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術服務維護合同(通用3篇)
技術服務維護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雙方經過平等協商,在真實、充分地表達各自意愿的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規定,達成如下協議,并由雙方共同恪守。
一、服務內容
1、技術服務的目標
保證甲方使用的__________________能夠正常穩定的運行。
2、技術服務的內容
自生效之日起,在技術服務期限內,乙方保證甲方能正常使用____________系統(不包含新業務對應的開發、文檔提供、人員培訓、數據整理和上線工作),包括:協助排除系統使用故障、系統的修復,系統使用咨詢,定期巡檢與回訪,系統性能優化建議。
3、對現有軟件的功能性修改以及新業務對應的開發、文檔提供、數據整理和上線工作等.
4、技術服務方式
(1)、8×5小時電話或者支持;
(2)、遠程技術支持;
(3)、現場技術支持:需甲方提供差旅費。
5、技術服務期限:__年_月__日到__年__月__日。
二、乙方服務工作
1、對于簡單的問題(故障不影響甲方系統正常使用的情況下),在2個工作日內,提供電話和支持并解決問題。
2、對于影響甲方系統正常使用的問題,即時響應并應在8小時內解決問題或提供可直接解決問題的書面技術方案。
3、乙方在技術服務期內每兩個月與甲方一起通過電話會議的方式討論有關系統運行的情況。
4、乙方如果有軟件升級的補丁,及時通知甲方軟件升級信息(非二次開發部分),如甲方有需求,乙方提供升級補丁,并協助甲方更新完成。
5、如果甲方系統遇到了需要乙方現場解決的問題,差旅費由甲方支付,按照甲方同級員工標準(甲方負擔乙方派出人員的往返機票與住宿)。
6、乙方有權拒絕甲方提出的本合同規定范圍之外的服務請求。
7、乙方不承擔因甲方進行非法操作、感染病毒、硬件出現故障等原因所導致的數據混亂、丟失的責任。
8、在本合同生效日以前屬于乙方尚未解決的系統問題,由乙方繼續完成,不受本合同約束。
三、為保證乙方有效進行技術服務工作,甲方應當向乙方提供下列工作條件和協作事項:
1、提出準確的服務請求,提供有關的背景資料、技術數據等。
甲方應通過電話或是書面方式向乙方通報系統運行中的問題。
2、積極配合乙方提出的配合請求,提供必須的工具軟件,提供其他工作、生活條件。
3、允許乙方拔號訪問軟件正在運轉的設備,享有與甲方員工同樣的接觸設備的權利。
4、負責監督,控制及管理軟件的使用。
負責實施信息保護及建立備用設施以防止軟件或設備出現錯誤或發生故障。
5、應記錄并及時將有關軟件的錯誤或故障報告給乙方。
應該在收到乙方的解決辦法后的合理時間內采取必要的措施糾正這些錯誤或故障。
6、保存一份所有的當前程序和數據的備份。
7、約束其員工正確使用和應用軟件。
8、甲方應指定熟悉軟件操作的人員作為和乙方之間有關服務請求登記和報告的聯系人。
9、提供符合要求的網絡和設備以確保可以正常進行遠程技術支持。
四、報酬及支付方式
1、技術服務費總額為:_______________元(大寫: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_整)
2、支付方式
合同簽定后一周內付清全款。
五、保密義務
1、保密內容(包括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
(1)、雙方都有責任對對方提供的技術情報、資料數據及商業秘密保密,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2)、未經對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公開合同內容。
(3)、雙方在未征得對方同意的情況下,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在項目中接觸到的需要保密的情報和資料。
(4)、任何一方未征得對方同意,不得為任何其他目的而自行使用或允許他人使用從對方獲得的信息(信息指包括但不限于所有的報告、摘錄、紀要、文件、計劃、報表、復印件等)。
2、涉密人員范圍
雙方應對參與項目的工作人員嚴格要求,遵守保密協議,不得將相關資料泄露給第三方。
3、保密期限
合同期間及合同終止后五年內。
4、泄密責任
任何一方違反保密義務的,需向對方支付合同總額10%的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對方損失的,應當另行賠償。
六、本合同的變更必須由雙方協商一致,并以書面形式確定。
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以向另一方提出變更合同權利與義務的請求,另一方應當在五日內予以答復;逾期未予答復的,視為同意:
1、一方發生解散、破產、吊銷情況的。
2、一方發生合并、分立情況的。
七、違約責任
甲方:
