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數字證書服務協議(精選6篇)
2023數字證書服務協議 篇1
數字證書(以下簡稱證書)是_______電子商務認證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電子商務公司)簽發的網上憑證,是為身份確實、資信可靠的個人、單位和服務器等在網上進行安全電子交易、安全電子事務處理等提供的一種身份認證。凡企業、機關團體、行政事業等單位、個人和服務器數字證書申請人(以下簡稱證書申請人)均可向電子商務公司的業務受理審批單位申請領用數字證書。
為了保障數字證書申請人的合法權利,維護_______電子商務認證有限公司的合法經營權益,雙方本著自愿、平等的原則,達成以下協議書條款,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一、協議雙方的權利與責任
1.電子商務公司的權利與責任
(1)電子商務公司發放的各類型數字證書只能用于在網絡上標識身份、加密數據、保證網絡安全通訊,不能作為其他任何用途。若證書申請人將其數字證書用于其他用途,電子商務公司不承擔任何責任。
(2)電子商務公司委托各受理審批單位進行證書申請人的信息錄入、身份審核、證書制作等工作。證書申請人在申請數字證書時請遵照各受理審批單位的規程辦理手續。電子商務公司在網站上公布所有受理審批單位的地址。在通過受理審批單位的錄入、審核和制作后,證書申請人即可獲得所申請的數字證書以及該證書的存儲介質。
(3)電子商務公司及其受理審批單位在進行身份認證或證書制作時,將充分遵守電子商務公司的安全操作流程。如果由于電子商務公司設備故障、線路中斷,導致簽發數字證書錯誤、延遲、中斷或者無法簽發,電子商務公司不負任何賠償責任。
(4)電子商務公司不對由于客觀意外或其它不可抗拒事件造成的操作失敗或延遲承擔任何損失、損害或賠償責任。
(6)隨技術的進步,電子商務公司有權要求證書申請人及時更新數字證書。證書申請人在收到更新通知時,應在規定的期限內到電子商務公司更新證書,若逾期證書申請人沒有更新證書,所引起的后果由證書申請人自行承擔。
(7)由于身份認證差錯,造成證書申請人或他人損失時,電子商務公司負責賠償責任。
(8)證書所有權屬于電子商務公司,對于下列情況之一的,電子商務公司有權主動廢止所簽發的數字證書:
?與證書中的公鑰相對應的私鑰被泄密;
?證書中的相關信息有所變更;
?由于證書不再需要用于原來的用途而要求終止;
?證書的更新費用未收到;
?證書持有者已經不能履行或違反了其他協議、法規及法律所規定的責任和義務;
?其他情況。
2.證書申請人的權利與責任
(1)證書申請人必須按照電子商務公司的有關規定辦理申請手續,如實提交各種申請材料,如實填寫證書申請表格。證書申請人必須對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
(2)證書申請人在身份審核時,故意或過失提供不真實資料,導致電子商務公司簽發證書錯誤,因而造成損失時,由證書申請人承擔一切相關責任。
(3)證書申請人應當妥善保管電子商務公司所簽發的數字證書和私鑰及保護密碼,不得泄漏或交付他人。如因故意、過失導致他人知道或遭盜用、冒用、偽造或者篡改時,證書申請人應當自行負責承擔一切責任;如遇遺失或被竊,應立即向電子商務公司或其受理審批單位辦理掛失/報失,并配合調查。
(4)如發生第(3)條情況,或者證書申請人不希望繼續使用數字證書時,應當立即到受理審批單位申請報失數字證書。報失手續遵循電子商務公司的規定。電子商務公司在接到受理審批單位的報失申請后,在24小時內廢止證書申請人數字證書。證書申請人應當承擔在數字證書廢止之前所有使用數字證書造成的責任。
(5)證書申請人數字證書的有效期為1年或2年。證書申請人必須及時提出數字證書更新請求。電子商務公司對此不負任何責任。
(6)證書一律不得轉讓、轉借或轉用。因轉讓、轉借或轉用而產生的一切損失均由證書申請人負責。若證書個人的住址、電話等聯系方法發生變動;單位的法人、網站等發生變動,應立即通知電子商務公司。因證書申請人信息發生變化且未及時通知電子商務公司更新證書信息而造成的不良后果由證書申請人自行承擔。
(7)所有使用證書在網上進行的電子商務活動均視為證書申請人所為,因此而產生的一切后果均由證書申請人負責,證書申請人必須遵守國家的相關規定。
(8)證書申請、廢止、更新等的審核權在電子商務公司,證書申請人必須按照電子商務公司制定的有關規定按期繳納相關費用。
(9)如果證書申請人死亡或單位停業或解散時,若證書申請人是單位的,則其法定責任人需要攜帶相關證明文件及原數字證書申請表格存根,向電子商務公司請求報失證書申請人數字證書。如果數字證書申請證明遺失,憑法律效力證明廢止證書申請人數字證書。相關責任人應當承擔其數字證書在廢止前產生的一切行為。
二、協議的生效、變更與終止
1.本協議書一式三份,證書申請人、受理審批單位與電子商務公司三方各保留一份,三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
