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學物品銷售服務合同(通用9篇)
化學物品銷售服務合同 篇1
為了銷售及購買型號為聚丙烯相關事宜,(以下簡稱為),買賣雙方通過友好協商,訂立本合同,條款如下:
1、合同日期
年 月 日
2、合同號
3、賣方
4、買方
5、數量、產品型號及價格
200mt 聚丙烯(增減不超過5%總量)型號為價格為658美元/mt,cif中國寧波
6、總價
131,600.00美元(增減不超過5%)
7、質量標準
平均出口標準
8、原產地
9、包裝及標識
包裝:集裝箱裝運,25kg/包
標識:平均出口標準
10、運輸
最遲裝運期: 年 月 日
裝運港:印度或阿拉伯聯合酋長國的任何港口
卸貨港:中國寧波
允許運輸方式:禁止分批運輸
11、付款方式
合同之全部款項自本合同提貨單所開之日起90天內,以不可撤銷的信用證方式付清。
12、相關文件
-標明“運費已預付”的提單
-已簽商業發票
-包裝清單
-賣方開出的原產地證明
-賣方開出的質量數量證明
-保險證明/保險單/ 綜合險,保價為發票總值的10%,可以中國境內索賠
-第三方提單和相關文件是可接受的
-裝船后21天內與任何銀行所作的一切可能的協商文件
13、不可抗力
由于自然災害、火災、罷工及其他勞工阻礙,宣布或未宣布的戰爭狀態或禁運,海灘、政府或軍隊部門頒布的條文、要求或命令,以及其他任何超出買賣雙方控制范圍的原因,不論在此是否列舉,如理致使賣方無法交貨或買方無法以正常方式收貨的,則賣方可免交貨之責,買方可免收貨之責。
14、仲裁條款
合同雙方或與第三方之間引起的與合同執行有關的及由于違反合同所導致的任何爭議,矛盾和異議,應最終交由美國紐約仲裁委員會仲裁,依據以icc(國際商會規則)為準,仲裁委員會所作仲裁決定效力將及于合同雙方。
15、效力條款
本合同簽于 年 月 日
感謝貴方與本公司的合作,并期待今后更多的合作機會,如對本合同的執行有任何異議問題,歡迎詢問。
電話
傳真:
買方:海南貿易公司
化學物品銷售服務合同 篇2
合同編號:
甲方:_
法人代表:_
公司地點:_
通訊地址:_
電話:_
傳真:_
郵政編碼:_
乙方:___
計算機
技術
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_
公司地點:_
通訊地址:_
電話:_
傳真:_
郵政編碼:_
一、
服務范圍及其價格
乙方為甲方提供__個的隨身郵服務,其中包括___條郵件到達通知短信服務,費用為___元。
二、合同期限
本合同的有效期為 ___年___ 月___ 日至 ___年___ 月___ 日(下稱“服務期限”)。
三、費用及其支付
1. 乙方可提前為甲方開通服務,甲方在開通服務后3天內,支付相應款項及傳真付款憑證復印件給乙方,如逾期未支付或未傳真相關付款證明給乙方,則乙方有權停止服務, 并且不負責保留甲方相關數據。
2. 乙方將根據甲方填寫的訂單信息,于服務到期之前一個月內以電子郵件或電話等方式通知甲方續約,如乙方在服務到期之日前未接到甲方續約款項或相關付款證明,則視為甲方不再續約,乙方有權在合同到期后停止服務,并且不負責保留甲方相關數據。
3.如果甲方要求乙方增加隨身郵個數或提供其他服務,則應依據本合同或甲乙雙方達成的其他相關約定向乙方支付相應費用。
四、甲方權利、義務
1.甲方擁有對其用戶管理的權利。
2.甲方需自行負責對郵箱的管理,如設置手機號碼、用戶密碼等;
3.甲方需自行支付接入互聯網的電話線路占用費用、網絡服務費用或其它與接入互聯網使用與服務有關的費用。
4.在甲方需要獲得乙方幫助時,甲方須提供詳盡的注冊資料,乙方因資料不詳不能確認甲方身份及其帳號時,不能夠提供相應的幫助,由此帶來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己承擔。
5.對于甲方通過乙方服務而上載、張貼、發送或其他形式的傳輸的任何內容負責,并且對自己賬號及密碼的安全性負責,甲方若發現任何非法使用其用戶賬號情況,應立即通告乙方。
6. 甲方的行為準則是根據互聯網法規,政策、程序和慣例的。未經接收信件人的允許,甲方不能利用乙方隨身郵服務作連鎖郵件、分發垃圾郵件或分發任何商業、非商業電子郵件。
五、乙方權利、義務
1.乙方提供以甲方申請域名為后綴,與手機綁定的隨身郵服務。
2.乙方保證甲方隨身郵服務期間,除非受不可抗力(包括第三方的疏忽或惡意破壞)的影響,獲得良好的收發質量。
3.在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向甲方提供交互式管理界面。。
4.乙方不會公開、編輯或透露甲方的郵件內容,除非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機構、公安部門的要求及根據相應的法律程序要求。
5.如果甲方的隨身郵發布的信息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規定,乙方有權終止隨身郵服務。
6.乙方在甲方未提供詳盡信息資料或資料不準確時,有保留中止甲方使用隨身郵服務的權利。
7.如果甲方需要增加隨身郵個數,短信到達通知條數或其他服務,乙方將收取相應費用。
六、服務詳述
具體服務內容見《定單》。
七、違約及賠償
1.任何一方直接或間接違反本協議的任何條款或不承擔或不及時、充分地承擔本協議項下其應承擔的義務構成違約行為,守約的一方(“守約方”)有權以書面通知要求違約的一方(“違約方”)糾正其違約行為并采取充分、有效、及時的措施消除違約后果并賠償守約方因違約方之違約行為而遭致的損失;
2.不可抗力之外,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甲方隨身郵不能正常工作,由乙方按兩倍故障時間的時長進行服務補償,補償時間不足一天的按一天計。
