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可銷售服務協議(通用9篇)
許可銷售服務協議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和有關法規的規定,本著互利平等的原則,雙方通過友好協商,就雙方合作進行產品營銷事宜,達成如下協議,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章 產品銷售
第一條 甲方向乙方提供的產品,為甲方已從權利人處取得合法授權,被許可銷售的產品。
第二條 如果產品出現質量問題,在乙方收到產品的7天內,由甲方負責調換。
第三條 甲方負責將產品發送到乙方指定城市,運費由乙方承擔。
第四條 乙方每次訂貨后需先將全部貨款及運費匯入甲方指定賬號,甲方在收到乙方貨款的1個工作日內將商品發出。如遇特殊情況,需由雙方協商。
第五條 價格(見附表)(略)
第二章 保密
在本合同有效期及其后三年內,雙方同意對所知曉的對方的信息嚴格保密,這些信息包括貨物信息、支付方式、技術信息、客戶信息、貨源信息、員工信息、技術信息以及經營信息等。
第三章 不可抗力條款
由于地震、臺風、水災、火災、戰爭、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或政策變化以及其它不能預見并且對其發生結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響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通知對方。并應在三十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有效證明文件。此項證明文件應由事故發生地區的公證機構出具。按照事故對履行和合同的影響程度,由雙方協商決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四章 轉讓、修改、解除與終止
第一條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都承諾不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利或義務全部或部分轉讓給第三方。
第二條 如果因有關法律、法規的變化導致合同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項下的義務,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當事人均可終止本合同。
第三條 本協議中的任何條款不得根據雙方辦事處機構或雇員的某項行為而被解釋無效。
第四條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由于產權轉移、公司重組等因素發生的重大變化,都不夠成為本協議終止的原因。
第五條 本合同在以下幾種情況下終止:
1.甲方或乙方因被撤銷、解散、宣布破產及其它原因等喪失法人資格;
2.雙方協議終止;
3.發生不可抗力事件,致使本合同的全部義務不能履行;
4.其它原因。
第五章 合同適用的法律及爭議的解決
第一條 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保護和管轄。
第二條 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應提交北京市仲裁委員會,按照該會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具有約束力。
第六章 其他
第一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署并加蓋印章后生效,有效期為一年。
第二條 本合同終止后,合同項下的未清的債務須繼續履行,不受合同終止的影響。
第三條 只有根據雙方授權代表簽字的書面文件才能對本合同進行更改和補充。這些文件將成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四條 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一方不得將本合同的任何權利或義務擅自轉讓給第三方;同時,本合作協議為雙方的商業秘密,任何一方不得將本協議具體內容泄漏給第三方;否則,對方有權要求泄露方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因此遭受的損失。
第五條 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可簽署補充協議。補充協議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對合同雙方均具約束力。
第六條 乙方甲方每月向甲方提供預期銷售量,以便甲方及時備貨。但由于網絡營銷的特殊性,此條不作為雙方發生糾紛時的依據。
第七條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各持兩份。
本協議由甲乙雙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簽訂。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人電話: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許可銷售服務協議 篇2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上海市