2.本協議書如有修訂而涉及證書申請人的權利、義務時,電子商務公司會以電子郵件方式通知證書申請人。
3.本協議書的解釋、修改權屬于電子商務公司。協議書解釋、修改并正式發布后10個工作日內證書申請人如果無異議,則視為同意;如果有異議而因此需要報失證書的,應該向電子商務公司提出。電子商務公司將本著“信譽第一,客戶至上”的宗旨,竭誠服務,維護證書申請人合法權益。
三、爭議解決
雙方對本協議書之規定發生爭議時,應首先本著友好協商的原則解決。若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以請求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依法對所爭議的事項作出裁決。
四、附則
1.各類證書的申請表、更新表、報失表等是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2.證書申請人在遞交數字證書申請表之前,須首先閱讀本協議書條款。若申請人不接受本協議條款,則數字證書申請將不予受理。
2023數字證書服務協議 篇2
數字證書(以下簡稱證書)是 電子商務認證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電子商務公司)簽發的網上憑證,是為身份確實、資信可靠的個人、單位和服務器等在網上進行安全電子交易、安全電子事務處理等提供的一種身份認證。凡企業、機關團體、行政事業等單位、個人和服務器數字證書申請人(以下簡稱證書申請人)均可向電子商務公司的業務受理審批單位申請領用數字證書。為了保障數字證書申請人的合法權利,維護 電子商務認證有限公司的合法經營權益,雙方本著自愿、平等的原則,達成以下協議書條款,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一、協議雙方的權利與責任
1.電子商務公司的權利與責任
(1)電子商務公司發放的各類型數字證書只能用于在網絡上標識身份、加密數據、保證網絡安全通訊,不能作為其他任何用途。若證書申請人將其數字證書用于其他用途,電子商務公司不承擔任何責任。
(2)電子商務公司委托各受理審批單位進行證書申請人的信息錄入、身份審核、證書制作等工作。證書申請人在申請數字證書時請遵照各受理審批單位的規程辦理手續。電子商務公司在網站上公布所有受理審批單位的地址。在通過受理審批單位的錄入、審核和制作后,證書申請人即可獲得所申請的數字證書以及該證書的存儲介質。
(3)電子商務公司及其受理審批單位在進行身份認證或證書制作時,將充分遵守電子商務公司的安全操作流程。如果由于電子商務公司設備故障、線路中斷,導致簽發數字證書錯誤、延遲、中斷或者無法簽發,電子商務公司不負任何賠償責任。
(4)電子商務公司不對由于客觀意外或其它不可抗拒事件造成的操作失敗或延遲承擔任何損失、損害或賠償責任。
(6)隨技術的進步,電子商務公司有權要求證書申請人及時更新數字證書。證書申請人在收到更新通知時,應在規定的期限內到電子商務公司更新證書,若逾期證書申請人沒有更新證書,所引起的后果由證書申請人自行承擔。
(7)由于身份認證差錯,造成證書申請人或他人損失時,電子商務公司負責賠償責任。
(8)證書所有權屬于電子商務公司,對于下列情況之一的,電子商務公司有權主動廢止所簽發的數字證書:?與證書中的公鑰相對應的私鑰被泄密;證書中的相關信息有所變更;?由于證書不再需要用于原來的用途而要求終止;?證書的更新費用未收到;?證書持有者已經不能履行或違反了其他協議、法規及法律所規定的責任和義務;?其他情況。
2.證書申請人的權利與責任
(1)證書申請人必須按照電子商務公司的有關規定辦理申請手續,如實提交各種申請材料,如實填寫證書申請表格。證書申請人必須對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
(2)證書申請人在身份審核時,故意或過失提供不真實資料,導致電子商務公司簽發證書錯誤,因而造成損失時,由證書申請人承擔一切相關責任。
(3)證書申請人應當妥善保管電子商務公司所簽發的數字證書和私鑰及保護密碼,不得泄漏或交付他人。如因故意、過失導致他人知道或遭盜用、冒用、偽造或者篡改時,證書申請人應當自行負責承擔一切責任;如遇遺失或被竊,應立即向電子商務公司或其受理審批單位辦理掛失/報失,并配合調查。
(4)如發生第
(3)條情況,或者證書申請人不希望繼續使用數字證書時,應當立即到受理審批單位申請報失數字證書。報失手續遵循電子商務公司的規定。電子商務公司在接到受理審批單位的報失申請后,在24小時內廢止證書申請人數字證書。證書申請人應當承擔在數字證書廢止之前所有使用數字證書造成的責任。
(5)證書申請人數字證書的有效期為1年或2年。證書申請人必須及時提出數字證書更新請求。電子商務公司對此不負任何責任。
