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管理服務采購合同(精選3篇)
物業管理服務采購合同 篇1
采購單位(甲方)
住 所:
供 應 商(乙方)
住 所:
簽訂合同地點:
簽訂合同時間:
合同使用說明: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法律、法規規定,按照招標文件規定條款和中標供應商投標文件及其承諾,甲乙雙方簽訂本合同。
合 同 書 (格 式)
甲方:
乙方:
根據國家和地方政府有關物業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平等原則,就 服務事宜充分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合同,以資信守履行。
第一條 甲方聘請乙方為 使用人提供管理服務。
第二條 服務區域基本情況如下:
建筑面積 ㎡,占地面積 ;具體物業范圍及構成細目見本項目招標文件中第二章《招標項目采購需求》的相關內容。
第三條 乙方提供的物業管理服務包括以下內容:
(一) ;
(二) ; (三)具體服務內容包含招標文件的《招標項目采購需求》、投標文件的《服務方案》和乙方的所有承諾服務內容;
第四條 乙方提供的服務質量標準按國家和地方政府的規定和本合同約定的物業服務質量要求及乙方在投標文件中的承諾執行。
本合同約定的服務質量要求見本項目招標文件中《招標項目采購需求》。
第五條 合同金額: (¥ ),服務期: 。
付款方式為:
1.無預付款,由甲方在下個月5號前向乙方支付當月款項的95%(每月款項為每年報價的十二分之一),5%作為服務質量保證金,質保金將在服務期滿后二十個工作日內由甲方支付給乙方(扣除乙方因違約而應被扣除的部分),乙方在收到每筆貨款后三個工作日內開具發票給甲方。
2.平果辦每月隨機進行一次物業服務評分(具體詳見:廣西幼兒師范高等?茖W校物業評分表) ,考核結果作為考評扣款依據?己似骄衷85分以上為合格,80-85分扣款20__元/月,70-80分扣3000元/月,60-70分扣5000元/月,60分以下的扣10000元/月,出現2次及以上60分以下的情況,直接終止合同。上述扣款項由學校從每月支付的合同款中扣收。
3.對于學校正當的物業管理要求,未積極響應導致工作延誤或造成嚴重后果的,試情況一次性扣除物業費500-1000元。
第六條甲方權利義務
(一)審定乙方管理服務方案和工作計劃,聽取乙方管理情況報告,監督檢查乙方各項方案和計劃的實施;
(二)協調、處理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遺留問題;
(三)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的其他權利、義務。
第七條乙方權利義務
(一)按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和本合同的約定制訂物業管理服務方案和工作計劃,全面履行本項目招標文件中規定的中標人應履行的義務和乙方在投標文件承諾的所有內容,每月向甲方通報一次物業管理服務實施情況;
(二)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的其他權利、義務。
第八條 違約責任
(一)乙方未盡管理責任導致損壞、損失的,應按責任比例相應承擔費用;
(二)甲方違法、違約導致乙方不能提供約定服務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一個月內解決,逾期未解決的,甲方應承擔相應的責任;乙方違法、違約,不履行本項目招標文件的規定和本合同約定、投標承諾和約定服務的,甲方有權根據本合同和本項目招標文件中的規定要求乙方承擔相應責任、解除或終止本合同。
(三)任何一方違約解除合同或因違約被解除合同的,應向對方支付共為三個月的物業管理費總和的違約金;
第九條雙方在履行合同中所發生的一切爭議,應通過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按合同事先約定的條款,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在合同有效期限內,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導致不能按時履行合同,則合同履行期可延長,其延長期與不可抗力影響期相同。由于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合同的根本目的不能實現時,一方可解除合同。
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應立即通知對方,并寄送有關權威機構出具的證明。
不可抗力事件延續120天以上,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確定是否繼續履行合同。
第十一條本合同附件為合同有效組成部分。凡本合同及附件未規定的事宜以及合同詞語,均以有關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為準。
第十二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方雙方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雙方確認本合同落款通訊地址作為文書送達地址,該通訊地址適用于包括雙方合同履行過程中的各類通知、協議等文件以及就合同發生爭議進入民事訴訟程序后的一審、二審、再審和執行程序等階段法律文書的送達。通訊地址需要變更時應當提前15個工作日書面通知對方。因提供或者確認的通訊地址不準確、通訊地址變更后未及時依程序告知對方或受送達方拒絕簽收等原因,導致文書未能被實際接收的,郵寄送達的,以文書退回之日視為送達之日。
第十四條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廣西區財政廳政府采購監督管理處、廣西壯族自治區政府采購中心各一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本合同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自簽訂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采購人應當將合同副本報廣西區財政廳政府采購監督管理處備案。
