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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聘請合同

發布時間:2023-03-17

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聘請合同(精選30篇)

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聘請合同 篇1

  聘用單位:律服務所 (簡稱甲方)

  受聘人員: (簡稱乙方)

  為大力發展基層法律服務事業,穩定基層法律服務隊伍,根據司法部、省司法廳、市司法局的有關文件規定,乙方提出執業申請,經審查符合基層法律服務執業條件,甲方同意聘用乙方為本所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甲乙雙方為明確權利義務關系,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聘用期限:自20xx年5 月 12 日至20xx年 5月11日止。

  二、聘用期間:乙方必須承認本所《章程》享有并履行本所《章程》所規定各項權利和義務,經濟上實行效益浮動工資制。即按乙方業務收入總額的60%計發,上不封頂,下不保底,按月支付,年終結算,甲方不在支付其他經濟費用。

  三、本合同生效后,甲方按乙方業務收入的5%支付給乙方,由乙方自行購買養老保養,不足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四、乙方在聘用期間必須服從甲方安排,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內部管理辦法,積極工作,完成年度崗位目標任務,遵守職業道德和法律,接受年度考核、考評,不斷提高政治業務素質,工作技能。

  五、乙方因自身工作原因給當事造成損害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六、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甲方有權中止或解除合同。

  1、本合同確定的聘用關系,違反國家用工制度的。

  2、乙方經上級選拔任用或考入高等學校脫產學習。

  3、乙方因健康原因不能勝任工作的。

  4、乙方因工作需要,被國家機關或企事業單位錄用的。

  5、乙方不能全面完成本年度目標考核任務的。

  6、嚴格違反甲方規章制度和法律,經教育不改或受黨紀政紀,刑罰處罰的。

  7、嚴重失誤,徇私或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失的。

  七、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主管單位一份。

  九、本合同的未盡事宜和需要修改、完善的,均需雙方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并存主管單位備查。

  甲方:法律服務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簽訂時間: 年月日

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聘請合同 篇2

  甲 方:

  住 所 地:

  郵 編:

  電 話: 傳 真:

  乙 方:

  住 所 地:

  郵 編:

  電話: 傳 真:

  鑒于:甲方在與 糾紛案件的有關法律服務,現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協議如下。

  一、服務內容:

  甲方聘請乙方的律師作為代理人,為甲方在與 糾紛案件提供法律服務,服務內容如下:

  1.1代理二審訴訟;

  1.2處理由此案引起有關事宜的案件;

  1..3負責處理本案賠償事宜。

  二、法律服務費用

  2.1.1和人脈致使本案和解并達到補償的目的,律師費減半收取(含前期預付費用)。

  2.1.2支付方式為:甲方于本合同簽訂后七日內繳納首期律師費 萬元,二審改判(改判合同繼續履行)判決下達七日內支付律師費萬元,若二審撤銷一審判決,發回原審法院重審甲方支付律師費 萬元,二審判決(改判合同繼續履行)下達七日內甲方支付律師費萬元;剩余部分待補償款到賬后三日內甲方按比例支付。

  2.2.3乙方的開戶銀行、賬號:

  開戶行:

  賬 號:

  全 稱:

  甲方應為乙方完成法律事務提供必要的條件和便利,乙方需要到甲方所在地或乙方所在地以外工作的,所發生的交通食宿等費用,經甲方確認后據實報銷。

  三、雙方權利和義務

  3.1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師 為甲方代理人,乙方可以根據服務需要增加或者更換律師,但王保師不能更換,并由律師承辦此案,親自出庭訴訟并協調相關事宜。

  3.2乙方律師在工作中必須認真、負責、謹慎、勤勉,切實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乙方應保守甲方商業秘密。因乙方律師失誤泄密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除退還已收取的律師費外,還應依法承擔賠償責任;乙方不承諾勝訴。

  3.3甲方應按法律規定及乙方要求,提供與擬完成的法律事務相關的文件資料,并保證所提供文件的真實性、完整性及有效性。

  四、合同的解除

  4.1該協議可以經雙方協商一致協議解除;

  4.2非經雙方協議一致并有書面解除協議,單方均不得無故終止合同;

  4.3協議一方有足夠的證據證實另一方違約,守約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協議,并通知對方。協議解除后,已繳納的律師費用不予退還,沒有完成事項的律師費用不再另行收取。

  五、爭議的解除

  5.1本協議適用中國法律,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

  5.2協商不成,雙方均可向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六、其他約定

  6.1原協議與補充協議不一致處,以補充協議為準。

  6.2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63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與原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聘請合同 篇3

  合同是當事人或當事雙方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關系的協議。下面是法律服務合同范例欣賞,希望能給你一些啟示和幫助。詳情請看全文介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鑒于:甲方系在浙江注冊成立的民營企業。乙方系經____省司法廳批準成立的合伙制律師事務所,為客戶提供各類訴訟和非訴訟法律服務。甲方欲尋找能為其提供投資或其他和投資相關業務的合作伙伴,以進一步促進企業發展,乙方現將在上海注冊的____________中國投資基金介紹給甲方,洽談合作事宜,同時乙方也能為甲方的經營發展提供法律服務。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經雙方友好協商,特訂立如下合作協議,共同遵照履行:定義:甲方包括協議上的甲方以及甲方的關聯企業____________中國投資基金包括在上海注冊的____________中國投資基金及其介紹的相關聯的合作伙伴。

  一、甲乙雙方如實向對方提供各自的營業執照等與經營活動相關的有關資料,雙方自覺保守對方商業秘密。

  二、甲方的職責

  1.本著誠實信用的原則,如約參加乙方組織的每一次與____________中國投資基金的談判;

  2.負責及時向乙方提供其____________中國投資基金進行談判的進展情況及相關資料;

  3.按約向乙方支付本協議所規定的相關費用;

  三、乙方的職責

  1.負責聯系、組織____________中國投資基金與甲方進行接洽談判;

  2.為甲方提供其與____________中國投資基金進行商務活動所涉及的各類法律咨詢;

  3.參與甲方與____________中國投資基金進行的商務談判活動;

  4.審查、起草、修改甲方與____________中國投資基金合作的各類法律文書;

  5.就甲方與____________中國投資基金的合作項目進行相關的調查、見證、論證,出具相關的見證書、法律意見書。

  四、費用收取甲方一經與____________中國投資基金達成項目合作意向書,必須向乙方支付法律服務費,法律服務費分以下情形收取:

  1.甲方接受____________中國投資基金直接投資的(包括合資、合作、借款等形式),在甲方與____________中國投資基金簽訂協議后__________天內按投資總額的____________%收取;

  2.甲方與____________中國投資基金達成資產重組、合并收購、安排上市及其他形式業務合作的,在甲方與乙方介紹的_________中國投資基金簽訂協議后____________天內按不低于____________萬元人民幣的金額收取服務費。具體金額雙方在____________萬的基礎上另行協商。

  3.乙方按上述1、2項向甲方收取費用,不影響乙方向____________中國投資基金收取費用及享受甲方當地政府有關引進外資的獎勵。

  五、其他事項

  1.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代表簽字和蓋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履行地在乙方住所地。

  3.在履行本合同中如有爭議,甲乙雙方須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杭州仲裁委員會仲裁。甲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返

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聘請合同 篇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注冊地: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姓名)

  住址:_________________

  律師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以及司法行政部門和律師協會的有關規定,經協商一致后簽訂本合同。各項條款如下:

  第一條合同期限

  第二條工作條件和職責

  1、甲方聘用乙方為甲方律師,并為其辦理人事關系調動、律師執業證申請和年審的有關手續,乙方應積極協助。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因辦理人事調動、律師執業證申請或年審時須向司法行政部門或律師協會繳納的費用均由甲方承擔。同時,乙方無須向甲方交納任何押金或保證金。

  2、甲方應指定專人對乙方就甲方的內部管理制度等進行培訓,使乙方充分了解自身的工作環境和工作要求。

  3、甲方應向乙方提供適當的工作場所以及辦公條件,同時有權根據自己的業務需要及乙方的工作情況,合理調整乙方的辦公地點及工作方式,或由甲方合伙人安排乙方出庭或出差。

  4、乙方應根據法律、法規以及司法行政部門和律師協會的有關規定,按照甲方制訂的工作標準或提出的業務要求,努力完成甲方合伙人安排的各項工作。

  5、甲方可根據乙方的業務情況,結合合伙人對乙方的評價,定期或不定期地對乙方的工作表現進行考核,并可根據考核結果適當調整乙方的薪資或獎金。乙方有權了解甲方的考核結果,并可向主管合伙人反映自己的意見,但應服從甲方的最終決定。

  6、乙方全年業務工作量為小時(或創收額)。乙方應按甲方規定如實填寫、提交和修改業務工作記錄。但甲方合伙人有權根據客戶的反映以及乙方的實際工作情況,在合理的范圍內調整乙方的業務工作記錄(或重新核定乙方業務工作量)。乙方對甲方合伙人的調整決定不服,可以向甲方的主管合伙人申訴。

  第三條工作時間

  第四條薪資及福利

  聘用律師可以選擇薪資方式:

  第五條工作紀律

  1、乙方應嚴格遵守法律、法規、司法行政部門的行政性規定,以及律師協會制訂的各項規定;嚴格遵守甲方不時制定、修訂并公布的各項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

  2、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及離職以后,均應嚴格保守甲方、甲方合伙人和甲方客戶的商業秘密。甲方、甲方合伙人和甲方客戶的任何業務或財務資料,包括但不限于以紙張、電腦磁盤、軟盤、膠卷、錄音、錄像、草稿以及筆記等形式記載或存放的文件、范本、檔案、傳真、信函、數據、報表、表格、圖紙、密碼、名單、電話號碼、地址等,均為甲方財產。除非甲方業務需要,否則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上述資料,也不得將上述資料復制、私自攜帶或發送至甲方工作場所以外的地方。

  3、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應勤勉盡責,履行對甲方的全部義務。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在任何第三方兼職,也不得從事其他任何有償工作。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不得從事或幫助任何第三方從事與甲方相競爭的任何活動。未經甲方同意,乙方在與甲方解除本合同之后的一年內,不得自行聘用或幫助任何第三方聘用甲方律師和員工,也不得以自己或任何第三方的名義為甲方現有或曾有的客戶,或為與甲方客戶相對立的一方提供任何有償或無償的法律服務。

  4、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如由甲方出資對乙方進行了培訓,或甲方為乙方向本市有關政府部門辦理了引進外地人才的必要手續,乙方應對甲方履行服務期義務。服務期應自乙方培訓結束后,或者甲方為乙方辦理完人才引進手續后的第二天起計算,期限為年。此時,如服務期限長于本合同期限,則本合同期限將相應順延。如果乙方在服務期中與甲方解除本合同,或甲方因乙方違反本合同的有關規定與乙方解除本合同,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5、乙方在聘用期間不得向客戶私自收取任何費用,律師服務費應甲方統一收取,并開具合法票據,應客戶的請求或者其他原因,由乙方代收、代交有關費用的,乙方應向甲方提交客戶的委托書。

  6、如乙方違反上述工作紀律,除應承擔違約責任外,還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相當于乙方離職前_個月的全部收入。如乙方的違約行為給甲方造成了經濟損失,并且該經濟損失超過了違約金,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該經濟損失和違約金之間的差額。

  第六條合同解除

  1、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在合同期屆滿前隨時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期間經考核不符合錄用條件;

  (2)違反本合同第五條工作紀律的有關規定;

  (3)在工作中因嚴重失職被客戶投訴并經甲方調查確認屬實;

  (4)偽造個人學歷和經歷:

  (5)因個人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被司法行政部門或律師協會紀律委員會處分。

  2、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解除合同:

  (1)不按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應得薪金或提供工作條件的;

  (2)以暴力威脅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工作的。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當提前一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多發一個月工資代替提前通知期。同時,應按其在甲方的連續工作時間,以一年工作時間折算一個月工資(注:不到半年折算半個月工資)的標準向乙方支付補償金。

  (1)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經_個月醫療期(注:可參照蘇州市勞動行政部門的有關規定確定)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安排的其他工作;

  (2)經考核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后仍然不能勝任工作;

  (3)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屆時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4、乙方如希望解除本合同,應提前個月書面通知甲方,否則,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相當于乙方自甲方離職前個月的全部收入。如乙方的違約行為給甲方造成了經濟損失,并且該經濟損失超過了違約金,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其損失和違約金之間的差額。

  5、如甲方違反本合同的有關規定并給乙方造成損失,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并可要求甲方向乙方支付賠償金。

  6、當本合同提前解除或期滿終止時,除非雙方另有約定,乙方必須根據甲方要求:

  (1)立即停止以甲方名義從事一切活動或完成甲方的未了事務;

  (2)及時向甲方移交其所有業務和全部工作;

  (3)及時向甲方交還其所保存或管理的全部甲方財產,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第五條第2款中列舉的一切甲方文件和資料;

  (4)按甲方規定結清所有賬目。

  7、除非乙方尚有未了的業務或財務事項,或未能及時辦理上述移交和交接工作,否則甲方應在本合同提前解除或期滿終止后的__________天內為乙方辦理離職或轉所手續。