1、逾期支付服務費用,每逾期一周,應向乙方支付應付款1%的違約金,違約金不超過合同總額的15%。
甲方逾期付款達2(二)個月,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甲方除承擔本合同約定的付款義務外,還需向乙方支付合同總額20%(百分之二十)的違約金。
乙方:
1、乙方提供服務不符合合同約定,負責返工或提供補救措施。
乙方因本合同履行所承擔的責任累計不超過本合同技術服務費總額的15%。
2.下列情況下造成服務不符合約定的,乙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1)、設備使用過程中因設備自身的問題而造成的故障。
(2)、甲方服務范圍外的其它設備出現故障而導致的系統故障。
(3)、第三方操作系統、數據庫平臺缺陷。
(4)、甲方操作人員安裝軟件不正確或使用軟件時違反操作規程。
(5)、甲方在服務器上安裝與業務無關的其他軟件、上網下載軟件、玩電腦游戲等,使系統感染病毒、或破壞系統。
(6)、甲方人員擅自變更設備配置。
(7)、不可抗力造成的系統故障。
八、雙方確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指定____________為甲方項目聯系人,乙方指定____________為乙方項目聯系人。
項目聯系人承擔以下責任:
1、甲方的項目聯系人負責將問題及時反饋給乙方的項目聯系人。
2、乙方的項目聯系人負責將接收到的問題及時指定分配給相關的技術人員,并督促其在規定的時間內解決。
一方變更項目聯系人時,應當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未及時通知并影響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損失的,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九、雙方確定,出現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為不必要或不能的,可以解除本合同:
1、發生不可抗力。
2、因一方違約使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或沒有必要繼續履行。
十、權利說明
甲方理解并同意在未持有乙方出具的有效授權委托書(加蓋乙方公章并有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或簽章,但甲方僅對此作形式審查,且不負責對公章或簽字的真偽進行判斷或鑒別)或者雙方之間按照本合同規定的生效條件已經存在生效的書面合同的約定,乙方任何業務經辦人員無論以口頭形式或書面形式作出的任何業務承諾、任何行為(包括但不限于未經乙方授權以乙方名義、以乙方業務員名義發出業務訂單,接收、驗收或確認任何工作成果),都不能代表乙方,該種行為完全是其個人行為,甲方同意由此發生的所有法律后果都由其個人承擔,無權向乙方主張任何權利。
十一、爭議解決辦法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發生爭議,應協商、調解解決。
協商、調解不成的,向原告所在地法院起訴。
十二、其他事項
1、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持二份。
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
技術服務維護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 國 公司 法定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報掛號: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 )
乙方:_________ 國 公司 法定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報掛號: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 )
第一條
根據甲方的愿望,乙方同意派遣中國,技術工人,行政人員(翻譯,廚師)在 國工作.具體人數,工種,工齡和月工資詳見本合同附件(略).該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第二條
乙方人員出入中國國境和過境手續,由乙方負責辦理,并負擔其費用.乙方人員出入 國國境的簽證和在______國境內所需辦理的居留,勞動許可證等手續由甲方負責辦理并負擔其費用.
第三條
1.乙方人員在 國工作期間,由甲方按本合同的規定向乙方人員支付每月的工資.
2.凡工作不滿一個月的乙方人員,按下列公式計算:_________
不滿一個月的工資=月工資/30天___工作天數(包括周日和官方假日)
3.上述工資應以乙方人員到達 國之日起到離開 國之日止計算.
