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展中心服務間租賃合同(精選3篇)
會展中心服務間租賃合同 篇1
出租方:
承租方:
為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力義務關系,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租賃房屋的名稱,機構,面積與用途
1.1房屋位置:__________________南面服務間。面積:25平方米
1.2房屋用途:飲料、小食品經營
第二條租賃期限
2.1租賃期從_____年____月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日止。
2.2租賃工期滿后,乙方無違約行為并要求延長租賃期,可按第2.1條所述內容,于租賃期滿前一個月提交書面通知給甲方,如雙方簽署延長租賃合同,則本合同的所有條款繼續有用。
第三條租賃租金及納期限及其它費用
3.1租金:年租金人民幣______元整;。
3.2支付方法:租金一年結算一次。每期開始前十五天內支付,首期租金應于_____年____月___日前支付。逾期付款則按每日萬分之四支付違約金,逾期一個月,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房屋場地,并可對乙方承租房屋內的所有財產充低房租,當乙方承租房屋內財產不足以充抵房租時,甲方有權向法院起訴追索。
第四條租賃房屋的交接
4.1甲方應于本合同生效15日內,按照雙方約定的交接程序,將本合同第一條所定的房屋交付乙方使用,乙方應對所交付的房屋進行驗收后,在房屋交接上簽字,以示交接完畢。
4.2租賃期滿后,乙方若不續租,應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甲方,并在租賃期滿后一周內將所有租賃的房屋經甲方驗收后完整地交給甲方。
第五條租賃期間房屋的維修保養
5.1在租賃期限內,乙方如需要對所租賃的房屋內進行二次裝修,須征得甲方書面同意,并遵守政府有關建筑、消防、環境保護和工業衛生等方面的規定。二次裝修的費用由乙方自理。
5.2租賃期滿后,乙方不得拆除和破壞二次裝修,如損壞到房屋設施,乙方按市場價賠償,甲方也不支付任何裝修補償。
5.3乙方必須近接受展務公司體健中心日常管理,確保日常經營過程中的衛生整潔,不得出售變質過期食品,違反規定產生的后果由乙方負責。
第六條違約責任
6.1甲方有下列情況的,構成違約:
1.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提供房屋:
1.未按合同規定按期交納租金和其它費用;
1.在所租房屋從事違法活動:
1.租賃期滿后未按合同規定將房屋交還甲方;
1.未經甲方同意將房屋轉租給第在方;
6.3一方違約造成另一方的經濟損失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外,還應支付實際損失賠償金。賠償金按雙方根據經濟損失的程度據實核算,如不能達成一致,按爭議條款執行。
6.4租賃期內,由于乙方原因自行解除合同,甲方不退賠乙方已支付租金,如甲方原因解除合同,甲方有責任向乙方退賠已支付到期部分的租金。
6.5違約事件發生后,履約方要求繼續本合同,無論違約方是否已支付違約金,賠償金,違約方繼續履行合同。
第七條不可抗拒力
7.1如發生不可抗拒力,雙方不承擔違約責任。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通知另一方,并應在十日內提供發生不可抗力的有效證明文件。條八條爭議
8.1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其它
9.1甲方保證乙方人員正常的經營人員正常的經營行為。詳見寫字樓管理規定。
9.2在“昆交會”會展中心舉行大型活動期間,乙方應配合甲方遵守有關規定,如遇場地被展會或大型活動征用需臨時搬遷,乙方須無條件服從,甲方不承擔任何賠償或費用支付責任,但乙方占用期間給予順延。
9.3乙方在每間租用房內用電總額超過二千瓦時,應向甲方申請超出部分的數量,并得到甲方的書面同意后,方可使用所需電源。
9.4在租賃期內,乙方的經營活動必須遵守中國法律,法規及昆明會展中心的有關規章管理制度,若有違法經營活動,乙方承擔全部法律責任。
9.5在簽訂房屋租賃合同時,乙方還應同會展中心體健中心簽訂安全責任書,負責其租用房屋內的消防安全責任和治安安全責任。
9.6乙方自行負責經營有關證照的辦理,并獨立承擔經營責任。乙方不得以甲方名義從事經營活動,不得對租賃場地擅自與第三人開展聯營合作。
9.7本合同未盡事宜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城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經合同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9.8經雙方協商一致,可對本合同進行修改。在修改文件產生前,雙方仍應執行本合同的規定。
第十條合同的生效、終止
10.1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后30日內提供有效證書配合乙方辦理有關經營執照。
10.2本合同一式伍份,甲方肆份,乙方壹份。本合同由雙方法定代表或授權代表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會展中心服務間租賃合同 篇2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為明確本合同當事人的權利義務,甲方與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基于誠實信用之原則,經過平等協商,自愿訂立本合同。內容如下:
第一條 定義:
1.1 書面:指憑借清晰而且長久之文字來表示意思之形式,包括書寫或印制于紙介質等。
1.2 推薦成功:指乙方推薦的勞動者與甲方或甲方關聯方簽訂勞動合同,并正式開始職位工作。
1.3 “商業秘密”:指不論以何種形式傳播或保存的與甲方或其關聯方的產品、服務、經營、保密方法和知識、系統、工藝、程序、現有及潛在客戶名單和信息、手冊、培訓資料、計劃或預測、財務信息、專有知識、專用技術、商業機會和業務事宜有關的所有信息。
第二條 委托代理內容
2.1 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作為人才尋訪咨詢服務提供商,根據甲方提供的職位需求向甲方推薦、提供符合甲方職位需求的勞動者,并取得合同約定的服務費。
2.2 招聘人數及招聘要求以甲方書面的職位需求為準,甲方有權隨時調整書面職位需求,但應及時通知乙方。
2.3 乙方應在收到甲方書面的職位需求后每 個工作日內向甲方推薦一批勞動者(每批推薦的勞動者數量應不少于 人)。如果乙方推薦的勞動者
2.4 乙方提供的勞動者的簡歷應包括勞動者的以下信息:
1) 姓名;
2) 身份證號碼:
3) 教育背景;
4) 工作經歷;
5) 薪資要求;
6) 婚姻狀況;
7) 健康狀況;
8) 其他甲方書面職位需求中要求的信息;
2.5 任何由乙方向甲方所推薦的勞動者,自其推薦之日起 個月內,均被視為“乙方推薦”,在此期限內,甲方或其關聯方與推薦的勞動者發生任何勞動關系,甲方均應按本合同的約定向乙方支付相應費用。
