗接收,并簽字確認。
3、甲乙雙方和原物業服務企業對查驗結果存在爭議的,應在查驗記錄中載明,并明確解決辦法;原物業服務企業拒不撤出的,甲方應通過司法途徑解決。
第三條 物業服務事項
1、制訂物業服務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管理相關的工程圖紙、檔案與竣工驗收資料等;根據法律、法規、規章和《管理規約》的授權制定物業服務的各項制度。
2、房屋共用部位的日常維修、養護和管理。共用部位包括:房屋的承重結構(包括住宅的基礎、承重墻體、梁柱、樓蓋等)、屋頂、外墻面(包括非承重結構的分戶墻外墻面)、樓梯間、走廊通道、大堂、公共門廳、電梯井、樓內下水立管及通向污水井的下水管道、雨落管等。
3、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維修養護、運行和管理。共用設施設備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共用照明、保安監控系統、供電系統、消防系統、供水系統、電視天線接收系統、避雷裝置、通風系統、弱電系統、電梯、熱力管線、煤氣管線等(由專業機構負責的除外)。
4、附屬建筑物、構筑物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道路、化糞池、泵房、自行車棚、停車場(庫)、水系、護欄及圍墻等。
5、公共綠地、園林的養護。
6、清潔服務,包括房屋共用部位、公共場所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等。
7、協助維護秩序,對車輛(包括自行車)停放進行管理。
8、協助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發生安全事故,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采取相應措施,協助做好救助工作。
9、消防服務,包括公共區域消防設施的維護,建立消防管理制度。
10、電梯的運行和日常維護。
11、負責編制房屋、附屬建筑物、設施設備、綠化的年度維修養護方案并公示。
12、按照法律、法規、規章或《管理規約》的有關規定對房屋裝修提供服務。
業主或物業使用人申請裝修時,乙方應當告知相關的限制性規定和注意事項,與其訂立書面的裝修服務協議,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收取裝修押金[零元]元、裝修服務費[零元][1個月物業服務費][2個月物業服務費],除此之外不得另行收取裝修垃圾清運費、施工人員管理費、門卡工本費、開工證費、管線圖費等任何與裝修有關的費用。
13、對物業區域內違反有關治安、環保、物業裝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規、規章的行為,應及時告知、建議、勸阻,并向有關部門報告。
14、制定預防火災、水災等應急突發事件的工作預案,明確妥善處置應急事件或急迫性維修的具體內容。
15、設立服務監督電話,并在物業區域內公示。
16、其他:
第三章 物業服務標準
第四條 物業服務標準
乙方按照附件五[物業服務標準]提供服務,不得低于基本等級規范要求。
第四章 合同期限
第五條 物業服務期限
物業服務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五章 物業服務相關費用
第六條 物業服務收費方式
本物業區域物業服務收費方式為:[包干制][酬金制]
第七條 包干制
1、物業服務費用由業主按其擁有物業的建筑面積交納,具體標準如下:
[多層住宅]: 元/平方米/月;
[高層住宅]: 元/平方米/月;
[別墅]: 元/平方米/月;
[辦公樓]: 元/平方米/月;
[商業物業]: 元/平方米/月;
[會所]: 元/平方米/月;
物業: 元/平方米/月;
物業: 元/平方米/月;
物業: 元/平方米/月;
物業: 元/平方米/月。
2、實行包干制的,盈余或者虧損均由乙方享有或者承擔;乙方不得以虧損為由要求增加費用、降低服務標準或減少服務項目。
第八條 酬金制
1、物業服務資金由業主按其物業的建筑面積預先交納,具體標準如下:
[多層住宅]: 元/平方米/月;
[高層住宅]: 元/平方米/月;
[別墅]: 元/平方米/月;
[辦公樓]: 元/平方米/月;
[商業物業]: 元/平方米/月;
物業: 元/平方米/月。
2、物業服務資金為交納的甲方業主所有,由乙方代管,主要用于以下開支:
(1)乙方員工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2)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費用;
(3)附屬配套建筑和設施的維修、養護和管理費用;
(4)物業區域內清潔衛生費用;
(5)物業區域內綠化養護費用;
(6)物業區域內秩序維護費用;
(7)乙方辦公費用;
(8)乙方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9)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
(10)酬金;
(11)其他費用: 。
3、乙方采取以下第 種方式提取酬金:
(1)[每季][每半年][每年] ,計 元的標準從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中提取;
(2)[每季][每半年][每年] 按結算的物業服務資金 %的比例提取。
4、實行酬金制的,乙方應向全體業主公布物業服務年度計劃和支出年度預決算,并按[季][半年]向全體業主公布物業服務費用的收支情況;同時,雙方按照約定每年聘請專業機構對物業服務資金年度預決算和物業服務費收支情況進行審計,聘請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承擔][甲乙共同承擔];
5、物業服務支出應全部用于本合同約定的支出,年度結算后結余部分,轉入下一年度繼續使用,年度結算后不足部分,由全體業主承擔,另行交納。
第九條 物業服務費用交納
業主應在[每次交費的具體時間] 按[季度][半年] 交納物業服務費。
物業區域內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因開發單位原因未能按時交給物業買受人的物業,開發商應按前款規定交納物業服務費。
第十條 停車服務費用
停車服務費按露天車位 元/個/月、車庫車位 元/個/月的標準收取。
乙方應與停車場車位使用人簽訂書面的停車服務協議,明確雙方在車位使用及停車服務等方面的權利義務。
第十一條 業主自用部位收費
乙方應業主要求對業主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提供維修養護或其他特約服務的,按雙方的約定收取費用,或按乙方在物業區域內公示的收費標準收取。
第十二條 公共服務項目收費
物業區域內,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訊、有線電視等市政公用事業服務單位應向最終用戶收取有關費用。乙方接受市政公用事業服務單位委托代收上述費用的,不得向業主收取手續費等額外費用,不得限制或變相限制業主或物業使用人購買。
第六章 共用部位、共用設施收益及分配
第十三條 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經營
乙方經營歸業主所有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用于廣告、房屋租賃、會所經營、商業促銷等活動,在符合國家的法律、法規、規章的前提下,應征得甲方書面同意,并每半年向甲方公布收益情況,接受甲方監督。
第十四條 經營收益分配
乙方經營歸業主所有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所得收益按下列第 種方式使用:
1、抵減下一年度物業服務費,分攤到戶;
2、用于小區更新改造;
3、業主大會表決。
第七章 雙方權利與義務
第十五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
1、審定乙方制定的物業服務方案,并監督實施。
2、對本物業區域內的物業服務事項有知情權。
3、對乙方有建議、督促的權利。
4、審核本物業區域內共用部位、共用設施的收益使用情況。
5、組織物業服務滿意度調查。
6、不得要求乙方在本物業區域內行使物業服務內容以外的物業服務。
7、應在乙方辦理入住 日前,提供符合辦公要求的物業服務用房,由乙方[無償使用][有償使用] ,[租金標準] 。物業服務用房建筑面積約 平方米,位置為。
8、負責協調、處理、解決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遺留問題,不因此影響乙方工作。
9、協助乙方做好物業區域內的物業服務工作。
10、按照相關規定交納、使用和續籌專項維修資金。
11、對違反物業服務合同約定、逾期不交納物業服務費的物業區域內的物業費交納人,應督促其交納。
12、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或《管理規約》規定的甲方其他權利義務。
第十六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
1、按照合同約定收取物業服務費用。
2、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及本合同的約定,按照物業服務標準和內容提供物業服務,收取[物業服務費用]、[特約服務費用]。
3、制定物業服務計劃,負責編制房屋、附屬建筑物、設施設備、綠化的年度維修養護計劃。
4、向甲方告知物業區域內物業服務的有關情況。
5、可以選聘專業服務企業承擔物業區域內的專項服務項目,但不得將本區域內的全部物業服務委托給第三方;乙方與所選定的專業服務企業簽訂的合同不得低于本合同的服務標準,并對專業服務企業的服務行為承擔連帶責任。
6、妥善保管和正確使用本物業的`檔案資料,及時記載有關變更信息。
7、及時向甲方、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通報本物業區域內有關物業服務的重大事項,接受甲方、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監督。
8、對甲方、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管理規約》的行為,采取告知、勸說和建議等方式督促甲方、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改正。
9、不得擅自占用本物業區域內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或改變用途,不得擅自占用、挖掘本物業區域內的道路、場地。
確需臨時占用、挖掘本物業區域內道路、場地的,應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制定施工方案,開工前要在物業區域內公示,施工過程中盡可能減少對正常秩序的影響,并及時恢復原狀。
在緊急情況下,乙方為了公共利益可以先行施工,但事后應予以說明。
10、本物業區域內需另行配備相關設施設備的,乙方應與甲方協商解決。
11、對自身原因造成的事故承擔責任并負責善后處理。
12、國家法律、法規、規章或《管理規約》規定的乙方其他權利義務。
第十七條 配合義務
對需進入物業區域內的宣傳、檢查、執法、救援等公共事務,甲乙雙方應當積極配合。
第八章 合同終止
第十八條 期滿終止
本合同期滿前,甲方決定不再聘用乙方的,應在期滿前3個月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決定不再續約的,應在期滿前3個月書面通知甲方。
第十九條 期滿續約
本合同期滿前,甲方決定繼續聘用乙方的,應在期滿前3個月書面通知乙方;乙方自接到續約通知一個月內回復甲方。
雙方同意續簽,應于合同到期前 日內簽署新的物業服務合同。
第二十條 自動續約
本合同期滿前三個月,沒有將續聘或解聘乙方的意見通知乙方的,乙方視甲方同意此合同自動延續,合同為一個整年度。
第二十一條 接管前處理
本合同終止后,在新的物業服務企業接管本物業項目之前,乙方應當應甲方的要求暫時繼續提供物業服務,一般不超過三個月;雙方的權利義務繼續按照本合同執行。
第二十二條 不可抗力的終止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全部免除責任,其他事宜由甲乙雙方依法協商處理。
第二十三條 終止后處理
本合同終止后,甲乙雙方應共同做好債權債務處理事宜,包括物業服務費用的清算、對外簽訂的各種協議等;甲方、乙方應相互配合,做好物業服務的交接和善后工作。
第九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四條 甲方違約責任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導致乙方未能完成服務內容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限期解決;逾期未解決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違約金元;造成損失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二十五條 乙方違約責任
乙方提供的服務達不到本合同約定的標準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內改進,乙方未能改進的,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違約金元;給業主或物業使用人造成損失的,有關當事人可要求乙方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二十六條 提前解約責任
除本合同第八章規定的合同終止情形外,甲、乙雙方均不得提前解除本合同,否則無過錯方可要求其支付萬元的違約金;造成損失的,無過錯方可要求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二十七條 突發事件處理
為維護公共利益,在不可預見情況下,如發生煤氣泄露、漏電、火災、暖氣管、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協助公安機關執行任務等突發事件,乙方因采取緊急避險措施造成損失的,當事人應按有關規定處理。
第二十八條 乙方免責條款
以下情況乙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1、由于甲方、業主或物業使用人的原因導致乙方的服務無法達到合同要求的。
2、因維修養護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需要且事先已告知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暫時停水、停電、停止共用設施設備使用等造成損失的。
3、非乙方責任出現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訊、有線電視及其他共用設施設備運行障礙造成損失,乙方已采取應急措施的。
第十章 爭議解決
第二十九條 爭議解決
因合同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的,雙方可采取以下方式處理:
1、協商解決;
2、向物業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
3、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或申請仲裁。
第十一章 附 則
第三十條 其他約定
1、本合同未盡事宜,國家有相關規定的,依規定解決;沒有規定的,由雙方協商解決,并簽訂書面協議;
2、對本合同的任何修改、補充或變更應經雙方書面確認,并作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一式 份,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備案一份,甲方、乙方、 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簽字并簽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授權代表: 授權代表: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實用物業管理服務合同范本 篇12
委托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托方(以下簡稱乙方):
第一條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方將 委托于乙方實行物業管理,就委托事項雙方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類型: 座落位置: ;建筑面積: ;
第三條 物業管理服務項目
1.公用設備、設施的使用管理,維修和養護。包括高低壓設備、供水設備、上下水管道、電梯、消防中心及消防設施、消防樓道、水電管道井、廠區內道路等。
2.公用綠地、花木等的養護和管理。
3.公共環境衛生。包括消防樓道及公共場所臟、亂、差的治理。
4.維護房屋辦公秩序,保證房屋公共設施、設備的安全。
5.廠區內車輛停放秩序的管理。
6.維持公共秩序,巡視、門崗執勤。
7.負責向物業使用人收取物業管理綜合服務費(含房屋共有部位和共用設施日常小型維修費;裝璜垃圾清運費等。);代收代付水電費用。
8.除日常維修外的大型維修時,乙方需在維修期間進行維修相關事宜的接洽、監督及檢查,并安排驗收事宜。
8.根據甲方及物業使用人的要求,提供各類專項有償服務。
第四條 物業管理服務期限
委托乙方提供物業管理服務的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五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檢查乙方服務管理工作實施和制度執行情況。
2.在不破壞和影響房屋結構的條件下,對所屬房屋進行裝修,但改動方案應報相關部門審批許可后及乙方知曉后方可實施,安裝電話、空調,應在乙方指導下進行,確保功率不得超過原設計負荷方可實施,不能自行加大電容,以確保不造成安全隱患。
3.根據乙方所提供服務的項目,應交納費用的要按時按約交納。
4.由甲方交納的水電費用要按時交給乙方,如因甲方原因逾期的,按供水供電部門規定甲方自行承擔滯納金。
5.對乙方違反法規及制度的行為,經協調無效時,可提請有關部門處理。
6.物業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施及設備的維修、養護,在當事人提出委托時,乙方應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費。
第六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下列目標實施服務管理:
1.1按時代收、代付水電費,如因乙方原因造成逾期的,由乙方承擔按供水供電部門規定交納滯納金。
1.2房屋外觀:無破損、無污垢。
1.3設備運行:保證甲方物業房屋內水通、電明、電梯正常運行。
1.4如遇特殊情況停水停電,提前通知廠區內租賃戶,正常維修4小時內完成。供水、供電部門檢修、維修設備除外。
1.5公共環境衛生:消防樓道清潔,有照明,垃圾井道暢通。
1.6根據建設部房屋裝飾裝修管理規定,有權對物業使用人違反裝修管理規定及有可能引發安全事故的行為進行制止。
1.7安全:見附件(安全協議書)。
2.根據所提供的服務和本合同的規定,向甲方或物業使用人收取服務管理費。
3.對甲方違反法規及相關條例的行為,經協調無效時,可提請有關部門處理。
4.對物業使用人有違法律法規及物業管理條例的行為的,針對具體行為并根據情節輕重,采取批評、規勸、警告、制止等措施,并報有關執法部門處理。