甲方根據上海農產品中心批發市場有限公司《成交確認單》,確認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乙方在上海農產品中心批發市場有限公司糧食競價過程中,乙方以_________元/噸中標,現雙方就有關糧食銷售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中標品種、質量、數量、價格、金額
糧食品種中標糧食質量檢驗報告編號數量(噸)單價(元/斤)金額(元)
合同總金額 人民幣(大寫): ¥:
二、中標糧食質量
糧食質量檢驗按照國家標準GB1351-1999進行,以公示的《質量檢驗報告》為參考標準。所提供小樣不完全代表大樣。
三、付款期限與方式
1.本中標糧食實行款到發貨(根據實到貨款支付相等價的貨物)。當合同簽定之日起在25天內乙方將全部貨款一次或分批匯至甲方賬戶。乙方以貸記憑證、支票、匯票、本票形式付款。
2.乙方在25天內不付貨款或留有部分沒有付全貨款的則按上海農產品中心批發市場地方儲備糧電子競價交易管理規則(試行)第二十條、四十一條執行。
3.乙方支付的貨款不得退回,貨物由乙方自行處理。
四、交貨地點
1.本次中標糧食存放地為上海糧油倉儲有限公司下屬__________倉庫內__________倉房__________樁。
2.本次中標糧食存放地為上海糧油倉儲有限公司下屬__________倉庫所轄__________代儲庫點__________倉房。
上述糧食提貨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交貨方式及費用劃分
交貨方式為乙方自行提貨制。
費用劃分:交貨地點車(船)板前的費用由交貨倉庫承擔,車(船)板后的費用由乙方承擔(崇明、佘山庫交貨到倉庫車板,車板后發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
六、交(提)貨期限
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乙方須在50天內將貨物提清。提貨時乙方要均勻安排提貨數量。
1.凡逾期未提貨的,如發生倉儲的貨物毀損、滅失的風險由乙方承擔。
2.凡逾期提貨的由倉庫分段向乙方收取倉儲保管費。逾期1天至10天的由倉庫向乙方收取倉儲保管費為:0.30元/(噸、天)、逾期11天至20天為0.60元/(噸、天)、逾期21天后為0.90元/(噸、天)。如果甲方在規定的期限內不能及時發貨,承擔同樣的費用。
七、數量交接
1.數量以交貨地點過磅為準(乙方派人監磅),乙方須在過磅單上簽字確認。
2.甲方的交貨數量可與合同約定數量存在3%左右的差額,結算以實際提貨數為準。
八、質量交接
乙方提貨裝車(船)時可現場抽扦,如當面不提出質量異議的視作對質量驗收合格的認可。若有異議,甲乙雙方進行會驗。
九、包裝
本次糧食價格__________含包裝價,如出倉時需加袋,由乙方自行提供包裝物。
十、結算
甲方根據發糧點的計量憑證(過磅單)與乙方辦理差額結算,按規定開具增值稅發票。
十一、違約責任
上述條款,雙方共同遵守。如有違反,按《民法典》的有關規定承擔違約責任及賠償損失。
十二、爭議解決方式
合同發生糾紛,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上海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十三、其他約定
1.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2.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合同簽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日: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許可銷售服務協議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本著相互合作、互利互惠的原則,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訂立本合同:
一、甲方向乙方購買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軟件產品及其服務項目如下: 軟件名稱
軟件安裝之日起滿_______年)免費更新,
數據更新包_______發布,_______郵寄更新盤。
合計金額
小寫:人民幣______________元整
大寫:人民幣____萬____千____佰____拾____元整
備 注
以后每年更新費_______萬元,到期未繳費,停止更新服務,原軟件正常使用。
二、乙方為甲方提供三階段服務,其間雙方義務如下: 第一階段:系統準備階段 甲方義務
1.確保服務器與局域網各電腦連通;
2.指定______至______位具備網絡及軟、硬件知識的專職人員協助乙方工作。
第二階段:安裝及使用指導階段
乙方義務
1.現場安裝《__________________》軟件到甲方指定服務器,并進行服務器與各點機器調試,確保正常運行。
2.對甲方的相關人員進行使用指導(____-____人)
第三階段:售后服務階段
乙方義務
詳見《____________系統_______________________》售后服務細則
三、本合同生效后,甲方應在_______個工作日內支付軟件購買費用,乙方在收到甲方全款的_______周內,派技術人員到甲方所在地現場實施軟件安裝、調試。