(6)證書一律不得轉讓、轉借或轉用。因轉讓、轉借或轉用而產生的一切損失均由證書申請人負責。若證書個人的住址、電話等聯系方法發生變動;單位的法人、網站等發生變動,應立即通知電子商務公司。因證書申請人信息發生變化且未及時通知電子商務公司更新證書信息而造成的不良后果由證書申請人自行承擔。
(7)所有使用證書在網上進行的電子商務活動均視為證書申請人所為,因此而產生的一切后果均由證書申請人負責,證書申請人必須遵守國家的相關規定。
(8)證書申請、廢止、更新等的審核權在電子商務公司,證書申請人必須按照電子商務公司制定的有關規定按期繳納相關費用。
(9)如果證書申請人死亡或單位停業或解散時,若證書申請人是單位的,則其法定責任人需要攜帶相關證明文件及原數字證書申請表格存根,向電子商務公司請求報失證書申請人數字證書。如果數字證書申請證明遺失,憑法律效力證明廢止證書申請人數字證書。相關責任人應當承擔其數字證書在廢止前產生的一切行為。
二、協議的生效、變更與終止
1.本協議書一式三份,證書申請人、受理審批單位與電子商務公司三方各保留一份,三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
2.本協議書如有修訂而涉及證書申請人的權利、義務時,電子商務公司會以電子郵件方式通知證書申請人。
3.本協議書的解釋、修改權屬于電子商務公司。協議書解釋、修改并正式發布后10個工作日內證書申請人如果無異議,則視為同意;如果有異議而因此需要報失證書的,應該向電子商務公司提出。電子商務公司將本著“信譽第一,客戶至上”的宗旨,竭誠服務,維護證書申請人合法權益。
三、爭議解決雙方對本協議書之規定發生爭議時,應首先本著友好協商的原則解決。若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以請求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依法對所爭議的事項作出裁決。
四、附則
1.各類證書的申請表、更新表、報失表等是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2.證書申請人在遞交數字證書申請表之前,須首先閱讀本協議書條款。若申請人不接受本協議條款,則數字證書申請將不予受理。
證書申請人
年月日
2023數字證書服務協議 篇3
數字證書服務協議
數字證書服務協議
數字證書(以下簡稱證書)是_______電子商務認證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電子商務*司)簽發的網上憑證,是為身份確實、資信可靠的個人、單位和服務器等在網上進行安全電子交易、安全電子事務處理等提供的一種身份認證。凡企業、機關團體、行政事業等單位、個人和服務器數字證書申請人(以下簡稱證書申請人)均可向電子商務*司的業務受理審批單位申請領用數字證書。
為了保障數字證書申請人的合法權利,維護_______電子商務認證有限公司的合法經營權益,雙方本著自愿、平等的原則,達成以下協議書條款,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一、協議雙方的權利與責任
1.電子商務*司的權利與責任
(1)電子商務*司發放的各類型數字證書只能用于在網絡上標識身份、加密數據、保證網絡安全通訊,不能作為其他任何用途。若證書申請人將其數字證書用于其他用途,電子商務*司不承擔任何責任。
(2)電子商務*司委托各受理審批單位進行證書申請人的信息錄入、身份審核、證書制作等工作。證書申請人在申請數字證書時請遵照各受理審批單位的規程辦理手續。電子商務*司在網站上公布所有受理審批單位的地址。在通過受理審批單位的錄入、審核和制作后,證書申請人即可獲得所申請的數字證書以及該證書的存儲介質。
(3)電子商務*司及其受理審批單位在進行身份認證或證書制作時,將充分遵守電子商務*司的安全操作流程。如果由于電子商務*司設備故障、線路中斷,導致簽發數字證書錯誤、延遲、中斷或者無法簽發,電子商務*司不負任何賠償責任。
(4)電子商務*司不對由于客觀意外或其它不可抗拒事件造成的操作失敗或延遲承擔任何損失、損害或賠償責任。
(5)電子商務*司保證其使用和發放的公鑰算法在現有技術條件下不會被攻破。如果發生上述情況,或者證書申請人舉報并經確實,電子商務*司負責賠償責任。
(6)隨技術的進步,電子商務*司有權要求證書申請人及時更新數字證書。證書申請人在收到更新通知時,應在規定的期限內到電子商務*司更新證書,若逾期證書申請人沒有更新證書,所引起的后果由證書申請人自行承擔。
(7)由于身份認證差錯,造成證書申請人或他人損失時,電子商務*司負責賠償責任。
(8)證書所有權屬于電子商務*司,對于下列情況之一的,電子商 務公司有權主動廢止所簽發的數字證書:
與證書中的公鑰相對應的私鑰被泄密;
證書中的相關信息有所變更;
由于證書不再需要用于原來的用途而要求終止;
證書的更新費用未收到;
證書持有者已經不能履行或違反了其他協議、法規及法律所規定的責任和義務;
其他情況。
2.證書申請人的權利與責任