第六條 服務管理費
1.服務管理費由乙方直接與物業使用人另行簽訂物業管理服務合同來約定物業管理費用的相關事項。
2.甲方提出的特約服務,經雙方協商后另行收費。
3.說明:
3.1房屋公用設備和設施中大修及更換費用,由甲方按有關法律法規及實際發生額承擔,乙方不負責費用。
3.2外墻、玻璃幕墻清洗費用不屬物管費收取范圍,發生時由甲方(或物業使用人)按實際情況承擔。
4.服務管理費用主要用于以下開支:
4.1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4.2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費用;
4.3物業管理區域清潔衛生費用;
4.4物業管理區域及甲方辦公區區域的水電費代收代付服務費。
4.5物業管理區域大型維修時的接洽、監督、檢查、驗收安排服務費用。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甲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致使乙方無法完成管理目標所規定的服務,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內解決。逾期未予解決,乙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全部經濟賠償并承擔相關的法律責任。
2.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未能達到管理目標所規定的服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全部經濟賠償并承擔相關的法律責任。
3.甲、乙任何一方無正當理由提前終止合同的應向對方賠付一定的違約金;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還應給予對方賠償。
第八條 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補充,并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同等效力。本合同及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宜,均遵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第九條 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
應按有關法律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第十條 合同期滿,本合同自行終止。雙方如愿續訂合同,應在本合同期滿前30天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第十一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經申、乙雙方同意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條 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均具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負責人: 負責人: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年 月日
實用物業管理服務合同范本 篇13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業主管理委員會)
乙方(受托方):_________(物業管理公司)
為加強_________(物業名稱)的物業管理,保障房屋和公用設施的正常使用,為業主創造優美、整潔、安全、方便、舒適、文明的居住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建設部第33號令《城市新建住宅小區管理辦法》等國家、地方有關物業管理法律、法規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對_________(物業名稱)實行專業化、一體化的物業管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物業管理內容
1.物業基本情況
(1)物業類型:_________。
(2)座落位置:_________市_________區_________路(街道)_________號。
(3)四至:東_________,南_________,西_________,北_________。
(4)占地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5)建筑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2.委托管理事項
(1)房屋建筑本體共用部位(樓蓋、屋頂、梁、柱、內外墻體和基礎等承重結構部位、外墻面、樓梯問、走廊通道、門廳、設備機房、)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2)房屋建筑本體共用設施設備(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煙囪、共用照明、天線、中央空調、暖氣干線、供暖鍋爐房、加壓供水設備、配電系統、樓內消防設施設備、電梯、中水系統等)的維修、養護、管理和運行服務。
(3)本物業規劃內附屬物業管理范圍的市政公用設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溝渠、池、井、綠化、室外泵房、路燈、自行車房棚、停車場)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4)本物業規劃內的附屬配套服務設施(網球場、游泳池、商業網點)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5)公共環境(包括公共場地、房屋建筑物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
(6)交通、車輛行駛及停泊。
(7)配合和協助當地公安機關進行安全監控和巡視等保安工作(但不含人身、財產保險保管責任)。
(8)社區文化娛樂活動。
(9)物業及物業管理檔案、資料;
(10)法規和政策規定及授權由物業管理公司管理的其它事項。
第二條 委托物業管理形式
承包經營,自負盈虧。
第三條 物業管理服務費用和住宅公共維修基金
1.本物業的管理服務費按下列第_________項執行:
(1)按政府規定的標準向業主(住用戶)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積_________元;
(2)按雙方協商的標準向業主(住用戶)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積_________元;
(3)由甲方按統一標準直接支付給乙方,即每年(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積_________元。
2.管理服務費標準的調整按下列第_________項執行:
(1)按政府規定的標準調整;
(2)按每年_________%的幅度上調;
(3)按每年_________%的幅度下調;
(4)按每年當地政府公布的物價漲跌幅度調整;
(5)按雙方議定的標準調整_________。
3.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
(1)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的歸集、使用和管理按政府有關文件執行。
(2)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不敷使用時,經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或物業管理委員會研究決定,按建筑面積比例向產權人續籌或由產權人按實分攤。
(3)產權人在出售、轉讓或饋贈其單元或因其他原因房屋產權轉移時,所繳交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不予退還,隨房屋所有權同時過戶。
4.乙方在接管本物業中發生的前期管理費用_________元,按下列第_________項執行:
(1)由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向乙方支付;
(2)由乙方承擔;
(3)在_________費用中支付。
5.因甲方責任而造成的物業空置并產生的管理費用,按下列第_________項執行:
(1)由甲方承擔全部空置物業的管理成本費用,即每平方米建筑面積每月_________元;
(2)由甲方承擔上述管理成本費用的_________%。
第四條 其他有償服務費用
1.車位及其使用管理服務費用:
(1)機動車:_________;
(2)非機動車:_________;
2.有線電視:_________;
3._________。
第五條 代收代繳收費服務
受有關部門或單位的委托,乙方可提供水費、電費、燃(煤)氣費、熱費、房租等代收代繳收費服務(代收代繳費用不屬于物業管理服務費用),收費標準執行政府規定。
第六條 物業管理期限
委托管理期限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到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七條 雙方權利、義務
1.甲方權利義務:
(1)根據本合同規定甲方將住宅區委托乙方實行物業管理;
(2)監督乙方對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的合理使用,并按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管理辦法撥付給乙方。
(3)按市政府規定的比例提供商業用房(總建設面積的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給乙方,按月租金_________元租用,并負責辦理使用手續;
(4)給乙方提供管理用房_________平方米(其中辦公用房_________平方米,員工宿舍_________平方米),按月租金_________元租用;
(5)負責向乙方提供本住宅區工程建設竣工資料一套并在乙方管理期滿時予以收回;
(6)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規定內容所進行的管理和經營活動;
(7)對乙方的管理實施監督檢查,就物業管理的有關問題向乙方提出意見和建議。每半年一次考核評定,如因乙方完不成第六條規定的目標和指標或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有權終止合同;
(8)負責確定本住宅區管理服務費收費標準;
(9)委托乙方對違反物業管理法規和規章制度以及業主公約的行為進行處理:包括予以罰款、責令停工、責令賠償經濟損失,以停水、停電等措施對無故不繳有關費用或拒不改正違章行業責任人進行催交、催改;
(10)協助乙方做好宣傳教育、文化活動,協調乙方與行政管理部門、業主間的關系;
(11)政策規定由甲方承擔的其他責任。
2.乙方權利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實際情況,制訂本住宅區物業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
(2)遵守各項管理法規和合同規定的責任要求,根據甲方授權,對本住宅區物業實施綜合管理,確保實現管理目標、經濟指標,并承擔相應責任,自覺接受甲方檢查監督;
(3)根據住宅區內大、中修的需要制訂維修方案,報甲方審議通過后,從公用設施專用基金中領取所需的維修經費;
(4)接受甲方對經營管理過程中財務帳目的監督并報告工作,每月向甲方和住宅區管理部門報送一次財務報表,每三個月向全體業主張榜公布一次管理費收支帳目;
(5)對住宅區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變其使用功能,乙方如在住宅區內改擴建完善配套項目,須報甲方和有關部門批準后方可實施;
(6)乙方須本著高效、精干的原則在本住宅區設置管理機構和人員;
(7)建立本住宅區物業管理檔案并負責及時記載有關變更情況;
(8)負責測算住宅區管理服務費收費標準并向甲方提供測算標準與依據,嚴格按照甲方審議通過的收費標準收取,不得擅自加價;
(9)有權依照甲方委托和業主公約的規定對物業主公約和物業管理規章制度進行處理;
(10)在管理期滿時向甲方移交全部專用房屋及有關財產、全部物業管理檔案及有關資料;
(11)開展卓有成效的社區文化活動和便民服務工作;
(12)有權選聘專營公司承擔住宅區物業管理的專項業務并支付費用,但不得將住宅區物業管理的整體責任及利益轉讓給其他人或單位。
第八條 物業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
1.各項管理指標執行物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各項標準,要求住宅區在乙方接管后_________年內達到_________標準。
2.確保年完成各項收費指標_________元,合理支出_________元,乙方可提成所收取管理費的_________%作為經營收入。
第九條 風險抵押
1.乙方在合同簽訂之日起三日內向甲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幣_________元,作為風險抵押金。
2.乙方完成合同規定的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甲方在合同期滿后三日內退還全部抵押金及銀行活期存款利息。
3.如由于甲方過錯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由甲方雙倍返還抵押金并賠償乙方經濟損失。
4.如由于乙方過錯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乙方無權要求返還抵押金,并應賠償甲方經濟損失。
第十條 獎罰措施
1.在各項管理目標、經濟指標全面完成的前提下,管理費如有節余,甲方按節余額_________%獎勵乙方。
2.如該住宅區被評為全國、省、市文明住宅小區,甲方分別獎勵乙方人民幣_________元(全國)、_________元(省)、_________元(市);獲得上級部門單項獎或有關榮譽的獎金另訂;如在乙方管理期間,由乙方獲得的文明小區稱號被上級部門取消,則乙方應全部返還上述獎金及銀行活期存款利息。
3.如果甲方不完成應負的合同責任,由此而影響乙方的承包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或給乙方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甲方應當給予補償或承擔相應責任。
4.如果乙方沒有完成合同責任或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甲方應當責成乙方限期改正,情節嚴重的處以人民幣_________元至_________元的罰款,直至終止合同,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5.由乙方管理不善或重大失誤,造成住戶經濟損失或生活嚴重不便的,應當賠償甲方或業主及使用人的經濟損失。
第十一條 合同更改、補充與終止
1.經雙方協商一致,可對本合同條款進行修訂更改或補充,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合同規定的管理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各方如欲續訂合同,須于期滿前的_________個月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3.合同終止后,乙方可參加甲方的管理招標并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承包管理。
第十二條 聲明及保證
甲方:
1.甲方為一家依法設立并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并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甲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甲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乙方:
1.乙方為一家依法設立并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并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乙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乙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十三條 保密
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商業秘密(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秘密)予以保密。未經該商業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__年。
一方違反上述保密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并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十四條 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并應在_________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雙方認可后協商終止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
第十五條 通知
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采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第十六條 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_________國法律管轄并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七條 解釋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為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第十八條 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協議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九條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_________ 代表(簽):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實用物業管理服務合同范本 篇14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業主管理委員會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委托方):____________ 物業管理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加強____________小區(大廈)的物業管理,保障房屋和公用設施的正常使用,為業主創造優美、整潔、安全、方便、舒適、文明的居住環境,根據____市物業管理方面的法規和政策,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物業管理內容