  第七條爭議的解決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發生的、或者與對本合同理解有關的一切爭議,應由雙方根據_______  市律師協會律師執業糾紛調解規則,在律師協會的主持下,由_______ _______  市律師協會執業糾紛調解委員會通過調解方式加以解決。調解不成的,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注冊地勞動行政部門申請勞動仲裁。

  第八條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由甲方與乙方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_日簽定并生效。

  2.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另行協商,并簽署補充協議。

  3.本合同一式三份,雙方各持一份,報司法行政部門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蓋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_(簽字)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聘請合同 篇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鑒于:甲方因出售房屋,需委托乙方提供法律服務,故此,雙方經協商一致,達成專項法律服務合同,合同如下:

  第一條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法律工作人員桑中華、劉華廣為甲方出售房屋提供法律服務。

  第二條乙方為甲方提供如下2和4項法律服務,每項服務按次收費,每次不超過半個工作日:

  1.乙方在乙方辦公地為甲方解答房屋買賣相關的法律問題、審查房屋買賣合同,并提出法律意見,甲方向乙方繳納服務費500元/次;

  2.乙方與甲方共同參與房屋買賣合同談判,視談判結果出具法律意見,供甲方參考,甲方向乙方繳納服務費1000元/次;

  3.乙方應甲方要求,調查買房所涉房產公司主體資格的合法性,甲方向乙方繳納服務費500元/次;

  4.甲方要求乙方提供其它法律服務:甲方委托乙方全權代理甲方出售指定房產(樓款由甲方自己收取),甲方向乙方繳納代理服務費__元/套。

  第三條乙方必須認真依法保護甲方合法權益。

  第四條甲方應當向乙方如實提供辦理專項法律事務的相關材料,乙方接受委托后,若甲方不積極提供相關材料,或弄虛作假等情況,有權終止服務,依約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第五條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合同,依約所收費用全部退還甲方,如甲方無故終止合同,乙方依約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第六條根據甲乙雙方協議,甲方應向乙方繳納法律服務費總額3000元(大寫叁仟元),其中差旅費_________元,于本合同簽訂之日一次性交清。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聘請合同 篇6

  聘用單位:

  受聘人員:

  為大力發展基層法律服務事業,穩定基層法律服務隊伍,根據司法部、省司法廳、市司法局的有關文件規定,乙方提出執業申請,經審查符合基層法律服務執業條件,甲方同意聘用乙方為本所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甲乙雙方為明確權利義務關系,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聘用期限:

  二、聘用期間:乙方必須承認本所《章程》享有并履行本所《章程》所規定各項權利和義務,經濟上實行效益浮動工資制。即按乙方業務收入總額的60%計發,上不封頂,下不保底,按月支付,年終結算,甲方不在支付其他經濟費用。

  三、本合同生效后,甲方按乙方業務收入的5%支付給乙方,由乙方自行購買養老保養,不足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四、乙方在聘用期間必須服從甲方安排,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內部管理辦法,積極工作,完成年度崗位目標任務,遵守職業道德和法律,接受年度考核、考評,不斷提高政治業務素質,工作技能。

  五、乙方因自身工作原因給當事造成損害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六、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甲方有權中止或解除合同。

  1、本合同確定的聘用關系,違反國家用工制度的。

  2、乙方經上級選拔任用或考入高等學校脫產學習。

  3、乙方因健康原因不能勝任工作的。

  4、乙方因工作需要,被國家機關或企事業單位錄用的。

  5、乙方不能全面完成本年度目標考核任務的。

  6、嚴格違反甲方規章制度和法律,經教育不改或受黨紀政紀,刑罰處罰的。

  7、嚴重失誤,徇私或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失的。

  七、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主管單位一份。

  九、本合同的未盡事宜和需要修改、完善的,均需雙方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并存主管單位備查。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簽訂時間: 年月日

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聘請合同 篇7

私人法律服務協議書

  聘請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社會信用代碼: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的規定,聘請方與受聘方經友好協商,就聘請私人律師的相關事宜訂立協議如下:

  聘請事項及期限

  第一條 受聘方接受聘請方的聘請指派__________律師擔任聘請方的私人律師。

  第二條 聘請期限為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私人律師的職責和工作范圍

  第三條 私人律師的職責是:為聘請方就涉及商務有關法律事務提供高效的法律服務,維護聘請方的合法權益。工作范圍如下:

  (1)解答日常生活中涉及商務、個人財產權益、人身權益的有關法律咨詢,諸如債權債務、置業、消費、繼承、婚姻、勞動、名譽權、交通事故賠償、人身損害賠償等等;

  (2)提供______小時多渠道咨詢服務(包括:電話、email、傳真),一般問題立即解答,疑難問題_____小時內解答;

  (3)為聘請方從事各種經濟、民事活動提供規范化的合同文本格式;

  (4)根據聘請方的需要提供法律法規信息;

  (5)為聘請方提供全年律師見證服務;

  (6)對涉及個人的有關法律文件進行起草、修改、審查或協助與第三方就涉及個人權益之問題進行談判;

  (7)幫助聘請方策劃、分析判斷所涉及個人的法律事務,并提出建議和解決方案,出具法律意見書;

  (8)以委托律師的身份維護聘請方個人的名譽、人身、自由、財產、知識產權(專利權、著作權)等個人合法權益;

  (9)協助聘請方與有關部門交涉,通過媒體發表聲明、出具法律意見書、律師函等;

  (10)辦理個人財產(房屋、股權等)的轉讓、質押等手續;

  (11)辦理涉及財產(標的額在    萬元以下)的民事、經濟訴訟案件   件,或無財產爭議的訴訟案件    件。

  律師費的標準和支付方式

  第四條 聘請方向受聘方支付私人律師費標準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大寫__________)元/年,半年為人民幣__________(大寫__________)元,由聘請方于本協議生效之日起______日內一次性支付給受聘方。

  第五條 本協議第三條第(1)-(11)項,聘請方不必另辦委托手續,除按本協議書第五條支付個人律師費用外,不再另交付費用;超出上述服務范圍的法律事務或聘用合同期滿正在辦理續約手續,須另行辦理委托,律師費按照本律師事務所規定的標準內給予聘請方__________%的優惠。

  上述費用聘請方按受聘方的要求劃至受聘方指定賬戶:賬戶名:_________,賬戶號:_____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

  雙方的權利義務

  第六條 聘請方的權利

  1、有權監督律師工作,對律師失職行為提出意見和投訴。

  2、有權對私人律師的工作提出具體要求,但違背事實和法律、法規規定,或因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政府部門規定),或根本不能實現的事件除外。 

  3、如因私人律師重大失誤或故意損害聘請方利益的,聘請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第七條 聘請方的義務

  1、聘請方應按照本協議第四、五條約定支付律師費。

  2、聘請方應于本協議簽訂之日提供下列文件:

  (1)聘請方身份證明復印件; 

  (2)向受聘律師簽署《授權委托書》,明確私人律師的權限范圍和期限。

  3、應聘請方的要求,私人律師在進行項目談判或進行調查、非訴訟協商、調解、仲裁或訴訟以及需要私人律師現場辦理等活動時,相關差旅費及其他直接有關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國家機關收取的費用,復印費等)由聘請方負擔。受聘方應就該等費用的發生提供必要的單據和說明。

  4、為了使私人律師能依法執行職務和更好地提供法律幫助,聘請方應積極配合律師工作,并向私人律師真實詳細地介紹有關情況,提供有關文件、資料的副本或影印件,以及相關證據線索,必要時應提前邀請私人律師參加有關的會議、談判及研究等。

  5、經私人律師參與草擬、談判或審查、修改的各類合同,聘請方應將其(包括修改后的合同稿和正式簽署的合同文本其副本或影印件)及時送交私人律師留存備查。

  第八條 受聘方的權利

  1、有權拒絕聘請方要求辦理涉嫌違法的法律事務。 

  2、如聘請方不及時支付私人律師辦案相關費用,受聘律師有權暫停法律事務的辦理,因此而引發的所有后果均由聘請方自行承擔。

  第九條 受聘方的義務

  1、受聘方接受聘請擔任私人律師后,對聘請方的商業秘密、個人隱私負有保密責任。任何從聘請方獲得的信息或資料,未經聘請方書面同意,受聘方不得以任何方式透露給第三方或用于本合同以外的任何目的。若受聘方泄密而導致聘請方遭受損失,聘請方有權要求依法賠償。

  2、受聘方為聘請方開通____小時法律熱線,為聘請方隨時解答法律疑問,一般服務響應時間為_____小時內;如需私人律師現場辦公,____市內一般在____小時到達;重大事項由雙方適時商定。

  3、因受聘方律師重大過失或故意損害聘請方利益,造成聘請方經濟損失的,聘請方有權要求賠償。

  違約責任

  1、聘請方沒有按照本協議第四、五條約定支付律師費,除支付全額律師費外,還應向受聘方支付違約金(計算比例參照銀行逾期付款罰息計算)。 

  2、聘請方無故解除本協議,應向受聘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__________(大寫__________)元,受聘方已收取的律師費不予退還。

  3、因受聘方律師工作失誤而導致聘請方遭受損失,聘請方有權要求依法賠償及單方面提前終止本協議,且受聘方應按本協議實際履行天數進行折算后將剩余法律顧問費退還聘請方。

  爭議的解決

  如雙方在本協議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 

  其他約定

  第十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所簽訂的補充協議是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第十一條 本協議一式_____份,聘請方、受聘方各存_____份。

  本協議自簽字之日生效。 

  (以下無正文) 

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聘請合同 篇8

  甲方(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營業執照):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托人):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鑒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及相關法律規定,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充分友好協商,特訂立如下合同條款,以資共同恪守履行:

  第一條服務事項及期限

  1.乙方就甲方并購_______有限公司事項進行專項法律服務。

  2.本合同有效期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委托并購事項完成之日止。

  第二條人員指派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______、______等律師組成法律服務小組,負責處理甲方公司并購的法律事務。

  第三條工作范圍

  乙方律師的工作內容具體如下:

  1.起草并購意向書;

  2.進行法律盡職調查,并出具律師盡職調查報告;

  3.參與商務談判,進行并購可行性策劃和并購方案的設計;

  4.出具并購法律意見書;

  5.起草并購合同及并購所需的其他相關法律文件;

  6.協助辦理并購過程中的其他法律事務。

  第四條工作方式

  1.甲方安排_____同志與乙方聯絡,負責收集擬處理法律事務的相關資料,配合并督促乙方開展工作。

  2.乙方指派_____律師負責與甲方進行日常聯絡,及時處理相關法律事務。

  第五條律師費用及支付

  1.經雙方協商同意,甲方向乙方支付律師基本代理費_______________(小寫)_______________(大寫)元人民幣。

  2.上述律師費,在甲方簽署本合同之日起_____日內支付_____元;在委托事項完成之日起_____日內支付剩余律師費用。

  乙方開戶銀行:_________;開戶名稱:________;帳號:____________。

  第六條其他費用的負擔

  乙方律師辦理甲方委托事項所發生的下列費用,應由甲方承擔:

  1.行政、司法、鑒定、公證等部門收取的查檔費、鑒定費、評估費、公證費等;

  2._______(地區)外發生的差旅費、食宿費、翻譯費、復印費、長途通信費等;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他費用。

  第七條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當及時、準確、完整地向乙方提供并購事宜相關的所有資料和文件,并保證提交資料和文件的真實性和合法性;

  2.甲方應為乙方律師辦理法律事務提出明確、合理的要求;

  3.甲方應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律師服務費用和工作費用;

  4.甲方更換聯系人時應當及時書面通知乙方;

  5.甲方根據乙方律師提供的法律意見、建議、方案所作出的決定而導致的損失,非因乙方律師錯誤運用法律等失職行為所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擔;

  6.甲方應當對乙方律師的工作提供必要的辦公條件、通信設備和交通工具;

  7.由于甲方原因導致服務事項沒有完成的,甲方不得要求退還已經支付的律師費用;

  8.甲方委托的事項不得違反法律規定或律師執業規范;

  9.甲方應如實向乙方律師提供任何與委托事項相關的情況,不得隱瞞或提供虛假情況。

  第八條乙方的義務

  1.乙方應當指派熟知企業并購事項及相關法律的律師為甲方提供法律服務;

  2.乙方律師應勤勉盡責地完成委托事項,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3.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與委托事項有關的文件、資料,并有權對文件、資料進行審查和驗證;

  4.乙方律師應當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資料后,及時完成委托事項.并應甲方要求隨時報告工作進度;

  5.乙方在維護甲方利益的前提下,遵從法律和行政法規的要求,有權保持工作的獨立性和客觀性;

  6.乙方律師在涉及甲方的對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動中,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擔任與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沖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顧問或者代理人;

  7.乙方對甲方業務應當單獨建檔,保存完整的工作記錄,對涉及甲方的原始證據、法律文件和財務應當妥善保管;

  8.乙方的工作時間和工作地點應根據甲方所需實際法律服務內容的不同與甲方具體協商或隨時聯系約定;

  9.乙方律師在甲方授權范圍內代理甲方辦理之事務所產生的法律責任,由甲方承擔。

  第九條合同的解除

  雙方同意,當具備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同解除:

  1.合同期限屆滿,雙方不再續簽合同;