四、甲方應嚴格遵守付款義務,逾期付款(軟件購買費),按_______日支付合同總價款_______分之_______的違約金。
五、軟件運行所需硬件設備及系統軟件(操作系統、數據庫系統等),由甲方自行提供。硬件或系統軟件故障引起的技術維護工作甲方自行負責。
六、本軟件僅限于甲方使用,甲方不得通過任何途徑泄露給第三方;若因甲方行為侵犯乙方商業秘密、知識產權及其他相關權利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承擔法律責任。
七、發生不可抗力,導致甲、乙任何一方或雙方未能履行合同義務的,不承擔違約責任。
八、如有爭議,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向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九、本協議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后,以協議附件的方式予以確認。經雙方簽字、蓋章確認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持_______份,自甲、乙雙方簽章、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許可銷售服務協議 篇4
為了銷售及購買型號為聚丙烯相關事宜,(以下簡稱為),買賣雙方通過友好協商,訂立本合同,條款如下:
1、合同日期
年 月 日
2、合同號
3、賣方
4、買方
5、數量、產品型號及價格
200mt 聚丙烯(增減不超過5%總量)型號為價格為658美元/mt,cif中國寧波
6、總價
131,600.00美元(增減不超過5%)
7、質量標準
平均出口標準
8、原產地
9、包裝及標識
包裝:集裝箱裝運,25kg/包
標識:平均出口標準
10、運輸
最遲裝運期: 年 月 日
裝運港:印度或阿拉伯聯合酋長國的任何港口
卸貨港:中國寧波
允許運輸方式:禁止分批運輸
11、付款方式
合同之全部款項自本合同提貨單所開之日起90天內,以不可撤銷的信用證方式付清。
12、相關文件
-標明“運費已預付”的提單
-已簽商業發票
-包裝清單
-賣方開出的原產地證明
-賣方開出的質量數量證明
-保險證明/保險單/ 綜合險,保價為發票總值的10%,可以中國境內索賠
-第三方提單和相關文件是可接受的
-裝船后21天內與任何銀行所作的一切可能的協商文件
13、不可抗力
由于自然災害、火災、罷工及其他勞工阻礙,宣布或未宣布的戰爭狀態或禁運,海灘、政府或軍隊部門頒布的條文、要求或命令,以及其他任何超出買賣雙方控制范圍的原因,不論在此是否列舉,如理致使賣方無法交貨或買方無法以正常方式收貨的,則賣方可免交貨之責,買方可免收貨之責。
14、仲裁條款
合同雙方或與第三方之間引起的與合同執行有關的及由于違反合同所導致的任何爭議,矛盾和異議,應最終交由美國紐約仲裁委員會仲裁,依據以icc(國際商會規則)為準,仲裁委員會所作仲裁決定效力將及于合同雙方。
15、效力條款
本合同簽于 年 月 日
感謝貴方與本公司的合作,并期待今后更多的合作機會,如對本合同的執行有任何異議問題,歡迎詢問。
電話
傳真:
買方:海南貿易公司
許可銷售服務協議 篇5
甲方:
乙方:
鑒于甲方承諾在本合同期內凡屬其公司名下的車輛(包括合同簽定后新增的車輛、甲方更換的新車)使用乙方提供的“道路運輸車輛衛星定位系統服務平臺”,安裝使用乙方提供的車載衛星定位終端設備,安裝數量為 臺,特訂立本合同。
一、產品型號、功能及價格
1、產品型號:甲方裝置車載衛星定位終端型號為CW-701D符合國家道路運輸車輛衛星定位系統標準的布標平臺。
2、乙方為甲方提供基于GPS/北斗無線定位的智能化車輛管理業務和售后服務,以及硬件安裝調試、技術和功能,須滿足甲方和同類產品的標準。
3、價格:
(1)甲方支付乙方設備價值、技術和安裝調試等費用 元/臺(含壹年服務費),再倍乘裝載數量。從第二年開始按每年每車 元收取
4、本合同有效期為 年,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5、合同總價為 元整,大寫: 元整(已包含設備價值、技術、安裝調試費用和首年通訊服務費價款)。
二、付款方式:
三、網絡資費及通訊服務費
1、車載衛星定位終端需要租用GPRS網絡,由乙方負責為甲方租用,開通流量套餐保證甲方的正常使用的額定流量,由乙方負責(含于第一條第二款內),超出部分由甲方承擔,以下年交費時結算為準。
2、通訊服務費按年支付,采用先款后服務的原則,在本合同簽訂后,甲方每裝一臺車向乙方支付一臺車的費用;次年開始服務到期前一月支付下年通訊服務費,支付前核對流量是否超額。
四、 安裝和調試
1、乙方負責衛星定位終端硬件安裝、調試,直至其技術、功能滿足第一條約定標準為止。
2、甲方使用此系統進行相應監控調度等功能所需電腦硬件由甲方自行負責,乙方有義務對甲方網絡環境及電腦配置提出建議,甲方電腦、網絡應達到乙方的要求。
五、售后維護
1、乙方承諾對自己所提供的產品質保三年。
2、甲方所使用的車載衛星定位終端、道路運輸車輛衛星定位系統服務平臺發生故障時,乙方承諾自甲方通知之日起,2小時內響應并提出處理意見,無法遠程維護的,在一個工作日上門對甲方故障進行維護。
3、甲方所使用的車載衛星定位終端如因甲方原因或交通事故原因而造成損壞導致終端不能正常運行時,所產生的責任及維修費用由甲方自行承擔。
4、乙方負責甲方車載衛星定位終端、道路運輸車輛衛星定位系統服務平臺的正常運行,并提供功能實現、系統優化等技術支持;乙方24小時服務熱線:,投訴建議專線:。
六、培訓
甲方冀繁道路運輸車輛衛星定位系統服務平臺建成后,乙方定期安排技術人員對甲方操作使用人員進行整體系統操作培訓,提供操作使用手冊。
七、免責條款