4.乙方于每月末將乙方人員該月的工資,包括加班費,列具清單提交甲方,甲方于清單開出之日起三天內按清單所列金額的75%以美元支付,并按當天牌價電匯給北京中國銀行總行營業部中國 公司 賬戶,并按 國 銀行的規定負擔其手續費.同時書面通知中國駐 國大使館經濟參贊處.
5. 甲方將乙人員月工資和加班費的25%以 國 貨幣支付并匯給中國駐 國大使館經濟參贊處在 銀行 賬戶.
第四條
甲方負責乙方人員從 到 的旅費,并負責將此費用匯到上述乙方賬戶.乙方人員從 返回 ,由甲方通過 航空公司向乙方人員提供機票.甲方負責乙方人員只限往或返單程的行李超重費,其重量為20公斤.
第五條
1.甲方負責乙方人員的住宿費.在工作時間和加班時間提供從居住地到工地的交通工具.負責國營醫院的醫療費.
2.乙方人員的工資和加班費不交所得稅.
3.甲方為乙方人員在 國家保險公司投保生命保險.其保險費每人為(貨幣及數量)
4.甲方向乙方人員提供工作服和工作需要的工具.
5.甲方提供的住房,包括水,電,空調和必要的家具,床和床上用品.
6.乙方人員的居住面積如下:_________
(一)組長,工程師,技術員,行政人員為8一平方米;
(二)其余人員為4一5平方米.
7.甲方向乙方提供廚房所用的飲具和旨在自己用飯所需的餐具.
第六條
1.乙方工作人員每周工作六天,每天工作八小時.
2.根據工作需要,甲方需要乙方人員加班時,加班工資按下列比例計算:_________
平時加班為日工資的150%.
周假日加班為日工資的200%.
第七條
1.乙方人員享受周日假和 國官方規定的節假日為十七天.
2.乙方人員每年享受帶薪休假三十天.如乙方不愿享受上述假期或享受部分天數,甲方應向乙方提供報酬,其工資按下列方法計算:_________月工資/30天___假期工作天數.
第八條
1.根據總利益的要求,甲方有權在任何時間內終止本合同,在這種情況下乙方人員應享受三個月或本合同所余期限的工資,但以最短的時間為準.乙方人員將有
權享受回 的機票.
2.在乙方愿望以外的原因而停工,如斷電,斷水,材料供應不足等,在停工期間甲方照付乙方人員的工資.但根據工作需要,甲方有權使其在其他項目上工作.
第九條
在緊急情況下,(乙方在國內其家庭人員死亡)甲方在得到乙方書面通知后,對有事人員給予兩個月的緊急事假,并向其支付代替平時總假期的報酬.超過兩個月的期限沒有工資,對此乙方負責其旅費.
緊急事假,超過兩個月的時間,乙方應在兩個月結束后的一個月內予以替換,并負責替換者的旅費.
第十條
1.乙方人員因工作生病或傷殘,甲方在兩個月內負責支付在 國內的醫療費和全部工資.如在兩個月內不能痊愈,乙方應負責替換,在此情況下的一個月內甲方負責傷者回 的旅費和替換者來 的旅費.同樣,甲方將根據 行的
規定對傷病者給予補償的各項措施.
2.在 期間,乙方人員如發生死亡,甲方應辦理一切喪葬或遺體火化以及遺體或骨灰運回 的一切善后費用.還有行李及遺物運回的費用.
如因工作而死亡,按照______國保護法的規定向死者家屬支付撫恤金.
第十一條
1.乙方人員在 服務期間,應遵守 國現行法律和規章制度,要保守機密,不泄密,在其執行任務期間或合同結束以后不作有害甲方利益的事.
乙方人員應尊重 當地的風俗習慣.