  2.雙方通過書面方式解除本合同;

  3.甲方逾期______日不向乙方支付律師費或者工作費用,經乙方催告后,仍不支付時;

  4.甲方故意向乙方提供虛假情況、捏造事實,致使乙方律師不能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務;

  5.甲方的委托事項違反法律或者違反律師執業規范的;

  6.當本人有其他違約或違法行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第十條違約責任

  1.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要求受托方退還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律師費:

  (1)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更換代理律師的;

  (2)在涉及甲方的對抗性案件中,未經甲方同意,同時擔任與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沖突的另一方的委托代理人。

  2.乙方律師因工作失職、失誤導致甲方蒙受重大損失,乙方應當通過所其投保的執業保險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3.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支付律師費或者工作費用,或者無故終止合同,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師費、未報銷的工作費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4.甲方不得以如下非正當理由要求乙方退費:

  (1)甲方單方面又委托其他律師事務所的律師代理的;

  (2)乙方完成委托代理事項后,甲方以乙方收費過高為由要求退費的;

  (3)其他非因乙方或者乙方律師的原因,甲方無故終止合同的。

  第十一條通知

  1.任何與本合同有關的需要送達或給予的通知、合同、同意或其他通信,除雙方另有約定外,應按雙方當事人在本合同中列明的地址、傳真、電話、電子郵件或其他聯系方式進行;通過傳真、電話、電子郵件發出的任何文件、資料、通知,在發出后即視為收訖。

  通過郵寄發出的任何文件、資料、通知,在寄出_____日后即視為收訖。

  2.任何一方在本合同所列的地址、傳真、電話、電子郵件或其他聯系方式發生改變的,應自變更之日起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對方按照原來的地址、傳真、電話、電子郵件或其他聯系方式發出的文件、資料、通知等均視為在前款約定的時間內收訖,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均由另一方自行承擔。

  第十二條法律適用及爭議解決

  1.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變更、解釋、履行、終止和由本合同產生或與本合同有關之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2.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

  如果爭議自發生之日起日內仍不能得到解決,則任何一方均有權選擇以下第_____種方式解決:

  (1)向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實施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2)向_____人民法院起訴,以訴訟解決爭議。

  第十三條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的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中未盡事宜或出現與本合同相關的其他事宜時,由雙方協商解決并另行簽訂書面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4.本合同一式_____份,每方各執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由立約雙方在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簽署。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章):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章):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聘請合同 篇9

  鑒于乙方為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批準設立的律師事務所,具備向社會提供法律服務的資格和能力;甲方因公司投資設立、經營管理等事項需要專業的法律服務,特委托乙方為其提供法律服務,乙方表示同意;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及相關法律規定,本著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充分友好協商,訂立如下合同條款,以資共同恪守履行:

  一、人員指派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_________ 、_________ 、_________ 等律師組成法律服務小組,負責處理甲方的公司法律事務。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委托事項完畢之日時自行失效。委托事項時間超過預計時間的,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簽訂補償條款,可延長聘期。

  二、工作范圍

  乙方律師的工作內容具體如下:

  1 、公司設立法律服務

  (1 )提供公司投資形式、投資可行性相關的法律咨詢意見及方案設計;

  (2 )提供策劃公司、集團公司股權構架方案;

  (3 )起草、審查、修改公司設立過程中的公司章程、股東協議等各項法律文件;

  (4 )提供公司投資設立的有關法律政策信息,出具書面法律意見書;

  (5 )分析說明投資設立公司過程中的法律風險,以及如何避免法律風險;

  (6 )對于投資設立中的有關知識產權、商業秘密及其他高新技術的有關法律問題,提供專業法律處理意見;

  (7 )進行投資設立公司所需的有關商業調查;

  (8 )協助辦理公司登記設立登記手續;

  (9 )協助辦理投資設立公司中的其他法律事務。

  2 、公司經營管理法律服務:

  (1 )為公司提供公司治理結構、董、監事會及管理層設置相關的法律咨詢意見及方案設計;

  (2 )為公司提供管理層持股及其他期權獎勵計劃的方案設計及法律文件的起草;

  (3 )為公司與他方之間的合同和/ 或協議提供意見或建議;

  (4 )為公司建立和完善長期使用的合同范本;

  (5 )為公司審閱、修改合同、協議、章程等法律文件;

  (6 )為公司審核、修改員工手冊等內部規章制度;

  (7 )協助公司處理與員工的勞動關系有關的事項;

  (8 )參與公司與他方的商務談判;

  (9 )當公司與他方發生糾紛時,以非訴訟形式協助公司對外交涉、談判;

  (10)為公司提供并解釋與公司日常業務有關的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及各項政策;

  (11)提供與公司業務活動相關的法律信息;

  (12)對將由公司開展的重大商業活動出具法律建議;

  (13)應公司要求對外出具律師函;

  (14)經公司授權發表律師聲明;

  (15)應公司要求對公司人員進行法律知識專題培訓;

  (16)代理公司進行各類訴訟、仲裁、行政復議案件;

  (17)為公司辦理對外重大文件簽署等事件的律師見證事項;

  (18)其他委托事項。

  3 、公司股權轉讓與資產重組專項法律服務

  (1 )提供公司股份轉讓與資產重組的有關法律政策信息,以及相關糾紛案例;

  (2 )提供有關股份轉讓與資產重組的各項法律咨詢,提供書面法律咨詢意見;

  (3 )分析股權轉讓與資產重組過程中的法律風險,以及如何避免法律風險;

  (4 )進行股權轉讓與資產重組所需的有關商業調查;

  (5 )起草、審查、修改股權轉讓與資產重組過程中的各項法律文件;

  (6 )協助辦理公司股權轉讓與資產重組的各項程序;

  (7 )協助辦理公司股權轉讓與資產重組的其他法律事務。

  4 、公司改制專項法律服務

  (1 )提供與公司改制相關的法律政策信息,出具書面法律咨詢意見;

  (2 )協助制定公司改制的具體實施方案;

  (3 )起草、審查和修改公司改制所需的各種法律文件;

  (4 )協助辦理公司改制的各種審批登記程序;

  (5 )協助處理公司改制中的其他法律事務。

  5 、公司對外投資法律服務

  (1 )為公司進行對外投資項目的推薦;

  (2 )參與各類公司改制及股份制改造,包括提供轉制程序咨詢、法律文件起草、相關手續代辦;

  (3 )參與公司兼并與收購、資產重組,包括參加談判、起草相關法律文件;

  (4 )參與公司股權轉讓與受讓,包括參加談判、代為起草《股權轉讓協議》等相關法律文件;

  (5 )公司以無形資產、人力資本對外投資的方案設計;

  (6 )為公司增資、減資、分立、合并提供法律服務。

  6 、為公司提供對商業伙伴或商業對手的審慎及資信調查服務

  (1 )商業伙伴或商業對手的股權結構、主要負責人、住所地等;

  (2 )商業伙伴或商業對手的經營一般現狀及歷史狀況;

  (3 )商業伙伴或商業對手的若干年度的財務報表;

  (4 )商業伙伴或商業對手的帳號、對外投資、固定資產及其他資產線索;

  (5 )商業伙伴或商業對手是否被工商部門行政處罰、是否存續;

  (6 )商業伙伴或商業對手的其他資料,包括相關資質證書。

  7 、重大項目參與專項法律服務

  (1 )就參與的重大項目,提供相關的法律政策依據以及相關案例;

  (2 )就所參與的重大項目提供相關法律咨詢,出具書面法律意見;

  (3 )對項目的有關方案,進行法律審查;

  (4 )協助起草、審查和修改與項目有關的`協議及其他各種法律文件;

  (5 )根據項目需要,進行有關商務調查;

  (6 )協助處理項目中所發生的其他法律事務。

  8 、公司解散與清算專項法律服務

  (1 )提供公司股份結算與清算的有關法律政策信息,以及相關糾紛案例;

  (2 )提供有關公司結算與清算的各項法律咨詢,提供書面法律咨詢意見;

  (3 )分析結算與清算過程中的法律風險,以及如何避免法律風險;

  (4 )協助制定公司因解散和注銷進行清算的具體實施方案;

  (5 )為投資者進行結算與清算所需的有關商業調查;

  (6 )為投資者起草、審查、修改解散、注銷過程中的各項法律文件;

  (7 )協助辦理公司解散、注銷各種審批登記程序;

  (8 )協助處理公司解散、注銷中發生的其他法律事務。

  三、工作方式

  甲方安排_________ 與乙方聯絡,并負責收集擬處理法律事務的相關資料,配合并督促乙方開展工作。

  乙方指派_________ 律師負責與甲方進行日常聯絡,及時處理相關法律事務。

  甲方填報工作記錄表交予乙方,乙方律師處理后交回甲方存檔。

  四、律師費用及支付辦法

  1 、合同雙方同意,甲方向乙方支付律師費_________ 元人民幣。

  2 、上述律師費,在甲方簽署本合同之日起_________ 日內支付_________ 元;在委托事項完成之日起_________ 日內支付其余律師費。乙方開戶銀行:_________ ;開戶名稱: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3 、如果委托事項未能完成,甲方應按照乙方根據本合同第二條已完成工作量,經雙方協商后適當支付律師費。

  五、其他費用的負擔

  乙方律師辦理甲方委托事項所發生的下列費用,應由甲方承擔:

  1 、相關行政、司法、鑒定、公證等部門收取的鑒定費用、評估費用、辦案費用等;

  2 、_________ (地區)外發生的差旅費、食宿費,翻譯費,復印費,長途通訊費等;

  3 、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他費用。

  乙方律師應當本著節儉的原則合理使用上述有關費用。

  六、甲方應履行以下義務

  1 、甲方應當及時、準確、完整地向乙方提供其所需要的資料和文件,并保證所提交資料和文件的真實性和合法性。

  2 、甲方應當為乙方律師辦理法律事務提出明確、合理的要求。

  3 、甲方應當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法律顧問費和工作費用。

  4 、甲方更換聯系人應當書面通知法律顧問。

  5 、甲方根據乙方律師提供的法律意見、建議、方案所作出的決定而導致的損失,非因乙方律師錯誤運用法律等失職行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擔。

  6 、甲方有權就乙方服務范圍內的事項,隨時向乙方提出口頭或書面咨詢,乙方應及時作出答復。

  7 、甲方應當對乙方律師的工作提供必要的辦公條件及通訊設備。

  8 、由于甲方的原因而導致上述服務事項沒有完成,甲方不得要求退還已經支付的律師費用。

  9 、甲方委托的事項不得違反法律規定或律師執業規范。

  10、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律師列席甲方的生產、經營、管理和其他經濟活動中的有關會議。

  11、甲方應如實向乙方律師提供任何與委托事項相關的情況,不得隱瞞或提供虛假情況。

  七、乙方應履行以下義務

  1 、乙方應當指派熟知公司運作事項及相關法律的律師為甲方提供法律服務。

  2 、乙方律師應勤勉盡責地完成委托事項,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3 、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與委托事項有關的文件、資料,并有權對文件、資料進行審查和驗證。

  4 、乙方律師應當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資料后,及時完成委托事項,并應甲方要求隨時報告工作進度。

  5 、乙方在維護甲方利益的前提下,遵從法律和行業規則的要求,有權保持工作的獨立性和客觀性。

  6 、乙方律師在涉及甲方的對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動中,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擔任與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沖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顧問或者代理人。

  7 、因乙方律師的過錯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按有關規定進行賠償。

  8 、乙方對甲方業務應當單獨建檔,應當保存完整的工作記錄,對涉及甲方的原始證據、法律文件和財物應當妥善保管。

  9 、乙方的工作時間、地點應根據甲方的實際法律服務內容的不同,具體協商或隨時聯系約定。

  10、乙方律師有權了解甲方的生產、經營、管理和其他經濟活動中的有關情況。

  11、乙方律師在甲方授權范圍內代理甲方辦理之事務所產生的法律責任,由甲方承擔,乙方律師不擔責。

  12、乙方對在工作中接觸、了解到的有關甲方的生產、經營、管理和其他經濟活動中的商業秘密,負有保守秘密的義務。

  八、合同的解除

  1 、合同期限屆滿,甲乙雙方不再續簽本合同;

  2 、甲乙雙方通過書面協議解除本合同;

  3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4 、甲方逾期_________ 日不向乙方支付律師費用或者工作費用,經乙方催告后,仍不改正的;

  5 、乙方及律師不按本合同的約定提供法律服務,經甲方指出后,仍不改正的;

  6 、因乙方律師工作延誤、失職、失誤導致甲方蒙受重大經濟損失的;

  7 、甲方有意向乙方提供虛假情況、捏造事實,致使乙方律師不能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務的;

  8 、甲方的委托事項違反法律或者違反律師執業規范的;

  9 、本合同的任何一方未經合同另一方的書面同意,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利和義務全部或部分轉讓給合同外的第三人,致使另一方遭受重大損失的;

  10、當事人有其他違約或違法行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九、保密

  甲乙雙方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于對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文件及資料(包括商業秘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信息、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秘密)予以保密。未經該資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__ 年。

  十、通知

  1 、根據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 (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采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 、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3 、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 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十一、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甲、乙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征得對方同意后,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_________ 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雙方簽署書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十二、合同的轉讓