3.無論發生何種情況(故意或重大過失除外),乙方在執行本服務條款過程中因其過錯給甲方帶來損失,而向甲方支付的補償總額不應超過甲方已向乙方支付的服務費用。
4.若由于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受到第三方的處罰或索賠的,或者由于甲方發送垃圾郵件等原因致使乙方服務器遭到損失或導致其他用戶無法正常使用,乙方有權向甲方要求賠償。
八、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本合同雙方不能合理控制、不可預見或即使預見亦無法避免的事件,該事件妨礙、影響或延誤任何一方根據本合同履行其全部或部分義務。該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政府行為、骨干通信
線路故障、用戶端設備故障、收信人有意拒收乙方的郵件、收信人宿主服務器故障、地震、臺風、洪水、火災或其它天災、戰爭或任何其它類似事件、網絡病毒及“黑客”行為。
2.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可暫行中止履行本協議項下的義務直至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消除為止,并且無需為此而承擔違約責任;但應盡最大努力克服該事件,減輕其負面的影響。
九、爭議的解決
1.如雙方就本協議內容或其執行發生任何爭議,雙方應進行友好協商;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北京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
2.本協議的訂立、執行和解釋及爭議的解決均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十、協議的變更及解除
1、不限制一方根據法律或本合同其他條款享有的權利,如本合同任何一方出現下列任何情形,另一方有權以書面通知形式單方提前終止本合同:
1.1 一方違約,并且在守約方依本合同發出書面通知后___日內,仍不糾正其違約行為或未采取充分、有效、及時的措施消除違約后果并賠償守約方因違約方之違約行為而遭致的損失;
1.2 一方破產或進入清算程序;并在___天內該程序仍未被撤消;
1.3 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事件而無法繼續履行本合同達___日以上。
2.本合同的提前終止不應該影響雙方于本合同提前終止日之前根據本合同已產生的權利和義務。
3.合同期滿自動失效。
4.雙方根據需要續簽合同。
十一、合同生效
本協議自甲乙雙方授權代表簽字或加蓋公章后即時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化學物品銷售服務合同 篇3
編號: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服務項目
乙方為銷售 系列產品、開拓市場,需要得到甲方的咨詢服務,甲方同意提供服務。
本合同為框架性合同,具體項目以乙方為甲方出具的承諾書為準或由雙方簽訂補充合同。
第二條 甲方責任
1、應乙方的要求提供咨詢服務;
2、向乙方介紹建設單位、設計單位或施工單位對乙方主營產品的需求;為乙方提供獲得銷售產品的機會,負責促成交易,提高產品銷售合同標的額;
3、根據建設單位、設計單位或施工單位對乙方主營產品的需求,對乙方給予相關指導;
4、乙方與建設單位或施工單位簽訂產品銷售合同后,應乙方的要求,甲方為乙方全面履行合同提供合理化建議。
第三條 乙方責任
1、全面、客觀的向甲方介紹本單位情況,提供營業執照副本;
2、提供產品最低銷售價和市場銷售價,根據本單位情況向甲方出具獨家代理銷售承諾;
3、為向某項目提供服務或銷售產品的目的,負責前期技術交流,參加投標及按照標書的要求提供科學、完善、實用的全面解決方案。與采購方簽訂合同后,負責該合同的全面履行;
4、按本合同約定向甲方支付費用或按甲方的要求與甲方指定的單位簽訂合同。
第四條 費用及支付
在合同有效期內,如建設單位同意使用乙方經營的 系列產品,則乙方應按以下兩種情況向甲方支付相關服務費,
(一)、在非甲方采購情況下:
1、如乙方并該產品的生產商或總代理商向甲方承諾該產品可以由乙方獨家向某項目供貨,則乙方需按甲方的要求向采購方報價,超出乙方給甲方最低銷售價的部分作為給甲方的相關服務費。
2、如乙方不能承諾獨家向某項目供貨,或有其他品牌同類產品與乙方共同競標,則乙方不論以任何價格中標,均應當按合同總金額的 %向甲方支付服務費,服務費在乙方收到合同訂金后全款支付給甲方。
(二)在甲方采購情況下:
乙方與甲方項目部簽定合同后,乙方按合同總金額的%向甲方支付服務費,按付款進度比例在每次付款時扣除。
(三)甲方協助乙方銷售達到 萬元時(以上兩種情況之和),則乙方再為甲方返還總銷售額的 %為獎金,總銷售額以當年12月31日前簽定合同金額為準,在當年合同執行完畢后一次性付給甲方。
甲方為完成本合同約定義務所發生的交通費、差旅費及其他費用由甲方自行承擔。
第五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甲、乙雙方應嚴格按照以上協議內容執行。如有更改和補充,雙方應簽署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條 保密條款
雙方同意確保對本合同及對方提供的方案書、合同文本、客戶關系情況等技術秘密和商業秘密給予法律上的保護。任何一方違反,受害一方將有權追究對方法律責任。
第七條 爭議的解決
甲乙雙方因本合同發生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九條 其他