2.甲方應為乙方人員提供工作方便,不干涉其工作時間以外和住地內的社會活動自由,尊重乙方人員的生活習慣以及對推動工作的良好建議.
第十二條
1.服務期為 _________年,從乙方人員到達 地算起,其間包括乙方人員
在 國內或國外所享受的假期.
2.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 _________年.期滿根據甲方要求,經乙方同意可以延長.
3.當本合同延期后,乙方人員在工作 _________年后,月工資增長百分之十五.
第十三條
1.乙方人員在工作期間,甲方有權撤換其不稱職的任何人員,乙方并在甲方通知后的三個月內予以替換,不給任何費用.
2.在合同期內,乙方人員擅自放棄工作,將不給予機票待遇.但由于執行工作而生病且有醫療證明者除外.
3.在本合同簽字期間或簽字后,凡乙方已在 的人員,不享受從 到______的機票.但甲方按本合同規定在工作結束時,負責其從 至 的旅費.
4.甲方不允許乙方人員在工作以外的時間干私活或任何方面的自行開業.
第十四條
1.自工作開始,甲方向乙方支付二個月的預付款,并在四個月內償還.
2.乙方人員抵達 后, 國現行出差補貼規定適用于乙方人員.
本合同于一九 _________年 _________月 _________日在 簽訂.
甲 方: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簽字:_________ 簽字:_________
第十五條
由于地震,臺風,水災,火災,戰爭以及其他不能預見并且對其發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響合同的履行或者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事故的一方應在十五天內電報通知另一方,并提交由當地公證機關出具的有效證明,經雙方協商決定后,可以免除或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亦可商定補救辦法的補充協議,以付諸實施.
第十六條
雙方應嚴格遵守本合同的各項條款,任何一方或雙方違約都必須承擔責任,負責賠償由此產生的一切經濟損失.
第十七條
為保證本合同及其附件的履行,雙方應相互提供履約合同的銀行擔保書,或協商約定其他形式的擔保.
第十八條
除合同中另有規定外或經雙方協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規定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未經另一方的書面同意,不得轉讓給第三者.
第十九條
雙方對合同的內容及其實施負有保密責任.
第二十條
雙方在發生重大情況變化時,可協商修改,補充乃至解除或終止本合同,但不影響當事人對于損失賠償的請求權和合同關于解決爭議條款的效力.
第二十一條
凡因執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事項所發生的一切爭執,應由雙方通過友好方式協商解決.如果不能取得協議時,則在被告國家根據被告國仲裁機構的仲裁程序規則進行仲裁.仲裁決定是終局的,對雙方具有同等約束力.仲裁費用除非仲裁機構另有決定外,均由敗訴一方負擔.
第二十二條
甲方協助乙方在合同履行地聘請一名當地律師擔任乙方的法律顧問,以協助和指導乙方履行合同和解決爭議,其費用由甲方負擔.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的適用法律選擇由雙方協商同意的第三國實體法,并參照有關的國際公約和國際慣例.
本合同用中文和 文寫成,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效力.合同正本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副本若干份.
本合同于一九 _________年 _________月 _________日由甲,乙雙方的授權代表在___國___市簽字.