  除合同中另有規定外或經雙方協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規定雙方的任何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方在未經征得另一方書面同意之前,不得轉讓給第三者。任何轉讓,未經另一方書面明確同意,均屬無效。

  十三、爭議的處理

  1 、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并按其進行解釋。

  2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 種方式解決:

  (1 )提交_________ 仲裁委員會仲裁;

  (2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四、不可抗力

  1 、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 、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盡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_________ 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于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 、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后,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雙方可協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為此承擔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4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簽訂日之后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臺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不論曾否宣戰)、動亂、罷工,政府行為或法律規定等。

  十五、合同的解釋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內容不明確,合同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本合同的原則、合同的目的、交易習慣及關聯條款的內容,按照通常理解對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釋。該解釋具有約束力,除非解釋與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觸。

  十六、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七、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為_________ 年,自_________ 年_________ 月_________ 日至_________ 年_________ 月_________ 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 份,雙方各執_________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章):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章):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 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 年____月____日

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聘請合同 篇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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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供發出《律師函》或《催告函》等方式督促開發商辦證或退款等法律服務。如因開發商等原因造成我們不能在合同約定期限內辦證或退款,律師通過合法形式進行法律交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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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次數

  型

  一、律師提供審核合同或提示風險及合法規的服務:

  審查、修改房屋交易中的《房屋買賣合同》、《認購書》、《中介服務合同》等法律文書;

  針對合同審核中出現法律問題提供一份書面《合同審核法律意見書》

  提供簽約注意要點等事宜的法律咨詢。

  型:3000元/宗。

  以審核合同為主;

  提供一份書面《審核意見》;

  客戶可咨詢到簽訂合同為止。

  型

  二、律師提供審核合同與外出談判&協商服務:

  審核《房屋買賣合同》、《認購書》、《中介服務合同》等法律文書并提供法律意見;

  協商客戶向房屋交易相對方提出法律交涉,主張合同權利并指導保留證據。

  在出現爭議或糾紛時,代表客戶與對方進行談判或協商,通過較低時間成本等方式維護我們的合法權益。

  “型:7000元/宗。

  審核合同與談判為主;

  到現場談判或協商兩次為限,超過次數另行收費;

  廣州市外或標的超過300萬,另行協商收費。

  型

  三、提供對已出現較大爭議案件的法律服務:

  該項服務針對房屋買賣合同履行過程中已出現糾紛以及“投資型”客戶而設置;

  律師在提供“型”與“型”服務基礎上,對可能存在較大交易風險在約定期限內提供律師服務;

  一旦發生爭議,由律師提供包括一審訴訟或仲裁代理服務。

  “型:1.5萬元/宗。

  以準備起訴或仲裁為主;

  服務到一審結束為止;

  廣州市外或標的超過300萬,另行協商收費。

  委托流程:

  咨詢與洽談階段。我們預約到律所與律師面談。

  律師初步分析階段。律師了解我們擬購房屋基本情況,初步分析交易中風險后給出《法律解決方案》。

  雙方簽訂《民事委托代理合同》與《風險告知書》并支付律師費階段。

  律師法律服務階段。律師根據《民事委托代理合同》約定服務內容事項進行法律服務。

  風險提示:

  以上服務內容與價格最終以《委托代理合同》約定條款為準;

  因個案差別與客觀因素等,律師不會對結果做出承諾。

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聘請合同 篇11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甲方因 涉嫌 一案,聘請乙方的律師為辯護人,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共同遵照執行:

  一、乙方依據《刑事訴訟法》及《律師法》的規定,接受甲方的委托,乙方指派律師 為被告人(犯罪嫌疑人) 提供法律服務。

  二、乙方按法律規定在以下各階段提供法律服務(在所選項上畫):

  (一)偵查階段。

  (二)審查起訴階段。

  (三)審判階段。(一審階段;二審階段;再審階段)

  三、甲方應如實地向乙方承辦律師介紹與案件有關的情況,不得隱瞞事實,偽造證據,弄虛作假,否則,律師有權拒絕辯護或代理,所收律師費不予退回。

  四、根據遼寧省及大連市律師服務收費標準,甲方應向乙方繳納以下費用(人民幣):

  1、律師費: 元;

  2、辦案費: 元

  五、甲方須于本合同簽訂的同時付清第四條約定的全部費用。

  六、甲方同意乙方律師在每個階段會見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標準次數為 次。超過標準次數的,乙方按每次 元的標準收取費用。

  七、甲方交費后,乙方已經做了會見、閱卷、復印卷宗等實際工作的,甲方單方要求解除代理合同的,乙方不向甲方退還任何費用。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乙方是在已充分理解合同內容并自愿接受合同約定內容的前提下簽訂本合同。本合同自甲乙雙方代表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自乙方律師完成本合同約定法律服務或雙方解除本合同時止。

  九、特別約定:

  甲方(簽名): 乙方(簽章):

  承辦人(簽名)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聘請合同 篇12

  甲 方:

  乙 方:

  為認真貫徹落實黨的_屆三中全會提出的“普遍建立法律顧問制度”要求,加快推進建陽市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根據福建省司法廳《關于印發開展選派律師進村(社區)擔任法律顧問工作方案的通知》(閩司〔20_〕230號)、《南平市司法局關于開展選派律師擔任鄉鎮(街道)、村(社區)法律顧問工作方案》(南司〔20_〕125)號)精神,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就此訂立《法律服務合作協議》,以資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指派律師__ _ _為甲方提供法律幫助;甲方指派 __為互助合作聯系人。

  二、甲、乙雙方保持密切聯系;甲方如若需要乙方提供服務事宜,可隨時與乙方指派律師聯系;乙方指派律師無法親身參與時,可在律所內部臨時調派其他律師(法律工作者)。

  三、甲、乙方雙方可通過自主協商方式確定是否收取律師服務費用;如協商一致確定同意支付律師服務費的,另行簽訂聘請法律顧問合同。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參加訴訟、仲裁、見證、資信調查、項目談判等,收費按規定另議。

  四、乙方服務主要范圍:

  1.為甲方管理提供法律專業意見。協助甲方起草、審核、修訂有關合同。為甲方重大經濟、民生和社會管理方面的決策提供法律意見,引導依法管理。

  2.為群眾提供法律咨詢和法律援助。向群眾解答日常生活中遇到的法律問題,提供法律意見。協助甲方處理信訪案件,引導當事人依法、理性反映訴求。經法律援助機構的審查同意,為符合法律援助條件的群眾提供法律援助。日常咨詢工作依托鄉鎮(街道)司法所處理,疑難問題可聯系顧問律師處理。

  3.開展法制宣傳,顧問律師可通過各種方式,大力普及干部、群眾日常生活涉及的法律知識,每年至少舉辦2次法制講座。

  4.協助人民調解工作。為甲方調處重大疑難矛盾糾紛提供法律意見。協助甲方完善基層人民調解組織建設,為調解員提供法律專業知識培訓。

  五、甲方應向服務律師提供與業務有關的情況、資料和必要的工作條件。服務律師在為甲方提供法律服務時,必要的交通費、差旅費等由甲方承擔。

  六、乙方及其所指派的服務律師應對其提供法律報務過程中接觸、了解到的國家秘密、商業秘密、不宜公開的情況及個人隱私負有保密的義務。

  七、服務律師違法執業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由乙方在律師執業保險范圍內承擔民事責任。

  八、本合同有效期____年。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九、本合同一式叁份,雙方各持一份,服務律師留檔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聘請合同 篇13

  _____________(甲方)因_____________事由,委托_____________(乙方)的律師代理,經雙方協商,訂立下列協議,共同遵守。

  第一條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_____________律師作為甲方的代理人。

  第二條根據雙方的約定,乙方的代理事項及權限為: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甲方必須及時、真實、詳盡地向乙方提供與委托事項有關的全部文件和背景材料,并根據實際需要為乙方提供辦公條件和其他便利條件。

  第四條乙方必須認真、負責地為甲方提供代理權限范圍內的法律服務,并為甲方保守秘密。

  第五條根據律師收費標準,雙方約定,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_________________元,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支付時間為: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律師從事與甲方業務有關的活動而發生的鑒定、翻譯、資料、差旅等費用,由甲方支付。

  第七條甲、乙雙方如終止委托關系,涉及律師費用結算事宜,應依《律師服務收費管理暫行辦法》之規定解決。

  第八條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九條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條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另行約定。

  甲方: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

  其實大多數人接觸到的都是專門幫助自己打官司的這種法律服務合同,如果不提供訴訟活動方面的一些法律服務的話,日常生活當中的這些法律服務主要就包括幫助規避法律風險或者提供一些基本的法律常識等,法律服務合同的基本內容不是強制性的。

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聘請合同 篇1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為促進綜合發展區跨越式發展、全力打造東部新城區。甲乙雙方經過平等協商,就乙方在甲方轄區內投資建設“北京”項目達成如下協議:_________________

  一、甲方為了加快區域發展、調整產業結構,承諾在同等條件下乙方優先進入本地區發展。

  二、乙方在園區內計劃用地畝,總投資億元人民幣,建設項目。項目內容包括:_________________。

  三、甲方承諾:_________________做好項目用地的征地、拆遷合基礎設施配套建設等工作,并按雙方協議約定,保障乙方如期取得項目用地使用權證。

  四、乙方承諾:_________________投資項目符合區域產業導向,投資強度、區域財政貢獻度達到入區標準,并積極發揮乙方資金、技術、科研等方面的優勢,給予甲方以力所能及的支持。

  五、乙方負責籌措項目資金,按雙方計劃足額到位資金。

  六、本項目具體合作內容待雙方經過協商后,另行簽訂相關協議(以下無正文)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

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聘請合同 篇15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

  甲方(委托人):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編碼:_____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掛: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托人):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編碼:_____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掛: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

  鑒于:

  甲方為了提高經營管理的規范化水平,減少法律風險,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需要專門的法律服務;

  乙方為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批準設立的律師事務所,具備向社會提供法律服務的資格和能力;

  甲方聘請乙方為其提供企業法律顧問服務,乙方表示同意;

  雙方根據《_____》、《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及相關法律規定,本著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充分友好協商,訂立如下合同條款,以資共同恪守履行:

  一、法律顧問服務人員

  1.乙方接受甲方的聘請要求,指派_________、_________等律師組成顧問小組擔任甲方的企業法律顧問。

  2.甲方同意乙方及其所指派的律師在認為必要時可將部分法律服務工作交由乙方的其他律師及助理人員協助完成。

  3.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若律師因合理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正常調動、離職、時間沖突、回避、身體狀況等)無法繼續或暫時不能提供服務時,律師應及時告知甲方并由合同雙方協商另行指派其他合適的律師接替;甲方不同意其他律師接替的,視為甲方解除合同,本合同終止履行。

  4.根據甲方具體項目情況,乙方可委派具有專長的其他律師承擔專項法律顧問服務業務。

  二、法律顧問服務范圍

  (一)常規法律顧問服務

  1.協助甲方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使生產經營維持正常發展;

  2.協助企業申辦有關的業務經營許可證書、執照;

  3.應甲方要求對有關業務和管理等方面的重大決策出具法律意見,進行法律論證,提供法律依據;

  4.為甲方草擬、審查、修改有關法律文書和經濟合同,參與重要合同談判;

  5.參與策劃企業資金的籌集與運作;

  6.為甲方投資、資產重組、企業改制、產權界定等相關業務提供法律咨詢、進行法律論證、出具法律意見;

  7.參與制訂投、融資計劃;

  8.對甲方的合作方進行資信調查;

  9.為甲方招標、投標項目提供法律咨詢、出具法律意見;

  10.對企業經營活動中的每一環節,包括決策、管理、實施進行全程跟蹤,就可能發生的影響經營業績的沖突、糾紛提出法律意見和解決方案;

  11.提供與企業經營活動有關的法律信息和商業信息;

  12.為甲方及其分支機構的創辦進行法律制度設計,并對相關法律文件進行審查修改、出具法律意見;

  13.為甲方辦理_____、發明、外觀設計、實用新型等知識產權的注冊申請、續展等有關事務提供法律咨詢、出具法律意見;

  14.應甲方的要求,協助參與重大項目談判,審查或準備談判所需的各類法律文件,并適時提供法律論證意見;

  15.協助企業整合專業經驗和人際資源,提供可操作的資源整合方案;

  16.擬訂、審查勞動合同,辦理涉及人力資源、勞動合同、勞動爭議、職工保密和_____協議等方面的法律事務;

  17.根據授權辦理甲方內部、外部的非訴訟法律事務,包括進行侵權調查、簽發律師函、發表律師聲明、出具法律意見書;

  18.擬定企業經營服務場所警示標識的內容;

  19.為企業經營服務場所的安全保衛工作提供法律建議;

  20.及時協助處理企業與消費者的糾紛;

  21.對企業管理層、高級員工以及其具體工作可能涉及某種法律問題的員工進行公司法、_____、勞動法、產品質量法、工商、稅務法規等法律培訓,每年至少______次,平時及時解答與工作及利益相關的法律咨詢,并結合個案,講解法律知識,增強自我保護意識;

  22.應甲方的要求,組織關于甲方發展、運作等方面的專題研討會;