1、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本合同遲延履行或不能履行的,甲乙雙方免責。但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或雙方,應于不可抗力發生后十五日內將情況書面告知其他方,并提供有關部門的證明。在不可抗力影響消除后的合理時間內,一方或雙方應當繼續履行合同。
2、本產品可以加強車輛的監控和管理,并不完全防止使用該產品的車輛被盜搶等意外事故發生。無論在任何原因下對于車輛的意外丟失,乙方不承擔責任。
八、 違約條款
1、甲方于合同未滿前單方面悔約的,須補滿合同期全部價款;
2、乙方提供的衛星定位終端硬件設備達不到標準和要求的,須于2日內調試至達到標準或要求,否則更換,直至達到標準;
3、甲方有確鑿、充分的證據證明乙方售后服務達不到標準和要求的,每輛車達兩次以上的,甲方可書面通知乙方解除關于該車輛的售后服務合同,減少相應價款;
4、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其他規定或法定義務的均視為違約,違約方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須對守約方造成的損失進行賠償;造成根本違約的,守約方可單方解除本合同,同時違約方對守約方造成的損失進行賠償。
九、保密條款
1、甲乙雙方應對本合同內容保密,涉及對方商業和技術秘密的,未經對方事先書面許可,任何一方不得向其他任何公司、企業、組織、個人提供或者泄露本協議內容,如果由于一方未遵守本條款而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2、除法律另有規定外,乙方承諾不將甲方所有裝車所需的各種資料信息透露給任何人。
3、除法律另有規定外,乙方承諾不將甲方安裝有車載衛星定位終端的車輛營運數據提供給任何單位或個人。
十、其它
1、合作期滿前一個月,若雙方對此合同續簽事宜無書面異議,此合同將按年自然延續。除非雙方另有約定,否則本合同內容對于續展期仍有約束力。
2、合同期限屆滿后,如果甲方需要繼續安裝使用道路運輸車輛衛星定位系統服務平臺或類似的系統,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權。
十一、仲裁和法律
1、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2、因本合同的履行而發生的爭議,應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將爭議提交重慶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的費用和對方律師費由敗訴方承擔。
3、當產生任何爭議及任何爭議正在仲裁時,除爭議事項外,雙方應繼續履行本合同未涉爭議的其它部分。
4、本合同執行過程中,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商定的內容以補充協議、附件等形式,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即成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本合同一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許可銷售服務協議 篇6
需方(甲方):
供方(乙方):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就甲方購買乙方IBM X3650M3型服務器產品達成以下協議:
二、質量要求、技術標準、供方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和期限: 質量要求及技術標準與產品原廠質量,技術標準相符,乙方負責按原廠產品質量和保修承諾提供服務(三年保修)。同時乙方向甲方提供終身免費維護服務
三、交貨時間:合同簽訂后一個工作日內 ; 交貨地點: 巢湖市廬江縣
四、運輸方式:甲方自行上門提貨。
五、驗收標準:按原廠產品質量要求。
六、付款期限: 甲方提貨時現金支付乙方。
七、如需提供擔保,另立合同擔保書作為合同附件:按合同法。
八、違約責任: 合同金額10%。
九、解決合同糾紛方式 : 因質量等問題發生糾紛時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交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請訴訟。
十、其他違約事項: 按合同法
十一、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許可銷售服務協議 篇7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經雙方協商,就買賣公墓墓位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合同雙方當事人
出賣人(甲方):_______________注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冊號: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乙方):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證機關: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現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使用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