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本協議的解釋權歸甲、乙雙方共同所有。
化學物品銷售服務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鑒于甲方承諾在本合同期內凡屬其公司名下的車輛(包括合同簽定后新增的車輛、甲方更換的新車)使用乙方提供的“道路運輸車輛衛星定位系統服務平臺”,安裝使用乙方提供的車載衛星定位終端設備,安裝數量為 臺,特訂立本合同。
一、產品型號、功能及價格
1、產品型號:甲方裝置車載衛星定位終端型號為CW-701D符合國家道路運輸車輛衛星定位系統標準的布標平臺。
2、乙方為甲方提供基于GPS/北斗無線定位的智能化車輛管理業務和售后服務,以及硬件安裝調試、技術和功能,須滿足甲方和同類產品的標準。
3、價格:
(1)甲方支付乙方設備價值、技術和安裝調試等費用 元/臺(含壹年服務費),再倍乘裝載數量。從第二年開始按每年每車 元收取
4、本合同有效期為 年,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5、合同總價為 元整,大寫: 元整(已包含設備價值、技術、安裝調試費用和首年通訊服務費價款)。
二、付款方式:
三、網絡資費及通訊服務費
1、車載衛星定位終端需要租用GPRS網絡,由乙方負責為甲方租用,開通流量套餐保證甲方的正常使用的額定流量,由乙方負責(含于第一條第二款內),超出部分由甲方承擔,以下年交費時結算為準。
2、通訊服務費按年支付,采用先款后服務的原則,在本合同簽訂后,甲方每裝一臺車向乙方支付一臺車的費用;次年開始服務到期前一月支付下年通訊服務費,支付前核對流量是否超額。
四、 安裝和調試
1、乙方負責衛星定位終端硬件安裝、調試,直至其技術、功能滿足第一條約定標準為止。
2、甲方使用此系統進行相應監控調度等功能所需電腦硬件由甲方自行負責,乙方有義務對甲方網絡環境及電腦配置提出建議,甲方電腦、網絡應達到乙方的要求。
五、售后維護
1、乙方承諾對自己所提供的產品質保三年。
2、甲方所使用的車載衛星定位終端、道路運輸車輛衛星定位系統服務平臺發生故障時,乙方承諾自甲方通知之日起,2小時內響應并提出處理意見,無法遠程維護的,在一個工作日上門對甲方故障進行維護。
3、甲方所使用的車載衛星定位終端如因甲方原因或交通事故原因而造成損壞導致終端不能正常運行時,所產生的責任及維修費用由甲方自行承擔。
4、乙方負責甲方車載衛星定位終端、道路運輸車輛衛星定位系統服務平臺的正常運行,并提供功能實現、系統優化等技術支持;乙方24小時服務熱線:,投訴建議專線:。
六、培訓
甲方冀繁道路運輸車輛衛星定位系統服務平臺建成后,乙方定期安排技術人員對甲方操作使用人員進行整體系統操作培訓,提供操作使用手冊。
七、免責條款
1、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本合同遲延履行或不能履行的,甲乙雙方免責。但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或雙方,應于不可抗力發生后十五日內將情況書面告知其他方,并提供有關部門的證明。在不可抗力影響消除后的合理時間內,一方或雙方應當繼續履行合同。
2、本產品可以加強車輛的監控和管理,并不完全防止使用該產品的車輛被盜搶等意外事故發生。無論在任何原因下對于車輛的意外丟失,乙方不承擔責任。
八、 違約條款
1、甲方于合同未滿前單方面悔約的,須補滿合同期全部價款;
2、乙方提供的衛星定位終端硬件設備達不到標準和要求的,須于2日內調試至達到標準或要求,否則更換,直至達到標準;
3、甲方有確鑿、充分的證據證明乙方售后服務達不到標準和要求的,每輛車達兩次以上的,甲方可書面通知乙方解除關于該車輛的售后服務合同,減少相應價款;
4、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其他規定或法定義務的均視為違約,違約方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須對守約方造成的損失進行賠償;造成根本違約的,守約方可單方解除本合同,同時違約方對守約方造成的損失進行賠償。
九、保密條款
1、甲乙雙方應對本合同內容保密,涉及對方商業和技術秘密的,未經對方事先書面許可,任何一方不得向其他任何公司、企業、組織、個人提供或者泄露本協議內容,如果由于一方未遵守本條款而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2、除法律另有規定外,乙方承諾不將甲方所有裝車所需的各種資料信息透露給任何人。
3、除法律另有規定外,乙方承諾不將甲方安裝有車載衛星定位終端的車輛營運數據提供給任何單位或個人。
十、其它
1、合作期滿前一個月,若雙方對此合同續簽事宜無書面異議,此合同將按年自然延續。除非雙方另有約定,否則本合同內容對于續展期仍有約束力。
2、合同期限屆滿后,如果甲方需要繼續安裝使用道路運輸車輛衛星定位系統服務平臺或類似的系統,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權。
十一、仲裁和法律
1、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2、因本合同的履行而發生的爭議,應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將爭議提交重慶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的費用和對方律師費由敗訴方承擔。
3、當產生任何爭議及任何爭議正在仲裁時,除爭議事項外,雙方應繼續履行本合同未涉爭議的其它部分。