(一)甲方將位于____區____路的____范圍內的物業委托給乙方實行統一管理,綜合服務。
(二)管理事項包括:
1.房屋的使用、維修、養護;
2.物業范圍的公用設施、設備及場所(地)(消防、電梯、機電設備、路燈、走廊、自行車房、棚、園林綠化地、溝、渠、池、井、道路、停車場等)的使用、維修和管理;
3.清潔衛生(不含垃圾運到中轉站后的工作);
4.公共生活秩序;
5.文娛活動場所;
6.便民服務網點及物業范圍內所有營業場所;
7.車輛行駛及停泊;
8.物業檔案管理;
9.授權由物業管理公司管理的其他事項。
第二條 委托物業管理形式
承包經營、自負盈虧。
第三條 物業管理期限
委托管理期限為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到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條 雙方權利、義務
(一)甲方權利、義務
1.根據本合同規定甲方將住宅區委托乙方實施物業管理;
2.監督乙方對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的合理使用,并按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管理辦法撥付給乙方。
3.按市政府規定的比例提供商業用房(總建設面積的0.5%)____平方米給乙方,按月租金____元租用,并負責辦理使用手續;
4.給乙方提供管理用房____平方米(其中辦公用房____平方米,員工宿舍____平方米),按月租金____元租用;
5.負責向乙方提供本住宅區工程建設竣工資料一套并在乙方管理期滿時予以收回;
6.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規定內容所進行的管理和經營活動;
7.對乙方的管理實施監督檢查,每半年一次考核評定,如因乙方完不成第五條規定的目標和指標或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有權終止合同;
8.負責確定本住宅區管理服務費收費標準;
9.委托乙方對違反物業管理法規和規章制度以及業主公約的行為進行處理;包括予以罰款、責令停工、責令賠償經濟損失,以停水、停電等措施對無故不繳有關費用或拒不改正違章作業責任人進行催交、催改;
10.協助乙方做好宣傳教育、文化活動,協調乙方與行政管理部門、業主間的關系;
11.政策規定由甲方承擔的其他責任。
(二)乙方權利、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實際情況,制訂本住宅區物業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
2.遵守各項管理法規和合同規定的要求,根據甲方授權,對本住宅區物業實施綜合管理,確保實際管理目標、經濟指標,并承擔相應責任,自覺接受甲方檢查監督;
3.根據住宅區內大、中修的需要制訂維修方案,報甲方審議通過后,從公用設施專用基金中領取所需的維修經費;
4.接受甲方對經營管理過程中財務賬目的監督并報告工作,每月向甲方和住宅區管理部門報送一次財務報表,每三個月向全體業主張榜公布一次管理費收支賬目;
5.對住宅區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變其使用功能,乙方如在住宅區內改擴建完善配套項目,須報甲方和有關部門批準后方可實施;
6.乙方須本著高效、精干的原則在本住宅區設置管理機構和人員;
7.建立本住宅區物業管理檔案并負責及時記載有關變更情況;
8.負責測算住宅區管理服務費收費標準并向甲方提供測算標準與依據,嚴格按照甲方審議通過的收費標準收取,不得擅自加價;
9.有權依照甲方委托和業主公約的規定對違反業主公約和物業管理規章制度的行為進行處理;
10.在管理期滿時向甲方移交全部專用房屋及有關財產、全部物業管理檔案及有關資料;
11.開展卓有成效的社區文化活動和便民服務工作;
12.有權選聘專營公司承擔住宅區物業管理的專項業務并支付費用,但不得將住宅區物業管理的整體責任及利益轉讓給其他人或單位。
第五條 物業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
(一)各項管理指標執行物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各項標準,要求住宅區在乙方接管后____年內達到____標準。
(二)確保年完成各項收費指標____萬元,合理支出____萬元,乙方可提成所收取管理費的____%作為經營收入。
第六條 風險抵押
(一)乙方在合同簽訂之日起3日內向甲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幣____元,作為風險抵押金。
(二)乙方完成合同規定的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甲方在合同期滿后3日內退還全部抵押金及銀行活期存款利息。
(三)如由于甲方過錯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由甲方雙倍返還抵押金并賠償乙方經濟損失。
(四)如由于乙方過錯致使合同不能履行,乙方無權要求返還抵押金,并應賠償甲方經濟損失。
第七條 獎罰措施
(一)在各項管理目標、經濟指標全面完成的前提下,管理費如有節余,甲方按節余額____%獎勵乙方。
(二)如該住宅區被評為全國、省、市文明住宅小區,甲方分別獎勵乙方人民幣____元(全國)、____元(省)、____元(市);獲得上級部門單項獎或有關榮譽的獎金另訂;如在乙方管理期間,由乙方獲得的文明小區稱號被上級部門取消,則乙方應全部返還上述獎金及銀行活期存款利息。
(三)如果甲方不完成應負的合同責任,由此而影響乙方的承包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或給乙方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甲方應當給予補償或承擔相應責任。
(四)如果乙方沒有完成合同責任或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甲方應當責成乙方限期改正,情節嚴重的處以人民幣____至____元的罰款,直至終止合同,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五)由乙方管理不善或重大失誤,造成住戶經濟損失或生活嚴重不便的,應當賠償甲方或業主及使用人的經濟損失。
第八條 合同更改、補充與終止
(一)經雙方協商一致,可對本合同條款進行修訂更改或補充,以書面合同為準。
(二)合同規定的管理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各方如欲續訂合同,須于期滿前3個月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三)合同終止后,乙方可參加甲方的管理招標并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承包管理。
第九條 其他事項
(一)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臺風、洪水、地震等),造成經濟損失的,雙方應相互體諒,共同協商、合理分攤。
(二)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附件1、2、3、4……為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
(三)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和物業管理部門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約束力。
(四)雙方如對合同發生爭議,協商不成的,訴請人民法院解決。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附
1. 《_______住宅區物業情況一覽表》 (略)
二、物業管理與物業管理服務的區別
1、物業管理是指業主對區分所有建筑物共有部分以及建筑區劃內共有建筑物、場所、設施的共同管理或者委托物業服務企業、其他管理人對業主共有的建筑物、設施、設備、場所、場地進行管理的活動。
2、物業管理服務是指受物業所有人的委托,依據物業管理委托合同,對物業的房屋建筑及其設備,市政公用設施、綠化、衛生、交通、治安和環境容貌等管理項目進行維護、修繕和整治,并向物業所有人和使用人提供綜合性的有償服務。
3、法律性質不同:眾所周知,物業管理是派生于建筑物區分所有權的一種準物權(在區分所有權中叫成員權),是購買了不動產的業主們的法定權利,是業主們一定區域內的共有物業的使用與管理的自治權,它因不動產的存在而存在,因不動產的滅失、買賣、贈送而消失。而物業管理服務產生于服務提供者(物業管理企業)與業主或業主大會的合意而簽訂的物業服務合同,依合同的生效而取得。
4、權利主體不同:新條例規定,物業管理活動中的一切權利屬于業主,也就是說物業管理的權利主體是業主和由其組成的業主大會,即使選聘了物業管理服務企業,物業管理服務企業也不過是一個義務主體罷了,物業管理服務企業處于被管理、被監督的地位。而物業管理服務活動中的權利主體是物業管理服務企業,業主和物業服務企業的員工則成了義務主體,業主承擔的是支付服務費的義務。
5、參與主體不同:物業管理活動的參與主體有建設開發商、政府房地產主管部門、業主、房屋認購人、租戶、居民委員會等單位和個人,如果有聘請物業管理服務企業或專業服務企業,則兩者也屬于參與主體之列。而物業管理服務活動的參與主體主要是物業管理服務企業及員工,如有單項業務外包,專業服務企業及其員工也屬此列。
實用物業管理服務合同范本 篇15
委托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方將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于乙方實行物業管理,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類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______區
建筑面積: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乙方提供服務的受益人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均應對履行本合同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二章 委托管理事項
第四條 房屋建筑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管理、維修養護。
第五條 道路、排水管道等公用設施的使用管理和維修養護。
第六條 公用綠地、花木等的養護和管理。
第七條 公共環境衛生。包括公共場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
第八條 交通與車輛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九條 維持公共秩序,巡視、門崗執勤。
第十條 管理與物業相關的工程圖紙、住用戶檔案與竣工驗收資料。
第十一條 協助社區組織開展社區文化娛樂活動。
第十二條 負責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收取下列費用;
1.物業管理綜合服務費;
2.房屋共有部位和共用設施日常維修費;
3.停車費;
4.裝璜垃圾清運費。
第十三條 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施及設備的維修、養護,在當事人提出委托時,乙方應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費。
第十四條 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有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為,diyifanwen.com針對具體行為并根據情節輕重,采取批評、規勸、警告、制止等措施,并報有關執法部門處理。
第三章 委托管理期限
第十五條 委托管理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第四章 雙方權利義務
第十六條 甲方權利義務
1.代表和維護產權人、使用人的合法權益;
2.制定業主公約并監督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遵守公約;
3.審議乙方擬定的物業管理制度;
4.檢查監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實施及制度的執行情況;
5.審定乙方提出的物業管理服務年度計劃、和房屋及設施維修計劃;
6.按《_________市住宅小區物業管理條例》向乙方提供物業用房,其租金用于物業管理;
7.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
8.業主和物業使用人不按規定交納物業管理費應承擔違約責任,甲方協助做好協調和思想工作,幫助乙方催交。
第十七條 乙方權利義務
1.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制訂物業管理制度;
2.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法規、規章的行為,提請有關部門處理;
3.按本合同第十四條的約定,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為進行處理;
4.可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但不得將本物業和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5.負責編制房屋、附屬建筑物、構筑物、設施、設備 、綠化帶的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和大中修方案,經雙方議定后由乙方組織實施;
6.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告知物業使用的有關規定,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裝修物業時,告知有關限制條件,訂立書面約定,并負責監督;
7.負責編制物業管理年度管理計劃、資金使用計劃及決算報告;
8.每年第一季度底,向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公布上年度相關管理經費的使用情況;
9.對本物業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變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業內改、擴建或完善配套項目,須與甲方協商經甲方同意后報有關部門批準方可實施;
10.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必須向甲方移交全部經營性商業用房、管理用房及物業管理的全部檔案資料;
第五章 物業管理服務質量
第十八條 乙方按《_________市普通住宅小區物業管理服務等級參考標準》中“________級服務等級標準”實現目標管理,具體詳見附件。
第六章 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第十九條 物業管理綜合服務費
1.住宅房屋由乙方按建筑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元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非住宅房屋由乙方按建筑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元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
2.空置房屋的管理服務費,按全額收取;
3.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逾期交納的,按下列方法處理:
從逾期之日起每天應按費用的千分之一交納滯納金。
第二十條 公共設施日常維修費
房屋的共有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公共場地的日常維修、養護費用由乙方按多層住宅每年每平方米_________元收取,非住宅按每年每平方米_________收取,并按照下列標準執行:日常小修、養護費用,從房屋共有部位和共用設施日常維修費中承擔;大中修費用、更新費用,由乙方制定計劃,報甲方審核,由全體業主共同承擔。
第二十一條 車位使用費由乙方按照《_________市區住宅小區物業管理停車收費辦法》和《住宅小區機動車地下停車收費標準》規定,由乙方向車位使用人收取,收入用于彌補物業管理成本。
第二十二條 乙方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毗連部位的維修、養護及其它特約服務,由當事人按實發生的費用計付,收費標準須經甲方同意。
第七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三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十六條的約定,使乙方未完成規定管理目標,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內解決,逾期未解決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
第二十四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約定,未能達到約定的管理目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第二十五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六章約定,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清退。
第八章 附則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以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解決。可以用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七條 合同期滿后,乙方全部完成合同并且管理成績優秀,業主、物業使用人反映良好,甲、乙雙方可續訂合同。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之附件均為合同有效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宜,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