甲方(章) 年 月 日乙方(章) 年 月 日
通訊地址:通訊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電話:電話:
電子郵箱:電子郵箱: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賬號:賬號: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
經辦人:
年 月 日
物業管理服務采購合同 篇2
第一條:
甲方(業主): 地址:
乙方(物業管理公司): 地址: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方委托乙方對其__市__路__號提供物業管理服務,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物業管理服務期限為____年,自本合同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二章管理服務事項 第三條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養護和管理,包括:樓蓋、屋頂、外墻面、承重結構、樓梯間、走廊通道、門廳。
第四條共用設施、設備的養護、運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共用照明、水泵房、消防設施、低壓配電設施、避雷設施。
第五條市政共用設施和附屬建筑物、構筑物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道路、化糞池、溝渠、管道。
第六條公共綠地、綠化、建筑設施等的養護與管理。
第七條附屬配套建筑、場地和設施的養護和管理:圍墻、大門。
第八條公共環境衛生,包括公共場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和垃圾的收集、清運。
第九條維護物業區域內的公共秩序。
第十條配合、協助當地公安機關實施小區的治安防范工作,配備保安值勤、巡視、進行安全監控。
第十一條管理與物業相關的工程圖紙、竣工驗收資料與住戶檔案。
第十二條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施及設備的維修、養護,在當事人提出委托時,乙方應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費。
第三章雙方權利義務
第十三條甲方權利義務。
1.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享受乙方提供的物業管理服務。
2.監督乙方管理服務工作及實施制度的執行情況。
3.有權向有關行政管理部門投訴乙方違反法規、規章的行為。
4.有權向乙方投訴其管理人員的服務態度和服務質量并知悉處理結果。
5.向乙方遞交物業產權證復印件一份作為備案材料。
6.遵守業主公約和物業管理規章,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文化活動。
7.協助處理房地產開發企業、其他部門或單位對物業管理遺留的問題。
8.如需進行室內裝飾裝修,必須遵守物業裝飾裝修管理規定,填寫申請表,繳納裝飾裝修保證金,經乙方審查核準后方可施工;完工時,通知乙方檢查有無違章、損壞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和妨礙他人正常使用物業的現象(如滲、漏、堵、冒等)。
乙方檢查未發現上述現象,應將保證金返還甲方;若有上述現象,應要求甲方限期修復或扣除保證金作維修費用。
9.在本物業范圍內,不得有下列行為:
(1)損壞房屋承重結構、主體結構,破壞房屋外貌(含外墻、外門窗、陽臺等的顏色、形狀和規格),擅自改變房屋設計用途、功能和布局: (2)占用或損壞樓梯、通道、屋面、平臺、道路、停車暢⒆孕諧搗(棚)等共用場所(地); (3)占用、損壞或擅自移動供電、供水、供氣、通信、排水、排污、消防、監控、路燈等公用設施設備; (4)違章搭建; (5)踐踏、占用綠地,毀壞綠化,損壞、涂畫公共標志和建筑小品; (6)隨意傾倒、堆放、丟棄垃圾或雜物,高空拋物; (7)擅自在物業共用部位或公共場所懸掛、張貼、涂寫、刻畫、設立廣告牌; (8)放置超過安全標準的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物品,排放有毒、有害物質或者發出超過規定標準的噪音; (9)未經有關部門批準設置攤點; (10)利用物業從事危害公共利益和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活動。
第十四條乙方權利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制定物業管理規章。
2.制止違反物業管理規章的行為,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法規、規章的行為,提請有關部門處理。
3.對物業使用人違反本合同的行為,根據情節輕重,采取規勸、警告、制止、與業主協商解決、索賠、起訴等措施。
4.可選聘專業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但不得將本物業的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5.負責編制房屋、附屬建筑物、構筑物、設施、設備、綠化等的年度安全檢查、小修養護計劃和大中修方案,并由甲方委托我司落實實施。
6.負責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收取下列費用:
(1)物業管理服務費; (2)代收代支費用; (3)有償服務費用。
7.每6個月向甲方和物業使用人公布一次物業管理服務費收支賬目。
8.協助處理房地產開發企業、其他部門或單位對物業管理遺留的問題。
9.對本物業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變使用功能,如需改變或完善配套項目,經甲方同意后方可實施。
第四章物業管理服務質量
第十五條乙方須按下列約定,實現目標管理。
第五章物業管理服務和維修費用
第十六條物業管理服務費,指為完成本合同第二章所規定的委托管理事項而發生的費用,由服務成本、法定稅費、經理人酬金構成。