4、本合同執行過程中,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商定的內容以補充協議、附件形式,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即成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本合同一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乙 方:
年月日:
化學物品銷售服務合同 篇5
供貨方(甲方):
購買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豬肉類購銷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同意購買由甲方經正規屠宰的生鮮豬肉及其附屬產品。
二、貨物名稱、數量、規格、價格、包裝及供貨批量:
1、見每批貨物發貨單。
貨物發貨單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2、價格的調整以市場價格為基礎,原則上以每柒天為一個價格變動周期。
三、質量標準:符合國家相應的標準。
四、履行期限:為年月日至年月日
五、交貨時間及運輸:
六、結算方式:
七、貨物驗收:
甲方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提供衛生許可證、屠宰資質等證件及每批貨物的動物產品檢疫合格證明等票據文件。
乙方應對每批貨物進行驗收,對質量有異議的,由雙方抽樣封存后在叁日內進行進一步檢驗,檢疫單位為:長沙縣畜牧局。
八、違約責任:
1、甲方遲延交貨貳小時或乙方遲延貳日支付貨款的,應每日按照遲延部分貨款100%的標準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遲延超過叁日的,對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遲延方賠償損失。
2、因乙方未提供必要的交貨驗收條件致使甲方無法按時交貨的,乙方應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3、甲方交付的貨物不符合質量要求或來自不具備合法資質的屠宰企業的,乙方有權拒收,并及時通知甲方。
4、若發生特殊情況,致使乙方不再需要甲方送貨的,或甲方無足夠貨物提供給乙方的,均應提前叁日告知對方,雙方可解除合同;未及時通知的,應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所有經濟損失。
5、一方無正當理由中止履行或單方變更、解除合同的,應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所有經濟損失。
6、其他違約:
九、不可抗力:因發生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的,經核實可全部或部分免除責任,但應當及時通知對方,并在合理期限內提供證明。
十、爭議解決方式: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或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依法向長沙縣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或按照另行達成的仲裁條款或仲裁協議申請仲裁。
十一、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
本合同一式貳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其他約定: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化學物品銷售服務合同 篇6
合同編號:___________
發票號: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 發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____ 賣方:中外合作廣東____藥業有限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高新科技區)
郵政編碼: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 開戶行:中國銀行______________分行
稅號:_____________ 稅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
身份證:___________
茲經買賣雙方確認,下列貨物按照下列買賣條款成交:
第一條 貨物名稱及規格
品名____規格____商標牌號____數量(單位)____單價(元)____總價(元)____備注____
合計金額(大寫)人民幣:____佰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____角____分
第二條 質量要求及技術標準:原廠標準,以藥檢所藥檢報告為準。
第三條 包裝標準:原廠包裝。
第四條 交貨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交貨起點有方式:賣方負責辦理運輸貨物到對方車站。
第六條 運輸方式及到站(港);鐵路或公路運輸。站名:____________
第七條 付款方式:________;付款時間____________,貨款應直接匯入賣方________賬戶,否則視為未付貨款。
第八條 發貨通知