  23.及時協助處理企業經營服務場所失竊、致人損害等突發事件;

  24.建立企業商業秘密保護系統;

  25.建立甲方的法律檔案、業務檔案,防止公司合法權益因疏忽而受損失;

  26.對甲方所涉的各類糾紛提供法律意見并予以協調,進行和解、參與調解,必要時代理參加訴訟或_____;

  27.為甲方提供其他常規法律顧問服務。

  (二)稅務專項法律顧問(簡稱“稅務顧問”)服務

  1.為甲方提供稅務咨詢服務;

  2.指導、協助或代為辦理稅務登記、變更稅務登記和注銷稅務登記;

  3.指導、協助或代為辦理除增值稅專用發票外的發票領購手續;

  4.指導、協助或代為辦理納稅申報或扣繳稅款報告;

  5.指導、協助或代為辦理繳納稅款和申請退稅;

  6.指導、協助或代為制作涉稅文書;

  7.指導、協助或代為審查納稅情況;

  8.指導、協助建賬建制和辦理賬務;

  9.代為稅務聽證、稅務行政復議、稅務國家賠償;

  10.結合甲方實際情況開展稅務培訓,普及稅務知識;

  11.為甲方進行納稅籌劃;

  12.為甲方提供其他稅務顧問服務。

  (三)財務會計專項法律顧問(簡稱“財務顧問”)服務

  1.指導、協助甲方建賬建制;

  2.指導、協助甲方進行會計核算;

  3.指導、協助甲方編制各類會計報表;

  4.對甲方的應收賬款、壞賬等各類債權的催收提供會計和法律建議,必要時為甲方向債務人簽發律師函,并指導、協助進行會計和法律處理;

  5.對甲方的應付賬款等各類債務的清償提供咨詢,并指導、協助進行會計和法律處理;

  6.對甲方的應收票據、應付票據等各種票據提供法律和會計服務,指導或代為掛失、進行公示催告、代為參與訴訟或_____,以解決各種票據糾紛,保護甲方的各種票據權利;

  7.為甲方所涉訴訟等各種或有事項提供法律和會計處理意見,必要時代為辦理;

  8.結合甲方實際情況開展財務會計培訓,普及財務會計知識;

  9.為甲方提供其他財務顧問服務。

  三、法律顧問費用

  1.甲方應向乙方支付法律顧問費每年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人民幣_________元整)。

  3.法律顧問專項服務應當另行收取費用,可以在乙方常規服務_____的基礎上給予特定優惠。

  4.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法律顧問費后,應當向甲方出具正式稅務發票。

  四、工作費用

  雙方商定下列與法律顧問服務有關的費用開支由甲方負擔,且未包含在本合同第三條的法律顧問費中:

  1.直接費用包括但不限于異地交通、住宿、通訊、電信、文印等辦案中必需的費用,甲方同意每年一次性預先為乙方報銷______元,多退少補。

  2.間接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委托審計、鑒定費,公證費,查檔費,其它用于收集資料的費用,由乙方事先從甲方預支,事后實報實銷,多退少補。

  3.上列其它費用由乙方律師向甲方按實報銷。

  4.法律顧問不應追求奢侈享受,而應注意節約,合理安排實際辦案費用的開支,避免不必要的浪費。

  五、聘請年限

  本合同為定期合同,每期一年,第一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本合同每期屆滿后七日內,若雙方均未書面提出變更或終止要求,本合同所有條款自動續展一期,其后每期類推。

  六、工作方式

  法律顧問的工作方式采用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

  1.不坐班,有事隨時聯系、及時協商;

  2.每周在甲方的坐班時間為_________________,其余時間不坐班;

  3.每月在甲方的坐班時間為_________________,其余時間不坐班;

  4.在甲方正常全職坐班。

  七、甲方權利義務

  1.如實陳述與委托事項有關的生產經營和業務往來情況;

  與乙方和律師誠信合作,及時、真實、詳盡提供與委托事項有關的全部文件和背景材料,并根據實際需要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

  2.甲方應當為乙方律師辦理法律事務提出明確、合理的要求;

  (1)如有關的情況和事實發生變化,應及時告知乙方或律師;

  (2)如變更聯系信息,應當及時通知乙方和律師;

  (3)按照約定支付法律顧問費和其他費用;

  3.指定_________為其代表,負責與乙方聯系,轉達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或接收文件和資料等,甲方更換代表應當書面通知乙方;甲方更換代表應當書面通知乙方,但一年內不得更換二人次以上;

  4.對其需要乙方審查修改的合同等文本,應向乙方提供電子版本,并通過電子郵件發送給乙方;

  5.甲方有責任對委托事項作出_____的判斷、決策,甲方根據乙方律師提供的法律意見、建議、方案所作出的決定而導致的損失,非因乙方律師錯誤地運用法律等失職行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擔;

  6.不得向乙方和律師提出與法律以及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的規定相沖突的要求。

  八、乙方權利義務

  1.乙方律師必須遵守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

  (1)乙方律師應當勤勉盡職,依法在本合同約定范圍內維護甲方的最大利益;

  (2)乙方律師應當及時向甲方發表顧問意見;

  (3)乙方律師無權超越甲方授權行事。如果確有需要,應當由甲方另行給予明確的授權;

  2.按雙方事先約定的工作時間、地點及時辦理甲方委托的各項事宜,確保服務質量,若確遇特殊情況,應提前通知甲方并共同商量解決措施。

  3.審查修改甲方提交的合同等文本后,應向甲方提供電子版本,并通過電子郵件發送給甲方;

  (1)乙方或律師變更聯系信息的,應當及時通知甲方:

  (2)嚴守在受托提供各項法律服務過程中所知悉的甲方生產經營等方面的商業秘密和知識產權,絕不利用和對外泄露,否則應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責任;

  4.可以指派業務助理人員配合完成輔助工作,但乙方更換律師,應取得甲方書面認可。

  (1)乙方律師有權查閱與承辦法律事務有關的文件和資料。

  (2)乙方律師有權全面了解甲方有關業務情況。

  (3)乙方律師有權列席甲方相關會議。

  (4)乙方律師有權獲得履行法律服務職責所必需的辦公、交通及其它工作條件和便利。

  5.乙方和律師應將已經或正在或可能存在的為與甲方有利益沖突的當事人提供法律服務的情況如實告知甲方。在發生利益沖突的情況下,甲方有權且應當選擇繼續簽訂、履行合同或改變委托權限或解除合同;乙方有權作出回避的安排。

  6.乙方和律師均無權利和義務代理甲方處理本合同約定的常年法律顧問服務范圍以外的其它法律事務。甲方如確需乙方和律師提供有關其他法律事務的服務的,應當與乙方另行簽訂法律服務委托合同。

  7.乙方及其指派的顧問律師,有權拒絕聘方要求為其違法行為及違背事實、違背律師職業道德等的事項提供服務,有權拒絕任何單位、個人的非法干預。

  8.受聘律師因故不能履行企業法律顧問職責時,乙方應當與甲方協商,另行指派律師接替。

  9.法律顧問的報酬,由乙方統一收取,指派律師不得直接從甲方收取任何報酬。

  10.顧問律師應當建立為甲方服務的工作日記,原則上做到一次一記,一事一記。

  九、合同的解除、終止履行

  1.經書面通知,甲方有權隨時以任何理由解除本合同,該解除通知在乙方收到之日生效。一旦收到解除通知,乙方和律師立即停止提供法律顧問服務;

  2.如果甲方未按照本協議約定支付法律顧問費和其它費用且延期超過三十日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但應書面通知甲方;

  3.若甲方要求達到的目標有違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的規定,則乙方有權隨時終止向甲方提供法律服務,但應書面通知甲方。

  4.合同期限屆滿,甲乙雙方不再續簽本合同;

  5.甲乙雙方通過書面協議解除本合同;

  6.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7.本合同因上列第1、2項情形而解除時,乙方已收取的法律顧問費不予退還,甲方欠付的應予以補足約定數額;因上列第3項情形而解除時,乙方按實際尚未服務的時間所占的比例退還部分法律顧問費。

  十、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采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十一、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甲、乙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征得對方同意后,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_________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雙方簽署書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十二、合同的轉讓

  除合同中另有規定外或經雙方協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規定雙方的任何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方在未經征得另一方書面同意之前,不得轉讓給第三者。任何轉讓,未經另一方書面明確同意,均屬無效。

  十三、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并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_____委員會_____;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四、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盡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于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后,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雙方可協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為此承擔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4.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簽訂日之后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臺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不論曾否宣戰)、_____、_____,政府行為或法律規定等。

  十五、合同的解釋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內容不明確,合同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本合同的原則、合同的目的、交易習慣及關聯條款的內容,按照通常理解對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釋。該解釋具有約束力,除非解釋與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觸。

  十六、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七、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_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聘請合同 篇1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為在中國境內增資發行內資股,特委托乙方辦理該項工作中的有關法律事務。乙方將對甲方本次增資發行內資股的有關問題出具法律意見及核查驗證有關法律文件,以確認甲方上述行為的合法性。為此,雙方特議定下列條款,以昭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甲方就增資發行內資股(以下簡稱增發)工作所涉法律事項,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條件委托乙方辦理。乙方受甲方的委托,組成工作小組,并指派具有從事證券業務資格和經驗的注冊律師完成甲方委托的法律事務。

  第二條 乙方律師的工作范圍

  1.協助甲方完成本次增發過程中所涉及的主要法律事務;

  2.與甲方及其他中介機構就公司本次發行所涉重大法律問題進行磋商、溝通及協調;

  3.按照《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關規則審查、修改公司章程;

  4.核查驗證與發行及上市相關的法律文件;

  5.草擬、審閱招股說明書的相關章節并查驗招股說明書;

  6.草擬、審閱股東大會、董事會會議通知、決議等文件;

  7.審查承銷協議等有關協議;

  8.出具證券監管機構要求的各類法律意見書、律師工作報告;

  9.協助甲方處理與股票發行、上市相關的法律問題。

  第三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

  1.有權就乙方服務范圍內的事項,隨時向乙方提出口頭或書面咨詢,乙方應及時作出答復;

  2.根據增發工作整體規劃,有權要求乙方修改其工作計劃及日程安排,以適應增發工作的需要;

  3.應乙方要求,提供與委托事項相關的文件資料,并保證其完整、真實、準確;

  4.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

  5.按約定支付律師費。

  第四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

  1.有權要求甲方提供為完成委托事項所必需的完整、準確、真實的文件、資料,并有權對上述文件、資料進行審查和驗證;

  2.有權按合同約定收取律師費;

  3.在維護甲方利益的前提下,遵從法律和行業規則的要求,有權保持工作的獨立性和客觀性;

  4.盡職完成本合同項下的法律事務,在法律的范圍內盡力維護甲方的權益;

  5.服從增發工作的整體安排,保質保量提供法律服務,并應甲方要求隨時報告工作進度;

  6.不得有損害甲方利益或故意拖延、耽擱辦理受托事項等違反律師執業紀律或職業道德的行為;

  7.對甲方所提供的文件資料和所作陳述及在工作中所知和可知的信息負有保密義務。

  第五條 律師費用及支付辦法

  1.合同雙方同意,甲方向乙方支付律師費_________元人民幣。

  2.上述律師費,在甲方簽署本合同之日起5日內支付_________元;在增發資金進入甲方賬戶之日起10日內支付其余律師費。乙方開戶銀行:_________;開戶名稱:_________;賬號:_________。

  3.如果增發工作未能完成,甲方應按乙方根據本合同第二條已完成工作量,經雙方協商后適當支付律師費。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甲方違反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義務,致使委托事項無法完成,乙方有權終止合同,不退還依約收取的費用。

  2.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義務,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依約收取的費用全部予以退還,并賠償由此而遭受的損失。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日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日

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聘請合同 篇17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根據實際情況,在平等協商,自愿互諒的基礎上,本于誠信,甲乙雙方達成如下協議:_________________

  第一、甲乙雙方同意解除_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簽訂的《__________服務合同》及其它相關協議。自協議解除之日起,甲乙雙方彼此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自行消滅。甲乙雙方相互不再以任何形式追求對方的違約責任。

  第二:_________________甲乙雙方同意對于合同訂立、執行過程中各自的任何形式的損失自行負責擔。

  第三:_________________鑒于合同未能履行是由于客觀經濟形勢變遷造成的,甲方同意于本協議簽訂之日一次性退還乙方已經交納的甲方_____費16.5萬元;待_______________完成計量結算后(_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甲方退還乙方已交納甲方_____萬元履約保證金。

  第四、甲乙雙方都保留通過訴訟解決本合同爭議的權利,在本協議生效后,如果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協議約定的義務,另一方有權尋求通過訴訟解決爭議。在訴訟過程中,本協議將不利于違約方的解釋。

  第五、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以上就是根據規定對解除法律服務合同范本的回答。

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聘請合同 篇18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

  甲方(委托人):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掛: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托人):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掛: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

  鑒于:

  甲方為了提高經營管理的規范化水平,減少法律風險,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需要專門的法律服務;

  乙方為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批準設立的律師事務所,具備向社會提供法律服務的資格和能力;

  甲方聘請乙方為其提供企業法律顧問服務,乙方表示同意;