第二十九條 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共_________頁,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及街道辦事處、區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條 因房屋建筑質量、設備設施質量或安裝技術等原因,達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擔并作善后處理。產生質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門的鑒定為準。
第三十一條 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第三十二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或報請_________街道辦事處、區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進行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三十三條 合同期滿自然終止,雙方如續訂合同,應在合同期滿_________天前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實用物業管理服務合同范本 篇16
委托方:巴什庫勒克小區業主委員會(以下簡稱甲方) 受托方:伊犁好管家物業服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方將巴什庫勒克小區委托乙方實施物業服務,訂立本合同:
一、物業基本情況、物業類形:居民住宅。坐落位置:伊寧市解放西路。占地面積:17940平方米,建筑面積:3900平方米。
二、委托管理事項:
1、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樓蓋、屋頂,外墻面承重結構,樓梯間,走廊通道門廳。
2、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共用照明、暖氣干線,樓內消防設施設備。
3、公用設施和附屬建筑物、構筑物的養護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井、自行車棚、停車場地。
4、公用綠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養護和管理。
5、公用環境衛生,包括公共場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漕運。
6、交通與車輛停放秩序的管理。
7、維護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監控、巡視、門崗執勤。
8、管理與物業相關的工程圖紙,住戶檔案與竣工驗收資料。
9、組織開展社區文化娛樂活動。
三、負責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收取下列費用:
1、物業管理綜合服務費。
2、代收電費、車輛、澡堂的承包租金。
3、裝修垃圾清運費。
4、其它有償服務的費用。
四、乙方提供服務的受益人為本物業的全體為主和物業使用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物業使用人均應對履行本合同承擔相應責任。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為,針對具體行為并根據情節輕重,采取批評、規勸、警告、制止和報司法公安部門處罰等措施。
五、委托管理期限為一年,自20_年8月1日起至20_年7月31日止。
六、雙方的權利義務:
甲方權利義務:
1、負責制定業主公約,要求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遵守;
2、審定乙方擬定的物業管理制度;
3、檢查監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實施及制度的執行情況;
4、檢查監督乙方提出的物業管理年度計劃,預算及決算;
5、在本協議簽訂生效之日起,向乙方提供車場2個,澡堂1個,其租金收入歸于全體業主,經業主大會審議后再確定使用方向。
6、在本協議生效之日起,向乙方提供物業服務辦公室1間,清潔工更衣室1間,放工具雜物1間,無償使用但產權屬甲方。
7、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在不按規定交納物業管理費用時,負責催交或以其他方式解決。
8、負責收集整理物業管理所需圖紙、檔案、資料,并于合同生效起,向乙方移交。
9、協調處理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管理遺留的問題。
10、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及宣傳教育和文化活動。
乙方權利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制定物業管理制度。
2、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法律規章的行為,提請有關部門處理。
3、可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但不得將本物業的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4、負責編制房屋、附屬建筑物,構筑物設施設備,綠化等的年月度維修養護計劃和大中修方案,經雙方議定后由
乙方組織實施。
5、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告知物業使用的有關規定,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裝修物業時,告知有關限制條件,訂立書面約定,并負責監督。
6、負責編制物業管理年度計劃,資金使用計劃及決算報告。
7、每年向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公布一次管理費用收支帳目。
8、對本物業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變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業內改擴建或完善配套項目,須與甲方協商同意后報有關部門批準方可實施。
9、在合同期內慚方為改善服務條件進行的投入施設、設備,如合同期滿后,更換物業服務公司時,甲方應予以行當作價給予補償。
10、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必須向甲方移交全部經營性場所,管理用房及全部檔案資料。
七、物業管理服務質量及服務費用:
1、乙方按下列約定,實現目標活寶是,按照《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普通住宅物業三檔服務內容及標準》實施服務項目(另附三檔服務內容及標準)。
2、物業綜合服務費和電費每兩個月收取一次,具體要求如下:
1)本物業管理的綜合服務費,住宅房屋由乙方按建筑面積每月每平方0.33元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非住宅房屋由乙方按建筑面積每月每平方元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
2)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逾期交納綜合管理費,視情節輕重,乙方有權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請民事情訴訟,并追繳每日5‰的滯納金。
3)車位使用費,由業委會按照州發改委有關規定收費標準,由承租人執行。
4)其它乙方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提供的有償服務項目,由業主或物業使用人自行支付其費用。
八、違約責任:
1、甲方違反合同約定,使乙方未完成規定管理目標,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內解決,逾期未解決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經濟賠償。
2、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未能達到制定的服務標準,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不改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3、甲、乙雙方無法律依據提前終止合同的,違約方應賠償對方2萬元違約金,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應給予經濟賠償。
九、附則:
1、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報物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一份。
2、本合同的附件均為有效組成部分,具有法律效力。
3、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4、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
5、本合同期滿,合同延期終止與否或續訂合同,應在合同期滿30天前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雙方均未提出書面意見的,視本合同自行延續有效。
6、本合同自20_年8月1日開始實施,經業主代表大會視物業服務情況表決通過后即生效。
甲方:巴什庫勒克小區業主委員會
委托代理人:
乙方:伊犁好管家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實用物業管理服務合同范本 篇17
委托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托方(以下簡稱乙方):
第一條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方將 委托于乙方實行物業管理,就委托事項雙方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類型: 座落位置: ;建筑面積: ;
第三條 物業管理服務項目
1.公用設備、設施的使用管理,維修和養護。包括高低壓設備、供水設備、上下水管道、電梯、消防中心及消防設施、消防樓道、水電管道井、廠區內道路等。
2.公用綠地、花木等的養護和管理。
3.公共環境衛生。包括消防樓道及公共場所臟、亂、差的治理。
4.維護房屋辦公秩序,保證房屋公共設施、設備的安全。
5.廠區內車輛停放秩序的管理。
6.維持公共秩序,巡視、門崗執勤。
7.負責向物業使用人收取物業管理綜合服務費(含房屋共有部位和共用設施日常小型維修費;裝璜垃圾清運費等。);代收代付水電費用。
8.除日常維修外的大型維修時,乙方需在維修期間進行維修相關事宜的接洽、監督及檢查,并安排驗收事宜。
8.根據甲方及物業使用人的要求,提供各類專項有償服務。
第四條 物業管理服務期限
委托乙方提供物業管理服務的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五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檢查乙方服務管理工作實施和制度執行情況。
2.在不破壞和影響房屋結構的條件下,對所屬房屋進行裝修,但改動方案應報相關部門審批許可后及乙方知曉后方可實施,安裝電話、空調,應在乙方指導下進行,確保功率不得超過原設計負荷方可實施,不能自行加大電容,以確保不造成安全隱患。
3.根據乙方所提供服務的項目,應交納費用的要按時按約交納。
4.由甲方交納的水電費用要按時交給乙方,如因甲方原因逾期的,按供水供電部門規定甲方自行承擔滯納金。
5.對乙方違反法規及制度的行為,經協調無效時,可提請有關部門處理。
6.物業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施及設備的維修、養護,在當事人提出委托時,乙方應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費。
第六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下列目標實施服務管理:
1.1按時代收、代付水電費,如因乙方原因造成逾期的,由乙方承擔按供水供電部門規定交納滯納金。
1.2房屋外觀:無破損、無污垢。
1.3設備運行:保證甲方物業房屋內水通、電明、電梯正常運行。
1.4如遇特殊情況停水停電,提前通知廠區內租賃戶,正常維修4小時內完成。供水、供電部門檢修、維修設備除外。
1.5公共環境衛生:消防樓道清潔,有照明,垃圾井道暢通。
1.6根據建設部房屋裝飾裝修管理規定,有權對物業使用人違反裝修管理規定及有可能引發安全事故的行為進行制止。
1.7安全:見附件(安全協議書)。
2.根據所提供的服務和本合同的規定,向甲方或物業使用人收取服務管理費。
3.對甲方違反法規及相關條例的行為,經協調無效時,可提請有關部門處理。
4.對物業使用人有違法律法規及物業管理條例的行為的,針對具體行為并根據情節輕重,采取批評、規勸、警告、制止等措施,并報有關執法部門處理。
第六條 服務管理費
1.服務管理費由乙方直接與物業使用人另行簽訂物業管理服務合同來約定物業管理費用的相關事項。
2.甲方提出的特約服務,經雙方協商后另行收費。
3.說明:
3.1房屋公用設備和設施中大修及更換費用,由甲方按有關法律法規及實際發生額承擔,乙方不負責費用。
3.2外墻、玻璃幕墻清洗費用不屬物管費收取范圍,發生時由甲方(或物業使用人)按實際情況承擔。
4.服務管理費用主要用于以下開支:
4.1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4.2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費用;
4.3物業管理區域清潔衛生費用;
4.4物業管理區域及甲方辦公區區域的水電費代收代付服務費。
4.5物業管理區域大型維修時的接洽、監督、檢查、驗收安排服務費用。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甲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致使乙方無法完成管理目標所規定的服務,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內解決。逾期未予解決,乙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全部經濟賠償并承擔相關的法律責任。
2.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未能達到管理目標所規定的服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全部經濟賠償并承擔相關的法律責任。
3.甲、乙任何一方無正當理由提前終止合同的應向對方賠付一定的違約金;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還應給予對方賠償。
第八條 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補充,并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同等效力。本合同及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宜,均遵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第九條 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
應按有關法律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第十條 合同期滿,本合同自行終止。雙方如愿續訂合同,應在本合同期滿前30天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第十一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經申、乙雙方同意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條 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均具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負責人: 負責人: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年 月日
實用物業管理服務合同范本 篇18
委托方:巴什庫勒克小區業主委員會(以下簡稱甲方) 受托方:伊犁好管家物業服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方將巴什庫勒克小區委托乙方實施物業服務,訂立本合同:
一、物業基本情況、物業類形:居民住宅。坐落位置:伊寧市解放西路。占地面積:17940平方米,建筑面積:3900平方米。
二、委托管理事項:
1、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樓蓋、屋頂,外墻面承重結構,樓梯間,走廊通道門廳。
2、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共用照明、暖氣干線,樓內消防設施設備。
3、公用設施和附屬建筑物、構筑物的養護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井、自行車棚、停車場地。
4、公用綠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養護和管理。
5、公用環境衛生,包括公共場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漕運。
6、交通與車輛停放秩序的管理。
7、維護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監控、巡視、門崗執勤。
8、管理與物業相關的工程圖紙,住戶檔案與竣工驗收資料。
9、組織開展社區文化娛樂活動。
三、負責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收取下列費用:
1、物業管理綜合服務費。
2、代收電費、車輛、澡堂的承包租金。
3、裝修垃圾清運費。
4、其它有償服務的費用。
四、乙方提供服務的受益人為本物業的全體為主和物業使用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物業使用人均應對履行本合同承擔相應責任。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為,針對具體行為并根據情節輕重,采取批評、規勸、警告、制止和報司法公安部門處罰等措施。
五、委托管理期限為一年,自20xx年8月1日起至20xx年7月31日止。
六、雙方的權利義務:
甲方權利義務:
1、負責制定業主公約,要求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遵守;
2、審定乙方擬定的物業管理制度;
3、檢查監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實施及制度的執行情況;
4、檢查監督乙方提出的物業管理年度計劃,預算及決算;
5、在本協議簽訂生效之日起,向乙方提供車場2個,澡堂1個,其租金收入歸于全體業主,經業主大會審議后再確定使用方向。
6、在本協議生效之日起,向乙方提供物業服務辦公室1間,清潔工更衣室1間,放工具雜物1間,無償使用但產權屬甲方。
7、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在不按規定交納物業管理費用時,負責催交或以其他方式解決。
8、負責收集整理物業管理所需圖紙、檔案、資料,并于合同生效起,向乙方移交。
9、協調處理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管理遺留的問題。
10、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及宣傳教育和文化活動。
乙方權利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制定物業管理制度。
2、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法律規章的行為,提請有關部門處理。
3、可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但不得將本物業的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4、負責編制房屋、附屬建筑物,構筑物設施設備,綠化等的年月度維修養護計劃和大中修方案,經雙方議定后由
乙方組織實施。
5、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告知物業使用的有關規定,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裝修物業時,告知有關限制條件,訂立書面約定,并負責監督。
6、負責編制物業管理年度計劃,資金使用計劃及決算報告。
7、每年向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公布一次管理費用收支帳目。
8、對本物業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變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業內改擴建或完善配套項目,須與甲方協商同意后報有關部門批準方可實施。
9、在合同期內慚方為改善服務條件進行的投入施設、設備,如合同期滿后,更換物業服務公司時,甲方應予以行當作價給予補償。
10、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必須向甲方移交全部經營性場所,管理用房及全部檔案資料。
七、物業管理服務質量及服務費用:
1、乙方按下列約定,實現目標活寶是,按照《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普通住宅物業三檔服務內容及標準》實施服務項目(另附三檔服務內容及標準)。
2、物業綜合服務費和電費每兩個月收取一次,具體要求如下:
1)本物業管理的綜合服務費,住宅房屋由乙方按建筑面積每月每平方0.33元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非住宅房屋由乙方按建筑面積每月每平方 元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
2)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逾期交納綜合管理費,視情節輕重,乙方有權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請民事情訴訟,并追繳每日5‰的滯納金。
3)車位使用費,由業委會按照州發改委有關規定收費標準,由承租人執行。
4)其它乙方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提供的有償服務項目,由業主或物業使用人自行支付其費用。
八、違約責任:
1、甲方違反合同約定,使乙方未完成規定管理目標,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內解決,逾期未解決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經濟賠償。
2、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未能達到制定的服務標準,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不改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3、甲、乙雙方無法律依據提前終止合同的,違約方應賠償對方2萬元違約金,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應給予經濟賠償。
九、附則:
1、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報物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一份。
2、本合同的附件均為有效組成部分,具有法律效力。
3、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4、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
5、本合同期滿,合同延期終止與否或續訂合同,應在合同期滿30天前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雙方均未提出書面意見的,視本合同自行延續有效。
6、本合同自20xx年8月1日開始實施,經業主代表大會視物業服務情況表決通過后即生效。
甲方:巴什庫勒克小區業主委員會
委托代理人:
乙方:伊犁好管家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實用物業管理服務合同范本 篇19
甲 方:
乙 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乙方在群邦·新天地商業街經營場地物業管理之事宜,訂立本合同,以茲共同遵守。
第一條 管理場所及經營范圍
1.1甲方已合法取得群邦·新天地商業街物業管理權。
1.2乙方經營群邦·新天地商業街
第二條 合同性質
2.1本合同與《群邦·新天地房屋租賃合同》(以下簡稱《租賃合同》互為不可或缺之組成部分,乙方簽訂《租賃合同》的同時簽訂本合同,接受甲方統一管理。
2.2《消防安全管理責任書》是本合同的重要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乙方應保證自己及其他工作人員嚴格遵守本合同規定條款,乙方及工作人員因過失或過錯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負全部責任。
第三條 管理費用
3.1甲方依照高密市政府有關部門核準的價格,收取乙方的物管費用,標準為元/平方米/月。
3.2本合同簽訂后,在繳納租賃費用的同時乙方應繳付個月的物業管理費,共計人民幣(大寫): 壹仟玖陸拾陸元整 ,以后物業管理費繳費時間同《租賃合同》中約定的租賃繳納時間同步。
3.3 乙方應繳的稅費及其他政府機關另行收取的費用均不包括在物業管理費當中,由乙方自行承擔。
3.4水、電、氣由乙方持IC卡在甲方統一規定時間內向甲方或相關部門購買。
第四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4.1乙方應當承擔由于自身過錯,致使甲方的設施、設備發生故障、損失、損壞的相關維修費用。
4.2乙方應當負責經營場地內乙方自有設施、設備的維修。乙方設施、設備的損壞,給甲方及第三人造成損失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及時修理,乙方拒絕的,甲方可先行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4.3在經營場地內發生或發現財產損壞、人員傷亡,以及水管、電器線路、燃氣管線或裝置、設備設施或其他事故和隱患時,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并采取合理措施防止損失擴大。
4.4乙方應當遵守甲方營業時間的管理規定,嚴格按照甲方要求進行經營。
4.5乙方應當在合同終止撤離甲方場地時,向甲方交還經營場地的相關鑰匙及水、電、氣卡。
4.6乙方應當保持經營場地內地面、室內墻壁及其他設施設備和物品的良好、清潔狀態;非甲方原因損壞的,由乙方承擔維修費用,并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4.7乙方應當對所經營的商品投人財產保險,在經營過程中因自身原因而引起的火災、火險及其他安全事故等承擔全部責任(包括但不限于第三方財產損失及人身傷亡)。
第五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5.1甲方有權按照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收取物業管理費以及應由乙方承擔支付的其它費用。
5.2甲方應保持建筑物的屋頂、墻面、電源、電纜和下水道以及乙方責任外的其它公共設施設備處于可供使用的狀態。
5.3甲方應保持維護建筑物所有的公共區域、洗手間及除乙方經營場地以外的其它區域的清潔衛生。
5.4甲方應保持所有消防安全設施、設備及其它營業所需設備處于正常運轉狀態。
5.5甲方應為顧客營造舒適的購物環境,統一規范管理好營業場地,確保群邦·新天地在行業中的整體形象和商業信譽。
5.6甲方應制定各種治安、消防、安全、保衛制度,提供良好的保安服務。
5.7乙方違反合同規定,不按時繳納各項費用或嚴重違反商業街治安、消防、裝修等規定,經通知仍不履行義務時,甲方有權按照國家相關規定采取相應措施催繳費用和責令整改。
第六條 限制及禁止
6.1乙方不得在營業場地內存放任何武器、彈藥和其他易爆、易燃、易污染的危險品和化學物品。
6.2乙方不得在公共場地堆放物品,設置障礙影響通行;否則甲方有權搬移物品拆除障礙,費用由乙方支付。
第七條 違約責任
7.1甲方未達到管理服務約定指標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限期改正,如影響乙方經營,甲方應給予補償。乙方不按本合同約定的收費標準和時間交納有關費用的,甲方有權收取乙方拖欠費用的滯納金,滯納金的收取標準為:每天收取拖欠費用的千分之五。 7.2如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雙方均不負責任。合同所稱的不可抗力是指甲乙雙方訂立合同后發生的不可預見、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觀自然情況。
第八條 免責條款
非甲乙雙方的過錯而引發的火災、水災及其它事故,甲乙雙方均不承擔責任。
第九條 其他約定
9.1本合同的內容、效力、解釋、爭議的解決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受其保護和管轄。
9.2甲乙雙方在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的,雙方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合同履行地高密市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9.3本合同作為《房屋租賃合同》不可或缺之組成部分,合同期限與《房屋租賃合同》相同。《房屋租賃合同》終止或解除的,本合同隨之終止或解除。
9.4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執二份,乙方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6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9.7雙方未盡事宜,經協商可作補充,補充條款與本合同其他條款相抵觸的,以補充條款為準。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實用物業管理服務合同范本 篇20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是指:1.房地產開發單位或其委托的物業管理企業;2.公房出售單位或其委托的物業管理企業。
乙方是指:購房人(業主)。
前期物業管理是指:自房屋出售之日起至業主委員會與物業管理企業簽定的《物業管理合同》生效時止的物業管理。
本物業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所購房屋銷售(預售)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所購房屋基本情況:
類型___________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面積______________平方米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在乙方簽訂《房屋買賣(預售)合同》時,甲乙雙方就前期物業管理服務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義務
1.對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綠化、環境衛生、保安、交通等項目進行維護、修繕、服務與管理;
2.根據有關法規和政策,結合實際情況,制定本物業的物業管理制度和《物業使用守則》并書面告知乙方;
3.建立健全本物業的物業管理檔案資料;
4.制止違反本物業的物業管理制度和《物業使用守則》的行為;
5.物業管理企業可委托專業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與服務業務,但不得將本物業的整體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6.依據本協議向乙方收取物業管理費用;
7.編制物業管理服務及財務年度計劃;
8.每______個月向乙方公布物業管理費用收支帳目;
9.提前將裝飾裝修房屋的注意事項和限制條件書面告知乙方,并與乙方訂立《房屋裝飾裝修管理協議》;
10.不得占用本物業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或改變其使用功能;
11.向乙方提供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施設備維修養護等有償服務;
12.自本協議終止時起5日內,與業主委員會選聘的物業管理企業辦理本物業的物業管理移交手續,物業管理移交手續須經業主委員會確認;
1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乙方的權利義務
1.參加業主大會或業主代表大會,享有選舉權、被選舉權和監督權;
2.監督甲方的物業管理服務行為,就物業管理的有關問題向甲方提出意見和建議;
3.遵守本物業的物業管理制度和《物業使用守則》;
4.依據本協議向甲方交納物業管理費用;
5.裝飾裝修房屋時,遵守《房屋裝飾裝修管理協議》;
6.不得占用、損壞本物業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或改變其使用功能。因搬遷、裝飾裝修等原因確需合理使用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應事先通知甲方,并在約定的期限內恢復原狀,造成損失的,給予賠償;
7.轉讓房屋時,事先通知甲方,告知受讓方與甲方簽訂本協議;
8.對承租人、使用人及訪客等違反本物業的物業管理制度和《物業使用守則》等造成的損失、損害承擔民事責任。
9.按照安全、公平、合理的原則,正確處理物業的給排水、通風、采光、維修、通行、衛生、環保等方面的相鄰關系,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權益;
10.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物業管理服務內容
一、房屋共用部位的維護和管理
共用部位是指房屋主體承重結構部位(包括基礎、內外承重墻體、柱、梁、樓板、屋頂等)、戶外墻面、門廳、樓梯間、走廊通道、_____等。
二、房屋共用設施設備及其運行的維護和管理
共用設施設備是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水箱、加壓水泵、電梯、天線、供電線路、通訊線路、照明、鍋爐、供熱線路、供氣線路、消防設施、綠地、道路、路燈、溝渠、池、井、非經營性車場車庫、公益性文體設施和共用設施設備使用的房屋、________等。
三、環境衛生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保安
1.內容
(1)協助公安部門維護本物業區域內的公共秩序;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責任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交通秩序與車輛停放
1.內容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責任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房屋裝飾裝修管理
見附件:《房屋裝飾裝修管理協議》。
第三條 物業管理服務質量
一、房屋外觀: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設備運行: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護和管理: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環境衛生: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綠化: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交通秩序與車輛停放: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保安: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消防: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小修和急修:
小修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急修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物業管理服務費用(不包括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大中修、更新、改造的費用)
一、乙方交納費用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住宅按建筑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___________元;
三、非住宅按建筑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_______元;