賣方應隨時提供備貨情況,以便買方做好接貨前準備工作。在每次(批)發貨后賣應將發貨日期、品名、件數、貨重、到站等情況通知買方。
第九條 買方對貨物質量及數量有異議,應在收貨之日起五日內向賣方提出,否則視為貨物質量、數量符合合同要求。
第十條 違約責任:買方逾期支付貨款,應按合同總金額的百分之五支付賣方逾期滯納金。
第十一條 不可抗力
本合同項下的不可抗力,是指雙方在訂合同時不能預見,對其發生和后果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事件,包括地震、火災、地區性水災、風暴及國家法律、法規變更等。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十五日內向對方提供由公證機關或政府部門出具的發生不可抗拒力的有效證明,并可以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本合同。
第十二條 爭議的解決
買賣雙方就本合同所發生的一切爭議,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能達成一致意見,任何一方均應向賣方所在地法院或有關仲裁機構提起訴訟,由賣方所在地的法院(或)仲裁機關裁決解決。
第十三條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授權代表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不得作單方面修改,如一方因故轉證、變更或解除本合同,應經雙方協商同意,另立協議備案。
第十四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買賣雙方各執一份,賣給方辦事處一份以備案。
第十五條 本合同1-15條主要條款不得涂改,涂改無效。
買方:__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__
名稱:___________ 名稱:___________
簽章:___________ 簽章: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
化學物品銷售服務合同 篇7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本著相互合作、互利互惠的原則,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訂立本合同:
一、甲方向乙方購買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軟件產品及其服務項目如下: 軟件名稱
軟件安裝之日起滿_______年)免費更新,
數據更新包_______發布,_______郵寄更新盤。
合計金額
小寫:人民幣______________元整
大寫:人民幣____萬____千____佰____拾____元整
備 注
以后每年更新費_______萬元,到期未繳費,停止更新服務,原軟件正常使用。
二、乙方為甲方提供三階段服務,其間雙方義務如下: 第一階段:系統準備階段 甲方義務
1.確保服務器與局域網各電腦連通;
2.指定______至______位具備網絡及軟、硬件知識的專職人員協助乙方工作。
第二階段:安裝及使用指導階段
乙方義務
1.現場安裝《__________________》軟件到甲方指定服務器,并進行服務器與各點機器調試,確保正常運行。
2.對甲方的相關人員進行使用指導(____-____人)
第三階段:售后服務階段
乙方義務
詳見《____________系統_______________________》售后服務細則
三、本合同生效后,甲方應在_______個工作日內支付軟件購買費用,乙方在收到甲方全款的_______周內,派技術人員到甲方所在地現場實施軟件安裝、調試。
四、甲方應嚴格遵守付款義務,逾期付款(軟件購買費),按_______日支付合同總價款_______分之_______的違約金。
五、軟件運行所需硬件設備及系統軟件(操作系統、數據庫系統等),由甲方自行提供。硬件或系統軟件故障引起的技術維護工作甲方自行負責。
六、本軟件僅限于甲方使用,甲方不得通過任何途徑泄露給第三方;若因甲方行為侵犯乙方商業秘密、知識產權及其他相關權利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承擔法律責任。
七、發生不可抗力,導致甲、乙任何一方或雙方未能履行合同義務的,不承擔違約責任。
八、如有爭議,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向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九、本協議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后,以協議附件的方式予以確認。經雙方簽字、蓋章確認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持_______份,自甲、乙雙方簽章、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化學物品銷售服務合同 篇8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上海市
甲方根據上海農產品中心批發市場有限公司《成交確認單》,確認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乙方在上海農產品中心批發市場有限公司糧食競價過程中,乙方以_________元/噸中標,現雙方就有關糧食銷售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中標品種、質量、數量、價格、金額