(1)證書申請人必須按照電子商務*司的有關規定辦理申請手續,如實提交各種申請材料,如實填寫證書申請表格。證書申請人必須對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
(2)證書申請人在身份審核時,故意或過失提供不真實資料,導致電子商務*司簽發證書錯誤,因而造成損失時,由證書申請人承擔一切相關責任。
(3)證書申請人應當妥善保管電子商務*司所簽發的數字證書和私鑰及保護密碼,不得泄漏或交付他人。如因故意、過失導致他人知道或遭盜用、冒用、偽造或者篡改時,證書申請人應當自行負責承擔一切責任;如遇遺失或被竊,應立即向電子商務*司或其受理審批單位辦理掛失/報失,并配合調查。
(4)如發生第(3)條情況,或者證書申請人不希望繼續使用數字證書時,應當立即到受理審批單位申請報失數字證書。報失手續遵循電子商務*司的規定。電子商務*司在接到受理審批單位的報失申請后,在24小時內廢止證書申請人數字證書。證書申請人應當承擔在數字證書廢止之前所有使用數字證書造成的責任。
(5)證書申請人數字證書的有效期為1年或2年。證書申請人必須及時提出數字證書更新請求。電子商務*司對此不負任何責任。
(6)證書一律不得轉讓、轉借或轉用。因轉讓、轉借或轉用而產生的一切損失均由證書申請人負責。若證書個人的住址、電話等聯系方法發生變動;單位的法人、網站等發生變動,應立即通知電子商務*司。因證書申請人信息發生變化且未及時通知電子商務*司更新證書信息而造成的不良后果由證書申請人自行承擔。
(7)所有使用證書在網上進行的電子商務活動均視為證書申請人所為,因此而產生的一切后果均由證書申請人負責,證書申請人必須遵守國家的相關規定。
(8)證書申請、廢止、更新等的審核權在電子商務*司,證書申請人必須按照電子商務*司制定的有關規定按 期繳納相關費用。
(9)如果證書申請人死亡或單位停業或解散時,若證書申請人是單位的,則其法定責任人需要攜帶相關證明文件及原數字證書申請表格存根,向電子商務*司請求報失證書申請人數字證書。如果數字證書申請證明遺失,憑法律效力證明廢止證書申請人數字證書。相關責任人應當承擔其數字證書在廢止前產生的一切行為。
二、協議的生效、變更與終止
1.本協議書一式三份,證書申請人、受理審批單位與電子商務*司三方各保留一份,三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
2.本協議書如有修訂而涉及證書申請人的權利、義務時,電子商務*司會以電子郵件方式通知證書申請人。
3.本協議書的解釋、修改權屬于電子商務*司。協議書解釋、修改并正式發布后10個工作日內證書申請人如果無異議,則視為同意;如果有異議而因此需要報失證書的,應該向電子商務*司提出。電子商務*司將本著“信譽第一,客戶至上”的宗旨,竭誠服務,維護證書申請人合法權益。
三、爭議解決
雙方對本協議書之規定發生爭議時,應首先本著友好協商的原則解決。若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以請求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依法對所爭議的事項作出裁決。
四、附則
1.各類證書的申請表、更新表、報失表等是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2.證書申請人在遞交數字證書申請表之前,須首先閱讀本協議書條款。若申請人不接受本協議條款,則數字證書申請將不予受理。
數字證書服務協議
數字證書服務協議
2023數字證書服務協議 篇4
深圳證券信息有限公司受深圳證券交易所授權,負責運營深圳證券交易所身份認證系統并發放深圳證券交易所數字證書。為明確深圳證券信息有限公司與用戶的權利和義務,規范雙方業務行為,深圳證券信息有限公司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就數字證書服務相關事宜與用戶達成《深圳證券交易所數字證書服務協議》。
一、定義
如無特別說明,下列用語在《深圳證券交易所數字證書服務協議》中的含義為:
1.“深交所”:指深圳證券交易所。
2.“信息公司”、“甲方”:指深圳證券信息有限公司。
3.“數字證書服務”:指深圳證券信息有限公司借助互聯網技術為用戶提供的使用數字證書的網絡業務等服務。
4.“用戶”、“乙方”:指自愿使用深圳證券交易所數字證書的機構和個人。
5.“本協議”:指《深圳證券交易所數字證書服務協議》。
二、用戶權利及義務
1.在申請深交所數字證書時,須向信息公司提供真實、準確的用戶資料,當用戶資料變更時應及時辦理用戶資料更新手續否則應對未及時更新用戶資料造成的損失承擔全部法律責任。
2.合法登錄深交所、信息公司網站及使用其各項服務,不得利用深交所、信息公司網上服務系統進行任何不利于深交所、信息公司或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行為。
3.妥善保管申請的數字證書、密碼,保證無論是將之提供給他人使用,或因遺失、泄密等原因而被他人使用,均視為本人使用,并對使用所申請的數字證書產生的一切后果承擔全部法律責任。