  雙方根據《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及相關法律規定,本著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充分友好協商,訂立如下合同條款,以資共同恪守履行:

  一、法律顧問服務人員

  1.乙方接受甲方的聘請要求,指派_________、_________等律師組成顧問小組擔任甲方的企業法律顧問。

  2.甲方同意乙方及其所指派的律師在認為必要時可將部分法律服務工作交由乙方的其他律師及助理人員協助完成。

  3.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若律師因合理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正常調動、離職、時間沖突、回避、身體狀況等)無法繼續或暫時不能提供服務時,律師應及時告知甲方并由合同雙方協商另行指派其他合適的律師接替;甲方不同意其他律師接替的,視為甲方解除合同,本合同終止履行。

  4.根據甲方具體項目情況,乙方可委派具有專長的其他律師承擔專項法律顧問服務業務。

  二、法律顧問服務范圍

  (一)常規法律顧問服務

  1.協助甲方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使生產經營維持正常發展;

  2.協助企業申辦有關的業務經營許可證書、執照;

  3.應甲方要求對有關業務和管理等方面的重大決策出具法律意見,進行法律論證,提供法律依據;

  4.為甲方草擬、審查、修改有關法律文書和經濟合同,參與重要合同談判;

  5.參與策劃企業資金的籌集與運作;

  6.為甲方投資、資產重組、企業改制、產權界定等相關業務提供法律咨詢、進行法律論證、出具法律意見;

  7.參與制訂投、融資計劃;

  8.對甲方的合作方進行資信調查;

  9.為甲方招標、投標項目提供法律咨詢、出具法律意見;

  10.對企業經營活動中的每一環節,包括決策、管理、實施進行全程跟蹤,就可能發生的影響經營業績的沖突、糾紛提出法律意見和解決方案;

  11.提供與企業經營活動有關的法律信息和商業信息;

  12.為甲方及其分支機構的創辦進行法律制度設計,并對相關法律文件進行審查修改、出具法律意見;

  13.為甲方辦理商標、發明、外觀設計、實用新型等知識產權的注冊申請、續展等有關事務提供法律咨詢、出具法律意見;

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聘請合同 篇19

  甲方(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甲方委托乙方就甲方萬閱城房產B座酒店項目提供定向招商洽談及相關法律服務達成如下協議:

  風險告知:簽訂法律服務合同時,企業應注意與自己簽訂合同的并非某位特定的律師,而是律師事務所。企業在選擇律師事務所及律師時應查看對方的資質,并與對方約定好服務方式,企業還應注意,有些律師事務所可能會因為業務繁忙而使得律師身兼數職,這會使企業無法真正獲得有效的法律服務。

  一、甲方委托乙方律師就甲方擁有的萬閱城房產B座酒店項目聯系中南酒店投資管理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南公司”)治談合作經營及相關法律事宜。

  二、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______、________律師完成上述委托事項相關的洽談事宜以及法律服務,就甲方委托的事項促成甲方與中南公司合作,對洽談過程中參與商務談判、起草相關法律文書,提交具體合作方案。

  三、乙方就甲方委托事項中提交的合作方案,經甲方審核同意后方可實施,根據情況變化,有權對方案進行調整。

  四、乙方服務的范圍:

  1。就甲方委托的事項促成甲方與中南公司合作;

  2。對甲方與中南公司合作經營(或房屋租賃合作)的相關問題進行研究分析,起草相關文書和提供法律咨詢意見;

  3。就甲方與中南公司合作經營的相關事務代表甲方參與商務談判,具切實可行的合作方案。

  五、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全面、真實地向乙方律師提供有關的文件資料及相關情況,并保證其有關資料的真實性;

  2。甲方應積極、主動地配合乙方律師的工作,并根據實際需要為乙方提供辦公條件;

  3。根據本協議相關約定支付乙方律師服務費。

  六、乙方的義務:

  1。在對甲方負責的總原則下,竭誠為甲方提供服務, 努力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2。對涉及到甲方的商業機密予以嚴格保密,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對外公布;

  3。未經甲方書面同意對合作對象承諾的事項由乙方自行承擔責任。

  七、委托事項是否完成的確認及律師費用:

  1。委托事項成否確認:防與中南公司簽訂合作合同(包括但不限于《房屋租賃合同》)后,租金或合作資金按照合同條款打進甲方帳戶,也就是該項目進入實質性正常運營階段則視為乙方代理成功,甲方應當支付乙方專項顧問服務律師費(以下簡稱”律師費”);如果甲方與中南公司就該項目達不成合作,無論是何種因素何種原因,視為乙方代理失敗,甲不向乙方支付任何費用。

  2。乙方收取律師費的方式:乙方代理成功后, (1)如果甲方與中南公司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防 按所簽《房屋租賃合同》的第一年首月租金數額支付律師費;(2)如果 甲方與中南公司采取其他方式合作,甲方按合作房產數額每平方米_____元的標準支付律師費。

  3、支付時間及方式:甲方與中南公司簽訂相關合作合同(包括但不限于《房屋租賃合同》)后,該項目進入實質性正常運營階段,即收到中南公司首筆租金或首筆合作資金十日內,甲方一次性支付律師費用。

  4、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須出差的,甲方應提供充分便利。

  八、本協議其他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是本協議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聘請合同 篇20

  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因工作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的有關規定,聘請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的律師為法律顧問,經雙方協商訂立下列協議,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委派律師_________擔任甲方的法律顧問,為甲方提供法律幫助,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甲方指定_________為法律顧問的聯系人。

  二、法律顧問工作范圍

  1.為甲方解答法律問題,必要時提供法律意見書。

  2.協助草擬、修改、審查合同和有關法律事務文書。

  3.接受甲方委托,參與經濟合同談判。

  4.接受甲方委托,擔任代理人,參加訴訟、非訴訟、調解、仲裁活動。

  5.應甲方要求,向職工進行法制宣傳教育。

  6.接受甲方委托、辦理其它法律事務。

  三、律師的工作時間、地點,根據甲方的提議,隨時聯系約定。

  四、甲方向乙方每月繳納聘請律師費_________元。律師費用按季繳納,參加訴訟、非訴訟、調解、仲裁、以及項目談判,收費按規定另議。

  五、律師受甲方委托,外出差旅費由甲方支付。

  六、甲方應向律師提供與業務有關的情況、資料和必要的工作條件。

  七、本合同自雙方簽之日起生效,期限為_________年。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聘請合同 篇21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甲方因公司改制事項,委托乙方律師提供法律服務。

  經雙方協議,訂立下列條款,共同遵照執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之委托,指派許、李律師為甲方提供法律服務。

  二、乙方律師根據甲方要求,認真負責地完成甲方委托事項,并向甲方作書面或口頭匯報結果。

  三、甲方必須如實向乙方律師敘述委托事項背景情況并提供乙方律師所需的各方面材料;如甲方敘述或提供材料有捏造事實、弄虛作假,乙方有權終止合同,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四、根據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按下列規定收取交納費用: 

  1.甲方向乙方預交律師費 萬元,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日內將上述費用支付給乙方,逾期則乙方有權中止合同;

  2.元律師費中的萬元系律師從事非訴訟調查(如果必要)、代表職工或企業與有關部門談判(如果有)、向相關當事人發送律師函(如果必要)的固定代理費用。

  3.元律師費中的萬元系預收費用,凡律師在提供法律服務工作中產生的差旅費、住宿費、文印打字費、通訊費、餐飲費,憑發票在萬元中進行支付;凡在提供非訴訟法律服務過程中發生了必要的訴訟(如果有),雙方協商另立合同,代理費再從萬元剩余余額中支付。

  五、如甲方無故終止履行委托合同,律師費不予退回;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合同,律師費全部退還甲方。

  六、一方要求變更合同內容,須經對方同意。

  七、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至委托事項完成之日終止。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九、本合同履行地為受托方所在地。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聘請合同 篇22

  委托人(以下簡稱甲方):

  受托人(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等法律法規及《重慶市律師服務收費管理實施辦法》、《重慶市律師服務收費標準》的規定,甲方就本合同所涉民事法律事務委托乙方提供法律服務。甲、乙雙方經協商,訂立下列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 等律師為甲方因 就貸款糾紛案在下列第1、2、3 項程序中提供法律服務,擔任代理人:

  1.一審;

  2.二審;

  3.執行;

  第二條 委托權限為一般授權。

  第三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應真實、完整、客觀地向乙方律師介紹本合同所涉民事法律事務的有關情況,并提供有關的資料,不得隱瞞虛構。

  2.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辦案。

  3.甲方應按照本合同約定的金額和支付方式向乙方支付律師服務費、差旅費。

  4.甲方認為乙方指派律師在服務過程中不負責任或不適合辦理甲方委托的法律事務,有權要求乙方更換。但甲方應向乙方說明要求更換律師的具體理由。

  5.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律師進行違法活動。

  6.乙方無正當理由單方解除本合同,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還律師服務費、差旅費。

  第四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了解案情,根據案情的需要調查取證。

  2.分析案情,確定代理思路及辦案策略。

  3.代理出庭參與訴訟,依法提出有利于甲方的證據或意見。

  4.在委托過程中,對涉及與本案有關的活動向甲方提供法律意見;若為特別授權代理,應遵循有利于甲方利益的原則謹慎行事。

  5.乙方律師應嚴格遵守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不得泄露在提供服務過程中所知悉的當事人的商業秘密或者個人隱私,非因法律規定或當事人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6.乙方律師不得私自向甲方收取費用。

  7.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收取律師服務費、差旅費。甲方無正當理由單方解除本合同,乙方收取的律師服務費、差旅費不予退還,甲方尚未支付律師服務費、差旅費的,乙方有權繼續追討。

  8.乙方同意并保證,一旦出現甲方認為乙方指派律師在服務過程中不負責任或不適合辦理甲方委托的法律事務時,乙方在收到甲方正式投訴及核實后三個工作日內向甲方另行推薦候選律師,經甲方確認后,立即另行指派律師予以接替,以完成本合同約定的法律服務。

  第五條 律師服務費、差旅費和其他費用的約定:

  1.律師服務費

  甲方按起訴時借款人 欠款本息 元(大寫:)之%的標準即元(大寫: )向乙方支付律師服務費。

  甲方應在本協議簽訂后三個工作日內將上述律師服務費支付到乙方銀行帳戶:

  戶 名:

  開戶行:

  帳 號:

  乙方律師在區辦理甲方委托事務,乙方律師自行承擔差旅費。

  乙方律師如需到以上區域外進行與甲方相關的工作,乙方律師差旅費由甲方承擔,但需按甲方標準進行據實報銷。

  2. 乙方律師在辦理甲方委托的法律事務過程中發生的訴訟費、保全費、執行費、公告費、鑒定費、公證費、查檔費及應由甲方支付的其他費用,由甲方另行支付。

  3. 除非乙方書面同意,因甲方未按照約定足額付清上述費用,導致乙方律師不履行或未及時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的責任由甲方承擔。

  第六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共同協商并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條 本合同有效期自簽訂之日起至執行完畢時止。本合同有效期屆滿,如甲方需委托乙方繼續提供法律服務,雙方應另行訂立合同。

  第八條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糾紛時,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提請乙方所在地的司法行政部門或律師協會調解處理,也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 本合同壹式貳份,甲方持壹份,乙方持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或蓋章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聘請合同 篇23

  委托人:_____(下簡稱“甲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委人:_______(下簡稱“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 甲方因向公司股東配售股票,特聘請乙方律師為其法律顧問,經雙方協商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執行。

  第二條 乙方指派______律師、______律師擔任甲方法律顧問,為甲方提供法律服務,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第三條 乙方應向甲方提供以下服務:

  1.解答甲方提出的問題,并提供相應的法律意見;

  2.草擬、修改、股東大會決議及董事會決議;

  3.與公司及其他中介機構就重大法律問題進行磋商;

  4.審查與公司股票發行及上市有關的法律文件;

  5.出具公司配股發行與上市法律意見書的律師工作報告;

  6.參加公司配股發行與上市的其他相關法律業務。

  第四條 乙方應對甲方的工作及所提供的文件和資料保密。

  第五條 甲方應向乙方承擔以下義務:

  1.及時、準確、完整地提供乙方所需的資料及文件;

  2.保證所提交資料及文件的真實性和合法性;

  3.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

  4.按照本合同第六條的規定向乙方支付。

  第六條 律師費數額為人民幣______萬元,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日內支付______萬元;余款在甲方配股申請得到中國證監會批準后______日內支付。

  第七條 合同第六條所指律師費,不包括律師進行工作的差旅與長途電話費,后者由甲方根據實際發生額向乙方另行支付。

  第八條 如乙方無故終止合同,律師費應退還給甲方。

  如甲方無故終止合同,乙方收取的律師費不予退還。

  第九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

  第十條 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所發生的爭議,雙方應本著友好協商精神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股份有限公司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蓋章)________律師事務所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聘請合同 篇24

  某某某 (以下簡稱甲方)委托某某律師事務所(以下簡稱乙方)代為辦理以下訴訟/仲裁事務。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下列條款,以資共同遵照執行。

  委托事項為: 糾紛一案

  二、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 律師為甲方處理本案的代理人。代理權限為以下第(2 )種:

  1、一般代理

  2、特別授權,即包括但不限于代為出庭、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調解,提出上訴與反訴。

  三、乙方律師應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認真負責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忠實履行代理人義務。如代理律師因故不能履行職務,乙方應另行指派律師擔任代理人,執行代理事務。

  四、甲方必須如實地向承辦律師陳述案情,提供相關證據,并對證據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乙方如發現甲方有捏造事實,弄虛作假及其它違法情形,有權終止代理,且依約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五、乙方律師代理工作至 審終結(判決、裁定、裁決、和解、撤訴,以及雙方約定的其他結案形式)。

  六、按照四川省律師服務收費管理實施辦法及標準,雙方協商后確定采用下列第種方式支付律師費:

  1、甲方支付乙方律師費人民幣(大寫)伍仟元整(¥5000元),此款應于合同訂立之日起三日內一次性付清。如甲方無故中止、終止委托,乙方有權解除服務合同,所收律師費不予退還;如乙方無故不履行合同,已收取的律師費應全部退還甲方。

  2、乙方已向甲方說明四川省律師服務收費標準,甲方要求采用風險代理。甲方按壹審法律文書所確定金額的 %(百分之 )支付乙方律師費,此款應于壹審法律文書作出之日起三日內一次性付清,逾期未付的按應收律師費的5‰每日加收滯納金。風險代理方式下,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單方解除本合同,否則應支付乙方違約金人民幣貳萬元。

  七、乙方律師辦理該案件所需差旅費(包括交通費、住宿費、誤餐費、通訊費等)由甲方承擔,甲方應在訂立本合同時向乙方支付上述費用人民幣(大寫) 元整(¥ ),此費用包干使用,不再另行支付或退還。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甲方執一份,乙方留存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雙方簽署之日起生效。

  九、其他約定事項:

  甲 方: 乙 方:某某某律師事務所

  代 表: 代 表:

  日 期: 日 期:

  風險告知書

  致委托人:

  四川某新律師事務所(以下稱“我們”)在與您/您單位(以下稱“委托人”)簽訂法律服務合同之時,為維護您的合法權益,提高對律師服務的認識,根據律師法以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特向您遞交此訴訟風險告知書。

  我們已經詳細解釋了風險告知書中的相關內容,委托人已充分了解風險告知書內容,愿意委托律師辦理相關法律事務,并愿承擔下列風險:

  一、訴訟/仲裁請求不當的風險

  訴訟/仲裁請求不完全、不恰當,可能會導致未請求的部分視為棄權而得不到審理或因不恰當請求而讓您的全部或部分請求得不到支持的不利后果。我們依據您所提供的資料和陳述的事實,根據案情會代為提出權利主張,故前述資料以及事實務必真實可靠。

  我們不接受虛假的資料和事實,也不會因委托人的要求而接受或制作虛假的資料和事實,由此產生的風險和責任,均由委托人承擔。

  律師對某一行為、事實、法律關系性質的個人判斷并非對案件結果的保證或承諾,同時該個人判斷并不一定為法院、仲裁或其他有權機構支持或完全支持。律師不能保證相關部門一定嚴格執行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由此可能導致會見不能或調查取證不能的不利結果。此外,律師辦案的進程可能受到偵查、檢察、審判、仲裁等機構及相關當事方的制約。

  二、費用的風險

  您提出的任何權利主張,包括但不限于訴訟、仲裁、公告、勘驗、鑒定、郵寄、復印等,均需向相關單位繳納費用;若您費用不繳、遲繳,有可能產生您的權利主張得不到支持的法律后果。

  您所繳納的律師費,均按照收費標準收取或是我們與您協商確定,無論案件結果如何,已繳納律師費不予退還。

  三、證據的風險

  您的任何權利主張,均需提供相關的證據證實;沒有證據或證據不足的,您可能面臨主張得不到支持甚至敗訴的后果。您的所有證據,均應在法院/仲裁機關出具的《舉證通知書》規定時間和要求內出具。超過舉證期限提供的,您可能面臨證據不被采納、不被認定的風險。

  您所提供的證據必須是原始的,一般情況下復印件不能作為有效證據使用。提供證人證言的,一般情況下證人須親自出庭作證,否則可能會導致證人證言不予采信的后果。

  我們可以根據您的要求,申請法院或仲裁委員會調查收集證據,但是否受理以及相關單位調查的結果,我們不做任何保證。

  四、判決結果的風險

  我們承諾會盡心盡責地履行代理人職責,積極維護委托人的合法權益;但基于律師法的規定及眾多不確定的其他因素,我們不能承諾或保證案件結果。

  五、執行的風險

  被執行人下落不明的,可能需要公告送達,可能會使案件審理時間拖長,可能導致沒有財產可供執行的后果;同樣,如果被執行人沒有財產或無足夠執行的財產,也將導致無財產執行或不足執行的風險。

  六、律師拒絕服務的風險

  律師接受委托后,無正當理由不得拒絕履行委托合同約定的職責,不得無故拒絕代理或辯護。但是有下列情形的除外:

  (一)委托人利用律師提供的法律服務從事犯罪活動的;

  (二)委托人堅持追求律師認為無法實現的或不合理的目標的;

  (三)委托人提供的證據材料不具有客觀真實性、關聯性與合法性,或經司法機關審查認為存在偽證嫌疑的;

  (四)其他合法的緣由。

  最后,律師事務所感謝您對我們的信任與支持,我們將依法盡心盡責地維護您的合法權益,嚴格按照法律規定的期間、時效以及與委托人約定的時間,辦理委托事項,并保守服務過程中所知悉的委托人的商業秘密和隱私。

  承辦律師已告知委托人上述事項,委托人已完全了解風險告知書中所提示的全部內容。

  委托人簽字確認:

  年 月 日

  授 權 委 托 書

  (自然人民事委托代理人適用)

  委托人:

  住 址:

  身份證號碼:

  受委托人: 律師 電話:

  工作單位:

  所在地址:

  現委托 律師在我與

  糾紛一案中,作為我方的委托代理人。委托權限為以下第( )種:

  1、一般代理

  2、特別授權,即除了一般代理外,還代為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調解,提出上訴與反訴,申請執行,代為領取執行款項。

  委托人:

  年 月 日

  出 庭 函

  人民法院:

  貴院受理的 糾紛

  一案, 委托本所 律師

  作為其代理人。

  特此函告

  四川某新律師事務所

  年 月 日

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聘請合同 篇25

  委托人_____有限公司因_____事項,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委托受托人_____律師事務所指派律師提供法律服務,受托人決定接受委托。雙方就委托事宜,經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 委托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服務律師:受托人決定指派本所姜曉亮律師及其合伙律師,為委托人提供約定法律服務,委托人沒有異議。

  三、服務程序

  四、相關費用

  法律服務費:

  1.按時計算(每小時人民幣_____元),或

  2.按件計算(雙方協商)。

  其它費用:

  簽約之日起,承辦律師在為委托人提供服務過程中,所必須的費用如交通費、及異地辦案的差旅費等由委托人全額負擔。先由委托人先墊付一定費用,后按實際支出的發票結算。

  五、雙方義務

  委托人不得隱瞞事實或利用律師提供的服務從事不合法的活動,對所提供的證據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受托人根據律師法有關規定提供法律服務,不得泄露委托人的商業秘密。

  六、合同效力: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后生效。

  七、合同文本:本合同一式二份,各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聘請合同 篇26

  委托人(甲方):

  地址: 電話:

  受托人(乙方):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和其它相關法律、法規,就下列法律服務事項達成一致,于 年 月 日訂立本合同。

  1、法律服務范圍:甲方委托乙方處理下列法律事務: 糾紛一案

  2、委托權限:甲方授予乙方在履行本合同時的權限為下列第( )項范圍:

  (1)一般訴訟/仲裁代理。

  (2)特別授權代理:即代為參加訴訟,代為承認、放棄、變更訴訟/仲裁請求,進行和解,提起反訴/反(仲裁)申請,并代為簽收有關法律文書等權限;

  (3)代為參加執行、代為放棄、變更民事權利、代為執行和解、代收取執行款項并代為簽收有關法律文書等權限。

  3、承辦律師及助理:

  (1)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 律師、 律師為本事務的承辦律師(以下簡稱“律師”)。

  (2)甲方同意乙方及其所指派的律師在認為必要時可將本事務的部分工作交由乙方的助理人員或其它律師協助完成;

  (3)若律師因合理原因無法繼續或暫時不能承辦本事務時,律師應及時告知甲方并由合同雙方協商另行指派其他合適的律師接替,甲方不同意其他律師接替的,視為甲方解除合同,本合同終止履行。

  4、律師費:甲方應支付給乙方的律師費為:先預收 元,剩余的代理費數額按照判決數額的 ﹪收取(不含預收律師費)。

  5、其它費用:雙方約定:市內交通、文印費用按 元包干使用(異地交通、住宿、通訊、轉委托審計、鑒定費、公證費、查檔費,其它用于收集證據的費用另按實際支出結算)。

  6、乙方及律師的義務:

  (1)遵守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

  (2)應當勤勉盡職,依法在本合同約定范圍內維護甲方的最大利益;

  (3)及時向甲方報告有關本事務的進展情況;

  (4)律師無權超越甲方授權行事。

  (5)律師無權在本合同約定的律師費和其它費用以外再要求甲方支付任何其他款項;

  (6)乙方和律師對甲方負有保密義務(但法定或約定應向司法機關或仲裁機構提供的除外)。

  7、甲方的義務:

  (1)與乙方和律師誠實合作,向乙方和律師如實提供與本事務有關的資料、證據,如實陳述與本事務有關的情況;

  (2)如與本事務有關的情況和事實發生變化,應及時告知乙方律師;

  (3)如變更聯系信息,應當及時通知乙方和律師;

  (4)按照約定支付律師費和其它費用;

  (5)向乙方和律師提出的要求不應與法律以及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等規定相沖突。

  8、證據和財物:

  (1)由甲方提供的證據材料原件或原物,所有權屬于甲方,除已依法提交法院或仲裁機構且已由其歸卷的外,可由律師歸還甲方。

  (2)乙方和律師因代理案件執行所得或其它受托代收所得的財物,應由乙方和律師在合理時間內移交甲方。甲方拒絕接收、或因無法通知乙方而未移交的,甲方可予代保管或提存(保管期間的費用及提存費用由甲方承擔),甲方再要求移交的,不計利息及意外損失。

  9、完成受托事務:下列任何一種情形,即視為本合同乙方完成受托事務;

  A、屬訴訟/仲裁/執行代理的:

  (1)本案本審次送達判決/裁決書、調解書或撤銷訴訟、駁回起訴、執行終止裁定書;

  (2)雙方當事人案外和解;

  (3)甲方解除合同、撤銷委托;

  B、屬非訴訟事務的:

  (1)對方完成了滿足甲方要求的行為;

  (2)甲方向對方作出了新的要約或承諾致使受托事務成為不必要;

  (3)調查或談判對象滅失或終止;

  (4)其它依照法律或約定或慣例應視為乙方義務已履行完畢的情形;

  (5)甲方解除合同、撤銷委托;

  10、合同的解除、終止履行:

  (1)如果甲方未按照本協議約定支付律師費和其他費用且延期超過十五日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協議,但應書面通知甲方。

  (2)若甲方要求達到的目標有違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的規定,則乙方有權隨時終止向甲方提供法律服務,但應書面通知甲方。

  (3)若乙方在受托處理本事務過程中發現甲方有故意隱瞞事實或虛假作證等妨礙乙方正常完成受托事務的能力之情形,有權中(終)止提供法律服務。

  本合同因上列情形而解除時,甲方應當全額支付本合同約定費用。

  11、違約和賠償:

  (1)甲方未按期支付律師費及其它費用的,每逾期1天,按欠付金額的萬分之三另行支付滯納金給予乙方。

  (2)律師在提供法律服務過程中,因違法執業或其它過錯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實際損失;乙方負連帶賠償責任。

  (3)簽訂本合同后,在甲方未著手辦理委托事務之前,甲方擅自解除本合同的,按本合同約定金額的50%計收違約金;甲方已著手辦理的,應當全額支付本合同約定費用。

  12、不保證:乙方和律師向甲方提供的分析、判斷或咨詢意見,均不可理解為乙方或律師就受托事務的結果作出了成功或勝訴的保證。

  13、其他約定:

  14、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效力相同。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聘請合同 篇27

法律服務協議(配售股票)

  甲方(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營業執照):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托人):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 甲方因向公司股東配售股票,特聘請乙方律師為其法律顧問,經雙方協商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執行。

  第二條 乙方指派______律師、______律師擔任甲方法律顧問,為甲方提供法律服務,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第三條 乙方應向甲方提供以下服務:

  1.解答甲方提出的問題,并提供相應的法律意見;

  2.草擬、修改公司章程、股東大會決議及董事會決議;

  3.與公司及其他中介機構就重大法律問題進行磋商;

  4.審查與公司股票發行及上市有關的法律文件;

  5.出具公司配股發行與上市法律意見書的律師工作報告;

  6.參加公司配股發行與上市的其他相關法律業務。

  第四條 乙方應對甲方的工作及所提供的文件和資料保密。

  第五條 甲方應向乙方承擔以下義務

  1.及時、準確、完整地提供乙方所需的資料及文件;