糧食品種中標糧食質量檢驗報告編號數量(噸)單價(元/斤)金額(元)
合同總金額 人民幣(大寫): ¥:
二、中標糧食質量
糧食質量檢驗按照國家標準GB1351-1999進行,以公示的《質量檢驗報告》為參考標準。所提供小樣不完全代表大樣。
三、付款期限與方式
1.本中標糧食實行款到發貨(根據實到貨款支付相等價的貨物)。當合同簽定之日起在25天內乙方將全部貨款一次或分批匯至甲方賬戶。乙方以貸記憑證、支票、匯票、本票形式付款。
2.乙方在25天內不付貨款或留有部分沒有付全貨款的則按上海農產品中心批發市場地方儲備糧電子競價交易管理規則(試行)第二十條、四十一條執行。
3.乙方支付的貨款不得退回,貨物由乙方自行處理。
四、交貨地點
1.本次中標糧食存放地為上海糧油倉儲有限公司下屬__________倉庫內__________倉房__________樁。
2.本次中標糧食存放地為上海糧油倉儲有限公司下屬__________倉庫所轄__________代儲庫點__________倉房。
上述糧食提貨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交貨方式及費用劃分
交貨方式為乙方自行提貨制。
費用劃分:交貨地點車(船)板前的費用由交貨倉庫承擔,車(船)板后的費用由乙方承擔(崇明、佘山庫交貨到倉庫車板,車板后發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
六、交(提)貨期限
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乙方須在50天內將貨物提清。提貨時乙方要均勻安排提貨數量。
1.凡逾期未提貨的,如發生倉儲的貨物毀損、滅失的風險由乙方承擔。
2.凡逾期提貨的由倉庫分段向乙方收取倉儲保管費。逾期1天至10天的由倉庫向乙方收取倉儲保管費為:0.30元/(噸、天)、逾期11天至20天為0.60元/(噸、天)、逾期21天后為0.90元/(噸、天)。如果甲方在規定的期限內不能及時發貨,承擔同樣的費用。
七、數量交接
1.數量以交貨地點過磅為準(乙方派人監磅),乙方須在過磅單上簽字確認。
2.甲方的交貨數量可與合同約定數量存在3%左右的差額,結算以實際提貨數為準。
八、質量交接
乙方提貨裝車(船)時可現場抽扦,如當面不提出質量異議的視作對質量驗收合格的認可。若有異議,甲乙雙方進行會驗。
九、包裝
本次糧食價格__________含包裝價,如出倉時需加袋,由乙方自行提供包裝物。
十、結算
甲方根據發糧點的計量憑證(過磅單)與乙方辦理差額結算,按規定開具增值稅發票。
十一、違約責任
上述條款,雙方共同遵守。如有違反,按《民法典》的有關規定承擔違約責任及賠償損失。
十二、爭議解決方式
合同發生糾紛,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上海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十三、其他約定
1.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2.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合同簽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日: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化學物品銷售服務合同 篇9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經雙方協商,就買賣公墓墓位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合同雙方當事人
出賣人(甲方):_______________注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冊號: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乙方):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證機關: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現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使用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
使用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與使用人的關系:____________與________;________與________。
第二條 項目建設依據:出賣人經批準建設公墓。公墓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公墓設置文號: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標的物:墓位。墓位即墓穴、墓體、格位的統稱。標的物的使用權為乙方。
第四條 墓位數量數量:__________座。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墓位材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墓位款項(人民幣)