4.如發現深交所或信息公司網上服務系統出現安全漏洞,應立即通知深交所或信息公司。
5.不以與其他第三人發生糾紛為理由拒絕支付應付給信息公司網上服務款項。
6.應在信息公司規定時間內交納數字證書服務的費用。
7.應配合信息公司實施的數字證書服務變更。
8.有權享受本協議約定的數字證書服務,有權在信息公司提供的數字證書服務項目中選擇和變更自己所需要的服務。
9.有權對信息公司的數字證書服務質量進行監督和投訴。
10.理解深交所和信息公司已采取了有效措施保護用戶資料和網上服務業務的安全,但網上服務存在且不限于下列風險,并愿意承擔該風險和由此帶來的一切可能損失:
(1)互聯網是全球性公共網絡,并不由任何一個機構所控制。數據在互聯網上傳輸的途徑是不完全確定的。互聯網本身并不是一個完全安全可靠的網絡環境;
(2)如果用于證實用戶身份的數字證書和密碼被竊取,他人有可能仿冒用戶身份在互聯網上辦理網上服務業務;
(3)在互聯網上傳輸的數據有可能被某些個人、團體或機構通過某種渠道獲得,但他們并不一定能夠了解該數據的真實內容;
(4)在互聯網上的數據傳輸可能因通信繁忙出現延遲,或因其它原因出現中斷、停頓或數據錯誤,從而使得網上服務出現延遲、停頓或中斷。
三、信息公司權利及義務
1.按照國家許可的資費標準,向用戶收取本服務協議提供的數字證書服務的費用。保留在國家許可的資費政策范圍內調整資費的權利。
2.保留對數字證書服務的服務功能作出調整的權利,以確保數字證書的服務質量。
3.本協議終止后,深圳證券信息有限公司有權終止用戶數字證書的使用權。
4.應依法保護數字證書用戶的用戶信息和數字證書使用權,但下列情況除外:
(1)事先獲得用戶的明確授權;
(2)根據有關的法律法規要求;
(3)按照相關政府主管部門的要求;
(4)為維護社會公眾的利益;
(5)為維護深交所和信息公司的合法權益。
5.應向用戶公布數字證書的服務項目及資費標準,并以多種方式為用戶交費提供方便。
6.應向用戶提供業務咨詢、查詢和障礙申告等服務。應采取多種方式認真受理用戶投訴。從接到用戶投訴之日起,應在15日內答復用戶。
7.應建立與用戶溝通的渠道,進行用戶滿意程度測評,聽取用戶的意見和建議,自覺改善服務工作。
8.因數字證書發展或數字證書技術的需要,實施數字證書服務變更時應及時通知用戶。
9.因數字證書發展或數字證書技術的需要,必須變更已發放給用戶使用的數字證書時,應提前10日通知用戶。
10.在用戶申請并拿到數字證書后,按照網上服務系統所提供的功能向用戶提供服務。
11.如因系統維護或升級等主觀原因需暫停網上服務,應當事先通告。
12.將用戶在深交所、信息公司網上服務系統的數字證書視作用戶進入深交所、信息公司網上服務系統辦理相關業務時確認用戶身份的有效依據。
13.有權增加、減少、中止或撤消網上服務種類,并提前公告。但由于增加、減少、中止或撤消網上服務種類對用戶或任何第三方造成直接和間接損失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14.如發生下列任何一種情形,有權隨時中斷或終止向用戶提供本協議項下的網上服務而無需通知用戶:
(1)用戶提供的注冊資料不真實;
(2)用戶違反本協議的有關規定。
15.深交所、信息公司不擔保網上服務一定能滿足用戶的要求,也不擔保網上服務不會中斷。
四、協議修改
如遇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或主管部門相關政策調整,信息公司有權根據該法律、法規、規章修改本協議的相關條款,一旦條款內容發生變動,信息公司應當在相關的網頁履行提示或公告義務。
五、法律管轄
1.網上服務同樣受相關法律法規和深交所、信息公司有關業務規定約束。如有未盡事宜,應依照深交所、信息公司有關業務規則、指南辦理。
2.雙方在履行本協議的過程中,如發生爭議,應首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深圳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
3.與本協議有關的爭議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六、違約責任
在本協議生效后,雙方應全面履行本協議約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約定義務,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并賠償因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七、通知和送達
本協議項下所有的通知均可通過重要頁面公告、電子郵件或常規的信件傳送等方式進行;該等通知于發送之日視為已送達收件人。
八、可分性
若本協議其中任何條款被認定為無效后,該條款不影響本協議其它條款的法律效力。
九、附則