本物業的管理服務費標準為__元月,管理費每半年結算一次,1月份繳交上半年、7月份繳交下半年。
以上已包含乙方提取物業管理服務費總額的10%作為提供服務的經理人酬金和稅金。
第十七條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逾期交納物業管理服務費,從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應交費的%。
交納滯納金。
第十八條甲方同意乙方無償使用本物業的配套管理用房,乙方不得將管理用房轉作其他用途。
第十九條乙方對物業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毗連部位的維修、養護及其他特約服務,應當事先公布收費標準,由當事人按實際發生的費用計付。
第二十條物業的共用部位、共用設備設施、公共場地的維修、更新費用由乙方向甲方提交書面報告及預算,經確認后乙方組織實施。
第六章違約責任
第二十一條甲方違反合同第十四條義務的約定,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限期內解決;導致乙方未能完成規定管理目標或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經濟賠償。
第二十二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五條義務和第四章的約定,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可報請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作出處理,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二十三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約定,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四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五條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補充,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六條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第二十七條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或報請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進行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以向該物業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八條合同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雙方如續訂合同,應在該合同期滿30日前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甲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
物業管理服務采購合同 篇3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電話: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電話:
為了擴大市場,提高經濟效益,塑造物業品牌,實現共同發展之目標。
甲乙雙方經坦誠、友好協商,就物業管理服務事宜達成如下合作協議:
一、甲方同意乙方以甲方名義對外承接物業管理服務業務。
業務范圍包括物業項目全委管理服務、單項物業服務及基于物業項目管理開展的多種活動;
二、甲方全力配合乙方基于業務開展而進行的參觀調研、投標活動、發票開具、勞動合同辦理等企業業務;
三、甲方同意條件具備的情況下設立分公司,自主經營管理乙方開展的物業相關業務。
四、雙方協商同意由甲方指派為乙方開展物業業務總協調人,授權其決策和處理乙方物業業務有關的全部事務。
雙方同意根據業務需要由甲方派駐項目經理及財務人員,所派駐人員由甲方指派總負責人協調安排。
五、甲方負責“分公司”工商注冊、協助收費審批及行政部門手續辦理,辦理手續的相關費用由乙方支付。
六、在協議有效期內,乙方:
1、負責所開展物業服務(分公司業務)的收支經營并自負盈虧;
2、負責支付所開展業務(分公司業務)向稅務、工商等各類部門繳納的稅費和
其他各類費用;
3、負責處理并承擔所開展業務(分公司業務)物業服務有關的全部經濟糾紛、員工勞動糾紛和其他所有糾紛導致的經濟責任;
4、甲方指派總負責人費用由甲方自行承擔,甲方派駐參與乙方管理人員及財務人員的工資等費用由乙方直接支付。
七、本合同簽訂后乙方自行承接本合同所述物業項目;乙方就具體物業項目服務內容及標的額自行決策,前期運作所需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八、投標后簽署《物業服務合同》所約定期限內,乙方每年向甲方支付物業服務管理服務費,支付方式:《物業服務合同》簽訂之日起十日內乙方向甲方支付管理服務費用,甲方開具內部收據。
九、甲方為乙方服務項目獨立設立財務賬目,物業服務方將物業服務費支付甲方賬戶后,乙方需持與物業服務相關的正式發票向甲方支取其賬戶費用。
十、本合同雙方嚴格按合同內容承擔相應權利義務,不得擅自違約。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本合同雙方業務存續期間除以甲方名義同第三方簽署的合同廢止原因外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解除,擅自解除本合同方需向另一方支付物業服務費總額違約金。
十一、本協議的生效日期為年月日,雙方業務存續期間有效。
十二、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持二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