一、墓位總價款:__________拾__________萬__________仟__________佰__________拾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元。其中:
(一)墓位費:__________拾__________萬__________仟__________佰__________拾__________元,¥__________元。
(二)管理維護費:__________年,__________萬__________仟__________佰__________拾__________元,¥__________元。
(三)其它費用:__________萬__________仟__________佰__________拾__________元,¥__________元。
二、付款時間、方式:(一)本合同簽訂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墓位費的__________%作為定金,計¥__________元。
(二)乙方于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一次性付清墓位總價款。
(三)逾期未付清上述款項屬乙方違約,甲方有權處理該墓位。
三、乙方因特殊原因需變更使用人(未入葬)的,應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經甲方核實無誤同意后予以變更,不收變更費。如甲方已制作墓碑,則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七條 墓位使用期限屆滿時需要履行的事宜:一、公墓土地所有權依法歸國家所有。甲方依法開展公墓經營活動,保證乙方在合同期內的合法權益。
二、公墓使用期限:每期使用時間為__________年。使用期屆滿,如乙方需繼續使用該墓位時,必須與甲方簽定《公墓墓位續用合同》僅交管理維護費。
三、管理維護費:一次性收取,期限不得超過貳拾年。
四、使用期屆滿的前壹年,甲方須書面通知乙方。無法聯系的,登報公告。從乙方收到書面通知或登報公告之日起__________年后,乙方不與甲方簽定《公墓墓位續用合同》的,墓位由甲方收回,骨灰(遺體)依法集中處理,對此乙方不得有任何異議。
第八條 甲方責任
一、因設計、施工、工程質量或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使用人骨灰毀失的,一次性賠償乙方¥__________元。
二、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使用人的墓碑碑文、碑體、碑座等錯誤或制作、安裝過程中有嚴重損壞的,甲方負責免費更換、安裝。
三、因甲方原因,將乙方已購墓位再次銷售給第三方的,乙方可任意選擇以下一條(第__________條。
(一)甲方退還乙方所購墓位款項,并向乙方支付墓位費__________%的違約金計¥__________元。
(二)甲方在規劃區內,向乙方提供同等墓型、同等材質,同等數量的墓位,并向乙方支付墓位費___%的違約金,計¥_______元第九條 乙方責任
一、墓碑:按甲方設計加工制作。如乙方要求對墓碑進行特殊處理的,甲方在不影響整體環境的前提下,應滿足乙方要求,由此產生的費用,雙方協商。
二、碑文:甲方已按乙方所簽碑文的清樣或小樣制作,乙方要求改內容的,甲方應尊重、滿足乙方要求,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
三、乙方因違約甲方的《墓園規定》造成甲方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四、乙方憑本合同、購墓發票《墓位證》領取使用人骨灰。
第十條 《墓位證》由貴陽市民政局統一監制。
第十一條 乙方要求遷移使用人骨灰時,應書面通知甲方,并由買受人自行辦理相關手續及承擔費用,乙方遷移骨灰后,即放棄該墓位的使用權,本合同完全終止。
第十二條 因不可抗拒力造成墓體損毀、骨灰毀失或因自然風化、樹脂滴染造成碑體變色、損壞,甲方可采取登報公告或書面、電話等方式及時通知乙方,并采取有效措施盡可能減少損失。甲方未盡到通知義務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三條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按以下第______種方式解決一、仲裁:向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二、訴訟:向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約定后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參份,乙方壹份。
第十六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生效。
第十七條 其它條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賣人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業務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買受人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_____
受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使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