使用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與使用人的關系:____________與________;________與________。
第二條 項目建設依據:出賣人經批準建設公墓。公墓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公墓設置文號: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標的物:墓位。墓位即墓穴、墓體、格位的統稱。標的物的使用權為乙方。
第四條 墓位數量數量:__________座。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墓位材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墓位款項(人民幣)
一、墓位總價款:__________拾__________萬__________仟__________佰__________拾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元。其中:
(一)墓位費:__________拾__________萬__________仟__________佰__________拾__________元,¥__________元。
(二)管理維護費:__________年,__________萬__________仟__________佰__________拾__________元,¥__________元。
(三)其它費用:__________萬__________仟__________佰__________拾__________元,¥__________元。
二、付款時間、方式:(一)本合同簽訂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墓位費的__________%作為定金,計¥__________元。
(二)乙方于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一次性付清墓位總價款。
(三)逾期未付清上述款項屬乙方違約,甲方有權處理該墓位。
三、乙方因特殊原因需變更使用人(未入葬)的,應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經甲方核實無誤同意后予以變更,不收變更費。如甲方已制作墓碑,則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七條 墓位使用期限屆滿時需要履行的事宜:一、公墓土地所有權依法歸國家所有。甲方依法開展公墓經營活動,保證乙方在合同期內的合法權益。
二、公墓使用期限:每期使用時間為__________年。使用期屆滿,如乙方需繼續使用該墓位時,必須與甲方簽定《公墓墓位續用合同》僅交管理維護費。
三、管理維護費:一次性收取,期限不得超過貳拾年。
四、使用期屆滿的前壹年,甲方須書面通知乙方。無法聯系的,登報公告。從乙方收到書面通知或登報公告之日起__________年后,乙方不與甲方簽定《公墓墓位續用合同》的,墓位由甲方收回,骨灰(遺體)依法集中處理,對此乙方不得有任何異議。
第八條 甲方責任
一、因設計、施工、工程質量或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使用人骨灰毀失的,一次性賠償乙方¥__________元。
二、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使用人的墓碑碑文、碑體、碑座等錯誤或制作、安裝過程中有嚴重損壞的,甲方負責免費更換、安裝。
三、因甲方原因,將乙方已購墓位再次銷售給第三方的,乙方可任意選擇以下一條(第__________條。
(一)甲方退還乙方所購墓位款項,并向乙方支付墓位費__________%的違約金計¥__________元。
(二)甲方在規劃區內,向乙方提供同等墓型、同等材質,同等數量的墓位,并向乙方支付墓位費___%的違約金,計¥_______元第九條 乙方責任
一、墓碑:按甲方設計加工制作。如乙方要求對墓碑進行特殊處理的,甲方在不影響整體環境的前提下,應滿足乙方要求,由此產生的費用,雙方協商。
二、碑文:甲方已按乙方所簽碑文的清樣或小樣制作,乙方要求改內容的,甲方應尊重、滿足乙方要求,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
三、乙方因違約甲方的《墓園規定》造成甲方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四、乙方憑本合同、購墓發票《墓位證》領取使用人骨灰。
第十條 《墓位證》由貴陽市民政局統一監制。
第十一條 乙方要求遷移使用人骨灰時,應書面通知甲方,并由買受人自行辦理相關手續及承擔費用,乙方遷移骨灰后,即放棄該墓位的使用權,本合同完全終止。
第十二條 因不可抗拒力造成墓體損毀、骨灰毀失或因自然風化、樹脂滴染造成碑體變色、損壞,甲方可采取登報公告或書面、電話等方式及時通知乙方,并采取有效措施盡可能減少損失。甲方未盡到通知義務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三條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按以下第______種方式解決一、仲裁:向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二、訴訟:向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約定后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參份,乙方壹份。