  2.保證所提交資料及文件的真實性和合法性;

  3.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

  4.按照本合同第六條的規定向乙方支付律師費。

  第六條 律師費數額為人民幣______元(大寫_________元),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日內支付______元(大寫_________元);余款在甲方配股申請得到中國證監會批準后______日內支付。甲方按乙方要求將費用劃至乙方指定賬戶:賬戶名稱:_________,賬戶號碼: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合同第六條所指律師費,不包括律師進行工作的差旅與長途電話費,后者由甲方根據實際發生額向乙方另行支付。

  第八條 如乙方無故終止合同,律師費應退還給甲方。如甲方無故終止合同,乙方收取的律師費不予退還。

  第九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

  第十條 爭議解決

  1.本協議的制定、解釋及其在執行過程中出現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糾紛之解決,受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有效的法律的約束。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只能選擇一種):

  (1)提交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聘請合同 篇28

  第一條 本協議在下述兩方當事人之間簽訂,即:

  甲方:_________;地址:_________;電話:_________;傳真:_________;郵編:_________;

  2.乙方:_________;地址:_________;電話:_________;傳真:_________;郵編:_________。

  第二條 甲方是依據中國法律成立的公司,現準備發行股與上市;乙方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和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聯合頒發的從事證券法律業務的資格證書。

  第三條 甲、乙雙方在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協議。

  甲方將此次股發行與上市的有關法律事務委托乙方辦理。

  第四條 乙方的工作范圍根據《股票發行與交易管理暫行條例》及《司法部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關于從事證券法律業務及律師事務所資格確認的暫行規定》來確定。

  第五條 乙方律師應勤勉盡責,嚴格執行工作計劃,完成工作范圍內的下列事項:

  1.協助甲方草擬資產重組方案,并提供咨詢和論證意見;

  2.協助甲方草擬各種申報文件,協助協理有關申報手續;

  3.草擬、修訂或審核公司章程;

  4.協助審核或修訂招股說明書;

  5.確認甲方主體資格的合法性;

  6.協助解決甲方在股份制改組中的稅務、物業、資產結構、股權結構等方面涉及的法律障礙;

  7.協助起草、制訂或審核少數股東權益保障條款和生事對公司及股東的法律責任的條款;

  8.協調甲方與有關各方的關系;

  9.對甲方在股份制改組、股發行與上市過程中的重要活動提供法律見證;

  10.依法出具各項法律意見書;

  11.在本次股發行與上市后履行持續法律責任;

  12.完成甲方委托的本次股發行、承銷、與上市有關的其他法律事務。

  第六條 甲方的主要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主要權利

  1.甲方可以就第五條所列的律師工作范圍的事項向乙方律師咨詢;

  2.甲方有權根據實際情況和工作計劃的變化與改變,而建議乙方作出相應地改動;

  3.甲方在不影響乙方所制作的法律文書的公正性、客觀性的前提下,有權要求乙方對此法律文書的制作情況作出完整、準確的表達;

  4.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對其接觸到的意欲保密的資料和信息不得擅自泄露給第三人;

  5.其它權利。

  (二)甲方的主要義務

  1.甲方應如實向乙方提供其為完成第五條所列事項所需之件資料,并應保證其真實性與完整性;

  2.甲方不得向乙方律師作誤導性或虛假性的陳述;

  3.甲方應按約定向乙方支付相關費用;

  4.其他義務。

  第七條 乙方的主要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的主要權利:

  1.為完成第五條所列事項,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完整的、真實的文件資料;

  2.乙方有權向甲方收取相關費用;3.其它權利。

  (二)乙方的主要義務

  1.乙方有義務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同時遵守律師職業道德,為甲方勤勉、盡責地工作。

  2.乙方律師對其在工作中所接觸的甲方所不欲公開的資料和信息有保密的義務;

  3.乙方在保持其工作獨立性、客觀性的前提下,應服從甲方的總體安排。

  4.應當履行的其它義務。

  第八條 費用

  (一)乙方收取的代理費用總額為人民幣_________元。

  (二)甲方向乙方分兩次支付代理費用:

  1.本協議簽訂后_________日內,支付_________(百分比)的總費用。

  2.乙方全部法律代理工作結束后_________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剩余的費用。

  (三)乙方律師承辦委托事項所產生的差旅費、食宿費、通訊費及其他實際費用,由甲方根據有關憑證予以承擔。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一)以下行為為違約行為:

  1.甲方未能提供乙方完成第五條所列事項所需要的文件資料,或者是遲延提供、或者是虛假提供上述文件資料,足以妨礙乙方的工作過程,為甲方違約;

  2.甲方未按約定支付律師代理費及相關費用,為甲方違約;

  3.乙方的工作質量不合格,以致影響甲方本次股發行與上市工作進行的,為乙方違約;

  4.乙方未能完成或遲延完成第五條所列事項的,為乙方違約;

  5.甲方或乙方違約終止本協議的執行,為甲方或乙方違約。

  (二)違約處理:甲方或乙方存在以上違約行為的,應向對方賠償代理費的_________(百分比),而且還應依法給予其它賠償。

  第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修改本合同:

  1.雙方合意;

  2.任何一方提供出修改本協議的建議,另一方不反對;

  3.因發生不可抗力,合同必須修改;4.其他情況。

  本合同的修改必須是書面的。

  第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1.有關委托代理工作已完成;

  2.甲、乙雙方同意終止;

  3.因發生不可抗力,合同必須終止;

  4.其他情況。

  本合同的終止必須是書面的。

  第十二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 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聘請合同 篇29

  甲方:

  地址:

  電話: 傳真: 郵編:

  乙方:北京市 律師事務所

  地址:

  電話: 傳真: 郵編 第 號

  甲方因其 涉嫌 事宜,特委托乙方提供法律服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和有關法律規定,經友好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乙方的服務事項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田*靖律師為甲方提供相關法律服務,具體包括(選擇劃):

  1.偵查階段:提供法律咨詢,代理申訴、控告,申請取保候審。

  2.審查起訴階段:閱卷,會見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收集與本案有關的材料。

  3.一審階段:閱卷,會見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出庭辯護。

  4.二審階段:閱卷,會見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上訴,出庭辯護。

  其他階段:

  第二條 乙方的義務

  1. 遵守職業道德和紀律規范,勤勉盡責地完成委托事項。

  2. 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擔任與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沖突的第三方的法律顧問或者代理人。

  3. 對代理過程中獲知的甲方秘密負有保密義務,非因法律法規規定或者經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4. 為甲方業務單獨建檔,并保存工作記錄,對相關的原始證據、法律文件和財物應當妥善保管。

  5. 甲方對乙方律師的服務不滿意并投訴的,乙方應當及時更換承辦律師;乙方受理投訴電話為:(010) 8391 3636轉8066。

  第三條 甲方的義務

  1. 全面、客觀、及時向乙方律師介紹項目情況,提供各種相關的證據、文件等資料。

  2. 對乙方律師提出明確、合理的要求,并對乙方律師的建議和工作獨立作出判斷,對非因乙方故意或重大過失錯誤運用法律造成的甲方損失,由甲方自行承擔。

  3. 指定 先生/女士代表甲方向乙方律師傳達甲方的指示和建議,提供、簽署、簽收有關證據、文件等資料,并對乙方律師的服務工作進行評價。

  4. 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法律服務費和工作費用。

  第四條 費用

  乙方收取律師費,已充分考慮了以下因素:律師耗費的工作時間;法律事務的難易程度;委托人的承受能力;律師可能承擔的風險和責任;律師的社會信譽和工作水平。

  鑒于本案性質為(選擇劃):

  案情不清晰,法律關系復雜,涉及疑難專業問題,對律師綜合水平要求明顯高;

  案情清晰,法律關系簡單,不涉及疑難專業問題,對律師綜合水平要求一般。

  故此,雙方就法律服務費達成如下一致:

  1. 甲方同意按如下金額和方式向乙方支付法律服務費:

  乙方賬戶如下:

  戶 名: 北京市 律師事務所

  開 戶 行: 銀行北*分行

  賬 號:

  異地匯款行號: , 本地匯款行號:

  2. 前款所列法律服務費不含任何第三方所收取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保全費、執行費、工商查詢費、公證費、鑒定費、翻譯費等費用)。乙方律師代為墊付的上述費用,由甲方根據乙方提供的票據資料實報實銷;乙方可以先行代收,事后依據有效票據與甲方進行結算。

  3. 本條第一款所列法律服務費不含北京市以外地區的差旅費,就京外差旅費,雙方同意按如下辦法處理(選擇劃):

  乙方提供姓名、身份證號等信息,無需墊付,差旅費甲方全部承擔,; □乙方先行向甲方預收 元人民幣的差旅費,辦理法律事務完畢后,及時憑有效票據與甲方結算辦案差旅費,多退少補。

  乙方先行墊付差旅費,辦理法律事務完畢后,及時憑有效票據與甲方結算辦案差旅費。

  4. 根據《律師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律師個人不能私自接受委托或和收取費用。本合同約定的委托事項、收費金額等條款如有變化,雙方應另行簽訂書面補充合同予以變更。甲方自行委托乙方律師個人辦理本合同及補充合同以外的事項或/和支付其他任何費用的,與乙方無關,乙方不承擔由此引起的任何責任。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 除甲方委托的事項違反法律法規或規章規定,或甲方有捏造或者隱瞞重要事實、偽造證據等情形,致使乙方律師不能提供有效法律服務外,乙方無正當理由不提供法律服務的,或提供法律服務時由于故意或重大過失導致

  甲方蒙受損失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以退還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服務費為限。

  2. 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支付法律顧問費及工作費用,或者無故終止合同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承擔違約責任,以支付未付的法律服務費、未報銷的工作費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為限。

  第六條 其他

  1. 雙方確認,文首所載地址為雙方的送達地址。如果一方提供的地址不確切,或不及時告知變更后的地址,使相關文書無法送達或未及時送達的,該方將自行承擔由此可能產生的法律后果。

  2. 甲乙雙方如果發生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以提請北京市律師協會調解處理,也可以將爭議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仲裁。

  3.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聘請合同 篇30

  甲方 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

  經雙方協商,訂立下列條款,共同遵照履行:_________________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師(助理律師)為甲方的代理人。

  二、乙方律師必須切實維護甲方合法權益。

  三、甲方必須向律師提供真實的證據和材料。乙方接受委托后,發現甲方捏造事實,弄虛作假的,有權終止代理,所收代理費不予退還。

  四、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合同,代理費全部退還甲方;如甲方無故終止委托,代理費不予退還。

  五、甲方委托乙方的服務范圍及權限:_________________

  六、甲方應于本合同簽字生效后及時向乙方繳納代理費人民幣/港幣/美金元。律師在為甲方提供法律服務過程所支出的辦案費用,包括差旅費、出差補貼、交通費、鑒定費、翻譯費、資料費、復印費、通訊費及其他必要開支的費用均由甲方負擔。

  七、雙方因履行本代理合同發生爭議,由武漢仲裁委員會仲裁。

  八、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

  九、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簽訂之日起至委托代理法律事務完成時止。

  十、如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條款,需再行協議。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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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甲方:乙方:地址:電話: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向四川省股份有限公司出具并發送律師函(以下簡稱“項目”)中的有關法律服務事宜,達成如下合同條款:第一條:項目概況甲方向四川省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網絡技術服務,現約定的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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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甲方(聘請方):乙方(受聘方):甲方因法律服務需要,特聘請乙方為其常年法律顧問,現經雙方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資各方共同遵照執行。一、受聘律師及服務范圍乙方接受甲方聘請,指派 孔令文 律師擔任甲方法律顧問,為甲方提供相關法律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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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服務合同書甲方:乙方:_________律師事務所甲乙雙方經過協商,就乙方為甲方提供法律服務事宜達成本合同書第一條?服務內容第一部分:擔任甲方的法律顧問:為該公司的_________項目(下稱項目)的開發提供全過程法律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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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甲方:乙方: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向四川省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出具并發送律師函(以下簡稱“項目”)中的有關法律服務事宜,達成如下合同條款:第一條:項目概況甲方向四川省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網絡技術服務,現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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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甲方:乙方: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參與甲方訴訟案件的調解、和解、訴訟、執行及相關法律咨詢服務等法律事務活動中,甲、乙雙方就委托服務中的保密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一、保密責任的范圍:甲方提供給乙方的與委托事項相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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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聘請方: (以下簡稱甲方)受聘方:湖南*勝律師事務所 (以下簡稱乙方)甲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之規定特聘請乙方擔任常年法律顧問,實施家庭法律服務保障計劃。經雙方友好協商一致,訂立下列條款,以共同信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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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編號: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法定代表人: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法定代表人: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就甲丙方聘任乙方提供商業咨詢服務事宜,三方協商一致,簽訂合同如下:一、服務范圍對甲方向丙方 項目的可行性、實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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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小企業創業法律服務計劃協議書甲方:乙方:中小企業法律創業法律服務律師團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等有關法律法規以及《中小企業創業法律服務計劃》,雙方方就聘請創業法律顧問事宜,訂立協議如下:第一條:律師團指派律師吳-津、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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