1.“深圳證券交易所數字證書用戶申請表”是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2.數字證書服務到期后用戶需要更新或續費的,本協議自動延期到更新或續費業務到期為止,所填寫的登記表格均視為本協議附件,與本協議具備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協議構成雙方對本協議之約定事項及其他有關事宜的完整協議,除本協議規定的之外,未賦予本協議各方其他權利。
4.簽定本協議后,雙方經協商簽訂的協議或其它補充協議,均為本協議的附件,與本協議具備同等法律效力。
5.用戶與其它任何單位、部門或個人簽定的凡涉及到數字證書使用權和所有權的協議,對信息公司概不發生效力。
6.本協議一式兩份,用戶與信息公司雙方各保留一份,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
甲方:深圳證券信息有限公司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托人:_______________
簽署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托人:_______________
簽署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023數字證書服務協議 篇5
數字證書(以下簡稱證書)是_______電子商務認證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電子商務公司)簽發的網上憑證,是為身份確實、資信可靠的個人、單位和服務器等在網上進行安全電子交易、安全電子事務處理等提供的一種身份認證。凡企業、機關團體、行政事業等單位、個人和服務器數字證書申請人(以下簡稱證書申請人)均可向電子商務公司的業務受理審批單位申請領用數字證書。
為了保障數字證書申請人的合法權利,維護_______電子商務認證有限公司的合法經營權益,雙方本著自愿、平等的原則,達成以下協議書條款,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一、協議雙方的權利與責任
1.電子商務公司的權利與責任
(1)電子商務公司發放的各類型數字證書只能用于在網絡上標識身份、加密數據、保證網絡安全通訊,不能作為其他任何用途。若證書申請人將其數字證書用于其他用途,電子商務公司不承擔任何責任。
(2)電子商務公司委托各受理審批單位進行證書申請人的信息錄入、身份審核、證書制作等工作。證書申請人在申請數字證書時請遵照各受理審批單位的規程辦理手續。電子商務公司在網站上公布所有受理審批單位的地址。在通過受理審批單位的錄入、審核和制作后,證書申請人即可獲得所申請的數字證書以及該證書的存儲介質。
(3)電子商務公司及其受理審批單位在進行身份認證或證書制作時,將充分遵守電子商務公司的安全操作流程。如果由于電子商務公司設備故障、線路中斷,導致簽發數字證書錯誤、延遲、中斷或者無法簽發,電子商務公司不負任何賠償責任。
(4)電子商務公司不對由于客觀意外或其它不可抗拒事件造成的操作失敗或延遲承擔任何損失、損害或賠償責任。
(5)電子商務公司保證其使用和發放的公鑰算法在現有技術條件下不會被攻破。如果發生上述情況,或者證書申請人舉報并經確實,電子商務公司負責賠償責任。
(6)隨技術的進步,電子商務公司有權要求證書申請人及時更新數字證書。證書申請人在收到更新通知時,應在規定的期限內到電子商務公司更新證書,若逾期證書申請人沒有更新證書,所引起的后果由證書申請人自行承擔。
(7)由于身份認證差錯,造成證書申請人或他人損失時,電子商務公司負責賠償責任。
(8)證書所有權屬于電子商務公司,對于下列情況之一的,電子商務公司有權主動廢止所簽發的數字證書:
?與證書中的公鑰相對應的私鑰被泄密;
?證書中的相關信息有所變更;
?由于證書不再需要用于原來的用途而要求終止;
?證書的更新費用未收到;
?證書持有者已經不能履行或違反了其他協議、法規及法律所規定的責任和義務;
?其他情況。
2.證書申請人的權利與責任
(1)證書申請人必須按照電子商務公司的有關規定辦理申請手續,如實提交各種申請材料,如實填寫證書申請表格。證書申請人必須對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
(2)證書申請人在身份審核時,故意或過失提供不真實資料,導致電子商務公司簽發證書錯誤,因而造成損失時,由證書申請人承擔一切相關責任。
(3)證書申請人應當妥善保管電子商務公司所簽發的數字證書和私鑰及保護密碼,不得泄漏或交付他人。如因故意、過失導致他人知道或遭盜用、冒用、偽造或者篡改時,證書申請人應當自行負責承擔一切責任;如遇遺失或被竊,應立即向電子商務公司或其受理審批單位辦理掛失/報失,并配合調查。
(4)如發生第(3)條情況,或者證書申請人不希望繼續使用數字證書時,應當立即到受理審批單位申請報失數字證書。報失手續遵循電子商務公司的規定。電子商務公司在接到受理審批單位的報失申請后,在24小時內廢止證書申請人數字證書。證書申請人應當承擔在數字證書廢止之前所有使用數字證書造成的責任。