第十六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生效。
第十七條 其它條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賣人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業務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買受人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_____
受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使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許可銷售服務協議 篇8
供貨方(甲方):
購買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豬肉類購銷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同意購買由甲方經正規屠宰的生鮮豬肉及其附屬產品。
二、貨物名稱、數量、規格、價格、包裝及供貨批量:
1、見每批貨物發貨單。
貨物發貨單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2、價格的調整以市場價格為基礎,原則上以每柒天為一個價格變動周期。
三、質量標準:符合國家相應的標準。
四、履行期限:為年月日至年月日
五、交貨時間及運輸:
六、結算方式:
七、貨物驗收:
甲方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提供衛生許可證、屠宰資質等證件及每批貨物的動物產品檢疫合格證明等票據文件。
乙方應對每批貨物進行驗收,對質量有異議的,由雙方抽樣封存后在叁日內進行進一步檢驗,檢疫單位為:長沙縣畜牧局。
八、違約責任:
1、甲方遲延交貨貳小時或乙方遲延貳日支付貨款的,應每日按照遲延部分貨款100%的標準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遲延超過叁日的,對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遲延方賠償損失。
2、因乙方未提供必要的交貨驗收條件致使甲方無法按時交貨的,乙方應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3、甲方交付的貨物不符合質量要求或來自不具備合法資質的屠宰企業的,乙方有權拒收,并及時通知甲方。
4、若發生特殊情況,致使乙方不再需要甲方送貨的,或甲方無足夠貨物提供給乙方的,均應提前叁日告知對方,雙方可解除合同;未及時通知的,應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所有經濟損失。
5、一方無正當理由中止履行或單方變更、解除合同的,應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所有經濟損失。
6、其他違約:
九、不可抗力:因發生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的,經核實可全部或部分免除責任,但應當及時通知對方,并在合理期限內提供證明。
十、爭議解決方式: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或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依法向長沙縣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或按照另行達成的仲裁條款或仲裁協議申請仲裁。
十一、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
本合同一式貳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其他約定: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許可銷售服務協議 篇9
合同編號:
甲方:_
法人代表:_
公司地點:_
通訊地址:_
電話:_
傳真:_
郵政編碼:_
乙方:___
計算機
技術
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_
公司地點:_
通訊地址:_
電話:_
傳真:_
郵政編碼:_
一、
服務范圍及其價格
乙方為甲方提供__個的隨身郵服務,其中包括___條郵件到達通知短信服務,費用為___元。
二、合同期限
本合同的有效期為 ___年___ 月___ 日至 ___年___ 月___ 日(下稱“服務期限”)。
三、費用及其支付
1. 乙方可提前為甲方開通服務,甲方在開通服務后3天內,支付相應款項及傳真付款憑證復印件給乙方,如逾期未支付或未傳真相關付款證明給乙方,則乙方有權停止服務, 并且不負責保留甲方相關數據。