四、因乙方原因空置房屋按建筑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元;
五、乙方出租物業的,物業管理服務費用由乙方交納;
六、乙方轉讓物業時,須交清轉讓之前的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七、物業管理服務費用標準按________________調整;
八、每次交納費用時間:____________。
第五條 其他有償服務費用
一、車位及其使用管理服務費用:
機動車
1.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
非機動車
1.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有線電視:
1.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代收代繳收費服務
受有關部門或單位的委托,甲方可提供水費、電費、燃(煤)氣費、熱費、房租等代收代繳收費服務(代收代繳費用不屬于物業管理服務費用),收費標準執行政府規定。
第七條 維修基金的管理與使用
一、根據____________________規定,本物業建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保修期滿后大中修、更新、改造的維修基金。乙方在購房時已向_________交納維修基金________元。
二、維修基金的使用由甲方提出年度使用計劃,經當地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審核后劃撥。
三、維修基金不敷使用時,經當地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審核批準,按乙方占有的房屋建筑面積比例續籌。
四、乙方轉讓房屋所有權時,結余維修基金不予退還,隨房屋所有權同時過戶。
五、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 保險
一、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保險由甲方代行辦理,保險費用由全體業主按各自所占有的房屋建筑面積比例分攤。
二、乙方的家庭財產與人身安全的保險由乙方自行辦理;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廣告牌設置及權益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其它約定事項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違反協議,未達到管理服務質量約定目標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二、乙方違反協議,使甲方未達到管理服務質量約定目標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三、甲方違反協議,擅自提高收費標準或亂收費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清退所收費用,退還利息并支付違約金;
四、乙方違反協議,不按本協議約定的收費標準和時間交納有關費用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補交并從逾期之日起按每天______交納違約金,或______________;
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為維護公眾、業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預見情況下,如發生煤氣泄漏、漏電、火災、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協助公安機關執行任務等突發事件,甲方因采取緊急措施造成乙方必要的財產損失的,雙方按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第十三條 在本協議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協議無法履行,雙方按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第十四條 本協議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與印刷文具有同等效力。
本協議中未規定的事宜,均遵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
第十五條本協議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或向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無效的,可向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六條 本協議正本連同附件共________頁,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條 在簽訂本協議前,甲方已將協議樣本送___________(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第十八條 本協議自簽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實用物業管理服務合同范本 篇21
本合同雙方當事人
委托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委托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入建設部第33號令《城市新建住宅小區管理辦法》、《深圳經濟特區住宅區物業管理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等國家、地方有關物業管理法律、法規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對(物業名稱)實行專業化、一體化的物業管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物業基本情況
座落位置: 市 區 路(街道) 號;占地面積: 平方米;建筑面積: 平方米;其中住宅 平方米;物業類型: (住宅區或組團、寫字樓、商住樓、工業區、其他/低層、高層、超高層或混合)。
第二條 委托管理事項
1.房屋建筑本體共享部位(樓蓋、屋頂、梁、柱、內外墻體和基礎等承重結構部位、外墻面、樓梯問、走廊通道、門廳、設備機房、)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2.房屋建筑本體共享設施設備(共享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煙囪、共享照明、天線、中央空調、暖氣干線、供暖鍋爐房、加壓供水設備、配電系統、樓內消防設施設備、電梯、中水系統等)的維修、養護、管理和運行服務。
3.本物業規劃紅線內屬物業管理范圍的市政公用設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溝渠、池、井、綠化、室外泵房、路燈、自行車房棚、停車場)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4.本物業規劃紅線內的屬配套服務設施(網球場、游泳池、商業網點、)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5.公共環境(包括公共場地、房屋建筑物共享部位)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
6.交通、車輛行駛及停泊。
7.配合和協助當地公安機關進行安全監控和巡視等保安工作,(但不含人身、財產保險保管責任)。
8.小區文化娛樂活動。
9.物業及物業管理檔案、數據;
10.法規和政策規定由物業管理公司管理的其它事項;
第三條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日止。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與物業管理公司議定年度管理計劃、年度費用概預算、決算報告;
2.對乙方的管理實施監督檢查,每年全面進行一次考核評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管理失誤,經市政府物業管理主管部門認定,有權終止合同;
3.委托乙方對違反物業管理法規政策及業主公約的行為進行處理:包括責令停止違章行為、要求賠償經濟損失及支付違約金、對無故不繳、交有關費用或拒不改正違章行為的 責任人采取停水、停電、。等催繳催改措施;
4.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內按規定向乙方提供經營性商業用房 平方米,由乙方按每月每平方米 元標準出租經營,其收入按法規政策規定用于補貼本物業維護管理費用。
5.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內按政府規定向乙方提供管理用房 平方米(其中辦公用房 平方米,員工宿舍 平方米,其它用房 平方米),由乙方按下列第 項使用:
①無償使用。
②按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積元的標準租用。
6.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一日內按規定向乙方提供本物業所有的物業及物業管理檔案、數據(工程建設竣工數據、住用戶數據、。),并在乙方管理期滿時予以收回;
7.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規定內容所進行的管理和經營活動;
8.負責處理非乙方原因而產生的各種糾紛;
9.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
10.法規政策規定由甲方承擔的其他責任。
第五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及本合同的規定,制訂該物業的各項管理辦法、規章制度、實施細則,自主開展各項管理經營活動,但不得損害大多數業主(住用戶)的合法權益,獲取不當利益。
2.遵照國家、地方物業管理服務收費規定,按物業管理的服務項目、服務內容。服務深度,測算物業管理服務收費標準,并向甲方提供測算依據,嚴格按合同規定的收費標準收取,不得擅自加價,不得只收費不服務或多收費少服務。
3.負責編制房屋及附屬設施、設備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和大中修方案,經雙方議定后由乙方組織實施。
4.有權依照法規政策、本合同和業主公約的規定對違反業主公約和物業管理法規政策的行為進行處理;
5.有權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并支付費用、但不得將整體管理責任及利益轉讓給其他人或單位,不得將重要專項業務承包給個人;
6.接受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及有關政府部門的監督、指導,并接受甲方和業主的監督;
7.至少每3個月向全體業主張榜公布一次管理費用收支賬民主。
8.對本物業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變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業內改擴建完善配套項目,須報甲方和有關部門批準后方可實施;
9.建立本物業的物業管理檔案并負責及時記載有關變更情況;
10.開展有效的小區文化活動和便民服務工作;
11.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必須向甲方移交原委托管理的全部物業及其各類管理檔案、財務等數據;移交本物業的公共財產,包括用管理費、公共收入積累形成的資產;對本物業的管理財務狀況進行財務審計,甲方有權指定專業審計機構。
12.不承擔對業主及非業主使用人的人身、財產的保管保險義務(另有,專門合同規定除外)。
第六條 管理目標
乙方根據甲方的委托管理事項制定出本物業“管理分項標準”(各項維修、養護和管理的工作標準和考核標準),與甲方協商同意后作為本合同的必備附件。乙方承諾,在本合同生效后年內達到的管理標準;年內達到管理標準,并獲得政府主管部門頒發的證書。
第七條 管理服務費用
本物業的管理服務費按下列第 項執行:
①按政府規定的標準向業主(住用戶)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積 元
②按雙方協商的標準向業主(住用戶)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積 元;
③由甲方按統一標準直接支付給乙方,即每年(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積 元;支付期限:方式: ;
2.管理服務費標準的調整按下列第 項執行:
①按政府規定的標準調整;
②按每年 %的幅度上調;
③按每年 %的幅度下調;
④按每年當地政府公布的物價漲跌幅度調整;
⑤按雙方議定的標準調整;
3.乙方對物業產權人、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的維修養護,及其他特約服務,采取成本核算方式,按實際發生費用計收;但甲方有權對乙方的上述收費項目及標準進行審核和監督。
4.房屋建筑(本體)的共同部位及共享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與更新改造,由乙方提出方案,經雙方議定后實施,所需經費按規定在房屋本體維修基金中支付。房屋本體維修基金的收取執行市政府物業管理主管部門的指導標準。甲方有義務督促業主繳交上述基金并配合維護。
5.本物業的公用設施專用基金共計 元,由甲方負責在 時間內按法規政策的規定到位,以保障本物業的公用配套設施的更新改造及重大維護費用。
6.乙方在接管本物業中發生的前期管理費用 元,按下列第 項執行:
①由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內向乙方支付;
②由乙方承擔;
③在 費用中支付;
7.因甲方責任而造成的物業空置并產生的管理費用,按下列第 項執行:
①由甲方承擔全部空置物業的管理成本費用,即每平方米建筑面積每月 元;
第八條 獎懲措施
1.乙方全面完成合同規定的各項管理目標,甲方分別下列情況,對乙方進行獎勵;
2.乙方未完成合同規定的各項管理目標,甲方分別下列情況,對乙方進行處罰:
3.合同期滿后,乙方可參加甲方的管理招投標并在同等條件下優先獲得管理權,但根據法規政策或主管部門規定被取消投標資格或優先管理資格的除外。乙方全部完成合同責任并管理成績優秀,多數業主反映良好,可以不參加招投標而直接續訂合同。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完成規定管理目標或直接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相應補償;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限期整改,并有權終止合同。
2.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能完成管理目標或直接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相應補償。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并有權終止合同。
3.因甲方房屋建筑或設施設備質量或安裝技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擔責任并負責善后處理。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當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擔責任并負責善后處理。(產生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有關部門的鑒定結論為準) 4.甲、乙雙方如有采取不正當競爭手段而取得管理權或致使對方失去管理權,或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應當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條 其他事項
1.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修訂更改或補充,以書面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合同規定的管理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雙方如續訂合同,應在該合同期滿六個月前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3.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并按有關法規政策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4.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提請物業管理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的,提交深圳市仲裁委員會依法裁決。
5.本合同之附件均為合同有效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項,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
6.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共一頁,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備案)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實用物業管理服務合同范本 篇22
第一條 本合同當事人
委托方(以下簡稱甲方):
組織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委托方(以下簡稱乙方):
企業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物業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甲方將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給乙方實行物業服務有關事宜,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乙方提供服務的受益人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均應履行本合同,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二章 委托服務事項
第三條 乙方按甲方要求提供前期介入有償服務。
第四條制訂物業服務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管理相關的工程圖紙、檔案與竣工驗收資料等;根據法律、法規和《臨時管理規約》的授權制訂物業服務的有關制度。
