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書出版服務契約書(精選3篇)
圖書出版服務契約書 篇1
甲方(權利人):_____
地址:_____
乙方(出版者):_____
地址:_____
作品名稱:_____
作者姓名:_____
甲乙雙方就出版上述作品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甲方授予乙方在_____地區獨家出版發行該作品之_____版本的權利。
未經對方許可,任何一方不得將上述權利在合同有效期內授予第三方。
第二條甲方保證擁有第一條所述的權利,并保證上述權利的行使不侵犯他人的版權。
如因上述權利的行使侵犯他人的版權,由甲方負全部責任,并賠償因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三條乙方保證充分尊重作者署名權、作品修改權和作品完整性權。
乙方出版上述作品,確有正當理由,需要對上述作品作適當修改或增刪序言、后記和評論等內容,應事先征得甲方書面同意(甲方不是作者,由甲方代向作者征得書面意見),并經甲方或作者審定。
第四條乙方向甲方支付版權使用費的方式(任選其一):
1.版稅:版定價___________%______印數第一版最低印數為_____冊;每冊定價為人民幣_____元。
2.基本稿酬加印數稿酬:_____版〔元/每千字〕+〔基本稿酬_____%/每千冊〕
3.一次性付酬:
第五條甲方應于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月內,向乙方提供合格稿件。
乙方收到稿件之日起_____月內出版該作品之_____版,并于出版后的_____月內向甲方支付版權使用費。
再版時,應在再版后_____月內向甲方付清版權使用費。
版權使用費以_____結算。
第六條一方違反本合同規定的事項,另一方可終止合同,并要求賠償因此造成的損失。
第七條雙方因協議的履行或解釋發生爭議,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請求雙方同意的_____進行仲裁。
第八條本合同有效期為_____年,自合同簽字(或_____批準)之日起計算。
第九條本合同以中文寫就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為憑。
第十條本合同簽字日期為___年___月___日。
甲方(簽字):_____乙方(簽字):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代理人(簽字):_____
圖書出版服務契約書 篇2
甲方:___________(作者姓名)
乙方:_________(出版者名稱)
雙方就作品_________的出版達成如下協議:
1、甲方創作_________,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前交稿,并保證書稿達到出版要求。
2、甲方將作品_________交乙方出版,授予乙方專有出版權,期限為_________年。乙方在專有使用期間有權以各種版本形式出版本作品。合同期限屆滿,專有出版權回歸作者。
3、乙方可以在對本作品進行編輯技術加工。對作品內容的修改,應當征得甲方的同意。
4、乙方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出版本作品,并保證圖書質量。
5、乙方向甲方支付稿酬,基本稿酬為每千字________元,印數稿酬按國家規定的標準支付,見樣書后30日內結清全部稿酬。
6、作品出版后,原稿歸乙方存檔。
7、本作品由于乙方的原因不能出版,乙方按每千字_________元向甲方支付資料費,并將原稿退還甲方。
8、作品初版、再次印刷、再版,乙方均應贈與甲方樣書_________冊,乙方并同意甲方按批發折扣購書_________冊。
9、乙方如果允許他人出版本作品,應當征得甲方同意,并將所得報酬的_________%給付甲方。
10、如果一方認為對方違反合同條款,可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可到著作權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11、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為憑。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圖書出版服務契約書 篇3
著者(或譯者)姓名:
出版者名稱:
著作稿(或譯稿)名稱:
本譯作原著名稱:
原著者姓名及國籍:
原出版者及出版地點、年份:
上列著作稿(或譯稿)的著者(或譯者)和出版者于___年___月___日簽訂本合同,雙方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本著作稿(或譯稿)的專有出版權由著者(或譯者)在本合同第十七條規定的有效期間授予出版者。
出版者在此有效期間有權將本著作稿(或譯稿)以各種版本形式出版,但未經著者(或譯者)同意不向第三者轉讓出版權。
第二條本著作稿(或譯稿)系著者(或譯者)本人創作(或翻譯)的原稿,如發現剽竊等侵犯他人版權情況,著者(或譯者)負全部責任,并適當賠償出版者由此受到的經濟損失。
第三條在本合同有效期間,著者(或譯者)不將本著作稿(或譯稿)的全部或一部分、或將其內容稍加修改以原名稱或更換名稱授予第三者另行出版。
著者(或譯者)若違反本規定,將適當賠償出版者經濟損失。
出版者并可廢除本合同。
第四條出版者將按照國家規定的稿酬辦法向著者(或譯者)支付稿酬。
基本稿酬定為每千字元。
書稿發排后預付稿酬支付稿酬___元,在見到樣書后30天內結清全部稿酬。
第五條出版者將在___年___季度出版本著作稿(或譯稿)。
如出現出版者本身無法控制的特殊情況需推遲出版日期,出版者應與著者(或譯者)另議出版日期。
如更改后的出版日期到期著作稿(或譯稿)因印刷原因仍未出版,出版者照付基本稿酬,全部稿酬在出書后結算付清。
第六條本合同簽訂后,(1)著作稿(或譯稿)由于出版者的原因不能出版,出版者向著者(或譯者)支付基本稿酬___%,并將稿件歸還著者(或譯者);(2)著作稿(或譯稿)由于客觀形勢變化不能出版,出版者向著者(或譯者)支付基本稿酬___%,并將稿件退還著者(或譯者),但可保留復制本。
上述稿件以后如有可能出版,在本合同有效期間出版者可保留專有出版權,亦可允許第三者使用此項出版權。
第七條出版者加工著作稿(或譯稿),若改書名、增加插圖、標題、前言后記或對稿件內容作實質性修改,應事先征得著者(或譯者)同意并在發稿前退著者(或譯者)審定簽字,著者(或譯者)應按雙方議定日期退回原稿。
第八條本著作稿(或譯稿)的校樣,由出版者負責根據著者(或譯者)審定簽字的原稿校對;著者(或譯者)若看校樣,只在校樣上作個別不影響版面的修改,并在___天內簽字后退還出版者。
如校樣不按期退還或因修改過多(不是由于排版錯誤或客觀形勢的變化)而增加排版費用,著者(或譯者)應承擔___%(不超過稿酬總額的30%)。
第九條本著作(或譯作)首次出版前,出版者若將稿件損壞或丟失,應賠償著者(或譯者)不低于基本稿酬50%的經濟損失。
本著作(或譯作)首次出版后,其原稿按下列辦法之一處理:
(1)___天內退還著者(或譯者);
(2)由出版者保留年后再退還著者(或譯者)。
第十條本著作(或譯作)首次出版后,出版者應贈著者(或譯者)樣書__冊。
以后每重印一次贈送樣書冊。
出版者同意著者(或譯者)本人在著作(或譯作)出版后月內按批發折扣購書冊。
第十一條本著作(或譯作)首次出版一年之內,出版者可自行重印。
一年之后出版者如需重印,應事先通知著者(或譯者)并送校正本;著者(或譯者)收到通知后,應在一個月內將修改意見通知出版者,否則出版者按原版重印。
第十二條本著作(或譯作)如經出版者所在地區總發行機構證實脫銷,著者(或譯者)有權要求出版者重印,如出版者拒絕重印,或自著者(或譯者)提出要求后年內不重印,著者(或譯者)有權廢除本合同。
但著作(或譯作)屬控制發行者除外。
第十三條本著作(或譯作)修訂本的出版日期和付酬辦法等事項,雙方另行協商并補簽協議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第十四條如出版者在合同有效期間允許第三者以摘編、選編形式轉載本著作(或譯作),應事先征得著者(或譯者)同意,將與第三者簽訂的合同及其他有關文件的抄件寄給者(或譯者),并將從第三者所得報酬的三分之二付給著者(或譯者)。
第十五條本著者(或譯者)委托出版者在合同有效期間授權第三者使用下列權利,出版者將與第三者簽訂的合同及其他有關文件的抄件寄著者(或譯者)并按下列比例向著者(或譯者)支付從第三者所得報酬:(1)改編-75%;(2)翻譯-75%;(3)表演-75%;(4)播放-80%;(5)錄音錄像-80%;(6)攝制影片-80%。
〔此條供選擇用〕
第十六條如一方認為對方違反合同條款,由雙方協商解決,或請雙方同意的上級主管部門或省級出版管理機構調解,也可向法院起訴。
第十七條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年。
任何一方要求延長合同期限,應在合同期滿前三個月通知對方,是否延長由雙方商定。
第十八條本合同條款需補充、更改,由雙方商定。
第十九條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為憑。
訂合同人:
著者(或譯者)出版者
(簽字)(簽字)
地址:地址:
電話:電話:
簽字日期簽字日期
圖書約稿合同
著者(或譯者)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