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苗補償協議書范本(精選3篇)
青苗補償協議書范本 篇1
協議編號:
甲方:廣西展弘投資有限公司
乙方: ; 身份證號碼:
丙方: 管委會
第一條 乙方的聲明:
(一)乙方是桂平市金田鎮 莫龍村 的村民;乙方是其家庭的等人),乙方有權與甲方丙方簽訂本協議、并且有權領取各項地上物的所有補償款。
(二)在甲方管網鋪設用地范圍內,乙方享有補償權利的全部內容如下:青苗、樹木共有 1000 棵;其種植青苗、樹木的類別為(竹子 ),位置位于金田鎮二橋至污水廠沿江岸邊。
第二條 補償標準:
按國家青苗補償條例:竹子單價補償為貳元一棵。
第三條 乙方應計補償款:
青苗補償款合計(小寫):¥ 20xx元(大寫):人民幣 貳千元整 。
第四條 支付補償款的方式及時間:
甲乙丙三方共同對甲方建設用地范圍內應進行補償的內容和情況 代表(其所代表的家庭成員包括:進行核實并予以公示;如果公示之后無人對乙方的權利人身份、乙方的家庭代表身份、補償的數量、補償的金額、乙方與甲方簽訂本協議的權利、乙方領取補償款的權利等事項提出異議,則甲方將根據本協議約定的補償金額,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 1 日內,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第五條 丙方的見證:
丙方作為本協議的見證方,對乙方的合法村民身份、被補償地上物的所有權人之代表身份以及補償標準、數量、補償金額發放等相關事宜,給予見證、監督和證明。
第六條 其他條款:
(一)本協議如發生爭議,甲乙丙三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二)本協議未盡事宜,可由甲乙丙三方協商一致之后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各方于 20xx 年 8 月 31 日,于桂平市污水廠項目部簽訂本協議書。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代表人簽字: 乙方電話:
丙方(見證方蓋章):
代表人簽字:
青苗補償協議書范本 篇2
甲方:
乙方:
乙方地址: 市(縣) 鎮(鄉) 村
乙方身份證號:
根據《合同法》和《土地管理法》以及相關的法律法規規定,經甲乙雙方協
商一致,并經乙方村委會證明。現就甲方建設用地范圍內的地上青苗進行補償。達成如下協議:
一、 經村委會證明乙方有權與甲方簽訂本協議。并且有權領取屬于乙方所有權或管轄范圍內的青苗補償款。
二、 在甲方建設用地范圍內,乙方享有補償權利的全部內容如下:以上青苗補償款合計為(小寫): 元(大寫):人民幣 元 乙方簽字:
三、甲乙雙方共同對甲方建設用地范圍內應當補償的內容和情況進行核實并予以公示。如果公示之后無人對乙方的權利人身份、補償的數量、補償的金額、乙方與甲方簽訂本協議的權利、乙方領取補償款的權利等事項提出異議。則甲方將根據本協議約定的補償金,自協議簽訂 日起,一次性支付給乙方,乙方收到款項后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礙甲方施工。甲方不再支付任何款項給乙方。
四、協議實施后,地上所有物盡歸甲方所有,由甲方進行處置,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對已補償的青苗等物及區域內的土地再次進行種植和利用。
五、簽署本協議時,乙方應當向甲方提供其作為補償權利人的證明資料。包括身份證,家庭戶口本,農村土地承包協議書等。
六、村委會作為本協議的見證方,對乙方的合法村民身份,被補償青苗所有人的身份及補償標準、數量、補償金額發放等相關事宜,給予見證、監督、證明。
七、本協議如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向當地法院起訴。本協議自甲乙簽訂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見證人(蓋章):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見證人簽字: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青苗補償協議書范本 篇3
XX縣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臨時占用乙方的土地進行管道安裝,經雙方和談特定如下協議:
一、 甲方占用乙方土地屬于臨時用地,當管道安裝回填后將土地交還給乙方。
二、 共占地寬5米長15米=75平方米。
三、 經雙方協商每平方米青苗費賠償20.00元,共計1500.00元(大寫:壹仟伍佰元整)。
四、 乙方領到青苗費賠償款后自行拆除地面附屬物。
五、 協議簽定之日起30天后甲方把土地交給乙方。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后生效后,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影響甲方正常施工。
甲方代表簽章:
乙方代表簽章:
20xx年七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