(5)證書申請人數字證書的有效期為1年或2年。證書申請人必須及時提出數字證書更新請求。電子商務公司對此不負任何責任。
(6)證書一律不得轉讓、轉借或轉用。因轉讓、轉借或轉用而產生的一切損失均由證書申請人負責。若證書個人的住址、電話等聯系方法發生變動;單位的法人、網站等發生變動,應立即通知電子商務公司。因證書申請人信息發生變化且未及時通知電子商務公司更新證書信息而造成的不良后果由證書申請人自行承擔。
(7)所有使用證書在網上進行的電子商務活動均視為證書申請人所為,因此而產生的一切后果均由證書申請人負責,證書申請人必須遵守國家的相關規定。
(8)證書申請、廢止、更新等的審核權在電子商務公司,證書申請人必須按照電子商務公司制定的有關規定按期繳納相關費用。
(9)如果證書申請人死亡或單位停業或解散時,若證書申請人是單位的,則其法定責任人需要攜帶相關證明文件及原數字證書申請表格存根,向電子商務公司請求報失證書申請人數字證書。如果數字證書申請證明遺失,憑法律效力證明廢止證書申請人數字證書。相關責任人應當承擔其數字證書在廢止前產生的一切行為。
二、協議的生效、變更與終止
1.本協議書一式三份,證書申請人、受理審批單位與電子商務公司三方各保留一份,三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
2.本協議書如有修訂而涉及證書申請人的權利、義務時,電子商務公司會以電子郵件方式通知證書申請人。
3.本協議書的解釋、修改權屬于電子商務公司。協議書解釋、修改并正式發布后10個工作日內證書申請人如果無異議,則視為同意;如果有異議而因此需要報失證書的,應該向電子商務公司提出。電子商務公司將本著“信譽第一,客戶至上”的宗旨,竭誠服務,維護證書申請人合法權益。
三、爭議解決
雙方對本協議書之規定發生爭議時,應首先本著友好協商的原則解決。若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以請求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依法對所爭議的事項作出裁決。
四、附則
1.各類證書的申請表、更新表、報失表等是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2.證書申請人在遞交數字證書申請表之前,須首先閱讀本協議書條款。若申請人不接受本協議條款,則數字證書申請將不予受理。
2023數字證書服務協議 篇6
一、定義
如無特別說明,下列用語在《深圳證券交易所數字證書服務協議》中的含義為:
1.“深交所”:指深圳證券交易所。
2.“信息公司”、“甲方”:指深圳證券信息有限公司。
3.“數字證書服務”:指深圳證券信息有限公司借助互聯網技術為用戶提供的使用數字證書的網絡業務等服務。
4.“用戶”、“乙方”:指自愿使用深圳證券交易所數字證書的機構和個人。
5.“本協議”:指《深圳證券交易所數字證書服務協議》。
二、用戶權利及義務
1.在申請深交所數字證書時,須向信息公司提供真實、準確的用戶資料,當用戶資料變更時應及時辦理用戶資料更新手續否則應對未及時更新用戶資料造成的損失承擔全部法律責任。
2.合法登錄深交所、信息公司網站及使用其各項服務,不得利用深交所、信息公司網上服務系統進行任何不利于深交所、信息公司或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行為。
3.妥善保管申請的數字證書、密碼,保證無論是將之提供給他人使用,或因遺失、泄密等原因而被他人使用,均視為本人使用,并對使用所申請的數字證書產生的一切后果承擔全部法律責任。
4.如發現深交所或信息公司網上服務系統出現安全漏洞,應立即通知深交所或信息公司。
5.不以與其他第三人發生糾紛為理由拒絕支付應付給信息公司網上服務款項。
6.應在信息公司規定時間內交納數字證書服務的費用。
7.應配合信息公司實施的數字證書服務變更。
8.有權享受本協議約定的數字證書服務,有權在信息公司提供的數字證書服務項目中選擇和變更自己所需要的服務。
9.有權對信息公司的數字證書服務質量進行監督和投訴。
10.理解深交所和信息公司已采取了有效措施保護用戶資料和網上服務業務的安全,但網上服務存在且不限于下列風險,并愿意承擔該風險和由此帶來的一切可能損失:
(1)互聯網是全球性公共網絡,并不由任何一個機構所控制。數據在互聯網上傳輸的途徑是不完全確定的。互聯網本身并不是一個完全安全可靠的網絡環境;
(2)如果用于證實用戶身份的數字證書和密碼被竊取,他人有可能仿冒用戶身份在互聯網上辦理網上服務業務;
(3)在互聯網上傳輸的數據有可能被某些個人、團體或機構通過某種渠道獲得,但他們并不一定能夠了解該數據的真實內容;
(4)在互聯網上的數據傳輸可能因通信繁忙出現延遲,或因其它原因出現中斷、停頓或數據錯誤,從而使得網上服務出現延遲、停頓或中斷。
三、信息公司權利及義務