甲方: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技術服務維護合同 篇3
項目名稱: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簽訂時間: 年 月
根據項目的建設需要,甲方( )委托乙方( )對該項目進行水保監理驗收工作,甲乙雙方就水保監理驗收技術服務達成如下協議,共同遵守:
第一條 設計內容及要求
1.項目名稱:
2.工作內容:
3.服務范圍:
第二條 工作進度
1.工作前提條件:甲方正式委托后15個工作日內乙方入場開展水保監理工作。
2.工作進度:乙方入場開展水保監理工作后,須按技術規范要求提交監理報告。項目建設竣工后,乙方須提交水保驗收報告,并協助甲方組織竣工水保驗收并通過有關主管部門的驗收。
第三條 甲方責任
1.根據乙方提交清單,向乙方及時提供工作所需的有關文件和基礎資料,并由雙方交接簽收;
2.及時對乙方提供的工作成果進行驗收;
3.按合同規定及時向乙方支付技術服務費用;
4.配合、協調處理乙方工作中需甲方解決的問題。
第四條 乙方責任
1.按照現行最新的國家相關規范、標準和技術條件開展水保監理工作,并按合同規定時間和數量向甲方提供成果,乙方交付的技術成果需滿足通過有關水行政主管部門的驗收要求。
2.根據監理結果向甲方提出整改意見,在甲方整改后完善、提交監理總結報告及水保驗收報告。
3.協助甲方組織竣工水保驗收會,報告質量需滿足通過工程驗收要求。
第五條 技術成果驗收
雙方確定,按以下標準和方式對乙方提交的技術咨詢工作成果進行驗收:
1.乙方提交工作成果的形式:按規范要求向甲方提交監理報告,并于工程通過竣工水保驗收后20日內提交最終的水保監測總結報告及水保驗收報告紙質版8套、電子版(PDF版本)1份。如甲方在乙方提交上述成果后要求加出報告,則乙方按每本報告300元計取出版費用。
2.工作成果的驗收標準及方法:報告的編制質量通過驗收組評審,項目獲得有關水行政主管部門水保驗收通過。
第六條 知識產權及使用
1.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利用乙方提供的合同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技術成果歸甲方所有。
2.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利用甲方提供的技術資料和工作條件所完成的新的技術成果,歸甲方所有。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乙方提供的報告質量不合格,乙方應免費給予補充完善使其達到質量合格,符合合同要求。如報告經乙方兩次完善后仍不合格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要求乙方退回已支付費用,相關損失由乙方承擔。
2.乙方應遵守第六條的約定,如侵犯甲方權益,應支付甲方本合同額的20%作為違約賠償。
3.乙方未按期提交工作成果,每逾期一日,應按合同總額的千分之五承擔逾期違約金,逾期超過10日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要求乙方退回已支付費用,相關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八條 雙方聯系人
雙方確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指定以下人員為甲方聯系人:
姓名:
乙方指定以下人員為乙方聯系人:
姓名:
項目聯系人承擔以下責任:就本項技術服務過程聯系、協調。
一方變更項目聯系人的,應當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因未及時通知對方并影響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損失的,應承擔相應責任。
第九條 技術服務費及支付方式
1.技術服務費總額:本項目技術服務費總費用( 大寫)( 元)(含稅)。
2.支付方式:
2.1合同簽訂后7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額的40%,計人民幣 (小寫:¥ 元);
2.2風機吊裝全部完成,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額的40%,計人民幣 (小寫:¥ 元);
2.3本項目取得通過水保驗收后7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額的20%,計人民幣(小寫:¥ 元)。
甲方憑乙方出具的等額有效增值稅專用發票向乙方支付上述費用。否則甲方有權順延付款時間且不承擔違約責任。
甲方應將技術服務費匯入乙方指定的開戶行和賬號,乙方開戶銀行和賬號為:
戶 名:
開戶銀行:
帳 號:
第十條 解決爭議方法
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確定提交南寧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一條 不可抗力
凡因不可抗力導致各方不能依協議履行其義務時,雙方應協商確定是否部分履行、遲延履行或不履行,但不可抗力發生方必須及時告知協議對方,且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七日內提供由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地區有關政府部門出具的有效證明。如果當事人一方違約在先,在遲延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其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 補充協議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作為附件,補充協議與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 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陸份,甲方持叁份,乙方持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蓋章后生效。
(以下無合同正文)
甲 方: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簽名):
項目聯系人:
單位地址:
電 話:
開戶名稱:
開戶銀行:
銀行帳號: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簽名):
項目聯系人:
單位地址:
電 話:
傳 真:
開戶名稱:
開戶銀行:
銀行帳號: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