2. 乙方將根據甲方填寫的訂單信息,于服務到期之前一個月內以電子郵件或電話等方式通知甲方續約,如乙方在服務到期之日前未接到甲方續約款項或相關付款證明,則視為甲方不再續約,乙方有權在合同到期后停止服務,并且不負責保留甲方相關數據。
3.如果甲方要求乙方增加隨身郵個數或提供其他服務,則應依據本合同或甲乙雙方達成的其他相關約定向乙方支付相應費用。
四、甲方權利、義務
1.甲方擁有對其用戶管理的權利。
2.甲方需自行負責對郵箱的管理,如設置手機號碼、用戶密碼等;
3.甲方需自行支付接入互聯網的電話線路占用費用、網絡服務費用或其它與接入互聯網使用與服務有關的費用。
4.在甲方需要獲得乙方幫助時,甲方須提供詳盡的注冊資料,乙方因資料不詳不能確認甲方身份及其帳號時,不能夠提供相應的幫助,由此帶來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己承擔。
5.對于甲方通過乙方服務而上載、張貼、發送或其他形式的傳輸的任何內容負責,并且對自己賬號及密碼的安全性負責,甲方若發現任何非法使用其用戶賬號情況,應立即通告乙方。
6. 甲方的行為準則是根據互聯網法規,政策、程序和慣例的。未經接收信件人的允許,甲方不能利用乙方隨身郵服務作連鎖郵件、分發垃圾郵件或分發任何商業、非商業電子郵件。
五、乙方權利、義務
1.乙方提供以甲方申請域名為后綴,與手機綁定的隨身郵服務。
2.乙方保證甲方隨身郵服務期間,除非受不可抗力(包括第三方的疏忽或惡意破壞)的影響,獲得良好的收發質量。
3.在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向甲方提供交互式管理界面。。
4.乙方不會公開、編輯或透露甲方的郵件內容,除非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機構、公安部門的要求及根據相應的法律程序要求。
5.如果甲方的隨身郵發布的信息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規定,乙方有權終止隨身郵服務。
6.乙方在甲方未提供詳盡信息資料或資料不準確時,有保留中止甲方使用隨身郵服務的權利。
7.如果甲方需要增加隨身郵個數,短信到達通知條數或其他服務,乙方將收取相應費用。
六、服務詳述
具體服務內容見《定單》。
七、違約及賠償
1.任何一方直接或間接違反本協議的任何條款或不承擔或不及時、充分地承擔本協議項下其應承擔的義務構成違約行為,守約的一方(“守約方”)有權以書面通知要求違約的一方(“違約方”)糾正其違約行為并采取充分、有效、及時的措施消除違約后果并賠償守約方因違約方之違約行為而遭致的損失;
2.不可抗力之外,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甲方隨身郵不能正常工作,由乙方按兩倍故障時間的時長進行服務補償,補償時間不足一天的按一天計。
3.無論發生何種情況(故意或重大過失除外),乙方在執行本服務條款過程中因其過錯給甲方帶來損失,而向甲方支付的補償總額不應超過甲方已向乙方支付的服務費用。
4.若由于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受到第三方的處罰或索賠的,或者由于甲方發送垃圾郵件等原因致使乙方服務器遭到損失或導致其他用戶無法正常使用,乙方有權向甲方要求賠償。
八、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本合同雙方不能合理控制、不可預見或即使預見亦無法避免的事件,該事件妨礙、影響或延誤任何一方根據本合同履行其全部或部分義務。該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政府行為、骨干通信
線路故障、用戶端設備故障、收信人有意拒收乙方的郵件、收信人宿主服務器故障、地震、臺風、洪水、火災或其它天災、戰爭或任何其它類似事件、網絡病毒及“黑客”行為。
2.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可暫行中止履行本協議項下的義務直至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消除為止,并且無需為此而承擔違約責任;但應盡最大努力克服該事件,減輕其負面的影響。
九、爭議的解決
1.如雙方就本協議內容或其執行發生任何爭議,雙方應進行友好協商;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北京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
2.本協議的訂立、執行和解釋及爭議的解決均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十、協議的變更及解除
1、不限制一方根據法律或本合同其他條款享有的權利,如本合同任何一方出現下列任何情形,另一方有權以書面通知形式單方提前終止本合同:
1.1 一方違約,并且在守約方依本合同發出書面通知后___日內,仍不糾正其違約行為或未采取充分、有效、及時的措施消除違約后果并賠償守約方因違約方之違約行為而遭致的損失;
1.2 一方破產或進入清算程序;并在___天內該程序仍未被撤消;
1.3 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事件而無法繼續履行本合同達___日以上。
2.本合同的提前終止不應該影響雙方于本合同提前終止日之前根據本合同已產生的權利和義務。
3.合同期滿自動失效。
4.雙方根據需要續簽合同。
十一、合同生效
本協議自甲乙雙方授權代表簽字或加蓋公章后即時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