2.6 乙方負責對勞動者做背景調查的同時,甲方也有義務對勞動者的資格、身體狀況及相關能力進行調查并組織面試,以確認勞動者符合甲方的職位需求。
2.7 甲方或其關聯方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正式入職工作后,甲方應及時將入職通知書及其相關文件的復印件轉交給乙方,以備留檔查看之用。
第三條 費用
3.1 乙方推薦成功的,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代理招聘服務費,代理招聘服務費標準為 。
3.2 服務費以人民幣結算,結算方式為月結,每月5日前,雙方書面確認上一個月乙方推薦成功的勞動者人數,并由乙方開具合法有效發票,甲方在收到發票且核對無誤后10個工作日內支付上個月服務費。
3.3 本合同項下,乙方用于接收服務費的賬戶為:
收款人名稱:
開戶行:
銀行賬號:
3.4 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推薦勞動者不成功的,其中產生的相關費用,由乙
方自行承擔。
3.5 除前述約定的服務費外,乙方不得請求甲方或勞動者支付任何費用、經濟補償、賠償或其它類似性質之要求。
第四條 保證期
4.1 由乙方推薦成功的勞動者,自該勞動者正式開始職位之日起 日之內,如發生因勞動者原因而導致勞動關系終止,乙方將不收取甲方的招聘服務費;自該勞動者正式開始職位之日起 日至 日內發生因勞動者原因而導致勞動關系終止的,乙方按照代理招聘服務費標準的50%收取服務費;自該勞動者正式開始職位超過 日的,乙方按照代理招聘服務費標準的100%收取服務費。
4.2 如有出現上述勞動關系終止且甲方已經全額支付代理招聘服務費的情形,乙方應在收到甲方提供的勞動關系終止書面證明材料后7個工作日內,將全額收取的費用按照上述的約定全部或者部分返還甲方。
第五條 保密及知識產權
5.1 乙方承諾對本合同履行中接觸到的甲方的商業秘密嚴格保密。除法律或行政法規另有明確規定外,乙方在本合同及合同終止后的2年期間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其他第三方披露甲方商業秘密的全部或部分。
5.2 任一方保證提供用于招聘的說明、設計等資料(包括不限于文字、圖片、商標等)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識產權和其他合法權益,否則,因此給對方帶來的任何損失,均應由該方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5.3 乙方應尊重甲方的商標和品牌的知識產權,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使用、復制甲方的商標、標志、特有形象,且不得以甲方的名義從事未經甲方書面授權的活動。
第六條 合同解除及違約責任
6.1 乙方有以下情形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違約金:
1) 提供虛假信息;
2) 隱瞞與訂立或履行甲方與勞動者間的勞動合同的重要事實;
3) 引誘、唆使勞動者與甲方解除勞動關系;
6.2 甲方有以下情形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支付違約金:
1) 無正當理由遲延支付服務費,超過三個月的;
6.3 任一方因另一方而違約遭受的實際損失,違約方應當予以足額賠償。因嚴重違約致使合同解除的,違約方另應支付守約方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為當月服務費總額的貳倍。
第七條 合同有效期
7.1 本合同的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八條 爭議解決方式
8.1 甲方與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應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決。
第九條 其他條款
9.1 本合同的名稱僅具提示作用,雙方的權利義務依照各條款內容確定。
9.2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9.3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協議。
9.4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持貳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會展中心服務間租賃合同 篇3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并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 項目
1、名稱:服務費。
2、地點:_____________。
3、范圍和內容:_____________。
4、總價:_____________大寫金額:
如遇下列情況,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對合同總價作相應的調整:
(1)甲方變更重大設計方案;
(2)在服務中甲方增加了項目。
第二條 工程期限及付款方式
1、經雙方商定,本合同服務日期如下:
2、本技服務前各項準備工作,雙方應根據本合同中規定,分別負責完成。
3、簽訂合同后
第三條 乙方之責任與義務
1、由此增減的費用由雙方議定;
2、遵守國家有關部門對管理規定;
3.遵守甲方有關的規章制度。
第四條 違約責任和爭議解決
1、任何一方不能按照本合同條款約定的內容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即構成違約,
應承擔因此而給對方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違約方在承擔上述責任后并不排除其繼續履行合同的義務。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本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五條 補充條款
1、以上合同的價格為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優惠價格,在未取得雙方同意時,任何一方不得將此優惠價格透露給第三方,以維護雙方的經濟利益。
2、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可另簽訂補充協議。
第六條 附則
1、本合同一式貳份,具有同等效力,甲方持壹份,乙方持壹份。
2、本合同經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后生效。
3、本合同附件與合同不可分割,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4、本合同簽訂于 。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