第五條 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樓蓋、屋頂、外墻面、承重墻體結構、樓梯間、走廊通道、門廳等。
第六條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運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污水管、垃圾道、共用照明、天線、中央空調、高壓水泵房、樓內消防設施設備、電梯等。
第七條建筑及其設施在國家規定的保修期內協調開發商、承建商進行對甲方所有單元內發生的墻體、水、電、氣,通訊、共用天線、排污、排水系統等建筑體系保修;保修期后實施有償服務或協調專業機構或職能部門有償維護維修。
第八條 環境衛生及綠化養護
1、公共環境、房屋共用部位的保潔,生活垃圾收集并運至垃圾消納站(不含垃圾消納的管理及裝飾裝修垃圾收集和清運),化糞池清掏
2、公用綠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養護與管理,使之處于良好狀態。
第九條 公共秩序維護工作
1、建立預防性安全防范體系并設立應急機制,配合公安機關進行秩序監控和巡視等工作,但不包含甲方產權范圍內人身財產的保險、保證和保管責任。雙方另行簽訂人身、財產保險和財產保管專項合同的,以專項合同的約定執行。
2、對來訪客人辦理訪問手續,控制閑雜人員進入小區。
3、維持小區的交通秩序。對本物業區域內的交通狀況預測和安排,使本物業區域內車輛停放有序,交通順暢(不含人身、財產的保險、保管責任)。
4、地震、地陷、火災等突發事件的組織疏導和協助施救工作。
5、定期或不定期巡視、檢查小區,及時采取措施以防止任何人未經乙方同意或違反本協議的約定而占用、變更、損害公共服務設施、設備,制止違反本物業的物業管理制度、本協議、《臨時管理規約》的行為。
6、發生安全事故,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采取相應措施,協助做好救助工作。
7、消防工作,包括公共區域消防設施的維護以及消防管理制度的建立、消防設施的檢查、維護以及定期進行消防訓練,保證有關人員掌握消防基本技能。
第十條 檔案資料管理
1.本物業竣工資料、圖紙及接管驗收檔案的管理。
2.業主及非業主使用人的檔案資料的管理。
第十一條 房屋裝飾裝修管理
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辦法》、《_市消防條例》、《_市城市容貌管理條例》、《_市產外廣告管理條例》以及物業服務公司按照有關法規、條例等制定的裝修管理規定對裝修方案進行審核,對裝修過程進行監督,并對違規行為進行制止。
第十二條 受所有權人委托,對小區配套設施如網球場,游泳池、會所、停車場(庫)等場所進行管理。
第十三條 對小區公共區域及甲方保留區域進行管理。
第十四條 不定期的組織開展社區文化娛樂活動,加強業主間的溝通和文化交流。設立小區信息發布欄,加強與業主的聯系和消息發布。。
第十五條 負責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收取下列費用:
1、物業服務費(住宅、商業);
2、停車(場)庫車位物業服務費;
3、其它有償服務費
4、公攤水電費及電梯運行電費;
5、物業維修資金
第十六條 各項費用的調整
乙方應當就物業服務費使用制定獨立賬目管理,并可按照實際支出合理調整物業服務費,但乙方須提前三十天以書面方式通知業主和物業使用人
第十七條 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物業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或《臨時管理規約》的行為,針對具體行為并根據情節輕重,采取規勸、制止、追究法律責任等措施。
第三章 雙方權利義務
第十八條 甲方權利義務
1、審定乙方擬訂的前期介入服務方案、小區物業服務方案;
2、檢查監督乙方服務的實施及合同的執行情況;
3、審定乙方提出的前期介入服務工作計劃、物業管理服務年度計劃、財務預算及決算;
4、負責制定《臨時管理規約》和提供《住宅使用說明書》、《住宅質量保證書》,并在房屋銷售時公示《臨時管理規約》;
5、委托乙方管理的房屋、設施、設備應達到國家驗收標準要求;保修責任內房屋、設施、設備維修養護和房屋建設遺留質量問題,按以下方式處理:
(1)甲方負責返修;
(2)委托乙方返修,支付全部費用;
6、在合同生效之日起 1個月 內按物業管理有關規定的比例向乙方提供管理用房(產權屬全體業主),由乙方無償使用;
7、在物業管理交接驗收時,負責向乙方提供和移交物業管理相關資料:
(1)規劃圖、竣工總平面圖,單體建筑、結構、設備竣工圖,附屬配套設施、地下管網工程竣工圖等竣工驗收資料;
(2)設施、設備安裝、使用和維護保養技術資料;
(3)物業質量保證文件和物業使用說明文件;
(4)物業服務所必需的其他資料;
8、支付前期物業前期介入服務費用;按照國家物業管理條例和地方法規規定交納空置房的物業服務費并承擔逾期未付的違約金。
9、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拒絕按規定交納物業服務費用時,協助乙方催收;
10、協調、處理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管理遺留問題;
11、協助乙方做好物業服務工作和社區宣傳教育、文化娛樂活動;
12、應將本合同在訂立之日起十五日內,向物業所在地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并按相關規定公示。
第十九條 乙方權利義務
1、按照本合同第二章的約定標準,提供高品質、專業化的服務;
2、起草物業管理區域內共用部分的使用要求、注意事項和物業服務制度;
3、雇傭、培訓、解雇職員并對其工作進行管理。
4、乙方辦公場所、工作服,工具,器具,材料或其他為保證對甲方服務工作開展所必需設備材料的采買和管理。
5、依照本合同和有關規定收取服務費用;
6、可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服務業務,但不得將本物業的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7、適時聘請、撤換及付酬予律師、建筑師、會計師及其他專業顧問和合作單位。
8、按本合同第十七條的約定,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臨時管理規約》的行為進行處理;
9、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告知物業使用的有關規定,乙方有權審核業主或使用人是否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規定》、《_市消防條例》、《_市城市容貌管理條例》、《_市產外廣告管理條例》以及物業服務公司按照有關法規、條例等制定的裝修管理規定進行其所屬產權范圍內的裝修工程,停車(場)庫是否進行任何形式的改裝、改造、修建構筑物.裝飾和裝修,并對違規行為進行制止。
10、接受業主的監督,定期向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報告物業服務合同履行情況和物業維修資金使用情況。
11、以物業公司名義投保,投保項目包括公眾責任等險種,甲方應對其屬下的產權范圍內利益自行投保。
12、負責編制物業管理年度服務計劃、資金使用計劃及決算報告;
13、負責編制房屋、附屬建筑物、構筑物、設施、設備、綠化等的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和大中修方案,經雙方議定后由乙方組織實施;
14、協助有關部門制止違法、違規的行為,維護物業管理區域公共秩序;
15、可適時設立以下服務項目(并可根據需要設立新的服務項目),合理收費:房屋租賃、代售;代辦電話安裝、寬帶安裝服務:室內清潔服務;室內工程維修;代養護花木;代車輛清洗、保險辦理服務以及與甲方商議的其它服務內容。
16、乙方有權在不違背業主整體權益基礎上制定、修改管理規則,并利用小區告示欄、網站、小區內部刊物(如有)等各種信息渠道予以公布,對各業主均有約束力。
第四章 物業服務費用和其他費用
第二十條 物業服務費構成如下;
1、小區公共秩序維護費;
2、小區公共區域清潔、保潔服務費(但所有政府另行征收的如垃圾處置費等費用均未包含其中)
3、小區公共區域綠化養護、服務費:
4、小區房屋共用部位維修(小修)及保養費;;
5、小區共用設施設備日常運行、維護(小修)及保養費
6、小區公共區域四害防治費用;
7、乙方的辦公管理費;
8、乙方員工的薪酬、社會保險、福利、制服及相關器具
9、乙方用于為業主服務的固定資產折舊費;
10、乙方為小區公共區域所投保的公眾責任險等保險費用
11、乙方用于上繳有關部門的各項零星費用:
12、乙方用于上繳有關部門管理費、稅費;
13、乙方的合理利潤;
14、乙方用于為業主公共利益服務
第二十一條 物業服務費
1、本物業服務費,由乙方按以下收費標準收取:
(1) 電梯高層物業費按建筑面積______元/平方米/月計收;
(2) 商業用房物業服務費按建筑面積______元/平方米/月計收;
(3) 停車(場)庫物業服務費每個停車位______元/月計收;
(4) 特約服務實行明碼實價,雙方自愿的原則。
2、繳費辦法
(1)_____________(住宅商業用房)的物業服務費按房屋建筑面積計收,在產權部門核定面積批復下達之前以銷售合同注明的面積計算,批復之后以產權部門核定的建筑面積為準。面積核定前后甲方收取的物業服務費差額不作退補。停車(場)庫車位物業服務費以個為單位計收。
(2) 物業服務費應按月繳納。甲方在當月15日之前將費用金額繳清,逾期將按日向甲方加收應交納總費用3‰的滯納金。
(3)首次物業服務費收取以交房通知文書確定的交房日期為準,交房日期在15日之前(含15日)的收取當月全月的物業服務費,交房日期在15日之后的收取當月半個月的物業服務費。
(4)住宅(商業用房)交房后,若水電氣任何一表進行了走動以及已裝修、已入住的,物業服務費按收費標準全額收取;若經物業服務公司和業主(使用人)共同確認水電氣表起止數均未走動的,物業服務費按收費標準的50%執行。若相關政策發生變化,按國家新規定執行。
(5) 停車(場)庫車位交付后無論是否空置,物業服務費按收費標準全額收取。
(6) 特約服務費按月繳納。甲方在當月15日之前繳清上月發生的特約服務費用,逾期將按日向甲方加收應交納費用3‰的滯納金。
第二十二條 公攤水電費
首次公攤水電費的收取是以物業對首月公攤水電核算完成后公布的繳費日期為準,交房后,無論房屋是否空置,裝修,被占用,公攤水電費根據政府規定的據實攤銷原則及核算從簡原則,住宅從交房通知文書確定的交房日期起開始核算公攤水電費,按月將上月公攤水電發生情況及費用進行公布,按實際發生額逐戶按房屋建筑面積平均公攤,每月和物業服務費一起進行繳納。公攤水電發生情況及帳務接受業主監督。甲方在當月15日之前將本月的公攤水電費繳清,逾期將按日向甲方加收應交納費用3‰信的滯納金。
第二十三條 電梯運行電費的收取根據政府相關文件規定的收費標準按月進行收取。
第二十四條 甲方可以現金或轉帳方式繳納各項費用。
第二十五條 各項費用的調整
乙方應當就物業服務費使用制定獨立賬目管理,井可按照實際支出合理調整物業服務費,但乙方須提前三十天以書面方式通知甲方后,甲方應按照調整后的費用支付。
第二十六條 物業維修基金收取
物業維修資金按政府有關規定維持在一定數額,不足部分由業主續繳,專項用于物業保修期滿后共用部分的大,中維修、更新、改造。具體項目如下:
1、小區房屋共用部位大、中修、更新或改造:
2、小區共用設施設備(如防盜監控、消防設施等)大、中修及更新、改造;
3、小區環境配套設施(如健身娛樂設施等)的更新、改造:
4、小區公共區域綠化(如草坪、喬灌木等)更新、改造;
5、小區公共建筑(如小區大門,單元大堂、樓層及其裝飾等)、道路的更新、改造:
6、用于小區非盈利性設施的大、中修及更新、改造;
7、停車(場)庫共用設備設施(如監控、車管系統、風機、水泵、消防設施等)大、中修及更新、改造;
8、其它不在上列內但需由物業維修資金支付的費用,如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須由物業維修資金支付的費用。
第二十三條 水、電、氣費按照政府相關標準計收。小區高層建筑中超過市政供水高度的樓層將采用二次供水系統,二次供水系統由市政專業供水公司進行管理維護,水費的收費標準按市政專業供水公司公示標準進行收取(如因國家能源價格或政策調整,此費用作相應變動,以相關文件或通知為準)。1、保修期內屬保修范圍的由甲方承擔;
第六章 委托服務期限
第二十六條_____________由乙方根據本協議內容進行管理,為期三年(自__________”整體竣工,經有關部門檢驗合格之日起開始計算)。本小區業主大會與選聘或續聘的物業服務企業簽訂新的物業服務合同生效時,本協議自動終止。
第七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七條 甲方違反合同關于甲方義務的約定,使乙方未完成規定管理目標,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內解決,逾期未解決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經濟賠償。
第二十八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二章的約定,未能達到約定的委托管理目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二十九條因違約而需解除本合同的,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應及時通知對方,合同自書面通知到達對方時即行解除,并在二十日內辦理交接。如有異議,可請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機構確認解除合同的效力。
第八章 附則
第三十條 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補充,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一條 因房屋建筑質量、設施設備質量或安裝技術等原因,達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擔責任并作善后處理。產生質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法定機構的鑒定為準。
第三十二條 若本協議任何條文因國家或地方法規的變更而無效、非法或不能執行時,將按照新的法律法規的要求執行,但本協議其余條文的有效性、合法性及可執行性并不因此而改變。
第三十三條 甲、乙雙方一致同意在履行本協議時,若發生任何爭議應首先進行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小區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三十四條 本協議一式叁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政府房管主管部門備案一份。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宇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實用物業管理服務合同范本 篇23
委托方(以下簡稱甲方):
組織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委托方(以下簡稱乙方):
企業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愿、平等、協商一玫的基礎上,甲方將______________(牧業名稱)委托乙方實和行物業管理,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類型:_______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市________區________路(街道)________號
四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占地面積:________平方米
建筑面積:________平方米
(委托管理的物業構成細目見附件)
第三條 乙方提供服務的受益人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均應履行本合同,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二章 委托管理事項
第四條 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樓蓋、屋頂、外墻面、承重墻體、樓梯間、走廊通道、門廳、庭院________。
第五條 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運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污水管、共用照明、中央空調、供暖鍋爐房、樓內消防設施設備、電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公共設施和附屬建筑物、構筑物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泵房、自持車棚、停車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公共綠地的養護與管理。
第八條 附屬配套建筑和設施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商業網點、文化體育場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公共環境衛生,包括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公共場所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交通與車輛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十一條 維持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監控、巡視、門崗執勤、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 管理與物業相關的工程圖紙、住用戶檔案與竣工驗收資料。
第十三條 負責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收取下列費用:
1.物業管理費:________________
2.保潔費:________________
3.保安費:________________
4.房屋設備運行費:________________
5.維修養護費: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條 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及設備的維修、養護,在當事人提出委托時,乙方須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費。
第十五條 對業主牧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為,針對具體行為并根據情節輕重,采取批評、規勸、警告、制止、________等措施。
第十六條 其他委托事項
第三章 委托管理期限
第十七條 委托管理期限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時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時止。