1.按照國家許可的資費標準,向用戶收取本服務協議提供的數字證書服務的費用。保留在國家許可的資費政策范圍內調整資費的權利。
2.保留對數字證書服務的服務功能作出調整的權利,以確保數字證書的服務質量。
3.本協議終止后,深圳證券信息有限公司有權終止用戶數字證書的使用權。
4.應依法保護數字證書用戶的用戶信息和數字證書使用權,但下列情況除外:
(1)事先獲得用戶的明確授權;
(2)根據有關的法律法規要求;
(3)按照相關政府主管部門的要求;
(4)為維護社會公眾的利益;
(5)為維護深交所和信息公司的合法權益。
5.應向用戶公布數字證書的服務項目及資費標準,并以多種方式為用戶交費提供方便。
6.應向用戶提供業務咨詢、查詢和障礙申告等服務。應采取多種方式認真受理用戶投訴。從接到用戶投訴之日起,應在15日內答復用戶。
7.應建立與用戶溝通的渠道,進行用戶滿意程度測評,聽取用戶的意見和建議,自覺改善服務工作。
8.因數字證書發展或數字證書技術的需要,實施數字證書服務變更時應及時通知用戶。
9.因數字證書發展或數字證書技術的需要,必須變更已發放給用戶使用的數字證書時,應提前10日通知用戶。
10.在用戶申請并拿到數字證書后,按照網上服務系統所提供的功能向用戶提供服務。
11.如因系統維護或升級等主觀原因需暫停網上服務,應當事先通告。
12.將用戶在深交所、信息公司網上服務系統的數字證書視作用戶進入深交所、信息公司網上服務系統辦理相關業務時確認用戶身份的有效依據。
13.有權增加、減少、中止或撤消網上服務種類,并提前公告。但由于增加、減少、中止或撤消網上服務種類對用戶或任何第三方造成直接和間接損失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14.如發生下列任何一種情形,有權隨時中斷或終止向用戶提供本協議項下的網上服務而無需通知用戶:
(1)用戶提供的注冊資料不真實;
(2)用戶違反本協議的有關規定。
15.深交所、信息公司不擔保網上服務一定能滿足用戶的要求,也不擔保網上服務不會中斷。
四、協議修改
如遇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或主管部門相關政策調整,信息公司有權根據該法律、法規、規章修改本協議的相關條款,一旦條款內容發生變動,信息公司應當在相關的網頁履行提示或公告義務。
五、法律管轄
1.網上服務同樣受相關法律法規和深交所、信息公司有關業務規定約束。如有未盡事宜,應依照深交所、信息公司有關業務規則、指南辦理。
2.雙方在履行本協議的過程中,如發生爭議,應首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深圳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
3.與本協議有關的爭議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六、違約責任
在本協議生效后,雙方應全面履行本協議約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約定義務,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并賠償因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七、通知和送達
本協議項下所有的通知均可通過重要頁面公告、電子郵件或常規的信件傳送等方式進行;該等通知于發送之日視為已送達收件人。
八、可分性
若本協議其中任何條款被認定為無效后,該條款不影響本協議其它條款的法律效力。
九、附則
1.“深圳證券交易所數字證書用戶申請表”是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2.數字證書服務到期后用戶需要更新或續費的,本協議自動延期到更新或續費業務到期為止,所填寫的登記表格均視為本協議附件,與本協議具備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協議構成雙方對本協議之約定事項及其他有關事宜的完整協議,除本協議規定的之外,未賦予本協議各方其他權利。
4.簽定本協議后,雙方經協商簽訂的協議或其它補充協議,均為本協議的附件,與本協議具備同等法律效力。
5.用戶與其它任何單位、部門或個人簽定的凡涉及到數字證書使用權和所有權的協議,對信息公司概不發生效力。
6.本協議一式兩份,用戶與信息公司雙方各保留一份,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
甲方:深圳證券信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托人:
簽署日期: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托人:
簽署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