第四章 雙方權利義務
第十八條 甲方權利義務
1.代表和維護產權人、使用人的合法權益;
2.制定《業主公約》并監督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遵守公約;
3.審定乙方制定的物業管理方案;
4.檢查監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執行情況;
5.審議乙方年度管理計劃、資金使用計劃及決算報告;
6.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日內向乙方提供_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積管理用房(產權仍屬甲方),由乙方按下列第________項執行;
(1)無償使用;
(2)按建筑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于________。
7.負責歸集物業管理所需全部圖紙、檔案、資料,并于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日內向乙方提供;
8.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不按規定交納牧業管理費時,負責催交或以________方式償付;
9.協調、處理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管理遺留問題;
(1)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
10. 協助乙方做好牧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生活。
第十九條 乙方權利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制定牧業管理方安;
2.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法規、規章的行為,提請有關部門處理;
3.按本合同第十五條的約定,對業主和物主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為進行處理;
4.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但不得將本物業的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5.負責編制房屋、附屬建筑物、設施、設備、綠化的年度維修養護計劃, 經雙方議定后由乙方組織實施;
6.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書面告知物業的使用的有關規定,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裝修物業時,書面告知有關限制條件,并負責監督;
7.每______個月向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公布一次維修養護費用收支使用情況;
8.對本物業的公共設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變使用功能,如需擴建或完善配套項目,須與甲方協商后報有關部門批準方可實施;
9.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必須向甲方移交全部管理用房及物業管理的全部檔案資料。
第五章 物業管理服務要求標準
第二十條 乙方須按下列約定,實現管理目標,即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對乙方的管理滿意率達到______% 。
1.房屋外觀:____________
2.設備運行:____________
3.房屋及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____________
4.公共環境:__________________
5.綠化:__________________
6.交通秩序:__________________
7.保安:__________________
8.急修:__________________
小修: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章 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第二十一條 物業管理服務費
1.管理費由乙方按建筑面積每平方米______元或按套每戶______元向業主收取;
2.保潔費由乙方按建筑面積每平方米______元或按套每戶______元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
3.保安費由乙方按建筑面積生平方米______元或按套每戶______元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
4.高層住宅電梯、水泵、______運行費按實結算,由乙方向業主收取;
5.管理服務費標準的調整,按______調整;
6.對業務和物業使用人逾期交納物業管理費的,乙方可以從逾期之日起按應繳費用千分之三加收滯納金。
第二十二條 住宅區域的非居住用房管理服務費按居住收費標準的______倍收取。
第二十三條 車位和使用管理費用由乙方按下列標準向車位使用人收取;
1.露天車位:____________
2.車庫車位:____________
第二十四條 乙方對業主或物業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維修養護及其他特約服務,由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按實際發生的費用計付。
第二十五條 乙方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提供的其他服務項目的收取標準約定如下:
1.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
第二十六條 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備、設施、公共設施的維修、養護費用由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全體業主按照各自擁有的住宅區建筑面積比例共同承擔,在物業維修基金中列支或直接向業主收取。
第七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七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十八條第______款的約定,使乙方未完成規定管理目標,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一不定期限內解決,逾期未解決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經濟賠償。
第二十八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約定,不能完成管理目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甲方經濟損失,乙方應給予甲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二十九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六章的約定,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三十條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無法律依據提前終止保同的違約方應賠償對方______元的違約金;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應給予經濟賠償。
第八章 附則
第三十一條 雙方約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天內,根據甲方委托管理事項,辦理接管驗收手續。
第三十二條 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補充,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合同具有相同等效力。
第三十三條 本合同之附件均為合同有效組成部分。在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修改本合同印制條款的本意。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宜,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________頁,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五條 因房屋建造質量、設備設施質量或安裝技術等原因,達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擔責任并作善后處理。產生質量右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門的鑒定為準。
第三十六條 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第三十七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提請________市仲裁委員會裁決(當事人雙方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三十八條 合同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雙方如續訂合同,應在該事同期滿________天前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第三十九條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實用物業管理服務合同范本 篇24
甲方:綏化物資城綜合樓小區業主委員會
乙方:綏化福馨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和實際情況,在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方同意將座落在綏化市物資城綜合樓小區委托給乙方進行物業管理(服務),特訂立本合同。
物業基本情況:
樓房名稱:綏化市物資城綜合樓小區
物業類型:商住式多層樓
位置:綏化市中直北路物資城
占地面積:建筑面積:7624.31㎡;樓房棟數:一棟七層。
一、委托物業服務事項:
1、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服務及清雪,如有個別房蓋漏水或墻皮脫落如超過物業維修范圍,由業主自籌資金解決。
2、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運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下水管道漏水等(共用部分)、公用照明、監控、化糞池、門衛、供水設備的維修不超過千元的由物業負責,如更新改造由業主自籌資金解決。
3、公共環境衛生:包括公共場所、房屋共用部位及清潔衛生、垃圾收集、冬季掃雪。
4、維護公共秩序(門衛)。
5、甲方提供各業主的住房面積花名冊。
二、保潔服務
1、樓道每周拖洗二次,日清掃一次,樓梯扶手每天擦一次,庭院隨時清掃,保持清潔。
2、樓道公用部位玻璃每年擦兩次,破損玻璃隨時更換,禁止任何人在小區內張貼懸掛廣告。
3、冬季下雪及時清掃,堆放在適當位置,隨時清掃夏季樓區內積水。
4、馬葫蘆每年清理疏通一次,平時發現堵塞,隨時清疏,單元樓內下水道由業戶自行承擔。
三、供水時間
1、供水時間從每日早至晚,物業管理期間負責供水設施的維護、維修和保養,保證全體業主的生產生活用水。
2、供水水箱每季清洗一次,清洗時間由物業公司與業主委員會共同完成,每次清洗過程要有業主委員會成員參加。
四、公用設施、設備維護、養護
1、公用設施(含院內所有公共部位的聲控燈座、燈頭、燈泡、公用部位的門窗及玻璃拉手、門窗叉等)的養護修復費用由物業公司承擔。
2、門燈、樓道燈完好率達95%,若損失,修復時間不超過2日內。
3、設備房要保持整潔通風、無跑、冒、滴、漏現象。
4、公共部位和共用部位人為損壞的由責任人負責。
五、院內公共秩序維護
1、小區入口24小時不間斷,設人值班,對重點區域、重點部位要經常巡查。
2、院內禁止存放機動車輛,自行車存放不收費用,平常保持車棚整潔。
3、門衛對進出小區負責查看。
六、物業管理(服務)收費標準
1、管理服務收費每月每平方0.36元。
2、每戶每年二次供水電費:120元/年/戶。
3、清運垃圾費:50元/年/戶。
以上各項收費如政府有新規定,按新規定執行。對無故拖欠應繳納費用的業戶加收欠費總額的千分之一的滯納金日遞增,乙方要求甲方在管理中做到:
1、甲方加大宣傳力度,并協助收繳管理費用。
2、全體業主要積極主動交納各項費用,業主委員會有責任協助物業公司對個別不交納各項費用的業戶做思想工作。
3、自合同簽訂之日起,此小區以前發生的債權、債務乙方概不負責。
4、甲方和乙方共同使用一個辦公地點。
七、委托管理服務期限
委托服務期限自20xx年1月1日起至20 年12月31日止,合同期滿后,得到大多數業戶的認可,可續簽合同。
八、違約責任:
1、如一方不履行合同,各方都有終止合同的權利。
(1)甲方可以解除乙方為其服務。
(2)乙方有權棄管。
2、雙方對本合同的條款有未經事宜,如新發生的問題由業主委員會同物業公司協商解決,如是遺留問題由業主委員會同開發商協商解決,如進行補充可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服務項目如遇與法律、法規相違背的,按新規定執行。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各執一份。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并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甲方負責人簽字(章): 乙方負責人簽字(章):
20xx年 月 日
實用物業管理服務合同范本 篇25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身份證號碼:
家庭住址:
聯系方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規定,甲、乙雙方經協商就沈陽市豐豐源商貿中心(大西農貿市場)物業管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將沈陽市豐豐源商貿中心(天壇市場) 區 號的攤床出租給乙方經營,攤床面積為 平方米。經營期限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二、甲方以每平方米每月0.8元的標準向乙方收取物業管理費,每年物業費收取為上打租一次性交齊,具體收費時間另行通知。如不按期繳納超出一天,甲方向乙方收取10%的滯納金,超出兩個月后,甲方有權收回床位,另行招商。
三、甲方向乙方提供非經營性(公共部位)照明、衛生等設施,并負責對市場衛生、安全和經營秩序的管理,并按有關規定收取適當的費用,為乙方創造良好的經營環境,保證乙方的正常經營。
四、甲方必須實行嚴格管理,樹立為業戶服務的思想、盡職盡責、辦事公正、廉潔自律、嚴禁向業戶吃、拿、卡、要,乙方有權對甲方工作人員的工作進行監督。
五、乙方在經營期間必須遵守以下規定:
1、認真遵守《消防法》、《稅法》、《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等國家有關政策、法律、法規、守法經營。
2、乙方須按照農貿大廳的管理規定辦理營業執照、稅務登記及經營必須的相關證件,如乙方有違規、違法行為,責任自負。
3、乙方在經營期間,必須按月繳納自用水、電費,按行業標準收費,按表計算。
4、乙方在經營期間,必須服從市場物業管理,嚴格按市場區域劃分經營商品。遵守甲方為確保市場安全和創造良好的經營環境所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否則,甲方有權對乙方違規行為進行處罰。
5、乙方在經營期間,如將攤位轉租、轉借、轉讓、出兌,必須向甲方管理部門提出申請,經同意后,乙方方可按規定處理。否則,甲方視為乙方違約并終止合同,自愿放棄攤位使用權,甲方有權收回另行招商,并不退還任何費用,乙方對此無異議。
6、乙方必須按照規定經營,不準攤點越外、攤外設攤,否則甲方將按規定進行處罰。
7、乙方不能隨意改動或破壞檔口及市場內的公共設施,如有改動應征得甲方同意,否則,將視情節輕重予以經濟處罰,嚴重者清除市場。在承租期內,除承租的檔口外,其它檔口未經甲方允許不準擅自占用、出租、轉讓。
8、乙方不準經營易燃易爆及市場內禁止經營的商品,不得在場內進行娛樂活動(如打撲克、麻將、下棋、玩球等)及打架、斗毆、妨礙市場經營行為。
9、乙方要加強消防意識,經營期間乙方不慎失火或經營管理不當,造成人身財產及其它損失的乙方負全部責任。乙方在大廳內經營期間,甲方要求乙方自行辦理人身財產保險,否則后果自負。
10、為了保持市場的整體形象協調一致,乙方不許私自在市場內掛彩燈、彩旗、條幅、宣傳畫、張貼不干膠各種字體。按時繳納工商、地稅等部門的相關費用,公平交易、貨真價實、童叟無欺。
11、乙方在經營中必須搞好攤位衛生,必須將所經營的食品,按衛生防疫部門的要求,墊高距離地面20厘米以上。乙方每天應把攤位經營中存放的垃圾放在自己的攤床內,中午或晚上倒入公共垃圾桶內,嚴禁攤外隨手丟棄或將菜葉、肉渣、貝殼、污水等廢棄物品倒入水池和廁所內。食品加工的業主需在甲方同意后,自行安裝排煙設施,對未達到排煙標準的業戶,甲方有權對其進行停業整改,直至達到排放標準為止。
12、嚴禁大廳內使用明火或電爐子取暖,嚴禁使用電飯鍋、電磁爐、煤氣罐等。
13、禁止一切車輛(自行車、電動車、倒騎驢等)進入大廳。嚴禁在大廳內給電瓶充電。
14、大廳內嚴禁私拉亂扯各種電線,超負荷用電。嚴禁使用可燃材料燈罩、燈具,保險絲必須與額定標準匹配。每日下班前熄燈,切掉各種電源。
15、消防通道嚴禁堆放任何物品。
16、乙方在經營中如遇特殊情況無法正常經營的,必須事先與甲方溝通,協商處理辦法。如乙方私自不經營滿一個月以上,甲方有權在公安部門監督下將貨物移送它處,視為乙方廢棄物品處理并收回攤位使用權,不退還乙方任何費用。根據市場的經營情況,甲方有權對市場內的空床位更換經營品種,乙方無權干涉。
17、乙方在經營期間第一次違反本合同條款時,甲方對乙方進行批評,并以書面形式將此事在大廳公示欄中公式一個月。乙方在經營期間第二次違反本合同條款時,甲方責成乙方寫書面檢查,乙方向甲方交納適當的保證金,一年內不在違反,保證金退還。乙方在一年內三次違反本合同條款時,甲方不退還乙方保證金并取消乙方在大廳內的經營資格,清除大廳,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七、當市場遇到不可抗力因素而中斷合同,雙方互不承擔任何責任和損失,如遇國家政策需要,甲、乙雙方均應無條件服從政府安排。如遇政府拆遷,按拆遷相關政策辦理。如甲方人為原因或乙方人為原因造成的損失,誰造成的,誰承擔全部責任。
八、本協議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九、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